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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veying1314

《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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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诈尸(上)

  “江边枫落菊花黄,少长登高一望乡。九日陶家虽载酒,三年楚客已沾裳。哈哈,陆兄,我看你今次是山穷水尽了。”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坐在炕上冲我呵呵笑着。

  每当我紧张时就有口吃的毛病,他很喜欢看到这样的我,用他的话来讲,是因为这样会让他联想到

  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

  我是在天宝九年认识他的。遇到他时我正在洗澡,当时他冒失的闯进来,吓得我结结巴巴的口吃了很久。也就是在那天,我和大了我二十多岁的他,结为了忘年之交。

  “崔兄,恐怕这次又要让你失望了。”我望着远处的峦峦山丘心念一闪,随后看着他微微笑道。

  “那我倒更要洗耳恭听了。”崔国辅还是满脸得意的样子,他丝毫不相信这个年轻人有什么词句能妙过自己的灵犀一笔。

  我品了一口新茶,提笔写道:“月色寒潮入剡溪,青猿叫断绿林西。昔人已逐东流去,空见年年江草齐。”

  此词一出,崔国辅震惊了。

  “妙!绝妙!竟然可以用我的诗中最后一个平韵作调,再用仄声作为第一个次韵!”过了许久,他才喃喃说道:“陆兄,你果然是个不世奇才。看来我崔国辅真的老了。”

  “崔兄过谦了,何必无故言老呢?”我鞠了个礼说道。

  那时的我,丝毫没有注意到屏风的后边,正有一双明亮的眼睛,痴痴的望着自己。

  很多年后每每回忆起此时,我总是不胜唏嘘。

  其实认真的想一想,即使我真个注意到了,或许也难以阻止将发生在这个女孩身上的悲剧吧……

  “傻女儿,你怎都看的呆了?”崔夫人悄悄的走过去,拉了拉这个躲在屏风后的女子。

  崔淼儿脸上一红,低声说:“母亲,他真了不起。年纪并不比我大多少,但却知道那么多!”

  崔夫人笑道:“是啊,他人好,诗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不知道人家成婚了没有。”

  “母亲啦!”淼儿娇嗔的不由喊出声来,她一跺脚,便飞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闺房。

  吃过晚膳,我乘着嫣红的夕阳,独自来到了后花园。崔府的荷花池在这一带的文人墨客中,是很有名气的。

  难得来吴郡,我又怎么能错过了这满塘的白藕新花呢?

  “呆子。别以为你的诗能赢过那个老顽固,便以为崔府没人能够及你了。”突然一个清亮悦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身一看,竟然是个十七八岁年纪的绝丽女子。

  她可爱的嘴唇微微翘起,黑亮的犹如一汪深潭的眸子,正打量着自己。

  “姑娘教训的是。”我拱手道。

  崔淼儿却不满的将脸凑了过来,直到呼吸可闻的地方,她这才哼了一声说:“看你的脸就知道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你现在一定在想这个小妮子真是胡言乱语吧。”

  “小生哪敢!”我难堪的笑道:“可否请教姑娘芳名?”

  崔淼儿呆呆的没有作声,她看着夕阳下的荷塘突然脸上飞红,轻声念道:“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既然可以相逢相遇又何必多此一问呢,就当我是这一塘的荷花精吧。”

  “该死!是谁在用那么大的力气捶我的背?”慢慢的,张克睁开了惺忪的眼睛。

  一个女子正使劲的摇着他。

  “哈哈,我知道了!你是淼儿!我记起你的名字了。”张克突然像个傻瓜一样,指着她笑起来。

  “你说什么?”倩儿吃惊的退后一步,她张大了眼睛愤然望着他:“那个淼儿是谁?”

  对了,这个是赵倩儿,是自己的女朋友。

  天哪!自己竟然当着她的面,叫别的女人的名字,看她脸色不善的样子,看来雌老虎终于又要发威了!

  张克立刻紧张的叫道:“倩倩倩倩倩……倩儿,我,我……”话一出口,他惊讶的发现一向伶牙俐齿的自己,竟然变得有口吃了。

  “张克!没想到你是这种人。枉费我……枉费我看你这几天精神恍惚,人家还特意给你熬了人参汤!

  “好哇,我才出差没几天,你竟然就见异思迁了!”倩儿将手中的保温瓶连汤带水的,向他扔过来,突然她“哇”的一声哭着向门外跑去。

  “倩倩倩……儿!听我,我我我,解释!”张克急忙追了上去,但心里却隐隐有丝不安的感觉。

  淼儿?她是谁?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没有听说过的女人,不知为何,每当他在脑海中想到她时,胸口总是有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从洗手间出来,刚想不声不响的溜回自己的办公桌前时,那个可恶的公司副总监截住了他。

  她用像吃了大便的语气说,公司的总裁皇甫三星先生想单独会见自己。

  张克挠了挠头发,心情郁闷的向总裁办公室走去。

  最近真是流年不利,记得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0七号分公司最不起眼的销售员,然后莫名其妙的因为自己大学时有修过考古,而被调到了总公司,然后又莫名其妙的被派去监督夜轩院长的挖掘工作,不但每天要累死累活的两边跑,最近还变得常常精神恍惚,今天居然还口吃起来。

  最可怕的是得罪了自己的那位母老虎,恐怕,晚上又要睡客厅了。

  无精打采的他,轻轻的叩响会客室的大门。

  “进来。”有个苍老的声音缓缓叫道。

  张克紧张的走进门,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先行了个礼,这才敢抬起头打量他。

  其实每次见到皇甫三星时,他都会感觉很怪异。

  这位老人在年龄上应该已经是超过七十岁了,但他的样子也不过才四十多左右,也不怎么帅,但是额头突出,给人一种精明威严的感觉。

  根据最近流行的面相学来说,这种人是会对自己痴狂的事物,付出全部的心血和努力的恐怖家伙,他们甚至会干出最令人不齿的事情。

  “你来了?坐下来,哈哈,不用那么拘束。”皇甫三星慈祥的笑着。

  不知为什么,张克总感到他盯自己的眼神里,隐隐有一种激动和紧张,那种眼神不像在看人,倒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他站起身亲自为我斟了一盏茶,然后突然的问自己:“你知道安徽祁门的红茶,一般的切片是几厘米吗?”

  受宠若惊的张克,顿时呆愣当场。

  原来他竟然是来调查的!有没有搞错,公司什么时候开始这种抽样的知识考试了?可恶,竟然没有人告诉过自己。

  看来这次铁挂了。

  他像瞎猫一般,诚惶诚恐的答道:“哈哈,大概是二到三厘米吧。(注一)”

  果然让这位总裁失望了,他歇斯底里的冲张克大声吼着:“有没有搞错!祁门红茶又不是绿茶,怎么可能有这么大的切片。该死!这种常识的问题,如果是他的话,怎么会不知道?”

  过了好一会儿,他像不甘心的又问道:“那么告诉我,安徽六安和金寨的六安瓜片,要怎么区分真假?(注二)”

  天哪!我只是个小小的营业员,又不是公司的鉴定员,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情嘛!

  张克一脸苦像的陪笑道:“把真的和假的分别泡一盏,喝过的话,就应该知道哪边是真的了,哈…

  …“

  真是佩服自己的应变能力,连这样的方法也让自己给想出来了,张克顿时大为得意。

  “王,王八蛋!谁叫你泡的?如果是他的话,不!即使是一个最普通的鉴定员,也可以从颜色上分辨真假!”皇甫三星差些没把心脏病给气出来。

  张克大是迷惑,总裁已经两次提到“他”了,但那个“他”又是谁?和自己有什么关系?看着总裁气急败坏的样子,张克突然明白还是少说些话为妙。

  “最后问你一个问题。西湖龙井狮峰一带的龙井茶炒制,在唐朝早期开始要用哪十种手法?(注三)”皇甫三星用力的握着胸口,他咳嗽着问。

  “我,我不知道。”张克面红耳赤的低下头。

  这时皇甫三星连生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冲张克挥挥手道:“算了,这件事看来还是急不得。你回去吧。”

  “回去准备辞职信吗?”张克有些沮丧的向门外走去。

  皇甫三星突然又叫住了他:“上次我给你的绿茶,你喝了没有?”

  张克点头道:“喝了,就算是我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出一种清凉的感觉,味道实在不错!”说完,他回味似的闭上了眼睛。

  皇甫三星立刻紧张起来,“你喝完以后,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那倒是没有,只是最近自己的睡眠不太好,而且常常作怪梦。”张克认真的想了想。

  皇甫三星眼睛一亮,又突然的叹了口气,问:“你一个月的工资有多少?”

  “连基本工资加上年底奖金,大概有三千左右。”

  “那好,我加你三倍的工钱,夜轩那边你不用去了,从明天起,你就做营业部的总监吧。”

  张克难以置信的呆住了。

  这是怎么回事?对这么差劲的自己,竟然又涨工资又升职,难怪有传闻说我们的总裁大人是个古怪的家伙,哈哈,没想到所谓的闲言闲语居然是真的?

  感激的痛哭流涕的张克,退出会客室后,虽然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掩盖不住兴奋的心情。

  哼,臭娘们、臭副总监,总算是让我骑到你头上了吧,哈哈,从今往后就看我怎么整你,以报我这么多年来被你欺压的血泪仇吧!

  想着想着,张克丝毫不在乎周围那些同事们惊奇的视线,满脸小人得志的表情哈哈大笑起来……

  杨俊飞走下飞机的时候,正好是上午。

  将行李放进预定的酒店里,他便打开了张冰影临走时塞给他的资料盒。

  黑色的资料盒里有厚厚的一叠,随手将最上面的一张拿起来看了几眼,杨俊飞的头顿时大了起来。

  那上边用的是中文,满满的蝇头小子,说的全是关于茶圣陆羽的生平。

  唐开元二十一年(七三三年),陆羽出生在今天湖北天门的竟陵,但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遗弃,成了一个弃婴。

  陆羽从一个弃婴成长为“茶神”、“茶圣”,离不开两个和尚对他的照顾和支持,一个是竟陵龙盖寺住持智积,另一个是湖州妙喜寺的诗僧皎然,前者是他的养育恩人,后者是他最知心的朋友。

  在佛、道、茶合一的唐代,陆羽不仅与和尚为友,还与道士交好,其中有两位道士很有名:一位是浮家泛宅于苕之上、留下了千古绝唱《渔歌子》的“玄真子”张志和;另一位是才貌俱佳、被誉为“女中诗豪”的女道士李季兰。

  除了和尚、道士,陆羽还是为人正直、风流儒雅的湖州刺史颜真卿的座上客,他们在湖州组织诗社,作诗酬唱,留下了许多诸如“水亭咏风”、“溪馆听蝉”、“杼山建三癸亭”和“樽亭联句”等佳话。

  陆羽之所以受到时人的尊重和后人的崇拜,主要在于他经过长期的考察和积累,在分析归纳了前人的茶叶知识,总结了当时人们的制茶、饮茶经验后,创造性地“分其源,制其具,教其造,设其器,命其煮”,写成了世界上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被人们尊为“茶神”、“茶圣”。

  被耿??誉为“一生为墨客”的陆羽,其学术成就不止一部《茶经》。

  客居湖州三十二年,他不仅研究茶学,而且深入研究佛教经籍和湖州地方文史,不仅积极参加了颜真卿主持的《韵海镜源》的编纂工作,而且编撰了《吴兴志》、《吴兴图经》、《吴兴历官记》、《湖州刺史记》等志书和《顾渚山记》、《杼山记》等文章。

  《湖州府志》的“凡例”中说:“湖郡有专志,肇始于陆羽。”

  陆羽于唐贞元二十二年(八0四年)冬终老于湖州,葬在城西的杼山之上。

  近年来,湖州市不仅成立了“陆羽茶文化研究室”,而且修复了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迹,从而再次成为中外茶人中心的一方圣地。

  “一生为墨客,几世作茶仙。”这是唐代“大历十才子”之一的耿??,对陆羽一生的评价……

  *******

  杨俊飞揉了揉太阳穴,恼怒的一把将手里的资料扔在了地上。

  有没有搞错,从前的任何任务都有明显的主线以及目的,而这次的委托人不但令自己很不爽,就连准备的资料也莫名其妙。

  耍人也要耍出一点风度才对嘛,难道,这些资料是暗码文?

  所谓的暗码文,是由许多没有关联的文章或者诗词构成的,根据一定的规律跳过位元组将有用的词语挑出来,就能从文中解析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最简单的是摩斯密码,按照点与线的节奏不同,从而表示出不同的字母。

  杨俊飞来了精神,又从资料的开头一篇又一篇仔细的看了起来。

  陆羽,字鸿渐,一名疾,字季疵。自号桑翁,又号竟陵子。生于唐玄宗开元年间,复州竟陵郡人(今湖北省天门县)。

  陆羽是个弃儿,自幼无父母抚养,被龙盖寺和尚积公大师所收养。

  积公为唐代名僧,据《纪异录》载,唐代宗时曾召积公入宫,给予特殊礼遇,可见也是个饱学之士。

  陆羽自幼得其教诲,必深明佛理。

  积公好茶,所以陆羽很小便得艺茶之术。不过晨钟暮鼓对一个孩子来说毕竟过于枯燥,况且陆羽自幼志不在佛,而有志于儒学研究,故在其十一、二岁时终于逃离寺院。

  此后曾在一个戏班子学戏。陆羽口吃,但很有表演才能,经常扮演戏中丑角,正好掩盖了生理上的缺陷。陆羽还会写剧本,曾“作诙谐数千言”。

  天宝五载(七四六年),李齐物到竟陵为太守,成为陆羽一生中的重要转捩点。

  在一次与会中陆羽随伶人做戏,为李齐物所赏识,遂助其离戏班,到竟陵城外火门山从邹氏夫子读书,研习儒学。

  礼部员外郎崔国辅和李齐物一样十分爱惜人才,与陆羽结为忘年之交,并赠以“白的乌”(即白头黑身的大牛)和“文槐书函”。

  崔国辅长于五言小诗,并与杜甫相善。陆羽得这位名人指点,学问又大增一步。

  西元七七五年(天宝十四年),二十四、五岁的陆羽,随着流亡的难民离开故乡,流落湖州(今浙江湖州市)。

  湖州较北方相对安宁。

  陆羽自幼随积公大师在寺院采茶、煮茶,对茶学早就发生浓厚兴趣。湖州又是名茶产地,陆羽在这一带搜集了不少有关茶的生产、制作的材料。

  这一时期他结识了著名诗僧皎然。

  皎然既是诗僧,又是茶僧,对茶有浓厚兴趣。陆羽又与诗人皇甫冉、皇甫曾兄弟过往甚密,皇甫兄弟同样对茶有特殊爱好。

  陆羽在茶乡生活,所交又多诗人,艺术的薰陶和江南明丽的山水,使陆羽自然地把茶与艺术结为一体,构成他后来《茶经》中幽深清丽的思想与格调。

  自唐初以来,各地饮茶之风渐盛。

  但饮茶者并不一定都能体味饮茶的要旨与妙趣。于是,陆羽决心总结自己半生的饮茶实践和茶学知识,写出一部茶学专著。

  为潜心研究和写作,陆羽终于结束了多年的流浪生活,于上元初结庐于湖州之苕溪。经过一年多努力,终于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茶学专著,也是中国第一部茶文化专著——《茶经》的初稿,时年陆羽二十八岁。

  西元七六三年,持续八年安史之乱终于平定,陆羽又对《茶经》作了一次修订。

  他还亲自设计了煮茶的风炉,把平定安史之乱的事铸在鼎上,标明“圣唐来胡明年造”,以表明茶人以天下之乐为乐的阔大胸怀。

  大历九年(七七四年),湖州刺史颜真卿修《韵海镜源》,陆羽参与其事,乘机搜集历代茶事,又补充《七之事》,从而完成《茶经》的全部著作任务,前后历时十几年。

  《茶经》问世不仅使“世人益知茶”,陆羽之名亦因而传布。以此为朝廷所知,曾召其任“太子文学”,“徙太常寺太祝”。

  但陆羽无心于仕途,竟不就职。陆羽晚年,由浙江经湖南而移居江西上饶。至今上饶有“陆羽井”

  ,人称陆羽所建故居遗址。

  直折腾到半夜,周围铺满烟头的时候,杨俊飞熟看完所有资料,也没有找出丝毫的关联词。难道自己从一开始,寻找的方法和方向就错了?

  他沮丧的喝了口咖啡,一丝挫败感油然升起。

  没想到自己这个解码专家,也会有遇到难题的时候。唉,人果然不是万能的。

  就在这时,床头的电话响了起来。

  “大侦探,资料盒里的东西都看完了吗?”听声音,就知道是那个古灵精怪的紫雪。

  杨俊飞没有好气的哼了一声:“你们给我的资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干嘛藏头露尾的?”

  紫雪明显愣了一下,迟疑道:“那些东西很显而易见啊,全都是关于茶圣陆羽的资料。也就是大侦探你这次的目标。”

  “没有其他的意义了?”杨俊飞狐疑地问。

  “当然没有了。”

  “哈哈,没想到,真的没想到。”杨俊飞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这些年自己在危险里过习惯了,不论任何事情都会往复杂的地方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紫雪被他突如其来的笑弄得莫名其妙,也没有多问,只是道:“绑架陆平博士的组织传了消息来,您的任务就是将陆羽连尸体带棺材一起偷出来,到时候会有人接应您。

  “根据那个组织提供的资料,陆羽的尸体现在应该被保存在皇甫三星位于城西的别墅里。详细资料马上就发给您……”

  第二天一过中午,杨俊飞准备好必要的物品,跳上车就向夜轩的临时研究所驰去。

  风刮在脸上,很干燥,也很舒服。

  叹了口气,他苦笑起来,没想到自己这个国际知名的大侦探,真的要去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如果让自己的那几个朋友知道了,不被笑死才怪。

  算了,既然已经决定接下这个Case了,那就做到底,再说自己也没有那些无聊的正义感。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这是人生存在世上,必须做出的决定。

  否则,只能一辈子陷于平凡的生活里,一辈子为衣食住行奔波忙碌,那样的人生,真的会有快乐吗?

  何况,这次的报酬,真的让自己很有动力。哼,不觉间,突然又想起了临走前和冰影说的那番话。

  “那个笨蛋究竟是怎么会和那种危险的组织搭上关系的?他虽然很令人作呕,但还不至于笨到不懂得保护自己,不懂得与虎谋皮这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吧?”

  张冰影的声音立刻黯淡了下去,“那是七年前的事情了。”

  她回忆着:“那时我们漂流到加拿大北面最荒凉的欧拉木镇,因为我喜欢那里的恬静,就定居了下来。

  “三个月后的一天,平照例出去钓鱼,他总是喜欢当地爱斯基摩人的垂钓方法,你知道的,就是在冻结的河面的冰层上砸一个大窟窿,再放下钓线和饵的那种。

  “那天,他过了下午三点也没有回家,他从来就不会过了正午也没回来的,因为那样太危险了,强烈的太阳会把山上的雪融化掉,很有可能形成雪崩。我担心他会出意外,便驾驶雪橇车出外找他。

  “可哪想到他竟然呆呆坐在常去的那条河边,眼睛一动也不动的盯着远处的山看。我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原来真的发生雪崩了,但是很远,不会危及到我们。

  “我见他看的那么入神,不忍心打扰他,也就陪着他看起来。只见远处的冰山上,雪因为日照的关系而蜂拥的倾泻下来。

  “但是先流到山底的竟然是大块的冰!它们砸到结冰的河面上,很快就将河面敲出了一个很大的洞。

  “然后雪流下来了,它霸道的把方圆数千米都覆盖起来,形成夺目的白茫茫的一片。这时奇景出现了!河面那个大洞的地方虽然也覆盖了雪,但是因为水与雪温差的关系,积雪开始不断陷了下去,形成了一个流华般漂亮的纯白沙漏。

  “我在心里暗暗赞叹。这时平突然站起来像疯了似的大声叫道:”天!那个假设竟然是对的!可恶,这样的情景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看到。嘿哈,我错了,一切都错了!没想到那些理论全都错了,这种东西竟然会让我诚心信仰了那么多年。

  “‘它在那两个假设中,不过是一个注入了水的纤薄纸罩罢了!’”平激动的紧紧将我搂入怀里,那张狂喜的脸上哭着、笑着、流着泪……

  “对了!也就是从那天起,平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开始和那个组织交涉,最后成立了生命螺旋的实验基地。”

  “生命螺旋?哼,没想到那家伙离开了大学以后,居然还在进行那么愚蠢的研究。”杨俊飞对那个抢走自己女人的罪人嗤之以鼻:“既然他们合作了七年,你不可能不知道关于那个组织的事情。说出来听听!”

  “我真的不知道,就连名字也不清楚。只是感觉那个组织对生命的再生,以及被动生命精神力很感兴趣。平的生命螺旋研究就属于生命的再生,所以那组织就不遗余力的在金钱以及物质上支持他。”

  张冰影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其实我并不怎么在乎,平所谓的那个跨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只想和他继续过从前那种安逸平静的生活罢了。我要是早劝他和那个组织脱离关系就好了,至少他不会被绑架。”

  张冰影的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每一次的回忆,都会给她带来巨大而又恐怖的压力,就像自己又经历了那一场刻骨铭心的痛苦一样。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很不服气的说道:“女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如果根据你说的,九年前你离开我,是因为我待在实验室里,对你很冷淡的话,那么陆平那个家伙呢?

  “我不过只是待了三个月,而他一待就是六年多,然后更奇怪的是,在这六年里你居然没有见异思迁!”

  “俊飞,你不懂爱,一直都不懂。”张冰影挺起胸脯,直视着他的眼睛骄傲的说:“曾经有人形容过,二十二岁的女人就像一只氢气球,当你一不小心松开手时,它就会飞起来,离你越来越远,直到你再也触摸不到的高度。

  “可当时我已经二十五岁了,不再是那只灌满氢气的气球。三年的时间将我和平的感情磨练到了你难以想像的地步。”

  杨俊飞恼怒的挥动手臂,突然又大笑起来:“什么爱爱爱的!你一天到晚只知道这个字!嘿,不过也无所谓,你就要永远的属于我了!

  “一想到你永远也不能见陆平那王八蛋,不知为什么,我的心里就会莫名其妙的感到非常愉快。哈哈!”

  看着张冰影用力咬着下唇,几乎要哭了的样子,杨俊飞就有一种快感。

  男人或许就是这样的动物,自己得不到的女人,也不会让对方好受。刺激她,甚至折磨她,会让他被她伤害的伤痕累累的心,稍微的平衡一点。

  但,或许不是平衡,而是伤得更重吧,不过,谁又知道,谁又在意呢,最重要的是,他让那个曾经最爱的女人痛苦,这就足够了。

  杨俊飞用力的摇了摇头,努力将弥漫在眼中的悲哀甩掉,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虽然对于陆平被绑架一事自己曾有诸多猜测,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那个组织一定知道他和陆平以及张冰影的三角关系。

  绑架陆平,十有八九是为了逼迫自己接受他们的一系列委托。

  不过,如果真的如同张冰影所说的,那个组织有自己想像不到的庞大,那么为什么还需要透过自己出手呢?绝对没道理,而且,实在太不符合逻辑了。难道是张冰影在说谎?

  不对,他了解那个女人。张冰影是真的很关心陆平的安危,不像是装出来的。

  再看紫雪毫不费力的就找到了自己的行踪,他们背后确实是有一个庞大的组织在操控着,奇怪,实在是太奇怪了。

  注一:祁门红茶每一片不能高于零点六到零点八厘米。

  注二:真的六安瓜片外形平展,每一片不带芽和茎梗,叶呈绿色光润,微向上重迭,形似瓜子,内质香气清高,叶底厚实明亮。假的则色比较黄。

  注三:一般会按照阶段分别采取“抖、搭、捺、拓、甩、扣、挺、抓、压、磨”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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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诈尸(下)

  杨俊飞对皇甫三星的那栋古堡别墅并不陌生,紫雪发给他的资料里,有详细的建筑设计图。

  根据图纸,他甚至比修建这栋房子的工人,更加了解这个房子的一切。

  别墅用的是电磁锁,每隔五个小时,电磁锁里的密码就会随机更改一次。

  也就是说,自己拿到的钥匙还剩下三个小时的有效期。

  不过对于自己这种级别的高手而言,偷出一个三百公斤重的尸体以及棺材,那是足够了。

  皇甫三星也真是个古怪的家伙,他的别墅下,居然修建了一个三万多平方的地下室,也不知道用来干什么不法的勾当。

  杨俊飞依靠敏捷的身手以及多年来出生入死的工具,迅速的躲过守卫的勘查,顺利进入了古堡大厅右边的厨房。

  根据那个组织给的方法,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是个升降机。

  “那老家伙的嗜好满古怪的,尽弄些华而不实的机关。”

  杨俊飞颇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去。

  实在太顺利了,总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他提起十二分的注意力,看着指示灯一格一格的向下闪烁,大约过了十多分钟,电梯停了。

  门缓缓向两旁缩回去,露出一个硕大的空间来。

  即使在昨天夜里,杨俊飞已经无数次看过设计图对这个地下室的描述,当真的处身其中时,才能发现这个鬼地方的庞大。

  他仔细的观察着附近有没有警卫走动的痕迹,许久,这才小心的走出电梯,用手扶住栏杆向下望去。

  无数巨大的螺旋状物体从地面上突出来,就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巨兽,正准备择人而食。杨俊飞不禁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似乎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下边等着他。

  他的第六感曾经救过自己许多次,但没有一次像这样突如其来的。

  有股寒意停留在后脑勺,令他全身的鸡皮疙瘩怎样也消不下去。

  他用手在眼前挥了挥,地下室有恒温系统,从指尖流动的风来看,温度应该在二十六摄氏度的样子。

  这样的温度应该不会让自己有冷的感觉。那么,究竟自己在怕什么?

  咽下一口唾液,杨俊飞决定下去看看,毕竟机会只有一次,如果什么都不做就走掉,不但自己面子上过不去,弄不好还会被那群猪朋狗友嘲笑。

  走进下到底层的电梯,门一开,就有股莫名的寒气,甚或是阴气迎面扑了上来,杨俊飞冷笑着飞快跑出去,然后用背贴墙,打量起了四周。

  周围空荡荡的,一个人影也看不到。

  在这个有几万平方米的空间里,没有任何声音,也似乎没有任何生物,恍如鬼域,只有零星的昏暗灯光刺破黑暗,让人稍微感觉到自己还留在人间。

  不远处,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杨俊飞深吸了一口气,缓慢的朝那个地方移动过去。

  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烈了,究竟这里有什么?为什么会令自己这个早就已经不把生命当回事情的人害怕,那是一种出于人类最深沉潜意识中的恐惧,就像老鼠在天性上就害怕猫一样,似乎在前边,就在前边,有一个带着阴寒气息的东西在守株待兔,等待着他慢慢掉进陷阱里。

  有好几次,杨俊飞几乎都要转身离开,放弃这次行动了。

  但是每一次都莫名其妙的在心底燃起一股好奇,那种无法抑制的好奇,迫令他不断的向前走,虽然慢,但确实身不由己的移动着。

  就在要走到控制室时,有个没有关门的房间,出现在他眼前。

  那是最拐角的房间,很大,似乎是研究室。

  房间的正中央摆着一个灰白色的石头棺材。棺材附近横七竖八的倒着三个人,两男一女,不知道是死了还是活着。

  杨俊飞走进去,用手先试探了一下那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年的鼻息,还有气,看来只是晕过去而已。

  他扬起头望向棺材,奇怪,怎么感觉很眼熟?他猛地掏出那个神秘组织给他的照片,然后,笑了。

  简直是得来全不费功夫,没想到自己的目标居然就在眼前。杨俊飞开心的走到棺材前,正想将带来的工具装上去。

  突然,他愣住了。

  原本应该盛放着陆羽尸骨的棺材里,居然什么也没有,只留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

  “该死,看到有人倒在这里,我就早应该想到了!”

  他恼怒的几乎要大骂起来。

  该死,看来对这个死了有一千多年的茶道老祖宗的尸体,有兴趣的人恐怕还真不止一个,竟然被人给捷足先登了,失算!

  牢骚归牢骚,杨俊飞立刻在房间里搜索起来。

  不管是谁,他既然能潜进来,而且打昏了三个人,偷走了尸骨,做了如此多复杂的工序,就一定会留下线索。

  只要找出线索,顺藤摸瓜,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和大脑,即使他藏在北极的冰岩下,自己也能将他给挖出来。

  毕竟,能在这种守卫森严的地方自由进出的,除了内贼外,全世界就剩下寥寥可数的些许人了。那些人的底细,他碰巧都十分清楚。

  没有脚印,奇怪了,地上怎么有一些碎屑?像是放了不知多久的布料,一碰就碎掉了。还有这些洒落在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为什么碎的那么奇怪?

  想到了什么,杨俊飞猛地站了起来向石棺材里望去。

  突然,一个拉长的影子,从他的背后映到他身前的地板上。

  杨俊飞突然感觉自己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以及关节都无法动弹了,甚至发出“咯咯”的响动。

  那是在发抖!自己居然在发抖!他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努力让自己早已僵硬的脖子向后转,希望能看到那个令自己害怕的人或者物体,究竟是什么。

  还没等他看清,一股疼痛的感觉从脖子上传递到了全身,冲入了脑中。

  大脑一麻,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杨俊飞突然的坐在一个既肮脏又喧闹的破酒馆内,他的手里还端着一杯十分劣质的啤酒。

  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冷静的思考着。

  刚才自己似乎由于某种原因晕了过去,究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自己完全想不起来了?

  这里,是一个墙壁上贴满法文彩报的酒吧。

  窗外,已经是夜晚了。

  外边的世界灯红柳绿,看得出是一个称得上繁华的小都市。

  这里的建筑物并不是十分高大,但是线条浪漫,显示着浓厚的欧洲中世纪,那种已然登峰造极的建筑风格。

  酒馆的斜对面还有一个不算大的展览馆,墙上乱七八糟的贴着手绘的海报,也不知道在宣传着什么。

  杨俊飞判断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有一点很显然,这里绝对不可能是中国!

  中国?自己什么时候又去过中国?

  突然,对面的展览馆里传来了很大的喧闹声。

  有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抱着头慌张的从展览馆里逃出来,然后躲进了这个酒吧里。

  “酒!快一点,给我最烈的那种!”那个绅士一屁股坐到柜台前大声吼道。

  “又来了!”调酒师耸耸肩,将一杯暗褐色的鸡尾酒递给他。

  这位绅士抓着酒杯一饮而尽后,用力捶打着桌子喃喃嚷着:“他们不喜欢我的画!没有人喜欢……

  为什么?究竟为什么!“他的嘴角颤抖着,满脸紧张绝望的样子。

  杨俊飞盯着他,突然觉得他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

  “到底是在哪里?哪里?”他用手指点着桌角,在脑海里飞快的搜索着关于这个人的资讯。不久,他激动的站起身来!他想起来了!这个人不就是,不就是……

  杨俊飞强压住内心的震惊,端着酒坐到那位绅士左边,用法语问道:“请问,您是文森?梵谷先生吗?”

  那位绅士明显还没有从打击中清醒过来,紧张的问:“您……您也是来辱骂我、打我、砸我的画吗?”

  “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杨俊飞一愣,突然明白过来!天哪!现在自己竟然处身在一八八九年的法国南部城市阿尔。

  根据他看过的《梵谷小传》,文森?梵谷曾经数次展览自己的作品,但最糟糕的一次是在一八八九年三月的阿尔。

  不习惯印象画派的文明人,愤怒的将他画展中所有的画都砸的粉碎,许多人更不解气的扬言要将他变为残疾人士。

  记忆里那件事,应该发生在梵谷被美术学院退学,辗转到巴黎,住在弟弟西奥的公寓,并结识罗特列克、贝纳、毕沙罗、高更等画家以后吧。

  那这么说,杨俊飞突然一惊!对了,如果真的是这个时段,那么再过十六个月,梵谷就会用手枪自杀了!

  但是,自己刚刚不是在中国的湖州吗?难道这是在梦里?他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好痛。不是说在梦里,人是不会感觉到疼痛的吗?那到底自己是在梦里,还是在现实中?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看着梵谷那可怜萎缩的样子,自己或许可以帮他一些什么小忙吧。即使那只是在梦里。

  “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画,可以卖给我一幅吗?”不假思索的,杨俊飞说出了一句可以让全世界的史学家跌掉眼镜的话。

  “什?什么!您喜欢我的画,还要买它们?”梵谷因惊讶而张大了眼睛,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对!我想买您的画。可是您知道,我的钱并不多……所有就买那幅‘鸢尾花’好了!”杨俊飞装出很可惜的样子。

  他满脑子的坏水,刚才也暗自搜了全身,很明白自己身上可以在这个时代流通的货币,根本是一个子儿也没有,而且他也完全没有想过付款的问题。

  只是希望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挖空心思、想方设法让梵谷把画送给自己。

  不过他故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鸢尾花”的确是梵谷著名的代表作之一,它被认为是梵谷在黄色小屋里画的最后一幅充满律动及和谐感的画,而在一九八一年被日本人以大约一百二十七亿日圆的天价买走。

  现在它的价值更高达了四亿美元,是历史上价格最高的一幅画。

  可惜这幅画是在一八八九年五月完成的,即使是梵谷,也没有可能知道自己会在两个月后画出这幅画吧!

  杨俊飞无法判断出自己究竟是不是在作梦,如果真的是梦的话,梦里的梵谷应该不会有那么清晰的辨别能力才对。

  但是,梵谷居然愣愣的问道:“‘鸢尾花’?那是什么?我从来没有画过!”

  “那您身边有什么画?像‘向日葵’或者‘迦赛医生像’?”杨俊飞不甘心的问。

  “这些画我都放在黄色小屋里,离这儿太远了!所以……请您跟我来。”梵谷离开柜台,带着杨俊飞走进展览馆。

  这个不大而且简朴的地方,现在就像打了一场大仗般,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梵谷从门后的地毯下,拉出一幅画说道:“现在就只剩下这一幅了。是我看到情形不太好时偷偷藏起来的。我叫它‘红色葡萄园’。”

  杨俊飞饶有兴趣的审视着,这幅用蓝布碎花布包起来的画。

  手法看来是梵谷惯用的深远空间感,而且用红色来描绘葡萄树,很具表现性。

  突然,他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地方,问道:“为什么你要把阿尔农妇,画成布列塔尼亚地方的装扮呢?”

  梵谷赞赏的哈哈笑道:“你不觉得这样更能衬托出这些妇女的勤劳吗?”转过头,他惊奇的发现那个一直和自己说话的年轻人,和自己的画竟然都不见了。

  “我的画被偷了!”梵谷快速冲出门,搜索着杨俊飞的身影。

  可是他看到的只有万籁俱寂的夜,和繁华的街道上来去匆匆的人影。

  文森?梵谷沮丧的向回家的路走去,这一天实在发生太多事情了,真有种累的感觉!不过他一向都是个乐观而又热情如火的人。不久后他就笑起来,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哈,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偷我的画。看来我渐渐已经有一些出名了吧。我的画应该也有些价值了……至少有被偷的价值!”

  他喃喃自语道:“努力!这幅画……嗯!就当是被卖出去的第一幅吧!”

  唉……史学家和那些文森?梵谷狂热的画迷们,恐怕永远也不可能知道的是,那幅极有纪念意义的画——“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花四百法郎……

  有个家伙在梦里,将他们认为是梵谷生前唯一卖出的作品,没有花一个子儿的拿走了。

  不过更不会有人想到的是,“红色葡萄园”的买方并没有发大财,因为他此刻正漂浮在黑暗的、有些粘稠的虚空中。

  杨俊飞努力的令自己保持在冷静状态,虽然他很惊讶,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到了这种地方。

  四周没有任何光线,同时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就算是在极静状态下,必然能听到的心跳似乎也停止了!

  但自己还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的跳动……但是却听不见!

  为什么?是因为没有传播空气的介质吗?那么现在自己正呼吸着的又是什么?抑或是自己已没有呼吸了,而一切都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疑问一个接着一个窜入脑子里,杨俊飞几乎要疯掉了。

  突然一阵惊天彻地的巨响卷席过来,他向极后方望去,顿时全身像有电流通过似的呆在当场。

  极远处,印入眼帘的是一幕令他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象。

  只见这个看似无限大的空间,在远处被猛地一分为二。

  裂缝在不断的增大著,像一张巨大的、恐怖的令人撕心裂肺的大口,它将身旁的空间、身旁的黑暗无情的碾碎,它轰鸣着向自己鲸吞而来,但杨俊飞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逼近,丝毫想不出任何逃脱的办法。

  这种讨厌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绝望……

  杨俊飞大声吼叫着抒发着自己的恐惧,他甚至闭上了眼睛!但是这个庞然巨兽似乎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危害。无尽的黑暗闪过,奇景又出现了。

  他依然飘浮在空中。

  不过这却是实实在在的天空!阵阵风吹拂过脸颊,他不禁往下望去。

  黄沙正满天飞刮着,一碧如洗但又略显凄凉的天空里,炎热的可以将鲜肉烤熟的烈日,疯狂的升起在偏东方的远处。

  沙云密布,令视野也模糊不清起来。

  杨俊飞隐隐的可以看到,沙漠里散乱的傲立着一些浅黄色的耸起物。仔细的打量后,他惊奇的发现,那些竟然是只有撒哈拉才有的胡夫金字塔……这里,是埃及?

  他突然不明白自己作的这个莫名其妙的梦,到底有什么意义了……

  努力想了一会儿,杨俊飞哑然失笑,自己居然想去了解自己无聊时作的梦,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梦如果真的存在意义的话,那就不是梦了。

  既然明知道是梦,那就尽情欣赏好了,虽然这个梦实在是清晰的有些过头了。

  处在这个第二梦中的他,只能在空中默默的看着,什么也接触不到,很是没有趣味!

  杨俊飞有些恼怒的向上方望去,顿时,一副令他目瞪口呆的景象展现在眼前。

  自己的上方并没有天空的延续!没有平流层,没有臭氧层,没有热层,当然也没有星空。他看到的赫然是另一个时间,另一个地点。

  杨俊飞感觉自己像是头朝下在空中悬吊着。

  自己能俯瞰到的是一座巨大的城池。

  这个城池被规划的四四方方,一层接着一层有着十分紧凑的结构。

  是夜晚了。

  一轮斜月懒散的将冰冷的银色光芒普洒在大街小巷,他注意到,有许多人家的大门都敞开着,显然是对当时的治安很有信心。

  然而最显眼的,却是耸立在市中心与南郊区的两座高塔。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

  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

  这两种特殊的构造,当然难不倒对古代建筑颇有研究的杨俊飞。

  他立刻判断出了现在处身的位址与年代!

  “这是长安!是唐朝开元盛世时的长安!”一向处变不惊的他,也开始大捂其头了。

  史书上大量记载着唐朝唐玄宗前期,人们的生活水准和城市治安,达到了空前的水准,人民安居乐业、夜不闭户。

  但是这个可以让史学家疯狂的时代,在现在的他看来,却又显得那么的诡异!

  他似乎就像汉堡一般,被夹在两个时空中央。

  身体曝晒在撒哈拉大沙漠,而头部却属于中国的盛唐!

  嘿,说出去绝对不会有人相信,恐怕还会被送到精神病院吧!幸好这只是个梦而已,醒来就好了。

  头脑变得更加?R乱起来,越是说不想,越有千头万绪挤压的杨俊飞,气也喘不过来。就在他苦苦挣扎的同时,整个空间又开始变幻起来。

  黑暗……这次依然是黑暗。

  没有光,但远处却有细微的声音。

  杨俊飞突然发现自己其实是可以移动的。

  手脚的整齐挥舞,可以让自己稍稍前行。

  阻力非常大!有些像在粘稠的石油中游泳一般,使行动变得异常困难,但是这样也让杨俊飞好受多了。毕竟一动也不能动的感觉实在不怎么舒服!

  有光点在前方亮起来。

  细微的声音开始变大了……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震动耳膜的巨大洪流。

  光点变化着,在接近自己时,变成了无数个细小的存在。

  突然,杨俊飞的眼前豁然开朗。

  眼前是一个宽敞明亮的教堂,教堂里空荡荡的,只有讲义桌前站着三个人。一男一女穿着雪白的礼服和婚纱。

  “陆平先生,你愿意娶张冰影小姐为妻子,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她吗?”

  在这个高大的教堂里,似乎正在进行一场没有任何人参加的婚礼。

  陆平和张冰影静静的站立着,他俩对视一眼,脸上浮现着刚毅的微笑。

  “我愿意。”陆平肃然的点头。

  “那么张冰影小姐,你又愿意嫁给陆平先生吗?并且不论贫困,疾病,痛苦,都会永生永世的爱着他?”牧师问道。

  站在他俩身后的杨俊飞,再也无法保持大脑的平静,他无法再去理会现在的自己是不是只是在一个梦中,七年了,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如果自己在陆平和张冰影的婚礼上,自己究竟会怎样?

  就算只是在梦中也好,他会打掉自己那个最好的朋友的下巴。

  杨俊飞不断叫着,挥动着手,甚至想把牧师那张可恨的嘴捂起来。

  但这一切都只是徒劳而已,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我愿意。”张冰影轻轻的说。

  顿时,杨俊飞感到头脑爆开了,就在这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再一次的失去了这个他最爱的女人,失去的那么刻骨铭心。

  该死!这种可恨的时空,这种该死的状态。

  他竟然什么都做不了,什么也不能挽回,只能眼睁睁的注视着从前的历史,以另一种方式将似真似幻的真相展现到自己眼前,看着张冰影再一次离他而去,那种无力的心痛感,刺激的杨俊飞几乎要发疯了。

  他狠狠的敲了敲脑袋,突然间,整个时空又变幻开来。

  眼前一黑,接着一亮。

  他彻底清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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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失窃

  我第一个清醒过来,摸了摸到现在还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大脑逐渐摆脱了模糊不清的混乱状态,变得比较有逻辑起来。

  自己似乎被什么打晕过去了,晕过去之前呢?我似乎正在惊讶,但是,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惊讶?唉,头痛,我还要好好想想。

  就在我趴在地上冥思苦想顺带发呆的时候,倒在一旁的二伯父和雨欣也慢慢醒了。

  二伯父那人精一起身,就疯狂的向不远处的石棺材跑去。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见他一阵大叫,然后捂住胸口呻吟起来。

  我急忙过去一把扶住他,连声问:“怎么了?”

  “不见了,陆羽不见了。”

  只见他面如死灰,全身都在颤抖。

  我定了定神,朝石棺材望去。

  果然,里边只剩下一层翠绿色的叶子。陆羽的尸骨,居然不见了。

  夜雨欣也凑了过来,她似乎并不在意那位茶圣的尸体,只是望着那些不知名的茶叶发呆。

  我向四周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视线又再次聚焦在棺材上。

  地上,到处都洒落着防盗玻璃的碎片。

  我随手捡起一片,突然浑身一颤,急忙朝石棺材里望去。

  奇怪!实在太奇怪了。

  我一边看一边紧皱眉头,有个匪夷所思的想法,不禁从大脑中冒了出来。

  身旁的夜雨欣,使劲拉了拉我,低声道:“小夜哥哥,棺材里边的叶子似乎有点不一样了。”

  我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哪里不一样?”

  “你自己看看,这些茶叶的颜色似乎变了。”雨欣疑惑不解的说。

  我仔细一看,确实发现那些不知名的茶叶色泽变得黯淡起来,再也没有刚看到时那种青翠欲滴的模样。

  “不算奇怪,或许是因为接触到了空气,产生了某种我们不知道的化学反应。”我不太在意的答道,满脑子依然充斥着刚刚产生的那个想法。

  如果那想法是真的,就意味着……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实在是太诡异了。

  “小夜哥哥!”

  雨欣见我心不在焉,大喊了一声,然后将双手平摊开,放到我眼睛底下,“你再看看我手里的叶子,左边的是我晕过去前抓在手心里的,而右边则是我刚刚从棺材中拿出来的。如果真的是遇到空气产生了化学反应的话,那你怎么解释现在的状况?”

  只见夜雨欣左手掌上的茶叶依旧翠绿,丝毫没有黯淡枯黄的迹象。

  我大脑一震,顿时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究竟刚才是什么令我们三人晕了过去?而在我们晕倒的那期间,究竟又发生了什么?是有人潜入了,偷走了陆羽的尸体?

  不对,从现场情况看来,实在是有太多的疑点了!

  我绕着石棺材走了几步,突然踩到了个软绵绵的物体,险些摔倒在地上。

  低头看了一眼,先是大吃一惊,然后邪邪的笑了起来。恐怕,线索被我找到了!

  “这样对待一个人类,特别是很帅气的中年男人,似乎不太人道吧。”雨欣有些犹豫。

  我顿时嗤之以鼻:“用眼睛看就知道他是小偷,对小偷还管什么人道不人道。你看人家二伯父干得多好,光在他腿上就缠了十八圈钢丝。

  “你也别闲着,把手给他绑紧,不要因为这个中年老男人长得帅了一点,就故意创造让他逃走的机会。”

  听着我们调侃,二伯父夜轩黑着脸,继续拿钢丝在那昏倒的男人身上捆了一圈又一圈,似乎对待的是一个杀他全家的仇人。

  “但是,我们首先应该找员警才对。”雨欣还是有点困扰。

  我笑了起来:“别犯傻了。如果真的交给员警,以他们立案侦察的速度,刚开始调查现场的期间,陆羽的尸骨都不知道被转移到哪里了。只要落入那些销赃网路宽的黑市里,立刻就能转手,到时候还找得到个屁。”

  雨欣撇了撇嘴:“我才不相信有人会出钱买那种鬼东西。”

  “小夜说的没错。”夜轩抬起头沉声道:“日本人会买。当我挖出陆羽的尸骨时,第二天就有个匿名的日本人在黑市出价七千万美元。

  “他声称,不论卖的人用何种手段取得陆羽的尸体,只要摆在他面前,他就立刻付钱。这件事绝对不能让警方介入,不然一切都完了。”

  “谁不爱七千万美元呢!”我用手轻轻拍了拍那个还在昏迷中的中年老男人的脸,“我们先让他清醒过来,再舒服的听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对他的故事,突然很感兴趣了。”

  雨欣迟疑的问:“怎么才能让他醒过来?”

  “很简单。”我在饮水机上接了一大盆水,然后猛地泼到他的头上。

  这个粗鲁的方法很有效,只听那家伙呻吟一声,缓缓睁开了眼睛。

  杨俊飞醒了,他迷惑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大脑依然不太适应现在的环境。

  他用力动了动,却发现自己丝毫都动弹不了,才明白自己被紧紧地绑住了。

  一清楚现在的形势,杨俊飞敏锐的眼睛,立刻不经意的从三个人身上扫了过去。

  眼前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带着一种古怪的笑意看着自己,那种笑很熟悉,他自己也常常会这样笑,每次这样一笑,就绝对有人会倒楣。

  看来,这家伙绝对不是什么简单的货色。危险!非常的危险。

  男孩旁边有个女孩,很漂亮,她望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三分紧张,七分好奇。恐怕是个单纯未经世事的大小姐。

  最右边的那个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他的样貌自己很熟悉,是夜轩教授。这次目标物的名义主人。

  看他咬牙切齿望着自己的样子,估计是把自己当作偷窃陆羽尸体的盗贼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虽然自己确实算是,但并没有得手,顶多当个未遂犯罢了。

  奇怪,他们似乎并没有报警,难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警方插手?

  微一思索,杨俊飞喧宾夺主,首先开口道:“不用对我行刑,也不要对我用什么下三滥的手段。我先申明,陆羽的尸体在我到的时候已经不见了。”

  “空口无凭,谁会相信你?你当我们是三岁小孩啊。”我嘲讽道。这家伙,看来不笨。

  “哼,为什么类似审问的时候,差不多都是翻来覆去的那么几句,有点创意行不行,小伙子,你看太多连续剧了。”杨俊飞第二句就出言试探对方的底线情绪。

  没有任何反应,我只是淡然笑了笑,望着他道:“你是个聪明人,那么就不用多说太多废话了。

  “用激将法捣乱我的情绪这么老套的方式,任何三流的连续剧里都有,难道你从来不看连续剧吗?”

  有趣的家伙!杨俊飞突然很想笑,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遇到一个可以和自己针锋相对的人。实在不应该啊,那小子聪明归聪明,不过还是嫩了点。

  杨俊飞在自己的脸上,挤出一丝神秘的笑容,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说道:“我是不是说谎你应该很清楚。你也发现了对吧,你一定也和我有同一个疑惑,棺材附近的玻璃,实在破碎的太不寻常了。”

  我望着他,哼了一声,不语了。

  被引起好奇心的雨欣,立刻抓住我的胳膊问道:“小夜哥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

  二伯父夜轩也略带兴趣的望向我。

  我苦笑一声,指着地上的防盗玻璃碎片说:“其实,从刚才我就发现了一个不太正常的情况。这些破碎的玻璃,确实很有问题。”

  “哪里有问题了?我怎么什么都看不出来。”雨欣仔细的看着地上,然后疑惑的摇头。

  “关键是在石棺材里边。”我解释道:“我来的时候就发现,整个棺材都被七厘米厚的防盗玻璃柜罩了起来,在玻璃柜里边,甚至渗透不了空气。

  “先把我们怎么晕倒的事情摆在一边不说,如果真的是有人潜进来了,打破玻璃偷走陆羽的尸骨的话,那么玻璃的碎片就不可能只是落在地上。

  “在外力的影响下,棺材里不论如何,也应该会落一些进去,可是你们自己看……”

  我用力的拍了拍石棺材的边缘,雨欣和二伯父凑过头去往里看了一眼,不禁惊讶的叫出了声。

  “发现了吧!棺材里完全没有玻璃碎块。那就意味着……”我用力吞了口唾沫,用干涩的嗓音说道:“就意味着,玻璃是从里边被打破的!”

  所有人,包括被绑成粽子的杨俊飞,全都禁不住打了个冷颤,只感觉有股寒气从脚底冒了上来。

  “不可能,荒谬,太荒谬了。”二伯父夜轩摇着头,脸色发白的说:“好歹我也当了二十多年的考古学教授了,什么尸体古坟没有见过!

  “如果按照你的说法,一个已经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古人,居然活了过来,而且赤手空拳的将七厘米的防盗玻璃打破,这事情即使是正常人都做不到……我不信,绝对不信!”

  “死去一千两百多年的人,当然是活不过来了。”我望着他的眼睛,淡然道:“但如果活过来的不是人呢?”

  “不是人,那么究竟是什么?”雨欣的眼睛里流露出恐惧。

  在这种诡异的情况下,即使是我都有种莫名的惊骇感,更何况是像她一般没有经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女孩子。

  我努力的平复情绪,沉声道:“二伯父,你不觉得奇怪吗?从陆羽的尸身经历一千多年没有腐烂,还有那些垫在他尸体下一千多年的茶叶,那些不知名的茶叶不但古怪,而且还没有流失任何水分,即使到了现在,依然像是刚刚才摘下来一样。

  “它的存在本身已经是一种不自然了。其实仔细想想,陆羽尸体上的一切,几乎都超出了常规,就算他突然活了过来,恐怕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确实没有什么奇怪的。有意思,听了你的分析,我对这个Case越来越感兴趣了。”有个声音从我们身后传了过来。

  我猛地一回头,居然看到那个一分钟前、还被绑的像个粽子似的中年老男人,正拔葵啖枣的站在研究室的门外。而研究室的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关了起来。

  那家伙冲我眨了眨眼睛,得意的道:“臭小子,想困住我,你还太嫩了。再见。”说完,就飞快的消失在了走廊的尽头。

  我看了一眼地上的钢丝,叹了口气。

  聪明的家伙,居然故意让我讲出玻璃的事情,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用特制的锉刀,不动声色的将细钢丝弄断了。

  哼,刚才自己明明搜遍了他的全身,真不知道他的锉刀到底藏在了哪里。

  二伯父见打不开门,顺手抄起一把椅子用力的砸了过去。我急忙阻止了他。

  “陆羽的尸骨确实不是那男人偷走的。”我轻松地说:“他也被打昏了,没有作案的时间。”

  “但不可能就这样放他走掉,说不定他知道些什么重要的东西。”二伯父急道。

  “以那个男人的能力,我们不可能抓住他的。放心,他绝对会回来找我。”我奸笑起来,从兜里掏出一枚戒指,轻轻的上下抛着:“前提是,如果这个东西对他很重要的话。”

  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最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放在身上的。特别是在偷东西的时候,在只要失手就会遇到危险的情况下,那男人的无名指上,依然戴着这枚会碍手碍脚的戒指,那这东西,一定很重要。

  哼,不过那个中年老男人,倒是让我产生了兴趣。

  疑点又多了,没想到一下飞机就会遇到这么多事情,临行前二伯父说我会不虚此行,敢情带着这种类型的涵义啊。唉。头痛。

  究竟那具尸体到哪里去了?

  就算它是诈了尸,也应该有迹可寻吧。难道,除了那个男人外,还有一批盗贼?

  视线突然扫到了什么,我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在那个中年老男人倒过的地方,留着一个又扁又方的用蓝色碎花布包着的东西。我打开一看,居然是一幅画。

  “这幅画看起来怎么那么眼熟?”雨欣凑过头来看。

  我淡淡道:“这是梵谷的经典油画,‘红色葡萄园’。哼,那个中年老男人真的有够奇怪的,居然背了一幅画出来偷东西。难道他今天不止偷了一家?”

  “嗯,那个,请问一下。”雨欣红着脸,突然道:“那个你口中的梵谷是谁啊?”

  我顿时瞪大了眼睛,就像看到了外星人一般的愣愣望着她,吃惊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注意到我的视线,雨欣的脸更红了,她一脚跺在我的脚背上,气恼的说:“难道不知道他很丢脸吗?人家从小就被老爸灌输草木知识,有些东西不知道完全是正常的。”

  这!这也叫正常?在现代这个文化速食时代,有谁不知道梵谷的画。唉,疯子叔叔不愧是疯子叔叔,小时候不但折磨我,还把他的女儿当作延续,折磨到了现在。

  我和二伯父对视了一眼,有些无奈的咳嗽一声,解释道:“梵谷全名叫做文森?梵谷。一八五三年生于荷兰的一个新教徒之家。少年时,他在伦敦、巴黎和海牙为画商工作,后来还在比利时的矿工中当过传教士。

  “一八八一年左右,他开始绘画。一八八六年去巴黎投奔其弟,初次接触了印象派的作品,对他产生影响的还有著名画家鲁本斯、日本版画和著名画家高更。

  “一八八八年,梵谷开始以色彩为基础表达强烈的感情。他曾短暂与高更交往,后来神经失常,被送进精神病院。

  “在经历多次感情上的崩溃之后,梵谷于一八九0年在奥维尔自杀。他对野兽派及德国的表现主义有巨大影响。

  “总之,梵谷一生为人敏感而易怒,聪敏过人,在生前他在许多事情上很少成功。

  “其人生活不幸而且艰辛,可他却随时都有献身给别人的爱、友谊和对艺术的热情。

  “在比利时作传教士期间,他目睹穷人的艰难生活,决定以最大的热情,帮助那些煤矿工人,他义务收容那些受重伤而垂死的矿工,希望以抚慰之词和自我牺牲精神帮助弱者搏斗,不过,他只干了六个月就被解雇,原因是他对工作过分热情。

  “在短短的三十七年人生中,梵谷把生命的最重要时期贡献给了艺术。

  “他早期画作爱用荷兰传画的褐色调,但他天性中火一般的热情,使他抛弃荷兰画派的黯淡和沉寂,并迅速远离印象派,印象派对外部世界瞬间真实性的追求,和他充满主体意识的精神状态相去甚远。

  “他不是以线条而是以环境来抓住对象;他重新改变现实,以达到实实在在的真实,促成了表现主义的诞生。也就是说,一句话,他对于艺术界而言是个十分伟大的人,而且,他的画也是所有画家中,卖的最高的。”

  “那他当时岂不是很有钱,那么有钱居然会选择自杀,真是个怪人!”雨欣不屑的说。

  “很抱歉,梵谷一生都贫困潦倒。”我舔了舔嘴唇,“他在世的时候,唯一卖出去的一幅画就在你手里。据说买画的人花了四百法郎。”

  “那这幅应该是赝品了?”雨欣看着手中的画。

  我立刻点头,“绝对是。如果是真品的话,那你现在手里至少捧着两亿美元以上。”

  “不对。”

  二伯父夜轩仔细看了看画,突然惊讶的眼睛都泛出了白光,他使劲的将嘴里分泌出的口水咽下去,用颤抖的声音道:“虽然我对画的研究并不是专业级,不过,这幅画似乎是真的!”

  “不可能!”我全身一震,不由得喊出了声音,“这幅画的真品,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

  “谁知道哪?或许那个男人刚在普希金博物馆里偷了这幅画,然后又跑到这里来偷我的陆羽的尸骨。”二伯父苦恼的思索着。

  “你认为这种可能性有多大?”我苦笑,“如果是你,你会背着一幅价值两亿美元的画去偷东西?

  这样既不科学,又妨碍运动,而且非常不符合像他那种聪明人的逻辑。“

  “总之,我把这幅画拿去朋友那里检查一番,到时候就清楚了。”夜轩叹了口气道。

  也只有如此了,我望着这个偌大的实验室,今天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多得我根本就找不到头绪。

  许多事情似乎都没有联系,而且也更不符合逻辑。

  比如说那个古怪的中年老男人,我似乎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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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混淆的记忆

  “医生,最近我常常作一些古怪的梦,而且更奇怪的是每次醒来的时候,我竟然都不敢判断那是不是真的只是梦!”

  张克大大咧咧的坐在白色的医疗椅上,向自己的心理医生询问。

  医生认真的做了记录,判断道:“你的身体状况并没有任何问题,我看你是太累了,建议你先停止工作,到一些风景优美的地方散散心。

  “还有,尽量要想一些让自己轻松的事情,过一段时间自然会好起来的。”

  “但最近我还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口吃的毛病了。你知道我从小都是口齿伶俐的,可是现在只要我一紧张,就会结结巴巴的说不出话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苦恼的挠着头。

  “还是太累的缘故,你的精神太压抑了。”医生皱了皱眉头,“等一下我给你开些安神药,你每天吃一片。如果下星期还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最好到医院进行脑部扫描。”

  回到家,望着空荡荡的家和如战乱后的房间,张克大为懊恼。

  看来倩儿还是没有回来,难道那件事真的让她很生气吗?哎,女人,真是越来越搞不懂这种生物了。

  他稍微想了一下,坐到电脑前开始写信。

  倩儿:

  你好。

  在你挂断电话后,全身都很冷。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两点四十九分,我在小草屋附近的网吧里。

  我没有喝酒,六年来第一次有抽烟的冲动。我买了一包烟,打开,拿起一根含在嘴里。但是抓着打火机的右手,却在不停地颤抖。

  我害怕,害怕抽烟以后会更烦躁。

  所以我走出去,买了一杯咖啡,喝了一口,然后决定给你写这封信。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咬了咬烟的过滤嘴,我变得不太灵光的脑袋归结出了四点。

  第一,是因为那天我无意识的喊出了淼儿这个莫须有的名字。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我还是要澄清一点,那一看就是我没有睡醒时的胡言乱语!

  我以为你也清楚,所以这几天就没有多加解释,以为你只是开我玩笑几小时、几天罢了。

  但是,我不希望你猜疑我对你的爱,这种玩笑,我玩不起。

  第二,是这几天住在你的手帕交的家里,那个麻雀对你说了些什么?

  抱歉我这样说,我终于把打火机打燃了,网咖老板在盯着我看,似乎觉得我有纵火的可能性,恐怕是我现在的脸色实在不好看吧。

  虽然我现在的心情真的坏到想把这个网吧给烧掉发泄一下。

  嗯,怎么说呢,请你更相信自己,更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我是个男人,也爱面子,但为了你,我可以连面子都不要的,去搞一些自己都鄙视的小动作。

  爱上一个人,就是有许多的害怕和猜疑,我会怕你回家不安全,会怕你走在路上有危险,害怕你工作时谁谁会欺负你,总想去分担你的不快、烦恼和痛苦。

  因为我觉得这是我的义务,所以只要不是我送你回家的话,我就会很心虚,会打电话一次又一次的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你或许不知道,最近几天你挂我电话的时候,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差点没去报警。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容易受到别人影响的人。但是别人的意见和话不重要,真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你自己的看法,对我的看法。

  第三,或许是你的月事来了吧,如果真是这样,告诉我,我会给你熬四物汤,这可是我最拿手的。

  朋友说“爱情”这个词的前身是“乞讨”,我深以为然,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实践过。

  现在我总算尝到了个中的滋味,很多时候,都是我在祈求着你来爱我。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相信中的坚固,但是我很清楚,你就像我爱你一般的爱我,一直都知道。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二十九分。

  我终于点燃了六年来的第一支烟。我把它含在嘴里,又放到了烟灰缸上,我还是没勇气抽。

  我对你发过誓以后不再抽烟了,对你的誓言,对我来说是绝对的,我有时真的是太钻牛角尖,太可笑了,对吧?

  呼,心里好沉重,就像万斤重的石头压在了心脏的位置,重得我就连手指都没有力气抬起来。

  还是感觉香烟的臭气很刺鼻,看着烟袅袅升起,莫名其妙的会产生一种落寞感。

  你知道吗?刚刚你又挂断我电话的时候,我正在咖啡厅里。

  我把电话凑在耳边,一动不动的坐了半个多小时。

  我摔坏了手机,折断了银行卡,然后用左手撑住头,突然很想哭。

  求求你,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如实的对我说。

  我是你的男朋友,你有什么不能对我说的?对我有什么不满,说出来,我改。

  不要什么都不说,躲着我,不接我的电话,那样什么问题都解决不了,只能让我难受过后,还是难受。

  还记得你哥生日那天吗?当我向你哥敬酒的时候,我本来想说,谢谢你这么久以来对倩儿的关心,以后她就交给我了,我会让她幸福!

  我知道她身体不好,我知道她有许多不好的习惯,但是我会包容她,我会一直都在她身边,陪她。

  抱歉,可能是烟熏的吧,也可能是网吧的风沙太大,我哭了。

  抱歉,有时候流一点眼泪也满不错的,对眼睛有好处,我真的希望我们之间更了解一点,你能更了解我一点。

  不要对我沉默,我怕那种感觉,因为什么都无法知道,也没办法猜测到。在那模糊不清的一片黑暗里,我根本就无法动弹。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三点五十五分。

  我的手也开始僵硬起来,网咖的空调似乎没有给我带来丝毫的温度。我只是感觉很冷,冷得在发抖。

  五年前,我没有目标,懒惰,无止境地颓废。我以为自己永远都会在这个充斥着六十亿人口的拥挤星球上,孤独地一个人生存下去。

  然后你出现了。或许正是你的出现,才让我的思想完全改变了。

  然后我毫无理由,莫名其妙地爱上了你,而且非常非常爱你,远远超出你想像地那么爱你。我希望你待在我身旁的每一天,都会开开心心的生活。

  所以当我看到你工作后,那副憔悴的样子,我真的很心痛。

  我决定不再让自己有后路,爱你,分担你的一切,让你快乐。

  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目标,我把你当作自己心灵的支柱,让自己产生一种向上努力的欲望,想让你过得好,开心,永远。

  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上星期你去出差时,晚上给你电话,曾经在最后说,我爱你。

  请不要怀疑,我确实爱你。我忍不住想把心里的想法向你宣泄出来。

  虽然我好想,好想听到你也有一天,突然地对我说,你爱我。或者在我再次的求婚时,突然的对我说,我愿意。

  但是我不会奢望那么多,只要有你在身边陪着我,有你鼓励我,有你关心我,能够常常看到你开心的笑容,一切都已经足够了。

  所以,求求你,更爱我一点,好吗?

  我好想能够拥有自己的事业,赚钱,让你痛痛快快的想怎样就怎样。我会给你翅膀,让你飞翔。

  两个人之间,只需要我努力就好了,我实在不想再看到你憔悴的样子。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

  第一支烟早就已经燃烧殆尽了,我点燃了第二支,凑到嘴前,抽了一口。

  好辛辣的感觉,我真的怀疑自己从前为什么会喜欢抽这种玩意儿?如果感情就像抽烟那样简单明了的话,你我都会快乐许多吧。

  你厌倦我了吗?这是我能想到的第四点。

  如果厌倦了,就坦白的说出来,给我一个痛快!不要把我吊在那里,每天每日每夜都煎熬在痛苦里,那种感觉,我讨厌,也害怕。

  你说你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其实真正讨厌脚踏两条船的人是我,也是我永远都不会做到的事情。

  对我而言,所有的精力加起来,也只能够爱上一个人。

  所以,在我求婚的时候,不要再对我说改天吧,这种不确定的词语让我痛苦,让我想哭,感觉自己越来越不坚强了。

  看到你哥对你那么好,我真的很羡慕,也很不爽。我尝试着比他对你更好,更细心。我尝试着一切,只要是为了你。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三十六分。

  该说的都说了,等着被审判吧!不论你是不是在考虑和我分手,我只希望一点,请你确定我对你的感情。

  我说照顾你、爱你,所说的甜言蜜语,统统都是真的,虽然有些文学上的夸大,但是,确实是出于肺腑的。

  如果还觉得我哪里有做的不够的地方,告诉我。

  天气冷了,小心感冒。我知道你有花粉过敏症,小心一点,不要吃太辛辣的东西。

  还有,你太瘦了,多吃一点,我准备把烟扔进网吧附近的河里。

  或许你会觉得我??拢??牵?艺娴暮煤ε禄崾?ツ恪

  当你爱过,失去过以后,心绝对不会变得更坚强,而是会更脆弱,我不知道,再失去一次自己最爱的人,究竟会怎样……

  IchliebeDich!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十日下午四点四十分。

  恐怕,这是最后一次对你说,我爱你。

  Your克(Maybe)(西元2005/04/10)

  写完信,把这份Eamil发了出去,张克揉了揉太阳穴,脑子不知为何,最近总是变得模糊不清。

  赵倩儿和崔淼儿这两个名字,总是会被自己混淆在一起。

  究竟,那个崔淼儿是谁呢?唉,倩儿自从在那天听到自己叫淼儿这个名字后,就再也没回家过,打她的手机也不通,头痛。

  张克确定似的翻开相簿,看着自己和最爱的人交往以来留下的回忆,时时痴笑,时时苦恼,似乎只有在这一刻,崔淼儿的名字才会暂时从自己的脑子里抹去。

  赵倩儿是自己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自己还在荷兰读大学。说起来,他俩的相遇以及相恋,充斥着大量的浪漫、震撼性、戏剧性、以及偶然性。

  五年前……

  ********

  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歌回荡在耳朵里,张克的心情却并不好。老实说,他,失恋了。

  就在他失恋的第二天,他在图书馆偶然遇到了一个女孩子。看背影,就像班上的某个人。于是便走上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喂,怎么你又不去上课?”

  那女孩转过头来,惊诧的望着张克,那一瞬间,他呆住了。

  她或许不是一等一的美女,但却让他确确切切的听到了自己的心跳。

  那是他有生以来的第一次心跳,或许对于他而言,她就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张克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AreyouChinese?”张克强忍着内心的激动问道。

  “嗯。”女孩点点头,表情还是一样的惊诧。

  他笑起来,回望着女孩的双眸,脑中亦同时没有缘由的冒出了一个故事。

  一个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结束的故事。

  “喂,可以给你讲一个故事吗?”张克完全不理会她的诧异,一个劲的讲起来……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十六,少女十六。

  少男英俊,少女漂亮,他们的内心像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却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

  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像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作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

  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恰恰那一段记忆丧失殆尽。

  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甚至愉快地去了国外。

  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二十,少女二十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二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买一罐可乐而沿着学校的走廊向东走,少女为去上网而沿同一条走廊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图书馆门前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四年前那般清晰。

  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悲剧吗?”

  女孩笑了,超出张克想像的说了一句:“这是村上春树的小说《遇见百分之百女孩》吧,不错,亏你在一刹间改的这么精采。”

  “你也很聪明。”张克也笑了。

  “这没什么,我甚至还知道你下一句话会说什么。你一定想说让我俩更改这个结局吧,呵呵,对吗?”

  “非常聪明。”张克欣喜若狂,但如果知道她再下一句会说什么,他绝不会这么开心。

  “那么,我们就按照这个剧本所写的那样擦肩而过吧,当下一次我们再偶然相遇时,我们就交往吧。”她的眼中闪着狡黠的光芒。

  哈哈,就这样,张克再次失恋了。

  他的第二次恋情,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之后,他疯狂的去寻找那个女孩。

  最后张克从一个朋友那里得知,她并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

  又是一阵辗转仿佛,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赵倩儿。

  可是人海茫茫,错过一次偶然后,就很难再有第二次偶然。

  那真是个古怪而且异常厉害的女孩,那句拒绝的话也说的够彻底。

  还记得第二次失恋的晚上,张克作了一个可笑的梦。

  他梦见自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又奇迹般的遇到了那个女孩。他的手里拿着一束由玫瑰和绿叶组成的花束。

  他笑着对那女孩说:“如果我们再次相遇,你是否会选择我?还是将再次选择与我擦肩而过?”

  或许真是因为那个梦鼓励了张克,就这样,生活平淡无奇的在不断寻找和失望中过了半年,张克都没有找到她,也没有任何时刻期待的偶然发生。

  他俩之间的故事,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又过了半年,那年年末,他实在不甘心一个人过元旦,准备到德国去找几个朋友。但没想到却鬼使神差的心血来潮下,坐船到了比利时最繁华的城市布卢克。

  怎么说呢?布卢克的感觉很奇异,它不像大多数欧洲城市那样充斥着一种忧郁,而更像水城威尼斯和十六世纪的伦敦的结合。

  它的街道下有不断穿梭的旅船,而宽阔的街道上川流不息的是一辆辆高大的马车,很有Romantic的味道。

  他在那个城市游逛了好几天,这才慢吞吞的坐上了回荷兰的火车。

  再次鬼使神差的,当他走出火车时却感到了一丝不对劲,因为对面的看板上分明写着WelcometoLuxembourg!

  咦?呵呵,就那样他因为坐错了火车,在新年即将到来的几个小时前来到了卢森堡。

  张克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动用大脑的人,随遇而安的心态让他漫不经心,从从容容,冷冷漠漠,丝毫没有搭错的遗憾,又在这个第一次来的陌生城市里闲逛。

  “切,还差三十秒就十二点。没想到一年居然过的这么快!”

  不知过了多久,夜晚来临,月亮升到了天幕,他随意地看看表,淡然的走到附近的一个广场上。

  就在那时,四处都响起了鞭炮的声音,四周亦充斥了烟花的颜色。

  “Happynewyear!”街上的人纷纷对离自己最近的人说出这句话,他们对亲人说,对朋友说,亦对恋人说。

  “Happynewyear!”一群拿着烟花的孩子冲张克说着,围着他乱转。

  “Happynewyear!”他答道,表情依然冷漠,但却分明感觉到嗓子眼里,有种不知名的热热的感觉冒了上来。

  找了家酒吧,张克却意外的只要了杯巧克力冰淇淋。

  是新年了吧,有烟花,有鞭炮,但他还是觉得少了些什么。

  对了,是自己感觉孤独了吧!新年了,自己居然还是独自一个人,看着纪元的四位元数字的最后一位元,十分科幻的又增加了一个数字。

  虽然感觉很郁闷,但他却少有的不想喝酒,他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不想醉。

  这个时刻,不管卢森堡的啤酒有多浓多醇,也不会让他有干一杯的感觉。

  或许,第六感不完全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偶尔也是会有的。

  望出窗外,脑中萦绕的,却依然是那个百分之百的女孩的事,那个叫赵倩儿的女孩,或许自己永远也见不到了吧。

  张克突然感觉很伤感,他苦笑着,再次告诉自己应该死心了。等他再次向窗外望去的时候,就在那一刻,从来不信缘分,不信世界上有神的他,从此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窗外,在那个烟花弥漫的夜色里,赫然有个穿着单薄的纤影,安静的站在生满绿色铜锈的雕像下。

  她在默默的看着那群嘻笑的少年点燃烟火……

  若有所觉,女孩清澈的视线缓缓向张克移动,最后两人的视线终于短兵相接!

  女孩望着满脸傻气的张克,也呆住了。

  那一刹间,时间仿佛停顿了,没有了距离,没有了喧闹,剩下的只有他与她……

  不知过了多久?百分之百的赵倩儿轻轻的笑了笑,百分之百美丽的微笑。

  于是,张克,也笑了,傻笑。

  那一刻,他的脑子中一片空白,只剩脑中不断回荡着的一首歌。

  Lookforsomeone?

  Someonetofallinlove?

  ThereisnoCHOICEbutstepintotheLoveEscalator!

  还有两个月,便又到纺樱花盛开的时候了。

  张克突然明白,米德布克的纺樱花节到来时,他将不再孤独了吧!

  在记忆里,也就是他俩第二次相遇的那天,赵倩儿做了他的女友,没想到时光如梭,一眨眼间,他们大学毕业了,回国工作了。

  交往,也快有四年了。

  赵倩儿是自己此生最爱的女人,那么,崔淼儿又是谁?

  为什么她的名字越来越频繁的掺杂入自己的记忆里,但是自己对她的生平却没有任何印象?她根本就不是一个自己生活中的人,甚或者,她根本就是个莫须有的人物。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自己总是忘不了这个名字,为什么自己觉得似乎和她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张克苦恼的捂住头,他感觉大脑很痛,痛得几乎要晕了过去。

  他发狂似的将桌上的所有东西都扫到了地上,最后实在承受不住那种钻心的疼痛,终于眼前一黑,向后仰倒了下去。

  “你知道什么是BrainDeath吗?”看着张克的大脑扫描图,医生沉默半晌才问道。

  张克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摸了摸鼻子,迟疑的摇头。

  “就是脑死亡。”这位中年医生神色有些沉重。

  “脑死亡是一个已经被严格定义,也因此具有明确所指的概念,它是指包括脑干功能在内的全脑功能,不可逆永久的丧失。

  “这一理论的科学依据在于,以脑为中心的中枢神经系统,是整个生命赖以维系的根本,由于神经细胞在生理条件下,一旦死亡就无法再生。

  “因此,当作为生命系统控制中心的全脑功能,因为神经细胞的死亡而陷入无法逆转的瘫痪时,全部机体功能的丧失,也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了。换句话说,脑死亡开启了死亡之门,生命从这一刻起已是穷途末路了。”

  “你的意思是,我会死?”张克虽然有些神经粗大,但并不笨,他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打击得浑身都颤抖起来。

  医生摇了摇头,有些无法解释的说:“你的情况有些奇怪,很奇怪。就一般而言,无论从生理上还是技术上,全脑功能丧失的患者,已经不再是有生命的活人,虽然这时有机体的一些细胞还活着,然作为整体的人已经成为过去时,随后将要发生的,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学死亡’,也即心跳停止和各部位细胞的逐渐死亡。

  “可是,你的脑细胞死亡速度比脑死亡缓慢,但是又比正常的死亡速度快很多。

  “知道什么是脑的正常死亡吗?”那位安慰人的经验显然并不丰富的医生,望着张克阴晴不定、面如死灰的脸,似乎想转移到一个他自认为比较轻松的话题上。

  “常人约有脑细胞一百四十亿个。人到三十岁以后,脑细胞开始死亡,每天约死亡十万个。

  “其实中老年人的脑细胞虽然每天死亡,但在活动的情况下,每天都有新细胞产生。适宜的脑运动与脑营养,则新生的细胞会超过死亡的细胞……”

  “医生,我是得了脑癌了吗?”张克用颤抖干涩的声音,很不礼貌的打断了他的话。

  那位医生迷惑的摇摇头,“这倒不是。你的情况更类似于阿兹海默症,但却有明显的区别。阿兹海默症所伴随发生的神经细胞螺纹蛋白质,AD7cNtp可能会堆积在脑部,并且导致脑细胞死亡。

  “但你的大脑里的脑细胞,却被一种不知原因的因素干扰,造成不断的死亡。也是这种不知名的原因,让你不断的头痛,而且产生嗜睡和作莫名其妙的梦。”

  “究竟那个不知名的原因是什么?”张克实在受不了这位白痴医生的详细解释,对于一个事不关己的人长篇大论分析自己将来的死法,任谁也会变得神经质。

  不过那位医生显然有很好的耐心,他缓缓道:“既然是不知名的原因,我当然不知道。”

  张克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他无力的瘫坐在椅子上,问:“我还能活多久?”

  “你死不了,不过,恐怕有极大的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那我的意识还能保留多久?”

  “七天,如果按照现在的脑细胞死亡速度。七天后,你就会陷入长久的梦境里。”

  “七天?只有七天!”张克失魂落魄的喃喃重复道,像是想到了什么,他突然神情一振,“七天!

  我想,或许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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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婚礼

  从医院走出来,张克愤慨的狠狠的踢了身旁的招牌,还不解恨的在门前吐了一口浓浓的唾液。

  那个该死的医生,当自己向他提出要进行脑皮层的局部割除时,他竟然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盯着他,然后毫不客气的把张克赶了出去。

  突然感到有一个熟悉的视线正在注视他。

  张克抬起头,竟然看见了倩儿!

  她穿着蓝色的百褶裙,纤细的腰肢靠在对面的墙上。

  这个慵懒的美女,看起来今天倒是少有的精神奕奕。

  “帅哥,有时间吗?我们去约会怎样?”她走过来笑吟吟的挽住他的手。

  “你不生我的气了吗?”张克小心翼翼的问道。

  赵倩儿哼了一声:“对不起。我已经完全不记得有谁在西元二00五年四月五日的中午十二点十三分零五秒的时候,在我面前叫过淼儿这两个毫无意义的字了。”看着目瞪口呆的张克,她“噗哧”的笑出声来,低下头骂了一声傻瓜。

  “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确很像傻瓜的他,挠着头问。

  赵倩儿没有回答,只是问:“听说你生病了?是什么病?”

  “没什么大不了的。”张克迟疑的回答道。

  如果告诉她自己的脑子正在不断死亡,而且有可能变成一辈子都会在梦中渡过的植物人,她会不会一脚踹开自己,转身走掉呢?

  不知为什么,自从知道自己的意识,就在几天后会彻底消失后,张克变得敏感、胆小而且多疑起来。甚至以前大多自然而然就可以做到的事情,现在也变得相当困难了。

  只听倩儿缓缓的说道:“你不想说,那我就不问好了。”她拉过张克的手,突然脸上一红,“我们结婚吧。”

  张克震惊的差些掉了下巴。

  从前自己也曾无数次厚着脸皮向她求婚,但她不是红着脸轻轻摇头,说时机不到,就是板着脸说改天吧,今天又为什么会突然提出,而且还是她主动?

  虽然头脑混乱,但张克还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状况,他不想拖累自己这辈子最爱的女人。用力甩开她的手,张克别过身去对她说:“抱歉!我做不到。”

  “我配不上你吗?”赵倩儿神情沮丧的问。

  他立刻摇头:“不!是我配不上你。你不会明白的,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没有结婚的权利。”

  “我知道。”赵倩儿抓住他的手,努力要将一枚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柔声说:“你的主治医生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了。

  “我知道你是脑子在死亡,也知道你的记忆在不断的消失,甚至会变成植物人。”

  “那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结婚?可怜我?”

  张克再次用力的甩开她的手,歇斯底里的吼叫起来,一种被欺骗的愤怒油然而生。

  “笨蛋!你还不明白吗?我从前不接受你,是因为你太不成熟了,丝毫没有上进心,只知道说一些什么好听的话来哄我,你的情书就是最好的证明,风花雪月的,浪漫色彩太重,一点沉稳的气质都没有。

  “但是现在我不在乎了,我只知道爱你!我不要失去你!”

  倩儿突然哭了,她流着泪,终于又抓住了张克的手,把那枚戒指紧紧的套在了他的手指上。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娇躯颤抖的面对远处的教堂说道:“我,赵倩儿,今年二十六岁。从今天起,我就是张克的妻子了。”

  接着,她深情的望向他,眼中充满了晶莹的泪水。

  张克呆立着,感动着,许久才略带苦涩的微微一笑。

  不管了,以后的烦恼,都让它见鬼去吧!

  他用低沉的声音念道:“我,张克。虽然这二十七年来,一直都是个一无是处的蠢家伙,但是当第一次见到倩儿时,我就有了两个愿望。一是要娶赵倩儿作为妻子,二是要做赵倩儿唯一的男人、最后一个丈夫!”

  “婚礼结束!”倩儿抬起头,强做欢笑道:“还有七天对吧!够了。七天我们已经可以做很多事情了!”

  不由分说的,张克紧紧的将她拥入怀里,吻上了她激动的颤抖着的淡红嘴唇。

  “仁慈的上帝啊。”他虔诚祷告着。“虽然我不是您的子民,但我至少是您创造出来的生命。

  “请求您倾听我这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祈祷吧。就算哪一天我真的失去了一切,也求求您不要让我忘记倩儿,因为我决定了,我要永生永世的爱着她……”

  果然是无处不飞花的季节。湖州七月,苕溪的秋天终于来临了。

  “哈哈,夜夜忆故人,长教山月待。今日见故人,山月知何在?”

  陆羽修剪着满园的桂花,突然一阵熟悉的念诗声,从身后传来。

  诗僧皎然兴致勃勃的提着一袋茶种,正冲自己笑着。

  “皎然兄,现在还是晌午,你的那个山月又怎敢出来露脸呢?”陆羽笑吟吟的停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去。

  皎然大摇其头道:“非也。竟陵子你思想太死板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说不定这圆月还在天空的某处,只是我们看不见罢了。”

  “皎然兄教训的是!”陆羽肃然道。

  “唉,你果然很死板!”皎然大是无趣的说:“我说什么你就信什么。拜托你偶尔也要有自己的想法吧。”

  陆羽眼角含笑的说:“但是去年皎然兄和我辩日的时候,不是才说过我太有主见了不好吗?”

  皎然顿时语塞,他嘿嘿的笑着,转移开话题:“听说你终究还是不愿去当‘太子文学’吗?自古那个位置就是朝廷里很多人大是眼馋的肥差呢。”

  “麻烦你看看那边。”陆羽向屋门指去。

  只见那里有个大牌子赫然写道:“不羡黄金?,不羡白玉杯。不羡朝入省,不羡暮入台。惟羡西江水,曾向金陵城下来。”

  “好!好一个不羡黄金?!我皎然佩服万分。”诗僧皎然拊掌喝采道:“不过为什么你要想到立这个牌子?”

  陆羽淡然说:“最近崔子元那队人几乎都来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懒得一个个解释,干脆就写下这首词了。”

  “崔子元吗?”皎然眼睛一亮:“那个小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再记恨你的?”

  “我忘了。”陆羽苦笑着摇摇头。

  皎然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其实这也怪不得他。那时他总认为是你害死他妹妹的,但是你真的没有察觉到崔淼儿对你的情意吗?”

  “情意?”陆羽不由的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淼儿时,她所念的那首诗。

  “池晚莲芳谢,窗秋竹意寒。何人拟相访,霜洁白莲香。”

  诗的后一段引自白居易的《池上清晨候皇甫郎中》,原本“何人拟相访”的后边,是该接“嬴女从萧郎”的,但是这害羞的女孩终究不敢说出来。

  “你和她之间,真的是一塌糊涂。”皎然不胜唏嘘的感叹道:“如果你们的感情再明确一点,如果不是崔国辅那老头,太急于想把女儿嫁出去了……

  “如果当时能有一方可以清楚的说出来,或许崔淼儿也就不会自杀了,那么常伴在你身边的,也不会是我这个永远孤家寡人一个的丑和尚了。”

  陆羽又是一阵苦笑:“天哪!我陆羽何德何能,居然有荣幸被一个和尚指点感情!”

  诗僧皎然嘿嘿笑着,出奇的并没有反驳。

  一阵桂花幽香迎面扑来,陆羽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原来又快要七月十二了,是时候去扫淼儿的坟了吧。”

  不知为何,突然有一种心酸的感觉。

  他隐隐感到似乎内心深处还有一个女孩的名字,一个令人既怀念又甜蜜的名字。

  她,是叫做倩儿吗?

  四天后,西元二00五年的四月二十二日。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了过来……

  请继续期待茶圣—下集夜不语诡秘档案第九集“茶圣”下预告:

  杨俊飞和夜不语终于在命运的牵引下,碰撞出一系列的火花,最后重归于好,一起面对那个神秘的组织。

  还有,在那个一千多年前的茶圣身上,还有什么秘密呢?

  他的尸骨,究竟去了哪里?

  疑惑越来越多,事情似乎也在往不利的方向发展,夜不语究竟该如何面对?而张克,真的清醒了过来吗?

  看不爽上集的朋友,请期待下集。

  篇外篇——金娃娃记忆里第一次遇到不干净的东西,是在五岁的时候。

  那时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四川某县的一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那儿有一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

  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叹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一到晚上,也会刻意的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的家里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末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

  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那儿一个人也没有。

  清风不断的拂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

  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的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的一步一步向河里走去。

  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

  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的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笑)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

  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的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的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

  他见我不睬他,便瞪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呀?”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

  我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的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招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个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兀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儿出现了,树枝不断的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真的有什么在挣扎,带的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了水里。

  我微一迟疑,便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

  眼看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了,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丢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来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的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的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

  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的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流着泪。

  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的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的问道。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了河里……”

  我怯生生的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

  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

  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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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8: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集 茶圣(下)
夜不语
  引子一

  “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午夜过了,早已是?R晨时分。

  楼顶上风很大,大的人跳起来,都会有落地轨迹偏离的可能。有两个人影站在楼顶的边缘,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左边的男人喋喋不休地说了许久的话,喝了口酒,然后继续喋喋不休。

  右边的人始终没有说过一句,只是默默地站着。

  他直立的身体在强风中一动不动,姿势也显得很怪异,看起来非常僵直,就像整个脊椎被笔直的铁板紧紧地捆住了似的,直得不像话。

  左边的男人又喝了口啤酒,再次打量起旁边的哑巴。

  今天他原本因为失恋,才到楼顶来吹吹风,到的时候,偌大的楼顶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但是这个男人,就像凭空出现一般,在自己喝到第三瓶啤酒的时候,突然就站在了自己身边。

  真的很佩服他,两个多小时了,在自己唠叨的语言攻势下,居然还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表情。

  而且,这么长的时间,他……他的姿势似乎丝毫都没有变过,甚至可以说,这男人,根本就没有动过。

  这一切都令自己很好奇,这家伙,是军人吗?到这里执行任务还是保护政要?但没听说过,这个城市会有什么大人物要过来,而且,如果是要保护政要,执行任务,或者杀人放火什么的,第一个应该排除的就是自己才对。

  还有,最奇怪的,是他的打扮。

  他身上的衣服样式很奇怪,就像电视剧里的古装,实在是太怪异了,难道,今年又流行复古了吗?

  那男人用力地摇摇头,将脑中的疑惑全都甩掉,有时候猜测太多,并不是件好事。

  他用手扶着边缘的栏杆往楼下望去,二十三层,大概五十八米的高度,让街道上昏暗的街灯,变得模糊一片。

  似乎起雾了,而且还很浓。橘红的光芒,令人烦躁地刺进雾气里,远处霓虹灯五彩缤纷的颜色,也搀杂了进去,看得人大脑都感觉晕眩起来。

  莫名其妙地,他突然感觉生无可恋,心里生出了一种想要跳下去的冲动。

  只要一步,很小很小的一步,这个世界所有的烦恼,都会离自己而去,还有那个和别人跑掉的蠢女人。自己真的很傻,什么都给她了,最后换来的却只有“分手”两个字。

  跳下去,只需要一小步,什么都不用去在乎了。

  “我靠!”他用力地将手中的啤酒罐扔了出去,然后冲动地对右边那个男人大声喊道:“我来数一二三,然后一起跳下去。一……二……三……”

  声音刚落下,一个身影立刻从楼顶掉落下去,跌进二十三层弥漫的雾气里。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下边才传来了一声闷闷的响声。

  左边的男人瞪大了眼睛,满脸惊骇地望着楼下,然后惶恐地大叫一声,一边掏出手机拨打急救电话,一边飞快地往楼下跑。

  楼外街道上,那男人姿势怪异的躺在地上。估计全身的骨头,都因为自由落体所造成的伤害,而粉碎了。

  左边的男人脸部肌肉不断地抽搐,他全身都在颤抖,呆站了许久,才用干涩沙哑的声音喃喃道:“不是吧,你真的跳了?我只是开个玩笑,我,我还想要继续悲哀地活下去。

  “抱歉,我没想到你真的会跳下去。我,我会为你祷告的!”

  男人望了望四周,还好,周围没有一个人,没有人看到自己的样子。

  虽然那家伙是自杀,但是进了警局,还是会有很多麻烦。他不是个喜欢麻烦的人,何况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原本就是个多事之秋,能够少一事,就尽量少一事。

  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刚刚为什么要打急救电话,唉,估计自己要换一张电话卡了。不过也好,顺便也让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始。

  想着想着,他的视线又停留在了那个死掉的男人身上。

  总之他已经死翘翘了,身上的东西这辈子也用不了了,还不如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些。

  男人嘴角咧出一丝诡笑,伸出手,在那男人的身上摸索起来。

  不一会儿,他的笑容更浓烈了,手上掏出了几锭黄澄澄的东西,大概有几斤重。他用牙齿咬了一下,是金子,这下子发财了!

  站起身又小心地往四周看了看,还好这本来就是偏僻的地方,又是?R晨,没人很正常。看来,老天也看自己最近太倒楣了,想要帮自己一把。他飞快地将那几锭金子放进裤兜里,然后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准备离开。

  就在他迈开脚步的一刹那,突然有个想法冲入了大脑。自己,好像把什么东西忽略了。

  好像那个人身上,有个十分不正常的地方……

  他全身僵硬的呆站在原地。是血!那男人从二十三层高的地方摔下来,尸体上居然没有流一丝一毫的血!这,怎么可能!

  身后,似乎有“嗦嗦”的声音,很细微,但是传入他耳朵时,却被无限放大。

  恐惧犹如洪水一般地淹没了他的意识,身体再也没有办法动弹。

  只觉得有一双手僵直、生硬地抓住了自己,然后脖子上微微地一痛,一丝冰冷的感觉,顿时传遍了全身。

  那丝冰冷,成了他最后的意识……

  引子二

  “你爱我吗?”

  公园里,一对恋人坐在长椅上。女孩将头倚在男孩的胸膛上,突然问。

  男孩低下头,凝视着女孩的眼睛,她的眼睛犹如雨后屋檐下反射着太阳光芒的露珠,在夜色里散发出幽幽的颜色。

  “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男孩问。

  “假话。”

  “我爱你。”

  两人再次对视,不约而同地开心大笑起来。过了一会儿,男孩忍不住了,也问道:“那你爱不爱我?”

  女孩狡猾地笑着:“你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假话。”

  “我爱你。”

  又是一阵开心的大笑。

  女孩用力地吻上男孩的嘴唇,两条滑腻的舌头,交缠在了一起。

  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女孩雪白的贝齿,狠狠地咬在了男孩的下嘴唇上,鲜血顺着牙齿流进了她的口腔。

  她松开嘴,用舌头满足地舔着嘴唇上的血迹。

  原本就很亮色的嘴唇,显得更加艳丽了。女孩望着正捂着嘴巴嚎叫诅咒的男孩,游移的眼神,缓缓地停留在了他的脖子上。

  似乎很美味的样子,好想咬下去!

  女孩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瞳孔放大,整个身体都弥漫出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她的嘴唇,缓慢地向男孩的脖子靠过去,越来越近……

  夜,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道,散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有些事情,似乎已经悄然地改变了。

  随着一声“福神爷爷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3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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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鉴定

  有时候真的感觉很郁闷,很多事情,都没有办法像预料中的那样去把握住。

  所以有人说,计画永远都比不上变化,这倒是真的。

  就像照相一样,其实,照相只需要一秒时间。

  但是,女生化妆至少要二个小时,男生梳头需要一小时,然后摄影师在那大叫,靠拢,再靠拢,微笑,又花了一小时。

  无聊,实在是很无聊。

  记得曾经看过这么一个故事:某人的老同学富得流油。他开创了一个软体公司,开发了一系列软体,生意越做越大。

  他的朋友有一天请他吃饭,那人来到朋友下榻的宾馆,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朋友面前接受面试。

  “这样吧!”他的朋友说:“我这里有个魔术方块,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你看清楚,我给你做个示范。”

  说着,朋友就扳起了魔术方块。不一会儿,那个魔术方块就扳好了。

  “看到了吗?”朋友对那大学生说:“你也来做一遍吧。”

  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术方块,面有难色。

  他的老同学看到了自己,便对大学生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可以把魔术方块拿回去考虑,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个大学生走了后,那人问自己的朋友,“怎么,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

  “当然不是!这个人有后台,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出个题考考他,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适的职务。”朋友有些无奈。

  “要是我,”那人说:“我可没有你那么聪明,我会把魔术方块拆开,然后一个个安上去。”

  “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这就说明他敢做敢为,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那人问。

  朋友幽默地答道:“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术方块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

  “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就说明他很有创意,可以从事软体发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术方块拿回来,就说明他非常聪明,领悟能力强,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

  “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术方块拿回来,说明他请教了人,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说明他勤劳肯干,从事低级程式师的工作没问题。

  “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那说明他人很老实,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原来如此!那人佩服得大点其头。

  第二天晚上,朋友又请他吃饭。在饭桌上,那人问起了魔术方块的事。

  这一回,朋友有些得意洋洋。

  “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术方块还给了我。

  “你猜怎么的?他新买了一个魔术方块给我!还笑嘻嘻地对我说:”你的魔术方块,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所以我新买了一个,它比你以前的那个更大,更灵活!‘“”这说明什么?“那人问。

  他的朋友压低了声音,悄然答道:“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

  人生也真的就像这样,不论你有多么没用,但总有一点,会有你放光、发热、擅长的地方。

  那么,现在躺在病床上的张克,这个糊里糊涂又没有什么优点的家伙,究竟是因为哪一点发了光、发了热,才会让皇甫三星那个老狐狸,提拔他坐上营业部的总监这个位置的?

  恐怕,谜底也非要问皇甫三星,才会知道了。

  张克的女友赵倩儿,正坐在病床前,双手紧紧地握着张克的左手,结婚戒指牢牢地戴在无名指上。

  她看着自己的男友紧闭的眼睛,看着输液管无声地将活下去所必需的养料,流入男友的身体,然后,视线再次停在了自己纤细雪白的手指上。

  她的眼神里,流露着说不尽的落寞悲凉,有人说,通向心脏的血脉是在无名指上的。但是,这个紧紧地用戒指拴住了她的无名指的男人,现在却像个植物人一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醒来。

  她好怕,好怕他会永远都沉睡下去,更怕自己有一天会变心,会等不到他醒来……

  夜雨欣抱着我的手臂,突然感觉湿湿的,我才发现,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开始流起泪来。

  唉,女人果然是一种容易感染悲伤情绪的动物。

  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叹口气,然后望着赵倩儿的背影。

  总的来说,她是个十分坚强的女性,有主见,和张克那家伙完全是天壤之别。唯一的缺点是,居然会喜欢像张克那样的人,人生果然充满了不可测啊!

  张克那个糊涂的家伙,虽然和他相处的时间并不多,而且还在开车的时候睡觉,险些害得我们一车三命,不过他的性格,我还是满喜欢的。

  他确实很脱线,不过为人很真诚,和他在一起,不需要猜测什么,也不需要勾心斗角。而且,他实在很有趣。

  唉,老天真的很不公平,不是说,傻子不会得什么大病吗?他居然会因为脑死亡,而变成植物人,丢下那么爱他的女友……

  我实在想不下去了,用力地甩甩头,轻轻地拉着夜雨欣,走出了病房。

  雨欣长长睫毛上的泪迹还没有干,红润的嘴唇微微地颤抖着。

  她冲着我哽咽地轻声道:“刚刚倩儿姐姐,跟我讲了许多张克大哥哥的事情,她说他虽然是很没神经,粗枝大叶的一个人,但她就是很爱他,不知道为什么……

  “小夜哥哥,人的生命真的那么脆弱吗?前几天那个大哥哥,还领着我们到处跑呢!”

  我叹了口气,不置可否地摇摇头,什么都没有说。

  最近的事情真的是一团糟,如同乱麻一般地没有任何头绪。我很烦,也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是二伯父。我刚听完他的话,就匆匆地拉着雨欣向医院外跑。

  雨欣大惑不解地问:“出什么事情了?”

  我头也不回地答道:“我们赶快去市里的美术研究院,我们捡到的那幅‘红色葡萄园’,已经鉴定得差不多了。”

  等我们到了美术研究院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了。

  一见到二伯父,我就喘着气,紧张地问:“结果怎么样?”

  二伯父的笑容非常僵硬,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他看了身旁的一个六十多岁的男子一眼,介绍道:“这位是研究院的院长王昆教授。”

  我立刻礼貌地伸出手去:“王教授好,那幅画的结果怎么样?”

  这位样貌严肃的教授,看起来也很心急的样子。

  他用力地和我握了握手,声音略微有些激动地问我:“夜教授告诉我,是你发现这幅画的,具体情况也不肯告诉我。

  “能不能让我知道,你是在哪里找到了这幅画?”

  我不动声色地望了二伯父一眼,冷静了下来:“具体情况以后我再慢慢告诉您,先告诉我结果!”

  王昆教授有些无奈地点点头,带我们走进了他的研究室,“这幅画自从拿进来以后,我就开始了鉴定,但结果真的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看了我们一眼,他解释道:“先来说说,一般我们怎么辨别一幅名画的真伪好了。具体来说,一共有四个步骤,比如这幅‘红色的葡萄园’。”

  他指了指对面我捡来的那幅画,“众所周知,这幅画是梵谷在一八八八年十一月画出的。要鉴定它的真伪,第一步,我们会先对作者在那个时间段的风格,做出对比。

  “再来,我们才会找出一八八八年欧洲普遍使用的颜料,用显微镜进行比照,看是否相同。第三步,是签名。”

  王昆教授指了指“红色葡萄园”的签名,道:“每个人的笔迹都不同,所以作者的签名,往往是判断一幅画真伪的最重要因素。最后一步,才会用放射Ray检测画布的年代。”

  说到这里,王昆教授的脸上出现了深深的迷惑:“这幅画,我花了好几天去仔细地鉴定,第一、二、三个步骤,都说明了它是真迹。

  “但用放射线照射后,却出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结果!”

  他深深地看了我们三人一眼,声音清晰,但是语气却有一丝颤抖:“画布,画布太新了!

  “虽然和一八八八年法国制造的画布,不论样式还是制造原料,都是一样的,但是放射线却指出,画布的出厂时间,应该没有超过四年。”

  “什么意思?”雨欣和二伯父的脑子,一时拐不过弯来。

  我整理了一下头绪,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问道:“您是说,这幅画是假的?是最近几年才假造出来的赝品?”

  “不对。”王昆教授又迷惑地摇头,“这么真的画作,没有任何人可以造假出来。只是画布的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不论怎么看,这幅画都应该是真的。”

  “到底是真是假,请您说清楚一点。”我有些不耐烦起来。

  王教授苦恼地紧抱着头,大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以我四十多年的鉴定经验来看,它是真的。可是画布……画布!”

  “还是不用猜测了,我这里有个最简单的方法。”

  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梵谷的这幅‘红色葡萄园’,现在应该保存在莫斯科普希金博物馆里,您给他们打个电话,去问问情况不就得了。”

  王教授抬起头,用力地摇了摇,然后继续用双手抱住,困难地说:“没用,如果这幅画是真的,普希金博物馆里保存的就是假货。

  “如果他们真的买了假货,又怎么可能把丑事外扬出去呢!”

  我实在是无语了,和雨欣对视一眼,无奈地道:“这幅画既然有疑点,而且还是那么明显的疑点,现在判断它是真的,也太早了点吧。”

  就在这时,有个研究员拿着一份报纸,匆匆忙忙地撞了进来。

  他喘着粗气,声音十分地紧张:“王院长,今天的报纸上有条新闻,是关于‘红色葡萄园’的,它被偷走了!”

  这番话顿时在这个小小的研究室里,掀起了轩然大波,所有人都震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全身僵硬,惊讶得几乎连喘气都忘了。

  王昆教授迫不及待地抢过报纸,我们三个也将头凑了过去。

  只见早报的头版头条,用二号大字清晰地写着标题:普希金博物馆遭盗窃,梵谷“红色葡萄园”不明失踪。

  大意说的是一个礼拜前,普希金博物馆放在保险箱里的“红色葡萄园”不翼而飞,但怪异的是,现场没有任何遭到偷窃的痕迹。

  员警的涉入以及暗中调查,初步排除了有内贼的可能性。

  普希金博物馆原本想将事实隐瞒住,最后,因为某职员忍不住告诉了自己的妻子,而将秘密泄漏了出去。

  这个案件的疑点很多,俄罗斯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将报纸中相关的报导,认真仔细地看了一遍,默不作声地坐回了椅子上,许久都没有谁愿意开口打破沉默。

  我苦笑了一声,轻声道:“一个礼拜前,还真巧,我们就是在七天前发现这幅画的。”

  雨欣有些迷惑地问:“小夜哥哥,奇怪了,为什么报纸上说,那幅画是在保险箱里消失的?以前你们不是告诉我,它挂在博物馆里,供人展览观看吗?”

  “傻瓜。”我望着王昆教授,又看了看二伯父,道:“一般而言,艺术品都是很脆弱的。特别是画,不论画作用的是什么材料,一百多年的时间以及外部因素,也足够将它们撕扯得支离破碎。

  “所以,博物馆里拿出来展览的艺术品,几乎都是复制品,真正的画作,都会被保存在低温的保险箱里,以免受到伤害。”

  雨欣了然地点头,撇了撇嘴,道:“切,以后我再也不去博物馆了,既然都不是真东西,还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出钱买本画册。”

  听了她有些刻薄的话,王昆教授和二伯父的脸色,都不太挂得住了。我暗笑着,视线再一次凝固在了那份报纸上。

  撰写这份头条新闻的记者十分有水准,该说的话都一览无遗,而文章中更是隐含了许多没有说出的意思。

  既然警方没有发现遭到盗窃的痕迹,也排除了有内鬼的可能,那么那幅“红色的葡萄园”,到底是怎么消失的呢?

  还有,如果真的是被盗窃的话,为什么窃贼只是偷走了一幅画,而对保险柜里众多的收藏视而不见?

  既然能够不被发现地潜入普希金博物馆戒备森严的保险柜里,那么,那个窃贼应该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他或者他们,绝对有极为高明的手段,而且设备的花费以及资料、资讯的收集,也会花费一笔巨额的费用。

  用了那么多心血,干嘛他们只拿走一幅画?

  不觉间,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礼拜前,那个在陆羽棺材旁边昏倒的男人。

  那个男人绝顶聪明,如果是他的身手,应该有潜入普希金博物馆,偷走画的可能。

  而且,现在这幅令人疑惑的画,也正是在发现他的那个位置旁边找到的。

  将手伸入裤兜里,我摸到了从那个男人无名指上取下来的戒指,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这个看起来对他很重要的戒指,会不会将他带到我的面前呢?

  嘿嘿,突然有些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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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线索

  很晚了,我依然翻看着下午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

  书桌上,满满地摆了一桌书,全都是关于陆羽生平的记载。

  不过,所有的记载都千篇一律,说的都是他怎么怎么怎么被抛弃,怎么从一个结巴变成去唱戏,怎么写出《茶经》等等事情。

  对于他的死因,和下葬时的描述,几乎都是寥寥数语,没有什么详细的说法。

  陆羽真的是因为衰老,而自然死亡的?我看过他死去后一千多年的躯体,虽然只是匆匆一瞥,不过尸体上,却依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活力。

  还有他神态的安详,令人不会觉得他已经没有了生命,就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随时都会醒过来……

  我叹口气,重重地靠在椅背上,食指用力地按着太阳穴。

  门外响起了几下敲门声,然后传来雨欣甜甜的声音:“小夜哥哥,睡了没有?要不要吃夜宵?”

  没等我回答,她已经端着托盘走了进来。扔掉几本挡在自己面前的书,将东西放在已经没有多少空间的桌子上,她才咋舌道:“小夜哥哥,你也太用功了吧。”

  雨欣用视线扫视着房间,在沙发上坐下,拿起电视遥控器,自顾自地又道:“看过‘午夜哲理’这个节目吗?满有趣的,小夜哥哥,我陪你一起看,就当是休息大脑!”

  我懒得去搭理这番没有营养的话,又拿起一本书埋头苦看。雨欣叹了口气,在咖啡里加好牛奶和糖,搅了搅,放到了我面前。

  电视打开了,那个所谓的“午夜哲理”节目,似乎才刚开始的样子,一男一女两个主持人的声音,不时地传入我的耳中。

  所谓的“午夜哲理”,这个节目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它类似于某些魔鬼词典,用的都是一些空泛没有任何意义,而且又似是而非的词语,堆积成某种乍看起来似乎很有意义的所谓第二层次哲理,不过,收视率听说还不错。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究竟谁有理?你有理,我没理,你离我不理。”一个听起来令人讨厌的男低音,说起了开场白,声音低沉得就像是在念咒语。

  我皱了皱眉头,抬起头,看到雨欣抱着枕头,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着,一副天真烂漫的可爱样子,顿时把刚想叫出来的话,压在了嗓子眼里。

  唉,对这个妹妹,我真的没什么办法。

  电视的声音不时坚韧地灌入耳中,我叹口气,无奈地扔下书,也看了起来。今晚似乎讨论的是男人与女人的话题,采取女问男答制,回答得颇为精采。

  问:女朋友和老婆有何差别?

  答:差十五公斤。

  问:男朋友和老公有何差别?

  答:差四十五分钟。

  问:男人对女人讲话不正经,叫做什么?

  答:叫做性骚扰。

  问:女人对男人说话不正经,叫什么?

  答:叫做每分钟二十元付费热线。

  问:怎样知道你老婆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碗盘很久没人洗了。

  问:怎样知道你老公已去世?

  答:性生活没改变,但遥控器终于落到你手上了。

  问:女人腰部以下瘫痪,叫做什么?

  答:已婚妇女。

  问:换个电灯泡,需要多少男人?

  答:一个也不需要,他们只会坐在黑暗里抱怨。

  问:直达男人心里最快的方式为何?

  答:利刃穿心。

  问:男人和停车位,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残障专用。

  问:男人和公共厕所,有何相似之处?

  答:所有好位子都被占了,剩下的都是一堆堆的屎。

  问:男人和地砖,有何相似之处?

  答:如果第一次铺的时候,铺得很好的话,可以在上面踩一辈子没问题。

  问:男人和老鼠鱼(清道夫鱼)有何异同?

  答:同样是吃垃圾的,只是其中之一是鱼。

  听到这里,雨欣转过头来看我,问道:“有意思吧。虽然有些东西我听不懂,不过似乎说得都很有哲理的样子。”

  我顿时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这一笑,满脑子的烦恼,也都扔到了九霄云外。

  我看着她漆黑发亮的眸子,神秘地说道:“小意思,我也给你讲一个很有哲理的故事好了。据说听懂的人,能过佛教专业八级考试!”

  “真的?”雨欣立刻来了劲,用力地挽住我的手臂连声道:“我要听,快告诉人家!”

  柔软饱满的胸部,挤压在我的胳膊上,我顿时心不在焉地望向天花板,挠挠鼻子,讲了起来:“据说,有一个叫俱胝禅师的和尚,我国禅宗‘一指禅’的故事,就是由他而来的。你知不知道,禅宗其实是不限于借用言语文字来传道的。

  “六祖以后的这位大禅师,有人问他什么是‘道’?他回答得很简单,每次都是举起一根食指示人,说道:”就是这个!‘但这个是什么?谁也不知道,可是问他的人却都懂了,悟了道。

  “有一天老和尚出了门,不在家,一个跟了他很多年的小沙弥在守庙。这天有个人来找老和尚问道,小沙弥说:”师父不在,你要问道,就问我好了。‘“问道的人便请小沙弥告诉他,什么是道,小沙弥学师父的样子,举起一根食指,向那问道的人说:”这个!’“那个问道的人很高兴,跪了下来,因为问道的人真的懂了,悟了道。这个小沙弥,却是真的不懂。

  “等师父回来了,小沙弥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师父。师父听了报告,一声不响地走进了柴房里,过了一会儿背着手出来,要小沙弥再说,他是怎样向人传道的。

  “小沙弥又比划着伸出一根食指说:”这个!‘师父将放在背后的手一挥,用手上的柴刀,把小沙弥的那根食指砍断了。

  “小沙弥手指被砍,痛得大叫一声:”唉哟!‘据说从此后,小沙弥也悟了道。“雨欣丝毫没有听懂的样子,眼神依然呆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久才小心地问:”完了?“

  “完了。”我点头,笑咪咪地说:“小雨欣,你听懂了吗,是不是觉得这个故事很有哲理?”

  “我看听得懂这个故事的人,完全可以去精神病院应聘被研究的工作!”雨欣气呼呼地嘟着小巧的嘴:“小夜哥哥骗人,我才不信有人会懂,而且里边根本就没什么哲理嘛!”

  “哲理肯定是有的。不过……”我越发感到好笑,像个奸商似地眯着眼睛道:“不过,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懂也是应该的。现在不懂,说不定以后就弄明白了!”

  夜雨欣“哼”了一声,转头又看起电视。

  “午夜哲理”还没有结束,似乎还在讨论男人和女人。

  问:为何男人喜欢娶处女?

  答:因为男人受不了批评。

  问:为何女人很难找到敏感、体贴、又好看的男人?

  答:因为那样的男人,都有女友或老婆了。

  问:对男人来说,“安全的性”是什么?

  答:床头板有软垫。

  问:男人整理衣物时,如何分类?

  答:“肮脏”和“肮脏但还可以穿”!

  问:为何男人的脑比狗脑大?

  答:这样男人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下,见女人就上。

  问:女人为何要假装高潮?

  答:因为男人总是假装“前戏”。

  问:新婚丈夫和新养的狗,有何差别?

  答:一年之后狗看到你,还是一样地兴奋。

  问:是什么让男人去追求自己并不想娶回家的女人?

  答:是什么让狗去追自己不想开的汽车,同样的道理。

  问:无神论者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答:性高潮时,无人可呼喊。

  问:为何新娘穿白色的婚纱?

  答:容易和洗碗机炉子和冰箱的颜色相称。

  问:女人和电池有何不同?

  答:电池一定有正面(正电)的一边。

  问:男人为何喜欢冲澡,胜过泡澡?

  答:因为泡澡时尿尿太恶心。

  问:恐怖分子和女人有何不同?

  答:恐怖分子可以谈条件,女人不行。

  节目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第一个部分,接着是第二部分“哲理人生”。大意说的是在一个庙子里,有一次,有个主持问一位新来的和尚说:“你曾经到过这里吗?”

  和尚答:“来过。”

  于是主持说:“好,喝茶。”

  然后,主持又问那个来访的和尚相同的问题,该和尚想了想后,却答道:“没来过。”

  主持笑了笑说:“很好,请喝茶。”

  当时就有个人,迷惑不解地问住持道:“大师,怎么不管他回答什么,你都叫他喝茶?究竟为什么他要喝茶?”

  这位主持微笑着,没有回答,只是叫了那个来访的和尚一声。

  那个和尚猛地眼睛一亮,神色肃然地和主持对视,大喊:“喝茶去!”然后双双仙逝。

  我愣了一下,冲着又是迷惑不解的夜雨欣解释道:“这个故事说的是唐朝的积公大师和从谂禅师之间,临死前的一个故事。”想了想又道:“你知道积公大师是谁吗?”

  雨欣摇头。

  我笑着说:“他就是茶圣陆羽的师父,唐朝有名的僧人。说不定这个节目现在讲这个故事,为的就是绕一个圈,把陆羽给带出来。

  “毕竟,现在陆羽的尸体才被挖出来,报章杂志上天天都在报导他的事,电视台不在这上边做一点文章,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果然,男主持人开始介绍起陆羽的生平,说的都是被书籍和报纸上讨论、刊登到烂掉的东西,看得我非常失望。

  女主持人依然做出一副白痴的样子,装出津津有味的表情,看得让人恶心。

  男主持人讲到最后,顿了顿,然后神秘地笑起来,他望了一眼身旁的女主持人,故作迟疑地词锋一转道:“很少有人知道,其实陆羽这位圣人,还有过一段惊天动地的感情。”

  我猛地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电视。陆羽曾经有过恋人?为什么所有的书上边,都没有丝毫的记载?顿时,好奇心被这个节目成功地挑了起来。

  “根据我看过的一本书记载,那是一个叫做崔淼儿的女孩子,最后她为陆羽自杀了!”

  “崔淼儿”?!这三个字,有如雷电一般地刺穿了我的身体。

  我全身猛烈地一震,然后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雨欣满脸惊诧地望着我,呆呆地问:“小夜哥哥,你怎么了?”

  “崔淼儿,这个名字好熟悉,我似乎在哪里看到过。”我捂住脑子拼命地回想着,对了,在那里!

  我记得就在那里,我隐约瞥到过这三个字,只是当时没太注意。

  我猛地拉过雨欣的手,飞快地向外跑。

  “我们去哪?”雨欣边跟我跑边问。我头也不回地匆忙答道:“去地下室!我记得那口棺材上刻着‘崔淼儿’这三个字。该死!”

  不知为何,心底总有一丝隐隐的不安感觉。

  崔淼儿,这个女人到底和陆羽有什么关系?难道,真的是他的情人吗?

  为什么我看遍了所有关于陆羽的记载,都没有任何的只字片语,描述过她的存在?

  还有,心好烦闷,总感觉似乎有什么,在慢慢地改变了……

  好不容易地,才跑到地下室盛放棺材的那个研究室。

  棺材依然静静地摆放在房间的正中央,四周的玻璃碎片也没人打扫过,呈现出一个礼拜前陆羽的尸体消失后的原样。

  枯黄的叶子,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萧条落寞感觉,铺在棺材的底层,黑褐色的石棺,在橘红色的灯光照耀下,还是要死不活地反射着冷光。

  这种不属于活人的生活用具,不管曾经盛放的是谁,都会带给人一种寒意,那种寒意直接深入到心脏深处,即使是骨髓都能冻结的样子。

  这个房间,怎么突然变得诡异起来了?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了棺材旁。

  雨欣用手死命地挽住我,就像一放开,她就会没命了似的。

  我拨开那层不知名的茶叶,让隐约刻在棺材右侧的字露了出来,仔细地一看,字一共有六行,用的是篆体,字体清秀,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虽然经过数千年的岁月摧残,有点脱色,不过还是能看得很清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茶圣陆羽亲手写的。

  字拼凑起来,是诗一首,标题是:《送崔淼儿哀归湖州》,再下边是诗的主体:

  “竟陵西塔寺,踪迹尚空虚。

  动树蝉争噪,苎翁满离忧。

  喜是攀阑者,惭非负鼎贤。

  莫问凭栏意,归老共白年。“”唐贞元二十二年于湖州“,我轻轻地抚摸着最后几个字,思绪有些混乱。

  雨欣呆呆地望着那首诗,许久才说:“那个崔淼儿,就是刚刚那男主持提到的茶圣陆羽的爱人?这首诗好有意境!”

  我摇头:“陆羽一辈子都没有婚娶,这个崔淼儿,恐怕是爱他而且他也爱的女人吧。”毕竟,陆羽在要进棺材的时候,还记得她。唐贞元二十二年?也就是西元八0四年的样子,陆羽就是在那一年老死的。不过,真的很奇怪!“皱了皱眉头,我喃喃道:”既然陆羽爱她爱得那么深,为什么不娶她?而且关于他的著作里,也丝毫没有任何有关崔淼儿这个人物的记载。

  “我刚刚才看过陆羽在世时写过的所有诗词集汇,也没有这首词的印象。也就是说,这首词是崔淼儿这个人物,曾经存在过的唯一证据?”

  “小夜哥哥,你在自言自语什么?”雨欣用力地拉了拉我的衣角。

  我顿时回过神来,解释道:“我总感觉这首诗里边,隐隐约约想要透露出什么东西,不过,我文言文的基础太差了,实在是搞不懂。”

  雨欣立刻高兴起来,声音高频率地嚷道:“我告诉你大概的意思好了。嘻嘻,太好了,人家总算找到小夜哥哥你不懂的东西了。”

  郁闷,值得这么兴奋吗?看来,这个小妮子果然是想见我出糗。

  她咳嗽了几声,又细细地将诗看了一遍,像是在吊我胃口,见我许久都没有反应,这才失望地说道:“这首诗的意思是,回到竟陵的西塔寺,才发现和尚都走光了,偌大的寺庙显得空空的。室外树被风吹动,引得蝉响成一片。

  “苎翁,也就是陆羽自己,因为某个人的离开而充满忧愁。他用手扶住栏杆想笑,却感觉悲伤的情绪,随着岁月的堆积而越来越浓重。不要问我是不是爱你,等我死去以后,我会和你永远在一起。

  “完毕。真的好感人啊,没想到,陆羽还是个这么痴情的人!比某人好太多了。”

  说完后,她小心地瞥了我一眼。我没理会她,大脑一个劲儿地飞速运转起来。

  看来,这个崔淼儿和陆羽的关系,确实不简单。

  这位茶圣,甚至想把她带进棺材里,但问题是,既然说他俩要永远在一起,可为什么出土后的棺材里,只有陆羽一个人的尸体?看来,他们并没有合葬。

  突然想起了“午夜哲理”那位男主持的话,他曾说过,崔淼儿最后为陆羽殉情自杀了。

  那么,究竟又是谁先死呢?是崔淼儿死后,陆羽带着悲哀的心绪衰老而死?还是陆羽死后,崔淼儿生无可恋,结束了生命?

  唉,这位茶圣的生平,倒是越来越让人搞不清楚了。我头大得苦笑了起来,笑容里充满了无奈。

  雨欣学着我皱眉头,道:“你又怎么了?小夜哥哥,怎么每次一遇到什么古怪的事情,你就变得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还命都不要地调查。

  “就好像全世界,就只有你一个人能解开一样,真是受不了!”

  我瞪了她一眼,道:“你这小妮子也是不遑多让。不知道是谁,一听到自己的老爸和互相仇视了几十年的某人,因为一口棺材而冰释前嫌,就像苍蝇闻到了大便一般,屁颠颠地瞒着自己的老妈,乘着飞机跑过来了。”

  “小夜哥哥,你说的话太难听了!”雨欣气得在我胳膊上狠狠地揪了一把,痛得我眼泪都差点飙了出来。

  女人啊,不管性格看起来有多温柔,只要稍微得罪了她们,就会立刻变成母老虎。

  特别是姓“夜”的女性,没有一个毛病不是怪怪的。这小妮子,我惹不起又躲不掉,还是少招惹她为妙,不然某天我的手臂,真的会被她给废掉。

  说起来,我们到了湖州一个礼拜了,都一直没有见到雨欣的老爸。

  二伯父说他出去买东西了,究竟是去买什么?居然花了七天多,都还没有回来!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兜里的手机急促地响了起来,是张克的女友赵倩儿。

  看了看时间,?R晨二点多了,我和她也不过才在医院见过一次而已,这么晚了,她找我干嘛?

  带着疑惑接通了电话,扬声器里顿时传来一阵紧张的女高音,没想到,那么文静的一个女人,也会发出这种高频率的声音。

  “夜不语,我刚刚在打扫阿克的房间时,发现了一个笔记本。”她带着哭声神经质地大声嚷道:“那个本子上,满满地写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张克那混蛋,他!他一定是有别的女人了!呜,我没什么朋友,真的不知道该向谁说才好。”

  “你冷静!冷静一点。”我的声音也高了起来,“你说张克那家伙会外遇,怎么可能?

  “虽然我和他接触不多,但是就凭他的长相和粗神经的性格,你没有甩掉他,已经是他祖上积了八辈子的福气了。我可不信除了你会喜欢那傻瓜外,还有谁会欣赏他!”

  电话那边的声音,慢慢地平静下了来,赵倩儿迟疑地说道:“可是,我以前也在他睡觉的时候,听到他叫过这个女人的名字。”

  “你会不会是听错了?”

  “绝对不会,‘崔淼儿’这三个字,绝对是个女人的名字,张克那王八蛋,居然还把她的名字写了满满的一本。等他醒过来,我,我……”

  电话的这一边,我完全惊呆了。

  “崔淼儿”,又是这三个字。今天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这个十分冷僻的名字,在三个小时内,在我的生命中重复了几十次?

  “你说她叫崔淼儿?是不是三个水的那个淼?”我尽量让声音显得十分镇定,不动声色地问。

  “对,你怎么知道?”赵倩儿明显地有些惊讶。

  我的心脏狂跳,感觉自己似乎抓到了一条十分大的线索,顿了顿才问道:“你在什么地方?我和雨欣马上过来!”

  陆羽,崔淼儿,再加上张克,他们之间,会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我确实不信张克会外遇,但是,他写了满满一本子崔淼儿的名字,是巧合?还是里边有什么未知的原因?好奇心像是毒瘾发作了一般,炽热得仿佛我的全身都燃烧了起来。

  心脏痒痒地,看来,事情是越变越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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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羁绊(上)

  倩儿:

  亲爱的。不知为什么,今天老是睡不着,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似乎放不下一样,老是堵在心口的位置。

  我闷闷的,喉咙发哑,但是却抓不住它。唉,看来我是失眠了。

  其实睡着了,也是作些莫名其妙的梦,睡不着也好吧。

  现在是二00五年四月六日,?R晨四点四十五分。

  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在五天前,夜教授挖出了陆羽的木乃伊。两天前,我被老板皇甫三星调到了他的研究所,做所谓的协助工作。

  已经八个小时了,我不想看下载的电影,也不想看漫画、小说,什么都不想做。只是一个劲儿地躺在电脑前发闲。

  仔细地想想,闲着也是闲着,干脆给你写一封信。希望写完后,可以得到数一千只羊的同等效果。

  但是,该写些什么呢?手放在键盘上,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

  脑袋里像是流动着一团一团的浆糊,实在无法言明。不知道你是不是感觉到,又或者你感觉到了,但是却不在乎。我们之间,似乎越来越僵硬了。

  可能这仅仅是我的感觉吧。虽然我一直都把这一切,归纳为你因为工作的事情,而产生的焦躁以及情绪的不稳定。

  人在走下坡的时候,常常都会有这些负面的情绪。不管是作为你的男友,还是一个半吊子的心理学爱好者,我都要提醒你,有这些负面情绪,会让你更加地烦躁不安。

  如果你实在感觉心烦意乱的话,打电话给我,或者站到窗台边,打开窗户,深呼吸三次。那样应该会好一点。毕竟听你发牢骚,也是我的一种义务。

  肚子好饿,刚刚找遍了这个家,都没有找出一丝半点可以立刻吃的东西,很郁闷。

  算了,饿就饿吧,最好饿得晕过去,不然再失眠的话,我就真的考虑拿根棍子,把自个儿敲昏了。

  最近我都在想,我在努力地想,我在拚命地想,我们之间现在的状态,算是稳定期,还是危险期?

  最后,也放弃了再想下去,我怕答案。

  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搞笑,因为不管对谁,我都能很平静自若地对待,但是所有事情,如果发生在了你身上,就怎么都无法保持心如止水了……不但容易生气,还变得很幼稚。

  正如你所知道的,我真的很爱你,但不论怎么向你求婚,你总是不答应。

  而我又能做到什么呢?或许,什么都做不到。

  毕竟,我承认,一直以来我都很孩子气,也有些粗神经。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虽然我在努力,但似乎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突然感觉,有点累了。

  趁着肚子饿,头脑不清醒的时候,顺便把交往几年来的事情,统统回忆了一次。我有些迷惑,或者说,猜不透。眼前全都是层层浓厚的雾气,我看不到未来。

  我们以后,仍然会像现在这么相爱吗?对于几乎没什么优点的我,你会继续爱我吗?我们之间,真的永远都能稳定吗?

  其实,我是个十分容易满足的人。很难生气,而往往生气,开始好像很厉害,但是在构成台风之前,常常都是吹到海上去了,构不成威胁。其实,让我开心也很简单,只要看到你笑就好了。再不然,突然对我说一声爱我,我什么气都会烟消云散。

  嗯——有点扯远了。

  算了,不写了,真的快要饿死了,以上就当我是饿昏头时候的胡言乱语吧。

  (Ps:关于你的工作,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但我相信,我们一起努力,总会好起来的。或许我真的帮不了忙,但至少也不会扯后腿。)

  Your:胡言乱语的张克赵倩儿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慢慢地翻看着张克这么多年来写给自己的信,内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信里有她和自己最爱的人的点点滴滴,这每天的一点一滴,才堆积成了现在的他俩。

  现在,她已经是张克的妻子了。虽然婚礼还没有举行,不过她可以等,等他醒过来,她有的是耐心。

  可是那个混蛋,他是不是真的对不起自己了?居然满满地写了一本子某个女人的名字。

  一想到这里,她就想砸东西。视线在自己老公的小公寓里,缓缓地扫视了一遍,最后却叹了口气。

  这里边的每一件东西,都储存着两人的回忆,她舍不得摔坏任何一件小物品。

  女人,尤其是像自己这样的女人,真的是太过于感性了!

  赵倩儿忍住哭,努力地在脸上形成一圈类似于笑容的表情,继续翻看手里的信件。

  下边有一封是去年的,一年而已,怎么感觉似乎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倩儿:

  亲爱的,当这封信寄到你的手里时,你的生日应该已经过了好几天了。

  我就不再祝你生日快乐了,我相信,在你的生日的前一天,已经看到了我送你的那份突击性的神秘礼物,如果你没有放我鸽子的话。(笑)

  嘿,正经不起来,还是闲聊好了。说起来,我被副总监那个混帐王八蛋老处女,派到荷兰最西边这个叫米德布克的小城市,已经好几个礼拜了。

  真的很想你。

  米德布克三面临海,满街的建筑都很有法国情调。在这儿居住,其实都挺方便的。附带的,也有许多女孩口中常咬着不放的所谓的浪漫,这的确是个美丽的小镇。

  只是天气总是变幻无常,就像穿着裙子,戴着耳环的男人们的口音一样,你别指望会从他们的嘴里,吐出些许像样的词儿来。

  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待多久,所以我租了一间房子。我的房东是个很有趣的小老头。他是个典型的瘦男人,哈,这种人在荷兰,少得就像他的头发一样。

  “米德布克是个恬静的地方,我喜欢这里。”房东第一次来时,我这么对他说着。他幸福地点点头,比划着用烂得一塌糊涂的英语说:“Ya,HereissoGood,Ineverwanthadanyprobleminhere!”(对!这里很好,我永远也不希望有任何事打破它的宁静。)

  对,我也不希望在这儿发生任何不好的事,毕竟如此恬静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很少了。你呢?现在过得是否还好?

  每天傍晚工作完毕,忙中偷闲的我,都会到海边去看夕阳。我总爱坐在海滩上,望着落日的海平线不断地升起来。那时我便吹响笛子,自我陶醉在潮汐中。

  笛声,浪潮与黯淡的夕阳……

  我的耳畔仿佛会听到那首词:“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阳城,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若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不知为何,这首欧阳修的“浪淘沙”都会伴随着你一起,常常在我的梦里出现。

  每当念罢这首词,你总是会冲着我轻轻地一笑,加上句:“今年花胜去年红,别过今年,君与谁同?

  没有你的时间,真的很难熬过去,一天又一天,我就这么艰难地继续活下去,像是行尸走肉一般。

  海滩上散步的路人,悠闲地不断在我身前走过。他们向我微笑,也有的为我凄寂的笛声而鼓掌。

  我就这么过着。生活,学习,一切看起来都那么完美,但心里却总是少了些什么……

  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自己少了什么……

  那天,也是傍晚,依然在海边。我吹着笛子,几曲毕后,才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身影。那是个近三十岁的女性,挺漂亮的,只是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

  “很动听的曲子!”她对我说:“你是中国人吗?”

  我点点头。

  “我是美国人。”她顿了顿,又道:“到这儿多久了?”

  “快一个月了。你呢?”

  “四年多了。唉,你在这儿工作吗?”

  “对。”

  “什么工作?”

  “茶生意。”

  她笑了笑道:“欧洲的茶生意不好做。”

  “对。”我擦了擦笛子问:“你呢,为什么来荷兰?”

  “我有两个孩子。”她掏出一张照片递给我看,并指着上边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男孩道:“你看,很像你吧!”

  “比我可爱!他们在哪儿?荷兰?”有没搞错,我都二十好几了,怎么可能像我!

  她突然又哭了起来,神经质地抽泣着说:“他们都待在美国。我离婚了,法院把他们都判给了他们的父亲。***!那些家伙,竟然说我没有抚养他们的能力。

  “去他妈的,一气之下,我便跑到欧洲来旅行,最后留在了这儿。没想到一住就是四年。我想他们,真的,我想他们!”

  “对不起……”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她才好。

  “我没关系!哭一下就好了。”她摇摇头,小心地将照片放回钱包。然后掏出本很旧的美国护照,用力地甩出去,大叫道:“去他妈的!”

  海风大起来了,每晚必下的滂沱大雨又要来临。

  她突然伸出手,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掌说:“你要相信自己。你是最好的!你将会让世界感到你的存在!”

  “谢谢。”我站起身微笑道:“我要走了,再见。”

  “不!请不要和我说再见!”她神经质地紧张起来,续而又哀求道:“请不要说再见。如果一定要说,就说回头见好吗?!”

  “好吧,那,回头见。”我搞不清楚状况地依然微笑着,心里却像是翻江倒海般地掀起了层层巨浪。

  我不知道这个美国女人有没有说谎,但真假与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是我一直都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我说那么多,是因为身在异国的寂寞吗?

  从那天起我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有若有所失的感觉。或许,那就是因为远离了故乡而寂寞,没有了你的寂寞。哈,没有了我,不知道你是否也会寂寞?

  米德布克的天空很蓝,夜里的星星,在没经污染的天幕中闪闪烁烁。孤独之心——北落师门总是发亮在遥远的北方。倩儿,它美得就像美人眸子中的瞳芒。

  还记得吧,我曾经给你发过这样的资讯:

  曾经有人说过:

  鱼没有眼泪吗?

  不,它有。

  那我为什么从来没有看见它哭呢?

  因为它一直待在水中。

  其实,真的不要因为无意的隐藏,而忽略了它的存在,伤心的人到处都有,难道悲哀一定要让你看见,才叫悲哀?而伤痛一定要被验明,才可以开始伤痛吗?

  哈哈,其实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有时间去让人看见伤痛,那迷惑的人,也有足够的时间清醒了。

  世上有一些东西,是可以遮住双眼的,让人们没有办法思考,只有盲目地遵从。

  这时可贵的思念,便开始蒸发在空气中,有人能看见它消失时的无奈和留恋,有人却不知深浅地拼命想挽救,煎熬到连心都疲倦了。

  很多的人都说过,得到了就珍惜,不要苛求太多,因为人们之间的感情方式,有自愿给予的,也有相互索取的。

  很久了是不是?我们相爱已经很久了。和你在一起真的很快乐,时间似乎也慢慢地沉淀出了回忆,而那边的你,却总是浅尝即止,怕习惯了这样的日子。

  或者,爱情真的是可以让人迷恋于其中的吧。

  因为有距离,所以我们可以爱对方,可以很爱对方。

  但我也知道,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公平的,给你一些就要收回一些。于是我常常对自己说,失去什么都无所谓,我只要你就好了。哈哈,我或许还是有一点贪心吧。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也没有什么中心思想,只是随意地在键盘上乱打,想到哪,写到哪。如果你看得一头雾水的话,可要多多包涵了,我是无辜的!

  还有,亲爱的,我真的,好爱你!

  Your:张克眼泪又忍不住了,不经大脑的允许,私自流了出来。赵倩儿轻轻地抚摸着脸颊上的泪痕,有一种想放声大哭的冲动。

  自己的老公虽然很没神经,而且做事大大咧咧地,不过对于自己,却常常显得很细心。去年他因为被调派到荷兰工作,没有办法参加自己的生日而苦恼了很久。

  然后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神神秘秘地在她的生日前夕打电话给自己,要她第二天晚上八点半,去两人常去的那家西餐厅。

  她很迷惑,但还是去了。

  一进门,就发现整个餐厅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个服务生。那个服务生把她领到正中央一处摆满了玫瑰的位置坐下,然后默不作声地,端来了她平时最喜欢吃的黑胡椒牛排。

  悦耳的小提琴声,在身旁响了起来,那个拉小提琴的老男人望着自己,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笑容。

  当时的她有些气闷,感觉自己像是被耍了,正准备打电话臭骂那个家伙一顿的时候,扬声器里,突然传出了张克有些沙哑的声音。

  “生日快乐!倩儿,我们交往有多久了?很久了,对吧?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从交往开始,我就很喜欢你。渐渐地,这种喜欢变成了一种莫名的情绪,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没有心跳,很平淡,却令我十分向往,或许,那就是爱吧。

  “然后,你突然离开了我,然后,我们又再次地相遇。其实,我可以很坦白地告诉你,我爱你,我很爱你,我非常非常爱你,比爱我自己,更加地爱你。等待了两年,现在,你可以告诉我了吧!你,爱我吗?算了,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答我。

  “我很傻吧,明知道你是那种绝对不会坦白的人,你太过于保护自己了,你把自己严严实实地密封在自己的躯壳里,我闯不进去,只能在外边不断地敲门,希望总有一天,你能够听到。

  “两年了,这两年来,我俩都并不算好受,所以,我想结束这种生活。我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地对你说,我爱你,我愿意爱你、守护你、保护你、照顾你、一生一世,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就在那一刻,赵倩儿有生以来第一次哭了。她一直都是个很坚强的女人,美丽、聪明、自信,即使和张克在一起后,身边也不乏追求者。

  说实话,那时候自己对他的感情,实在不算深。但就是因为这件事,才将自己牢牢地拴在了这个很多时候都是懒洋洋笨笨的,没有丝毫上进心的男人身边,照顾他,爱他。

  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向她求婚。虽然自己没有答应,不过从此以后,张克那个家伙就死皮赖脸地,每个月都想尽花招向自己求婚,有时候那些方法,真的弄得自己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赵倩儿突然傻傻地笑了起来,脸上的泪珠也被她笑得滑了下来。

  看来,自己真的很爱很爱那个男人。

  唉,真正傻的,应该是自己才对,为了一个男人变成这样,实在是太像个傻瓜了。

  赵倩儿吃力地将?R乱的信件整理好,突然用力地抱住,大声哭起来,越哭越伤心。

  背后就是窗户,一个黑影从浓浓的夜色里挣脱出来,出现在十八楼的窗外。

  那黑影似乎只有一个人的形体,朦朦胧胧的,即使屋内泄漏出的灯光,也丝毫刺不穿那层模糊,犹如仅仅只是一团烟雾。

  黑影伸出两团浓如墨色的手,用力地按在玻璃上,似乎想进入屋里。

  这时,门铃响了起来,黑影一颤,迟疑了稍许,最后才不甘心地再次隐入了无边的黑暗中。

  丝毫也没有察觉异状的赵倩儿,连忙抹掉脸上残余的泪痕,向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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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羁绊(下)

  缘是什么东西?

  杨俊飞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因为他根本就不信。只因为他作了一个古怪的梦,才突然记起了这个字。

  阳光很柔和,带给他一丝温意,恰好与清晨冷冷的空气成为对比。

  对了,现在是清晨,刚满十六岁的自己,来到美国,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杨俊飞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向床边望,不知何时,Jan站在了自己面前。

  Jan是房东的大儿子,十七岁。

  杨俊飞用牛奶冲了麦片吃起来。房东Bancy也起得很早,为他准备午餐带到学校去。

  在校门口,他遇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钟剑,他老远就冲着杨俊飞叫道:“我那一家子真是那个,连吃饭也要自己出钱!”

  杨俊飞只是“嗯”了几声,像没见到他似的。“喂,怎么了?!”他又再次地大叫。

  “呀,是你!什么时候……”杨俊飞被吓了一大跳。

  “怎么了,一脸凄苦的样子。失恋了吗?”钟剑打着哈哈,边走边“关心备注”地问。

  “去你的,我只是在想一些人生哲理而已。”

  “哼哼,人生哲理?怎么会想得连身上的自信都掉了!”

  今天是校外课,老师有两个,一男一女。他俩站在一起,简明地表达出了“鲜明对比”这个艰深成语的意义。

  男老师肥胖得几乎呈现臃肿的形态,身体几乎是女老师的两倍。

  相对而言,他对女老师较有好感,总觉得男老师太傲了。

  女老师叫Linda,她常常自称,自己的名字在世界最常见名中,排行第一位。而男老师的名字,杨俊飞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不过不得不承认,那肥男的课,讲得的确不错,甚至还能不时地引用老子的“无为论”。

  平淡无奇的时间是最漫长的,记得上星期二到波特兰的Nick城时,心不在焉,害得他把背包都弄丢了,也害得一车人陪他到处找,最后倒也让他找了回来。

  钟剑对他的这种失魂落魄的状态,很是无可奈何。

  今天的校外活动,是组织到一所高中参观。休息时,杨俊飞无聊地走到远离人群的草地上,顺手折了一段草杆含在嘴里,躺在地上。

  缘分就这样没有预兆地来了,就是那几十分钟的遇见,让他痛苦到现在。

  “嗯,这么不卫生,小心生病!”忽然,他感到有谁坐到了自己身旁,还带来了一阵清新的风。

  这是一个他永远都忘不掉的声音,而它的主人,是个极为清秀的华裔女孩,在自己的记忆里,那个女孩一直都美得一塌糊涂。

  他向身旁望去,淡然道:“我认识你?”

  “我叫张冰影。”女孩微笑着,冲着他做了个鬼脸,“我们现在不是认识了吗?”

  杨俊飞吐出草杆,打量着她。

  她穿着一身素色的连衣裙,双手抱膝,坐在自己身旁。

  她只是静静地望着自己,嘴角含笑,大大方方的,丝毫没有刻意躲避自己的视线。看来,是个极有自信的女孩。

  “你都不爱和大家玩吗?”张冰影指着远处的人群问。

  他不耐烦地摇了摇头:“和他们玩?没有这必要。”

  “那我和你玩好了。”她冲着他眨了眨漂亮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没必要告诉你吧。”

  “干嘛这么酷,小气鬼。”

  杨俊飞没有再理她,只是把视线移向了学校的那群人。

  钟剑正远远地冲着他奸笑,不断地划着乱七八糟的手语。

  望向天空,依然是一如以往的碧蓝,蓝得透明。偶尔也会有小块的云飘过来,但还不等到离开自己的视线,便已散开了。

  那儿的风一定很大!他那样地断定。突然,眼前暗了下来,不,应该说是什么挡住了光线。

  杨俊飞极不情愿地将眼神移过去,他看到了几个穿着柔道服的高大男孩。

  “中国猪,听你朋友说,你的中国功夫很棒,敢跟我们比比吗?”带头的那个,用嘲笑的口气大声地问道。

  “不要理他们,我们到那边去!”张冰影急忙拉起他的手,想要离开。

  “哈,他怕了,懦夫。”那群人纷纷地讥笑起来。

  “那家伙根本就没种,还学人家泡马子。上去把他揍一顿!”

  杨俊飞不愿闹事,冷笑一声,默默地跟着女孩走了。

  但没走多远,一颗石头从身后丢过来,打在他背上,随后,有个阴恻恻的声音道:“要滚就滚远点,妈的,东亚病夫!”

  “他妈的,是谁!”他猛地转过身,视线如电般地射向说话的那人。

  那是个黄种人,似乎也是华裔,这个得意的美利坚公民,应该早已忘了自己还流着中国人的血,忘了自己也有着黄色的肤色。

  他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眼中流露出讥笑的瞳芒。

  “他叫Peter……”张冰影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

  杨俊飞第一感觉到自己愤怒了,他大叫道:“哼,我爱打的,就是这种卖国贼!”

  “可他是柔道四段……”

  不知是什么力量,支撑他站在这个赛台上。

  周围坐了很多人,他抬头看到了张冰影担忧的目光,他微笑,让她安心,随后看向自己的对手。

  Peter很高大,肌肉也够多,不过,这只能说明他蛮力不小而已。

  虽然对外说是一场友谊赛,不过杨俊飞很清楚,那仅是名义上的,就像卖淫,也需要打着援助交际,或者是促进种族大融合的旗号。

  台子上,一定要有一个人倒下去。

  现在的Peter,活像一只受创的野兽,圆睁着血红的大眼睛,恨不得一口将自己给吞下去,称他为“它”,或许更合适一点。

  杨俊飞活动了下筋骨,暗想道:“已经几年没有真刀真枪地和别人干过架了,怎么办才好呢?用什么拳术?跆拳?空手道?还是合气道?

  “对了,还是用中国正宗的拳法,这样可以弥补身高上的差距。”

  他自小就跟着父亲学武术,父亲懂的东西很多,他学的便很杂。

  十六年了,他几乎什么拳术都会一点,虽然是贪多而有点不精,但各种拳术的基础运用上,还是不错了。

  父亲常常说,自己是天才。

  跆拳适合近身战术,适用于两个力量相等的人。空手道主要靠以巧劲克刚劲,以小劲化大劲。

  而中国的拳法却很杂,但大多的要旨,是在不让对方太过接近自己,两者间至少要保持一腿远的距离,虽然在进攻上,有可能处于被动,但至少在力量差距过大时,可求自保。

  杨俊飞的身形很灵活,基本上可以避开那些笨拙的攻击。

  也难怪,柔道也是一种近身战术,靠不近身的敌人,就算力量再大,也便毫无发挥的余地。

  已经过了十分多钟了,Peter依然难以靠近他。

  台下传来了阵阵“嘘”声,再看看张冰影,她似乎已经不太担心了,至少,她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杨俊飞不知为何宽了心,就在这时,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他轻敌地进行了第一次进攻。

  Peter闪开了,左脚顺势向下一绊,双手伸过来,右手狠狠地打在他的左肩,左手把他紧紧锁住后,又用力地将他压到了地上。

  杨俊飞的心口被右手肘顶住,心想要输了,却听见Peter嘿嘿地阴笑了两声,跳开来。他迷惑地翻身站起,有些不明白那家伙为什么要放过自己。

  “酷哥,你有没有怎么样?”张冰影脸都吓白了,几乎要跑到了台上。

  杨俊飞抬起右手,示意自己没事,幸好,刚才他在一霎间侧身,让左臂受了那一击。看看对手,他正嘲弄地望着自己,脸上露出一种恶心的恶诈,似乎像在欣赏一件永远也逃不出自己手心的艺术品。

  杨俊飞顿时明白了,原来他放开自己,并不是好心,只是为了继续折磨他罢了。

  这个混蛋!虽然不知道也不想知道,Peter对自己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恨意,但他此时只清楚一件事,自己生气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二次感到,自己的拳头紧紧地握了起来,愤怒的情绪,在自己的身体里狂乱地躁动着。

  记得第一次把自己惹火的人,那家伙至今都还住在医院里,据说是脊椎断了,有可能会在床上躺一辈子。

  这也是为什么自己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原因。

  杨俊飞怒而不乱,不断地引诱Peter打出右直拳。

  终于他上当了,杨俊飞抓住时机,右拳捏紧,身体直直地向Peter的身体冲了过去。

  “超重拳!”台下有人惊叫道。

  不错,这正是空手道中最巧、最霸道的一招,超重拳!它是利用身体的力量和冲力,给对手造成极有威力的一击。

  但美中不足的是,打出这招的机会只有一次,失误了,也就意味著有可能被打倒。

  而且,它的攻击范围太小,手只能在十厘米左右的范围内伸缩,太短或是太长,都会使威力相应地减小。

  拳正中下巴,Peter那家伙因杠杆原理,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场下一阵躁动,纷纷为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目瞪口呆,只有张冰影还算清醒,她不顾一切地跑上台,一把将他抱住。

  “哎!”杨俊飞轻轻地叫唤了一声,按住了左臂。

  “怎么了,让我看看。呀!都肿了!去医疗室,我帮你包扎一下。”她关心地道。

  杨俊飞指着Peter说:“先帮他吧,那家伙比我惨得多。”

  “嗯!嗯!”台下又是一阵嘘声四起,其中钟剑冲着他嘻嘻哈哈地叫得最响,弄得自己这个总自称脸皮厚度天下第一、遇到事情处变不惊的家伙,也难堪了起来。

  杨俊飞狠狠地瞪了钟剑一眼,最后自己也笑了起来,傻傻地笑。

  当时他十六岁,张冰影十五岁。

  记忆里,这就是自己和张冰影这个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最后那个女人背叛了自己,和他最好的朋友走了,结婚了。

  还记得那天下午,自己没有坐校车回去,而是去了张冰影的家里。

  “我不会让你白来,今天让你尝尝我的中国料理!”她用彩绳把自己的头发扎成马尾,走进了厨房。

  不一会儿,又传出了一句话:“冰箱里有可乐,自己拿好吗?”

  杨俊飞自嘲地笑笑,依然拘束地坐着。直到厨房里传来一股饭香,才想到要进去看看。

  “要帮忙吗?”他看到她正忙得不亦乐乎,忍不住问了一句。

  张冰影转过身笑着:“你到客厅去,乖乖地等着我把菜端上来,这就帮了我大忙了!”

  “可是……”他欲言又止。

  “可是什么?”她依然在笑。

  “你的饭都快糊了。”

  “OH,MyGod!”张冰影急忙关上了火。

  花了好长时间,饭终于做好了,桌上摆了三菜一汤,还有两碗可爱却带着焦味的大米饭。

  “饭前要祷告吗?”杨俊飞逗趣地问。

  “除非你是天主教徒。”

  “哈哈,我倒是属于自由教!”

  “自由教?祖国的吗?”张冰影顿时好奇地问。

  “我自创的。”

  “哈,你骗我!”她伸出手假意要打他,可是手不够长。

  直到现在,杨俊飞才从她身上,瞄到了一丝东方女孩的影子,他愣了愣,埋头吃起来。

  “好吃吗?这可是我第一次为男孩子做饭!”张冰影小心地问。

  他毫不犹豫地点头:“嗯,很好,只是这红烧肉里,应该少加些糖。对了,你的祖籍是在福建吗?”

  “你怎么知道?”张冰影惊讶地道。

  “不告诉你。”他高兴地哼起了歌。

  突然,有一种淡淡的悲伤感觉,从周围散发出来,那种压抑的情绪,几乎将光线都扭曲了。

  抬起头,却看到张冰影原本灿烂的笑容,被一脸的哀默取代。

  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哭,一丝丝的泪水,顺着光滑的脸颊滑了下来。

  “怎么哭了?”杨俊飞感觉自己的心也痛了起来,他用力地帮她擦拭掉她的泪水。

  “不知道。”张冰影摇摇头道:“或许,是因为你刚刚哼的那首歌!”

  “歌?可这是一首欢快的歌呀,为什么……”女人,唉,直到现在,自己还是不懂这种生物。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她张开眼睛,突然又笑了,长长的眼睫上还留着残泪。许久,她才又道:“也许,这便是爸妈说的离乡游子的感觉吧……对了!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小草。”

  “真美。歌好听,名字也很美。”张冰影笑得非常灿烂,她望着他,耸了耸可爱的小鼻子,道:“我决定了,我要给你一份礼物!”

  “什么礼物?”杨俊飞对她这句唐突的话,感觉莫名其妙。

  “不告诉你,你先闭上眼睛!”

  “好,我闭上了。”像是预感到了什么,他听话地将眼睛合上。

  “不准偷看喔。”

  “好……”

  还没等自己说完,两片冰冷中带着柔软的嘴唇,已经吻在了自己的唇上。湿润嫩滑的感觉顿时向大脑冲去,只感觉那一刻脑中一片空白,甚至连骨头都酥软了。

  不知过了多久,唇瓣离开了自己的嘴,滑腻的舌头,在脸上一路留下了潮湿的痕迹,慢慢地向脖子移动。

  就在他沉醉在这份温柔的时候,突然脖子一凉。两根尖利的异物刺穿了肌肉,血液不受控制,疯了似地向外涌去。

  杨俊飞难以置信的猛地睁开眼睛,望着几乎和自己脸贴着脸的张冰影。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容,眼中透露出无辜的瞳芒。

  鲜红的嘴唇,似乎吸饱了鲜红的血液,变得更加地鲜红了……

  她知足地舔了舔嘴唇,而自己的视线却越来越模糊,最后,视网膜只留下她的倩影。

  笑容,她的笑容阴恻恻地,诡异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杨俊飞惊惶失措地大叫着,从床上坐了起来。是梦!原来是梦!他用力地抚摸着自己的胸口,大脑一片混乱。

  已经很久没有作过噩梦了,不,自己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一直都会适当地调节注意力,让大脑可以最快速地恢复疲劳,这是他在长久的武术以及气功锻炼中,摸索出来的方法。

  在这种方法下,自己能很快地进入深睡眠状态,不要说噩梦,就算是一般状态下的梦,也不会出现。

  可是最近,自从在那个棺材旁边,被莫名其妙的东西打晕后,一个礼拜了,噩梦总是没有预兆地,一次又一次地侵袭自己的大脑。

  他的内心深处,总有一种十分不安的感觉。像是,像是有什么恐怖的事情会发生似的。

  他很相信自己的第六感,因为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能力,让他逃过了许多危险。只是这次,那种不安感特别地强烈,在这个城市,究竟会发生什么事?

  杨俊飞习惯性地摸了摸左手的无名指,原本戴在手上那个熟悉的金属触感,却没有碰到。

  顿时他的脸色变得煞白,整个人都呆住了。

  没有了!那个几乎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戒指,居然没有了!什么时候弄丢的?他疯了似地跳下床到处找,将整个房间都搜了一遍,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

  戒指,一点踪影都没有。该死!究竟是什么时候被自己弄丢的?冷静,一定要冷静!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从桌子上拿起一根烟,点燃,思索起来。

  这一个礼拜来,他被噩梦折磨得精神恍惚,一直都没有出过房间门,就算是一日三餐,也要服务生送进来。也就是说,戒指是在一个礼拜前弄丢的。

  突然灵光一闪,一个男孩的样貌浮现在脑中。

  对了,就是那小子,他是叫夜不语吧。

  自己前天才调查过他,他是目标的主人夜轩教授的侄子,据说IQ极高,好奇心很强,孤傲,独行独断,而且行事专断,很少考虑别人的意见和死活。

  总之,他找人调查出来的结果,也就那么多,看来这家伙的性格,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也不怎么讨人喜欢,只是能力强,报复心又重,没人敢惹他罢了。

  杨俊飞苦笑了一下,这小家伙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对付的角色,和自己有得一拼。估计自己的戒指,是落到了他手里。

  不知为什么,一想起那家伙的微笑,就有点不爽。

  难怪,那天自己逃掉的时候,他根本就没有想要追上来的意思,只是冲着自己古怪地笑,颇有一种胜券在握的样子。

  杨俊飞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手里的烟猛地扔到地上,用力踩灭。

  臭小子,你想玩,我就陪你玩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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