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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蔡骏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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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21.侯塞因


当穷苍破裂的时候,
  当众星飘堕的时候,
  当海洋混合的时候,
  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古兰经》(82:1-5)
  一
  西元2003年4月2日。
  陆军中士约瑟感到自己的眼睛里一阵难受,仿佛有无数的霰弹,击中了他身体上最脆弱的一部分。泪腺自动地分泌出咸涩的液体,冲刷那些细小的沙粒。但他还是没有戴上墨镜,用手捂着嘴巴和鼻子,艰难地眯起眼睛,注视着脚下渐渐远去的沙漠。
  黑鹰直升机的叶片不停地飞舞旋转着,无数黄沙被卷到空中围绕着他们,伴随着这只以印第安人命名的黑鹰向北翱翔而去。直升机的舷窗大开着,全副武装的约瑟就坐在敞开的窗边,他的身上绑着牢固的安全带,手里握着M16步枪,鹰一般的眼睛巡视着离他几百米以下的黄色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正在沙漠中的公路上缓缓行驶着,他看到几十辆M1A2主战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后面还有油料补给车和悍马吉普车,路边还有几辆被烧焦的伊拉克T55坦克。滚滚的黄沙被车轮碾起,渐渐地模糊了约瑟的视线。
  狭小的机身里总共挤了十一个人,在直升机巨大的噪音中,约瑟勉强听清了身后几个人说话的声音。他们在激烈地讨论着战争会不会很快结束,有两个人甚至还争得面红耳赤:一个人说萨达姆实际上已经死了,战争会在一周内获得胜利,他们也很快就会回家了;但另一个人却异常悲观,他认为伊拉克方面正在诱敌深入,他们盼望着美军快点进入巴格达,所有进去的美国士兵都会变成尸体。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第七骑兵团已经离巴格达不远了,或许他们很快就会见到巴格达那些巨大清真寺的尖塔了。
  黑鹰忽然被拉高了起来,约瑟渐渐看不清地下的情况了,同时他也摆脱了那些讨厌的沙粒,约瑟松开了捂着嘴巴的手,难得地呼吸了一下天空中纯洁的氧气。他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是呆呆地凝视着眼前模糊的一切——自从他们开进这个国家以来,约瑟就从来没有仔细地看清楚过这片土地的真正面貌。战争已经进行到第十四天了,他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似乎这一切都是场梦,一场关于小时候战争游戏的梦。
  他想让自己从梦里醒过来,但却始终无济于事,仿佛自己被关在一间黑暗的屋子,眼前所见的只是幻影。即便在战争的第七天,他亲眼目睹了自己战友的死——在那条死亡的公路上,一串子弹从某个隐蔽的地方射了出来,他们立刻趴在了地上,通过高频步话机请求空中支援。阿帕奇直升机迅速地赶到,向一栋伊拉克民房发射了导弹的,那栋房子立刻就被夷为平地——天知道那里面有没有平民。直到这时候他才注意到他身边的战友,那是一个来自南方的黑人,他的脸上有一个大洞,一些黑色的污血正在不停地向外喷涌着。显然,刚才那串子弹击中了他的脸部,这个入伍前的出租车司机当场就死了,一些血溅到了约瑟的鼻子上。约瑟依旧一动不动地贴着地面趴着,傻傻地看着黑人的尸体,他宁愿相信这只是一场残酷的梦。
  约瑟的呼吸忽然急促了起来,他倚靠在敞开的舷窗边上,保险带把他紧紧地绑着,眼睛里什么都看不清,只有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那美丽的天空,或许,还有那辆白色的小轿车。是的,约瑟看到了那辆车,似乎还有轿车里露出的那双焦黑的小手。
  那是什么时候?约瑟想了想,他轻轻地告诉自己:那是昨天做的一个梦吧?
  那辆白色的小轿车在公路上疾驰着,迅速地接近了他们的营地,所有的人都紧张地握起了枪对准那辆轿车。约瑟隐藏在一辆军车后面,他的枪口始终瞄准着那疾驰而来的目标。他只能勉强地看清开车的人是一个魁梧的男人,车顶绑着许多个大包,谁都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在约瑟的周围,没有一个人敢站到公路上要求对方停车,他们只是瞄准着,直到轿车开到他们的面前。
  不知道是谁开了第一枪,那家伙的枪法比训练的时候准多了,立刻就击中了小轿车的挡风玻璃,约瑟依稀可以看到一些血喷到了玻璃上。几秒钟以后,所有的人都开枪了,他们使用手中的各种武器,也包括约瑟。那辆白色的小轿车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旋即发生了爆炸,在公路上翻腾了起来,然后重重地摔在了公路边上燃烧了起来。
  依然没有人敢过去,但约瑟却突然站了起来,他丢掉枪跳出了营地,冲到那剧烈燃烧着的小轿车边上。他看到在小轿车的后排座位上,正燃烧着两具尸体,一具看起来象是一个女人,怀中还抱着一个已经分不清性别了的小孩子。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面目已经完全看不清了,剧烈地爆炸和燃烧使他们的皮肤粘了起来,再也分不开了。
  约瑟呆呆地站在那儿,直到战友跑过来把他拖走,几秒钟以后那辆轿车彻底爆炸了。
  忽然,黑鹰降低了飞行高度,又有一些沙子进入了约瑟的眼睛。他闭上眼睛轻轻地问自己:那真的是梦吗?
  二
  回历60年十二月(西元680年9月)。
  两匹阿拉伯猎马奔驰在麦地那城外的旷野上,他们的骑手有着共同的特征,裹着白色的长袍和头巾,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们都生着鹰一般的鼻子,还有黑亮的眼睛。他们看起来已经精疲力尽了,吃力地伏在马背上。而他们的马与主人一样疲倦,细长的马蹄偶尔也会因饥渴而痉挛。
  其实他们来自不同的方向,一个从哈里发所在的城市叙利亚大马士革而来,而另一个则从幼发拉底河畔的伊拉克大城库法而来。他们带着干粮和水,各自走了十几天的路程,日夜兼程从未歇息过。他们各自穿过了贝杜因人放牧的草原戈壁,走过荒无人烟的内夫得沙漠,终于在人困马乏的最后关头,几乎同时来到了麦地那城外。在从北面进入麦地那的必经之路上,他们意外地相逢了,他们彼此并不相识,从蒙脸的白布上面露出各自的眼睛,互相凝视着对方,就连他们的马也停下了蹄子警觉地打着圈。
  突然,那个来自叙利亚的人高声地叫了起来:“除安拉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神,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
  来自伊拉克的人微微笑了笑,他摘下蒙脸的布,把对方的这句话重新复述了一遍,接着说:“色俩目。兄弟,我叫易卜拉欣,来自库法,你呢?”
  叙利亚人也摘下了蒙面的布:“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
  易卜拉欣取出水袋喝了口水,滋润着干裂的嘴唇,他大声地说:“色俩目。我的兄弟,你来圣城麦地那干什么?”
  “我来找阿里的儿子,也是先知的外孙——侯塞因,为他捎个口信。”马吉德驾着马向前而去。
  “我也是。”
  易卜拉欣紧跟在他身边,两个人骑着两匹几乎相同颜色的马,并排着走过麦地那城外的葡萄园。他们越过了一条宽阔濠沟的遗迹,这是先知在来到麦地那五年以后修建的,在这里发生了著名的濠沟之战,胜利地保卫了最早的一批穆斯林。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在到达侯塞因的住地之前,他们路过了先知的墓地,于是他们顺道完成了一次简短的朝觐。麦地那的街头显得平静而安逸,这里是适合人隐居的好地方,他们很不情愿地打破了这里的安宁,纵马来到了侯塞因的住处。
  一个黑肤色的仆从挽住了他们的马,然后带着他们穿过一间带有水池的庭院。这栋白色的泥坯平房非常简朴,看上去就好象一个小商贩的家。在一个明亮的房间里,他们见到了仰慕已久的侯塞因。
  侯塞因用他那双大和黑亮的眼睛,仔细地打量着这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马吉德似乎能从他那双瞳孔里,发现一片漂浮的云雾。侯塞因有着白皙的皮肤,漂亮的鼻子和胡须,还有保持得很好的瘦长身材。虽然他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看起来似乎只有四十出头,他那张完美的脸庞据说酷似他的母亲法蒂玛——先知穆罕默德的独生女。
  “色俩目,我的两位兄弟,你们从哪儿来?”侯塞因用平和的语气问道。
  “尊敬的侯塞因,我叫马吉德,来自大马士革。我来是向你传递一个消息:穆阿维亚死了。”
  “我们的哈里发去世了?”侯塞因仰起了头,虔诚地说:“愿他升入安拉的天堂。”
  马吉德咬着牙齿说:“不,他会下地狱的。穆阿维亚利用种种无耻的阴谋诡计,从你父亲阿里的手中篡夺了哈里发的宝座,他破坏了历代哈里发的规矩,他要让倭马亚家族永远世袭统治阿拉伯帝国。在穆阿维亚死了以后,他的儿子齐亚德已经在大马士革宣布继承哈里发的位子。愿安拉永远诅咒倭马亚人。”
  侯塞因沉默了片刻,他依然平静地说:“马吉德兄弟,你就是来告诉我这些的吗?”
  易卜拉欣忽然说话了:“不仅仅是这些。尊敬的侯塞因,我是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伊拉克已经在半个月前知道了这个消息。库法城所有的阿里派支持者,推选我为总代表到麦地那来,邀请您去库法继承哈里发之位。”
  “为什么?”
  “自从十一年前,你的哥哥哈桑被人毒死以后,尊敬的侯塞因,你就成为了先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后代了。你是先知的外孙,你是阿里的儿子,你的血统无比高贵,除了你之外又有谁能胜任哈里发之位呢?”
  马吉德高声地说道:“易卜拉欣兄弟说的太对了,尊敬的侯塞因,象你的父亲阿里那样,成为一个伟大的哈里发吧。”
  侯塞因的表情忽然变得异常平静,他的眼皮缓缓地落了下来,半眯着眼睛看着这两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使者,那团捉摸不定的云雾,依然在他的目光里漂浮着。
  易卜拉欣突然跪在了他的面前,泪水从他干涸的眼睛里流了出来,他抽泣着说:“尊敬的侯塞因,整个伊拉克都在等待着你,我们已经完全做好了准备,在库法在巴士拉,只要等你一到,人们就会起来推翻倭马亚人的伊拉克总督。哈里发的王冠将戴在你的头顶,我们的大军将在你的率领之下消灭大马士革的齐亚德,恢复阿里家族的荣誉。”
  忽然,侯塞因伸出了那双有力的大手,把跪在地上的易卜拉欣搀扶了起来。侯塞因的手指轻轻地抹去了易卜拉欣的泪水,那些带着沙子的眼泪渗进了他指尖的皮肤,一种特别的温热。侯塞因的目光异常地安详,易卜拉欣在他的瞳孔里,发现了一丝苦涩的微笑。
  三
  麦地那的后半夜还算凉爽,在那间带有水池的简朴庭院里,侯塞因独自一人踱着步。一轮如钩的新月,悬挂在宝蓝色的天空中,他坐在一棵葡萄树下,仰头看着神秘的夜空。
  今天中午抵达这里的两个不速之客分别来自叙利亚和伊拉克,他们带来了相同的消息和愿望。特别是那个来自库法的易卜拉欣,他几乎是哭泣着哀求侯塞因去伊拉克,历数着倭马亚人的罪恶行径,还有阿里在伊拉克和波斯的巨大威望。现在,他们两个人都住在这栋房子里,等待着侯塞因的最终答复。
  在黄昏时分,伊本.祖白尔也从麦加赶到了这里,他劝说侯塞因尽快地向库法进发,以免错失了良机。此刻,整个新生的伊斯兰世界都在期待着先知唯一的外孙,无数渴望反抗倭马亚人统治的穆斯林需要侯塞因,他已不再属于自己了。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透过葡萄树叶的缝隙,天上的新月仿佛被剪碎了似的,这美丽而神秘的夜空,仿佛是某种暗示。他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第一次记事,是在他那位伟大的外公——先知穆罕默德的怀抱里,他还记得先知柔软的胡须和慈祥的微笑。先知非常喜爱他仅有的两个小外孙,就象喜爱他的唯一的女儿法蒂玛和女婿阿里。
  在侯塞因六岁的时候,他的外公穆罕默德去世了,阿里抱着两个儿子为岳父送葬。哥哥哈桑总是在哭,六岁的侯塞因则面无表情,他趴在父亲阿里强壮而宽阔的肩头,静静地看着送葬的队伍。他第一次明白什么叫死亡,只要是一个人,纵然是神的使者亦终归一死。
  侯塞因在水池里舀了一瓢水,清凉彻骨的池水送入喉咙中,瞬间浇灭了白日的热气。有时候他觉得在深夜里喝一口池水,也是种莫大的幸福。忽然,他听到了身后的脚步声,侯塞因回过头来,见到了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年轻女人。
  “马尔基娜,你怎么还没有睡?”
  “尊敬的侯塞因,既然你睡不着,我又怎么能睡着?”马尔基娜恭顺地坐在他身边,她那苗条的腰肢倒映在了池水中。只可惜侯塞因不再是个年轻人了,他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还是象年轻时一样健壮,但胡须中却开始夹杂起银霜。马尔基娜是他最后的一位妻子,他们三年前才刚刚结婚,她是麦加的贵族之女,她年轻、聪明而漂亮,就象侯塞因的母亲法蒂玛年轻时候一样。他非常喜欢马尔基娜,三年来他不再亲近其他女人,只有马尔基娜能让他找回年轻时的感觉。
  “你知道了?”侯塞因看着她面纱下面的眼睛,平静地说:“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知道我是瞒不过你的。”
  “你决定了吗?是去还是不去?”
  侯塞因继续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神秘的眼睛就象天上的新月一般迷人,他不回答。
  马尔基娜继续轻声地问:“库法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那座城市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是:我的父亲阿里就是在那里被刺杀的,那把有毒的刀砍中了他的头部,他死在了库法。”
  “尊敬的侯塞因,那你为什么还要去?”
  “因为有无数的人们,他们是我的穆斯林兄弟,他们用生命支持先知后代的家族,他们迫切地需要我。此刻,我的生命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了,而属于这个世界上的无数生命,所以,我必须为他们而去。”
  马尔基娜忽然颤抖了一下,她那可爱的影子也在水池里晃动起来。
  “不要害怕,我亲爱的马尔基娜。”侯塞因在她的耳边轻声说:“这是命运给我的前定。不论最终结局如何,这条通往库法的道路,早已由安拉为我确定,我的使命便是走上这条路,不必迟疑,不必回头,这就是伊斯兰的真谛。”
  一滴晶莹的泪水在她的眼眶里缓缓地滚动着。侯塞因微笑着看着她,他继续轻声地说:“你哭了?不,你应该为我微笑和祈祷才对。”
  然后,侯塞因轻轻地拉下了马尔基娜的黑色面纱,一张美丽的阿拉伯女子脸庞,清晰地呈现在他眼前。
  新月和池水,照耀着她的眼睛。
  四
  从麦地那通往伊拉克的道路,要穿越茫茫无边的内夫得沙漠,所幸麦地那是个水源充足的绿洲,他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和干粮,辞别了穆斯林们的圣城,踏上了前往库法之路。
  侯塞因骑着一匹白色的阿拉伯纯种猎马,背着父亲阿里留下来的宝剑,走在队伍的最前端。他穿着一件朴素的长袍,裹着一条白色的头巾,看起来和一个普通的商旅没有多少区别,只有他那双深邃的眼睛,还遗传着先知的威严和智慧。
  在此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已经带着一支先遣小分队前往伊拉克了。但即便如此,现在跟随着侯塞因的这支队伍,总共还不到两百人。
  马吉德和易卜拉欣跟在侯塞因的身后,马吉德的表情有些忧虑,他回头看着身后这支小小的队伍,似乎一场沙暴就可以将他们全部埋葬。他们都是阿里家族的亲戚,还有侯塞因最忠实的追随者和卫士,他们带着一些武器,用来防范路上可能出现的拦路抢劫的贝杜因人。
  然而,他们一路上却出奇地安静,十几天来除了烈日和旋风以外,没有出现任何麻烦。时间已经进入回历61年1月(公元680年10月)了,侯塞因和他的追随者们依然行进在沙漠中,只有易卜拉欣清楚,他们离美索不大米亚平原已经不远了,有时候他甚至还能在风中嗅到幼发拉底河的泥土气味。
  在走出沙漠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在一片坚硬的戈壁上安营扎寨,点起了炊烟烧烤食物。天空越来越黑,直到满天星斗覆盖了头顶。所有的人都熟睡了,只有侯塞因一个人坐在帐篷外边,仰望着天上的星星。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一年以前,去过一次圣地麦加。在麦加的北部有一座希拉山,山上的一个山洞,是先知悟道的地方。《古兰经》上说先知曾在洞中苦思冥想,直到某个夜晚接到了安拉的蒙召,据说他见到了来自天国的哲布勒依莱,也就是《旧约全书》中的天使长迦百利。古兰经上是这样说的:“他在东方的最高处,然后他渐渐接近而降低,他相距两张弓的长度,或更近一些。他把他所应启示的启示他的仆人。”(53:7-10)。
  侯塞因找到了那个希拉山上的山洞。洞非常小,只能容一个人站起来,能三个人并排躺下去。洞后有一个裂缝,空气可以流通。在那个麦加的中午,外面的阳光灼热地笼罩着一切,侯塞因闭上眼睛,静静地躺在山洞的阴影中。那里出奇地阴凉,一片黑暗里他什么都看不到,直到——他看到一团巨大的火焰。
  那是在天空中飞行的武器,从某个遥远的地方呼啸而至,肆虐着穆斯林们的家园,无数间房屋和大楼燃烧起了大火,女人和孩子们在痛苦地尖叫,鲜血在肥沃的土地上奔流......
  不——侯塞因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前依旧一片黑暗,只有一点光亮在前方闪烁,那是山洞口。他大口地喘息着走出了山洞,阳光又一次刺激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手搭凉蓬向南边的麦加城望去,圣城在阳光下发出闪闪的金光。
  现在,他只能在沙漠上看到那些星星。侯塞因终于感到有些困了,正当他准备回到帐篷里的时候,一颗流星迅速地划破天空,瞬间消失在了大地的另一端。
  他看到了那颗流星。
  五
  当侯塞因和他追随者的队伍穿越最后一片沙漠以后,终于见到了幼发拉底河的绿洲。侯塞因骑着那匹白色的猎马,站在一块坚硬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眺望河谷中的纳吉夫城。他看到在秋日的艳阳之下的阿里清真寺,那巨大的圆顶正发出金色的反光,耀眼而夺目。
  ——那是埋葬他父亲的地方。
  侯塞因轻轻地叹了口气,在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的最前面,他驭着马缓缓走下高地,向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奔去。
  他们来到了纳吉夫城中。二十年前这里还是一片荒野,当阿里埋葬于此地以后,每年都有人来朝圣,才成为了一座全新的城市。人们很快就发现了侯塞因,他们看起来非常吃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跑了出来,四面围绕着先知唯一的外孙。他们伸出粗糙的手,抚摸着那匹漂亮的白马,甚至还有人抚摸着侯塞因的大腿,亲吻着他的马蹬和鞋子。
  易卜拉欣跟在他身后兴奋地说:“你看,尊敬的侯塞因,伊拉克人民是多么需要你。”
  侯塞因却默不作声,他只是小心地牵着缰绳,不要让马蹄踩到狂热的人群。他们艰难地穿越过拥挤的街道,小心地从马和骆驼上下来,走进了巨大的阿里清真寺。
  他仰望着清真寺的圆顶,整个身体象一尊雕塑那样凝固了起来。整整十九年过去了,侯塞因还清晰地记得父亲阿里当时的样子——黧黑的皮肤、黑亮的大眼睛、浓密的白色胡须、魁梧结实的身材。阿里是先知的堂弟,也是先知唯一的女婿,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第四位正统哈里发。阿里具有阿拉伯人所有的优良品格,许多年以后一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他在战场上是勇敢的,在劝告时是聪明的,在讲台上是雄辩的,对朋友是真诚的,对敌人是豁达大度的,他已成为穆斯林高贵和豪侠(futūwah)的典型人物,成为阿拉伯传说里的苏莱曼(所罗门),有数不清的诗歌、格言、训诲和轶事,环绕着他的大名而结实累累。”
  但谁都没有料到,就在阿里返回库法的清真寺的道路上,一个属于哈瓦利吉派的刺客隐藏在人群中,突然跳了出来,用一把带有剧毒的刀砍中了阿里的头部。阿里很快就死了,至于刺客杀他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替人复仇。
  阿里曾经留下过遗嘱——当他死以后,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头骆驼的背上,然后让那头骆驼自由行走,骆驼在哪里跪下,遗体就埋葬在哪里,这个地方就是纳吉夫。
  这不是骆驼的决定,而是安拉的决定。
  侯塞因一直坚信这一点。忽然,他回过头看看他的追随者们,沙漠中的长途旅行,使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沙尘,看上去就象一群艰苦的商人。
  “我们身上都脏透了,让我们做大净吧。”侯塞因轻声地说。
  他们排着队进入了大净的房间,所有的人都没有说话。这里有清洁的水源,他们先嗽了嗽口,然后用水清洗鼻腔。接下来就是要清洗全身了,每个人都严格地按照从头到脚的顺序,洗净全身每一寸皮肤和毛孔。虽然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但所有的人心里都在默念着:“我为去掉污秽而作大净。”
  侯塞因也闭着眼睛默念着,洁净的幼发拉底河水,在他的额头上缓缓流淌着,彻骨的清凉渗入毛细血管。那感觉就象是进入了一间纤尘不染的房间,四周只有明亮的阳光,和情节的空气。
  做完大净以后,他们进入清真寺的礼拜堂,面向麦加的方向做了午礼拜。阿訇念诵古兰经的声音,抑扬顿挫地飘荡在阿里清真寺中,谁都不会怀疑,这美妙的韵文能让任何人陶醉。
  他们在下午离开了纳吉夫,侯塞因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忽然,他回过头问易卜拉欣:“色俩目。我的兄弟,明天我们会到哪儿?”
  “卡尔巴拉。”
  
  六
  那真是一个梦吗?
  约瑟依然在反复地问自己。保险带牢牢地绑着他,约瑟只感到自己仿佛被悬在半空中,整个身体是那样无助和软弱,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了。那是昨天的事情了,白色的小轿车早已炸成了一堆扭曲的废铁,连同里面的人。那是一条致命的高速公路,一道通往死神的大门,那条路在纳吉夫的边上,一座激战中的城市。约瑟很早就知道了,那是什叶派穆斯林的圣城。
  昨天是几号?对,是愚人节,约瑟到现在才想起来,他摸了摸钢盔下的额头,或许那只是一个玩笑,上帝的玩笑而已。
   “瞧,幼发拉底河到了。”
  突然,旁边有人兴奋地喊了一声。约瑟重新清醒了起来,揉了揉眼睛向下面看去。黑鹰飞得越来越低,透过一层薄薄的沙尘,约瑟看清了几百米以下的一条宽阔的河流。
  这是他一生中所见到的最美的景象。
  阳光倾泻在幼发拉底河上,看上去就象一条金色的腰带,在几百米以下的地方发出耀眼的反光。波光粼粼的幼发拉底河东面是绿色与黄色夹杂的平原,除了河岸以外,西面全是大片的沙漠,一支美军的车队沿着河岸的公路前进。阳光从缓缓流淌的河流表面上反射上来,就象一面镜子照亮了黑鹰的底部。瞬间,约瑟有些晃眼了,眼睛里一阵晕眩,似乎有一种从高空坠落的感觉。
  直升机又拉了起来,迅速地掠过了幼发拉底河,向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约瑟又看不清地面的情况了,他重新闭上了眼睛,吃力地呼吸着高空的氧气。半年以前,他还在一所大学里攻读硕士生,他读的专业是宗教史。在向军队报到前的最后一天,他完成了自己的硕士生毕业论文,论文的题目是《论伊斯兰教什叶派侯塞因与基督教耶酥的比较》。他的导师认为这个题目并不恰当,从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看,侯塞因与耶酥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但约瑟并不这么认为,就象在古兰经里同样也有耶稣,只不过换成了阿拉伯语的拼写方法——伊撒。此外,还有许多《圣经》里的人物都出现在了古兰经中,比如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古兰经里叫阿丹和阿娃。拯救人类的诺亚在古兰经里叫努哈,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共同祖先亚伯拉罕的阿拉伯名字叫易卜拉欣,先知摩西的阿拉伯名字叫穆萨,大卫和所罗门这对父子的阿拉伯名字分别是达乌德和苏莱曼。
  还有,“约瑟”这个名字,在古兰经里叫做“尤素福”,一个常见的阿拉伯名字。
  不过总的来说,导师还是对约瑟的这篇论文的内容表示满意,至少约瑟对历史的熟悉与掌握程度,远远超过了其他的学生。最后,导师引用了一位历史学家的话说:“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动力来说,人们实际上如何看待一个事件,比他们应该如何看待那个事件尤为重要。”
  当导师说完这句话以后,约瑟便坐上了前往军营的汽车。
  突然,黑鹰倾斜着身体,迅速地降低了飞行高度。中尉命令所有的人都做好战斗准备,约瑟莫名其妙地颤抖起来。他紧握着枪瞄准着地面,几分钟以后,终于看清了地面上的那座城市,
  从很远的地方,他就看到了一座巨大清真寺的镀金穹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巍峨地矗立在幼发拉底河西岸的平原上。所有这一切都在阳光下发出灿烂的金光,宛如无数次梦中见到场景,让约瑟的灵魂回到十几个世纪以前的时光。
  当约瑟很小很小的时候,他就做到过这样的梦,梦见那巨大的清真寺圆顶,那座白色的低矮城市,旁边流淌着一条宽阔的河流。
  就是它。
  直到现在,约瑟才知道了自己梦中城市的名字——卡尔巴拉。
  
  七
  在黄昏时分,侯塞因和他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抵达了卡尔巴拉。
  这是一片美丽的绿洲,在西面是黄色的沙漠,夕阳很快就在沙漠中消失了,月亮高高地升起,清冷的月光照耀着侯塞因的额头。
  在这片被夜色笼罩的绿洲上,他们按时完成了一天中的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礼拜——宵礼。然后,他们各自钻进了帐篷睡觉。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却都睡不着觉,他们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有一股奇怪的感觉,仿佛某种东西在灼烧着他们的心底。在后半夜,他们从帐篷里爬了出来,却听到了一阵磨刀的声音。
  在清冷的月光下,他们见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侯塞因。
  先知唯一的外孙正在月光下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小心翼翼地走到了侯塞因的背后,轻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您为什么还不休息?”
  “我的兄弟们。”侯塞因回过头平静地说,“等明天一早,我会休息的。”
  马吉德奇怪地问:“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呢。”
  “不,不用赶路了。”
  “为什么?”
  “因为安拉已经决定了。”侯塞因一边说一边继续磨着他的宝剑。
  易卜拉欣和马吉德面面相觑,不知道侯塞因的话里是什么意思。月光照射在剑上,发出一丝夺目的寒光,易卜拉欣忍不住叫了一声:“脊柱剑!”
  “你认识这把剑?”侯塞因回过头来问道。
  易卜拉欣点了点头:“在我少年时代,曾经见到您的父亲阿里拿着这把剑英勇作战。”
  “除脊柱剑外无宝剑,
  除阿里外无豪杰。”
  马吉德随口念了一首赞颂这把宝剑的诗。多年以后,这两句话在整个伊斯兰世界流传开来,许多中世纪的阿拉伯宝剑上都刻着这两句话。
  侯塞因的目光里闪着一种特别的东西,他微笑着说:“谢谢,我的好兄弟们。你们知道吗?在穆斯林的第一次战斗中,也就是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先知曾经亲手使用过这把宝剑,他率领三百名穆斯林打败了一千名还未信教的麦加人。”
  “色俩目。愿安拉庇佑穆斯林。”
  忽然,侯塞因举起了手中的脊柱剑,剑光在月光下越发地寒冷而富有杀气,不禁让易卜拉欣和马吉德倒吸了一口冷气。
  侯塞因冷冷地看着宝剑尖锐的锋刃,然后轻声地说:“快点回帐篷休息去吧。”
  在脊柱剑的锋芒下,月亮悄悄地躲进了云朵中。
  
  八
  回历61年1月10日(西元680年10月10日)。
  这一天是阿术拉日。
  破晓时分,侯塞因在帐篷里睁开了眼睛,他的鼻子里似乎嗅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味,那是无数人和马的气味。他从帐篷里爬了出来,绿洲的天空还蒙蒙亮着,在远方的沙漠里,他隐约看到了一大排长矛的利尖。紧接着是大队的马和骆驼行进的声音,在沙漠的另一头,他看到几百个金属头盔正在地平线上浮起。侯塞因又跑到了绿洲另一端,他又看到了许多人和马。最后他跳上了高处,手搭凉蓬眺望着四周,他看到在绿洲的四面八方,都是全副武装的军队。那些人骑着马和骆驼,扛着倭马亚家族的旗帜,已经把他们的营地围得水泄不通。
  此刻,其他人也醒了过来。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紧张地围绕在侯塞因周围,注视着包围他们的敌人。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明白自己的险恶处境了。
  突然,易卜拉欣跳上了一匹马,他的手里还抓着一把弯刀,他高声地说:“尊敬的侯塞因,我去库法求救兵。”
  侯塞因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只是轻轻地说了声:“小心。”
  易卜拉欣点点头,看准了外面合围军队最薄弱的一个地方冲了出去。东方冉冉升起的天光照耀在绿洲和沙漠上,侯塞因和他的战士们,目送着易卜拉欣的身影消失在倭马亚人的军队中。他们看到了弯刀间的格斗和马上飞溅的鲜血,但转眼间围困的队形又恢复了正常,就再也看不到易卜拉欣的影子了。
  此刻,这支倭马亚朝军队的统帅——欧麦尔,正在一块高高的沙丘上观察着绿洲里的人们。他的父亲是阿拉伯名将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为穆斯林立下过赫赫战功。当伊拉克总督听说侯塞因已经来到了伊拉克以后,就命令欧麦尔带领一支四千人的军队,埋伏在卡尔巴拉附近,等待侯塞因的到来。
  欧麦尔的心里略微有些紧张,他明白被他围困的人是先知唯一的外孙,是前任哈里发阿里的儿子,这个人在半个伊斯兰世界都有着极高的威望,对他的任何伤害都可能引起穆斯林的大分裂。然而,也正因为侯塞因的特殊身份,严重地威胁到了倭马亚王朝对阿拉伯帝国的统治,刚刚继承了哈里发宝座的齐亚德,绝不容许有人动摇他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效忠于倭马亚的欧麦尔必须要这么做,无论自己是否真的情愿。
  忽然,欧麦尔发现绿洲里的不到二百号人都跪了下来,他这才明白侯塞因的人正在做晨礼。
  “兄弟们,让我们做晨礼吧。”侯塞因从容不迫地说,“先做小净。”
  “水井里没水了。”一个随从扑到绿洲的水井边,绝望地抱怨说。
  侯塞因平静地说:“那就用沙子代替水吧。”
  一些人飞快地跑到了沙漠边缘,幸好倭马亚人的军队并没有向他们射箭,似乎有意识地等待他们完成礼拜以后再动手。侯塞因的随从们用布包裹了许多干净的沙土,然后带回到队伍中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分到了一包沙子,然后就开始了“土净”。
  他们先用双手拍打净沙一次,然后摸着自己的脸庞。再次拍沙子以后,先用左手摸右手,自手背摸到胳肘,而后转手摸肘内侧直到手腕。再以同样的方式拍着沙子,用右手摸左手,就这样完成了“土净”。
  然后,他们开始面朝圣城麦加的方向,做起了清晨的礼拜。侯塞因念起了经文,带着这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做完了晨礼。
  正当他们抬起头来的时候,发现围困他们的那些倭马亚王朝军队,也开始做起了“土净”。然后,四千多名士兵面向麦加做起晨礼,整个沙漠上全都传遍了古兰经的诵扬声。
  当所有的人都完成礼拜以后,欧麦尔骑着马来到了阵前,他不愧为名将之子,浑身都散发着一股杀气。
  欧麦尔向被包围的人们高声喊道:“尊敬的侯塞因!赛耳德·伊本·瓦嘎斯之子欧麦尔,奉伊拉克总督之命率军来此,特向先知的后代致敬。”
  侯塞因并不回答,他静静地坐在他的随从们中间,似乎全然没有听见欧麦尔的话。
  欧麦尔继续说:“尊敬的侯塞因,你身边不到二百个人,而我有四千人的大军,是你们的二十倍。你们的唯一出路,就是放下武器向我投降。请相信我欧麦尔的保证,大马士革的哈里发一定会饶恕你们的罪过,并保证你们的绝对安全。”
  侯塞因闭上了眼睛,一个字都不说。
  欧麦尔无奈地摇了摇头,他高声道:“给你们最后的期限——在太阳下山以前,如果还不放下武器投降,那我就要下令进攻了。”
  说完以后,欧麦尔掉转马头回到了沙丘上,他命令他的军队死死地围困侯塞因,并随时做好进攻的准备。然后,他摸了摸自己的胡须,心里暗暗地问自己:“侯塞因会不会投降呢?”
  此刻,在卡尔巴拉绿洲上的侯塞因继续端坐在中间,将近二百双眼睛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决定。
  “你们投降吧。”
  侯塞因突然说话了,他睁开了眼睛,看着所有的人。人们以复杂的目光对着他,他们一直对侯塞因忠心耿耿,现在正面临着生与死的选择。
  “那你呢?尊敬的侯塞因。”马吉德忽然问道。
  “我不投降。”侯塞因平静地说,他抚摸着手中的脊柱剑说:“我会独自一人战斗下去。”
  马吉德摇了摇头,直言道:“你会被他们杀死的,尊敬的侯塞因。”
  “亲爱的马吉德兄弟,当你和易卜拉欣第一次来到我的面前时,我就预感到了这一刻。”
  说完以后,侯塞因对自己点了点头。他忽然想起了父亲阿里,想起了十九年以前,那条通往库法清真寺的道路。而对于侯塞因来说,他的道路是从麦地那到伊拉克,这是他的殉难之路。
  马吉德大声地问:“那你为什么还要来伊拉克?”
  “前定——”
  侯塞因缓缓地吐出了这个词。然后,他环视了一圈他的追随者们,那双黑亮的眼睛扫过了每一个人,侯塞因一一叫出了他们的名字。最后,他轻声地说:“我亲爱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的忠诚和勇敢,但你们不需要为我殉难,你们的妻子和孩子正在等待着自己的丈夫和父亲回家。你们要听我的命令,放下所有的武器,向倭马亚人投降吧,我相信你们会保全性命的。”
  他的眼睛里又蒙上了一层薄雾,忽然一阵风从西面掠过,黄色的沙尘抚摸着他们的脸庞。温热的泪水夹杂着沙粒,从一些人的眼睛里滑落下来,渗入那些浓密的胡须中。
  
  九
  易卜拉欣还活着。
  他的身上有三处刀上和枪伤,鲜血染红了他白色的长袍。他自己也记不清是如何冲出重围的了,他向敌人最少的地方冲去,鲜血立刻溅到了他的眼睛上,红色的腥热液体模糊了他的视线。易卜拉欣什么都看不清了,耳边只听到敌人的叱骂声和刀剑的碰撞声,他胡乱地挥舞着手中的弯刀,只感到刀刃划过了许多人的肉体。跨下的战马不停地嘶鸣着,黄沙覆盖了他的脸庞,直到他再也听不到刀剑声。
  这是安拉的奇迹——他突出了重围。
  易卜拉欣终于睁开了眼睛,鲜血汨汨地流着,他撕裂了自己的头巾,艰难地包扎在伤口上。他好不容易才分辨清楚了方向,然后拍了拍他心爱的马,他的马懂得他的心思,撒开蹄子向东南方向的库法奔去。
  安拉在看着他。易卜拉欣坚信这一点,因为他的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踏过漫漫黄沙,抵达了幼发拉底河畔的库法,这又是一个奇迹。
  回历第一世纪的库法是一座中东的大城,是穆斯林在伊拉克的中心,无数座清真寺坐落在城中,其中也包括十九年前,阿里被刺那天将要去的那一座。
  易卜拉欣来到了库法的城门口,却发现一颗血淋淋的人头正悬挂在城垛上。那颗人头已经血肉模糊了,不过易卜拉欣还是艰难地辨认了出来——城墙上挂着的是穆斯林.阿慕尔的人头。
  在侯塞因的队伍离开麦地那之前,穆斯林.阿慕尔就作为先遣队开往了库法,现在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处死了。
  易卜拉欣来不及想这么多了,他只知道侯塞因正被倭马亚王朝的四千大军围困在卡尔巴拉,他必须拯救侯塞因和他的将近二百名追随者的生命。易卜拉欣忍着身上的伤痛,纵马驰入了库法城中。他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感到惊讶,纷纷为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使他飞快地抵达了侯塞因支持者的聚居区。
  在一间宽大的屋子里,易卜拉欣终于见到了他的伙伴们。他捂着自己的伤口,大声地喊起来:“色俩目,我的兄弟们,侯塞因被围困在卡尔巴拉了,欧麦尔率领着四千人的军队,他们要把先知的外孙致于死地。”
  这间巨大的屋子里聚集着上百人,他们都曾经是哈里发阿里的部下,侯塞因在伊拉克最忠诚的支持者。但现在他们面对着浑身是血的兄弟易卜拉欣,却都面面相觑地沉默不语了,屋子里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起来。
  易卜拉欣不解地看着他的伙伴们说:“你们怎么了?难道都聋了吗?先知的外孙,阿里的儿子,我们尊敬的侯塞因被倭马亚的军队包围了,他和他的随从们正危在旦夕。亲爱的兄弟们,快点行动起来吧,库法城里至少有一万名阿里的战士,只要时间来得及一定可以打败敌人。请拿起你们的武器,骑上你们的战马,带上你们的誓言和忠诚,前往卡尔巴拉营救尊敬的侯塞因吧。”
  回答他的依然是沉默。
  片刻之后,终于有人说话了:“易卜拉欣兄弟,你看到城门口悬挂的人头了吗?那是穆斯林.阿慕尔,侯塞因的先遣队,他已经被伊拉克总督抓住斩首示众了。”
  “你害怕了?”易卜拉欣的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方并没有回答,而是退到了人群的后面。易卜拉欣踉跄着在四周走了一圈,他注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睛,但没有一个人敢正眼看他。他们缓缓地后退,甚至还有人发出牙齿间颤抖的声音。
  突然,一个人大着胆子给易卜拉欣送上了一盆水。
  但易卜拉欣一把就将水盆摔碎了,陶瓷破碎的声音是如此地刺耳,让屋子里所有的人都捂上了耳朵。
  “你们忘记了自己的诺言了吗?”易卜拉欣大声地说:“库法人,你们食言了!”
  库法人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为你们感到耻辱。”
  然后,他飞快地跑出了屋子,骑上了他心爱的马,独自向库法城外冲去。他只感到自己的泪水,在飞驰的马背上流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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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夕阳照射在卡尔巴拉的沙漠和绿洲上。
  离欧麦尔规定的最后期限不远了。在侯塞因的身边,依然围拢着那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他们没有一个人放下武器,没有一个人投降。
  侯塞因终于轻叹了一口气,他无奈地看着身边的人们,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了。他忽然想起了马尔基娜的眼睛,现在她在做什么呢?是在清真寺里礼拜,还是在家里向安拉祈祷?他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
  然后,他轻声地说:“今天是阿术拉日。”
  在阿拉伯语里,“阿术拉”是“10”的意思。在古兰经描述的年代里,世界和人类许多重要的事情都发生在这一天——
  安拉造人与火狱。
  亚当和夏娃(阿丹和阿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后,安拉在这一天准其忏悔。
  诺亚(努哈)方舟在这一天,终于停泊在了陆地边,使人类和动物摆脱了饥饿。
  尤努斯出鱼腹而获救之日。
  阿拉伯人与犹太人的共同祖先易卜拉欣(亚伯拉罕),因砸毁偶像而被暴君乃穆鲁代投烈火而获救之日。
  圣人尤素福(约瑟)和父亲叶尔古白团聚之日。
  先知摩西(穆萨)用杖击水安然渡江之日。
  大卫(达乌德)蒙安拉赦宥之日。
  苏来玛乃王位复得之日。
  安优布重病痊愈之日。
  巴勒斯坦先知耶稣(伊撒)蒙难被解救升天堂之日。
  此刻,侯塞因对自己说:“或许,在许多年以后,这一天也会成为我的忌日。”
  一粒沙子忽然落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揉了揉眼睛,然后看着夕阳说:“我亲爱的兄弟们,做礼拜的时候到了。”
  他们依然用沙子做了“小净”,接着在侯塞因的带领下,面向麦加做了一天中的第四次礼拜——“昏礼”。
  做完了礼拜,侯塞因平静地对他的伙伴们说:“其实,人们需要的并不是我侯塞因。他们只是需要有一个人出来,为天下的穆斯林们殉难,而这个殉难者早已经由安拉前定了——就是我。”
  然后,他抽出了先知和父亲留下来的脊柱剑,大漠的斜阳照射在剑锋上,发出金色的反光。
  太阳正在落山。
  最后的时间到了。
  沙丘上的欧麦尔已经累了,虽然心里极不情愿,但他还是挥了挥手。
  四千大军开始进攻了。
  战马和骆驼们在烈日下晒了一整天,它们早已经等待地不耐烦了。现在,倭马亚的阿拉伯骑士们松开了缰绳,得到释放了的马蹄踩起飞扬的黄沙,扬起了漫天的尘土。长矛和弯刀在夕阳下发出闪光,人和马的喘息声和嘶喊声震动了整个卡尔巴拉绿洲,沙土渐渐地弥漫起来,遮天蔽日。
  侯塞因看不到夕阳了。四周一片昏暗,他的战士们拿着各自的武器,骑上了战马和骆驼,围绕在侯塞因的身边,形成了好几个同心圆的阵势。
  敌人开始射箭了。
  几名侯塞因的战士从马上摔了下来,倭马亚人的箭准确地击了他们的咽喉。侯塞因方面的箭非常少,他们只还击了几个轮次,就用完了所有的箭矢。
  几乎转瞬之间,倭马亚骑士们的弯刀就砍到了这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身上。他们奋起反击,锋利的弯刀与宝剑激烈地碰撞着,火星四射,鲜血飞溅。
  战马的嘶鸣声和受伤者的呻吟声此起彼伏,昏暗的天色笼罩了所有的战士们,一些被砍下来的肢体高高地飞起,死去的战马重重地摔倒在黄沙上,鲜血染红了天空。
  欧麦尔依然骑着马停在沙丘上,俯视着眼前血腥的场面,四千名精锐的倭马亚阿拉伯骑士,正在屠杀着那支不到二百人的队伍。包围圈逐步地缩小,不断地有人倒下,防御者的同心圆被撕开了好几个口子,而圆心就是侯塞因。
  马吉德堵在侯塞因的身前,他的马早就被箭射死了,他站在地上挥舞着弯刀,身前倒着十几个倭马亚士兵的尸体。他浑身都是血,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个大马士革人是如此地勇敢,让他的对手们肃然起敬。最后,一支长矛深深地扎进他的胸口,又从后背穿了出来,倭马亚战士的长矛将马吉德的整个身体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在天上飞翔,心里在默念着:“安拉至大。”直到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现在,这支将近二百人的队伍已经全军覆没了,他们没有一个人投降,全都变成了血肉模糊的尸体,横卧在侯塞因的脚边。
  几百名倭马亚战士已经把侯塞因围在中心了。
  侯塞因镇定自若地看着他的敌人们,他忽然高声地说——
  “阿拉伯人啊,从今以后你们将分裂成两半自相残杀。千年以后,异教徒会来践踏你们的国度,巨大的火焰将吞噬你们的房屋,你们的妻子和女儿将遭到杀戮,鲜血将染红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
  然后,他举起了先知使用过的脊柱剑。
  伊拉克沙漠上的月亮缓缓升了起来。
  阿术拉日的月光美丽无比。
  
  十一
  约瑟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了,后背心渗出了许多汗珠,浑身一片冰凉。黑鹰直升机的叶片卷起了无数黄沙,带着他们来到了卡尔巴拉城上空。
  黑鹰呼啸着掠过了那座著名的大清真寺的镀金圆顶,倾斜着的机身绕过了那三座耸入云宵的宣礼塔。他睁大着眼睛,看到了清真寺周围那些低矮的房屋,似乎全都被覆盖上了一层黄色的沙子。从直升机上可以看到城市的另一端,几十辆M1A坦克和布雷德利步兵战车正在与伊拉克军队激烈地战斗着。坦克的炮火猛烈地轰击着,约瑟甚至还能清晰地听到装甲车上机关枪连续射击的声音。
  他们这次的攻击目标是卡尔巴拉的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一处营地。通过卫星照片,他们早就摸清了那个地方的位置,黑鹰保持着最安全的飞行姿势掠过卡尔巴拉上空,迅速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约瑟看到了几个穿着白色的长袍的伊拉克人,他们的手里拿着AK-47步枪,正在那栋三层楼房的顶上巡逻。对方立刻就发现了直升机,马上端起AK-47向黑鹰扫射过来。
  “消灭他们。”中尉下达了攻击命令。
  约瑟的手指已经不听他自己的大脑的指挥了,仿佛直接连接着中尉的嘴巴,只要中尉一开口,约瑟的手指就自动扣响了M-16步枪的扳机。
  一大串子弹象长了眼睛一样,落到了伊拉克人的身上,约瑟只看到那些人的身上炸开了几个大洞,鲜血飞溅了出来,然后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约瑟,你的枪法越来越准了。”中尉向来不轻易夸奖部下,但他还是把褒奖送给了约瑟。
  在消灭了楼顶的伊拉克人以后,突击队员们纷纷跳下了黑鹰直升机,他们的身后吊着牢固的保险带,使他们很安全地降落在楼顶。
  约瑟是第一个跳下去的。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已经不能控制身体了,似乎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具战斗机器,完全按照事先输入的程序工作。他的身体就象经过了精确计算一样突入了楼房的内部,只有要任何伊拉克的人影进入他的视线,他手中的M-16就会把对方打成筛子。
  只用几分钟的时间,这支突击队就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几十个伊拉克人被打死了。约瑟留在了最后一个,在他的意识里仿佛是做梦,一场古老战斗的梦,似乎有无数把宝剑和弯刀的幻影在眼前挥舞着。
  他们迅速地回到了楼顶,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约瑟是最后一个回到直升机上的,当他被保险带吊上了黑鹰以后,中尉拍了拍他的肩膀:“上帝与你同在,约瑟。”
  黑鹰缓缓地升起,准备离开这座战火中的圣城。约瑟只感到眼前一片恍惚,一种越来越强烈的做梦的感觉笼罩着他。
  忽然,约瑟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美丽的眼睛。
  十二
  脊柱剑已经有许多年都没有舔过人血了。
  夜色渐渐降临,倭马亚人点起了火把,把绿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侯塞因独自一人挥舞着宝剑,与几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士战斗着。欧麦尔从远处眺望着他,只觉得先知的外孙已变成了一头狮子。
  侯塞因的脊柱剑锋利无比,几十个倭马亚骑士的头盔都被宝剑砸得粉碎。他们的弯刀和长矛被脊柱剑砍断,他们的肉体和骨骼被脊柱剑劈开,血肉在月光下高高地飞溅。那些被侯塞因杀死的人们,为自己死在先知和阿里使用过的脊柱剑下而感到无上荣光,每一个倒在地下的尸体都面带着满足的微笑。
  然而,他独自一人。
  倭马亚骑士们象潮水一样淹没了他,那匹白色的阿拉伯猎马早就死在旁边,他的身上渐渐地出现了伤口,先知外孙的鲜血在地上流淌着。
  一把弯刀刺入了侯塞因的后背心。
  他无法再战斗了。
  脊柱剑缓缓地落在了地上。
  侯塞因随着先知使用过的宝剑一同仰天倒下,睁大着黑亮的眼睛,盯着那轮美丽的月亮。温热的鲜血渐渐覆盖了他的视线,渗入了他的瞳孔中。他大口地喘着气,后背心和前胸的伤口还在不停地往外喷血,身体渐渐有些痉挛了,他知道安拉正在召唤着他。
  突然,他看到了......他看到了那座清真寺镀金的圆顶......看到了底格里斯河畔那座火海中的巨大城市......看到了从天而降的黑色猎鹰......
  他感到喉咙口一阵冰凉,一把锋利的弯刀切开了他的喉管,从上到下砍断了他的颈椎骨——他的头颅被割了下来。
  在身首分离的刹那,侯塞因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的身体变得那样轻盈,在月光照耀下的卡尔巴拉夜空中飞舞着,直到他扣响了天国花园的大门。
  安拉在等待着他......
  
   十三
  回历第一世纪的大马士革,是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首都,是当时的地球上除了唐朝长安以外最繁华的城市。
  当时的大马士革城中开凿有许多条人工水渠,这些古老的给水系统,直到今天依然在起着作用。以穆阿维亚的儿子,倭马亚王朝第二代哈里发齐亚德命名的齐亚德河,就是这位哈里发从巴拉达河开凿进城的。大马士革郊区的整片绿洲都得到了灌溉,种满了茂盛的果园,到处都充满了清新的气息。在城里每一户人家的院子正中,都有一个大水池,从喷泉里喷出水雾,构成精妙的水帘。家家户户都在水池的边上种着桔树或香橼树。总而言之,那是一个值得叙利亚人怀念的黄金时代。
  在大马士革拥挤的街道上,人们穿着灯笼裤和尖头的红皮鞋,中间夹杂着许多来自草原的贝杜因人,有时偶尔还会遇见被称为“法兰克人”的欧洲人。至于那些贵族们,他们往往穿着白色的丝绸斗篷,身佩宝剑穿城而过。路上的女子大都戴着面纱,而有的女人躲在自己家里,透过格子窗的缝隙,偷看着街道上的人们。各种小商小贩汇聚于此,他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使得整个大马士革喧嚣刺耳。
  此刻,刚刚成为这个庞大帝国统治者的齐亚德,正在他豪华宫殿里举行宴席,几十个美丽的妃子围绕着他,艾卜.盖斯正在他镶满宝石的桌子跳跃着,翘起尾巴表演着节目。据说齐亚德是所有的哈里发中第一位酒鬼,他有着“酒徒齐亚德”的称号。至于艾卜.盖斯,则是齐亚德豢养的一只宠物猴子的名字。
  正当齐亚德快要被酒精麻醉的时候,一名来自东非的黑奴跪在了他的面前,低声地说:“万能的哈里发,伊拉克总督给您送来了一件礼物。”
  “礼物?”
  黑奴恭敬地呈上了手中的木盒子,然后轻轻地打开了盒盖。
  齐亚德醉眼惺松地把头凑了过去,过了好久才看清了盒子里的东西。等到他反应过来以后,立刻吓得跳了起来,这让他的妃子们纷纷尖叫了起来。整个宴席乱作了一团,酒杯被她们碰倒,琼浆玉液流了一地,艾卜.盖斯也上窜下跳,爬到了卫兵们的头上。
  盒子里装着侯塞因的人头。
  片刻之后,齐亚德才回过神来,他喝退了身边的妃子们,当然还有艾卜.盖斯。齐亚德颤抖着看着盒子里的人头——先知的外孙。
  倭马亚朝最危险的敌人终于死了。
  盒子里的侯塞因睁大着眼睛,那黑色的瞳孔始终保持着深邃和光泽,茫然地望着蓝色的天空,他的胡须还和活着的时候一样威严,只是皮肤变得更加苍白了——这是一个标准的殉难者。
  齐亚德低下了头,仔细地盯着侯塞因的眼睛。忽然,他似乎从那双不瞑的眼睛里,看到了一张皮革制成的毯子。
  “毯子?”
  齐亚德自言自语地说着,没有人明白他说些什么。但转瞬之间他就浑身颤抖了起来,他忽然明白了那张毯子的意义。他觉得自己的身上有一种被鞭子抽过的感觉,然后一把熊熊大火灼烧起他的骨头。
  “不!”他象发疯了一样后退几步,紧张地问身边的人:“他的身体呢?”
  黑奴恭敬地回答:“侯塞因的身体还留在伊拉克。”
  “快传我的命令,把先知的外孙侯塞因的首级送回伊拉克,与他的尸身一起安葬。还有,所有的穆斯林都要为他举行哀悼。”
  说完以后,齐亚德已经浑身乏力地瘫软在地上了。
  侯塞因的眼睛正在盒子里看着他。
  十四
  在黑色的面纱后面,隐藏着一双美丽无比的眼睛,一些黄色的沙粒被风掠起,落进了这双明眸之中,泪腺不由自主地分泌起来,晶莹剔透的泪水瞬间沾湿了面纱。
  马尔基娜骑在一只纯白色的骆驼背上,几名侍女和男仆围绕在她身边。经过了十几天的旅行,他们终于穿越了内夫得沙漠。现在,她已经可以遥遥地望到卡尔巴拉绿洲了。
  片刻之后,她看到了绿洲上的那个男人——库法人易卜拉欣。
  易卜拉欣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这支来自麦地那的骆驼队,在队伍的中间坐着一个全身黑色的女人。他立刻跪了下来,颤抖着的双手抚摸着地上的沙粒,等待侯塞因遗孀的到来。
  马尔基娜终于来到了卡尔巴拉绿洲。侍女们把她扶下了骆驼,浑身黑色的她仿佛来自远古,笔直地站在她丈夫的坟墓前。
  坟墓里埋葬着侯塞因失去头颅的身体。
  易卜拉欣把头埋在地下,流着眼泪说:“对不起,我们永远带走了你的丈夫。”
  “不,这是他自己的决定。”马尔基娜平静地说。
  易卜拉欣终于仰起了头,满脸都是黄沙,他断断续续地说:“四十天。从阿术拉日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四十天了。我一直守在这里,等待侯塞因头颅的归来。”
  忽然,不知是谁叫了一声:“来了!”
  所有的人都立刻回过头去,他们看到在沙漠的另一头,缓缓出现了一支庞大的队伍。
  马尔基娜依旧笔直地站着,她已经预感到了那支队伍会带来什么了。
  他们看到了一大群倭马亚骑士,还有几十位大阿訇,后面更是跟着一大群普通的穆斯林民众。他们骑着各种各样的牲畜,有的人甚至还赤着脚步行。这支庞大的队伍似乎还在不断地吸收着人流,就象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汇聚。
  在队伍的最前面,一个黑奴骑在骆驼上,手捧着一只盒子。
  黑奴看到了马尔基娜,他确定这个浑身被黑色包裹的女人就是侯塞因的遗孀,他恭敬地走到马尔基娜面前,打开了手中的盒子。
  她终于又见到了他的丈夫。
  然后,人们小心地掘开了侯塞因的坟墓,把他的头颅放回到了他的身体上。在身首异处了四十天之后,侯塞因的身体终于完整了。
  他们重新安葬了侯塞因,又对坟墓做了全新的整修。几十位大阿訇念起了古兰经文,周围成千上万的穆斯林都跪拜了下来,包括那些倭马亚的士兵,他们扬起的尘土遮天蔽日,让人想起麦加的朝觐。
  马尔基娜看着丈夫的新坟,默默地说:“侯塞因,你在死后得到了永久的胜利。”
  
  十五
  侯塞因殉难于阿术拉日,即回历元月的第十日。什叶派就诞生于这一天,从此以后,这一天成为了重要的节日——“阿术拉节”。
  为了悼念侯塞因的殉难,什叶派规定在每年的回历元月上旬为哀悼旬,在此期间将演出受难表演,再现他的英勇作战和受难的情景。这种一年一度的表演仪式,分为前后两节进行。前节于侯塞因的受难纪念日,在今巴格达郊区的卡齐麦因举行,纪念侯塞因的殉难;后节于侯塞因受难日之后的四十天内,在卡尔巴拉举行,以纪念“头颅的归来”。
  什叶派信徒们还在卡尔巴拉建立了侯塞因清真寺,也是侯塞因的陵墓,是除了麦加、麦地那和耶路撒冷以外,穆斯林世界最重要的圣地。侯塞因的墓位于清真寺的中央,是一个木制的平台,用象牙镶嵌着,还有许多镶满宝石的金饰。侯塞因清真寺有巨大的镀金圆顶,还有三个高耸入云的宣礼尖塔。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穆斯林来到伊拉克,朝拜卡尔巴拉的侯塞因清真寺。
  在侯塞因殉难以后的第三年,沉缅于酒色的哈里发齐亚德就死了。
  回历133年(西元750年),在阿拉伯帝国的东部发生了大起义。在什叶派穆斯林的倾力支持下,阿布.阿拔斯最终打败了倭马亚王朝,占领了大马士革。阿布.阿拔斯邀请了八十余名倭马亚皇族参加一个宴会,在宴会上他们当场就被砍死。没有被砍死和受伤的人,则被包裹在皮革毯子里,阿拔斯人则在毯子上听着皇族成员们的垂死呻吟,纵情欢庆。只有沙希姆的孙子,年轻的阿卜杜勒.拉赫曼幸免于难,戏剧性地逃亡到了西班牙。
  阿拔斯人也没有饶恕早已死去的倭马亚哈里发们,除了欧麦尔二世和穆阿维亚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尸骨都被从陵墓里刨了出来,受到鞭打和焚烧,骨灰则被抛洒在地上。
  时间如同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一样流逝着,直到十几个世纪以后。
  十六
  约瑟看到了那双眼睛,那双隐藏在黑色面纱后面的眼睛。他从没有看到过如此美丽的眼睛,一个年轻的阿拉伯女子的眼睛。
  黑鹰直升机在几十米高的空中盘旋着,约瑟的双手不停地颤抖着,他看到旁边一栋楼房的窗户里,一个年轻的女子蒙着面纱,细嫩的肩膀上扛着一架火箭筒,圆锥体的火箭弹头正对着约瑟。
  一刹那间,时间似乎突然凝固住了。隔着几十米的空中,约瑟和伊拉克少女的四目对视着,约瑟看不到她面纱下的脸,他只觉得在自己少年时的梦中,似乎见过这个少女。
  除了约瑟以外,直升机里没有人注意到她。但约瑟却没一言不发,他本可以提醒中尉和飞行员的,但他没有这么做。
  “你叫什么名字?”
  约瑟在心里轻轻地问。
  那少女终于回答了,用她的火箭筒回答。
  约瑟看到一团火焰从她的肩膀上闪起,正对着他的眼睛。
  一枚火箭呼啸着划破空气,在不到四分之一秒的时间里,准确地击中了黑鹰直升机的侧面。
  瞬间,除了火焰以外,约瑟什么都看不到了。他只听到一声剧烈的爆炸,他感到自己的手和脚分离了开来,周围充满了飞溅的血,他的皮肤在空中烧焦了,象鸟一样高高地飞了起来。
  他真的飞了。
  约瑟的心忽然平静了许多,他感到自己敞开了身体,灵魂和肉体都无限地自由,他从来没有这样畅快过,就象是在聆听哈利路亚。
  在坠落到地面的刹那,一切都重归于梦幻。约瑟似乎在黄沙里看见了一个阿拉伯男人——他穿着白色的长袍,手里挥舞着一把宝剑,在重重围困中奋勇作战,直到敌人砍下他的头颅。
  你好,侯塞因。
  
  作者注释:
  (1)关于侯塞因到库法的道路,根据史书记载,伊拉克总督派遣欧麦尔的四千人在卡尔巴拉设伏围困侯塞因,但在地图上卡尔巴拉位于库法的西北部,如果侯塞因穿越内夫得沙漠至库法的话,是不可能经过卡尔巴拉的。或许侯塞因是走从麦地那到约旦的道路,然后再从西面进入伊拉克。
  (2)并无资料显示,侯塞因在去库法的道路上曾经过纳吉夫,小说中的此段系本人的虚构。
  (3)关于阿里在纳吉夫的坟墓,事实上在整个倭马亚王朝时代,这座坟墓一直在保密之中,直到阿拔斯王朝的哈伦·拉西德哈里发(现巴格达最豪华的拉西德饭店即以此君命名)于公元791年偶然发现了它,方才成为朝拜者的圣地。本人在小说中将其提前到了侯塞因的时代。
  (4)本人手头并无侯塞因妻妾的资料,小说中的马尔基娜系本人虚构。
  (5)大马士革的马吉德与库法的易卜拉欣亦系小说中的虚构。
  (6)有关战争报道:美国五角大楼的官员说,一架美军“黑鹰”直升机2日在伊拉克南部被击落,机上的11名士兵中有7人丧生。另外,4名士兵受伤。据美联社报道,这架直升机是在卡尔巴拉附近被伊军轻火器击落的。
   2004年4月9日 美军开入巴格达空城之际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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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22.黄包车夫与红头阿三


 下午六点,黄包车夫小苏北象往常一样拉着车赶往英租界靠近静安寺的一条小马路,去接孙小姐。小苏北的车行位于华界的老闸北,他小心地避过老闸桥上的红头阿三,沿着南京路往西,一溜地小跑,有人叫车,他也一律不予理会,如果放在今天可以投诉他拒载了。
  小苏北今年只有二十岁,两年前家乡发大水,他独自一人来到上海,进了车行拉人力车,上海人称之为黄包车。小苏北虽然生得瘦小,两条腿却跑得特别快,农村人耐力又足,如果练长跑,保不准就是块世界冠军的料。可那年月吃饭是第一大事,扣除他每个月必须上交车行的这个费那个费的,剩下的只够他一日三餐了。可更要命的是车行不给他发执照牌子,就好象今天TAXI的营运证,没有这块牌子,那就是非法营运的黑车。在华界,那些穿着黑皮的警察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可一进租界,那些红头阿三锃亮锃亮的眼珠子就会围着你转。如果给逮住了,劈头就是一警棍,接下来轻则罚款十个大洋,小苏北一个月都挣不到这么多钱,重则把车给扣下,那真是砸了你的饭碗了。
  红头阿三是上海人对租界里印度巡捕的称呼。其实他们只是印度的一种少数民族,叫锡克人,信仰锡克教。每个锡克男子都留长发,以红色头巾缠头,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他们身材魁梧、骁勇好斗,常被召到英属殖民地军队中服役。除此以外,他们还是最出色的看门人,就象过去中国人在海外无外乎开餐馆与洗衣服,印度人在海外就是看大门,直到今天,香港许多摩天大厦仍由这些红头阿三把门。上海人一向非常讨厌他们,通常他们是英国人的狗腿子。最讨厌他们的还是上海的人力车夫们,红头阿三与他们的关系,就好象猫和老鼠的关系。
  六点半了,南京路上依旧灯红酒绿,上海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小苏北来上海两年了,无数次从南京路上拉着车走过,却从没来玩过,他的消费主要是在老北站。过了哈同花园,小苏北有意无意地往这栋上海最大的豪宅里望了一眼,但他没有见到那个犹太人大亨哈同。再拉一会儿,转进一条幽静的马路的十字路口,就到了孙小姐的公寓了。
  十字路口上有一个红头阿三,但小苏北并不害怕,因为他们认识,小苏北向那脸膛黝黑,高鼻深目,身材魁梧的印度人打招呼:“喂,阿甘?”
  “小苏北,侬好。”他居然会说上海话。
  小苏北在孙小姐的门前等了一会儿,孙小姐终于出来了,她穿着一件红色的旗袍,把她身体的曲线都勾勒了出来。她幽雅地坐上了小苏北的车,带着苏州口音轻轻地说:“小苏北,还是去老地方,霞飞路1338号。”
  小苏北把她拉走了,孙小姐出门的时候还看了那个叫阿甘的红头阿三一眼,给了他一个微笑。但今天阿甘却觉得孙小姐的这个微笑里总带着一种淡淡的忧伤。阿甘目送着小苏北拉着孙小姐远去,他注意到孙小姐新烫了一个发型,不是很时髦,但的确很美。
  若不是皮肤黑了点,年轻的阿甘其实可算是个美男子,就象过去常在中国放映的那些印度电影里的男主角。可黝黑的皮肤恰恰能显出他的男子汉气概,他高高的鼻梁有些象施瓦辛格,而乌黑乌黑的大眼睛则酷似阿兰德隆。在印度人中,他也算是特别聪明的,英文说得很棒,到中国没几年,连上海话都会说了。他在这个十字路口站岗已经有两年了,既是交通警,又是巡警。所以,他和孙小姐也已经很熟了。
  阿甘第一次见到小苏北是在一年前,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家,阿甘一眼就看出小苏北是没有牌照的。虽然他不象别的红头阿三那样凶狠,但还是拦住了黄包车。小苏北见了他,腿都发软了。可这时候孙小姐却说:“阿甘,算了吧,他也不容易。”
  孙小姐的话就象是一盆清水,一下子浇灭了阿甘所有的火气,阿甘笑了笑,就放过小苏北了。后来小苏北每次来,阿甘都只当没看见,最后竟似乎有跟小苏北交上朋友的感觉。阿甘要下班了,他又想起了孙小姐,不禁轻叹了一口气。
  每次拉孙小姐的车,小苏北总是能卖出十二分的力气,其实孙小姐的身体保养地很好,可以说是魔鬼身材,拉起来很轻松。不象有些大腹便便的外国老板,有汽车不坐,偏偏要坐人力车,想见识一下中国的风情,却苦了瘦小干巴的小苏北,拉着这二百斤的一团肥肉满上海地乱转,还要躲避随时可能出现的红头阿三。
  小苏北的额头渐渐沁出了一些汗珠,“累了吧?”孙小姐在后头说,她轻轻地拿出一块手帕递给了他。小苏北接过手帕,一种诱人的香味灌入了他的气管,给拉车的递手帕,全上海恐怕只有孙小姐做得出。“孙小姐,你真好。”小苏北一只手继续拉着车,另一只手小心地擦了擦汗,手帕细腻的纤维触摸着他的皮肤,让他脸颊上一阵发红。
  拐进了法租界的霞飞路,就再也用不着担心红头阿三的出现了。霞飞路也就是今天的淮海路,东段一直是全国有名的商业街,而西段至今仍是上海的高尚住宅区。这时,小苏北突然感到车子颤动了起来,于是他回过头去,发现孙小姐浑身发着抖,在用另一张手帕擦着眼泪。
  “怎么了?孙小姐。”
  “没事,小苏北,真的没事。”
  “昨天在路上你也这样,为什么?”
  孙小姐却答非所问地说:“小苏北,如果我赚够了钱,一定雇你做我的车夫,好不好?”
  “那太好了。”小苏北做梦都盼着这一天。
  “还有,我还要雇阿甘给我看门。”她不哭了。
  阿甘下班了,他回到巡捕房的宿舍。吃完了饭,先做祷告,然后就躺在了床上。他的床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他在印度旁遮普老家的妻子和两个儿子的合影,另一张是孙小姐。
  所有的红头阿三都是虔诚的锡克教徒,阿甘也是。他不停地在心中做着祈祷和忏悔,但脑海里却始终抹不去那个人。他每天在六点多临下班的时候,就会看见小苏北拉着车来接孙小姐,而第二天的早上六点多,他上班的时候又会看到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回来。他早就明白孙小姐的职业了,这种职业让他恶心。在上海有许多这样的女人,他见过许多,但他实在又不敢对孙小姐有什么看法,因为她实在不象那种女人。
  这条幽静的马路,通常让阿甘在上班时闲着没事做,他就悄悄地观察着孙小姐的公寓。由于孙小姐这种晚出早归的工作时间,使她每天上午总是窗门紧锁不见人影。通常要到午后才能见到她,她会在二楼临街的晒台上吃一顿简单的中饭。吃过午饭,她就在晒台上的一张大遮阳伞下听留声机放出来的音乐。这时站在马路上的阿甘就会听到从孙小姐身边传来的那首《我爱夜来香》。对于竺信宗教的红头阿三们而言,这种歌曲可以说是魔鬼的靡靡之音。可阿甘不这么认为,他总是傻傻地抬着头,看着孙小姐,沉浸在音乐声中。此刻侥幸路过的黄包车夫总是会对这个红头阿三投来蔑视的目光。有时候,孙小姐的视线也会扫到马路上,就会和阿甘的目光撞到一起。孙小姐会赐予这个漂亮的印度小伙子一个微笑,阿甘却不敢笑,肌肉僵硬地咧一咧嘴。于是孙小姐就会和他聊上几句,她的声音象手指一样拨动着阿甘的心。也常有许多小流氓来骚扰象孙小姐这样的单身女人,每一次阿甘都会挺身而出赶走他们,有一回阿甘甚至在孙小姐的楼下站了一整夜,帮她逮住了一个经常到她家偷东西的贼。孙小姐对此总是感激不尽,有时还会送给阿甘两张电影票,可阿甘从未敢去看过电影。
  最近几天,阿甘发现孙小姐似乎有些反常,每次早上回家步履总是很慢,有一回差点跌到,还是阿甘扶了她一把。阿甘扶着她柔软的腰肢和手臂,心头狂跳不已,他明白自己犯戒了。孙小姐谢过了他,脸上面无血色地走进了家。
  阿甘胡思乱想了一夜,也祈祷了一夜,但没有用,直到很晚他才睡着,他梦见自己被一根绳子勒住了脖子,被高高地吊起,许多人看着他,其中一个是小苏北,他在临近断气前用目光搜寻着孙小姐,但始终没有,直到他从恶梦中醒来。
  小苏北拉着孙小姐到了霞飞路1338号,这是连着第7天到这个地方。是一座高大华丽的洋房,据说住着一个跺一跺脚能让上海滩发抖的英国大老板。孙小姐下车了,下车的时候又明显颤抖起来了,按说她在上海的风月场上已经很有经验了,却有些神情恍惚。但小苏北没看出来,小苏北只注意到她在下车时大腿上露出来的一块大大的淤斑,紫红色的,象一朵美丽的花,他看得出那是新近才受的伤。
  “孙小姐,今天我们还是回去吧。”
  “好的,———不,不能回去。”小苏北发现她第一次如此紧张。她又恢复了过来,“小苏北,老样子,明天早上六点你来这里接我。”然后她拿出一把大洋都塞在了小苏北手里,小苏北从没见过那么多的钱,一时手足无措。
  “孙小姐,用不着那么多。”
  “再见,快回家吧,我的客人等得不耐烦了。”她急匆匆地跑进了洋房。一个仆人给她开了门,然后立刻砰地一声把门关紧了。
  小苏北拉着车回车行,却发现从法租界通往英美公共租界的每一个路口都站了一个红头阿三,完了,他必须绕远路了。于是,他又回到了霞飞路1338号门口,但他想起了什么,于是他就坐在那栋洋房的马路对面,从怀中取出了那块孙小姐给他的手帕。手帕上的香味经久不散,让小苏北有些想入非非,但他立刻又让自己清醒了回来。他看着那栋豪华的洋房,他不懂什么是法国式的屋顶,但那一块块红砖的确与英租界有很大区别。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却不愿意走,从怀中掏出了半块发硬的馒头垫了垫饥。不知到几点了,洋房里所有的灯光都灭了,只剩下最上一层的一扇窗户里还透出些光亮。在那光亮中,小苏北能依稀看出两个人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那女人的背影他很熟悉。影子在杂乱无章地晃动着,象两个野兽。小苏北低下了头,他居然想哭了。
  第一次见到孙小姐是在一年前的国际饭店门口,清晨六点,小苏北没有生意,他抬头仰望着这栋当时的远东第一高楼。一个艳若桃李的女人的出现了,她就是孙小姐,她满脸倦容地从国际饭店里走了出来。叫上了小苏北的车,把她带回了家,在她的公寓门口,小苏北认识了红头阿三阿甘。这天傍晚六点多,小苏北拉着一个客人又到了阿甘的十字路口,刚下客,孙小姐就从公寓里出来了,她说怎么这么巧,于是又坐上小苏北的车去了老西门的一户人家。在车上,她对小苏北说,既然我们很有缘分,明天一早你就到老西门的这里来接我回去吧。于是,小苏北就和孙小姐说好了,每天晚上六点来接她,次日一早再带她回家。一开始,小苏北还很疑惑为什么这个漂亮女人要晚上出门,早上回家,后来经车行里的老师傅一点拨才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小苏北实在不明白天底下居然还有干这一行的,就有了些瞧不起孙小姐的意思,可孙小姐待他真的很不错,就象姐姐待弟弟那样。再加上小苏北在上海混得久了,这类女人见得也多了,象孙小姐这样的待他好的,倒是只有她一个。若换了别的浓妆艳抹的女人,总是把拉车的当马来使唤。而黄包车夫们也都暗暗地在心中骂着这类女人——婊子。
  月亮已升到头顶了,西段的霞飞路上没什么人,只有一个年轻的黄包车夫和他的车。小苏北忍不住又向对面楼上的那扇窗望了一眼,鬼魅般的影子还在晃动着。小苏北把头埋在膝盖中,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惨叫声把他惊醒了。是女人的惨叫,这声音声嘶力竭,充满着恐惧,回荡在深夜的霞飞路上,把小苏北的心全都给揪了起来,揪到很高很高的天上,再抛下去。他突然觉得这整条霞飞路每一座豪宅都象是妖魔鬼怪的洞窟,布满了邪恶,仿佛要把他给吃了。
  小苏北睡意全消,他的手心里全是汗,站起来走动着,等待天明的到来。可天亮地却特别慢,月亮继续高高地挂着,偶尔有几辆黑色的福特骄车从霞飞路上驶过。对面的灯还亮着,他们在干什么?小苏北有些痛苦,但他无能为力。
  东方开始有了些白色,小苏北焦急地等待着,他不知道时间,他趴在洋房前的铁栏上向里张望。突然门打开了,一个穿旗袍的女人罩着一块头巾,蒙着脸,跌跌撞撞地冲出了门,门里一个家仆样子的人在后面轻蔑地说了句:“贱货。”
  小苏北听见了,他真想冲上去揍那个家伙。但孙小姐到了他的面前,他看不到她的脸,一把扶住了她,她浑身无力地靠在小苏北身上,一句话也没说。他能感觉到孙小姐浑身在颤抖,他轻轻地把她扶上了车,把她拉了回去。
  回到静安寺边的那条十字路口,阿甘正好上班,他看见小苏北把孙小姐拉回来了,但感觉总是不对,他跑上去和小苏北一起把孙小姐扶下来。他们要把她送进门去,孙小姐说话了:“不,我自己能行,你们回去吧。”她的话很轻,气若游丝地。她很坚强地站直了身子,头巾中只露出一双忧伤的眼睛,走进公寓,关上了门。
  小苏北哭了,他不愿让红头阿三看到自己的眼泪,慌忙地拉着车走了。阿甘则怔怔地站着,整个上午,他没什么心思,徘徊在孙小姐的门前,望着她拉起的窗帘。午后,他没有见到晒台上有人,下午,依旧不见孙小姐的人影。阿甘的心里乱极了。忽然,他听到了留声机的声音从孙小姐的窗户里传出,这让他略微放心了一些。午后的阳光象剑一样射到了阿甘身上,他象个木头人似地在留声机放出的旋律中一动不动的。这阳光突然泛出了红色,就象血的颜色,让阿甘有一种嗜血的感觉。
  他的烦躁不安又折磨着他了,他再也无法忍耐了,他翻过了墙,跳进了孙小姐的公寓。打开门,冲了进去,客厅里没有人,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象个印度僵尸。阿甘遁着留声机的生意,跑上了二楼,每一步都让他发抖。他颤栗的手打开了孙小姐卧室的房门。他见到了孙小姐。
  孙小姐躺在床上,但他一开始不能确定这就是孙小姐,因为阿甘现在看到的这张孙小姐的脸他已不再认得。这是一张被摧残过的脸,被一个残忍的男人摧残过的,尽管这张脸在昨天还足以沉鱼落雁。如血的阳光洒在她可怕的脸上,但是她的表情还是如此安详,从容不迫。她穿着那件红色的旗袍躺着,她的右手放在心口,左手垂下了床。在左手手腕上有一道长长的伤口,伤口切得很深,皮和肉都翻了出来,红色的肉向外翻涌着,就象是她性感的红唇,迷倒了这个城市中的许多男人。从深深的伤口中,动脉隐约可见,一道血正汨汨地向外流着,血顺着她五根纤细的手指,象丹蔻似地涂满了指甲。血流到了地上,已经有一大滩了,就想浴缸里的水。一地的暗红色,被阳光洒上一层夺目的光彩。阿甘仿佛见到孙小姐的生命也随着血流到了地上,被阳光摄去了。
  留声机中发出的音乐继续充满着整个房间。
  阿甘摸了摸孙小姐的脉搏,然后痛苦地抱着头。这时他见到了桌上堆着十根金条,金条边有一张纸,阿甘认识汉字,纸上写着孙小姐最后的字迹“给小苏北和阿甘”。
  阿甘明白,这十根金条是孙小姐一生的积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换来的。
  阿甘瘫软下来了,阳光象剑一样,刺破了他的灵魂。
  小苏北在六点半的时候准时到了孙小姐家门口,却发现她的门口贴着巡捕房的封条。他迷惑地站着,直到他看见阿甘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包袱向他走来。
  小苏北发现阿甘的脸被血色的夕阳涂满了。
  于是,孙小姐送给他的那块手帕也落到了夕阳中。
  一个月后的上海著名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上记载着这样一条英语新闻,现翻译如下:
  “本报讯:
  昨日霞飞路1338号的一栋豪宅内发生一起凶杀案。英国克来福公司董事长布朗先生在自己的家中遇害,身上发现二十七处刀伤。两名凶手已被当场缉拿,其中一名华人,二十岁,以拉黄包车为业,另一名印度人,二十三岁,供职于英租界巡捕房。两名凶手行凶的原因不明。另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布朗先生生前有性虐待的僻好,经常召妓,并施以殴打,乃至将其毁容。”
  小苏北由法租界的刑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于1935年7月14日,也就是法国的国庆节被正式处死。
  那天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小苏北面对着一排黑洞洞的枪口,却一点也不害怕。他打量着法国军官漂亮的军服,仔细地琢磨着军官的那顶帽子,他想提醒军官,你的帽子戴歪了。他刚要开口,枪响了,6颗子弹灌进了他的胸膛。
  阿甘由英租界的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无期徒刑。被流放于印度洋上的安达曼群岛。一直关到印度独立,阿甘才被大赦放了出来。
  阿甘很幸福,寿命很长,而且子孙满堂,直活到2000年,88岁的阿甘穷其一生的积蓄来到中国的上海。他发现这座城市与60多年前相比已有了巨大的变化。在他当年站岗的十字路口上一个年轻的交通警察正在向一辆违章的出租车开罚单。孙小姐的公寓早就被拆除了,建起了一座三十层的高楼。而当年的霞飞路1338号的那栋发生过命案的洋房依然活着。
  年迈的阿甘又来到了上海西郊的一座荒凉的小花园中,六十多年了,这个小花园什么也没变。他借了把铁铲,拼尽最后一点力气在一株与他一样老的大树下挖了起来,不一会儿,他挖出了一个包袱。他打开包袱,里面是十根金条。
  1935年5月27日,就在这个花园里,小苏北和阿甘一起,把这十根孙小姐留给他们的金条埋进了大树下。
  那个夜晚,小苏北对阿甘说:“我们两个,如果谁能活下来,这十根金条就归谁。”
  天空中乌云掩盖着月光,黑漆漆的夜色中,两把刀子的寒光照着他们的脸。
  阿甘带着十根金条,在上海到处寻找小苏北和孙小姐的墓,但他始终都没有找到。但他最后竟奇迹般地找到了小苏北的哥哥的后人,他伸出颤抖的手把五根金条交给了他们。
  在回国前的那天,他来到黄浦江边,外滩的大楼让他很容易地就想起了往事。黄浦江水滔滔不绝地向长江口流去,在江水中,满头白发的阿甘仿佛看见了十字路口那个英俊的印度巡捕,那个年轻的黄包车夫,还有,孙小姐的脸。
  然后,阿甘把剩下的五根金条全都扔进了黄浦江里。
  蔡 骏
  20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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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0:49 | 显示全部楼层
23.今夜无人入眠


 现在是晚上八点,对面一座四十层的写字楼顶的霓虹灯广告开始闪烁了起来,那是一个进口化妆品的广告,一双女人的性感红唇在大厦顶上耀眼夺目地忽启忽合,似乎在俯视着这座城市里所有的男人,对他们说着什么吴侬细语。他看了看那个广告,有些目眩,他必须每晚都把窗帘拉紧,否则睡在床上一看到这双嘴唇就会让他失眠。
  现在睡觉是不是太早?不早了,他自问自答。他再一次从药盒里倒出一粒安眠药,白色
的小药片在他的手心里安静地躺着。他掂了掂,什么份量都没有,他把这粒空气一般的药片吞入了口中。再喝一口热水,他能感到药片随着热水进入了自己的咽喉,在通过咽喉的瞬间,他才感到了药片的重量,然后,食道里一阵温暖,那是热水的温度,药片象一块被水冲刷而下的木头,最终沉没在了深潭的水底,那是他的胃。
  他长出了一口气,把百叶窗的叶片封得严严实实,窗帘也拉了起来,这样,窗外一丝亮光都无法透进房间里来了。然后他检查了卫生间和厨房的水龙头是否有没有滴水,他必须杜绝一切发出声音的可能。完全确定以后,他关上了卧房的门,其实这套房子就他一个人住,关卧室的门是多此一举,但他觉得自己的失眠却是因为卧室门没关紧的原因。最后,他关了灯,小小的卧室里一片漆黑,他把自己的手指举到了面前,什么都看不到,他确信这房间甚至已经足够用来做冲洗底片的暗室了。
  极度的寂静与黑暗中,他上床睡觉了。
  他现在仰卧着,脸正对着天花板,双手放在两边,他一直习惯这个姿势,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卧如弓。他觉得正面仰卧最稳定,身体与床的接触面最大,不容易移动。而有的人睡着以后就一会儿仰一会儿侧,忽左忽右,睡相很难看。但是仰卧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不自觉地把手放到胸口,这样就容易做恶梦了,所以,他的梦一直很多,千奇百怪,大多不是什么美梦。
  他很渴望做梦,甚至渴望做恶梦,最近他常做一个奇怪的梦,但现在那个梦迟迟没有来。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胃里那粒小药片开始慢慢溶化了,那种细微的感觉刺激着他的胃壁粘膜上的神经,就象是一块浸泡在海水中的木头缓缓地腐烂。小药片最后变成了一堆粉末,就象被送进焚化炉的尸体在他的胃里变成轻舞飞扬的骨灰再被洒落到更深一层的海底,被他的肠胃吸收。
  安眠药应该要起作用了,他等待着药性发作的时刻,就算是这么睡着了再也不醒来也没关系。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脑子依然清晰无比,他想让它瘫痪,立刻停顿,让自己进入梦乡。但他所有的努力依然无济于事,事实是越努力他越睡不着。他感到自己的后背有些热。
  他开始数数,这是一个简单的办法,小时候妈妈教给他的,一旦睡不着觉,就开始数数,通常数到一百就会睡着,因为这时脑子里全是数字,除此以外其他所有的东西都被排除出脑子,数字是最抽象最简单的,勾不起人的形象思维,于是人的大脑就在抽象中停止了运作,进入睡眠状态。
  一、二、三、四——数到一百的时候,他的脑子依然清晰,他又从一百数到了一千。然后再倒着数回去,一直数到了负数。还是睡不着。
  胃里突然开始噪动了起来,是那粒被溶解了的小药片阴魂不散死而复生了?胃里的大海被掀起了狂滔,他用手捂着肚子,肚子里刮起了热带风暴,他有些恶心,飓风之下岂能安眠?他坐了起来,自己的头上全是汗水,浑身湿漉漉的,就象从大海里出来,他从床上起来,终于开了灯,突如其来的光线让他的眼睛许久才适应过来。
  睡不着。
  现在是二十三点。
  图兰朵。
  他的嘴里忽然念出了这三个字。他想到了那个叫图兰朵的人,然后他坐到了电脑面前,打开了屏幕,屏幕里射出的光线让他的双手有些颤抖,他上了线,用无名氏的网名进入了聊天室。
  他没有想到,图兰朵居然真的还在,他有些兴奋:“你还在线上啊。”
  “我刚刚上来。”
  “真的?”他不太敢相信,许多人都这么说,其实早就上线很长时间了。
  “真的,实在睡不着,刚刚从床上起来,你呢?”
  他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如实说了:“我也是,睡不着。”
  “你知道为什么?”
  “不知道。”
  “我知道,因为今夜无人入眠。”
  “你说什么?”他听不懂她的意思。
  “今夜无人入眠。”
  “为什么?”
  “你不用问了,无名氏,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说你真实的姓名。”
  “你觉得知道我的真名重要吗?”他奇怪她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
  “很重要。”
  “我有权不告诉你。”
  “是的,你有这个权利,那么,见面吧。”
  “什么?”他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我说见面,我和你,两个人,见个面吧。”
  “什么时候?”见面就见面吧,他也很想知道这个"图兰朵"长得什么样。
  “现在。”
  “现在?”
  “YES,NOW。”
  “开玩笑吧,现在是都快午夜十二点了。”
  “不开玩笑,我认真的。”
  一听到女孩子说“认真”两个字他就有些紧张了,心跳有些加快,额头无缘无故渗出了一些汗,他慢慢地打字:“为什么是现在呢?”
  “因为现在我睡不着,而你也睡不着,今夜实在太长了。”
  他觉得这话有种暧昧的意思,于是真的有些胆怯了,他从来就是一个胆怯的人:“不,我现在就上床睡觉,我会睡着的。”
  “你睡不着,我肯定,你今天晚上不可能睡着,因为今夜无人入眠。”
  “好吧,我相信你。既然睡不着,就见面吧,你说,什么地方?”他开始有了一些胆量。
  “失眠咖啡馆,听说过吗?”
  “好奇怪的名字,没听说过。”
  “安眠路99号。我等你。”
  说完,她下线了。真的要去吗?他有些犹豫,更有些胆怯,他来到窗边,翻开百页窗,看到对面大厦上的霓虹灯还在继续闪烁,他不会读唇术,但他现在却似乎能从那双红唇的开启与闭合中读出一句话——今夜无人入眠。
  他关掉了电脑,走出了家门。
  现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大街上应该空无一人,但他却发现路上有许多三三两两的年轻人,这座城市的夜生活越来越丰富了,诱惑着年轻的心,但却诱惑不了他的心,他厌恶那些整夜游荡的人。这些年轻人越来越多,几乎是成群结队了,男男女女都有,发出喧嚣的声音,为了避开他们,他拐进了一条狭窄曲折的小路。
  小路静悄悄的,两边是紧闭房门的民宅,这里的空气很好,轻轻的风吹过,让他加快了脚步。他特意看了看头顶,一轮明月高高的挂着,今天大概是农历十五了,月亮象一面古老的铜镜,反射出清冷的月光。走着走着,他又想起了图兰朵,她该是怎么样的人呢?他在脑子里勾勒了一个她的形象,漂亮还是平庸?古典还是现代?他想了很久,始终想象不出,脑海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非常模糊,就象隔着一层纱。也许,也许图兰朵根本就不是“她”,而是“他”,谁知道呢,大概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把对方想象成“她”了。
  穿过这条小路,安眠路就在眼前了,他从没来过这里,只觉得这里非常安静,没有路灯,全靠月光才能看清门牌号码。终于,他找到了99号,失眠咖啡馆。
  咖啡馆不大,"失眠咖啡馆"五个歪歪扭扭的字写在门楣上,门楣很低,进门时需要低头,咖啡馆建得略低于地面,窗口的下沿已经接近外面的人行道了。咖啡馆里不用电灯,全用蜡烛,所以显得昏暗神秘,音响里放着某个古典音乐的咏叹调,他不懂音乐,只觉得这旋律和声音有些耳熟,音响的音量被调得很轻,如丝如缕,要屏着呼吸才能听清。更重要的是,整个咖啡馆里飘荡着一种奇怪的香味,虽然很淡,但直冲他的鼻息,让他的脑子有点昏昏沉沉的。咖啡馆虽然不算大,但位子却很多,总共有二十几张桌子,略微显得有些拥挤,其中有五六张上有人。他在烛光中站了许久,有些不知所措,他的位置上照不到烛光,脸庞笼罩在黑暗中。
  “先生?”有人叫了他,是吧台里面的小姐,吧台上只有一根蜡烛,显得更加黑暗,但却恰到好处地照亮了小姐的脸。她生的还不错,二十岁左右,个子不高,小巧玲珑的,给他的印象很好,他不禁多看了她几眼。她似乎并不介意,继续问:“先生请问你要什么?”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回答出来:“对不起,我是来等人的。”
  “请问你等的是哪位?”她很殷勤地问道。
  他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回答,他慢慢地说:"我不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只知道那个人的网名叫图兰朵。"
  “请问你是无名氏先生吗?”
  她怎么知道的?难道她就是?他匆匆回答:“是的,是我的网名。”
  “先生,请跟我来。”她走出了吧台,向里走去,他紧紧跟在她后面,由于地方局促,所以他们靠得很近,从后面看,她的身材相当好,是还未完全成熟的那种,就象个女学生。一边走,他一边看着咖啡馆墙上的装饰,全是水粉画,至少他还能分辨出油画和水粉水彩的区别。画框里画的全都是人们安睡的场景,有全身的,也有半身和只留出一张脸的,有独自一人的画,也有画了一对男女,有的画是室内的背景,有的则是野外,或者是虚幻的环境。尤其是中间最大的一张,画着许许多多的人,也许有几百个人物,全都站立着,在一片空旷的地方,周围是巍峨的宫殿式的建筑,天上挂着一轮圆月。但画中的人却都闭着眼睛,不知道他们是睡着了还是醒着,他曾经学过美术的,所以格外多看了几眼。当他转过头来的时候,发现小姐已经把他引到了咖啡馆最里面的一张桌子边,桌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人。
  “先生,你要等的人就在这里,你们慢慢谈吧。”小姐转身又退回吧台去了。
  “请坐。”桌子边的女人对他说,她的声音非常悦耳,就象是个唱歌的。
  他慢慢地坐了下来,桌子上有两杯咖啡,显然已经为他准备好了,还有一支白蜡烛,白色的烛光象精灵似的跳跃着,正好照亮她的脸。他仔细地端详着她,她非常漂亮,是的,就象是在舞台上见到的那种女人,好象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让人觉得不真实,特别是照在她脸上的烛火不断闪烁,让她的脸时明时暗,给人忽远忽近,忽隐忽现的感觉。越是这样,他就越是紧张,许久才开始说话:“你就是图兰朵?”
  “是。”
  “你好,我是无名氏。”
  “嗯。”她低头喝了一口咖啡,然后又对他微微笑了笑,“喝啊,咖啡都快凉了。”
  他象是被命令似的喝了一口,还好,不算凉,还热着。他不懂咖啡的味道,只觉得喝完以后脑子越来越清晰了,恐怕今晚真的睡不着了。
  “你真的是睡不着才来这里和我见面的?”他问图兰朵。
  “是的,不过不仅仅是我和你睡不着,许多人都睡不着。”
  “今夜无人入眠?”他尝试用她的语气说话。
  “你明白了?”
  “对不起,还不明白。”他老实回答。
  她又笑了笑:“你总会明白的。”
  “别说这个了。”他不想和别人说自己不明白的东西,他又环视了整个咖啡馆一圈,人似乎比刚才多了一些,既有一男一女的,也有一个人独自浅酌的,甚至还有四五个人围在一起窃窃私语的,全都好象不知疲倦的样子,与窗外深沉的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又抬腕看了看表,都快十二点半了,原来这个城市里真的有许多人是昼伏夜出的,就象是猫或老鼠那样的夜行动物,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尖利的光。
  他的目光又回到了图兰朵的脸上,她的脸依然在摇晃的烛光中隐隐约约,但是眼睛却很清晰,就象这咖啡馆里其他的人。他终于开口问她了:“你常来这里吗?”
  “不,偶尔来。”
  “为什么这里叫失眠咖啡馆?”
  “因为当初开这个咖啡馆的人是一个失眠者,他觉得慢慢长夜非常难熬,所以,就开了这个失眠咖啡馆,专门为失眠者服务。”
  “专门为失眠者服务?”他第一次听说有这种服务的。
  “是的,每天晚上十点钟开始营业,到第二天清晨六点。这座城市里许多失眠者就专门慕名而来在此度过慢慢长夜。”
  “这么说,他们都是失眠者?”他指着周围的人说。
  “没错,他们都是因为失眠而聚在一起的,他们大多数人原先都素不相识,在这里却象最好的朋友那样无话不谈。”
  “无话不谈?”
  “是的,无话不谈,现在,你也是失眠者了,你也可以和我无话不谈了。”她把脸靠近了他,烛火就在靠近她的鼻尖一寸左右的地方跳动着,他几乎连她脸上的毛细孔都能看清,他不禁下意识地把身体后退了一些。
  “那么,谈些什么呢?”他轻轻地说。
  “比如,谈今夜的失眠,谈你的过去,谈你的爱好,谈你的名字。”她说话的声音非常轻柔,和着音响里发出的女高音的音乐声,飘飘荡荡地钻进了他的耳朵。而咖啡馆里所弥漫着的那股奇特的香味似乎略微浓郁了些,让他似乎产生了一种错觉。
  “我的名字?”
  “对,就谈你的名字吧,你叫什么?”她又继续靠近了他,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被烛火映成了鲜活的红色。
  “我叫——”他忽然停住了,不知什么力量使那两个到了他嘴边的字又被他咽了回去,头疼,头很疼,突如其来的,让他想起了什么,他重新睁大了眼睛说:“我叫无名氏。”
  她笑了笑,他能从她的笑中看出她的眼睛里流出的那种失望,她问他:"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说你的真实姓名?你父母给你的名字。”
  “因为我害怕。”
  “害怕什么呢?”她步步紧逼。
  是啊,害怕什么呢?他又自己问了自己一遍,不就是自己的名字吗?他的名字很普通,既不难听也不拗口,也没有与众不同,就象这个城市中许多同龄人的名字那样,都是父母给的,没什么见不得人的,为什么不告诉她?为什么不?他一连在心中暗暗问了自己好几遍,却没有答案。绝不是网络的原因,许多网友都知道他的真实名字,他一向不介意的,“无名氏”这个名字也只有在和“图兰朵”对话的时候才用。
  他回答不出来,只能老实地说:“我也不知道我害怕什么。”
  “今夜我一定要知道你的名字。”她以命令式的语气对他说。
  他有些哑然了,于是,他把目光转到了吧台上,立刻,他和那个吧台小姐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原来她一直看着他们这里,虽然很远,烛光昏暗,看不清她的脸,但是她的眼睛特别明亮,似乎能说话。
  “你在看什么?”他的图兰朵忽然问他。
  “没,没看什么。”
  “你在看柳儿吧?”她也把头扭到了那边。
  “她叫柳儿?”
  “嗯,你不打自招了。”
  他这才感到自己的愚蠢,他傻笑了一下说:“你认识她?”
  “对,我认识她,而且,你也认识她。”
  “我也认识她?”他有些难以理解,他又把头扭向了吧台,仔细地端详着柳儿的脸,柳儿似乎察觉到了,她特意把自己的脸靠近了蜡烛,以便让他看得更清楚些。他的脑子里仔细地搜索着,搜索自己的记忆里究竟有没有这张脸,有没有柳儿这个名字。他苦思冥想了片刻,绞尽了脑汁,觉得的确好象有过一个叫柳儿的女子与他认识,大约也确是她那个年龄,也仿佛有这么一张脸曾经见过,甚至可以说熟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这一切又好象是从一面斑驳的镜子里照出来的,锈迹斑斑,难以辨认。或许真有过一个叫柳儿的女孩,但他记不清那个女孩长什么样了,也好象的确有过一张这样的脸,但他又实在记不清那张脸的名字叫什么了,他的记忆有些乱了。
  他低下了头,觉得今夜真的很奇怪,眼前这个叫图兰朵的女子究竟是谁?而吧台里这个叫柳儿的女孩又是谁,自己真的认识她吗?
  图兰朵继续说:“其实,我可以去问柳儿。”
  “问她什么?”
  “你真实的名字啊,她认识你,她也知道你的名字。”
  他呆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的感觉:“那你为什么不去问她呢?”
  “别人告诉我就没意思了,我要你亲口告诉我。”
  “你真奇怪,你是干什么的?”他问她。
  “我是演员。”
  “演员?你是演员?”怪不得她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象是舞台上那种感觉。
  “没什么啦,一般的演员,我可不是那种明星。”她淡淡地说。
  “你是演什么的?电影、电视、还是别的什么?”
  “我们是一个独立的剧团,总共只有十多个人,在全国各地演出,走到哪演到哪,话剧、戏曲、音乐剧,甚至歌剧,只要是在舞台上的,什么都演。”
  “那你们都去过什么地方?”他有了些兴趣。
  “天南地北,最远是西藏和新疆,我们在塔里木河边给维吾尔人演过音乐剧,我们和他们语言不通,但音乐都能听懂。我们还在拉萨演过藏戏,在一位老喇嘛的指导下,在一座喇嘛寺庙前的广场上,我戴着面具,表演白度母女神。”现在她的表情真的很象寺庙里的女神。
  “你们总在这些地方演吗?”
  “不,城市与乡村里都有,但我们一般不去正规的大剧场表演,一般也不做广告,都是普通的小剧场甚至是学校里的大教室,更多的时候是露天表演。但人们都喜欢看我们表演,无论是目不识丁的农民还是大学里的教师,所以,一般来说我们的收入还能维持剧团的开销。”
  “你是女主角?”
  “差不多吧,我演过许多角色,各种各样的,古代的现代的,东方的西方的。”
  “你真了不起。”他觉得她突然变得有些不可侵犯。
  轻微的音乐声继续响着,那女高音唱得没完没了,他和她沉默了片刻。直到她突然问他:“现在几点了?”
  他抬腕看了看表后回答:“快凌晨一点钟了。”
  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你还有睡意吗?”
  “一点都没有了。”
  “好的,我出去一下,你在这里坐一会儿吧,还有,这里的帐我已经结掉了,你慢慢喝吧。”她缓缓站了起来。
  “你去哪里?”
  “外面。”她指了指漆黑的窗外。
  “外面是哪里?”他不理解。
  “外面就是外面,月亮的底下。”她对他笑了笑,然后离开了这张桌子,他这才看清她穿了一身深蓝色的长裙,身段果然是一个舞台上演员的料子,优雅地走出了咖啡馆,消失在茫茫夜色里。
  他一个人坐着,那个叫柳儿的吧台小姐又给他送了一杯咖啡,他乘着这机会又仔细地端详着柳儿,她的脸被烛光映得红红的,他象研究一幅画一样研究着她脸上的一些细节,以便能发现一些记忆中的内容。她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了,立刻就离开了。她真的认识我吗?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他又环视了咖啡馆一圈,似乎人更多了,不断有人低着头从门里进来,鱼贯而入的,居然有了些热闹的景象。这个城市里有这么多失眠者吗?他有些奇怪,很快,咖啡馆里所有的位子都被坐满了,还好,虽然拥挤,但他们都很安静,保持着秩序与风度。他再好奇地往窗外望了望,令他吃惊的是,窗外的人行道路面上有许多人的脚步,一双双的皮鞋或运动鞋,男鞋和女鞋,还有童鞋。特别是几双红色的高跟鞋在黑夜里特别显眼,那些白色的脚裸就象是精美的石膏雕塑一样裸露着,在水泥路面上愉快地敲打着,他甚至能想象出那高跟鞋底踩在路面上发出的悦耳的声音。
  他有些惊讶,虽然失眠咖啡馆已经坐满了,但还是不断有人走进来。有的人看到坐了那么多人,就失望地摇了摇头又走了出去,而有的人似乎不以为然,在桌子间寻找熟人,如果找到就和熟人挤在一张椅子上,还有的找不到熟人,干脆就站在吧台边喝着咖啡。柳儿的工作看起来越来越忙了,但她好象越忙就越有劲,脸上笑容满面的,头上流下了一些汗,沾住了一缕滑落下来的发丝,显得别有一番风味。
  现在,他的桌子上已经又坐上两个人了,他不知道图兰朵还会不会回来,他没法拒绝这些人。第一个人是个中年人,穿一身西装,显得很热的样子,他没喝咖啡,在喝红茶。第二个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看上去活力十足的,却乖乖地喝着咖啡。
  那个中年人显得十分健谈,一上来就开始和他搭话了:“你是新来的?”
  他点了点头。
  中年人继续说:“我是这儿的常客,今后欢迎常来,时间长了就是朋友了。”
  “谢谢,这里的人怎么这么多?”
  “是啊,今夜这里的人比平时多许多,我也搞不懂。”中年人搔了搔头说。
  “你也是失眠者?”他问中年人。
  “当然,不然谁会半夜里跑出来,不过,今天我看到了许多新面孔。”然后,这个中年人问身边的少年,“你也是第一次来?”
  “是的,我也睡不着觉。”
  他有些忍不住了,也开口问那少年:“是因为功课太多了?”
  “不是。”
  “和父母吵架了?”
  “也不是,就是睡不着觉,才出来的。我发现马路上有许多人都向这个方向走来,于是就跟着他们,不知不觉来到了这里,看到这个咖啡馆的名字很有趣就进来了。”
  “你父母不管你吗?”
  “他们也睡不着觉,已经比我出门前就出去了。”
  中年人插话说:“嗯,也许失眠也有遗传的。”
  “不,他们过去从不失眠的。”少年辩解着。
  “还是快点回去睡觉吧,你还小,熬夜对身体没好处的。”他关切地对少年说。
  “是啊,是啊,我女儿今天晚上也睡不着觉,说要一定出来转转,我死活不让她出来,把她反锁在了家里,学生可不能逃夜。”中年人也这么说。
  少年摇摇头:“可是我呆在家里也照样睡不着。”
  中年人问:“那你过去有过失眠的症状吗?”
  “从来没有,过去我每晚睡得都挺好的,今夜是第一次。”
  中年人自言自语的说:“怎么跟我女儿一样。”
  他也问了一句:“那你明天上学怎么办?还能有精神吗?”
  少年却满不在乎地说:“没关系,你瞧对面那个边喝咖啡边看报纸的秃头,他是我们校长,他不也在这里熬夜吗?"”
  他把视线移到了对面,果然有个秃头,戴着金边的眼镜,五十多岁的样子,拿着份报纸,显得很有文化。
  “他真是你的校长?”
  “没错,还有,坐在他旁边的是我们教导主任。”
  的确有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坐在秃头身边和边上的人在窃窃私语。当他的目光扫到这张桌子的第三个人的身上的时候,令他大吃了一惊,原来是他们单位的经理,就是和那教导主任说话的那个,他怎么也在这里?他又仔细地看了看,没错,虽然烛光并不明亮,但是他的脸是绝对不会认错的,原来经理也失眠了。
  他急忙把目光移开,而且把脸侧了侧,以免让经理发现他也在这里。他的心里暗暗吃惊,怎么今夜似乎许多人都失眠了,难道真的是图兰朵所说的“今夜无人入眠”?他有些鬼鬼祟祟地悄悄巡视了整个咖啡馆一圈,仔细地看着每一个能够被他看清的脸。首先他看到了一个本市的足球队员的脸,没错,肯定是那家伙,上一轮的比赛里他还进球呢,原来这人也是个“泡吧”的老手,若是把这个新闻卖给报纸或许能赚点钱。然后,他见到了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女人,坐得离他很近,他一眼就看出了,她是电视台的节目主持人,主持一个休闲节目,最近非常红火的,她似乎是故意不让人们认出来,独自喝着咖啡,却终究逃不过他的眼睛。但他的视线扫到了最靠门的一张桌子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张让他意外到了极点的脸,那张脸也很熟悉,经常在报纸和电视上看到,虽然离得较远,但是那张平日高高在上的脸让他太过于敬畏了——校长。是的,他现在发现的是他母校的校长。
  校长坐在最靠门的位子上,显然他属于来晚了的人,不断有人低头从门里进来,一不小心就会碰到他,但他一点都不介意,只是笑笑。校长好象是独自一人,与他同桌的人都没和他搭话,他一个人喝着咖啡,脸上很安静,悠然自得的,与平时在电视上看到的作报告的他有些不一样。
  他的脑子有些糊涂了,难道校长也失眠了?也许他们白天工作太忙了?他实在想不明白,只能自己闷头喝着咖啡。
  咖啡馆里的人越来越多了,许多人站着喝着咖啡,过道和走廊里也全挤满了人,几乎没有一点可以活动的空间了。虽然他们都秩序井然,但狭小的空间里到处都是人们呼出的气,非常的浑浊,令人窒息的感觉,虽然开着空调,却一点用都没有,他的后背流下了许多汗。但人们似乎对此不以为然,对炎热和浑浊的空气有着很强的忍耐力,平静安详地喝着咖啡或轻声地谈天说地。
  忽然之间,在拥挤的咖啡馆里,有人叫了一声--戏,开始了。
  那声音不太响,但却非常有穿透力,咖啡馆里所有的人都听清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大约四十岁的男人,他没有看到男人到底是谁,只是从拥挤的人丛里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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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戏,开始了。”
  那个男人又叫了一声,咖啡馆里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甚至包括音响里反复播放的女高音。然后,人们放下了手中的杯子,站起来向门外走去,他们走得不紧不慢,虽然拥挤,但却没有乱,依此鱼贯地走出了咖啡馆的门。第一个走出去的,自然就是坐得最靠门的校长,然后在人群中,他看到了他的经理,还有那些熟悉的面孔,最后,是他身边的中年人和少年,大约十分钟以后,整个咖啡馆里,只剩下他一个人还坐在自己的位子上。
  眼前是空空荡荡的,一切又恢复了宁静,地上也很干净,所有的桌椅都还在原地,桌上的咖啡杯们还在冒着热气,就象是等待着主人的啜饮一样,烛火也依旧燃着,只是不再摇晃了,总之没有那种常见的散场后的一片狼籍。刚才的热闹与人丛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就象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一个大房间里,瞬间空旷起来的感觉其实是很糟糕的。他的心里就象是被抽走了什么东西一样,变得荡了起来,潮湿而又泥泞,这让他的心跳加速,他的手有些抖,放下了杯子。再看看窗外的夜色,还是有许多脚步在人行道上匆匆而过,他突然有些害怕。他有了一种被人们抛弃的感觉,他们都走了,却把他一个人留在了这个失眠咖啡馆,就象一只待宰的羔羊,对自己的命运一无所知。
  正当他要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柳儿已经坐在了他的面前。
  “图兰朵呢?”他真的有些着急了。
  “她出去了,今夜不会再回来了。”她淡淡地回答,她的脸架子比图兰朵略小一些,看起来也比图兰朵小几岁。他重新仔细地看着她,现在空旷的咖啡馆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烛
火继续摇晃着,他的心里暗暗动了几下。
  “好了,不说她了,说说你吧。”
  “我没什么可说的。”
  “你叫柳儿?是不是?”
  “一定是图兰朵告诉你的。她还告诉了你什么?”
  “你认识我?”他把头靠近了她。
  她停顿了片刻,然后点了点头。
  “你真的认识我?”他有些不相信。
  接着,她立刻就准确地说出了他的真实姓名。
  他暗暗吃了一惊:“你认识我,我现在承认了,但我不认识你。”其实他是无法肯定。
  “事实是,我认识你,你也认识我。”
  “我和你很熟悉吗?”
  “是的,可以说,非常熟悉。”她点了点头,最后四个字从她的嘴里慢慢的说出,带有一些暧昧的口气,使得烛光的舞动更加阿娜了。
  “非常熟悉?”他使劲摇了摇头,然后问,“我想知道我们两个是什么时候认识的?十六岁,还是十八岁?”
  “是五岁。”
  他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柳儿,你说的到底是十五岁还是五岁。”
  “不是十五,而是五。”她特意伸出了手掌,把五根手指摊开在他面前。
  “你是说我们五岁就认识了?”他接着想当然的说,“然后我们六岁的时候又分开了?”
  她摇了摇头说:“你一定不相信,我们从五岁一直到二十岁都认识,中间从来没有间断过,我们之间非常非常熟悉。熟悉到我可以说出你后背上长的那颗痣。”
  他不禁吓了一跳,连这个都让她知道了,难道?他不敢想了,只能问她:“你是说我们两个从小就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差不多吧。”
  “除了青梅竹马呢?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我是说某种复杂的关系。”他不想把话明说。
  “复杂的关系?是的,的确是有过复杂的关系,毕竟我和你太熟了,几乎天天都能见到,肯定是会产生复杂关系的。”
  “嗯,那么我们之间是否还纯洁?我是说,有没有过分的事情发生过,在你我两个人之间。”
  “过分?不,我们是纯洁的,很纯很纯,这是非常好的事情,越是纯洁,就越是永恒不变,你说呢?”
  “也许吧。我不知道,可是,我记不清你了,我记不清你的脸,记不清你的名字,记不清你的声音,记忆里混混沌沌的,难道,是我失忆了吗?”他有些痛苦了。
  “不,你没有失忆,你会记起我的,你一定会的。”她向他伸出了手,他抓住了那只白白的手,就象抓住一只瘦骨鳞峋的小猫。
  她的手让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东西,他轻轻的说:“我相信你,柳儿。”
  柳儿不说话,只是对他会意地微笑着。
  他又想起了什么,继续问她:“柳儿,图兰多和你很熟吗?”
  “对,就象姐姐和妹妹一样。”
  “那么,她向你问起过我的真名吗?”
  “没有。问这个干什么?”
  “好的,那么下次如果图兰朵向你问起我的名字,那么请你不要告诉她。”
  “为什么?”
  “不为什么,能答应我吗?”
  柳儿点了点头,她把眼睛靠近了他,那双眼睛象无底深渊一样让他猜不明白:“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永远都不把你的名字说出来,有月亮作证。”
  他笑了起来:“这里看不到月亮。”
  “不,我看到了。”她另一只手的手指指着头顶。
  他仰起了头,果然看到了月亮,原来失眠咖啡馆的天花板是玻璃顶棚做的,可以直接看到夜空,在夜空的中心,他看到月亮正在云朵中徐徐穿行着。
  正当他看得出神的时候,柳儿却向他笑笑,说:“走吧。”
  “去哪里?”
  “戏快开始了,去晚了就来不及了?”
  “到底是什么戏?”他不明白。
  “快走吧。”柳儿站了起来,她的手还被他紧紧攥着,于是她用力地把他拖了起来。他没想到她的力气那么大,与她的身躯很不相称,他跟着她,走出了咖啡馆。在出门之前,他又回头看了失眠咖啡馆一眼,空空荡荡的桌子,即将熄灭的烛火,还有墙上的画,画中那些安睡着的人们平静的脸庞。
  月亮又躲进了云中,咖啡馆外的马路上,照样漆黑一片,他费了很大的劲才隐隐约约看出了手表上的时间,快凌晨两点了。他能听到从他和柳儿的身边有许多急促的脚步声响起,此起彼伏都朝着同一个方向。柳儿好象对此无动于衷,依旧快步地向前走去,他们的手还拉在一起,否则他们会走散的。月光明亮了一些,他的眼睛也渐渐适应了黑暗,他逐渐看清了一些周围的人。男男女女的,穿着各种衣服,什么样的人都有,他还是无法看清他们的脸和表情,但他们都很安静,偶尔有人窃窃私语几声,低到只有自己能听清。他也有些害怕,于是对柳儿说:“我们去哪里?”
  柳儿回过头来向他笑笑,却不回答,黑暗中她的眼睛闪烁着某些光芒,还是象一只夜行的小猫。安眠路的尽头是一个十字路口,她带着他拐了弯,其他的人们也在这里拐弯,从路口的其他方向,还有许多人向这里过来,无数的脚步声在安静地夜色中响起,回音缭绕在四周的大楼间,回环而上,似乎飘荡到了天上。
  人越来越多,不时有路边的大楼把大门打开,拥出几十个人涌进马路上的人流。人们似
乎已经不管什么交通规则了,大家都走到了马路的中心,混杂着,穿梭着,黑夜里,他看不到一辆汽车经过,他想,也许当人失眠的时候,汽车总是在做着好梦。又拐了一个弯,另一支人流汇入了步行的队伍,现在人们似乎不再拘谨了,他们显得有些兴奋,有的年轻人开始奔跑,追逐,大声地叫嚷,但大多数人还是保持着秩序。几个路口以后,他发现马路上黑压压的都是人流,潮水般的向同一个方向奔流而去,就象是节日里的海洋。路上已经很拥挤了,柳儿紧紧的拉住他的手,握得他的手有些发麻,他们贴得很近,以免被冲散,柳儿一句话都不说,只是在微笑着。
  终于,他随着人流抵达了市中心的广场了,他惊奇的发现,在这凌晨两点的时分,这座全市最大的广场上居然全都是人。他们那一股人流就象是一条大江汇入了大海一样,冲入了人群中。广场上所有的照明设施都打开了,灯光通明,照得他的眼睛有些难以适应。在黄色的灯光下,他和柳儿在人群中向前挤去,他看到周围的人们有各种各样的表情,他们都似乎在期待着什么,虽然拥挤,但不乱,都保持着比较好的风度,人挤人的时候也能做到礼让三先和互相打招呼。而且人们还对女人、小孩和老人特别客气,主动为他们让道,所以柳儿走在前面还不太吃力。
  他们用了大约十分钟的时间才挤到广场的中心,他发现在他的面前出现了一座巨大的舞台。他很吃惊,因为昨天他路过这里的时候,还没有发现这个舞台,显然这个临时舞台是刚刚搭建的。无数的人群挤在这个舞台四周,从近到远,整个广场上的人们都围绕着它,直到各条通向广场的大街小巷,人流还在继续往这里涌来。
  正当他站在舞台的脚下近距离看着舞台奇特的布景时,突然发现手中好象少了什么东西,柳儿的手,柳儿的手不见了,柳儿不见了,他的手心里空空如也。他感到自己被什么重击了一下,柳儿呢,他大声的叫嚷了起来,再也顾不得许多了,他四周张望,黑压压的人群,黄色的灯光,柳儿的踪影早被人的海洋吞没了。他觉得今夜不能失去柳儿,他真的着急了,他真的愤怒了,是谁夺走了他的柳儿?他再次用尽全身的力气高声叫了起来——柳——儿——柳——儿——声音穿透了人群组成的墙,直飞天空,在空中盘旋着,悠远不绝。
  “柳?儿?你叫的到底在柳还是儿?”身边的一个中年妇女不解地问他。
  “是柳儿,她是我最熟悉最亲密的朋友,她和我走失了。”刚才叫得太响,他的嗓子有些哑了。
  “原来是这样,她是你爱的人吗?”妇女又问他。
  他看着那个长得象他妈妈的妇女,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好,因为他到现在依然记不起当年那个青梅竹马的柳儿,可是,他又觉得柳儿是真实的,好象柳儿确实是他从小到大唯一的爱人。他终于点了点头。
  “小伙子,我来帮你找吧。”中年妇女深呼吸了一口,然后大声地叫起来:“柳——儿——”
  她的声音更加响亮,是标准的女高音,若是能够从小接受声乐训练,说不定真能做个歌唱家。“柳——儿——”高高地飞上了天空,又以迅疾的速度坠落下来,天女散花一样散落在广场上的每一个角落,这回所有的人都听清了。
  旁边又有人插嘴了:“你在叫什么?”
  中年妇女回答:“我在帮这个小伙子找一个叫柳儿的女孩。”
  “噢,我也帮你找吧。”于是,这个人又对着旁边的一个老人复述了这句话,老人一听,立刻来了精神,又对着身后的一个小女孩说了一遍,女孩一听,紧接着又向身后的人把话传了下去。就这样,这句话一个人接一个人地传了下去,一直传遍了整个广场,最后,变成了简单的几个字——“柳儿,你在哪里?”
  于是,整个广场上都响起了这句话--柳儿,你在哪里?从所有人的嘴里发出,男人的声音,女人的声音,老人的,孩子的,幽雅的,粗俗的,高八度与低八度,就象一首重声大合唱的歌,如果真要给这首歌起一个名字的话,就叫《寻找柳儿》。
  他有些不知所措,他没想到,在这凌晨两点多,自己的一声高呼会换来广场上人们的异口同声的呐喊,他听到这些呼喊此起彼伏,就象波浪一样,却不知疲倦,一浪又一浪地拍打在小岛般的舞台上,拍打在海岸线般的广场边缘,又倒灌进了江河似的街道里,向整个城市的腹地奔涌而去--柳儿,你在哪里?
  正当这个声音在这巨大的城市上空环绕的时候,从广场上的喇叭里传出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戏,开始了。
  又是这个声音,转瞬之间,广场上的人们立刻鸦雀无声了,就连他也屏住了呼吸,把目光锁定在了舞台上。舞台上打起了一盏巨大的灯,灯光通明地照亮了舞台的一角,整个广场都能看清那个耀眼的一角。在这被照亮的一角里,出现了一个古装的女人,她头上带着高高的珠冠,洁白的长袖飘逸,七彩的裙裾轻舞,从容不迫地向舞台的中心走去。灯光跟着她,一直到了舞台正中,那个女人涂着鲜艳的口红,脸上也抹了一层白白的粉,尽管这样,他也一眼看出了她是谁——图兰朵。
  她是图兰朵,他的网友图兰朵,一个多小时以前还和他在失眠咖啡馆里说话的女人。她很漂亮,虽然那脸上厚厚的化妆掩饰了她真正的美,但这让她的舞台气息更加浓烈了,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更重了,宛如是从天上下来的,是从古代的壁画里走出来的。
  她在舞台的中心站立着,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有那双眼睛在扫视着台下密密麻麻的人群,她好象在寻找什么,终于,当她的目光与他的目光相撞的时候她停了下来,她看着他,是
的,她找到了她所想要找的,她微微点了点头,谁不知道她是在向谁示意,除了他以外。
  音乐响了,很轻的音乐,但却足够每个人都听清了,是民乐的声音,好象有笛子,还有笙和萧,就象她穿的衣服。她开始在音乐中歌唱——
  今夜无人入眠。
  全城难以安眠。
  不眠夜,今夜是不眠夜。
  谁都无法逃脱失眠。
  来吧,全都来到这里。
  来看这场戏。
  献给失眠者。
  献给亘古不变的夜晚。
  今夜,我想知道。
  你们中的一个人的名字。
  他真实的名字。
  他,现在就在你们的中间。
  他是谁?
  他是谁?广场里所有的人都和着她富有激情的声音一同发问。那声音震耳欲聋,让他脆弱的神经难以承受。他盯着图兰朵的眼睛,但她的眼睛却不再看他,她看着广场的远方,看着这无边无际的人群,看着这神秘的夜空。
  出来吧。
  你站出来吧。
  说出你的名字。
  你会得到回报。
  她继续放声高歌着,她的嗓音富有磁性,悦耳动听,说不清那究竟是哪种唱法,总之这歌声令人陶醉。扩音器使她的声音传了很远,她的目光依然扫视着远方。他有些害怕了,她是在说他吗?还是戏中的情节?他想后退,但后面是人与人组成的墙,他一步都动不了,他有一种被囚禁的感觉,束手就擒,无力回天。
  今夜无人入眠。
  谁来唱这首歌?
  谁?谁?谁?
  站出来。
  站出来吧。
  说出你的名字。
  唱出你的歌。
  唱出你的歌。大家又都一齐高呼,他们都很兴奋,他们希望听到那首歌,他们希望那个人能够站出来,说出自己的名字,唱出他的歌。他在心里问自己:什么歌?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歌,难道真的是该由他来唱?
  台上的图兰朵威严地看着广场上的人们,静静地等待了几分钟,当她看到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于是,她不再唱了,而是在音乐声中独白了两句:
  你不说。
  有人会说。
  音乐瞬间停了下来。接着,他看到舞台上又亮起了一盏巨大的灯,在灯光下,出现了三个人。旁边两个是男人,赤裸着上半身,脸上各自戴着一副“傩”的面具,面目狰狞,张牙舞爪,而且他们的腰间都佩着一把剑。两人手里都拿着铁链子,链子里套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子。女子低着头,头发散乱,看不清她的脸,她穿着一件全身白色的衣服,被两个男人拖到了舞台的最前面。
  其中的一个从后面拉起了她的头发,于是,她的头抬了起来。
  他惊呆了。
  柳儿,那个女子是柳儿,柳儿穿着白色的衣服被铁链子锁着正跪在台上。怎么是柳儿,原来刚才柳儿不是走丢了,而是被他们掳走了。他在人群的最前面,清楚地看到了舞台最前面的柳儿的脸,她也许被虐待过,不,要救她下来,要救她。
  他刚想冲出去跳上舞台的时候又停住了,他意识到,现在台上是在演戏,一切都是一场戏,戏是假的,都是假的而已,柳儿不过是戏中的一个演员而已。他不能冲上去破坏了一场好戏,他为自己的悬崖勒马而庆幸,继续站在原地观看着。
  台上,图兰朵走近了柳儿,两道光束汇合在了一起,更加耀眼夺目,她高声地问柳儿:“告诉我,那个人的名字。”
  柳儿看着她,却不回答。
  图兰朵继续靠近了她,低下了头,用另一种温柔的声音说:“好妹妹柳儿,告诉我,你那青梅竹马的朋友的名字?”
  柳儿笑了笑,终于回答了:“好姐姐图兰朵,他的名字叫无名氏。”
  他的心里被什么揪了一下,瞬间好象被打倒在地的感觉,原来戏中的那个人真的是他自己,而柳儿还在为他保守秘密。
  台上的图兰朵继续追问:“不,柳儿,无名氏是就是没有名字,他有名字,你知道他的名字,他真实的名字。”
  “好姐姐,他真实的名字我当然知道,但是,他不愿意把他的名字告诉你,我答应了他,无论如何,不会把他的名字说出口的。”柳儿的回答让他心里有一种莫名的感激。
  图兰朵终于表现出了失望的神色,她摇了摇头:“难道他的名字那么重要?”
  “是的,因为月亮已经为我作证了,我不能,违背我的诺言。”柳儿微笑着回答。
  他不禁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已经完全摆脱了云朵的纠缠,向这座失眠的城市放射出清辉。
  “柳儿,你会为他付出代价的。”图兰朵狠狠地说,“用刑。”
  旁边戴面具的男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来一副刑具,然后把这东西套在了柳儿的手上,接着,两个男人开始用力地拉起了这东西。他看到柳儿的十指被这东西的竹片挤压着,扭曲着,变形着,柳儿的双手在颤抖,她的额头开始流下汗珠,她的表演太真实了,让人难以分清真假,以至于台下有几个善良的人昏了过去。
  图兰朵在一旁说:“柳儿,你受不了这酷刑的,说吧,说出来吧。”
  柳儿流下了眼泪,在强烈的灯光下,那些泪珠晶莹剔透,而他的眼眶也有些湿润了。柳儿在极度的痛苦中轻声说:“放开我,放开我,我说。”
  台下的他点了点头,心里暗暗道:说吧,柳儿,只要你不承受痛苦,我的名字无关紧要。
  图兰朵也点了点头,说:“放开。”
  两个男人立刻把刑具从柳儿的手上撤了下来,把那根铁锁链也从她的身上拿走了。
  图兰朵继续说:“好妹妹,你终于回心转意了,说吧。”
  此刻,音乐又在广场上空响起了,柳儿点了点头,然后说:“姐姐,你听好了,月亮作证,他的名字是——”
  忽然,柳儿飞快地伸出手,从身边那个男人的剑鞘里抽出了剑,然后,把剑送进了自己的胸膛。
  血流如注。
  他惊呆了,他忘记了这是表演,这只是一场戏,他挣脱了人群,跳上了舞台,他推开那两个男人,一把抱住了柳儿。那把剑,还插在柳儿的胸口,血还在不断地往外喷涌,柳儿的表演相当逼真,一动都不动地躺在他的怀抱里。柳儿的身上都是血,他的身上也都是血,血在舞台上蔓延着,流到了图兰朵的鞋子上。
  图兰朵的表演也很忘我,她的眼神中充满了惊讶与痛苦,她看着他和柳儿,接着后退了几步,不小心摔到了舞台下面,人们把她搀扶了起来,但她却冲进了人群中,人们给他让了一条道,她拼命地跑着,直到跑出广场,跑进这座城市中的某个盘根错节的小巷深处。
  在舞台上,那两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已经不见了,聚光灯对准了他和柳儿,柳儿白色的衣服已经被染成了红色,人们想也许是表演用的红药水用得过多了。她的头发还是披散着,象瀑布一样垂下,在他的臂弯里。
  忽然,舞台上又多了一个人,那个人走到了他和柳儿的身边,然后,对广场上的人们缓缓地说——“在此处,作者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戏,演完了。”
  他回过头来,看清了那个说话人的脸,校长,是他的校长。校长说完以后,一言不发地走下了舞台。接着,广场上所有的人开始散场,来时,象潮水,去时,也象潮水。很快,原先的人山人海已经渐渐地萧瑟,人们又向着各条街道走去,他们回家了。
  十分钟以后,广场上已经空无一人了,除了他和柳儿两个。巨大的灯依然开着,强烈的光圈笼罩着他们,宛如白昼。
  既然,戏演完了,那么,柳儿也该醒来了,他轻轻地叫着柳儿,柳儿却还是静静地躺着。血,不再流了,他轻轻地把插在柳儿胸口上的剑拔了出来,扔在了地上。他继续唤着柳儿,柳儿还是沉默无语,直到,柳儿火热的身体渐渐地变凉。
  他抬起头,看了看四周,巨大的广场上变得死一般寂静,只有夜风肆无忌惮地在广场中横行着,拂过他的脸颊,让他的身体也一同变冷了。
  他依然抱着柳儿,他觉得这只是一场戏,柳儿总会在戏完了之后醒来的,所以,他不担心,他一点都不害怕,他相信柳儿会回来的。
  几个小时以后,巨大的灯光熄灭了,东方的天空中,开始出现了一些红色的光芒,半边的天变成了紫色,天空现在美极了,月亮还继续挂着,看着他和柳儿。
  今夜无人入眠。
  他自己又复述了一遍,然后点了点头,他看着柳儿平静的脸,他渐渐地开始记起来了。他记得在五岁的时候,有一个叫柳儿的邻家小女孩,他们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他们共同成长,一起长大,非常熟悉,非常亲密,他们有过复杂的关系,但却保持了纯洁的接触。是的,这一切都是真实的,百分之百真实,他终于记起柳儿了,一点不漏地记起了她。
  然后,当东方的太阳即将在楼群中升起以前,他抱起了柳儿,走下了舞台,他对柳儿说,你总要走下舞台的。他们向这座城市的深处走去,赶在夜晚被白昼代替之前。
  戏,演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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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24.惊悚小说


离开上海的时候,台风已经远去了,天空中偶尔飘起一些雨丝。叶萧静静地倚在车窗边,看着窗外的江南田野。
  长途大巴飞驰在高速公路上,终点站是K市的西冷镇。叶萧坐在最后一排座位上,心里想着昨天早上收到的信。那是周旋从幽灵客栈寄出的第十二封信,难以想像信里的内容会是真的,总之叶萧是百思不得其解。而且,昨天那封信和前几天的不一样,最后并没有落款,结
尾的一行字是——“叶萧,救救我。”
  或许周旋已陷入了绝境,难道真像信中所说,被拖进了大海?既然这样,他又是如何给叶萧写这封信的呢?他又是如何寄出,叶萧又是如何收到的呢?不过,从第十二封信的信封来看,和前面几封信一样,邮票上依旧盖着西冷镇的邮戳。
  昨天上午读完信以后,叶萧接到了来自医院的电话。医生在电话里告诉他,周寒潮已经在凌晨五点去世了,死因为心肌梗塞。当时,叶萧只感到眼眶里一阵发热,但医生说周寒潮是在睡梦中死去的,死时并没有任何痛苦。
  当叶萧放下电话的时候,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为了周旋,也为了周旋的父亲,不论遇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他都要去一次幽灵客栈。
  也正好是在昨天,叶萧手头的那桩案子顺利侦破了,他终于得到了三天的假期。
  清晨,叶萧坐上长途汽车,踏上了前往幽灵客栈的旅途。
  下午两点,大巴开进了西冷镇。
  叶萧身上只带着简单的行李,下车后先在镇上转了一圈。和周旋信中描述的一样,这个镇子富裕而繁华,街上开满了各种市场和娱乐场所,一路上可以听到许多不同的口音。
  他并没有进入西冷镇的老街,而是先找到了西冷镇邮局。叶萧向邮局出示了他的警官证,找到了负责荒村那一带的乡邮员。
  乡邮员告诉叶萧,最近十几天,每天都能从荒村的邮筒里开到一封信,信封上的寄件人地址是幽灵客栈,而收件人地址是上海,但从昨天开始信就没有了。
  叶萧请乡邮员带他去幽灵客栈,对方犹豫了片刻,还是答应了叶萧的请求。叶萧坐上了乡邮员自行车的书包架,乡邮员吆喝了一声:“小心了。”便踩动踏板窜了出去。
  几分钟的工夫,他们就骑出了西冷镇,来到了乡间的小路上。叶萧小心地坐在自行车后面,乡邮员的车骑得让他心惊肉跳。几十分钟后,他们就经过了荒村,叶萧注意到了村口的邮筒。
  然后是一段起伏的山路,在乡邮员吃力地骑上一个高坡后,叶萧遥遥地望见了大海。现在是下午三点,天空中布满了云朵,远方黑色的大海让人心情压抑。
  终于,他看到幽灵客栈了。
  那栋黑色的古老建筑物,孤独地矗立在荒凉的海边,给人的感觉是阴郁、沉闷、绝望——正与周旋寄给他那张照片里的一样。
  在距离客栈几十米的地方,乡邮员就原路返回了。
  此刻,叶萧一个人站在客栈的大门前,看着这栋在周旋信中描述的建筑。
  现在就要闯入这幽灵客栈了。
  叶萧用拳头敲了敲客栈的大门,他在门口等了半分钟,心里七上八下。
  忽然,那两扇门被打开了,一张丑陋无比的脸探了出来。
  尽管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叶萧还是被吓了一跳。周旋说的没错,这张脸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
  “你叫阿昌,是吗?”
  阿昌显然感到了意外,他怔怔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把叶萧放进来了。
  幽灵客栈的大堂,就和周旋的信中所描述的一样。叶萧特意看了看墙上的那三张照片,果然如此。还有墙下的柜子,放着一台老式的电唱机。
  叶萧挤出了一丝不自然的微笑:“阿昌,你认识周旋这个人吗?”
  阿昌张大了嘴巴,似乎被叶萧吓到了。叶萧拿出了纸和笔,交到阿昌手中说:“我知道你不会说话,但你可以听到,也可以写下来。”
  哑巴阿昌的手在颤抖着,许久才拿起了笔,在纸上写下了几个字:“我认识周旋。”
  “很好,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阿昌缓缓地写道:“不,我不知道。”
  “他已不在幽灵客栈了吗?”
  阿昌看着叶萧的眼睛,他并没有写字,而是怔怔地点了点头。
  叶萧的心里又紧张了起来,他抬起头环视了一圈,觉得这里散发着一股特别的味道。忽然,叶萧抛开了阿昌,自己跑上了楼梯。
  他来到了二楼的走廊,一层薄薄的灰尘扬起,没有一丝人气的感觉。叶萧记得周旋在信里说,他住在二楼13号房。叶萧找到了那个房号,打开房门一看,却发现里面空空荡荡的,除了床和写字台以外什么都没有。
  叶萧低下头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包括写字台的抽屉,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东西。他冲出了13号房,打开了走廊边的每一个房间,但都是空空荡荡的,看不出任何人居住的迹象。
  他跑上了三楼。这里和二楼一样,叶萧找遍了所有的房间,都被厚厚的灰尘覆盖着,看起来都空关了许多年了。叶萧找到了后面那道狭窄的楼梯,他沿着迷宫般的走廊穿行着,感觉仿佛是走在墓道里。好一会儿他才冲出了走廊,又回到底楼大堂,阿昌依然在柜台前站着。
  他颤抖着问道:“怎么回事?他们都死了吗?”
  这回阿昌拿起了笔,在纸上写了四个字:“我不知道。”
  “那周旋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
  但阿昌还是摇了摇头。
  现在该怎么办?叶萧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四点了。如果现在不走的话,那就要留在幽灵客栈过夜了,一想到和这个“卡西莫多”式的哑巴住在同一栋房子里,就让人不寒而栗。
  不,绝对不能在这里过夜,否则不知道又会发生什么事。周旋已经是前车之鉴了,叶萧行事一向谨慎,既然什么都没找到,他绝不会冒险留下的。
  叶萧离开了幽灵客栈。
  跑出客栈的大门,他终于大口地呼吸了起来,叶萧想如果在这客栈里住久了,就算是正常人也会变成精神病的。
  在荒凉的原野上缓缓地走着,叶萧忽然想去看看海滨,是否真如周旋描述的那样。
  于是,他向海边的悬崖跑去,这里遍布着高高的岩石和悬崖,他无法分辨到底哪一个是最后出事的地方。叶萧登上了其中一个,站在几十米高的悬崖边上,不免有些头晕,小心翼翼地向底下看去,一阵白色的巨浪打在岩石上,惊心动魄。
  他吁出一口气,匆匆地跑下了悬崖,终于抵达了那片小海湾。
  叶萧向大海望去,只见两边悬崖高耸,海里布满黑色的暗礁,再加上远方阴沉的海平线,整个海湾很容易让人产生死亡的幻想。
  在周旋的信里,水月就是在这里出事的。
  叶萧转过头来,看到山坡上密密麻麻的坟墓。他缓缓向坟场深处走去,终于找到了那棵惟一的枯树——在树下有一座没有墓碑的坟墓。
  这是兰若的墓。
  她还躺在里面吗?
  叶萧不禁深呼吸了一口,从包里取出一束白色的兰花,这是他在离开上海前特意买的。花里还有股淡淡的芬芳,叶萧把它放到鼻子前闻了闻,然后将花放在兰若的墓上。
  他在墓前站了好几分钟,心里似乎安静了许多。此刻并没有感到任何恐惧,只是对岁月的哀伤和惋惜。
  叶萧匆匆离开这里,看到了那座最高的山峰。他想起了周旋在信里对它的描述,趁着时间还来得及,他快速地爬了上去。
  他本来就喜欢登山,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山顶。果然,山顶的景色豁然开朗,四周的山峦和大海一览无余。在山顶的平地上,有一间古庙孤独地坐落着。
  这座庙是破得可以了,也许真是某朝某代留下来的古建筑。他走到了庙门前,见到了门上的匾额——“子夜殿”。
  从周旋的信里,还有周寒潮对他述说的往事中,叶萧已经知道了这座庙的故事。现在真的面对它时,还是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战战兢兢地走进庙门,里面一片残破景象,地上扬起一阵厚厚的灰尘。
  然而,当叶萧的目光投向神龛时,却发现上面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破旧的案台。
  肉身像呢?
  叶萧一下子呆住了。可周旋的信里不是说,在子夜殿里有一尊肉身像吗?而且周寒潮在医院里,也说自己看到过子夜的肉身。
  他又环视了一圈,就连木头雕像都没发现。神龛上空空如也,仿佛它供奉的只是一团空气,或是一个看不见的幽灵。
  难道神龛上的肉身像自己跑了?
  想到这里,他又毛骨悚然了起来。
  在离开子夜殿之前,叶萧最后看了神龛前的案台一眼——据说,当年兰若就是在这里被捡到的。
  突然,他似乎听到了一个女婴的哭声,那可怕的声音仿佛并没有通过耳朵,而是直接进入了大脑里。
  最近叶萧总是发生幻听,但这一回却让他恐惧到了极点。
  他急冲冲地跑出了古庙,再也不敢回头看一眼,沿着来时的路跑了下去。
  叶萧回头遥望了一眼幽灵客栈,天色已渐渐昏暗下来了,使得这栋建筑物显得更加阴森恐怖。叶萧忽然觉得很惊讶:周旋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居然没有变成精神病——或者,周旋已经变成精神病了?
  沿着乡邮员带他来时的路,叶萧快步朝荒村的方向赶去。
  他很快就找对了方向,在荒村搭上了一辆小货车,不到半个小时就回到了西冷镇上。
  到镇上的时候天还没有黑,叶萧随便找了一家饭馆,草草地解决了晚饭。
  十分钟后,叶萧找到了西冷镇派出所,却没想到在门口遇到了一个熟人——他在公安大学读书时的同学,而且还是他的室友。
  更让叶萧想不到的是,这位才二十七岁的老同学,已是西冷镇派出所的所长了。
  从学校毕业后,他们已经好几年没见面了。今晚正好是派出所长值夜班,他把叶萧拉到值班室,要好好地叙一番旧情。但叶萧却没有这个心情,他直截了当说明了来意,把自己所知道的周旋和幽灵客栈的事,简明扼要地告诉了老同学。
  全部说完已是晚上八点多了,叶萧注意到老同学的脸色,已变得异常凝重。老同学拧起眉毛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为什么?”
  他深呼吸了一口,沉浸到了回忆之中:“那是三年前的夏天,我刚被调到西冷镇派出所工作,就接到有人报案,说幽灵客栈发生了命案。报案人是几个自助旅游者,这些喜欢冒险的年轻人来到西冷镇上,就想要到幽灵客栈住上几晚。当他们抵达客栈后,却发现底楼大堂里躺着两具年轻女子的尸体。”
  “三年前?丁雨天应该还活着。”
  “对,当时确实有个叫丁雨天的人,在工商局注册经营幽灵客栈。本地人从来不敢靠近那里,住在里面的全是外地慕名而来的游客。接到报案后,我们立刻勘察了现场,两名死者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女性,后经核实身份,两人是杭州来的大学生,一个叫琴然,另一个叫苏美。”
  叶萧愣住了:“琴然和苏美三年前就死了?”
  “没错,当时这个案子是我办的。西冷镇已经很多年没出过命案了,三年前幽灵客栈的命案轰动一时,那案子的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经过现场勘察和法医检验,那个叫琴然的女孩,估计是一头撞到了玻璃上,被玻璃碎片刺破了动脉而死。而那个苏美,则是被吊灯砸到了头上,颅骨骨折身亡,两人死亡时间都不超过十二个小时。面对这样的大案我们都很紧张,立刻对幽灵客栈进行了搜查,但除了一个奇丑无比的哑巴外,没有发现其他人。我们又到附近的山上和海岸去搜索,结果在海面上发现了两具浮尸,打捞上来以后发现是一男一女。那具女尸就是客栈老板丁雨天的妻子,名叫秋云;而另一具男尸则是丁雨天的弟弟,叫丁雨山。他们的死因都是溺水身亡。”
  “他们早就死了?”
  “当然,当初就是我核对了他们的身份,而且还参与了法医尸检的过程。”
  老同学说话的那种口气,让叶萧不信也得信了:“还发现了什么?”
  “就在我们现场勘察的当天,在附近海上作业的渔民们,从海里救起了一个奄奄一息的男人,并送到了医院。我们立刻赶到了医院,可惜,那个人虽然被救活了,但已经变成了精神病,什么都说不清了。我们发现了他身上的证件,才知道他的名字叫高凡,在幽灵客栈的旅客记录里,正好有这个高凡的名字。”
  “他是一个画家。”
  “对,后来我们证实了他的身份,并通知了他在上海的亲戚。经有关部门鉴定,确定高凡得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从他身上已得不到任何线索,于是我们把他送回了上海。但搜索还在继续,在海边的墓地里,我们意外地发现了丁雨天的坟墓,从墓碑上的时间来看,正好是案发的前几天。我们挖开了这座坟墓,发现丁雨天的尸体,基本上还没有腐烂。经过尸检,发现他是被剪刀之类的锐器割断喉咙致死。”
  “还有没有其他线索?”
  “在幽灵客栈的客房里,发现了一些住客的私人物品,再结合客栈的旅客登记簿,基本上确定了案发那天客栈里的人。除了老板丁雨天、秋云夫妇,和老板的弟弟丁雨山之外,还有客栈里的厨师阿昌,也就是在现场发现的那个哑巴。而外地来的住客总共有六个人,其中有三个来自杭州的女大学生,她们的名字叫琴然、苏美、水月。”
  “水月?”
  叶萧忍不住叫出了这个名字。
  “放心吧,这些名字我永远都不会记错。虽然一开始就发现了琴然和苏美的尸体,但水月却始终都下落不明,已经整整三年过去了,到现在她还算是失踪人口。除了三个女大学生外,还有一对母子,母亲叫清芬,儿子叫小龙,他们也像空气一样蒸发了,我们只发现了这对母子留在客房里的行李。至于最后一个人,就是那个画家高凡了,听说现在还关在上海的一家私立精神病院。”
  “这么说来——只有阿昌和高凡两个人幸存了下来?”
  “是的,我们找到了包括丁雨天在内的五具尸体。而水月、清芬、小龙三个人则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高凡是精神病人,只有哑巴阿昌是惟一的证人。幸好他还会写字,我们对他进行了盘问,但是他却什么都不知道。他说案发的凌晨他正在睡觉,听到一阵惨叫声以后,才在大堂里发现了琴然和苏美的尸体,当时他完全被吓坏了,而客栈里的其他人也一下子消失了。”
  “你们相信他的供词吗?”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阿昌是凶手,我想不出他有什么作案动机。如果真的是阿昌干的,他早就该远走高飞了,为何会守在客栈里直到警察到来?后来,我查了阿昌的身世。他并不是天生的哑巴,他的父母都是县子夜歌戏团的演员,据说阿昌小时候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在阿昌十岁的时候,曾随着戏团在幽灵客栈住过一段时间。”
  “子夜歌戏团?”叶萧想起了周寒潮告诉他的往事,“你知道兰若的事吗?”
  “是的,在深入调查以后,我从老人口中知道了兰若的事。当年还是一个小孩的阿昌,曾经和兰若在同一个戏团里,而且都住在幽灵客栈。也许,他目睹过兰若遇害的那一幕。”
  “对,阿昌知道兰若长什么样,所以他对水月感到害怕。”
  “在发生了兰若的事情以后,戏团自然不能再留在幽灵客栈了,只能搬到西冷镇上。不久,戏团住的房子发生了一场大火,几乎所有人都被烧死了,其中也包括阿昌的父母。只有十岁的阿昌和一个女演员,奇迹般地从大火中逃生了。”
  “幸存的小男孩原来就是他?”
  老同学点了点头:“那个女演员几乎完好无损,而阿昌却在大火中严重烧伤了,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从此以后他就不会说话了,可能是喉咙被烟熏坏了吧。子夜歌戏团也就此消亡,阿昌成了一个孤儿,被一个厨师收养长大。阿昌学得了一手好厨艺,但他又丑又哑,一直都被人瞧不起,后来竟搬到幽灵客栈去了。虽然阿昌一直被人歧视,但他的性格非常温和,是公认的老实人,没人相信他会做出杀人害命的事。”
  “那你认为这案子是谁干的?”
  “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但我认为这案子,类似于民国元年发生在幽灵客栈的惨案。”
  “客栈的主人突然发狂,杀死了所有的房客,然后再自杀?”
  “对,我查过民国元年的卷宗,与这桩案子非常相像。任何人如果长时间居住在这种环境中,迟早都会发疯的,高凡就是现成的例子。”
  “你是说秋云发疯了,然后杀死了自己的丈夫,然后杀死了两个女大学生,又和丁雨山一起自杀?”
  “这是最大的可能,至于失踪的那三个人,恐怕也早就遭到了毒手,只是尸体没有被找到而已。”
  “就像斯蒂芬.金原着、库布里克导演的恐怖片《闪灵》。”
  老同学沉默了一会儿回答:“确实有这种感觉。当时我被这案子弄得焦头烂额,连着几个星期寝食难安。它就像噩梦一样,至今还让我心有余悸。”
  但叶萧更加疑惑了,既然这些人早已死了或失踪了,周旋又是怎么见到他们的呢?周旋把这些三年前凶案中的死者,写进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信中——难道,周旋住在幽灵客栈里的十二天,都是和那些死去的幽灵们生活在一起吗?
  叶萧想到了信里小龙的那些话,不就是某种暗示吗?住在幽灵客栈里的,自然全都是幽灵。想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居然和幽灵们为伍,而且还把自己和幽灵间的故事,写成了信寄给他,叶萧就感到毛骨悚然。
  匆匆地辞别老同学,叶萧找了一家干净点的旅馆,凑和着过了一晚上。
  第二天清晨,他坐上了回上海的长途汽车。
  回去的路上又下起了雨,他静静地倚在车窗边,看着西冷镇消失在青山中。他的脑子里又回想了一遍,昨天看到和听到的所有事情。总之还是四个字——不可思议。
  看着雨点打在车窗上,叶萧忽然觉得一切都不真实了。他想起了卡夫卡小说里的约瑟夫.K。或许,幽灵客栈就是卡夫卡笔下的“城堡”,K永远都无法真正进入其中,而叶萧也永远无法知道客栈的真相。
  幽灵客栈真的存在吗?
  叶萧忽然产生了怀疑,也许他根本就不应该来到这里——所有的恐惧只是恐惧者的臆想,留下的是世界对人类的嘲讽。
  他不知道周旋究竟是死了还是活着,生存和毁灭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而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当叶萧从遐想中解脱出来时,注意到坐在他前排的两个人。虽然看不到他们的脸,但直觉告诉叶萧——那是一对母子。
  忽然,那个男孩转过头来,正好撞到了叶萧的目光上。十几岁的男孩脸色苍白,紧紧地盯着叶萧,好像他们早就认识了一样。
  叶萧并没有避开男孩的目光,坦然地面对着他。他们对视了一两分钟,直到男孩的母亲回过头来。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显得成熟而有风韵,只是她的皮肤和男孩一样苍白。
  女人把儿子的头转了过去,轻声说:“我说过多少遍了,不要这么盯着别人的眼睛看,这不礼貌。”
  她尴尬地对叶萧说:“对不起,这孩子总是没礼貌。”
  “没关系。”
  叶萧微微笑了笑,然后闭上了眼睛。
  在飞驰的长途大巴中,叶萧感到了疲倦,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也许实在是太累了,他足足睡了六个小时,醒来时车窗外已不再是青山和田野,而是一大片水泥钢筋构成的森林。
  大巴开进上海市区了。叶萧吁出了一口气,终于快到家了。
  忽然,他发现前排座位上的那对母子不见了,坐在前面的是两个老人。叶萧站起来,看了看前后座位上的人们,没有发现那对母子的踪影。
  ——也许他们已在中途下车了。
  大巴开进了长途汽车站,人们纷纷拿着行李下车了。叶萧最后一个走下来,回头看了一眼大巴,注视着挡风玻璃下面的牌子:“上海——西冷镇”。
  雨,又下了起来。
  一个星期过去了。
  每当叶萧走过楼下的信箱,都会下意识地打开来看看,但每次都是一大堆信箱垃圾。晚上他会产生一种淡淡的失落感,好像生活中失去了某些元素。叶萧始终都没有等到它——来自幽灵客栈的第十三封信。
  实在忍受不住,叶萧就会拉开抽屉,把周旋那十二封信拿出来。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就好像在读一部精彩的惊悚小说。他甚至觉得周旋信里的文字,要比斯蒂芬.金更好看。
  反复读那些信也会产生后遗症,就是夜里睡不好觉。作为警官,失眠是一个很危险的敌人。叶萧必须要解决自己的问题,于是他想到了一个人——高凡。
  高凡在周旋信里是一个失意画家,一直在寻找埋在幽灵客栈地下的金子,最后却掉到了悬崖底下。但根据叶萧老同学的叙述,这个画家早在三年前就变成了精神病,至今还关在上海的精神病院里。
  高凡是他惟一能找到的人。
  几天后,叶萧找到了那家精神病院,向院长出示了警官证并说明了来意。
  叶萧很快就见到了高凡的主治医生,医生开门见山地说:“我姓文,叫我文医生好了。高凡是个很特殊的病人,自从三年前送到这里来以后,我就一直小心地观察着他。他刚到这里的时候情况非常糟,存在严重的幻听、幻视,还有妄想。”
  “妄想?”
  “高凡有典型的环境妄想与被害妄想,他把我们这间精神病院,想像成一个叫幽灵客栈的地方。经常在深更半夜大叫起来,说自己看见了一个穿着戏服的女人,还听到了子夜歌——这又是典型的幻视和幻听。”
  “子夜歌?”
  文医生点了点头:“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年,他完全生活在妄想世界中。经过长期的治疗,病情在第二年得到了好转,虽然还没有脱离妄想,但日常生活已恢复了正常。最近一年来情况已经好多了,从表面上看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他也重新拿起了画笔,我非常喜欢他的画。”
  “他的病好了?”
  “不,只能说得到了控制。刚才我说的是白天的高凡,但到了晚上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依然会产生幻觉和妄想。你应该知道,精神分裂症是一种长期的疾病,要根除是非常困难的。”
  叶萧明白他的意思了:“那高凡的记忆还正常吗?”
  “当然正常,精神病和失忆现象没有必然联系,只要在神智正常的时候,高凡可以准确地回忆起所有的往事。现在,我带你去见他吧。”
  文医生带叶萧走进了病房区,这里并没有想像中的铁窗和强壮的男护工,而是和普通医院的住院楼一样。在一间双人病房里,叶萧见到了高凡。
  房间里只有高凡一个人,正静静坐在窗前作画。下午的阳光照射到画布上,颜料发出暗暗的反光。叶萧能看出那幅画的大致轮廓,是一栋孤独的老房子,远处是一片黑色的大海,背景则是阴沉的天空。对于画家而言,绘画就是心灵的舞蹈。现在,他就面对着高凡的心灵。
  突然,画家把头转了过来,冷冷地注视着叶萧。
  文医生说话了:“高凡,这是一位警官,想要和你谈一谈。”
  高凡收起画笔笑了笑说:“请坐吧。我是个精神病人,而你是个警察,你能相信我的话吗?”
  “我不知道,但也许对我有帮助。”叶萧实在看不出高凡有精神病人的样子,他很随意地坐在高凡对面的一张空床上:“你好,我叫叶萧。”
  “叶萧?”高凡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就是叶萧?”
  “当然,你不相信吗?”
  高凡看着他的眼睛,幽幽地问道:“你是为周旋而来的吧?”
  他知道周旋?
  叶萧立刻呆住了,难道眼前这个精神病人能看透别人的内心?他紧张地问道:“你怎么知道周旋?”
  “因为他就住在这间病房里。”
  “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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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叶萧立刻回头看了看文医生,心里在问高凡是不是发病了?
  但文医生却向叶萧问道:“叶警官,你和周旋是什么关系。”
  “周旋真的住在这里?不,也许是同名同姓吧?”
  文医生摆了摆手说:“叶警官,先别这么否定,也许真是你的熟人呢?你先听我说——我所认识的周旋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而且还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作家,出版过好几本悬念推理类的长篇小说,他的几本书我都看过,感觉还不错。”
  “难道真是他?”叶萧心里一阵发毛,立刻打开包,翻出了自己和周旋的一张合影照片。他把照片交到文医生手里,“你看旁边是不是他?”
  “对,就是周旋。”
  叶萧摇了摇头:“周旋是我过去最要好的朋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周旋是一年前被送来的,当时他患有轻度的精神分裂症,我就是他的主治医生。周旋的病因很奇怪,他写了一部四十万字长篇小说。他刚进来的时候,每天都对我说:这部小说是超越时代的杰作,远远胜过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但他把作品送到出版社以后,编辑却说无论如何也看不懂。但出版社还是召集了一大群全国著名的作家、编辑、教授,一起来研究周旋的小说。这些‘高人’对周旋的小说足足研究了一个月,还是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最后,他们的评价就是八个字——不知所云,莫名其妙,换句话说就是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
  “这个打击太大了。”
  “是的,但周旋不接受别人的意见,他认为那些人都得了精神分裂症,只有他自己才是正常的。他还觉得自己的作品写得实在太好了,所以才遭到了别人的嫉妒。当我最初和周旋谈话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好的作家,他的这部小说足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决定’用诺贝尔文学奖金办一个文学研究所,并以周旋的名字设立推理小说和恐怖小
说的奖学金,资助全球第三世界国家的文学新人。”
  “真难以置信,他从没对我说过这些。”
  “对,到后来连他自己都记不清了,当我提出要看他的那部‘杰作’时,他却说因为电脑死机把原稿弄丢了。周旋变成了典型的被害妄想狂,一方面沉浸在自己的小说构思中,另一方面觉得文学圈子都在嫉妒他,要把他置之死地而后快。不过,两个月前他的病情似乎又有所好转了,基本上已经不再提那部‘杰作’了,也停止了那些可怕的妄想。周旋告诉我他的病已经好了,他说他正在构思一部全新的惊悚小说,非常渴望出去收集灵感和素材。”
  “你把他给放出去了?”
  “不,绝大多数的精神病人都说自己没有病。至于周旋,我很难确定他是否还有病,起码他的恢复情况要比高凡好的多。”
  高凡忽然插话了:“文医生,其实我的情况也不错嘛。”
  “对不起。”文医生笑了笑,悄悄地对叶萧使了个眼色:“我一度犹豫再三,最后还是没有同意放他出去。但我没想到周旋已经等不及了,在一个半月前的夜晚,他偷偷地逃出了精神病院,此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
  “周旋在一个半月前就逃出去了?这里是精神病院,怎么能让病人逃出去呢?”
  “这里是精神病院,但不是监狱。病人需要的是治疗,而不是监禁。只有极少数有暴力倾向的病人,才被实施严格的措施。”
  “文医生说的对,周旋纯粹是个意外。”高凡又插了一句,他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盯着叶萧说:“叶警官,你现在坐的空床铺,就是周旋睡觉的地方。”
  叶萧立刻下意识地站了起来,又回过头看看这张空床,文医生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没关系,坐下吧。”
  高凡笑了起来:“作家与画家住在同一间病房,总能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周旋是个不错的人,他总是不停地构思小说,脑袋里不断冒出各种奇思异想,他把那些构思和灵感告诉我,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天才。可惜现在他已经不在了,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
  叶萧觉得时机已经到了,突然问道:“高凡,你还记得幽灵客栈吗?”
  “幽灵客栈......幽灵客栈......”
  画家眯起了眼睛,怔怔地重复了几遍。
  文医生忽然紧张起来:“叶警官,我不知道他是否能接受对痛苦往事的回忆。”
  “我能够——我现在非常清醒,而且,我也永远不会忘记的。那是三年前,我的爷爷临死前告诉了我一个秘密,他说幽灵客栈地下埋着一笔金子。当时我查了一些资料,确信了我爷爷的遗言,于是我找到了幽灵客栈。”
  “当时客栈里住了多少人?”
  “客栈的老板丁雨天,他的弟弟丁雨山,还有老板娘秋云,那是个漂亮而厉害的女人。此外,还有一个难看的哑巴叫阿昌。客栈里还住着三个放暑假的女大学生,我到现在还记得她们的名字:水月、琴然、苏美。另外就是一对母子,母亲叫清芬,儿子叫小龙。我住进去后,在白天装模作样画画,半夜就在客栈里寻找金子。然而,没几天我就被那个叫清芬的少妇吸引住了,她身上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让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
  “清芬接受你了?”
  “她一开始当然是拒绝了我。但我逐渐地了解到,她的丈夫早就死了,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实在不容易。其实,她的内心是非常渴望男人的,在故作矜持的表面下,隐藏着的是一颗不安分的心。我每天画一幅画送给她,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终于冲破了她最后的防线。”
  “别谈这个了。”叶萧挥了挥手,“你认识田园吗?”
  “你也知道田园?我当然不会忘记她,她是那种看一眼就会被牢牢记住的女人。在我到幽灵客栈一个月后,田园也来了,她是个年轻的戏曲演员,身上有一股特别的魅力。有一次我偶然发现,她与丁雨天之间存在某种微妙关系。同时,我也看出了秋云的嫉妒。”
  “能谈谈水月吗?”
  “你是说那个女大学生?对,她令人印象深刻,非常漂亮,尤其是那双眼睛。从画家的角度来看,她的眼睛具有惊人的古典美。不过气质过于忧郁了,似乎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就像是古代传说中的仙子。总之,水月实在太与众不同了,以至于让人望而却步。”
  叶萧点了点头,画家的观察力确实很到位,不逊于周旋在信中的描述:“后来发生了什么?”
  “一天晚上,田园找到了我,她要我陪她去海边墓地。我禁不起漂亮女人的诱惑,就跟着她去了。她还让我带上铁铲,就像挖墓一样——事实就是挖墓。她把我领到一棵枯树底下,那里有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在田园的授意下,我把坟墓挖了开来,墓里却没有任何骨头和遗体,只有一个小小的木头盒子。”
  “木匣?”
  “可以这么说吧。田园显然对木匣的发现没有心理准备,她让我把挖出的土再填回去,使那座坟墓恢复了原样,但坟里的木匣却落到了田园手中。当天晚上我没睡好,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要来找我,也许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的精神产生了一些问题。第二天,清芬说她做了一个噩梦,感到客栈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小龙也说客栈里有鬼。我发现水月独自住到了另一
间客房,琴然和苏美也不再和她说话了,像见到瘟疫似地躲着她。琴然说真正的水月已经死了,那个长得和水月一模一样的人,其实是一个早已经死去的幽灵——”
  文医生打断了高凡的话:“这是典型的被害妄想。或许,琴然和苏美当时已经患上精神分裂症了,她们产生幻觉,妄想自己身边存在一个幽灵,这个幽灵占据了水月的躯壳,要把她们杀死。在我们精神病院里,类似的病例相当普遍,通常是特殊的生活环境造成的。”
  “那几天客栈里人心惶惶,空气带有坟墓里的气味——更确切地说,是那只木匣的气味。接连几天,我都做同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了埋在客栈地下的金子。一天半夜,我按照梦中的指示,找到了客栈底楼一个小房间。我掘地三尺,挖出的却不是黄金,而是一具死人的骷髅。我的精神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也许所谓的黄金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一个虚幻的诱饵,真正的目标是这具骨骸。我把死人骨头挖了出来,埋到了海边的墓地里。”
  “后来呢?”
  “田园悄悄离开了客栈,她一定把木匣也带走了。客栈的气氛越来越让人害怕,我始终没有见到丁雨天。小龙还是老样子,总说些奇怪的话,我想这孩子也许有强烈的第六感。更糟糕的是,小龙已发现我和清芬之间的关系,他对我产生了强烈的仇恨,终于在一个夜晚出走了。我们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地方,都不见他的踪影。清芬非常痛苦,这个沉重的打击让她疯了,在一个台风肆虐的深夜,她跑出客栈再也找不到了。”
  叶萧突然插了一句:“你现在还想她吗?”
  “我只有深深的忏悔,我对不起她,更对不起小龙。清芬和小龙失踪后,我的精神差不多也崩溃了。我发现丁雨天也死了,秋云承认自己杀死了丈夫,而丁雨山居然对兄长的死毫无反应,我猜他早就和秋云串通好了,合谋把幽灵客栈弄到手。他们胁迫我把丁雨天的尸体埋到了墓地中,还弄了一块墓碑。回到客栈以后,我发现琴然和苏美都倒在血泊中,而水月则一脸茫然地站着。我们都被吓坏了,秋云说水月是幽灵附身,一定要把她弄死才能挽救大家生命。那确实是被害妄想,当时我也产生了错觉,好像眼前站着的不是水月,而是一个穿着戏服的古代女子。”
  文医生点了点头:“没错,这就是你的病根。”
  “天蒙蒙亮的时候,水月逃出了客栈。我、丁雨山,还有秋云,我们三个人在后面紧追不舍。她慌不择路地跑到了海边的悬崖上,被我们追到了。我和秋云、丁雨山都疯了,我们把水月想像成了幽灵,对柔弱的她拳打脚踢,眼看她就要支撑不住了。在这千钧一发的关头,丁雨山突然被推下了悬崖,我惊慌失措地回过头来,看到了一张丑陋无比的脸。”
  “是阿昌?”
  “对,就是那个哑巴。我没想到阿昌会把丁雨山推下悬崖,更没想到他接下来抓住了我。那真是一场噩梦,虽然阿昌的样子很吓人,但他的性格却是非常温和,绝对想不到他会如此愤怒。他的力气也大得惊人,我根本就挣脱不开他,结果我被他活生生地扔下了悬崖!”
  “天哪,原来那个人就是他!”
  叶萧终于忍不住说了出来,他想起了周旋的最后一封信,原来那个黑影指的就是阿昌。
  高凡心有余悸地说:“你们是想像不到那种急速坠落的经历的,实在是太恐怖了。在落水的一刹那,我仿佛进入了地狱,那确实是一种死亡体验——无论你的意志有多坚强,在那种情况下肯定会精神分裂的。我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好像沉入了海底一样。”
  文医生又插话了:“这是精神分裂后的大脑深度昏迷。”
  “当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了。至于秋云和丁雨山,他们的尸体都在海里被发现了。但水月却不知所踪,像在空气中蒸发了一样。当时我已经疯了,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后来亲戚把我接回了上海,进入这座精神病院治疗。”
  叶萧吁出了一口气,听高凡讲述三年前在幽灵客栈的经历,仿佛真的看到了那一幕幕场景。
  高凡喘息了好一会儿才重新说话:“除了你们以外,这些事情我只告诉过一个人,他就是周旋。是的,我把自己在幽灵客栈的经历,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我们的关系很好,他又是一个作家,在为一部惊悚小说收集素材和灵感。在知道了幽灵客栈的故事后,周旋非常兴奋,他决定写一部中国最好的惊悚小说,书名就叫《幽灵客栈》。”
  文医生摇了摇头说:“看来周旋仍处于妄想之中。”
  “不,那不是妄想,他已经把《幽灵客栈》写出来了。”
  叶萧明白了,周旋从幽灵客栈寄给他的十二封信,其实就是一部长篇惊悚小说。
  高凡继续说:“周旋谈过他的构思,他说他有一个好朋友叫叶萧,是一名警官。他说他要找到叶萧,让叶萧成为小说中的一个人物。更准确地说,是让叶萧成为故事的目击者和叙述者,从一个警官的视角出发,使这部小说自然地衍生开来。他说这就是小说的生命力,一部杰出的小说,必须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惊悚小说 二(1)(2006/3/17 00:05)
惊悚小说 二(2)(2006/3/17 00:05)
幽灵来信第十一封信(4)(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一封信(5)(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一封信(6)(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一封信(7)(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二封信(1)(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二封信(2)(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二封信(3)(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二封信(4)(2006/3/16 00:08)
幽灵来信第十二封信(5)(2006/3/16 00:08)


惊悚小说 二(4)
http   ://book.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00:05 新浪读书



  叶萧无奈地说:“是的,周旋已经做到了,他让我成了小说中的一部分,也让小说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小说的秘诀。”
  “看来你的确是他最好的朋友,已经明白他的良苦用心了。周旋还对我说:既然要写《幽灵客栈》这部小说,就必须要到幽灵客栈去看一看,甚至就住在幽灵客栈里。不过,他说他首先要找的是田园,因为他明白这个故事的关键,就在于从坟墓里挖出来的那只木匣,只
有得到木匣,才能揭开幽灵客栈的秘密。接下来要找的人就是你叶警官了,他会编造一个与田园奇遇的神秘故事,吸引你的注意力。尽管他知道幽灵客栈在哪里,但他会请你帮忙,为了把你给卷到这件事里去。”
  文医生点了点头说:“所以,周旋向我提出了出院的请求。”
  “可我没想到周旋居然会逃跑。那天清晨我醒来,见到对面的床铺上空空如也时,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再见到他了。”高凡苦笑了一下,盯着叶萧的眼睛问:“你说他现在会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
  高凡沉默了下来,他呆呆地凝视着天花板,神色变得怪异了起来:“我猜——现在他正和兰若在一起。”
  “你怎么知道兰若的?”
  叶萧立刻从床上跳了起来,文医生也警觉地说:“高凡,你已经累了,先休息一下吧。”
  “不......我已经感觉到了——”
  突然,高凡伸出了两只有力的手,紧紧地抓住了叶萧的衣领,他用可怕的气声对叶萧耳语道:“兰若已经复活了!”
  “你疯了。”
  在文医生的帮助下,叶萧好不容易才从高凡手中挣脱了出来。他们跑出病房,锁好房门,只听到高凡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
  “他又犯病了?”
  文医生有些尴尬地回答:“这种事谁都无法预料。有少数妄想病人,经过治疗后似乎已完全康复,其实仍秘密地保留着他的妄想。他明白只要把这种妄想说出来,就一定会被医生视为病态。所以他们对自己的妄想守口如瓶,在日常生活中不表现出来。我们称之为人格的纵性分裂,病人似乎分成了两半,一半是妄想,一半是普通人。他们的妄想只存在于内心深处,通常不会有危害性。象高凡刚才那种情况,可能是在他说完以后,心情一下子得到了放松,一不留神把内心隐藏的东西泄露了出来。”
  “那你认为,高凡发病前说的那一大段话也是妄想吗?”
  “不,我认为那是真实的。绝大多数的精神病人不会故意骗人的,尤其是高凡那样的病例。在他对你述说幽灵客栈和周旋的事情时,我觉得是值得信赖的。除了他最后那几话,其他的话思路都非常清晰,是经过理智思考的结果,不可能是妄想,也不可能是故意说谎,这我可以保证。”
  叶萧忽然想到了周旋:“文医生,你认为周旋是否还有病呢?”
  “在没有对他进行鉴定前,谁都不敢下结论。不过,就算真的患有精神病,周旋依然可以正常地写小说。事实上有的病人思维非常清晰,有的人甚至还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够细心而长远地策划某些事情。”
  叶萧叹了一口气:“也许是吧,我现在才明白,从一开始我就掉进了周旋的陷阱。”
  一个多月后。
  叶萧接到了出版社的电话:长篇小说《幽灵客栈》已通过三审,很快就要出版了,作者署名是两个人:周旋 叶萧。
  放下电话后,叶萧如释重负地长叹了一声,默默地说:“周旋,你总算如愿以偿了。”
  他打开电脑里的文件,整部长篇小说呈现在了他面前——
  《幽灵客栈》总共分为三部,第一部是叶萧自己写的:叙述了周旋与田园的那段奇遇,还有那只木匣的来历。其实叶萧很清楚,这都是周旋精心编造的谎言,用来吊起他和读者的胃口。惟一真实的是田园的死,尽管她的死纯粹是个意外,却给小说添加了不可知的因素。
  第二部是整篇小说最重要的,主要由周旋的十二封信组成——更准确地说,它本身就是一部书信体小说,基本上取材于高凡在精神病院里的回忆。为了使小说具有震撼人心的真实感,周旋带着那只木匣,孤身一人来到幽灵客栈,与哑巴阿昌一起度过了十几天。而小说里出现的大部分人物,都来自于高凡对三年前幽灵客栈的回忆,周旋就根据这些已经死亡或失踪的人物们,虚构出了一个可怕的故事。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却变成了作者周旋自己。他在信中描述的一切,不过是一出虚构的戏,而周旋则是这出戏的总导演。叶萧则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这出戏的观众和参与者。
  至于第十二封信的最后,也是整部小说最令人恐惧和疑惑之处——悬崖上出现的神秘黑影。现在叶萧已经知道了,那个人是哑巴阿昌。
  阿昌为什么这么做呢?惟一的可能性是:水月确实长得和兰若一模一样——阿昌小时候住在子夜歌戏团里,他一定对兰若的样子有深刻印象,更有可能目睹了兰若的死。不久后的大火烧死了阿昌的亲人,使他成为了丑陋的哑巴,兰若成了阿昌心底永远的痛苦和忏悔。所以,在秋云、丁雨山、高凡追打水月时,阿昌也一定跟在后面。当他看到水月被他们殴打的那一幕,立刻想起了痛苦的往事。他变得怒不可遏,冲上去把秋云他们推下了悬崖,在最后一刻救了水月的命。但周旋为什么没在信里说透呢?也许他担心这会给阿昌带来麻烦。
  虽然,叶萧已经把件事通知了西冷镇警方,但他知道这不会有多少用的。因为所有这些都来源于高凡的回忆,只要高凡的精神病还没有痊愈,那么这些话在法律上就不能被采信。
  除了周旋的信,第二部还穿插了一些叶萧自己写的内容,也就是周旋的父亲在医院里的回忆——关于周寒潮与兰若之间的故事,恐怕周旋并不知晓。但叶萧弄不明白的是,周旋在小说里是有过暗示的。比如,当水月被周旋从海里救上来以后,她说自己什么都忘记了,惟一记得的是他的眼睛——那分明是兰若对于周寒潮的记忆,因为周旋继承了父亲的外貌,很容易被兰若误认为是周寒潮。小说写到这里,幻想与现实重叠到了一起,再也分不清哪些是虚构,哪些是生活了?
  《幽灵客栈》的第三部,全是叶萧亲身经历的。他在西冷镇和精神病院的所见所闻,构成了全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叶萧又想起了什么,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张照片。这是周旋附在第二封信里寄来的,照片拍的是海边的悬崖,在远处悬崖的顶端,站着一个女子孤独的身影。
  除了一直守在客栈里的阿昌以外,周旋信中的那些人早已不存在了。那么,这个悬崖上的女子又是谁呢?
  叶萧苦笑了一下。生活和小说一样,总会留下某些难解的谜。
  至于谜底是什么,其实并不重要。
  终于,他把鼠标移到了整部小说的结尾——现在一切都齐全了,唯独只缺少一样,那就是全书的尾声......
  尾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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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25.卷帘人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李清照 《如梦令》
  这是一个庭院深深深几许中的花园,花园里有假山,流水,石径,修竹,美人蕉还有海棠。
  “海棠花开了。”一个女人在竹帘边轻轻地说,她说的很轻,悄悄地就象一片叶子落地的声音。但我听见了。这女人的名字,你们都很熟悉,用不着我说了,而至于我,你们也许很陌生,但如果有人细心地寻找一下,就会发现我是谁了,对,我就是卷帘人。我七岁就被卖进了她家为奴,她不爱用丫环,在我十岁起就让我服侍起她了。
  “它开得真美。”她对着我说了这句话。我的心被轻轻地抓了一下,我看了看花,又看了看她的脸,然后,我流下了两行眼泪。她微笑着,掏出手帕为我擦去了泪水。但是从这一天起,我长大了。
  我们家的主人赵明诚,是我们大宋首屈一指的金石家。他不是繁忙于公事,就是到全国各地去搜集古今名家的金石字画,这次又是一个月没回家了。虽然我们家的男女主人非常地恩爱和睦,但他们却一辈子都没有过孩子,这令后世许多研究他们夫妇的大学究们百思不得其解。这原因只有我知道,我将为他们保密———赵明诚在这方面不行,他无法尽到作一个男人,作一个丈夫的责任,这令他万分痛苦。但她依然爱他,永远爱他,尽管这注定了要使她承受一个女人所难以忍受的痛苦。
  我们家的女主人每天都在竹帘前面对着花园,望着四面屋檐上随风而响的风铃,和偶尔飞过的小鸟,还有在阳光下树影的消长。或者看秋叶落了,报以几声叹息;冬雪下了,装饰她的发暨;春雨降临,勾起她的些许诗意;夏蝉鸣叫,让她把丰满的手臂和身体曲线暴露在我害羞的面前。而对于这种时刻,我一开始总是会脸红的,但她不怎么在乎。也许她还不明白,那年在我十四岁的身体里所起的某种特殊而微妙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里,有一场黄昏时下起的雨。
  雨时大时小,风却急急地掠过,把屋檐下的风铃刮地叮铛作响,畅快地起舞弄清影了。而檐下成了一道水帘,水帘里还有一道竹帘,竹帘里是一间宽敞干净的房间。墙壁上挂满了主人苦心收藏的名家字画和数不清的印章。房子中间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米酒和文房四宝。我举着一盏明亮的油灯在桌旁,给房间涂抹上了一层奇异的桔色光芒。
  她在写词。
  她的一辈子都在写这种被称为词的诗。从她的少女时代到她年迈之际。而现在,是她一生中的黄金时代,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在她等待主人的每分每秒。
  主人还没有回来。
  她说她要永远这样等下去,然后她轻轻地把词唱了出来。在这间古老的房间里,油灯闪烁着,她口中吟出的旋律缠绕在雨夜潮湿的空气中,窗外的雨点打着芭蕉的声音在为她作着伴奏,这房间里的一切都在共鸣着,象一张张模糊的七铉古琴。但是对你们来说,这已是一种绝唱了,不幸的你们再也无法听到这种九百年前的音乐了,你们只能守着这些陈旧的文字,妄自空想着另一个时代的轻歌曼舞。
  她终于叹了一口气,在喝下了几口浓烈醇香的米酒之后,睡下了。
  床在房间的最里头,在薄如蝉翼的轻纱帐内,由我伺候着,毫不介意地脱下了衣裙。酒后的她有些困了,她的手臂勾着我的脖子,却不动了,我只能用手扶着她的细腰帮她躺下。她平躺在床上,手却不肯放开我的头颈,她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好象浑身都在颤栗,这种颤栗是撩人的,使她全身的曲线都暴露了出来,这曲线表明,她是个成熟的,完美的,而且还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她和她丈夫的所有秘密我都知道,十四岁的我也都明白,我的手在她的腰眼上滚烫着,她口中呼出的带着米酒味的气息直冲我的鼻孔。我的脸烧了起来。
  她细细的手臂居然使出了很大的力量,把我的脸埋到了她的胸脯里,我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醉了,她不知道她究竟干了些什么,但我没醉,我明白,我和她犯了一场小小的罪过。
  雨越下越大。
  她在梦中轻声呼唤着海棠。
  我离开了她的床,来到花园中,在海棠花边上撑起了一把伞,把伞的全部都罩在了花上。
  我在雨中站了整整一夜。
  雨停了,天也亮了,我悄悄地擦干了身子,换了身衣服,来到窗前,雨后的空气和光线透过帘子进入房间,驱散了那淡淡的酒气。她醒了,她似乎没有意识到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她全忘了。
  我也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拉起了帘子,她看了看我,然后问起了海棠话怎么样了?
  海棠花很好,和昨天一样。我淡淡地回答。
  这是事实。
  蔡 骏
  20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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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26.刻漏


我把头探进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中,在天井里,这些旧相册,旧镜框,旧书,还有爷爷用过的旧工具,它们被我的双手翻腾着,仿佛是凝固了几十年的尘埃一下子喷薄而出,在阳光下飞舞起来,就象一团难解的雾,覆盖着我的视野。
  我好久才从落不定的尘埃中喘过气来,我的目光被尘埃的迷雾拉了下来,重重地摔在杂乱的旧物中,我仿佛真的能听到砰地一声坠落在几十年前的水门汀上。事实上,不是水门汀,而是一个圆筒,在那些五十年代的旧杂志下隐藏着的家伙。我伸出手去把那东西拽了出来,又大又沉差不多有半米高,在阳光下飞扬的尘粒中,那灰不溜湫木头圆筒忽然发出了些许的光泽。我打开了天井里的水龙头,白花花的水冲刷在木筒上,那声音就象是秋后的雨水敲打在古老的木檐上。当几十年或许更长时间的尘土随着流水消失在了下水道后,木筒露出了青色的皮肤,就象一个浴后的少妇。我发现这水淋淋的尤物体形却十分单调,毫无少妇玲珑的曲线,而是笔直笔直的身体,标准的圆柱体,就象是经过了几何学的计算。最后当我仔细观察了圆筒最下层时,我发现用少妇的比喻是完全荒谬的,而应该用穿开裆裤的小男孩来比喻。在圆筒接近底边的地方,伸出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小嘴,就象是宜兴紫砂茶壶的小茶壶嘴,但它的开口要比茶壶嘴小得多了。
  这东西的样子真是奇怪,我对着它思考了许久都没想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果是容器,怎么可能在下面开个小洞呢。然后我把水放进了圆筒,满满一筒的清水荡漾着,不时飞溅到我的脸上,水面折射的阳光有些晃眼。于是我转过了身去,继续把头探入了尘埃里。
  过了片刻,我忽然听到了很轻的水声,是水滴轻轻落在地上的声音,轻得让人以为那是自己耳膜边的血管里的血液在流动。我回过头去,地上积了一些水,在满地的尘埃中,那巴掌大的积水厚厚地叠了起来,就象是个水做的小岛,而地面则是汪洋的大海。又是一滴,那晶莹的水珠先在圆筒下的小嘴嘴里洋泡泡似地悬挂着,直到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才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挣脱了那比针眼略大的洞口的枷锁,做了一个自由落体的动作。就象是从二米跳板上往跳水池里跳一样,形体优美地坠落在了下面的同伴中,立刻如鱼儿入水一样融化地无影无踪了。接着,又是一滴,我对了对我的手表的秒针,每一滴之间的间隔都一样,都是整整五秒钟。
  在这个阳光明媚的中午,灰尘们在强烈的骄阳下翩翩起舞,我站在天井里似乎能从尘埃的深处窥到什么东西。于是,我花了整整半天的工夫开始自己动手,用爷爷用过的旧工具,那些几十年前制造的工具质量特别的好,居然没什么生锈,用起来让人得心应手。我是一个手比较苯的人,对于那些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材料我是伤透了脑筋,终于在太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完成了我的工程。其实这“工程”非常简单,在圆筒上加一个基本密封的白铁皮盖子,盖子中央开一个小洞,一只又细又长的木棍子穿过小洞,木棍的下端粘接着一小块泡沫塑料,泡沫就漂浮在圆筒内的水面上。
  然后我在笔直的小木棍上每隔一厘米就刻上数字标记,接着我开始对表,随着下面小嘴的滴水,我每隔一分钟记录下木棍上数字标记的位置。也就是说,下面在均衡地滴水,圆筒里的水面就均衡地下降,浮在水面的泡沫也带着木棍一起下降,由此而来根据木棍上刻度的改变就能知道时间了。我知道我们的祖先称这木棍为“箭”,称这圆筒为“壶”,所有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叫作“刻漏”。
  我一个人在天井里,守着一大堆杂物和尘埃,开着灯,一次次往我的刻漏里加水,小嘴里不断滴出水来,“箭”就缓慢地下降着,“箭”上的刻度记录着时间,直到“壶”里的水放完为止。我就象个小学生一样睁大着眼睛观察着,刻漏上的一小时与我表上的一小时只相差37秒。但是第二个小时,刻漏比我的表慢了8分51秒,我明白,这是因为水压的关系,“壶”内的水位越低,水压也越低,下面滴水的速度也越慢,所以,这是一只走时越来越慢的钟。
  这时我抬起了头,天上的月亮是那样的圆,就象一只大钟的钟面。当我低下头的时候,却仿佛见到了一艘中国帆船,在灰色的东海海面上向北行驶——
  中国人的船舱里弥漫着一股汗臭味,就象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船舱和水手的气味,对于一个从大西洋航行到太平洋的人早已经习惯了。船舱被打开了,一片淡淡的泥土味从空气中传来,陆地不远了。
  一个圣方济各会的传教士精疲力尽地爬出了船舱,在暗无天日的船舱里关了太久,他的脸色苍白地吓人,两腮爬满了浓黑的胡茬。他见到了一片灰色的水天,别人告诉他现在已经进入了长江,他从没见过如此宽阔的江河,然后这艘中国双桅帆船转进了一条内河,在中国江南密密麻麻的河网中蜿蜒行驶着,最后停泊在一座繁华的城市边。
  他背着自己硕大的包袱走进了这座城市,他知道自己要去哪儿,在那个黑暗的船舱里,他确信他的上帝已经指给了他方向,他顺着那条冥冥之中上天安排的道路去见那个人。他从遥远的葡萄牙来,穿过好望角,越过果阿,在澳门学习中文,然后坐上一条中国人的帆船去传播上帝的福音。他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过,所有的人都停下了注视着他,在一座巨大的府第前,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
  这是十七世纪的事了。
  刘家老爷在客厅里见到了传教士。他惊异于世界上居然还会有如此相貌的人,他仔仔细细地围着传教士转了一圈。发现那家伙的胸前挂着一串链条,链条坠子上刻着一个骨瘦如柴的人,双手伸展开来整个人就象个“十”字。老爷寻思着这位外国神仙与我们寺庙里那胖乎乎的菩萨比起来可真够惨的。
  令老爷吃惊的是这野蛮人居然说起了汉语,虽然含混不清,但也足够中国人听懂了。接着传教士那双毛茸茸的大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包,在那大背包里捣鼓了半天,最后抓出一个长长的圆筒,一头大一头小,然后他把小的那一头放到了老爷的眼前。老爷有些疑惑,但为了表示礼貌,他还是仔细地看了看,却发现圆筒是中空的,视线穿过圆筒,可以看见客厅外的照壁,但那圆筒里看到的照壁却好象比平时大了好几倍,这让老爷吓出了一声冷汗。然后他放下圆筒,照壁又恢复了原样。
  这是什么妖术?
  千里镜。
  然后,传教士又把手伸进了那大背包,低下头翻腾了半天,拿出来一个小瓶子。老爷也从没见过这种瓶子,既不是青瓷,也不是白瓷,而是完全透明的。小瓶子里装着粉红色的水,轻轻地荡漾着,就象女人的眼神。接着,传教士打开了瓶盖,老爷立即闻到了一种浓郁的香味弥漫了整个客厅。老爷明白那是瓶子里发出的,他把鼻子凑近了小瓶子,那味道让他想起了年轻时在南京国子监读书,每晚都到秦淮河的画舫上寻花问柳的难忘岁月。快把瓶盖盖上,我老了,不敢再闻这味道了。老爷急吼吼地说着,脸颊却红了。
  传教士在胸前画着十字,然后一边盖瓶盖,一边告诉老爷这东西叫香水。
  他又把手伸到背包里去了,这一回老爷仔细地盯着他的手,看着传教士变戏法似地拿出了一个圆球,大约有小孩的头那么大,旁边和下面有几根轴支撑着。那只毛茸茸的手就这么一推,圆球就自己转了起来,转了好几圈才停下。老爷好奇地端详着圆球,发现那是彩色的,主要是蓝色,其次是红色黄色和绿色,上面标满了密密麻麻的外国字。
  这是地球仪。
  什么叫地球?
  就是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这片大地。
  老爷心中想笑,大地怎么可能是圆的,若是在圆球的另一边,人们岂不是要掉下去了,野蛮人到底还是比较低能啊。但他并没有说出口,微微地对传教士笑了笑。
  传教士继续把手伸进了包里,这回拿出的是一本厚厚的书。
  圣经。他闭上眼睛虔诚地说出了这两个字。
  等他张开眼睛,却发现老爷正贪婪地盯着那神奇的背包。
  莫不是个百宝箱?老爷暗暗地自言自语。
  那天晚上传教士就睡在了刘家老爷特地安排的客房里。那精致的红木家具,宽大舒适的床让他头一回睡了一个好觉,只是他不会使用蚊帐,以致于第二天起来身上多了好几个红块。他明白那富有的中国老头在盘算着自己的那个大背包,所以他知道自己会受到他们的热情接待的。他在清晨的庭院中做了早祈祷,吃了一顿老爷派人送来的早餐,无非是大饼油条加一碗豆腐脑,但他依然为此地主人的慷慨而吃惊,因为在葡萄牙,连国王都吃不到这样好的早餐。
  然后他在巨大如迷宫般的花园中散着步,在太湖石与幽静的池塘间,他开始考虑他的传教计划了。忽然,一个孩子叫住了他,也许是个小书僮,他跟着这个孩子走过一扇月门,进入了一个更幽静的花园。在花园的尽头有一间房子。走进房子,忽然那小孩不见了,传教士有了些忐忑不安,他开始想到会不会中国人把他引到这里要谋取他留在客房里的背包呢?
  这个时候,这个故事里的一个年轻人出现了,大概二十岁左右的样子,嘴角略带着难以描述的微笑。他请传教士跟他走。传教士有些疑惑,他跟着年轻人穿过这间放满了书橱的房间,在一道屏风后面,年轻人又打开了一扇门。原来门后还有一个庭院。这个庭院被几组小花盆隔成了好几块空地。
  在第一块空地里,他见到了一块石头刻成的大圆盘,象个车轮,雕刻着从圆心辐射到四周的直线,并在边上标记着汉字。圆盘的中心竖起一根金属的“针”,长长地,指向天空。日光突然从厚厚的云层中挣脱了出来,万丈的光芒照射到庭院里,照射到传教士的长长的睫毛上,也照射在石头圆盘上,于是那根竖直的“针”的影子就躺在了圆盘上的某一根辐射线上。
  先生,到了中午,影子就会落在正上方的那根直线上。年轻人语调轻柔地做着说明。
  在第二块空地里,他见到一个高大的木架子,做成了台阶的式样,总共有五级,每一级都有半个人这么高。在每一级上都放着一个铜制的圆筒,从最高的一个圆筒往下四个,每个最底下都有一个小嘴,最下面那一个圆筒中有一根细长的棍子伸出。传教士仔细地观察了片刻,发现最下面的棍子在缓慢地往上升,露出了一截截刻度。
  第三块空地, 传教士却见到了一个固定在铁竿上的的大秤。就象所有中国人使用的秤一样,不过这一个要比一般的大许多倍。秤砣、挂钩、刻度一应俱全,只不过称重的那一头挂着的是一桶水,而在那一桶水上面还有一个不断在滴水的圆筒。那圆筒就和前面看到的几个筒一样,通过小嘴把水均衡地滴到下面的水桶里。水桶里的水越来越多,于是钓着水桶的秤竿上的刻度就发生了变化。
  第四块空地,传教士首先见到一个漏斗,沙子从漏斗里均匀地流出来,撞击了一个齿轮,象这样的齿轮总共有四个,一个带动一个旋转。最后一级齿轮带动在水平面上旋转的齿轮,这个齿轮的轴心上有一根指针,指针则在一个有刻线的仪器圆盘上转动,忽然,圆盘上出现了两个惟妙惟肖的小木人,它们击响了一面小鼓,发出悦耳的声音。巳时到了,年轻人轻轻地说。
  第五块空地,是一个圆球,居然与传教士带来的地球仪酷似,只是,这个中国的地球仪在滴水的带动下不断旋转,其实它代表的不是地球,而是宇宙。
  还有第六块空地、第七块......直到正午时分,小木人手中的鼓又一次敲响了,那奇特而陌生的声音让传教士有些不知所措。他觉得自己千里迢迢来到这个马可.波罗笔下神奇的国度不是为了福音,而是为了这些古老的记时器,正午的阳光直射在他的眉头,耳畔有规律地响着刻漏滴水的声音,这时他摸了摸自己胸口里的东西,然后问道,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
  子烟。
  子烟是刘家老爷唯一的儿子。
  我家里有一个三五牌的大钟,上海出的,是爸爸妈妈结婚的时候买的,那个时候差不多每户人家结婚都会买这个牌子的钟。这个钟每到整点都要敲响的,比如一点钟敲一下,十二点钟就要敲十二下,而每到半个钟头还要敲一下。这些钟声都非常响亮,实在是有夜半歌声的意境,不过在子夜时分,那十二下钟声听来也挺恐怖的,就象末日审判的钟声。我现在一个人住在一套房子里,家里有许多新买的钟,都没有声音,质量也挺不错的,虽然有好几次想要把这座三五钟仍掉,但这老钟倒真的是命大,由于各种原因,历次劫难它都逃过了,一直苟延残喘到了现在。但也许真正倒霉的是我,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被这钟声所折磨,在半夜里,巨大的钟声几乎惊天动地,让睡在被窝里的我时常从梦中惊醒。而且即便未到整点或半点,三五钟里秒针运行的声音也比一般的钟表响得多,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我是在寺庙里,那秒针的声音就象是老和尚在永无休止地敲着木鱼。好几次我忍无可忍了,故意把三五牌钟给弄坏了,让我能安安静静地睡觉,可过了几天三五钟又奇迹般地自己好了,仿佛它是有生命的。
  但真的要扔了它,我又有些不舍得,那木鱼般地秒针声让我难以入眠,但当某一天我真的听不到那声音的时候,可能我会更加彻夜难眠吧,也许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它了。
  传教士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了一年,成为刘家老爷最尊贵的坐上客,当然前提是老爷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传教士那神奇的背包里某些东西。但是传教士还是决定离开这里,而老爷已经得到了香水、望远镜、玻璃球,还有烟草,他再也不愿意听传教士那喋喋不休的圣经了。于是,在一个香气四溢的夜晚,传教士从这个城市里失踪了。在圣方济各会编撰的一本书里,留下了他去北京传教的记载,但是也有人传说他去了日本,或是蒙古,甚至是西藏。
  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是子烟。事实上,传教士是特意要在临走前向子烟告辞。在子烟的房间里,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片寂静中,只有刻漏滴水的声音是那样清晰,这微弱的声音却充斥了整个房间。好久传教士才从这声音里回过神来,他小心翼翼地在自己宽大的黑色教袍里摸着,好不容易才摸出一个小巧玲珑的自鸣钟来。他把这块自鸣钟塞在了子烟的手心里。轻轻地说,送给你。
  然后他在子烟的头上画了一个十字,接着转身出门去了,永远地离开了这里。
  子烟来不及赶出去,传教士已经消失在夜色中了。子烟回到灯下,仔细地看着自鸣钟,很小,足够放在衣服袖子或是口袋里。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子烟能听到从自鸣钟的心脏里发出的声音,那是最古老的嘀嗒声,与刻漏的滴水声同时响起,居然那么相似。他闭上了眼睛,钟声和刻漏声同时撞击着他的耳膜,于是他做了一个梦。
  当子烟醒来的时候,又过去了一年,除了日复一日的钟和滴水的声音以外,突然多了一阵猛烈的炮火声,巨大的喧嚣从城市的四周响起。他茫然地看着窗外,黑色的浓烟混杂在黑夜中,还有远方熊熊的火光。父亲冲了近来,失魂落魄地叫着,满洲人来了,拉起子烟的手就往外跑。
  那一夜在无数逃难的人群中,子烟被父亲拉着向城门奔去。突然他想起了什么,他大喊了起来,转回身去,父亲死死地抓住了他,儿子,别管你那些破烂了。父亲用近乎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忽然父亲的神色变了,他的眼球开始向外突出,张大了嘴。子烟这才发现,父亲的胸口突然多了一个窟窿,一个骑着马的满洲人手里的长矛正从父亲的后背一直插到了前胸。父亲终于松开了抓住子烟的手,慢慢地倒了下去,父亲的脸变得模糊了,连同父亲袖子里藏的那瓶香水一同沉入了黑夜的大海中。子烟立刻被汹涌的人潮挤走了,他什么都不能做,就象是一块漂流在水上的木头,随波逐流,被一片撩乱的夜色淹没。
  几天以后,满洲人停止了屠城,子烟回到了城里。他的家已经成了一堆瓦砾,到处残留着灰烬和仆人的尸体。迷宫般的花园已经不复存在了,他的房间也只徒存四壁。他看到房后的庭院里第一块空地的日晷已经被砸碎了,坚固的石头圆盘分成了六块,也许是用火器炸的。第二块里的五级刻漏少掉了三个“壶”,可能是被满洲人用去当马桶了。还有第三块空地里巧夺天工的秤漏,秤竿已经一断为二了。第四块空地里应该是詹希元创制的五轮沙漏,现在只剩下了两个小木人躺在地上看着他。还有那张衡发明的漏水浑天仪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半圆。
  子烟默默无语地走了出去,当走到自己房间的瓦砾堆里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什么熟悉的声音。这让他的心里什么东西有重新恢复了温度,他仔细地听着,是自己的脚下发出了,在瓦砾堆里。他寻着声音趴在了瓦砾上,用手指挖开砖头,直到他的手指上全是鲜血,他终于在这脚下的深处找到了声音的源头——那银色的外壳在沾满鲜血的双手里颤抖着,反射着正午的阳光。
  多美啊,子烟对手中的自鸣钟自言自语着。
  “嘀嗒”。自鸣钟是最后的幸存者。
  子烟把自鸣钟塞在了自己的怀里,离开了这座城市。他走在江南的小径里,野地里有许多尸体,于是他坐上了一艘船,沿着蜿蜒的水道向大陆的深处而去。天气越来越凉,过了些日子,下雪了,漫天的雪花里,一袭单衣的子烟冻得浑身发抖,蜷缩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他的手隔着衣服揣摩着自己胸前藏着的自鸣钟,他的皮肤能感觉到自鸣钟机芯里的运行,那种轻微如自己心跳般的声音,甚至有时他会误以为自己长了两个心脏。
  小河越来越浅了,船无法再行驶,他下了船。子烟可以看见远方的山丘和那些半山腰上被白雪覆盖的枯黄的茶树,他定了定神,就向山上走去。这里已经很荒凉了,连绵不绝的丘陵里见不到一个人,他越往前走山势就越高峻,直到从丘陵进入一座莽莽大山。子烟不知道自己向何处去,他已经没有家了,他只是觉得自己应该这么走,仿佛前头有什么在等待着他。
  这时他听到钟声了,钟的声音,悠远洪亮,从前头的树林中传出。他慌乱地从怀中掏出了自鸣钟,酉时到了,太阳已经西沉了。他用最后的一点力气向钟声响起的地方跑去,在密林的深处,他看到了古钟寺。
  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大门,子烟在寺院里看到了一个大凉亭,亭子里面吊着一口大钟,钟边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僧人。子烟原以为自己冒失地闯进来会使老和尚大吃一惊,但那僧人是如此平静地看着他,平静地有些可怕,老和尚笑了笑,朗声道,你终于来了。
  我终于来了?
  子烟不明白,他觉得这句话意味深长,但他不愿意去弄明白,他知道自己弄不明白。
  好的,我来了,我能不能来了就不走了。
  你想来就来,你想走就走。老和尚的回答让子烟非常满意。
  老师父,这里有刻漏吗?
  没有。
  那为什么你的钟敲得那么准时?
  这需要理由吗?这口钟我已经敲了四十年了。
  子烟走到了大钟的跟前,用手抚摸着钟面,铜做的,无比坚固,仿佛与日月万物共生。在黑色的钟面上刻着几行梵文。突然子烟跪了下来,把头埋在了老和尚的僧鞋上,求求你,给我剃度吧。
  留着你的头发吧,你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梦。
  今天我迷迷糊糊地从梦中醒来,太阳已经照到了我的床上,天哪,现在至少已经是七点半了,平时我六点就要起来的,怎么,闹钟没有响,我狠狠地摇了摇它,一看时间,原来闹钟停了。我看了看三五钟,怎么也停了,我管不了那么多,急忙赶出门去狠狠心叫了一辆出租车去单位,但我还是迟到了。
  下班以后我有些心不在焉,在淮海路上转了几圈,在一家礼品店的橱窗里我见到了一个沙漏,一般是被人们做为礼品的,沙子在玻璃里永不停息地流动着,一上一下,就象是血液循环,我盯着它看了好久,直到看得头有些昏了才转身回去。天色太晚了,我抬腕看了看表,这时我发现我的手表也停了。
  回到家里,我又把我做的刻漏拿了出来,往里加了水,并做了些加工,以便它能保持一昼夜的记时。我有些糊涂,呆呆地看着水珠缓缓地滴落,我又一次被这东西吸引住了,我觉得我的脑子里突然变得一片空白,一张白纸,苍白舒展,懒洋洋地躺在一片水面上,这水面就是时间。
  第二天早上,我又迟到了,迟到五分钟,按规定扣五元。第三天我迟到了十五分钟,扣了十五块。第四天干脆迟到了一个小时,这回扣得我惨了。我明白这是因为我的刻漏是越走越慢的缘故,但我真的感到我的时间是越来越慢了,我又抬头看了看月亮,月亮也迟到了,今天已经是十六了,它刚刚圆。
  在长长的山间小径里,子烟挑着两桶水走着,他的肩膀已不象当年文弱书生般单薄了,而变得厚实有力,稳稳地托着扁担。他留起了长长的胡须,脸上留下了刀刻般的皱纹,两鬓也过早地添了许多白发。他挑着水回到了寺里,把水倒进了水缸里。
  子烟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了,诺大的寺庙里就只有他和老和尚两个。每天的卯时和酉时,老和尚都要来敲钟,每次子烟都会悄悄地看一看自己怀中的自鸣钟。他发现老和尚就等于是一个钟,亘古不变般的准时。酉时又到了,那悠扬的钟声再次准时响起。而他的自鸣钟也始终陪伴着他,寸步不离身体,就连晚上睡觉也要安在自己的胸前。如果什么时候没有了自鸣钟的跳动,他会怀疑自己的心跳是否停止了。总之,自鸣钟已经与他合为一体了,或者说,子烟就是自鸣钟,自鸣钟就是子烟,就象老和尚就是古钟,古钟就是老和尚。
  子烟。
  老和尚叫起了子烟的名字。子烟来到了他面前,看到他已经从钟边下来,走到了大殿里,盘腿坐在了佛像面前。
  子烟,你已经来了二十年了,你究竟明白了吗?
  师父,你要我明白什么?
  从你第一次来到这里,我就希望你能明白。我想看看你的心?
  看我的心?子烟退了一步,看了看佛像,又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他感到的却只是自鸣钟里机芯的运行。子烟低下头,燃烧的香把那缭绕的轻烟往他的鼻息中送去,再通过气管贯彻了全身。他觉得自己的胸口突然被那团香烟所笼罩了,于是他猛地撕开了自己的上衣,自鸣钟正安安稳稳地放在他的心口。师父,我已经没有心了,我的心,就是这钟。
  你的梦终究是快要醒了。老和尚微微地笑着说,快回房去睡一觉,明天早上,你和你的心将一同醒来。
  子烟回到了房里,立刻睡下了,很快就睡着了,他睡得又香又沉,好象从出生就没享受过如此美妙的睡眠。
  在卯时之前,他准时醒来了,他已经养成了这个习惯,赶在老和尚敲钟前起来打扫寺院。但他却迟迟都没有听到钟声,他有些奇怪,来到了古钟前,没有人。然后他走进了大殿,却发现老和尚继续盘腿坐在蒲团上,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地,俨然一口老钟。
  师父。
  老和尚没有反应,子烟轻轻碰了碰他,却发现老和尚已经坐着圆寂了。
  子烟大哭了一场,然后把老和尚火化了,他原以为老和尚会留下来舍利,但却连骨头渣都没有,只剩下一片轻轻的灰尘被西风卷到天空中去了。
  子烟一个人孤伶伶地回到了古钟寺里,看着那口古钟,总觉得钟上刻的梵文要下来和他说话。他又把自鸣钟掏了出来,发现现在依然是某时,可是现在天色都快黄昏了,应该是酉时了。他觉得不对,又过了一个时辰,天上已是满天星斗的时候,自鸣钟上居然显示的是寅时,居然又比某时倒退了一个时辰。子烟心想,怎么这自鸣钟突然倒着走了呢。他回过头,看了看大殿里庄严的佛像,然后把自鸣钟放回到了心口,自言自语地说,我的梦醒了吗?
  子烟决定离开这里,他下山了。
  他再次走过那条走过的山路,走出莽莽的大山,走出大山是丘陵,丘陵上种满了茶叶,正是采茶时节,采茶女们在忙碌地劳作着。走出丘陵,在一片平原中有一条小河,但刚好能够通行客船,他跳上了客船,船老大还是原先的装束,唱着欢快的船歌载着他去那片江南水乡。穿过一望无际的稻田,又不知行驶了多久,终于到了子烟家乡的那座城市。出乎他的意料,这城市依然繁华如故,城门口依然悬挂着明朝的旗帜,他跟随着南来北往的客商进了城,走过一条条商贾云集的大街,他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家。他不敢相信,居然和二十年前一模一样,他想一定是换了主人重新按原样又修了起来。他不敢从大门进去,他沿着高高的围墙走了一圈,见到一个偏门虚掩着。于是他悄悄地走了进去,他发现里面的花园也和过去一样,几乎每一棵树每一朵花都没变。他来到最幽静的地方,那是他住过的房间,居然还在,他曾亲眼见到这里成为了一片废墟。他走进房间,还是几个大书橱,还是那些他喜欢看的书。在房子后面,那个花园里,他见到了他的日晷、五级刻漏、秤漏、五轮沙漏,还有漏水浑天仪,全都在,一个都没有少。刻漏里继续在滴着水,五轮沙漏的刻度盘上的指针还在准确地运行着。
  子烟真的无法理解了,他不知道这是谁又重新把这些东西弄出来的,也许这是一个天大的巧合,新主人有着与子烟相同的爱好。真当他苦思冥想而没有结果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房间里有人叫他的名字,谁会叫我的名字呢?
  子烟回到了房里,他见到了他的父亲。
  没错,是父亲,绝对没有错的,而且跟二十年前一点变化都没有,难道当年他没有死?子烟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想把心中的疑惑说出口,但却又不敢,只是一个劲地发抖。
  子烟,你怎么了,中午吃饭还好好的,快跟我走,来了一个客人。父亲拉着子烟的手就往外走,子烟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他被父亲拉着去了客厅。
  在去客厅的一道长廊里,镶嵌着一面镜子,子烟走过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他看到镜子里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白白嫩嫩的脸,干净的下巴上没有什么胡须。这个人是谁,子烟想了好久,最终他想起来了,这个人就是他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粗糙的皱纹没有了,长长的胡须也没了,头发梳理地整整齐齐。
  子烟有些傻了,但他还是被父亲拉到了客厅里,在客厅,他见到了一个葡萄牙传教士。传教士穿着黑色的袍子,脖子上挂着十字架项链,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他解开了背包,取出了一个望远镜,一瓶香水,一个地球仪、一本圣经,最后,是一个自鸣钟。传教士走到了子烟的面前,微笑着把自鸣钟塞到了子烟的手里,并用娴熟的汉语说,年轻人,这个送给你。
  不,我已经有了。
  子烟把手伸进了自己的怀中,却什么都没有,我的自鸣钟呢?
  然后子烟看了看现在的传教士给他的钟。重重的,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在玻璃表面下,有一长一短两根指针,钟面上有罗马数字的刻度。又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子烟后退了一步,看了看父亲,看了看传教士,他想哭,但又哭不出,然后他拿着自鸣钟飞快地跑回自己的房间,在钟声与刻漏滴水声中睡着了.....
  我的刻漏还在滴滴嗒嗒地给我记着时,听着这种滴水声写作,我感觉象是在梅雨季节里缩在被窝中听夜晚雨点打在防雨棚上的声音,听着这种声音总能让我做奇怪的梦。好了,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正在写一部小说,但我现在无法确定我还要不要继续写下去,还是就此以子烟回家睡觉做结局。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结尾,也许根本就没有结尾。我原先打算给子烟安排一段感情的,就在那古寺里,和一个给丈夫上坟的寡妇,但我觉得这是多余的,因为子烟爱上的是时间,如果有可能,他会娶时间为妻的。
  但是我不可能象子烟那样,我还要生活,我新买了一个闹钟,包装上特别强调了是用墨西哥的银做的,我不懂这样强调究竟有什么重要性。当然,这个闹钟的质量还是不错的,次日一早,准时地提醒了我起床。
  我起床后来到了天井里,睡眼朦胧中看到了我的刻漏还在轻轻地滴水。
  卯时整。
  我突然听到了一声钟声,悠远洪亮,带着几十年的陈年往事的气息,我觉得这钟声是那老和尚每天早上敲响的古钟声。但接着我又听到了五下,原来是我的三五牌钟,它又一次起死回生了。
  蔡 骏
  200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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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00: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27.恋猫记


我是看了电线杆上的广告后,来找我要租的房子的。我走过一座桥,边走边看桥下一排排老式的瓦房。这些多是二三层的房子很久远了,几乎每个屋顶都开着本地人称为“老虎窗”的小阁楼。也许不久它们就会与我的旧居一样被夷为平地。
  现在我看见了一只猫,一只浑身雪白的猫,除了尾巴尖上有几点火一样跳动的红色。它正行走在那片屋顶上,不断地张望,阳光洒遍它漂亮闪光的皮毛。它行走的姿势相当优雅,
每条腿落地时都是那么轻柔和小心。它很沉着,仿佛是在刻意向我表演一种气质。
  我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只猫,我停下了,趴在桥栏上仔细打量它,就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同时,我心底的一扇门被它打开了,在那里还有一只猫。
  是的,我心底的那只猫正在我旧居的地板上行走。它同样是一身白色的皮毛,尾尖上火一样的红色斑点。忽然又伏在一个小男孩的怀里,这个男孩就是我。但现在已不是了。我心底的那只猫在一天的清晨,死去了,那一年,我十一岁。
  屋顶上那只猫突然消失了,阳光下,只有数不清的瓦片和瓦塄上随风摆动的青草。我的心头突然被一种莫名的酸涩占据了。然后我找到了桥下的瓦房中那间待租的房子,第二天,我住了进来。
  这是个二楼的小房间,十几个平米,外加一个小阁楼,对于我来说也够了。这里散发着一种我熟悉的味道,从每一条楼板的缝隙间涌出来,把我心底的某些记忆又唤醒了。我决定睡在小阁楼里。
  小阁楼小得可怜,只有老虎窗外的月光洒了进来,我站在床上,趴着窗口向外望去,伸手可及的是一层层瓦片。忽然我好像看见了什么,在月光与路灯的光影中,一团白色的东西从十几米外的瓦片上一掠而过,在黑夜的背景下很显眼,但那东西闪得很快,像个精灵。
  我睡下了,但一直睡不着,我记起了童年的那只猫,它美得出奇,并且与我非常亲近,后来被我父亲处死了。我为那只猫的死忧郁了整个童年时代,但后来渐渐淡忘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记起来了。这时,我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看着我。通过神秘的直觉,我能感到,尽管我正闭着眼睛。
  必须看一看,我必须。
  我张开了眼,月光透过窗玻璃倾泻在我的瞳孔中。在窗外,紧贴着玻璃,一只白色的猫正睁大着眼睛看着我。
  我明白自己不是在做梦,感觉把我带到了昨天见到的那只屋顶上的白猫,就是这一只,我敢肯定。
  虽然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它的全部细节,但我能想像出它放大了的瞳孔,在黑暗中闪着幽幽的光,就像只黄棕色的核桃。我站了起来,把脸贴在窗玻璃上,她居然没动,依然凝视着我,好像是在认人。我现在看清它了,隔着玻璃,也许我和它的眼睛只有十厘米的距离。它的眼睛不仅像是两只漂亮的黄棕色核桃,不,更像是宝石,怪不得要以猫眼来为一种价值连城的宝石命名了,原来猫眼的美是那样令人神往,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夜晚。
  我要打开窗,我有一种冲动,抚摸它光滑皮毛的冲动。我打开了窗,正当我的手要触到它的头颅时,它猛地眨了眨眼睛,两道凛厉的目光直刺向我,然后迅速扭转身躯,一瞬间已在瓦片中消失地无影无踪了。月光洒在我脸上,一阵河风袭来,我又缩了回去。我实在难以捉摸它,带着许多疑惑,我终于睡着了。
  天还没亮的时候,我突然被什么声音惊醒了,那是脸盆被踹翻的刺耳声音。难道有贼,我立刻穿着短裤汗衫走下阁楼,打开了门。
  门外一片漆黑,在狭窄的楼梯口果然有一个人影,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谁?”
  我开了我房里的灯,灯光照亮了昏暗的走道。她的年龄与我相仿,手里拿着钥匙,正在开门的样子。
  我反问了一句:“你是谁?”
  她看了看,笑了起来,我这才意识到我只穿着短裤。接着她说:“你是新搬来的房客吧?我就住在你隔壁,也不知是谁在这放了一个破脸盆,对不起打扰你睡觉了。”
  此刻,我睡意全消,索性出门到河边上转了一圈。在清晨无人的河边,我想起了“南泉斩猫”的故事。唐朝池州南泉山上有位叫普愿禅师的高僧,世人称他为南泉和尚。一天,寺庙里的和尚抓住了一只美丽的白猫,谁都想拥有它,引起了争执。于是,南泉和尚把镰刀架在猫的脖子上说:“众生得道,它即得救。不得道,即把它斩掉。”
  无人回答,于是南泉和尚一刀下去,把猫斩了。后来他的徒弟赵州知道后,立即脱下自己的草鞋,把鞋顶在头上走了出去。南泉和尚当即感叹说:“今天若是你在场,猫儿就得救了。”
  据说对僧人来说,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即难以理解的参禅课题,往往会有许多种不同解释。我不知道为何要想起这个故事,它所象征的东西实在太难解了,也许就是个无解题。
  我胡乱转了一天,黄昏时分回来时,隔壁的女邻居正在出门。奇怪,她怎么晚上出门。
  与昨天不同,我很快就睡着了。还是在小阁楼里,居然连梦都没做一个。直到一种热乎乎的感觉使我缓缓醒来。
  那是什么?窗外依旧明月高悬。我感到温度不对,半边身子象烧起来了,吓了一跳。有种气流涌到我脸上,并有另一种呼吸声,当然我能分辨出哪些是我的,而哪些不是。我确定是有个什么东西正在我身边。我轻轻翻了身,身边毛茸茸的,我伸手轻轻触摸到了它光洁柔软的皮毛。还是那只猫,门窗都关得死死的,真不知道它是怎么进来的。
  我借住窗外射进来的月光和路灯光盯着它。它躺着,闭着眼睛仿佛睡着了的样子。它睡觉的样子很美,尤其是它那张脸,就像从某幅古代画卷中美女的脸浓缩变形而来的。还有它那斜卧的身躯,为了想出合适的词来形容,我足足思考了十分钟,有了,这活脱脱就是贵妃罪酒后披了一层白色貂裘的形象。
 我又要动手了,尽管我很怕它会从我身边逃走,但我无法自控。我把手按在它背上,仿佛
已感觉到了它的骨头,猫骨头是很轻的,又圆又滑,尽在我手掌之中。我另一只手则抱住了它的腰,我能感觉到我的手指正穿过它的胯骨,紧紧搂住了它苗条的腰身。
  这时,它睁开了眼睛。出乎意料,它没有任何惊慌失措的表现,目光有力地注视着我。它几乎一动不动,鼻子里喷出的热气与我的呼吸混杂在了一起。她真热,我有些出汗了,但我反而把它抓得更紧,拥入怀中。
  它没有反抗,温顺地躺在我怀里,并顺势用两只前脚搭住了我肩头。我知道它现在把利爪缩进脚掌里去了,否则会伤人的,我只感到它脚掌心的几块软软的肉垫。它仍然盯着我,但目光柔和了许多。我敢发誓,它一定认识我,从它那黄棕色的眼睛,奇异的充满魅力的眼神,对我那么温顺而亲切。
  我已确定这并不是做梦。它是美的,它小小的身体内仿佛注入了生物界一切的美,包括人类。我大胆地抚摸起它的全身,从它两只薄薄的耳朵到透过长毛纤细可人的脖子,从两排轻灵的猫肋到它变化多端最不顺从的尾巴。我就像抚一把古桐琴一样,抚遍了它身体的三匝,就差在它嘴唇上轻轻一吻了。
  我忽然发现自己是在一幅古典风格的画卷中了,就像《聊斋志异》里的插图。我能想像这里并不是狭小的阁楼,而是它(她)的闺阁。大胆地闯进来的人是我,与它(她)一同躺在这床上,月光洒进来照着我们。它(她)全身没有一丝衣服(这是事实),被我搂在怀里,顺从地被抚摸被拥抱,没有一丝保留地向我敞开。并且含情脉脉地(这是想像)看着我,尽管没有一句枕边细语。
  我相信我与它(她)是青梅竹马的,在我们的童年,就曾这样亲密过了,尽管童年的它(她)早已死去了。但我忽然相信猫这样的动物是会死而复生的,而现在,我们都已经长大了。
  渐渐,我睡着了,直到天明我醒来后,才发觉它(她)已经离去了,但我的身上仍残留着它(她)的体温和味道。请原谅我用了“它(她)”这样的称呼,这也许不合适。但我真的有这样一种感觉,尤其是在拥它(她)入怀时。
  吃过早饭,隔壁那女子请我到她家坐坐。她的房间也不大,但布置地很干净。我突然问她:“你知不知道,这一带有只白猫,不知是谁家的。”
  “没错,那是我养的。”
  “原来是你的,那它在哪儿?”我差点就把昨晚的事说了出来,但是我不敢。
  “它出去了,我养猫,不喜欢把它关在家里,就是要让它在外面自由自在的,也许,昨晚上出去谈朋友了吧。”
  “你说猫也会谈朋友?”我突然有些紧张。
  “春天到了嘛。”她说的时候,神色和语气都有些怪,“你那样关心它,难道昨晚它在你那儿?”
  我沉默了半晌不敢说话,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她忙说:“你别走啊,我不问了。其实,你是一个有吸引力的人,别误解,我是说对我的那只猫而言。”
  我盯着她,她的皮肤很白,就像是那只猫身上雪白的皮毛。我甚至觉得她的脸也有些像猫,当然这并不是一种恶意的比喻,这说明她也很美。我还想说些什么,但又缩了回去,迅速离开了这里。
  晚上我开着灯,猫又来了,又一次扑在我身边。我承认我不可抗拒它(她)的魅力,我被它(她)征服了。像古人描述的那样,它(她)轻扭小蛮腰,也许这是一种诱惑,一种刻意的挑逗,在这方面它(她)有很高的技巧。我深深地陷入了此中的乐趣,此后一连好几夜都是如此。
  这些天,不知什么原因,我牙疼了,口腔左面上排最里一颗,虽然很轻微,但这小小的痛楚却有绵绵不绝的味道,每时每刻都会突然来骚扰我。
  但令我更忧心忡忡的是,“南泉斩猫”的情节在反复纠缠着我。猫是极富诱惑力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猫也会成为人类烦恼与痛苦的根源,这与猫带给人类的美是同时到来的,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南泉和尚是从斩断痛苦的角度出发的,他必须斩猫,其实也是一种对佛法的履行。但赵州又为何要头顶草鞋呢?我实在难以回答,也许这个问题千百年来就没有人真正解答过。
  我真的陷于痛苦中了,说不清,只感觉一种潮湿的味道从心底升起。当与它(她)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幻觉,把它(她)想像成一个人。虽然我明知这不是,可我陷进去了,仿佛晚上在我枕边的真是一个从展子虔或是吴道子的古代画卷中走出来的仕女。这种幻想是危险的,如果连人与畜牲都分不清,我岂不是要被划入衣冠禽兽之列了。于是每当我睡着以后,都会梦到一把镰刀,血淋淋的镰刀,这把刀刚刚斩下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的头颅。然后一个和尚对我双手合十,我接着就被惊醒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我的女邻居,我还从没见到过她和她的猫在一起过。我希望她能看住她的猫,不要让它到处乱跑。
  “把猫囚禁起来是件很残酷的事,你要知道,谁能得到它的青睐是一种幸运,它可是个倾城倾国的人间尤物。”她说这话的神情与晚上那只猫像极了,我一分钟也呆不下去了。
  这天晚上,我故意要疏远猫,不让它(她)靠近我。它(她)盯着我,一副随时准备冲锋的样子,全身皮毛随着喘息一起一伏地。突然它(她)的目光软了下来,哀求似的蜷缩在地上,那痴痴的眼神真让人揪心。它(她)叫了起来,猫儿叫的声音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
子撒娇,但这回的叫声却如此撕心裂腑,就像我幼年时养的那只猫临死前的叫声。
  我的脖子仿佛被什么扼住了,我也想发出它(她)那样的叫声。眼眶里开始有些湿润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走上去搂住了它(她),把我们的脸贴得很近。它(她)的眼中射出幽幽的目光,然后伸出了小小的舌头,舔在我脸上。这时我才发现我的眼泪已挂上了脸颊,却被它(她)的舌尖舔去了。这真是一只善解人意的猫,我———我不敢说后面的话了。天哪,我的牙疼突然加剧了,好像升了一级,就在这一瞬间。
  第二天,我又清醒了,我明白自己不该如此冲动。我要摆脱它(她),搬家吗?不,我不想离开这小阁楼与老虎窗,而且我也搬不起,但我又不可能把隔壁邻居赶走。在外头转了一天,我的牙疼看来也是“此恨绵绵无绝期”了,傍晚回家,又碰上隔壁那女人出门,她看我神色依然很怪。
  这天的天气很不好,非常闷热,天气预报说晚上可能要下雷雨。到了十点以后,猫果然来赴约了,它(她)猛地扑在我后背上,用缩进了爪子的脚掌抚着我的脖子。它(她)只要把爪子放出来,就足以抓破我的颈动脉,送了我的命。我突然有些害怕,抱住了它(她),并把它(她)放在眼前盯着,我希望能从它(她)眼中寻找出什么。
  我见到了它(她)黄棕色的眼珠,以及那一条缝似的瞳孔。在瞳孔中,我依稀能见到我自己,再往里,竟是一个和尚,他手里拿着一把镰刀凝视着我。猛然间,这一切又都消失了,只剩下那双眼珠和瞳孔。
  南泉和尚,又是他,他一定在看着我。我立即把视线从猫的脸上挪开,在小阁楼里寻找什么,我在寻找一样足以斩断我的烦恼的东西。终于,我的目光落在了床头上伸手可及的一把剃胡子的刮刀上。我心里打了个哆唆,不敢去碰,于是又把它(她)紧紧搂在怀中,就像热恋中的人一样,我的心中掠过这念头就使我痛苦了起来。我的手向刀伸了过去。
  这一过程是极短的,但却好像走了很久很久。除了那只手以外,我全身一动不动的,我怕极了,害怕让怀中的它(她)察觉。但它(她)仿佛已沉醉在这甜蜜中了。这柔软的躯体在我怀中,暖暖的,象一团火,既是带给人温暖的,也是带给人危险的。我多想这一瞬成为永恒,我们两个永远这样直到一起慢慢变老。但我的那只手似乎已不再安在我胳膊上了,那只手似乎已属于南泉和尚了,终于拿起了那把刀。
  我不敢去看,闭上眼睛,把脸埋在它(她)毛茸茸的头皮和薄薄的耳朵。虽然不敢看,但我的手上却好像长了一只眼睛,带着那把锋利的刮刀,逼近了它(她)的后背。我突然感到自己手里握着的已不是刮胡子的刀,而变成了把割草的镰刀,这把刀俨然是南泉和尚亲手交给我的。
  此刻,另一种痛苦从我的口腔深处的神经中抽搐着,在这不断升级的牙疼中,我好像见到了南泉山上那只身首异处了的猫,又好像见到了我幼时那只被处死的血淋淋的猫,它们和我怀里的这只一样都是美的。也许正因为如此,美才成了一种罪过,是的,美是会犯罪的,犯了诱惑罪,对于这种罪,南泉和尚说,只有处以死刑,立即执行。
  现在,我的刀已开始触到它(她)的白毛了。
  忽然我闭着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白光,我立刻睁开眼看着窗外,又是一道,从夜幕的乌云里掠过一大片令人目眩的白光,那是闪电。接着从苍穹深处传来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炸开了一个响雷。这雷声尽管只有一瞬,但却充斥了我的小阁楼,我的耳膜和大脑。我松了手,刮到掉在了床上。此刻差不多刀尖就要刺进它(她)柔嫩的肌肤了。
  它(她)察觉了,是上天的惊雷提醒了它(她),立即扭动起灵活的躯体,从我的怀里逃脱了出来,跳到床的另一头盯着我。它(她)发现了那把刀,它(她)的眼神中掠过一丝巨大的痛苦,它(她)现在什么都明白了。
  它(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声,这声音伴随着突如其来的雨点一同敲打我的玻璃窗。我理解的它(她)的意思,它(她)的呻吟就像几千年来所有苦命的痴心女子。转眼它(她)的眼神里又充满了无奈的哀怨与仇恨,我真怕它(她)会扑上来咬断我的喉咙,我哆唆了,但我还是大着胆子要上去和它(她)重归于好。
  它(她)拒绝了。它(她)不再象那似水柔情的美人的化身了,而更像是一个被遗弃了的苦命人。它(她)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敌意,弓起了身子,随时都会逃得无影无踪。
 雨,越下越大,雷声再一次响起。而缠绵的痛苦从心底和牙龈里两个方向升起遍步我全身。
  它(她)走了,走得如此从容不迫,没有回头,保持了它(她)的尊严与风度,消失在灯光中。我没有追,我还敢追吗?
  时间仿佛停滞了,只有雨点不断敲打着窗玻璃。
  我牙疼了整整一夜,到第二天疼得似乎牙齿已不再属于我了。我用了各种药,也去看了牙医,但毫无效果,始终查不出病因,是一种神秘的惩罚吗?此后的三天,牙疼愈演愈烈,而那只猫也再没出现过,甚至连隔壁的女邻居也无影无踪了。我用力敲她的门,却没有反应。我只能到楼下去打听她的情况,楼下一位老太却说从没见到过我所说的这个女人,并且还
说我隔壁那间房已经十几年没住过人了,根本就是空关着的。至于那只猫,老太也从没见过。
  真不敢相信!可难道我亲眼见到的都是假的?于是我又忍着剧烈的牙疼,问了这一带其他十来户邻居,都得到了相同的回答。他们建议我到神经病医院里查查是不是有什么病,还有人神秘兮兮地说我遇到鬼了。
  不,它(她)和她都是的的确确存在的,到底是我疯了,还是整个世界的人都疯了。我有一种感觉,如果不弄清楚,可能我的牙疼一辈子也好不了了。我决定冒一次险,用力地撞开了隔壁的那一扇门。天哪,这房间与几天前的景象完全不同了,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房梁上结了密密麻麻的蛛网,家徒四壁,空空荡荡的,布满了凄惨阴冷的空气。的确是许多年无人居住了,可前几天,我明明在这房里与那女人说过话!噢,我的牙疼又开始折磨我了。
  我疼得浑身软了下来,坐倒在地上,扬起了一地的灰尘。我回想起那只猫,但剧烈的牙疼使我脑中天昏地暗,但我惟一清楚的是,我明白我已永远失去它(她)了。
  忽然我仿佛看见了什么,那是南泉山上,南泉和尚的徒弟赵州正头顶着草鞋,走出山门。他在向我微笑着,镰刀与南泉和尚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座高大的禅院与一只复活了的猫。
  我现在终于能明白赵州为什么要头顶草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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