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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1 15: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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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现在变态的人好像很多阿,杀猫的、杀狗的,那倒要问问这写杀猫杀狗的“人”,为什么, 是不是觉得生活太好了想做出点让世人都“记住”事情好来提高一点“知名度”啊?哎呀,我觉得变态已经不足以形容这写虐待、虐杀猫、狗的人了,你说,那猫、狗招谁惹谁了?居然要这么残忍地对待?我们有些人说南京大屠杀的日本人是多么多么的残暴,残忍,变态,那么,甚为中国人,你为什么也要这么残暴、残忍对待这么可爱的动物呢?
社会自有论断,我觉得,国家应该出台动物法律,不单单是对国家珍稀动物保护,而是要对所有动物保护,让它们健康生活,物竞天择!人没有权利夺走任何一种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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