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3409|回复: 21

【转】道教中收鬼养鬼等做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11 2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中国传统的道教中常有收鬼养鬼等做法,起源于早期那些远离尘世的修练道丹的隐士,长期在深山老林中修习,让必竟还当生活,故而收一些有一定能量(或特定)的孤魂野鬼,为其飞报阳冥两界的信息,及提拱个人生活上的方便。但在后世,却蜕变于一些人的谋生手段,由道而成巫,无疑是道教的悲哀!如今在东南亚一带的巫术非学盛行,尤其是在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用灵童做法的最多。
“灵童”(又称为灵童耳报术)究竟是什么东西?有过这样一个传说的故事: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将军,他有一个儿子,从小就深得将军父亲的喜欢,可是很不幸地这儿子却因病而去世,将军非常伤心,在悲伤之余他便把儿子一部分骨灰,放进一个小樽中,并随身携带,原本只是作为纪念的目的,但说也奇怪,每当他挂着这个小樽出征时,必能得胜回来,而且每遇到意外之时,就好象有人协助一般,必定能化险为夷。因此,这个做法便传开了,很多人照着这样做,希望能为自己带来平安,财富,这便是灵童的传闻。
    其实,养灵童是一种控灵术,是通过咒语,来推使鬼魂为供养者做事,世界各地除个人会养灵童之外,还有很多商人,团体也有养灵童的,特别是赌场。
    收养死尸在东南亚及香港一带有领养死尸,供奉的现象。供请他的善信多数生意面临破产或生活极不如意,在无任何办法可解决的情况下,结果就只好请他来供奉了。

  关于收养死尸。据说养尸是养鬼怪中最狠的一种最高的一种。他的做法也很特别且恐怖布。
具休做法是先把一个胎死腹中的婴尸取出,然后把整个婴尸用药水浸泡七七四十九天,每天都要为其举办法事和念咒,四十九天后就会干缩成有如手掌一样大小,然后再交给供养者带回供养,同样于每晚十二点供养者必须滴血供养,当中不能间断,否则要重头开始,当滴血满四十九天后,就可以开始求他办事。
另外,养尸者还需要于每月的初一,十五晚上十二时都要滴血一次供养,并供香火每次九枝。养尸的力量很大,甚至能让你的对头人破产或婚姻失败。
但养尸的供奉者必须非常小心,否则后果是会很严重的,就算供养者本身有儿女,也先放他在首位,而把儿女当次要,因为他是非常小器的,但若你照顾得妥当,一切就会非常的顺利美满。另外供养他的,若有任何的大意外时都可帮你逃过一劫。

其原理是那些投胎未成的阴灵(婴灵),未涉尘世,心性后天染著相对少一些,对尘世又有强烈的嗔恨心,能量相当之大,过于普通之厉鬼。其不愿返于鬼道,遂在相对长的一段时间,游离于阳冥两界。若遇有人导引,并能享用血食,即容易变人利用。但又因其嗔心重,如果得罪了他,那又会让使用者,家破人亡。故使用者是非常小心的。

茅山养鬼
传统道术中有三大法坛,其中茅山法坛即是其中之一,另二个为净明法坛(许逊所创),还有一个是天师道的正一法坛(道教始祖张陵所创,道教与道家之别,按台湾学者柏杨所说是犹如狗与热狗之区别)。但凡每一施术者,其法术中的能量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祖师的能量,第二是恩师(承师)的能量,第三是自我的修行能量。所以修行者自已功夫不高的情况下,如果心诚亦可收到良好的效果。据说茅山养鬼分很多种类,如五鬼、情鬼、财鬼、八翁、灵童、守园鬼.等等。因此养鬼关键是一个"诚"字,用"心诚",领养之鬼灵必能与你沟通,但鬼灵也受灵界管束并非万能,故不要太过强求,就把他当作神灵供奉一样,一定能通灵,灵童如通灵沟通,就与你一心相通,你心想什么,灵童也能知道,也能助你办事不误!
灵童通灵有很多奇异的现象,如会发出奇怪的异声,移动某对象.等等现象都会发生,有时会出现忽稳忽现的影子,有时会入梦告知事情,有时会耳报,但要得到耳报者,必须有修道的基础,方能得灵童耳报。
供养灵童可领养到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鬼灵是不会老的,鬼灵是一种灵也谓之气。所说的老是说自己本身,即是指长时间领养,直至鬼灵功德完满轮回为止。
养鬼灵要在家中安奉一个地方,可放清水或饮料一杯,另用小瓶装上生鸡蛋一只及白米,小量玩具及衣服。如想出外佩带灵童者,出门前须念咒呼之名字随你外出,及把灵童贴身携带,但饮食时,必须存放少许食物在碗碟内,不必另备一份,如没有佩带外出,就不必留食。

但本山人所接触的是“柳灵郎”,相对简单一些,但未深入。(甚幸,如果用上了,不知又造了多少孽)是将八岁左右的死亡儿童的灵魂,通过一定的轨仪,收入柳树枝雕成的像中,当然这柳树枝不是信手摘来的,有一定的选择。八岁左右儿童的亡灵,其生时元阳未泄,能量高(但不如婴灵),嗔心相对少,比较让人易接受。通过“装神入身”后,进行祷告,直至像前之燃香开始抖动,即是成功的标志。。。。。。

南无阿弥陀佛。为说一切外道之法,当以辩清是非,增长见识,不为骗子的骗术所误为上。各位网友千万不要当山人为“怪物”看待呀,一些经历还是以后再说。只劝诸网友多做善事,方便作诸功德,自然祥气罩身,人天护拥。

南无十方一切佛,南无十方一切法,南无十方一切僧。

居士印弘顶礼。

[ 本帖最后由 九月孤星 于 2009-5-12 09:47 编辑 ]
发表于 2009-5-12 11: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額。
養小鬼害人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4 23: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sbs  真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5 09:5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支持下  只不过 少知为知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5-16 01: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养鬼 网上很多额  
了解一下还是可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6 22: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究不是什么好事...也同情那些胎死腹中和小小年纪夭折的孩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8 22: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9 20: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用吧!抓鬼有阎王的鬼差!还有钟馗!你就不要参合了 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7 12: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恩 好好善待你的小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4 16: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十方一切佛,南无十方一切法,南无十方一切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15 15:3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