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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怪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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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3.进城】

  王成小心翼翼地把他爹从背上放下来,他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父亲,知道一切都晚了。他趴在死去的王志仁身上,后悔莫及,哭成了泪人。

  冷静下来后,王成觉得还是应该马上把父亲的尸体背回家里安葬才对,但转念一想,既然父亲都已经千辛万苦地来到城墙外面了,说什么也不能就此返回。他决定背着父亲的尸体进城走一圈,他相信父亲在天之灵也希望他这样做的。

  王成抬起头来,只见城门之上,高高地悬挂着一块偌大的牌匾,上书两个隶体大字——忘川!原来这里就是忘川!王成看着这块牌匾,心中实在有点不解,城里人为什么会取这么一个奇怪的名字!他往城里放眼望去,这里的人,脸孔都是陌生的;这儿的街道、房屋,也完全是陌生的。当王成终于踏进这座繁华的城市时,他有一种极不习惯的做客异乡的感觉。

  街上店铺林立,由食肆至卖雀鸟、丝绸的店都有,行人熙熙攘攘,络绎不绝,这些景象和乡下比起来,真是有着天壤之别。王成看着眼前的一切,感觉自己确实大开了眼界,可一想起背上的父亲,他又连连叹息起来,只可惜他的老父亲再也看不见这一切啦!

  王成背着死去的父亲绕着整个忘川城走了一圈,他一边走一边对背上的父亲说:“爹,您看到了吗?您的左边是客栈,右边是酒楼,前面是布行,后面是药店……”此时的王成就像一个当地的居民一样对来自乡下的父亲介绍起了这座城市。

  王志仁的身体开始僵硬了,他趴在王成的身上反而不再往下滑了。他就像活过来了一样,安静地趴在儿子的身上,津津有味地听着儿子向他介绍这座繁华的城市。

  天色已然接近黄昏了,王成依然背着父亲穿梭在忘川城的大街小巷中。这时,一支送葬的队伍突然出现在王成的眼前,他停下脚步,默默地望着这支队伍从自己身边走过。看到这种伤感的场面,王成心里不由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悲凉。他一直没有看清队伍里的人的脸,他们穿着一身孝服,帽子盖在他们的头上,遮住了他们低垂的脸庞。

  前面领头的是一个端着灵牌的年轻人,他应该是死者的长子,他的头垂得很低,王成怎么也看不清这张脸。不过,他看见了灵牌上的名字,那是一个刻骨铭心的名字,他不禁抖了一下,因为那上面写着的正是他父亲的名字——王志仁。太不可思议了,这个世界同时死了两个王志仁!

  说不清是为什么,王成不敢再看这支送葬队伍一眼,他默默地转过身去,一直朝前走,直到来到一家卖馒头的店铺前才停下脚步。此时,天已经黑透了。王成向馒头店的老板娘买了几个馒头,这是他今天晚上的晚饭。

  王成拎着手里的馒头,背着死去的父亲,在黑夜里徘徊了许久,他有些茫然和彷徨,今夜,他和他死去的父亲将在哪里借宿呢?

  他不敢去住客栈,客栈不可能让一个死人住进去;更不敢去敲任何一户人家的门,乞求某位好心人收留他一晚。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一幢建筑物上。那是一间祠堂,门前的牌匾上写着“万家祠”三个篆书。

  “行了,今晚就在这儿借宿吧!”王成一边想着,一边就背着父亲往祠堂里走去了。对王成来说,他这么一路走来,在祠堂、破庙里借宿,已不是第一次了。

  祠堂里供奉着无数灵牌,那都是当地人为悼念死去的先人而设立的。王成并不害怕这些黑漆漆的灵牌,相反,他看着这些灵牌,看着灵牌上面写着的名字,心中反而生出一阵酸楚,因为他想到自己可怜的父亲,临死前也未能看到这座城市,死后却还要经受风吹日晒。他发誓回到家后一定要给父亲做一个最大的灵牌,要像今天在送葬队伍里看到的那个灵牌一样大,这样才对得起父亲。

  那天晚上,王成不知从哪里找来一张破旧的席子,他让父亲端端正正地躺在席子上,自己则躺在他的身旁,就像小时候抱着父亲睡觉一样抱着他睡了一夜。这一夜,他们在祠堂里过得风平浪静,没有人进来赶他们父子俩走,时间安静地流逝,一眨眼就到了第二天早上。

  这个时候天刚微微亮,王成已经起来了,他又去了那家馒头店买了一些馒头,然后就匆忙地赶回祠堂里去了,这些馒头是给他在回家的路上吃的。

  那时,王志仁已经变得非常僵硬了,王成背着他,感觉就像背着一块石头似的。他们昨天才来到忘川,今天就不得不离开了。当天空越来越亮,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的时候,王成已经背着父亲走出了那高大的城墙,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荒山野岭了。王成知道,他这个庄稼人很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再来忘川了。

  忘川——多么奇特的名字,王成在心里默默地记住了它。

  王成背着王志仁的尸体,日夜兼程,转眼半个月过去了,他们终于到家了。王志仁的身体早已开始腐烂,身上发出阵阵恶臭,然而,他的孝子硬是把他背回了家。

  这件事情感动了当地的很多人,因此,王志仁出殡那天,前来送葬的人特别多。除了亲朋近邻外,更多的是一些被王成的孝心感动的人。那天,前来送葬的人都穿上了孝服,戴上了帽子。王成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的手里端着一块偌大的灵牌,那是他发誓要为父亲做的。

  他们走在路上,面色凝重,低垂着脑袋,哭哭啼啼地,最后往一座山上走去。此时,王成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毛骨悚然的想法——这个送葬的场面似乎和他不久前在望川看到的一模一样!而且,两个不同的地方几乎同时死了两个有着相同名字的人——王志仁,这不是太离奇了吗?

  没过几年,王成就和隔壁村的李氏成亲了,据说还是李氏先看上王成的。成亲以后,王成问过李氏一次,自己只是一个又穷又笨的庄稼人,李氏怎么会看上自己呢?李氏的回答竟是,他对父亲的孝心和责任感打动了她。

  爱情就这么简单?当时王成心里多少有点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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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4.重游】

  半个月前,王成踏上了进城的山路,半个月后,他已经身处忘川城外了。和十年前一样,高大的城门上依旧悬挂着那块巨大的牌匾——忘川!

  十年来,王成早已成家立业,儿子都长到六岁了,十年后的忘川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呢?

  十年前,王成为了实现父亲最后的心愿来到忘川,只可惜那个心愿最终没有完成;十年后,王成为了一桩生意再次来到忘川,这次又会出现什么意外呢?

  半个月前,王成像往常一样到镇里卖布,没想到他的布竟被一个城里来的商人看中了,并有意与之合作,于是邀请王成进城一趟,到他的店中参观并洽谈详细的合作事宜。那个富商名叫邱金富,带着十足的商人味,据说在城里开了一间叫“邱记布行”的店铺,非常有名气。邱老板是这样对王成说的:“你到了城里以后,随便找个人打听一下,就能找到我的布行了,在城里,没有人不知道‘邱记布行’的,就连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

  此刻,当王成重新踏进忘川的时候,竟没有了当初那种陌生和做客异乡的感觉,因为这里几乎和十年前一模一样。街道还是十年前的那条街道,客栈还是十年前的那间客栈,药店还是十年前的那间药店……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有好些面孔都似曾相识。

  王成突然想,今天要是再给他遇上一支送葬队伍的话,那他真的要怀疑时间在忘川停滞了。

  现在,王成的眼前就是一家布行,他走过去,发现那并不是他要找的“邱记布行”。他只好顺着街道绕忘川城走了一圈,当他把整个忘川城都踏遍了以后,还是没看见“邱记布行”的影子。

  他怕自己看漏了眼,就照着邱老板的话去做,在路上拦下了一个行人,很有礼貌地向他打听道:“老兄,您知道‘邱记布行’怎么走吗?”

  路人很和善地答道:“这里确有一家布行,不过并不叫‘邱记布行’。我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也不曾听说过还有第二家布行,您大概是记错了吧?”

  王成一下就愣住了,这怎么可能呢?邱老板明明是如此对自己说的,他没必要骗他啊!

  他不甘心就这样空手而回,于是又拦下一个路人,问了他相同的问题。

  那人的回答也是不曾听说过。

  王成突然觉得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他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回家还是继续找?

  就在此时,王成看见一位官差模样的人正在对面的墙壁上张贴公告。他一时好奇,便走上前去看了起来,原来是一纸通缉令。通缉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在家里杀害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后连夜逃跑了。通缉令上还画了一幅头像,那是凶手的头像。王成看到那个头像的时候,整个人都惊呆了——通缉令上的人竟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他赶紧朝周围看了看,还好,并没有人注意到他。最令王成惊奇的是,这张通缉令都贴出来一段时间了,路上行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可是,竟没有一个人停下脚步来看上一眼,好像所有人都对这种公告习以为常了。

  不管怎样,王成已经决定了,马上回家。至于生意的事,还是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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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5:38 | 显示全部楼层
 【5.尼姑】

  话还得从王成离家后的第二天说起。

  这天,天气突变,乌云密布,雷声隆隆,下起了倾盆大雨。有一位老尼姑来到王成家屋檐下避雨。李氏见她全身上下被大雨淋湿,又想起自己的丈夫也是出门在外,遇到这样的天气也一样需要好心人的照应,就拿出自己干净的衣服给老尼姑换了。但是,直到晚上,大雨还是没有停下来。李氏就对老尼姑说:“师太,现在天色不早了,外面天黑路滑,行路不便,您就留在我家过一夜,明日再回庵吧。”

  老尼姑十分感激,就留在了好心的李氏家里。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师太与李氏同房共寝。

  李氏好奇师太的来历,就主动和她攀谈起来:“师太,我们这个村子附近没听说有什么庙庵,您这是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呢?”

  师太面对善良的李氏,丝毫不敢隐瞒,她缓缓说道:“施主说的没错,我不是附近庙庵的尼姑,我所在的庙庵距离这里大约半个月的路程,我这次是专程前来这个村子的。”

  听说师太是赶了半个月的路程专程来到他们村里的,李氏更是好奇了:“不知师太来是所为何事呢?”

  “实不相瞒,半个月前,家师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暗示这个村子有一户姓王的人家在最近几天会有人出远门,而这次远行可能会给王家带来一场血光之灾。所以师傅才派我来寻找这户姓王的人家,希望可以阻止王家人这次出行,避免这场灾难的发生。如今,半个月已经过去了,我必须尽快找到那户姓王的人家,否则就晚了。施主,你对这里比较熟悉,这里是否真有一户姓王的人家?”

  李氏听到这里,早已吓出了一身冷汗,那个姓王的人家指的不就是自己家吗?

  她沉默了许久才缓缓开口道:“其实,我就是师太要找的那户姓王的人家,我丈夫叫王成,他昨天确实出门去做生意了,至少得半个月才能回来。”

  老尼姑听完李氏的话,口里不停念叨着“阿弥陀佛”。最后,她重重地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老尼还是来晚了一步,天意!天意啊!”

  李氏连忙追问道:“师太,您的意思是说我丈夫这趟出门会发生什么意外吗?难道没有其他方法可以化解这场灾难了吗?”

  老尼姑连连叹气道:“倒也不一定是你丈夫会出事,也可能是你或者你的儿子要遭受这场劫难。既然你的丈夫已经出门了,那一切都已成定局了,现在也只能希望师傅的梦境不要成真了。”

  李氏一边听着师太的话,一边默默地在黑暗中流下了眼泪。

  次日天明,老尼姑穿了李氏的衣服,将自己的湿衣服打成一包便告别李氏回庵去了。

  到底血光之灾指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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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6.忘川】

  转眼半个月又过去了,这天,王成回到了家中。

  李氏不在,家中只有六岁的儿子。

  王成坐在椅子上,回想了一下自己的这次出行,真是倒霉透顶了,不但没谈成生意,还险些被当成杀人犯抓了起来。

  照理来说,邱老板没必要骗自己,难道自己去错了地方?不可能,进城的路只有一条,怎么可能会走错呢?王成自言自语道。

  既然自己没找着邱老板,会不会邱老板在这段时间里主动来找过自己了呢?这么一想,王成就想找妻子来问一问,可惜她不在家。他又想起了儿子,他把儿子叫过来,问道:“儿子,爹出门这几天有什么客人来过家里吗?”

  六岁的孩子回答说:“半个月前有一位剃了头的陌生人来过我们家里躲雨,晚上睡在妈妈房间里。”

  王成听了,怒火中烧,那个邱老板正是一个光头。他一直以为妻子和自己情比金坚,却万万想不到,自己才出门月余时间,妻子就做出了不轨之事。倒也难怪,李氏也许从来就不曾真正看上过自己,她也曾说过,当初看上自己只是因为他那份孝心和责任感。想必此刻李氏正与邱老板在外面风流快活。现在,只要一想起妻子对自己说过的那些虚情假意的话,王成就恨不得将妻子千刀万剐。

  王成越想越气,就到镇上买了毒药,偷偷抹了些在妻子常用的碗筷上。

  不久妻子就回来了,她见丈夫毫发无损地回到了家中,心中满是惊喜,一高兴,就给他做了一顿异常丰盛的晚餐。

  她还不知道,那是她最后的晚餐。

  王成看着妻子一副虚伪妩媚的笑脸,心中更是对其恨之入骨。

  吃饭的时候,王成故意问李氏:“我出门这几天有什么客人来过家里吗?”李氏闻言,脸色一下就变得难看起来。王成把一切都看在了眼里,心想儿子果然所言非虚。只听李氏突然很严肃地对王成说道:“半个月前,确有一位老尼姑曾经在我们家避雨,我好心留她过夜,那天晚上,她就睡在我的房间里……”

  李氏说完那天的情况,又担忧地对丈夫说:“老尼姑的话把我吓坏了,我真怕你在路上会有什么三长两短啊!”

  王成一听,知道自己错怪了妻子。可惜,就在此时,毒性发作了。李氏还没来得及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仅仅抽搐了几下,就口吐白沫,一命呜呼了!王成看着倒在自己怀里的妻子,后悔莫及,抱着妻子哭成了泪人。儿子惊慌地跑过来,看见母亲口吐白沫的样子,也跟着父亲趴在母亲的身上哭成了泪人。王成看着不懂事的儿子,心想,正是儿子说话不周全才害死了妻子。一怒之下,他抓起一根木棒就向儿子挥去,不料木棒正好打在儿子头上,儿子当场死去。

  王成一下就惊呆了,他一连错杀了两条人命,那都是他最亲的家人啊,他成了十恶不赦的杀人犯!王成突然想起在忘川看到的那张通缉令,那张通缉令上是这样描述的: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在家里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后连夜逃跑了。现在,那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指的不正是自己吗?

  王成本能地想到了逃跑,他不能坐以待毙。

  逃去哪里呢?就去忘川吧!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

  于是王成开始了自己的逃亡生涯。王成日夜兼程,走了半个月的路,按道理,应该到达忘川了。可是,王成的眼前,根本就没有忘川,在他眼前,是一片荒山,光秃秃的荒山,连树木也没有,遑论有人、有房屋了。

  “怎么会变了?这儿明明是忘川,为什么会这样子?人呢?房屋呢?怎会完全消失了?”王成看着眼前的情形不禁惊呆了,可是,忘川真的没了影子。

  王成一个山坡一个山坡地找,终于让他碰上了一个老尼姑。

  他有气无力地问道:“师太,您知道忘川怎么走吗?”

  那个老尼姑非常震惊地望了他一眼:“你问忘川?”

  王成突然兴奋起来,看来这位师太知道忘川的所在。

  于是他兴奋地点点头:“是的,您知道忘川在哪儿吗?”

  只听师太一脸震惊地说道:“施主,你疯了吗?你找忘川做什么?难道你不曾听说过,死去的人才会经过忘川,喝一口忘川的水,从此把前事忘得一干二净,再到阎王殿,等待轮回,而活着的人如果去到忘川就可以看见自己的未来。你说,谁活得不耐烦了要找忘川?再说忘川只是人们幻想出来的一个地方罢了,它根本不存在,你是不是喝醉酒脑子糊涂了?”

  王成听完这番话后也惊呆了,但他随即又信誓旦旦地说:“不可能的,你胡说,我曾经去过两次忘川,它确实存在,就在这附近,我不会弄错的。”

  师太望着眼前这个胡言乱语的年轻人,也不想再理会他了,她重新整理了一下背后的包袱,就继续上路了。她正是一个月前借宿在王成家中的老尼姑,现在,她要回去找李氏还衣服去了。

  王成又继续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寻找,他几乎翻遍了整个光秃秃的山岭,就是不见忘川的半块瓦。从此,他踏遍了附近的每个地方,每个角落,就为了找到忘川。

  可惜直到最后,王成也没有找到那个叫忘川的城市,反而被官府给逮捕入狱了。谁也没想到,这个疯狂的杀人犯一点也没反抗,只是口中不停地叫唤着“忘川”两个字。最后官府请郎中对其做了检查,才证实他早已经疯了。

  从此,关于忘川的故事就这样流传了下来,有不少人相信忘川确实存在,更多的人则认为忘川只是王成发疯以后自己幻想出来的,不足为信。

  你呢?相信忘川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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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来信

  
  【1.口述恐怖亲历】

  我叫古轩言,是老皇城惊悚悬疑杂志社的编辑。在主编李元霸让我负责“口述恐怖亲历”这个栏目之前,我几乎在每个部门都干过,策划、校对、外联……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临时美工。总之,我就像一颗螺丝钉,哪里需要就往哪里拧。

  一年前的那一天,李元霸一改往日的盛气凌人,热情地搂着我的肩膀说:“轩言——”他第一次正确地称呼我本名,温柔得令我直起鸡皮疙瘩,“你的机会来了!我思索再三,决定让你负责‘口述恐怖亲历’这个栏目。你看怎么样?我觉得你是最适合的人选!”

  口述恐怖亲历,顾名思义就是由真人讲述亲身经历的恐怖事件。

  以前对于这个栏目我知道得不多,只是听说前几任编辑没哪个干过一年的。我很困惑,不做这个栏目还可以做其他的呀?可他们都先后辞职了。更有甚者,我的上任编辑小楼,才干了一个月就再也没来上班。

  不过,至今这个栏目我已干了一年零三个月。

  这个栏目的稿件很大一部分来源于读者来信或者电邮投稿,然后我经过考证,从他们讲述的那些恐怖经历当中挑选最诡异、最离奇的刊登。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堆积如山的来稿中,有80%是那些狂热的恐怖小说读者或为了爱好,或为了稿费虚构或者抄袭的故事。不过这些故事摆在我这个日阅百万字的职业编辑面前,就好像那些装病的“病人”企图蒙混过专业医生的检查一般,完全是徒劳无功。

  这个栏目之所以能办下去,得益于那剩下的将近20%的投稿,或者应该说那其实是一种对恐怖经历的倾诉。那些跃然纸上的骇人的倾诉,令我至今晚上睡觉都不敢关灯,不敢半夜照镜子,一想起来便会毛骨悚然。我需要依靠镇静剂才能完成每次的编辑任务。否则,到最后定稿时,背上总会冷汗如泉涌,眼角肿胀得快要滴出血来。

  说到这些“亲历”,首先在我脑海里蹦出来的是“马萧萧碎尸案”。我无法向你表述编辑完这个故事后,我好长一段时间不敢独自一人拆开任何信件时的恐惧心理,以及不敢回应别人在背后对我的呼唤的恐惧心理。

  下面这个故事是根据刑侦处马科长提供的马萧萧日记残片,以及警方的刑侦记录整理而成。说是日记,其实上面既没有注明时间,也没有顺序说明,更像随笔之类的事件记录。

  时至今日,警方对于“马萧萧”此人是否确实曾经存在于这个世上尚无最后的定论。

  为了保证故事的原创性,我只是对马萧萧日记做了基本的校对编辑工作。为了将事情交代清楚,其间穿插了一些必要的警方记录的第三现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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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2.胡碴男】

  坐上广州飞往北京的直航飞机,我刚闭上眼睛一会儿就被人摇醒,这实在是令我很恼火,刚要发怒,那个上飞机时引导我入座的空姐说:“先生,您该下飞机了。”

  “你在开玩笑吧?我刚上飞机!”

  “先生,我们已经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了。乘客都已经走了,就剩您了。”她眼神里流露出的是一种仿佛见到外星人的奇异目光。

  我伸长脖子四下张望了一番。果然,除了不远处有一个正在整理垃圾的空姐之外,飞机上一个乘客也没有了。

  我匆匆下飞机的时候,听到她正在背后跟那个搞卫生的空姐嘀咕着什么。他妈的,女人!

  其实,做产品推销员最大的好处就是你从来不会患失眠症。每天这里飞、那里飞,累得像条狗一样,一躺下睡上几个礼拜都不够,哪有工夫占用宝贵如金的睡眠时间去胡思乱想!

  挤上回家的公共汽车,我一手拽着拉手,一只胳膊夹着公事包。摇摇晃晃间,我想偷空再睡会儿,却被面前坐着的这对狗男女打搅了我的眼睛。

  那满脸胡碴儿的男子的嘴似乎长在了长发女的耳朵上,唧唧歪歪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长发女只是一个劲儿地笑,乌黑的秀发像随风飘拂的柳叶一样轻撩着男子的脸颊。忽然那笑声变成了“哦、哦!啊、哈!”的呻吟声,仿佛很是享受。

  我定睛再看,顿时背上冒出一溜冷汗!那胡碴男正在一点点地咬长发女的耳朵!咬着咬着还使劲往外扯,整只耳朵连皮带肉被扯了下来,原来耳朵的位置只剩下一个酱红色的血窟窿。外翻的脸皮往下耷拉着,滴着血,里面露出鲜红的肌肉组织。长发女紧闭着眼,大张着嘴浑身抽搐,似乎想叫又叫不出声来。

  胡碴男很享受地在咀嚼着,发出“咔咔”的咬脆骨的声音,忽然齿间挤出一条细细的血柱直向我腰间射过来!我几乎不可能躲开,因为车上左左右右挤满了人,眼看着血飞溅到了我的裤子上。

  “你们、你们……”我左右扭头惊慌地望向身边的其他乘客,希望寻求到帮助。

  车上有人在咬人,在吃人哪!

  我真想大声叫喊,可车上的乘客们要么闭着眼打着盹儿,要么两眼无神地望着窗外移动的街景,个个都在随着车的起伏前后左右地摇晃着,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在咬人!

  我再扭头看胡碴男时,他似乎已经吃完了那只耳朵。他发现我正在看他,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露出白森森带血的牙!我立即浑身一哆嗦,紧紧将公事包搂在了怀里,做好反抗的准备。他并没向我进攻,而是扭过头,满是鲜血的嘴又继续堵在了长发女耳朵位置的那个血窟窿上,仿佛在耳语一般。可是我看得很清楚,他那是在……他正在……

  我胃里一阵翻腾,直想吐。车一到站,我就疯狂地挤下了车,弓着腰在路边干咳着,大口喘着气。

  大白天的公共汽车上怎么会有这种事?我说给谁听谁也不会相信!但这的的确确不是在拍戏,它就活生生地发生在我眼皮底下!

  我都快疯了!这是什么世道?

  回到家,掏出钥匙开门时,我的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可能是我工作太疲劳,当时有点眼花看错了,只是幻觉而已,要不怎么可能面对那血淋淋的场面整车人都没反应?怎么可能有人吃人的事呢?那都是电视电影里瞎扯的。

  我倒了杯水,躺倒在沙发里,眯了一小会儿。然后翻看着摆在桌上的这些天的信件。照例都是些广告之类的垃圾邮件。我正要汇拢来一把扯碎扔进废纸篓里,眼角余光忽然瞥见有一个信封上赫然写着我的名字。广告信通常是不会有收件人姓名的。

  我拿起来仔细一看,的的确确是我的名字——马萧萧。可奇怪的是,上面除了我的名字外,既没有收件人地址,也没有寄信人地址,甚至连邮戳都没有。

  我很好奇地飞快打开信封,抽出的是一张便条似的纸。只见上面贴着几行像是从报纸杂志上剪下来的字:“斩碎胡碴男,奸杀长发女,得奖金一万元。否则,罚!”

  看完这几行字,我立刻感到头皮发麻,双手发抖,便条几乎从我手里飞出去。我愣了半晌,突然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冲向房门,反锁、插上门栓、用凳子顶上,然后牢牢关上窗,拉上窗帘!所有的煤气阀门、卫生间热水器水龙头全被我死死拧紧,房间所有的灯全部关闭,电视机、音响的电源全拔掉!

  我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像只受了惊吓的老鼠警惕地四处张望猫的踪迹。

  是不是投错地址了?还是谁在搞恶作剧?不可能,不可能!上面明明是我的名字。在北京我一个朋友也没有,生日也早过了。公司同事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住址!常年出差,邻居我也不认识一个!房东半年才见一次,她也不可能无聊到这种地步。再说,谁也不可能知道胡碴男和长发女的事呀!

  难道有人在跟踪我、监视我,并且比我先到家?到底是谁留下的信?难道有鬼?

  我弹弓一样跳起来,疯狂地又将所有的灯都打开,电视、音响全插上,音量扭到最大。

  我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鬼。我拿着信,打开门走了出去。我搬来这里住了一年多,第一次鼓起勇气敲响邻居的门。

  半开的门里探出来的是张五十来岁老太太的脸,我的突然造访似乎打搅了她。在晦暗阴沉的廊灯下,她愤愤地望着我。我满怀歉意和恭敬地自我介绍一番后,提出让她帮我个忙。我说我视力不好,眼镜打碎了还没来得及去配,想让她帮着看看信上写的是什么。

  她毫无表情地读完上面的字,我很诧异她读到里面的内容时竟如此镇定。我差点怀疑是她留的信,当然这不可能。就算她事先知道我的名字,但她也肯定不会认识胡碴男。

  回到自己屋里,我满脑子里晃动着灯下老太太那张扭曲苍老的脸,回响着她那沙哑的嗓音:“斩碎胡碴男、男、男,奸杀长发女、女、女……”

  通过邻居刘老太太,我确定了一件事,这绝对不是在做梦。我反而镇定下来,管他是谁留的信,我现在最重要的是睡个好觉,明天一早去公司向老板汇报这次的销售和回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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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3.第二封信】

  今天我起晚了,匆匆带上销售资料往公司赶,幸好还能赶上早上的例会。各地区销售代表汇报完近期的业绩后,老板照例给了大家一番鼓励和训诫。散会后,销售代表们纷纷赶往财务处核对销售账目或者汇转销售款项。

  销售款项我在回来之前就已经汇到了公司账上,我犯不着凑那个热闹急着去对账以便早点拿到业务提成。

  我正在办公室里跟大家聊着这次广州之行的所见所闻的时候,老板找人来叫我过去。

  来到老板办公室,我见他正坐在大班台后面,眉头紧蹙地低头看着什么材料。他看到我进来,一抬手把那份材料往我面前一丢,满脸阴霾地吼道:“这是怎么回事?你的账怎么会差了两万块钱?你知不知道谎报业绩的严重后果?”

  丢过来的是我的业绩报告和一张财务的银行对账单。

  差两万块钱?怎么可能?

  对账单显示,有两万元销售款没有到账。公司有公司的规定,现在就算我私人掏出两万块补上,也不能弥补单据与账目不符的过失。按规定,我下半年的提成以及年终奖全泡汤了。

  这一天我郁闷到了极点,我明年所有的个人财务计划全被打乱了,什么西藏旅游、买新笔记本电脑,全成了泡影。

  我打电话去银行查对,银行告诉我说,昨晚有人通过电话银行的方式将我汇出的钱转走了两万。那人知道我的密码和私人信息,银行没理由不转。我追问是男是女,转去哪里了。银行的回复是,根据保密制度,无可奉告。

  我猛然想起昨天收到的那封信:“……否则,罚!”电话从我手中滑落,我瘫倒在座椅里,全身冰凉。

  我忽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我要杀人,我要杀了那对狗男女!拿回我的钱!

  茫茫人海我去哪里找那该死的胡碴男和贱人长发女?就算他们真那么倒霉,让我再次遇上,可我从没杀过人,怎么杀?我能行吗?

  下班后,我垂头丧气地往家赶,心里琢磨着马上又要出差到广州跑业务的事。对这种奔波的生活我忽然感到了几分厌倦。

  回到公寓大楼,在楼道里,我正准备打开信箱查看信件的时候,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会不会……

  果然!信箱里又多了一封没有地址没有邮戳,却清清楚楚写着我的名字的信!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只见上面写着:“晚九点三十分,南湖公园,杀胡碴男、长发女,奖三万……”里面还详细介绍了如何杀人以及毁尸灭迹的方法!

  我兴奋得哈哈大笑了三声,楼里进出的人们惊异地望着我,他们哪里知道我现在内心的狂喜。

  我睡了一觉,晚上九点半来到南湖公园,果然找到了这对狗男女。按照信里描述的方法和步骤,我很顺利地干掉了他们。原来杀人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难,尤其是在高手的指导下。

  处理完尸体,我迅速回了家。准备赶紧上网查一下我的银行账户时,突然发现自己的电脑开着。难道有人来过?我心里一阵紧张,说不定有谁正躲在我家里的某个角落,随时可能冲出来。忽然凳子发出了移动的“嘎嘎”声,难道有鬼?!我惊骇得跳起来。

  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我先前过于紧张,大腿不自觉地推挤了凳子,凳脚与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我拍拍胸口松了口气,也许是我出门前忘了关电脑,现在最重要的是看看我银行里的钱是不是真的多了。

  网上银行的对账系统显示,我的存款果然多了三万块钱!我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反正该拿回的钱都已经拿回来了,明天一早我就离开这座该死的城市,再也不会有那该死的信来打搅我了!再也不需要被迫去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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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31 | 显示全部楼层
 【4.碎尸奇案】

  探员小李匆匆来到马科长的办公室,递上一份刚刚拿到的验尸报告。

  “马科长,”小李望着正急切查看报告的马科长,“要不是那个钓鱼者碰巧钓起那一包肢解的尸体,这个案子恐怕永远都难以被人发现。”

  马科长皱起双眉:“嗯,湖底各处打捞上来的尸块拼接出来证实死者是一男一女,年纪都在二十五岁左右。他们头部对应的一侧都有撞击的痕迹。”

  小李接过话:“是啊!凶手的确很厉害,估计是趁二人不备,突然从后面将两人的头猛烈对撞。这样他俩还没来得及反应和发出任何声音就已经昏倒。然后凶手把他俩拖到僻静处进行了肢解。”

  马科长点点头:“我们找到的作案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有利的线索。尽管找到了作案时用过的带血的塑料雨衣,以及裹脚的厚塑料布,但对于凶手我们还是一无所知。”

  “这家伙也太狡猾了!”小李恨恨地说,“他包着脚走,一来不会发出声音,二来地上就算留下脚印,也无法确定鞋型和尺码,也就无法知道这个人的高矮胖瘦。不过,奇怪的是,为什么我们在他的雨衣里连一根头发都找不到呢?正常人一天都要掉四五十根头发,没有头发根本无法做DNA提取来确定凶手的血型等。还有就是通常凶手作案后都会丢弃凶器,可我们什么也没找到。”

  马科长来回在屋里踱着步子,“通知南湖公园管理处,警告谈恋爱的男女不要在夜间跑到阴暗僻静的地方活动,一定要注意安全!以防凶手再次作案。”

  “这些年轻男女,谈恋爱去去电影院呀逛逛商场呀,不是挺好吗?什么地方不好去,就爱往没人的角落钻,搞浪漫连命都不要了,真是活……”小李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打住,转移话题,“马科长,我们查过了,这对男女生前并无仇家,估计是一起变态杀人案件。”

  “是啊,这就加大了我们的侦破难度。现代社会变态者越来越难以辨识了,说不定平时和蔼可亲的邻居,或者学校里睡上下铺的同学都可能是变态杀手,杀一个人根本不需要任何动机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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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41 | 显示全部楼层
【5.邻居刘老太】

  我没有理由再担心什么,没有任何人想到我会突然改变行程不去广州,他们更想不到我竟然还在北京。在酒店登记时,我用的是假身份证。这年头,哪个出门搞推销的人没几张假身份证?

  我想,这下子谁也找不着我了,就算是我自己也想不到会这样。一切都是临时决定的,这家朝阳酒店也是我碰巧路过就住进来了。

  我需要好好休息几天,调整和放松一下。

  我用刚从中关村买来的笔记本电脑上了一会儿网,发了几个电邮到公司,制造我已在广州的假象。

  我结结实实地睡了一觉,等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日落西山了。我伸了伸懒腰,一天没吃饭,得去叫点东西吃。我随便披上件外套往门外走,刚到门口我停住了脚步,心腾地一下提到了嗓子眼,全身一阵发寒,仿佛突然跌入了冰窟窿。

  一封没有地址、没有邮戳,方方正正写着我名字的信从门缝里被塞了进来,稳稳地躺在门边的地毯上!

  为什么会这样?根本不可能有人知道我在这里,这该死的信怎么像幽灵般地又跟到了这里?

  我正在犹豫,突然间传来了“砰砰砰”的敲门声!这个时候会是谁来找我?难道……

  我慌乱地四处寻找着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在电脑包里竟然找到了一把瑞士军刀!这是我杀那对狗男女用的刀,明明被我丢弃了,怎么会又在这里出现?

  敲门声越来越急促,我顾不了这么多,拿起刀冲到了门边。

  “谁!”刀被紧紧拽在了手里,做出随时可以捅出去的姿势。

  “房间服务!你叫的晚餐到了!”

  我根本没叫什么晚餐!我将门慢慢地拉开,只要他一进来我就是一刀!

  “这是什么?”我将刀藏到了身后。

  “一份扬州炒饭、一份松鼠鱼、一份蒜蓉西兰花,还有一份玉米莲子羹,您检查一下,都齐了,请您在这里签个字,谢谢!”

  我稀里糊涂地签了字,“我想问一下,这是谁点的餐?”

  “不是您自己点的吗?这里不是405号房吗?我没送错呀?!”

  算了,问也是白问,他一个小服务员什么也不知道。管他谁点的,我正好饿了,吃了再说。

  被他这么一打岔,我心里反倒平静了许多。一边吃着饭,我一边拿起信来看。

  “烧死邻居刘老太,奖金2万。方法如下……”

  我津津有味地读起来,仿佛在看一篇精彩的小说。我不得不佩服这个神秘人的智商,用这种方法烧死刘老太实在是高,不会留下任何作案痕迹。

  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干这事,却死盯住我不放呢?管他那么多,按他的方法,既没风险,还有钱收,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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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7 01: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6.疑犯张磊】

  当马科长赶到雄奇公寓4楼的时候,大火早已被扑灭了。楼道里拉起了警戒线,消防队员正在陆续撤离,几个穿白制服的人抬着担架往外走,上面是个拉上拉链的黑长塑胶袋。如果不知道那里面是一具烤焦的尸体,隐隐透出的气味会让人觉得有点像烤肉店牛肉烤焦的味道。穿着制服和便装的各类警务人员正忙活着各自的现场工作。

  小李从里屋走了出来,“马科长,初步鉴定是做饭的时候,煤气炉操作失误引发的大火,是一起意外事故。刘老太是个孤寡老人,无儿无女,在本市也没有亲戚。据了解,老太太虽然平时不爱与人接触,但也从未得罪过任何人,暂时排除了他杀可能。”

  马科长仔细查看着厨房里的一切,他用镊子夹起了一块东西,似乎是烧焦的塑料薄膜残片。小李一见马上解释,“可能是刘老太正在炒菜的时候,从冰箱取东西,手里拿着保鲜膜,不巧接触到火苗,引发大火烧身,加上附近有油……”

  “保鲜膜引起的火能把整个厨房烧掉吗?”马科长斜瞪了小李一眼。

  小李哑口无言,想了想,嘟囔道:“门反锁着,现场也没有发现任何其他人在场的证据,再说……”

  马科长这时走到了窗边,烧得黑糊糊的一扇窗半开着,他顺势望了出去,忽然问道:“谁住在她家隔壁?”

  “老太太是403房,隔壁是405。我调查过了,是个搞推销的单身汉,叫张磊,去了广州,有不在场的证据。我特意打电话去他公司核实过了。”小李对自己把工作做到了前头感到很有几分得意。

  “过去看看!”马科长斩钉截铁。

  来到门前,敲门果然没人应。马科长回头望着小李:“把门打开。”

  “这好像有点违反规定吧?”小李望着马科长炯炯的目光,不敢再说什么,掏出万能钥匙打开了房门。

  屋里比较杂乱,很典型的单身汉居住的房间,沙发前的茶几上散落着一堆信件。

  马科长从浴室的窗口望了出去,透过隔壁的窗能清楚地看到刘老太厨房里的情景。小李在一旁仿佛明白了什么,“您意思是,有人从这里纵火?可是他怎么能……”

  “要是我用保鲜袋做成气囊注入液化气,再装入一小块固态二氧化碳以保证一定的重量。然后我趁对面做饭的人转身的时候,把气囊从这里抛到厨房的煤气炉上,你说会怎样?”

  小李若有所思:“如果把手伸出去,离刘老太厨房不到两米的距离,倒是不难抛东西过去。老太太年纪大了,一旦有意外发生,很难自救。可杀人动机是什么呢?又会是谁?”

  马科长没有理他,独自踱入了客厅。他对电脑桌旁镜框里的一张照片发生了兴趣。那明显是男主人旅游时拍的照片,里面是一个光头的年轻小伙。

  马科长又来到茶几前,从那堆信件中拿起了一封写着收件人为马萧萧的信。信封里只有一张便条,可便条上却空白一片,什么也没有。

  马科长坚定有力地说道:“马上通缉杀人疑犯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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