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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蔡骏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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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38.小白马


 海边有一片巨大的滩涂,涨潮时一片汪洋,退潮时成为一块永远都走不到尽头的大陆。在巨大的海堤上,风从遥远的大海里吹来,带着股咸味和刚刚捕上船的梭子蟹的腥味。这味道悄无声息地爬进了男孩的鼻孔,他早以习以为常了。他总是一个人在海堤上徘徊,等待着大海的涨潮,这里依然是荒凉的,大堤上空无一人,涨潮的时候还早着呢。天空上飘着一朵蓝得让人心疼的云,男孩看着云,就好象看着自己,于是他也有了些心疼。几只海鸟停留在滩涂上,优雅地走了几步,留下了许多三叉戟一般的脚印,它们用脚爪和尖嘴在泥土中仔细地搜寻着贝类或是小螃蟹,直到海潮将近,它们才扑着翅膀飞向云朵的深处。
  海水慢慢地上来了,虽然现在还看不到,但云云明白在地平线的尽头,那些灰色的泡沫象一大群顽皮的小孩连滚带爬地冲上了大滩涂。天空的颜色渐渐地变了,也象海一样成了灰色,那些云在天上做着鬼脸越来越多。男孩喜欢这样的时刻,他光着脚丫坐在石头大堤上,眼睛直盯着遥远的地平线,从天与地模糊的灰色交界线里寻找一丝海的踪迹。终于海来了,天与海,海与地,地与天,组成了三个奇妙的部分,几乎全是灰色的,只是深浅不一罢了。
  就在这个时候,在这个故事里,这匹小白马出现了,没人知道它从哪儿来,男孩想也许它是从海里出来的。它全身白色,皮毛闪着光亮,鬃毛在海风里颤动。小白马在滩涂上奔跑着,蹄下的泥土飞溅,马腿上沾满了泥,然后停下来转了一个圈就不动了。它抬着头看着身头汹涌澎湃的海潮和身前几百米外的大堤,还有大堤上的小男孩。
  马和男孩对视着,突然男孩霍地站了起来,消瘦的肩膀仿佛立刻就要被海风吹倒了,他从没见过马,尤其是在这荒凉的海滨滩涂上。男孩突然意识到,小白马的位置在十分钟后就要被涨潮的海水吞没了,于是他爬下了大堤,向小白马奔去。双脚陷在潮湿的泥土里,他用力地拔出脚,再一次踏下,先是一声清脆的“叭”,然后又是一阵泥巴的堆积声。泥水直溅到男孩的脸上,于是那又咸又凉的感觉从脚底板升到了头顶。
  男孩终于到了小白马的跟前,马一动不动地看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里闪着一种奇特的物质。男孩伸出了手,那双瘦瘦的手轻轻地抚摸在马的头顶,小白马的个头很小,比男孩高不了多少,同样的消瘦。男孩似乎能感到马的毛皮下那突出的骨头,他把头靠着马的脖子,它的身上很热,白色的皮毛象一片柔软的草皮,男孩可以听到马的血管里流动着的温热的血。海水漫上来了,已经淹没了马蹄和男孩的脚掌,那些灰色的泡沫如一只只小螃蟹遍布了男孩的小腿。小白马却继续无动于衷地站着,男孩把嘴贴在小白马的耳朵上轻轻地说,你不走,我也不走。
  小白马把头扭过来,大眼睛眨了眨,男孩从马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小白马四条腿弯曲了下来,身体几乎伏在了海水上。男孩明白了它的意思,他伸腿跨上了马的身体,小白马的身体在他的胯下微微地颤抖着,然后马把四条腿艰难地直了起来向大堤奔去。
  在泥泞与海水中奔跑的小白马用尽了全力,男孩紧紧地抓着马鬃,把自己的身体贴着马脖子。他能感到马全身剧烈的摇晃和它的颈动脉猛烈的跳动。小白马终于摆脱了泥水,鼻孔大大地张开,撒开了四蹄,海水象喷泉一样高高地溅起,他和它全身都湿透了,他们是在和海水赛跑。终于,小白马战胜了海水,它带着男孩跑上了丁字坝的斜坡,来到了大堤上。
  海水终于抵达了目的地,灰色的泡沫变成了美丽的浪花拍打着堤坝边的泥沙。海与天变成了一色,象一幅巨大的水粉画悬挂在男孩眼前。为什么海是灰色的?男孩在小白马的马背上问它。小白马用马蹄用力地敲打着堤坝的石头地面,男孩不知道这算不算回答。
  海堤边有一个小屋,负责看堤的男人在昏暗的灯下喝着黄酒。门突然被推开了,这个故事里的男孩,也就是这个男人的儿子带着一身的泥回来了。男人告诉儿子,他明天要去市区办事,要儿子自己照顾自己几天,顺便帮忙看着大堤。然后男人看着儿子吃完了饭,便匆匆地睡下了。
  男孩却一直睡不着,他出了门,海边夏月的月亮象是张少妇的银盆大脸,他又一次坐在大堤上,看着海。然后他渐渐地睡着了,海风象妈妈的手一样,揉着男孩的身体,让他梦见了妈妈。他忽然感到妈妈就在身边了,海水向两边分开,从大海的中心走出来,就象个美人鱼,还拖着尾巴,靠近了儿子。妈妈的鼻息吹在男孩的脸上,他轻轻叫了一声,然后睁开了双眼———那是一双大大的眼睛,大大的鼻孔,温暖的气息冲向男孩的脸。男孩伸出手,抚摸着它,是小白马。你怎么又回来了,快离开海边啊,男孩对着它说。
  小白马张开了嘴,露出了牙齿,从齿龄看,它还小呢。它的嘴唇在男孩的脸上停留了片刻,让男孩感到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他站起来,把头伏在马背上,让眼泪流在它白色的皮毛中,渗入小白马的体内。
  我的妈妈走了,是被涨潮的大海带走的,就在一年前的今天。男孩对着小白马的耳朵说。
  小白马点了点头。男孩继续说,你的妈妈呢?你的妈妈也走了吗?
  月光下,小白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种咸涩的液体。小白马也会流眼泪吗?男孩问起了自己。
  男孩陪着父亲去海边公路上的长途汽车站,然后目送着父亲坐长途汽车去上海市区。
  从大堤到海边公路还有很长的一段路,中间是一大片的草地,那是几十年前围海造田而诞生的土地,因为盐份太大,只能长草,和滩涂一样,也是几乎一眼望不到头。从草地那边,走来了两个去海滩拾贝壳的少年,他们看到了草地里的小白马,一个满脸痘子的少年说,看,这么大的一只羊。
  胡说,这明明是头牛,哪有那么大的羊。另一个圆脸少年说。
  不,它是羊,一只没有角的母羊。他用手摸了摸小白马的毛皮,小白马很不情愿地甩了甩头。
  你这个白痴,把牛当成是羊,我打赌一定能从它身上挤出牛奶来。
  打赌就打赌,赌十块钱,有种现在你去挤牛奶。
  圆脸少年趴到了马肚子底下,大着胆子用手去摸索马奶子,但什么都没摸到,他急了,用手乱抓。结果小白马两只前蹄高高的抬起,向下踩去,少年吓坏了,他在地上打了个滚退到了几米开外。
  哈!你输了,我说的没错吧,这是一只羊,给我十块钱。
  圆脸少年极不情愿地掏出了十元给满脸痘子的少年。
  这只羊这么大,我们把它卖了一定赚很多钱,走,我们带它走。
  两个少年一起拽小白马的头和鬃毛,但它把脖子猛地一甩,一个少年的胸膛就仿佛是被重重地一击。他立刻恼怒了,大声地叫起来——你他妈的大羊敢打我。
  然后他一脚踢到了小白马的肚子上,它马上高声地嘶鸣了起来,那声音非常响,把两个少年吓得大惊失色,圆脸少年叫道,这哪里是羊,明明是老虎。接着他大胆地从地上拾起一块石头,砸向小白马,白马转身向公路的方向跑去,四蹄在青草堆中踩出深深的印子,后面的两个少年追了好一会儿,直到小白马一口气地跑到了公路上,他们才停了下来。
  妈的,十块钱还给我,这东西根本既不是牛也不是羊,而是老虎。
  你别耍赖。
  两个人在草地上扭打了起来。直到我们的男孩来到他们身边问道,我的小白马呢?
  两个少年停止了扭打,以奇怪的目光看着男孩,满脸痘子的少年抹了抹鼻血说,什么?那不是羊,是马?
  小白马在公路上奔跑着,一个骑自行车的人迎面赶来吓得摔倒在了地上。还有几辆汽车都停了下来,驾驶员走出来惊讶地看着它。
  看,那是什么?一辆去市区的长途汽车驶过小白马的身边,车窗边的一个小女孩问她的爷爷,爷爷告诉小女孩,那是驴子,解放前我们家还养过驴呢。
  小白马在公路上打了一个弯,跑进了一个镇子。镇子上的马路很脏,房子倒是盖得很漂亮,马路两边全是饭店、发廊和歌舞厅。小白马似乎从没见过那么多人,一下子变得有些手足无措,它被惊奇的人们围了起来。人们从小镇的四面八方赶来看热闹。
  这是马,人们认出了它。
  喂,兄弟,它一定是从野生动物园里跑出来的,那儿离这不远,什么样的活物都有。也许它是从美国来的。
  什么,美国!对,西部片里的美国牛仔骑的就是它。
  那么说,这就是洋货了,洋货比国货贵。
  那当然,你说它能卖多少钱?
  我说它能卖一辆自行车的价钱。
  你当是卖猪啊。至少是助动车的价钱。
  我看这东西最起码能卖到本田摩托车的钱。
  喂,这畜牲又不是你们的,干脆见者有份,大家一块儿把它卖了分钱。
  这儿有几百个人,一人一份还不够我买条香烟。
  喂,骚货来了。几个发廊女从人群中硬是挤了进来,她们都一齐叫了起来。
  好漂亮的小马。
  它那么瘦,一定减过肥了,它比你强。
  来,我把头伸到它肚子下面,看看它是先生还是小姐。
  你真不要脸。
  哎呦,还是个小伙子呢,我一看就知道它一定是个处男。
  它还没发育吧,你可别占人家小伙子的便宜。
  来来来,让一让,派出所的人来了。
  这畜牲是谁家的?怎么不看好,破坏秩序,来,全给我散开,你们聚在一起准没有好事,全散开。
  小白马看到周围的人少了,立刻撒开蹄子向前奔去,警察刚要拦,就被撞倒了,他没有追,而是怜惜地拍了拍弄脏了的裤子,心想回去又要让老婆骂了,旁边的发廊女却在对着他笑,于是他也笑了起来,转身向发廊走去。
  请问有没有见过一匹马?我们的男孩对着一个瓜田里的老头问。
  马?见过,五十多年前,日本兵在这儿跟新四军的游击队打仗,出动了几百名骑兵,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
  不是,老爷爷,我是说今天。
  没错啊,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你知道吗,特别滑稽。真的,不骗你,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
  小男孩失望地离开了老头。
  老头却还在自顾自地说,千真万确,是我亲眼看见的,那些马啊,又高又大,骑马的日本人却又矮又小,特别地滑稽。他还在不断地重复着,也许已经重复了五十多年。
  小白马。男孩一边走,一边不断地叫着小白马,他已经走了整整几个钟头了。男孩又累又饿,就在一望无际的瓜田里摘了几个西瓜吃,谈红色的瓜瓤,还没有熟透,男孩顾不上了,直往嘴里塞。忽然,起风了,从海那边过来的,夹杂着一股太平洋中央的气味,他明白这不是一般的海风。男孩看了看天空,密布的乌云从东南方向过来,然后他见到远方的公路上从市区方向开来了一辆黑色轿车和面包车。
  小白马,男孩不安地站了起来。
  喂,你瞧,那是什么东西。
  一匹马。天哪,这地方怎么会有一匹马。
  老板,我们马戏团里有熊有狗有猴子,就是没有马,我看,我们把它给——
  就你小子鬼主意多。快,把套熊的绳子拿来。当心,它来了,好,给我套。妈的,你怎么这么笨,快,别让它跑了,你们把它给四面包围了。好,这回看你这匹畜牲往哪儿逃。再给我套啊,你他妈的手脚怎么这么慢,当心我炒你鱿鱼。
  哎呦!疼死我了。老板,这畜牲踢我,
  他妈的,你太没用了,踢死活该。
  一齐上啊,这畜牲是吃草的,不会咬人。
  喂,你干什么?不能用刀子,我要活的,不要死的。
  逮住喽!
  好!你小子真他妈有本事,今晚上我请客,花中花夜总会。
  老板,今晚上我要最好的姑娘。
  你他妈的想的美。来,把给猪吃的泔脚钵头搬来,我的马,快吃,吃了就有力气表演了。
  老板,它不吃。
  妈的,这怎么可能,这可是大饭店里送来的泔脚啊,那里的客人吃东西从来吃不干净,倒进泔脚的可全是山珍海味啊。我们想吃都吃不到呢。这畜牲真是不识抬举。一定要教训教训它,老五,你是内蒙古人,一定会骑马,这畜牲就交给你了。
  老板,我在老家是种地的,连驴都没骑过,我只会驯狗熊,骑马不行。
  放屁!你不骑立刻就给我滚蛋,一个月500元的工资人家抢着做呢,你就当作是驯狗熊,把你的鞭子拿出来啊,给我抽,这畜牲别看它长得小,可野呢。
  哎!帮我数数,一鞭,两鞭,三鞭,四鞭。
  你他妈的怎么停了,给我继续抽啊。
  老板,这不是狗熊,狗熊皮厚,这小马那么瘦,我怕它受不了。
  滚!你给我滚出我的马戏团。我看是它受不了,还是你受不了。
  别,老板,我给你跪下来了,别赶我走,我要是一走,非饿死不可。我抽,我往死里抽它。五鞭、六鞭、七鞭......数到哪儿了?
  忘了,从头再数。
  老板,已经抽了它五六十鞭了。身上全是血,您看,都倒在地上了,我看它不行了。
  妈的,你怎么下手这么狠啊。
  老板,这可是你让我干的。
  他妈的你还敢给我顶嘴。去你妈的。
  哎呦,你怎么打我耳光啊。
  打的就是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马还能给我赚钱呢,你呢,在我眼里,你连狗熊连猴子都不如。走吧,走吧,这匹畜牲看来也没有用了,他妈的算我倒霉,白忙活了,让它躺这儿自生自灭吧。妈的,下雨了,快给我开车。
  男孩不知走了多远,突然下起了雨,先是毛毛雨,后来就越下越大,八月的大风也从海边一股脑地吹来,让他单薄的身体随时都有被吹倒的可能。
  他躲到了一个桥洞下避雨。桥洞下还躺着一个少年,光着膀子只穿一条很脏的短裤,头发又长又乱,身上全是泥,嘴里叼着一根烟。
  喂,这里是我的地盘,给我滚。
  对不起,请问你见过一匹马吗?
  你昏头了,如果你说要自行车,我还可以帮你。
  是一匹小白马,大概有大人这么高吧。
  我没有马,只有自行车,全是我从上海弄来的,大部分是八成新的,只不过车锁全给我撬坏了,你也知道,我这种车是不可能有牌照的。怎么样,是你家大人要吧,三十元一辆,男式二十八寸的,够便宜了吧。
  我不要自行车,我要我的马。
  白痴,我看你也是流浪汉吧。我是河南人,你呢?
  我是本地人。我在找我的马。
  妈的,盲流收容所的人来了,快跑吧。
  赤膊少年飞快地跑了。几个穿制服的人气喘吁吁地跑到男孩面前。
  小孩,你是哪儿的人,在桥洞下干什么?
  我在找我的马。
  我看你是个盲流吧,走,跟我们去收容所。
  你能帮我找到小白马吗?
  什么马不马的,先跟我们走。
  我们的男孩跟着他们来到了一辆汽车前面,发现车里面有许多衣衫不整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男孩叫了起来,你们骗人。然后他一把推开了一个人,然后向旁边的芦苇荡里钻去,一会儿就无影无踪了。
  在另一段海堤上,一队女民兵披着雨衣正在巡逻。
  队长,你的对象真不要你了。
  他嫌我脸黑。
  真没良心,我们每天守在海边,脸不晒黑才怪呢。
  好了,别瞎说了,今天晚上有台风要来,当心点。
  队长,你看,那边是什么东西。
  提高警惕,我们去看看。
  怎么是匹马,混身是伤,全是血,是鞭子抽的,一定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真可怜。快,把我们的药箱拿来,好的,给它敷上点药,用绷带给它伤口绑上。当心,它疼着呢。好,轻点,它在发抖,马戏团的人也太狠了。
  对,男人全不是好东西。
  它眼睛睁开来了,它在流眼泪,就象人一样,看得我也要流眼泪了。快,水壶,给它喝点水。
  它全身都是白色的,要不是受伤,它该多漂亮啊。
  怎么,想你的白马王子了?
  别乱说话,注意影响,看,它可真能忍啊,好了,它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它又能走了。
  在男孩的父亲看守的海堤上,来了一群人,他们是坐着汽车从市区来的,一个大胖子站在当中,后面有个年轻人给他撑着伞。胖子的脸此刻不怒自威,他整理了一下一尘不染的衬衫,然后高声地对四周满身泥水的人们说——你们瞧瞧,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关键的大堤上,居然连个人影都没有,你们的工作是怎么做的,怎么向上级领导和全市人民交代啊?简直就是饭桶!把这个看守大堤的人的名字记下来,扣他一个月的工资,留职查看,以敬效尤。
  领导,那我们再到前面一段大堤去看看?
  说话的年轻人突然看到另一个领导向他使劲地挤了挤眼睛,一付非常滑稽的样子,年轻人还是没明白,于是那人急了,忙说——前面那段大堤就不必了吧,那么大的风雨,领导也辛苦了,先去饭店里吃顿便饭。至于前面,是一队女民兵,绝对没有问题的,要不,我们用望远镜看看,也一样吗。
  说着,他把一架有着长长的镜头的高倍望远镜安在了胖子领导的跟前,胖子领导顺势把眼睛贴了上去,对准了几千米开外的海堤。
  那是什么?在那队女民兵边上,还有一个东西。我看是条大狼狗,白色的狼狗,非常罕见,比人还大。来,你来看看。
  天哪,前面大堤上是什么东西啊,虽然,有着四条长长的腿,白色的皮毛,特别是长长的脖子,还有蹄子,看上去象马———不过......不过无论如何,这的确是一条大狼狗,领导到底是领导,眼力就是比我们一般人强。
  那当然,我年轻的时候,在部队里养过警犬呢。现在我的家里,还养着一大一小两条狗,全是白色的,漂亮极了。狗这东西,是人类的好伙伴啊,你们用狼狗来看大堤,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办法,我很欣赏,回去以后一定要向上级领导报告,要表扬你们,而且还要推广这种办法。
  领导,那我们该走了吧,酒席早就准备好了,别凉了。
  好吧,走。
  当他们坐上汽车远去之后,一个流浪汉从草地里爬了出来,在小屋外的屋檐下,他哆哆唆唆地找了一个看不到角落,蜷缩着身体,在凄风苦雨里躺了下来。
  台风来了。
  海边的小屋就象是一艘小舢板,在海风中颠簸。那些从太平洋的心脏长途跋涉几万公里的风象一个喜怒无常的小孩,突然嚎啕大哭起来,把人间的一切盆盆罐罐,都要砸得稀烂。男孩把窗和门都关紧了,自己做了饭菜,吃完后就趴在紧闭的窗前看着大海。台风之夜没有月光,外面的大海一团漆黑,只有高高地溅到大堤上的白色浪头可以看到。雨点也不断敲打着窗玻璃,连同外面波涛汹涌的怒吼,让整个小屋震得发抖。
  小屋里的值班电话响了,是父亲从市区打来的。
  儿子,你还好吗?爸爸过几天就回来,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今天晚上要小心啊。
  父亲的电话挂了以后,男孩就趴在窗台前睡着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匹小白马,在草地里吃草,然后向汹涌的大海奔去。
  敲门,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男孩惊醒了。他打开了门,连同一阵风雨,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冲了进来,它看不清,一下子把男孩撞倒在地。男孩看见小白马,一把紧紧地抱住了它。他关了门,让小白马弯下腿躺在地上,然后轻轻地抚摸着它伤口上的绷带。
  是谁打了你?
  男孩又哭了。
  台风刮了一整夜。
  几天以后,台风终于过去了。
  小白马,你从哪儿来。是从海里来的吗?你的伤口好的很快,我给你把绷带解掉好不好?答应我,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要乱跑。我的妈妈在大海里,你从海里来,你是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不能没有你。
  小白马对男孩点了点头。男孩拿了一把妈妈活着的时候用过的木梳给小白马梳理鬃毛,它白色的皮毛在阳光下反射出白云一般的光泽,就象妈妈的皮肤。男孩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对着它耳朵说,我去打水,一会儿就回来,千万别走开。
  兄弟,你是哪的人啊。
  安徽人。
  家乡又发水灾了?到上海来讨生活是不是?
  对,一直没找到事做,钱都花光了,饿了好几天,看来只能讨饭了。
  别丧气,眼前就有现成的食物。看到那匹马了吧,从台风刮好以后,我已经饿着肚子观察了好几天了,你有多少天没吃过新鲜肉了?
  半个月了吧。
  我过去在内蒙古流浪的时候,我们一大群人饿了许多天,一起逮了一匹走失了的马,然后我们把马宰掉吃了,那味道啊,别提多香了。我敢保证,马肉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肉。
  你胆子真大。
  瞧,这儿只有一个小男孩,他现在去给水站打水了,至少要去半个钟头,我们动手吧,我已经准备好全部工具了。帮个忙,一块儿上。
  小白马。
  我们的男孩绝望了。他在整个海岸线上奔跑了整整一天,最后在海堤的尽头,是个巨大的垃圾场。那里堆积着山一般高的垃圾,仿佛是一座座连绵不断的丘陵。废旧的家用电器、报纸、纸板箱、建筑工地上拉来的废料,甚至还有报废的汽车。有许多来自五湖四海的拾荒者在垃圾堆中寻找着对他们有用的东西。
  忽然男孩看到了一滩血迹,长长的,带着腥味,上面叮着许多苍蝇。他顺着血迹飞奔着,见到了一堆骨头,有几根长长的,然后是一圈大大的肋骨和一个马的头骨,最后是一整张的马皮,白色的皮毛,没错,就是我们这个故事里的小白马。在马皮旁边,是一口大锅,锅里煮着马肉,飘出了香味。两个流浪汉正狼吞虎咽着一条煮熟了的马腿。
  夕阳把男孩的脸染成红色,他的睫毛发出金色的反光。大滴大滴的眼泪象雨水一样挤出了他的眼眶,砸在那一滩血迹上,于是,血化开来了,越来越淡,变成了美丽的橙色。
  男孩低下了头,捧着小白马的头骨离开了垃圾场。
  男孩独自一人在海边的小屋里,灯光暗淡,摇晃的灯把他瘦瘦的影子投在泛黄的墙上。他感到自己身体里正发生着一种奇妙的变化,一种说不出的东西正从他骨头的深出钻出来,遍布他的全身。于是他回过头来,看了看墙上自己的影子。影子在变,他抱着马的头骨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男孩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变白了,而且变得毛茸茸的,怀里的马头骨不见了。他想要爬起来,却办不到,只能从床上滚下来。他站了起来,但不是用两条腿,而是四条长长的带有蹄子的腿。他要开门,但却感到自己已经没有手了,只能用头把门撞开。男孩向草地里的咸水池奔去,他发现自己用四条腿奔跑的速度比以前加快了许多,他奔到了水池跟前,平静的池水就象面镜子。在这面镜子里,男孩看到了自己——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匹马,一匹小白马。
  男孩饿了,他低下了头,吃起了青草,他第一次吃这种食物,用牙齿细细地咀嚼着,他这才感到草是多么地美味。他畅快地在草地里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他感到了作为一匹马的幸福,跑累了,男孩就在地上打了一个滚,在水池里洗了一个澡。他在水池里浸泡着,看到远处走来了一个男人,是父亲,父亲回来了。男孩向父亲奔了过去。来到父亲的面前,他想要说问候的话,但喉咙里只能发出马的嘶鸣。
  父亲以惊讶万分的目光注视着他,然后父亲从腰带上解下了皮带,狠狠地抽在了男孩的背上,男孩立刻就倒在了地上,父亲又不知从哪弄来一根绳子,绑着男孩的马脖子,牵着他到小屋里去。
  儿子。儿子。
  父亲大声地呼唤着儿子,却没有回答,只有身后的白马不断悲哀地嘶鸣。男孩说不出话,他想告诉父亲,儿子就在这儿,但父亲还在不断地寻找着儿子。最后父亲对自己说,妈的,这小崽子又到哪儿玩去了,他晚上一定会回家的。至于这畜牲吗,带到牲畜市场上卖了。
  男孩死活都不肯跟父亲走,于是父亲又用皮带抽打着他,直到身上全是血,才被父亲带走了。
  牲畜市场上有各种人和畜牲,猪、狗、牛、羊、兔、鸡、鸭、鹅一应俱全,就是没有马。人们操着不同的方言在交易着,男孩的四条腿于是有了些发抖。父亲把他牵到一个贩子跟前,先让贩子看货。那家伙用手扳开男孩的嘴,看了看他的牙齿,又仔细地摸了摸皮毛,敲了敲他的腿和蹄子。
  太瘦小了。在我们老家,这种马最多只值这个数。他对父亲伸出了五个手指。
  你没有搞错吧,这匹马全身这么白,一定是纯种的,我当兵的时候也骑过马,你别唬我。
  结果他们讨价还价了半天,最后终于成交了。父亲把男孩交给了贩子,男孩回头看着父亲,大眼睛里又落下了眼泪。父亲拍了拍他的马头,说,你啊,还真有情有义,不过,做畜牲,就是这个命,认命吧。
  父亲走了,他又回去找儿子了,男孩目送着父亲远去的背影,一阵阵地嘶鸣。永别了,爸爸。
  贩子大声地说,别他妈的哀嚎了,现在你就是我的了,我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来,跟我走。
  他把男孩带到了一间马厩里。然后从一个火炉上,用铁钳钳着一块烧得通红的铁,他微微一笑,我要给你留个记号。接着他把那块烧红的铁送到了男孩的马屁股上。男孩感到了一阵嘶心裂俯的疼痛,它竭尽全力地嘶鸣着,前后腿乱蹬,但是全身都给关紧了,动弹不得。男孩疼地晕了过去。
  快来看啊,从蒙古运来的纯种马,多漂亮,看,你看它屁股上的标记,它的爷爷的爷爷是蒙古王爷骑过的,假不了,绝对的王室血统。
  喂,老板,你说的太玄了吧,就这么瘦的一匹马。
  你不懂,这马耐力好着呢,再往上推,它的祖宗还是乾隆皇帝的坐骑呢。成吉斯汗听说过吗?就是那个杀了几百万人,摆平了苏联的大亨,他当年跨下的马啊,全是单传,好马那都讲究计划生育,只生一个孩子,瞧,这匹马,就是成吉斯汗的马的直系后裔,全世界只有它这一匹,其他的全是杂种。
  这么说,这匹马那么有来头,价钱一定挺贵的吧。
  不贵,就三千块。就三千啊,除了我这儿,上哪卖这么好的马啊。
  好,三千就三千,我买。
  于是,男孩又有了新的主人。
  主人的家大得惊人,三上三下,门口有只巨大的狼狗,还有好几个保姆。然后主人把狼狗和男孩都关在一个小院子里,主人对狼狗叫了起来——上啊,这可是匹纯种的蒙古马,上,跟它比试比试。
  狼狗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向男孩扑来,他一时手足无措,前胸就让大狼狗给咬了一口,立刻就血肉模糊了。
  咬的好,给我咬。主人站在楼上饶有兴致地看着。
  男孩没有办法,只能用两条前腿去踢,居然还踢到了狼狗的脑袋上。
  好!这就叫泰森大战李小龙,够刺激。我的小马哥,上啊。主人的热情越来越高。
  狼狗被激怒了,它掉转了方向,冲到了男孩的后面,狠狠地咬住了他的屁股,并且咬紧了不放,血象喷泉一样冲了出来。男孩狂乱地跳着,就是甩不掉狼狗,最后他竭尽全力地用两条后腿踢开了狼狗,然后用力地一跳,居然跳出了高高的围墙。
  妈的,快追。
  在主人的指挥下,狼狗也一气越过了围墙,追向了男孩。
  男孩在田野中奔跑着,身上留着血,洒了一路,狼狗就循着血迹和气味追了上来。男孩虽然撒开了四蹄没命地跑,可是身上的伤使他越跑越慢。他跑到了海边,跑上了大堤,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滩涂,身后的狼狗继续不知疲倦地追来。
  男孩跑入了滩涂,跑了很久很久,身后的狼狗也不见了,但他还是在跑,他要去看大海。终于,男孩见到了大海,灰色的大海,和天一样的颜色。男孩跑进了大海,海水淹没了他的蹄子,长腿,还有胸口。渐渐地,海水到了他的脖子,男孩继续向前奔跑,他感到自己的四蹄已经离开了泥土,而是悬在了水中,就象是飞行。
  海水淹到男孩的眼睛了,他看到了一片灰色的天空。然后他见到的是灰色的海水,咸涩地让他眼睛疼痛起来。再接下来,他就什么都看不到了,一片黑暗中,忽然闪了一道亮光。
  男孩终于见到了妈妈。
  蔡 骏
     200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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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39.一封家书


天终于黑下来了,营房门口挂起了灯笼,巡逻队出动了。士兵小乙在地上匍匐前进,避开所有的人和灯火,他小心地越过了高高的栅栏,然后向山下飞奔而去。在这北国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着薄薄的棉衣和铁甲,被北风吹地发抖,他只有飞快地跑着才能保持体温。
  他很快就翻过了一座山头,这时他听见了狼叫,一头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轮廓分明,狼看见了小乙,却只是一个劲地叫,也许它已经饱餐过一顿死人骨头了。那年月的确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紧了腰际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须赶在天亮前办完所要办的所有事情,并赶回军营,否则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当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关进大牢。不断飞奔着的小乙开始喘着粗气,浑身是汗,尽管这气温低得足够把人冻僵。
  又是一座山头,山巅的明月却特别地圆,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几眼,于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乡的妻子翠翠。他们结婚的时候都只有十七岁,还没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征兵的拉走了。翠翠虽然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女,但在他们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两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让翠翠知道,他还活着。
  年轻的小乙已经两年没碰女人了,连女人什么味都忘了,只记得翠翠那个鲜活的身体,一个白得有些晃眼的轮廓,至于细节,他只在梦中才能快乐地回味。他不是没有碰女人的机会,当部队攻入某个敌人的村镇时,通常指挥官总是默许士兵奸淫掳掠的。他从不干这种事,当他的战友们扛着尖叫着的女人从他面前经过,他会痛苦地闭上眼睛,因为他想到,如果战争发生在他的家乡,那翠翠也会经历和这里的女人一样的遭遇。
  现在他是去给翠翠写信的。这个念头从他刚到前线就有了,却从没象现在这样强烈。但他刚来的时候人家告诉他最多一年贼党就会被消灭,很快就会回家的。可所谓的贼党的势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强,而皇上的军队却已经死了好几十万,双方在这片贫瘠的群山中来回地打拉锯战,留下的就是无数的乱葬坑。他现在正走过一个巨大的乱葬坑,没有墓碑也没有封土,分不清敌人还是自己人,都是层层叠叠的白骨和残缺的肢体。现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这里会出现鬼火,这鬼火浩浩荡荡,仿佛要把整个大山都烧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怀中沉甸甸的银子,这银子让他每晚睡觉都心惊肉跳。他告诫自己这银子千万不能丢,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时间,历尽九死一生才凑齐的。因为他听说驿站可以为人捎信,但收费特别贵,每十里收一两银子,小乙的家乡离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价钱比今天的EMS还贵许多倍。其实古代的驿站只有两种职能,一是接待官员,提供食宿,差不多相当于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传递政府公文,相当于现在的机要通信局。至于民间的信函业务,则是从不办理的,所以古人写情书只能通过动物来传递,比如鱼和大雁,还有鸽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叹“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不过,那几年兵荒马乱,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财政开支都投入到了与贼党的战争中,剩下的自然要归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驿站这样吃皇粮的单位就穷得连工资都发不出了,于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就需要搞第三产业和多种经营,于是,就秘密地开展了代客捎信的业务,通过遍布全国每一个县镇的网络优势为民服务,当然由于是违法的业务,万一被中央领导发现要掉脑袋,必须要地下经营,所以成本就高了,这叫风险成本嘛。
  为了凑满一百八十两银子,小乙干了许多让他晚上做恶梦的事。其实他所做的不过是那时侯当兵的干的最起劲最普遍的事———发死人财。也就是从战死的人身上偷钱,这样丧尽天良的事不论古今中外都是严格禁止的,一经发现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种年月,谁还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霉,反正在战争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没给抓住就能在战争的间隙光明正大地享乐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带着这些钱回到家乡也够下半辈子了用。
  小乙头一回干这事是在一场小冲突之后,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几具双方的尸体,而我方的指挥官也送命了。活着的人发疯似地剥光了死人的衣服,寻找着一切值钱的东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恶心。突然一个老兵对他说:“小乙,你不是想给家里写信吗,快动手吧,有了钱就能写信了,别怕,也许这人活着的时候就是个抢死人钱的老手呢。”老兵拉着小乙趴到了一个差不多和小乙同样年龄的对方士兵的尸体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么都没有,老兵骂了一声“穷光蛋”,就转移了目标。终于,他有了收获,他和小乙一同翻开了一个胖子的尸体,那家伙胖得惊人,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他们从胖子身下找到了一个荷包,包里有十两银子,老兵很慷慨,分给了小乙一半。从此,老兵就带着小乙干了许多这种事,每次小乙都浑身发抖,但只要他们还活着,在每次作战后都会有收获。直到有一天老兵在摸一个死人的时候,那人居然没死,垂死挣扎地戳了老兵一刀,一起同归于尽了。那天小乙有些疯狂了,他其实很恨那个老兵,是老兵让他干这种没良心的事的,以至于让他欲罢不能了。小乙剥光了老兵的衣服,在老兵的裤腰带里找到了一百两银子,这全是老兵从死人身上抢来的,小乙向他吐了口唾沫,把银子又塞到了自己的怀里。后来小乙成了这方面的老手,虽然他时常地在忏悔。但他从不打活人的主意,比如抢夺老百姓的财物,乃至于杀良冒功,尽管这些事同样在军中盛行。
  现在他终于凑满了一百八十多两银子,颤颤危危地向山下跑去。月光照在他脸上,他的脸还象个孩子。
  下雪了,终于下雪了。转眼间北风夹着漫天遍野的雪花从他耳边呼啸着刮过,但他什么都听不见,只听见自己的心跳。
  总共三个山头,他都翻过去了,终于他见到了那个山谷中的小镇子。镇子很小,许多房屋都是残垣断壁,空无一人,只剩下几十户门窗紧闭,毫无生气的样子。他来到一个挂着块“代客写信”的招牌前,小乙大字不识一个,他只能从招牌上画着的一支笔的图形才隐隐约约地看出来。他用力地敲门,敲了很久,才有个留着两撮鼠须的老头开了门,老头骂着:“哪里来的催命鬼,三更半夜不让人睡觉。”
  但当老头看见是一个当兵的时候,老头就不敢说话了,他结结巴巴地说:“军爷,我们家是良民,不通匪。”
  “我要给我媳妇写信。”小乙从怀里掏出了一个银元宝塞在了老头手里。
  老头在昏暗的灯光下铺开了一张信纸,准备好了文房四宝。老头说:“你管你念,我管我写。”
  小乙说:“翠翠,你还好吗?”然后他沉默了半天。
  “下面呢?”
  “下面我忘了。”在来之前,小乙早就准备好了要对翠翠说的话,他每天晚上睡在营房里就想着这些话,虽然很长,但是小乙居然能一字不差地都背下来。但现在来到了这里,心里头“砰,砰”地乱跳,一下子全都忘光了。小乙着急了,他抱着头竭尽全力地想,却想不出半个字。
  老头说:“接下来还是由我给你写吧,这些年,老头我几乎天天都给那些当兵的写信,内容几乎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放心吧,我写的信,保证让你满意,更让你媳妇满意。”
  小乙点了点头。
  于是,老头差不多是不假思索地写着,一会儿,整张信纸就布满了老头那歪歪扭扭的字迹。但在小乙眼里,依然如天书一般神奇。老头把信从头到尾念了一遍,小乙非常满意。又给老头加了几钱碎银。然后请老头开信封,先写小乙家乡所在的州县和某某乡某某村,然后是名字,老头说不能写“翠翠收”,这样送信的人看不懂。要写大名,小乙不懂什么是大名,于是老头问清了小乙的姓和翠翠娘家的姓,在信封上写着“罗王氏亲启”的字样。落款是“罗小乙”。
  “行了吗?”老头问,他有些得意。
  “慢。”小乙抽出了刀,老头脸色变了,以为当兵的要杀他,于是给小乙跪了下来:“军爷,你可不能卸磨杀驴啊!”
  小乙不是这个意思,他用刀割下了自己的一缕头发,足有五六寸长,放在了信封中。然后又用毛笔在信纸的背面画了一个人,一个戴着头盔,穿着铁甲的人,就是小乙自己,又画了一个女人,那是翠翠。当然,他画得既不写实更不写意,象是儿童画。
  老头笑了,然后老头熟练地把信装入信封,用火漆把口给封上了。小乙接过信,居然向老头磕了个头,然后飞奔着跑出了小镇。
  大雪越下越大。
  小乙把信揣在怀里,贴着心口,那儿有一道伤疤,从右肩直到左胸。带着十二月的一阵寒气和雪花的信紧紧贴着他的伤口,于是一股刺骨的疼痛又开始折磨他了。他停下来喘着粗气,捂着胸口,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那道伤疤,是在一场激烈的战斗中落下的。那时小乙刚到前线不久,他们突然受到了敌方大队铁甲骑兵的冲击,眨眼之间,五千人的队伍象是遭到一阵台风的袭击,躺倒了一大半,血把天空都染红了。一个大个子骑兵浑身是血怒目圆睁,马蹬上挂着二十多个人头,举着血红的大刀向小乙劈头砍来,小乙吓傻了,几乎没有反应,眼睛里只有一大片红红的血色。完了,他逃不了了,正准备着被别人一劈为二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了翠翠的那张脸。于是他弯下了身子,躲过了那一刀,然后一枪刺入了大个子骑兵的肚子,骑兵的肚肠流了出来,好长好长,似乎永远都流不光,小乙麻木了,他不明白自己就这么轻轻一捅,一个刚才还生龙活虎的人,同是爹娘养的皮肉,就象泥巴一样烂了。
  他就这么看着对方的肠子慢慢的慢慢的流到了自己的身上。骑兵居然没有感觉到自己的肚子被人钻了个大窟窿,还在挥舞着大刀砍死了好几个人,最后一刀没了力量,勉强砍在小乙的胸口。骑兵从马上栽了下来,倒在地上不断地骂着脏话,直到被割去了首级。小乙也倒下了,被抬了回去,却没有任何医疗措施,他的伤口裸露了好几天,血不断地往外流,他以为自己肯定没命了,却没想到过了半个月伤口自行愈合了,他又能归队打仗,只是一遇寒冷伤口就会钻心地疼。
  月亮已挂在了中天,子夜时分寒气逼人,小乙强忍着疼痛穿过山谷,越过一条结了冰的河,来到一条宽阔的官道上,驿站就在官道边上。高大的房檐象个县衙,却是破破烂烂的,阴森地立在那儿。
  驿站里有一个值班室,日夜都有人,他来到门口,却听到里面却传出了女人的尖叫声。
  那声音特别地撩动人心,让小乙回想起了什么,脸上一阵发热,好久没听到过这种声音了。
  小乙故意在门外徘徊了好一阵,门里的声音却好象一浪高过一浪似地滔滔不绝,直到这潮水渐渐地平息下来,他才敲了敲值班室的门。接着传来一个男人洪亮的声音:“谁?”
  “来寄信的。”
  “半夜里寄什么信,明天早上再来,我睡觉了。神经病。”
  “大哥,我把银子都带齐了,就行行好吧,我是当兵的,是从军营里溜出来的。”
  门开了,一个彪形大汉赤着上身给他开了门,一把将小乙拉了进去,把门又关上了。房间里点着一堆炉火,让小乙浑身都暖暖的。屋子里有张床,在厚厚的棉被里鼓鼓囊囊的,露出了一截女人的长头发。
  “有什么好看的,小兄弟没讨过老婆吧。”汉子一边穿衣服,一边拍着小乙的肩膀。
  “不,有老婆,我就是来给她寄信的。”然后小乙取出了信。汉子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他居然还识字,然后翻出本簿子,也就是资费表,算了算路程和资费:“一百八十两银子。”
  小乙把所有的银子都拿了出来摊在他面前,汉子点了点钱,说:“正好。”其实还多出了几两。汉子取出一个印章盖在了信封上,就算是政府公文了。他说明天早上就有一班驿马要出发去州府,一起把这封信带出去。
  “谢谢大哥,三更半夜打搅您了,您的大恩大德,小乙没齿难忘。”小乙激动地给汉子拜了一拜。
  “得了得了,我老婆还等着我办事呢,快回去吧。”
  小乙走出房间,离开了驿站,身后却传来汉子洪亮的嗓音:“小兄弟,路上小心,有狼。”
  小乙听了之后,鼻子一酸,眼泪哗哗地流了出来:“大哥,我永远都忘不了您。”他的声音回荡在夜空中。他又踏着雪走过官道,越过那条河,走进山谷,路过小镇,他又在那个老头的门前拜了一拜,然后他步入了群山之中。现在山野间都已经成了一片银白色,他的头盔和铁甲上也都沾满了雪。他不断哈着气,跺着脚,在身后的雪地里留下了一长串的脚印。
  军营里的伙食太差了,顿顿都是发馊的小米饭,让他又累又饿,他左手捂着胸口,速度明显不如来的时候,但依旧在全力地跑着。其实他真不愿意回去,在这大山里,他随便往哪一躲,然后找机会逃回去,谁都抓不到他。可是他不能连累翠翠。
  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地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但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年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
  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地,我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那天把这封信叫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的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象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地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象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
  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这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是那么与小乙相象,是儿子。
  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的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地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象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下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象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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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40.遗骸


又是一个秋天了,秋虫在茂密的青草中叫着,一种我叫不出名字的小花在这个时节开了,点缀在山谷中,一阵淡淡的花香慢慢地飘过青草尖被我闻到了。这很奇怪,虽然我早已经没有嗅觉器官了,可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能闻到花香,初时觉得很淡,但渐渐地就感到了一种浓郁的芳香,就象家乡的小姑娘常常在马路上叫卖的白兰花。
  小时候,我家屋后有一个小天井,天井里曾经种满了无花果树和竹子还有各种各样不知名的花,后来没有人管这个小天井了,在地上又长满了高高的野草。我就常常在夏天或秋天,躺在野草丛里,身体完全被野草掩盖起来,静静地闻着花香,听着蟋蟀的叫声,看着阳光从头顶照射下来,穿过无花果树的树叶和竹叶,稀稀疏疏地洒在我的脸上。据说无花果树是不吉利的,所以躺在树下的我总是被大人训斥。果然,我只活到了二十岁。
  这片军事分界线以南的荒凉山谷里自然没有无花果树和竹林,有的只是野生的松树和栗子树,还有慢山遍野的野草,现在的我就象小时候一样,躺在几乎有半个人高的野草底下看着天空。天上的白云象瓦片一样堆积着,我必须承认这里的云彩特别美,也许是因为除此之外我什么都看不到,因为我已经这样躺了将近五十年了。
  如果我还活着,那我快七十岁了,我能想象我的头发全白了,或者全掉了,弯着腰,弓着背,和满堂子孙在一起。不过,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衰老,非常讨厌,甚至可以说是对衰老充满了恐惧,所以,我还是感到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我自己觉得我依然还是二十岁,尽管我只剩下了一把枯骨。
  起风了,我居然能感到这风里所隐藏的凉意,风从日本海上吹过来,翻过高高的太白山脉,落在这片山谷中,野草尖被风掠过,轻轻地摇摆着。于是青青的草茎也左右摇晃地抚摸着我的骨头,软软地,就象妈妈的手。真不知怎么搞的,我又想起了妈妈,她现在如果活着,应该九十多岁了吧,我不知道我是算阵亡还是失踪,如果算是失踪,妈妈还能不能享受到烈属待遇。妈妈曾经激烈地反对我参军,认为我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但最后当我真的要走的时候,她还是好好地给我烧了一顿饭菜,送我上了火车。我还能清楚地记得她的眼泪在簌簌地流淌,那么多年了,我的记性居然越来越好,许多情景清晰地让我触手可得。
  山谷里的花儿开了又谢,有将近五十次了,于是,我学会了靠这个来辨别年份,这样算来,今年应该是2000年了。除此以外,下雪也能帮我辨别时间,冬天里,山上的雪特别大,把枯草全掩盖了,当然也包括我,我就隐藏在白雪之下,偶尔太阳出来的时候,雪线下降,我还能露出半个头盖骨,白色的骨头和雪的颜色融为一体,就象我活着的时候穿着白色的风雪衣在作战。一把枯骨是不会感到寒冷的,所以冬天里我还是过的比较舒服,尤其是运气好的话能晒到阳光,让我仿佛又有了做人的感觉。总而言之,我爱这里的冬天,但有时,我也会回想起1950年的冬天。
  那年冬天,我是从浮桥上跨过鸭绿江的,我们的部队没来得及发上冬衣,在薄薄的棉衣包裹中,我冻得发抖,我的两只耳朵全冻坏了,我诅咒着这个倒霉的冬天,诅咒着朝鲜北方盖马高原的风雪。说实话,一开始,我连美国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只看到天上的美国飞机扔下的黑色炸弹在雪地里爆炸,许多人被炸死了,有的人被炸成了碎片,手指头和肚肠都是一节一节的,好不容易才拼成个整尸,却发现拼错了,把两个人拼在了一起。更多的人是冻死的和雪盲的,漫山遍野,有的时候我真的羡慕那些冻死的人,我猜他们都是在安静中死去的,没有痛苦,更重要的是身体完整。他们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保持着各种姿势,有的握紧了枪站岗,有的张大着嘴说话,还有的手舞足蹈着。他们浑身晶莹剔透象一件件雕塑一样,我不知道后人有没有冰雕,这就是我们那时候的冰雕。看到他们,我那时候既害怕又羡慕,因为那些被冻死的人死得实在太美了。可是后来,春天到了,冰雪消融,有些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就开始发出了恶臭,据说来年的春天,长津江的两岸臭气熏天蚊蝇成群。
  第一次看到美国人还是在冬天,我们匍匐在山上的雪地中,每人在薄薄的棉衣上覆着一层单布做的白色风雪衣,从远处看,还真以为全是雪堆呢。美国人坐在山下公路的汽车里,很远,看不清,只能看到车外巡逻的美国兵穿着厚厚的皮大衣一跳一跳的,这些家伙也被冻坏了。接着,我们的冲锋号响了起来,所有的人都站了起来向下冲去,在那座大山下,我们的白点子成千上万,就象是雪崩了似的。美国兵为首的一辆车样子挺怪的,黑黑的没有车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叫装甲车,车上开着小孔,从小孔里喷出了一长串的火点子向我们打来。我看到我们冲在前面的人成排成排地倒下了,一声不吭地,胸口炸开一个大洞,然后从山坡上滚下去,身后流下一长串鲜血。然后,又有一颗颗炮弹打到了我们中间,我身边好几个人都被炸到了天上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唯独自己没事,脑子里反正全是一片白茫茫的雪,什么都没有了,连枪都顾不上打了,只管向下冲去。最后这一仗我们赢了,俘虏了他们好几百人,但是我们也在战场上留下了几千具尸体,全都就地掩埋了。
  一只虫子在我的肋骨间爬着,它也许是把我的肋骨当成迷宫了。这里的动物非常多,有时候兔子会在我的骨盆底下挖洞,然后第二年生下一窝小兔子。也许是这里埋的死人太多了,据说每一尺的土地下都有死人骨头,所以动物很多人反而少。将近五十年了,自从我在这儿安了家(尽管不是出于自愿),除了最初的几年因为军事重地而常有南朝鲜或美国的军队来往之外,此后我就很难再见到活人了。四十年前,偶尔还有人到这儿来挖人参,他们衣衫破旧,看上去营养不良。又过了十年,就再也见不到挖人参的人了,而到了大约二十年前,我开始看到有人到这儿来拍照片,他们穿的很漂亮的衣服,个个白白胖胖欢声笑语,也许南朝鲜的劳动人民也真的实现社会主义了。在十二年前,我甚至见到了一大群人,为首的一个好象穿着运动服,手里拿着一个火炬,真奇怪,这些人大白天的点什么火炬。后面的人每个人的衣服后面都印着五个圆环的标志,上面三个圆,下面两个圆,各有各的颜色,就象过节似的。
  现在我忽然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然后又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他们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跑到这荒凉的山谷里。接着我又听到了一阵青草摩擦的声音,好象什么人倒在了地上,又是一阵奇怪的声音,女人开始发出了尖叫声。一开始我还以为是杀人了,但慢慢地我才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毕竟,我死的时候已经有二十岁,懂一些事了。不一会儿,这声音又平息了下来,我听到了他们爬起来的声音,还有女人欢快地窃窃私语,听声音她一定很年轻。忽然,我的记忆里的某些东西被挖掘了出来,我发现她的声音很象一个人——我的未婚妻。
  这是我妈妈为我定下的,那时候朝鲜战争还没有爆发,我只和她见了一面,说了些无聊的话,至于说什么我都记不清了,只有她清脆的嗓音我还牢牢地记着。几个月后,我参军去了朝鲜,在这之前,妈妈曾坚持要提前为我们举行婚礼,但是由于我的反对没有办成,我走的时候她也没有来送我,也许她是对的。近五十年来,我躺在这鬼地方,有的时候我会想到如果在去朝鲜之前就和她结了婚该多好,就算只有一晚上也足够了,这样的话,我短短的二十年生命也不算白活了。可有时候我又想,我这个人太自私了,如果真的这样,不是害苦了她的一辈子吗?她在接到我的阵亡或是失踪通知书以后肯定会另外结婚的,现在她大概也快七十了吧,也许现在她会很幸福的。
  那一男一女终于走了,又只留下我一个孤独地躺着,我多希望他们能在这儿多待一会儿。他们向南走了,在山谷的南端,过去是一个小村庄,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再往南,就是汉江了,我曾在汉江以南打过仗,在罕见的寒流中,美国兵用不计其数的炮弹攻下了我们的一个高地。我们在那上面留下了几十个战士的遗体没来得及运下来,于是我们在黑夜里又重新冲上去抢遗体。美国人的曳光弹照亮了天空,我们时隐时现,就象一股无影无踪的风冲上了高地,我的冲锋枪里喷射出火舌,舔食着美国人的胸膛,他们害怕地发出怪叫。靠远了他们的火力相当的猛烈,但是一旦我们靠近了,美国人放下武器掉头就逃跑了。我们明白他们马上还会攻上来的,实在没办法运遗体了,我们抓紧时间一面继续向美军射击,一面就地掩埋战死的人。我在地上掘了一个大坑,把一个我最要好的战友放了进去,他是四川人,我们叫他小四川,他比我还小两岁,只有十八岁。他长得眉清目秀的,身体瘦小,还很腼腆,但打仗的时候最不怕死,总冲在最前面。他随身带了一些家乡的辣椒,在吃一把炒面一把雪的时候,他把辣椒分给了我们吃。虽然我们谁都吃不惯辣椒,但在连盐都吃不上的情况下,嘴里能嚼到些辣味实在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以至于我在死后的近五十年里都被那种四川的辣味所缭绕着。我想如果我现在能够复活,第一件事就是去吃辣椒。在那个被燃烧弹照得如同白昼的夜晚,我亲手掩埋了我的好朋友,他的脸已经冻得坚硬无比,胸膛上满是血污,开了一个大洞,内脏隐约可见。我的手颤抖着把最后一把土覆盖在了他孩子般的脸上,他埋入了黑暗中,在那个瞬间,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是不是也会象他一样被自己的战友掩埋在阵地上。真可笑,当时我只想到这个,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连小四川都不如,没人能来掩埋我,孤独地在这儿躺了那么多年。我真羡慕我亲手掩埋的小四川,我真想他啊。
  下雨了,秋后的天气就是这么多变,雨点透过野草敲打在我的骨头上,湿润了我的灵魂,最好永远都这样,细细的小雨,冲刷我的尘土,从我踏进朝鲜,到现在,五十年了,我还从没象样的洗过一次澡呢。我只能靠大自然的雨点来洗我的骨头。但有时候这雨真该死,它使我的肌肉和皮肤加速腐烂,早早地使我变成了现在的样子。至于下大雨的时候则是一场灾难,在七八月份的雨季,我全身的骨头被大雨浸泡着,有时不太走运,山洪爆发,许多石头会从我的身上滚过去,把我的骨头弄得几乎散架。至少现在我的大多数骨头都已经开裂了,骨髓暴露着,在炎热的夏天会发出磷火,有好几根脆弱的肋骨早就断成好几段了。我无力地张着嘴巴,那些雪白的牙齿却奇迹般地完好无损,这样子真可笑,如果被妈妈看到,她也许会难过得去死的。
  死后最初那几年,我一直在愤怒中度过,到了十年以后,我希望那些偶尔来巡逻的南朝鲜士兵能把我埋掉,但没人这么做。到了二十年以后,我对南朝鲜人失去了希望,我开始日夜期盼着朝鲜人民军能够打过三八线来,又过了十年,我的这种希望也破灭了。到了四十年以后,我近乎绝望了,我孤独地躺在这里,望着天空,望着每一朵飘向西面的云。我不再对朝鲜人和美国人报以希望,我只希望我的中国能够来把我掩埋,我不需要进烈士陵园,我甚至连幕碑都可以不要,我只想让泥土覆盖我,那些芳香的泥土,浸染过我和我的战友们鲜血的泥土。在这片地下,我一定能够见到他们,他们和我一样年轻,我们快乐地相聚在一起,可以在地下享受和平,也可以在地下和那些美国人继续战斗。
  战斗,战斗,其实我这个人生来讨厌战斗,天生胆小的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让全连人都笑了起来,却没想到在1951年的五月,我成了战斗最勇猛的人。我记不清我打死了多少美国人,最多的一次是一梭子打倒了他们八个。但在那一年的五月,一个红色的五月,我们不太走运,当我们发现我们每天只能吃到两顿饭,子弹只有十几梭的时候,美国人铺天盖地的轰炸开始了。他妈的这算什么战争,连人都没见到,只看到远方飞来的炮弹和头上的美国轰炸机,这也叫战争吗?这是屠杀。在狭长的山谷里,我们动弹不得,成了肉靶子,到处都是横飞的血肉,残缺的四肢,还有受惊后狂奔的骡马。我的耳朵,那双倒霉的耳朵,曾经在盖马高原冻伤,现在又被炮弹声震出了血。这时,我看到了美国坦克,先是飞扬的尘土,然后是那隆隆的履带声,再是高高的炮筒,最后是炮筒中火光一闪,它在向我们开炮。立刻,我们队伍的中央倒下了一大片,几十辆坦克肆无忌惮地来回碾压着地上我们早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人。突然后面有人来通知,我们被包围了,与指挥部失去了联系,要我们自己突围。我们所有的人都感到了一种绝望,我们没有逃,我们都向坦克冲去,但我们的人象是被一阵飓风吹倒的一样纷纷倒在了地上。我不想死,我们必须要活着突围回去,于是我们几百人向山上冲去,生存是人的本能,我们毫无遮栏掩护地面对美国人的机枪阵地,我们奇迹般地冲了过去,消灭了他们几十个人,还抓住了一个俘虏。
  我们带着俘虏在北汉江边的树林里穿行着,我们只知道向北去。因为我粗通英文,所以由我押着那家伙,他看上去年龄也和我差不多,只是两腮布满了胡茬,他不愿和我们说话,懒洋洋的样子。当我们走到树林外的时候,忽然一阵暴风雪般的机枪向我们打来,我们快步穿过那一块空旷地向另一片树林冲去,但没想到那片树林里也有美国人,我们又死了一大片。我们退回了山上,等天黑以后,我们冒险下山向一条小河偷偷地摸去,当我们正涉过寒冷的河水时,我身边的美国俘虏突然大叫了起来,立刻引来了美国人的一串子弹,他们的探照灯在河上扫过,在灯光下,我们的鲜血染红了整条河流。我用枪托打昏了那个该死的美国俘虏,然后丢下了他向河对岸跑去,我们只剩下了几十人,冲入了一条荒凉的山谷。
  我知道,穿过山谷我们就突围了,我再也顾不上隐蔽了,撒开双腿飞奔着,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的圆,我就向着月亮跑。月亮又圆又亮,不知什么原因,在我见过的所有的月夜里,那一晚的月亮最美。我的脚踩着高高的野草,晚风从我的两耳边掠过,我大口地喘着气,渐渐地,我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们的人全都死了。我忽然感到自己飞了起来,向月亮飞去了,我恍惚觉得圆圆的月亮就象妈妈的脸。
  我飞得真畅快,从没这样畅快淋漓过,我就象一只鸟,俯瞰着整个山谷和朝鲜大地上的慢天炮火,我第一次感到这闪烁的火光如此之美,象正月里的焰火。我越来越轻,突然又象一片羽毛似地飘在山谷里,又轻轻地跌落在了草地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后背心被打开一个大洞,一颗美国子弹打碎了我的心脏。
  我仰天倒在地上,鲜血象一条小溪渗入了青青的草根。我大睁着眼睛,月亮无限的明亮美丽,我明白我已经死了。
  渐渐地,枪声稀疏了,到了天明时分,一切都平静了下来。然后,时间过去了将近五十年,到今天,就象做了一场梦。
  黄昏时分,夕阳如血地照射着我,仿佛又使我回到了血腥的战场上。我忽然听到了脚步声,似乎有许多人,从山谷的另一头走来,渐渐我还闻到了活人的气味。有人来了,我看见了,是一大群南朝鲜人和几个美国人,他们的装束与几十年前已完全不一样了,他们的手里拿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象狗一样在草地里寻找着什么。快过来啊,快到我这儿来,我需要你们,就象过去我需要你们成为我的俘虏一样,来吧,快来,靠近我——发现我——掩埋我吧。如果你们心肠好,最好把我送回中国去。来啊。
  谢天谢地,他们真的来了,他们看到了我,一个美国人,面无表情地探下了身体,用手摸着我的头盖骨,比划了几下,象验收一件样品般的看了半天,最后,他说了句:“从头盖骨分析,这是个蒙古利亚人种,从遗骸身上残留的军服可以判断为中共的士兵。总之,这东西不是我们要找的。真讨厌,怎么在这儿找到的全是些讨厌的中国人?让他妈的中国人永远躺在这儿吧。”
  忽然,一个南朝鲜人高声地叫起了什么,于是那帮人都围了过去,我能看到他们在草堆里找到了一根骨头,然后美国人又拿出了一个奇怪的仪器对那狗骨头般的东西照了照,最后他兴奋地说:“诸位,我宣布,我们终于找到了美国士兵的遗骸,仪器显示,这是一根高加索人种的小腿骨,即便不是美国人,至少也是联合国军中的英国人、法国人,或土耳其人。这是一个重大成果,让我们向这位勇敢的联合国军士兵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于是,所有的人都脱下了军帽,对着一块腐朽的骨头默哀了起来,这场面真有些滑稽。然后他们把那根骨头装进了一个金光闪闪的盒子,在夕阳下迅速地离开了山谷。
  你们别走啊——别走啊——
  一具枯骨的呼唤是无法让人类听到的。
  夜幕终于降临了,无边无际的夜色笼罩在荒芜的山谷中,一阵寒风吹过我的身体,将近五十年了,我第一次想流泪,可泪腺已经腐烂了几十年,我哭不出。
  西面的天空,闪烁着几颗星星,我盯着那儿看,西面,再往西,穿过高山,穿过丘陵,穿过平原,渡过大海,在那儿,是我的中国。
  中国,你把我忘了吗?
  妈妈,你还记得我吗?
  后记:
  在朝鲜战争后,中国政府似乎从未公布过我军确切的阵亡人数,据西方观察家估计,中国军队至少有数十万人在朝鲜战死。而其中第三、第四、第五次战役都是在三八线以南完成的,虽然我军有抢救烈士遗体或者就地掩埋的传统,但由于在某些战役中,我军遭到了重大伤亡和损失(例如180师全军覆没),有许多烈士遗体没能来得及抢救回来或者掩埋,暴露在南朝鲜的荒野中。而且难以想象南朝鲜人会给我们的战士修建坟墓,近年来常有新闻报道韩国在某地挖出许多志愿军遗骸等云云。而美国人为了他们的阵亡者遗骸可以不惜代价地寻找,而我们呢?虽说“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可是,哪个母亲能任由自己的儿子裸露在异国他乡的荒野,哪个妻子不想让丈夫在故乡入土为安。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那些长眠于南朝鲜荒野的中国士兵。中国不能忘了他们,就象母亲不能忘了自己的儿子。
  向五十年前为中国而奉献生命的年轻人致敬!
    蔡 骏
  200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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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41.隐遁


 开头这些话是给我在网上的朋友们的:几个月前你们可能会收到从我的电子邮箱发出的邮件,邮件主题大多是我的小说的名字,如果你打开了那封邮件,会发现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通常有两个,一个是我的那篇小说,另一个是空的。如果你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那么我只能说非常地对不起——你中病毒了。
  事实上我也是受害者,我先收到了类似的邮件,因为是朋友发来的,所以并没防备就打
开了附件,结果不知不觉地中了病毒。然后每次上线,我的邮箱就会自动向外发出大量病毒邮件,通常是以我电脑硬盘里储存的小说为主题,而我则对此无能为力。最后因为杀毒不力,造成了电脑的彻底瘫痪,结果只能重新安装了WINDOWS,我硬盘里储存的资料和小说也就全部失去了,总之是损失惨重,不堪回首哉。
  几个月后,我才从这次打击中慢慢地恢复过来,又象往常一样在各文学论坛里“流窜”。我曾经常去一个以美国电影《云中漫步》命名的BBS,总觉得那里有些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维也纳的小文艺沙龙,充满了各种奇异的话语和文本。还有就是弥漫于那论坛里的一股淡淡的忧郁之气,其实我并不喜欢那种气氛,让人昏昏欲睡,绵软无力,不过倒是与“云中漫步”之名十分地贴切。这里我还是有一些朋友的,比如A君,专门模仿艾伦坡的小说 ,他自称把自己关在一间不见日光的屋子里对着电脑没日没夜的写惊悚骇人的故事。又比如J君,好象是精神病医生,总是把他的病人写的小说贴出来,希望能够有出版界的朋友看到以后能够为之出版成书,看了那些精神病人的小说后,向来把想象力引以为长的我也要自叹弗如了。还有X君、W君、Y君等等,在“云中漫步”里,他们就象黑夜中的小动物那样忙碌着,从眼睛里放射着那么一些细微的光芒,尽管这光芒在我看来有如流星般美丽,也如流星般短暂。
  当我时隔几月又回到“云中漫步”的时候,发现这里改变了许多,背景的颜色更深了,人气也似乎少了一些,更重要的是,过去那些朋友们的ID都不见了,全是些陌生的面孔。我注意到了其中有一个不被人注意的贴子,主题为“隐遁”,发贴ID为马达。隐遁?马达?我似乎对这两个词有所印象,于是,我打开了那个贴子。那是一篇题为《隐遁》的小说,小说的第一句话是这样写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这话话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似曾相识,现在就通过电脑屏幕出现在我的眼前,并泛出某种幽暗的光,似乎是在给我以暗示。我继续看了下去——
  马达走过一条阴暗的小巷,他竖着领子,低着头蜷缩着脖子,但他的眼睛一直对着前方,时而在躲避着迎面而来的那些目光。许多天以来,马达一直觉得有人在跟着他,现在,那个人就躲藏在他身后的某个角落注视着他。马达认为自己必须躲避那个人的跟踪,于是,他从这条街窜到那条路,又钻进许多条小巷漫游着,最后在拥挤的步行商业街的人流中不停地穿梭,看上去就象是一张扑克牌汇入了洗牌的过程中,再也无法被分辨出来了。
  但是,马达还是无法确认他是否甩掉了跟踪,他十分谨慎地走到另一条街上,坐上了一辆公共汽车。公共汽车里很拥挤,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似乎这个空位就是专为了马达而准备的。马达虽然觉得有些古怪,但他还是准备坐下,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看到了那空位旁边坐着的那个女子。那女子看起来还很年轻,披着乌黑的长头发,但很散乱。她看起来还算是比较漂亮的那种,肤色虽然很白,但更象是那种面无血色的苍白。马达注意到她的眼睛很黑,很大,而且亮着一种特殊的目光,那目光正直勾勾地盯着他。对视着她的眼睛,马达忽然有些胆怯了,他象是被什么击中了似的,他甚至怀疑对方的目光里隐藏着伤人的匕首。但马达还是说不清女子的眼神里包含着什么,是善意还是恶意?是邀请还是拒绝?或者是绝望中的求助?因为就在此刻,马达于最初的恍惚之后终于看清了那女子的身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那又是什么?在她那一身雪白的衣服上,那些红色的污迹就象是冬日里绽放于雪野的梅花那样如此醒目。马达还看到女子正向他摊开双手,似乎是在展示什么,也象是在企求什么,她的手上,也全都是那红色的污迹,甚至在她那苍白的脸上,也沾染着几点腥红。马达的背脊忽然有些凉,他立刻联想到了一幅鲜血淋漓的场面,怪不得周围那么多人站着,没有一个敢坐在那女子身边的空座位上。马达犹豫了片刻,最后他退缩了,他转过脸去,立刻向车厢的后部挤去。在拥挤的人堆里,马达只能看着窗外迅速移动的街景,和一个断裂了的扶手。后来他试图向车厢前面张望,但人太多,什么都看不到。不知过了几站路,当车厢里人少了一些的时候,马达决定下车,他临下车前又向前看了看,他发现那个女子已经不见了。
  下了车以后,马达确信没有人再能跟踪他了,他的脑子里却全都是那个满身是血的女子(假定那些红色的污迹真是血)。不过马达更希望那红色是些别的什么东西,比如颜料,假设她是一个画家,这就很好解释了,这种人总是有些神经兮兮的,身上常常擦满各种颜料留下的污迹,或者干脆就是一个恶作剧式的行为艺术。可是,当马达又象起那女子直盯着他的那双大大的眼睛时,他就推翻了刚才全部的幻想,他总是联想到血,忽然,他产生了晕血的感觉。马达不愿意看到自己晕倒在街头,他有些踉跄地离开了这里。
  在踱过了几条街以后,他钻进了一家网吧,在那里上网,到一个文学论坛里阅读一篇正在连载的小说。他已经连续两个晚上都待在网上了,只为了读完那篇似乎无穷无尽的连载。可是,他不知道什么那篇小说才能连载到结尾,于是就这么耗费了一个又一个夜晚。不知不觉中,在度过了一个夜晚之后,马达神情倦怠地又走到了街上。故事的叙述者曾说过,其实马达的目的只是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所以,摆脱跟踪者(不管是臆想中的,还是事实存在着的),阅读网上的连载小说,都是为了这同一个目的。
  不知走了多远,马达又来到那个公共汽车站,一辆公共汽车进站了,他好象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几乎是无意识地跳了上去,投了币之后,他用眼睛在车厢里搜索了一圈。这回车厢里空了许多,甚至还有好几个空位子,但是,没有发现他所希望看到的那个人。马达忽然明白了自己上车的目的,他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更确切地说,他渴望面对那双眼睛,代表绝望或是诱惑的眼睛。忽然马达注意到了车厢里有一个断裂了的把手,于是他确定这就是昨天他所乘坐过的车,而昨天那个似乎是刻意空着留给他的位子现在依然空着,仿佛那股特别的气息是挥之不去的,以至于让所有的人望而却步,就象位子底下埋着一个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可马达反而对昨天产生了后悔,他想:要是当时自己坐上去了呢?于是他真的坐到了那个座位上,而身边那个女子坐过的座位,依然空着。公共汽车晃晃悠悠地拐了好几个弯,马达看着车窗外的景象,这座城市就如同是用水泥钢筋铸成莽莽丛林,各种钢铁野兽在呼啸着奔跑着,发出无数野性的声音。坐在这个几乎是给预定好了的座位上,马达忽然觉得自己映在车玻璃上的脸有了些隐隐地变化。
  然后,他轻声地对自己说——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就到此为止了,但我知道,这篇小说并没有完成,因为这篇小说的作者,就是我。
  在贴子的结尾,有着作者的落款,也正是我的名字。我终于想起来了,我确实写过这篇小说,在整整一年以前,当我写到这一句话——“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的时候,我实在写不下去,因为我的想象力还没有发达到能够凭空想象出后面将要发生的事情。在挤牙膏般地苦思冥想了几夜之后,我决定放弃,让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继续沉睡在我的电脑硬盘里,直到我的电脑遭到病毒攻击,全部硬盘内容丢失,我想到了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毁尸灭迹。事实上,我还有许多篇这样半途而废的小说草稿,象被一截为二的身体一样冷藏在硬盘里,而我几乎从来不去看它们一眼。我现在难以理解的是,这样一篇被我深锁着,而且已经被彻底毁灭了的未完成的小说片断如何又跑到“云中漫步”里来了呢?我又看了看发贴人的ID:马达。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
  我更不理解了,不会这么巧吧,于是我就在这贴子后面跟了一贴——
  “马达,我是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请告诉我,你是如何看到上面那段文字的,谢谢。”
  发完这则跟贴以后,我离开了“云中漫步”,来到我做版主的那个科幻论坛里与朋友们交流,就这样大约过了一个小时以后,已经很晚了,而我是没有熬夜的习惯的,就决定下线了。下线前,我又去了“云中漫步”一次,又打开了那则以“隐遁”为主题的贴子,我发现在我的跟贴后面又跟了一则贴子,时间就在几分钟以前,跟贴人是“马达”,以下是他(她)的回复——
  “小蔡,对不起,未经你的允许就把你的小说贴出来,尽管还未完成。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我是如何看到这篇小说的?但我可以确定,几个月以前你和我一样也遭到了电子邮件病毒的攻击。因为病毒就是从你的邮箱里发出来的,邮件主题是《隐遁》,有两个附件,糟糕的是,我把两个附件全都打开了,其中一个就是你的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片断,而另一个则含有病毒。不过,因为我杀毒方法得当,最后还是消灭了病毒。而这篇《隐遁》也被我保留了下来。最后,请问这篇《隐遁》到底写完了吗?能否告诉我后面所发生的故事,谢谢。 马达”
  原来是这么回事,天知道我的那些已经丢失了资料和小说“疏散”到多少人的电脑里去了。我累了,于是就下了线。
  几天以后,我的心里不断地出现这样一幅画面,一个叫马达的人,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神情迷惑而奇异。我知道是那篇小说在敲打着我了,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小说是有生命的,特别是写到中途的小说,它会自己说话,有时候表示拒绝,有时候则是在轻声地呼唤,现在,它对我呼唤着。我无法抑制住这篇《隐遁》,于是就写了下去——
  ——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马达胡思乱想了一通,罗列出了种种可能性,最好的一种是那个女子爱上了她,最坏的一种是那女子当场拿出一把刀子捅死了他,处于中间的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最后两人各奔东西,终究是还形同陌路,本来就是嘛。这种胡思乱想的最终结果是——马达自己也搞不清究竟坐下去过没有,他对这两个座位产生了莫名其妙的害怕,忽然就象触电似地跳了起来。
  公共汽车一停下来,马达就跳下了车,在沿街的地方,他见到一栋西式风格的小楼,楼前聚集了许多人,还停着几辆警车。他本来是不喜欢凑这种热闹的,但这一回他好象觉得这可能与自己有关,于是就挤进了人群里。不一会儿,他看到两个人抬着一副担架走了出来,担架上是一个死人,看不到脸,用白布蒙着,只是能见到白布下的隐隐血迹。
  周围的人们议论纷纷,从他们嘈杂的说话声里,马达听出了个大概——原来昨天晚上,
这栋楼房里发生了杀人案,一个男人,据说是一个非常有钱的画家,被人用刀子杀死了。而且有目击证人说是一个穿着白衣服的年轻女子干的,后来那女子混身是血地向公共汽车站跑去,目击证人吓坏了,根本就没有胆量去追。
  听完以后,马达有些吓坏了,他立刻退出了人群,一个人躲到了一条小巷里,他问自己:难道昨晚公共汽车上的那女子就是杀人凶手?马达一阵颤栗,他又竖起了领子,哆哆嗦嗦地向前走去,他走得越来越快,只想着离那座杀人现场的小楼越远越好。
  整个白天,马达就在这个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游荡着。晚上,他钻进咳网吧,在那没完没了的连载小说里度过一晚,那小说长得惊人,似乎就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故事,就象是一个圆圈,既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马达忽然觉得自己也渐渐地变成了一个圆圈,一个渴望隐遁起来的圆圈。就这样,几天几夜过去了,虽然白天继续在这座城市里游荡,但马达再也没有敢坐公共汽车,他甚至看到公共汽车就有些害怕,生怕那个白衣女人从车门里走下来,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盯着他。
  但是,马达依旧在寻找一个能够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直到那个黄昏,他竖着衣领走在街上,在忙碌的人群里,他目光敏锐地向四周扫视,但又在小心地躲避别人的目光。突然,他看到了一身白衣在前头忽隐忽现,马达的眼睛象是被什么刺了一下似的,他立刻就跟在了她的身后。虽然四周人很多,但马达的眼睛相当敏锐,跟了一会儿,直到她拐过一个街角,马达从侧面看到了她的脸。就是她,马达确定了,上次在公共汽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就在他眼前了。就在这个时候,她也把头转了过来,看到了马达的眼睛。他们对视了片刻,一动不动,就象两尊街头的雕塑,只有不间断的人流从他们中间穿过。忽然,她转过身去,向后面跑去,马达只见到一身白色在人流里跳动着。他立刻追了上去,人很多,两个人都跑不快,直到挤出人流,她跑进了一栋几十层楼高的大厦。马达紧追不舍地跟在后面,她冲进了电梯,马达没有赶上。但几秒钟以后,另一部电梯的门开了,马达也进去了,他不知道她会在哪一层出来,但冥冥之中,他有一种奇怪的预感,那就是顶楼。当电梯抵达顶楼的时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了,他迅速地冲出电梯,向最顶层的走廊里望了一下,一个白色的身影从的视线里一晃而过。马达立刻追了上去,在他视线的尽头,那个白色的身影走上了一道楼梯。这里已经是顶楼了,马达明白,再往上就是天台了。
  很快,他踏上了楼顶的天台。他看到了她,那一身富有诱惑力的白衣,在楼顶的急风里翩然而动。她回过头来,黑色的眼睛睁大着盯着马达。马达的头发乱了,高处不胜寒的西风让他瑟瑟发抖,他顾不了这些,径直向她走去。她连退了好几步,一直退到天台的最边缘,眼看已经走投无路了。
  “当心。”马达连忙喊了一声,担心她会摔下去。
  她回过头去向下望了望,从这栋三十层高楼看下去,地面上无数的人们都显得如此渺小。马达也向四周张望着,这座城市真的象是巨树参天的森林似的,他现在正爬到了其中一棵大树的树冠上。黄昏时分的城市已经华灯初上,远方和近处的一切都在一片灯光中闪烁着,与西天的晚霞共映着。
  忽然,她说话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跟着我。”
  “我只想知道真相。”他大声地说。
  “不,我没有杀人。”
  “有人看到你杀人了,你应该去自首。”
  她摇了摇头,表情有些痛苦,一阵风吹来,她黑色的头发四散开来,她抱着自己的双肩说:“不,不是我干的,是他自杀的,他抱着我,他把刀子放在我的手里,然后,他抓住我的手,把刀桶进了他自己的胸口,我没有用力,是他自己这么做的。”
  “你说什么?”
  “请相信我,我是无辜的。”她的眼泪终于缓缓地溢出了眼眶,从脸颊上滑落下来,打湿了她的衣服。
  看到女人的眼泪,马达的心立刻就融化了,从小到大,他都受不了眼泪的刺激,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为什么,他为什么自杀?”
  “因为,他只想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马达一下子怔住了,沉默了片刻之后,他才说:“那,那他找到了吗?”其实,马达这句话也是为了自己而问的。
  “不,他永远都找不到那个地方,所以,他死了。”
  马达忽然感到被什么重击了一下,他有些迷惑,也许,是因为她的眼泪。马达忽然觉得她很可怜,他缓缓地走到了她的身边。他终于大着胆子伸出了手抓住了她柔软的肩膀。她抬起头,两只神秘的黑眼睛盯着他,马达的一切都被这双眼睛融化了,他把她搂得更紧了。
  然后,她吻了他。
  当马达感到她那双唇冷冷的温度的时候,她的双手已经从后面紧紧地抱住了他。接着,她的身体猛地向后一仰,抱着马达,从顶楼的天台上跳了下去。
  三十层。
  她的眼泪在飞。
  从三十层高楼顶上向地面自由落体地坠落,无数的风在马达的耳边呼啸,马达什么也看不清,除了她的那双眼睛。这个时候,她依旧紧紧地抱着他,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你终于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了,那就是天堂。
  故事到此为止了,虽然有些莫名其妙和“安妮宝贝化”,不过那些后现代后先锋什么的不就流行这种东西嘛,好歹就凑凑热闹吧。而且那顶楼的意象其实也就是论坛的化身,因为网友们通常把论坛里最上面的贴子叫顶楼,贴子的排列还有种楼上楼下的叫法,从顶楼坠落也就是从网络上坠落的象征吧。然后我上了线,进入了“云中漫步”,把刚才完成的这些文字贴到了那篇《隐遁》的后面,完成了这篇小说。
  又过了几天,当我重新进入“云中漫步”以后,发现《隐遁》再一次被提到了论坛的顶楼,我打开了贴子,发现在我完成的小说后面,那个叫“马达”的网友又跟了则贴子,那则跟贴的题目是“这不是真相,我讨厌你写的那种东西,让我来告诉你故事的真相吧。”
  下面是网友“马达”跟在后面的贴子——
  当马达坐在公共汽车的座位上反复地问着自己——“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他的脑子里忽然一阵恍惚,似乎有一股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的体内。他又伸出手抚摸着身边空着的座位,期望还能感到昨天的气氛。忽然,他的手象触电了一样,从座位上抽了回来,然后有些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摸到了一串钥匙,但是,这串钥匙并不是他的。事实上,自从他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以后,身上就从来没有带过钥匙。马达有些疑惑地注视着这串陌生的钥匙,这是一个银色的钥匙圈,只挂着一把钥匙,看起来应该是房门钥匙。他把这串钥匙放在自己眼前摇晃着,银色的钥匙圈和钥匙看起来还很新,并发出一些淡淡的反光。马达忽然觉得这摇晃的钥匙有些象他家老屋里那个巨大摆钟,那发出银光的钟摆在下面摆动着,让人有昏昏欲睡的感觉。别人的钥匙怎么会跑到他的口袋里?马达无法回答这个问题,难道,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瞬间,他的脑子里又闪过一个念头——昨天他到底有没有坐下来过?
  想到这个,他有些后怕了,马达的记忆里一片模糊了,他的眼前只有那串不断晃动着的钥匙,几乎与他记忆里那钟摆的形象合二为一了,只剩下一片耀眼的白光。终于,他似乎是记起了来,隐隐约约的,昨天在这辆公共汽车上所发生的一切。马达开始相信,他的记忆力原来出了问题,昨天,当他在这里面对着那个混身是血的女子的黑眼睛时,他没有退缩,他没有逃跑,他并不是一个胆小鬼。事实的真相是——当时他大胆地坐在了那个女子的旁边,是的,他真的坐了下去,没有半点犹豫。马达想,关于他并没有坐下去,而是挤到了后门的记忆是错误的。这概是因为自己长期以来神经衰弱的结果,马达确信这将导致人的记忆力发生问题,使之记不清自己做过什么事,他以往是有过类似经验的,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人的记忆是不可靠的。
  然后,马达开始静静地回忆事实的真相,也就是昨晚他大胆地坐在那女子身边以后所发生的事情。马达记得那个女子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坐下,也这么盯着他,那眼神让马达有些不寒而栗。他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嘴巴张大着,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那女子倒是先说话了:“请跟我走。”
  马达有些诧异,为什么要跟她走?虽然心里这么想,但他却对她点了点头。接着,她站了起来,马达也站了起来,她的眼睛在暗淡的车厢里闪着幽光,就象是丛林里夜行的小野兽。马达跟着她,向后门走去,车厢里所有的人都闪向两边,几乎是自动地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道,他们似乎都对女子身上的血感到无比的恐惧。很快,车子就象是专门为她而开的一样停在了站上,没有人下去,除了马达和女子两个人。他们走下了车,一阵冷风袭来,渐渐地目送着公共汽车的远去。马达终于有些反应过来了,他轻声地问她:“你要去哪里?”
  “跟着我走。”还是这句话,她的声音非常轻,就象一只猫在叫唤,但传到马达的耳朵里就似乎响了许多。他想也许这女子出了什么麻烦,看到那一身的血迹,也许她遭到了袭击,需要一个男人来保护她。马达把心中的想法告诉了她。
  她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向前走去。马达心想她不说话就是默认了,自然,如果女孩子遇到受袭的事情一般是不愿意对别人说的,在她们看来也许这是一个污点,还是什么话都不问的为好。马达跟在她身后走着,看着她那一身沾染着血迹的白衣,在黑夜的背景下特别的显眼。他有些害怕,万一别人看到她这副样子,而自己紧跟着她,多数会以为他是个行凶的歹徒什么的。还好,她立刻就拐进了一条非常幽暗的小马路,两边几乎没什么灯光,只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打搅着这里的清静。一路上,马达一句话也没有和她说,只是非常注意四周的动静,他想也许那个袭击她的歹徒随时都会冲出来,所有的风吹草动都让他心跳加快。最后,他们走进了一栋小小的楼房。走上狭窄的楼梯,楼板发出可怕的声音,好象随时都有可能蹋下来。在三楼,她领着马达走进了一间屋子,开了灯以后,马达发现这房间很小,最多只有十个平方米,呈长条形,只有一个不大的窗户,外面黑黑的,什么都看不清。由于空间所限,房间里只有一张窄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近门处还有一个超大型的冰箱,冰箱上有个微波炉,那么小的房间里却放那么大的一个冰箱,显得极不协调。
  “谢谢你送我回到这里。”她低声地说,眼睛依然睁大着。
  “没关系,你身上——”马达向她沾满血污的身上指了指,说,“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不回答,低下了头不说话,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缓缓地说:“请别走,等我片刻好吗?”
  马达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打开了一扇小门,原来这小小的房间里还套着一个卫生间,她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关上。接着,马达听到了水龙头放水的声音。她是去洗澡吗?马达问着自己。他局促不安地在这斗室里踱着步,抬起头,看着天花板,顶上已经有些霉烂了,一些石灰剥落了下来。然后他又走到了窗边,打开窗向外看了看,外面都是些墙和树丛,只有夜空能看得清。一股冷风袭来,马达又急匆匆地关上了窗。
  卫生间里的水声越来越大,马达的心跳莫名其妙地加快了,这是暧昧的水声,马达突然想到了逃跑。他走到了门前,把门打开,但是,他没有出去,又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卫生间里的水声停了,他又镇静了下来。卫生间的门开了,女子走了出来,她披了一件厚厚的白色浴衣,把自己的身体裹地严严实实的。她的头发还是湿的,冒着热气,不过已经都梳理好了。她脸上的那几点血迹早就没了,恢复了原来的肤色,不再象刚才那样显得苍白了。马达应该承认,她还是挺漂亮的,这使他更加有些不安。
  “你已经没事了,我想,我该走了。”
  “不,我还没有报答你。”
  “可是,我也没做什么事,你没什么可报答的。”
  她淡淡地笑了笑,表情有些莫名其妙,然后问他:“你叫什么?”
  “马达。”
  “有趣的名字,你想要得到什么?”
  又是一句非常暧昧的话,“想要得到什么?”马达有些紧张,他不愿意把自己的思绪带到某些方面,他忽然想到了什么,正如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在开头所说的那样,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于是,他脱口而出:“我想要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她用一种非常奇怪的语气又复述了一遍。
  马达紧张地点了点头。
  她呡了呡嘴,然后靠近了他说:“你现在已经找到了。”
  “找到了什么?”
  “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就是这里。”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串钥匙,放到了马达的手心里。马达下意识地握住了钥匙,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时候她伸出一只手,把房间里的灯关了,一片黑暗笼罩了他们。
  “为什么关灯?”
  “因为时间不早了。”
  “不。”
  他忽然有些恍惚了起来,眼前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扑面而来,还有,就是手里那把冰冷的钥匙。马达渐渐地感到自己仿佛坠入了一个无底深渊,在那里,谁都看不到他,他只能蜷缩着身体,就象是回到了母腹中的胎儿,被羊膜包裹着全身,静静地隐遁起来。
  接下来,是一片无尽的黑暗,谁都记不起来了,直到清晨的天光照射到马达的脸上。那丝光线刺激了马达的眼睛,他终于醒了过来,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长条形的小房间里的一张窄床上。床的另一头有一台电脑,床边的窗户很小,光线好不容易才透进来照在他脸上。这是哪儿?他迷惑地看着这陌生的环境,他忘了,他居然忘了昨天在公共汽车上看到那个女子以后发生的一切。倒是在网吧里彻夜阅读长篇连载小说的情景占据了他的记忆。马达发现自己的外衣正整齐地折叠好了放在床边,自己穿着内衣躺在被窝里。忽然,他感到自己的手心里一阵凉意,好象有个什么东西,他摊开手心,看到了那把房门钥匙。
  马达越来越迷惑,他只回忆起自己走上公共汽车上,见到了一个混身是血的女子,他甚至还不记得自己是否坐在了她的身边。他迅速地起来,穿好了所有的衣服,然后他打开房门,把钥匙塞进了锁眼试了试,果然,正是这间屋子的钥匙。他把房门钥匙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再把门锁好,走下那摇摇欲坠的楼梯,离开了这栋小楼。
  马达走出了那条小马路,走上了大街,一辆公共汽车开来,他跳了上去,发现这就是昨天的那辆车,他面对着昨晚的那个空位子坐了下来。然后,他摸出了那把房门钥匙,终于,通过这象钟摆一样晃动着的钥匙,他把昨晚发生的事都回忆了起来,他确信,昨晚他确实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现在他所回忆起来的就是事实的真相。
  公共汽车靠站了,马达下了车,回到了马路上,手心里紧握着钥匙,依旧冷冰冰的感觉。他忽然觉得手心里被搁得很难受,仿佛那把钥匙是有生命的,在他的手心里挣扎着。也许这钥匙正渴望着回到锁眼里去,打开那扇门。马达想至少得把人家的钥匙还回去。于是,他又把自己的领子竖起来,悄悄地汇入人流,象鱼一样游动着。
  他穿过几条街,凭着苏醒回来的记忆,找到了昨晚的那栋小楼。现在他才又重新看清楚了那栋建筑,四周有许多这样的楼,一点都不显眼。从外面看不到多少窗户,就象一个封闭着的罐头。马达走进了小楼,没有看到别人,只是小心地走上了楼梯。那让人心颤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几乎使马达一脚踩空摔了下去。他走到了三楼的那扇门前,先敲了敲门。过了许久都没人开门,她肯定不在。也许,是因为她把钥匙交到了马达的手里,而她身上又没有备用钥匙,自然也就进不了门了。马达打定主意必须要把钥匙还给她,他把钥匙塞进了锁眼,立刻打开了房门。长条形屋子里果然是空的,那扇小窗里透进来的光线是如此暗淡,以至于整个房间似乎永远都是处于黄昏或者黎明时的状态。早上他睡过的被窝还是那样零乱,一切都和他离开的时候一样,她没有回来过,她去哪儿了?
  马达决定等她回来,否则万一她真的没有备用钥匙的话,那她就有家不能回了,假定这里确是她的家。马达又仔细地看了一遍这房间,总觉得散发着一股霉味,实在太小了,就象是某种小动物建在森林里的巢穴。他重新把床和被子摊好,然后走进了卫生间里。他不明白那么小的一间房子怎么还单独配有卫生间,似乎就是专门为了方便某个人长期隐匿而设计的。卫生间虽然也小得可怜,不过样样设施都齐全,甚至还能洗热水澡。马达试着拧开了热水龙头,很快一股热气从水里冒了出来,水汽模糊了卫生间里的那面镜子,也使马达的脸在镜
子里一片朦胧。他甚至还想找到那件沾满红色污迹的衣服,以证明那是否是血,可却怎么也找不到了。马达退出了卫生间,在房间的角落里,他找到两把折叠椅子,还有一个可折叠的小桌子,他打开一把椅子坐着,静静地等她回来。
  天色又暗了下来,马达看了看窗外,那小小的窗户只能看到一方紫红色的天空。他忽然感到有些饿了,他想出去吃点什么,但又一想,万一就在这个时候她回来了怎么办?于是他还是留在了房间里,半小时以后,他实在忍耐不住了,就打开了那个大冰箱。马达没有想到,冰箱里居然塞满了各种食物,主要是袋装的冷冻食品,还有许多腌制过的熟食,这么多东西,足够吃一个多星期了。马达又等待了一会儿,心想总不见得为了等她回来而把自己饿死,于是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包微波炉炒饭,放进了微波炉里转了转。热完了以后,他打开了那张小折叠桌子,把热腾腾的炒饭放在上面吃了起来。马达忽然觉得这味道还相当不错,他甚至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样棒的炒饭了,以前他一向很讨厌微波炉食品,但他现在莫名其妙地对微波炉喜欢起来了。解决了食欲问题以后,他继续等待着她的到来。
  晚上十点了,窗外黑蒙蒙的一片,马达困得都快睡着了,但他并不打算离开这里,相反,他打开了那台电脑。他发现这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房间里连电话都没有却可以上网也使他很意外。马达立刻进入了他的电子邮箱的服务器收邮件,他收到了一份主题为“隐遁”的邮件,打开邮件,正文是一段英文,附件有两个,他打开了其中的一个,内容是一篇小说,小说的名字叫《隐遁》,那是一篇没有完成的小说,只有开头的一段。而且非常巧合的是,那篇小说里的主人公也叫马达,小说里的马达想要找到一个可以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他在这座城市中流浪着,在一辆公共汽车里,他见到了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女子,女子的身上有许多血迹,看起来很是可怕。小说里的马达没有敢坐在女子的身边,而是挤到了后门,并下了车,第二天早上他又来到了这辆公共汽车上,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真的在她旁边坐下会怎么样?
  小说到此就戛然而止了,显然,作者并没有把小说写完,或者仍处于创作的过程中。
  马达忽然感到了一阵惊恐,原来自己所做所为的一切都被别人知道了?甚至于自己错误的记忆也被别人窃取了,还好,小说里并没有把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写出来。马达开始确信,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的作者,就是日日夜夜跟踪他的那个人,那个人同样也隐藏在茫茫的人流中,马达没见过他,但马达确信他的存在。不过,昨晚那个人一定把他给跟丢了,所以并不知道后来所发生的事。他知道另一个附件里也许很可能是病毒,他保留下了这篇未完成的小说,然后删除了病毒附件。马达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那个跟踪者就在外面,这个城市里总是有一些窥探他人隐私的家伙,那些人的心理是扭曲的,简而言之就是有些变态。想到这些,马达不寒而栗,无论如何都不敢走出这扇房门了。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留在这里,不管这房间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
  当这一夜平静地过去以后,马达忽然对自己说:我想,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
  网友“马达”为《隐遁》续写的部分就到此为止了,我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这篇文字,我总觉得这些文字的作者似乎与文中的人物有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他居然完全颠覆了我想要表达的东西,而称之为记忆上的错误。忽然,我有一种冲动,很想和他交流一下。
  于是,我又在这则贴子的后面跟了一贴:“马达,我不知道你是谁,我想和你谈谈,如果你在线上,请到下面的网址的聊天室里来,我现在就等着你。”我在下面做了一个网址的链接。
  短短几分钟以后,我就在那个聊天室里看到了“马达”的出现。
  他先向我打了招呼:你好。
  我:你好,刚才看了你续写的小说,你是怎么想的,还有,故事的真相?是什么意思?
  马达:因为这就是我亲身经历的,也许你无法理解,我就是你的马达。
  我:对不起,我真的无法理解。
  马达:好了,我告诉你,我现在就是一个隐遁着的人,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我只是把自己所遇到的事情再原原本本地写出来而已。
  我:世界上真有那么巧的事情吗?
  马达:这不是巧合。
  我:可是,你真的相信可以找到一个能把自己藏起来的地方吗?这样的地方,在今天还存在吗?
  马达:绝对存在。
  我:我不信。
  马达:如果你不信,那你可以来找我,坐上XX路公共汽车,到XX路下来,再到XX路100号301室,我现在就等你。
  然后,“马达”下线了。
  我面对着几乎是空白的电脑屏幕,心里迷惑地回想着“马达”所留下的每一句话。犹豫了几分钟以后,我终于打定了主意。我关掉了电脑,披上件外衣,走出了房间。
  我走到了大街上,一阵冷风吹来,让我有些发抖,我不由自主地缩着脖子,向四周张望着。我来到了XX路公共汽车的站旁。我在寒风里等了许久,XX路公共汽车才慢吞吞地进站,远远看去,车厢里似乎很挤的样子。我上了车,果然很拥挤,但在靠近前门的地方却有一个座位空着。我刚要准备坐下,忽然看到了空座位旁边坐着的人。那是一个女子,看起来年轻且漂亮,披着乌黑而散乱的长头发,肤色苍白。她的眼睛很黑很大,正直勾勾地盯着我。转瞬之后,我终于看清了她白色的衣服上有着一滩滩殷红的印迹,我下意识地想了想,有些似曾相识,却又不再记得了。她正向我摊开沾满红色污迹的双手,象是在企求什么。
  片刻后,我真的大胆地坐在了她的旁边。
  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让我有些不寒而栗。我想自己应该说些什么,但我却什么话都说不出。
  这时候,她轻轻地对我说:“请跟我走。”
  车窗不知被谁打开了,一阵寒风灌进来,吹得我头皮发麻,忽然,我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该去哪儿?
  我该去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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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42.旧照片里的女子


2004年夏,很偶然的在旧档案里发现了一张黑白照片,拍摄于四十年代末期的中国,可能是上海也可能是南京。照片背景我不想说得太详细,只想说在照片左侧的角落里,有一个女子正在跨过冬青丛——她梳着当时很摩登的发型,似乎烫过卷发,头顶还有一只浅色的发箍。虽然照片上她的脸不是很清晰(因为拍照对象是那辆汽车,她和周围那些人,不过是照片里的陪衬而已,而她又在照片的最侧面,在整幅照片中的位置很不起眼),仿佛被罩上了一层朦朦胧胧的细纱,只能依稀分辨出眉眼和鼻子,还有唇线很漂亮的嘴巴,她脸庞的轮廓应该还不错,皮肤很白皙。一切直觉都告诉我,在这张朦胧的旧照片里,可能隐藏了她大部分的美丽,但不能隐藏的是她的眼神。
  我不是很懂那个时代女人的衣服,她上身穿着件深色的斜襟中式上装,短袖底下露出了白嫩如藕的手臂,下身穿一条浅色带花团的裙子,裙摆正好盖住膝盖下面一点点,从露出来的那条小腿往下,是一只白色的鞋子。她的左手戴着一只手表(那个时代戴手表的女子应该不多吧),手里捧着一个很大的文件夹,抑或公文包?但其中露出了白色的纸张。
  照片里她正盯着镜头,但这并非是摆POSE,而是五六个市民在排队,她们要挤在一辆汽车的窗口前,交给里面一些东西。她要离开时被人挡住了路,只能跨过冬青丛出去,她抬起头来发现了照相机。面对突如其来的镜头,她非常惊讶,那双眼睛仿佛穿越了时空,把内心瞬间的感受写在镜头里。我能通过这幅多年前的照片,感受到一个陌生女子的心,那是一只瑟瑟颤抖的胸中小鹿。如果你走在路上,忽然发现有台照相机对着你,是否会有同样的感觉呢?照片里她的右腿已跨过了冬青,左腿还停留在里面,就像一只森林中受惊的美丽母兽,突然暴露在猎人面前,不知该如何逃避。
  虽然照片不是很清楚,但直觉告诉我,她是个比较漂亮的女人,至少有着独特的气质。但她并不是富家千金或太太,更不可能是交际花。因为那时有钱人家的女子,是绝不会跑出去排队的,也不可能在怀里抱个大文件夹。从她怀中的文件夹,还有穿着打扮和气质来看,她想必是个独立的职业女性,最有可能是当时政府部门的女办事员,或者是某私营公司的白领文秘。
  从她发型来看多半已结婚了,那时候小姑娘一般不烫发的,只有城市中的少妇才是这种发型。结婚的女人还出来上班,在当时也非常少见,她一定是个非常独立非常要强的女人。那她的丈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如果我是当年的摄影师,一定会猜想她的婚姻并不幸福,他的丈夫是个小公务员或是小职员,反正肯定不是大老板,否则不可能放妻子出来上班的。那时所有的男人都希望自己能养老婆,她的丈夫也不能免俗,他对于妻子出来上班心里是不满意的,但他一开始嘴上不说,因为家有美妻总是要迁就的。但时间一长就会露出男人的本性,他们可能会吵架,她会遇到很大压力,他甚至会打她,她会不会坚持下去呢?
  更重要的是她会生儿育女(单从这张照片来看,还不能确定她是否做了母亲),可能会生好几个小孩,到那时她就不能再出来上班了,她的大部分时间都会花在怀孕、哺乳、抱孩子、换尿布上面。岁月的流逝残酷无情,她的年华将渐渐老去,她将不再美丽如昔,尽管她的眼神和气质可能将保持一生,但她终究要被时光折磨的。
  如果她没有红颜薄命的话,那她将会在被摄入这张照片之后,目睹这个世纪我们民族的许多变迁——如果她恰巧是政府机关女办事员,她或许会在新政府中继续办事,也可能会随着机构撤消而失业;如果她是私营企业的白领丽人,那她将变成一名普通的国企职工,与千千万万人一样度过平凡的人生;如果她不幸“出身不好”,那她和她的家庭将会经历许多磨难......但我相信她一定能挺过来,因为从她的眼睛里看出了一个女人的坚强,任何苦难都无法摧垮她。八十年代,她将迎来新的生活,这时她应该已“光荣退休”,儿孙绕膝享受天伦之乐了。我相信她还会活到二十一世纪,就在我生活的城市中,头发都已花白,脸上多了许多皱纹,但她的眼神还是没有变化,依然保持当年的魅力。女人的容颜可以老去,但女人的魅力却永不消逝。如果今天她能看到这张将近六十年前的照片,她将会流下蹉跎岁月的眼泪,还是历尽劫波之后会心的微笑?
  我不知道在将近六十年前的那个瞬间,拍这张照片的摄影师是否注意到了她,在那张照片里除了最显眼的那辆汽车外,还出现了五六个人,但只有她一个人看着镜头。我认为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完全是出于巧合,当摄影师准备按快门的时候,她正在低头跨越,而当镜头摄入的时候,她正好抬起了头。
  而第二种可能则是:摄影师是个极度敏感的男子,虽然拍摄那辆汽车是他的任务,但他也看着那汽车前那几个人,便很自然的注意到了那个女子。她的惊鸿倩影触动了摄影师的心,他一直举着照相机,却始终不按下快门,他在等待时机,等待那美丽女子转过身来面对镜头的一刹那。终于,她转身抬腿跨过了冬青,同时还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前方。摄影师忽然确信这是冥冥之中的安排,是命运让她突然面对了镜头,是命运让她跨过冬青暴露了那条小腿,是命运让这瞬间按下了快门。
  于是,在那年那月那日那时那刻那分那秒那瞬——她的惊鸿一瞥被摄入了镜头,然后作为这张照片中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在某处文件夹里静静地沉睡了将近六十个年头,被包括在她自己在内的所有地球人遗忘......
  直到,在这年这月这日这时这刻这分这秒这瞬——这张记载着她的青春的照片,被摄入我的眼底,触痛了我心里的某一根铉,我想从此她不会再被人遗忘了,因为我决心要写下这篇短短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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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33.十个月亮


在后弈射日之前,天上有十个太阳,自然也有十个月亮。后弈射日之后,白天只有一个太阳,而晚上仍旧有十个月亮。当时的月亮并无后来阴晴圆缺的变化,一年到头,不论初一还是十五都是一样的银盘大脸圆圆满满的样子。我们可以想象十个圆月挂在头顶,一起放出撩人的清辉的美景,恐怕就要无比羡慕我们的祖先了。
  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正在美丽的月光下,独自顾影自怜,她还没有生育过,所以还保持着少女的完美体形。据古书上记载,这个女人美得出奇,今天再也找不到象她这样美的女人了,事实的确如此。这时一个四十岁的肥胖女人走过她的跟前,向她微笑着打招呼,这令她大吃一惊,因为她记起来了,胖女人在十年前还是一个苗条的人间尤物,而现在,却象是一块被用皱了的抹布。她向那女人表示了同情,悄悄地流下了眼泪。古书上说,她流泪的样子也是美的。
  她叫嫦娥,是羿的妻子。
  十几年前,当她还是个少女的时候,她几乎从未碰过阳光。那年月不是今人可以想象的,人们都是昼伏夜出,与动物的生活节奏相同。白天的十个太阳是任何人都难以忍受的,人们只能躲在山洞里睡觉。而到了晚上,天上十个月亮光辉灿烂,把黑夜照得如同白昼,又不失月色的缠绵,各色人等就在这月光下打猎捕鱼,采桑织布,乃至婚丧嫁娶。
  后来,从东方的夷人部落来了一个年轻人,他的身上背着一张巨大的弓和用燧石做成的箭。当人们都在山洞中做着白日梦时,他抬头仰望十个太阳,十道灼烈的阳光让人头晕目眩,皮肤开裂。年轻人弯弓向日,射出了九只箭,一箭一个,把九个太阳全给射落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太阳在天上害怕地发抖。
  这个年轻人就是羿。
  后来羿又奉了尧的命令,断修蛇于洞庭,禽封豕于桑林。成为了一个大英雄,娶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这个女子,就是嫦娥。
  人类的幸福生活都应归功于大英雄羿,是他拯救了人类。人们无限地崇拜他,给他和他的妻子嫦娥以极高的地位,甚至连尧都在考虑将来把位子禅让给羿。
  所以,羿是幸福的。人们总这么说,不但是因为他的地位,也是因为嫦娥的美貌。
  是的,古书上说,嫦娥的美注定是永恒的。
  但三十岁的嫦娥却不这么想。她究竟想些什么,没人知道,古书上也没有记载,这一点是古人的遗憾。古书只记载了她抬头仰望月亮的时间要远远多于她注视羿的时间,以至于引起了这个大英雄对明月的嫉妒。
  嫦娥遥望的明月与今天的不同,应该算作是复数,或者说是月亮们。就象现在我们在仰望群星,而古人在仰望群月。嫦娥坐在一条清澈的河边,河水里也倒映着十个月亮,所以总共是二十个月亮,古人的数学不太发达,得把全部的手指头,脚指头统统算上才能数清楚,这有点象与中国人有血缘关系的古玛雅人,他们采用二十进制,用手指,脚指进行计算,这就苦了手脚有残疾的人了。
  我在闲扯了,但那时的确还未发明鞋子,嫦娥光着脚丫子坐在河边,手脚并用地数着月亮,她数过无数遍了,她就这样打发着时光。因为她是羿的妻子,所有的人都愿为她做事,而她的丈夫,那个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则一天到晚在深山老林里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有时几乎几个月见不了面。她就有了些许的无聊。
  在无聊中,她只能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数月亮;然后是观察自己的身体变化,以免发胖,或是脸上生皱纹之类的,这一点倒与今天的三十岁的女人们相同;第三件,就是回忆往事。
  嫦娥是十八岁嫁给羿的,当时,羿刚刚射下九个太阳,年轻潇洒,雄姿英发。是尧为他们主持的婚礼,几乎所有的人都喝了他们的喜酒。婚礼是在月光下举行的,十个月亮把新娘装饰地无比美丽,简直就是下凡的天仙。古书上说,那是中国第一个婚礼,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出群婚制的蛮荒时代,他们也是中国第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具有空前的意义。然后,他们幸福地度过了蜜月,成为世界上最美满的一对儿。
  十年过去了,嫦娥没有给羿留下一男半女,但羿依然爱她,她也依然保持着少女的体形和容貌,仿佛她永远是十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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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尧的妻子来了,嫦娥见到这位中国的第一夫人踩着月光走到她面前。拉着嫦娥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她,却一言不发。十个月亮放出的光芒让嫦娥的全部都暴露在第一夫人眼前,嫦娥从她的眼中见到了一种无限的羡慕。第一夫人是来向嫦娥请教永葆青春的秘方的,她嫁给尧已经三十年了,那时他们也是郎才女貌的一对,她也有着魔鬼身材,可现在,尧已经娶了十六个老婆了,并且已有一年没和糟糠之妻说过话了。第一夫人说着说着,便泪如泉涌了。可嫦娥根本就没有什么养颜的秘方,她只有安慰着第一夫人好半天,才送走了这位更年期妇女。
  目送着第一夫人远去,嫦娥的心里突然有些乱,尧总说要把位子禅让给羿,那么将来自己也会是第一夫人,她会和她的前任一样吗?嫦娥不愿再想下去,她脱去了老虎皮做的衣服,下河洗澡了。其实她是想借助明亮的月光,看一看自己的身体,这身体依然是完美的,放到今天可以在T型台上拿到世界模特儿冠军。
  虽然我没有亲眼见过,但古书上确有这样的记载,我相信。
  嫦娥泡在水里,就象是美人鱼一样,过了很久,直到她突然发现水里还有人。她靠近了那儿,是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在洗澡,全身的皮肤松弛,象一堆棉花,老太的头发差不多快掉光了,剩下几根也是一片雪白,脸上的皱纹如刀刻一般,牙齿也全没了,在那年月,能活到这个岁数那是非常非常不容易的。嫦娥感到有些恶心,她想到自己还光着身子,就要往回跑,但老太叫住了她,老太太对她微笑着,老太太伸出了颤抖着的手,抚摸着嫦娥的身体,嫦娥见到那只布满折皱和老年斑的手就有些害怕,但她还是忍耐住了。老太太的粗糙的手在嫦娥身上游走着,仿佛在牵着她,有一股巫婆般的魔法。老太太说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和嫦娥一样漂亮,一模一样。嫦娥不信,她挣脱了老太太,飞快地穿上虎皮,沿着河岸向上游跑去。
  她年轻,她健康,她跑得就象只母鹿一样矫健。她一口气跑了很远,直到她确定已经摆脱了那个老太太。上游很荒凉,人烟稀少,她盲目地在河边走着,仿佛今夜一下子使她改变了许多。
  一具白骨,她忽然见到了河边上的一具白骨,在十个明月的照射下发出森严的反光。从这具遗骸的骨盆可以判断出这曾是一个女人。这些骨头轻巧纤细,仿佛是精美的工艺品,白得有些晃眼。虽然骷髅的样子令她作呕,但这具骨骸还是深深抓住了嫦娥。骨骸横卧在地上,河水冲刷着它的脚指,这个姿势其实很美,非常优雅,具有一种高贵的气质。
  嫦娥哭了。她感到眼前这具骸骨其实就是她自己。
  嫦娥终于发觉了一种纯粹的恐惧。她慢慢地低下头,把眼泪滴在河水了,河水被她的眼泪弄咸了。她低头对着河面,月光皎洁,平静的河面仿佛如面镜子,事实上在镜子发明之前,水面就是镜子。
  在月光明亮的镜子里,嫦娥发现她的眼角多了一丝鱼尾纹。
  她沉默了,在骨骸边,她沉默了很久,已是下半夜了,凉凉的夜风刮起她乌黑光泽的长发。她再一次抬头仰望十个月亮,古书上说这次仰望是致命的。
  她以极快的速度回到了家,所谓的家不过是架在树上的一个巨大的巢而已。她从家里取出了一粒药丸,然后吃了下去。
  这药是昆仑山上的西王母送给羿的,汉朝及其后世的西王母也就是王母娘娘,是个“年可三十许”的丽人(班固《汉武内传》),而在上古时期,西王母还没有进化过来,“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山海经》)。
  至于这粒药的作用,准确地说能延年益寿,抗拒衰老,永葆青春,增加新陈代谢,提高生活质量,是二十一世纪人类科技发展和生物工程的结晶,可惜至今仍未发明出来。可在古代,的确有,简单的说,就是长生不老之药。
  羿拿回这药的时候,神秘兮兮的,千叮咛,万嘱咐,绝对不能吃,至于原因却不肯说。
  现在嫦娥吃下了药。心头砰砰地乱跳。然后她抬起了头,看着十个月亮。
  突然,她的身体轻了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托起了她,她的脚离开了地面,居然自己飞了起来,她越飞越高,向下一看,自己在树上的家越来越小。嫦娥害怕了,她叫了起来,但地面离她越来越远,没人听得到,她的羿正在千里之外的大山里杀野兽呢,更加听不到她的救命声。渐渐,她飞入了云层中,又飞出了云层,她离十个月亮越来越近,好象每一个月亮都在伸手拥抱她。
  终于,她在其中一个月亮上登陆了。
  与阿波罗登月行动中,美国人阿姆斯特朗走出登月舱,踏出那自己的一小步,人类的一大步时见到的景象不同。嫦娥见到的并非那个一片荒凉的星球,她看见月亮上有一座巨大的宫殿,那就是广寒宫。月亮上还有三种生物,一是桂树,二是兔子,三是蟾蜍(癞蛤蟆)。她抱起了雪白的兔子,走入广寒宫中,巨大的宫殿中空无一人,她明白了,这座宫殿就是为她而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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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嫦娥抬起头,见到的是四周另外的九个月亮,全都一模一样。而她熟悉的地球,则已遥不可及,在一片黑暗的宇宙中,这是唯一的蓝色星球。地球真美啊。
  嫦娥后悔了,她从没想到过,自己原先生活过的这个星球是在银河系里,是多么迷人。
  她又哭了,泪水流在了兔子的脸上,月兔从三瓣嘴里伸出舌头舔着她的眼泪。她知道,她永远也回不去了。
  在地球上,我们的大英雄羿回来了,他扛着头大野猪,背着大弓回来了。但嫦娥失踪了,他找了很久,直到他发现西王母送给他的长生不老药不见了,他终于明白嫦娥去哪了。
  羿愤怒了,他抬头望月,十个月亮向他眨着眼睛。月亮,我恨你们!羿对准了月亮弯弓搭箭。我能射下九个太阳,也能射下十个月亮。他向月亮们判处了死刑。
  那天夜里,天下所有的人都向羿下了跪,因为人们热爱十个月亮,十个月亮,一个都不能少。连尧都拉着羿的衣服,对他进行思想政治工作。但羿已到了愤怒的极点,他不能没有嫦娥,他要报复,他要月亮们付出血的代价。
  他终于射出了箭,第一个月亮中箭了,它在天上摇晃了一下,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然后,所有的人都看到那个月亮流出了许多血,接着一头栽了下来,落到了大地尽头的无底洞里。紧接着第二,第三,第四,直到第九个,全都被羿射了下来。他一口气处死了九个月亮。只剩下最后一个月亮还在孤独地坚守着夜空,他不知道,嫦娥正在这最后一个月亮上看着他。而夜空,越来越昏暗了。
  羿决心要把月亮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尽管这时尧已经吓昏过去了。他抽出了最后一支箭搭在了弦上,箭头直指最后的月亮。
  但就在这个瞬间,月亮变了,羿揉揉自己的眼睛,但没错,月亮的确变了。月亮变瘦了,从一个标准的圆,变成一个缺角的圆,就象是被人咬了一口。那个吃月亮的人越吃越多,月亮也变成了一个半圆,但半圆也在变小,仿佛被挖掉了一大块,一直到变成一个弯弯的勾子的形状,也象枚弯弯的柳叶。
  羿惊呆了,他明白嫦娥就在那上面,天下所有的人也吓呆了,以为羿触怒了神灵,要有大灾祸发生了,shi jie mo ri就要来临了。羿放下了弓箭,他虚弱地坐倒在地上,无力抗拒神圣的自然。
  十五天过去了,月亮每晚都有变化,它在渐渐地变大变圆,花了十五天的时间又恢复了原先那个标准的圆。然后又过了十五天,从圆月又变成了一轮弯弯的如勾新月,总共三十天,月亮缺了又圆,圆了又缺。象个女人的生理规律。
  羿明白了,是嫦娥,是移居月亮的嫦娥使月亮变成了一个女人。从现在开始,月亮是有生命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她有血有肉,也有感情,那是他的妻子。
  羿放弃了,他不想再射月了,他永远地失去了嫦娥。他仰望着最后的月亮,仿佛面对面地看着他的妻子。他走了,离开了尧和他的部落,独自一人走向了荒野。他失去了英雄的气概,象个平凡的人,毫无防备地游荡着,他的徒弟逢蒙卑鄙地偷袭了他,射死了羿。羿至死,仍在呼唤着嫦娥。
  从此,中国人的历法以月亮来计算,相对于西方的太阳历,中国历法叫阴历。把月亮三十天一个盈亏的轮回的时间称做一个月,月亮圆了十二次,就是一年。
  在另一个星球上,嫦娥终于实现了永葆青春的梦想,不论地球上过了多少年,她永远都是三十岁的年龄,十八岁的身体。
  她终于懂了,什么叫一个人的天荒地老,五千年过去了,虽然有个只会砍树的吴刚来到月亮上,虽然有月兔捣药来陪伴她,但依然无法摆脱那种纯粹的孤独。
  今天晚上,当你抬头望月的时候,不管月亮是圆是缺,你都再也不会有古时候十个月亮的那种感触了。就算你坐着宇宙飞船去寻找,也只是一个朦胧的梦,你永远都见不到那个最美的女人,除非,你是复活的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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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29.杞人忧天


 我就是你们称做杞人的那个疯子。
  其实,我并非叫这个名字,我只是个杞国人。众所周知,我之所以名垂千史是因为我的一项愚蠢举动。于是我成了白痴的代名词。
  但这不对,其实,我是个天才。
  看到这里,你们一定不会奇怪的,以上的话正是一个疯子的标准言论。根据科学的研究,所有的疯子都认为自己不是疯子,反而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越是这样,越是说明他的病情已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应该在精神病院里关一辈子。事实的确如此,我的大半辈子是在杞国的国立精神病院度过的。
  杞国国立精神病院坐落于都城南门外幽静的山谷中,占地达方圆十里,有着高大坚固如城墙般的围墙,日夜有许多身披盔甲的武士守卫。精神病院的名誉院长就是我国的国君,正式院长为前装甲部队总司令,也就是专门指挥马拉的战车部队。我院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医师力量雄厚,充分体现了我们伟大英明的国君所具有的崇高的红十字精神。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我院专门征召并培训了一批年轻漂亮的女护士,堪称全球护士的源头。有她们的悉心呵护和治疗,我宁愿在这里关一辈子。
  和所有的精神病院一样,病人过的是铁窗生活,白天可以在鸟语花香的大花园里放风,晚上则有十八把大锁锁住我的房门。但我并不怨恨,因为这完全是为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免遭我们这群暴徒的侵害。
  毫无疑问,我们这里关的都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我是因为告诉别人我们生活的地球是圆的而被医生诊断为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对社会有极强的破坏性。为了治疗我,把我送入了这里,我真该万分感谢我们的政府挽救了我,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于是我白天在花园中寻找灵感,晚上就写下许多歌颂我们伟大国君的诗篇,这些诗大多流入了宫中,并被歌女们演唱给国君听呢。据说其中的几篇精华,做为“风、雅、颂”中的“颂”的部分而被孔老夫子编入了《诗经》流芳百世了。
  但另人烦恼的是,我的病依然没好,在我的潜意识中依然坚持着地球是圆的这样的谬论。虽然许多著名的大夫对我进行了全方位的长期治疗,可我还是时常在梦中研究圆周率,3.1415926......也许我到死也得不出最终结果。还有,居然象太阳是否绕地球转动这样愚蠢的问题我都敢提出来,难怪医生说我不但脑子有病,而且眼睛也有病,连日出东方,日落西方也看不出,于是建议关我一辈子,以防我的思想毒害下一代的成长。
  突然有一年,我国与邻国发生了战争,战争完全是邻国挑起的,我们的国君最心爱的一条狗,也就是被封为外交部长,世袭千顷良田的那一位突然失踪了。后来,才发现这条聪明可爱的小狗被邻国的猎人吃了。这还得了,虽说只是一条小狗,可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的国君一贯身体力行的提倡保护动物,就象卫国有位著名的国君把鹤封为大夫。再说它是我国国君亲自册封的外交部长,理应享有外交豁免权,邻国的行为实属违反国际公约,是极其严重的挑衅行为,极大的侮辱了杞国,伤害了杞国人民的感情。所以,我国为此全国总动员,所有的十八岁以上,八十岁以下的男子出征,要让邻国知道,杞国虽小,比不得晋齐秦楚等千乘之国,可杞国人民不可辱。在国君的亲自统帅下,与邻国血战十年,我国一半的男子壮烈捐躯,人民永远怀念他们。最终,我国获得了重大胜利,终于把吃了那条狗的猎人生擒活捉,把他千刀万剐以悼念我国最可爱的一条狗,然后凯旋归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大军回到都城之际,万人空巷,大家都争相一睹英雄们的风采,我们伟大的国君可真是豪气干云天啊。
  在战争期间,对我们精神病院的投入肯定就少了点,我们的院长也复了员去指挥他的战车大军了。但我们毫无怨言,一切为了前线嘛。这不,有许多人把自己的最后一条裤子都捐给了国家,一片爱国之心,感天动地哪。我干脆把我的天花板和屋顶给捐了,虽然这样一来,我冬天就得多加几条被子,雨天得在屋子里撑着伞睡觉。但一想到前线的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没有他们的牺牲哪来我们后方的安定,我也就心安理得了。
  自从我掀开了屋顶,我的烦恼也就缠绕着我了。也就是所谓的———忧天。
  我每晚都辗转反侧,仰天长叹,我的忧伤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没有人会理解的,因为我是个精神病。于是我就这样茶不思饭不想,日渐消瘦,我的忧伤也随着时间而日益增加。当我每日在花园里放风,一声不响地从我的病友们身边走过时,我开始发现他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注视着我,好象在看一个外星人。我希望他们发现我的忧伤,但我的忧伤只能伤害自己。
  在国君凯旋的那天,都城里成了欢乐的海洋,而精神病院却冷冷清清。病人们第一次都聚集在了一起,我在一个进来十年一句话也没说过的人身边坐下,别看他曾经是我国著名的大学讲师,可他的病比我还要严重。有一日,他非常慷慨大方地煮了一锅肉给邻居们吃,这肉鲜美无比,邻居们大饱口福,于是有人偷偷地溜进他家的灶间,却发现灶台上还搁着一条人腿,原来他把全家人都给杀了,把人肉煮熟了吃哪。
  “你很忧伤?”他问我。这令我吓了一跳,这还是我第一次听他开口说话,我惶恐地点了点头。
  “我也是。”他把嘴对准了我的耳朵,我害怕他会重操旧业,把我的耳朵给活吃了。我赶快逃到了另一边,一个老头向我笑着,笑得非常奇怪,使我不得不靠近了他。他从怀中取出一把黄色的粉末倒在了我的手心里,他声称他花了毕生的精力在配制一种药,这种药不是用来救人的,而是用来杀人的,叫火药。一旦研制成功全世界的面貌将会被他改变,他紧紧地抓住我的手,告诉我这药千万不能碰火,否则让能让你蹦到天上去。
  我立刻把这把药粉还给了他,这老头显然已是病入膏荒胡言乱语了。刚要走,一个家伙把我的腿拉住了,他说他一辈子都趴在地上,研究怎样把地下的宝贝给挖出来,比如一种能让没有马的马车自己跑起来的油。我吓得大叫起来,却看到了一双血淋淋的手,上面尽是一道道的伤疤,刻满的竟全是数学公式,原来这位用刀子在自己手臂上打草稿的老学究终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发明一种足以毁灭地球的武器。我仰望苍天,问苍天为什么今天精神病人们都发病了,苍天不回答,只有一只孤独的风筝,放风筝就是大名鼎鼎的守株待兔的那位农民哲学家兼科学家,从宋国慕名而来到这里治疗精神病,他对我说,他有一个阿波罗登月计划,要坐着风筝去抓月兔吃。
  这时本院病情最重的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疯子站到了花园的最高处,向大家喊话了:“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早上好,现在,我宣布一个好消息,经过本院百分之九十九点三六的病人集体讨论,已确认我们的国君已经得了高度的精神病啦。这所他亲自下令修建的精神病院应该只有一个病人,那就是他自己。我们现在的职责就是把国君抓回来,在这里关一辈子。”
  出乎意料的是,这些疯子竟都全部高声欢呼了起来。若不是他们有精神病,早应该拉去五马分尸了,我们伟大的国君真是太仁慈了。保卫政府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职责,就算是精神病人也责无旁贷,我必须制止他们:“你们全都发病了,都应该注射一针镇静剂,,喝水不忘挖井人,没有伟大仁慈的国君,哪有我们的幸福生活。攻击国家领导人,你知道你们犯的是什么罪吗?我们的国君是国家的大救星,没有国君就没有杞国,全国人民都深深地爱戴他。国君为了国家的尊严和人民的幸福,在第一线奋勇战斗,真是几百年才出一个的好领袖啊。你们这一小撮人民的敌人,反政府,反社会,反人类,对你们这群丧心病狂的亡命之徒就应该施以人民民主专政。”
  这是我这一辈子说的最长的一段话,我滔滔不绝地把心中对伟大国君的忠诚都倾诉了出来。我感到一瞬间自己变得非常高大,一个人面对一大群发了疯的暴徒,毫不畏惧,扞卫我们铁打的江山。我仿佛已经看见了国君亲手在我的胸前别上一枚荣誉勋章。
  但没想到,那群疯子在对着我大笑着,他们笑得前仰后合,有的人眼泪水都笑出来了,原来他们是把我当成个小丑了。我愤怒了,我真的愤怒了,我无法控制住自己,我必须要把我的忧愁说出口来———
  “你们不要徒劳了,因为再过三天,天就要塌了!天崩地裂,地球爆炸,万物灭绝。”
  我终于把这个天大的秘密说出口了,我的心里突然感到一阵难以言悦的轻松。我闭上了眼睛,倾听他们的绝望的惊叫。
  但是没有反应,原来这群暴徒都已经走出了无人把守的精神病院的大门了。我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精神病院中,象是个被抛弃的无主的狗。可怜的人类啊,你们将为你们的无知而付出代价。
  我终于离开了与我厮守了十几年的神经病院,来到了杞国的山野田园中。远征回国的将士们仍在都城中庆祝凯旋,所以村庄里全是女人和老幼,他们象乞丐一样,几乎都没穿衣服,向我伸出双手。他们实在是有碍我国的形象,shi jie mo ri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呢。于是我把这个喜讯告诉了他们,他们居然对此无动于衷,要么就是对我傻笑,实在是无知到了极点,看来我国的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可还有多少教育工作的时间呢?我心里一酸,就哭了出来。那群女人一见我哭开了,就拿出了一块比铁还硬的大饼给我吃,虽然这块大饼几乎磕断了我两颗门牙,但我还是向他们致以谢意,因为这是他们一天的口粮。
  我在杞国的原野上游荡着,象一个无主的幽灵,我对上天与人类的忧愁不断地困扰着我。现在是七月,大地一片绿色,虽然坟墓多了些,但万物生机勃勃,地球是经过了多少万年的进化啊。
  我现在走过一条河边,河水滔滔不绝地向东流去,我想起了孔夫子,他也是同样在一条河边上,感叹事物与光阴的流逝。我看着河水,是的,我也有相同的感叹,只是我们的光阴,究竟还有多少呢?
  在河边,我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姑娘的,她很美,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即将化为灰土,我惋惜地对她说:“姑娘,你嫁人了吗?如果没有,现在嫁人还来得及。”
  姑娘一听,非但没有感谢,还请我吃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她以为我是要吃她豆腐了。我急忙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姑娘,你误解了,我是说天很快就要塌了,我怕你还没有享受生命就匆匆地去了。”
  姑娘浪笑了起来:“你要我?是不是,那就直说,别拐弯抹角的,费用也不贵,半个时辰只要十斤大米,如果你心诚,给你打九折优惠也行。这年月,连饭都吃不饱,女人不做这一行,还能干什么?”
  我惊恐地逃走了。
  我又来到了渡口上了渡船,一个商人与我同舟,他一脸的富贵相,看来是家财万贯,可不用多久,不也和我这穷光蛋一样赤条条地去吗?于是我笑了起来。他很奇怪,问我为什么笑,我索性把我心中所想的全都告诉了他。
  “好家伙,你真是个天才,先放出风去造谣,说天就要塌了,如果人们相信,就会争相抢购货物,抓紧时间在死前享乐,这样一来我们做商人的就能发大财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注意,怎么样,我们合作吧,你来散播谣言,我来卖东西,咱们三七开,你三我七。”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可别这样,那好,四六开,你四我六,要是还不行,那咱二一添作五,算我豁出去了。”
  船到岸了,我一溜烟地跑了。
  我在河岸歇着,一个身着白色长袍,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胡须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神采奕奕,气宇不凡。见到了我,仿佛发现了什么宝贝:“这位仁兄,为何在此失魂落魄,莫非有什么忧愁解不开,由我来为你消除吧。”
  “我的忧愁也就是你的忧愁,我的忧愁是无法解开的,正如你无法解开的正是你自己的忧愁。”
  “失敬,失敬,原来仁兄也是位哲学家,小可姓庄,单名一个周。”
  “原来是庄子,普天下只有你能理解我的忧愁,告诉你,天就要塌了,shi jie mo ri就要来临,我们都会死的。”
  庄子眼睛一亮,笑着说:“你的想象力要超过我,真是天外有天啊。其实,纵然有什么shi jie mo ri,也未尝不是件好事,也许我们现在活着,其实就是具死尸,等我们死了,其实也就是活了回来。我曾梦见自己变成蝴蝶,一梦醒来,却不知,究竟是我梦中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了一个梦变成了我?我究竟是蝴蝶梦中的庄周还是庄周梦中的蝴蝶,到现在我都没有搞清,又何必去畏惧总要到来的死呢?既然死总是要到来的,那早一些,晚一些又有什么区别呢,早一些解脱,不是更妙吗?”
  这家伙还邀请我与他一同云游四方,我没有理睬他,一口气跑回了村子。
  与此同时,我听说那群无知的暴徒们已经开始向都城进攻了,可怜他们百十号人要与我们国君的数万大军较量。在人类行将毁灭之际,这样的举动是多么地可笑。
  终于,我在村边的墓地里住下了,这里有一半是新坟,埋的都是在这几年饿死的人。现在是夏天,总是有鬼火出没,也许用不了多久,我也会变成一团绿色的鬼火的。我自己挖了一个墓穴,躺在了里面。终于,最后的一夜降临了,我躺在墓穴中,象一具真正的死尸。
  今夜星空灿烂。
  天哪,这天晚上的星空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天空仿佛被涂上了一层宝蓝色的涂料,如同我每夜梦到那样,就象是一双双明亮的眸子,绝美少女的眸子。为什么?偏偏是今夜,我们人类的最后一夜,展示着一种最高傲的美,宇宙在怜悯我们,宇宙给我们绝唱。
  我仰望着星空,我说过我是个天才,自从我在神经病院里掀开了屋顶,我就夜夜观察天文。我发现有一颗慧星每晚都从天空掠过。经过我对其运行轨道的长期测量和精心计算,我发现这颗已被我命名为杞人慧星的不速之客将于今天晚上与地球的运行轨道相会,也就是说在今晚,慧星将撞击地球。这次绝不会象陨石撞地球一样在大气层就烧掉了,大气层奈何不了我的杞人慧星。由于这颗慧心的质量巨大,面积相当于整个中国大陆,它的重力加速度将使它几乎完好无损地穿过大气层,直接撞击地球表面。而且据我的测算,如果它撞击到陆地,至少将撞出一个直径为青藏高原的大坑,深度至少要超过二十公里。如果撞击到大海,则地球将完全成为一个水球。它的冲击波将使上亿吨的尘土遍布地球表面,完全遮掩太阳,地球将处于黑暗与寒冷中数百年,这期间,地球上所有的生物将全部灭绝殆尽,脆弱的人类将是第一个灭亡的物种。而后的数百年,当地球上的尘埃落定,将退步到地球刚刚诞生时的阶段,当然,生命将第二次起源,重新进行伟大的进化的过程。再过了几十亿年,当人类文明第二次出现,他们也许会把我们已成为化石的残骸在挖出来进行研究,也许他们还回研究出我来,把我的名字写进历史,写进人类最伟大的科学家行列。
  天空出现了一丝变化,从最远的天穹里,渐渐显出了一种淡淡的白色,这白色象一滴眼泪,从宇宙的深处滑落下来。后来,这白色变成了一把小小的匕首的形状,向我们直扎过来,图穷匕现,这个成语是在我死后才开始有的,但我现在必须要使用它,夜空就是这张地图,当地图的美丽与神秘展现殆尽时,这把致命的匕首就指向了人类的咽喉。匕首越来越大,我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窥见慧星的慧尾,长长地象一把扫帚。慧星终于君临天下了,它象视察它的帝国一样围绕着地球,它在看着我,怒目圆睁,不可一世,举手之间,就可叫我们血流千里。它俨然是地球命运的主宰,我们都是它的臣民,我们向它俯首称臣,但仍难逃一死的命运。
  虽然我浑身颤抖,但我不是害怕恐惧地颤抖,而是兴奋,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我是在为这美丽的慧星而颤抖,它和这星空是这样令人陶醉,尽管它足以毁灭人类,也许就在一瞬之后。而今夜的世俗世界啊,他们都睡着了,他们将在梦中死去,美梦都变做恶梦吧,这是人类无知的报应。而我,是冥冥之中命运的安排,让我有幸成为唯一目睹人类灭绝的见证人,这是一项神圣的使命。
  突然,在夜空的顶端,在慧星急速掠过的轨迹中,绽开了一朵火红的花,我明白那是慧星接触大气层了,擦出了强烈巨大的火花。
  我开始想象慧星象一只巨大的拳头猛砸在地面,这只拳头大得惊人,一个手指头就是一个杞国。所有的人在这个拳头下化为泥土,再被冲击波随无数沙尘飞上天空,整个天空都充满着这种细沫般的人类肢体,我们甚至来不及喊一声救命。这是一场审判!
  我们的末日到了。
  祈祷吧。
  以后的事大家都知道,地球没有毁灭,人类继续繁衍,又生存了两千多年。
  我在事后才发觉,我的计算有一丝微小的偏差,只有几个小数点的偏差,可慧星的轨道偏偏就与地球的轨道有那么极其细微的偏差,几公里吧,在浩瀚的宇宙中,这简直就等于是擦着你鼻子上的汗毛飞过去。就这么几个小数点,地球逃过了灭顶之灾。地球啊,你真幸运。
  所有的人都不知道在这一夜,灾难曾离他们如此之近,又奇迹般地擦肩而过。他们又做了一个好梦。除了我,可谁来相信我?我的痛苦依然。
  我缓缓地从墓穴里爬出来,此刻已经红日东升了,我怅然若失地离开了这里,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吧。我回到了精神病院。
  精神病院里什么都没变,只是再也没有人了,我走过一间又一间屋子,直到最后一间,从那里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间房的大门紧锁着,我从门上的洞口向里望去,里面关着一个人,我不敢相信这个人竟然就是———国君。
  我们的国君被关进了他亲自缔造的国立精神病院,我真的不敢相信,我向里面大声地问:“国君陛下,是您吗?”
  “我是国君,我得了精神病,昨天晚上,他们冲进宫里,说我得了精神病,他们说精神病人不能当国君,他们说他们的精神病都好了,他们说由他们来当国君。我是个精神病人,我要在这里治疗。”他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出了这一长串让我震惊的话。
  “他们这群精神病不可能打进王宫的。”
  “没有一个人来保卫我,我的大军,我的士兵,我的士大夫和贵族们,没有一个人来,他们每一个人都说我有精神病,包括我的王妃和王子。他们眼睁睁看着我被从国君的坐垫上赶下去,被押到这儿。我有精神病,我需要在这里治疗。”
  我打消了救他出来的主意,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们的国君的确是个精神病人。那我呢?
  我不是,我不是精神病!
  我向这个世界大声地喊。没人听到,只有许多人在城市里,在农村里,在春秋各国交头接耳地传说着:有一个杞国的精神病人说天就要塌了,世界就要毁灭了,真他妈可笑,这个白痴真他妈可怜,彻底地无可救药了。于是,就产生了“杞人忧天”这个成语。这个成语流传了两千多年,伴随着死里逃生的人类。
  是的,那一夜天没有塌。但杞国的天,确实是塌了。
  地球是脆弱的,也许它还会接受两千多年前的考验,也许慧星还会与我们擦肩而过。人类也是脆弱的,但相比浩瀚的宇宙,更容易毁灭他们是人类自身。
  以上的话是我说的,我是杞人,我不是精神病人。
   蔡 骏
  20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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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7 01: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个先,蔡大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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