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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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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5: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唤魂塔

  有人说,有几种人容易被鬼缠住。

  例如:左手食指有黑痔的人、?R晨二点四十七分洗脸的人、头发自然枯黄无光的人、无故失眠的人、?R晨一点四十四分出生的人、额头无故发青的人、?R晨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可直接看到窗户的人、在七月十四日打破碗的人……

  我属于哪种人呢?不管是哪种人,最近我都有些倒楣。莫名其妙地因为好奇心跑到这里,来查金娃娃的传说以及假活事件,没想到在夜探尸阁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诈尸,唉,头痛,搞得现在大脑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那场遭遇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R晨,我醒了过来,感觉口干舌燥,拿过水瓶倒了一杯水喝,等到再回到床上时,居然怎么样都睡不着了。

  看了看手机,二点四十一分。我住的是双人房,隔壁床位,赵韵含正蜷缩在被子里睡得正香,这家伙,不论怎么劝,就是怕得不敢回自己房间。

  以前在《痕迹》事件里,她不是一副很臭屁的样子吗?而且,这次调查还是她发起的。都不知道这副柔软正常的女孩子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的话,她就太可怕了!

  我眨巴着眼睛,仔细地观察她。虽然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好像只有这次才有机会看清楚她似的。突然发觉,这个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美。

  微微卷曲的修长睫毛,粉红色的可爱嘴唇,不时微微抽动的秀挺鼻子,以及如瀑布般浓密,洒在枕头上的黑色长发。

  我在嘴角挤出恶作剧的笑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过去,扯下她的一根头发,然后用柔滑的发丝回荡在她的嘴鼻间挠痒痒。赵韵含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起,右手在空气里挥动,想要将骚扰自己的东西给拨开。

  玩了一阵子,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够幼稚无聊的。我站起身,向浴室走去。横竖睡不着,还是洗把脸清醒一下,打开笔记型电脑玩会儿游戏得了。

  打开浴室的灯,我胡乱地将水泼在脸上。水打湿了我的视觉,从闭上的眼帘缝隙望着外边的世界,总觉得空间稍微有些扭曲。

  我用袖子将脸擦干,望向镜子。但是只一眼,就惊呆了。

  镜中的我居然憔悴得不成人样。?R乱的头发毫无光泽,脸色泛出惨白的血色,额头上甚至白得发青。自己究竟怎么了?就算没有睡好,神态形象也不至于如此糟糕吧?

  我愣愣地盯着镜子发呆。突然,镜子映照出的窗户位置,我发现了一个不规则的倒影。像是,人的脸。

  猛地回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缓缓地将视线移回镜子上,那张脸再次出现了。而且,似乎比刚才的更加清晰。

  这可是二楼,窗户外怎么可能有人?

  我用力地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睁开。那个不规则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真的再次变清晰了。

  我甚至能看到那张脸的细部。那是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眼睛圆睁,细小的瞳孔四周布满了鲜红的血丝。

  他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脸色惨白,那双眼睛死死地瞪着我,就像尸阁中那具尸体瞪着我的神情,一模一样!

  呼吸!深呼吸!虽然不怎么相信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恐惧。那是发自骨髓中的寒意,与生俱来,无法以自己的意志控制。

  我想转身逃走,但是理智却不允许自己那么做。

  我和那双恐怖的眼睛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如同它的突然到来一般,唐突的不见了。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去,身体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早晨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十分暇逸地躺在床上。旁边的桌子摆放着还冒着热气的豆浆、油条。四处打量一番,旁边床位的赵韵含已经不见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从来不曾有人睡过一样。

  我伸了个懒腰,用手捧住额头苦苦思索。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零落的洒了进来,带着开春特有的凉爽空气。这根本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一天之初了,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不过是场梦?

  翻身起床,突然发现盛着油条的碗下边有张纸条。我拿了起来,只见上边用娟秀的字迹写着:给某个躺在浴室地板上睡觉的傻瓜:买了豆浆油条给你,记得吃了才准出门。不好好吃早饭的话,会得胃病的。

  :你该减肥了││人家好辛苦才把你拉回床上去!

  我笑了起来,这个赵韵含,人还是满不错的嘛!心底稍微感觉有些温馨。

  有多少年了,因为父母实在很忙,在家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往往起床后甚么东西都被佣人准备好了,摆到了桌子上。虽然什么都不缺,可是老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自己也像常人一般,害怕孤独吧。

  现在,虽然自己也是一个人吃早餐,但是却不像往常那般感觉心冷。这种感情色彩很复杂,但是也很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相同的感动。

  豆浆很新鲜,像是用刚成熟的新黄豆磨成的。能喝到这么正统的豆浆,在春季真的很难得。我按照纸条的命令,慢条斯理地花了许久才吃好,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可是却让自己感觉十分满足,浑身充满了少有的活力。

  走出门,刚到了旅馆外边就听到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养马村的人行色匆匆,脚步不停地向东边跑着。偶尔有人看到我,神色间居然流露出不耐烦以及微微的敌意。

  我皱眉,隐约猜测到了一些事情。

  走回旅馆的大堂,我找到老板,问道:“老板,养马村今天要赶场吗?”所谓赶场,是农村特有的习俗。场,也就是市场的意思,每隔两天或者三天,农村的人都会聚集到固定的某个地方,将自己家里产品拿去出卖。

  一般拿来卖的东西都很杂,不过价格倒是比城里的市场上便宜得多。以至于许多城里的小贩就常常朝场上跑,赚取货物的差价。

  老板摇摇头:“明天才是赶场的日子,今天是因为养马村发生了一件事。”“什么事?”我装出一副好奇心旺盛的小男生样子,眼睛里都充斥满了闪闪发亮的火花。

  没办法,我和赵韵含来的时候,登记时用的都是学生证,而且还谎称自己是为了准备毕业旅行,而来先行探路的学生会成员。

  不过,这种蹩脚而且完全没有可能性的理由,老板居然毫不怀疑,而且还很照顾我俩。或许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吧,对于小孩和学生,总是有着一分宽容。

  老板的面色露出难言之隐的味道,他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小声道:“悄悄告诉你,今天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些事情,村子里下午就要开长老会议,恐怕是要把村子里所有的外人都赶出去。

  “对了,提醒你那位女同学一声,最近几天千万不要到外边去到处走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我一听便明白。估计是早晨有人发现尸阁的门被破坏了,而且其中一具尸体不翼而飞。

  养马村的人最近十几年间,对外边来的人研究村人尸体的事情,恐怕早有耳闻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发生今天的事,让他们长久以来憋在喉咙口的怒气迅速膨胀,就快要到爆发状态。

  看来最近一、两天,确实要多多小心。虽然我们披着一层学生的外壳,但是谁又知道在这个略有些封闭,而且风俗习惯独特的地方,会不会拿所有外人开刀呢?

  我思索着在脸上堆积起虚假的笑容,“谢谢老板的关心。那个长老会议,老板也要去参加吗?”“全村所有的男丁都要去,我也不例外。等一下关了门我就要走了。你们今天最好不要出门。”我乖巧地点头,趁他回身的一霎间,将一个很小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衣兜里,然后笑容满面地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顺着窗户爬到了院子里,从旅馆的后门走了出去。

  搞不清楚赵韵含一大早就跑到了哪里去,我也没在意,只是径直朝养马河的方向走。

  金娃娃的传说和养马河一直联系在一起,而假活状态的产生,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通过最近几天的直接以及间接的调查,也明白了几点。

  必须是淹死的人。

  年龄不能超过十三岁的幼童。

  范围只在养马村附近,出了周围十公里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异状况。

  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原由都应该出在这一段的养马河。难道是最近十三年来,水质或者某些环境产生了变化,导致假活状态的产生?

  但是令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还是有很多。昨晚,那具尸体发出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幻觉吧!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多年了,而尸体的主人不过才七岁,我根本就没有结识过他的可能。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翻过河堤,来到了河床上。由于是早春,养马河的河水并不多,三百多米宽的河道露出了很长的河沿。河沿上放眼望去,全都是鹅卵石,密密麻麻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形状都有,一直向视线望不到的尽头延伸。

  我顺着河床慢慢走动,希望能有狗屎运,找到些用得上的线索。走了不远,就看到赵韵含蹲在地上,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我童心大起,悄悄地从她身后走过去,想要出其不意地吓她一跳,没想到刚走到离开她只有半米的距离,她开口了:“阿夜,下次你要吓人的时候,记得找个没有太阳的天气。”我一看脚下,才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拖到了她的脚下。

  暗自骂着自己笨蛋,我哼了一声:“没情调。作为女生,就应该在某个帅哥想要和自己开玩笑的时候正确配合,这是做淑女的基本常识!”“那抱歉了。你退回去重新来一次,这次我一定装淑女!”她回过头望向我,嘴角流露出促狭的笑容。

  我没精打采地撇撇嘴:“不用了,你是不是淑女又不干我的事。你刚才在看什么?”“这个东西。阿夜,你知道是什么吗?”赵韵含指着身前的一堆石头考我。

  我看了一眼。这是一堆很扁平的鹅卵石堆砌成的石堆,用的鹅卵石正面都很圆。底下粗壮上边越来越小,呈现塔状。这堆石头,一共叠了七层高。

  “这是唤魂塔。”我也蹲下身,缓缓道:“据说小孩子的灵魂是很脆弱的,特别是淹死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很容易被水鬼拉走。

  “所以养马河一带的原住民,在家里有十三岁以下的幼童被河水淹死后,一般都会到河床边堆砌这种唤魂塔,希望能将孩子的灵魂找回来。”“不愧是有神棍称号的男人,居然连这么稀少的风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赵韵含造作地露出满脸惊讶,用力拍手。

  我瞪了她一眼,“你这句话根本就不含有褒义的成分,算了,懒得和你计较。你看唤魂塔那么出神干嘛?”“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和我打起了哑谜,“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拿一张百元钞票,到商店买了二十五元的东西,不过它的成本价只有二十元。

  “店主由于手头没有零钱,便拿这张百元钞票到隔壁的小摊贩那里换了一百元的零钱,并找回了那人七十五元。那人拿着二十五元的东西和七十五元的零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隔壁小摊贩找到店主,说刚才店主拿来换零的百元钞票为假钞,店主仔细一看,果然是假钞,他只好又找了一张真的百元钞票给小摊贩。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店主一共亏了多少钱财?”郁闷,这种强迫对方朝自己思路思考的逻辑问话方式,不是自己的专利吗?什么时候被她给拷贝过去了?

  我皱眉略微思考了一下,“九十五元。怎么?你想藉着这个问题告诉我什么?”“也没什么。”大概是被自己答对了,赵韵含有点失望,“你的逻辑思维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很简单。很多人都以为关键是那一百元的假钞。其实主要问题出在最后还给小贩的一百元真钞上,只是很多人都忽略掉了。”我一边回答,一边试着揣测她的用意:“老板用一百元假钞换回了一百元的真钞,找给那人的也是真钞中的其中七十五元。不过他自己还剩下二十五元,虽然最后又还了小贩一百元真钞。

  “不过,最后的一百元,是可以和找回的一百元零钱相抵销的。你不会是想告诉我,眼前的这个唤魂塔,就是一百元假钞吧?”“算你猜对了。”赵韵含有些不服气,她望着我说道:“这就是昨晚抓住你的那具尸体的唤魂塔。”“什么!”我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知为何,心底冒出了莫名的恐惧。仿佛那只冰冷的小手,带着惊人的力气,还紧紧地吊在自己的手腕上。

  不由自主地向左手腕摸去,我强作镇定,沉着脸冷声道:“你找这个干嘛?”“你不觉得奇怪吗?”赵韵含颦着眉头,“你和我都很清楚,赵委并不是被水淹死的,他应该是死后被人抛进养马河里。”“不错,杀死他的嫌疑犯,大概是那个到处向村里人说赵委掉进养马河的人。”我疑惑,“不过这些关我们什么事?谋杀一类的案件,我们应该报警才对。”“我才没心思管这种事呢!我的意思是,赵委昨晚为什么会发出和淹死的幼童一模一样的声音?这十三年来,还是头一次发生这种例外。”我不屑地说:“所谓的例外,不过是没有发现罢了。你敢确定这十三年来,养马村所有幼童死亡三天后,都有人检查是不是会有假活状态?或许这种假活,根本就不只在淹死的幼童身上发生。”赵韵含用力摇摇头,“我很确定!十三年来,不只是养马村,就连附近三十公里的范围,只要有人死亡,都有专家进行过调查,所以最近几年才归结出假活状态只出现在十三岁以下,在养马河被淹死的幼童身上,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赵委的尸体,真的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你不是会画符什么的吗?你以前还强迫我喝过符水,怎么不画几张出来,看看能不能将赵委的灵魂请出来?”我蛊惑道。

  虽然对她从前强迫我喝符水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她用符水,将一个小孩卡在喉咙上的鱼骨头化掉,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真的很神奇。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用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唤魂塔,很仔细地打量着。

  我见她一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张大了嘴巴,“你不会是真的有办法用鬼画符唤魂吧?”赵韵含半睁着眼帘,缓缓回头望我,笑容十分灿烂,“怎么可能有唤魂这种事情,那些符只是人家随便画的罢了。人家对民俗学超有兴趣,鬼画符也是民俗的一种,你总不会干涉人家的私人兴趣爱好吧?!”我看着那张用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掩饰的面容,顿时有些无语。这家伙,不会真的有办法唤魂吧?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但是男人的第六感总是很强烈地告诉我,她绝对在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而且那东西,绝对是刚刚才在本人的提醒下想到的。

  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从今以后要把她跟紧一点。我突然想到了今天的早餐,犹豫了少许,好不容易才结巴道:“对了,那个,今天早晨,谢谢了。”赵韵含诧异地望着我:“谢我什么?”“早餐。”“什么早餐啊?我都还没吃就出门了?你吃了?”她疑惑的眨巴着眼睛。

  我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今天早上的豆浆和油条,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你还留了纸条……”提到纸条,我猛地想了起来,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是赵韵含的!那个字迹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不过由于当时太高兴,也顾不得想那么多了。

  那,究竟是谁为我准备的早餐?难道这个村子还有人记得我,并将我认了出来?看字迹,那人应该是个女孩子,但是她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过来和我相认呢?

  唉,不知为何,对我而言,这个村子笼罩的怪异气氛以及迷雾,越发地浓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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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水鬼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关于水鬼的传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水鬼升城隍。

  相传从前有个叫阿眯的渔人,只因家里有一个双眼失明的老母,四十多岁还娶无老婆。阿眯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天打来的鱼,都要选出一条最好的煮给母亲吃。

  在阿眯打鱼的溪港里,有一水鬼,他见阿眯是个孝子,便经常帮阿眯驱鱼入网,使阿眯天天都掳到很多鱼。

  后来,阿眯还与这个水鬼结成了朋友,经常请水鬼朋友上船饮酒。谈叙间,方知这水鬼是九年前落水而死的老伯。他是一个好心的水鬼。

  本来,人落水而死成了水鬼之后,三年便可“掠代”。

  第一个三年,掠到的是个孕妇,他不忍心掠她一尸二命,便扶她上河,让她回家。

  第二个三年,来跳水的是一母一子,那母亲抱着儿子一并跳下河去。水鬼伯不忍心掠他们母子代他一人,便又扶他们母子上河,而且变成一个老伯送他们母子回家。

  如今水鬼伯已在水里浸了九年,他想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捉个替身,谁知水鬼伯救了四条生命,感动了观音娘娘。

  观音娘有意试探水鬼伯岂会真好心,便变作一个双眼失明的老妇,边走边哭边骂儿子枭心,来到了河边便跳下水去。

  水鬼伯见这老妇同自己一样受儿子气死,很同情她,情愿自己浸在水里永不超生,绝不愿捉个老妇人作替身。当即托起了老妇,劝她回家。

  观音娘见水鬼伯果真有一片救人之好心,便奏知玉皇大帝,封他为当地城隍。

  水鬼伯作了城隍之后,叫阿眯今后不要再去打鱼了。可在庙前卖香烛,以便天天仍与他作朋友。

  不过养马河畔的水鬼传说却没有那么友好,这里的代表水鬼是金娃娃。

  至今养马村还流行着一种称为“鱼虾替身葬”的埋葬方法。据说沿河渔民因在养马河里失事,尸体漂没,家人便取渔网到河里捞取一番,网中所获东西或鱼虾,即被认为是死者的替身,取回收殓而葬。

  就是这个风俗,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在养马河上,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楣。

  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食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

  还有人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今天早晨的雾气十分浓重。赵凡早早便将摆渡的船划到河的左岸,等待顾客上门。

  由于养马河很宽,能够通行的桥并不多,而这一段刚好是两岸交流密集的地方,如果要过桥的话至少要绕十多公里路程。许多人图方便,所以这里的摆渡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赵凡六年前高中毕业,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也懒得再重考,干脆接下了他老爸的生意,当起了船夫。每天一大早,不等到天亮就开始了自己一天的生意。

  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死活也不愿意,说天不亮去河上容易招惹水鬼,到时候命都保不了。赵凡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当然对这种事嗤之以鼻。时间久了,老爸见他活得好好的,也就没有再理会。

  赵凡看了看手表,才六点一刻。对于早春而言,这个时间天色不过才刚刚亮,由于雾气很浓,就连五米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好冷,他缩了缩脖子,跑到船舱里坐下。

  似乎雾气更浓了,不断翻滚的白色烟雾带着冰冷的气息,不但麻痹了自己的嗅觉、视觉,就连听觉都受到了影响。

  他有些奇怪,今天是赶场的日子,一般这个时候,早就有村人带着自己的货物跑去场上占好位置了,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难道是算错了日子?还是家里的闹钟坏掉了?

  不对!他走出船舱朝天上望了望,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黯淡的光线。这样的天色,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应该是六点出头。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看手表,确实是六点一刻,并没有搞错时间!

  他坐到船沿上,看着不断击打着船身的浪花。猛地想起了什么,他全身一震,死死地瞪着手腕上的表。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自己是五点起床的,吃过早饭准备了一下,将船开到这里已经是六点一刻了。为什么等了那么久,表的指针还是停留在六点一刻的位置?

  手腕上的机械表,秒针滴滴答答地走着,没有丝毫停顿过的样子。好不容易他才发现,不论秒针走得多么卖力,可分针和时针却像磐石一样悍然不动。看来是坏掉了!

  赵凡叹了口气。又要花钱去修理,以后干脆用电子表得了,又便宜又耐用,比这件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方便多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天色,似乎和指标一样,也丝毫没有变亮的迹象,依然如同自己刚来时一般黯淡,虽然自己已经来这里等了至少一个小时了。

  突然,从岸边传来了一阵阵唢呐的响声,异常热闹。

  他侧耳倾听,很快就听清楚了,居然是有人结婚,而且这么早就开始送新娘了。

  对于养马河畔的人而言,早晨八点以前送婚是很不吉利的。赵凡暗自祷告,希望这摊生意不要扔到自己头上。

  可惜往往事不如人愿,不想来什么,什么偏偏要找上门。

  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的雾气中,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来。

  头痛,尽管千百个不愿意,赵凡也没办法拒绝送上门的生意。倒楣就倒楣吧!

  他将木梯子推到岸上,看着越变越大的身影,等看清楚了,却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人还不是一般的古怪,所有人都是一身黑色,只有腰上系着一条白带,而且,还将脸紧紧地蒙了起来。

  只有人群最中央的新娘一袭红衣,薄薄的红色盖头盖住了嘴脸,不过却能隐约看出五官的轮廓。虽然朦胧,但是绝对是个大美女。

  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新郎来。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幸运儿,竟然能娶到如此漂亮的绝色尤物。自己孤家寡人已经六年多了,二十四岁的男人,在乡下地方,早就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惜用膝盖想,也明白自己永远都没有娶到这种美女的机会。

  抛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赵凡看着那行人缓缓地鱼贯着上船。这些人虽然古怪,但是却很懂行规。

  在养马河上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

  如果船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从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

  这位新娘上船后,不慌不忙地撑开红色的竹伞,挂上碱猪肉,静静地站在船头。河风吹拂在她薄薄的红色衣裙上,不断荡着,美得犹如堕入凡尘的仙女。

  赵凡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不禁看得痴了。

  好不容易在这种多雾的天气过了河,其中一个黑色衣服的人随手给了他一个大红包。暗自用手捏了捏,很厚,看来不会太少。

  送亲的队伍下了船,新娘刚要坐上轿子,没想到远处又响起了别一股唢呐的声音。

  不会吧,又是队送亲的。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早就有两队人马,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家的女儿送出去了?

  赵凡好奇地往远处望,雾气里,第二个送亲的队伍走了过来。他们的打扮居然同样是黑衣白带,就连人数都和第一队的一模一样。

  靠近河岸的送亲队似乎有些紧张,他们看着对面的人走过来,和自家的新娘擦肩而过。就在那一刹间,两个新娘很不屑对方一般,同时偏过头去,就连互相送手帕的风俗都免了,那副针锋相对的样子,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打起来。

  接着第一队的新娘走远了,第二队的送亲队伍如同刚才的形式上船,撑开伞,挂上碱猪肉。也如同刚才那队一样,整个过程没有人说过一句话、发出一点声音。

  这次的新娘也是一袭红衣,面纱下的脸孔同样朦胧,同样的美到超凡脱俗,但却是别一种风味。

  如果说第一个清纯得犹如百合的话,这一个就是丁香,似乎浑身有着很清新的香味,但是偏偏没办法准确闻到。

  十多分钟后,船平安地回到了对岸。迎亲队伍一个接着一个的下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提到支付船钱的问题。他有点急了,拉住了最后一个人。

  那人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依然没有说话,只是向旁边指了指。

  赵凡下意识地低下头,只见冰冷的养马河的河水里,船的不远处居然有一个金光闪闪的婴儿形物体,似乎伸手就能碰到,那种光芒,大概只有黄金才能散发出来。

  这次发了!恐怕买房、娶老婆的希望都能实现了!

  赵凡再也顾不上讨要少得可怜的船钱,他拼命地俯下身子,将手伸入河水里。

  冰冷的水中,手很快就移动到了金子的位置,就快要碰到了。只是他的大脑此时丝毫没有分析过,金子是金属,远比水的质量要大得多,怎么可能沉浮在水中央呢?

  欲望强烈地炽热起来,拿到了!就要拿到了!他欣喜若狂,但就在手将那个物体握在手中的时候,却愣住了。

  那种触感,并不太像金属,滑溜溜的,很怪异,似乎,是个女人的手臂!

  来不及多想,在大脑发出的强烈警钟下,他下意识地想将手缩回来……可惜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那个金光闪闪的物体一口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用力将他拽到了河水里。

  岸上,被红色头巾盖住的新娘,她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毫无收获的一天很快地过去,夜晚降临了。我和赵韵含坐在床上对望,默默无语。

  “今天你有没有什么收获?”赵韵含明显感觉气氛单调,先开了口。

  我摇头,“线索还没有回家。”“什么意思?”她不解地追问。

  我疲倦地笑了笑:“我把一支很小的数位录音笔,塞在了旅馆老板的口袋里,他回来了,我们就知道养马村的长老会议上,究竟会怎么对待外来人了。”“我想他们十之八九会把外地人赶出去。”赵韵含不抱希望地说。

  我不置可否,掏出早晨压在油条盘子下的那张纸条,漫不经心地看着。

  “你还没有想到,今天的早餐是哪个美女给你做的吗?”她望了我一眼。

  “换作是你,你能用什么方法,判断一个在少年时已经离开了十三年的地方,会有谁能够认出你的?而且还很神秘地潜入你的房间,在不留名的情况下帮你送早饭?”“这就有点费力劳心了。”赵韵含的语气十分悠闲:“说不定是那天跟你一起回来的女孩呢。虽然我没有见到,不过,你不是信誓旦旦的说她确实存在吗?”“说实话,我自己都开始怀疑她是不是自己的一种错觉了。”我摇着头苦笑:“毕竟那么纯净漂亮的女孩子,总是给人一种非常缥缈、难以抓住的感觉。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中,真的还存在吗?”“这就要问你自己了。”她慵懒地伸了个懒腰,“阿夜,明天我们去赶场吧。”“你嫌现在发生的事情还不够多吗?”我瞪着她。

  她却笑得十分神秘:“这你就不知道了。横竖在养马村也找不出什么有效的线索,还不如跑出去转换一下心情,说不定能发现什么忽略掉的东西。”“算你这条理由还说得过去。”我想了想,似乎真如她说的那样,在养马村根本就没有任何进展。

  原本是来调查假活现象的,但是却在一个本不应该出现那种状态的孩子尸体上见识到了,害得自己现在完全没有任何明显的目的,也对朦胧的现状理不出丝毫的头绪来。

  唉,真的很麻烦,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很熟悉,我和赵韵含对视一眼,线索,终于回来了。

  施用了许多种花招,好不容易才悄无声息地将数位笔偷回来。我们蹑手蹑脚地回房间,然后有选择的将全过程听了一遍。听完后,又默不作声地坐到床沿,细细将得到的东西各自分类。

  不得不承认赵韵含智商极高,她的思维速度完全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对细节的整理甚至比我更加反应迅速。

  将得到的东西消化好后,依然是她先开口:“没想到昨晚消失的尸体,不只是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还有出现过假活现象的赵委。你看有没有可能,昨晚将尸阁的门弄坏并且跑出去的,就是那个中年人的尸体?”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熊压到窒息罢了?晚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放在尸阁里,又害怕又恐慌下,发出常人远远不能达到的速度跑掉了?”“你昨晚不是已经分析过,那种情况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能够做到的吗?我的意思是,跑出去的只是尸体!”我有些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懂,单一的尸体怎么可能自己跑出去?”“民间不是有一种形容尸体自主行为的名词吗?”赵韵含压低了声音:“譬如说,尸变!”“荒谬,不合理,这种说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大摇其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赵韵含顿时有些气塞,“夜不语,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怪异莫名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少,但是怎么就老是一副死脑筋,总是不信这世界上有鬼呢?”“我承认世界上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地方,虽然它们不可以用科学解释,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可以供人逻辑思考的地方,尸变这种东西实在太荒诞了。”我坚持己见。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有时候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好奇心旺盛,一方面对神秘的事情感兴趣,一方面又不断否定它们,就算它们真实的发生在眼前,也能立刻用狗屁不通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自我欺骗,你这人实在太矛盾了!”“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管我。”我哼了一声。

  “算了,我才懒得管你。我回房间睡觉,再见。”她咬着嘴唇,用力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苦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变化的观点,自己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情,她那么生气干嘛?

  看看手机,已经十点一刻了。我用力躺倒在床上,突然感觉很累,非常累,也懒得洗漱,就这么闭上眼睛,睡着了。

  然后自己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那个梦依然十分朦胧不清晰,很多细节都令人无法记住。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

  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著。

  不过这一次,我似乎能够稍微读懂她的唇语了。她像是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像是在求我快点离开。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明白的时候,梦就会如同被外力突然掐断一般,我也莫名其妙地清醒了过来。

  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睁开,但是酸痛的感觉却令自己很不舒服。懒懒地在床上继续回忆那个怪异的梦境,直到丝毫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我才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看手机,又是二点四十一分,和昨天醒来的时间一模一样。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我摸着额头,感觉大脑越来越清醒,这种情况,真的有点病态。

  走下床,与昨晚的行为模式一般地进入浴室,在洗脸台用力地将冰冷的水泼到脸上。我下意识地向镜子望去,还好,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更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怪脸。

  舒心地转身准备再去睡个好觉,就要走出门,我却猛地停住了脚步。

  不对!镜子里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浴室的镜子明明正对着窗户,应该能够透过玻璃看到外边的树影。退一万步,就算没有窗户没有树,至少也能准确地映出镜子正对面的景物,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如同白纸一般空白!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脚底如同电流一般窜满了全身,寒毛恐惧得竖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僵硬,怕得一动也没法动。

  幻觉,一定是幻觉!所谓的灵异现象,哪会那么频繁的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吃力地回过身,一步又一步地向洗脸台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来到镜子前,我几乎已经脱力的快要瘫倒在了地上。

  视线接触到镜面,镜子里,依然什么都没有。空白得犹如那里根本就是个不属于我理解范围的存在。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用力到眼睛都快瞪出血来。

  空白的镜子里似乎开始出现东西了。是一个黑影,它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清楚了,越来越清楚,是个脑袋,人的脑袋!那副尊容,根本就是昨晚出现的中年男子。

  我再也支持不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又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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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八音石

  “知道什么是EVP现象吗?”一大早我就敲开了赵韵含的房门,她听我慌慌张张地将昨晚的遭遇讲完,不慌不忙地问了一句。

  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好喝了口茶,顺着她的方式走下去,“你是说ElectronicVoicePhenomena超自然电子杂讯现象?”“不错。”她舔了舔嘴唇,“在收音机没有调谐好时的嘈杂的白噪音中,也许会听见一个声音,在电视失谐的充满雪花的萤幕上,也许会看到一张面孔。而这些,都是已经死亡的人的声音与面孔!这就是EVP。“据说已经死亡的人,可以通过在现代电子设备上产生的静电干扰或白噪音,来传递声音或影像,从而达到同现实世界相互沟通的目的。就是最保守的估计,大约有七十亿个声音或影像电子设备,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家庭中,而这些都有可能发生EVP现象的。”我皱起了眉头,“虽然在最近的二十年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EVP现象,而且在Google上搜索‘EVP’,会找到很多有关灵魂追踪组织的网站,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巴西等等,遍及世界各地。

  “并且有许多人声称他们已经通过EVP现象,同已经故去的亡人进行过联络,而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家用电器,那些人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讯息发布到网站上。这些现象一直冲击着人类对生与死的认知,并且逐渐地相信它。可是,这和我昨晚碰到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其实我们可以同已经故去的亲人进行联络!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聆听……听过这句话吗?”“一九八七年,肖恩。捷克森说的。”我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问题是,EVP关我什么事?”赵韵含笑得十分灿烂:“就像刚才提到的,说不定是你的某个亲人,正在努力地想要和你沟通呢。”“放屁,就那个中年男人?那张脸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话戛然而止,像是想到了什么,眯着眼睛,加重语气问道:“你不会是知道些什么吧?”“我怎么可能知道,只是一种猜测罢了。”她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床上跳了下来,“人家要去洗漱了,半个小时后在旅馆的大堂集合,我们一起去赶场。真的有够期待的,人家还是第一次去那种乡村集市呢。”我翻白眼瞪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是思绪翻腾。这个小妮子,绝对知道些什么,可恨的是,她偏偏不告诉我。哼,走着瞧,我们谁怕谁,总要被我给套出来的!

  似乎女人天生就不是那种守时的动物,至少赵韵含就不是。她说半个小时后会合,但是我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

  带着一副臭脸等她终于到了,我默不作声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她灿烂地笑着,挽住我的手腕,可爱地吐了吐舌头:“怎么,生气了?女孩子化妆什么的本来就很费时间嘛。你以前没有等过女朋友?”“我从来没有过女友。”我哼了一声。

  她造作地惊讶:“不可能,你这么帅,还蛮酷的,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你!”“要你管。”我瞪了她一眼,用力甩开她的手臂,大步向前走。

  赵韵含立刻厚着脸皮跟了上来,“怎么,说到你的伤心处了?”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很小的影子从眼前飞了过去,我下意识地紧紧盯着,直到它消失在远处,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紧皱了起来。

  “你看到什么了?”赵韵含顺着我的视线望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蜻蜓。”我淡然道。

  “蜻蜓?”她疑惑不解,“这里是乡村,又不是在城市里,看到蜻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笨蛋!你以为温带地区,二月分的时候会出现蜻蜓吗?何况是绿头大蜻蜓。”我呆呆地望着远处,大脑不知为何有些混乱,“这种蜻蜓,应该在四月底,或者初夏才会长出翅膀。现在它们的幼虫还在某滩水里游得正高兴呢。”赵韵含这才反应过来,依旧不以为然,“现在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排量那么大,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温室效应了。冬天也越来越不寒冷,蜻蜓不按时节出现也很正常啊。”“或许吧。”我还是无法释然,“但是总觉得有种不安的感觉。而且那只蜻蜓很古怪。”“哪里古怪了?”“它的眼睛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就像绿宝石,漂亮到让人想把它挖出来。”赵韵含停住脚步,用力地看着我,然后用白皙柔软的小手按在我的额头上。

  “你没有发烧吧,怎么刚才的话,就像某个潜伏在城市阴暗角落里的分尸狂魔。”我将她的手推开,挠了挠脑袋,一时间无语了。确实,那番话居然会从自己的嘴巴里吐出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不知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村子本身便有问题,一回到这里就浑身不对劲,虽然自己的感官并没有什么发现,但就是隐约觉得不对劲,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朝自己缓缓靠近……

  在农村,通常隔一天赶一次场,而每一个礼拜就有一次大场。

  今天是赶大场,路上行人并不算多,毕竟已经是早晨九点过了,摆摊的人早就去占好了位置。而想要买东西的人,也早早地跑去挑选新鲜的鱼虾、生菜等等了。

  我和赵韵含相互无语,想着各自的心事慢慢向前走着。过了许久,她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阿夜,最近你真的有些奇怪。”“我知道。”我回答得很干脆。

  “而且你已经不是奇怪这么简单了。”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打个比喻吧,你知道其实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所喜欢的那个人,往往不是那人本身,而是喜欢自己对自己规划出的目标的感觉,就像男人好色一样,他喜欢的是他自己的感觉。”“这个比喻太复杂了,我不懂。”“我还没说完。我们再来做个试验,比如你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她的皮肤细白,所以很想摸一下,当你闭上眼睛去摸她手的时候,就快摸到时,把这位美女的手拿走,换上一只同样细白的男人的手,那你告诉我,你得到的感觉是怎样的?”我毫不犹豫地答道:“如果那个美女的手我从来没有摸过,那只会觉得是摸在了那美女的手上,会自以为是的感觉很舒服。”赵韵含笑了笑:“完全正确!感觉虽然一样,但事实上你摸的是某个臭男人的手。所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懂这个道理吗?

  “所谓的爱,其实就是自己爱上了去爱的那种感受,然后会为之悲哀,会为之痛苦、流泪,但是你都愿意去爱。为什么呢?”“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碰到的怪事,或者看到的东西,都是自欺欺人,是自己想让自己看到,大脑才会下意识地发出看到幻觉的命令?”我思索了一番。

  赵韵含用力摇头,“你还是没有明白。唉,算了,当局者迷。其实你看到美女,想要摸她的手,都不是真的,你不过是在摸你自己规定出的那种感觉罢了。”我耸了耸肩膀,“你说得我更混乱了。”“是我的错。”她苦笑:“我忘了你这个人根本只愿意逻辑思考,一切不符合逻辑的地方,都会自动用某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胡乱解释一番。”“我看你才是莫名其妙。”我心里十分不爽,懒得再理会她,抬头向小径的远处望去。没想到一瞥之下,居然看见养马河岸,村人们默认的码头前围起了黑压压的一层人墙。

  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狐疑地和赵韵含对视一眼,快步朝那个方向跑去。

  一边拼命穿过人墙,一边努力收集资料,好不容易才将事情的大概弄清楚,原来是死人了。

  死者叫做赵凡,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帮自己的老爸在养马河两岸摆渡,一做就是六年。平时为人老实,略微有点害羞。

  昨天早晨接近六点的时候开船出门,然后便连人带船不见了踪影。今天早晨八点过的时候,尸体突然从小码头的木架子底下浮了起来。

  我钻进了最内围,好不容易才看到尸体。虽然用麻布盖了起来,但还是能看个大概。这个男子高度大概一米七,体形微微有些肥胖,浑身还在流着腐臭味极重的河水。

  他的右手僵硬地向外伸出,似乎生前想要捡什么东西。手腕上赫然有一圈不规则的血红印记,这是生前遭受到很大作用力后,才会形成的明显尸斑。

  好奇地将尸体头上的麻布揭开了一角,刚瞥了一眼就被附近的村民给赶了出去。

  郁闷,虽然明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看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我欠了他们一亿元没有还似的。

  “又死人了。”赵韵含看着养马河奔腾的河水道。

  我心不在焉地嗯了一声。

  “死者的尊容还好吧?”她问。

  “谈不上好坏。只是有点奇怪罢了。”她立刻来了兴趣,“怎么最近你老能遇到离奇古怪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快说来听听。”“他死亡的一瞬间,脸孔上还凝固着一种贪婪兴奋的表情。譬如说突然让你知道自己中了五千万的大奖,发财了……对,就是你现在这种表情。”我沉吟道:“你说一个要死的人,脸上透露出这种表情算不算奇怪?”“恐怕……他是因为某种原因,在兴奋状态中掉进河里淹死的吧?”她迟疑道。

  “不对,绝对是猝死。”我判断,“不管怎么兴奋,掉进河里窒息死亡都会经过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表情也不会是现在这种样子了。”“这样说来,情况确实很古怪。”赵韵含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那,你有什么看法?”“资料不够,没法判断。只有等他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想办法搞到手再说了。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再夜探一次尸阁。”“免了!”赵韵含慌忙摇手,“要去你自己去,人家死也不要再去,恐怖死了!”“没骨气。”“哼,人家是女孩子,拿骨气来有什么用!”她振振有辞。

  我却十分在意那具叫做赵凡的尸体。他手腕上的印记很古怪,像是手印,但是没有什么生物能有那种形状怪异的手掌。可是自己偏偏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相同的东西。还有他的船,据说养马河流域都找遍了,至今都没有发现。

  上船渡到对岸,人山人海的农村市场总算到了。

  中国人不论在哪里都多,特别是农村。在这条称为市集的街道上,一千两百多米的距离拥挤不堪,寸步难行。

  我和赵韵含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就快被人群给挤到窒息了。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闹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

  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和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视线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连八音石都不知道。”我哼了一声。

  “人家学的是民俗系,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凑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们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做出来的。”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过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顾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你说得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忆有关。”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就不能讲些别的!”“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是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我四岁多的时候。”“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遗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遗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没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遗忘和遗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遗失的事情。”“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没有……”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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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

  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就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物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至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里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猛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在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地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地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经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经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了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梦,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马马虎虎。”“你喜欢和人家玩吗?”“不讨厌。”“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看情况。”“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不知道。”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愠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栓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的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地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好高的目标哦!要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地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富婆是什么?”“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有吗?我记性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骗子!”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般,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名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煽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地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谎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喔,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经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魂。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黯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地抽泣起来,她用力地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对不起。”“可是我已经决定了!”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地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

  “这是八音石。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像生命一样珍惜着。”她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石头,缓缓读着刻在上边的诗句:“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长老说这是我爸爸向妈妈求婚时的定情信物,是爱情最忠贞、最终极的表现。

  “两个人相爱,所以能同生共死,我爸爸也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掉进养马河里时,不会游泳的爸爸毫不犹豫也跳了下去。或许他明知道这样都会死掉,但是,他不愿意妈妈在奈何桥上痛苦地等待自己三年吧!”她擦干眼泪,望着我:“小夜,你真的决定了要娶人家吗?”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好,那人家就嫁给你!现在就嫁给你!”她将手中珍如生命的八音石用力摔在地上,流着泪看着石头破裂成三块。筱幽将它捡了起来,将其中的一块用红绳子串好,温柔地挂在了我的胸口。

  “这就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一块给你,一块给我。剩下的一块送给养马河,让金娃娃大神为我们做见证!”她的声音在颤抖,嘴角却流露着微笑,轻轻地将多余那块八音石碎片扔进河里,筱幽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她紧紧地抱住我,死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我就会永远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似的……

  那晚,我们俩相互偎依着,在河边坐了一个晚上。

  从梦中清醒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窗外鸟叫声不断,我却大脑混乱得一动也不想动。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居然是水,泪水。什么时候,我,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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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怪声

  “你听过这么一首诗吗?”吃早饭时,我唐突地问赵韵含:“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赵韵含摇头:“很好听的词。虽然没听过,但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嗯,里边确实有个小故事。这首诗流传得不广,出处也没人知道。但是民间曾经流传说,它是出自宋朝的官女郭爱之手。”我用勺子轻轻将汤勺起,然后又倒回盘子里:“听过郭爱写的︽绝命辞︾吗?”“知道。”她被我的情绪感染,声音也低沉下来:“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已兮,是则可悼也。”“就是这首。”我眼神空洞地说:“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门庭清白的小户人家,一旦被选入宫,就意味着从此与家人生死永不得见,而且明初的宫廷沿袭了元代惨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爱被勒令为明宣宗殉葬时,入宫仅二十天。

  “︽绝命辞︾是临终时所作,字字血泪与父母诀别,自此后魂消影绝阴阳两隔。

  “历代帝王为一己之私,广蓄美女,幽闭后宫,不见天日的高墙深院,不知白白葬送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幸福和生命。

  “如有来世,她们该期望是嫁在一个平凡的人家,上有父母在堂,下有儿女绕膝,纵有才情,也心甘情愿在妻职母职中渐渐磨灭,在一菜一蔬、一昼一夜里延续人间烟火的爱,一天一天、年华老去。但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已了。

  “据说郭爱在就要去陪葬的前几天,托宫女将一份书信送给了她曾经山盟海誓过的未婚夫。信中寥寥几个字,写的就是︽连就连︾这首词了。而她曾经的未婚夫看了后,不知道感到痛苦还是高兴,总之大哭了一天一夜。然后在郭爱死后的第二天,在家里上吊自杀,为她殉了情。”赵韵含有些担心:“阿夜,你今天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比前几天更不对劲!”我轻轻将她伸过来的手拨开,从兜里掏出昨天买来的八音石碎块,说道:“虽然有点莫名其妙,但是我确实记起来了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一些事情。这个八音石一共有三个碎片。而我,现在应该已经拥有了两块!”“两块?”她诧异地问:“还有一块在哪里?”“应该还在我家。从离开这里后,老爸就把它藏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的话,把三块碎片拼凑好,就会看到上边刻着︽连接连︾这首词。而且,八音石的主人,我似乎也记起来了!”我的声音中流露着说不尽的黯然。

  “主人?是谁?”“一个比我小一个月的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是我五岁时山盟海誓,长大后要娶的未婚妻。”赵韵含想笑又不敢笑:“你究竟有几个未婚妻啊?”“我也不知道。”我苦笑起来:“但是她不一样。她送给我八音石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来向我告别!”“阿夜,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太明白?”她颦着眉头道。

  “韵含,你不是学民俗的吗?那你应该知道,人类历史上对神灵的崇拜一直都伴随着祭祀和祭品。当地人称呼养马河中的金娃娃为大神,他们每年都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出现河流?锢牡脑帜选!蔽姨蛄颂蜃齑剑?暗?坏┰帜牙戳伲??械募榔范济挥行Ч?螅?死嗤ǔ;峤?凶詈笠徊健U庖徊剑?阒?朗鞘裁绰穑俊闭栽虾?徽2徽5乜醋盼遥骸坝没钊说弊骷榔贰!薄懊淮怼D悄阒?溃??砗幼詈笠淮巫畲蟮暮铀?锢模?窃谑裁词焙颍俊薄笆??昵啊??彼?拖峦匪妓髯牛?袷窍氲搅耸裁矗?偷靥?鹜返溃骸澳愕囊馑际撬担???昵罢飧龃遄釉???钊擞美醇漓耄坎豢赡埽≌庵致?霸谒纬?┠昊?旧暇途?A耍薄熬?#『撸?死嗍且恢趾芷婀值亩?铩K?腔嵯苍茫?峥只牛?坏┱庵稚?锔械胶ε拢??液ε碌娜苏嫉蕉嗍??褂惺裁捶杩竦氖虑樽霾怀隼矗空庵智钕缙б笆呛芊獗盏模?慰鲇质鞘??昵啊!薄爸ぞ荩∫磺卸际悄愕牟虏猓?ぞ菰谀睦铮俊闭栽虾?坪跤行┘ざ?

  我大声道:“我见过受害者。她是我童年的玩伴,也是我山盟海誓的对象,这不算证据吗?”说完后,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叹了口气,无语地静静坐着。

  赵韵含望着我若有所失的表情,伸出手来将我的手紧紧握住,许久才放开:“阿夜,虽然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永远!”“这算是一种承诺吗?”我抬起头。

  “你觉得是就是吧。”我勉强地笑着:“那,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我们双方是不是应该开诚布公,把对方无意故意,或者有意隐瞒的事情都讲出来呢?”“抱歉,这是两回事!”她笑得非常灿烂,“说起来,养马村就要开始驱赶外来人。你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懒得去想,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想了想,“现在关键的地方,就是尽量收集资料。”赵韵含学着我挠鼻子,“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原本我来是为了调查假活现象的,现在感觉调查方向完全变了。就连现在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差不多忘干净了!”“管那么多干嘛。什么东西都收集一点,说不定以后会变成关键情报。”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虽然我一个都没有看到,但你不是常说,这里隐藏着许多怀有各种目的而来的科学界英才吗?怎么不去他们那里调查一番,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你这个建议也不错。”赵韵含想了想,“那今天我俩就自由行动。我去他们那里肆虐一番,你就到处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我点点头,确定了下午会合的时间后便分道扬镳,各怀目的地游荡起来。

  漫无目的地在乡间小路上走着,然后我又来到了养马河畔。沿岸零星的唤魂塔静悄悄地立在河沿深处,虽然是白天,但却令人感觉一股寒意。每一个唤魂塔都代表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它比墓碑更直观。

  养马村建立在养马河的拐角处,一般庞大的河流拐弯时都会留下肥沃的泥土,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洪水如何?锢模?饫锏娜硕疾辉敢獍嶙摺

  房屋冲毁了再建,人被淹死了再生,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了下来,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风俗。

  虽然上游修建了一个极大的水坝,近百年来水患已经很少了。但是十三年前,养马河却突如其来的?锢模?逅?搜匕洞罅康姆课菀约白?凇

  对于那次洪水,至今都没有将原因调查出来。科学界众说纷纭,有人提到是因为养马河上游的植被大量死亡造成的。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因为植被缺乏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那么受灾面积会更大。可那一次洪水古怪地只出现在养马河三百公里的流域,而水流汇入长江后便如同泥牛入海,了无声息。

  按道理,那么大的洪水汇入长江,将会给沿岸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对,更古怪的是,养马河最上游的水坝,居然完全侦察不出当时水量猛然增大过的痕迹。

  所有的故事,如同最难理解的神秘故事一般,到现今还在引起世界上许多知名科学机构的注意以及研究。

  踩在河岸干燥的鹅卵石上,我呼出一口凉气。都二月底了,天气还这么冷,感觉都完全不像温带气候了。

  我顺着昨晚的梦,希望能找出十三年前李筱幽砸坏八音石的地方。但是由于当时的记忆太淡薄,而那时又?锢淖藕樗??沂翟诿话旆ɑ匾淦鹄础

  无聊地坐在岸边的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我捡起一块石子扔到了河里。石头掉入平缓流动的水中,激起了高高的水花。

  我看得有趣,一边企图将从前的记忆更多的回忆起来,一边无意识地朝河里扔石头,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偶然抬头望着天空,才发现原本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见了。太阳躲入了厚厚的云层里,天色顿时变得如同傍晚般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氛很压抑,冷风吹到脸上,让我不禁抖了一下。

  好冷!就算裹紧外衣都会觉得冷。这个鬼地方的天气,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准备回家,就在我刚要转身时,突然听到了空旷的空间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声音。

  是什么人的呼唤声?听声音,那应该是个女孩子,很甜美,甜美到令人无法抗拒。

  我回身向四周扫视,方圆一千米,视线可以触及的地方,什么人都没有。

  用力揉了揉耳朵,我疑惑地深深吸了口气。但那种声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我跟着来源猛地转了几次身,最后才确定,声音居然来自于养马河中。

  这实在不算清晰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又像自己最好的朋友溺水后需要救助,更像,是在叫唤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声音中恍惚起来,呆呆地,一步一步地向着河里走去。

  鞋子踩进了河水中,迷茫的眼睛里,似乎能在水底看到一个不大的影子。它一身金光闪闪,炫目得几乎将视网膜都烧穿了。

  我傻傻地继续向前走,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河水淹过了大腿,前方河底是个很大、很陡、很深的斜坡,只需要再一步,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这时,有只纤细白皙的小手一把死死将我拽住了。

  在那一霎,我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向前看着,眼前的水底哪里还有什么金色的东西,只有河水,奔流不息的河水。

  回头一看,自己的救命恩人,竟然是前几天将我拉出人群的那个小巧秀气的女孩子。她满脸紧张地望着我,一直等我完全离开了养马河水,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惊骇的神色稍微舒展了下来。

  我的惊吓并不比她小多少,想到刚才的凶险,至今心脏还在一阵狂跳。

  大脑一片混乱,不知道为什么会神经质地朝河中央走,更不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听到过若有若无的声音,看到过养马河底的金色影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听、幻视吧!最近的情绪很有些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也算正常。

  但假如不是自己的问题,那么,养马河中,会不会真的存在着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用力甩头,想将一团又一团纠缠到一起的疑惑甩开,然后望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见我看着自己,恬静地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R乱的黑色秀发被风吹拂开,可爱得想让人捏上一把。

  “那个……”我刚想道谢,女孩已经拉住了我的手,用力把我拉到离开河岸很远的地方。这才再次专注地望着我,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清澈的眸子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影子。

  或许是由于她的眼神过于纯净了,从小到大被人这么咄咄逼人地盯着的次数也不算少的我,却第一次感觉有些害羞。

  厚脸皮微微发红,我躲开她的视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她没有回答,只是呆呆望我,灿烂笑着。

  我为难的用力挠挠头:“那,你家住哪里?”依然不语!郁闷,怎么和上次见面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叹口气,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材燃起一堆火,将鞋子脱下来烤。

  女孩好奇地看着,伸出手指小心地在我的鞋子上戳了戳,然后十分开心地嘻嘻笑起来。

  我又叹了口气,看来是没法沟通了。于是没有再问下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眼前的火焰。

  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实在有够凄惨的,似乎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后就没有顺利过一次。冥冥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戏弄自己,甚至想要自己的小命。

  但是从科学上解释,又或者出于逻辑思考,一切又像是自己独个儿在疑神疑鬼。那段遗失的记忆里,应该还残存着某些关键的地方,只是一时间没有回忆起来。

  昨晚的梦,究竟是一个好的开端,还是隐藏很深的悲剧的开始呢?

  不由自主地,我又想起了梦中那个叫做李筱幽的女孩。在现在看来,她一定很爱当时的自己吧!而自己当时的想法呢?

  时过境迁,已经完全无法揣测了。但是一想到她,心底依然有着一份深切的伤感。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被村里人养来送去伺候大神的。或许养马村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习俗,每一代都会养育一位所谓的圣女,历代的圣女如果直到老死都没有遇到水患的话还好,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一辈子,但倒楣的刚好出现水灾?锢模?椭缓帽淮迦巳咏??砗永锶サ弊骷榔妨恕

  这样的例子,在古时候的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都并不少见,只是最近几百年已经渐渐绝迹了,没想到,愚昧的恶俗在十三年前,还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过。

  当时的自己亲眼看到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造成自己选择性失忆的关键呢?但最近遇到的怪异现象又能怎么解释?

  似乎一切的事件的起因,都发生在十三年前那场洪水以后,假活现象也是,实在太令人费解了!

  身旁的女孩见我想事情想到发神,很懂事的没有打扰。她坐到我身旁,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一脸满足的样子。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那种感觉,自己并不讨厌,甚至有着一丝熟悉。女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甜甜味道,像是衣服里藏着某种可口的水果。

  这种味道触动了我心底的某根弦,我猛地全身一震,突然望着她,大声问:“你,你的名字该不会是叫李筱幽吧?”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抬头,疑惑地望了自己一眼,然后又舒服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苦笑,失望地摇头。也对,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李筱幽真的去伺候了金娃娃,那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而这个女孩,恐怕只是把自己错当成了某个熟悉的人吧。

  闭上眼睛胡乱地想着最近的事,等到觉得鞋子差不多烤干的时候,再睁开眼睛时,女孩已经如同突如其来的出现时一样,不见了。

  内心微微有些失落,原本还想将她带回去给赵韵含看看,毕竟如此有灵气,漂亮又秀气可爱的女孩,不是哪里都能见识到。何况接触了两次,我至今都猜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哎,养马河,就是随便冒出的一个人都可以充满神秘,实在是太令人不爽了!

  慢慢地走回旅馆,吃过饭洗了个澡,等我把琐事整理完毕后,赵韵含也悠哉悠哉的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满脸兴奋地嚷道:“阿夜,人家有大收获!”我将她让进房间里,心平气和地说:“厉害,发现了什么,说出来让我评论一下先。”“是假活现象的光碟。”她高兴地哼着听不懂的歌,“我将那些家伙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几张光碟搜刮了回来,兴奋吧!”“看了再说。”我淡然道。

  赵韵含很用力地盯着我:“阿夜,你心情不好啊?上午发现了什么?”“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差点把命给丢掉了。”关于这件事我不想多谈,于是迅速转移开话题:“光碟呢?”“在这里!”她聪明地没有问,只是从手袋里掏出几张光碟递给了我。

  将光碟塞入,我俩默不作声地盯住萤幕,将所有的记录都迅速流览了一遍。

  这些光碟里一共记录了二十七个假活的案例,覆盖面遍及整个十三年的时段。其中并没有任何时间断层,看得出制作者非常地有心。

  只是所有的假活案例几乎都大同小异,和几天前在尸阁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没有赵委的尸体那么激烈罢了。总的一句话,这些东西学术性价值不错,但是对我们而言,参考价值并不大。

  看完后,赵韵含略微有些失望,“哼,我还以为捡到宝了,结果还是些老生常谈稀松平常的东西。”我重重地倒在床上,舒服的躺着,抽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问道:“韵含,你说尸阁里的两具尸体,究竟到哪里去了?居然现在还没有找到!”“以前我们不是讨论过吗?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论点!”她睡到我身旁,细声答着。

  “你真的认为是尸变?”“难道不是吗?还是你又有了新的想法?”我思忖了片刻,“会不会是其他人偷走的?最近老是觉得所有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某些东西,虽然搞不清楚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晰。说不定一切都是金娃娃搞的鬼!”赵韵含偏过头望着我,笑了起来:“你不是猜测所谓的金娃娃大神,是冰河时期以前就遗留下来的古生物吗,动物难道还会搞阴谋诡计?”“人不也是动物吗?”“人有大脑,会思考,会利用复杂的工具。其他动物行吗?”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生物圈中,有些动物早在几千万年前就会用简单的工具了。而非洲有一种蚂蚁,甚至在恐龙时代就学会了种植农作物,会自己培养可以食用的真菌,比人类早了上亿年。历史悠久的生物,譬如说金娃娃,说不定就是智慧生物。”“太科幻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思想。”赵韵含用力摇头,“但是换种方式思考,其实金娃娃就是水鬼,它是淹死的人类不甘心而渐渐聚集起来的怨恨,这些怨恨累积了几千年,越来越庞大,庞大到了拥有恐怖的力量以及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解释更容易理解一些。”我无语,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气氛稍微尴尬了起来,赵韵含打了个哈哈,识趣地岔开话题:“对了,阿夜,今天我还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小孩子举行冥婚时照的。很有趣,新郎、新娘都只有五岁多的样子,其中有个小孩很像你喔!”“冥婚?”我将这两个字细细念了几遍,顿时来了兴趣,“照片呢?”“我刚好顺手牵羊带回来了,给你。”她掏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

  我接了过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等自己看清楚上边的景物后,大脑猛地疼痛了起来。

  这张照片整个构景十分压抑,两个小孩在举行婚礼,照片遗留下的霎间便是拜祖宗的景象。拜堂的地方很眼熟,居然是尸阁。男孩子面朝一大堆的牌位,有个身穿黑衣的胖女人用力地压住他的头,想要将他按得跪下去。

  虽然照片已经破损得许多地方看不到了,但是我却很清楚那个新郎是谁,是我,是五岁时候的我……

  大脑深处的记忆蠢蠢欲动,终于如同决堤一般淹没了我。我痛得用力捂住了脑袋,我看到赵韵含在大叫,她拼命地抱住我,嘴里不断地叫嚷什么。

  但是我听不到了。我的视线模糊起来,犹如突然断电的电视,失去了所有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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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冥婚

  梦。

  又是梦。

  这次的梦实在过于难以形容,难以揣测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做梦。

  视网膜上似乎还凝结着那张照片的影子。那个影子带领我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大脑深处一直隐藏起来的记忆中。

  对了,我在五岁时确实结过婚,是冥婚。但我的妻子又是谁呢?我要好好想想,应该,会回忆起来的!

  有人说,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对我而言,忘记的东西,似乎能够开始慢慢回忆了。

  “我确实活得艰难,一要承受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小夜,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喜欢你,比爱我的生命更爱你。”女孩坐在雪白的牛车上,她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柔软地垂下,不时被风抚动。

  村人形成的祭祀队伍很长,但是这一刻都停了下来。整个队伍都停住了。因为在队伍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伸出双手拦在了前方。

  那是五岁时的我,我面无表情,牙齿咬得紧紧的,不管眼前的村人怎么劝都不愿挪动一步,如同磐石一般。长老急了起来,想要嘱咐几个壮年男子将我抱走。

  于是,女孩默不作声地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不管任何惊诧的目光,迳自走到我面前。

  “我想和小夜说几句话。”她冷冷地对长老说。

  作为祭品的圣女,在献祭的时候,最后一刻的愿望是很神圣的,于是长老和周围的村人都退了下去。远远地注视着我俩。

  “你骗人。”我瞪着她。

  李筱幽恬静地笑起来:“人家哪有,我早就说过要去伺候大神了。”“你没跟我说是今天。”“分手的时候见不到面不是更好吗?至少还有丝毫的希望,觉得对方在某一天终究能看到。”筱幽的声音低了下去:“小夜,以前的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明白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死。”“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依然瞪着她,“不过我知道你骗了我。你说要嫁给我的,结果居然悄悄地逃婚!”“人家才没有。你看,我们的结婚戒指,我到现在还戴着。”她从内衣里拉出了一条红线,线的别一头牢牢地栓着一块八音石碎块。

  “小夜,你知道吗?八音石因为能发出美妙的声音,所以古人也会把它称为三生石。他们觉得石头中发出的声音,是上一世的恋人遗留下的记忆。

  “我真的好希望,我和小夜的记忆也能残存在这块石头里,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筱幽的明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小小的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是看她。有时候真的觉得,她远远比五岁的孩子成熟太多了。环境让这个从小就遭受不幸的女孩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因为村里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愿他们再痛苦下去。”她转过身,望着远处滔滔的洪水,养马河奔流不息的河水淹没了无数的田地和房屋,轰鸣的水中不断有死尸随波逐流。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为了抗洪而牺牲,还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猝死。

  “虽然没有父亲的记忆,但是我在他留给我的信中读到过一句话: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绝对不要后悔。但现在,我觉得自己开始后悔了。”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很柔软,却十分冰冷,她全身似乎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和小夜相遇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听过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或许我的命真的很不好吧,刚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抓住幸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我用力拽住她的手,“你真的要走?我怎么办?我以后到哪里去找你?”她默然,许久才用沙哑的声调,缓慢道:“我也不知道大神的宫殿在哪里,但是八音石会告诉你,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活得好不好,大神有没有虐待我。”筱幽露出笑容,很酸楚地笑:“所以不要担心,总有一天,还会再见面的。”“哪天?”“等你再次回到养马村的那一天,我发誓,会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我因为意外死掉了,小夜,我会留在奈何桥上,等待你九十五年!”那天的夕阳很黯淡,景色如同从前听过的一首无名诗人的小诗。所有的幸福在悲伤,所有的快乐在痛苦,所有的愉悦被纷扬。那位沉默的舞者,用最缤纷的辞藻在忧郁中涅??,尘土飞扬,然后,尘埃落定……

  女孩重新上了牛车,祭祀的队伍再次移动。但是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曾经以为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但是我的雨天过后,依然是雨,忧伤之后还是忧伤。没有筱幽作伴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

  养马河的水在筱幽去伺候大神后,丝毫没有退却的迹象,反而更加大了。

  洪水冲塌的地方越来越多,人类如同杂草一般死去,没有任何人关心谁的生命消逝了,只是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来自各地的抗洪组织络绎不绝,但是在这种庞大的天灾面前,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白白牺牲的人反而更多了。

  在那个非常时期的日子里,我常常坐到养马河畔,望着河水,流逝,张牙舞爪地吞噬生命,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看看,金娃娃大神的宫殿究竟在哪个地方,自己,究竟能不能进去?能不能再看筱幽一眼?

  那样执着的感情,至今想起来,或许,幼小的心灵里,悲伤的不是别的,而是处在萌芽阶段,却已经断裂的初恋。

  洪水久久不退,养马村的人又开始准备起什么。直到有一天,老爸将我叫到了家里,让我和村人玩一场游戏,结婚的游戏。

  那个游戏,便是凝固在照片中的冥婚。

  冥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

  通常是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是冥婚。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这种陋习早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延续至民国初期,甚至现今也时常听说。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帖。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这是人类与人类之间冥婚的习俗,但娶的如果是神呢?

  养马村人费尽心思为我布置的结婚游戏中,新娘便是金娃娃大神。

  梦境中,结婚的那天夜晚下着倾盆大雨,黑色的天幕如同哭泣肮脏的丑脸。

  老妈抽泣着为我换好新郎的衣裳。老爸默不作声地抽着烟,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没事的,来看看我家的小夜多帅气!不过是场游戏,又不会少一块肉,很快就结束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作金娃娃大神的老公,有村人说是神的旨意,但那个神的旨意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传达给养马村人的,我至今也搞不明白。

  总之,当时只有五岁的自己对结婚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虽然说过要娶李筱幽,不过究竟一个人法定可以有几个老婆,这种深层次的概念是完全不清楚的。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早在十三年前就违反了现行婚姻法,娶了大房二房,一共两个老婆了,更郁闷的是,其中一个老婆,还是不知是鬼是神的怪异东西。

  迎亲的队伍早就来了。他们穿着一身黑衣,腰上绑着一条白色布袋,吹着凄厉的唢呐,一直在我家门前吵吵闹闹。

  老妈把我的小手握得紧紧的,好像一放开我就会永远离开她似的。

  老爸又安慰了她一番,这才将我塞了出去。郁闷,就一般而言,婚礼应该是女方坐上花轿抬到男方家里,难道我是入赘?

  小小的我穿着黑色的新郎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坐上白色的轿子,一路颠簸地任人抬着向打谷场走。

  梦里,这台轿子也很奇怪,婚礼用的原本是八抬的红色绸缎大轿。但这一顶确是通体白色,白得令人眼睛都花了。初步估计,根本就是祭祀时用来抬圣女的!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尸阁周围搭起了很大的棚子,下边燃着熊熊火焰。养马村的大人几乎都来了。见到白色的大轿靠近,新娘也迎了出来。

  我透过窗户向新娘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那居然是一个穿着雪白衣裳的五岁女孩。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只是面无表情,呆滞地被长老牵引着向前走。

  她的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牌匾,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上边赫然写着:新娘金娃娃。

  养马河的洪水一直淹到了距离尸阁只有十多米远的地方,也意味着大半个养马村已经沉入了水底。

  我缓缓下了轿子,婚礼开始按部就班地进行起来。长老将我和拿着新娘牌位的女孩领进尸阁中。那时的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摆放死人的地方,透过五岁的幼小眼睛望着尸阁的里边,我在梦中都不禁感觉心惊胆寒。

  原本便已经很阴森的尸阁,每一个床位上都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祖宗的牌位。而门旁的正对面有几个比较大的牌位,恐怕不知道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宗了。

  我和那个金娃娃大神,拜天地,拜祖宗,然后夫妻对拜,最后进了洞房。

  所谓的洞房,是一个布置粉刷得全白的房间,白得比疯人院更胜一筹。

  白衣女孩呆呆地坐到床沿,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二房小老婆,金娃娃的牌位。我俩就这样极为白痴的,傻傻地不看对方,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听到屋外传来兴奋至极的欢呼声,以及喧闹刺耳的鞭炮声,洪水,终于退却了!

  “这么说,你早在十三年前就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娶了两个老婆?”将遗失的那段记忆徐徐讲出来时,赵韵含正在喝水。但一听到本人娶了金娃娃大神,立刻将喝进嘴里的液体非常不淑女地统统喷了出来。还好我运动神经不差,躲开了!

  “不过,你没事就好,刚才差点没有把我给吓死。”她实在算不上雅观地爆笑了很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来,捂住纤细的腰辛苦说道。

  我狠狠地瞪着她,没好气地说:“继续笑啊,我就知道告诉你会没有好下场!”“绝对不笑了。对不起嘛,因为这种事谁会想得到!”她可爱地拍手,以为能掩饰令人极为不爽的面部表情,“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会失忆?”“这个中间的缘由我还没有记起来。”我失落道:“应该是洪水退了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对。回去后绝对要仔细地拷问老爸一番,那老家伙,居然把我随便地嫁出去!”“嫁出去?呵呵,这个词用得非常绝妙。没想到金娃娃在原住民的眼里,居然是雌性的。这一点在所有的相关书籍里都没有记载过!”赵韵含掏出笔记本,在上边写写画画了一番,抬头问:“那,你对自己的小老婆有什么看法?”“看法?见鬼的看法!”我大声道:“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原住民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选择圣女和金娃娃的老公!

  “纵观世界上的许多祭祀,他们要用人类当作祭品的时候,都有一套十分复杂的选择过程,但养马河畔对金娃娃的传说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几千年来,这里一直都存在过祭祀用的圣女。”赵韵含思忖了片刻,“确实很令人费解。但我总觉得,那场水患是因为你嫁了出去,才会结束的。”“神经病!怎么可能?你有什么证据?”我听得一口气哽在喉咙口,险些挂掉。

  “就凭女人的直觉,以及那场洪水的莫名其妙!”她掰着修长的指头,“十三年前,养马河突发洪水,那场惊天的水患只是祸及养马河三百公里流域,动用多方的人力、物力,都无法减轻损失。

  “那场灾难历经了三十一天,一共死亡五万三千零三十九人,失踪一万六千七百人,受伤残废以及倒塌的房屋和淹没的农田不计其数,损失实在难以估计。

  “水灾前没有人能预见,而且期间也无法找到水灾原因。就算上游的水坝将所有水源都截断了,可是养马河流域的洪峰依然不见降低。究竟形成灾难的水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怪异现象至今也得不到解释。

  “而许多专家估计洪峰至少还要肆虐半个月的时候,洪水却突然消失了……这些资料小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认为说明了什么?”我的脸色惨白,心底有了些猜测,可是由于过于的匪夷所思,实在无法将它具体地汇集起来。

  “这说明了洪水的后边,恐怕有着什么人类未知的神秘力量在操控着。养马河几千年来的历史中,像十三年前的情况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便是原住民口中的金娃娃大神搞的鬼。

  “你说金娃娃是冰河时代甚至恐龙时代遗留下来的生物,但一个生物真的有这种毁天灭地的能力吗?”赵韵含语气着重地说着。

  我依然不置可否,用沉默寡言来反驳她的论点。虽然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神秘现象面前,自己也稍微的有些动摇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起来,你的大老婆不是信誓旦旦地说,等你再次回来后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吗?你究竟看到过人没有!”“恐怕还没有。”我想起了李筱幽楚楚可怜的纤弱身影,虽然和她只是在梦里见过,自己也没有恋童癖,但是一回忆起她,心底深处就在隐隐作痛。

  “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和我有两面之缘的女孩子,最后推翻了。虽然她俩给我的感觉很像。”“那你觉得,前几天早晨送豆浆和油条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筱幽?”“不知道。”“什么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你了。”赵韵含噘起嘴,用双手撑住头靠在桌子上,“调查了这么久,你至少该产生些想法或者结论了吧!”我沮丧地摇头,“不要说了,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快要成神经病了!以前总觉得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头绪,而且还陷了进去。

  “我实在冷静不下来!你没有发现我每一句话后边都带着一个感叹号?这四天时间,我几乎将这辈子的感叹号都用光了!”赵韵含轻轻笑了起来:“你还能开玩笑,证明离崩溃还有一定的距离。有没有想过下一步我们该调查什么?假活现象我觉得应该丢到一边,现在着重将十三年前水灾前后的事情通通整理一次,最好能找到你大老婆李筱幽的去向。”“她还能有什么去向?恐怕已经沉入河底,长年被鱼虾撕咬,现在只剩下一堆白骨了。”她瞪了我一眼,“你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诅咒不共戴天的仇人。”就在这时,外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慌乱的声音以及示警用的鞭炮声、铜锣声、唢呐声响成了一片。

  旅店老板一脚将房门踢开,冲我们大声吼道:“快逃,洪水来了!”“什么洪水?”我和赵韵含的脑筋一时拐不了弯道。

  店主满脸的焦急,“管他什么洪水,总之快逃命。朝西边跑,冲到山上去就有命了!”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望向窗外,远处的地平线,有着白茫茫的一片物体缓缓地向这边靠近,它反射着太阳的光泽,翻滚出白色的浪花,无声地冲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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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0:5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洪水

  洪水来了,如同十三年前的情形一模一样,突然地出现在养马河的其中一段。毫无感情色彩地将房屋冲塌,然后酝酿着威力,冲向下一个受灾地点。

  没想到灾难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受灾点,居然会在养马村附近。又是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任何人发现,当村人看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迅速淹没了农田、房屋,将小半个养马村纳入河底,冲击的威力直逼打谷场的尸阁。

  旅馆就在尸阁附近,这一次的洪峰比十三年前更加猛烈,恐怕尸阁再也不会是灾难的分界岭。

  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旅馆中乱窜。

  赵韵含急了:“你在干嘛?要不要命了,还不逃!”“笨,你没见到我在找东西!”我头也不回地继续找。

  “什么东西?”“救生圈。我这人完全不会游泳!”见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赵韵含实在无语了,拽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边跑。

  屋外的空气中布满了湿润的感觉,略微有些腥臭的河流气息顺着风飘了过来,令人很不舒服。四周混乱得犹如没有规章制度的菜市场,到处都有人乱窜,叫嚷着,哭泣着。有的人在找老公,有的人在找孩子。

  更有些人完全疯掉了,神情呆滞的站立在原地,双手紧紧地抱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傻愣愣地等着洪水将自己淹没。恐怕shi jie mo ri也不过如此吧。

  我俩根据店主的话,拼命向西边那个高度不足一百米的丘陵跑,河水根本就是在和我们作对,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渐渐地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水已经追至不到两米的后方。而不远处,正有一浪骇人听闻的浪头高耸着居高临下,扑了过来。

  估计是在大男子主意的影响下,我下意识地将赵韵含用力向前推出去。

  洪峰从头顶席卷过来,将我卷入了水中。意识的最后,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想留恋的将这个世界多看一眼。

  但是我看到的只有水,还有水中翻滚的杂七杂八的垃圾、树枝、木头,以及人类的尸体。那一刻我的大脑有生以来地清晰,恐怕就算不被溺死,也会被这些杂物挤压致死。死后的样子恐怕都不算好看,算了,也没的选择了!

  自嘲地想笑笑,就在这时,视线中猛地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它似乎在朝自己移动,我想张大眼睛看清楚,却被一根该死的烧火棍敲中了脑袋。

  很久以前就考虑过自己是怎么死亡的,那时的我认为,自己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总之不会平淡,但是从没想过,居然会死得如此默默无名外加丢脸,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死了吗?我活着吗?还是我又开始做梦了?刚刚经历的洪水,以及一连串的事情都只是自己的白日梦。醒过来,一切都好了。

  于是我真的清醒了,捂住还在疼痛的头,右手用力地撑住身体,坐了起来。

  用力地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一望无际的河滩上。身下全都是圆滚滚的鹅卵石,雪白,拥挤地静静躺着。

  自己被冲到了养马河的哪一段了?洪水呢?我挣扎着站起来,稍微扫视了一下四周,顿时全身都惊讶得僵硬了。只见靠近河水的地方,满满地耸立着无数的唤魂塔。

  唤魂塔有几层,就代表着溺水身亡的孩子有几岁。但是这里的唤魂塔有的倒塌了,有的即将倒塌,没有任何一个是堆砌完整的。

  在离开自己的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色的物体,像是船的形状,由于距离的原因判断不出有多大。我小心翼翼地向那个物体靠近,好不容易才看清,那果然是一艘船。一艘已经老龄化的柴油动力渡船。

  这艘渡船并没有停靠在岸边的水中,而是唐突地搁浅在石滩上。斑驳的船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和环境很不协调。

  我望向天空。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蔚蓝色的轮廓,有的只是一层层低矮的乌云。

  周围的气氛带着一种惊人的压抑,令人感觉烦躁无力。来到船前,好不容易才爬了上去,这艘只有十多米长的小型渡船的内里顿时一览无遗。

  船舱里有着好几排乘客的简陋座位,没有驾驶室,柴油发动机置于船后,旁边的一个把手便是掌握方向的舵。

  发动机上贴了一张照片,我仔细地看了看后,不禁愣住了。上边的人我居然认识,正是赶场那天在码头上捞起来的尸体,赵凡。

  不是说赵凡失踪的船一直没有找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在这里?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受伤的头部又开始隐隐发痛,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向远处望。

  十多米外的地方有河水在流动,不论在哪里都看不到树木以及动物,就连河边挥之不去的蚊虫也消失不见了,真是怪异。

  更怪异的是河滩,我用手指在空中比划出一条和河流垂直交叉的虚拟线,然后朝那个方向望去,没想到看到的依然是河滩,满地雪白的鹅卵石,以及用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唤魂塔。

  这样的景色根本就没有理由,记忆里对于养马河的资料上,也完全没有这个地方。

  不要说别的,光看如此数目众多的石头,就足够吸引附近所有的沙石场暴发户们疯狂了。但这地方居然没有在任何文献上有过记载,甚至在出发前看过的卫星地图上也没有。

  该死,自己究竟到了什么鬼地方?

  一定要找到可以向外界求救的联络方法,告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有一干希望和不太希望自己死翘翘的混蛋们││我还没有挂掉的消息。

  大脑顶着疼痛努力地思索着,霎间便否定掉了数个求生、求救的方法。

  最后想得大脑空荡荡的,才意识到不论怎样的方法,对现今的自己而言都完全无效。最好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从这个一望无际的无数鹅卵石细胞中走出去。或许顺着河流走,一直走,总会走到文明世界里。但那时候自己还有命吗?

  不管了,与其在这里坐着等死,还不如自己找死。想着我便开始行动起来,将船上能够食用的东西收集好,装到找来的袋子中,然后准备下船。

  就在我走出船舱,来到船舷时的那一霎,猛地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刚才还空无一人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各个年龄的小孩子。他们穿着完全跨越时代的服饰,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堆着身前的唤魂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大脑呆滞,完全在这种出人意料、超出现实的状况下丢盔弃甲,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思考,手上提着的袋子也因为惊吓而掉到地上,食物滚了一地。

  许久我才清醒了过来,续而狂喜。

  看来自己并不是到了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而是处在文明笼罩的乡村里。只是不知道这是养马河附近的哪个乡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堆积唤魂塔的怪异风俗!

  我迅速跳下渡船,向最近的一个孩子问:“小美女,你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村子?”那七岁模样的小女孩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看我,只是闷不作声地埋头继续堆砌自己眼前的石头。我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又试着对周围的其他孩子说话,终于,我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再一次惊呆了,全身的骨髓似乎都凝固起来,肌肉收缩,再也无法动弹。

  声音,我居然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难怪从刚才开始就觉得四周静到令人发疯,但由于来到陌生地方的焦急无助以及对求生的渴望,反而没有太注意。

  难道自己遇到了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神秘失踪>现象?

  一七一一年,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驻扎在派连民山上过夜。第二天,援军到达那里时,军营中营火依然燃烧着,马匹、火炮原封未动,而数千名官兵却全部失踪了。军方搜寻了好几个月,依然全无踪影。

  一九0三年春天的一个夜晚,加拿大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百余名爱斯基摩人突然失踪,而且连村头的坟墓也被打开,里面的尸骨不翼而飞,只有衣物、食具、饮具等生活用品完好无损。

  这些统统都归结为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现象。没有人知道那些人去了哪里,有研究者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三维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人类无法感知的第四度空间。

  恐怕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无数个第四度空间中的其中一个。

  难怪至今我都感觉不到饿,也丝毫没有想要排泄的欲望。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缕孤魂?这里根本就是三途川,那奈何桥在哪里?孟婆在哪里?

  “这里没有孟婆,也没有什么奈何桥。”身后猛地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

  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你是谁?”虽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在四度空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带着机警地注视着她,问道。

  “我叫穆红思,是你的妻子。”她的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

  “我有娶过一个姓穆的老婆吗?怎么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我纳闷道。

  “有,我们有过婚礼。这一次你不会再骗我,抛下我离开了吧?”“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当然,那时的你好小,还骗了我。”女孩嘟着嘴巴,“不过没关系,不管你逃几次,我都会把你抓回来!”突然间心底冒起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我惊讶地喊道:“你就是金娃娃!”“什么金娃娃?”虽然在疑惑,但她的脸上却依然带着笑,似乎只有这么一种表情。

  她的笑容虽然甜美,但是却弄自己不寒而栗。就像再好听的音乐,不断地听,每天都听,总有一天会听到想吐一般。

  “不要管那么多了,跟我去玩。”她想要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下意识地躲开了。

  穆红思不乐意地再次向我抓来,就在她要碰到我的一瞬间,身后已经有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名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响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做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地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别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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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0 0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家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一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算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中总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你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夜不语诡秘档案第十三集——金娃娃完

  后记——实与虚

  “恋爱是什么感觉?”“没什么感觉。”“那,怎样才算是恋爱呢?”“很简单,就像现在我们的这个样子。一起逛街、吃速食,买哈根达斯让你舔,看电影,去游乐园……等等,诸如此类的东西。”“就这么简单?”“嗯,真的很简单。”“那我为什么一点心跳的感觉都没有?”“你没有心跳加速,是因为你并不爱我。”前一段时间翻日记,突然翻出了以上的一段对话。回忆了许久,才记起,原来这是自己和高中时的第二个女友交往不久后,在一次约会中的对话。这段对话结束后,我便和她分手了。

  感觉很郁闷,或许我们正像所有空虚的男女一样,在拼命寻找充实的东西。但是,高中生的恋爱,犹如清晨一般,虽然空气清新,但是过于纯净了,纯净得让人受不了,所以所谓的充实,并不包括恋爱。

  有个朋友曾经对我说,其实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五个地方:酒吧,银行,商场,卧室,大街。也只有五句话:干杯,取钱,买单,要你,再见。他说,张小娴的爱情观已经过时很久了。

  我更郁闷!因为我的生活,自从学生时代结束后,就再也没有充实过。每天的日程似乎都很满,忙忙碌碌的,但是一躺到床上睡觉,就变得十分空虚。

  那时候喜欢关了所有的灯呆呆望着天花板,一直望,直到眼皮再也睁不开,睡着,然后迎接第二个空虚的一天。

  我的朋友说,像这样的情绪色彩,有个形容词可以很清楚地描述,他称呼为,等待。

  不过,我根本就没有等待什么,因为在我的生活中,根本就不存在等待。有的只是吃饭,睡觉,空虚,以及工作。虽然周围的朋友都羡慕我可以自由安排时间,悠闲地到处跑。

  但是这种生活,过久了,真的很无聊。

  郁闷,写到这里,已经完全忘了这篇后记的主旨是什么了。算了,管他的,就当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老头子胡乱发牢骚好了。总之,也就是那么回事儿。

  ︽金娃娃︾这本小说的构思,就是在和高中第二个女友分手后产生的,那要比夜不语系列来得早太多了。书里边的“假活”状态,世界上其实有很多例子,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调查一下,很有意思的。

  这本书,我写得有史以来的辛苦。

  早在两年多以前,我就去有金娃娃传说的地方取过材了。这个月写稿,写不出来,只好拖稿,沿着金娃娃的传说路线再走了一次。

  只是这一次走得更远罢了!追着它的传说一共跑了接近五百多公里的山路,回来后一身伤痕累累,可惜用数位相机照了三百多张照片,却连一张金娃娃的像都没有。

  据说是早在几十年前,在那个喧哗的年代里,全都遭到了破坏,就连金娃娃的传说也变得残缺不全了。

  写这本书,完全不包含民俗学的东西,只是单纯地藉着金娃娃的故事,就事论事罢了。书里许多都是我靠想像对金娃娃的传说进行的修补,毫无参考的价值,大家看过笑一笑就好。

  说到高中,其实那时候的自己,满想当一个民俗学者的。因为可以藉着考察的名义,跑很多地方,还是公费,好爽!民俗学者,一定有许多故事可以写吧!

  其实自己开始写小说,真的是一种偶然。不知道别的作家是怎样生活的,反正自己写小说赚的钱,远远抵销不了取材费。嘿嘿,不过也很好玩,至少可以很理直气壮的说,我赚的钱以另外一种形式回扣给了读者。而自己,也在这种回扣中丰富了许多从前根本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呼,满足。

  好,就说到这里吧!我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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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0 03: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哟西 我来水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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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11 00: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集 宝藏(上部)作者:夜不语
文案:

  寻宝的最后,究竟找到的是财富还是麻烦,甚或是某些人类无法解释的东西,那就,耐人寻味了......
  ──夜不语
  捡骨师、大学民俗系学生、参加试胆联谊会的高中生、夜不语、杨俊飞......原本不相干的这些人,却因"西蜀鱼凫王国"而隐隐串在一起。
  神秘的"青铜人头像"令好友反目成仇,让死状凄惨的死者面露安详,它究竟藏著什么力量?
  一场惊悚的寻宝游戏,已经展开!
  "不错,是我杀的。就是用这双手。"何伊伸出白皙的双手,抬高,右手上赫然握著一把尖利的菜刀:"她死的时候依然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瞪大绝望的眼睛看著我,那种表情真的令人心旷神怡。她把你从我身边夺走了,她欠我的,就一定要还!"
  "那碗汤?"
  "汤很好喝吧?当然会好喝,是用那个贱人的胸口肉熬了八个小时才煮好的。我可是费了许多好材料哦!"她嘻嘻笑著,彷佛是猎手找到了猎物。......

引子一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因恐惧而颤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挥之不去,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出现在梦里,醒来后偶尔回忆刚才的梦,也只是直觉认为自己是因为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后,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的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后撕心裂肺的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的十分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到。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后,所有的人都开始莫名其妙的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的发生意外而死去,到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看来,这一次,该是自己的死期到了!
  不甘心!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想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从脑海里冒出来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么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么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声音吼著,她不住的颤抖著,将用力攥在手心里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剂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后终于彻底消失了。
  晓雪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的瘫倒在地板上,睡著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望著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没有月亮,就连一点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么都看不到,她独自处在黑暗里。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著自己的清醒出现。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很渴。
  摸索著按下了床头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著那清脆的"啪"声降临。难怪外边那么黑,居然倒楣的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著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著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闷,取出牛奶痛快的喝了一口,然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后,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旷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濡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里,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的望著自己。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著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么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些没被你给吓死!"老爸依然什么话都没说,静静的看著她,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著,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
  手电筒昏暗的灯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且凝固,眼睛也许就没有眨动,看在晓雪眼里,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真的活人一个,还是蜡像。
  晓雪皱著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楣!"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在不断的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后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的做出不动声色地样子,想要装作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后哪里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上,安装著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到哪去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的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她现在只想转身冲回柔软的床上,把头深深埋进被窝里。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离这里,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的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著那个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的扭曲著,一会儿像是痛苦嚎叫著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于,男人的脸总算平静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的笑著,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道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著自己,很温柔,温柔的像是要将她融化掉,就像是以前他那样望著她。
  可是面对著昔日爱的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的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他的手上拿著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霎时将她对生的渴望打的粉碎。
  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著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一挺,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引子二

  "Boss,有几件Case或许你有兴趣。"加拿大,哥伦比亚湖畔有一栋造型普通的三层楼建筑。这栋建筑虽然貌不惊人,但是世界许多重量级任务都有所耳闻,甚至曾经和建筑的主人有过稍微的业务联系。
  这是知名大侦探杨俊飞的所谓总部。不过这位智商极高的大侦探,此时正玩著和智商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无聊游戏。这个游戏如果非要冠上一个名词的话,可以称为--视觉自虐。
  那家伙无聊的坐在顶楼的办公室,仰望著天花板,将身前一大堆削的十分尖锐的铅笔向上扔去,然后眼看著他们自由落体,再从容的接住。
  "无聊,太空虚了!"杨俊飞用力在办公桌角的一撑,旋转椅迅速向后退去,就要碰到墙壁的时候,他突然一个翻身跳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飞躺到沙发上。
  果然是有够无聊的。
  就在这时,秘书紫雪轻轻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来。
  "什么Case?"杨俊飞郁闷之极的脸上稍微融入了一些表情。
  "是阿拉伯某一位王子,请你......"
  "不接!"还没听完他就失望的打断了紫雪的话。
  紫雪不动声色,像是早就习惯了。随意将手中怀抱著的资料第一页扯下来扔到地上,又念了下去:"前几天开启的某个金字塔中,取出的文物有几件在昨晚神秘失踪了,卡佴文博士想请你立刻赶到埃及调查......"
  "什么神秘失踪,明说是有内鬼,大家都在互相猜疑罢了。不去。"扯下,扔掉。
  "那这件。比萨斜塔全球保护组织前几天收到一份匿名邮件,声称基地组织下一个目标是摧毁这座举世闻名的钟楼......"
  "不去。荒谬,基地组织怎么可能那么快炸到义大利去。用膝盖想想也知道是那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发出来的烟幕,哼,最近几年义大利政府对那个钟楼的保护力度似乎不太够,拨款维护的费用也少很多了,当然会招来某些人的不满!"紫雪有些无语了,眼前这个男人最近实在很反常。明明工作已经堆积了一屋子,可惜就是宁愿赖在办公室里无聊到死,也不愿意离开一步,真是有够离谱的!
  微微叹了口气,她向后翻了几页,将今天早晨刚收到的最后一个委托,直接说了出来:"这个委托来自香港,不过已经超出了我们业务的范畴,Boss想要听吗?"
  "哦?说出来听听。"杨俊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位香港的匿名委托人想要您到三星堆博物馆,想方设法将鱼凫王的黄金杖偷出来。"
  "鱼凫王的黄金杖?他拿去干么?"杨俊飞大为迷惑不解。
  据说黄金杖是历代鱼凫王的通神之物,得到的人便能上天入地,为人神之间的使者,所以对古代蜀人而言,它不仅仅是王杖,还是神杖,能够用来沟通天地人神的法器。
  有学者认为,那根黄金杖有多重特权象征意义,标示王权、政治权利、神权、宗教权利、与财富垄断权和经济权利。
  三种权利同时具备,集于一杖,象征蜀王所居最高权位,现在存于中国的三星堆博物馆,是国家级的文物。只是脱去那些文化外衣,也不过是一根包了层金皮外壳的棍子罢了,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而且由于它的造型以及雕刻形态从殷商时期之后,便是绝无仅有,甚至空前绝后,所以就算到手了也没有办法销赃,所以对这一类的文物,很少会有人打主意。
  顿了顿,杨俊飞问道在:"他愿意出多少钱?"
  "五百万美元。如果Boss嫌价格低的话,对方说还可以商量。"
  "给那个家伙打个电话,三千万美金,一分钱都不能少。"杨俊飞略微思索了片刻,大声道。
  紫雪有些惊讶:"这种业务Boss平常绝对不接的,难道您受到了什么天大打击?而且还要加到三千万,不如直接去抢!"
  "扯淡,谁有本事可以打击到本人。"他粗鲁的在紫雪弹性惊人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下,看著那位小美人红著脸退了出去。
  他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笑意。这个Case虽然表面上很平淡无奇,不过如果对方真的肯出三千万,让自己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杖的话,整个事件就十分有趣了。
  而且三星堆博物馆似乎在四川吧,那个有趣的小朋友好象也是在四川的某个城市里。嘿嘿,越来越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会变得不令自己感觉到太空虚了!

引子三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
  "我,我还在。"
  "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好象有!"
  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著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音,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小三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音。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著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边抖著边将头深埋进双膝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这是血吗?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著,死死抑制著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有人知道捡骨师这个行业吗?知道的人应该算不少吧,虽然这个行业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是却很神圣,有哪个人死后不愿意入土为安的?
  所谓的"捡骨",是因古时汉人去台湾开垦,为了落叶归根所采取的变通方法,在中国汉民族社会里并没有"捡骨"的习俗,因为大家对于往生者的尊敬,认为入土才会为安,而"捡骨"属二次葬,算得上是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习俗。
  但由于时代的推移,数不清的兵荒马乱过后,捡骨师这个行业在汉人中也渐渐兴盛了起来。
  解释这一切,并不是闲著没事做凑字数,而是所有的开始,都是从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个很普通的捡骨师开始的......
  黄宪村附近有一条通行很频繁的铁路,说到铁论,就不得不说一下黄宪村的人。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知道横穿铁路很危险,但是为了图一时的便利,踩著铁轨走过去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所谓夜路走多了总会见到鬼,不守交通规则,被火车活活撞死的村人,在这三十年间,不会少于五百个。
  有需要当然会有市场,固定在铁路附近捡骨的行业,自然在黄宪村兴旺起来。赵因何就是村里捡骨师中经验最老到、资历最深刻的一个。
  今天似乎不算一个平常的日子,一大早起床,赵因何就眼皮跳个不停。年近六十的他伸了个懒腰,推开寝室的窗户向外望了一眼。东边的朝霞红的像血,绝对不是个好兆头,看来最近要小心点,不要犯忌讳了。
  正思量著,就在这时,大门啪啪的响了起来,他不由的心中一阵烦躁,苦笑著向大门走去。恐怕祸事由不得自己去找,已经自己送上门来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大门拉开,还没看清楚眼前的人,就模糊看到一个人影哭哭啼啼的冲自己跪了下来。
  "赵先生,求求你救救我老公!"那个女子大概二十八岁出头,焦躁不安的一边哭一边扯住了他的裤脚。
  赵因何定睛一看,居然认识,是同村的人,姓李。说起来她也怪可怜的,是个犯冲的克夫命。三十岁年级不到,共嫁出去了六次,每一次丈夫不到半年就会遭飞来横祸而惨死。
  可怜了这个苦命女子,虽然长得漂亮又年轻,可是足足当过六次寡妇,名声在整个村子里都传臭了,根本没有人再有勇气娶她。
  对了,她的最后一个丈夫好象和自己同姓,一年前被飞驰的火车撞死,那时候海货四自己替他捡的骨。
  赵因何在自己光的发亮的头皮上摸了摸,郁闷道:"别老是哭啊,小嫂子,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找我干么!"那个李姓寡妇这才停止了抽泣,断断续续的讲起了事情的大概:"我昨晚梦见我老公了,他说自己的坟风水不好,感觉老是身体发冷。要我赶快给他换个地方,不然要不了多久会魂飞魄散的。"赵因何眯起眼睛:"他的风水不是你请大师看过吗?而且我也略微懂一些,下葬的地方肯定没问题,是很少见的《九阳点睛穴》,可保后人多福多寿,你就不用太过担心了。"
  "但我老公生前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绝对不会说大话托梦无聊的跑来骗我。"李姓寡妇急了起来:"一定是墓穴的风水有问题。"赵因何懒得再和这个精神状况明显不太正常的女人争辩,问道:"那你到我这边来干么?"
  "我想请赵先生把老公的墓穴打开,移到其他的地方去~~"
  "不行!绝对不行!"还没听完,赵因何就大摇其头。
  李姓寡妇顿时又要哭了出来,她死死的盯著他:"为什么,一年前我老公的遗骨也是赵先生捡的。难道要先收订金?没问题,虽然我钱不多,但是几千块的白钱还是能给的......"
  "不是这么俗气的问题。有工作干我当然想做,但是,这一行规矩太多了。"赵因何苦笑著继续解释清楚:"七煞八败九捡狗骨。捡骨以第六年开始捡骨,但是七到十年之间不能捡。还有逢四不能捡。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二十四年,绝对不能动骨的。一动骨轻则运气不畅,重则老命不保。"
  "这些封建迷信思想您老还信?"李姓寡妇满脸怨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什么禁忌不禁忌的,就一句话,先生到底干还是不干?"赵因何心里又是一阵苦笑,这女子真的是精神不太正常,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托梦的事。自己迷信也就算了,干么就不别人稍微也信上一信,轻轻的摇摇头,没有多想便摇头拒绝了。
  转过身正要回屋子,那寡妇满脸慌张的又发起了神经,她一把将他的大腿抱住,哭声更大了。赵因何不知究竟该笑还是该气,一大早就和个年轻女子拉拉扯扯的,别村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辛苦积累起来的清誉恐怕就不保了。
  这一行本来就要保持形象,没了形象,以后谁还敢找你去捡骨?
  他慌忙挣扎,可是那疯女人就是不肯放手,力气还出奇的大,他一时挣脱不开,就这样僵持了十多分钟。
  赵因何老脸通红,最后一咬牙,大声道:"够了够了,你不要再吵了,我答应你还不成?"这句话一出口,寡妇立刻放开了他的大腿,又哭又笑的站了起来:"先生您可别后悔,不然我天天等在您家大门口,逮住您的大腿天天抱著哭。"这,这究竟变什么世道了!赵因何心里发著苦,忍不住捂住了发光的光头,逃回了屋子里。
  或许这个世界有些人天生就对即将发生的灾难敏感,又或者,某些禁忌的存在,真的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不久后蔓延了整个黄宪村的罕见恐怖灾难,就因为那天早晨的一件小事,慢慢浮上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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