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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周德东恐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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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1节:猫爱(9)文菁就这样和程昆住在了一起。
  两个月后,文菁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无法知道,孩子是苗子越的,还是程昆的,但她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以证实所有的一切,都是真实地发生过。而她,确实是活着的,在现实中。
  十月怀胎,临产期越来越近了。
  那晚,文菁又被一阵猫叫声惊醒过来。她从床上爬起来,听见门外有轻巧的脚步声,凌乱而微微嘈杂,还伴随着猫的喘息声。
  文菁忽然想到了那个黑衣女人,还有和她一起消失的苗子越。
  她将门打开一条缝,只见门外有无数绿莹莹的眼睛,眼睛中央有两个人,正像猫一样,往楼梯上爬去,从背影看去,分明是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他们都穿着黑色的衣服。这时那男人忽然转过头,文菁一下子僵住了,那张脸,正是苗子越的脸。
  文菁被一惊吓,肚子剧烈地疼痛起来。
  夜里,文菁生下了一个男孩。
  那孩子生下来时,一声也没哭,只是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文菁,那双眼睛,像极了苗子越。
  文菁把孩子抱在怀里,研究似的看着孩子。
  忽然,孩子张嘴哭了起来:"喵呜……呜……"窗外,一只黑色的母猫,冷笑着。
  责任编辑:孙岩预告信息:下期本栏目将刊载"黑猫悬疑创造社"成员老家阁楼的精彩作品,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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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2节:妖娆天下任我行(1)妖娆天下任我行--访人气"恐怖"作者小妖尤尤看她的文字会让人感觉幸福,听她的故事会让人惊吓中伴随快乐,没有她的文字则会让人怅然若失。这就是《胆小鬼》许多读者的通病,而种下这颗"恶果"的始作俑者就是一个叫小妖尤尤的妖精。爱上妖精,必定方寸大乱;离开妖精,不免寂寞难耐。而你,却只能选择被她的魅力所折服--小妖的快乐写作胆小鬼:作为本刊最受读者喜爱的作者之一,请评价一下自己的综合魅力。(并分别简述理由)小妖:智慧指数★★★★★(知道吃饱了不饿,算是一种很重要的智慧了吧?因为很多人都不懂这个道理。)幽默指数★★★☆☆(其实小妖只是一般幽默,目前还在修炼。)个人魅力★★★☆☆(个人魅力确实是毛毛雨,一般般,实话实说。)文学修养★☆☆☆☆(自己认为,本人是没有什么文学修养的,古今中外的名着,几乎一本都没读过。如果一定要说有,也只勉强读过《三国演义》和《飘》。)胆小鬼:小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从事恐怖文学创作的?进入这个领域的契机是什么?
  小妖:其实,我写字一直都是自娱自乐,写完了或者没写完就贴在网上,只是工作之余的一种宣泄压力的方式而已。至于"进入这个领域",我还不好说,因为我觉得自己或许只有左脚的大拇指才刚刚入门而已。
  胆小鬼:现实中你的职业是什么?它对于你从事写作有什么直接或间接的帮助或影响?
  小妖:现实中,是传播策划,对写作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醒着的时候一般都坐在电脑边儿上。
  胆小鬼:你怎样平衡工作与写作之间的关系?如果二者发生冲突会如何调解?
  小妖:工作和写作于我而言是不冲突的,我常常是边工作边写东西,打开两个工作窗口随时交换,这样脑子可以互相休息。
  胆小鬼:你是什么时候加入"夜读社"的?你认为这个社团的主要功能是什么?社团成员有什么共同之处?
  小妖:加入夜读社是去年,社团里有非礼勿摸、快刀、纸裁缝、夷梦等好多写手,大家都是好朋友可以互相沟通和鼓励,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八卦,嘿嘿。至于大家的共同之处,就是都喜欢写字,都不是职业写手。
  胆小鬼:虽然入行时间不长,但小妖开始写东西已经蛮久的了。对于写作的爱好是天生的还是受到家庭或生活环境的熏染?
  小妖:写字对于小妖而言是一种爱好,也是一种休息。父母文化程度虽然都不高,但一直都在支持我读书,包括"闲书"。
  胆小鬼:貌似小妖写作涉猎的范围非常广,除了恐怖惊悚小说,还写一些小笑话、散文、随笔、诗歌、武侠小说……一个人怎么可以有这么多精力和奇思妙想?!你的这些创作灵感都来源于哪里?你个人最喜欢写哪类文章?
  小妖:呵呵,其实精力大家都是一样的,不过分配的地方不同而已。创作的灵感……这个比较难说哦。我的感觉是,自己的大脑几乎没有空闲的时候。有时候吃饭、玩游戏、或者上厕所、等红绿灯的时候,灵感就会冒出来,刻意去想的话,反而会辛苦。我自己最喜欢写的是关于人性方面的文章,我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干净的,每个人都有自己阴暗和不敢面对的心灵角落,我就想写这些角落。
  胆小鬼:在本刊所有作者中,小妖的文章辨识度相当高。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字里行间都会渗透出一种黑色幽默。读你作品的过程中经常会忍俊不禁,你本身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吗?你认为幽默在恐怖小说里重要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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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3节:妖娆天下任我行(2)小妖:其实我本人算不上很幽默,只是生活里比较粗神经有点搞笑而已。幽默在恐怖小说里当然很重要,因为恐怖有时候就在幽默里。
  胆小鬼:从"童年的中分线"和"雪人妖怪",到目前正在连载中的长篇"非常童年",还有其它一些你个人的短篇作品,都讲述了一些发生在童年的故事。童年对你来说有哪些难以磨灭的印记?在你的潜意识里是否对成人世界怀有一种抵触情绪?
  小妖:嗯,这个问题很多人都问,甚至还有读者在《非常童年》的连载中,被故事情节激怒了,认为那是小妖童年的真实故事。童年阴影几乎每个人都有,只不过被大家的精神自卫系统掩埋在记忆里了,自动过虑了。但是我相信,每个人的童年都曾经发生过不可思议的事情,因为童年的多数记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空白。童年给我最深的记忆,就是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是冬天,树上有霜。只是一个镜头,但总是想起。我有一些研究心理学的朋友,他们就说,每个人都有很多重人格,这是肯定的。其实每个人都可能有一重人格,是抵触长大的。
  胆小鬼:对于写手来说,杂志的封面故事是最不好写的,但你已经写过不止一次了。你看到一幅图片的时候,脑海中就会立刻构思出一个故事吗?这种看图行文的能力是否得益于你是传播策划人?
  小妖:嗯,最初进入传播行业的时候,我的工作就是文案。根据设计师的设计稿,配上文字。另外由于自己也喜欢绘画方面的东西,所以对图片比较有感觉。应该说,是比较容易理解画面里的感情吧。
  胆小鬼:我想就没必要问你看没看过《胆小鬼》了^_^ 你在本刊中发表过的所有短篇,几乎都受到青少年读者的热情拥戴。你认为你作品中的哪些元素抓住了这一群体呢?
  小妖:我想,喜欢小妖故事的人,应该都是一些比较有思想的孩子。单纯追求感观刺激的人,可能会不喜欢读小妖的字。
  胆小鬼:有没有想过要出书?如果有的话计划在何时?
  小妖:其实《非常童年》这本书近期就可以和大家见面了,由于童年这个故事比较另类,所以在出版上也有一些波折,在此要谢谢非礼勿摸、丹飞和红马凯趣一直以来对小妖的鼓励和支持。
  小妖的私密生活胆小鬼:身为优秀的独身女性,对论坛上面公开向你示爱的疯狂男粉丝如何应对?可否透露一下择偶标准?(征婚是本刊给单身作者的一项特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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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4节:妖娆天下任我行(3)小妖:其实我一直等着"疯狂男粉丝"的出现,可惜、貌似、应该、还没有吧?汗~择偶?最近很多七姑八婆都在严刑逼问我这个问题,但我一般会告诉她们,只要我看着顺眼就行~胆小鬼:请说出你现在正在看(或刚看过)的书名,书的作者是谁?请用一句话介绍该作者,并用一句话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小妖:重读《梦的解析》,弗洛伊德写的,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如果你不喜欢研究心理学也不打算写恐怖故事,就没必要读了。嘿嘿胆小鬼:作为一个足球盲,怎么会想到在天涯写球评?是受人所迫还是胁迫他人发表?目的为何?
  小妖:最初写球评是世界杯期间同城一个好友鼓动的,他是一个报社的主编,目的就是让我这个不懂球的写球来搞笑,简单说就是在报纸上出洋相。后来在天涯巴萨版的斑竹"盛情"邀请下,又写了一篇。之后就常常有这种"盛情邀请"的事情发生。其实大家之所以让我这个球盲写,无非是图个新鲜,看个乐子罢了。哈哈!
  胆小鬼:据BLOG反映小妖是一个酷爱旅行的人,五一还参加了穿越神农架无人区的驴行活动。这次驴行有什么好玩儿的新奇见闻?最大的收获是什么?近期还打算去哪里游玩?
  小妖:说来惭愧,辜负了大家的厚望,没有成功竟聘上野人王妃,唉!最新奇的事情,就是我那几天遭"水忌",无论去哪都搞一身水,很邪门。还有就是神农架附近的墙壁上写满了反对"旷野窄门"邪教的标语,我对这个邪教的名字比较好奇,感觉很搞笑。收获嘛,就是教会了山里的老乡怎么烙饼,因为南方人大概都不会做面食。近期打算闭关写东西,暂时没有长线计划。
  胆小鬼:除了旅游,还有哪些业余爱好?如何用很有限的时间供养这些爱好?
  小妖:其实旅游只是偶尔为之,最大的爱好还是玩,比如网游、杀人游戏、看电影和动漫等等。玩网游一般在周末,专门抽出一天来玩到手指发酸为止,嘿嘿。
  胆小鬼:按照惯例,最后再给深爱你的"鱿鱼丝"说点什么吧。
  小妖:当安然告诉我:"小妖,你也有粉丝了,叫鱿鱼丝"的时候,我惟一的感觉就是感动。我一直在跟所有人说,文字被认同,是一种幸福。所以,大家认同小妖的字,小妖一直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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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5节:谁在打开恐怖小说的N重门(1)谁在打开恐怖小说的N重门作者:郑辉123:恐怖小说阅读持续升温"投海自杀未遂的精神病女子,怀有五个月的身孕,谜一样地住进了望月医生所在的精神病医院。她失去了记忆,只是反反复复唱着一首哀怨的《镜子里》。她是谁?她叫什么名字?她有着怎样的经历?她怀的是谁的孩子?她为什么自杀?谜一样的女子,引出了一个无边的巨大谜团……"这就是"恐怖小说第一人"铃木光司的最新作品《光射之海》。读毕该书,我除了感叹还是感叹,仅仅十四万字,撇开惊人的构思与匪夷所思的想象力不论,几乎每章节结束都有情节转换和悬念叠加,紧抓人类心理弱点,把读者牢牢控制在惊悚与快感之间,实乃恐怖小说的典范。从《午夜凶铃》到《暗水幽灵》,再到《光射之海》,读者们会发现,铃木光司几乎从来不出现对恐怖事物的具体描写,只通过对氛围的营造就给人以极度恐怖的感觉。在信息诱惑层出不穷的现代社会,达到这种写作造诣,实属不易!
  好看的恐怖小说,智商必须到位,至少不能低于读者的平均智商,至少不能过早就将谜底暴露在读者面前,这是最起码的作品要求。恐怖小说,顾名思义就是那些情节惊悚、悬念扣人、气氛诡异、场景恐怖,让人读后欲罢不能,惧意四起可快感绵绵不断的文学作品。
  许多读者最初不敢看恐怖小说,可是又忍不住想看,平静的生活让我们感到窒息、麻木,急需一些刺激与新奇,因此恐怖小说的阅读才越来越盛行。与言情、武侠、玄幻等小说相比较,尽管恐怖小说先前属于半紫半红的暗淡状态,可市场潜力非常惊人。还记得2005年初的时候吗,鬼古女的《碎脸》首发新浪网"玄异怪潭",上万人守在论坛里等待更新,短短数周点击量逾百万,被海内外上百家网站疯狂转载。这种追捧,这种痴迷,就像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全民阅读金庸的小说。不管怎样,你不得不承认,这部作品为中国恐怖小说的发展写下了功不可没的一页。
  123:稀奇古怪的粉丝团恐怖小说使得读者们在阅读中获得快感,甚至无法抗拒。从着名作家张宝瑞的手抄本小说《一只绣花鞋》开始,我们中国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恐怖小说,再到丁天的《脸》、鬼古女的《碎脸》、蔡骏的《地狱的第19层》、周德东的《门》,恐怖小说的阅读持续升温,读者上到年逾花甲的老人,下到十二三岁的学生,许多新锐作者异军突起,许多优秀作品横空出世,再加上国外恐怖小说名作的蜂拥而入,山外青山楼外楼,恐怖小说的创作也进入了多元化发展的新轨道。而这个时候,仅仅"恐怖的包袱"已然满足不了口味如万花筒般千奇百怪的读者们。好看的恐怖小说还必须具备文笔扎实、故事紧张、题材新颖、对话简洁不失幽默、画面感强等等元素……随着这股"恐怖热潮"的滚滚袭来,恐怖电影、恐怖漫画甚至恐怖玩具也接二连三登场,为唯恐主义者创造了丰富的想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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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6节:谁在打开恐怖小说的N重门(2)在中国,网络的普及就大大推动了恐怖小说的不断发展。只要你肯写,就肯定有人看,网络写作的好处就在这里,而读者们正是通过网络这一媒介与作者们更多地"亲密接触",并且组成了一个个粉丝团。
  像"灯丝"、"纳米"、"丁醚"等稀奇古怪的词语,如果你不经常看恐怖小说,或许就会感到莫名其妙。但对于痴迷恐怖小说的读者们而言,这些词语却是各个粉丝团的名称:《鬼吹灯》的读者自称"灯丝",《冤鬼路》作者Tina的读者号称"纳米",而《墓诀》《我的爷爷是个"鬼"》作者肥丁的粉丝们则叫作"丁醚"……而更让人惊奇的是,粉丝团里面,女性读者比男性读者还要多,占据60%以上的比例。许多女性读者表示,她们是越害怕越想看,好奇与探知的欲望不可抑止,对细致入微的刻画和渲染也比男性更能产生共鸣。
  123:女性偏爱恐怖小说据调查,欧美国家的女性读者已开始厌弃了传统的家庭爱情故事和浪漫的言情小说,反而迷恋恐怖和犯罪小说,且内容越让人毛骨悚然书就越畅销。像斯蒂芬·金、丹·布朗、朱莉娅·纳瓦罗和詹姆斯·帕特森,这些恐怖小说或犯罪小说作家现已击败了梅芙·宾奇、奥德丽·内芬尼格等言情小说家。
  许多人眼里,女性天生胆小,定然是恐怖小说的绝缘体。可随着市场的逐日壮大,女性已成为恐怖小说读者的中坚力量,不仅恐怖小说成为女性读者的宠儿,听恐怖小说广播也成为她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如北京文艺广播的"午夜拍案惊奇"栏目便受到许多女性听众的青睐。她们以只读恐怖小说为乐趣,唯听恐怖小说为快乐,喜欢恐怖小说的程度甚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其间蔡骏、鬼古女、麦洁、沈醉天、一枚糖果、七根胡、离、红娘子等人的作品最为女性读者热爱。
  青菜萝卜,纵然各有所爱,可是女性读者钟情恐怖小说并非毫无缘由。一方面可能与当前生活、工作节奏的加快、心理普遍紧张有关,需要一些情节刺激、悬念突出的恐怖小说刺激自己;另一方面从中摆脱了传统男性当道的局面,女性读者不再局限于言情小说的风花雪月,而是有意无意地闯入了恐怖小说的领域,看到一个别样的世界,尽管她们阅读时会捂住自己的脸掩盖惶恐,或是因故事极端恐怖而吓得浑身颤栗,可是她们仍然乐此不疲,情不自禁……例如《达·芬奇密码》,两千年前,人们生活在一个有女神的世界中,而今天,我们生活在只有上帝、没有女神的世界中。从东方到西方的许多文化中,女性都被剥夺了精神权利。那么这一转变是怎么发生的、为什么要发生?对于未来,我们又能从中获得怎样的教训?小说对这些问题确都有所触及。此外,书中女主角大多美丽、健康、自信和足够聪明,她们要么是首席密码专家,要么是情报分析师……这一切,使女性读者十分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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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7节:谁在打开恐怖小说的N重门(3)还有清韵文学奖长篇小说得主、灵异恐怖小说《蛇怨》,作家本身返回了古老的叙事结构当中,放弃纯粹的个人感受而以平等视觉建构对人类社会的思考,当阿德爱上红蛇女汝月芬,当阿德伸出无力的双手去捍卫这份"人蛇恋",我们看到了一个让人撕心裂肺的人间悲剧,一个不能被人类所接受的异类,在人间必然要遭遇种种拒绝、误解、驱逐的悲剧。汝月芬犹如《白蛇传》里面的白素贞,她们最终没能修炼出人心的残忍,所以她们必将备受折磨,可是她们也不能再做回一条蛇,因为她们毕竟已有了一具人类的情色之身。一次次对于善恶的经历,一次次对于人性的测量,穿插着深刻的思考、唯美的爱情以及诡异的惊悚,女性读者读时往往如痴如醉,一气呵成,读后更是欲罢不休。
  还有《荒村公寓》中的"人鬼情未了",《我的爷爷是个"鬼"》中穿越时空的迷离之爱,以及麦洁、红娘子、Tina笔下那些耐人追寻的况味……谁的人心不曾柔软?跳过文字,跳过写作技巧,跳过恐怖成分,最能打动我们的不正是这些纯净如水的情感吗?透过这些小说,与其说作者写的是"恐怖",不如说那是"情","恐怖"只是达到最终目的的道路而已。文学即人学,恐怖小说也不例外,纵使故事千百样,终归是同途异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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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8节:警局"诡异档案"(1)警局"诡异档案"文/求无欲我是一名警察,一名老警察,一名普普通通的老警察。在警队这么多年,虽说大大小小的案子经手了不少,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两件奇案。案子涉及到两位老人,其中一位的案件颇有传奇色彩,而另一位老人则经历了让人遍体生寒的严酷考验。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翻开档案,走进当年的案件中--苦行僧有个叫小宇的高中生在父母陪同下前来报案,称自家的出租屋有古怪,是我接待的。
  初见小宇时,他一付惊惶失措的模样,双手捧着纸杯抖个不停。看来不太容易从他口中问出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所以我先问了他的父亲梁先生。
  梁先生说:"我们家也算是老祖宗积德,总共攒下了七栋房产,除一处是自住之外,其它都租给了别人,所以光靠租金的收入日子也过得丰衣足食,用不着外出工作。我们夫妻俩都爱搓麻将,堆起四方城来,雷打也不动,所以租务上有什么事情,经常让小宇去跑跑腿。"听了梁先生的话,我觉得小宇挺可怜的,有这样的父母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我有栋房子在平安路,那里以前死过人,房子就很难租出去了,而且那房子的门牌号还是倒霉的424,所以虽然租金很便宜,也是无人问津。直至五年前,有个古怪的老头租下。"梁先生所说的平安路以前是一片乱葬岗,后来被建成住宅区,取名"乱岗路",后来更名为"平安路"。这些事,上年纪的本地人都知道。所以这一带的房子全都是出租给外来人员。尽管外来人员也听过此事,但因这里的租金便宜,所以也有人租住,只是数量不多而已。
  梁先生继续说:"因为老头是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来交租,而且从来没投诉过房子有什么问题,所以这五年间,我们双方没再见过面,甚至没通过电话。本来这样平安无事挺好,可是最近两个月他都没把租金转到我的户头,所以昨天小宇放学回来时,我就把钥匙交给他,叫他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之后的事情因为是小宇亲眼所见,所以我想让他自己说。也许是受惊过度,他的口齿不太伶俐,以下他所说的内容都是经过整理的。小宇说:
  "我到平安路时,已经是晚上了。来到房子前,我就觉得怪怪的,房子像是荒废了很久,房前的台阶落了不少枯叶,肯定有一段时间没人出入过了。我按了下门铃,发现门铃已经坏了,敲门叫了一会儿,也没有人回应。
  我不能随便进房子打扰租客,所以我想先确定房子里是否有人。房子对面有间小卖部,我去买了瓶绿茶,顺便问老板,有没有见过住在对面房子的人。老板却反问我那房子有人住吗?他说在这里开店两年多了,但从来没见过有人出入过。因为附近也有不少房子空置,所以并没在意。
  我当时觉得很奇怪,既然没人住,那还每个月交租干嘛?但这个念头只在脑海一闪而过。反正他现在没交租,我打算到里面转一圈,要是见到人就催租,要是没见到人就在门外贴张招租广告。房子的前门似乎真的很久也没人动过,我花了很大劲才能打开。房子里没什么家具,而且遍地灰尘,我猜想那老头已经搬走了有一段时间。想开灯看清楚,却发现所有灯都不亮。
  我慢慢摸向洗手间,虽然房子里没灯,但房子的格局我记得很清楚。我没去客厅的洗手间,因为我觉得卧室里的应该比较干净。走到卧室,才发现里面虽然不太脏,但是灰尘味很重,让人感觉很不舒服。
  我用脚挑起马桶的盖子,正想拉开裤链,无意中往马桶里面瞥了一眼。我,我看见……马桶里有一颗人头!一颗没有头发、眉毛的光秃秃的人头正睁大眼睛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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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19节:警局"诡异档案"(2)我呆住了,一直到那颗人头哼了一声,我才吓得跌倒,还把裤子尿湿了。跌倒后,人头慢慢从马桶中升起,然后是脖子、手臂……不一会儿,一个全身赤裸的老头从马桶里钻出来了。他很瘦,瘦得像一副披着人皮的骨架,但双眼却很明亮,在昏暗的厕所里简直就像亮着两盏灯一样。我坐在地上不停后退,直至顶到墙角。难道我见了鬼了?那么,眼前的肯定是一只饿死鬼,我害怕他扑上来把我给撕碎吃掉,吓得直哆嗦。
  他刚爬出马桶时,并没理会我,而是做了几个很奇怪的动作,那些动作绝对不是人能做到的,而后就保持着一个很诡异的姿态,整个身体缩成一个肉球,脸陷在肉球中间,一只手从下方伸出撑地。他保持着这个姿势跟我说话,声音比蚊子还小,但我却能听得清清楚楚,"你是房东的儿子吧?找我何事?"他这一说,我才敢认真看清楚他的脸,虽然之前只见过一次,但我也能肯定他就是那个租房的老头。但小卖部的老板不是说好多年没见过有人进出了吗?那么说,他不就死了很久了?
  我当时很害怕,勉强才从牙缝里挤出"交租"两个字。他闭上眼睛像在想些什么,过一会儿就问我,他在这里呆了多久。我说大概五年,他突然惊叫,"原来过这么久了!"然后整个弹起来,身体在空中翻了两圈,恢复了正常人的形态。我趁机连爬带滚地逃出屋外……"这件案子的关键就是那个诡异的老头子,所以我和同事立刻来到平安路424号内一探究竟。但是我们把整栋房子翻了个底朝天,也没发现小宇所说的老头,只发现一封信,是写给梁先生的。信是用毛笔写的,字迹苍劲有力,仿佛出自老书法家之手。信的大概内容是:小僧本来打算在此暂居三年,没想到一眨眼已是五年光阴,要不是令郎的打扰,还不知会呆到何时。房租方面,虽尚欠两月,但算上初次见面时交纳的押金,应再无拖欠。如今小僧欲另觅他处修行,未能亲自上门拜别,请恕小僧无礼。信后面写着"老球儿"三个字,应该是小宇所说的怪老头的名字。
  老头自称"小僧",于是我们征求了有关专家。专家分析道:
  "老球儿应该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一个修炼瑜珈术的苦行僧。他应该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修炼,所以才租下梁先生的房子,没想到这房子真的安静至极,在没受骚扰的情况下,他钻进马桶里冥想,一晃已过了五年之久。要不是银行里的存款耗尽,梁先生叫儿子前来催租,他也许会呆更长时间。虽然对常人来说,五天不进食死也性命难保,但苦行僧不同,他们只追求精神上的强大,而对于肉体几乎是以半舍弃的态度对待。强大的精神力使苦行僧能任意支配肉体,并激发出肉体部分未知的潜能。据分析老球儿应该是激发出肉体的假死潜能,使肉体处于假死状态,才能五年也不吃不喝。不少修炼正宗瑜珈术的高僧,往往会拥有某些异能。钻进马桶里其实只是小儿科。""现在的女孩不是都喜欢练瑜珈,那她们……"专家笑道:"现在的女孩练的是经过简化的现代瑜珈术,能强身健体和增加身体的柔软度,与正宗的古瑜珈术完全是两回事。正宗的古瑜珈术是一种近乎自残的修炼方式,没有坚强的意志是练不了的。"我突然产生一种愿望,就是某天当我揭开某个马桶盖时,能发现老球儿躲在里面。要是有那一天的话,我一定会问他,身为一个苦行僧,怎会有钱租房子,而且还懂得用银行转账来交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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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6 02:3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0节:警局"诡异档案"(3)火葬早在1986年,北京市就率先实行强制火葬政策(汉族)。时至今日,骨灰盒几乎是每一个中国人最终归宿的惟一选择。与土葬相比,火葬的确有不少优胜之处--既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更能节省大量土地……这天,巡警队的小张带来了一位老人。这老人跟中央提倡的殡葬政策唱对台戏,三番四次地劝说别人不要把先人遗体火化,顽固不服管束,是块难缠的硬骨头!
  老人家大多喜欢喝茶,我泡了壶十年普洱,和老头儿对坐在了办公室入口处的茶几前。队友都出去办案了,四周再没有别的声音,这样的气氛很好,宁静,却又会让人感到不安,很适合聊天。
  老人姓林,我称他林伯。为了打开话题,我给林伯递了根烟,他说自己已戒烟多时,我笑说:"我爷爷今年九十六了,还每天两包烟呢,他已经抽了超过一甲子了。"林伯犹豫片刻,还是接过我的香烟,我立刻给他点上。
  林伯深深地吸了口烟,惬意地闭上双目,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柱,然后对我说:"你爷爷百年之后,千万别火化。"我爷爷已经九十六了,是个百岁老人,"百年"这个词实在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但林伯显然没注意到这点,接着又说:"对先人来说,火化不是一种殡葬方式,而是一种酷刑。""何以见得呢?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不推行火葬,那以后大部分人都得住到墓地上了。"我说。
  "我年青时也是这么想。可是现在……唉,如果你在火葬场工作过,你就会知道火化是一件多恐怖的事情。"林伯说着,痛苦地摇了摇头。
  "其实我不是完全反对火葬,只是反对过早的火葬,我认为起码要在死后一个月后才能把遗体火化。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小朋友……"林伯闭上双眼,像是回忆很遥远的过去,片刻后,说:"大概二十年前吧,那时北京刚开始推行火葬,省政府也响应号召出资建了个火葬场。因为在火葬场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愿意到这里工作的人少之又少。后来,火葬场好不容易才招到了两个人,一个是老陈,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俩本来是"捡骨"的,就是那种替别人把已入土两三年的先人骸骨取出装入宝塔供奉的人。因为我们本来就终日与死人打交道,加上火葬场与政府沾上边,福利也挺好的,我们就进去工作了。"我以期待的目光注视着林伯,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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