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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周德东恐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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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判断,她发觉这个洞太偏了,位于朱环家卧室地板的正中间。于是,她放弃了这个洞,又开始在床下的位置钻……而这个时候,朱环正在酣睡。
  洞穿了朱环和黄太两家的地面之后,她经常像猫一样在深夜里钻到防空洞里来,躲在那拳头大的洞口下,聆听朱环家或者黄太家的对话……她对受害人家里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终于有一天,她把家里的一个煤气罐拖进防空洞里,一直拖到仇人家地下,把煤气管伸进地上去,拧开阀门……她知道黄太偷了朱环的戒指。
  是她偷回了那枚戒指,送回了朱环家。
  是她从垃圾池里捡回了那枚戒指,害死朱环之后,又从地面溜进她家,把戒指戴到了朱环的中指上……她要把这两个人的死搞得鬼气森森,扑朔迷离,转移大家的视线。
  她否认了老张头的死与她有关。
  看来,老张头死于煤气中毒完全是巧合。
  这一切跟那只猫没有任何关系。老张头很可能是因为太喜欢那只猫了,所以临死前叮嘱大家:你们千万不要虐待它。
  可怜那只猫,自从老张头死了后,它就永远地失去了这种宠爱,开始闯进人心叵测的险途。
  警察带着米香晴来到了她家里,查看了那条防空洞,还拍了照片。离开的时候,他们把那个煤气罐作为作案工具带回了公安局。
  警方经过走访调查,发现米香晴有四年精神病史。于是,警方为她做了精神检测。
  结果显示,她完全是个正常人。这四年来,她一直装疯卖傻,为了躲避黄太的纠缠,为了报仇。
  因此,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开庭审判米香晴那天,李庸作为被害人的家属,出席了旁听。
  报社的记者也赶来了,挎着照相机,不停地拍照。
  周大壮没有到场。
  米香晴的母亲来了。她由几个亲戚搀扶着。
  李庸坐在第一排。
  也许是由于常年装疯的原因,米香晴的眼神已经固定。她戴着手铐,望着审判长头上的帽徽,极其呆滞。
  那个审判长很帅气,不知道什么地方还有点像周大壮。
  这一刻,李庸开始怀疑警方是不是搞错了,也许,米香晴真是一个精神病。
  要不然,她怎么会采取这么笨拙、恐怖的杀人方式!
  审判长宣判的时候,众人起立。
  当审判长宣布米香晴犯有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时候,一声撕心裂肺的哭嚎从最后一排响起来。
  那是米香晴的母亲。
  米香晴似乎没有什么反应。
  最后,审判长问米香晴:“米香晴,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米香晴突然回过头来,恶狠狠地扫视了一圈。
  李庸感到全身一冷。
  这个将死的囚犯并没有把眼睛落在李庸的身上,她好像在寻找另外一个人。
  终于,她又把眼睛转了回去,对着审判长说:“我死了就死了,只是还有一个愿望没有达到……”
  法庭上静极了。
  米香晴突然说:“我一直耐心地等待着正月十五那一天,在新婚之夜,用煤气再把他干掉。”
  “为什么?”审判长问。
  米香晴继续看他的帽徽,不再说话。
  她杀黄太,杀朱环,并不是为了替周大壮复仇。她是为自己复仇!
  法警走上来,要把她拉下去了。
  她打了个激灵,突然疯狂地大叫起来:“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他,等着瞧吧!”
  ……审判结束之后,李庸走出剧院,看见那个记者正拦住一个听众在采访。
  “你对这个杀人犯怎么看?”
  那个中年人耸耸肩:“我只能摇摇头,记住她的长相。”
  骗 子既然地下的人是米香晴,不是什么恶鬼,那么麻三利介绍的那个石秀水和他的师父是怎么回事呢?
  他们还白白拿走了李庸六千元钱呢。
  李庸到公安局报了案。
  当天下午,李庸就听说,那个石秀水和他的师父都被警察抓了。那个师父叫张举峰。
  原来是两个以捉鬼降妖为名进行诈骗的家伙。
  这时候,李庸正在蒋柒的发廊理发。这是蒋柒第一次给李庸理发。
  “这回,我借的钱很快就能还你了。”李庸说。
  “当时我也糊涂,我应该劝劝你。”
  “我的那三千块钱也会要回来。到时候,我请你吃饭。深城最高档的酒楼,你选。”
  “你还是给我买一枚戒指吧。”
  晚上,李庸上班后,来到了麻三利的南区值班室。
  他要告诉他,那两个阴阳先生是诈骗犯。
  他进了南区值班室,却发现另一个更夫在。
  “今天不是麻三利值班吗?”
  “他被刑警队抓了。”
  “为什么?”
  “好像是什么诈骗罪……”
  李庸傻了。
  早上,书记阴着脸来到了李庸的值班室。
  “李庸,刑警队打电话来,叫你去一趟。”
  “什么事?”
  “不知道。”
  说完,书记就走了。
  李庸的心沉重起来。
  麻三利进了公安局。这一切都与他有关。
  看来,李庸这份工作也不好干了。
  下了班,李庸来到了刑警队。
  那个大警察接待了他。
  他把一沓人民币放在桌子上,说:“这是你被骗的钱。还有一些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了。”
  “那个麻三利……”李庸问。
  “他们是一个诈骗团伙。是石秀水和张举峰把麻三利咬出来的。”大警察说。
  “谁是主犯?”
  “麻三利。”
  “他是我们粮库的职工啊。”
  “你知道他到粮库之前是干什么的吗?”
  “是个算卦的。”
  “那时候,他们就勾搭在一起开始诈骗了。麻三利有了工作之后,他们开始转向了盗窃,而诈骗只是顺手牵羊的事。”
  李庸一下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两个阴阳先生说得头头是道,原来都是麻三利告诉他们的。
  “你们粮库北区不是丢过一次粮食吗?就是这三个人干的。”
  李庸一下想起来,他第一次见到石秀水,感到他的声音很熟悉,原来,在窗外装神弄鬼的人就是他。
  走出了公安局,李庸感到他是在做梦。
  看不见的煤气李庸把家里那个洞堵上了,又用水泥抹了地面,重新铺了地板。
  他的家似乎又恢复了正常。
  在米香晴被枪决之前,人们一直没见到周大壮。
  蒋柒曾经给周大壮的母亲打过一次电话,询问他的消息。
  “阿姨,周大壮怎么样?”
  “他天天坐在房子里发呆,都愁死我了。”
  “谁遇到这样的事都很难承受,你劝劝他。”
  “他把新房都布置好了,这已经是第二次了……这个孩子的命怎么这么苦哇。邻居们都说,给他再找个对象,也许能好一些……”
  “那是。”
  周大壮的母亲突然问:“哎,你上次说的那个表妹怎么样了?”
  蒋柒一下愣住了,她支吾了一下说:“她已经回乡下了……”
  “唉,下次她再来,你千万帮着问一问,好吗?”
  “好的……”
  米香晴被枪决的这一天,天很阴。
  和她一起被执行枪决的还有三个罪犯,是入室抢劫、杀人罪。
  行刑车拉着三男一女四个死囚犯去了郊外大坝。
  深城很多人都去看热闹了。
  米母想冲出去追赶行刑车,看女儿一眼。
  邻居们怕出事,把她阻挡在家里。
  她撕心裂肺的哭声穿透了窗子,传出来。
  李庸在蒋柒家。
  两个人枯坐着,心情都沉甸甸的。
  那只鹦鹉还在它的秋千上站着。
  它阴冷地盯着李庸。
  所有的谜团都解开了,它在李庸眼里也就没什么可怕的了。
  李庸现在看都懒得看它一眼。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李庸和蒋柒不知道,此时此刻,米香晴是在这里还是在那里。
  他们都不说话,一动不动地端坐着,不知道是在等待什么。
  突然,那只鹦鹉恶狠狠地冒出了一句:“毒死你!”
  李庸愣了一下,猛地抬头朝它看去。
  它已经迅速地闭嘴了,直直地看着李庸,好像刚才不是它说的。
  “你把它扔了吧。”他对蒋柒说。
  “为什么?”
  “它总不说吉利话。”
  米香晴被枪决的这天晚上,度过了六年铁窗生活的周大壮突兀地死了。
  这一年他三十六岁。
  他母亲去乡下亲戚家了,想给他说亲。
  第二天,母亲回来,打开门,发现家里有一股浓烈的煤气味。
  她慌了,几步冲到厨房,把煤气的阀门关死。接着,她冲进准备做新房的卧室,看见儿子端正地躺在床上,脸色铁青……他的表情比朱环和黄太显得更痛苦。
  参加审判米香晴的人都牢牢记着她死前说的最后那句话:“我死了也不会放过他,等着瞧吧!”
  周大壮死于煤气中毒的消息迅速传开了。
  他怎么可能是自杀呢?他在大狱里蹲了六年都没有死啊。
  而警方的结论非常明确:周大壮系自杀。
  黄太和朱环死的时候,警方的结论也非常明确。
  周大壮没有留下任何遗书。
  失 踪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有点怪。
  我的朋友张潢失踪了。他的房东打电话对我说了这个消息,我大吃一惊,马上打电话告诉了他的妻子。
  其实,说缝缝是他的妻子已经有些勉强。三年前,缝缝就坚决地向张潢提出离婚,但是他死活不同意。据说,他在缝缝面前哭过很多次,跪过很多次,缝缝始终没有回心转意。
  一直到最后,张潢也不肯和她去办离婚手续,缝缝就和他分居了。其实,她早就和另一个男人好上了,不久,她和那个男人公开住到了一起,差不多成了事实夫妻。
  那个男人很有钱,丧偶。
  知道了这个信息,我们马上会想到这个女人嫌贫爱富什么的,但我觉得,也许人家两个人真是有感情,要不然也不会如此执着。并非所有的有情人都能成眷属,并非所有的物质爱情都不幸福。
  反过来,张潢倒有点迂腐了,人家都过上日子了,你还死死抓着一纸结婚证不放手,有什么意思呢?自己过不好,也不让人家过好。
  不过,缝缝跟那个男人在一起生活的一年里,张潢从没有去找过缝缝,更没有去闹过事。他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几乎天天醉酒,也不画画了,荒废了他的艺术……那段时间,电视台正在播放《12·1大案》,片头歌声嘶力竭地呼喊:“枪响了!——出事了!——”
  我感觉,张潢肯定出事了。我怀疑是缝缝现在的那个男人干的,因为张潢是他和缝缝未来的一个阻碍,现在的一个阴影。或许,缝缝也参与了。碎尸?活埋?混凝土浇注?
  这一晚,我内心惊悸,失眠了。
  我听说,缝缝和张潢是在海边认识的。那是十年前的一个黄昏,风很凉。
  缝缝应该算是个文学女青年,她从小就幻想一种诗意的生活。而我的朋友张潢是个画家,长发披肩,高大英俊,气质不凡,当时他正在沙滩上作画。到海边拾贝壳的缝缝走过他的身旁,好奇地停下来观看。张潢是个不善于和女孩子打交道的人,他醉心于他的画,根本没在意旁边有人在看。后来,缝缝主动和他搭话,又索要了他的手机号码。第二天,缝缝就约他吃饭……可以说,缝缝对张潢是一见钟情。
  结婚后,张潢对缝缝特别好,只是张潢除了画画别无所长,他又不肯把他的艺术变成钞票,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拮据。有一次,有个书商托我帮他物色个美术编辑,薪水挺高的,我找到张潢,想推荐他去,却被他一口回绝。
  他们婚后七年一直靠缝缝的工资生活。
  张潢只挣到过一次钱,那还是我帮他联系的——有个台湾的画商,看中了他的画,在台湾为他办了个画展,卖掉了三幅。除掉展厅租金和画商的代理费等等,他得到了四千二百元人民币。那次,他们两口子专门请我吃了顿饭。缝缝特别高兴,笑得像个小孩子,她说:“我家张潢也能赚钱啦!”
  我当时有点儿心酸。
  几天后我听说缝缝和张潢大闹一场——他们有近万元的欠债,而且连个空调都没有,热得喘不过气。可是张潢却花了三千多元为缝缝买了一个戒指。缝缝气得大哭起来,张潢坐在一旁,一言不发……缝缝在电话里听我说了张潢失踪的消息,没有哭,听语气好像很生气,她让我想一想,张潢可能去哪里。这没有消除我的怀疑。
  我决定天一亮就到派出所去报案。
  疯 了还没等我报案,缝缝就打来了电话,她急急地说:“G市一家宾馆的保卫部打来电话,说张潢在他们那里,他疯了!”
  我的脑袋像挨了一闷棍。
  但是,我马上感到了一种恐惧,我觉得这个事件有点熟悉,好像多年前做过的一个梦。难道现实中发生在张潢身上的事,很久以前就以梦的方式对我这个不相干的人做了预兆?
  缝缝说:“你知道,他没有什么亲人。你是他最好的朋友,我只有求你了,跟我去把他接回来吧。”
  我说:“好吧。”
  我们是坐飞机去的。
  我好久没见过缝缝了,她打扮得很华丽,一看就知道她现在的生活很优越。一路上她的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焦灼不安。
  中午,我们到达了G市那家宾馆——鸿雁宾馆。
  负责人对我们说:“这个客人是七月二十日住进来的。当时,他还挺正常,只是有点阴郁。第二天早上,服务员去收拾房间,发现他已经疯了,我们马上派两个保安把他看护起来,然后翻他的笔记本,上面只有一个电话号码,我们就立即打了电话……”
  然后,他就带我们去了张潢的房间。
  我们出了电梯,走近那个房间的时候,缝缝在我身后突然受了巨大惊吓一般尖叫了一声。我哆嗦了一下,回头看去,她已经昏厥在地。我急忙抱起她,掐人中,过了好半天她才醒过来。
  “你……怎么了?”
  她极其虚弱,欲言又止。我想这可能是神经太紧张所致,也就不再追问,扶着她走进那个房间。
  张潢脸色铁青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眼珠一动不动。
  那个负责人和两个保安走了。房间里只剩下我、缝缝和张潢。很静。
  我轻轻地试探道:“张潢,你……还记得我是谁吗?”
  他望着天花板,不加理睬。
  我又指着缝缝问:“那你知不知道她是谁?”
  缝缝万分紧张地注视着张潢的反应,他仍然望着天花板不说话,眼神空茫而呆滞,一看就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我再问:“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张潢突然把目光投向我,嘶哑地说:“你去问马吧!”
  我一下就懵了。
  我陡然想起来,这是一篇小说中的一句话!而这个事件,正是那篇小说中的情节!
  实际上,我并没看过那篇小说,是张潢讲给我听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张潢神秘地对我说:“我刚刚看到一篇小说,名字叫《你去问马吧》,写的是爱情,但是我看了后,却觉得特恐怖。”
  接着,他就对我讲起了那篇小说:
  有一对夫妻,那女人移情别恋,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嫁给了另一个男人。有一天,她突然听说她的前夫在另一个城市的一家宾馆疯了,她立即赶去,看见他的前夫躺在床上,两眼发直,看着天花板,一言不发。她就哭着问他:你怎么了?你忘了我是谁吗?问了好多遍,那男人终于冷冷地说:你去问马吧!
  缝缝的眼泪缓缓流出来。
  从此,张潢要么不说话,要么就是这一句:你去问马吧!
  报 复第二天,我和缝缝带着张潢离开G市。在火车上,张潢蔫巴巴地缩在座位的一角,睡着了。缝缝静静地看着他,慢慢对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昏厥吗?”
  我突然说:“我知道。”
  她愣了。
  “昨天,你走进那家宾馆,爬上那个楼层,靠近那个房间,越来越感到熟悉……对不对?”
  她瞪大了眼睛。
  “你忽然意识到,他是在报复你,他是用他的疯在报复你。因为十年前,你和他旅行结婚度蜜月,就住在这个鸿雁宾馆,而且就是这个楼层这个房间。当年,鸿雁宾馆在搞一个活动,凡是在他们宾馆度蜜月的新人,十年后可以再回来,免费度锡婚蜜月。当时还给你们发了一个承诺卡。今年七月二十号,正是你们结婚十周年纪念日,他一个人来了。这么多年来,你以为那个承诺卡早丢了,没想到他还一直珍藏着……”
  缝缝更惊异了。
  我说:“这是一篇小说,很早以前,张潢对我讲过的一篇小说。”
  缝缝看了看熟睡的张潢,又看了看我,有点高兴,说:“难道张潢是按照那篇小说在表演,想让我回心转意?”
  我难过地摇摇头:“不,我能感觉到他决不是在演戏。也许,他清醒的时候,是效仿那篇小说的情节一个人来到了这个宾馆,之后,他就真的疯了,诀别了这个真实的世界,彻底进入了那篇虚拟的小说中。他说过,他害怕那篇小说,尤其是那句台词——你去问马吧。”
  缝缝的眼泪又掉下来。
  我叹了口气,继续说:“换一个思路吧。为什么多年后发生的一件事,多年前就在小说中出现了呢?这事情太神秘了。”
  是的,这世上有很多事情都太神秘了,只有马知道。
  ……半夜的时候,缝缝倚在张潢的身上睡着了。他们睡得很亲密,很安详。
  火车在朝前飞奔,车窗外的油菜花漫山遍野,开得那么灿烂,令人想哭。
  梦中的马缝缝是个好人,她决定把张潢接到她的家中。
  缝缝后来的男人叫克利,比她大八岁。他当然不愿意接受缝缝的这种做法,夫妻两个人过日子,生活中突然又多了她契约上的丈夫,这算怎么回事呢?
  缝缝说:“克利,我和他好歹夫妻一场,怎么忍心看着他被送进疯人院呢?假如,有一天你疯了,我也不会那样做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非要你照管他呢?”
  “他没有什么亲人。”
  “你可以给他请个保姆,我们出钱。”
  可是,缝缝到劳务市场跑了几趟,人家一听说侍奉一个精神病,都不来。没办法,她又央求克利。克利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缄默。
  “你就当他是我弟弟吧。”缝缝哭着说。
  克利把她搂在怀里,无奈地说:“我把他当成我弟弟。”
  就这样,张潢留在了缝缝家。
  忘了交代一个重要的细节:克利在郊区开了一个跑马场,占地数万平方米。国际标准白色木制栏杆、引道、马闸、大看台、小看台、服务楼、停车场……他拥有几十匹良种赛马。那些马都是从爱尔兰、瑞士等国引进的优种纯血马和混血马,缝缝非常喜欢它们,甚至能叫出每匹马的名字。
  克利在城里有一套房,很高档的住宅楼。但是,为了便于经营,平时他和缝缝一直住在跑马场附近的别墅里。那别墅是个小二楼,克利和缝缝住在一楼,让张潢住在二楼,他如果想外出,必须经过一楼。
  张潢似乎从没想过走出这个豪华的小楼。吃饭的时候,保姆就把饭菜给他端上去,他吃饱了,就缩在他的房间里发呆。他永远拉着窗帘,也不开灯,他的房间里总是暗暗的。他甚至连楼都不曾下来过。他吃喝拉撒都在二楼。
  缝缝知道,她应该经常上楼陪他聊聊天,但她很少这样做。她怕克利不愉快。
  一次, 克利不在家,缝缝上了楼,推开他的门,看见他正在暗暗的房间里画画。
  他还在画画!
  缝缝走近他,轻轻说:“张潢……”
  张潢像受了惊吓,急忙把画收起来,塞到床下去。
  “你在画什么?”缝缝问。
  张潢木木地看着她,不说话。
  “告诉我,你在画什么?”
  “你去问马吧!”他突然说。
  缝缝叹口气,静静端详他一阵,转身慢慢下楼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克利跟缝缝在楼下的客厅里聊天,或者在楼下的卧室里做爱,张潢就在他们头上盯着地板发呆。
  自从张潢进入了他们的生活,克利的情绪一直不太好,话语也少多了。缝缝有点惴惴不安。总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可是,张潢是个孤儿,该怎么办呢?
  这天晚上,克利在跑马场工作到很晚才回家。
  睡到半夜的时候,他突然坐起来,惊叫着跳到地上,在卧室里狂跑。缝缝醒过来,见到眼前的情景,吓了一跳,大声叫道:“克利,你干什么?”
  克利不停,直到一头撞了墙,才惨叫一声,摔在地毯上。
  “小关!小关!”缝缝一边喊保姆一边惊慌失措地打开灯,跳下床。
  克利用手捂着脑袋呻吟,他的脑袋流血了。这时候,他似乎清醒了,艰难地往起站。
  保姆推开门,大声问:“阿姨,怎么了?”
  “快点拿止血药来!” 缝缝一边说一边把克利扶到床上,不解地问:“你怎么了?做梦了?”
  克利痛苦地摇摇头。
  保姆把药拿来了,缝缝给克利敷了一些,血止住了。克利朝保姆摆摆手,意思是不需要什么了,保姆就退了下去。
  “你到底是怎么了?”
  “……我恍惚看见一匹黑马,它追我。”
  “你那是做梦。”
  “它追了我半宿。我实在跑不动了,瘫软在地,它就用前蹄狠狠地踩我,踩我的脑袋……”
  “黑马?是木炭?”
  克利想了想,摇摇头。
  “是四蹄雪?”
  克利还是摇头。
  “是腱子?”
  “它不是咱家的马,我从来没见过。它的鬃很长,垂下来,挡着了眼睛……”
  缝缝轻轻抚摸克利的头,说:“你可能是哪一天受了马的惊吓。还疼吗?”
  “没事儿,睡吧。”
  缝缝觉得克利是太累了,睡觉魇着了,并没有太在意。
  没想到,几天后的一个夜里,又发生了相同的情况:克利睡到半夜突然坐起来,一边叫一边发疯地冲了出去,竟一头撞在一根柱子上,惨叫一声,栽倒在大理石地面上。这次,他头上的伤口很大很深,缝缝追出去,吓坏了,呼叫保姆拿来药和纱布,匆匆为他包扎了一下,然后把他扶上轿车,向医院疾驰。
  在医院里,克利说起他的梦双眼仍然充满惊恐,还是那匹黑马!它像鬼魂一样对克利穷追不舍。克利跑在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草原上,累得筋疲力尽,一头摔倒在地,那黑马就冲上来,高高扬起前蹄踩他的脑袋……这时候,缝缝突然想起张潢那句疯话:你去问马吧!猛地抖了一下。
  回到家,保姆正坐在客厅里等他们,房间里亮着灯,通往二楼的楼梯黑糊糊的。缝缝小声问保姆:“张潢没下来吧?”
  保姆说:“没有。刚才我听见楼上好像有动静,我悄悄上去趴他的门缝看了看……”
  “他在干什么?”
  “他的房间里挺暗的,看不太清楚,他好像在画画。”
  缝缝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个疯子,深更半夜不睡觉,竟然在画画!
  ……后来,缝缝带克利去看了几个心理医生,都说不出个子午卯酉。
  这一天,天黑之后,缝缝还是像往常那样,坐在克利身旁,静静望着他,直到他睡着。她一直握着他的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克利似乎睡得挺安详。
  夜越来越深,跑马场偶尔传来一声马叫。
  过了半夜,缝缝实在熬不住了,她觉得今夜克利不会再有什么问题,就盖上被子,躺下了。但是,她没有关灯,她的手依然握着克利的手。
  当她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克利的手猛地抖了一下,接着恐惧的事情就又一次发生了:克利尖厉地叫了一声,猛地坐起来,转身就要朝床下跑。缝缝打个激灵,敏捷地搂住了他!
  “克利!”她大声叫道。
  克利一边奋力挣脱一边惊恐地回过头,当他看见缝缝的时候,显得更加害怕,他声嘶力竭地叫道:“别踩我!别踩我!!!”
  缝缝死命抱着他不放手。保姆也跑过来,和缝缝一起抱住他。
  终于,克利不再挣扎了,他直僵僵地坐在床上,嘴里不停地叨咕着:“求求你,别踩我,别踩我……”
  缝缝紧紧搂着他,气喘吁吁地对保姆说:“你快上楼,看看,张潢,他在干什么?”
  保姆立即跑出了卧室,顺着楼梯爬向黑糊糊的二楼。
  过了一会儿,她轻手轻脚地下来了,小声对缝缝说:“他没睡,好像还在画画……”
  缝缝猛地又抖了一下。
  克利的眼睛越来越迷蒙,终于慢慢躺下来,闭上了眼睛。他一直没有彻底醒过来。
  缝缝坐着,再也没敢睡。
  第二天一早,克利醒来了,一点不知道昨夜发生的事,只说那匹黑马又在梦中追他了。
  克利被这个相同的噩梦折腾惨了,他的面容越来越憔悴,甚至有点精神恍惚了。
  后来,一到了夜晚,克利和缝缝都有一种条件反射的恐惧。
  这一天,两个人在沙发上静坐着,一直到很晚。终于,缝缝说:“克利,咱们睡吧。”
  克利听了这话,突然哆嗦起来。缝缝紧紧抱住了他。他的身体抖得很厉害,缝缝用全身的力气都无法止住他,反而随着他一起哆嗦起来。
  “克利,你怎么了?”她都快哭了。
  克利盯着楼梯,瞪大双眼,说不出话,抖得越来越猛烈。
  “克利,你别吓我啊!没事的,没事的!”
  克利突然不抖了。他挣脱缝缝的胳膊,蹲下身,突然嘻嘻地笑起来。
  “克利……”
  克利的双肩颤动着,一直在笑,笑得极具深意。
  “克利,你笑什么?”
  克利似乎洞察了一个巨大的秘密,他满意地抿着嘴,站起身,朝门外走去。
  “你去哪儿?”
  他不回答,快步出了门,一边走一边憋不住还在笑。
  “克利!你站住!”
  缝缝追出去,跳到他前面拦住了他:“你到底要干什么去?”
  “我回马圈。”
  缝缝张大了嘴,她意识到——克利也疯了。
  “克利,这就是你的家啊。”
  克利收了笑,警觉地观察缝缝的眼神,说:“你是不是疯了?”
  缝缝的眼泪一下就涌出眼眶,她拉住克利的手,轻轻地说:“克利,我跟你一起回马圈,好吗?”
  克利显得高兴起来,他一下就趴在地上,说:“来,你骑上我,这样快一些。”
  这天早上,天阴得极其圆满,黑色的云低低压在头上,令人透不过气。
  克利笑吟吟地翻看他的账本,嘴里叨咕着什么。
  万念俱灰的缝缝对保姆说:“你领张潢出去,到外面的花园里转一转。”
  保姆说:“好。”
  张潢跟着保姆木木地走下楼梯,像机器人一样转过头,好奇地朝缝缝和克利看过来,一直到了门口,他才把头转过去。
  等他出了门,缝缝一个人爬上了楼。
  她走进张潢那个暗淡无光的房间之后,弯腰朝他的床下看去,那里面藏着他深更半夜画的画!
  她把那些画拖出来,一共三幅,她一看就呆住了:他画的都是马,黑马。这三匹马的姿态都是一样的,高高扬起前蹄,似乎还在长长地嘶鸣。
  缝缝和克利的关系刚刚开始的时候,张潢曾经跟踪过她很多次。这件事没有任何人知道。
  他发现,每次缝缝都来到这个郊区的跑马场,她进了那幢别墅之后就不见了踪影,他只看见那些马在他的眼前扬鬃刨地,晃来晃去。
  这些马的影像一直伴随着他仇恨的记忆,深深刻在他的大脑中。
  于是,他疯了之后,马就通过他的画笔,从他的大脑里奔腾出来。
  而在缝缝发现这些画之前,克利就已经看到了。他总觉得这个疯子的目光能够穿透楼板,日夜监视着他和缝缝的生活。终于,他忍不住,走进了张潢的房间,他似乎想探清某个秘密,要不然,他会坐卧不安。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看到了张潢画的三匹黑马!
  从此,他更加不安了,脑海里始终浮现那匹奔腾的黑马……终于有一天,画中的黑马在克利的梦中出现了。
  就这样,黑马从张潢的大脑跑进了克利的大脑。
  就这样,缝缝一个人支撑着跑马场,同时服侍着两个疯男人,艰难地生活着。
  我去看望过他们几次。克利总是喜欢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而张潢还是整天呆在楼上,从来不说话。
  因为克利已经精神失常,缝缝没什么忌讳了,便经常上楼陪陪张潢。渐渐地,她发现张潢的眼神似乎有了些光亮……笼罩着悲剧色彩的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这中间,保姆要嫁人,离开了这个家。缝缝更加孤独了。
  这一天,缝缝和克利正坐在沙发上一起看电视,克利突然趴到地上,做着马的各种动作,刨蹄,尥蹶子,喷鼻,甩鬃……惟妙惟肖。偶尔还嘶鸣,叫得跟马一模一样。
  缝缝拉他,他像孩子一样不起来。
  这时候,缝缝听见有人慢慢地问:“他怎么了?”
  她回头一看,是张潢。他站在黑糊糊的楼梯上,极其迷惑地望着地板上的克利。
  缝缝的心“咯噔”一下,猛地感觉到——张潢已经出现了好转的迹象。她胆战心惊地轻轻叫了一声:“张潢……”
  张潢望着她,似乎在努力地想,想这个人是谁。
  “张潢,你记得吗?我们的鸿雁宾馆……”
  “缝缝?”张潢问了一句。
  缝缝扑过去,一下抱住他,两个人的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爱与爱互相碰撞……专一与专一互相破坏……情与情互相矛盾……美好与美好互相羁绊希望生活中的恐怖都是故事一人类生来就有恐惧。婴孩脱离漆黑、温暖、宁静的子宫,对光明充满本能恐惧;临终,对黑暗、消亡、未知充满恐惧。恐惧潜伏在人类的心理经验中,滋生于人类的想象中。
  二人类的安详永远低于人类科技水平的最上限。和浩渺的宇宙比起来,科学太渺小,像漂浮的一粒尘埃。因此,人类的恐惧无边无际。
  三人类的恐惧和人类的想象成正比,恐惧感越强烈想象力越发达。(妖魔鬼怪,就是人民大众的作品。)因此,民间口头流传的恐怖故事无比经典,只是无人采集。而我们对恐怖文化的创造力也无比巨大,只是没有开发。
  四东西方的恐怖文化不一样。西方更倾向于外星人,机器人,变态杀人犯,自然灾难,是物质化的恐怖。在东方,在中国,更倾向于鬼魅——鬼魅包括莫名其妙的事情,不可解释的现象,隐隐约约的神秘的不可抗力等,是精神化的恐怖。前一种恐怖不绝望,似乎总可以抵挡,用智慧用技术;后一种恐怖常常不可救药,从内部摧毁你。
  五恐怖小说通常表现人性之恶。在恐怖这种特殊的环境里,正义、勇敢、善良、互助……这些人类美好的品格,闪现出耀眼的光辉。
  六我不想探究宇宙学,不想探究生命科学意义上的某些超自然的东西。有些事我们永远弄不清楚。从文学的角度探索宇宙,探索超自然的东西,常常会陷入宿命和某种神秘主义里去。
  比如,人类永远弄不清自己最初从哪里来,最终到哪里去。比如,空中漂浮一粒灰尘,灰尘上有无数的菌。菌永远弄不清灰尘之外还有个房子,房子里有人,有面包,有电脑,有字典,有爱情。菌永远弄不清房屋之外有地球,有海,有森林。菌永远弄不清地球之外是宇宙,是无边无际的太空……假设地球是漂浮在空中的一粒灰尘,人类是附在灰尘上的菌,一瞬间就是人类的亿万斯年。那么,人类永远弄不懂,在人类科技永远无法达到的茫茫宇宙的终极之处,是不是一个房子,房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存在,房子之外是不是有一个承载它的更大的物体,而那物体之外是不是无穷大的空间,那物体就像漂浮的一粒灰尘,再之外……有一句话说得好:人生就像一封不知从哪里寄出又不知向哪里寄去的邮件。
  向前看,每个人都有无数个未来和无数个结局。回头看,每个人的一生都只能有一条痕迹,决不可以改变。这就是命运。时间深藏玄机。
  什么最恐怖?空间和时间。
  一只蚂蚁苦思冥想人脑和电脑是怎么回事,那是无效果的。而另一只蚂蚁鼓动同类如何消灭恐惧,如何享受阳光,如何好好度过短暂的一生,这才是一件有现实意义的事情。
  我的恐怖作品就是那另一只蚂蚁。
  七怀疑永远更接近真理。
  八虽然我写的是恐怖故事,但是我希望生活中所有的恐怖都是故事。
  抗恐怖心理测试答案1. 恭喜你,你的心理非常健康,但是有些粗心,你未 来人生路上的危险很可 能比别人多一些。
  2.你的心理有阴虚的一部 分。实际上,所有人的心 理都有阴虚的一部分,就 像这个世界有白昼有黑 夜。但你还是应该适当多 晒晒太阳。
  3. 你严谨而理性,但应注意 犯罪倾向。
  4. 你的思维呈反向态势,想 象力超常,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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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舅姥爷不是人》作者:周德东1.大喜临头方翔的父母先后都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生活。
  他是一个孤僻的、爱想入非非的人。他先在一家玻璃厂当工人,但是嫌工资太低,辞职了。从此他就靠父母给他留下的一点积蓄混日子。
  一天,他突然想起母亲生前说过,她有个舅舅解放前就去了美国,但是几十年来一直没有音信。他开始幻想,有一天,他这个舅姥爷突然从美国寄来一封信,说他在美国生意做得很大很大,但是他无儿无女,希望方翔去继承他的财产……方翔托在美国留学的初中时的老同学帮他打听这个舅姥爷的音讯,但是他只知道舅姥爷叫沈明阁,出生于山东长岛,是1946年去美国的。
  一年过去了,方翔的老同学在美国没有找到关于沈明阁的任何线索,他写信对方翔说,这个人可能早死了。
  在方翔都已绝望的时候,突然接到一封寄自沿海某地的信,这封信的内容让方翔欣喜若狂:
  方翔:
  我是你舅姥爷。这几十年来,我一直在美国生活,做亚麻生意,垄断了新泽西州所有纺织厂的原料货源。因我没有孩子,年龄大了,倍感孤独,一直在打探你们的消息。
  我没有别的亲人,只有你母亲一个外甥女。最近我回到中国大陆,听说她早已远嫁他乡,不知下落。为此,我在沿海的M县专门买了一套别墅,打算久住,下决心要寻找她。最近我终于打听到,她已经去世,而且也打听到了你的一些基本情况。我想把你带到美国去。如果你接到这封信,请你速来见面,商量这件事。我的地址是M县没常地没常园9号。
  沈明阁 字舅姥爷写的都是繁体字。方翔读下来还挺费劲儿。
  他兴奋得手舞足蹈,立马买车票动身了。
  2.通向地下的楼梯怎么没有尽头他到达M县时天已经黑了。他问当地人没常地在什么地方,人家说没常地是城郊的一片荒地。又审视地看着他问:“这个时候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一个亲戚住在那里。”
  “不可能啊,那里没有人住。”
  他又朝前走了一段路,继续询问。一个中年人说:“前不久,城建局把那个地方圈起来,说要开发成高级居住区,可是一直没有房产发展商投资。你的亲戚既然说住在那里,可能是已经有楼房盖起来了。那我就不知道了。”
  方翔按那个人指的方向向城郊走去。
  出了城,他果然看见一大片空旷之地,但是有一座楼房。他心中一喜,想,一定是那里了。
  他走到小楼前一看,果然是9号,共四层。
  他敲了敲门,没有人出来。
  他轻轻推开门,进去了。
  楼梯里有不明亮的灯光。
  他喊了一声:“沈先生!”
  没人应。
  他想一定是舅姥爷年龄大了,耳朵不好。
  他朝楼上走去。他一直走到顶楼──第四层,没有看见一个开着的门。
  他只好走下楼来。
  他觉得已经走下了四楼,却没有看见一楼通向外面的那个门洞。只有往下走的楼梯。
  方翔想,是自己数错了楼层吗?
  他继续往下走。楼梯越来越窄仄,灯光也更昏暗了。
  他又往下走了几层,肯定已经是地下室了,却仍然没看见一楼的那个门!楼梯还在朝下延伸……他算是一个胆子比较大的人,但是他的心还是有一些害怕:这样走下去,自己将走到什么地方?
  什么地方!那就意味着走到坟墓里去啊!
  他返身朝上跑!
  他朝上跑啊跑啊,自己都数不清自己到底跑上了多少层,却跑不到顶楼。他只好又朝下跑……一直没看见那个出去的门,一直没看见地面。
  方翔停下来,想了想,索性一直走下去,他不信他就走不到底。
  走着走着,他看见了一扇半开的门。
  他小心地走进去,看见房间里空空如也,没有窗子,只摆着一个老式方桌,上面摆着一个遗像,写着沈明阁的名字。
  他差点被吓昏。
  他踉踉跄跄地冲出那个房间,就看见了那个出去的门。
  3.和遗像里的人聊天他跑出去,迎面看见一辆白色的轿车。一个老人慢慢走下来,他和遗像上的人长得一模一样。
  “小伙子,你是方翔吗?”
  他惊慌地摇摇头,又点点头。
  老人惊喜地说:“你终于来了。我是你舅姥爷呀!”他说着来拉方翔的手,方翔本能地把手缩到身后。
  “你这孩子,怎么了?”老人真诚地问。
  方翔有点糊涂了。看这个老人面容十分慈祥,十分和善,看上去就是生活中的一个普通的老人。
  老人说:“走吧,快进屋吧。我要和你好好聊一聊!”
  方翔迟疑地跟他进了楼,眼睛却紧张地东张西望。
  老人取出钥匙,打开二楼的一个门,按亮了灯。方翔看见这个房间很简单,但是也很气派。
  老人让方翔坐在沙发上,他从冰箱里取出两筒饮料,递给方翔一筒,他自己也坐下来,一边喝一边讲起他在美国的坎坷经历。说到方翔的母亲,老人的眼泪流出来。他动情地说:“我走的时候,她才十几岁,还是一个小孩子呢。她特别老实,不爱说话。有一年,她家里菜园的西红柿红了第一个,她摘下来,给我留着。我那时在邻村给人打短工,一个月后才去她家,那时,满菜园的西红柿都红了,而她给我留的那个西红柿都烂了。”
  方翔一直在想着那个遗像。他几次都想问这样一句话:“舅姥爷,你不是死了吗?”
  可终于没有问出来。
  他怕这是个误会,或者是自己的一个错觉,惹舅姥爷不高兴。
  老人又问了一些方翔现在的生活情况,然后说:“明天,我就给你办出国手续,你跟舅姥爷走吧,到美国去。不过,走之前,我要去你家看看你母亲的骨灰盒。”说到这里,老人又哽咽了。
  方翔对舅姥爷有了些信任。
  他在心里设想着自己到了美国,成为舅姥爷公司的董事长,开着高级车,住着高级房,手下有一群黄头发蓝眼睛的打工者……越想越兴奋。
  夜已深,老人打了个哈欠,说:“方翔,洗漱一下,我们睡吧。”
  方翔让舅姥爷先洗漱。
  舅姥爷就先去了洗手间。过了一会儿,方翔听见他在洗手间里呻吟了一声。
  他急忙跑过去,大吃一惊──他看见舅姥爷的脸上在流血!
  “没什么,没什么。”舅姥爷对他说。原来他在用剃须刀刮胡子,不小心把左脸刮了一个口子。
  睡时,方翔说:“舅姥爷,你睡床上,我睡沙发上。”
  舅姥爷说:“好吧。”
  灯关掉后,房子里一片漆黑。方翔的心里又充满恐惧。
  很快,他听见舅姥爷睡熟了,发出鼾声。
  方翔却睡不着。
  他瞪着双眼,一直到半夜还醒着。
  他回想自己进楼时的一幕,越想越怕。
  他想问个明白,否则,他怎么也不踏实。
  “舅姥爷……”他小声叫道。
  舅姥爷没醒。
  过了一会儿,他又叫道:“舅姥爷。”
  夜很静。
  舅姥爷还是没醒。
  他犹豫了一下,声音大了些:“舅姥爷!”
  “嗯。”舅姥爷翻了个身,“怎么了?”
  “我……我……”
  “你这孩子,总是吞吞吐吐的,有什么事就说嘛。”舅姥爷有点生气了。
  “我什么,我就是睡不着。”
  “快睡吧,明天我们还要办手续。”
  “嗯。”
  夜很静,连狗叫声都没有,只有舅姥爷的鼾声,十分清晰。方翔想起这里四周没有一户人家,当然没有狗叫了。他的心更虚了。
  他看不见舅姥爷的脸,他甚至看不见自己的五指。他终于又叫到:“舅姥爷。”
  舅姥爷的鼾声停止了,但是没有答话。
  “舅姥爷。”
  舅姥爷磨起牙,很响。
  方翔看不见,只有漆黑中的磨牙声。他毛骨悚然。
  “舅姥爷!”他的声大起来。
  磨牙声也随之更剧烈了。
  方翔恐惧到了极点,他缩到沙发的最边缘,大声喊到:“舅姥爷!你怎么了!”
  舅姥爷停止了磨牙,迷迷朦朦地问:“谁?”
  方翔很不好意思,他小声说:“我,是我。”
  “啊,你还没睡?”
  “我想……”
  “深更半夜你想干什么呀?”
  “我想……我想问你一件事……”
  “说呗,都是一家人,怎么吞吞吐吐的。”
  “我刚才进来的时候,怎么看见了你的……遗像?”
  舅姥爷猛地坐起来,方翔吓得差点叫出声。舅姥爷大吼道:“你这个孩子怎么这样讲话?你是不是做梦了!”
  “真的,就在……好像是地下室。”
  舅姥爷不说话了。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方翔觉得他在死死地盯着自己。
  方翔抓紧了身上的毛毯。
  舅姥爷还在静默着。方翔和他对峙,不知他会怎么样。
  终于他听见舅姥爷叹了一口气,说:“M县是舅姥爷的原籍,舅姥爷在这里有仇家。”
  “仇家?”
  “现在他们见我衣锦还乡,心理就犯病了。”
  “你是说有人恶作剧?报复你?恶心你?”
  “我去看看。如果是真的,我会报警的。”
  说完,舅姥爷气咻咻地走出去了,方翔听见他下楼的声音,“哐当哐当哐当……”
  4.伤痕房间里只剩下方翔一个人,他的心“怦怦怦”地跳起来。
  他左等右等,不见舅姥爷回来。他想,也许真的是舅姥爷年轻时的仇家,嫉妒他衣锦还乡,潜入室内,搞了这么一个恐怖的遗像。
  一个小时过去了,舅姥爷还没回来。他不可能连夜就出去报警吧?再说,房间里也有电话啊。
  方翔披上衣服,走下楼去探视。
  他这次牢牢记着他是从二层下来的,可是下楼后,却又发现没有那个出去的门了。只有朝下走的楼梯。
  他又懵了,他在暗淡的楼道里紧紧靠在墙上,一动不动。
  过了好半天,没有任何动静。
  他想,总在这里站下去也不是办法,他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朝下走。
  他走下几层后,看见一个门开着,里面还有微微的灯光。他伸头朝里看,又看见了舅姥爷的遗像。只是他的左脸上多了一个伤口。
  方翔一下昏厥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自己的家里。旁边乱七八糟地堆着他一个月没有洗的衣服袜子床单之类,桌子上放着他昨天吃的方便面的空盒,还有他恶梦之前抽的满满一缸烟蒂。
  他呆呆坐了好半天才彻底回到现实中来。
  从那以后,他不再想入非非,继续去玻璃厂做工人了。
  他从此变得沉默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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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恐怖的草甸子》作者:周德东那一年我七岁。
  我爷是个屯大爷,胡子都惧他。他死得早,我奶跟一个姓孙的老头搭伴过日子。她家住在一个叫20号的屯子,在黑龙镇西南,有三十多里路,土路。
  我去过她家。
  20号四周的草甸子上有草药,挖了可以卖钱。我姐年年去挖草药,有一次,她带上了我。
  我奶家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咸鸭蛋,腌得特别好吃。
  她家的房子很奇怪,它不是正房,也不是厢房,而是一个土坯的圆形的房子,像粮囤。那时我家住的是厢房,如果说看不见厢房的五官,那么这个圆形的房子就没有五官。
  那一次,我在我奶家住了三天。我在那里听了一个惨烈的故事:
  20号有个妇女叫张彩云,开55型拖拉机。
  一天,她从林县拉化肥回来,横穿那个草甸子。
  (我在《穷追》一文中描写了那片草甸子,为了省事,现在,我把它们贴在这个故事里。)草甸子上有一条土道,时隐时现,都压不住茂盛的草。
  它耐心地向前方延伸着,像一把弯弯曲曲的刀子,刺向天与地的缝沿。
  55型拖拉机走在这条土道上。
  草甸子一片死寂。
  拖拉机轰鸣声巨大:“突突突突突突……”
  草甸子无边无际,令人想不出天比它更大。
  如果一只狐狸或一只兔子,一直朝前跑,决不会消失于坡坡坎坎,而会变小,变小,最后化成草甸子的肌肤上肉眼看不见的菌。
  那地方离20号还有百八十里,不见一个人影。
  张彩云开着开着,突然感到头皮发麻。
  她举目看看,前面荒草连天,天上有几朵定定的云,静静地悬挂着。
  没什么东西呀。
  但是,她还是加快了行驶的速度:“突突突突突突!……”
  走了一段路,她感到全身又像过了电一样掠过彻骨的冷意。
  真是怪了!
  接着,她的拖拉机就突然灭火了。
  她跳下车,打开滚烫的机盖,检查。油路、电路都没毛病。
  折腾了半天,拖拉机还是打不着火。
  她停下手,烦躁地在草地上坐下来。
  她坐在了拖拉机的阴凉里。
  草甸子燥热,一片死寂。
  毒辣的太阳高高地照耀,水气都被阳光吸食了。
  地气软软地晃动,地平线显得更远。
  高高低低的花草好像干涩的舌头,舔着张彩云的脚脖子,有些痒。
  她挠了挠,就有了四道白印印。
  有虫唧唧叫。
  冒炊烟的家遥不见踪影。
  无边无际是一种自由,有时候却是更可怕的束缚。
  张彩云看身旁的花,紫鸭嘴,蒲公英,喇叭花,太阳花……张彩云的眼睛越看越远……突然,她睁大了眼睛!
  有一群毛瑟瑟的东西在远处的草中隐现。
  她惊怵了,一下跳起来,跌跌撞撞地爬进驾驶室。
  她的双手都不好使了,关了几次车门才关紧。
  她土生土长,她知道那一群和草颜色相同的东西是什么。
  狼群迅速冲过来,有几十条,它们乱纷纷地围着55型拖拉机转圈,一边转一边抬头看张彩云。
  那些狼竟然都不叫。
  张彩云的脸都白了。她身体麻木,呼吸紧促。
  她知道这些异类的强大。
  它们的牙比人的牙长七倍,最擅长撕咬骨肉。
  它们的四肢异常健壮,在草丛中奔跑比她的拖拉机要快七倍。
  它们的肚子都瘪了,一点食物都没有。
  它们转眼就会撕光自己全身的肉,再吃掉大脑,眼珠,五腑六脏,最后再把所有的骨头都嚼碎,吸尽骨髓。
  为此,它们还会争抢,甚至打斗,最后说不准有一条狼会被咬死。
  它们离去的时候,驾驶室里只剩下一堆头发……张彩云已经不会动了。
  别说一群狼,就是一条狼,她最后剩下的也只会是一堆毛发。
  那些狼显然不甘心就这样围着张彩云转,它们上窜下跳,开始朝车上爬。
  55型拖拉机的驾驶室四面都是玻璃。
  张彩云像泥塑一样坐在驾驶室的正中。
  那些狼身手敏捷,转眼,驾驶室四周就爬满了狼,几十条啊。
  它们要进入驾驶室,它们的午餐在里面。
  张彩云看见无数的爪子,无数毛烘烘的肚子,无数尖尖的耳朵,无数闪烁的眼睛,无数沉重的大尾巴,无数惨白的牙……张彩云现在的问题是,马上被吃掉,还是迟一会儿被吃掉。
  狼在忙碌着,无数的爪子在抓挠车窗,那声音极其难听。
  随着那抓挠的声音,张彩云的心一阵阵抽搐。
  张彩云在等待着。
  她抖得像筛糠。
  她紧紧盯着那些只隔一层玻璃的狼。
  狼是异类。
  它们有长长的尾巴,它们的耳朵是竖立起来的,它们的四肢细如竹竿,它们的身上长着毛……它们这些特征跟人截然不同,偏偏有一个器官跟人是一模一样。
  那是眼睛。
  可以这么说,所有狼都长着一双人的眼睛。
  也可以这么说,所有的人都长着一双狼的眼睛。
  那些狼一边忙碌一边偶尔看张彩云一眼,人和狼的目光碰到一起,彼此都意会神通,心照不宣。
  它想吃她,她不想被吃。
  它们从张彩云的眼睛里看出了她的惊恐。
  它们的脸上没有显出得意,它们表情木然,只是抓紧破坏车窗,一声不吭。
  太近了,四面的狼都离张彩云咫尺远,仅仅是隔着玻璃罢了。张彩云甚至都好像听到了它们那粗重的鼻息声。
  张彩云突然举起自己的胳膊来,她看了看自己的肉。
  她胳膊上的肉并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又白又软又嫩,她天天出车,经常劳动,胳膊上的肉显得黑红,甚至有几分结实。
  她呆呆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她看见了她的前胸。
  她穿的是一件粉色的低领半截袖,她看见了自己的乳房,那乳房还白一些。
  她开车接触的人多,她知道有很多男人都打过她肉体的主意,他们想方设法,献殷勤,抛媚眼……这些肉就要喂狼了!
  有的狼开始用脑袋撞玻璃:“嘭!嘭!嘭!……”
  张彩云知道快完蛋了。
  她要崩溃了。
  这时候,她猛地想起车上的工具箱里有一把蒙古刀。
  那刀很小,双刃,极锋利,刀把上镶嵌着玉石,十分漂亮。
  那是早上从林县出发的时候,化工厂一个开卡车的司机给她的。
  那个卡车司机也姓张,他比张彩云小四岁,长得有点瘦小,但还算周正,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讨到媳妇。他一直对张彩云很好。
  今早上他说,一个女人家跑长途,还是有个硬东西心里踏实。
  说他一直对张彩云很好,主要有三个例证:
  一是他一见了张彩云就笑吟吟的。
  二是有一次张彩云的车在林县县城里被警察扣了,哭着找到他,他找人帮张彩云要了出来。
  三是有一回,他请张彩云到饭馆吃过一次饭。
  他从不吃肉,那次,他专门给张彩云要了一盘肉。
  他说那是狼肉,一般人都没吃过。
  张彩云以前没吃过狼肉,她吃过兔子肉。
  那次她吃狼肉没觉得好吃,有一股土腥气,她想那一定是兔子肉。
  张彩云伸手就把蒙古刀从油腻腻的工具箱里摸出来,攥紧了。
  她知道,蒙古刀抵挡不了这些狼,就是有枪也没有用。
  但是,她的心中有一种强烈的仇恨,在被吃掉之前,她要刺向那毛瑟瑟的肚子,刺向那白灿灿的牙,刺向那绿莹莹的眼睛……能扎死一条算一条。
  她原来心里只有绝望和惊恐,而想起蒙古刀之后,却燃起了仇恨的熊熊大火。
  那些狼极其聪明,它们立即效仿,都开始用脑袋撞玻璃:“嘭!嘭!嘭!嘭!嘭!嘭!……”
  拖拉机的风挡玻璃是很结实的。
  直到这时候,张彩云才知道狼的脑袋有多硬,车窗玻璃竟然被撞碎了。
  最先碎的是前面的玻璃。
  随着那玻璃漏了一个窟窿,张彩云的大脑一片空白。她一直没有哭。
  她的车被警察扣了时,哭了。
  哭是给人看的,当一个人要死的时候,就不会哭了。
  一只狼爪子伸进来,张彩云闭上眼睛猛地用蒙古刀切下去!
  也许是因为那刀太快了,也许是因为她用力太猛了,那只狼爪子竟然齐崭崭地被切下来。
  幸好那刀是双刃,否则,她也许会用刀背切下去。
  那条狼惨叫一声,把那断了爪子的前肢抽回去。
  但是,它并没有翻落到车下去。它的眼睛蓦地射出凶残的光,死死盯着张彩云的眼睛,把那一只没有爪子的前肢缩回胸前,嚎叫着,更加猛烈地撞玻璃。
  血染红了它前胸杂乱的毛。
  “嘭!嘭!嘭!……”
  那窟窿越来越大了。
  “嘭!嘭!嘭!……”
  另外几面的玻璃也出现了裂纹和漏洞。
  张彩云看着掉在自己怀里的那只毛烘烘的狼爪子,感到很恶心。
  那爪子还在软软地动。
  玻璃不断掉下来:“哗啦,哗啦……”
  那些狼的表情不再像刚才那样心不在焉,它们的眼神变得急切、凶狠、疯狂。
  玻璃漏了,它们已经闻到了张彩云散发的人肉味。
  一颗狼脑袋伸进来,又一颗狼脑袋伸进来……张彩云狂乱地惨叫起来,举刀乱扎。
  那些坚硬的狼脑袋扑过来,一张张狼嘴咬住她的脖子,咬住她的肩膀,咬住她的脸……她闻到满鼻子浓郁的腥臭味。
  她惨烈地嚎叫着。
  她眼看着自己被一张张狼嘴撕扯。
  她眼看着自己的肉在一张张狼嘴里咀嚼、吞咽。
  她眼看着一条接一条的狼钻进驾驶室,把嘴伸向自己。
  她眼看着自己的血把驾驶室溅红了……那群狼散去的时候,驾驶室只剩下了铁框架。
  驾驶室里到处都是碎玻璃。
  还有一堆血糊糊的毛发。
  还有一只僵硬的狼爪子。
  张彩云的丈夫叫穆万江。
  他是个很老实的农民,平时很少说话。
  他没有脾气,没有火气,在家里张彩云是支柱。
  是一个到甸子上割碱草的村民发现了这凄惨的场景。
  他不是20号的人。他记住了车号,到林县报了案。
  20号归黑龙镇管辖,黑龙镇归清泉县管辖。
  于是,林县把这个情况通知给清泉县,清泉县根据车号找到了穆万江。
  穆万江接到通知,赶到出事地点,已经是第四天下午。
  屯子为穆万江派了一辆拖拉机车。
  会计也去了。
  他带了四五个村民,陪穆万江。
  穆万江到了出事地点,他爬上那辆55型拖拉机的驾驶室,看见了媳妇的一堆头发,呆了。
  他一直坐在那里怔忡。
  大家都在下面观望。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穆万江才慢慢弯下腰,把那血糊糊的头发捧起来,用一只手慢慢地抚摩,梳理。
  天快黑了。
  穆万江还在为张彩云梳头。
  几个人在下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会计终于仰头轻轻地说:“万江,我们得走了。”
  他叫了三声,穆万江好像才听见,他慌张地点点头,然后,抱着媳妇的头发下了车……从那以后,穆万江一下变了一个人。
  他还是不爱说话,变的是他的眼睛。
  我说人的眼睛和狼的眼睛一样,那只是说形状,人的眼神和狼的眼神决不相同。
  而穆万江的眼睛变成了狼。
  他没有再找女人。
  他一直孤独地生活。
  他养了十几条细狗。清一色,都是白的。
  他成天扛着双筒猎枪,在草甸子上转悠。
  大家都知道,他的目的不是打猎,而是复仇。
  他出发之前,把那十几条细狗都用铁链子锁在院子里,几天不给它们吃一点食物。
  在狗们饿得满院子乱窜、狂吠的时候,他低着头磨一把重三公斤的剁骨菜刀:“霍!霍!霍!——”
  先后有两条狼被穆万江消灭。
  穆万江发现了狼的踪影,眼睛立即就变绿了,他举枪,瞄准,扣动扳机:“嘭!——”
  他散发的铁砂弹是不会要狼命的。
  他放枪更大的含义是向狗发出命令,于是,那十几条饿疯的细狗立即追上去,它们在草丛中奔跑的速度风驰电掣。
  就这样,惨剧又发生了。
  那条狼先是受了伤,它忍着巨痛一瘸一拐朝前逃窜。
  那十几条细狗转眼把狼追上了,狗和狼咬成一团,狼终于寡不敌众,哀号着倒下了,十几条细狗把它团团围住,吃它。
  从那些细狗撕咬的动作看,开始狼还在反抗,渐渐它不挣扎了,那些狗吃得越来越从容。
  最后,那狼就只剩下了皮毛和骨头。
  当然,平时很难发现狼的踪迹,更多受连累的是兔子之类,它们都死在饥肠辘辘的细狗牙齿下。
  但是,他经常可以找到狼窝。
  他坚决不让细狗吃狼崽。
  开始的时候,有的细狗朝狼崽扑,当场被他用枪放倒了。
  其它的狗再也不敢了。
  他用锋利的剁骨菜刀,剁狼崽。
  他开始总是剁狼崽的四个爪子,接着剁四肢,再接着剁尾巴,最后剁脑袋……狼崽在惨叫,狼崽的叫声像小孩。
  穆万江把一条条狼崽分解之后,再把那些尸块组装在一起,很完整地摆在狼窝旁,然后带着细狗离开。
  半年多,他亲手剁了几十条狼崽。
  张彩云的死是真事。
  她死于一九七二年夏。
  她连尸身都没留下,只剩下头发。
  她生前,我没有见过她。我去我奶家的时候,她已经死半年了。
  关于她惨死的描写是我的想象。
  真实情况应该比我的想象还要恐怖。
  当时,几十条狼包围驾驶室的情形,张彩云临死之前的心理……没经历过的人谁都想象不出来。
  不过下面是我亲身经历的。
  那记忆已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一辈子都忘不掉。
  那天,我姐领我去草甸子上挖草药,回我奶家的时候,天黑了。
  黑压压的草甸子像我奶家的房子,是圆的,根本没有方向。
  我们迷路了。
  我姐抓着我的手,跌跌撞撞在草甸子上奔走,我们的心里无比惊恐。
  我的心里一直想着那饥饿的狼群,想着那只剩下毛发的张彩云,想着那一条条被剁碎的狼崽……起风了,风远远地在嚎叫。像女人在哭。
  真的有女人在漆黑的草甸子上哭!
  我和我姐几乎是同时感觉到了那是女人的哭声。
  她一下抱紧了我。
  或者是她先听见的,她触电一样抱紧了我,而她的惊怵使我确定了那就是女人的哭声。
  我姐的身体很凉,我能感觉到她在剧烈地抖。
  那哭声裹挟在浩浩荡荡的风声里,断断续续。
  实际上,那不是哭,是嚎,是没有泪水滋润的干嚎。声调悠长,焦枯、惨烈,令人毛骨悚然。
  就像一个人被活活扒了皮一样。
  我也怕极了,但是我竟一点都不抖。
  我相信如果我是跟着父亲,不会这样怕。
  我姐太脆弱了,太单薄了,她哭起来。
  想想,她当时也不过十九岁。
  我家那里说的都是虚岁,实际上,她只有十八周岁啊。
  她的哭扰乱了我的听觉,我听不清那女人的哭声了。
  七岁的我就有一种男子汉的气势,我说:“姐,有我呢,你别哭。”
  这一说,我姐抱住我的头,哭得更厉害了。
  那女人的哭声时远时近,时隐时现。
  我拉着我姐的手:“走啊!”
  实际上,当时我们已经接近20号屯子了,只是因为太晚了,屯子里家家户户都睡了,没有一盏灯火,我们就找不着了。
  那时候,我们已经看见了屯子的轮廓。
  我的眼睛不自觉地瞟向屯子头的一棵孤树。
  就像对厢房的感觉一样,我同样感觉孤树诡秘。
  孤树就是指那种四周几里没有一棵树,独一棵的树。
  我家乡的人都对孤树充满敬畏,那种敬畏极有可能是表象,深层是惧怕。
  或者说,是由于我从小就感受到大人们对孤树的惧怕,我才对孤树感到诡秘。
  我家乡的人经常要给孤树送供品,烧纸。孤树的四周摆放着已经风干的馒头(那馒头上画着圆圆的红点),飘飞着纸灰,总让人发瘆。
  孤树一般都很老,不管什么东西越老越有说道。
  而且,孤树都繁茂,头发长长的,而且乱蓬蓬,孤树把自己遮蔽得严严实实。
  从孤树下走过,可以听见树叶“窸窸窣窣”的低语。
  鬼知道它在说什么。
  黑龙镇的人生了病,信邪的,就深更半夜到孤树下求药,叨咕一堆鬼话,然后从树上掉下什么就捡回什么,在天亮之前吃掉,据说病就好了。
  那药可能是半片树叶,可能是一粒鸟粪……屯子头的那棵孤树离我和我姐只有十几米,在黑夜里显得阴森森。
  借着暗淡的夜色,我陡然看见有个东西站在孤树旁,我的胃一下就空了。
  说是人,那东西却是毛烘烘的。
  说是动物,那东西却是直立着。
  我碰了碰我姐。
  她转头看去,吓得“哎呀”一声,拉着我就朝屯子里奔跑!
  我被她拽着,还不时地回头看那个东西。
  我们进了屯子,竟然没听见狗叫。
  这不符合农村的风格。
  ——那次经历,那个黑影,我再没有机会探明究竟是什么东西了。但是,当时我怀疑那是一条狼。
  穆万江残害了狼崽,母狼到屯子外嚎叫。
  那嚎叫声告诉人类它们也是有情感的。
  屯子里的狗被那凄惨的嚎叫声镇住了,它们竟然吓得不敢叫。
  想到了狼之后,我越回忆越觉得那东西像狼。
  在夜色中,我看见它的双眼闪着光,像绿莹莹的灯。
  《十万个为什么》这样告诉我:
  狼的眼底有许多特殊的晶点,那些晶点有极强的反射力,将许多细微的光源都聚集成束,反射出来,看上去就像两盏灯……而我姐的说法跟我不一样。
  我们进了那圆形的房子,爷奶立即就点上了灯。
  他们都没睡。
  我姐扑过去,抱住我奶,一边抖一边哭。
  “这么晚才回来!你们把我吓死了……”我奶说。
  “奶,我看见……”
  “你看见啥了?”
  “我看见张彩云了!”
  “张彩云?”
  “就是她!……”
  我也哆嗦了一下。
  我姐见过张彩云,还搭过她的车,她对张彩云很熟悉。
  她是成年人,她看得应该比我真实。
  “在哪?”我那个姓孙的爷坐起来,问。
  “就在屯子外的孤树旁。她朝我笑着,她的头发上都是血。”
  “孙茂致,你去看看。”我奶对我爷说。
  我爷犹豫了一下,披上衣,拿起手电筒,走出去了。
  我姐说得很坚定,也许她真的看清了。
  这时候,我越想那个黑影越像人了。
  又想,是不是屯子里那个女疯子呢?
  我爷很快就回来了。
  我怀疑他只是在房前呆了一会儿,根本没敢去。
  “你看见了吗?”我奶问。
  “啥都没有。”我爷低声说。
  不久之后,我到林县去过一次。
  我表姐家住在那里,我在她家呆了一些日子。
  我搭乘的那辆解放车同样要横穿那片草甸子。当时,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一路上,我仅仅是看到了一只兔子,它惊慌地冲过土道,窜进了更深的草丛中。
  由于我表姐夫就在化工厂上班,给厂长开小轿车,因此,那一次我见到了化工厂那个姓张的卡车司机。
  他跟我表姐夫关系不错。
  他是一个十分老实的人。
  现在想起来,当时他也就三十多岁,但是在我眼中他已经很老了。
  他最突出的特征是没有胡子,一根都没有。
  他经常抱我。我当时已经七岁了,已经不愿意让大人抱了。
  他每次到表姐家都给我带好吃的,大块糖,瓜子,饼干……这些东西当时是多么奢侈啊。
  我一直对他抱着一丝幻想——他给过张彩云一把蒙古刀。
  他有蒙古刀。
  至少他能搞到蒙古刀。
  我最喜欢的是刀,而不是好吃的。
  假如有一天,他突然拿出一把蒙古刀送给我……可是,直到我离开林县,这个惊喜都没有出现。
  不过,我对他的印象是小时候见过的大人中最好的,我一想起他那老实的样子,就仿佛看见了大块糖、瓜子、饼干。
  有一天晚上,他在我表姐家喝酒。
  他不吃肉,什么肉都不吃。
  那天,我表姐做的都是素菜。
  吃饭的时候,我表姐说起了张彩云被狼吃掉的事。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喝酒。
  我看见他的眼眸里充满了悲凉。
  表姐夫对表姐轻轻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再说了。
  我感觉好像大家都知道他对张彩云挺好的。
  那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
  多年之后,这个真实的故事有了一个令人极其惊悚的结尾。
  我长大了。
  我当兵退伍分配的老家一个屯子供销社工作。
  有一次,我表姐夫开车路过,到那个供销社看望我。
  他还在那个化工厂工作,仍然是开车,不过他已经不开小轿车了,改开卡车了。
  我工作的屯子离20号很近。
  这时候,我奶已经死了。
  我爷去了敬老院,不久他也死了。
  关于我奶之死,一会儿我将专门讲到。
  我不会做饭,不过供销社里有罐头有白酒有点心,我自己卖给自己一堆,招待表姐夫。
  那天夜里风突然又刮起来,就像女人在哭。
  外面很黑。
  表姐夫又一次提起了张彩云。
  其实,他主要是在说张建初,就是当年那个卡车司机。
  “你以为那个张彩云真的是被狼吃掉了吗?”表姐夫有点口齿不清了。
  他这句话让我打了个冷战。
  张彩云被狼吃了这件事,已经成了遥远的童年的记忆。我几乎把这件事忘却了。
  这个世界悲剧天天都在发生,有无数的人死于战争,有无数的人死于天灾,有无数的人死于疾病,有无数的人死于交通事故,有无数的人自杀……“她不是被狼吃掉的?”
  “那时候,你还小……”
  “是啊。”
  “她不是被狼吃掉的。”表姐夫的口气很坚定:“除了你表姐,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外人说过。”
  我愣愣地看他。
  表姐夫喝了一口酒:“大家看见了那辆55型拖拉机,玻璃都碎了,到处都是血,张彩云只剩下了一堆头发,还有一只狼爪子,于是就断定她被狼吃了。那可能是个极大的骗局。”
  那么,前面我通过大家的定论对张彩云之死的文学描述就成了这个骗局的一部分。
  还没等我说话,表姐夫又问:“你还记得出事现场的那把蒙古刀吗?”
  蒙古刀三个字一下就让我想起了那个叫张建初的人。
  小时候,我多希望他给我一把蒙古刀啊。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个老实的司机,我就抖了一下。
  “那就是凶器。”表姐夫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闪着阴阴的光。
  “那是谁杀了她?她的尸体呢?”我简直受不了表姐夫那诡异的语调了,我只想快一点知道结果。
  “她的尸体到哪里去了,这也许是一个永远的谜了。”表姐夫不紧不慢地说。“至于谁杀了他,我也不敢肯定,但是,我相信我的直觉。”
  外面的风越来越大。
  表姐夫继续说:“张彩云经常到化工厂办事,她有几分姿色,因此,化工厂的司机都认识她。我和她很熟。这些人里,数张建初对她最好。但是,张彩云一直对他不理不睬。”
  说到这里,他突然逼视着我,说:“你见过他,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怪?”
  我又抖了一下。
  “那时候,我太小了,没什么印象。”
  我不想说什么,我急着让表姐夫说下去。
  其实,我对这个人印象太深了,那张没有胡子的脸,总是笑笑的,还有他的大块糖,瓜子,饼干……“他一直没有结婚。谁都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包括化工厂的领导,包括我。我平时跟他关系挺好的。”
  “现在,他跟你的关系还好吗?”
  “他早就辞职了,有十多年了吧。”
  “他去哪里了?”
  “不知道。”
  我觉得这件事越来越深邃了。
  “张彩云死的前一天,她住在化工厂旁边的旅馆里。有人看见,那天晚上张建初去了她那里,他很晚才出来,两个人好像打起来了。”
  “谁看见了?”
  我觉得证人很重要。
  有些人巴不得这个世界大乱,遍地都是桃色事件。
  “当然,耳听为虚,眼见为时。不过,我可以告诉你,第二天早上,我在城外亲眼看见张彩云开车走了,顺着土道开进草甸子,朝黑龙镇方向开去。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看见张建初也开着卡车尾随她进了那片草甸子。他开得特别快。”
  我觉得这件事越来越玄。
  我盯着表姐夫的嘴。
  无数经验告诉我,很多恐怖就是由一张张这样的嘴造出来的,就像很多恐怖小说就是像我这样的人用秃笔写出来的一样。
  我极其不信任地问了一句:“那么早,你在城外干什么?”
  “我家在城外不是有几亩地吗?种的玉米,当时正是吃青苞米的时候,我去给厂长掰点青苞米。”
  是的,我表姐夫是林县居民,他吃商品粮,而我表姐吃农村粮。
  她嫁到林县之后,仍然没有农转非。那时候,农转非多难啊。
  因此,她就落户在林县郊区农村,分了几亩地,平时都是表姐夫侍弄。
  “这也不能证明就是张建初杀了张彩云啊?”
  “那把蒙古刀是张建初的。”
  “不是说那把蒙古刀是张建初送给张彩云的吗?”
  “那是张建初自己说的。”
  “我不信。”
  “其实那个割碱草的人不是第一个目击者。还有一个人,是一个孩子,放羊的,他是最早的目击者。当然,我没见过这个孩子,只是他回家说给父母的话传开了,我听说了。他说他看见当时有两台车停在草甸子上,其中有一台是卡车……我前后一联想就感觉到那个孩子没有撒谎。什么事就怕你互相联系起来。”
  “那也许是张建初追上张彩云的时候,张彩云已经被狼吃了。”
  表姐夫平静地看着我,低声问:“你记不记得那张建初从来不吃肉?”
  我的头皮猛地炸了一下。
  我的身体一下就失去了重量,像飞了一样。
  当时我还没有写恐怖小说,我在写爱情故事。
  我的故事都是那样浪漫,那样诗意,赢得了千千万万的年轻读者。
  我崇尚美好的爱情。
  表姐夫的话一下就把我击碎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把表姐夫送走的。
  我一个人摸黑躺在供销社的火炕上,艰难地整理着我生命里的碎片。
  我不敢回想他的话,我甚至不敢回想他的模样。
  外面的风更大了,我的窗子“叭叭”山响。
  风声像狼嚎,像女人在哭。
  也许,一切都是表姐夫的臆想。
  是的,我们经常说——小孩子不撒谎。其实,这只是大人的一种模式化的说法。因此,我们经常忽略另一种事实——小孩子最爱撒谎。
  我现在在北京。
  我隔几年就回一趟东北看看。
  但是,我再没有去过我曾工作过的那个屯子,再没有去过20号,再没有去过那片草甸子,再没有去过林县表姐家。
  那是一个噩梦,我怕触碰它,哪怕仅仅是一个衣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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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袍子》作者:周德东
  一.朝朝朝前走
  ?
  那地方叫齐哈日格乌图。?
  那地方一半沙漠一半草原,地理学上叫戈壁草原。你们一辈子也到不了。?
  那一年,我在齐哈日格乌图放羊。那段时光,戈壁占据了我记忆的辽阔空间。?
  一些感伤的往事,经过多年的沉淀,会变成一种美好的东西;一些美好的往事,经过多年的
  沉淀,会变成一种感伤的东西。?
  而一段恐怖的经历,时间越久远越觉得恐怖。?
  那一年,我赶着148只肮脏的羊,慢吞吞向前走,向前走。?
  我穿着军服,肩章上一粗一细两道黄杠杠,中士军衔。?
  一片黄沙土,无边无际,生着半青半黄的寸草。天地间一片燥热。?
  不远处,有一具惨白的骷髅,比牛小,比羊大,我瞅了好半天,都不知道是什么。它的姿势
  好像活着一样,趴在草原上,两个空洞看着我。一群很大的苍蝇围着它飞。?
  这里与世隔绝,没有电话,没有报纸,没有树,没有电,没有互联网,没有人烟……除
  了天就是地。?
  中间是孤零零的我,还有一群羊。刚才我说了,148只。?
  我担心自己渐渐被羊同化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一点点忘记了母语,不再会说话……因
  此,我就经常大声和我的羊交谈。?
  比如我说:你们睡得好吗??
  羊说:咩——
  我说:你们吃饱了吗??
  羊说:咩——
  我有点生气,说:你们只会这一种叫法吗??
  羊说:咩——?
  羊呆头呆脑,是最缺乏灵气的动物。我就属羊。我经历的故事多如繁星,以
  致许多人不敢轻易相信,认为我是在编造。?
  作为一个作家,我几乎没有想象力。?
  小时候,我的父母很苦恼,他们认为我的未来一定像土地一样沉重。?
  比如,他们指着天上的月亮问我的哥哥姐姐:那是什么??
  哥哥会说:那是黑天的太阳。?
  姐姐会跟随哥哥毫不费力地说:那是太阳的妹妹。?
  问最小的我,我就说:是球。?
  父母又摇头又叹气,半晌又提示我:你看哥哥姐姐回答的多好,你再想想,它像不像一个白
  色的盘了?什么东西是白色的呢?比如白银……你说,它是什么??
  我不想再纠缠不休,把脑袋一扭,固执地说:是球。然后,我就再不肯回答他们的任何提
  问了。?
  父亲就说:这孩子不开窍。?
  母亲就说:日后肯定没出息。?
  不开窍又没出息的我20岁的时候,赶着羊群在戈壁上走。?
  狐狸有仙风,黄鼠狼有鬼气,狗通人性……我们经常听说,大难来临,连蚂蚁都有预感。而
  我的羊无欲无望,只知道啃草。它们跟我一样缺乏想象力。?
  地气颤颤地飘升,透过它,一切都微微晃动起来,显得有点不真实。远方更远了。?
  我没有武器,或者再准确一点说,我手无寸铁。我只有一架光学素质极为优良的俄罗斯望远
  镜,上面有前苏联国旗。?
  我把它举起来,东南西北看了一圈,没有一个蒙古包。?
  原来,这附近好像有一户人家,不知为什么,他们迁移了。?
  这世界就剩下我一个人了。静得像史前。?
  你害怕吗?我问自己。?
  不。我对自己说。?
  中午的时候,起风了,那风浩浩荡荡,它吹动着我的军服,梳理着我的短发。我和戈壁
  一起躺着,我和时间一起淌着。?
  我的躯体一点点消融了,我变成了一团散漫的雾,尽情变换着形体,随意改变着方向,飘飘
  悠悠,清清淡淡……?
  本来,我是开车的司机,但是我犯了一个错误,被赶出了驾驶室。接着,一连之长发给我一
  根羊鞭子,那是一根粗壮的
  羊鞭子……?
  我爬起来,发现我的羊群不见了。我急忙举起望远镜搜寻,还是不见它们的踪影。?
  我的心一下缩紧了。?
  因为我的望远镜里出现了一个女人。
  二.望远镜中的女人
  ?
  那女人穿着蒙古族的袍子,那袍子是蓝色的,好像有绿色花纹和金色花边,系着一条红腰带
  。她脚上穿着一双黑靴子。?
  她坐在戈壁草原上,从我这个角度看,她侧着脸,我看不清她的面目。?
  一片干燥的戈壁草原,一个异族女人,这画面无声无息,在我手里颤动着——太远了
  ,我拿不稳我的望远镜。?
  我把眼睛从望远镜上移开,连天的沙土在正午的阳光下金黄刺目,没有一个人影儿。?
  我又端起望远镜看她。?
  我突然感到了一种偷窥的乐趣。?
  突然,她转头朝我这个方向看了一下,我下意识地慌忙把头扭开,马上想到她是看不见
  我的,便又把眼睛贴到望远镜上,继续看。?
  她在朝着我望,好像看见了望远镜后我的一双贼溜溜的眼。?
  我的心猛跳起来。?
  她不像在牧羊,她身边没有羊,也没有马。?
  她住在哪里?她怎么突然出现在没有人烟的戈壁草原上?她坐在那里干什么?我觉得有点怪
  。?
  如果半夜里害怕,可以等待太阳。如果光天化日害怕,那就没有希望了。?
  我和她似对视非对视,过了好半天,最后是我先败下阵来。我把望远镜从她的身上移开,四
  下转动,终于看见我的羊群从一个大坡下走出来。?
  我长舒一口气——你当连长不会,杀敌人不会,如果连羊都看不住,那怎么向这庄严的帽徽
  交代呢??
  我再举起望远镜看那个神秘的女人——没有了。?
  她是蜃景?幻觉?
  三.梦历
  ?
  过了很多天,一直没有再见到那个女人。?
  夜里,我躺在破旧的木床上,透过窗户上的几根木橛子,望着天边最遥远最黯淡的那颗星发
  呆……?
  我住的是一座干打垒的土房子,旁边就是羊圈。那羊圈很大,散发着浓郁的腥臊味。我就
  在那气味里吃饭、睡觉、想心事。?
  我的连队位于格日傲都公社,离我三里远。连队有一辆勒勒车,一周来一次,给我送粮食,
  蔬菜,珍贵的信。?
  我给远方的朋友写信,说: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齐
  欢唱……?
  其实,这里连燕子都没有。它们没有力量背着那么大的春天,再飞到这么遥远的地方来。?
  那时候我还小,我很想家,可是那戈壁草原一万年也走不出去。在那样的荒凉之地,寂寞之
  地,惊恐之地,任何人都会变得多愁善感起来。?
  悲凉的情绪顺着星光流淌下来,压迫我单薄的心灵。?
  我经常想,有一天我会死的。按照我们汉族人的习惯,我死后,应该在头顶点一盏长
  明灯。我没有。不过,我的骨殖会燃起磷火,那就是我的长明灯了。我自己烧自己。您见了
  ,千万别害怕。?
  我走不动了,我在戈壁草原上倒下来。经过很多年之后,我渐渐就变成了那个比牛小比
  羊大的骷髅,两个有眼无珠的空洞,冷冷观望着路过的马群。时光之河从我身边潺潺流过,
  而我躺在岸上,它不会再带走我了。?
  某年某月某日,另一个流浪的汉人路经于此,远远看见蓝色的磷火一闪一烁,一定以为,那
  就是星光了……?
  星光被夜里的大风刮得无影无踪。?
  戈壁草原的风出乎你的想象,那是一万个恶魔在狂呼。?
  我梦见了她,蓝袍子。?
  她说,她根本不存在,她就在我的望远镜里。或者说,我的望远镜是个放映机。?
  她说,她甚至不在我的望远镜里,就在我的眼睛里,我把她投影到了望远镜里。?
  她说,其实,她是在我心里……?
  最后,她笑嘻嘻地说:“这片草原就是你的心。因此你会遇见我。”
  四.野路
  ?
  戈壁草原上有一条宽不盈尺的小路,弯弯曲曲,时隐时现,像一个垂朽的老人追忆童年的思
  路,迟钝,艰涩。?
  我刚放羊的时候,以为这是皮毛贩子的摩托车压出来的。有一天,我看见一群牛首尾相衔,
  慢悠悠顺着这条小路走向远方。它们有的黑有的白有的花。?
  我尾随其后,想找到答案。?
  走出了很很很远,我感到极其疲惫,水壶里的水也干了,我在对水的渴盼中感到生命的美好
  。?
  这群牛究竟是干什么去呢?这疑问牵引着我。?
  终于,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水洼。那水十分清澈,盛着一穹湛蓝的天。水畔拥挤着茂盛的草
  ,羼杂着枯荣自演的野花,一阵风吹来,它们小气地摇动着。还有叫不出名的鸟儿,飞来飞
  去。?
  我突然明白,这小路是牛寻找水踩出来的啊。?
  是哪群牛踩的呢?永远无人知晓。?
  也许就是我眼前的这一群,也许是别的一群,也许是眼前这一群的前辈,也许是别的一群的
  前辈,也许是几代牛几群牛共同完成的……?
  圆圆的天圆圆的地不能给牛一点方位的提示,小路就带领着它们去喝水。这些牛死后,它们
  的子孙又继续接受小路的牵引,直到这泡水干涸,它们再去寻找……
  五.永远的距离
  ?
  这天,我又在望远镜里看见了她,蓝袍子。?
  她坐在草原上,好像在看我,又好像没看我。这次她离我近了些,不过,我无论怎样调焦,
  还是看不清她的眉眼。?
  我和她就这样远远地相对。?
  我放下望远镜,她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哪怕豆粒大的影子都看不见。?
  我有点恐惧,索性赶着羊朝她的方向走过去。?
  不知道走出了多远,我实在走不动了,可是,用肉眼仍然看不见那个女人。我坐下来,双肘
  支膝,当支架,用望远镜望她,她还在。?
  她在朝后退?她不可能看见我呀。?
  突然,我的视线被白色的云团充满,我移开望远镜,原来是我的羊群挡在了前面。?
  我起身把它们赶跑,再用望远镜看远方,她已经不见了。?
  这世界上已经没有神秘的女人。?
  女人因为神秘才吸引人,哪怕她的神秘已经达到恐怖。女人本身就是让人着魔的动物……?
  我的羊也走累了,它们纷纷在草地上趴下来。?
  我跟它们一起卧在草地上。天上的云朵静静看着我,亮得刺眼。我就闭上了眼睛,暖洋洋地
  幻想……?
  她长得很漂亮,叫萨日高娃,或者叫乌兰花之类。有一天,她走到我的身边,做我的女人。
  ?
  “你家在什么地方?”?
  “绝伦帝。”?
  “很远吗?”?
  我指了指天边最远的一朵云:“也许那下边才是。”?
  “哦。”?
  “我退伍之后,你跟我去吧。”?
  “我不去。”?
  “为什么?”?
  “马跑到那儿就累死了。”?
  我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因为除了茫茫黄沙土,没有一个人影。我甚至不敢断定她是不是存在
  。?
  一只蜥蜴在草丛里诡异地看我。这世界很热,可是蜥蜴很凉。
  六.天堂所见所闻
  ?
  二连浩特是一个边防城市,只有巴掌大。它坐落于戈壁草原腹地,坐直升飞机都找不到它。
  在我的心中,二连浩特就是天堂。因为那里有女人。?
  我两年没有外出了。这一天,连长准了假,批准我到天堂去。?
  天堂当然很难到达。?
  那辆破旧的卡车像一只笨重的甲壳虫,在黄沙土上缓缓爬行,引擎声惊天动地(我混得好
  的时候,曾经驾驶过它。我知道,它是1976年出厂的,早该报废了。我几乎是坐着一堆
  破铜烂铁爬行)。?
  路光秃秃,车轮光秃秃,我的心情光秃秃。?
  颠簸了十几个钟头,我终于来到二连浩特。?
  我没有带我的望远镜,因为这里不需要,抬头就能看见。?
  我在那里呆了一天,我无所事事,一直坐在路边看。女人的大腿和高跟鞋,在我眼前晃动。
  我觉得我微贱的生命和她们的鞋跟一般高。?
  我请假的借口是,买日用品。其实我什么都不买。我有吃有喝,我需要的不是日用品。?
  那是一条干净的街道。正午时,有一个穿蓝袍子的蒙古女人走过来,她的轮廓很像望远镜里
  的那个女人。?
  她没有注意我,慢悠悠地走过去。?
  我站起来,悄悄跟踪她。?
  她走进了一家百货商店。我至今还记得,那商店门口有一个英雄骏马的雕塑,马的前蹄高高
  扬起来,惊心动魄。我跟了进去。?
  她停在卖望远镜的柜台前。我凑到离她很近的地方,也假装买望远镜。那些望远镜没一个比
  我那个好。?
  接近之后,我觉得她长得很面熟。她是谁呢??
  我陡然想起,她很像我小学时候的一个同学。她叫安春红,满族,不爱说话,她跟我同桌,
  又是好朋友。她的肤色很白嫩,害羞的时候,真像秋天的苹果。她的学习成绩经常和我并列
  第一。?
  我们在一起只有几个月,后来她家就搬走了,不知搬到了哪里。老师说,是很远很远的一个
  地方。?
  蓝袍子和售货员说的是蒙语,我听不懂。最后,她挑了一个,付了钱,走了。?
  我喊了一声:“安春红!”?
  她没有回头。?
  不是。不可能是。?
  次日,我返回。又是十几个钟头的颠簸。半路车坏了两次,最后一次怎么都修不好了。?
  我们一共三个人:我,司机,炊事班长。我们都被抛弃在戈壁草原上。?
  天黑下来。戈壁草原昼夜温差大,天黑下来后,很冷。?
  在那片没有一星灯火的戈壁草原上,我听见有马头琴声。?
  那声音低沉,嘶哑,悲凄,哀怨,像一个男人在哭。哭天,哭地,哭不尽那孤独那恐慌那冷
  清那凄惶。?
  如果是一个女人在哭,就不会那样揪人心,因为会有一个男人走近她,把她抚慰,把她疼爱
  ——而那是一个男人的哭声呵,撕心裂肺。?
  我觉得那是另一个我。?
  马头琴是用马的命做的。我感到那马还活着。?
  我静静地听,满怀感动——这琴声是城市的音乐会演奏不出来的。?
  月亮升起来,那是戈壁草原惟一有水分的东西,也是戈壁草原和外界惟一共同的东西。月亮
  如水,琴声如水。?
  绝望的司机惊喜地叫起来:“有人!”他终于听见了——有人拉马头琴,就说明附近有蒙古
  包,那我们就得救了。?
  他们的耳朵有问题。对于哭的声音,我的灵魂比他们灵敏一百倍。?
  那天,我们住到了那个蒙古人的家。?
  清早,那个会拉马头琴的蒙古人开着四轮拖拉机,把我们送回了格日傲都公社(三天后,
  那台抛锚的车被另一台更爱抛锚的车拖了回来)。?
  四轮拖拉机的声音震天响。四周除了沙土还是沙土,除了骆驼刺还是骆驼刺,不见一缕女人
  的红纱巾。?
  那段日子,我固执地认为,女人的颜色就是红。?
  红其实是一种很奇妙的颜色,不信你就用一块红布蒙住眼睛,时间久了,你可能兴奋得
  想呼喊,可能痛苦得想流泪,可能幸福得想醉,可能绝望得想死……?
  可能有一万个,一万个可能都是极端,每一个极端都会使你的生命有滋有味。?
  天蓝,地黄,中间再加一点红,就成全了三原色。?
  而这里看不到女人。于是,有许多许多的颜色给损失掉了。?
  而那个望远镜里的蓝袍子,她好像与红无关。
  七.望远镜看见望远镜
  ?
  我继续放羊。?
  在空旷的戈壁草原上,我对羊喊口令:一二一,一二一。羊四条腿,步伐无法一致,一片混
  乱。?
  我一个人笑起来,如果有人看见一定会觉得很奇怪。不过,这里没有人。我多盼望有同类出
  现啊,哪怕是一个敌人。?
  可是什么事都不绝对,不能说这里没有人,也许那人就跟在我身后。?
  ——你也一样,不论什么事,如果你认为神不知鬼不觉,都一定是错的。所谓隔墙有耳,就
  是这个意思。?
  一只高大的公羊低沉地叫着,爬到一只最漂亮的母羊身上。那只母羊守身如玉,决不驯从,
  一边怒吼,一边反抗。?
  公羊百折不挠,终于得手了。它幸福地抽动着阳具,高亢地叫……?
  戈壁草原无故事。?
  两只羊做爱,一个人旁观,这成了戈壁草原惟一的故事。?
  很快,那母羊的尾部就肿得高高。它呻吟着,回头舔,却舔不着。?
  我愤愤地踢了那只公羊一脚,骂道:“混帐!”?
  公羊一颠儿一颠儿地跑开了。?
  我举起望远镜,又看见了她!?
  她这次更近了一些。我调整焦距,一点点拉近了她的脸。尽管很模糊,我还是看见她长得挺
  周正,甚至有点漂亮。这让我更加怀疑她的真实性了。也许,她被我的想象美化了??
  戈壁草原见不到女人,更见不到漂亮的女人。因此,那只被强奸的母羊都把漂亮一词给占用
  了。?
  她正朝我望,她好像就看着我的眼睛。?
  我离开望远镜,视野里除了半青半黄的草,仍然空无所有。我凑近望远镜,她就历历在目了,似乎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我忽而镜里忽而镜外地望她。?
  她忽隐忽现。?
  我觉得她在勾引我。?
  她在勾引我!——这假想让我很激动,因为这证实了我的存在。?
  那只不正经的公羊又打那只漂亮的母羊主意了。?
  它跑到它的身边,“咩咩”地说着什么。我想那无非是在表白:我很寂寞,我的寂寞就像这无边无际的沙土,你就是海。那些母羊我根本都看不上,你却深深打动了我。你的眼睛是那样善良,你的胡子是那样美丽……?
  当我举起望远镜的时候,我吓呆了——我看见两片闪闪发光的东西——她正拿着望远镜,朝我望。?
  我无比惊恐,心狂跳起来,不知道该继续看,还是该把望远镜放下来。?
  如果继续看,她就会发现我在偷窥她;如果放下望远镜,那我就会一直被她偷窥。?
  她和我对峙。最后,是我先把望远镜放下了。?
  接下来,我的表情极不自然。我挺了挺身子,尽量使自己的姿态更端正一些,使自己的神态
  更磊落一些。这不见人烟的戈壁草原上,有人在偷窥我!?
  我感到极其恐怖。?
  我感到,这个女人很诡怪。我甚至想,这件事该不该向组织上汇报。?
  又一想,有什么可怕的呢?草原上很多的蒙古人都有望远镜,那是为了寻找他们的骆驼或者
  羊群。
  八.绿幽幽的光?
  一天夜里,又刮大风。我听到了女人的哭声。?
  戈壁草原没有人,怎么会有女人的哭声??
  那哭声更像是歇斯底里的嗥叫,极其悲凉,极其凄惨,就在我的窗外。女人就是被扒了皮,
  也哭不出那种声音来。?
  我毛骨悚然。?
  没有电话,我无法和连队联系。没有警察,没有邻居,呼救也没有用。没有武器,我只有一
  根放羊的鞭子。可那鞭子连羊都不怕。?
  这里,一切都靠自己。?
  我哆哆嗦嗦地走出去,打开手电筒,看见两束绿幽幽的光,直射我五脏六腑。那是一条毛烘
  烘的东西,它慢吞吞地走开了。我看见它断了一只耳朵。?
  它一点点消失在手电光达不到的地方,消失在夜的深处。
  九.敖包相会
  ?
  次日,我出发时,天还晴得好好的,可当我和我的羊群走出十几里路之后,天却阴了,大雨
  像演电影一样落下来。?
  戈壁草原很少降雨,我毫无防备。?
  我赶着羊群奔跑起来,转眼全身就湿透了。我慌不择路,很快就迷失了方向。在戈壁草原上
  ,迷路最可怕,甚至会丧命。?
  我还担心自己跑出国,这里离国界线只有几十里路。我是一名军人,我觉得,无论什么原因
  ,只要越了境,就是叛国。那事儿林彪才干呢。?
  跑着跑着,我看见空旷的荒原里有一个毡房!我立即赶着羊群奔过去。?
  那毡房后竖着电视天线。毡房旁是一个羊圈,空空的,没有一只羊。?
  最罕见的是,离毡房不远的地方,有一个用石块堆起来的敖包!——那是爱情的象征。?
  几条狗突然狂叫着扑上来。我的羊群吓得挤成一团,不敢前进。?
  我傻傻地站着。?
  在这人迹罕至的地域,在狗的眼中,除了主人,都是可怕的异物。面对陌生人,它们实际上
  跟狼没任何区别。?
  几条狼眼看就扑到我的跟前了!我看见它们的眼睛果然闪着绿幽幽的光。?
  这时候,毡房那厚重的门帘子被掀起来,露出一个女人,她打了一个尖利的口哨,那几条狼
  悬崖勒马,“呜呜咿咿”地跑回去。?
  她站在毡房那黑洞洞的门里,静静看着我。?
  我冒着雨把羊群赶进那个空羊圈,然后,我钻进了毡房。?
  那女人穿着一件蓝色的袍子,有绿色的花纹和金色的花边,系一条红腰带,脚下穿一双
  黑靴子。?
  她长得很周正。奇怪的是,她的脸很白,是常年坐办公室的那种白,这在戈壁草原上很少见
  。?
  原来,我的脸也很白,那时候,见过我的牧人都把我当成贵族看待。可是我在戈壁草原放了
  几天羊之后,就变得又黑又红了。?
  我打了个寒颤。?
  她长得多像安春红啊,她多像我在二连浩特见到的那个女人啊,她多像望远镜里的那个女人
  啊。?
  我咧嘴朝她笑了笑,用仅会的一句蒙语说:“塞耨(你好)。”?
  她也咧嘴笑了笑,笑得跟羊似的:“塞塞耨(你好你好)。”?
  接着,我把军用挎包放在白色羊毛毯上,坐下来。?
  她用手抓起一块牛粪,塞进炉子里,又把奶茶放在火上。然后,她坐下来,毫不掩饰地看着
  我。她的眼神让我更冷。?
  我扫视了一圈。毡房里有一个画着红花绿草的柜子,上面有一台很小的电视机。毡房的墙壁
  上挂着一面镜子,画着金鱼和荷花。此外,还有炒米、酥油、乌拉草、畜牧书之类。?
  一只黑狗趴在她的身边,我进来后,它看都没看我一眼。它应该是一条和我一样爱想心事的
  不平凡的狗。?
  我没有看见男人的皮靴,更没有看见蒙古刀。我觉得这里好像只有她一个人。?
  冷冷的雨腥气从门帘子的缝隙钻进来。在这凄凉的天气里,奶茶的热气袅袅飘来,十分亲切
  。?
  我打着手势试图跟她交谈:“你是蒙族人吗?”?
  她笑着摇头。然后,她嘀咕了一句蒙语,我听不懂。?
  “我是解放军——解,放,军。”我指着我的中士肩章,一字一顿地说。?
  她还是笑着摇头。?
  “我迷路了,我要到格日傲都公社去——格,日,傲,都。”?
  “格日傲都……”她笑着重复,还是摇头。这个地名是蒙语,她应该知道,而且应该指给我
  方向。?
  是我跑出太远了??
  抑或,她根本不是这片天地里的人??
  “你经常来草原吗?”我问。?
  她笑。?
  “我好像见过你。”?
  她还是笑。?
  “你见过我吗?”?
  问急了,她就低低地说:“塞耨……”?
  看来她真的不懂我的意思。?
  我不问了。我和她没有共同语言。?
  静默一阵子,她起身给我倒了一碗奶茶。我冻透了,奶茶可以让我很快暖过来。可我觉得,
  这奶茶和我在其他蒙古人家里喝的味道不一样,怪怪的。我甚至怀疑我真的跑到了毗邻的
  那个国。?
  她把电视打开了。蒙语台。?
  戈壁草原上的毡房都是风力发电,有电瓶。?
  那是一台黑白电视机,很小的屏幕里,出现一个魁梧的蒙古族男人,他举着望远镜朝远方张
  望。背景音乐是那首我们熟悉的曲子:?
  十五的月亮升上了天空哟,?
  为什么旁边没有云彩??
  我等待着美丽的姑娘哟,?
  你为什么还不到来哟嗬?
  ?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她。?
  她静静地看电视。?
  她感觉我在看她,就转过头,看了看我。?
  她好像刚刚注意到我胸前的望远镜,好奇地用手指了指它。?
  我把望远镜摘下来递给她。?
  她把它接过去,前后倒置,大头对着她的眼睛,小头对着我看。在她眼中,我应该很远。看
  了一会儿,她嘿嘿地笑起来。?
  我感到她的样子很可怕——她在草原上生活,不应该把望远镜拿倒。?
  我故作轻松地对她笑了笑。?
  她把望远镜拿下来,并没有还给我,而是把它挂在了她的脖子上。?
  我愣愣地看着她,没有向她要。也许,她想把这个望远镜留下当一个纪念,或者当成我避雨
  的报酬……?
  外面的雨似乎小了,水声稀稀拉拉,像羊在撒尿。?
  我和她一起看电视,屏幕上出现蒙语新闻。我一句都听不懂,什么都看不进去。?
  天快黑了。但是她没有点灯,毡房里只有电视屏幕那一闪一烁的光亮。她的脸更白。?
  我怎么看她都像安春红——准确地说,像小学一年级的安春红。但是,她离满族,离东北,
  离我的童年,十万八千里远,没有一丝一毫的可能。?
  我不死心,想试试她,就掏出笔来,悄悄在手心上写了三个汉字:安春红。然后我把手伸向
  她。?
  她看了看,突然警觉地问:“谁?”?
  我的心一下充满惊恐——她会汉语!?
  “你会汉语?”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闪了闪,大声问。我一下觉得她十分深邃,她含着
  不见底的秘密。?
  没有电话。没有警察。没有邻居。没有武器……?
  方圆一万里,只有我和她。?
  她看着我,嘴里又冒出一串蒙语。?
  我疑惑了,难道她刚才说“谁”这个音不是汉语?我不知道这个音在蒙语里是什么意思。?
  可是,刚才从她的表情看,她确实是在问我:“谁?”?
  我觉得她在伪装,我觉得她刚才是失言了。?
  我说不出话来,我瞟了一眼门帘子,看看它离我有多远。?
  我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我低低地说:“我该走?了……”?这一次,我没有打手势,我
  觉得她是听得懂的。?
  她突然笑起来,笑得就像那条断了一只耳朵的狼。?
  我紧紧盯着她的脸,不知她要干什么。?
  她笑着站了起来,麻利地换了一个台。汉语新闻。然后,她坐下来笑笑地看。?
  我一下惊恐至极。?
  她怎么看汉语台?她不是不懂汉语吗??
  我哆嗦起来。想走,却不敢起身。?
  这时候,外面的狗突然狂叫起来,好像受到了什么进攻。?
  她站起身,笑着从我身前走过去,走向毡房外——那脏兮兮的门帘子把她的身子挡住了。?
  我哆哆嗦嗦地等待。?
  好长时间过去了,她没回来。?
  那电视还开着,毡房里的光线忽明忽暗。?
  我偶尔看见那红花绿草的柜子上,有一个类似影集的本子。我伸手拿起来,翻开,看见里边
  有一张照片,是一个穿蓝袍子的女人和一个男人照的。她扶着他的肩,站在戈壁草原上,阳
  光很好,她幸福地笑着。她的脚下还有几朵野花绽开。?
  这张照片上的女人有点像安春红,有点像我在二连浩特遇见的那个女人,有点像望远镜里的
  那个神秘女人,有点像刚刚走出去的这个女人……?
  那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奇怪的是,那个男人的脸被挖掉了,只剩下帽子、衣服、裤子、鞋。那是一身军装,他扛的
  肩章跟我一样是中士军衔。?
  我十分恐惧,甚至想: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我贼溜溜地抬起头,看了看那个门帘子——她还没有回来。我手忙脚乱地把这张照片抽出来
  ,塞进了军用挎包里。?
  接着,我站起来,如履薄冰地走出去,想看看她到底干什么去了。?
  雨停了,戈壁草原一片漆黑,不见她的影子。那几条狗也不见了。?
  我想,她会不会把我的羊偷走呢?我警惕地来到羊圈前,看见我的羊都乖乖地趴在里面。空
  气湿漉漉的,腥臊味更加刺鼻。?
  她去哪儿了??
  我围着毡房转了一圈,不见她的踪影。?
  突然我听见毡房的门帘子好像有响动——她进去了?她在和我捉迷藏??
  我急忙走进毡房,发现电视关掉了,一片漆黑。**在哈那杆上,屏息听了听,毡房里好像
  没有人。?
  我弯腰摸到自己的军用挎包,掀起门帘子,猛地跑出去。?
  我肯定不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过夜了。我也不想再等她回来。我走出毡房,打开羊圈门,把
  我的羊放出来,然后,我赶着它们迅速逃离。?
  我宁可在戈壁草原上奔走一夜,也不愿意掉进她那没有底的秘密里,粉身碎骨。?
  戈壁草原黑沉沉,我感觉她就在不远处,就那样坐着,朝我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在
  黑暗中闪烁。?
  ?
  我凭着感觉,在戈壁草原上奔走,奔走,奔走。我一直走到后半夜,竟然看见远方出现了几
  点细碎的灯火,简直像奇迹一般!?
  我知道,那是我的连队,那是战备值班室的灯光。当时,我突然感到又饿又渴,极度疲惫。
  我双膝一软,差点瘫在地上……?
  我这种文人个性,平时和纪律严明的连队总是相抵触。?
  尽管我不是那种爱抱怨的人(我讨厌满嘴牢骚的人),但是我的心里确实不喜欢这个条条框
  框的集体,于是,最后我去放了羊。?
  这种放牧生活我行我素,时间由我自己掌握,不用出早操,不用站队列,不用唱军歌,只要
  我把羊喂饱就行了……?
  可是,在那荒凉的黑夜里,在那惊恐而无望的奔走中,中士望见了连队的灯火,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十.多了一只羊
  ?
  第二天清早,我把羊圈木门裂开一条窄窄的通道,只能通过一只羊,然后我点数。我想知道
  昨天在暴雨中有没有丢羊。?
  我数了一遍,没少,反而数多了一只。?
  这不可能。我把已经跑到草原上的羊又赶进羊圈,重新数,还是149只!?
  平时,假如多了一只羊,我会很高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增加了国家财产。可这一次,我
  感到事情很蹊跷。?
  我数了三遍,还是149只。?
  ……我赶着羊走在戈壁草原上,仔细打量这一群呆头呆脑的动物。?
  我不可能分辨出哪一只是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一只。每只羊都像,都不像。?
  我觉得这事情跟那个毡房里的女人有关系。?
  我举头四望,天高地远。没有了望远镜,戈壁草原更加无边无际。没有了望远镜,我再也看
  不到她了。?
  我变成了瞎子。?
  而她时时刻刻都可能在窥视着我的一举一动。包括我撒尿。?
  我必须要撒尿。我解开裤子,不知道该面朝哪个方向。她在四面八方。?
  恐怖就像天上那朵诡秘的云,定定地跟着我。我看不见它走,可我怎么都甩不开它。它的阴
  影硕大无比,覆盖了三分之一的戈壁草原。?
  我永远也不可能再看见她了。?
  我有些后悔,假如我还有一个机会见到她,我不会那样草率地离开她。我要和她做一次男人
  和女人。我想,只要接触她的身体,就会打破她的秘密。
  十一.凉凉的幻觉?
  有一天,我在半梦半醒中看见了嫦娥。?
  那可怜的女子,她的肌肤跟月亮一样白,因此,凡人就看不见她。我看见她在月宫里洗着衣
  裳。?
  天空地旷,草冷风硬,一个孤男,一个寡女……?
  我自作多情地想,我和她是天造的一对,地配的一双。?
  于是,我朝着1988年的那轮月亮祈祷:嫦娥,嫦娥,你下来吧……?
  嫦娥真的飘飘悠悠地飞下来了。她身披无缝天衣,脸上含着羞赧的微笑,无声地落在我寂寞
  的生命旁。?
  她轻轻把手伸向我。?
  我抓紧了她。她的手微微有些凉,那是月亮的一部分。?
  茫茫六合是一个大房子。那只玉兔跳来跳去,点缀着我们的爱情……?
  回想起来,那就是我真正的初恋了。我的初恋有一点特别。?
  后来,我先后和几个女孩子谈恋爱,她们都说我太挑剔,我想这肯定跟那次似真似幻的经历
  有关系。?
  它将影响我一生。?
  我偶尔对一些朋友说起我的那次初恋,他们都笑我:嫦娥是你的吗?嫦娥怎么是你的呢??
  在这拥挤的都市里,房上有房,人上有人,纯情成了笑话。在这里,月亮成了芸芸众生公共
  的餐盘,嫦娥成了衮衮诸公共同的梦中情人……?
  不过,我固执地认为嫦娥曾经属于我一个人。不信就算了。
  十二.另一个中士?
  这天,连队的文书赶着勒勒车来了,他来给我送食物。?
  他走进我的房子,看了一眼我的床,坏坏地笑了。他是老兵,十年了,他什么都经历过。他
  摇头晃脑地对我唱:“跑马溜溜的床上,一朵溜溜的云哟……”?
  话题自然而然扯到了女人。?
  我问他:“这附近有没有一个蒙古族女人?”?
  “想了?”?
  “我遇见了。”?
  他板起脸,很负责地说:“你可别胡来。”?
  “怎么了?”?
  “土木尔连队,有个放羊的兵,也是你们东北的,他就不收敛,结果……出事了。”?
  “出什么事了?”?
  “他认识了一个放羊的女人,蒙古族的,那女人对他特别好,最后竟然怀了他的孩子,他却
  不知道。后来,他调到了塞汉拉连队,悄悄就溜了。那个女人寻他不见,找到连队来……那
  个兵因此被处分了。他闹情绪,跑掉了。咱们团派人到处找他,半年后,终于在他的老家把
  他找到了。最后,他被开除了军籍。听说,不久后那个女人自杀了,工具是一把锋利的剔骨
  刀……”?
  一股凉气爬上我的脊梁。
  (周德东恐怖小说。未完……)
  十三.蓝 袍 子?
  吃饱喝得,我赶着羊群走在戈壁草原上。?
  天蓝蓝的,月亮无影无踪。?
  我一直觉得那个神秘的女人存在着,她坐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躲在望远镜后面。她夺去了我
  的望远镜,就是挖去了我的眼睛。只许她看我。?
  太阳毒辣辣的,可是我的脊梁一直凉着。?
  走着走着,我突然看见远方出现了一个爱情的象征,它不高也不低。?
  我赶着羊群朝它走去。?
  走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走近了它。?
  敖包的旁边,不见了那个毡房——她拨了木桩,收起哈那杆,卷起毡布,迁走了?
  可是我在草地上看不到一点遗迹。好像这里根本不曾有过什么毡房。?
  我木木地站着。?
  天上的白云朝远方的远方飘去。?
  一只灰色的跳鼠在草丛中跑过,那笔直的尾巴竖起来,顶着一绺毛,颠颠晃晃,就像惊涛骇
  浪中的一根桅杆。?
  我失魂落魄地赶着羊群离开那个敖包,走了。?
  如果没有天上的雨水哟,?
  海棠花儿不会自己开。?
  只要哥哥你耐心地等待哟,?
  你心上的人儿就会跑过来……
  ?
  走出一段路,我又看见了那具骷髅,比牛小,比羊大,它趴在草地上,那两个空洞在看着我
  。?
  它的身上披着一件蓝色的袍子,有绿色花纹和金色花边。一条红腰带随风朝一个方向飘动,
  好像在指引什么。?
  戈壁草原是黄色的,可那具骷髅下面的沙土却是褐色的。?
  我知道,我是一个男人,不应该草木皆兵,应该兵皆草木。?
  我可以说我不害怕,但是我无法制止我双腿的颤抖。?
  我抬起颤抖的腿,猛地踏在那具骷髅上。?
  那骨头很酥脆,一下就碎了。?
  ?
  那一年,我退伍了。?
  有新兵接我的班。他也是一个爱想心事的男孩子。?
  在无边无际的戈壁草原上,在浩浩荡荡的风中,中士郑重地把那根羊鞭子交给上等兵,并对
  他说:“你要像爱女人一样爱它们。”
  (周德东恐怖小说。未完……)
  十四.对证?
  我的胸前挂着大红花,光荣地回到家乡。?
  从此,我永远离开了那片戈壁草原,永远离开了那个美好的年龄。?
  我一直没有把那张奇怪的照片丢弃。我可能永远都找不到谜底,但是我至少要把谜面带着。
  ?
  我回到东北老家之后,被分配在啤酒厂工作,当秘书。?
  一次,厂里的车去榆树县送啤酒,我搭车去了。那个被开除军籍的人就在那个县。?
  我很不容易找到了他。他已经结婚了,穷得叮叮当当。?
  我对他说,我和他曾经在一个团服役,我在齐哈日格乌图连队,也是放羊兵。?
  我把他约到外面,坐在一家冷饮亭里,和他聊起那片戈壁草原,聊起那些羊,聊起那个和他
  相好的蒙古族女人。?
  他很冷淡,似乎不太愿意说起那件事。?
  我把那张照片拿出来,说:“你看看这张照片,是不是她?”?
  他愣了。因为他在照片上看到了他自己。?
  “你怎么有我的照片?”?
  我低头看,发现那张照片已经变了——那个女人只剩下了蒙古袍,脸被挖去了。而她身边的
  那个中士竟然有了脸,他笑吟吟地站在草原上。?
  他正是我面前的这个人。?
  难道,当时我慌里慌张,把照片抽错了??
  难道,谁在黑暗中把照片掉包了??
  “你说是谁?”他问。?
  我语塞了。?
  “这个女人怎么没有脸?”他又问。?
  我想了想,说:“这是你跟谁照的?”?
  “我跟好几个蒙古族女人照过相,我也不知道这个是哪个。”?
  看来,这件事永无对证了。?
  我又说:“你能不能给我讲讲你和她的故事?”?
  他叹口气,接着说了一句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她最先出现在我的望远镜里。”?
  我打了个激灵。?
  他不再说了。?
  我问他:“她死了,你知道吗?”?
  他沉吟半晌才说:“我被处分后,并没有像你们想的那样跑回东北来,我从塞汉拉连
  队直接去了土木尔连队那片草原,探访她的下落……”?
  “你看见她了?”我瞪大了眼睛。?
  “我只看见了一具骷髅,不知道是什么的骷髅,趴在草地上,挺吓人的。那骷髅的上面披着
  她穿过的那件蓝色蒙古袍,束着她那条红腰带。”?
  “这是什么意思?”?
  “她对我说过,只要我看见她的衣服,就说明她到更遥远的地方去了。”?
  更遥远的地方,在天边那朵云的下面。?
  天边那朵云的下面,有一个放羊的上等兵,他举着望远镜四下观望。现在,他的脸还很白净
  。?
  有一天,他突然在望远镜里看见了一个蒙古族女人,她穿着一件蓝色的袍子,有绿色的花纹
  和金色的花边,系一条红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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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德东最新惊悚巨作:门序:走进
《门》,是一个恐怖迷宫应该说,这部书并不是一个平面的故事,而是一个立体的恐怖迷宫。
  它是由恐怖小说家周德东和我们三个人共同搭建的。
  不仅如此,还有你,一个似乎在局外的阅读者,必须有你的存在,你的智慧,你的参与,才构成它恐怖的完整性。
  读着读着你会发现,这部书把你牵扯进来了,把作者牵扯进来了,把张艺谋牵扯进来了,把活着的故去的众多不相关的人都牵扯进来了……这个迷宫中,布满了太多的歧途和死路:
  比如,每一章之前,都有一段文字作为导读。阅读时,为了连贯,你完全可以跳过它,因为看起来,它基本是独立的,和每一章的故事并无关联。可是,真的没关联吗?——恐怖藏在另一种含义中。
  比如,这个故事里有很多诡异情节,却没有像其他恐怖小说那样,给予明确解答——恐怖藏在永远没有谜底的现象中。
  比如,你可能认为,真实的鬼可怕,或者,虚伪的人可怕。这个故事却讲述了这样一个活物:他是一个伪装的人,却不是精怪,也不是鬼魅,那他是什么?——恐怖藏在未知中。
  比如,作者对命运的推演,纵横八千里,上下亿万年——恐怖藏在无极中。
  比如,周德东最初的写作大纲和写出来的故事完全不同——恐怖藏在差异中。
  比如,这部书的作者照片和配图,与故事有着某种神秘的联系——恐怖藏在类似的一个个细节中。
  比如,本书里有虚构的故事,也有真实的事件——恐怖藏在真真假假中。
  比如,周德东并没有完成这部书,最后的两章是我们,东德周、韩浩月、龚潮燕写的,这是为什么?——恐怖藏在一个个问号中。
  比如,我们三个人怎么突兀地出现了?东德周是谁?韩浩月是谁?龚潮燕是谁?我们是真实的人吗?——恐怖藏在我们的陌生面孔中。
  比如,我们告诉你,这部书的“协助”者,本来是四个人,我们一起帮助周德东先生策划和整理这部书稿,工作还没有结束,其中一个就无故退场了——恐怖藏在这个故事之外的事故中。
  比如,我们告诉你,这部书的恐怖是多维度、多层面的,危险不仅仅只在文字中,它已经蔓延到了现实里,甚至爬到了你身边——恐怖藏在这个预言中……因此,我们劝告,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抗精神恐怖的素质,请放弃阅读。或者说,请放弃参与这个故事。
  (东德周 韩浩月 龚潮燕)------------------------------------------------------------------------------第壹部一:白色婚礼 & 二:玄卦村路上有很多人,他们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这场面让我感到诧异,就不自觉地加入了他们。
  走过一个个岔路口,一座座立交桥,一个个地铁站,一家家夜总会,一个个商场,一家家医院,一座座酒楼……日月沉浮。
  我发觉,身边不断有旧人消逝,又不断有新人涌现。
  我问身边一个强壮的男子:“我们这是去哪儿啊?”
  他说:“目的。”
  一句废话。
  又走了一段路,他在旁边拍了拍我的肩,说:“哥们,我到了,拜拜了。”
  我转头一看,路旁出现一座坟茔,他一闪身就不见了。
  我蓦地明白了,不是“目的”,而是“墓地”。
  我们都在朝前走。
  -------------------------------------------------------------------------------(一)老天,不可阻挡地黑了。
  楼房林立,街道纵横,人间的灯火星星点点。冷雨稀稀拉拉地掉下来,灯更红了,酒更绿了。
  远方,黑黝黝的群山高低起伏。
  这个城市叫西京——它其实就是那个你十分熟悉的城市,我不过给它换了一个名字而已。
  在一条安静的马路上,有一家酒楼,还在营业。整个一条街都是卖书画的,都打烊了,只有这家酒楼的红灯笼,在黑暗中幽幽地亮着,显得很孤独。
  酒楼内在举行婚礼。
  小型演出台上,挂着两块紫色的幕布,现在它们拉严了,像一扇紧闭的门。幕布上方,挂着一个条幅:
  撒尔幸 顾盼盼新婚大喜新郎冒雨去接新娘了。
  现在,两个司仪在招呼大家。他们一个矮胖,一个瘦高,看上去都是大学生。他们穿着白色中山装和西式裤,风纪扣系得严严的。
  六桌宾客,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
  胖司仪笑眯眯地说:“一会儿,大家要吃好喝好。太匆忙了,招待不周,多多包涵!”
  一个染绿发的青年问:“我们都不知道撒尔幸什么时候恋爱的,怎么突然就结婚了?神速啊。”
  胖司仪说:“新娘叫顾盼盼,撒尔幸和她是在网上认识的,都一年了。”
  绿发青年又问:“可是,为什么选择这么晚的时间呢?”
  胖司仪有些不好回答:“撒尔幸做事,总是与众不同的……”
  绿发青年笑了,说:“他选择的女友,也肯定和正常女性不一样了。”
  胖司仪愣了愣,看了看瘦司仪。
  绿发青年立刻意识到,“正常”这个词味道不对,就改口道:“我是说,他选择的女友,也肯定和平常女性不一样了。”
  瘦司仪很不高兴地飞了绿发青年一眼。
  一个染红发的青年高声问:“洞房在哪里啊?一会儿,我们的嘴巴吃饱喝得了,耳朵还闲着呢。”
  胖司仪又看了看瘦司仪,犹豫起来:“这个……”
  红发青年说:“哈哈,总不能天为被地为床吧!天气预报说了,今天是一宿关门雨。”
  瘦司仪打圆场说:“根据新郎新娘的嘱咐,洞房地点暂时保密。”接着,他岔开了话题:“哪位有什么需要,立即招呼我啊。平时,大家都是哥们,今天不同,我是你们的服务员。”
  雨越下越大了,远天偶尔闪着电,却不闻雷声。
  没有人注意到,有一条野狗,始终蹲在马路对面的黑暗中,朝窗子里冷冷观望。灯笼映在它的双眼里,闪着两点残忍的红。
  偶尔有人举着伞,骑着自行车,匆匆经过。
  它一动不动。
  雨水浇在它的身上,它却不逃避,全身的灰毛都湿透了,顺溜地伏在身上,看上去光秃秃的。
  也许,它是一条疯狗。
  也许,它根本不是狗——假如,一匹狼溜进城市,低着眼睛,匆匆从一个墙角走过,有人会认出它是狼吗?
  在它这个位置,隐隐能听见酒楼里的喧闹声。
  一个薄嘴唇的女孩在叫:“新娘怎么还不到呀?我们都想看看,是什么人俘获了撒尔幸这个帅哥!”
  胖司仪说:“应该快了吧。”
  红发青年说:“再晚的话,就成午夜婚礼了,那才叫与众不同!”
  胖司仪说:“刚才撒尔幸来了短信,说下雨不好走,喜车堵在路上。”
  不甘寂寞的绿发青年又说话了:“哈哈,不会堵在玄卦村了吧?”
  玄卦村在西郊,颇有些名气,因为那里聚集了一些外地的流浪画家。玄卦村离这里太远了,因此,很多人都笑起来。
  不知为什么,两个司仪听了这句话,脸上的微笑都僵住了。
  雨单调地敲在窗子上,声音是这样的——啪啦,啪啦,啪啦,啪啦,啪啦,啪啦,啪啦,啪啦。
  望出去,外面黑糊糊的,看不到对面那条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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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把婚礼放一放,现在讲讲昨夜发生的一件事。
  像所有城市一样,西京每天都在发生很多事——很多生意成交了。很多合同签定了。很多企业倒闭了。很多工人失业了。很多人恋爱了。很多人离婚了。很多人进入了这个城市。很多人离开了这个城市。幼儿园很多孩子得了小红花。医院里很多人死掉了。很多交通事故发生了。很多狗咬人了。很多罪犯被逮着了……我讲的这件事,有点奇特,百年不遇:
  在西京东郊,有一片高级住宅区,叫“玉米花园”,是别墅。北边,挨着威虎山——这个威虎山不是《林海雪原》的那个威虎山,只是重名。
  此时,天上的残月细细的,弯弯的,挂在西北,颜色猩红。
  19号别墅是最里面的一栋,两层,砖红色小楼。
  里面有个人,在上网。
  房子里没开灯,电脑屏幕的光射在这个人的脸上,像蒙上了一层绿色的面具——那是一台乳白色电脑,PC配件全部整合到了显示器内,超薄。
  他QQ的个人资料上写着:伏食,男,24岁。
  其他空白。
  伏食不是帅哥,不过长得很男人:寸头,肤色有些黑,四肢强健,牙齿坚固,眼神凌厉。
  这幢别墅是金像影视公司总经理米嘉的——伏食是米嘉的助理。他和这房子,都是米嘉的。
  他在等一个人。
  金像影视公司有一个网站,伏食在这个网站的“午夜论坛”里,认识了一个女孩,她的网名叫“目分目分”,是个恐怖故事爱好者,来自江苏北部农村,目前在西京大学读书。
  两个人聊得很投契,不知不觉开始了网恋。
  文字就是他们的身体、眼睛、嘴巴、心灵。QQ是他们的幽会场所,他们用文字拥抱、交流、亲吻、彼此疼爱。
  目分目分是伏食在网上认识的第一人。
  似乎就是因为她的缘故,伏食喜欢上了这个虚拟的世界,就像干裂的嘴唇得到了一个湿润之吻。
  今天,目分目分没上线。
  网上有无数的人,大家在纵横交错地热烈交谈。然而,伏食没有参与,他枯坐在电脑前,显得十分孤单。
  观望了一会儿,伏食站起来,去卫生间了。
  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他精神了许多。回来,正要坐下,却停住了——鼠标怎么掉下来了?它悬在空中,一下下晃荡着。
  这其实是一个不吉利的征兆。
  然而,伏食没有多想,弯腰把它拿起来,小心地放在了宽大的电脑桌上。动了动,屏幕上没有它的踪影。
  他叹口气,用键盘操作,把电脑关了。接着,他打了个长长的哈欠,准备睡觉。
  房间里一片寂静,甚至听不到蚊子叫。
  米嘉在公司加班,不知道今夜她还回不回来。按照惯例,此时她应该打个电话……手机响了。
  伏食接起来,里面无声。
  他低低地问:“哪位?”
  过了半天,话筒里才响起一个陌生女孩的声音,她似乎在压抑着心跳:“你好。”
  “哪位?”
  “……你猜。”
  “目分目分。”
  “你怎么知道是我?”对方惊讶了。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认识你。”伏食认真地说,感觉不出他是在开玩笑。
  “你想不想……和我见面?”
  “想。”
  “你在哪儿?”
  “威虎山。”
  “东郊?”
  “是。”
  “哦,那算了……”
  “怎么了?”
  “太远了,我在西郊呢。”
  “没关系。别说你在西郊,你就是在西方,我也飞过去。”
  “嘻嘻,要是我在西天呢?”
  “同样没问题,我……爬上去。”
  “那你来吧。”
  “具体在哪儿?”
  “玄卦村。”
  挂了电话后,伏食看了看表,10零几分。
  他穿上一件衣服,匆匆朝外走。
  走到门口,他又停住了,慢慢转过脸来——那个鼠标又一次掉下来,悬在半空中,悠悠地晃荡着。
  他不再搭理它,关上灯,一步就跨了出去。
  黑暗中,那个鼠标渐渐不再晃荡,阴冷地吊在那里,像一只不怀好意的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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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一辆黑色宝马轿车,披红挂绿,在黑暗中开来。
  这是一辆喜车。
  不寻常的是,喜车的后面,尾随着两辆警车,红蓝双色警灯在雨水中闪烁,很漂亮。
  那条黑暗中的野狗,似乎嗅到了什么气味,猛地拧过头去,定定地看。
  黑色喜车开进了酒楼背后的院子,警车一左一右停在两旁,跳下四名个头一般高的警察,他们各就各位,四处巡视。
  酒楼里,瘦司仪站到演出台前,庄重地说:“各位,新郎新娘到了!”
  大家开始鼓掌。
  瘦司仪继续说:“不过,今天新娘有点不舒服,请大家谅解。”
  等了一会儿,还不见新娘出现,掌声渐渐停下来,大家开始四下张望。
  终于,胖司仪“哗啦”一声拉开了幕布,新郎和新娘就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新郎抱着新娘,从后门一步步走向前台。
  撒尔幸穿着一身黑色燕尾服,打着白色领花。
  红绸新郎花别歪了,斜斜地挂着,好像随时要掉下来。
  他身材高大,面庞帅气,皮肤细嫩,眼神清雅,一看就像个富家子弟。也许是张罗婚事太累了,他的脸色不太好。
  新娘僵硬地躺在他的怀里,一动不动。
  她穿着维多利亚式复古风格的婚纱,装饰着珍珠和蕾丝,充满梦幻色彩。雪白的婚纱长长地垂下来,随着新郎的脚步,软软地飘摇着……除了胸部平平,这个女孩的身材很完美。
  只是她戴着面纱,大家看不到脸。
  新娘怎么了?
  大家交头接耳起来。
  薄嘴唇女孩心直口快,小声对旁边的人说:“是不是……植物人呀?”
  旁边的人用胳膊碰了她一下,继续观望。
  撒尔幸站在台子上,朝大家微微鞠了一躬,强颜作笑地说:“天要下雨,我要娶亲——这么晚了,还劳驾各位来参加我的婚礼,感谢了!”
  大家安静下来,鸦雀无声。
  撒尔幸的双腿在微微抖动,他朝上颠了颠新娘,又说:“今天的婚礼,没请什么主婚人,只有我的两个兄弟做司仪。”
  胖司仪和瘦司仪分别朝大家鞠了一躬。
  撒尔幸继续说:“而且,也没请证婚人——按照习惯,证婚人应该当众宣读结婚证书。我和盼盼没领什么结婚证,那是最没用的东西,只有离婚的时候才用得着。”
  说到这里,他深情地低头看了看怀里的新娘:“举行完这个仪式之后,我和盼盼就永远不会分开了,秒秒,分分,时时,天天,月月,年年,世世……”
  大家的表情越来越肃穆。
  瘦司仪朝后挥挥手,一个看热闹的酒楼工作人员就缩了回去,不一会儿,响起了《婚礼进行曲》。不知为什么,此时,这支曲子有一种悲凉的意味。
  那条野狗,依然蹲在酒楼对面,它透过玻璃,死死盯着新娘的身体,不停地抽动鼻子。雨天,满世界都飘溢着腥气。
  胖司仪嗓门大,他喊道:
  “一拜天地……”
  撒尔幸抱着新娘鞠躬。
  “二拜高堂……”
  撒尔幸抱着新娘鞠躬。
  “夫妻对拜……”
  撒尔幸抱着新娘鞠躬。
  “共入天堂……”
  天上突然亮起了一道闪电,响起了一声炸雷,照亮了酒楼窗子上的喜字——那喜字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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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5: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玉米花园的大门似乎是某种界线。
  大门内,安静地闪烁着霓虹灯。大门外,是一片漆黑的田野。伏食跨出这个门,就从五光十色站到了黑暗里。
  等了好半天,才看到一辆出租车开过来。
  司机是个年轻女子,她一听去玄卦村,嫌远,一踩油门就走了。
  很快,又一辆车“吭哧吭哧”开过来。它的一只灯瞎了,另一只灯在黑暗中出奇地亮。这辆车在伏食跟前停下来,探出一个脏兮兮的大脑袋,问:“师傅,坐车吗?”
  伏食说:“玄卦村,去吗?”
  司机说:“玄卦村?太晚了……”
  伏食说:“我给你双倍的钱。”
  司机想了想,说:“上车。”
  这辆车怪模怪样的,伏食一边打量它,一边朝里钻:“你这算什么车啊?”
  司机摇晃着大脑袋,说:“本来是一台拖拉机,我给它盖上了吉普车的壳。”
  伏食说:“那么,该叫它拖拉机还是吉普车呢?”
  司机说:“当然叫吉普车了!假如有一个人,装着狼的五腑六脏,你肯定觉得他是人不是狼,对吧?”
  伏食快速地瞄了一下司机的眼睛,说:“有道理。”
  司机得意地笑了笑,一踩油门,吉普车就“拖拉拖拉”地开走了。
  天上那弯残月,似乎更暗更红了,像一只独眼。人间这么大,它谁都不看,只盯着这辆奔跑的黑车。
  黑车顺着西京最边缘的五环路,一直朝西开。
  驶过绵绵不绝的高楼,灯火越来越少,树木越来越多——那是这个世界的头发。
  黑糊糊的公路边,冒出了一条毛烘烘的东西,它低着眼睛,一瘸一拐地迎面跑过来。
  “那是什么?”伏食问。
  司机眯起眼睛,打量那个东西。
  “狼?”伏食又问。
  “这里哪有狼!是野狗吧。”
  说着,司机使劲按了几下喇叭:“嘀嘀嘀!”那个东西一下就跳进了路基下的草丛中,不见了。它始终没有抬起眼睛来。
  “你看见了吗?它的嘴里叼着一块骨头,好像还滴着血。”伏食说。
  “这附近有坟地。”
  “你对这一带很熟?”
  “我六姑就住在玄卦村。”
  “哦。”
  “你以前没来过?”
  “没有。”
  “挺偏僻的。”
  “不过,我喜欢它的名字。”
  “其实过去它不叫玄卦村。”
  “叫什么?”
  “悬挂村——悬挂的悬,悬挂的挂。”司机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在车窗前悠荡的一个如来佛像:“你可能听糊涂了。”
  “很明白。”
  “1982年,全国第一次地名普查时,给改了。”
  “为什么叫悬挂村?”
  “那我就不知道了……”
  黑车跑了半个多钟头,司机抬手指了指,说:“到了,那里就是。”
  伏食弯腰朝外看了看,公路旁,大约一里远的地方,有一个村子,似乎都是二层小土楼,闪着寂寥的灯火。
  “你在哪儿下?”
  “就在这儿下吧。”
  付了钱,临下车的时候,伏食又瞟了一眼车窗前的佛。
  黑车很毛躁,伏食刚跳下来,还没有站稳,它就使劲一窜,满脸吉普车的派头,“拖拉拖拉”开走了。
  当它的声音越来越小,四周终于安静下来后,伏食掏出电话,拨通目分目分的号码。
  “你在哪?”
  “你在哪?”
  伏食四处张望,看到路旁立着一座尼姑庵,高高的青砖墙,四周枯草萋萋,看来已经废弃了,破败,肃穆,怪异。
  “我到那个尼姑庵了。”
  “你绕过尼姑庵,后面就是玄卦村,我在路上迎过来。”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玩。”
  “你穿什么衣服?”
  “绿色牛仔裤,红T恤——其实不用强调穿什么,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不会认错。”
  “也是。”
  四周黑咕隆咚。
  伏食小心地走下公路,果然看到了一条光秃秃的土道,于是慢慢走过去。
  村子里传来狗叫,高一声,低一声,不知道两条狗是在相互示威,还是一致对外,发现了什么异常。
  它们叫得异常激烈。
  土道上不见一个人影儿。
  走着走着,他的脚突然被绊了一下,差点摔个跟头。他蹲下去,用手摸了摸,是半块砖。
  接着,他隐隐约约嗅到了什么气味,双眼就变得警觉起来……——后来,他是这样对米嘉说的:
  那一刻,不知为什么,他想起了一个不该想起的东西——挂在黑车里的那个佛。他忽然回忆起来,那个佛是被绳子系在脖子上,吊起来的!
  他站起身来,慢慢转动脑袋,朝四下里看了看。
  路旁,有一棵孤单的老榆树,树上吊着一个黑糊糊的东西。
  他走近几步,一下就傻住了——树上高高地吊着一个女子!她穿着一件红T恤,一条绿色牛仔裤,面部血肉模糊,根本不像脸了。
  呆了片刻,他哆哆嗦嗦地掏出电话,再拨目分目分的号码。
  女尸口袋里的手机“丁零零”地响起来。
  -------------------------------------------------------------------------------(脚链)今晚10点,参加婚礼的宾客,冒雨陆续到达酒楼……昨晚10点,一个男子的电话响了,是一个网上认识的女孩打来的,约见面……今晚10点15分,喜车载着新郎和新娘,行驶在雨中……昨晚10点15分,那个男子坐上“拖拉拖拉”的吉普车,奔向西郊……今晚10点45分,司仪说,新娘到了……昨晚10点45分,那个男子跨在了尼姑庵一侧的土道,走向从未谋面的网上恋人……今晚10点50分,新郎抱着新娘,拜天拜地……昨晚10点50分,那个男子看到树上高高地吊着一个女子……今天……昨天……今天是婚礼。
  昨天是爱情。
  昨天走向今天。
  新娘全身被婚纱包裹,露出苍白的脚脖子,上面戴着一条黑色十字架脚链。天上响起一声炸雷,新郎摇晃了一下,那个脚链也随着在空中摇晃了一下……那个男子借助手机的屏幕光,从下往上,慢慢朝那具吊在半空中的尸体照去——女尸的脚脖子上也戴着一条黑色十字架脚链,它在风中微微摇晃着……-------------------------------------------------------------------------------三:诡秘的邀约我是作者。
  我在记录这个事件。
  前面和后面,我都写到了这样的情况:一个佛,脖子上拴着绳子,被吊在半空中……我用的是智能ABC输入法,fo这两个字母,只能拼出一个字——“佛”,可是,我几次打出来的都是“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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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土道旁这棵老榆树,不知哪年就枯死了,它本身就是一具尸体。
  玄卦村的老辈人都知道,三十多年前,有个18岁的女子,因为父母包办婚姻,阻止她和一个喜欢的男人交往,就吊死在这棵树上。那时候,这棵树还年轻,头发茂盛。
  她死的时候,穿着一身白衣服。
  那些年,总有人说:深更半夜,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围着这棵孤独的老榆树,一圈圈走,好像在寻找自己的魂儿……如今,她喜欢的那个男人,已经五十多岁了,就在玄卦村生活,怀里抱上了孙子。
  戴着黑色十字架脚链的女尸,在树上挂了一宿。
  她不但面容被毁,红T恤也被撕碎了,上身半裸,两个乳房已经被什么东西吃掉,血糊糊的。她低着头,吐出长长的舌头来,似乎想舔到自己的伤……第二天大清早,玄卦村有一个跛足中年人,骑自行车进城,去找堂姐办个事。他路过此地,看到了那具女尸,一下就从自行车上摔下来。他丢下自行车,连滚带爬跑回了家……村里人听到这个消息,一窝蜂地跑来看热闹。
  那个跛足中年人没有再来。
  他的自行车横躺在离女尸几十米远的土道上,轮子还在风中空转。
  很快,刑警赶到了。
  他们驱散人群,拉起警戒线,搜寻,测量,拍照。
  三月,绿色还在酝酿中,大地是一片单调的土坷拉。那条黄色警戒线在风中飘荡,显得十分鲜艳。
  村民没有离去,三三两两地站在封锁线之外,远远地看。
  一个记者想挤进来,被一个刑警挡住了。
  一个小时后,女尸被运走。
  一大一小两只乌鸦在老榆树上空盘旋着,始终没有落下来。它们叫得真难听。
  现场被破坏了,刑警没发现什么有用的线索。
  不过,他们在女尸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学生证,很快就证明了她的身份——顾盼盼,西京大学学生。
  她的另一个口袋里,装着一只红色Nokia手机。她被害的这一天,只和同一个人通过两次电话。
  刑警很快查出,与她通话的人,叫伏食,金像影视公司总经理助理。
  晚上,刑警就传讯了他。
  这是一间普通的房子,不同的是,这里有一股刺鼻的铁锈味道。
  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一个男刑警询问,一个女刑警记录。
  伏食乖乖地坐在地中央的凳子上,眼睛一直看着男刑警。男刑警咄咄逼人地问一句,他面无表情地答一句。
  “你和她怎么认识的?”
  “网上。”
  “认识多长时间了?”
  “两个多月。”
  “见过面吗?”
  “昨天第一次见面。”
  “通过电话吗?”
  “昨天第一次通话。”
  “你们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她有没有对你说过,有什么仇人?”
  “我们只谈情说爱。”
  “她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
  “没有。”
  “你看到她死了,为什么不报案?”
  “麻烦。”
  不论怎么问,伏食的回答都千篇一律。
  停了停,男刑警说:
  “你不老实。”
  “我很老实。”
  “你很不老实。”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一看你就是个聪明人,好好想想——身子都掉井里了,两只耳朵能挂住吗?痛痛快快说吧,省得大家一起熬夜。”
  “该说的我都说了。”
  “不该说的呢?”
  “没有不该说的,只有……不该问的。”
  “你可以问。”
  “你们进行尸检了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知道她的死亡时间。”
  “这个无可奉告。还有什么要问的?”
  “没有了。”
  男刑警抻了个懒腰,似乎累了:“那好吧,今天我们就到这里。你看一下笔录,没问题的话,按个手印。”
  按完手印,伏食盯着男刑警的眼睛,似乎在等待结束语。这牵扯到他今夜能不能回到玉米花园的问题。
  男刑警打开抽屉,“哗啦啦”拿出了一串很大的钥匙。
  伏食警觉地问:“我可以走了吗?”
  女刑警说话了:“你走不了。”——她的嗓子竟然比男刑警还粗。
  直到被带进留置室,伏食都没有再说什么。
  留置室在楼道的最里端,没有灯。
  伏食走进去之后,脚下碰到了什么,“啪啦”响了一声,那应该是碎玻璃。这里的铁锈味更浓了。
  “哐当!”男刑警把门锁上,然后,带着女刑警一起离开了。
  这时间,都下班了,走廊里十分寂静。走出几步,女刑警停下来,回头看了看留置室的铁栏杆,里面黑糊糊的。
  男刑警也停下来,说:“你看什么?”
  “哦,没什么……”
  两个人就继续朝楼梯口走了。
  “你觉得这个人是不是凶手?”男刑警小声问。
  “百分之五十。”
  “等于没说。”
  “经验告诉我,如果感觉一个人的作案可能是百分之四十,或者是百分之六十,他往往不是凶手。但是,如果感觉一个人的作案可能是百分之五十,一半可能是真凶,一半可能是无辜,让你模棱两可,无从判断,那么,这个人往往就是凶手。”
  “我没有理解。”
  “很玄妙。你就当作是我们女人的直觉吧。”
  走到楼梯口的时候,男刑警再次停下了。
  女刑警问:“怎么不走了?”
  男刑警低声问:“你刚才到底看到什么了?”
  女刑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好像看到留置室里有两团绿光……”
  “不可能。”
  “也许是我看花眼了。”
  “一定是你看花眼了。”
  然后,两个人继续下楼,接着讨论这起凶杀案。
  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是昨夜8点,而伏食接到她电话却是昨夜10点。
  这个时间差,成了一个重大谜团。
  如果这个电话真是被害人打的,这起案子就有了鬼气——在寂静的黑夜里,悬挂在树上的女尸,借着风,在半空中缓缓转了一圈,见四周没人,慢慢掏出手机,一下一下地按,拨通了伏食,然后举到耳边,轻柔地说:你想见我吗?……如果不是她,这起案子就更复杂了——在警方的调查中,没有一个人知道顾盼盼认识伏食,只知道她有一个男朋友,叫撒尔幸,两个人很亲密。也就是说,顾盼盼和伏食仅仅两个月的网络情缘,是十分隐蔽的。那么,是谁如此了解她和他的关系?另外,那只红色Nokia手机上,只有顾盼盼一个人的指纹,这就排除了伏食自己打自己电话的可能。
  到了楼下,男刑警钻进车里,一边发动一边转头看了看,女刑警停在了车门口,没有进来。
  他勾了勾手,说:“上啊。”
  女刑警突然说:“我们应该再回去看看……”
  男刑警有些不解地问:“看什么?”
  女刑警迟疑了一下,说:“留置室。”
  男刑拔下车钥匙,跳下来,说:“好吧。”
  于是,男刑警和女刑警又一起返回了楼上。
  刚到楼梯口,女刑警就停住了脚。男刑警看了看她,一个人朝留置室走过去。他的脚步很轻。
  女刑警屏住呼吸,在后面盯着他。
  他走到留置室前,双手抓着铁栏杆,探头朝里面看去——里面一片漆黑,看不见那个伏食呆在哪个角落,也不知道他是蹲着,是坐着,还是站着。
  他大步走回来,说:“没事儿,走吧。”
  女刑警说:“噢……”
  -------------------------------------------------------------------------------《午报》报道了玄卦村的凶案,篇幅很小。
  消息迅速上了网。
  网友纷纷议论。
  这个女生为什么去了玄卦村?
  什么人杀害了她?
  她的两个乳房为什么不见了?
  一切都不得而知。
  很多人的意见是一致的:这是一起情杀案,凶手是个变态杀人狂,他一口口吃掉了被害人的乳房。
  如果是这样,那么只剩下抓凶手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吗?
  19号别墅里的那个鼠标,为什么毫无原由地掉下来两次?
  黑车上的那个佛,为什么用绳子拴着脖子吊在空中?——对佛,有信和不信两种人。信者绝不敢那样做;不信者,可能不供奉,却肯定不会故意亵渎神灵。如果说,大脑袋司机根本没有那样做,可是,为什么在伏食眼中,看到的是那样的罪恶情形?
  所有这些,警察搞不懂,我搞不懂,你搞不懂,大家都搞不懂。
  挂起来。
  -------------------------------------------------------------------------------四:谁的家一个旅人,在黑暗的旷野中迷路了。
  终于,他遇到了一户人家,主人是个通情达理的老汉。他不但收留了旅人过夜,还请他喝茶。
  院子里,一直隐隐约约有人在争吵。终于,走进来两个女人,一个老太太,一个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对老汉说:“明明我是大老婆,她却住进了正房,让我住偏房!这日子还能过吗?”
  老太太很不服气:“虽然我是二房,可是我生儿育女了!”
  老汉挥了挥手,说:“你们先回去,一会儿我来解决。”
  两个女人就退出去了。
  老汉抱歉地对旅人说了句:“见笑了。”然后就走了出去。
  旅人觉得很奇怪:年轻女子是大老婆,老太太却是二房!
  他悄悄跟出去,看见老汉正举着镐,在院子里挖地,很快,他挖出了两个骨灰盒,交换了一下位置,重新埋上,嘟囔道:“这下你们该消停了。”
  旅人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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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1:4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跛足中年人胆子非常小,他受到惊吓之后,一直没出门。
  为此,刑警两次登门,才完成了笔录。
  十二天之后,跛足中年人的精神状态好了些,又骑自行车去城里了,继续找堂姐办那个事。原来那辆自行车被人骑跑了,他买了一辆新的。
  他找堂姐干吗?
  简单说,事情是这样的:他的大儿子被村长的四儿子打残废了,变成了跟他一样的跛足,却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前几天,他把村长告上了法院。他堂姐是西京某区团委副书记,他去找她帮忙,要出这口恶气。
  他是上午11点多出门的,路过那棵老榆树的时候,忐忑地朝它看了一眼。
  田地里,三三两两的农民在劳作,他们已经开始播种了,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过。有一户人家的女孩儿,大约四五岁,穿着鲜艳的花衣裳,正在田头挖蚯蚓……一个欢蹦乱跳的青春生命,在此地,无声无息地完结,如同一缕烟花,消逝在夜空中,马上有更绚烂的烟花漫天绽放,令人目不暇接……本来,跛足中年人打算在天黑之前回到村里,可是,在路上轧了钉子,自行车爆胎了。他只好下来,推着它朝前走。
  好不容易看到了一家自行车修理铺,却只有女人在,男人去商店买补胎胶水了。女人只会给男人补衣服,男人才会补胎。
  跛足中年人只好坐在修理铺门口,耐心等待。
  实际上,修理铺的男人早就到了那家商店,可是,那家商店的男人在,女人却不在。女人是老板,男人是家属,他在工厂上班,这一天是周日,放假。他只知道自己女人的戒指值多少钱,却不知道胶水卖多少钱。他的女人去娘家接孩子了……跛足中年人眼看着太阳一点点朝西沉去,心急如焚。
  在他决定要离开的时候,修自行车的男人终于回来了。
  补了胎,打了气,跛足中年人风忙火急朝玄卦村返。
  走着走着,就像本书第一句描写的那样——老天,不可阻挡地黑了。
  跛足中年人的心境随着天色越来越暗。
  快到那个尼姑庵的时候,他的腿肚子竟然有点抽筋了。
  下了公路,他把自行车的速度慢下来。
  四周黑灯瞎火,土道高低不平,他只顾看远处那棵黑糊糊的老榆树,几次差点从自行车上摔下来。
  这时候,偏偏起风了,尘土四处飞扬。
  离那棵老榆树还有一段距离,他突然看到,土道旁出现了一条毛烘烘的东西,在黑暗中冷冷地盯着他。
  是狗?
  是狼?
  天很黑,他根本无法辨认出来。
  他犹豫了,不知道是该使劲蹬车冲过去,还是该掉转自行车朝相反方向跑。他希望是村里谁家的狗,最好还认识他……可是,这个时间,谁家的狗会蹲在这里呢?
  也许,这个东西不是狗,不是狼,而是一个毛烘烘的人——他越是这样想,越影影绰绰觉得它长的是一张人脸。
  他的两只手死死抓着车把,都渗出了汗,却装出很镇静的样子,甚至哼起了京剧。
  随着他的移动,那个东西慢慢转动着脑袋。
  它越来越近了……突然,自行车轧到了一块砖头上,车把一歪,跛足中年人“扑通”一声摔到了那个东西的面前。
  这时,那张毛烘烘的脸发出了一个古怪的声音。跛足中年人哪里敢看它,一骨碌爬起来,撒腿就跑……事后回想起来,当时他听到的,很像一个女人哑着嗓子嘀咕说:“补…胎…吧…”
  前面,还有那棵吊过死人的老榆树,跛足中年人都要崩溃了!
  幸好,这时候他看到了人,好像是两个,正在老榆树旁谈论着什么。应该是村里的年轻人,跑出来谈恋爱的。
  跛足中年人这才定了定神,放慢了脚步。
  回头看,那个毛瑟瑟的东西并没有追上来,它不见了。
  跛足中年人小心地观望了一会儿,然后大步走回去,把自行车扶起来,一边回头一边上车,从这边上去从那边掉下来,从那边上去从这边掉下来……最后,他推着它一路小跑。
  他要趁那两个人还在,赶紧走过那棵阴森的老榆树。
  相距还有几十米的时候,那两个人中的一个迎着他走过来。是一个衣着朴素的女孩,模样很陌生,不像是玄卦村的。
  “师傅,麻烦你帮个忙!”
  “姑娘,怎么了?”
  “你来给评评理!”
  说完,她拽着跛足中年人的车把,忿忿地朝另外那个人走过去。
  这时跛足中年人才看清,另外那个人也是女孩,她靠在老榆树上,静静等待他到来。
  看来,这两个女孩根本不知道这棵老榆树上发生过什么。
  跛足中年人决定不告诉她们,否则,她们会吓死。他想先带她们离开这里,有什么事到村里再说。
  来到老榆树下,跛足中年人说:“你们先跟我离开这里。”
  第一个女孩说:“不!今天,我一定要在这里跟她说清楚!”
  另一个女孩满不在乎地说:“你说不清楚!”
  跛足中年人想了想,问:“你俩是哪里人?”
  第一个女孩说:“我们就是这里的呀——不对,我是,她不是!”
  另一个女孩厉声说:“你胡说!我是这里的,你才不是呢!”
  跛足中年人忽然觉得不太对头,他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这两个突兀出现在老榆树下的女孩,低声问:“——这里是哪里啊?”
  第一个女孩指了指那棵老榆树,大声说:“就是这里啊!”
  跛足中年人脑袋“轰隆”一声,猛然反应过来——依然死死抓着他自行车的这个女孩,穿着一件红T恤,一条绿色牛仔裤!另一个女孩穿着一身白衣服!
  他大脑一片空白,连跑都不会了。
  穿红T恤的女孩还在说:“本来,这个房子是我的,我都住进来十几天了!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说三十多年前她就占了这个房子……”
  说完,这个女孩突然放开车把,一下抓住了跛足中年人的手:“我搬进这个房子那天,你是目击者,对不对?你说话呀!”
  他猛地甩开对方的手,嚎叫着朝村里狂奔而去。
  -------------------------------------------------------------------------------五: 偶像和粉丝一个长相奇丑的女子,三次敲响我的门,笑吟吟地推荐什么新产品。
  我很恼火,警告说:“如果你再来,我就不客气了!”
  几分钟之后,又有人敲门。
  我从猫眼望出去,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于是,我打开门,礼貌地问:“小姐,你找谁?”
  她说:“还是我呀。”
  一边说一边把脸皮撕下来,露出那张奇丑的脸:“我向您推荐这种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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