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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蔡骏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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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28.芦苇荡


虽然我的出生年月是1978年12月,但我所说的这个故事发生在1942年的一个夏天。地点是在苏北平原的最东端,长江口与黄海之间,与我所在的大上海仅一江之隔的地方,从地图上看象个半岛。在这个故事里,那一年我应该是十二岁。
  十二岁的我与十八岁的红妹那天正在钓龙虾,其实这并非真正的龙虾,只不过是一种当地极常见的甲壳动物罢了。我们先从泥土中挖出许多蚯蚓,把它们穿在钩子上放入水中就行了。我一个人会同时放下十几个钩子,只需在一旁静静观察就会有丰盛的收获。虽然这种方法极为原始,但效果甚好,这的龙虾数量惊人,极易上钩。不一会儿箩筐里就会装满,它们一个个都挥舞两个巨大的钳,披一身红色的鲜艳甲壳,非常漂亮,而个头差不多有我手掌的长度。
  我们钓龙虾的地点是在一大片芦苇荡的深处,那儿有大片的水塘泥沼,长满了比人还高得多的青色芦苇,范围有上千亩大。一旦你躲在其中某个地方,密密麻麻的芦苇足够把你隐藏,就算全村人都进来也没问题。
  那天红妹钓得始终比我多,我有些不服气,索性躺在地上看着天空出神。我看到的天空是在许多随风摇曳的芦苇尖丛中露出的一方小小的蓝色,蓝得与苏北平原一样纯洁。
  忽然天空中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就象有几万匹马在云中飞奔。我站起来透过芦苇尖向天上仰望。终于,云层下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渐渐变大了,变成一只银色的鸟。再近一点,又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长着铁翅膀飞翔的怪物,发出一声声巨响。
  “飞机,这是飞机。”红妹叫了起来。
  我明白了,红妹的爹陆先生曾说起过这种叫做飞机的东西。在这架我生平第一次见到的飞机的最前端,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飞速旋转,然后身上还画着一张巨大的嘴。我甚至能看到那嘴里还画着两排锋利的牙齿,就象海里刚打上来的小鲨鱼。许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美国人陈纳德指挥的飞虎队的标志。在那两个铁翅膀上,还画着两面花旗子。
  “花旗兵!”红妹有叫了起来,她爹是陆先生,所以她什么都知道,那年月,我们习惯把美国人叫做花旗兵。
  忽然,花旗兵飞机的后面还跟来了三架画着太阳旗的飞机。它们在后面紧追不舍,一会儿笔直上天,一会儿又在天上翻跟头。后面三架太阳旗飞机喷出了几长串红色的光焰,“哒哒哒”地非常清脆。
  花旗飞机被打中了,它的尾巴上炸开一个大洞,一阵浓烈的黑烟涌出,在空中拖出一到长长的黑线。它掠过我们头顶很近的地方,剧烈抖动,掀起一阵芦苇的波浪,一种凄惨的啸叫震耳欲聋。但是它又抬高了,到了将近云端的地方,它又开始向下滑翔了。
  突然,从花旗飞机上爬出了个模糊的人影,然后竟从飞机上跳了下来。一眨眼,有一面巨大的伞在他的头顶打开了,又把他给拉了起来。而那架冒着浓烟的飞机,则象只无头苍蝇滑向东北边海滨的方向了。
  天上的那个人就象是孙悟空腾云驾雾一样慢慢地向下落,竟向我们这边飘过来了,他越来越近,我能看见他穿了很厚的衣服,戴着皮帽,大热天别把他给热死。终于他坠入了芦苇荡的另一边。天上三架太阳旗飞机盘旋了一阵也飞走了。
  “快。”红妹带着我向前跑去,在茂密的芦苇中什么也看不见,我们惊起了许多水鸟,在一片翠绿中,我们见到了一大片白色的布。
  那是花旗兵的大伞,一棱一棱地非常柔软漂亮,几十根长长的线连着大伞,我们沿着线,见到一大片被压倒的芦苇,长线断了,人却不见了。
  他在哪儿?洋鬼子的形象我只从陆先生的口中知道过。十二岁的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看看花旗兵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
  我们一直找到天快黑了的时候,我们都饿了,但红妹还想继续找。于是,我们拿出了随身携带的小铁锅和火镰,再折了许多干枯的芦苇叶子,在一片空地上煮起了龙虾。不一会儿,这几十个张牙舞爪的怪物就飘出了一股肉香,虽然没有油和盐,但依然让我流了口水。
  正吃着,突然身后的芦苇中发出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是花旗兵。”红妹提醒了我,也许他也饿了,闻到了龙虾的香味。
  芦苇动了,从里面出来了一个人,黑色的卷发,高高的鼻梁与深眼窝跟陆先生说的没错。但他的脸不算白,被烟熏黑了,只有两个眼睛眨巴眨巴。他的外套与帽子都不见了,只穿了件白汗衫和绿裤子。他站了起来,个子又高又长,但立刻又跪了下来,双眼充满了恐惧,仿佛我会把他吃了。
  “别怕。”红妹大胆地靠近了他。花旗兵的眼睛又眨巴了几下,居然流下了两行浑浊的泪水,象个孬种似地抱头哭了起来。看他这副孬样,我也有了胆子,小心地把龙虾伸到他面前,就象喂牲口一样。他盯着我半天,接着赶着投胎似地一个猛扑把龙虾连壳带肉地吞下了肚,自然,他的表情不是很好受,有些滑稽。于是红妹又剥了壳给他示范,不一会儿,剩下的龙虾已全部填入了他的肚子。
  “三克油。”他终于说话了,但他的口臭却熏得我退避三舍。他显得很激动,拉着红妹的手说了一大堆话,当他明白了我们一个字也听不懂,就对我们傻笑着。
  红妹决定把花旗兵留在芦苇荡里,否则在村子里肯定要落在日本人手里,八成要送命,还不如在这儿安全。然后红妹对他做了个手势,他就乖乖地如同俘虏般跟我们走了。
  我们穿过密密麻麻的芦苇,来到一片水塘边上的空地。这有一坐砖头坟,我翻开坟边的一堆干草,扒开几块石头,露出了一个刚好容一个人钻进去的小洞。红妹的手势让他进去,花旗兵脸色变得涮白,“扑嗵”一声跪在我们面前,以为我们要他的命呢。我们跟他比划半天也不明白,我就先进去了。其实里面是空的,清朝的时候,有人造反,退到这儿就挖了这个坟藏身,外面不大,里面可宽敞呢,用石头和砖块垒成,还可防水。这地方,除了我爹,就只有我和红妹知道。
  花旗兵也进来了,我点亮了一直藏在里面的蜡烛,照亮了整个墓室和花旗兵惊慌失措的脸。通过上方的一个小缝,还可以监视外面的空地。除了有些犯潮,样样都好,绝不会有人想到墓里面还有大活人。
  红妹塞了许多干草进来铺在地上,让花旗兵就睡在这里,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最后花旗兵紧紧抓住我和红妹的手,他手上野兽般的浓密汗毛让我吃了一惊。他连说了几个三克油,最后说了声“古得白”,然后眼泪又象黄梅天的雨一样流了出来,真没出息。
  我们回家了,这时月亮已经很高了。踏着月光,芦苇尖扫过我的脸,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妹,十二岁的我突然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热辣辣地朦朦胧胧说不明白。今天红妹显得特别高兴,红扑扑的脸颊就象三月里村口绽开的那一树桃花。她说她居然救了个花旗兵,陆先生在地下也会安心的。
  现在我该讲一讲红妹了,她是我家的童养媳,也就是说,等我长大了,她就会嫁给我,做我的大娘子。她已经十八岁了,是全村最漂亮的女子,我真怕自己等不到我长大的那一天。她在不断地长大,我是说她身体的各部分,该细的细了,该圆的也圆了,常撩得村里那些男人直勾勾地目不转睛,我真想把他们的贼眼珠给抠出来。而我,还是个又瘦又小干巴巴的孩子,那些比我粗壮的男孩子们常来欺侮我,他们说我将来一定会当活王八,这时候,红妹就会把他们打跑保护我。现在我跟在她后面,在月光下看着她那撩动人心的好身段在芦苇间忽隐忽线,我跑上去和她手拉着手,但我的个头只到她下巴,于是只能仰起头看她的脸。村里有个老太婆说红妹是个美人胎子,自古红颜多薄命。过去,我没觉出来,今天我终于懂了,但至于后半句,我还是不明白。
  我们说好绝不把花旗兵的事说给任何人听,除了我爹。我爹知道之后一晚上都没睡,天一亮,就和我们一起去给花旗兵送些吃的和用的。
  村口有好些人聚在了一块儿,村里有名的无赖小黑皮站在一块石磨上说:“昨天海边掉下来个大怪物,日本人说是个花旗兵坐着这玩意儿来的,如果谁窝藏了他就要枪毙。”突然他停了下来,紧盯着红妹,我立即向他白了白眼,我们逃跑似地出了村。
  路上我发现爹的精神有些恍惚,我想问他,但被红妹拉住了,显然她更明白。到了古墓,我搬开石头往里看,花旗兵正舒舒服服在里头做梦呢。我叫醒了他,于是我爹那些馒头就全裹了他腹了。吃饱后,他才“三克油”个不停,还抱了我爹一把。
  突然,我爹的手发起抖来了,他让我们继续陪着花旗兵,他先走了,以免村里人疑心。我突然有什么不祥之兆,拉住爹:“别。”
  “爹不会的,别忘了你娘是在上海给日本人炸死的。”爹的目光沉重了许多。
  爹走后,我们开始教花旗兵钓龙虾。这种原始的方法连傻子也会,可这个会腾云驾雾的花旗兵学了整整半天,才钓起一条小得可怜的半透明的虾,又被我们放生了,但他还是手舞足蹈了一阵。
  我对这个花旗兵很失望,原来对于他的英雄形象的种种想象全然不对。他居然会当着女人的面流眼泪,连小孩都会怕,这种胆小鬼也配打仗?但我必须要救他,因为陆先生活着的时候总是说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是我们的朋友,对朋友一定要象亲兄弟一样。可这种人配做我的亲兄弟吗?算了,陆先生是有学问的人,他讲的话一定是有道理的。
  陆先生是红妹的爹,红妹的娘生她的时候就死了。陆先生曾在上海教过书,是我们这方圆几十里内最有学问的人,但他却很穷。五年前,上海被占领时,他带着红妹回到了老家。三年前,有个大概是叫重庆的什么地方的人在他家里住过一夜,第二天他就被日本人抓走了,回来时已成了具尸首。从此,红妹成了孤儿,我爹收养了她做童养媳,就住在了我家里。
  第二天,我和红妹又去送饭,顺便把那从天上带下来的大布伞和皮衣皮帽都给埋了。一见到花旗兵,他身上那股猪圈般的味道就直往我鼻孔钻。他该洗澡了,当然还有我,我立刻就脱衣下水了,水不深,大人站在最深处也只淹到脖子。我扑打起水花招呼花旗兵下来,起初他又是一幅恐惧的样子,但他还是下来了。他在水里更活泼些,主动给我擦背。他赤着膊,露出的野兽般的胸毛让我恶心,我还从没见过人的身上能长这么多毛。他很殷勤,嘴里叽哩咕噜象在和我聊天,与是我也和他聊了起来,自然我们谁也听不懂。过了一会,我向岸上看了一眼,红妹不见了。
  她去哪儿了?我撇下了花旗兵,让他自言自语去了。我游向芦苇丛中,拨开密密的苇杆,穿过一个极窄的小河汊,又转了好几个弯,才到了一个被芦苇层层包围起来的更隐蔽的小池塘。我想到了什么让我脸皮发热的事,于是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全部身体藏在水中潜泳。忽然,我在水中依稀见到了两条雪白修长的腿,我看不清,心跳却加快了。我忙后退几步,躲到近岸的芦苇丛中,才悄悄把头探出来。
  首先,我见到岸上有一堆红妹的衣服,然后我见到了红妹在池塘中,只露出头部和光亮的双肩。我不知道她是游泳还是洗澡,只是尽量克制自己急促的呼吸。她的长发披散在洁净的水中,舒展着四肢,双眼却闭着。过了好一会儿,直到我在水中都快站麻了,她才慢慢上岸。我先是看到她赤裸的背脊,两块小巧的肩胛骨支撑起一个奇妙的几何形状。然后,她的腰肢和大腿直至全部身体都象一只剥了壳的新鲜龙虾般一览无遗地暴露在河岸上。她的体形犹如两个连接在一起的纺锤。沾满池水的皮肤闪着一种奇异的光。我过去总感到世界上没有比这片芦苇荡更美的东西了,但现在这些芦苇在红妹的身边全成了一种陪衬。虽然我在心中暗暗咒骂自己,但十二岁的我却在偷偷地对自己说:“快些长大吧。”
  终于,她穿上了衣服,把所有的诱惑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我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接下来的一个月出人意料地平静,花旗兵似乎已和我们交上朋友了。他很老实地呆在古墓四周。钓龙虾的技巧他也熟练掌握了,他一开始难以适应我们的稀饭,只肯吃馒头,但后来也温顺地象牲口一样,给什么吃什么了。我不知道这样要多久,红妹也不知道,反正只有这里是安全的,出去肯定不行。这些天,三十来岁的爹突然多出来几根白头发,我开始了解大人们的烦恼了。
  我总觉得花旗兵对红妹有些过分热情。有一回我们在河边钓龙虾,他突然唱起了歌,我们都不明白唱的什么意思,但我们知道他唱得就象是砂锅里煮肉的声音,完全走调了。我们都被花旗兵驴叫般的嗓子逗乐了。于是红妹也唱了一首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杯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我和花旗兵都听得入迷了,陆先生活着时常唱这首歌,但红妹唱得更好。芦苇荡中似乎一切都静止了,连风也消失了,她的歌声渗入了每一片芦苇叶子和每一波涟漪,总之我是这样回忆的。
  花旗兵听罢沉默了许久,象个白痴,忽然他怕起手来:"歪令古德。”他兴奋地张大着嘴,顺势脱下了手腕上那块表放在了红妹的手里。红妹急忙摇了摇头还给他,并后退了好几步。花旗兵又说了一长串话,挤眉弄眼地做出了各种表情。红妹也明白了几分,但就是死活不肯收,可花旗兵真较上了劲,死皮赖脸地缠上了。红妹实在拗不过,就一把将表塞在了我手里。花旗兵的脸上却是一脸的尴尬,但也没法子,于是就摸摸我的头,又说了一大堆话,看样子,这块手表算是送给我了。
  红妹立即带我回去了,路上她嘱咐我千万不能让别人见到这块表,藏在身上,别戴在手上。
  “红妹,为什么你不要这块表?”
  “你还太小,不明白。”
  “我明白,花旗兵没安好心。”我大声地说。
  红妹突然盯着我对视了许久,她的眼神火辣辣的,象是发现了什么,然后她把红扑扑的脸颊紧贴在我头上说:“你长大了,你快点长大吧。”
  晚上,我借着烛光仔细打量这块表,头一回抚摸这种戴在手腕上的时间机器。表面上刻着几行外国字和一个奇怪的标志,外壳和表带都是一种特殊的金属。那时我还不懂一块飞行员的表的价值,我也讨厌得到它的方式,但我实在太喜欢它了,虽然我的手腕太细,但戴上它的感觉依然棒极了。我戴着它模仿花旗兵问红妹好不好看。最后我还是恋恋不舍地把表脱了下来,放到耳边倾听秒针的“嘀哒”声在表的心脏里搏动着。
  “红妹,这表什么时候才会停?”
  “这是飞行员的表,也许十年,二十年,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停。”
  我把表小心地包在一块手巾里,放在胸口的小褂内,在用一根带子绑起来。现在,它正在我的心口,和我的心一块儿跳呢。
  “快睡吧?”红妹催促着我。我和她是睡一间屋的,但分两张小床。这时我突然说:“红妹,我在你身上躺一会儿好吗?”
  我上了她的床,把头枕在她高高耸立着的胸脯上。她的胸脯既柔软又坚韧,我闭上了眼睛,鼻子却在努力嗅着红妹身上的气味,就象是春天里芦苇变绿时弥漫在池塘中味儿。
  “红妹,给我揉揉背好吗?”说罢我翻过身去,附卧在她身上,把脸埋进了她的胸脯里,然后我又贪婪地深深吸了一口气。
  “你今天怎么了?”红妹给我揉起了背。她的手指凉凉的,虽然手掌上有老茧,但光滑的指尖和指甲掠过我裸露的背脊时,让我想起了我死去多年的娘。自从我娘在上海的闸北大轰炸时死了,我就成了个沉默寡言的孩子,我是村里唯一没有兄弟姐妹的独子,直到红妹来到我家。
  “红妹,你白天唱得真好听,你再给我唱一首歌好吗?”
  红妹拿起了一把破蒲扇,唱了一首扇子歌。这是一首苏北平原上古老的民歌。她轻声吟唱着,一只手为我揉背,一只手为我摇扇子。
  从红妹的胸脯里发出来的气味充满了我的鼻息,让我昏昏沉沉的。我好象自己渐渐飘了起来,到了一个更大的芦苇荡,坐落在退潮后的黄海边。在那儿,有一个披着红盖头的新娘坐在花轿里来到一个小池塘边,池塘边有一个戴着块手表的人,这个人就是长大后的我。我掀起了新娘的红盖头,但却什么也看不见。我哭了。
  芦苇里一队水鸟掠过,惊起了我的梦。
  第二天醒来,我发现自己躺在红妹的床上,她正在灶前为我和我爹做着早饭。
  吃过早饭,我独自出门,正遇上小黑皮,我想避开他,他却拉住了我的手说:“小新郎官,你家的红妹怎么还没见喜啊?”
  “我听不懂,你滚开。”
  “我可是一片好意,你爹是个三十来岁的老光棍,家里有这么个漂亮的大姑娘,风言风语可少不了的。你可得小心着点你爹,别让红妹没给你生个儿子,倒给你添个小弟弟。”
  虽然我那时还不懂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反正不是好话,我立刻就一拳砸在了小黑皮的鼻子上。这一拳用尽我全力,小黑皮也没什么防备,鼻子立刻就开了花。
  但他终究比我大了十岁,他飞起一脚就踹在我胸口上,把藏在胸口上的那块表给踹了出来。我心里一惊,忙捡起来,还好没坏,刚要往怀里藏,小黑皮就一把将表抢去了。
  “还给我。”我冲上去抢,但又给他推翻在地,他一只脚下来,把我踩住了。
  “这是什么玩意儿?”小黑皮仔细地看,“还有外国字,歪歪扭扭的,什么宝贝?”
  “还给我!”我声嘶力竭了。
  小黑皮突然松开了脚,把手表还给了我,我把表揣进了怀里,对他大骂了几句,便立刻跑开了。
  下午,我陪爹到镇里办事,由红妹去给花旗兵送饭。黄昏时分,在我们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一场大雨,斗大的雨点象被从天上倒下来一样砸在我额头上。冒着大雨回到家时,却发现红妹不在,那么大的雨,她上哪儿了呢?难道还在芦苇荡里。
  爹很不放心,于是和我披上蓑衣又冲入了雨中。雨越下越大,水塘的水不断上升,一片泥泞。我们艰难地涉过水塘,拨开被雨水砸得四处摇曳的芦苇向古墓进发。一路上,我们什么也没说,只听到我的心在“砰砰”地跳,似乎与大雨和着同一个节奏。
  接近古墓,我们从大雨声中隐约感到有什么尖叫声从哪儿传出。我们加快了脚步,是女人的声音,透过雨幕越来越明显,听得出那是红妹的声音。
  “救命!”她声嘶力竭的声音划破了芦苇荡的上空,天也越发黑暗,一切都给大雨涂抹成了深色。我们到了古墓,却没有人,声音是从对面那一丛东倒西歪,剧烈抖动的芦苇中传出的。
  “红妹!”我也大叫了一声。
  这时突然从芦苇中冲出一个人影,向弹丸似的弹了出来,直撞到我身上,和我一同扑倒在泥里。是红妹,她的衣服全都是一丝一丝的,裤子也是,象是只在身上披了层布。她的头发也全乱了,头发上,脸颊上,甚至嘴唇上也都沾满了泥水和芦苇叶片。我看得出她眼眶里积满的泪水已与雨水混在一起难以分辨。红妹紧紧把我抱住,就这样蹲在地上不敢起来,虽然湿透了,但她的身上却很热,我突然从中间闻到了一股只有花旗兵身上才有的特殊味道。
  “狗娘养的花旗兵!”我爹大骂了一句,我从没见过他如此怒不可遏。他凶猛地扑向那丛芦苇,很快就把那个赤着身子的花旗兵拖了出来。爹向来是个性格温顺的人,从不与人打架,现在却打得如此狠,手脚并用,而且专捡要害的地方。直打得花旗兵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混身是血,又都跟泥水混在一起,简直成了个“黑人”。
  花旗兵根本就不敢还手,他任凭自己被我爹痛打,一身不响地背过气去了。
  “爹,你会打死他的。”
  “你真是个憨大,当了活王八还不知道。”爹恶狠狠地说。然后他把花旗兵架了起来,又大声地在花旗兵耳边大吼一身:“别装死。”
  “红妹,你说让这个杀千刀的畜牲怎么个死法?”爹一边问着红妹,一边用手紧紧掐着花旗兵的脖子,随时都可能把他的脖子拧断。爹的目光第一次让人不寒而栗,我相信花旗兵的死期到了。
  红妹咬着嘴唇,好久才轻轻地说:“饶了他吧?”
  “什么?”我爹以为自己听错了,“你不恨他?”
  “恨,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可花旗兵是来帮助我们打日本人的,我们不能伤害他?”
  “可他伤害了你,也等于伤害了我们。”
  “这是命,红妹受的苦都是天注定的。”
  “真的要饶了这个忘恩负义的畜牲?”爹又给了花旗兵一个耳光,把他打醒了,花旗兵双眼无神地看着红妹,仿佛已听天由命了。
  “饶了他吧,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红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爹叹了口长气,把掐住花旗兵的手放开了。“快磕头谢罪。”爹又把花旗兵按倒在地上,向红妹磕了三个响头。然后爹把蓑衣和外衣都脱下来披在红妹身上,离开了这里。
  路上,我们保持沉默,红妹不停地发抖,爹的脸色难看极了。回到家,爹什么心思也没有,立刻回他自己屋里去了。许多年以后,爹终于向我说起了他对红妹的身体曾有过一种强烈的渴望,毕竟那时的他是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他也曾有过他的痛苦,但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鳏夫,作为一个农民,他有惊人的克制力去忍耐那种欲望。我想那晚的事,一定让他彻夜难眠。
  红妹让我给她打些热水,她想洗澡。过去总是红妹给我烧水的,但这回我想红妹是真的有委屈了。烧完了水,我刚要退出房去,红妹却说:“你留下吧。”
  于是,我看着她在木桶里洗澡,这是我第二次看见女人的身体,第一次是偷看,这次却是光明正大的。她的身体依然是那么完美,在热水中更显得成熟。她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努力擦拭自己的身体,一遍又一遍的,她对我说:“红妹已经不干净了,将来你还要不要我?”
  “我要,我一定要,红妹你洗完了澡又会和昨天一样干净了。”十二岁的我还不明白这天发生的事究竟意味着什么。
  “你也淋雨了,进来一快儿洗澡吧?”红妹说的异常平静,我知道她始终把我当成个孩子。于是我脱光了衣服,露出我十二岁的身体,跳进了大水桶,与红妹十八岁的身体贴在了一起。
  “为什么你还是个孩子。”红妹仔细看了看泡在水中的我的全身每一个干巴巴的细节。
  “我不是个孩子了。”尽管我说出口的是童声。
  红妹的表情略有了些变化,她轻轻地在我耳边说:“红妹脏了,从今天起,红妹永远是脏的,永远也洗不干净了,帮我擦擦背好吗?”
  平时总是红妹给我擦背的,现在我才想起该有人给她擦背啊,这个人应该是我。我哪着布擦了好一会儿,早就擦干净了,可红妹还是觉得脏,于是我再擦一遍,一直擦到她皮肤发红,她还是认为不干净。然后红妹又要我为她擦遍全身每一个角落,她说:“我全身没有一个地方是干净的,就算皮肤干净了,骨头里也已经脏了。”
  我突然激动了起来:“红妹,你一点也不脏,就算脏了,我也要你,我要你。”
  红妹一把将我紧紧抱住,抱得好紧,在热水中紧得喘不过气来。我的头脑有些模糊了,在我的记忆中,她的嘴唇好象堵住了我的口,好象把我的手和前胸紧贴在她高高的胸脯上。我们就这样紧拥了好久,也许是一辈子,但是,我十二岁的身体究竟无能为力,那一晚,什么也没有发生。
  大雨,下了整整一夜。
  天亮了,雨也停了,村子里传来了几声刺耳的狗叫和皮靴的声音。我家的门被一脚踹开,我和红妹还有我爹都被绑了起来。我这才看清是一个小胡子日本军官带着一个翻译和一队日本兵以及一只伸着舌头的大狼狗。在日本人身边还站着小黑皮,他正死死地盯着红妹。我什么都明白了,是因为那块表,他告密了。
  小黑皮笑嘻嘻地在红妹身边转了一圈,又来到我跟前一把从我的胸口把那块表给揪了出来,交给了日本人。小胡子军官个头很矮,比我高不了多少,他仔细地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然后拍了拍小黑皮的肩膀,又向翻译说了一通东洋鬼话。
  翻译问:“花旗兵躲在哪里?”
  我们没人开口。小胡子看了看,把手指向了我爹,几个日本兵上来用枪托猛砸我爹的脑袋,我爹立刻就被砸得倒地不省人事了。我一急就叫了起来,小胡子走到我跟前,摸摸我的头,对我疵牙咧嘴地笑了笑,见我毫无反应,就打了我一记耳光。我的脸上立即我辣辣地痛,半边脸肿了起来。我在心里面骂起了日本人的祖宗十八代,顺便也骂到了那个活该千刀万剐的花旗兵,这种畜牲最好马上就死光,说就说吧。
  “不能说,想想你娘吧,千万不能为日本人办事。”红妹突然大叫了起来。
  小胡子于是又转到红妹面前,打量了一番,伸手便去摸她的胸脯,冷不防从红妹口中飞出一粒唾沫,正砸在小胡子鼻量上。他勃然大怒,从腰间抽出了那把寒光闪闪的军刀对着红妹。红妹眼睛也没眨一下,小胡子摇了摇头,又把军刀递回了刀鞘。
  小黑皮却对翻译说:“看样子,他们是把花旗兵藏在了芦苇荡里。”
  小胡子听了翻译的话后点了点头,就让小黑皮先看着我爹,他自己带着士兵和翻译还有狼狗,押着我们进了芦苇荡。他们叫红妹带路,红妹却带着他们乱转。然后又叫我带路,我则原路返回。小胡子很恼怒,他命令由狼狗带队。这狼狗大得惊人,露出长舌头和两排森白的牙齿,它一定吃过不少人肉。它不断用鼻子在泥泞的地上和芦苇间嗅着,雨后的天气特别清新,使狗鼻子的灵敏度增强了。它带着我们向一片淤泥冲去,不一会儿,我们埋在那儿的花旗兵的大伞和皮衣皮帽都被挖了出来。小胡子狡滑地笑了笑,继续搜索。我不知道今天还能不能活命,混身都在发抖。我偷偷向红妹瞄了一眼,她却神情镇定,她的眼神与我撞在一起,立刻让我平静了下来。
  但随即我的恐惧又涌上来了,可憎的大狼狗正带着我们一步一步靠近花旗兵藏身的古幕。不断有飞鸟和青蛙被日本兵的皮靴惊起,他们用刺刀尖劈开芦苇,终于我们到了那儿。
  刹那间,我的头脑中一片空白,但那只狼狗似乎被古墓中散发出来的古老气味迷惑了,它绕过古墓继续前进,结果又绕了一圈回到了古墓边。
  小胡子急了,他抽出军刀对准了我们。我的腿发软了,但我想到了花旗兵,他此刻一定躲在古墓中透过那道石头缝偷看着我们呢。现在我要为这个混蛋而去死了,他的命难道就真的比我们的命更值钱,昨晚真该让爹把他杀了。
  小胡子日本人把军刀对准我鼻尖,我无路可退,直盯着锋利的刀尖,锋刃在清晨初升的阳光中耀眼夺目。我想象着它切开我的脑袋,沾满了我的鲜血和脑浆的情景。凭什么,凭什么要我去死,该死的是花旗兵,我大叫了起来:“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话本不该由我这个孩子来说,但我一想到如果我下辈子还能活到二十岁,就能娶红妹了,所以就脱口而出。
  “不要碰他!”红妹大声叫了起来,小胡子立刻把目光对准了她,也把军刀掉转了方向。
  “他是我男人,不要碰他。”红妹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精神了起来,死就死了,我也满足了。
  翻译把这句话告诉日本人,小胡子立刻对我轻蔑地笑了起来。
  “先把他放了,我就告诉你们花旗兵在哪里。”红妹对翻译说。小胡子同意了,并为我送了绑,我一把扑到红妹身上:“我不走,我要和红妹死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红妹在我耳边亲了我一下,然后轻轻地说:“快走,忘了我吧,我是个不干净的女人,我配不上你,将来你找个干净的好女子吧。”
  “我只要红妹,这辈子我只要你。”我抱着她不放。
  红妹突然踹了我一脚:“快走,为你爹想想,别断了你们家的香火。”
  我流着眼泪最后看了她一眼,放开了她,红妹又说了一句:“你是男人,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更不能当着自家女人的面。”
  我抹干了眼泪,飞快地跑了。一切都在芦苇的绿色中模糊了。
  一口气跑到村口,我突然又想起了昨天晚上红妹在热水里的身体。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她说我是个男人,不能随便流眼泪,可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家的女人留下来等死,自己却跑了。不行,我要回去,于是我脱了衣服,跳下水,慢慢游了回去,不一会儿,我又游到了古墓边的池塘里,隐藏在密密的芦苇中,偷偷看着岸上的红妹。
  翻译说:“现在他已经走远了,你可以说了吗?”
  “好的。”被松绑了的红妹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对着直指她胸口的军刀。她捋了捋头发,眼神中闪出一种光彩。她挺直了身体,军刀尖前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仿佛在嘲笑着苍白的锋刃,她的衣服仅仅包裹着的似乎已不再是诱惑,而是一团灼烈的火。
  突然,她骄傲的胸脯向前一挺,军刀尖深深地刺了进去。这让小胡子措手不及,他根本无遐抽刀,从红妹胸口喷出的鲜血已经溅在了他的脸上。
  我惊呆了,身体麻木了,仿佛已不再属于我自己。我看见红妹的嘴角依旧带着微笑,只是胸口上多了一把长长的军刀,血液正源源不断地想外喷出。然后,红妹倒下了,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完全被染红了。血流到了地上,于是泥土也红了,血流到了芦苇杆和叶子上,于是它们也红了,血流到了池塘里,于是我的眼前也一片腥红了。她的血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直汨汨地往外涌,我从她的血中嗅到了那晚把头埋在她的胸脯中才能嗅到的味道。
  那条狼狗还在贪婪地伸出舌头舔着泥土里的血,小胡子把军刀从红妹的胸口抽出,无奈地摇了摇头。正当他们要离去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从古墓中传出的声音,当场把他们吓得魂飞魄散。我看见花旗兵了,他竟从古墓中爬了出来,他的身上和脸上全是昨晚被我爹揍的伤痕。花旗兵露出了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他愤怒了,真正愤怒了。他真正象一个军人一样扑向了小胡子日本人,他带着一种野兽般的呼啸一把将小胡子扑倒在地,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咽喉。周围的日本兵立刻用刺刀刺入了花旗兵的背脊,但花旗兵死不放手,继续狠狠地掐住小胡子,直到花旗兵的身上出现了二十几个刺刀窟窿,血溅起半天高,才彻底断了气。
  日本兵费力地把花旗兵扳开,小胡子的嘴里喷出许多血,翻译用手去试了试他的呼吸,然后沮丧地说:“完了,被活活掐死了。”他们把花旗兵的尸体验明正身之后,便把他和小胡子两个死人一同拖走了,只剩下红妹继续躺在地上。
  日本人走了,我从水中爬出来,趴在红妹身边,静静地看着她的脸。我仿佛能看得见她的灵魂正离开她曾经火热的身体,象一缕轻烟飘到高高的云端里去了。而芦苇荡依旧平静地横卧在苏北平原上,好象什么也没发生,但却染上了三个国家的人的血。
  十二岁的我吃力地抬起了红妹,她好象突然轻了许多。我们向芦苇荡的深处走去,筑巢的水鸟们被惊起,在我们的身边飞舞。我踏着腥红的泥土走着,红妹被芦苇永远地隐藏了起来,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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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30.青铜三部曲


 殉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这是采诗官们记录下来的<七月>的第一句.胡丁他们也在七月流火下的田野中汗流浃背地唱着这首歌,他们羡慕着这首歌里的农夫,因为他们连农夫都不如,他们是奴隶.
  西周的太阳似乎比今天的更毒辣.胡丁赤着上身,他的背脊宽阔而黑亮,成行的汗仿佛永远也排不干他体内的盐份.
  当他们唱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时,胡丁偷偷用眼角余光瞄了一眼远处那些采桑的女奴隶们.歌里唱得没错,采桑女们都很害怕那些到野外来打猎,祭祀或者干脆就是寻欢作乐的贵族公子们会突然坐着马车飞驰而来将她们中的一个掳去.
  忽然,胡丁真的看到有两辆马车和一队士兵来到了田野中,采桑女们都惊慌失措地四散而去,但最后还是被全部围住了,她们全都跪在了一个峨冠长袍的贵族家臣脚下.家臣锐利的目光扫视了一圈,把其中一个最漂亮的采桑女带走了.胡丁忍不住紧捏着拳头站了起来.
  但另一架马车却来到了胡丁他们中间,一个军官踩着侍从的背下了马车,与这里的管事耳语了几句.然后,军官象挑一匹马或是一头牛一样,在他们黑亮的肌肉上摸一下,捏一下,又检查了他们每个人的牙齿.最后,他把胡丁带走了.
  胡丁被装进了一架牛车上的木笼子里,随着车夫抖动缰绳,他突然全身乏了力,象一只待宰的羔羊,闭上了眼睛.
  那天晚上,越女在一架由白纱笼罩着的马车上进入了一扇巨大的石门.她被带到一座雄伟而结构复杂的大殿中,花了很长时间才穿过偏门里一道长长的回廊,才到达第七座配殿.在那儿,越女被安置在一个宽敞干净的房间里.
  他是谁?谁会有那么大的排场和豪宅?越女一夜都没睡着,她猜不出那个人到底什么样.她一直蜷缩在一个角落里,注视着那扇门,她已经想好,一旦那个人闯进来,她就立刻自杀.而在这里只能上吊,曾有一个采桑女同样也是被掳走,后来又送回来了,但回来的是具吊死的尸体,那样子把越女吓坏了.
  可这一夜就这么平静的过去了,什么也没发生.第二天一早,一个衣着华丽的妇人进来给越女送来了一件新衣服和一碗饭一碗汤,并告诉她可以自由活动,只有不越过最后一道黑色石墙.
  越女完全糊涂了,但饥饿使她抓起饭碗就吃了.这是大米,香喷喷白滚滚穗香四溢,南方的酋长进贡给周朝的大米.和她故乡江南吴越的水田里出来的大米一模一样.自从她来到这只长麦子和黍的地方,每天不是为天子采桑就是织布,白米饭或是一口肉一滴油只是梦里才有的.现在还有一碗猪肉和骨头熬成的肉汤,飘着一层厚厚的油,等到饭碗汤碗都底朝了天,她还用舌头搜刮了一阵.
  越女以为自己是在梦中呢,她又把自己身上又臭又脏满是窟窿的旧衣服换了,穿上那件丝绸的新衣服.这就是她每天采桑养蚕,取丝织布出来给士大夫和贵夫人们享用的东西.她实在无法理解,于是走出了房门.
  这儿大得出奇,有数不清的房间,还有许多披着盔甲的武士和美丽的女奴.越女穿过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宫殿,来到一座清澈见底的小池塘边,许多锦鲤鱼正快活地游着.一个老人坐在河边上钓鱼,老人穿一件黑色的长袍,腰间佩着块美玉.他的姿势气定神闲,就象从昆仑山上下凡的神仙一样.老人钓起了一条鱼,然后却把鱼又扔回了水里.
  "老爷爷,为什么把鱼又扔回去了?"
  老人抬起头,看见了越女,怔了一怔:"你是新来的?叫什么名字?"
  "越女."她心里有些忐忑不安,"老爷爷,你是谁啊?"
  他就是周公.
  孔子说,周公是除了周文王外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周公的名字叫姬旦,他的父亲就是周文王姬昌.他的哥哥叫姬发,也就是推翻商纣的周武王,而难得的是姬旦与姬发是同一个娘生的.周武王死时,继位的周成王姬诵还太小,于是,周公便责无旁贷地摄政天下.
  之后伟大的周公又完成了三件大事,第一件便是大名鼎鼎的周公东征,平定了武庚领导的殷商遗民的大规模叛乱.第二件是营建东都,迁商的遗民于此便于监视,奠定周朝八百年的基业.第三件是分封制,与欧洲中世纪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自己封于鲁国,却终身不就国,尽心辅佐成王,成就了成康盛世的伟业.于是五百年后有一个鲁国的老人,坐在牛车上进行漫长的旅行,向他的学生们讲述着伟大的周公一生的丰功伟绩.
  这是一座石砌的城堡,数千块巨大的石条精确地堆积在一起,高大坚固,象一只伏击猎物的猛虎静卧在关中平原.在城墙下,胡丁见到了几百个与他一样烙着奴隶印记的人.
  一百步开外,放着三张犀牛皮甲.军官让胡丁与另一个奴隶比试箭法,胡丁的对手来自以善射而着称的东夷人.东夷人把那张大弓拉成了个标准的满月,那形象就如甲骨文中"夷"字的写法,一个背着弓的人.然后,羽翎箭离弦而去,穿透了三层厚厚的犀甲.
  当对手的身影从他身边掠过时,他觉得所有的人,甚至每一块石头都在凝视着他.在沉重的呼吸中,他接过那张大弓,拨动了紧绷的铉,这声音让他想起了什么.然后他猛地甩了乱草般的头发,看了一眼目标,接着弯弓,搭箭,拉铉,放箭.箭离铉时激起的风掠过他鬓角,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现在整个城堡中鸦雀无声,胡丁的这支箭正中对手先前射中犀甲的箭的箭尾,并把它推出了犀甲,而胡丁的箭正在原来对手的箭的位置上.
  当天晚上,胡丁第一次独自睡在一间房间里,从石头开出来的小窗口可以看见城堡外的千里沃野与满天星斗.
  胡丁的故乡在北方的草原.他总是骑一匹红鬃的烈马,背一张巨大的弓,箭袋里插二十支狼牙箭弯弓射大雕.那时他是自由的,但他并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直到他成为奴隶.
  战争总是出人意料的,其实胡丁并不是犬戎的骑兵,他只是充满了对南方的好奇,独自从河套平原沿黄河南下.正当他第一次接近渭河平原的地堑时,三百名周军包围了他,把他当作是掉了队的犬戎骑兵,他在射完了全部的箭后,被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
  五年过去了,他无数次在梦中会到自由的世界,今夜也不例外,但这回的梦里多了一副盔甲,和一面火红的军旗.
  那天晚上的星空是灿烂的,也是神秘的.从最高的楼阁上可以遥望到远方灵台上的风幡.夜观天象的人们正在那儿忠实地记录着星空中发生的一切.
  越女在楼阁最高一层的一张竹席上跪坐着,她正襟危坐的姿势表明她已明白,坐在她面前的老人正是她的主人.是的,她是作为伟大的周公的第七十二位姬妾而被选到这里的.
  她不敢说一句话,因为伟大的周礼规定,作为最小的姬妾,没有夫君同意绝不能擅自说话,违礼是一种比杀人更大的罪过.她正为白天的无礼而暗暗担心,她悄悄看了一眼,发现周公也在看她,就象欣赏一件南方进贡的艺术品.在星光的笼罩下,在这仙镜似的琼楼玉宇中,越女沐浴后的长发被晚风拂起,撩动了周公的某些回忆.
  周公紧盯着她,然后他把腰间的玉佩解了下来,交到越女的手中.这是许多人一辈子梦想却得不到的荣誉.
  周公轻轻地说:"永远都象现在这样吧,就如同这块玉石一样,永远都完美无暇,不要怕,没有人会破坏你的纯洁的,你将比天地更长久."
  越女听不懂这些话的意思,只是诚惶诚恐地磕了个头.
  周公伸出了手,想要抚摸越女的脸,但他又把伸出的手收了回来.他太老了,他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无奈地叹息了一声,然后离开了这里,只留下越女一个人,独自捧着玉佩仰望神秘的星空.
  许多年以后的又一个夜晚,有一个来自鲁国的老人也面对着完全相同的一片神秘的星空.
  这个我们都认识的老人仰望着星空,对弟子们说:"在所有的星辰中,最光辉的一颗,是周公."
  西周的太阳照射在胡丁的脸上.他和十七名奴隶骑着马列成一排在城堡外的原野上,那时的中原,马车是军队的主力,由于马鞍直到很久以后才发明,所以骑马在当时是一项极难的技术.
  胡丁觉得太阳是那么光芒四射,天是那么蓝,他明白,根据伟大而仁慈的周公的命令,每一年都会从王家的奴隶中,选出一批最勇敢忠诚,能骑善射的勇士,还给他们自由人的身份,编入周公的禁卫军,保卫这位伟人.胡丁觉得这是神送给他的礼物---自由.
  "叮!"一支响箭射上天空,赛马开始了.
  虽然跨下的这匹马实在比不得当年的红鬃烈马,但这没关系,他天生就是马背上出生,马背上吃奶,马背上长大.他感到四周一切都在疾速后退,,包括飞驰的骑士们.他遥遥领先,前头一马平川,只要继续骑下去,他会甩开所有人,跑出关中,一直跑回大草原去.但他停了下来,因为他的眼前忽然间仿佛出现了一个人,那人的眼中炯炯有神,长须随风摆动,黑色的长袍上佩着柄长剑.这是一个古往今来最伟大的人物,他赐给了胡丁以自由的机会.胡丁改变了主意,他不愿就这样可耻地逃跑,为了伟大的周公,他要留下来.于是他再度超过了所有人,飞速返回了城堡,这时他发现正有一队士兵准备出发追捕逃跑的人.
  又过了一个月,胡丁至少摔倒了十八个彪形大汉,与七只猛虎十只豹子搏击.他在等待自由的一刻,至少他能从失败者们的目光中看出来.军官告诉他们,明天要进行最后一场比试,胡丁很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不知怎么,当他独自一人在石室中,就总是想起与他同在一个庄园的最漂亮的那个采桑女来.她好象叫越女吧,是从南方来的,可是她竟然被他们带走了,不知到了什么鬼地方,那些可恶的王公贵族们,与伟大的周公相比,简直是群畜牲.胡丁在心中暗暗立下了誓言,如果能获得自由,一定要找到越女,把她从苦难中救出来.他兴奋地一夜没睡.
  越女来到这里已经有一个月了,除了第一天见过周公一面以外,此后就连周公的影子都没见过.她一个人在房中,房外不断有人来回走动,好象有什么重要的事.
  越女端详着周公送给她的玉佩,美极了,就如越女自己.玉佩上刻着一种奇妙的花纹,仿佛是有生命的物质,在灯光下反射出瑰丽神秘的光芒.是怎样的手才能雕刻出如此美的东西,其实这是南方的酋长的作为贡品进贡给周公的奴隶刻的.而越女,也是贡品.
  过去越女住在越绝山下,水田后的大山中是鬼怪出没的林子.那些被屈子写进诗里的山鬼其实都是非常可爱的.她们身段窈窕,批着石兰叶子做成的罗裙,在山涧中哼着山神的歌谣.她们只要折下一只花扔在地上,立刻就会有小伙子从村子里遁着馨香来到山中,从此就再也没回去过.越女也曾想做一个漂亮的山鬼,但现在不同了,她要为伟大的周公服务.周公的伟大仁慈会让越女为他做任何事都是幸福的.
  突然门被推开了,一个家臣匆匆走进来,他看了越女很久,才坐下来说话.
  在那一片星空下,身材高大的孔子对他的弟子们说:"周公一生都在追求人才,发现各种人才,并重用他们,你们谁知道他对他儿子伯禽所过的一句话?"
  "然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犹恐失天下之士."一个新弟子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颜回."
  巨鼎.
  这个比现存的司母戊大方鼎更大的巨鼎是如此美丽而庄严.从铸范中灌烧出来的精美花纹充满了一种神圣的美.这上千斤重的庞然大物含铜百分之八十四,含锡百分之十二,含铅百分之四.这种绝妙的配方和技艺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品,青铜时代,这是以它的名字来命名的.
  三千名筛选出来的奴隶和更多的士兵围绕着巨鼎.在鼎的三足下放着一大堆柴薪,一个军官将其点燃,火焰熊熊燃烧.而鼎内则盛满了水,一会儿,鼎内的水便沸腾了起来.
  那种景象只有商周时代才能见到,在旷野中,在一座坚不可摧的石头城堡前,千万奴隶和士兵围绕着一堆疯狂燃烧的柴薪和一只巨大的青铜鼎.没有亲眼见到是无法理解"鼎沸"这个词的含义的,所以我无法理解,但胡丁能理解.
  最后的这一项比赛很简单,谁能在鼎内游上一圈还能活着回来就算成为优胜者.
  这是自杀,但对于奴隶们来说,这并不重要.四个时辰以后,鼎边烧焦的尸体已堆积如山,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味道,飘出很远还能令人作呕.但是,还是有三百名幸运儿活着从鼎里出来了.
  当胡丁带着满身皮开肉绽的烫伤从鼎里爬出来时,他筋疲力尽地从喉管里挤出了几个字:"感谢伟大的周公."
  三百个赤身裸体,伤痕累累的人互相支撑着排成了一个方阵,齐声赞颂着伟大的周公.一个军官高声向他们宣布---
  "伟大的周公在昨天晚上不幸因积劳成疾与世长辞,根据周公早已立下的遗嘱,本次竞赛的所有胜利者将要为伟大的周公殉葬."
  沉默.
  军官扫视了他们一遍:"感谢伟大的周公赐与你们殉葬的荣誉."
  周公的葬礼是那个时代空前的.
  胡丁的膑骨和锁骨各被钉进了青铜钉子,然后被五花大绑起来.其它的三百人也一样,他们被扔进了一个大坑,胡丁是最后一个被扔下去的,所以他被叠在了最上面,得以见到了那具硕大无比鲜艳夺目的棺椁,伟大的周公就在里面长眠.
  接着,胡丁又见到成百上千的猪,牛,羊,马被推入另一个大坑活埋.然后是一百具高贵的马车,再是一百八十个漂亮的木箱子,自然胡丁猜不出箱子里装了多少来自天南海北的奇珍异宝.
  胡丁尽管无法动弹,他还是尽量抬起脖子,他看到土坑边还站了一大群人,为首一个看来就是当今天子了.嚎啕大哭的天子后面是各国的诸侯,还有文武大臣们,最后是无数的士兵和平民.胡丁还是头一会见到天子和那么多贵族,他想向天子打招呼,大叫了起来,其实大坑里每一个人都在大叫,所以他的声音立即就被吞没了.胡丁只见到天子在放声大哭中念了一篇长长的祭文,虽不明白什么意思,但也感到那祭文一定是惊天地泣鬼神,万世流芳.
  祭文念完,天子擦眼泪擦了好久.然后大坑边堆起了许多柴薪,难道又要弄个大鼎来烧水?但胡丁想错了,他见到了一个女子.
  那是谁啊?那身富丽堂皇的衣裙和头上的凤钗及云鬓,就象个王后,不,比王后还漂亮.她的腰际还佩着一块美丽绝伦的玉佩.那女子身段窈窕,昂着胸,一步步走到那堆柴薪中间.胡丁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气质高贵神圣,凛然不可侵犯,如同从昆仑山上走下来的西王母身边的女神.这绝不是人间可有的,难道是女神也被周公的伟大功德所倾倒,下凡来为他送葬来了.
  突然,一把火扔到了柴薪上,烈火猛地腾空而起.顷刻间火焰包围了她,那镶着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与无数宝石的宫袍立即被火舌卷起化做飞烟升上天去.而她的神情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她平静,沉着,在烈焰中,嘴角始终保持一丝微笑,这使她的双颊在瞬间更加红艳动人.
  突然,胡定看出来了,他对火中的女子大叫起来.她不是什么女神,她就是那个采桑女,被掳走的女奴隶,那个叫做越女让胡丁睡不找觉的女人.胡丁想站起来,他多想手中能多一张弓和一支箭,哪怕立刻射死她,让她免受火烤之苦也好.可青铜钉子在他的锁骨与膑骨中牢牢钉住了他,他只能大声地吼叫,用尽全力扯动吼咙,忽然他什么也叫不出了,他的声带被自己叫破了.
  此刻的越女已不再是过去的她了.她神圣地在烈火中伫力,当火焰刚刚爬满她全身,即将吞噬她光亮的皮肤.在这个瞬间,她是最美的,红通通的身体毫无遮掩,撩人心魄,就象是涅盘中的凤凰.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即逝的瞬间,接着她的满头青丝都化作了一蓬火炬,这景象只能在地狱或天国中才能看到.随即,整个的人都被火焰吞没了,消失在红色与黑色中,一股浓烟如灵魂出窍一般冲天而去.这种感觉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姑且称之为美吧,一种死亡的美.
  胡丁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他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放大了的瞳孔中装满了眼前的烈火和火中的人.在他的瞳孔中,火中依然是那个采桑的越女,她的脸完美而生动,她在唱着<七月>.
  突然一大片泥土撒到了他的眼睛里,瞳孔里的越女也随之而消失了.他想拨开泥土,但动不了,接着又是一大块泥土撒在脸上,塞住了他的嘴和鼻孔.他什么也看不见了,什么也听不见了,连空气也与他隔绝了.
  终于,当整个世界都与他隔绝时,胡丁永远地坠入黑暗中了.在黑暗中,他见到了越女.
  "老师,天已经亮了."
  "是啊,我们还得继续走."孔子又从沉思中走了出来.
  "老师,周公的故事讲完了吗?"子路问道.
  "是的,周公的葬礼是他生前亲自安排的,和他的一生一样,是完全合乎于伟大的礼的.总之,周公是个伟人."
  说完,孔子感到饿了.于是牛车继续前进,在艰难的大道上压出两道又深又长的车辙.
  蔡骏
  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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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铜三部曲之二:
  祭
  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它象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地象迷宫那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象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象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滩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滩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象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滩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他很远很远了,就象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象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慢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他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闪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
  他以为这只是一个恶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象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象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于是她的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象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的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地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着.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她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了,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精疲力尽.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寝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象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嘀嗒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象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是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象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胸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地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象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地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象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渐渐,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呡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埙的声音有些象男中音,仿佛是从一个神秘的山洞里发出来的,充满着一种厚度,泥土的厚度,因为埙是用陶土做的.泥土是平凡的,但渐渐公子文又听出了不平凡的火的气势,那旋律就象一团有节制地燃烧着的炉火,发出青色的光焰,给人以温暖,又绝不伤害到人.没错,陶器毕竟是用火烧出来的.埙声四散飘扬,整个宫殿中的宫殿都充满了一种少见的泥土的芳香,在月光的抚摸下,每个角落都好象绽开了一朵不知名的花.公子文完全沉浸于此,这令他似乎忘记了胸中那可怕的血液和那致命的吐血病带给他精神上的痛苦,他在一个个起起伏伏的音阶中放松着,听觉的,视觉的,甚至还有嗅觉的美都汇集在了埙的音乐中.这种古典的凄美,如今已几乎绝迹了.
  公子文看着面前的人,他微笑着吹着埙,仿佛是一副永恒的壁画.公子文踏着埙的音阶,似乎越走越远,走出了这个迷宫,音阶越来越高,就象是踏着祭坛高高的台阶,永无止尽,在音阶的最高处,也就是祭坛台阶的最高处,那里有一个十八岁的少年,苍白凄凉的脸,血,不安分的血,布满了整个巨大的祭坛.
  公子文从致命的埙声里夺路而逃,在巨大的迷宫间绝望地奔跑着,鲜血从他的嘴角喷涌而出...
  漂亮的鹦鹉被关在竹笼里,但它却日见忧伤,就和香香一样.香香独自一人在寝宫里看着孤独的鹦鹉,一个月了,公子文从不在这过夜,她依然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少女.现在她的眼泪又嘀嗒嘀嗒地落在了自己的手背上,凉凉的,就象公子文那样.突然一只手按在了她的肩上,有力的手,来自一个年轻的男子,这只手仿佛具有某种魔力,一股神奇的力量深入了她的肌肤和肉体.
  "跟我来."公子文在她的耳边轻轻地说.香香是不可能拒绝的,她跟着公子文,穿过一条条无休无止的长廊,她不明白迷宫的意义,只觉得一切都是相同的,简单的重复.在令人压抑的迷宫中,她只有服从,只有忍受.于是,他们来到了那个宫殿中的宫殿.
  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公子文又在她耳边说:"我去去就来."然后他走进了一扇屏风之后.不一会儿,香香看见公子文又走了出来,他有些拘谨不安,坐在香香的面前,却一句话都不说.
  突然,灯灭了,除了一丝极其微弱的月光,房间里陷入了可怕的黑暗.她看不清面前的公子文,一片寂静无声,仿佛自己面对的已不再有生命.香香从小就怕黑,一直都要点着灯才能睡着的,她现在浑身颤抖着,扑到了面前的男子怀中.他的胸膛是那样温暖,香香的头贴着他,能听到他体内一声声有力的心跳,她听得出他的心跳在加快,就象战场上敲起的战鼓,呼唤着男儿们勇敢地冲锋陷阵.现在这鼓声也呼唤了她面前的这个男子冲刺的欲望,怀里颤抖的女人的身体,就是他进军的目标.
  "为什么不理我?为什么?"香香在他怀里轻轻地说着,她的眼泪又下来了,黑暗中,泪光却是亮的,发着异样夺目的光,宛如一串珍珠.她的手用力地敲打着男人,一个月来全部的委屈都发泄了出来,她非常非常渴望这一夜,她在心里有些恨这个面对她无动于衷的男人,但现在躺在他的怀里又觉得一辈子都离不开他了.于是,胸中突然烧起的那团火,促使她手忙脚乱地褪去了男人的衣衫...一切都在黑暗中进行,宫殿之中的宫殿悄无声息地看着眼前的这场诱人的游戏.香香终于满足了.
  但是在另一个隐秘的角落,还有一双眼睛注视着她和他,那就是真正的公子文,现在你们可以明白究竟是谁使香香满足的了.月光渐渐地亮了,最终当公子文看见月光下的竹席中央那一滩来自香香的殷红的血时,他胸中的那些东西也再也忍受不住了,对于它们而言,那种红色的诱惑是不可抗拒的,公子文强忍着没有发出声音,悄悄地把血吐在了角落里.
  当香香满意地睁开眼睛时,灯突然亮了,公子文穿戴整齐地站在她面前,毫无表情地说:"回去吧."
  "带我去上次的那个地方,我一个人找不到."香香终于大着胆子对公子文说了.这是在两个多月以后.
  "不."他看着鹦鹉,没有理会香香.他的鹦鹉一直都很忧伤,也许是在回忆自由的时光,他轻轻地对鹦鹉说:"你为什么不快乐?"
  "为什么不这样问我?"香香忍不住了,自她新婚以来,只享受过一次真正的快乐,在那个她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接下来的两个月,她的公子文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照样从不与她一起过夜.
  "对不起."他似乎永远只会对香香说这三个字.
  "我--肚子里有了."香香终于说出口了.这是一个奇迹,仅仅一个夜晚,就使她的腹中诞生了一个新的生命.
  公子文以一种忧伤的目光看着她,就象是在劫难逃地那样长叹了一口气.然后,他离开了香香,他现在必须要去那宫殿中的宫殿.
  公子文再一次与那个他对坐着,仿佛在照着镜子.也许眼前的人是他的影子而已,也有可能恰恰相反,他自己只是眼前这个人的影子.也许那个人才是真正的公子文,而公子文,只不过是他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就象这无穷无尽的迷宫.到底谁是谁的影子,谁是谁的梦,这是个亘古不变的话题,人永远也解决不了.
  但是他必须承认,这个人是友善的,他们之间心有灵犀,他们共有一个身躯,共有一个宫殿,甚至--共有一个女人.
  对面的人终于说话了:"对不起,明天,你就见不到我了.我不是公子文,你才是这个国家的继承人,我只是个奴隶的儿子,因为和你长得一模一样,才被大司命选进了宫来.我的任务就是做你的替身,穿你的衣服,住和你一样的宫殿,享用和你一样的权利,总之一切都和你一样.最后,我将在祭天的仪式中被处死,这样,万能的上天就会相信公子文已经死了,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来夺去你的生命了.所以,大司命说,在我死的那天,你的吐血病就会不治而愈,因为,已经有一个替身替你去死了,冥界的生死已经平衡了.你将活下来,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明天,就要举行祭祀了,他们不会告诉你的."
  这算是答案吗?公子文沉默了,他胸口那团鲜血再一次冲了出来,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重重地摔下来,溅满了整个竹席."这对你不公平."
  "这是命运."这几个字在空旷的房间里回荡着,产生了一种澎湃的共鸣,既在他们的耳边,也在他们心里,"我只是你的影子,一个影子而已.还有,谢谢你的女人给我的那一夜,我对她做了不该做的事."
  "香香怀孕了,孩子是你的."公子文必须要告诉他这个.
  然后是长久的沉默,宫殿中的宫殿寂静地可怕,象被死亡笼罩了一样,他们的额头发出一丝微弱的反光.这是他们之间的最后一夜.
  第二天.
  正午.
  阳光直射巨大的祭坛,公子文的替身躺在祭坛的最高处,他的双手伸展开来,宛如一个十字.祭坛边,大司命和他的手下在狂热地跳着舞,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涂满了狗血,脸上划着献给上天的奇特图案.国君在祭坛下的马车里饶有兴趣地观看着.
  头顶的太阳象一只巨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看着替身.此刻就连太阳也是嗜血的,突然间仿佛世界万物都变成以吸血为生的了,于是,血成了最宝贵的财富,价值连城,尤其是他这样的男子.他却异常地平静,嘴角带着微笑.
  坛下的舞蹈结束了,一时锣鼓喧天,旌旗飞扬,成千上万的观看者从四面八方拖家带口赶来,如同赶集一样.今天是属于他们的节日,杀人是最精彩的节目,人们欢呼雀跃,掌声雷动.通常对于人类来说,观看流血的场面是最富于刺激性的,这种最古老最原始的场面,人类见识了几千年了,却永远都不会厌倦,直到今天依然对它情有独钟.这是一种宗教,不需要语言的宗教,对血的崇拜就是这种宗教的核心教义,于是在中国,就有了血的种种神秘的传说,比如人血馒头作药引子,其实这是精神上的药物,的确具有灵魂的力量.
  终于,最精彩的一幕向人们敞开了,一个奴隶用刀割开了祭坛上替身的咽喉.万众瞩目,瞬间鸦雀无声,从平地,从四周的山丘上,人们静静地欣赏着,保持着禁声的纪律,人们陶醉死亡之美.
  牺牲是祭祀的核心.这是古老的真理.
  今天的这个核心是人,是一个人的替身.
  他的咽喉有一个手指长的口子,鲜血汨汨地涌了出来,象是涓涓细流,快乐地奔流在他的脖子,胸口,手臂,全身.最后这些又都汇聚成一条山间的小溪,象在莽莽山野中千回百转,在祭坛上又变作了一条大河--"大河汤汤",他突然想到了这一句.
  正午的阳光也在快活地舔噬着血液,蒸发了许多,又流了许多,永远都没有尽头.渐渐,大河奔流到了大海里,是的,祭坛成了血的海洋,红色的大海,充满着血腥味,有些象咸水鱼的腥味.这味道迅速被空气摄取了去,传播到千千万万观众的鼻子里,让他们也尝到了人血的美味.血色的海水涨潮了,海水溢出了祭坛的堤防,从高高的台阶上流了下去,就象千万条红色的丝巾,长长的,从最高层一直披散到地面.血水在台阶上快乐地翻滚着,跳跃着,如同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
  千万人目睹了这个奇迹.
  我们必须要相信奇迹.因为在血的世界里,什么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他奇迹般地流出了那么多血,如果把这些血都盛入一个巨大的容器称一称重量的话,也许血的重量早就超过他的体重几百倍了.后世的史家都不相信这个故事,但是我相信,血是神奇的.
  他居然还没死,从他那小小的躯体内竟流出了那么多血,他也不明白这血是从哪儿来的,他只知道自己还活着,血还在不断地从咽喉的那道小口子向外喷涌.
  阳光夺目.
  血继续流.在大地上铺展开来,象是一张巨大的红地毯,血液肆意地延伸着它的每一个触角,奔向那些围观的人群.终于,人们害怕了,他们恐慌不已,以为是遇到了大灾大难,上天对人的报复和惩罚,血侵入了他们的鞋子,又渗入袜子,沾满了他们的脚.接下来,是一场大逃难.那景象壮观无比,无数地人快乐地来到此地,现在又痛苦地逃离,来时一阵潮,去时也是一阵潮,潮起潮落,都取决于祭坛上的人.
  天地间到处都是人的痛苦声,许多人妻离子散,许多人倒在地上被后面的人踩死,许多人被维持秩序的士兵杀死.在混乱中,我们的国君也放弃了马车,狼狈不堪地步行着夺路而逃.
  这才是真正的灾难,鲜血,淹没了全国,宛如回到洪荒时代.
  祭坛上的祭品却还活着,他只看到太阳,太阳突然变成了血的颜色.
  "回家吧."他对自己说.
  三天三夜.
  三天三夜之后,鲜血的洪水才退去.全国都充满了那种血腥味,从泥土里,从空气里.第二年从地里收割的麦子和水稻,做成粮食后,依然从米粒里发出血腥味.
  人们后来找到了那个祭坛,已经毁坏了,祭坛上有一具尸体,完好无损,正是那个人.人们不敢埋他,害怕血水又会从尸体里流出来,他们把尸体给烧了,骨灰洒在了江河里.
  这是贡献给上天的祭品的归宿.
  大祭之后,公子文的吐血病奇迹般地好了.于是,大司命又受到了国君丰厚的赏赐.
  两年后,国君因病去世,公子文继承了王位,成为了新的国君.他即位的第一天,就下令处死了大司命.
  在新国君的寝宫里,鹦鹉依旧在忧伤地生活着,它从不鸣叫,似乎是对主人的抗议.新国君看着它,把手指伸到了鸟笼里抚摸着漂亮的羽毛.已成为王后的香香从后面吻了他,身后是个一岁多的婴儿,安静地躺着.
  新国君把灯灭了,宫殿里传来他的喘息声..."血!"一声凄惨的叫声把香香惊醒了,原来是新国君做了一个恶梦.他满头大汗,两眼直盯着前方.他爬了起来,走在月光凄冷的大殿外,他不愿在迷宫里多待一秒.他跪在青石板上,喃喃自语:"我只是个替身,一个复制品,一个影子,一面镜子,一个副本,我存在的意义就是替公子文去死.我早就该死了."
  香香从背后抱住了他,她的手突然那么有力,她终于说出了早就想说的话:"你不是公子文,我从那次大祭后的第一天起就察觉了."
  "为什么不告诉别人?"
  "可我需要你."香香的手指嵌进了他的皮肤,以至于溢出了血丝.眼泪在香香的脸上尽情地奔流着,她狂烈地吻着这个男人,她已经成熟了,"我不要公子文,我不管你到底是谁,我只要你,我不能,不能,不能没有你."
  一口鲜血,从他的口中喷了出来,沾满了整块青石板.然后是香香的尖叫.
  "公子文啊,你能听到吗?那天晚上,你说我不能死,为了香香,我要活着,替代你.而你则要冒充我,替我去死,公子文,感谢你做了一个替身的替身,影子的影子.这是我还给你的血,可我永远都还不清."他用力地挣脱了香香,突然大笑了起来.这笑声阴森恐怖,整个宫殿都被笑声笼罩着.
  第二天,新国君失踪了,连同他养的鹦鹉,没有人知道他到哪去了.于是,他一岁多的儿子成为了国君.
  祭坛早已成了废墟,但是每天夜晚,如果你路过那儿,仔细地听,你会听到一种奇特的乐器奏出的音乐,凄惨而美丽,那是--埙.
  蔡骏
  200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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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青铜三部曲"之三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
  彼君子兮,不素食兮!
  坎坎伐轮兮,置之河之*兮,河水清且沦猗.
  *:氵上辰下月,音纯,河坝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兮?
  *:禾在口中,音逡,粮食囤
  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
  彼君子兮,不素飧兮!
  采诗官子素嚅动着他女子般的红唇,把抑扬顿挫的语调象一阵风似地吹到了大殿的高处,在那巨大的横梁与立柱,不计其数的窗格,还有魏国年轻的国君(注:此魏国非战国七雄中的魏国,而是春秋时期位于今山西芮城县东北的一个小国).
  国君尽管有些讨厌子素固执的性格,但他不得不承认子素的声音具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够把听者的心紧紧地抓住,彻底地俘虏,完全沉浸在一种想象中.子素一口气念完了这首歌,在尊贵的国君面前,他自然不敢用大河边那些伐木工的粗野的口气来高声歌唱.这首歌被史官记载在了竹简上,后来又被孔子编进了<诗经.国风.魏风>,后人称之为<伐檀>.
  采诗官子素向国君行了礼,然后退出了宫殿.坐上他的马车,自己架着车,再次向魏国的山野奔去了.在青铜时代,采诗官在民间采集民歌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供国君娱乐,而是扮演了另一种角色--便衣警察.因为,往往只有民歌才能真正反映民心所向,反映地方实际的情况,甚至于是否有叛乱之类的情报.采诗官们把搜集到的各种民歌呈报给国君,国君就能据此而采取对策,乃至于干掉所有对国君心存不满的人.诚可谓是世界上最早的秘密警察组织了.
  魏国很小,比不得晋、楚、齐、秦等千乘之国.几乎魏国的每一片土地子素都跑过了,和穷困的魏国一样,他的形象总是那样寒酸,也只有最低等的家臣子弟才会干采诗官的行当.拉车的小母马瘦弱不堪,居然奇迹般地伴着他走过三年的岁月.而他的那辆祖辈留下来的马车更是如同一件古董,一旦快奔起来,就会象散了架子一般全身颤抖,吱吱呀呀发出可怕的声音,在崎岖的大路上留下两道深浅不一的车辙.
  在一片荒野中,总算见到了人烟,几十个农夫在井字型的田里劳作着,子素在田埂边下了马车,走到了农夫们中间,向一个大胡子中年人讨一口水喝.但是没有人理睬他,他感到这里的人天生就有股敌意.最终,一个女孩子给了他一瓦罐的水,那水其实很肮,还漂浮着一层恶心的油腻,但子素已经过惯了这种生活,非常感激地一饮而尽.他打量着女孩,十七八岁的年纪,脸上沾满了黑泥,看不清,只有两个眸子闪闪发光.
  "请问你们这的领主在哪儿?"
  女孩指着不远处的山丘上一座华丽的建筑.她始终不说话,似乎有些害怕象子素这样坐着马车来的人.子素向山丘走去,走了很远,又回头看了看女孩,发现女孩还在向他张望着,那么远的距离似乎一切都模糊了,只有她的一双眼眸异常地清晰.
  子素从没有见过象此地的领主这样外貌丑陋的人,大约50岁了吧,有一副魁梧的身板,自称跟随老国君征战立过军功,领主根本就没有把寒酸的子素放在眼里,只把子素当作了一个破落贵族的子弟.子素提出想在这里多住一段时间,领主当即拒绝了,直到子素从袖中掏出一小块金子放在领主手中,领主浑浊贪婪的目光中才得到了一丝满足.
  领主把子素安排到一户农奴家里暂住.只不过是一间大茅草屋罢了,一个大胡子冷淡地接待了他,给了他一个小房间.
  夜里,子素怎么也睡不着,这间屋子里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仿佛不是属于人间的,让人有些毛骨竦然.子素突然听到了水的声音,有人在门外,他起身轻轻地推开了门,看见黑暗中有个模糊的人影在一口大水缸前弯着身子.子素摄手摄脚地靠近了几步,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的环境,淡淡的月光洒了进来,一个美好婀娜的曲线隐约可见,是个女子,她在干吗?他又听到了水声,是在洗脸吧,为什么要在半夜三更地洗脸.
  女子察觉到了身后有人,猛地回过头来,以恐惧的目光注视着子素,那两颗大而亮的眸子在黑暗中分外夺目,如同夜空中两颗明亮的星星.子素感到这双眼睛有些熟悉,是她,白天在田里见到的那个满脸是泥的女孩.渐渐地,她恐惧的目光平和了下来,白眸里的黑眼睛象精灵般跳动了几下,似乎隐藏着什么深邃的东西.
  "对不起,打搅你休息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让我看清你."子素一把抓住了她的手,他能感到自己手掌下女孩那急速跳动的脉搏.女孩的手象竹蓝里的鱼那样使劲抽动着,皮肤也向鱼鳞一样冰凉,但是过了一会儿就停下来了,任由着子素把她拉到了门外.在月光下,子素终于看清了她的脸,他停顿了好久才慢慢地说:"你真漂亮."
  女孩一个耳光扇到了子素的脸上.子素却一点都没感觉到疼,继续说:"为什么在白天要把泥巴涂在脸上."
  女孩又扬起了手,她的手既有女子的纤细,又有农妇的力量,在半空中,光洁的手臂被月光擦地锃亮,就象一面青铜镜子.但她终究又把手给放下了,轻轻地说:"对不起."然后飞快地奔回屋子里去了.
  她真奇怪.
  谁都不知道我们魏国国君的嗜好,他有着一张贵族白皙的脸,眉清目秀,温文尔雅,尤其爱听民歌,他把采诗官带来的民歌既当作情报资料,也当作一种奇特的消遣.一到黑夜,他就下令深闭宫门,并且远离他众多的姬妾,潜入一个神秘的所在,没人知道他在干些什么.
  那夜他在一个巨大的地下室里,四周的火把疯狂地跳动着,映着他端正的五官.渐渐地,他的五官有了些变化,额头沁出了汗珠,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一股腐烂的味道从地下的深出传来,令人窒息.他走到尽头,一个由木栏组成的巨大的囚室出现在眼前.在国君与囚室之间,还隔着一道坚不可摧的网,一道由竹蔑编成的密密麻麻的网,只露出一个个极其细小的孔,可以看清里面的人.一个大河边的伐木工被关在囚室里.他的周围到处都是白骨,囚室非常巨大,大得能容纳上百人,魏国的国君已经在这个地下室修筑了好几代了.
  伐木工赤裸着上身,露出了黑亮的肌肉,与白嫩的国君互相映衬着.伐木工的神色极其恐惧,他站在堆积如山的枯骨间,茫然地看着竹网外年轻的国君.
  "你们的歌唱得很好,子素的喉咙太细了,再唱一遍给我听."国君模仿着子素的嗓音对伐木工说.
  伐木工唱起来了,他扯开了那粗犷的嗓子,仿佛回到了大河边给贵族伐木,制作船只和车轮.他的歌声在隔音的地下室里来回震动着,回音使国君忽然觉得好象有千万人在一齐高歌,那高亢嘹亮的歌声汹涌澎湃就如同奔流不息的大河,反而让国君有了一丝恐惧.他被这歌声包围了,他在巨大的地下室里,尽管只面对一个被囚禁的伐木工,他变得不知所措,躲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忽然伐木工的歌声停止了,他看见一群老鼠钻了出来,在白骨间跳跃着,这些老鼠又大又肥,比普通的老鼠大了整整一倍.老鼠们成群结队地向他扑来,一个个瞪大着黑亮的眼睛,如同一群可怕的精灵把伐木工团团围住.它们跳到了伐木工的腿上,爬上他的胸膛,他的双手乱舞着,恐惧地倒在了白骨中.从巨大的囚室中,传来几声清脆的枯骨断裂声,总算是慰籍了年轻的国君.
  这晚,也是老鼠们的节日.
  是因为那个半夜洗脸的奇怪的女孩,还是因为这间房里不祥的气氛,总之子素一夜都沉浸在一个古怪的念头中.到了后半夜,从屋子的四面八方,传来一股吱吱呀呀的声音,那是老鼠,它们在子素的席边上窜下跳,甚至还大胆地爬到他身上,直到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老鼠们才又神秘地消失了.于是他走出房间,那父女俩已经走到了田中劳作了起来.女孩的背影挺撩人的,子素就这么站着,向田野里远远地望去,女孩就象一棵在风里跳舞的杨柳.女孩终于把脸扭向这边了,但不是昨晚在月光下看到的那一张,而是一张涂满了泥土黑黑的脸,只有两个眸子还依然与昨晚一样.她是故意这样的.
  中午时分,太阳在头顶竭尽全力的扩展着自己的势力,所有的人都来不及回家吃午饭,聚集在田头吃些干镆镆之类的.午饭后子素走入了农夫们中间,在一束束充满敌意的目光中,他开口了:"你们会唱歌吗?"
  所有的人都摇了摇头,不和他说话,他又看了看唯一的那个女孩,脸上抹了泥巴之后,黑黑的,反而更有了些野性.女孩看着他,两个明亮的眼眸眨了几下,一种闪光的物质仿佛要流出来一样,她的嘴唇嚅动了一下,然后又立刻平静了.
  "你会唱吗?"子素把头靠近了她.
  "滚开."女孩的父亲一把推开了子素,"秋儿过不了几天就要嫁人了,你别缠她."
  子素离开了他们,一个人坐在田埂的另一头看日头的消长,心里默默念着几首民歌,不禁又向田间望了一眼,却发现女孩也正扭头看着他,一触及到他的目光,女孩立刻又把头扭了回去.一滴晶莹的液体从她的头上落下来渗入泥土中,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子素低下了头,忽然看见两只眼睛在地下看着他,那两只眼睛大大的,眼珠灵活地转动着,接着一条长长的尾巴从泥土里露了出来,原来是只大老鼠,典型的乡间田鼠,吃着香喷喷的谷子长大的,体型特别肥硕,而且一点都不惧怕人类.它在子素面前快乐地跳跃着,阳光洒在它灰色的皮毛上,仿佛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装饰.它离开了子素,跑到了一个大房子边上,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儿还有成百上千的老鼠,房子的墙根下有一个小洞,老鼠们就从那儿进进出出,把谷子搬入树林里的一个个地洞,宛如一只长途跋涉的大军.那所大房子是谷仓,老鼠们正旁若无人地偷盗着农夫们一年的收获,而看仓库的老头居然看着老鼠们的行为而视若无睹.
  子素被这场面深深地震惊了,他跑到了老头面前提醒老头.老头平静地说:"人怎么可以同老鼠斗呢,我们在这里居住了几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都无法消灭老鼠,一切都是徒劳的.其实在这个世界,根本就是由老鼠统治的,老鼠是我们农夫真正的统治者,尽管我们仇恨他们,但我们无力反抗."
  人类的世界是由老鼠统治的?真不可理喻,但子素又仔细地思量了一阵,才感觉到这里的人们竟是那么聪明,那么有洞察力,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
  老鼠啊老鼠,子素望着它们出神.
  年轻的国君再次进入了神秘的地下室,王室遗传下来的血液在他的血管中奔流着,他就象历代先王那样,重复着这古老而危险的游戏.历代魏国的国君都被认为有奇怪的嗜好,而最大的嗜好往往是个迷,永远都被锁在历史的迷雾深处.国君继承了这种遗传基因,他在黑夜中狂热地着迷于此,在地下室中飞奔着,直到看见那具伐木工的尸体.伐木工张大着嘴,浑身是血,眼睛睁大着充满了恐惧的目光如同一种诅咒.他强壮的肌肉都萎缩了,渐渐地在腐烂,一股臭味弥漫了整个囚室.
  这时国君的嘴角起了些微妙的变化,就如同猫见到了被杀死的老鼠,一种本能的满足感充溢了他的脸.但转瞬之间,他发现了什么,他的脸立刻便扭曲了,仿佛一件小孩的布娃娃玩具,随时随地都能夸张地变形.从他的喉咙里,发出一种嘶哑的回声,由一个永不见底的深渊中升起--这是绝望,一个国君的绝望.
  他无力地把整个身体扑在牢固的竹网上,仿佛他自己就是一个囚徒,是自己权力的俘虏.他怔怔地看着牢不可破的竹网,但现在,在竹网的右下角,一个碗口大的破洞赫然在目,犹如一张大嘴,竭尽全力地扩张着自己的血盆大口,要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吞噬下去.国君明白,这是致命的.
  在魏国巨大的宫殿里,一个黑暗的角落中,有两只明亮的眼睛在闪烁着,又是两个,四、六、八、乃至上百.一片恐惧的寂静中,卫兵们睡着了,他们没有察觉到一群小东西爬过他们的身体快乐地旅行着.一扇大门拦住了小东西们的出路,于是它们便上窜下跳地从窗格里钻出,越过空旷的石阶,爬过宫墙间的缝隙,走向自由的大门.
  为首的一个是它们的国王,硕大无比,它指挥着它的军队在漆黑的深夜里衔枚疾进,军容整齐,军纪严明,彻底地鸦雀无声,一切都在人们的眼皮底下发生,一切又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国王率领着部下逃出了战俘营,它们向往着自由,向往着战斗,它们睁大着眼睛注视着这个世界,对人的仇恨就全都在它们小小的心脏里博动着.国王要建立它的新王国,必须要彻底毁灭它的所有敌人,无情地把对立的种族从地球上消灭,这就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的自然规律,尽管它们非常小,但它们是强者,永远活在人类身边的强者,它们永远都不会灭绝,它们绝对要比人类还要天长地久.国王的大军走出了城市,来到了广阔的田野,满天星斗里,它们雄心勃勃.国王一声令下,兵分十路,化整为零,去报复,去战斗---在人类社会的废墟上新建一个世界.
  没有人意识到一场灾难正从黑夜的胎动中分娩而出,但它们无罪,一切的灾难,都源自人类自身.
  女孩在夜里洗完了脸,子素牵着她的手,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月亮突然躲进了云朵中,子素只感到面前女孩急促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脸上.他隐隐觉得这个女孩的心里所隐藏的那股野性.
  "唱个歌吧."子素轻轻地对秋儿说.
  "我不会."女孩躲开了他,用力挣脱了他的手向外面跑去,她象一只受惊了的小鹿,一路跳跃着在黑暗中奔跑,前面就象一团黑布,什么都看不到,只有一股暗夜的气息指引着方向.突然她撞到了一堵墙,摔倒在地上,才意识到不是墙,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的胸膛,子素的胸膛才没这么宽阔呢.她爬了起来,见到了一张脸凑近了她,直到靠得非常近,她才依稀辨认出了那张极其丑陋的脸---那是她的领主的脸.
  领主的脸向后靠了靠,又变得一片模糊,他好象在仔细端详着秋儿.很久才说:"你什么时候嫁人?"
  "明天."她颤抖着回答.
  "我要你的初夜."领主一字一顿地说完,然后转身消失在了黑暗中.
  子素在后面目睹了这一切.他终于明白,女孩为什么要在白天把泥巴涂在脸上,为的就是不让丑陋的领主看清她的脸.她就快嫁人了,而每一个领主,都享有对其领地内女孩的初夜权,也就是说女孩在新婚的第一夜将与领主共同度过,而不是她的新郎.这种天赋的权力是作为法律铭刻在国君宫殿前的青铜大鼎上的.
  "你见过你的未婚夫吗?"子素在女孩的身后说.
  "他是一个瘫子."
  子素沉默了半晌,月亮依然躲在云朵中,奇怪的是秋儿的脸却似乎更加清晰了.子素突然抓住她的手,掌心里潮湿了一片,手腕里的脉搏狂乱地跳着,于是那双明亮的眸子充满了他的整个的世界.
  子素在田埂上醒来,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睡在这儿,刚睁开眼,他就看到一个死老鼠躺在身边.阳光下的老鼠一动不动的,就象件标本,四脚朝天身体硬绑绑的,两个眼睛睁大着,似乎要跳出眼眶.整整一天,他都没有见到秋儿,倒是老鼠见了不少,所有的老鼠仿佛都象疾病缠身似的,有气无力地觅食.到了下午,他发现大片大片的死老鼠,没有伤痕,看不出是什么死因.难道是报应?
  晚上,秋儿举行婚礼了,她再也不用在脸上涂抹泥巴了,她穿着新娘的衣服,和那个瘫痪的新郎完成了婚礼.然后,新郎被领主的人架走了,新娘则被送入了领主的房间.
  领主的大门砰然关闭,子素只看到了秋儿的那个模糊的背影,有一种永别了的感觉.
  女孩的父亲长叹了一口气,然后独自回家了.子素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领主的房子灯火渐渐地熄灭,成为一个黑暗的轮廓.在这里住了好几天,却一无所获,子素带着烦躁的心走向了他的破马车,小母马更瘦了,能轻而易举地摸出它好几节骨头,他拍了拍小母马的背,也许往后就要娶小母马为妻了吧,子素嘲弄着自己,爬上了马车.忘了那个女孩吧,他对自己说,然后他轻轻挥了挥马鞭.
  小母马没有动,它也许太累了,子素又下来看了看它,却发现小母马的嘴角吐出了白沫,眼睛闭了起来,浑身抽搐.渐渐地,它的四条腿也软了,跪倒了下来,子素看得出小母马还在拼命地支撑,它竭尽全力地想要站起来,子素也在帮它,但它终究还是倒了下去.子素松掉了它在脖子上套了许多年的绳索,伤心地抚摸着它,最后小母马还是躺在地上睁开了眼睛,那颗大眼睛闪烁着盯着它的主人,那是含情默默的眼神,如果马有人的感情,也许它早就爱上了子素,却无从表达.子素跪在它面前,象孩子一样啜泣着,最后,他看见小母马的眼睛里流出了一团温暖的液体,流到了子素的手心里,那是马的眼泪.
  小母马在流完了它最后的一滴眼泪以后,死了.
  它不可能是累死的,虽然它身体瘦小,但耐力一直都很惊人,而且这几天它都在休息,子素按时给它喂食,它还年轻,没有得病的征兆,一定是另有隐情.子素愤怒地回头奔去.暗夜中一团火在子素的心里烧了起来,前面什么都看不清,凉凉的风灌入他的瞳孔,于是只有冷酷的风才能被看得清清楚楚.子素不知跑了多远,终于停了下来,四周一片死寂.
  在可怕的万籁俱寂中,子素忽然听到一种奇特的声音从某个角落传来---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这是秋儿的声音,标准的女中音,从黑暗的空气中传来,仿佛是用一股神秘的力量撕破了黑夜的外衣,直逼听者的灵魂.子素睁大了眼睛,却什么都看不到,双手向前摸索着,却是一片空白,就连双腿也好象不是自己的了,他感到自己所有的感觉都消失了,除了听觉.当一个人看不见,摸不着时,他的全部生命就倾注在了耳朵上,现在子素感到他的肉体已消亡了,只剩下灵魂和一对耳朵,隐藏在黑暗的深处倾听着这首歌.歌声向四面八方传去,到了天上变成了一只只受惊而起飞的鸟,扑打着翅膀向远方旅行.到了地上变成了流水,滚动着流向每一棵树,每一根草,最后渗入土地,渗入黍和麦子的根里,渗入古代的祖先播入地底的古老的种籽.
  月亮又出来,子素相信月亮是被歌声召唤出来的.他突然发现月光下的村庄里,一扇扇本来紧闭着的门都打开了,神情肃穆的农夫们和他们的妻儿都披着衣服走了出来,他们顺着歌声摸索着,一齐走到了田野的中央.没有人指挥他们,他们却仿佛全都约好了似地默不作声,整齐地聚集在一块儿,倾听着秋儿的歌声.子素看到领主的房间里亮起了灯火.歌声毫无疑问是从那儿传来的.
  秋儿继续唱着,忽然,一个男低音加入了进来,浑厚有力,就象是一块结实的黄土.又是一个男中音,渐渐,男高音、女高音、女低音都加入了歌唱.田野中聚集到一起的农夫们就象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合唱队,在秋儿的领唱下,仿佛在进行着一场多声部的合唱表演.子素的眼睛终于派上用处了,他吃惊地看着每一个人,他们都以同样的表情看着领主家秋儿所在的地方.他们没有愤怒,也没有哀伤,他们只有自我陶醉般地唱歌,这也许是他们唯一能自由表达情感的方式,在歌声里,才能找到一种叫做苦难的元素.
  没人能想象在黑夜里这些农夫们的行为,他们似乎已不是在唱歌,而是在举行某种宗教仪式,在领主所天赋享有的一个女孩的初夜.歌声越来越响,象一团巨浪,击打着无边无际的黑夜.
  在黑暗中,子素摸索着他的刻刀,艰难地依靠微弱的月光和手指的触觉,把这首后来被命名为<硕鼠>的歌铭刻在了竹简上.
  第二天一早,子素发现人们居然又都跟往日一样,沉默地在田野里劳作着,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这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一个领主的家奴跑到了田野中心,向大家大声地宣布:"领主有令,所有的人到领主房前的空地上集合,违者将受重罚."
  等子素赶到那儿的时候,那片空地上已经里里外外被围的水泄不通了,领主方圆几十里的领地内所有的领民几乎全来了,有上千人吧.子素用尽了全力已他那文弱的肩膀抵开那些农夫,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最前排,发现在一根巨大的旗杆上,挂着一颗人头,在阳光下特别耀眼,那是秋儿父亲的人头.
  在旗杆下,有一块竖直的大木板,秋儿被绑在木板上,双手向左右张开,两腿却被绑在一起,整个人就象是一个十字.
  领主的管家以其夜行动物般的眼睛向四周的人群张望了一圈,然后大声地说:"昨晚,我们尊敬的领主在行使他天赋的初夜权的时候,发现这个女人已经没有初夜了,也就是说,昨晚,根本就不是她的初夜,她在出嫁前,已经不是一个完整的女孩了.她亵渎了神圣的初夜,以肮脏的肉体玷污了我们领主的尊贵之躯,她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底下鸦雀无声,每个人都屏住了呼吸,让管家的声音传遍了整个天空.管家靠近了秋儿,对她说:"如果你能说出那个夺走你初夜的男人是谁,领主就能让你活下去.否则的话,你将被钉子钉死在木板上."
  子素差点就瘫软在地上,因为那个夺走秋儿初夜的男人,就是他子素.
  说出来吧,子素在自己心里对秋儿说.
  他还是第一次在白天看到秋儿干净的脸,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与漂亮白皙的脸现在才显出是那么协调.她还是穿着那身新娘的衣服,嘴角带着新婚的红润,她的视线在人群中扫了一圈,最后停留在了子素的脸上.子素低下了头,他竭尽全力地躲避她的目光,但他仿佛被在光天化日之下剥光了衣服一般无处藏身.他逃不了,命中注定在劫难逃.终于他被女孩的目光抓住了,俘虏了,如同被套上了一副锁链,永远也解不开了.他盯着她,她也盯着他,好象是在玩着什么秘密的游戏,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彼此的目光,而其他所有的人都茫然无知,都在猜测着那个男人到底是谁,其实她的目光的方向就是答案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她决心要保守这个秘密,不惜任何代价.
  说啊,为什么不说出来.子素心乱如麻,你不说我说了,我自己说,可是,可是那首歌怎么办?那首昨晚听到的秋儿领唱,农夫们合唱的歌怎么办?这首歌应该流传给子孙后代.我是采诗官,我有这个责任.我如果死了,这首歌也就会随着歌者的逝去而消亡,永远坠入历史的黑暗中.但,这是理由吗?这是自己苟且偷生的理由吗?子素与自己的灵魂搏斗着,他最终只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与勇敢的女孩相比,自己是个标准的懦夫.
  秋儿的脸上带着胜利者的骄傲,她的沉默令管家恼羞成怒,他对家丁说了句:动手吧.
  子素闭上了眼睛.
  "不好了!领主出事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从领主的房间里传出.几个人把领主抬了出来,放到管家的跟前,管家的手颤抖着摸了摸领主,然后哭丧着脸向大家宣布:"领主归天了."
  领主的眼睛睁大着,那张原本就丑陋的脸因为扭曲而变得不象是人间所有的了,他的恐惧从那张大着的嘴巴中看得一清二楚.他一定是死于非命的,这也许是上天的惩罚,或是--子素突然想到了一个可怕的字,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在管家和家丁们手忙脚乱地处理领主时,子素突然象一支离铉的箭似地冲了出来,跑到秋儿的跟前,解开了捆绑她的绳索,拉着她就往回跑.人们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当管家发现要追赶时,人群又自动地合拢了起来,管家费了好大的劲穿过人群时,子素和秋儿已经跑得没影了.
  他们象两只逃脱羊圈的羊羔一样奔跑着,两只小绵羊,惊慌失措且痛苦无助地逃离牧羊人的鞭子.奔跑似乎永无休止,前头是一片金色的麦浪,那是小麦和黍的大海,波光粼粼,无边无际,海阔天空.在麦田边,就象是站在大海边,跳水吧,从海边高高的悬崖上往下跳,闭上眼睛,跳吧."卟嗵",海水高高地溅起,两只小绵羊被大海淹没.突然,两只小绵羊奇迹般地变成了两条鱼,终于从陆地回到了自由的大海.
  在一片高高的麦子中央,他们被随风摆动的麦穗覆盖,如同钻进了一间小小的新房.子素终于感到,她注定是他的新娘.
  但子素的幸福,命中注定只有一瞬.
  "我快死了."女孩眨着闪亮的眸子,在子素的怀里说.
  "不."
  子素感到自己的胸前有一片湿润,那是血,从女孩口中吐出的血.女孩的脸色苍白,却面带着笑容,她已经满足了.子素突然感到自己刚刚得到的一样东西又要失去了,命运是多么捉弄人啊,他紧紧地抱住了她.
  "为什么?"子素的眼泪终于滑落在女孩的脸颊上了.
  "是老鼠,老鼠.所有的人都会死的,这是老鼠的诅咒."女孩又吐出了好几口血.
  子素明白了什么,他似乎已看到了那一幅鼠疫的画面.
  "但你不会,你不会死的."女孩继续说,"所有的人都死了,但你不会.相信我的预言吧."
  她慢慢地闭上了眼睛,她明亮的眸子将成为子素漫长的一生中永不磨灭的记忆--她永远地睡着了.子素的眼泪敲打在她带血的嘴唇上,渐渐地化了开来,就象一种奇特颜料的色彩.
  子素埋葬了她.
  子素步行着向国都走去.
  国都已是死亡的世界.
  子素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到处都是死人,死状极惨,而且没有外伤.就连牛马等六畜也都死了,一股刺鼻的臭味弥漫于整个城市,如同一幅地狱画卷.
  他冲入了无人把守的宫殿,同样是尸横遍地.在国君的大殿上,他见到了一群老鼠,一群硕大无比的老鼠,它们整齐地排列在宫殿的两侧,就象文臣武将.在大殿的正中央,端坐着的不是我们年轻的国君,而是一只差不多有猫这么大的老鼠.它,才是真正的国王.
  老鼠征服了人类.
  它们化整为零到各个乡村中传播瘟疫,首先是消灭它们的同类,原先与人和平共处的老鼠被他们的瘟疫灭绝殆尽,然后是马、牛、猪等畜类,最后是人类,这一过程只有短短的几个昼夜.
  子素感到了一股窒息的感觉,从这老鼠的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传出,他走到老鼠国王的跟前,象是一个臣子拜见君主似的.但他终于怒不可遏地向老鼠发动攻击了,转瞬之间,老鼠们被这个不怕死的家伙吓得无影无踪了.
  子素在空旷的宫殿中奔跑着,他必须要找到他的国君,终于他发现了那个早已暴露出来的地下室,在那儿,我们的国君居然还奇迹般地活着,衣衫褴缕,披头散发,如同一个恶鬼.
  "子素,你终于来了."国君仿佛看见了什么希望."我的罪过的是不容饶恕的,听我说,在一百年前,魏国曾爆发过一场鼠疫,成千上万的人死去,后来,人们花了巨大的代价,才消灭了它们,只剩下最后几十只带瘟疫的老鼠.原本是该彻底消灭他们的,但那时的国君,我的祖先,他突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这里修建了这个秘密的地下室,把这些致命的老鼠关在这儿,然后把他的政治敌人,或者是暗地里说他坏话的人与老鼠关在一起,让这些敌人在巨大的痛苦中死去.就这样,一百年过去了,这些带瘟疫的老鼠在地下室里繁殖后代,发展到了数百只,而被它们消灭的人也已不计其数.必须承认,我有虐待狂,当我看到那些暗地里诅咒我的家伙在老鼠们面前惊慌失措,全身腐烂而死的时候,我是多么快乐,这是一种本能,一种追求残忍的本能.自古以来,我们家族就遗传了这种嗜好,每一代国君都是如此,我们是魔鬼的家族,我们隐藏了巨大的灾难,为的就是满足我们的这种残忍的乐趣.我知道,总有一天要出事的,这些恐怖的小东西会报复我们的,一切的罪过由我来承担吧."
  "没人能承担得起."子素自言自语地说.当他再看国君的时候,我们年轻的国君已经断气了.
  子素离开了国都,整个魏国已经人迹渺茫.他回到了秋儿的坟前,结庐而居.女孩预言说他不会死的,女孩的预言准了,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一个人,只有他一个活了下来.
  又过了一百年,肆虐的鼠疫过去了,又有人踏上了魏国的土地耕种生活.人们发现了一个坟墓的边上躺着一具枯骨,尸骨上放着一排竹简,似乎是等着人来看的.竹简上记录了七首民歌---<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
  没人知道这个死人是谁.
  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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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31.肉香
  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怀,更也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我小心地打开了一这堆纸,一阵陈年累月的霉味便直串我的鼻孔,令人作呕.从纸质来看似乎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黄色的宣纸,如同那种祭祀死人的放在火里烧化的纸张.这纸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全是书信,一封又一封,那种直版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楷书.非常美的毛笔字,既不象颜体,更不是柳体,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风格,也许这种风格早已失传了吧.但这美丽的楷书象是一个女孩子写的,不会是我的那位祖先吧,或许是他的夫人,甚至是情人?不,我细细地看才发现不是,这是一个男人写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字迹既绵软又不失潇洒,但我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一种奇怪的气氛,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每一撇,每一捺,都深深地潜藏着一种--恐惧.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地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象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
  进德吾兄:
  从长安一别已经十年了吧.我现在才突然给你来信,请不要见怪.你知道,朝廷赏赐给我一栋豪华的宅邸在长安,以及关中的千顷良田,和江淮节度使的官职.可我从第一天起就辞官不做了,我离开了豪宅与良田,独自一人回到了坤州,住在当年我的刺史宅邸里.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孤独地虚度年华.我时常回想起当年安史贼党作乱之际,我是坤州的刺史,你在我麾下为将,你我死守坤州三年,使史思明的数万大军始终无法陷坤州而下江淮.最终我们等来了援兵,立下了大功一件.进德兄,我越来越想念你们,和当年与我一同出生入死的官兵们.这次给你写信,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家正在闹鬼.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另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长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
  进德吾兄:
  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铉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铉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象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
  进德吾兄:
  你在信中说你早已续铉,并已有三个儿子,实在可贺,想想我,可能真的要孑然一身一辈子了.是的,你信中的猜测没错,我永远都忘不了月香,她的眼睛,她的笑,她的身体,十年前她死在坤州,就在这间房间里,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她,永远.这十年来,虽然我一个人过,但是我养了许多猫,二十多只,其中还有波斯商人高价卖给我的那种两只眼球不同颜色的猫.这些猫陪伴了我十年,就好象是我的爱人,和这二十多只猫在一起,我有一种妻妾成群的感觉.是的,我爱她们,我把她们当作了一群美丽的女人.但自从我家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象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了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
  进德吾兄:
  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伙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而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象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
  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的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象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段路"
  我感到了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抱着我.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地摇着头.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罪了酒掉进河里淹死了,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是长江里的浪里白跳.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地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的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新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我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
  进德吾兄:
  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的.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睢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你们吃了,你们吃得很香,你们说这是你们一生中最好吃的肉.最后我告诉你们,这是月香的肉.你们都吐了,然后,你们都哭了,你们这群大男人象女人一样流下了眼泪.是的,是我亲手杀了月香,那天月光皎洁,月香依然美丽动人,尽管她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我的手里拿了一把刀,我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许久,但是我终究没有勇气,我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放弃了,我决心和她一起死.但是绝顶聪明的月香看出了我拿刀的意图,她轻轻地对我说,杀了我吧,女人对战争没有用,杀了我吧,把我的肉吃了,我总之是要给饿死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象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我只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其实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他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段路"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象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干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象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蔡骏
  20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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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32.杀人墙


 来自遥远的北国的寒风越过长江的江面,向古老的南京袭来,刀一般的北风刮过路上行人们的脸颊,所有的人都行色匆匆地走过。罗周站在寒风里,风吹乱了他的头发,面向着北风,他的眼睛被迫微微地眯起,看着这座六朝古都的远方。他真希望能够下一场雪,一场久违了的雪,有雪才是真正的冬天,尽管他明白,冬天象征着死亡。
  南京的冬天,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湿气,谁都说不清这股湿气是从哪里来的,这气息渗入了罗周的身体,渗入了每座建筑物,每一棵树,每一棵草。罗周觉得,这湿气来自于地下。他打了几个哆嗦,终于离开了风口,向厂子里走去。
  这是一家看上去非常老旧的工厂,就象现在中国大多数的国有企业一样,不断地在困境中挣扎着。现在罗周明白,这家工厂的命运已经到头了,厂里已经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欠了一屁股帐的厂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厂子已经宣布破产了,这块地已经被卖掉了,再用不了几天,这家厂就要被推土机夷为平地。诺大的厂区里没有多少人,到处都是一片死气沉沉的,这样的寂静让罗周有些怅然若失。忽然,一阵刺耳的救护车的声音响起,罗周看到一辆救护车开进了厂区,发生了什么事?他快步地跟在救护车后面,跑了不多远,车子停了下来,几个白大褂的男人从车上走下来,他们奔进了一栋破旧的小楼。罗周停在楼前,他知道这栋楼里没有人,只有一间供晚上值夜班的人休息的值班室。
  很快,几个穿白大褂的男人从楼里出来了,他们几个人合力架着老李往外拖。而老李的嘴里高声地叫着:“杀人了——杀人了——鬼在杀人——杀人——”
  老李尖利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厂区,这声音是如此刺耳,让罗周听着心里一阵狂跳。这是怎么回事?老李平时是一个非常和善的人,性格内向且温和,话也不多,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失态过。老李就象发疯了一样,在几个强壮的男人的手中不断地挣扎着,他的眼睛通红,脖子梗直着,头发几乎都竖直了起来,两手两脚乱蹬乱踢着。可以看到旁边几个男人的脸上已经有了好几块刚刚出现的伤痕和血迹,他们显然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制服了瘦小的老李的。
  “他怎么了?”当他们走过罗周的身边的时候,罗周不解地问着。
  “你们厂报案,这里有人发了神经病,果然发得不轻,哎呦——”穿白大褂的男人又被老李踹了一脚。
  老李看到了罗周,他的眼睛瞪大了对着罗周说:“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但是,老李立刻就说不出话了,他的嗓子似乎已经喊哑了,尽管他依旧在挣扎着。穿白大褂的把他拖到了救护车上,然后,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这个时候罗周才注意到了救护车上印着的单位名称——精神病医院。
  罗周总是觉得今天早上有些奇怪,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息,他猛地摇摇头,耳边却仿佛依然充满了老李的话,鬼在杀人?也许老李真的疯了。忽然,他见到了老张匆忙地走来,罗周向他打听老李的情况。老张说:“精神病院的人,就是我打电话把他们请来的。昨天晚上,老李值夜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今天早上就变得疯疯颠颠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紧紧地抓着我,对我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
  “他说什么?”
  “我听不明白,好象是在说杀人,听起来挺可怕的,他说他在值班室后面的那堵墙下面看到了鬼,鬼在杀人。真是荒诞不经,他简直是疯了,哎,他这个人也挺可怜的,苦了一辈子,最后进了精神病院了。”老张说着说着,表情还有些惊恐。
  “是啊。”
  “不过——”老张也是老职工了,已经在这里工作了三十几年,他忽然欲言又止。
  “不过什么?”
  “过去,这里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的人在值夜班以后,就莫名其妙地疯了,疯了的人,都说自己看到了鬼,或者是看到非常可怕的场面。曾经有人来调查过,但没有任何结果。”老张压低了声音说。
  “你是说——闹鬼?”
  “谁知道呢,就当我没说,我先走了。”老张不敢多呆,他匆忙地离开了这里。
  罗周看着老张远去的背影,仔细地想着他的话,想着想着,不禁有些毛骨悚然起来。他从来不相信这世界上是有鬼魂的,但老李确实疯了,他看到了什么?小楼前空空荡荡的,罗周的影子在冬天的日头下消长着,那影子在地面上延伸,随着他的走动而摇晃着,如同一个黑色的幽灵。他离开了这里,转到了小楼的后面,在楼的后面,他见到了那堵黑色的围墙。
  在冬日的阳光下,那堵黑色的墙静静地矗立着,墙面稳重而厚实,看上去又高又大,象一座黑色的山崖,。那堵墙很长,至少有五十多米,在墙两端的尽头,则是通常所能见到的那种表面砌着白色水泥的砖墙,与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和对比。罗周静静地看着这堵墙,墙脚下是一片开阔地,看起来至少能容纳几百人,地上什么都没有,只是一片白地,寸草不生,如同一片没有生命的荒原。他看着这堵墙,忽然心里有些不舒服,瞬间,这堵墙给他的视觉的冲击让他难以忍受,他的呼吸有些急促,只能后退了几步。
  风继续吹。罗周忽然产生一种感觉,他觉得眼前这堵黑墙会忽然倒下来,向他压来,把他压成一堆肉浆。他明知那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但这感觉却很真实,这让他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和老李一样发疯?他不象再看了,他一阵颤抖,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堵有着什么魔力的墙依旧牢牢地立在他眼前。黑色的墙面很光滑,象一张沉默的脸,似乎在向他诉说着什么。不,罗周摇了摇头,他闭起了眼睛,迅速地转身离开了这里。
  刚走了几步,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站在小楼边,也在观察着那堵墙。罗周仔细地看着他,那张脸很陌生,罗周在脑海里努力地搜索着,他终于想了起来,一个月前,一些日本人坐在黑色的丰田轿车里来到了这家厂。他们参观了整个工厂,还特地来到这里来看了看,这让许多人感到费解,日本人为什么会对这鬼地方感兴趣?还是罗周陪同着日本人转了好几天,虽然这些日本人对中国人确实非常礼貌和客气,可罗周还是天然地不想和他们多接近。此刻,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些日本人的其中之一。
  当罗周走过他身边的时候,那人立刻对罗周笑了笑,微微地鞠了一个躬,嘴角掠过一丝奇怪的东西。罗周停了下来,在凛冽的北风里,他的目光一下子变得锐利了起来,两个人的眼睛对视着,似乎在进行着某种对峙。最后,日本人却步了,他后退了几步,在他的身后,停着一辆日产面包车,车门打开了,里面似乎有好几个日本人,他上了车,然后车子开动了。
  那个日本人上车前最后看他的一眼让罗周有些困惑。他们到这里来干什么?这个厂对他们来说毫无用处,反而是一个负担,但他们却斥巨资买下了这块地和所有的厂房,但直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日本人买下这块地到底派什么用处。也许全世界的人都疯了,罗周暗暗地咒骂了一句。
  厂区里一片萧条,罗周晃悠了一整天,渐渐地,天色暗了,北风更加肆虐地呼啸而过。他没有回家,因为今天是他值夜班。草草吃过晚饭以后,罗周走进了小楼里的值班室,昨天晚上,老李就在这间房间里过的夜,而第二天一早,老李就被送进了精神病院。罗周想着这些,心里忽然一阵莫名其妙地颤抖,他并不是一个胆小的人,但他的耳边却时常响起老李的疯言疯语,整整一天,这奇怪的声音一直纠缠着他。罗周坐在值班室里,看着值班室窗外的夜色,此刻已经一片黑暗了,天空中既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只有呼啸着的风。他看着窗外,脑子里忽然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一句话——月黑风高杀人夜。
  罗周再也不愿意想了,他宁可相信老李的发疯就是因为胡思乱想导致的,其实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全是来自于人自身的臆想。通常,人总是被自己吓死的,喜欢看斯蒂芬.金小说的罗周这样对自己说。他用自己带来的被子裹着身体,躺在了值班室的床上,还好,房间里有暖气,他并不觉得冷。
  关灯之后,房间里陷入了黑暗中,黑得就象是坟墓。罗周闭上眼睛,忽然觉得自己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棺材里。过了很久,他一直都睡着,他总是觉得窗外有什么声音,那也许是风吹动了窗外的顶蓬。那声音就象是在敲一面战鼓,虽然沉闷,但却传得很远,尤其借着风势。
  在窗外呼啸的风声里,罗周一直难以入眠,他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老李的声音:“他们在杀人——鬼在杀人——”
  “不。”罗周无法控制住自己了,他大叫了一声,坐了起来。睁开眼睛,窗外依旧黑蒙蒙地一片,耳边是北风的声音,他忽然发觉自己的后背已经沁出了一些汗珠。他再也睡不下去了,他掀掉了被子,穿上外衣,走出了值班室。
  现在去哪里?罗周自己也说不清楚。他只是再也无法在值班室里呆下去了,他的脚步在空旷的走廊里响起,不断地传出奇怪的回声。走廊里没有灯,他就象是一个瞎子一样摸索着走到了小楼的门口,他走到了楼外。
  风,来自北国的风瞬间吹乱了他的头发,他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似乎随时都会被大风卷走。他本可以走出厂区,到马路上转转,那边应该还有一些人影,可以打发时光。可是他没有,他向另一个方向走去,他转向了小楼的后面,尽管他知道,在小楼的后面,有一堵黑色的墙。
  去那儿干嘛?他有些莫名其妙,虽然他告诫着自己不要去那地方,但好象脚已经不再长在自己身上,自动地向那里走去。罗周竖起了衣领,在寒风里不断地哈着热气,搓着双手的手掌。
  转过一个弯,忽然,他看到了一片光亮,这让他一直在黑暗中观察四周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他眯起了眼睛,用双手揉着,过了片刻之后才看清楚了。
  在那片白色的灯光里,罗周终于看到了——鬼
  鬼,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下。
  此刻,在这寒冷彻骨的黑夜里,这道白色的光线照耀着这片空地,而眼前这堵黑色的墙几乎已经被光线照成了白色。在这堵大墙之下,罗周看到了鬼影,不是一个,而是许多个鬼影,不,也许是人,可他又实在分不清那到底是人还是鬼。
  罗周的浑身颤抖着,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的双脚几乎麻木了,只是睁大着惊恐的眼睛注视着那堵大墙底下所发生的一切——杀人,他们在杀人。
  他看见许多穿着破烂的棉袄和各色旧衣服的人,在那片白色的灯光下,他们的脸都被照得惨白惨白,他们的脸色都是惊慌失措的,他们张大的嘴巴,似乎是在大喊着什么。可是,罗周却什么都没有听到,除了暗夜里北风的怒吼和呼啸。他数不清大墙底下到底站了多少人,看起来至少有一二百人,他们长长地排成好几排,就象是在拍什么集体照。但是又不象拍照,因为他们没有什么秩序,乱做一团,有的人还互相搀扶着,而且大多数人的身上还绑着绳索。这些人里有一半是女人,她们看上去都是衣衫不整的样子,大多面带羞愧耻辱的表情,其中甚至还有几个挺着大肚子的孕妇。还有许多白头发的老人和调皮的孩子,真正的中青年男子倒不多。有一些孩子还很小,尚抱在母亲的怀里,罗周甚至还看到其中有一个婴儿正在母亲怀中吃着奶。
  这是些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会深更半夜来到这行将被拆除的厂区里来呢?罗周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和老李一样有神经病而产生了幻觉了。
  不,这不是幻觉,他确实见到了这些人,这些人站在那堵大墙底下,惊慌失措地看着罗周。
  “你们是谁?”罗周向他们大叫着。
  尽管这些人都张在嘴在说着话,可是罗周什么都没有听到。
  忽然,那堵大墙前,又出现了一群人,他们穿着电视里经常见到的日本军队的服装,头上戴着绿色的钢盔,手里端着步枪和机关枪。“你们该不是拍电影的吧?怎么也不通知厂里一声?”罗周向他们嚷了起来。
  这些人似乎没有听到罗周说的话。忽然,罗周看到他们的枪管里冒出了火光,天哪,他们真的开火了。可是,罗周却什么声音都没有听到,就象是在看一场二十年代的无声电影。在这些穿着日本士兵服装的人当中,有几个扛着机关枪,他们匍匐在地上,枪管里不断地喷射着火苗,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一个目标——大墙底下的人群。
  有人中弹了。
  不,许多人都中弹了,他(她)们的胸口瞬间绽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象喷泉一样从胸口,从腹腔,甚至从头顶涌出。鲜血染红了他们的棉袄,染红了脚下这片荒凉的大地。第一排中弹的人都倒下了,接着是第二排,所有中弹的人都张大着嘴,罗周虽然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但可以看出他们的口形,他知道他们喊的是救命,也有的人在喊畜牲。
  罗周张大着嘴看着这一切,他一步都动不了了,他不知道眼前所见到的是真实的还是幻影,唯一能肯定的是,现在那堵墙下,正在进行着杀人的勾当。不是在拍电影,而是确确实实的屠杀。
  是的,鬼在杀人,在杀人,就在那堵黑色的大墙之下。那些穿着日本军服,戴着钢盔,端着步枪和机关枪向人群肆意扫射着的不是人,他们绝对不是人,而是一群——鬼。
  老李没有精神病,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鬼在杀人。
  月黑风高杀人夜。罗周看到许多孩子也中弹倒下,这些孩子倒下的时候,脸上还挂着笑容,他们也许真的以为那些人是来给他们照相的。有一个母亲在用身体保卫着自己的孩子,但是子弹穿透了她的身体,结束两条生命,还有,还有那几个孕妇,她们被子弹洞穿的肚子。看着这些,罗周忽然想吐,忽然想哭。
  每一个倒下的人,脸上各有各的表情的,有的愤怒,有的仇恨,有的羞愧,有的耻辱,还有的冷漠。
  最后一个倒下的,是一个戴着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的中年男子。他站在最后,在大墙的中点,几排机关枪的子弹射进了他的胸膛。他的胡须在风中颤抖着,他的目光里闪现出某种特殊的东西,似乎还隐含着什么,最后他缓缓地卧倒在一片尸山血海中。
  罗周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他向那些杀人的鬼冲去,正当他即将抓住一个军衔为中尉的鬼的时候,灯光忽然灭了。那些耀眼的白色光线立刻消失地无影无踪,黑暗又重新笼罩在了罗周的头顶。
  一切都消失了。
  真的一切都消失了吗?
  罗周跑到了大墙的跟前,什么都没有,刚才那些人呢?那些被杀害的人们呢?地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还是一片寸草不生的白地。而那些杀人的鬼,也瞬间不见了踪影,逃回了阴曹地府。
  寒风依旧凛冽地刮过。
  罗周缓缓地走到那堵黑色的大墙,虽然一片黑暗里,他看不太清,但他还是触摸到了那堵墙面。那墙面冰凉冰凉的,就象是死人的身体。他的手立刻缩了回来,不敢再碰这堵墙了,他抬起头,仰望着黑暗的天空,没有人给他以答案。
  见鬼了。
  刚才那道白色的亮光又是从哪里来的?他回过头去,后面的小楼沉浸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清。罗周忽然心里一凉,他不想自己和老李一样,再被送入精神病院,他大口地喘着气,飞快地离开了这里。他一路快跑着,转过弯,冲进了小楼。
  在小楼黑暗的走廊里,他停了下来。现在去哪里?反正此刻就算吃一瓶安眠药他也睡不着觉了,忽然,他想到了什么。罗周跑上了二楼,这里过去都是办公室,厂子倒闭以后,就没有人管了,他按照记忆,摸到了厂档案室的门口,门没有锁。他推开了门,他把电灯打开,档案室很久没有人管了,发出一股纸张陈腐的味道。
  罗周曾经在这间档案室工作过,他熟悉这里的资料排列,自从厂倒闭以后,就没有人再动过这里的东西了。他找到了这家厂过去的档案资料,原来这家厂的前身是南京国民政府一家化学研究所,始建于1929年,1949年以后研究所被改成一家化工厂。档案里显示,这家化学研究所的创始人名叫林正云,生于1890年,1912年赴美国留学,在海外学习和研究了十七年,成为当时著名的化学家,也是美国一所大学首位华人教授。1929年,林正云归国在南京创立了这家化学研究所,担任研究所长,为当时的中国提供化学工业人才和进行化学方面的研究。
  接着,罗周在档案柜的最里层发现了一叠资料,他仔细地看了看,原来竟是林正云的工作日志。他如获至宝一般翻开了这本工作日志,他粗略地看了看,日志从1929年10月20日开始,一直到1937年12月18日结束,总共持续了八个年头,一天都没有中断过。
  罗周决定从后面看起,他翻到了1937年12月1日的工作日志,林正云用毛笔工整地写着这天的日志——
  制造影像墙的材料已经全部运到了,这些材料来自于安徽的一座磁铁矿山,我们正在全力以赴地用这些特殊的磁铁矿石修建这座墙。经测算,我估计两个星期内就可以完工了。研究所的全体同仁们都很高兴,因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实验,虽然缺乏经费,但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即将完成了,也算是没有辜负大家几年来的辛苦研究。
  不过,今天早上传来一个坏消息,常州沦陷了。据说日本军队还滥杀无辜,我真的很担心,自从上海开战以来,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11月11日,上海沦陷,我们所里许多人都哭了。但愿我们的国军能保卫住首都。
  
  12月10日——
  经过这些天的努力,影像墙的工程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我们已经开始在墙的表面刷上我们所里花了好几年时间自行研制出来的磁性感光材料了,这样类似的材料,在国外还没有,我为中国人能够制造出这样的材料而感到高兴。此外,电磁灯也已经开始安装了,在电磁灯与影像墙之间,大约有一百米的空地,介时电磁灯所发射出的电磁光线将把空气中所有物质的影响都投射到影像墙上,这样,就可以用影像墙来记录影像了。
  然而,今天早上,我听到了炮声,这说明日军已经进攻到了南京城外了。我没有想到我们的国军居然如此地不堪一击,空有数十万大军和郊外的城防工事却无法打退日军的进攻,看来民国的首都已经危在旦夕了。许多人都劝我尽快地离开南京,如果现在走也许还来得及。可是,现在我们的实验正进入了关键时刻,绝不能再耽搁了,否则就会前功尽弃,我决心留下完成实验。
  
  12月13日——
  呜呼哀哉。日军入城了。
  我诺大一个中国,居然连几个倭寇都打不过,连首都都送入了敌手,吾辈真的是愧对列祖列宗啊。此刻的南京城,已经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街上乱成了一团,许多溃兵来不及逃走,只能丢下了武器等待投降。而我没有走,研究所的大多数人都没有走,我们必须完成我们的使命。
  在隆隆的炮火声中,影像墙即将竣工了。
  愿老天保佑我们。
  
  12月14日——
  许多难民涌进了我们化学研究所,他们全都惊慌失措的样子,其中有些人还受了伤。他们告诉我,日本人一进城就开始对平民百姓进行屠杀,他们见人就砍,烧杀抢掠,许多妇女也遭了殃。所有的人都非常害怕,他们的房子已经被日本人烧了,家里的财产被洗劫一空,现在外面的街头已经是恐怖的世界了。我看着这些人,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我只感到心里万分痛苦,我恨我只是一介书生,不能上阵杀敌。我们所里存着一些粮食,足够大家过冬了,我们把粮食拿出来分给了这些难民,让他们挤在研究所的房子里,希望日本人不要找到他们。
  
  12月15日——
  影像墙终于完工了,这是一堵用特殊的磁铁石修造的大墙,墙面上还涮着厚厚地一层磁性感光材料。我看着这堵黑色的大墙,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它高大而厚实,看起来就象是一道长城。可它终究无法抵挡倭寇,现在我只能说对这堵墙说——你诞生的不是时候。
  今天,我的一个学生冒险走出研究所去接他的家人,结果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失去了一条胳膊,他说他走到自己的家里的时候,发现父母已经被杀害了,而自己的妻子也被强暴后自杀,他一岁的儿子被日本人的刺刀捅死在摇篮里。狂怒的他去找日本人报复,结果被日本人抓住,他们没有杀他,而是砍下了他的右手,为的是让他永远生活在痛苦中。现在他回到了我们所里,少了一只胳膊,他疯了。
  
  12月16日——
  按照原计划,应该是今天进行实验的,可是,看着这么多难民,我首先要做的是维护他们的生命。不断有逃难的老百姓躲进我们研究所,他们带来的消息越来越可怕。日本人确实已经开始屠城了,屠杀的对象不分男女老少,其手段残忍无比,简直就象群畜牲。有一个死里逃生的难民告诉我:昨天下午,日军从司法院等难民收容带走了两千多名难民,押到汉中门外,用机抢扫射后,复以刺刀捅,然后用木柴,并浇上汽油焚烧,情景惨不忍睹。我听了震惊了,现在已经是文明的二十世纪了,居然还出现如此野蛮的对平民的大规模集体屠杀,难道日本军队就一点人性都没有吗?在万分痛苦中,我们以泪洗面。
  
  12月17日——
  我们躲在研究所里,但是我们的鼻子里都闻到了一股血腥的味道。整个南京城都已经成为尸山血海人间地狱了,这血腥的气味充满了全城,我似乎能万千亡魂在呼喊着,谁能给他们报仇呢?我有一种预感,情况越来越坏了,现在我们所里已经藏了两百多难民,日本人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我看着这些无辜的人们,他们中有许多是女人、老人,还有孩子,甚至还有孕妇,我的心里如同刀绞一般。在野兽面前,我没有能力保护他们,我甚至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
  
  12月18日——
  上帝啊,为什么对中国人这样不公平。
  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日本人找到了这里,他们荷枪实弹地闯了进来。我甚至能看到为首的一个日本人手里提着的军刀还在淌着血,那个畜牲的腰间还挂着几颗中国人的人头。他们把两百多个难民全都关在了地下室里,然后把其中有稍有姿色的女子带到我的实验室里蹂躏。而我们几个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则被关在了档案室里,我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在档案室里写着我的工作日志。
  我明白,我们这些人,一个都活不下去了,我们都将成为那些野兽的刀下亡魂,是的,我们逃脱不了死亡。但是,我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记住我们的遭遇,记住在1937年12月的南京所发生的一切。此刻,夜色已经降临了,窗外寒风凛冽,这风带着死亡席卷着南京城。一个日本军官走进来,命令我们准备一盏探照灯把楼下的那块空地照亮。我们研究所并没有什么探照灯,只有——一盏功率为两千万的电磁灯,此刻,那盏电磁灯就高高地悬挂在影像墙上,电磁灯只要一亮,灯光所照到的所有的物体,都将把自己的投影反射到影像墙上,然后将被影像墙的磁性材料记录下来,永远地保存着,只要再把另一种电磁灯重新投射在那堵墙面上,所有被记录的影像就会自动地呈现出来,就象是永恒的一场无声电影。总有一天人们会发现这个秘密的。电磁灯的开关就在我的手上,我开动了电磁灯,瞬间,楼下的这片空地被耀眼的白光所笼罩着。日本人用刺刀把地下室里的难民们驱赶了出来,他们让难民们在我的楼前排列了开来,两百多人都面对着影像墙和电磁灯的光线。这时候,那个日本军官又来到了我们的房间里,他命令我们也下去,我们将和那些难民们一同被屠杀。我点了点头,我明白自己就快要死了,我不再留恋什么,我只希望,现在我所进行的科学实验能够成功,能够通过我的电磁灯和影像墙把这大屠杀的罪证永远记录下来,让后世子孙铭记我们民族的灾难,与另一个民族的罪恶。
  好了,我的工作日志到这里为止,我会把工作日志放入档案柜,留待后人的发现。
  永别了,朋友们。
  
  林正云
  
  林正云的工作日志到此为止,这是最后一页,看完这一页,罗周全都明白了。他沉浸在一种巨大的痛苦和愤怒中,他大口喘息着,好象经历了工作日志里所记录的一切。
  窗外的风继续呼啸。现在罗周明白,那堵黑色的大墙,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摄像机,它把所有在电磁灯照耀下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然后在另一种电磁灯的光线下再把影像重新显现出来。他刚才所看到的,就是当年在电磁墙前被记录下来的影像,那就是在南京大屠杀中所发生的一起集体屠杀事件。罗周知道,从来没有人能用摄像机记录下南京大屠杀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屠杀事件,但是,那堵墙记录下来了。
  这是铁证,铁怔如山,不容抵赖的铁怔。
  在这些工作日志的最后,罗周还看到了一张林正云的照片,照片的下面写着拍摄日期是1937年12月5日。照片上的林正云四十多岁的样子,戴着一副眼睛,留着长长的黑色胡须。就是他,没错,刚才罗周在黑墙前所见到的那个最后倒下的中年男子,他就是这张照片中的林正云,他和那些难民们共赴了国难,一起死在了日军的枪口下,并且被他自己所创造的天才的发明——影像墙所忠实地记录了下来。
  罗周小心地把这些工作日志放在一个皮包里,他要把这些珍贵的资料保存下来,不能随着这栋小楼一起被毁掉。忽然,他听到了一阵巨大的声响,那不是风的声音,绝对不是。
  怎么回事?
  罗周的心里一惊,他忽然想到了什么。不,不,他带着皮包,飞快地跑出了档案室,他冲下了楼梯,跑出小楼,转到了小楼的后面。他又见到了耀眼的光线,此外,还有飞扬的尘土,在一盏巨大的灯光下,他看到了一辆推土机,那是一辆巨型的推土机,是他所想到的最大的那种型号。那台推土机正在用那巨大的前铲,推倒那堵黑色的大墙。
  不。
  罗周高声地叫了起来,这是罪证,杀人的罪证,他们在销毁罪证。罗周看到了那些日本人,他们带着红色的头盔,穿着西装站在空地上,怡然自得地指挥着推土机的作业,他们发现了罗周,用一种轻蔑的目光看着他。来不及了,已经来不及了,那辆巨大的日产推土机已经把整堵墙全都推倒了,尘土高高地扬起,不,那不是尘土,是特殊的磁铁材料,现在,已经在推土机下变成一堆废墟了。
  现在,黑墙已经消失了。
  面对着黑墙的废墟,罗周跪了下来,这是罪证,被销毁的罪证。他明白了,为什么日本人会看中这家工厂,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这堵黑墙里蕴藏的秘密,他们处心积虑地使这家工厂破产,然后买下了这片土地和厂房,最后一步,就是销毁罪证。老李的发疯,也是因为他们用电磁灯使那些影像产生出来,而以前的闹鬼传说则可能是因为闪电雷鸣等自然因素造成的。
  现在,那些日本人已经谈笑风生地离开了这里,推土机也开走了,只留下一片黑墙的废墟。罗周的目光里闪着一些泪水,狂风呼啸而过,卷乱了他的头发,使他的样子看上去有些可怕。他看着黑夜的深处,那茫茫无边的夜色依旧笼罩着这座城市。他抬起手,把那些泪水轻轻地擦去,接着,他挺直了腰,从地上站了起来。
  忽然,他觉得自己终于长大了。
  请记住——1937年12月13日,中国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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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34.食草狼

 狼
  我很孤独。
  人类极端地仇恨我,但我并不仇恨人类。我所做的只是自然法则规定我必须要做的罢了。我吃羊,难道人类就不吃羊吗?羊养得多了,会把草原上的草吃光,然后牧羊人再把羊带
到另一片草原,总有一天,我深深热爱的这片美丽草原就会被人类和他们养的羊毁掉。所以,我是草原的保护神,保护了草原,就是保护了草原上的人类,人类对我的仇恨是荒谬的。
  不可否认,我是嗜血的,我无情地咬住羊或是人的脖子,咬断他们的咽喉,从这里吸干他们的血。然后再一口一口地撕扯他们的肉,用舌头舔净他们的骨头。可并不能因此而判定我有罪,因为每个生命都有权利生存,我只有这样才能艰难地生存下去,就象羊必须吃草,牧羊人必须吃羊才能生存一样。但我并不因此而快乐,还是那句话,因为我孤独。
  牧羊女
  我第一次来到这片草原,我和我的二十只羊羔都被草原的美丽所打动,我支起了帐篷,决定在此地放牧。奇怪的是虽然这里水草丰美,但附近的牧羊人却少得屈指可数。
  现在我看到一个猎人骑着马来了,他背着巨大的弓,插着箭。他有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他向我微笑着。他告诉我,这一带常有一只凶残的狼活动,要我多加小心。他的举止得体,声音富有磁性,尤其是他善意的微笑,让我有了一种安全感。
  入夜,我很快沉入了梦乡。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那声音又远又长,恐怖骇人,让我全身血液都凝固了起来。是狼嚎,果真有狼。我的羊,我必须要保护我的羊羔们。我带上了一把长长的刀,悄悄地走出了帐篷。月光特别地明亮,我的羊羔们恐惧地在羊圈中颤抖。我看到对面的小丘上,站着一只狼。距离太远,我只能看到它又瘦又长的身体和双眼所放射出的绿色的幽光。它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好久,这反而激起了我的勇气。这头凶残的畜牲一定在做着准备,它随时都可能扑上来,以旋风般的速度冲到我的面前。但我不会怕它,来吧畜牲,来吧。我高高地举起了我的刀。它又嚎叫了一次,这一次声音更加恐怖而悲惨,它要冲上来了,我全身都在发抖,我的羊羔一片哀嚎。但它却转过了身体,飞快地走了。也许它害怕了,这只胆小的狼。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倒在了帐篷里。
  猎人
  我见到了一个新来的牧羊女,我从来没见过象她这样美丽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被她打动了。但我很担心她的安全,那头凶残的狼已经吃了一百头羊,十个牧羊人和三个象我这样的猎人。我曾发誓一定要杀了它,把它的狼心挖出来,和狼肉一起煮熟了吃掉,让它也尝尝被吃掉是什么滋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要留在这里的原因,我不顾一切地追逐它,风餐露宿,冒着大风大雪,九死一生,有几次我已经碰到了它,可惜还是让它跑了。它既狡猾又冷酷,实在难以对付。其实我也很害怕,也许它会等我睡着的时候悄悄地咬断我的喉管。
  狼
  我不能攻击新来的牧羊女,尽管这很痛苦。这是有原因的,自从发现她以来,这个原因就深深地纠缠在我心底,让我痛苦万分,但我不能把这个原因说出口,我不能。
  我同时也发现了那年轻的猎人,他已经追逐我很久了。他害得我四处飘零,每次出击总是提心掉胆,生怕他的马蹄声从我身后响起。现在我偷偷地观察着他,他采了一束花,献给了牧羊女,牧羊女很高兴,她笑的样子很美。我想,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我很孤独。
  牧羊女
  一个月过去了,我和我的羊没有遭到过狼的攻击,也许是它害怕了。有时我放羊放得远了就会发现狼的脚印和狼粪,这证明它仍在附近活动,所以我还是要提高警惕。但好在年轻的猎人常来看我,他送给我一张弓和十支箭,还教了我许多对付狼的办法。他对我很好,有时我真想让他在我的帐篷边扎下帐子,不要再四处飘泊了,但是他却说一定要杀死那条狼,这样我才能得到真正的安全于幸福。
  今晚,我梦见了他。
  狼
  天哪,我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饥肠漉漉,全身乏力,行动缓慢,眼冒金星,我恐怕活不过今晚了。这一带方圆几百里内的牧民都被我吓走了,只剩下那新来的牧羊女和年轻的猎人。我说过,我绝不会去攻击她和她的羊的,我更不敢送到猎人的面前去送死。有好几次我离牧羊女的羊很近了,我完全可以轻而易举地抓住它们,甚至她,象以往那样,撕裂它们的喉咙。但是我忍住了,我强忍着饥饿离开了羊羔们,我明白这是违反了我的本性的,但我必须要忍耐。
  这真是一件痛苦的事,因为吃不到羊和人,附近的野兔,黄羊,甚至小小的土拨鼠都已经给我饥不择食地吃光了。我这个天生的食肉动物,草原食物链的最上层者面临着无肉可食,无血可吸的窘境。与我相比,羊真是幸运啊,用不着竭尽全力地追逐食物,把头一低,满地都能吃。如果我也能吃草的话,恐怕还能句且偷生的活下去。于是我决定吃草,做一件违反自然法则的事。我低下了头,可我的锋利的牙齿只适合咬断别人的脖子,而不适合啃咬和咀嚼,我只能囫囵吞枣地一口咽下。虽然,青草带着草原的芳香,可是我的食道与肠胃早已习惯了消化荤腥的血和肉,草在我的胃里,接触到我的胃液反而膨胀了开来,难受得我满地打滚,我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
  我该去死了。但我想到了很多,最后,我仍然下定了决心要吃草,为了生存,必须忍受这样的痛苦。不管你们相不相信,一定会有许多动物学家嘲笑我,说我吹牛不打草稿。但事实是,我终于吃草了,尽管这滋味令我作呕,我吐了无数遍,又硬着头皮吃了无数遍,我的肠胃开始消化了,我第一次排出了带有草原芳香的狼粪。
  我就这样句延残喘地活着,虽然我靠着不可思议的吃草方式维持着生命,但毕竟我是一
头嗜血的狼,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也许我活不了多久了。
  猎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爱上了牧羊女,她的美从第一天起就抓住了我的心。而她似乎也对我颇有好感,她让我今天晚上到她那儿去,这真让我浑身血液沸腾。
  现在我看见她在帐篷外等候着我,在羊圈边点着一堆火。月色下的她显得更加迷人,她向我微笑着,她要我带她到草原的深处去。我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很紧张,竟提出了羊羔怎么办的这样的蠢话,其实点着一堆火,狼是不太敢来的。她跨上了我的马背,高耸的胸脯紧贴着我的后背,让我的脸上一阵发烫。我心跳地厉害,双腿夹紧了马肚子,我的马似乎也理解了我们的心思,它四蹄飞奔,把我们带向了草原的深处。
  草浪卷过马蹄,风卷起了她的头发。然后,我们在荒无人烟的大草原深处尽情地快乐。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和她都沉入了梦乡以后,一声凄惨悲凉的长啸把我们惊醒了。又是那可恶的狼嚎,狼站在山岗上,放出可怕的绿光。它向我们冲过来了,我的弓箭呢?我手忙脚乱地寻找我的弓,而牧羊女在我身边不停地发抖。来不及了,它冲到我跟前了,我太大意了,我们完了。它突然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和它对视着,我们都曾要竭尽全力地杀死对方,现在它赢了。它一定一直在跟踪着我等候着时机,它太狡猾了,我认输,我绝望地看着它。它好象比过去瘦弱了许多,在我们的身边转了一圈,最后出乎意料,它掉头就走了,迅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见它流眼泪了,牧羊女轻轻地说。
  不可能,你一定受刺激了,我还从来没听说过狼会哭。它也许已经吃过晚餐了。
   
  狼
  我见到了一只我的同类。它健壮而年轻,它的身上残留着血的味道,就向当初我刚来到这里一样。它对我的落魄感到吃惊。它说它要在这片草原建立它的王国,为了表示对我这个前辈的尊敬,它允许我检食它的剩肉。我告诉它这里没有食物,它则报以我轻蔑的笑,然后它继续前进。优胜劣汰是亘古不变的规则,我认命,但我依旧感到一种不祥之兆。
  它果然到了牧羊女的帐篷前,它悄无声息地绕了一圈,甚至连羊羔们都没有惊动。它就想我过去那样,身手敏捷,干净利落,凶猛地向羊羔们扑了过去。它一只一只地咬开了羊的喉咙,并不是拖走了慢慢吃,而是吸干它们的血,这种猎食的方法我早以不用了,因为这过于残害生命,根本就是一种浪费。等它无声无息地吸干了二十只羊羔的血,竟似乎还不满足,把头探向了帐篷之中。
  我该怎么办?
  猎人
  天哪,羊羔全死了。牧羊女,牧羊女。我冲进了帐篷,帐篷内一片狼籍,牧羊女躺在地上,此外还躺着两条狼。居然是两条,没想到这畜牲还请了帮手,一定是分赃不均自相残杀的。牧羊女,她还活着,奇怪的是,她全身没有任何伤口,恐怕是吓昏的,我掐了她的仁中,她开始缓缓地醒来了。那条我从没见过的较壮的狼已经死了,脖子几乎被咬断了。而原来的那条我所熟悉的狼还有一口气,奄奄一息,浑身是血,四条腿断了三条,眼睛瞎了一只,还有一只正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它的背脊,腰腹,等多处都受了重伤,皮毛撕烂了,白森森的肋骨历历可数,而胸口有个大洞,一大滩血喷泉似的涌出,这是致命伤。我现在必须要杀了它实践我的誓言,我看着它仅存的一只眼睛,渴望似地盯着我,仿佛有什么要说出口,但它必须要死,我拔出了匕首。
  狼
  我快死了,没想到我这食草度日,虚弱不堪的东西拼尽了全力居然能杀了那身强力壮野心勃勃的家伙,这其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在帮助我。现在,我的心跳越来越慢,我该平静地死去了。牧羊女看来快醒过来了,年轻的猎人也来了,他充满仇恨地看着我,他拔出了白晃晃的匕首。年轻的朋友,虽然我们曾经是死对头,但我现在一点都不狠你,我只希望你的匕首别插进我的心脏,请保持我的心脏。好的,现在请你动手吧。
  谢谢,匕首送入了我的咽喉,我最后的一点血向外喷出,我的灵魂随血而高高升起。
  尾声
  现在尾声由我来说。
  猎人把牧羊女救醒,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而猎人为了实践他的誓言,把原先的那头狼扒了皮,抽了筋,骨头砸碎,肉与内脏都投入了油锅里煮熟了吃。令他惊讶万分的是狼的胃里装满的居然全是草,和羊的胃一样。但更奇怪的是狼的心脏却始终没有煮熟,最后那颗完整的狼心被放在牧羊女的面前。狼的心突然用人类的语言对牧羊女说——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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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35.水雷



  1945年8月15日。上海黄浦江边。一根电线杆上的喇叭中发出了一种奇特的声音,这种抑扬顿挫的音调在上海的天空上徘徊着,每一个人都在侧耳倾听,不管听得懂与否。那一天,从东京到北平,从上海到新加坡,只要有日本人的地方,都会被这种声音所笼罩。发出这声音的人是日本天皇裕仁。
  在这一天,这位后来享有高寿的裕仁天皇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抉择,第一次通过电波把自己的声音送入他忠诚的子民们耳中,告诉他们一个难以接受的消息———日本帝国投降了。
  那天少了一条左臂的伤残海军少佐武田丘带着十三岁的少年雷太郎一边听着广播,一边走在黄浦江边。全身海军服的武田左袖里空空如也地晃着,从额头上渗出了几滴汗珠,汗珠在正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但是武田忽然感到这太阳开始暗淡了,就象黄浦江里一艘军舰上挂的海军旗。
  这天,路上他见到的所有的中国人神情都有些异样,当然,他们并不敢在日本军人面前兴高采烈,也不敢公然地交头接耳。但他们的眼中都发出了一种久违了的光彩,或是低下头偷偷地抹几滴眼泪。武田不愿打搅他们,因为他自己也想从眼睛中放出光彩,也想偷偷地流两行泪,祭奠他那永远留在太平洋海底的左臂。
  “父亲,我感到耻辱。”雷太郎轻轻地在武田耳边说。
  武田凝视着雷太郎,沉默了许久,他的表情是那样另人难以捉摸。他仿佛突然陷入了往事中,从眼前这十三岁少年的脸上,看到了那个他从来未曾谋面过的人。武田把仅有的那只右手搭在雷太郎的肩头说:“雷太郎,听着,你并不是我的儿子,你是一个中国人。”
  雷太郎突然后退了几步:“你骗我。”
  “现在战争已经结束了,我终于可以说了。”
  雷太郎盯着武田的脸,觉得他的脸忽然变了,仿佛自己正面对着一个陌生人。
  “为什么?”他刚刚开始变粗的声音划过了天空。

  2000年上海的夏天的特别的炎热。我总是在下班后沉浸在旧书报的海洋中艰难地寻找着,希望能够实现大海捞针的奇迹。我目前在业余时间搞一项研究,主要是关于旧上海的金融业巨头丁氏家族的历史。这个家族曾在上海辉煌一时,又迅速地衰亡,宛如昙花一现。
  我只是个蓝领上班族,搞此类的研究纯属个人爱好,就象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养鸟,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纯粹是爱好,尽管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有关丁家的资料实在太少了,我不是专业的,又无法开出单位介绍信,所以不能从档案馆调资料。我的研究处于极大的困境中,为此我几乎跑遍了整个上海,但仍毫无头绪。直到一个昏暗的傍晚,我在一家废品回收站发现了一张1931年的报纸,上面刊登着一张照片,正是丁家的全家福。
  那张报纸由于年月太久,早已破烂不堪并且发出一股刺鼻的霉味。但那张全家福几乎占了第四版的整个版面,拍摄和印刷的质量也不错,所以还是能够基本看清的。照片上总共六个人,和那时所有的大户人家的全家福一样,父母坐在前排的当中,两边各是一个儿子,后排的左边还有一个儿子,右边则是一个女儿。三子一女,标准的富商家族,每个人都在笑,似乎对自己的地位充满了信心。可唯独女儿没有笑,她的脸上有一种忧郁,特别是眼睛,她的眼睛能说话,我可以察觉到,但我无法破译她向我发出的密码。虽然她惊人地美,但如果照片上她是笑的,那我会认为她是世俗的美。但她没有那种世俗的笑和世俗的美,这是致命的,既是对她而言,也是对我而言。
  她没有笑,为什么?那个摄影师一定对他们全家都说“茄子”,而且象他们那样的家族,没有理由不充满自信。为什么?也许只是一时的不开心,发发小姐的脾气,或是看了阮玲玉的电影,故意这样以显出与众不同?不,没那么简单。与其说是我决心从她开始着手调查,不如说是照片上的她强迫着我走进她的世界,是的,我被她吸引住了,或者说我被她俘虏了。

  1937年11月底,太阳旗的阴影刚刚飘扬在了大上海的上空。在距前不久发生过激战的四行仓库不远的老闸桥北的一条弄堂里,27岁的海军中尉武田丘正身着着海军服慢慢走着。这是他第二次来到上海这座城市。
  上海对于他的吸引力已不仅仅是国际饭店和大世界了,也不仅仅只是作为日本军人必须要征服中国的一项天职。在五年的时间里,他常常梦到一个人,武田下意识地感觉,那个人还在上海。那天秋风刮地很猛,他走出了北四川路上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一个人沿着四川路向南走,有人提醒他最好带上几个士兵以保证安全,但他拒绝了。独自走在中国的土地上,他一点也不害怕,他在五年的时间里,花了极大的精力学习汉语,现在他的汉语水平已与中国通土肥原贤二相差无几了。当然他的上司认为这是一种为了征服中国而必须的准备,其实并非如此,武田是为了寻找那个人,那个中国人。
  那天四川北路上行人稀少,两边有的房屋被战火烧毁还是废墟,一队队海军陆战队忙碌地巡逻着,另有些日本人在争相传阅日军进攻南京的捷报。武田则似乎视若无睹,转到了老闸桥附近。时光已近黄昏,武田看着海军旗般的夕阳,一片失落感袭来,他茫然地走着,在路边匆匆地吃了晚饭,也不忌讳是否有中国人会给他放毒。
  武田失魂落魄地在老闸桥附近的小弄堂里游荡着,有遭轰炸后的废墟也有密集的居民区,更有许多人满为患的难民。不知不觉,夜深了,闸北的马路和弄堂都显得异常的冷清凄凉。就在这一夜,武田终于见到了那个人。
  她的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女人的脸很苍白,在煤汽路灯下,她吃惊的神色让武田终身难忘,这一夜对武田来说是在劫难逃的。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一定会有这一夜的,这是天意,许多年后他翻阅日记时这样对自己说。
  这个女人正抱着她的儿子去找医生看病,她五岁的儿子发高烧了,但是当时闸北所有的中国医院都撤离上海了,而且私人诊所的医生是不敢在这样的局势下夜间开门的。武田带着她去一个日本军医那儿,自然,当时没有一个中国女人会相信日本军人的,但是,她儿子的高烧的确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于是,他们到了一所日本医院,武田慌称这是他自己的儿子,军医与他认识,就收治了孩子,打了针并开了药。
  走出医院,儿子已经在女人的怀中睡着了。女人淡淡地说:“谢谢你救了我儿子的命,我该怎么报答你?”这句话绝对是非常暧昧的,“报答”,什么叫“报答”?一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人要报答一个年轻的日本海军军官那只有一个方式,我不便把这个方式说出口。
  但当时武田没有回答,他与一般的日本军人不同,他很单纯,非常单纯,他还不懂什么叫“报答”。他只是凭着一种模糊的直觉,一种在五年来一直都挥之不去的困惑,他跟着那个女人走了,走进了一条小弄堂里的房子。
  那时由于轰炸,闸北的民房都断了电,女人点亮了一根蜡烛。神秘的烛火把女人的脸覆盖上了一层红色,暧昧不清的红色。女人把儿子轻轻放在一张小床上,然后对武田说:“为什么要帮我,你到底要什么?”
  其实武田并不需要什么,他只想了解这个女人,解开五年来一直纠缠着他的种种疑问。“我只想要——”他却说不出口了。
  “你想要我?是不是?日本人。”女人其实想错了。她走进了武田,把头靠近了他,烛光下,两个人的脸上象烧起了一小团火。武田的额头又出汗了,接下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只记得女人的嘴唇是那样滚烫,这滋味让他永远难忘。
  然后,是更加致命的事,就在女人的嘴唇贴住了武田的同时,武田突然感到腹部有一种凉凉的感觉,就象一块冰伸入了你的体内。接着,凉凉的感觉消失了,变成了一股火热,就象嘴唇上女人给他的感觉。这股火热充满了他的腹腔,令他热血沸腾,的确如此,武田的手下意识地摸了摸腹部,湿润,满手的湿润,还带着他体内的热气。他明白了,是血,自己的血,正从腹部源源不断地向外喷涌着。
  一声金属坠地的声音响起,武田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地上落下了一把刀,沾满血的刀,沾满了武田的血。女人的嘴唇继续贴着他,他知道这个女人在刚才干了什么。他现在还有力气去拔腰间的枪,但他没有,他什么也没有做,也许女人已经使他满足了。
  在身体即将瘫软下来之前,武田轻轻地问:“为什么要杀我?”
  没有回答,在武田失去知觉之前,他满眼都是这个女人诱人的红唇。

  我冒充大学生来到了一所大学关于旧上海的资料库里,要求阅览一份有关丁氏家族的资料。管理员查了一阵,说正巧刚才有人来查阅过,伸手指了指资料室的角落里一个埋头苦读的老头。
  空旷破旧的资料室里其实只有我,管理员和老头三个人,没有人来看这些古老的东西,在他们眼里,这堆资料简直就是废纸。但我不是,我非常惊奇天下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我随便借了一份资料,坐在了老头的对面。过了很久,老头才意识到我的存在:“年轻人,你也想要看这份东西?”他指了指自己手里的资料。
  我点了点头。
  “我看完了,你看吧。”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然后步履维艰地走了出去。
  他是谁?
  我无暇多加考虑,抓紧时间看起了资料:丁氏的董事长丁天共有三子一女,长子丁安国,生于1904年,后接管其父的事业,于1937年12月与其父一同死于一艘从南京开往武汉的客轮上,客轮是被日军的飞机炸沉的。次子丁济国,生于1906年,抗战时期逃亡重庆,于1941年宣告丁氏公司破产,1949年后流亡台湾,1971年贫困潦倒而死。三子丁穆国,生于1908年,在父兄遇难之后,弃商从军,1942年战死于缅甸。小女丁素素,生于1910年,于1932年失踪,下落不明。
  所有关于丁家的资料全在这儿了。唯独小女儿的最简单,失踪?这是什么意思,是死还是活?还是从这个世界上彻底地消失了,不存在了,我开始怀疑这个丁素素究竟存在过没有。

  武田并没有死。
  他的命非常硬,虽然他体内的血流失了四分之一,但他依然活到了日本宪兵队在当天晚上发现他的那一刻。他被送到了医院,输了大量的血,在休克了三天之后,终于活了过来。后来他曾在日记中说,他在那晚的确见到了阿修罗地狱。
  事实是当时武田的身上正带着一份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重要文件。他到了深夜仍未回到司令部,于是军部开始担忧他的安全,其实更加担忧那份文件的安全。于是出动了宪兵队对闸北的大街小巷进行巡逻搜查,终于在武田出事后不久找到了他。与此同时,另一队宪兵发现了一个怀抱小孩的单身女人,形迹可疑地在深夜的上海街头跑着,而且身上全是血。于是他们追赶着女人,一直追到了苏州河边上,最终无路可逃的女人留下了孩子,自己一个人跳进了苏州河。没有打捞到尸体,估计已被河水冲到了黄浦江里。
  武田还没痊愈,就去看了那个关押在海军陆战队司令部的孩子。这个五岁的孩子只知道自己叫雷雷,从没见过自己的父亲,武田对他说:“从今天起,你的名字叫武田雷太郎,你母亲已经死了。我就是你的父亲。”

  1942年的太平洋上,日本联合舰队的旗舰赤城号航空母舰正劈波斩浪地向中途岛疾进。海军上尉武田丘手扶在栏杆上,看着停在甲板上的零式战斗机和轰炸机正在匆忙地卸下炸弹换上鱼雷。那天所有的日本军人都认为中途岛和美国的海军即将被联合舰队彻底占领和消灭。
  武田是在1941年的秋天离开上海的,在这之前,他已和雷太郎在上海的虹口共同生活了四年。雷太郎相信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日本人,尽管他的上海话说得比日语好得多。武田也相信他们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是父子关系。离开上海的时候,他和雷太郎都哭了,他把雷太郎托付给了一个上海朋友马书全,由这位后来被定性为汉奸的好友监护。
  赤城号上谁都不知道武田在想些什么,他被认为是一个没有活力的人,尽管他的业务技术极其出色,但他的上司还是对他没有一般日本军人所拥有的那种狂热而不满。赤城号虽然不是日本最大的航空母舰,但是最光荣的一艘,武田清楚地记得12月7日那天飞机编队起飞去轰炸珍珠港的情景,全舰所有的人都在振臂高呼万岁,只有一个人保持着沉默,那就是武田。
  突然,他看见天空中有一群黑点飞了过来,穿过云层,向日本的航空母舰群冲了下来。所有的人都在尖叫着,高射炮发疯似地吐着火焰,重磅炸弹和鱼雷重重地撞在了赤城号的身上。武田无动于衷地站着,他无能为力,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鲜血在破碎的甲板上横流。一声巨响从航空母舰的体内响起,弹药库爆炸了,船体慢慢地倾斜,下沉,完了,赤城完了。
  武田跳水了,就象十年前他做过的那样,他跳入了太平洋,燃烧的军舰使海水也变得滚烫。他看见了赤城号的舰长,把自己绑在大铁锚上,和军舰一同沉入了大海。
  一艘救生艇向他驶来,他爬了上去。
  大火,武田那天眼睛都被红色的大火灼伤了。大火燃烧了整个太平洋,总共有五艘日本的航空母舰被击沉。历史的天平向另一边倾斜了,武田知道,这一天总要来的。

  2000年的夏天特别炎热,我所谓的“研究”毫无头绪,我终于意识到文献所记录的其实只是历史的极小一部分,绝大部分将随着见证人的逝去而永远消亡。那个老头,那个资料室里的老头,我回想起他在看那份资料时凝重痛苦的神情,天下没有那么巧的事,他一定知道什么。我又一次冒充大学生去了资料室,吹了个牛皮,费了好大的劲才查到了那个老头的地址。
  我来到了离此不远的一条幽静的小马路上,又拐进了一条小弄堂,穿过一条阴暗的走廊,就到了老头狭小破旧的家里。
  老头满脸病容地坐在家里,我向他说明了来意。他看着我,却面无表情,轻声说:“年轻人,我们见过?”
  “对,在资料室里。”
  “你在搞什么研究吧,我劝你停手吧,许多事你们年轻人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我窘迫地说不出话,我一向是拙于言辞的。我小心地在房间里扫视了一圈,这是一个贫穷的单身老人的房间。突然我看见床头柜上有个镜框,里面有一张黑白照片,有许多年月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正在这张古老的照片里看着我,必须承认,她的眼睛是极有诱惑力的。我靠近了这张照片,老头警觉地看着我,我仔细盯着照片看了很久,就象是看着一场三十年代的无声黑白电影。
  "年轻人,你该走了。"老头提醒了我。
  我匆匆地走了出去。回到家,我打开了我搜集来的那张旧报纸,又仔细地看了看报纸上的那张丁家的全家福。我的猜测得到了肯定,是的,绝对没错,今天我在老头家里看见的那张照片上的女人就是丁家的小女儿,丁素素。
  我开始联想到什么。不可能,丁素素即便活到现在也有90岁了,而老头看上去七十都没有,不可能。我又一次陷入了迷芒。

  1943年,南太平洋上的瓜达尔卡纳尔岛上,到处都充满了一种死尸腐朽的气味。在这场被美国人称之为绞肉机的旷日持久的战役中,日军在岛上扔下了上万具尸体,还有成千上万弹尽粮绝的士兵,海军陆战队少佐武田丘不幸地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在夜风撩人的南太平洋的小岛深处的密林里,武田是他们那一队中军衔最高的,他现在与其说是个军人,不如说是鲁宾孙式的野人。他们毫无目的地与美军捉迷藏,他们弹药所剩无几,粮食早已吃光,以吃热带植物和打猎捕鱼度日。由于营养不良,武田的头发全脱落了,全身骨瘦如差,指挥着几百散兵游勇。之所以没有投降,与其说是为天皇尽忠,不如说是为了能活着回到上海,活着回到雷太郎身边。
  虽然时时刻刻风声鹤唳地提心吊胆,但他仍然坚持每天记日记的习惯,这种习惯为他今后的成名奠定了基础。在他的日记里,依然在回忆着1937年在上海与那个中国女人的吻,尽管那个吻几乎要了他的命。可是她死了,死了,她真的死了吗?带着这些致命的问题,武田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
  终于有一天,最后一艘日本军舰靠上了瓜达尔卡纳尔岛,武田带着他的几百号人冲向大海,美军的机关枪和坦克的火力把这些饥肠漉漉的日本人打得血肉横飞。沙滩上到处都是残缺的肢体和鲜血,但武田居然没有中弹,他带着最后几十个人冲破了火力网,跳进了大海,被救上了军舰。
  在美军的炮火下,军舰匆匆离开了海岸,武田无力地看着人间地狱瓜达尔卡纳尔岛和数万具尸骨,还有一个个恶梦在海风中渐渐地模糊。他吃了些东西,然后在甲板上睡着了。
  但恶梦还没有结束。
  武田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又重温了六年前的那个吻。但是一声巨响,把他的梦彻底打碎了。他的左肩刺骨地疼,全身都是血,他忍住了疼痛看了一眼自己,他的左臂不见了。甲板上炸开一个大洞,许多断手断脚在甲板上滚动着,他分不情哪一个是他自己的了。
  全船的人都在喊着同一个词:“水雷。”
  水雷。
  又是水雷,致命的水雷。武田没有多想,他一个箭步跳下了大海。黑夜中,军舰的大火染红了夜空。他的感觉是多么的似曾相识,只不过那是黄浦江,现在是太平洋,而且这一次,使他永远失去了左臂。失去了一条胳膊,浸在海水中,伤口不断留着血的武田以为自己真的是要没命了,他全身只感到自己胸膛里的日记本和另一样东西还是活的,其余的都已属于死神了。
  但是武田没有死,他的命是非常硬的,就象当初在上海那样,他再一次被人救起,送上了另一艘驱逐舰,送回了日本。他后来在鹿儿岛的海军医院接受治疗,直到1944夏天才获准回上海。

  历史究竟是什么?是纸上的,还是人们心中的,或者,什么也不是,甚至,根本就是一团永远也看不清的雾。历史没有给我留下任何关于丁素素失踪的资料,她象是一个泡沫,一眨眼就消失了,只留下照片里那诱人的眼睛。我再也无法忍受每天对着那张旧报纸,看着那个叫丁素素的神秘女人,做着种种猜测的生活。于是我实在憋不住,又去找了那个老头。到了老头的家里,老头正躺在床上,依旧一脸的病容。
  “你还是放不下这个女人?”老头开门见山的对我说。那张照片依然摆放在那里。
  我无言以答。
  老头沉默了半天,然后艰难地爬了起来,从一个隐秘的柜子里拿出了十几本簿子,看来都是日记本。他把这些本子交到了我手上。告诉我他已经用不着这些东西了,并嘱咐我千万不能把这些东西弄丢。他慢慢地说:“也许这些东西,正是打开你心中疑问的钥匙。”
  “不,这是你的,我不想窥见别人的隐私。”
  “没有隐私了,一切都应该真相大白。”

  1944年的夏天,上海所有与日本人往来甚密的人都惶惶不安,在三个月内,已有十二个被公认为汉奸的人遭到了暗杀。但马书全并不以为然,虽然他的确是忠实地为日本人办事,他认为那种谣传纯属无稽之谈,根本不必担忧。
  马书全的太太去年死了,没有留下子女,他把雷太郎当成了自己的孩子。雷太郎那年十二岁,这一年发生的一件事深深地铭记在他的心中,跟随了他一生,永不磨灭。
  许多年后,雷太郎依然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中文老师的情景。
  “我姓苏,是你新的家庭教师,你叫我苏老师好了。”天很热,苏老师穿着薄薄的衣衫和长长的白色裙子,偶尔来了一阵微风,群裾便轻轻地摆动起来,好象她整个人都要翩翩起舞一般。
  “苏老师,为什么你长得比她们都好看?”虽然她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但有些早熟的雷太郎依然被她吸引住了。
  “什么她们。”
  “过去的老师。”其实这些过去的老师都是给雷太郎赶走的。雷太郎忽然发现苏老师盯着他的眼神有些异样,她靠近了他,摸了摸他的头,轻轻地在他的耳边说:“你长大了。”
  1944年的夏天,空气中散发着一股沉闷,与中国其他地方相比,日本人在上海的统治是最客气的了。上海依旧保持着繁华,只不过是一种压抑的繁华,苏老师就象这压抑的繁华,在雷太郎的印象里,几乎从没见到她笑过。更多的时候,苏老师是把雷太郎抚在自己的胸前,直到雷太郎闻着她身体里发出的气味沉入梦乡,她不象是个家庭教师,更象是个哺乳的母亲。
  那个夏天,成了雷太郎生命中一个永恒的伤疤,这伤疤既美丽又残酷。
  “雷太郎,你的妈妈呢?”
  “早就死了。”
  “你妈妈长什么样?”
  “我记不清了,但她一定和苏老师一样漂亮。”那夜很晚了,苏老师一直留在雷太郎房里。雷太郎在她的臂弯里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极美极美的梦,直到被一种奇怪的声音惊醒。
  雷太郎对那夜的记忆既是刻骨的,也是模糊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出门去,他在后来漫长的岁月中都在后悔为什么要走进马书全的房间。他轻轻地推开了房门,马书全的窗开着,一整夏夜的凉风灌入雷太郎的嘴吧,使他张大了嘴。但真正使他张大了嘴的是,一个人用一根绳子勒住了马书全的脖子,马书全面对着雷太郎,睁大着眼睛却说不出话,他的双手舞动着,就象是要捕捉空中乱飞的蚊子。月光照着马书全恐惧的脸,越来越苍白,雷太郎那时觉得从活人到死人就是这个过程,虽然那时马书全还活着在挣扎,但他的脸已开始属于死人了。
  月光皎洁,照亮了房间里的一切,却照不出另一个黑暗中的人的脸,只有两只苍白有力的手在逐渐收紧那根致命的绳子。突然马书全的声音终于发了出来,一种很奇怪的声波,深深刺激着雷太郎——“枪,抽屉里的枪。”
  雷太郎颤抖的手拉开了抽屉,取出了抽屉里的手枪,马书全教过他这把枪的使用方法。枪里有子弹,雷太郎打开了保险,把枪对准了黑暗中的那个人。十二岁的他,双手抖个不停。渐渐地,马书全的嘴角淌出了许多血,他的瞳孔放大,浑身痉挛,生命已从他的身上溜走了。
  雷太郎闭起了眼睛,接下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只听到响亮清脆的一声,从枪口射出子弹的后坐力使他退了一步。然后,他睁开眼睛,那个人从黑暗中出来了,长长的头发,苍白的脸,高高的胸口绽开了一大朵红色的花,在花蕊里,停留着一颗子弹。这朵花是流动的,越开越美,美得让雷太郎终身难忘。长大后他才明白,那不是花,而是血。
  血沾满了那个人的全身,脸上却一点都没沾上,在月光下,雷太郎此刻才看得清清楚楚,那是苏老师的脸。苏老师睁大着眼睛看着他,然后,微笑着,倒在了地上,血流遍了整个房间,也渗入了雷太郎的脚上。雷太郎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她会微笑着死,这种困惑让他在今后的一生中百思不得其解。
  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武田丘拖着残缺的身体回到了上海,他去停尸房看了苏老师的遗体,然后他哭了。
    
十一
  老头给我的那本日记是用日文写的,我后来请人去把其中几页翻译成了中文。写日记的人叫武田丘,时间是从1932到1945年,总共13年,用了整整十三本日记本。内容太多,我请的只是日语系的学生,不可能在短时间全部翻译出来,所以现在被我重新还原出来的只是极小一部分。我后来又找到了武田丘的资料,生于1910年,1928入海军士官学校学习,1932年作为海军见习生到过上海。1937年到1941年在上海虹口的日本海军陆战队司令部供职,其后参加太平洋战争,1943年左臂被炸断致残,1945年从上海回国。从1950年起,开始发表小说,都以战争为题材,成为日本著名的作家,1985年因脑溢血而病故。
  我必须得把这些日记还给老头,但是当我到了老头的家门前,敲门敲了半天都没有反应,直到隔壁邻居出来告诉我,老头已在昨天晚上死了。原来这个老头在半年前就查出得了绝症,一直待在家里等死。后来我参加了老头的追悼会,他居然没有任何亲戚,只有几个老单位的退管会负责人,清冷地可怜。老头的原名叫苏雷,两年前改名为丁雷,一辈子都没有结婚,退休前从事日语翻译的工作。在清理遗物时,老头床头的那张照片本来要被他们扔掉的,但后来我被带走了。
  我现在更加肯定,这张照片上的年轻女人与我所收集到的那张报纸上丁家全家福里的那个女人是同一个人,而且拍摄的时间相隔不会很久。
  一个月后,无药可救的我又开始了一项新的调查,对象是上海沦陷时期一个叫“红桃K”的地下组织,专门暗杀汉奸,我在一份原始文件中看到了这个组织的成员名单及详细资料,其中有这样一张表格———真实姓名:丁素素;化名:苏玎或苏老师;出生年月:1910年8月7日,再接下去,却是一片空白,最后是用红色的毛笔写的:1944年8月15日在暗杀汉奸马书全得手后牺牲。
  我现在才终于明白了,以下是我的推理:丁素素就是苏老师,她在1937年跳进苏州河并活了下来。我所见到的那个老头就是雷太郎,他是丁素素(苏老师)失散了的儿子,他亲手错杀了自己的母亲。是武田丘在日本投降的那天把他所知道的事实全都告诉了雷太郎,并把他自己保存的丁素素的照片和在1932年后的全部日记都送给了雷太郎,然后回国了。雷太郎留在了中国,改名苏雷,也许那时他还不知道母亲的真实姓名,直到两年前,他看到了我手中的这份资料才知道了自己母亲是谁,并改姓丁,同时他也开始了对丁家艰难的调查,正巧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资料室里见到了我,他知道我也在进行相同的研究,于是把武田的日记也送给了我。只有这样,我才能理解这个老人为什么一辈子都没有结婚,从武田告诉他真相的这一天起,他的一生就永远活在了一个巨大的阴影中,他永远也无法饶恕自己亲手杀死母亲的罪过。
  也许这就是历史的真相,需要我们把许多支零破碎的东西拼起来才能窥见。但是,我们忽略掉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雷太郎的父亲是谁?
  答案在1932年。
十二
  1932年3月1日的夜晚,停泊在黄浦江中的9800吨的日本海军旗舰出云号的甲板上,一片寂静,22岁的海军见习士官武田丘正依着栏杆望着黄浦江西岸大上海夜色阑珊的景色。夜深了,虽然“一.二八”淞沪抗战正在上海激烈地进行着,天空却依然纯洁地象一方深蓝色的水晶,点缀着星光,就象对岸外滩的大厦放出的灯光。那时的武田显得腼腆而沉默,他不愿与那些年长的军人们一起嗅着浓烈的酒精味。
  潮水忽然大了,船身有些摇摆,武田觉得有些异常,但对于出云号来说这没关系,9800吨的钢铁在黄浦江中是坚不可摧的。可是,忧虑,一种突如其来的忧虑袭向了武田,天空的星光暗淡了,江面上伸手不见五指,他想去提醒舰长。
  这个时候,爆炸发生了。
  那声巨大的爆炸,几乎震碎了舰上所有的玻璃,一片碎玻璃擦着武田的脖子飞过。出云号猛烈地摇摆颤抖着,就象一面地震中即将倒塌的墙。武田在第一波震荡中就从栏杆边被抛了起来,他飞出了舰外,然后象自由落体般落入了黄浦江中。寒冷刺骨的江水立刻就让他的左小腿抽痉起来,武田在水中挣扎着,生存,生存的欲望支配着他,终于把头探出了水面。
  出云号的左舷下被炸开了一个巨大的洞,毫无疑问,这是水雷炸的,就象十一年后一样,致命的水雷。可这里不可能被安上固定水雷,漂浮的水雷也不可能,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潜水用水雷偷袭,并自己引爆,这种自杀式攻击与后来日本的神风特攻队有相似之处。水正不断地往洞口里涌,但从船体的平衡来看,隔水舱已经把内舱封闭了起来。
  武田打着哆唆游近了那个还在冒火的大洞,发现离大洞仅隔几米的位置就是弹药库,一块厚钢板保护了它。武田明白,如果钢板薄上几厘米,就会被炸穿,引爆弹药,那么出云号就会连同武田一块被炸上天去。
  正当他在水中向船上大声呼喊着救命时,水面上漂过了什么东西,武田把它捡了起来。是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美丽的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丁素素。
十三
  现在你们可以知道,这张照片一直存放在武田的胸口,他不能忘记这个从未谋面的女人,于是在1937年的那个夜晚,他终于在上海的闸北见到了她,但是差点因此而送了命。战后,武田又把这张照片送给了雷太郎,改名后的苏雷(丁雷)又一直把照片放在自己的床头。
  现在,这张照片放在我的案头。
  为什么丁素素的照片会出现在1932年那天的出云号边上,那只有一个答案,那位潜水用水雷进行自杀式袭击的敢死队员的身上正带着这张照片。这位以生命来一搏的人在自己被水雷炸得粉身碎骨之前把照片放到了水面上,任其漂流,没想到却到了武田手中,真是造化弄人。当一个人准备面对死亡时,他的身上肯定会带着他最爱的那个人的照片,那位潜水员一定是深爱着丁素素,所以才会带着她的照片去赴死的。那么,推理的结果是———勇敢的潜水员就是雷太郎的父亲。因为孩子的父亲是死于水雷,所以取名雷雷以纪念,才会有了后来的雷太郎,苏雷(丁雷)。
  资料上说丁素素于1932年失踪,所谓的失踪我想就是离家出走,生下了雷雷,所以被丁家做为一个耻辱以失踪来掩盖。也许雷雷根本就是个遗腹子。我也明白了在那张1931年拍摄的全家福中,为什么只有丁素素一个人没有笑,保持着忧郁的神情。我现在看着这张旧报纸上的照片,我能感受到当时丁素素的腹中其实正在孕育着一个新生命,那是一件非常神圣的事。但孩子的父亲是一个潜水员,很可能已接受了某种引爆水雷的自杀式训练,并决心在那个国难当头的大时代为国捐躯,而丁家则是上海的金融巨头,丁素素是不可能和他结婚的。于是,注定了她的悲剧命运。
  这就是历史的真相吗?
  2000年的夏天我面对着丁素素的照片和她忧郁的神情,每晚都梦见水雷。我知道,丁素素爱上的人是一个大英雄,他没有在历史上留下名字,这个英雄永远留在了黄浦江里。历史是由丁素素,武田丘们写成的,历史也是由无数没有留下姓名的人写成的。
  如果你们有兴趣,可以去查一查资料———“(1932年)3月1日,有一位敢死队员潜水用水雷偷袭日本九千八百吨的旗舰"出云"号,因水雷被潮水冲偏而未能直接命中,但将"出云"号炸伤,这位无名英雄也壮烈牺牲。”(摘自1989年上海教育出版社的《上海乡土历史》)。这段短短的文字,促使我写下了这篇小说。
  蔡 骏
  2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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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36.天宝大球场的陷落


一座座巨大的建筑物正在吴名的面前缓慢地长大成人,尽管它们的外表在此刻是丑陋不堪的,仿佛一个个是被活剥了皮的巨人,只剩下一把钢筋混凝土的骨头和发育不良的内脏.但据说在不久的将来,它们会成为我们这座城市的象征,吴名能想象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宛如我们英明的市长油光光的秃脑门.
  这是最后一个暑假了,前途未卜的吴名四年来头一次回家,他几乎认不出了,我们的城市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似乎脚手架上的建筑工人要比马路上的市民还多.载重十余吨的卡车威风凛凛地横冲直撞,伴着震耳欲聋的柴油机撕扯着他的耳膜,而带着浓重焦味飞扬着的尘土则刺激着他的鼻孔.当然,也有一些已经建成开张的商厦,扎着五彩缤纷的气球和书写着激动人心的标语.许多看来日子还挺好过的人拖儿带女摩肩接踵地踏进商厦来为国家扩大内需,全然不顾油亮的头发被尘土染脏.
  吴名的瓦房已经被拆成了一堆瓦砾,据说明年将在此建起一座二十八层的三星级酒店.他的父母正挤在市郊的一间狭小逼仄的临时房中,等待着新的住宅区的建成.现在他漫无目的地走着,街上不再有弹着吉他吟唱忧伤的情歌的少年,也不再有拉着古老的二胡的盲人,也许他们都进入了某个被遗忘的角落.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了一种神秘的力量,从大地的深处汹涌而出,控制着他的双腿,控制着他的命运,他无法抗拒,或者说他必须要顺从.于是,他在一个巨大的工地前停了下来,打桩机与推土机正轰鸣着掀开大地,在已经几米深的地基中,吴名发现了什么----在一瞬间的惊讶颤栗之后,他开始模糊地意识到了一个古老的预言.
  "本报讯昨日本市某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一处古代遗址,以及大量不明骸骨,现市文物正组织力量进行进一步发掘,尚不能断定其年代,用途及规模."
  阳光穿越了满世界落不定的尘埃,勉勉强强地来到了这个沉睡已久的地方.在一片灰色的烟雾中,十万亡灵终于呼吸到了第一口空气,尽管这空气混浊不堪,但也足以使灵魂们腾空而起,笼罩弥漫于我们的城市.但凡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只是十万具朽骨,层层叠叠,似乎一望无际,在第一缕阳光刺激下,他们的痛苦仿佛已响彻云霄.这宛如死城庞培的景致,让我们的想象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一个专程从北京赶来的大学教授用脚跺着一堆朽骨肯定地说这是楚霸王项羽在巨野之站后活埋二十万秦兵的所在.
  又一位著名的史学界的泰斗兴奋的宣称这是三代时期奴隶主以活人做殉葬品的确切证据,这将标志着又一项伟大的发现.
  一个戴着大盖帽的人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宣布这是抗日战争时日军制造的万人坑,我们必须要牢记历史,警惕当今日本右翼势力的复活.
  当然,还有古战场说,上古祭坛说,古代瘟疫万人冢说,甚至还有外星人说等各种千奇百怪的说法.可这并不会影响我们的城市一日千里的发展,只不过在城市规划中少了一栋大厦而已.
  吴名显然无法在拥挤的临时房中住下,他来到一大片已被拆了的瓦房中,在最后一排未拆的房子中租下了一间无人问津的小阁楼.
  夜深人静,吴名难以入睡,而当他勉强入梦,也被梦中奇怪的故事所惊扰,仿佛许多人在呼喊着他的名字,时而让人心惊肉跳.突然有一种沉闷的撞击声从某个灵魂的深处传来,忽远忽近,象一阵击打在心头的鼓点.他必须醒来,仿佛受到了一种召唤,于是他起身走出房门.月光如洗,凄冷地照射着大片的瓦砾堆和其中疯长的野草,在中央的平地里,有一个人影来回闪动着,上半身白,下半身蓝,真象个幽灵.吴名屏住了呼吸缓缓靠近,原来那是一个赤着上身的人,面对一个足球和远处一堵残垣断壁.他加速度地助跑,有力地摆动左大腿,带动小腿,以脚弓抽射,皮球呻吟了一声,然后向子弹一样飞去,在三十米开外的墙上发出沉闷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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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我省最大的高科技项目--中外合资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正式投产运行,本市市长兼市委书记与本市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方董事长出席了投产仪式,并为仪式剪彩.预计该公司可为本市创造10%的GDP增长和1000多个就业机会."
  黄昏时分,街头弥漫着浑浊的雾气,街灯早早地被打开了,在远处看,忽明忽暗如同幽灵的眼睛.汽车们排着长队,匍匐前进,过早打开的大光灯,喷出奇特的光线,把无数细小的尘埃照得清清楚楚.吴名茫然地站在街头,吐出了一口长气,却忽然见到了昨晚上踢球的那个人,原来他是个卖报纸的.那人卖完了最后几张报纸,向着古代遗址的工地的方向走去.于是,他也勾起了吴名去看一看的欲望.
  买报纸的停好了自行车,偷偷地从一个破了的围墙里钻了进去,随后,吴名也跟了进去.此刻大概考古队和工人们都已经收工了,巨大的工地内没有几个人,而那成千上万的骸骨则已经被推土机清理掉了一大半.地表已开始露出来了,而四周似乎本来就是一层层的巨大台阶,围绕着当中一片巨大的椭圆形空地.卖报纸的在吴名十几步开外,似乎异常的兴奋,居然大胆地跨过了隔离栏,跳进了一堆枯骨之中.他的举动立刻引来了一个警察和一个考古队员,他们把他拉了出来.卖报纸的大声地对他们说:"这是一个足球场,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足球场!"
  "神经病!快滚."
  他被赶了出来,迎面撞到了吴名,说:"你信不信,这是一个足球场?"
  "我信."吴名回答.
  几年前,我们这个城市有过一支职业足球队,毫无疑问本队是全国最弱的一支职业队,没有老外洋枪助阵,也没有内援加盟.我们的教练是少体校的老师出身,我们的球员选自全市各企业的业余队,更重要的是我们严重缺乏资金,没有一家企业愿意赞助,若不是一家小得可怜的校办工厂送给我们几万块钱,恐怕连注册都成问题.我们的球员月收入比下岗工人高不了多少,主场仅能容五千人,通常到场的观众只有此数的十分之一.而我们往来于主客场的交通工具从来都是火车,并且是硬坐,飞机只是一种梦想.所以,我们能参加甲级联赛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也从来就没人奢望过我们能够保级成功.但有一个人相信,他每场比赛都拼尽全力,以致于双脚伤疤累累,内伤外伤缠身.一个赛季中他攻入了全队少得可怜的总共十二个进球中的十个.但最终球队还是以二十二战全负的空前绝后的糟糕战绩提前十一轮降级.更可悲的是除了一个人以外,无人流泪,我们的球队无声无息地来到联赛中,又无声无息地离开联赛.我们的主场门票低得可怜,一块钱三张,铁定降级之后更是免费入场,可依然无人问津,没有电视转播,没有墨西哥人浪,我们是一支无人知道的小草,自生自灭就是我们的归宿.
  降级之后,这位在本市默默无闻的全队的最佳射手因为浑身伤病没有转会,而是随着球队的解散而回到了原来的工厂.两年前,他下了岗,以卖报维生.他叫钱锋,现在正直勾勾地看着吴名:"你真的相信?"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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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昨日下午16时,本市最高建筑--38层,155米的盛世大酒店正式结构封顶.盛世大酒店由盛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集餐饮、娱乐、住宿、商务于一体,预计于明年一月正式投入运营."
  四年前,我们这坐城市陷入了有史以来以来最大的困境,市郊那坐铁矿在经历了近百年的掠夺性开采之后终于寿终正寝了.1900年,本市就是由于采矿业与铸铁业而从一个小村发展起来的,而现在,又眼看要因铁矿而衰亡了.全市大部分的工人都下岗了,企业大量破产,正当人们的心理防线即将崩溃之际,新任的市长兼市委书记来了.这位市长雄才大略,高瞻远瞩,上通天文,下知地理,有经邦济世之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能.他的锦囊妙计就是腾挪之术,地皮就是最大的财宝,再加上他的表弟经营的盛世投资有限公司的操作,老城区在几年之内就已夷为平地,代之而起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商业区,工业区,住宅区错落有致,是名副其实的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了.毫无疑问,市长成了我市的英雄,把我们从前所未有的危险中拯救了出来,并且使我们达到了繁荣昌盛的最高峰,至少与过去比是这样的.如今我们的城市欣欣向荣,一日千里,失业率降到了最低点,而物价指数则持续平稳,除了城市环境这个微不足道的小问题外,一切都是那么顺利,足以使我们为我们的市长树立一座丰碑.
  回到住处,吴名又看见了退役球员钱锋在门外的空地中踢球.他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于是产生了兴趣,他靠近了赤着膊,且大汗淋漓的钱锋.
  对方似乎对吴名的诚意毫无所动,依旧自顾自地玩着球.吴名不想放过他,问:"为什么那里过去是足球场?"
  没有回答,钱锋收起了球,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吴名继续问:"我相信你说的话,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
  他摇了摇头,穿上衣服:"我是个没用的废物,别信我的胡说八道."然后他向外走去.
  "我也是个没用的废物."吴名在大声地说.
  钱锋终于回过头来:"这是一个梦,一个长久以来困扰我的梦,也许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曾在那个古老的球场里踢过球."
  "本报讯:据市统计局最新统计,本市一至六月份国民生产总值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5.8%,高于全省平均值8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创全省新高,为完成今年人均GDP超3000美元的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过了几天,当人们从梦中醒来,发现我们的城市一下子清静了许多.大街上横冲直撞的大卡车和搅土机都好象消失了,推土机和打桩机震耳欲聋的轰鸣也嘎然而止了,无数的建筑工在一夜之间都神秘地离开了我们.也就是说,我们热火朝天的工地们寂静了下来,就仿佛被瞬间冰冻了起来.只留下一栋栋开膛剖腹的高楼大厦,如同一大群还未长大就被抛弃的孩子,倒也成为了一种霎为壮观的独特风景,只剩下那座古代遗址中,还有省考古队在孤独地忙碌着.而许多刚被拆毁的旧房子,还没来得及清理的工地上的景象仿佛是遭受了地毯式轰炸的蹂躏.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这只是技术上的问题,也许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也许这已不是也许.
  又过了几天,我市工业最大的希望,盛世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在投产十七天以后,突然停产了.这个重大的消息并没有见报,但早已从上千名重新下岗的工人们口中传遍了全城.然后,人们发现已无法正常从银行中提钱了,这使得银行门口排起了长队,形势混乱,不得不出动了许多警察以维持秩序.这些可怕的消息象瘟疫一样四处传播,让人们闻风色变,心惊胆寒.于是还有许多流言飞舞在我们城市的上空,如同这污浊的空气,关于四年前我们曾经陷入过的困境许多人还记忆犹新,自然而然,各种奇特的联想使这座城市披上了层灰色的外衣.有人度过了好几个不眠夜,也有人干脆离开此地另谋生计.而万众瞩目,受到所有市民热切期待的市长却保持着沉默,不过这样更能激起大家的希望,因为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正在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他一定会不负众望,挽狂澜于既倒,带领我们顺利度过难关.
  今夜的星空神秘而美丽,虽然被浑浊的空气所污染,但却像披上了一层婚纱,保留着几颗亘古不变的恒星.星空下的城市象是一片初生的水泥森林,不知该是阴森可布,还是宏伟壮丽.在几十栋落成或未落成的大厦环绕中,最后一片荒地孤独地躺在那儿,如同古老森林环抱中的旷野.吴名与退役球员钱锋正坐在荒地中央听着一阵阵不知来自何方的风在高处打着唿哨.吴名干活的地方已于一周前停业了,而钱锋的报纸今天一张都没卖出,因为人们已不再相信报纸了.他们一无所有地就象这荒凉的地方,静静等待终点的到来.然后,他们各自做了一个梦.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本城是一座繁荣昌盛的大城,方圆十二里,人口十余万.商贾南来北往,车马川流不息,东到扶桑,西至大食,南往爪哇,北抵罗刹.俨然是一派盛唐气象.而本城居民最大的爱好是蹴鞠,也就是古代的足球.
  如果要写一本世界足球史的话,应从中国的战国时代写起.而到了汉朝,蹴鞠已与现代足球很相似了.<汉书>记载,汉高祖刘邦就是个铁杆球迷,他在皇宫里造了巨大的球场,称为"鞠城",有围墙,看台,球门称为"鞠室".至于世界上最早的足球技术书,则是汉初的〈〈蹴鞠新书〉〉,而最早的有关裁判的着述则是东汉李尤的<鞠城铭>.三国演义中一代枭雄曹操也曾热忱地投身于足球运动.到了唐朝,出现了充气的皮球,外壳由八片皮革缝制,内用动物的胞充气.过去西方人认为充气球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其实至少在7世纪就有了.而挂网的球门也是于唐朝首创的.甚至还出现了女子足球,称为"白打".宋朝足球依然流行,水浒里的高俅就是靠踢球而获得了精于此道的宋徽宗的赏识而荣升为国防部长的.到明清时代,足球才开始走下坡路,直到今天,中国足球沦落至此.以上介绍,全属历史事实,皆有典可查.所以,大唐天宝年间,本城对足球的痴迷也就无足为奇了.
  令全体市民自豪的是,我们有一支强大的足球队,成立于贞观年间,打遍海内无敌手.在天宝元年,我们又倾尽全城之力,建造了一座当时世界上最大的球场,看台宏伟高大,可容十万人,场内铺满了从西域的沙漠中运来的优质细沙.它的名字叫"天宝大球场",是我们共同的骄傲.明天,又一场重要的足球比赛要进行,对手是来势汹汹的新罗队.新罗也就是现在韩国,新罗人当时被认为是刚刚开化的野蛮人,许多新罗人在中国的大户人家里做奴仆.蹴鞠在一百年前才传到那里,但新罗人凭着一股不要命的劲头,居然还踢得象那么回事.由于我们大唐的皇帝爱好的是马球,足球则属民间爱好,所以那时还是没有国家队,也得不到官方的支持,当然,本城例外.所以,新罗队在收拾了同为野蛮人的日本之后,就到大唐来撒野了.他们从南到北,从东到西,横扫了中国.许多城市的足球队居然象患了"恐韩症"似的被打得一败涂地.明天,是新罗队中国之行的最后一站,他们狂妄地放出了要三比零拿下我们的大话,一时激起了本市全体市民的义愤.于是,明天的比赛万众瞩目,人们忘记了生活的幸福和烦恼,一头扎到了伟大的蹴鞠运动当中.毫无疑问,明天的比赛应该载入史册,我们深信,胜利属于战无不胜的大唐.
  繁华的"小朱雀大街"模仿长安大名鼎鼎的"朱雀大街"而建成,沿街大到商厦宾馆,小到肉摊排档,超市,酒店,饭庄,夜总会,各类专卖店,国营,私营,中外合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路面宽敞整洁,可并排通行四辆大马车.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织,争相购物,两边商店生意兴隆,一律八折优惠,一声幺喝"大出血",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而最抢眼的则是蹴鞠专卖店,各类名牌充气皮球上有本城各球星的签名,还有手工绘制在名贵宣纸上的球队全家福,各种蹴鞠书籍,运动衫,蹴鞠鞋,虽然价格不菲,一律五两银子以上起卖,仍然随时都可能被抢购一空.而人们的街谈巷议更是三句话不离足球,大有地无分东西南北,人无分男女老幼,老少爷们齐上阵,不破新罗不罢休的气概.至于赌场里,明天的比赛成了唯一的赌注,有人倾家荡产以期一搏,有人卖儿卖女破釜沉舟.
  突然,大街上的人流分成了两半,人们惊恐地朝四周躲避.原来是蹴鞠队的主力前锋唐仁来了,因为所有的人都说这位过去炙手可热的城市英雄沾上了普天下最大的晦气.我们这位以往平均每场进3.8球的天才射手,在最近的二十八场比赛里场场主力却一球未进,保持着鸭蛋的记录.有人认为他已江郎才尽,也有人说他声色犬马,自断前程,更有人断言唐仁是中了邪,千万不可靠近他,否则必定遭传染.于是,无人敢接近他,人们象躲避瘟神一样躲避他,更有许多人强烈呼吁把唐仁请到替补席上,不然明日的比赛凶多吉少.现在唐仁孤独地走着,四周围观了很多人,但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回想过去,只要他一在公共场所露面,就会有大批少男少女的追星族包围着他,求他签名,大到六十岁,小到十六岁的女人向他抛来飞吻.他的头像被印在了许多商家的广告上,他的回忆录也以手抄本的形式出版了三次.而如今,已恍如隔世.
  明天是他的三十岁生日.十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本城驿站的小驿卒的时候,有个神秘的道士路过了此地,唐仁容忍了道士在驿站的屋檐下过夜.道士以预测唐仁的未来作为报答,他告诉唐仁,这个年轻的驿卒,将在今后的十年内大展鸿图,享尽人生的名与利,然后在三十岁生日之前,遭受一次前所未有的可怕厄运,他的厄运将在三十岁生日那天消除,然而他的生命,也将在这一天结束.唐仁从未相信过道士的话,但命运的轨迹却难以逆转地向预言靠拢,他成为蹴鞠运动员纯属偶然,在他的球员生涯中始终受到好运的眷顾,他进了许多连他自己都不可思议的球.他的好运持续了十年之久,直到半年前才被飞来的厄运所打断,开始的几场他还不以为然,以为只是换换球运而已.但后来当他听到全场观众齐声呼唤让他下场的时候,唐仁终于想起了十年前的那个神秘道士,难道自己的命运真的在他的股掌之中.
  我们简直无法相信,大唐天宝年间的星空纯净地象一块深蓝色的水晶.纯得没有一丝云,没有一丝烟尘和杂质,只有满天星斗在闪耀,似乎能让人类窥透一切宇宙的秘密.
  突然,一颗无法用人类的语言来形容它的美的流星在瞬间掠过了神秘的星空."流星是一种预言."唐仁忧伤地说.
  "快许个愿吧,面对流星许的心愿一定会实现的."
  星空依旧神秘莫测.
  比赛在当地时间下午三点准时开球.在赛前三个时辰,大球场周围便已人山人海,黄牛党,票贩子,已经把球票爆炒到了十两银子一张,相当于当时的白领阶层半年的工资.球场外的小商小贩们在兜售各种球迷用品,趁机狠狠地赚了一笔.至开球前,天宝大球场已是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十万人的看台座无虚席.当时尚未发明麦克风,由主席台上数十位嗓音特别洪亮的大汉报出场队员名单.每报大唐队的一人便引来阵巨大的欢腾,还好,唐仁并未首发上场,让大家定下了心来,而每报到对方球员的名字则引来了阵阵嘘声.
  时间快到了,但主席台上还缺一位,那就是本城的最高长官刺史大人,以往的比赛前,总由他来进行领导发言.我们这位刺史,来头不小,据说是杨贵妃她哥杨国忠的小舅子的拜把兄弟的丈母娘的表外甥,而今早,他留下了一张条,说是他家乡的老婆死了,急急忙忙赶回去奔丧了.于是,今天领导发言就免了.
  经过扔铜钱,决定由新罗队先开球.于是随着主裁判的一声长哨,比赛开始了.在唐朝,假球黑哨这档子事偶尔也会发生,所以为了公平起见,特别请来了一位第三国的裁判,是位天竺人,黑得象块木炭,但却是有名的六亲不认,刚正不阿,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开场仅几分钟,新罗队便组织了一次极有威胁的快攻,皮球三传两倒,竟轻而易举地突破了我们的防线,在小禁区边上一脚凌空抽射,如出膛的炮弹直奔球门的左下死角而去."完了"正当大家悲叹之际,咱们的守门员一个鱼跃扑球,居然把球给扑出了底线.我们的这位国门,身高九尺有余,腰却细得象麻杆,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现在,新罗队发角球,在空中掠过了一个精彩的弧线直送到前锋的头顶,又是个狮子甩头,"呯"得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球门横梁上.满场一片哗然,大家异口同声的大骂我队的中后卫臭球.这位后卫与众不同,因为他是个和尚,大光头特别引人注目,以至于博得了"光头球星"的雅号."光头球星"来自嵩山少林寺,自幼练成了少林功夫的铜头铁骨,闯过了大名鼎鼎的少林十八铜人巷,在禅宗达摩祖师面壁的山洞中悟透了蹴鞠之道,下山加盟了我队.靠着他的少林功夫,尤其是铁头功,任何人都别想在他面前争到高球.但今天他居然争不过一个个子矮他半个头的新罗人,简直是不可思议.他苦思冥想,才明白原来新罗人爱吃狗肉,而和尚只能吃素,故而争不过他,也属情有可缘.
  但我们的教练却坐不住了,开始向场内骂娘.这可是一反常态,不过我们这支常胜将军居然连新罗都摆不平的确对不起自己.说到教练,他是本城血统最高贵的人,他出身于皇族,若不是他不喜欢宫中流行的马球,而痴迷于民间的足球,或许他早就被看中继承了大唐的皇位也未可知.但他似乎对荣华富贵不在乎,抛弃了二十八个老婆,和锦衣玉食,骑着一头驴,背着一只球,来到了本城加入了蹴鞠队.他是本队历史上最好的中场组织者,服役了十二年,名震中外,十年前当今的皇上派高力士来请他回宫,他居然把鞋脱下来让高力士舔他的脚丫.如今他执掌起了教鞭,又成了大唐蹴鞠界的风云人物,只不过做教练实在太难了,任何人都可以指手画脚,其实他们根本狗屁不通.
  正当我们的教练愁眉不展之际,本队居然在转瞬之间,把球攻入了对方禁区,11号黑人前锋以猎豹般的速度直插门前,正待起脚射门,斜刺里对方伸出一只腿,拌倒了他.天竺裁判往点球点那么一指,全场球迷立马欢声雷动.我们的黑人兄弟兴奋的在地上学起了狗爬,那是他们家乡的风俗.在全场又一次寂静下来之后,黑人把球缓缓地放到了点球点上,然后他站在大禁区线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又看到了非洲草原上的猎物,多年前,他被贪婪的部落酋长当作奴隶卖给了一个阿拉伯商人,在大马士革的奴隶市场上以一匹马的价格转卖给了波斯富商,波斯人用锁链锁着他到遥远的大唐做生意,生意亏了本,只得把黑人抵债抵给了本城的一位开钱庄的金融家.这位金融家也是球迷,为本城的足球事业慷慨解囊,把这位具有一流身体素质的奴隶送给了蹴鞠队.黑人重新过上了自由的生活,他感激蹴鞠,感激善良的中国人民,把本城当作了第二故乡(当然,他的非洲老家是永远也回不去了).现在,他眼前就只有这个球,他不再顾别的了,盯着球门的死角踢了出去.然后他照老习惯闭上了眼睛,倾听满场震耳欲聋的掌声,这是一种巨大的幸福.他等了半分钟,却是鸦雀无声,他怀疑是不是自己耳朵有毛病了,于是他满腹疑惑地睁开眼睛,却发现新罗守门员在开球门球.原来球根本就没进,比分依旧是0比0,我们的教练哇的一口吐血了.
  比赛之惨烈,已超过了一般人的想象,新罗人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转眼间,已把我队中场组织的核心秀才的腿铲断了.秀才疼得躺在地上打滚,立刻引起了全场球迷的公愤,嘘声四起,骂声震天.另一名前卫实在看不下去了,拿出了他当年做江洋大盗,海洋飞贼时的那套本领,飞起一脚就踹在了对方犯规队员的胸口,把他踹飞出去二丈有余,当即七窍喷血,不省人事.这一下场面更乱了,双方开始扭打在一起,新罗人使出了跆拳道的看家宝,咱们的光头后卫则使出少林功夫以一斗十.裁判一看不妙,若是比赛失控,那是他的责任,势必砸了他的饭碗和名声.于是这位天竺人一不做二不休,掏出了四张红牌,两张给本队那位强盗出身的前卫与少林寺来的后卫,另两张给了新罗人.这才平息下了这场有史以来第一次的球场暴力事件,但满场球迷的民族义愤却是愈演愈烈.
  秀才抬到了场边,经队医确症,为右腿腓骨骨折,他疼得要命,可那时并无止痛药或喷剂,只能忍着,可他一介书生,又实在忍不住.原来他是个读书人,只因当时的升学制度太不合理,考举人三次都没考中,只得投笔从球.如今断了腿,看来他又得回去寒窗苦读了.
  教练作出了一个遭到所有人反对的决定,由唐仁替换受伤下场的秀才.当唐仁一踏上球场的细沙,立刻引来了全场球迷异口同声的辱骂.当唐仁生龙活虎地在锋线上奔跑,却没有队友给他传球,谁都不敢喂他球,否则必遭球迷痛骂.而黑人也被对方看得死死的,于是球很快就被新罗断走,下底传中,正当对方包抄队员抢点接应之际,唐仁似一道闪电从前场直奔回后场,赶在金刚之前,伸出了脚解围.教练大声地叫好,却不料球没有踢出底线,而径直窜入了大门.唐仁终于进球了,可惜这回进的是自家大门.只可怜我们操劳过度的教练,又喷出了一口鲜血.裁判把他的黑手指向了中圈,比分一比零.在看台上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中,几十个新罗人在全场哑口无言的大唐人中得意忘形地敲起了锣鼓,跳起了新罗舞蹈,这些在本城的深宅大院中做牛做马的新罗奴役终于也有了扬眉吐气的一天,他们宁愿为此而遭到主人残酷的惩罚.
  当我们的教练心力交淬之际,本队的队长只得担负起了全部重担,队长留着满脸的胡子,那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曾是大唐帝国的一名陆军军官,跟随高仙芝,封常清等大名鼎鼎的边帅出征西域,在茫茫的戈壁大漠中为大唐开辟疆土.他出生入死,勇冠三军,于万军丛中取突厥之上将首级.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衣锦还乡的他没有虚度年华,而是加入蹴鞠队担任队长之职.队长拍拍唐仁的肩膀,却发现他一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队长问:"你怎么了?"
  "也许那个道士说得对."
  此刻,在城外二里,大唐平卢、范阳、河东节度使安禄山全身披挂,正站在高岗上向下望,只见一片高楼广厦如大海茫茫.他的身旁,是十五万精锐骑兵,刀出鞘,箭上铉,目标长安大明宫含元殿当今天子屁股底下的椅子.侦察兵已向他报告,本城的刺使已于昨晚谎称奔丧,弃城而逃.而守城的几百老弱残兵已全部调入天宝大球场中维持秩序.也就是说,眼前是一座不设防的空城.
  安禄山在马背上扭动着他那肥胖的身躯,眯着眼睛遥望远方那宏伟的球场.
  中场休息时,人们发现,在球场看台外的四周,已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全副武装的骑兵,旌旗蔽日,戈甲耀天,一层又一层,围得水泄不通.一皮火红色的骏马载着一名威武的骑士闯入了场中,我们的老弱残兵们无人胆敢阻挡.骏马的铁蹄有力地拍打着球场的细沙,直到中圈里,骑士大声地宣布了安禄山将军给全城居民安排的命运---屠城(包括无辜的新罗人,和可怜的天竺裁判).
  全场一片寂静,可怕的寂静给人带来的恐惧甚至超过了死亡.
  有一个人来到了威严的骑士跟前,那个人是唐仁,所有的人都注视着他,但没人能指望他能拯救全城生命.
  "兄弟,比赛结束以后再动手吧."
  骑士感到很奇怪地看着他:"你们都是些疯子,好吧,我同意."
  "兄弟,大恩不言谢了."
  唐仁站在球场中央大声地说,我们继续吧.
  勇敢的新罗队队长走到了他面前:"能和你死在一起是一种荣誉,我们继续."
  我们的天竺裁判念了一长段佛经,然后吐着混厚的鼻音:"继续吧."
  有许多事都埋没在了历史的尘埃中,关于此后的细节,我一无所知,我只能在某个同样的下午进行想象.我能肯定的是这接下来的半场比赛是世界足球史上最伟大,最纯洁,最高尚的比赛.有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裁判,最伟大的球迷.所有的富商巨贾,士农工商,贩夫走卒一瞬间都亲如兄弟,新罗奴仆居然与他往日凶残的主人相敬如宾.人们忘记了生死,完全沉浸在对蹴鞠的欣赏中,仿佛面临的不是死亡,而是涅盘永生.我希望唐仁能够进球(进对方的大门),然后在他攻进这一生中最后一球以后,天竺裁判吹响了三声长哨,在全场观众忘我地掌声中,大唐和新罗都是胜利者,双方球员互相拥抱,向球迷致敬.接着,大家手拉着手,安详,平静地席地而坐,从容不迫地等待最后的时刻.
  再然后,是必然要发生的事了,十五万把马刀高高地举起,刀尖闪耀着夕阳血色的余晖,十万颗人头落地,血流成河,铁蹄践踏着人们破碎的肉体,分裂的四肢.一切都被血染红了,只剩下一只皮球,飘荡在血液的海洋上.然后是一场大抢劫,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成为了安禄山进军长安的军需品.入夜,一场熊熊大火把我们的城市彻底化为灰烬,这是真正的鸡犬不留,所有的生命都消失了.而我们伟大的天宝大球场,则被埋入地底,沉睡了千余年.
  当新一天的阳光穿透了巨大的晨雾抵达吴名的脸庞,他仿佛刚从另一个世界回来,也许他本该就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他问钱锋:"你梦到了什么?"
  "比赛结束了"钱锋好象还没从梦中醒来,"我踢进了一个最伟大的入球.你梦见了什么?"
  "不,我什么都没有梦见."
  我们的城市依然处于不安之中,但更让人担心的是我们的市长失踪了,连同他的表弟方总.最后我们是这样猜测的:
  我们雄才大略的市长和他年轻有为的表弟在这几年所进行的房地产开发的资金其实全是从银行及上级政府借来的,盛世公司原来根本就身无分文,全靠市长以市政府的名义进行担保.于是他们与一个来历不明的香港老板合作,炒卖地皮,招商引资,暗中通过种种非法的手段敛取了大量钱财.他们在背地里过着酒池肉林,声色犬马的生活,象这样的别墅就有十几个,他们也早已办好了出国的护照和签证.上个月,那个香港老板突然失踪了,连同他们明帐户与黑帐户上的几个亿也被全部提走.所有的项目都失去了资金,就好象人失去了血液,停工也就在所难免了.但银行不管这些,市长与他的表弟根本就还不出,他们束手无策,而省纪委与省检察院已开始调查他们的问题.于是,他们潜逃了,同样带着几千万赃款,踏上了出国的班机.也许现在他们正在泰国或马来西亚,开始享受热带的阳光与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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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本市新任市长已于昨天到任,在本市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市长表示了竭尽全力使我市走出困境的决心,并透露了一整套方案------"
  我们的城市此刻归于了沉寂,但也难保在哪一天突然兴奋起来,也许要很久,也许就是明天.吴名在度过这个不眠的夏天之后,意外地留了下来.而钱锋则背上了他的球,到南方去寻觅他的梦了.
  唯一继续下来的是巨大的古代遗址,但是人们似乎已经很快地遗忘了它,没人相信钱锋的话.在一份匆忙完成的报告中,写下了上限六世纪,下限十世纪,用途及骸骨原因不明的字样.它现在孤独地躺在城市的中央,在低矮的围墙环绕中,虽然明明是空无一人,但一抹血色的夕阳却照射出了一群隐隐约约的人影,铺展在地面,那些影子飞快地奔跑着,快乐地互相追逐,最后,其中的一个提起了大腿,弹出小腿,一个球形的黑影掠过了天空.突然之间,响彻云霄的掌声从空荡荡的四周传来,而我们的城市,却没有一个人听到.
  蔡骏
  200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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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37.夏娃的密碼


她很美。
  美得惊人。一头黑色的卷发,夹着几缕天生的红色发丝。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闪烁着,鼻子生动而调皮,嘴唇丰满,下巴的线条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介于中国人与非洲人之间。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当然,那些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她的电脑。通过网路,她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张教授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以后,她想也许应该去一次非洲,问候一下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成功。她甚至有些讨厌男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工作。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爲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难道是因爲妈妈?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和她一样迷人。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他应该再找一个女人。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闯入地下室。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眼神。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粗看起来像是某种医用治疗仪器,有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萤幕和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萤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萤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爲: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显然,萤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爲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
  现在,这个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爲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萤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跟过一位元元物理学教授,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不过,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回去时使用。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
  一切都宛如是梦中所见,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爲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爲,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那样的早期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黑,而是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嘴唇如今天的非洲人一样丰满性感,但下巴的线条却象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的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审美观。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我们祖先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但我的速度太慢了,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年前的人怎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爲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我只能倒在灌木下休息。刚才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爲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爲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许多夜行动物出没了。也许,我应该回家了。但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爲她吗?那个十四万年前的女人。
  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在具有催眠力的风中,我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
  我坐了起来,发现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擡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她,她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里一片茫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不过,有一点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也许正是出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很粗糙,与现代人娇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的手很有力量,一把就将我拉了起来。她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把我拉到了洞外,一片低矮的灌木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走到一棵小树边,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果子的味道很甜,富有水份。这片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爲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
  走了不久,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还有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在哺乳。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我只能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只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拥有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都对我非常友善。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手,好奇地抚摸着我。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
  从此以后,我就成爲了部落中的一员。我在他们中间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每天,夏娃和女人们都要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则跟着男人一起去狩猎。一个妇女要分娩了,原始人生孩子是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难産了,大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学过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还是尽力帮助她生産。在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这件事以后,大家就对我更好了。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一份。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我和她都互相离不开对方,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能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
  但是,每到夜幕降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地混居在山洞里,我就不好意思。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山顶终年积雪。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沈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
  我啓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式,瞬间,我被带进了时空隧道,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我回来以后,在自己的手心里,发现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我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爲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爲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爲,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我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爲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将依然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我情愿放弃这里的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爲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叫了起来。忽然,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一股烧焦了的味道传出来,萤幕立刻灭了。原来这台机器已经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
  终于,她意识到,已经永远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滑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周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她和她的同事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当她一走下飞机,就望见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辉映着阳光如金刚石般闪烁。
  山脚下有一座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研究所。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父亲”是好友,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支持者。她还记得小时候,张教授很喜欢她那与衆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现在,她低下头轻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张教授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DNA呢?”
  “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一支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顶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的海拔高度达到5895米,山顶上的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露了出来被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爲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像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爲了避免对DNA的污染,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她问道。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其他的人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只需要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澳大利亚的土着人、美拉尼西亚人、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爱斯基摩人。
  她忍受不住这种沈闷,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山。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山顶,但要走到峰顶却需要好几天,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用了三天时间,终于独自抵达了顶峰。
  这里是被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草原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也许是因爲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 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爲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
  “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结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调查。她们有澳大利亚土着、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非洲人。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之间的线粒体DNA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DNA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什么?”
  “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是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当时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爲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着、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所以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爲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但是,至少还可以看清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象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观察着她的脸。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也许,在你的身上,埋藏着某个关于人类起源的秘密。”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她明白了,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千万不能泄露给别人。”
  “好的。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他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们,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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