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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7 13: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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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吞武里王朝的佛教
(公元1767~1782年)
缅甸攻陷大城以后,适在此时中国干隆皇帝几次派军征缅,使得缅军主力不能不调回应付,只留下三千驻军统治泰国,借以镇压泰人的反抗。
由于缅甸军力在泰国很薄弱,这时在泰境其它各地有力量的太守,都纷纷起来拥兵割据称雄。他们约有五大势力,其中有一位中泰混血儿,名叫郑信(Phya Taksin),①以罗勇为根据地,嗣后占领春武里、尖竹汶等地,势力大增,遂溯湄南河北上,取得吞武里、曼谷,然后进军大城,缅甸大将苏纪(Sugyi)阵亡,于是沦陷半年的大城,为郑信所光复,成了泰国复兴民族的大英雄。郑信见大城已毁坏过甚,不堪再为王都,决定至吞武里定都称王,这就是著名的“吞武里王朝”,当时郑信年仅三十四岁。
在登基后两年多内,郑信又领兵南征北讨,剿平国内其它割地称雄的四大势力,重收柬埔寨和老挝为属国。公元1775年与缅军作战,攻入清迈,划为泰国的领土,奠定了今日泰国疆域的基础。
郑信是广东澄海郑镛之子。郑镛年轻在乡时,放荡不羁,不容于乡里,遂南渡于泰国大城,后因赌致富,聚泰女洛央(Nok Iang)为妻,于1734年生下郑信。郑信七岁时,入哥萨瓦寺(Wat Kosavat)从高僧通迪(Tong Di)读书;十三岁依泰国风俗入三毗诃罗寺(Wat Sam-vihara)出家为沙弥,攻读佛学及巴利文。几年后还俗,受义父荐引为波隆科斯王侍卫官,余暇时学习华文、印度文、缅文、越文等。至二十一岁时,再入哥萨瓦寺出家为比丘三年,从高僧研究佛学及巴利文,还俗后又入宫担任原职。国王见他甚有才干,封为达城太守。②
缅军侵泰前,奉诏入大城,协防王都。缅军围攻大城时,郑信勇敢善战,能以少胜多,但不为昏庸国王所重用。郑信眼见大城大势已去,危在旦夕,乃率领部下五百人,突出缅军重围,到达泰国东岸的罗勇,招募各地华泰青年加入部队,起来保护国家。不久知大城已陷落于缅甸,非常愤慨,就决心驱逐外军,以光复国土为已任。
郑信定都于吞武里后,命令修复黎明寺(Wat Arun),并加以扩充,作为宫内的王家佛寺,不住僧众。王又下谕,在大城陷落时,奔赴各处避难流落的僧人,回归到原来的佛寺,并给与各种协助。他聘请有德学的高僧来吞武里王都安住,册封僧爵及职务,推行弘法工作,淘汰不良的出家僧众,鼓励优秀的僧人。他协助搜集于战争中散失的三藏及各种典籍,如有缺失不全的,就向柬埔寨等国抄写补全。③
1778年,郑王派兵征服永珍,接着又攻占琅勃拉邦。他从永珍获得价值连城的一尊玉佛,迎归吞武里供奉。关于此尊玉佛的历史,据五百年前一位泰僧用巴利文写的《玉佛传》记载:约在佛灭后四百年时,印度龙军论师造,以七块翡翠绿玉雕成,高60公斤,宽48.3公分,在头、肩、腹、膝等部,内藏九粒佛陀真身舍利。这尊玉佛在南印度供奉约一千年,后来因为战乱,一个战败的王子带玉佛逃至斯里兰卡,就献给斯里兰卡国王供奉。公元十三世纪,斯里兰卡上座部佛教正传入泰国,斯里兰卡国王就将玉佛赠送给素可泰王朝。后因长久战乱,人们对玉佛和历史都淡忘了。直到公元1433年,在泰北昌莱被发现,因佛像身上一片贴金脱落,现出灿烂的玉质,而轰动全泰北,人民纷纷前往礼拜,当时清迈王就将玉佛迎至南邦供奉。1468年又迎至清迈一佛寺。1551年移至琅勃拉邦供奉,经过三十三年,后因惧缅兵入侵,迁都至永珍,玉佛也同时移至永珍。郑王征讨永珍战胜后,获得这尊玉佛,就迎至吞武里王宫供奉。1782年,曼谷王朝成立后,在对岸曼谷建玉佛寺作永久供奉。④
郑王创立的吞武里王朝,是泰国史上最强盛的王朝,可惜只维持了十五年。根据泰史记载,他后来精神错乱,因他受佛教影响很深,平常欢喜修习止观禅定,精神病发作期间,曾自称是圣者,命令僧人向他礼拜,违者辄遭毒打,或革除僧籍。结果引起人民的反对,生起叛乱,郑王被叛军所困,知形势不利,自愿退位为僧。而在这时,郑王派往证讨柬埔寨的名将昭披耶查克里(Chao Phay Chakri)兄弟,得悉国内生变,未与柬军交战,即回军吞武里,一些文武官员都在城外欢迎,并陈说郑王失政,民不聊生。昭披耶查克里遂被拥立为王,乘机把郑王定罪,处以极刑,其年四十八,郑王的太子及其他王妃所生子女二十多人也被处死。有些历史学者对郑王晚年罹患精神病一事,深表怀疑,甚至认为他是遭人蓄意构陷诬蔑,以作谋取王位的借口。⑤
吞武里王朝虽然很快覆亡了,但郑信毕竟是复兴民族与国家的大英雄,丰功伟绩,受到后世泰国人的钦敬。在吞武里黎明寺里还供奉著郑王的巨型塑像,一百多年来,受到人民的瞻仰与礼拜。此黎明寺,一般人(特别是华人)都称郑王寺。在吞武里市中心,一个巨大圆环中央,亦塑有高大的郑王骑马出战铜像纪念。
① 郑信未为王前,曾任达城(Tak)太守,很得百姓爱戴,都尊称他Phya Tak或Chao Phya Tak Sin,泰文义为达城太守或达城太守信;后来调任其他地方任职,人们还是这样称呼他。至于泰国历史上则称他 Phrachao Tak Sin(Phra是尊称,Chao是王之意)。一般人亦简称郑昭,即是郑王之意。
② 1.冯汝陵:《泰国史话》,第157-158页。
2.丘继华编译:《暹罗七百年史》,第39-40页。
③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4节(净海译,载《海潮音》四六卷四月至八月号)。
④ 净海:《曼谷玉佛寺》,《慈航》季刊第三期。
⑤ 1.《泰国史话》,第170-171页。
2.《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第五章 曼谷王朝的佛教
第一节 曼谷王朝佛教的发展
当郑王复国征服群雄时,他早年的知已及心腹部将昭披耶查克里是一个重要军事人物,历次征讨立功甚多。公元1782年吞武里王城等地突然发生叛乱,昭披耶查克里就乘机杀了郑子,被部下拥立为主,简称拉玛一世(公元1782-1809年),即今日曼谷王朝的开创者。
拉玛一世登位后,即迁都湄南河对岸的曼谷。他征用柬埔寨民工一万人及老挝五千人,在曼谷兴建王宫和玉佛寺,历时三载。又开凿城堡战壕,及环城河道,以防敌人的侵袭。
拉玛一世年轻时曾出家为僧,与郑王所住之寺院为邻,因此二人结识为好友。后来郑王复国攻下大城后,由拉玛一世之弟帕摩诃蒙特里(Phra Maha Montri)引荐投入郑王麾下,驰骋疆场,兄弟二人立下了不少功劳,极得郑王受护与重用,很快升至将军,官高爵显。
拉玛一世夺得王位后,除了战争保卫国家外,立意将曼谷建成像过去的大城国都一样,他在王宫内建筑玉佛寺(Emerald Buddha Temple)供奉玉佛,又下令修建其他十三座佛寺,如著名的菩提寺(原为古寺),历时七年多,巍峨壮丽。①
他又谕令恢复过去被郑革职的僧王,并重新委任多位高等僧伽尊长,来管理全国僧团;革除了郑王所封的僧王及高僧伽尊长,或予以降职,或令还俗。②命令在各处已毁坏的佛寺,如大城、华富里、彭世洛、素可泰等地,搜集古代的佛像,共得1248尊迎至曼谷,加以修饰后收藏在新建或其他修理过的佛寺里供奉,或赐给一些佛寺供奉。③
1788年,佛教召开僧伽长老会议,僧王任主席,决定在大舍利寺(Wat Mahadhatu,为王弟所建),整理结集三藏,费时五月完成。参加长老及上座比丘218位,另有在家居士学者32人。已经结集完成的三藏,为作永久保存,全部用贝叶印制,加贴金粉。此三藏共有354札,分律藏80札,经藏160札,论藏61札,声明差别等53札,共贝叶3686束。又编印其它藏经及注释,分送各地佛寺,供比丘们研读。从此研究佛法风气盛行。④
1808年,自素可泰迎请座广六米高的巨佛,至曼谷王城中心新建的善见寺供奉。此尊佛像为素可泰王朝时所铸造(公元16世纪)。拉玛一世在位期间,运用国王的权力,促进保护及改革僧团。在1782年及1801年中,他公布约十个敕令,强调国王有护持僧团的责任。敕令的内容,命令比丘们忠实地宣扬佛法和守持戒律,如第三和第四敕令,要求所有的比丘,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明;第五敕令载明比丘犯根本戒,遭摈弃驱逐罪,处罚还俗;第十敕令表示已经发现128个僧人犯罪,宣判还俗及作劳役。⑤
拉玛一世期间,佛教重要著述有披耶达磨巴里差(Phya Dhamma Prija)著《三界论考释》,即依据立泰王所著的《三界论》古典作详细考释。其次菩提寺颂勒温那叻僧王著巴利语《三藏结集史》。⑥
拉玛二世(公元1809-1824年)时期,适值西方列强从事海外扩张,泰国也为英法等国猎取目标之一,但终拉玛二世在位之间,泰国主权尚未受到侵害,国家尚算太平,很少战争。
拉玛二世年轻时曾出家为比丘,受佛教教育,学业大进,曾撰写文学多种。此王期间巴利文佛法教育获得改革。原有制度分巴利文为三级,即比丘或沙弥,能翻译经藏定为初级,能翻译律藏的定为中级,能翻译论藏的定为高级。但这种制度不能使比丘佛法精深,所以改革分为九级考试制度。⑦
在此期间,斯里兰卡佛教遣派僧人带了佛舍利骨及菩提树至泰国,加强两国佛教的联系。此时,斯里兰卡已沦为英国殖民地,佛教衰微,泰国佛教选派七位比丘,往斯里兰卡宣扬佛教。
拉玛二世在位时,未立王位继承人。王后所生之摩诃蒙骨(Maha Mongkut),在1817年,由父王命令出家为沙弥,住大舍利寺;1824年,受戒为比丘。⑧除此,又命令修建多所佛寺,大多是拉玛一世时未完成者。
拉玛三世(公元1824-1851年)时,下令各地修建多所佛寺。谕令高僧和学者翻译三藏及特别论典为泰文(未全部译完),使佛法能发扬普及。1836年,命令修理菩提寺,使此寺成为教育人民知识的宝库,除了增建佛殿佛塔,寺廊供奉多尊坐佛;更搜集丰富的史诗壁画、古代佛教艺术,将其重新刻划嵌在佛殿、亭台的廊壁上,其中还包括文学、医术及各种技艺等,供人民观赏和研究。王曾多次派比丘往斯里兰卡,及供养斯里兰卡来泰国的比丘。⑨
拉玛三世时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出家的王弟摩诃蒙骨,法号金刚智(Vajiran(~)ana),修学佛法,深入三藏及各种注释,并精通巴利、梵语、英文等。他为了改革佛教,提倡严格戒律,1829年创立“法宗派”(Dhammayutika nikaya),而原有的多数僧团,就称为“大宗派”(Mahanikaya),至此泰国僧团分成两派,流传至今。⑩
拉玛四世(公元1851-1868年)在登位前,曾为比丘二十七年,并创立法宗派,1851年还俗即位。拉玛四世是一位英明之主,但此时西方列强正在泰国积极寻求发展,自1855年至1868年,英、美、法、德、葡、荷、意等国家,都压迫泰国订立条约,取得在泰国各种特权利益,包括享有领事裁判权在内。
王在位时,继续关心佛教改革,制订多种管理佛教僧团规约,劝令僧人严格遵守戒律,加强僧伽教育。对法宗派尤为热心护持,在曼谷及其他重要城市,兴建多所佛寺供养法宗派,如母旺尼域寺(为法宗派总部)、皇冕寺、叻帕提寺、巴通温寺等。1853年,他命令修建佛统大塔,在外层建造一大塔层罩着原有的古塔,此塔装修至拉玛六世时才完成,高约120米,圆径240米,为泰国最大的佛塔。⑾
拉玛四世时,曾派僧团前往斯里兰卡,与印度佛教徒联络,获得印度赠送佛像和菩提伽耶的菩提树。又传法宗至柬埔寨。⑿拉玛四世根据佛法的研究,提倡举行“敬法节”(Magha Puja)庆祝,时间订在泰历三月十五日,纪念佛住世时1250位阿罗汉弟子于王舍城精舍集会,听闻佛陀重要的教诫。⒀
拉玛四世在出家时著有巴利文《戒坛抉择论》(Simavicarana),书成后带至斯里兰卡,受到各派僧人的赞誉。又当时泰国僧王著《善逝量论》。
拉玛五世(即朱拉隆功王,公元1868-1910年)时代,泰国周围的各国,即印支三邦沦为法属殖民地;缅甸和马来亚,也沦为英属殖民地。泰国在英法两大势力笼罩之下,拉玛五世为了摆脱外国控制,发愤图强,特锐意维新,改革行政,实施新教育,努力建设,废止奴隶制度,更主动利用外交策略,虽然失去一些土地和藩属,但终能保持国家独立,所以他在泰国史上是一代英主。
五世王同时极力护持佛教,委托在母旺尼域寺出家的王弟金刚智,在1888年,领导编修巴利三藏,将原先的古柬埔寨文字,改为泰文字母,并参考斯里兰卡及缅甸的巴利文写本校订,然后编成三十九册,印刷一千部,至1893年完成。这是南传佛教国家,也可说在世界上,巴利文三藏印刷最完备的纸装本之始(早期都为贝叶)。消息传到世界各地,很多信仰佛教国家,外国图书馆,包括欧美各国,都纷纷向泰国请求赠书,以供研究,泰王均下令赐赠。当时有英国佛教学者戴维斯(T.W.Rhys Davids)夫妇创立“巴利圣典协会”于伦敦,出版罗马字体巴利三藏,同时他们翻译一些经典为英文,泰王亦命令出资支助。⒁
1890年,在曼谷大舍利寺内成立“大舍利寺学院”(Mahadhatu Rajavidyalaya),为大宗派高级巴利语研究中心。1893年,又在母旺尼域寺内成立“皇冕学院”(Mahamakut Rajavidyalaya),为法宗派高级佛学研究中心。后来这两所学院改为佛教大学。皇冕学院于1894年办有佛教《法眼》杂志,并继续出版至今,成为泰国佛教最久的杂志。⒂
公元1898年,在尼泊尔迦毗罗卫城遗址一古塔中掘获舍利,有文字记载说明是释迦族佛陀舍利骨,那时印度总理柯尔森(M.Curson)送给有佛教信仰的泰国政府。当时日本、斯里兰卡、缅甸也派使至泰国,请求分得一部分,其余的命令在曼谷沙凯寺(Wat Saket)建金山塔(Bhu Khau Tong)供奉。⒃
1902年,拉玛五世命令订立僧团约章,成为法规,传于后世。又命兴建大理石寺,整座佛殿内外及围廊,都用大理石建造,大理石都是由欧洲选购。此寺为曼谷著名佛寺之一,富丽庄严。又建叻母匹寺、贴素磷寺等。⒄
此王时期,僧王著有多种泰文佛学课本及研究书,嘉惠后人学习佛法,作受教育之用。
拉玛六世(公元1910-1925年)是一政治家及文学家,著有《佛陀觉悟什么?》、《向军人说法》二书;另有《东方犹太》及《醒吧暹罗》等数种,其中有言论诋毁排斥华侨。僧王金刚智更著有佛书及课本多种,因而制订了泰文佛学教育基础,为短期出家的比丘和沙弥作普通佛教教育课本;一般在家佛教徒也可以修读。⒅
拉玛七世(公元1925-1934年)时,由僧王室利薄他那(Jinavara Sirivatthana)领导多位长老会议,再修订改编五世王时代的巴利三藏,使更臻精确完备。然后号召全国人民出资助印,全藏共四十五册(表佛陀说法45年),审现在泰国最完备及最新改编的巴利三藏。⒆1932年,因为国内政情,遂改专制为君主立宪。
拉玛八世(公元1934-1946年)时,佛教僧伽组织,曾仿国会形式,以僧王为最高领袖,并设有僧伽部长、僧伽议会、僧伽法庭。⒇
期间在京畿府(即曼谷)挽卿县建吉祥大舍利寺(Wat S(/)rimahadhatu),供奉自印度迎请来的佛陀舍利。
1938年泰国内阁改组,由銮披汶出任总理。他在执政初期,曾设法促使国内两派僧团合并为一,但未成功。1939年5月20日。銮披汶宣布将暹罗国号改称为泰国。
1940年,由政府赞助,以僧王帝须提婆(Tissadeva)为领导,组织“巴利三藏全译泰文委员会”,集合二三十位精通巴利语高僧主持。关于巴利三藏翻译泰文,虽然过去在大城王朝时代,及曼谷王朝拉玛三世时,已经翻译了不少,但多数是经藏部分,律藏和论藏部分极少。而且以前的翻译,因时代不同,文字句法不同,翻译目的不同,因此并不一致,所以必须计划重新全译,或对已译的作选择性采用。至于经费方面,则成立译藏基金会,由佛教徒各方面捐助。于1951年,巴利三藏已经全译完成,计律藏13册,经藏42册,论藏25册,合共80册(表示佛陀住世寿命)。但是全部出版的经费,非常庞大。于是向当时国务总理銮披汶请求,为了迎接佛纪2500年(公元1957年)纪念大典,必须尽速筹备出版,结果由政府赞助泰币三百万(约相等十五万美元)。这样,就由原来计划出版1000部,增至2500部。(21)
拉玛九世(公元1946-现在)时期,佛教为了发展高等僧伽教育,于1946年,法宗派皇冕学校改为皇冕佛教大学,分为三个部门,七年毕业。次年,大宗派大舍利寺学院也改为朱拉隆功佛教大学,分为四个部门,八年毕业。两所佛教大学所教科目,包括佛学、佛教语文,及社会各种学科,就读学生,限定为比丘和沙弥。(22)
1951年,由政府赞助一半,其余一半募自民间,在曼谷郊区兴建一所现代化的僧伽医院,专为治疗患病的比丘和沙弥之用。现在病床四百张。医药、住院、饮食等完全免费。
1956年10月22日,现今拉玛九世依泰国佛教传统,在玉佛寺举行出家为比丘十五天,僧王金刚智为传戒和尚。出家后驻锡法宗派母旺尼域寺。十五日圆满,舍戒还俗。(23)
1957年,即泰国佛历2500年,举行盛大庆祝纪念。在曼谷王宫前面广场,自五月十八日起,一连举行七日七夜庆祝,高僧每日轮流诵经讲法,并邀请各佛教国家派代表参加。全国各地亦热烈庆祝,放假及禁屠三天,大赦全国囚犯,又有2500男子出家为比丘,发行二五佛纪纪念邮票,举行佛教文艺比赛等。全国欢欣鼓舞,普天同庆!(24)
1958年,“世界佛教友谊会第五届大会”在曼谷召开,从11月24日至30日,有十八国代表188人参加,提出主要议案:呼吁各国佛教徒努力实现佛陀的和平精神;禁止原爆;南传、北传佛教互相多作文化交流;修建美化佛陀诞生圣地蓝毗尼园等。(25)
50年代,泰国已渐进入资本主义体系,在銮披汶政府统治时,思想还比较开放。1958年8月国防部长沙立发动政变,取得政权后,执行亲美反共政策。泰国僧团高层内部因为受到流行思潮的影响,宗派之间时有摩擦,发生斗争,延续数年。政府曾下令逮捕三位大宗派僧人,被指为共产党同路人。1960年僧伽内阁褫夺他们的僧籍,理由是他们曾于1956年9月,应邀参加中国佛教协会在北京举行的佛教座谈会,见到当时大陆佛教发展的情形,会后在中国中央广播电台发表谈话,称赞中国共产党的宗教自由政策,回国后又发表专文报导。之后亦株连到他们的老师,即著名的佛教学者高僧披莫丹(Phra Phimoldham),1963年夏亦遭拘捕,罪名是“挑拨公众,违抗政府”,罢黜出僧伽内阁。大宗派大本山摩诃他寺住持、朱拉隆功佛教大学校长等职,褫夺僧籍。1964年,军事法庭宣判以前三位至中国的僧人无罪释放。二年后,披莫丹长老亦判无罪释放,轰动一时的披莫丹共产党案至此结束。(26)据报告披莫丹在拘留所几年中,除了不自由,每日仍勤于禅坐,研读经论。获释后回到摩诃他寺,仍受到各方僧俗的尊敬,生活态度自若,教学不倦,但婉拒与外界联络。作者于1960年赴泰修学南传佛法,亦因他的核准许可,且同住在一寺中。
1962年颁布了新的僧伽法令,在次年一月一日执行。新僧伽法令内容有:国王从有名望的大长老中选出一名僧王,作为僧伽领袖。大长老会议代替了僧伽内阁,只对僧王起咨询作用,国家宗教厅长担任大长老会议的秘书长。在各地方僧伽组织中,任命一名督察,负责监督僧伽的宗教活动。政府教育部有权辅助僧王的任命及对僧伽财政补贴,按委任僧职的级别领取政府薪金。依新法令,军政府对僧伽就更容易管理了。(27)
1964年,僧伽与政府推出“传法使计划”,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选拔对国家和佛教忠诚及解行优秀的僧人,特别是两所佛教大学毕业僧,又具有方言能力者,派往各府、市、县、乡村宣扬佛法。2.组成多个僧人小组,分赴全国各地区工作。1964年有175名,次年有802名,最多时达2000名。3.传法使的具体任务,是向村民讲解佛法,奉行五戒,常行布施,热爱佛教,对国家和国王效忠,进行精神与道德的净化,改造犯罪,同时亦阻止共产主义思想在国内的散播。(28)
近十多年来,泰国亦很热心推动佛教向外国发展。在1956年以前,就有泰国比丘们往马来亚及新加坡弘法,发展至今,在槟城、新加坡、吉隆坡、怡保等处已建筑十多所佛寺,而信众多数为华人。1957年,印度政府在菩提伽耶圣地,献地17,000方米,欢迎泰国佛教往建佛寺;1960年,在泰国政府资助下,建成一所非常庄严的“佛陀伽耶泰寺”(Wat Thai Buddhagaya),常派遣比丘长住弘法。1964年,有泰国比丘智成就(N(~)anasiddhi)领导,在伦郭成立“佛光寺”(Wat Buddha Padipa),轮派五、六位比丘长住,经常演讲佛法及教授止观,经费亦由泰国政府资助。(29)
1975年中泰两国建立了外交关系,佛教重新开始交往。1980年中国佛教协会到曼谷出席世界宗教和平会议常务理事会,受到泰国佛教界的热烈欢迎。次年泰国佛教僧侣代表团亦访问中国,受到班禅等人友好欢迎。后来泰国佛教徒曾多次组团访问中国。1987年中国佛教协会组团到曼谷参加国际佛教学术交流会,并进行一周的访问,受到泰国多个佛教团体的欢迎,僧王也亲自接见。为了增进两国佛教文化的交流,中国佛教协会于1990年6月,派出云南傣族上座部佛教青年学僧十名赴泰国留学。他们在泰国学习三年,主要是学习巴利语及南传佛教教义等。(30)
现在泰国佛教徒占总人口约95%以上,有僧人280,000,其中比丘180,000,沙弥100,000。泰国有佛寺约25,000所,佛塔100,000座。(31)
①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净海译)。
② 棠花:《泰国四个皇朝五十君主简史》,第108页。
③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④ 同上。
⑤ Rodert C.Lester:Theravada Buddhism Southeast Asia,第79页。
⑥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⑦ 《东南亚佛教史》。九级考试制度,详见本章《现代佛教教育》一节。
⑧ 《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⑨ 1.《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2.《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⑩ 《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⑾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⑿ 《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⒀ Magha Puja,敬法节。Magha为印度三月名,音译末伽。敬法节是纪念佛住时,1250位大阿罗汉不约而同地集会王舍城竹林精舍,听说佛波罗提木叉教诫。著名的“通诫偈”:“诸恶莫作,众善奉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即在此次集会中宣说,时间在三月月圆日。
⒁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⒂ 1.《泰国佛教史》第15节。
2.Theravada Buddhism in Southeast Asia,第80页。
⒃ 1.《印度的佛教》(日文),讲座佛教Ⅲ,第253页。
2.《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⒄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⒅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⒆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⒇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21) 《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22) 《东南亚佛教史》,及参见本章《现代佛教教育》。
(23)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5节。
(24) 《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25) 佛教时代社:《佛教大年鉴》(1969年),第267页。
(26) 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121-122页,东方出版社会,1997年版。
(27) 同上,第122-123页。
(28) 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121-122页,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29) 《东南亚佛教史》(泰文),载《佛轮》月刊第20卷。
(30) 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141-142页。
(31) 杨曾文主编:《当代佛教》,第144页。
第二节 僧伽组织与国家的关系
一、略史:泰国佛教僧伽组织,自公元13世纪中叶,素可泰王朝成立,传入斯里兰卡上座部系佛教后,即正式为国教。当时僧伽组织,即由国王尊封一位德学具足、精通三藏的长老为僧王,另又尊封各府僧伽府长及地方初级僧官,形成全国僧伽行政组织系统。至大城王朝时代,国土扩大,佛教更为发达,僧伽数量大增。僧伽行政组织除沿袭素可泰王朝旧制,另对宏扬佛法有功僧人及具足德学的比丘概给予尊封僧伽爵位,分为九级:僧王、副僧王、公、侯、伯、子、男、及师尊一级、二级。并依僧爵高下,由国家制定食俸。曼谷王朝成立后,亦沿袭旧制。到拉玛七世时,泰国改为君主立宪,之后佛教亦制订僧伽宪章,设立僧伽内阁、僧伽议会等,于1941年颁行。这种组织,是仿照国家的组织,而予以简化。①
二、僧伽行政组织:泰国僧伽行政组织,分中央僧伽行政与地方僧伽行政两部分。中央僧伽行政,以僧王为全国僧伽领袖,僧伽内阁十位,即僧务院长、僧伽内务部长、僧伽宣传部长、僧伽教育部长、僧伽福利部长,另次长五位。僧伽议会,由四十五位僧伽委员组成。僧伽法庭,分初审、上诉审、最高审三级。至于地方僧伽行政:分九省、七十一府、县、区、乡、佛寺、依层次隶属管辖。②
以上这种新制,本较合乎现时代,可是1960年,泰国僧团宗派之间高层领导者发生严重摩擦,甚至互相借政治势力倾轧,遂于1962年,修改僧伽宪章,多项仍恢复过去僧王的集权。其组织简介如下:
僧王是佛教最高的领导者,由国王尊封,终身职位。下设僧伽最高机构,称为“大长老(僧伽)会”(Mahathera Samagama),有十三名委员,僧王任主席,四位副僧王为当然委员,其他八名由推选产生,任期二年,对于僧伽的行政、教育、宣传、福利、戒律、规章等有决议权。政府宗教厅厅长为此会之秘书长。在大长老之下又设僧伽议会,分为二组,即大长老会议及小组委员会(即对大长老会议提出各种议案之前,对该议案的审议,征询佛教僧伽学者及旁听者意见)。在大长老会下,又设僧伽法庭,保持以前之初审、上诉审、最高审三级。在大长老会与地方僧伽组织之间,设有大教区僧伽会,即全国分为中部,北部、东北部、南部四大教区,大宗派设四大教区,各有僧长一位;但法宗派僧众少,全国只设一位。此五名大教区僧长,直属大长老会,或由大长老会委员担任。在大教区之下,即属地方僧伽组织,大宗派全国分为十八个管区,法宗派分为四个管区,共有管区僧长二十二名。依次是府僧伽会、县僧伽会、乡村僧伽会、各佛寺僧伽。在大长老会之下,又专设巴利文教学总管处、佛学教学总管处,佛教使节局(派遣僧人到国内外弘法。)
至于两派佛教及僧数,依泰国教育部宗教厅1964年调查,全国有佛寺23,454所,比丘166,975人,沙弥85,127人,共计252,102名。1968年,佛教星期日学校事务局最新调查如下:
大 宗 派
法 宗 派
共 计
佛 寺
23,082
1,023
24,105
比 丘
166,459
8,807
175,266
沙 弥
83,213
4,448
87,661
男少年
96,733
8,095
104,828(人)④
男(男少年,多为寄附佛寺中学生,及为僧人使用男童。)
三、佛教与国家的关系:泰国自立国以来,历经七百多年,都以佛教为国教,成为传统的习惯。现在泰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王须信奉佛教,且是宗教的拥护者。”又规定:“……人民有信仰宗教及举行礼拜完全之自由……。”因为不准僧人参政,所以第九十条第三项有:“比丘、沙弥、修道者不得行使选举权。”⑤
泰国佛教僧伽,除了自己不僧伽行政组织外,政府亦设有宗教厅(属教育部)管理各宗教事务。宗教厅的组织设厅长一人,辖下分为一处和六科:(1)秘书处:分文书组、统计组、法律组、财库组。法律组专为维护各宗教权益而设。(2)宗教教育科:分学术组、图书组、研究组、宗教学校组。协助全国比丘沙弥教育,筹备校舍经费。外国留学僧奖金,也由本科承办受理。(3)宣传科:分教师组,促进教育指导组;本科职员多数是以前出家时获得高等巴利文学位,舍戒还俗后,协助宣扬佛教文化教育工作。(4)宗教赞助科:分典礼组、救济组、宗教事务组。负责国家(王室和政治)与佛教等各种宗教礼仪,筹备布置;发给全国僧爵、僧职薪俸及供物;救济遭受灾难的佛寺和僧人。(5)宗教财产科:分佛寺财产登记组、薄记组、中央僧伽利益组、地方僧伽利益组。代僧人处理全国寺产财产登记、租收,以及代处理僧俗财产的纠纷。(6)僧伽秘书科:分中央组、僧伽事务组、佛教经典组、资助教育组、公共利益组。大长老僧伽会议等,本科先派人布置,会议时记录,及协助僧伽推行事务,承受执行僧伽命令。(7)建设科:分佛寺建筑组、佛寺修理组、设计组、联络组;负责兴建及修理佛寺、佛塔、佛教纪念胜地,设计图案模型,调和搜集宗教资料,与上级联络,及推行在外国建寺传教工作。⑥
因为宗教厅是管理全国各宗教的事务,虽然宪法规定佛教为国教,但对其他宗教,政府一样尊重人民信仰宗教自由,给予援助。依1960年全国人口调查,共26,257,196人;1967年调查为30,570,846人,佛教徒占93.5%,伊斯兰教徒3.9%,基督教徒0.6%,其他2%。⑦
政府每年对各宗教都有援助预算,例如1958年如下:
Ⅰ.援助宗教支出:
佛教:佛寺修理及维持 泰币 9,000,000铢
佛学院、巴利文佛学院 泰币 500,000铢
佛教僧团费 泰币 100,000铢
二所佛教大学 泰币 400,000铢
伊斯兰教 泰币 495,000铢
基督教 泰币 45,000铢
(共计泰币) 10,540,000铢
Ⅱ.僧俸及行政等支出:
僧俸 泰币 4,422,000铢
僧伽行政 泰币 10,988,000铢
献迦絺那衣(袈沙)仪式 泰币 10,988,000铢
僧扇 泰币 658,000株
宣法 泰币 40,000株
国际会议 泰币 35,000株
资助外国留学僧 泰币 120,000株
(共计泰币) 16,483,000铢⑧
四、大乘佛教在泰国:虽然大乘佛教于公元十三世纪已在泰国灭亡,但还有些形式和观念未随着绝迹,如愿生佛土。曼谷王朝第四世王时,有些佛教徒在虔诚礼佛时,发愿成佛。除此,还有人相信佛教徒、贤明的国王是菩萨、或佛的化身,在吞武里王朝及曼谷王朝第三世王时,也有人称僧王为佛的。另有些不包括在巴利三藏内的经典,如有些不包括在巴利三藏内的经典,如《福德轮经》、《三藏顶经》等,说人仅念诵或书写经典,就可获得可思议的功德,这些都是大乘佛教遗留下来的观念。⑨
大乘佛教传入泰国的另一个时期,是由近代越南和中国佛教徒带进。在吞武里王朝时,因越南发生叛乱,有越南王族和人民至泰国颇多,佛教也传自中国,乃至吞武里建一寺。曼谷王朝第一世王时,又有很多越人至泰,在曼谷建二寺。这三所佛寺,都是华越人共建,主持者则为越僧,用越南佛教仪规。至三世王时,越人又在曼谷、北碧、尖竹汶三地各建一佛寺。⑩
至拉玛五世时,有中国南粤续行和尚至泰,具足戒行修持,受中泰人民敬仰,乃集资在曼谷建永福寺,后又修甘露寺。不久华僧至泰渐多,遂发起兴建龙莲寺,八年始成,为全泰最大华寺。开光之日,五世王赐该寺泰名外,并敕封续行比丘为“华僧尊长”,又封其他二华僧为左、右二尊长。越南出家人,亦在同一时期下谕敕封。不久续行又往柳兴建龙福寺,未久即圆寂,趺坐安详而逝。第二位华僧尊长果悟比丘,深有禅定功夫,亦获泰国王室、中泰人民敬仰。⑾
至九世王时,华僧普净法师升任华僧尊长后,曾在北碧建普仁寺,奠石结果,可依律传授戒法,并被泰国封为传戒和尚,因此可度泰地华人出家,发给度牒。以后又建立化僧舍、仙佛寺;1960年,在曼谷郊区,又兴建规模宏伟的普门报恩寺,至1970年始告完成,恭泰王驾临主持落成大典,盛况空前。⑿今日在普净门下出家的华僧,约近二百位,分住在处华寺,并且依泰国的风俗,多数为短期出家。泰地华裔青年出家,多数在小时候受泰文教育,对中文及大乘佛法认识不多。普净尊长很得当地华侨皈信,弟子众多,法缘极盛。为了今后大乘佛法种子继续在泰国发芽生长,更应该注意发展华僧教育之事。
在曼谷的华侨教徒,亦成立很多佛教社,宣扬大乘佛法。其中重要的,如中华佛学研究社,龙华佛教社,过去多年经常定期举行信徒集会,研读佛法、念诵、讲说。有时国内或其它地区有高僧至泰,除接待食住及旅游活动等,常被邀请为华侨讲经说法。
华裔青年陈明德居士,精通中、泰、巴、英等语文及大小乘佛法,在皇冕佛教大学任教多年,教授大乘佛法及佛教史。曾译中文《金刚经》及《维摩诘经》等为泰文,⒀并经常至各地佛教文化学术研究机构演讲大小乘教义,全国拥有极多读者和听众,惜其不寿,于七、八年前去世,为中泰佛教一大损失!
总之,华人、越人的大乘佛教在泰国的弘扬,其信仰的人众和影响主要还是在华、越人本身范围内,泰人信仰大乘佛法的极少。
① 陈明德:《泰国僧伽行政史略》一文,《海潮音》第43卷8月号。
② 1.陈明德:《泰国僧伽行政史略》一文,《海潮音》第43卷8月号。
2.《东南亚细亚的宗教与政治》(日文),第110-111页。
③ 佛教时代社编《佛教大年鉴》(日文,1969),第817-818页。
④ 佛教时代社编:《佛教大年鉴》(日文,1969),第818页。
⑤ 《东南亚细亚的宗教与政治》,第254-255页。
⑥ 净海:《佛国日记》,载《海潮音》第45卷3月号。
⑦ 《东南亚细亚的宗教与政治》,第123页。关于泰国伊斯兰教徒,多数集中于马来西亚边境之五、六府,因过去此地曾属马来人统治,后为泰人征服。基督教徒多数为华、越人。另有曼谷等地,约有三、四十万印度人及印裔,多信仰印度教。
⑧ 《东南亚细亚的宗教与政治》,第114页。上列佛寺修理及维持费,仅指是年政府之援助预算。多数佛寺修理及修持费,还是靠佛寺本身经费及信徒净施。但有149所王家佛寺,其中多为著名佛寺,如缺乏修理及维护费,则由政府津贴。所谓王家佛寺,乃由历代王室人员献建,或由王室人员领导募建。
⑨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6节。
⑩ 1.同上。
2.《泰国华僧弘教简史》一文,载《海潮音》第53卷9月号。
⑾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6节。
⑿ 陈明德:《泰国佛教史》第16页。
⒀ 其中《维摩诘经》泰译本,曾获全泰国青年文学杰作第一奖。
第三节 现代佛教教育
现在泰国佛教教育的情形,可分下列四个方面来叙说:
一、佛学院:佛学院在全国普遍设立,多数设在规模较大和僧众较多的佛寺里,僧众少的佛寺,可至邻近的佛学院就读。佛学院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僧俗都可报名入学,除了课本自备,学费全免。凡新出家者,规定都要就读,不限年龄。每年开学时间大约是在七月安居时开始,至下二月中终止,教学仅约半年时间。学期结束时,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大会考(短期出家还俗者可不参加),甚为严格,及格者每年约占25%左右。不及格者来年仍须就读原级,考多少次不受限制,因为这是出家修学佛法的基本教育。佛学院各级人数不受限定,多者七、八十人,少者三、四人亦开班。教课者,亦多由佛寺中佛学程度较高的比丘担任,并由常住供养饮食及微少零用,或向宗教厅申请补助。
佛学校课程内容如下:
初级:佛陀格言、佛学、佛传、戒律、仪规。
中级:佛陀格言、佛学、佛及弟子传、结集论,戒律、仪规。
高级:佛陀格言、佛学、佛及弟子传、结集论、戒律、僧团组织章程。
依1967年统计,全国共有佛学院4,056所;出家及在家学生(在家各级不读戒律,或以其它科目代替)如下:
出家(比丘、沙弥)
在 家
初级
112,736名
13,910名
中级
20,383名
2,942名
高级
11,555名
953名
共计
144,674名
17,805名①
二、巴利文佛学院:依1960年统计,全国共有巴利文佛学院549所,修业比丘和沙弥22,142名,教师1,807位。②设在规模较大和僧众较多的佛寺里,其它佛寺的学僧实行走读。学僧课本自备,学费全免;教师的饮食及少数零用由常住供给,或向宗教厅请求补助。巴利文佛学院,一向不准在家信徒就读。每年开学时间,约在阳历六、七月间,至次年二月终止。巴利文由初级基础至最高程序,分为九级;初级至五级,规定须入巴利文佛学院就读,听教师讲解,六级以上,着重自己研究,或请人教导,或成立小组请专家指导。就读巴利文佛学院,都为青年比丘和沙弥;中年老年出家者极少学习。每年学期结束时,举行全国大会考一次,参加考试的及格比率只约占20%左右。考不及格的,仍须继续在原级就读,年数不限。考取三级以上者,尊称为“大比丘”(Maha-bhikkhu,泰语称Phramaha;沙弥考上者,受比丘戒后,即升为大比丘),并且由僧王或国王颁赠巴利文学级僧扇。考取高级别的巴利文学级,是极荣誉之事,受僧俗尊敬。现将巴利文九级课程内容简列如下:
一、二级;基础巴利语文法(一至二级,不举行大会考)。
三级:《法句经注》,一~八册。
四级:《法句经注》,第一册;《吉祥义明解》,第一册。
五级:《吉祥义明解》,二~三册。
六级:《法句经注》,五~八册;《一切善见律注》,三~五册。
七级:《吉祥义明解》,一~二册;《一切善见律注》,一~二册。
八级:《一切善见律注》,一~二册;《清净道论》,一~三册。
九级:《清净道论》,一~三册;《阿毗达磨义广明》、《阿毗达磨复注》。③
三、二所佛教大学:即皇冕佛教大学和朱拉隆功佛教大学,专为教授青年比丘、沙弥世间的知识及佛学的知识。
皇冕佛教大学之定名,是纪念拉玛四纪的,因他未登位前,曾出家为比丘二十七年,创立法宗派。他的前身就是皇冕学院,于1946改为佛教大学,设在法宗派总部母旺尼域寺。学制分先修科一年,教授初中速成各课程;预科二年,教授高中速成各课程;大学正科四年。完成七年教育后,获得佛教学士位。在佛教大学就读,除书籍自备,学杂费全免,正科四年主要课程有佛学、巴利文、英文、梵文、因明、宗教比较学、科学、哲学、论理学、心理学、数学、教育学、理化、史地、佛教史、动物、植物、生理学等。皇冕佛教大学现有学僧约五百多人。
朱拉隆功佛教大学,是纪念拉玛五世的,1947年由大舍利寺学院改成。现在分为四科:1.巴利中学六年,所教课程同一般社会中学,但增加巴利文及佛学为主要科目。2.先修科二年,初中课程速成,增加巴利文、佛学、教师学。3.预科二年:高中速成,增加巴利文、梵文、佛学。4.大学正科四年,课程有巴利文、梵文、佛学、泰文、英文、史地、科学、法律、哲学、宗教学、心理学、社会学、文学等。现有学僧一千一百多人。正科四年教育受完后获得佛教学士位。
四、佛教星期日学校:佛教星期日学校是在十年前,由两所佛教大学利用大学的校址和教师,招收一般社会少年儿童和成人(包括男女),在星期日来寺听讲基础佛学,以及社会其它的实用学科,课程由浅至深,分班次上课,各班每次上课三小时。在上课前,先由僧人领导作简单的念诵仪式。这种佛教星期日学校发展至今,在曼谷及其它各地重要城市已成立了多所,对一般人民施以佛教教育和道德熏陶,收效很大,报名就读的人也非常踊跃。
现在泰国新教育制度,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管理,但全国还有一半以上的小学和中学,仍设在佛寺里;其中也有不少是由佛寺主办,受国家教育部属下管理。
① 依佛教时代社编《佛教大年鉴》(日本,1969),第815页。
② 净海:《佛国日记》,《海潮音》第45卷。
③ 《社会评论》杂志(泰文)特第四号,关于《佛教与泰国社会》专号(1966年8月)。依著者过去所知,现在巴利文九级的课程,有些已经重新变动。其中一至三级,着重文法基础及巴利语译泰文;四至七级着重巴利文诵及泰文译巴利文;八、九两级,除巴泰互译,并用巴利文写作诗偈或韵文。
第四节 佛教徒生活的实践
泰国是南传上座部佛教兴盛的国家。国民传统习惯,男子一生中都要出家一次,认为是人生中的一件重要大事。出家时间的长短,随个人自愿。比丘戒有二二七条,沙弥有十戒。出家一年称初腊,须依师而住;五年称中腊,满十年称上座。出家后,四事供养(食、住、衣、药)及日用物皆来自信施者(父母亲友及信徒)。饮食由托钵而得,可食鱼肉;但不可自行杀生,不得食人、马、象、蛇、虎、猫、狮子、犬、豹十种肉。
每日早晚两次行持,每次约半小时;每月举行诵戒。一个月有四次佛日,在家信众带着香花往佛寺礼佛诵经,受持五戒或八关斋戒,听僧人说法。广播电台及电视台在佛日及特别节日都请僧人向民众广播说法,或安排播放佛教节目。关于佛教重要的节日,一年中有三次,即泰历三月半为敬法节;六月半为敬佛节(纪念佛陀诞生、正觉、涅槃);八月半为敬僧节。这三个节日,是代表对三宝的礼敬,国家都定为特别假日,全国放假,举行庆祝。敬僧节次日,即进入僧人三个月安居期。在安居前一两个星期中,发心短期出家人的特别多,全国僧人会增多五、六万。有些政府公务员,如以前没有出过家的,这时也可以特别请假三个月,入寺短期出家。安居三个月期满后,即舍戒还俗。出安居后一个月期中,全国僧俗流行举行献“功德衣”仪式,每所佛寺都举行。泰王及王后亦每年分别轮流至著名佛寺亲自主持功德衣仪式,向僧人供养衣物等。
国家重要节庆,乃至人民平常婚丧喜庆之事,大多请僧诵经供养,增加功德福利,或超度亡者。
除以上行事,一般青年出家人,多数是学僧,接受僧教育;中老年僧人,多数是担任寺务及弘法工作,也有专心修持或研究经教的。也有些知识差的出家人,为了迎合俗人,替人看相算命及念诵经咒的。泰国没有比丘尼及沙弥尼制,但有一种长期或终生受持八关斋戒的学法女,她们剃光头发,穿着白衣(不是袈娑,是一块长布披在身上),而且也寄住在佛寺里,聆听住持或耆德比丘的教诫,甚至也有部分接受信施者的供养。听说在乡下这种持八关斋戒的学法女,也有出外托钵的。据说全国这种学法女约有二万人左右,她们可就读泰文佛学院,也可随自愿蓄发返家。一般人认为她们这样的生活,也是出家的一种(西人佛教徒称她们为尼),但在南传佛教律制上,她们仍归属为优婆夷。这可说是在南传比丘尼制度断绝传承后,一种方便女子出家的形式。
泰国也有在家佛教徒组织,如“泰国佛教总会”及“佛教青年会”。此二佛教团体,在曼谷都有很大的会址,分会散布全国各府,定期集会演讲或研讨佛法,或请僧人说法,并为有佛教杂志及出版佛教小丛书等。此外还有“佛教妇女会”及很多地区性的佛教组织。1964年,“世界佛教友谊会”亦迁移至泰国设会址,并有人长驻办公,与世界各国佛教徒保持联系,每两年或三年,定期召开“世界佛教友谊大会”一次。会长一职由现今泰王之姑母苾莎迈笛斯库尔(H.S.H.Princess Poon Diskamais Piul)公主长期担任。现今在曼谷正筹建永久会址,经费由各国佛教徒募集,泰国政府并有津贴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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