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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孙国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案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孙国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孙国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孙国富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9日深夜,被告人孙国富携带一把水果刀翻墙进入杨某家中实施盗窃。当孙国富进入一楼时,正在屋内带着儿子王某休息的杨某被惊醒后喊叫,被告人孙国富用双手按住杨某胳膊,杨某因害怕而不再反抗。孙国富随后对杨某实施了奸淫行为,被害人杨某再次呼救。杨某的儿子王某被吵醒后开始哭闹,孙国富持随身所带水果刀朝杨某颈部连扎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孙国富又隔着被子用双手按住王某头部,致王某窒息死亡。
被告人孙国富在将杨某和王某杀死后,又将现场破坏。然后进入杨某家一楼堂屋东间,将木箱内的一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假币)拿走,从屋里出来后将杨某家院内停放的四轮拖拉机及拖斗推至本村村西。2008年11月15日,被告人孙国富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真的是男人也不必要欺负人家无依无靠的母子吧。而且,生命换假钞啊。不知道是命理的劫数,还是鬼迷心窍。
南无阿弥陀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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