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楼主: loveying1314

《夜不语诡秘档案》系列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二十九(上)

  有人说,能冲刷一切的除了眼泪,就是时间,以时间来推移感情,时间越长,冲突越淡,仿佛不断稀释的茶。

  其实这句话说的对,也不对。

  感情是随着蜜月期的过去而逐渐淡化的,离开蜜月期越长,两个人之间的关系越淡,到那个时候便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你逐渐习惯有他在身旁的日子,似乎有他的陪伴是天经地义的,只是生活趋向于平淡,再也不会激起涟漪。

  还有一种是属于感性重于理性的人,他们在乎感觉,在乎刺激,讨厌平淡。

  当两人的关系逐渐平稳,一步又一步迈入没有波澜的直线时,双方会很理智的说分手,往往女生还会流下那么一滴眼泪。

  然后第二天,他俩又会带着百分之九十良好舒适的感觉,去咖啡厅里相亲,或者在街上闲逛,试图再次寻找一个百分之百完美的爱情。

  沈科和徐露的感情是属于前者,两个人在一起实在太久了,从小学三年纪就是同班,一直到高二。

  八年的时间,对他们年轻的十八岁生命而言,占用了百分之四十四点四的时间,早已经清楚的了解对方的优缺点,也早已熟悉了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存在。

  就因为过于的熟悉,反而产生了顾虑,一些原本不容易说出来的话,就更加不容易说出口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能长久地玩这种感情拉锯游戏的原因。

  说出以上那段话的时候,我正和沈雪站在窗外,静静地看着屋里的徐露和沈科。

  “你分析的还满有根有据的嘛!小女子佩服!”沈雪信服的连连点头。

  我知道她在努力的缓解沉重的气氛,也笑道:“当然,我可是爱情专家夜不语,我能够很透彻的将别人的感情分解成原子状态,彻底的分析研究。”

  “那你对自己的感情呢,有研究过没有?是依然一筹莫展?还是留个位置在那里,准备将来有合适的人后再填空?”

  沈雪不知在想些什么,呆呆的望着我的眼睛,问道。

  我苦笑起来:“我的感情很简单,简单到你没有办法想像。”

  “你说这句话的根据在哪里,我就已经没办法想像了。”

  她丝毫没有淑女形象的拍着我的肩膀,又说:“我们留一点空间给那两个木头人吧,趁天没黑之前,出去走走。”

  “早晨出去散步才发现了一具尸体,现在又去,你不怕再遇到什么啊?”我打趣道。

  “你要死啊,这么晦气的话也说得出来。呸呸呸!”

  她连吐了三口唾沫消灾,然后冲我嗔道:“走不走啊,我觉得浑身不舒服,估计是被屋里的两个大发电机给烧到了!”

  我耸了耸肩膀,不置可否地还想说些什么。被沈雪一把挽住了胳臂,拖了出去。

  沈科静静地坐在徐露的身旁,他紧握住她的手。那只手纤细柔软,而且温暖,她轻轻的闭着眼帘,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如同一只可爱的小鹿。

  沈科又一次确定着,眼前这个最爱的女孩的脖子和脑袋。

  她的脖子细长白皙,肤色也很正常,实在看不出哪里有奇怪的地方。但是刚才在照片里,自己明明清楚地看到,她的头和脖子模糊一片,几乎呈现透明的状态。

  既然小夜说照片没问题,有问题的就一定是徐露!照片只是真实地将她的一切反映了出来。

  对于小夜,虽然他的话往往匪夷所思到自己忍不住惊讶,甚至反驳的地步,但他从来就没有怀疑过。

  自己跟着夜不语也经历了许多古怪的事情了,常常以为自己的神经早就能抵抗任何冲击或者震撼。

  但是看到小露没有头和脖子的照片的那一刻,自己还是忍不住昏了过去,不是因为被吓到,而是因为恐惧,他害怕自己会永远的失去她。

  感情这种东西没有人能够说清楚,他更不能。

  自己和徐露的感情长跑已经开始多少年了?早忘记了,或许双方都在等待对方先捅破那层纸,只是他不敢!

  他承认自己在许多时候都很懦弱,懦弱到小露遇到事情后,只能发愣发呆,害怕的全身不能动弹丝毫,只好将所有本来该由自己来做的事情,等待夜不语不耐烦的帮自己去做。

  自己,真的是个很没用的男人!

  沈科自责的狠狠抓着头发,视线随后又驻留在徐露的脸上。

  她小巧的淡红嘴唇微噘着,泛着湿润的感觉,他突然想,这个时候吻下去,小露应该不会知道吧。

  于是他将头缓缓往下低,就在四片嘴唇要接触在一起的一刹那,徐露猛地张开眼睛,清醒了过来。

  “小科……我怎么了?”

  她软绵绵地说道,伸手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徐露捂住自己的脖子,惊恐失措的喊道:“我的脖子!对了,我在镜子里看到,我的脖子和头都不见了!好怕!我好怕!”

  她怕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慌忙躲进沈科怀里,全身都在颤抖。

  沈科紧紧搂着她,拼命的搂着,什么安慰的话也没有说。

  徐露慢慢地安静下来,她抬起头凝视着他的眼睛,突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笑了……

  这种相对的沉默不知道持续了多久,他享受着少有的温馨,丝毫不愿意动弹。

  怀里的女孩越来越沉,呼吸也开始均匀,仔细一看,她居然在这么浪漫的时候,又沉沉地睡了过去……小露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能睡了?

  沈科低下头,望着她诱人的嘴唇,终于决定将刚才被打断的举动继续下去,两人的唇越来越近……

  就在要碰到的时候,该死!这节骨眼有人敲响了房门。

  这个两次偷吻不成的衰神,恼怒的轻轻将徐露放在床上,然后站起身去开门。

  一个浑身红色衣裳的女孩,婉约地出现在他眼前,是沈霜孀。

  “阿科,我有事想和你谈,能出去走走吗?”她露出甜甜的笑说道。

  沈科毫不犹豫地摇头:“对不起,小露病了,我要留在这里陪她。”接着便关门,头也不回地坐回了床边。

  沈霜孀走到窗前,淡然道:“徐露真的只是病了吗?”她古怪的笑着:“看她的眉宇间露出一股股黑气,脖子和头都被黑气笼罩着,我倒觉得她更像受了什么诅咒。”

  沈科猛地窜到沈霜孀跟前,手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紧紧抓住了她的胳臂,“你知道些什么,快告诉我!”

  沈霜孀丝毫不在乎他用力得几乎快要陷入自己皮肤里的爪子,幽幽叹了口气:“阿科,我们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生疏,甚至是……被动?”

  “我们一直都是这样。”沈科更加用力地抓着她的手臂,瞪着她,几乎是吼叫着说:“小露到底是怎么了?你知道什么?告诉我,快告诉我!”

  “那个女人,又是那个女人!为什么你张口闭口就是那个女人!难道在你的心里,就没有哪怕一丁点我吗?”

  沈霜孀的面孔在一瞬间变得狰狞起来,但刹那过后,又回复了平静无波的表情。

  她微笑着,眸子里却完全呈现出一种灰色,“现在,你可以和我出去走走了吗?”

  沈科无奈地和她走了出去,他俩默然无声,一个在前边带路,一个麻木的跟着走。最后来到一个院子前。

  沈科抬起头,感觉这个院子很眼熟,似乎什么时候见到过,但又不能确定,毕竟沈家本宅的所有房子都是一个样,有熟悉感并不奇怪。

  他没有多想,只是问眼前的女孩:“走了这么远,你该告诉我了吧?”

  沈霜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喃喃道:“阿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沈科耐着性子往门牌看去,顿时他呆住了,门牌上赫然刻着沈古穆的名字!

  这里,居然就是那面怪异的屏风镜的出处,也是现在屏风镜摆放的地方——沈梅家。

  “你带我到这里来做什么?”

  沈科惊骇地问,还没等他转过头,后脑勺已经被硬物重重敲击了一下。视线渐渐开始模糊,然后是意识,接着是听觉……

  就在他昏倒在地的刹那,听到了沈霜孀饱含深情和恨意的柔美声音。

  “阿科,这就是我和你爱情开始的地方……”

  他很清楚在作梦,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梦。

  在梦里,血红的颜色像涂料一般流入四面八方,很抽象,又很自然,似乎他的世界原本就只存在红色,没有背景,没有空间,只有一副平面的存在。

  他就在这个平面上步行,赤裸的脚上染满了红色,鲜红,血红,红的令人就想这样躺下来,舒服的躺着,再也不用去考虑任何烦恼。

  鼻子里似乎不断灌入一种腥臭,是血的味道!这个味道自己最近已经不止一次闻到了,但这还是第一次让他感觉莫名的平静,还有一丝快感。

  整个身体软软的,鼻子里除了血腥,还有一种怡人的馨香,似乎是女孩甜甜的体味。沈科挣扎着,终于从沉重的脑子里找出一丝空隙,清醒了过来。

  朦胧的第一眼,他看到了自己,不对,应该是镜中的自己!

  他被紧紧地绑在一个长椅上,身旁还有个穿着红衣的女孩,是沈霜孀。

  她正张着深情的大眼睛注视自己,而他的对面,就是那个该死的屏风镜。镜中映着他迷惑的脸孔,以及她甜美幸福的笑。

  手腕很痛!沈科吃力的低下头,惊讶的发现自己的右手腕静脉被割破了,和沈霜孀的左手交错死绑在一起,血正顺着手指,沿着绳子缓缓地流到地上,生命力就在这缓缓地流动中逐渐消失。

  “霜孀,你这是干什么?”沈科拼命挣扎,却丝毫无法移动。能动的只有颈部和手指。不过无效的动作,反而让血流的更快了!

  “阿科,你知道吗?其实我的真名并不叫沈霜孀。”

  女孩出神地望着他的眼睛,脸上依然流露着迷人的微笑,“现在的爸妈,也只是养父养母罢了。我真名叫沈茵茵,父母是沈家支系的人,在十年前,他俩都相继去世了,然后我被领养,再然后和你订了婚。”

  “快放开我,你的事情我根本就不想知道!”沈科恼怒地大吼道。

  沈霜孀没有理会他的吵闹,依然自顾自的讲着:“我从小就患有地中海贫血症,医生说我活不过八岁。母亲很害怕,她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帮我治病,但我丝毫没有好转的迹象。她是个很执着的女人,如果要她眼看着女儿等死,她宁愿先挖掉自己的眼睛。

  “终于有一天,她听一个权威说,同胞的血干细胞能够有效治疗地中海贫血症,于是做了一个单方面的决定,她让自己怀孕,希望肚子里的胎儿能够治疗自己女儿的病。”

  沈科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他感觉周围的气氛似乎不太一样了。有点冷,而且让人感到压力。

  “其实这些事情我早就不记得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深埋的回忆渐渐又像电影般,一次又一次的在脑子里重放。”

  沈霜孀用手抚摸着自己甜美、而且笑容可掬的麻木脸孔,感情十足地说:“我清楚地记得那一晚的情景。那时自己站在父母的门前,他们在吵架,我很害怕,于是从门缝里偷看,我听到父亲骂母亲是婊子,骂我是杂种,还狠狠的打着母亲,将她的脸按在地上。

  “母亲嘴里都流出血了,红色的血不断淌到地上,吓得我几乎要哭了出来。”

  沈霜孀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回忆起来,我才发现父亲骂我杂种的原因,我或许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母亲在和他结婚前就已经怀孕了,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我直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母亲直到临死前都没有说。

  “我记得那晚,母亲不知为何眼睛里一片血红,她拿起桌上的剪刀,狠狠刺在父亲的背上。父亲满脸的不相信,他瞪大了眼睛,迷惑地望着手上的血,突然指着母亲笑起来,哈哈大笑,笑得血不断从嘴里喷了出来。

  “母亲害怕地蜷缩在墙脚里,头埋在膝盖上一个劲儿地哭着。

  “那时候的我不知道哪儿来的胆子,我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要保护母亲。于是我推开了门……

  沈茵茵推开了房间的门,她的妈妈并没有察觉,只是将头藏在胳臂中,怕得全身都在颤抖。她十分冷静,冷静得完全不像个只有七岁半的女孩。

  她推了推倒在地上的父亲,他没有动,只是胸脯还在微微起伏着,看来并没有断气。沈茵茵犹豫了一下,突然发现这是保护母亲最好的时候。

  从小,母亲就活在父亲的拳头下,他不但稍有不顺,就打她骂她踢她,还把母亲像奴隶一般使唤。

  发生了现在的事情,还不知道父亲会对母亲怎样……母亲,会被他打死的!

  不能让他醒过来!要保护母亲!绝对不能让这个男人醒过来!

  她从父亲的背部用力抽出剪刀,血没有了压力,顿时从伤口里大量流了出来。

  她紧张地舔着嘴唇,无意间望向对面的屏风镜。

  镜子放射着淡淡的银辉,映着血的鲜红,变得万分夺目,镜中瘦弱的自己脸色苍白,她的手在发抖,突然,她看到父亲猛地张开了眼睛,他的眼神凶狠,死死地瞪着自己看。

  沈茵茵吓了一大跳,闭上眼慌忙一剪刀向父亲刺了下去,并没有用很大的力气,只听“噗”的一声,有股碱碱的温热液体,喷在她赤裸的脸部和手上。

  父亲的身体强烈抽搐了几下,再也不动了。

  “茵茵,你在干什么?”

  母亲这才发现屋里的动静,她看见女儿用剪刀刺穿了那男人的眼睛,甚至贯穿了内颅骨,不禁惊恐的叫起来。

  茵茵用小手抹开脸上的血迹,回头冲她甜笑:“妈,再也不会有人欺负你了……”

  “母亲什么话也没有再说,她找来一把铁锹,将父亲的尸体埋在了假山下边,然后静静地等待弟弟的出世。”

  沈霜孀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诡异,看得沈科不住发抖。

  恐惧犹如固体一般牢牢地笼罩着他,不知是因为流血过多的原因,还是因为害怕,他大口的喘着粗气,突然想到了什么,他声音颤抖地问:“你的亲生母亲,是不是叫沈翠?”

  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曾听多嘴的母亲讲过一个故事。

  她说沈家出了个狠心女人,她杀了自己的丈夫埋在假山下,然后心安理得地过着平常的日子。

  所有人都以为她男人去了外边打工,直到一年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杀夫的事情就那么败露了,那女人亲手掐死自己亲生女儿和没满一岁的儿子,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沈霜孀看了他一眼,神经质地呵呵笑着:“你也知道我母亲?”

  沈科只感到脑子里“轰隆”一声响。

  故事里,沈翠的女儿沈茵茵,不是和她一起在十年前就死掉了吗?为什么还活着,而且居然还变成了自己的未婚妻?他惊讶的张大嘴巴,一时间连害怕都忘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当然没有死,不信你摸摸。”

  沈霜孀见他被自己绑成了一个粽子,咯咯笑着将脸贴在沈科的脸上,又温柔的说:“我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了出来。还好从小我就体弱多病,几乎没怎么出过房门,自然也没人见到过我。

  “他把我交到现在的父母手里,要他们抚养我长大。直到现在,他每个月都还会付给养父养母生活费。”

  “阿科,你知道沈家里有个传说吗?一个只有很少人知道的传说。”沈霜孀顿了顿,望着镜子因为失血、脸色越来越白的自己道:“母亲从我亲生父亲那里知道的,然后她又在临死前告诉了我。据说在后宅的某个地方有一口井,只要冲井口里大声喊出自己的心愿,那个愿望就一定会实现。

  “在杀死父亲的一个月后,母亲做了检查,然后绝望的发现肚子里的弟弟的血干细胞并不适合我,于是她想起了这个传说,母亲靠着一张简易的地图找到了那口井,许愿说只要我能好起来,健健康康的活下去,她就算死了也愿意。

  “当天晚上她便作了个梦,一个非常真实的梦,梦里有个穿着红衣服的女人,她背着母亲,然后对她说,只要将弟弟的血肉每天割一点煮给我吃,我的病一年就会彻底的好转。

  “从那天起,母亲就等待着弟弟出世。三个月后顺利分娩,然后照着梦里的话,每天都把弟弟的血放一点,肉割一点煮在锅里……从那天起,我的病真的渐渐好了,不但脸色变得红润起来,而且也能像普通人一样又蹦又跳。”

  沈科的心随着这个故事越来越压抑,身旁的蜡烛微微摇烁着,发出“啪啪”的细微爆裂声,脑子感觉晕沉沉的,身体也逐渐轻起来。

  不知是不是幻觉,似乎周围都变成了血红色,鲜艳的红不断萦绕在身旁,就仿佛有生命一般。

  沈霜孀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依然语气低迷地讲着自己的故事:“阿科,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爱你?你是第一个走入我生活的男生,你说过要永远保护我,我信了,也一直这么痴痴的等着,但是你为什么要违背自己的诺言?为什么要抛弃我?”

  她美丽的脸在一刹那变得狰狞,她将柔软湿润的嘴唇覆盖在沈科的嘴上,然后狠狠的咬住他的下嘴唇,咬的血不断往外流。

  沈茵茵的唇被血染的鲜红,她瞪大眼睛看着他,气氛异常的古怪。突然,她又甜甜笑了起来,妖媚的舔着嘴唇说:“我也对着井许了个愿望,我要你和我在一起,永远在一起!那天晚上,我真的作了梦。我梦里的景象和母亲描述的一模一样。

  “有个穿着红衣的女人背对着我说,只要我和你在这面屏风镜前自杀,我就能永远得到你,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你疯了!”沈科只觉得一股恶寒爬上脊背,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夜不语那小子常常说自己迟钝,自己果然是迟钝的一塌糊涂,直到现在才明白沈霜孀绑着自己,割了自己的静脉,原来是要他和她搞殉情!

  他招谁惹谁了?居然会衰成这模样!

  唉,难怪俗话说,女人执着起来,鬼都会害怕。

  脑袋更沉重了,嘴唇和手腕的伤口似乎也变得不再那么疼痛,他和沈霜孀的血混在一起,慢慢流到地上,血汇成了一条小河,但并没有朝着低洼的地方移动,反而流向了处在高处的屏风镜。

  沈霜孀似乎累了,她软无力气的靠在沈科的肩膀上,但双眼依然努力睁着,痴望着他的脸,嘴角露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鲜红的血犹如被赋予了灵性,它们流到屏风镜脚,然后完全忽视地心引力继续往上爬。就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牵引,血流上镜面,缓缓地向左角那块褐色的斑痕爬去。

  “阿科。”沈霜孀声音沙哑,怪异的笑的更甜了:“快了,我们就快永远在一起了……”

  二十九号的夜晚来临的很迟,直到时针指向九点一刻的时候,天才完全黑尽。

  我眯着眼睛守在徐露的床旁,手里拿了一本小说看的入神。沈雪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小科还没回来吗?”她轻皱着眉头问。

  我脸上浮起一丝不快,狠狠道:“那家伙也不知道死哪去了,亏他一天到晚口口声声说自己有多爱小露,关键时刻就是不拿出一点实际行动出来!”

  “嘘,小声一点,不要把小露吵醒了。”沈雪将食指放在嘴唇上示意我噤声,拉着我走出门去,“小夜,不知道为什么,我左眼皮直跳。小科会不会出什么事?”

  “奇怪,你什么时候和那家伙有心灵感应了?”我感到很好笑:“如果说你和他是同卵双胞胎的话,我可能还稍微觉得有点说服力。”

  沈雪狠狠踩在我脚背上,嗔怒道:“你这人,好好和你说,你就是不把人家当回事。”

  “那好,我认真听你说!”我强止住笑,做出严肃的表情正想继续唬弄她,突然感觉有一股凉飕飕的风从后脑勺刮了过去,我猛地回头。

  身后空荡荡地,什么也没有。

  但刚才我分明觉得有东西从我身后飞快走了过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怎么了?”沈雪用力拉了拉我的手臂。

  我摇摇头,回过神来想要继续刚才的话题,有股不安的感觉又浮上心头。

  不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

  奇怪!徐露的房门在出来时我明明顺手关上了,为什么现在却大开着?我脸色一变,快步走进屋里,只看了一眼,我整人都呆住了。

  沈雪狐疑地跟着我走了进来,顿时,也全身僵硬停在了原地。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用发冷的手寻到我的右手握住,紧紧地握住,她的手在不住的颤抖着。

  屋里,蜡烛昏暗的光芒依然,只是床上空荡荡的,徐露早已不见了踪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二十九(下)

  沈家老二沈易和老四沈缪,带着十多个旁系的青年男子,将沈上良的宅子围了个水泄不通。

  其实根据风水师孙路遥的意思,只需要在二十九号这一整天里,不准女人进沈上良的厨房就好了,但老祖宗为了安全,执意要他俩带人将整个宅子都看住。

  对于老祖宗的固执和守旧,他们两个也是万分的无奈。但谁让自己管他叫老子,而且他还是沈家的实际掌权者,他的话不听还得了!

  夏夜,对于这种海拔比较高的地方而言还是很冷的。

  沈缪哈出一口气,揉了揉手臂道:“这鬼天气还真冷。”

  沈易心不在焉得嗯了一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说二哥。”

  沈缪无聊的没话找话:“沈家究竟为什么这么注重风水,祖宗布下的东西已经够老旧了,现在的社会到处都在发展,就我们成天还缩在自己的一亩二分地里,丝毫不知道变通,我真的想不通!”

  “嘘!”

  沈易捂住他的嘴,小心的朝四周看着,然后低声说:“不要乱讲话,这要是传进了老头子耳朵里,你小子又要挨他几棍子了!”

  “我倒宁愿他把我赶出去,你看看人家玉峰,没几年功夫就混了个局长当。”沈缪哼了一声:“其实这次开发商来买地,给的价钱已经不低了。我算过,那价每个人都分得了一百多万。

  “这年头到城里繁华的地方,买上好的房子也花不了十多万,分的钱足够我们花销一辈子的,再加上本家的摆设,随便什么拿出去也可以当古董卖,我看不如我们……”

  “老四,你越说越过了!”

  沈易狠狠瞪了他一眼。

  沈缪语气丝毫不让的回瞪他,“二哥,你敢说你不动心?”

  沈易看着他,许久,终于叹了口气:“不是我不动心,只是老头子那关过不了啊!”

  沈缪顿时也不语了,他咬着嘴唇,突然抬头说:“如果,我只是说如果,老头子脑溢血暴毙了,不是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混蛋!”

  沈易怒骂道:“这么大逆不道的想法你都敢想,再说我打死你。”

  “哼,就你是孝子!”沈缪不服气地小声咕哝着:“沈家除了那几个顽固派以外,有谁不希望老头子突然暴毙的!”

  突然,从背后刮过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风,冷的人全身的毛都不由得竖了起来。

  沈缪裹紧外衣,骂道:“哪里来的怪风。”回头一看,却发现沈易眼睛直呆呆的望着宅门方向。

  “你怎么了,二哥?二哥!”他慌忙用手将不知是发神经还是被吓傻的沈易摇醒。

  “老四,你刚才有没有见到一个影子?速度很快,一下子就朝门的方向跑过去了?”沈易声音不断抖着,上下牙关都在打结。

  “我看你是发梦吧,整个宅子都被我们守成这样了,就算母螳螂都飞不进去。”沈缪瞥了身后一眼,无聊地说:“我倒还希望出些什么事。哼,风水。”

  沈易摇摇头,皱眉道:“不行,我要进去看看才安心。水瓶给我,顺便找老六要些开水。”

  “二哥,你要我怎么说你才好?你还真信孙路遥那乳臭未干的小子瞎说?”沈缪晃着脑袋,说的口沫横飞:“真想拿到钱到外边的花花世界去逍遥一圈啊。”

  沈易没理他,走进了半掩着的宅门,沈上良的寝室还亮着灯,他一敲,门就开了。

  “二哥,你有事吗?”沈上良一见是他,略微有些迟疑。

  沈易和他寒暄了几句,打好水,装作不经意的问:“老六,你刚刚在院子里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沈上良迷惑的摇头:“没有,我一直都在看书,如果有动静的话早发现了!”

  “你会不会看得太入迷了,没有注意外边的情况?”沈易还是有些担心。

  “二哥,我还没老到耳聋眼花的程度。”沈上良不悦起来。

  “你知道,老头子他……”沈易讪讪笑着,刚想说几句客气话,把尴尬的气氛给修补一下,突然听到不远处的地方,传来一阵轻微的“嗦嗦”声,他顿时紧张的抓住了沈上良的手道:“老六,你听听,那是什么声音?”

  别看他年纪一大把,而且长得五大三粗的,但平生最怕鬼鬼怪怪的东西了。

  沈上良看得好笑,淡然道:“可能是有老鼠吧。”

  “但那里应该是厨房的位置。”

  “当然了,老鼠找吃的不去厨房,难道还会去厕所啊?”

  “我觉得不对,老六,我们过去看看!”

  沈易惊骇地拉了沈上良一把,沈上良被自己这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弄得实在没办法,只好和他一起向自家厨房走去。

  门大开着!他们这两个加起来岁数已经超过一百的人,立刻有些呆了。

  奇怪,昨天下午老祖宗亲自封了厨房的门,而且一个小时前自己还检查过,白色的封条明明还完整的贴在门上。

  现在又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把门给打开了?

  这两人看着被狠狠地撕下来,扔到一旁的封条,对望一眼,用已经有点发抖的腿,慢慢走了进去,厨房里黑暗一片,沈上良用手摸到电灯开关,一按,灯没有亮。

  他这才想起自己偷偷装的发电机怕被老祖宗发现,最近都没有开,对面“嗦嗦”的声音并没有因为他们的打扰而有丝毫中断,间或还伴随着“啪唧”的声响,像是谁在津津有味地吃着什么。

  沈上良用颤抖的手掏出打火机,擦燃。

  昏暗的火光顿时划破黑暗,照的四周勉强能够看到一些东西了。

  火光下,正中央的桌子拖长的影子,显得诡异无比,一直向对面延伸。

  就在影子消失的尽头,有一个黑色身影,正蹲在打开的冰箱前,静悄悄地不断往嘴里送东西。

  那东西,不!看样子应该是个人,有一头杂乱的头发,爪子一般的手,手里还紧紧拽着一片放了好几天、都已经开始发臭的牛肉。

  那神秘的人,冲他们缓缓回过头来,头发遮盖着脸孔,看不清样子,但是丝毫不用怀疑,她是个女人,而且,她还咧开嘴得意的笑着,一边笑,一边将发臭的牛肉凑到嘴边,用力咬了一口。

  沈上良和沈易同时愣住了,莫名的恐惧,紧紧揪住了他俩的心脏,那女人笑着,狠盯着他们,他俩想要大声叫,声音到了嗓子眼,却怎么也发不出去。

  沈上良突然感到呼吸困难起来,他像溺水的人一般,血液全都涌上了脸,拼命的张开手四处乱抓,徒劳地想要将附近的空气给抓过来放进嘴里。

  打火机从无力的手中掉落在地上,火熄灭了。整个厨房又坠进黑暗里,无边的黑暗犹如一只怪兽的巨爪,用力抓住他俩,掐着他俩的脖子。

  心脏在猛烈跳动,越跳越快。血液流动速度也变得快起来,不论是静脉还是动脉,几乎要涌出血管,通通从七窍里喷出。

  就在他俩以为死定的时候,身上的压力突然一松,沈易和沈上良顿时像被斩断操纵线的木偶,大口喘着粗气,瘫倒在了地上。

  二十九号深夜,十一点十一分,沈家所有的狗都像发疯了似的,大声狂啸起来。

  带来的高能手电筒因为没电池,完全不能用了,我只好无奈的拿着一个笨重的牛皮灯笼,和沈雪一起去找徐露。

  对于她的行踪,我丝毫理不出头绪,或许她又梦游了吧!

  对于一个梦游者,更加不能用常理来度量,于是我一边埋头整理线索,希望能从小露今天一整天的活动中,窥视出她梦游时的行动,其实我也很清楚,那无疑是大海里捞针,不知不觉,已经在本家里游荡了两个多小时了。

  突然听到有狗在叫,这个刺耳的声音,唐突地打破了夜的寂静,也把我吓了一大跳。刚要和身旁的沈雪调笑几句,狗叫声却像传染病一般,一只接着一只,从本家的东边辐射扩大,最后整个沈家都笼罩在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汪汪”声中。

  一家一家的灯被点亮了,每户有狗的人家,都在踢着自家的狗,勒令它们不准出声,但是它们反而冲着主人狂叫,声音慌张、惶恐,似乎就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似的。

  没有狗的人家,终于也忍不住了,起床点灯,对着狗主人大骂,有的还扬言明天一早就把狗宰了打牙祭,总之是要有多乱就有多乱。

  我伸着脖子看的起劲,几乎就连要找徐露的正事也给忘个一干二净了。

  沈雪突然皱起眉头,问道:“小夜,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道?”

  “什么味道?”我漫不经心的问,依然带劲的盯着远处上演的骂戏,以及快要上演的局部打戏。

  “香味。”沈雪抬起鼻子,又确定了一下:“好像是桂花。”

  “别傻了,我看过前宅的桂花树,那个种类至少要到十月中才会开花。”我看也没看她,笑道。

  沈雪狠狠掐了我一下:“别忘了花痴沈羽的花,他的银桂、牡丹还有芍药。”

  我顿时打了一个冷颤:“你到底想说什么?”

  “你不是一直在奇怪,为什么后宅那些嗜血植物的根部,没有发展到前宅来吗?”沈雪满是担忧地说:“我倒有个猜想,或许是前宅有什么东西压制住了它,说不定那东西现在已经被破坏了,吸食人类血肉的根也……”

  “不用说了,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沉默了半晌,斩钉截铁的道:“先回去看看,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住的地方就有桂花树。”

  空气中,似乎真的弥漫着淡淡的桂花香,只是若有若无,不注意的话根本察觉不到,即使是闻到了,我依然不能确定是不是个错觉。

  推开门,将灯笼的光芒照在花台上,顿时,我惊讶的下巴都差些掉了下来。

  沈雪紧张的挽住我的手臂,为了确定是不是在作梦,甚至还在我手臂上狠掐着,而我却被眼前的景象彻底弄呆了,惊叹号回荡酝酿在喉咙间,就是没办法发泄出来。

  只见花台上的桂花满树白花,小朵小朵一撮撮的花儿雪一般白,白的让人越看感觉心越寒。

  不!是某种恐惧,桂树下,牡丹和芍药不知从哪里长了出来,不合时宜的绽放着,开出血一般的花朵。

  花团锦簇,用来形容这原本美的一塌糊涂、五色缤纷、繁盛艳丽的景象,一点都不过分。

  换了另外一个时间,另外一个时空,我甚至会大声赞叹造物主的鬼斧神工,但现在,这份美丽却让我颤抖,沈雪的牙齿也在抖着,发出“咯咯”的声音。

  “冷静!我们一定要冷静!”

  我用力吸着那诡异的花香,努力平静着混乱的大脑,握着沈雪的手说道:“不用再掐我了,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我们没有作梦。对了!先确认一下。就在今天下午,天没有黑之前,你有没有发现花台有什么异常?”

  沈雪用力摇头,接着用干涩的声音道:“两个小时前,我们出门去找小露的时候,院子里的桂树都还是一副要死的样子,绝对没有开花,甚至叶子都没有几片!而且花台上也根本就没什么牡丹和芍药。”

  我紧张的说:“照你的观察,花是突然自己出现的,而且桂树在我们出去的两个小时内,不但长出了繁盛的叶子,而且开出了花?”

  沈雪很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被眼前匪夷所思的事情刺激的我,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疯掉了,为了确定看到的是不是幻觉,我伸出手,在桂树上扯下了几片叶子。

  整棵树顿时像被狂风吹动似的猛烈摇晃起来,我甚至听到了一阵沙哑的呻吟。

  ******

  一股冰冷的寒意爬上了脊背,我和沈雪吓得向后退了好几步,这才惊魂未定地相互对视着。

  迟疑了一会儿,我刚想开口,突然从徐露的房间里,传出了一阵刺耳的尖叫声!

  大脑在一刹那间变得空白,在那种诡异的情形下,就算智商高如我,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那声尖叫的意义。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呆呆地问:“刚刚那个熟悉的声音,是小露在尖叫?”

  沈雪也满脸呆滞:“听起来很像。”

  “她不是不在屋里吗?该死!”

  我飞快的朝她的房间跑过去:“估计是那小妮子梦游完回来了。上帝,她梦游的时候千万不要有自虐倾向,我可不想看到她缺胳臂少腿的样子!”

  还好,我的担心的东西并没有发生。

  徐露很健康的坐在床上,双眼直直的看着对面的墙壁,除了身上有点脏,头发有些散乱以外,就没损失什么了。

  只是,她的尖叫也实在太大声了一点,震得努力想走近她的我,耳朵里不断“嗡嗡”作响。

  “小科!”她似乎还没有睡醒,猛地抓住我的手,惶恐地喊着:“小科有危险!”

  我一边努力想要将快被她折断的手臂从她怀里抽出来,一边大打趣的问:“你不会是梦游时见到他了吧?有没有记得帮我向他问好。”

  “小科有危险!我看到他了,看得很清楚。”小露的眸子呈现出一种灰白色,依然喃喃地说着。

  “你在哪里看到了?”

  我大为头痛,唉,梦游者的行为真是无法预测,就像现在,自己根本就无法判断徐露究竟是处于清醒状态、梦游状态,还是半梦半醒状态,只好顺着她的话题说下去,这也算是让梦游患者回到现实的一种牵引。

  小露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疑惑,她像在努力想着什么,语气又惶恐起来:“我隔着一层透明的东西看到了他,他被绑着,和一个眼熟的女孩子坐在一起。

  “那女孩穿着红色的衣服,房间里也是红色的,全部都是血红色。小科的手腕在不断流血,他的血冲我缓缓地流过来,然后爬上了那层透明的东西。

  “我想伸出手去摸他,但总有什么挡着我,我怕!我好怕,小科就要死了!”

  小露配合著自己的话,慢慢地将手向前方伸,不久就像真的碰到了障碍,甚至耳朵里也听见了“啪”的一声。

  一丝阴寒从脚底爬上脊背,渗透了骨髓,我和沈雪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你对她的话,有什么看法?”

  徐露似乎用光了身上所有的力气,在说完那番话后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安顿好她,我迟疑地问沈雪。

  沈雪满脸迷惑,苦笑着摇了摇头。

  我走到窗前,望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大脑飞速运作起来,想了半晌,也没有抓到什么重点。

  “今晚真是个多事之秋啊。”我在嗓子里挤出一声干笑:“徐露梦游,院子里的牡丹芍药桂树乱开花,再加上刚才她的那一席似真似假的梦话,你说,那小子会不会真的出事了?”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下。”沈雪学着我的样子皱眉,说道:“小夜,你应该也清楚小露最近的古怪举动,或许,她说的是真有其事也不一定。”

  “不可能!首先的问题是她从哪里知道的?一般而言,梦游者不可能记得自己梦游时的所见所闻,以及自己的所有行为。”我坐到了床沿上,淡然道。

  “你也说的是一般而言,但小露的情况不应该归为一般状态,她的梦游很特殊,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总之,我觉得似乎不是人为了。”

  沈雪的眉头皱的更紧了,“好像有什么东西趁她睡觉时,篡夺了她的身体,去做一些我们无法预料,而又对那东西极有利益的事情。”

  顿了顿,她又道:“小夜,从沈家后宅回来时,你不是提到说,那股隐藏在沈家中的神秘力量,有可能是故意放我们走的吗?

  “或许你该把那个‘我们’改一下,换成小露。或许它想利用的就是小露一个人,让她正常的潜伏在我们之中,然后到时机成熟的时候……”

  我和她同时打了个冷颤。

  望着沈雪自信的目光,我少有的感到叹服。女人果然是无法揣度的生物,不但无法揣测,而且更不能小看,至少她的大脑不靠逻辑,仅仅只用敏感的可怕的直觉,就想到了许多我忽略掉的东西。

  或许并不是我忽略掉了,只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快,我的大脑根本就无法跟上接涌而来的疑问,又或者我太过于注意逻辑的合理性,总之,我丝毫没有注意就摆在身旁的问题。即使偶然注意到了,又会因为新发生的事件将其扔到脑后。

  我被沈雪的一席话惊醒,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仔细想想,我又摇头道:“退一万步,就算小科是有危险,小露是真的亲眼看到了,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她是怎么看到的?在哪儿看到的?”

  沈雪咬着嘴唇,苦苦思索起来。

  我很烦躁,内心很少这样烦躁过,沈科那家伙迟迟不回来,也没有说过到哪里去了,走的时候又没有留下纸条,这样不正常的行为,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注意到。

  其实这算是思维的死角吧,本以为这里是他老家,怎样也算是他自己的地盘,我和小露两个外来人有危险出了问题也就不提了,但没想到他在自己的家也会遇到危险,真是个衰神!

  我气闷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希望加速血液回圈,让大脑能够更有效的思考。

  如果忽略掉徐露那番梦话的真实性,假定是真的,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徐露在哪里见到他的?他身旁的女孩子是谁?而且,谁会去绑住那个白痴,还想杀掉他呢?

  女孩子,眼熟的女孩子……也就意味着那个人是徐露见过的。

  在沈家,徐露见过的女人不少,但说到女孩子就不太多了,而且那个人还要和沈科有所关系……

  “我知道了!”

  我猛地抬头,冲沈雪说道:“绑架小科的,是他的未婚妻沈霜孀!”

  沈雪满脸惊诧:“怎么可能?”

  “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哼了一声:“虽然没有和她深入接触过,不过那女孩的性格我倒是印象满深刻的。

  “她温柔漂亮的外表下,有执着到可怕的固执,你没见我遇到她就想躲吗?我很讨厌和她那样的女生打交道。而且徐露在话里有透露沈科被绑着,旁边坐着一个眼熟的女孩,说到对她而言眼熟的女孩,不是你就是她了!

  “再加上小露只说沈科被绑,没提起旁边的女孩一起被绑着,很明显,旁边的女孩就是绑架者。”

  “就算你对。”沈雪沉吟道:“那霜孀为什么要绑架小科?”

  “以那木头的性格,一定是忘了以前乱许的承诺什么的,沈霜孀可能想杀他泄愤。”我冷笑着:“也可能要找他殉情,总之女人固执起来,什么可怕的事情都做的出来。”

  沈雪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上帝,那小科真的是有危险了!怎么办?小夜,我们快去救他!”说着,就撒腿向往外跑。

  我一把拽住了她,将她按在椅子上,大声道:“冷静点!你知道他和沈霜孀在哪吗?”

  “小科,早说你迟钝了,你偏偏不信!现在可好,大伯一定会被活活气死的。”沈雪黯然的低下眼帘,抓住我的外套轻声哭起来。

  唉,女人……虽然说人体内有百分之七十五是水,但也经不住这样折腾吧,动不动就哭,偏偏我一听到哭声就会全身麻木,大脑混乱,该死!究竟沈科那家伙在什么地方?

  突然想到了什么,我浑身一颤,心脏无法抑制地强烈跳动起来,思绪因为那个十分骇人的想法开始剧烈波动。

  我嗓子干涩,艰难的缓缓问道:“小雪,还记得徐露是什么时候开始梦游的吗?”

  “算起来,应该是我们去沈家后宅的前一天。”怀中的泪人儿不解地抬起头望着我,答道。

  “不错。”我双眼直视着窗外,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恐惧:“这也就意味着徐露梦游和沈家后宅并没有直接关系,她或许是受了从前摆在房里的某种东西的影响。”

  “某种东西?”沈雪止住哭泣,好奇的问:“什么东西?”

  “镜子,那扇屏风镜!”

  “什么!”她瞪大了眼睛:“我知道那东西是有些古怪,但是,怎么可能……”

  “世界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我吃力地吞下一口唾沫,一字一句地说道:“还记得徐露刚刚的描述吗?她说和沈科之间有一层透明的阻隔,或许,那就是镜面。”

  “你的意思是,她……她……”沈雪满脸恐惧的望着我,声音不断的颤抖。

  “不错!”我冲她缓缓点了点头:“徐露,是从镜子里看到沈科的情况的,他和沈霜孀,就在沈梅的故宅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质变

  有人说,千里外的公路上有百块美元大钞一片,能否捡到它,取决于那边的人是否都是瞎子、呆子、傻子、疯子……

  这句话或许对,也或许不对,世界上的事情,许多都没办法说清道明。比如说女人的第六感,又比如说我和沈雪迟去一点点的后果。

  把沈玉峰叔叔从被窝里拽起来,跑去放置屏风镜的那个房间时,沈科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昏了过去。

  沈霜孀全身白的异常,她在沈玉峰的怀里挣扎着伸出手,吃力地向沈科的方向缓缓抓着,但却有心无力。

  她的嗓子眼里发出异样的“咯咯”声,眼睛死命的鼓着,眼珠几乎要凸出了眶外,让人不禁想起那些刚到沈家时,堆在院子里,不明死因的锦鲤。

  “为什么要阻止我们?为什么要抢走我的幸福?你们好狠!”沈霜孀微弱地开合著已经龟裂的苍白嘴唇,手依然不死心的想抓住沈科,丝毫不顾从伤口不断流着的血。

  这么执着的女孩,究竟是可悲,还是可怜呢?

  我叹了口气,从衣服上又扯下一根布条,用力将她的手臂绑住,阻止血液再流通,但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效果,沈科的血不再往外流了,但她的血似乎像是被什么抽出,顺着流淌的血路一直诡异的流向屏风镜,然后又丝毫不理会地球引力的规律,向镜面上那块古怪的斑纹爬去。

  当我发现那个异常状况时,她全身的血已经流出了三分之二。

  “快把他们俩抬出去!”我焦急的喊道,在这个怪异莫名的地方,还是不要久留的好。

  沈玉峰神色黯淡的摇了摇头:“这女孩子已经快不行了,千万不要移动她,现在她完全靠一口气在撑。”

  对于一个失去三分之二血液的人类而言,居然还活着,只能算是个奇迹,但沈霜孀确确实实还有生命迹象,她哀求的张着眼,用力蠕动嘴唇想要说什么,手也吃力的向上抬起。

  “这么痛苦了,还不愿意晕过去,她究竟是想要什么?”沈雪不忍心地望着我。

  “她要的东西我们虽然不能给,”我望着沈霜孀,沉重地说:“但或许可以满足她那么一丁点希望。”

  随后,我将沈科的手递到了她的手旁。

  她不知道从哪里生出的力气,顿时将他的手握住。紧紧的握住,死灰色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甜美的笑,犹如春天里绽放的绝丽花朵,在开放到最繁盛的顶点时,猛地开始凋谢。花的双眼中闪烁着两滴明亮的露珠,露珠滑过花的脸庞,混杂在鲜红的血液里。

  液体就像被下了咒语般迅速的凝固、消失,只留下一条长长的痕迹。

  “她死了。”沈玉峰声音有些哽咽。

  我默然,女孩子,真的是一种傻傻的生物,聪明如沈霜孀,一旦遇到名叫“爱”的化合物,一旦产生化学反应,就不再是她自己了,是执着引导她走向自我毁灭,还是爱情本身呢?

  我不知道,恐怕,就连沈霜孀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以后不用再受感情的折磨,永远也不会感觉到痛苦了……

  多事的夜晚,就那样不平静地过去。

  第二天,原本应该失血过多、躺在床上休养的沈科,活蹦乱跳的一大早就跑来敲我的房门。

  这家伙果然是个怪胎,生命力比之蟑螂也不遑多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如同往常一般气不打一处来的,狠狠在他丰满的屁股上踢了一脚,他也条件反射的抱着丰臀叫痛,但总觉得哪里不太一样了。

  是气氛!我俩都很小心地绕开沈霜孀这个话题。

  望着清晨花园里妖艳绽放的芍药和桂花,闻着浓烈的花香,我叹了口气:“你应该感谢小露,如果不是她说的梦话,现在恐怕你也只剩下一具尸体了。”

  “我刚刚听小雪说过。”沈科脸色有些黯然,最后一咬牙,猛地望着我道:“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问,你尽管开口好了,不需要顾虑我的感受。”

  见我愣愣地没有回应,他干脆自个儿将昨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以及沈霜孀对他说过的所有话一字不漏的说了出来。

  “小夜,我想借助你的大脑。”沈科咬着嘴唇,用力到将刚凝结的伤口也撕裂开了,血又流了出来。

  他的声音哽咽,沙哑的用哭腔说:“我知道我很迟钝,没有办法像你一样,将得到的线索分析归类,然后找出之间的联系,但是我清楚,霜孀的死并不是出自她的意愿,是那口井控制了她、控制了她的母亲,甚至控制了所有向井里许愿的傻瓜。它将他们的渴求强化,让他们变得疯狂,然后做出许多正常人根本无法想像的事情。”

  他抓着我的胳臂,死死地抓着,眼泪终于从做作的嘻皮笑脸上流了下来,我轻轻拍着他的肩膀,什么话也没有再说。

  曾经历过许多生离死别的痛苦,就因为经历过,才更清楚这种痛苦的可怕。我清楚如果不能及时发泄的话,它就会隐藏在内心的黑暗里,慢慢吞噬你的记忆以及思维,直到完全将你毁掉为止。

  不过,通过沈科所讲的事实,却让我的脑子清晰了起来。

  那面屏风镜,沈家后宅嗜血的植物,那口井,看似全部都独立存在着,但事实上,应该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它们全部都由那股神秘的力量控制着,只是不知那股力量,究竟想要怎样!

  沈雪端着四人份的早餐走了进来,脸色十分难看。

  “小夜,我刚刚有去看过。”她眉宇间透露出一丝忧虑:“不光是我们的院子,沈家前宅几乎所有人家的花台上,桂花都一夜间开放了,更诡异的是芍药和牡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只要有土的地方就长的枝繁叶茂,怪吓人的!”

  沈科并不知道这件事,乍听之下,吓得顿时打了个冷颤。

  “小夜,会不会是后宅的那些古怪植物……”他怕得没有再说下去。

  我极不情愿的点头,道:“恐怕是了,虽然这些植物还没有变得和沈家后宅的那些,一样可怕,但是谁知道呢,或许这只是个前兆而已!”

  顿了顿,我又道:“其他的事情先放下。小雪,你帮我去查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旁敲侧击的问那个将她寄养在他们那里、每个月还给足生活费的人是谁。”

  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这件事很不放心,似乎里边隐藏着某些有关联的变故。

  根据沈家的一面之词,说是沈翠亲手掐死了亲生女儿沈茵茵,和未满一岁的儿子。

  但为什么沈茵茵没有死?

  既然她能被一个年轻的叔叔救出来,那么她自杀的过程就变得不太单纯了。

  那个流传在沈家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关于沈翠的事情,或许也并不像流传的那样,再加上如果她真的为了自己的女儿,连性命都不要,忍受着怀胎十月以及再次分娩之苦,还忍痛将同是自己骨肉的儿子的血肉,一点点地割下来喂给女儿做药,那么她又怎么可能将好不容易才有所好转的女儿,亲手掐死呢?

  她只需要说,丈夫是自己一个人杀掉的,相信沈家惩罚的也只会是她一个人,不会波及到她的儿女。

  想不通!或许这里边,真的有些什么秘密是沈家没有公开的!

  用力摇摇头,将疑惑甩开,我冲沈科说道:“你小子和我去见老祖宗,我们要赶紧将沈家所有的人都撤离出去。”

  “真的有这么严重?”沈科大吃一惊。

  我哼了一声:“谁知道呢?或许这里的芍药、桂花树和牡丹,只是单纯地开放出来想让人观赏罢了,但只要它有后宅那些恐怖植物的一半古怪,恐怕我们所有人都会变成那些玩意儿的储备营养品,到时候想走都走不掉了!”

  沈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脸色一变再变,毅然道:“那我绝对不能和你去!我要留下来陪小露,如果没有人在她身旁照顾,以那些植物的特性,一定会先将昏迷不醒的她给分食掉。”

  这块木头,看来并不像想的那么朽木不可雕。我点点头,正想要出门,沈雪迟疑地叫住了我。

  “小夜,有件事我想应该跟你讲一下。”她下定决心,讲道:“我知道你不太相信风水什么的,但是听我老爸说,昨晚?R晨十一点十一分的时候,有个不知是人还是鬼的东西,闯入了厨房里。

  “他信誓旦旦地说是个母的!有个很值得注意的问题,你想想,就是在十一点十一分,整个院子都传出狗叫声,随后我便闻到了桂花的香味,或许……”

  “你的意思是说,沈家的风水已经完全被破坏掉了?”我忍了很久才没有把“荒谬”这两个字大声吼出来。

  沈雪轻轻摇头:“不只是这个问题,恐怕家里之所以一直都重视风水,就是为了压制后院那股神秘力量以及那些植物,现在风水破坏了,某些好的不好的东西,就侵蚀到了前宅来。”

  我哼了一声,正想要反驳她这个毫无理由的谬论,突然脑中一动,思维顿时清晰起来!原本在自己看出沈家院子里摆放的是年兽而不是狮子时,我就猜测沈家大宅之所以修建成那么古怪的样子,根本就是为了压制某些东西。

  至于风水什么的,我虽然不相信,但如果是换一种说法呢?

  沈家之中原本就潜伏着某种东西,自从清朝康熙年间修好以来,这种力量就一直慢慢腐蚀渗透着沈家,让它由繁盛转向衰败,直到彻底将其构筑牢固的风水阵势摧毁掉。

  而它使用的工具,或许就是那个来历不明的屏风镜,以及那口能让人实现愿望的古井。

  不论是谁,只要接触到这两样东西,满足了某种条件,不久后那个人就会作梦,梦见的情景大同小异,都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女人,看不清面孔,只知道她用呆板但却很吸引人的声音和你谈心,然后帮你出谋划策,告诉你如何能减轻痛苦,或者如何实现愿望……

  但那些人最后无一例外的都死了。

  再次回忆昨晚的情景,我亲眼看到沈霜孀全身三分之二的血液,如同被吸引似的大量涌了出去,那种诡异的状态,令我猛地想起了一个人││那个和沈梅相恋、最后因为自己所爱的人嫁给别人,而疯了二十七年的许雄风,他从楼上跳下来后,出血量也十分的异常。

  而且,他在死前也描述过自己的梦境,他和沈梅在梦里结婚,然后生下了儿子。

  他丝毫不认为自己疯掉了,他的意识和行为,被分为了两个不同的平行世界。

  现实世界里,他被自己的父母锁住,吃喝拉撒都在不足十平方米的小房间里。

  而在他认为的真实中,过着他从前无法企及的幸福生活。

  只是他从来没有看清过沈梅的脸,只是理所当然的认为,她就是自己最爱的女人,甚至到死前,也毫不怀疑的相信,那个沈梅不让他见到她的脸,是因为怕吓到他。

  根据种种迹象表明,或许在二十七年前,许雄风也曾经接触过屏风镜,或者古井其中之一。

  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鬼鬼神神,一个人死了就是死了,如果硬要说她会在某个人的梦里继续延续生命,这个调调我根本就不会加以考虑。

  许雄风梦里的女人一定不是沈梅,或许是他臆想出来的影子,又或许根本就是那不知道出现在多少人梦里的红衣女子……

  孙路遥那个小白脸曾说,二十九号那天绝对不能让女人进沈上良家的厨房,但现在,意外发生了,厨房里出现了一个女人,是不是意味着那股神秘的力量已经解开了枷锁,完全苏醒了过来?

  “小夜,你怎么了?”沈雪见我低头发呆了许久,担心地掐了我一下。

  “我没事,刚刚想东西想得太入神了!”想通了许多疑惑,我顿时感到精神大振,似乎沈家的真相,又离我近了一步。

  沈雪突然“咦”的叫了一声,然后用力向四周闻着。

  “怎么有股烧焦的怪味?”

  她迷惑地说,然后指着北边方向,大叫起来:“天哪,小夜我们快去看看,那里有户人家着火了!”

  我抬头向后望去,果然看到一股浓黑的烟尘,晃荡着向天空飘去,如同一根巨大的烟囱,烟中不时还现出一道浓烈的火焰,在这个干燥的夏季里,越燃越旺。

  沈雪拉过我的手,就朝着火的方向跑去,一副唯恐不乱的样子。

  如果不知道内情,还以为是她仇家被火烧到了,丝毫没人会怀疑被烧的家庭居然还算是她亲戚……

  唉,沈家人的性格,果然是一个比一个奇怪。

  沈家人几乎都出动了,自行连成好几条直线,将一桶又一桶的水,泼在了起火的房子上。当初在设计沈家大宅时,就有一套拿到现在来说,都令人叹服的防火系统。

  围墙有效的将火势控制在一个宅子里,不让它蔓延出去,再加上无数桶水泼过去,火势渐渐变小了。

  厉害!我一边看一边暗自赞叹,只听一旁的沈雪惊叫道:“这不是沈霜孀的家吗?”

  还来不及惊讶,沈玉峰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用手抹去一脸的黑灰,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灿烂的笑道:“不错,这里就是沈霜孀的家,没想到只是几天的功夫,这个一家三口居然全都去了!唉,白云苍狗,世事无常啊!”

  “沈霜孀的父母都在里边?”我有些黯然。

  根据大家的意思,我们希望她死后依然有她应得的尊严,所以并没有提起,沈霜孀其实并不是这对夫妇的亲生女儿。

  沈玉峰出乎意料的摇头道:“屋里只有沈琴一个人在家,估计是活不了了。”

  “你不是说她家人都死了吗?那她父亲呢?”我大惑不解。

  沈玉峰深深吸了一口气,在我耳畔轻声道:“小夜,沈霜孀的父亲你也见过,就是你发现的那具尸体,他早在五天以前就死了!”

  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沈家五天了。这五天时间,我们根本就没有按照预定的计画去游山玩水,到古云山顶去看雪,到山涧去捉鱼。

  在没有来之前,沈科给我和徐露承诺了许多美好、具有致命吸引力的事物,总之让我们这些城市里长大的人,完全没办法抗拒。

  于是我们来了,然后立即陷入一个又一个无穷的诡异事件中。

  丢开老套的宿命论不谈,其实,有时我还是为自己糟糕到要命的运气叹服。

  靠!为什么走到哪里,哪儿就会发生怪事?

  究竟是本人天生就有招惹怪异事件的能力,还是古怪事件本身用一种奇怪的手法,令我不得不自投罗网,主动将脸凑过去挨打?

  这五天时间,在我的感觉里真的很漫长。

  每天我都被一堆事情烦的焦头烂额、度日如年,几乎快要抓狂了,虽然直到今天才稍微有柳暗花明的迹象,但谁又能保证那些微的迹象,就是打开沈家那股神秘力量秘密大门的钥匙?

  只是没想到沈霜孀的养父沈轩,不但在五天前就死翘翘了,而且尸体还让我在偶然间找到,这是否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巧合,又或者是冥冥中那股力量的牵引呢?

  唉,最近不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沈家的那股神秘力量上去,几乎都快变成神经质了,头痛!

  “我简单检查过沈轩的尸体。”坐在客厅里,沈玉峰冲我和沈雪讲述他的检验过程。

  “他的致命伤在后脑位置,死亡原因是被钝器损坏了脑部,导致脑死亡,凶器到现在还没有找到。

  死亡时间粗略推断在五天以前,具体时间要由真正的法医才能判断,至于沈轩为什么会死在那个院子,他究竟是被谁所杀,这些通通都是谜。“

  “我倒觉得有一点可以肯定。”

  我听完后,分析道:“杀死沉轩的人应该是他所熟悉的,甚至和他有利害关系。他对那个人十分放心,所以才会背对着他,以至于毫无防备的被那人杀害,而且,恐怕这起谋杀也不是有预谋的。”

  沈玉峰惊讶的问:“从哪里看得出来?”

  “很简单。”

  我用手指微微敲着桌面,答道:“如果有预谋的话,凶手当然会事先准备好武器,到时候手起刀落不就得了,干嘛要用不称手的钝器?用钝器不能保证会一击致命,如果没能快速杀死他,沈轩大叫怎么办?虽然这里很冷清,没有多少人住,但还是会有被人听到的危险。”

  我顿了顿,假设着当时的状况,“五天前,或许是沈轩和凶手起了什么争执,他一定是知道了凶手的一些秘密,然后和凶手谈条件。由于那个条件实在太苛刻,让凶手无法接受,那凶手才会临时起意杀掉他!

  “而且,说不定早晨的纵火案,也是同一个人干的。”

  我舔了舔嘴唇:“那个凶手不知道沈琴是不是也知道了自己的秘密,为了安心,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或许知道秘密的她也杀了。

  “沈叔叔,如果没线索的话,你不妨从这方面来查查看。”

  “不愧是警察局里的传说,看起来,你比你表哥夜峰吹嘘的还要聪明。”沈玉峰佩服的五体投地,站起身乐跌跌跑出门,估计是依着我提供的线索调查去了。

  他前脚刚一出去,我的脸顿时从得意的表情上跌入了沉思中,过了好一会儿,才苦恼的问:“小雪,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线索都告诉你伯伯?”

  “你不是把自己的猜测都说出来了吗?”沈雪诧异地问,突然感觉她看我的眼神完全变了,以前还有点无所谓,但现在明显写着“崇拜”两个字的小星星,砸的我肉麻的想逃跑。

  我迟疑的摇了摇头:“其实,在他将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告诉我后,我大概已经猜到谁是凶手了!”

  “你知道凶手是谁?!”

  沈雪顿时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表情几乎和沈科那家伙某个时候一模一样!唉,他们果然有血缘关系。

  “凶手就是将沈霜孀救出来的那个年轻叔叔。”

  小心的向四周望了望,我低声说道:“就像刚才我讲的情况一样。沈轩偶然知道了沈霜孀的真实身分,他威胁那个年轻叔叔,向他勒索巨额的金钱,或者某个那人无法答应的要求。沈轩扬言不答应的话就将事情说出去,那年轻的叔叔最后不得不气急败坏地错手将他杀掉!”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查到那个年轻叔叔是谁,凶手就找到了?”沈雪立刻兴奋起来。

  我连忙冲她“嘘”了一声:“还有几个关键的地方我还没弄清楚,如果弄清楚了,那个所谓的年轻叔叔的真相恐怕就不远了。在这之前,你千万不要向任何人说,就算提也不准提!”

  “为什么?”沈雪极为不满的问。

  我用强硬的语气说道:“沈科那家伙的白痴毛病没有传给你吧?要知道,现在我们连谁是那个年轻叔叔都不知道,如果他正好是你倾诉的对象怎么办?我们不是将头送过去找死吗?”

  沈雪委屈的嘟着嘴,刚想要申辩什么,他的老爸沈上良大汗淋漓的冲了进来。

  “快!你们都快去老祖宗那里!”他气喘吁吁地匆忙吼着,满脸的惊惶。

  “又要开集体会议吗?”沈雪心痛的用毛巾擦着他老爸头上的汗,责备道:“跑那么急干嘛?不知道自己有高血压啊!”

  沈上良顾不上理会女儿,声音突的哽咽起来:“老头子他……他……刚刚因为脑溢血,去了……”

  随着一声“太上老君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2个金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章蠢蠢欲动

  老祖宗死了,死在客厅里!

  他的死相很恐怖,手如爪子一般的向前伸着,眼睛瞪得斗大,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像是不甘,又像是到死都在怀疑最后一眼看到的东西,剩下的就是痛苦,撕心裂肺的痛苦。

  沈玉峰忍着眼泪,满眼通红地将尸体检查了一番,对等候的众人说道:“老祖宗的死因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压迫脑组织,最后导致脑死亡,是脑溢血的症状。但具体的尸检,要等到有人从下边上来,我们能和外界联络后才能进行。”

  我仔细的打量着尸体,迷惑地摇了摇头。

  整个沈家因为老祖宗的死,闹得沸沸扬扬起来,有人暗自高兴,也有人是真的伤心,譬如说我身旁的沈雪和沈科。

  沈雪早已经哭得一塌糊涂了,跟我走出门后,依然紧拉着我的外套,用我的衣袖使劲抹眼泪,几乎染湿了我半个袖子。

  我皱着眉头,依然在苦苦思索某些疑问。

  沈玉峰用红红的眼睛望着我,问道:“小夜,你在想什么?”

  “沈叔叔,老实说,我对老祖宗的死有点奇怪,不,应该是他死的太离奇了。”

  我沉吟了半晌,不等他们答话,继续道:“首先是老祖宗的身体状态。所谓脑溢血,是由于脑血管壁破裂,血液渗出血管外,压迫脑组织而引起的疾病,这是长期病,不可能毫无预兆的突发,但我从没有见过老祖宗随身带药。

  “小雪,你以前有听过你家老祖宗患有这病吗?”

  沈雪暂时止住哭,轻轻摇头:“没有,或许是他老人家怕我们担心,故意瞒着吧。”

  “那好!”

  我声音大了起来:“你从前有没有发现他常常会肢体麻木、无力、头晕、头痛、失语或者意识障碍、昏迷等情况?”

  “这倒是没有。”

  沈雪看了沈科一眼,两人都是大摇其头。

  “这就对了,就连我都看得出,老祖宗身体硬朗,比一般青年人都健康,而且思维敏捷,根本就不像有脑部疾病的人。”

  我顿了顿:“还有一点最重要,脑溢血一般都发生在春季和冬季,夏季的非常少,而且,脑溢血患者的指甲上,通常都有红色甚至黑色的斑点出现,那表示体内血行出现了障碍,但老祖宗的指甲却是干干净净的。”

  “那老祖宗的死因究竟是什么?”沈雪三人张大了眼睛望着我。

  我耸了耸肩膀道:“或许是自然死亡,但最有可能的是他杀!”

  “但老头子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身上也没有中毒的迹象!”沈玉峰激动的抓着我的手臂,声音大的就像我便是凶手一般。

  “谁知道呢?据说有些药物可以让服用者脑血管爆裂,仿佛脑溢血的样子。”我淡然说:“好好保存老祖宗的尸体,有法医的话,恐怕就能找到真正的死因了。”

  “我先去把现场的东西封锁起来。”

  沈玉峰拔腿就往回跑。

  我一向都不懂得安慰人,只好拍了拍沈雪和沈科的肩膀,要他们节哀顺变。

  午时的阳光极为刺眼,刺的人眼睛生痛,我微微的闭上眼,想要享受难得的平静。

  最近实在是太烦闷了,发生一大堆离奇古怪的事也就算了,还一直在死人,而且每个人的死因都是人为的,看似和隐藏在沈家里的神秘力量扯不上丝毫的关系。

  唉,头痛!突然心脏一紧,我刹间感到一种窒息,呛的我无法将近在咫尺的空气压入肺里,身后似乎有什么紧紧盯着自己,让人毛骨悚然,甚至心惊胆战。

  我猛地回过头,除了那片诡异的芍药外,什么也没有发现。

  我这才注意到芍药十分的奇怪,路旁开放的一堆花朵中,我分辨出了好几个品种。原本淡粉色的种生粉、白色的白玉盘、淡雅的美人面……

  这些根本就不可能在一个时节开放的品种,不但在一起妖艳的怒放着,还通通变成了红色,每一朵都是鲜红,红的像血一样。

  我的鼻子似乎也受到了影响,在腻人的桂花香中,闻到了一丝强烈的血腥味。

  刚想开口,沈雪已经捏住鼻子大喊起来:“好奇怪的味道,似乎在哪里闻到过。”

  难道我闻到的血腥味并不是幻觉?

  我大吃一惊,确定似的在空气里嗅着。不错,四周确实是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那种味道,就和花痴沈羽院子里,芍药所发出的气味一模一样!

  我顿时感到一股恶寒爬上了脊背,猛地朝四周望去。

  奇怪,如果抛开为什么一夜之间桂树开花、地上长满芍药牡丹这个问题不谈,假设它为正常的话,那么芍药变成鲜红就不是一般的正常,何况是不应该变红的品种也长成了鲜红色。

  难道沈家后宅的嗜血植物,它们的根部真的已经伸展到了前宅,甚至长满了所有的角落?我疑惑的望着不远处,对面也长着许多芍药,但颜色并没有变,只有身旁的这个院子透露着古怪的气氛。

  “这个院子有谁在住?”我紧张的问。

  沈科立刻摇头,表示完全不知道。

  沈雪瞥了一眼门牌说:“这家人早就搬出去了,里边应该空置着。对了!”她像是想起了什么:“前几天舅舅抓到的两个开发商的人还锁在里边。”

  “糟糕!”

  一股无法言喻的不安浮上心头,我一脚踹开门,向关着那两个家伙的房间跑去。

  刚打开房门,我整个人就呆住了。

  房间里哪里还剩下什么人,只有两具被剔的干干净净的枯骨,无数的草根和树根从地板下穿出来,那些根部穿梭进了每一根骨头里,它们将骨架紧紧拴住缠住,仿佛那也是它们的一部分。

  我的手在颤抖,慢慢地,那种颤抖蔓延了全身,甚至牙齿也不住的“咯咯”作响。

  跟在我身后进来的沈雪和沈科,也被眼前的景象,吓得全身僵硬的停在原地,沈雪吓得用力抱住我,像是躲避现实的鸵鸟一般,深深将头埋入了我的怀里。

  “这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沈科喃喃的说着,一直都重复着那句话,似乎是被吓傻了。

  我用沙哑干涩的声音,艰难的答道:“你眼前的是什么,也就意味着什么。看来最不希望发生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沈科“妈呀”的大叫一声急忙向外跑:“小露,那些该死的怪物!小露千万不要有事才好!不然我真的……我就……”

  还没有听清楚他后边的话,那重色轻友的家伙就已经丢下我们,自个儿跑的没影子了。

  我实在找不到任何语言,可以用来形容现在沈家糟糕的状况,不但有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监视着每个人的一切,还有嗜血的植物在窥视着,将某些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杀死,当作高级营养午餐,吸食掉他所有的血肉。

  最烦恼的是,我们中间还隐藏着一个杀人魔。他已经杀死了沈霜孀的养父养母,或许也是他杀掉了老祖宗,那么,下一个又该是谁呢?

  如果这三个人都是沈霜孀口中,那所谓的年轻叔叔杀的,那我真的要重新考虑他的杀人动机了!

  看来,为了活命,真的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

  再次见到孙路遥时,他满脸的失魂落魄,望着沈宅的天空不断叹气。

  我走到他身旁,也不由自主的向天空望去,天呈现透明的蔚蓝,干净得一贫如洗,这种原本令人心旷神怡的景致,不知为何却透露出一丝诡异。

  “风水全败了!完全败了,整个沈家都会受到诅咒!”他面如死灰,喃喃自语道。

  我不屑的大声说:“我从来就不信什么风水,也不相信诅咒,只要我们所有人都从该死的沈家大宅里出去,就不会再受到影响了!”

  孙路遥摇了摇头:“你不懂!我们孙家历代都为沈家勘测风水,其实就和你说的一样,风水只是个幌子,最重要的是为了将沈家下边的东西给压制住。

  “现在可以镇压它的东西已经被彻底破坏掉了,那家伙已经逐渐清醒过来,你以为它会放过我们吗!”

  “沈家下边究竟有什么?”我脸色凝重的问。

  “那里有一个大坟墓。”

  孙路遥用眼睛死死的望着我,像下定了决心似的,毅然道:“既然我们都要死了,我也不想再隐瞒。

  “沈家大宅中的一切,都是为了压制坟墓中的东西而存在,包括人在内。在宅子里的人以为自己很幸福,其实通通只是个假像,他们全都只是些棋子,一些闷在这个小小世界中的可怜虫。

  “他们中的许多人已经被坟墓中的东西侵蚀了,永远也无法离开沈家大宅中,而我们孙家,则是这个大坟墓的守墓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被孙路遥话里的意思给弄蒙了,大脑一时反应不过来。

  “我说过你不会懂的。你根本就不可能想像,即使是我,从小就被上一代的堪舆师灌输有关沈家的一切,我也到十六岁以后才渐渐明白。”

  他长叹了口气:“沈家大宅的人,能够走出古云山,和外界接触的只是少数的异类,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我还是不太明白他的话,疑惑的问道:“为什么不能,腿长在他们身上,想到哪去,一定都可以走到哪去!”

  “哼,你不会懂。”

  孙路遥冷冷笑着,用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就如同我是一只井底之蛙,听不懂人话的毛毛虫。

  原本我便对他没什么好感,现在更被他左一句你不懂,右一句不明白弄的直想发飙。强压下怒火,我岔开话题,耐着性子,将沈家所有人将要面对的危险状况和局势,略微讲了一下,最后说出了自己的目的:“我想让你出面,要所有人从沈家大宅撤离出去。”

  “没用的,总之大家到时候都要死!哼,再死几个人就会轮到我了,跑不掉的!”

  孙路遥没有再看我一眼,头也不回的走掉了。他的肩膀在颤抖着,不知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有心无力。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漠不关心沈家人的生死,气得差些把血都给吐出来,这算什么玩意儿?

  “小夜,我们真的都会死吗?”一旁的沈雪忧郁地问,她似乎从孙路遥的话里明白了什么。

  我还在气头上,也没有多在意她的表情,只是摇头道:“不管那家伙了,总之我们分头去劝说沈家的人离开。”

  说到这里,又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至于有多少人相信,多少人愿意和我们走,那就要听天由命了!”

  费尽口水,陪尽脸色,一家一家挨着劝说,但最后要和跟我们一起走的人,也不过才十个人左右,而且那十人,几乎全都对我们的解释半信半疑。

  上帝,为了救他们的命,我真的是煞费苦心,就差下跪了。

  就在我们忙完的时候,已经到了三十日的下午,现在动身的话,一定走不出古云山,只好和他们约定到明天早晨七点,准时出发。

  那些家伙一个个像是想去野餐一样,喜气洋洋的,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人死掉的悲伤。唉,恐怕有许多人早就希望老祖宗趁早死掉,免得阻止他们发财。

  三十日的夜难得的平静,原本怒放的牡丹和芍药,在夕阳最后一丝血红的光芒消失后,也突然的凋谢了。

  时光似乎在这些花朵上流逝的特别快,它们用一分钟时间凋零,一分钟垂下花蕾,一分钟掉入土里,然后彻底的没了踪迹。

  飘忽在整个沈家中的桂花腻人的香味也闻不到了,只剩下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不像血,也不香,只会令人感觉很烦躁。

  我确实是非常的烦躁。站在窗前望着远处的夜色,脑子里还不断回味着孙路遥中午说过的那番话,说实话,直到现在也不是很明白。

  用力的甩甩脑袋,我苦笑起来。

  “沈家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本家周围,不是他们不想走,而是不能。”

  这句话里到底蕴藏着什么含义?就因为自己无法揣测,所以才更加的烦。

  心里十分的闷,有股淡淡的压抑,和强烈的不安。虽然本家里古怪的东西看似已经消退了,但这种莫名其妙的消退,绝对不是好兆头,或许,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也不一定。

  有人在敲门,是沈雪。

  她从门外边小心的探出一个头,然后冲我勉强地笑道:“小夜,这么晚了,你怎么都还没有睡?”

  “你不也是一样吗?沈科那家伙在干嘛?”我不知道该向她说什么,用力挠了挠头问出了这么一句不符合逻辑的话。

  “那家伙当然是死赖在小露的床边上不走,我……我又不好意思当电灯泡。”

  她满脸羞红,不知道在想什么,突然看到她手里抱着的东西,我笑了。

  “你害怕?不敢一个人睡?”

  “混蛋!谁说本姑娘害怕的?只是睡不着罢了。”

  被揭穿了目的,沈雪不由得嘴硬。

  “睡不着还抱着枕头和被子到处跑?”

  “你管我,人家就是喜欢,抱着又舒服又暖和,而且不会受凉。”

  “还这么铁齿,担心以后嫁不出去。”我哭笑不得的将她拖进房间,按倒在床上,喝令她睡好后,坐到床边低头继续沉思。

  沈雪从被子里伸出手来,轻轻握着我的手,她的双眼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微微拨动她?R乱的鬓发,我奇怪的问:“怎么,我的脸上在放电影吗?就算我再帅也经不起你这样看啊!”

  “臭美。”

  她嘟着嘴,偏过头去,假装不看我。

  嗅着女儿家特有的温热馨香,我又使坏的笑起来。

  “要我唱歌给你听吗?”

  “不要,你唱的歌难听死了。”

  她想起了什么,脸羞得浮上一朵晕红的云。

  “哼哼,不知道是谁说过,她不听歌就睡不着。”

  “那好,你唱。”

  沈雪鼓起勇气,轻咬嘴唇道:“我要听那天你在地下室唱过的歌。”

  望着两片鲜红欲滴、泛着湿润的唇瓣,我眨眨眼,道:“你先闭上眼睛。”

  “我才不要,你绝对会干什么坏事。”她耸着小巧秀挺的鼻子,一边说不愿意,一边乖乖的将眼帘合上。

  如兰的吐息变得急促起来,我低下头,只听“嗯”的一声娇叫。四片嘴唇紧紧贴了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一阵疯狂的踹门声又响了起来,一听就知道是沈科的风格,当他看到沈雪打着哈欠

  一边向他打招呼,一边走出去时,眼珠差些都迸了出来。

  “相信我,我什么都没做!清白的就像白纸一样!”

  我看到他的表情,立刻就明白了他在想什么龌龊的想法,立刻申辩道,不过那句解释用词,自己都觉得很心虚。

  沈科瞪着我,捏着拳头:“如果从一个小偷身上搜出了赃物,而且还有目击者看到了他犯案的全过程,你认为会有人相信他是清白的如同一张白纸吗?”

  “我根本就没有犯案,一整晚都在地上打地铺,怎么可能会有人看到我犯案的全过程?!”

  我难得和他在这个问题上绕圈子,问道:“你收拾好了吗?我们准备出发。”

  “别提出发了,现在整个沈家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就是不知道这件事你听了,会不会感到高兴。”沈科苦笑起来。

  “又发生什么事了?”看他的脸色,我再次不安起来,难道发生了比嗜血的植物更可怕的东西?

  沈科抬头望着我,艰难地说道:“昨晚,孙路遥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章真相

  孙路遥死的比老祖宗更诡异!

  他瞳孔放大,恐惧的向前望着,手里紧紧握着罗盘,他的身上早已经缠满了根须,那些根须刺入他的肉里,不断吸食着血和内脏……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已经持续了多久,孙路遥的眼珠凸出眼眶,骨头外似乎已经只剩下了一层薄薄的皮。

  现场的诡异状况,吓得许多人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强做镇定,用力将根须扒开,当检查到他的胸部时,有个东西从孙路遥的衣服上掉了下来。

  我捡起来看了一样,顿时难以置信的呆住了,这个东西我在某个人手里见到过,那么……不对!他为什么要杀孙路遥?没有理由的!难道事情里还有些不为人知的蹊跷?

  安静地拖着沈科三人走出门,我谨慎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小声问:“十年前,关于沈茵茵的母亲沈翠亲手掐死自己的骨肉,然后自杀的事情,究竟是谁处理的?”

  “记不清了,大概经手的是老祖宗还有其他几个人吧,对了,当时上一代的堪舆也在。”沈科挠着头答道。

  “那就快去查!”我着急的吼道。

  “我记得,其中有二伯和四伯。”沈雪苦苦回忆了一下,好奇的问:“小夜,你问这个干嘛?”

  “我当然有自己的理由。”我沉下脸,丝毫没有因为猜到了凶手是谁而兴奋,反倒在心里暗暗责骂自己笨。

  上帝!千万不要让那个人手里再添杀孽了!

  长长吐出一口气,望向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恐怕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你们的二伯和四伯。”

  “什么!”三个人惊讶的叫声,顿时交缠在一起,回荡开去。

  一个偏僻的院子里,面对面站着两个人。

  先来的那个背对着刚来的那个,沉默不语,刚好是我正找的焦头烂额的沈易和沈缪。

  不知就这样相对沉默了多久,沈缪终于忍不住了,先问道:“二哥,你叫我来干嘛?”

  沈易转过头来,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说道:“老四,老实说,老头子是不是你杀的?”

  “开什么玩笑!”沈缪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气愤的吼道:“这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我沈缪怎么可能做的出来。”

  沈易哼了一声:“三天前,我亲眼看到你从那两个开发商手里接过一小袋东西,你我都很清楚,老头子的身体一向都很硬朗,怎么可能在你前一天晚上刚说想他脑溢血暴毙,第二天他就真的因为脑溢血死了?”

  “不是我干的,我从开发商那里拿的只是些感冒药,信不信由你。”沈缪越说越气:“别忘了,那天我可是整晚都和你在一起,怎么可能分身跑去杀老头子。”

  “难说。”沈易依然盯着他看,似乎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端倪:“我曾经进过老六的房子里,说不定你就是趁那段时间跑去的。”

  “二哥,如果你硬要诬赖我,我也没话好讲。”沈缪回瞪着他,直着脖子说:“哼,别以为你一直都是那副孝子模样就可以骗过我,我明白得很,其实一直最需要钱,最想老头子死掉的就是你!说起来,你杀人的动机比我更大。”

  沈易原本不愠不火的态度似乎也被泼上了油,猛烈燃烧起来:“老四,你说瞎话也不怕咬到舌头,我想老头子死掉,哼,证据呢?”

  就在这两位亲兄弟忙着狗咬狗的时候,一个黑影正慢慢地向他们靠近,越靠越近,就在距离五米远的时候,黑影突然全身一颤,猛地停住了。

  回过头,我苦涩的笑脸,和沈雪沈科三人惊讶的目光,顿时映入了他的眼睛。

  沈易和沈缪发现我们就在不远的地方,两人都是脸色一变,尴尬的不知道是不是该离开。

  “果然是你!沈叔叔。”在沈玉峰慌忙的目光里,我黯然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闲逛罢了。”他强笑起来。

  “闲逛需要带刀吗?”我低头看着他手里的匕首。

  “最近实在不安全,老是死人。”

  我对他突然变灿烂的笑视而不见,依然半死不活的问:“你就是用这把刀杀死孙路遥的吧?还有老祖宗,沈琴和沈轩,都是死在你的手上!”

  沈雪和沈科脸色变得煞白,同时退了一步。

  “等等,小夜,你是怀疑老舅杀人?”沈科看着我,又望着沈玉峰,满脸的不信:“别开玩笑了,我的老舅怎么可能杀人!你一定是搞错了!”

  “那好。”我冲着沈玉峰摊开手:“沈叔叔,把你的手机借我看一下。”

  见他愣愣地没有回应,我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东西:“这是我从孙路遥的衣服上发现的。他被夹在褶皱里,然后被树根层层包围了起来,这就意味着,那玩意儿不是后来放上去的东西,应该是凶手留下的。

  “这是什么东西,大家应该都清楚吧!”我感觉嗓子在发涩,在变哑,我不想将那番话说出来,不想指控这个平易近人、满脸都开满令人心情舒畅的笑容的叔叔,但世事,往往无法预料,也没有办法摆脱强加在你身上的束缚。

  “这个是手机的按键,在沈家,这种型号的手机就只有沈叔叔有。”

  沈科还是难以置信的喊着,他用力的摇沈玉峰的手臂,大声道:“老舅,把你的手机给那个多疑的王八蛋看!你没有杀过人对吧,你没有!告诉我,你没有!”

  “小科。”沈玉峰仿佛顿时老了几岁似的,满脸疲惫的将他推开:“谢谢你相信我,不过,就像夜不语说的那样,所有人都是我杀的!”

  “为什么?舅舅,你为什么要杀了老祖宗?”一直都沉默着的沈雪用力抓住我的手,她的眼泪不争气的又流了出来。

  “为什么?哼!”沈玉峰脸色一变,突然歇斯底里的叫道:“他们该死,统统都该死!”

  “是因为沈霜孀的亲生父母吧,那个叫沈翠的女人?”我强压住内心的痛苦,淡然道。

  “不错,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沈玉峰从痴癫状态变得深情起来,声音也开始温柔,缓缓回忆道:“有人说,从青梅竹马能一直顺利地走到花前月下,简直就是奇迹。但我和她不同,不但是青梅竹马,还一直深深地爱着对方,一直到十八年前,准备谈及婚嫁的时候。

  “那可恶的老头子不同意,他认为本家的人,绝对不能下贱的去娶一个下贱、毫无身分地位的旁系女人,他甚至向阿翠的父母施压,最后阿翠的家人只好草草地把她嫁给了一个粗鲁的男人。

  “我万念俱灰下,便和老头子吵了一架,独自离开了沈家。但没想到十年前居然从本家里传出了她的死讯。

  “我立刻回到沈宅调查原因,但所有人都众口一词,说她是因为杀了自己的丈夫的事情曝光后,羞愧难当,只好掐死自己的两个亲骨肉,自己也上吊自杀了。

  “由于没有任何线索,我也不好滞留。就在要离开的那天晚上,有个八岁的女孩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门前。虽然从没有见过她,当就在我看到她的那一刻,莫名其妙的知道了她的身分。

  “她是沈茵茵,是我最爱的女人留下来的血肉。

  “我不能把她带走,因为是本家的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沈茵茵也不能,我只好无奈的将她换了个名字,寄养在沈轩家里。

  “没想到这么多年,还是被那老王八蛋给知道了,哼!他居然敢威胁我,要我把老头子给干掉!没关系,老头子我当然会干掉,不过,在此之前,我要先杀了他,杀了他老婆,烧了他全家!”

  沈玉峰的脸又变得狰狞起来,他语气凶狠的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自己行凶的全过程,似乎完全沉浸在那个疯狂的世界里。

  “但是你为什么要杀孙路遥?他和你无冤无仇才对?老祖宗逼沈翠结婚的时候,他不过才一岁!”

  我打断了他的回忆。

  “小夜,你知道阿翠是怎么死的吗?”沈玉峰缓缓地向我望来,他的眼睛阴沉,看得直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是自杀?”我迟疑的说。

  “当然不是,自杀,哼,自杀!真是个好听的借口。”他神经质地用双手狠狠扯着自己的头发:“她是被活活饿死的!”

  “什么!”我们四人同时震惊的叫了出来。

  “不祥。院子在申位,尸体被埋在假山里,这附近的风水全都受到影响了。”九岁的孙路遥在上一代堪舆的的陪同下,把沈翠的家里里外外看了个遍。

  老祖宗小心的陪笑道:“有劳孙堪舆找个福位把尸体葬了,应该不会再有问题吧?”

  “不成。”孙路遥小小的脑袋摇的就像个博浪鼓,“满院子都是怨气,不把怨气平息下来,恐怕风水早晚会败掉!”

  “那该怎么办?”老祖宗急了起来。

  “沈家后宅最中央的地方有口古井。”孙路遥看了看自己的师父,掐指一算:“要把那个杀死男人的女人,还有所有在这个宅子里住的人,全部扔到那口井里。”

  “老头子瞒着所有人,让老二和老四把阿翠和她的两个孩子偷偷地扔进了后宅的井里,只是不知道沈茵茵是怎么逃出来的。

  “阿翠,那个我最爱的女人,她哭闹,绝望,直到三天后才痛苦的死去,可笑的是,我直到二天前才知道真相。”沈玉峰直直的望着自己的双手,突然笑了,“不过我总算替她报了仇,还有两个人,还要把那两个王八蛋杀掉!”

  他从兜里掏出匕首,猛地朝早已被我们之间的对话,吓得全身僵硬的沈易和沈缪冲去!我反应也不慢,在他行动的一刹那,急忙跳过去抱住了他的双腿。

  我俩双双摔倒在地上,沈玉峰气急败坏的吼道:“放开我,总之我也杀了不少人了,不会在乎多杀你这一个。”

  “沈叔叔,我知道你有多爱沈翠,我清楚你失去她的痛苦。”我大声说道:“她也一样。你知道自己有一个女儿吗?你和她之间的亲生骨肉。难道你希望她在天之灵,看到自己的父亲是被万人唾弃的杀人犯?”

  “我!阿翠生了我的骨肉?”沈玉峰顿时呆住了,他坐起身,猛地抓住我的肩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怎么可能有我的骨肉?!”

  我喘着粗气:“沈翠在嫁给她的丈夫时,已经有身孕了。”

  “是茵茵?”

  “对,就是沈茵茵。”我有些黯然,“那个两天前死在你怀里的可怜女孩。”

  沈玉峰仰着头大吼了一声,我听不出他想要发泄的所有意思,只是见到他拿着匕首的那只手缓缓地垂落了下来。眼泪,无法仰制的流着,流的让人嗓子痒痒的,也想跟着他大哭一场。

  就在我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沈玉峰用力推开我,飞快的跑出了院子。

  “阿夜!”沈雪一边哭,一边紧张的喊出声来:“他跑了,他跑了……”接着喃喃的,再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叹了口气,淡淡地说:“让他走吧!他在杀第一个人的时候,已经没想过要活着离开沈家大宅了。”

  “不行,我要去救他!”沈科转身就要追过去,却被我一把抓住了。

  “你干什么?”他恼怒地冲我吼着。

  我笑,脸上拼命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然后狠狠给了他一拳:“做为男人,难道你还感觉不到你的舅舅想去干什么吗?他是去那口古井,去见他最爱的女人,还有他到死也不知道的女儿最后一面,就算这样,你还想拦着他吗?”

  见他一声不哼地坐倒在地上,我沉声道:“再说,现在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沈家大宅的气氛越来越诡异了,我怕今天就会有什么大的异变,现在大家就收拾好行李,我们要趁早走人!”

  突然耳中听到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我迷惑的走出了院子,和沈科三人到了大宅的出口处,刚看了一眼,内心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我的上帝!玉皇大帝!管他是谁保佑,没想到在这个关键时刻,该死的警局总算派了车队过来了!

  尾声“你带回来的那只青蛙怎么样了?”

  “算了!别提了,实在是丢脸,回家后打开背包一看,那个玻璃盒里只剩下一堆烂泥!哪还有那只怪蛙的影子。”

  从沈家回来了半个月后,当所有人都恢复了百分之八十的悠闲心情,以及百分之七十五的安逸兴致。

  我又无聊的坐在RedMud里,一边慢悠悠的甩腿,一边啜着卡布基诺。和沈科和徐露两个同样无聊的人有气无力的闲聊。

  “沈家大宅呢?最后卖给了谁?”

  “你猜。”

  沈科冲我眨了眨眼睛,然后黯淡着脸说:“小夜,舅舅的尸体找到了。”

  我坐直,叹了口气问:“让我猜猜。是不是在后宅正中央的那口古井里?”

  “你怎么知道!”

  沈科满脸的不可思议。

  我冲他挥了挥手:“这是男人的直觉,说了你也不会明白。”

  “切,有什么好?的!”

  他哼了一声,突地低下声音,故作神秘地说:“后边的事情,小夜,任你再怎么聪明也绝对不可能猜到。”

  “不会是在沈家大宅底下发现了一个陵墓吧?”

  我不动声色的喝了口咖啡。

  沈科顿时张口结舌的瞪着我,仿佛是在看怪物一般,嘴里的咖啡也忘了吞下去,就这样任它们顺着嘴角流了下来。

  他好半天才回过神,瞥了一眼徐露,立刻又摇头,迟疑地问道:“你怎么可能知道,谁告诉你的?

  不要说又是靠什么该死的男人的直觉!“

  “宾果。你答对了,我就是靠男人的直觉。”

  我在脸上堆砌着笑意,坏坏地说。

  “算了,你这种怪物的大脑,我们平凡人是不可能揣测的。”

  沈科做作地抹抹嘴,继续道:“在将古井里的尸体吊上来的过程中,有人发现井底有块地方不一样,于是好奇的将它敲开了,没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条通道。那个只能容下一个人进出的通道一直向下边延伸,不断延伸,最后来到一个十分庞大的地下洞穴里。”

  他舔了舔嘴唇,本想吊我们的胃口,见没人理会他,只好讪讪的继续讲起来:“那个偌大的空间里,正中央的地方只有一口贴满符咒的棺材。棺材板盖上用篆体刻着一个大大的‘陈’字……”

  还没等他说完,我已经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臂:“你说什么?那上边真的刻有一个‘陈’字?用的真的是篆体?”

  我凶神恶煞的表情把那小子吓了一大跳,他慌张的连忙道:“我发誓!”

  “发你的大头鬼,快说,棺材里到底有什么?”我喝道,声音大的就连附近的人也忍不住回头望过来。

  沈科冷汗直流。

  “是一只右脚。那么大的棺材里只装了一只右脚,你说奇怪不奇怪?”

  陈家墓穴!又是陈家墓穴!

  原来一直隐藏在沈家中的秘密,就是这个!

  所有的疑惑就在这刹那全部解开了,国中时关于陈家墓穴的事情,全都一点一滴地回忆了起来。(详见《碟仙》)

  恐怕整个沈家大宅,就是为了用来镇压陈老爷子的那只右腿……

  为什么沈家的祖宗,会斥资在那偏僻的古云山上建造宅子?

  为什么一百多年来,沈家那么在乎风水?

  那个用来许愿的古井直接通到坟墓里,也就意味着神秘的力量有了宣泄口,它在那个坟墓的作用下,影响许愿人的思维,也就不算古怪了。

  那么,那面屏风镜呢?难道它是陈老爷子家的摆设?不过,那些受害者梦里不断出现的红衣女人又是谁?他老婆?

  头痛,看来不完全解开陈家墓穴这个谜团,还是没法对沈家遇到的事情,做出完整的解释。

  唉,陈老爷子尸体的其他部分,究竟还散落了多少个地方?

  是谁会那么恨他,在他死后还要将他分尸?究竟他有什么古怪?

  “小夜,你怎么了?”徐露关心的推了推我。

  我立刻笑起来:“我没事。对了,小科,沈叔叔不是说本家的所有人都知道,不是所有的沈家人都能离开沈宅,那是什么原因?你知道对吧?”

  “我当然知道,不过,嘿嘿。”

  沈科笑的就像奸商一般,“我记得你给我讲过一个广告商上天堂的故事,你还说那里边蕴藏着你讨厌风水师的原因,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

  “我都说那是个寓言,要你这个白痴开动你的猪脑袋认真想的,你怎么那么浪费我的苦心。”

  “告诉我嘛!我们不是一家人吗?”沈科嘻皮笑脸的靠在我的肩膀上:“走的时候沈雪还叫我帮她照顾你呢,嘻嘻,还说你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我肉麻的一脚踢在了他的脸上。在沈科的叫痛中以及徐露别有深意的笑容下,我忙中偷闲的望向了窗外。

  天空行蓝,万里如云,一贫如洗,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记得有个诗人说过,时间是一条河流。

  我们就像站在岸上的人,看着那些曾经遇到的人,慢慢地远去,慢慢地,慢慢地消失在眼前。

  或许,正如同那个诗人说过的那样,沉淀在心里最深处的一种幸福,就是每一个人都会永远保留着的那些东西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集 茶圣(上)
夜不语
  随着一声“天鹏元帅到”,从天上掉下一滴甘露正好落在你的嘴唇上!

  你在恍惚中看见了19个金币。

  引子一

  诗云:小盏吹醅尝冷酒,深炉敲火炙新茶。诗又云:酒壶早是容情了。容情了。肯来清坐,吃茶须好。裙腰草。年年青翠,几曾枯槁。渔歌一曲随颠倒。

  美人、江山、荣华与富贵,这些我统统都不爱。我爱的只有茶!

  我曾被皇上请入宫中,与他讲了三日三夜的茶经,也曾为茶放弃了高官厚禄,故此名声大振,所以世人为我取了一个名字叫做“茶圣”。

  为茶,我从没有后悔过。

  诗僧皎然曾经打趣的问我:“如果有一天,当你过身后走上奈何桥,孟婆问你今生有没有什么遗憾的地方?你会怎么回答?”

  我久久不能言语。

  或许,那时我也只能用双手撑住身体,望向脚下云烟雾绕的三涂川吧。

  但是我又真的可以放下吗?放下她?

  我叫陆羽,是个弃儿,自幼当然无父母养育了。于是六岁的我,便习惯了在竟陵郡这个无聊的小地方,过著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

  直到那日,我照例在街上小偷小摸外加乞讨时,积公大师发现了我。

  在我的记忆里,那天的竟陵郡难得的热闹。

  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面相很慈善的老和尚身上。

  玄宗皇帝好佛是众所周知的,有哪家庙里的和尚,不是敲了个肥头大耳,佛主不是常说众生皆平等吗?像这么穷的我,捞一些油水,佛主也应该体谅才对吧。

  我想当然的一边思忖着,一边快步跟着他,终于找到了个下手的绝好机会。

  我不失时机的施展自己的妙手空空,将手伸进了和尚的怀里,但是刹那间,我的脸却变得雪白。

  我没有摸到想像中的涨鼓鼓的钱包,却碰到了一只粗壮的大手。

  根据我的经验,看来免不了又要受一顿毒打了,于是很老练的说:“要动手就快点,我很忙的。对了,记住不要打脸,等一下还要去跟我的兄弟吃宵夜!”

  老和尚愣了一愣,哈哈大笑起来,接着他从怀里掏出了三个馒头递给我:“银子我没有。不过这三个馒头倒是老僧刚化来的。吃吧,别饿着了。”

  我接过馒头,却感到嗓子里有些东西堵着,堵得我喉咙痒痒的。于是我委屈的扑入了老和尚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他便是积公大师了。

  第二天,我跟着他去了龙盖寺。以后我才知道积公大师是当代的名僧,唐代宗时曾召他入宫,给予

  过特殊的礼遇。

  积公是个饱学之士,他深明佛理,但最好的却是茶。

  现在想来,或许我便是受了他的薰陶,才会有以后数十载如一日的编写出《茶经》吧……

  积公常常对我讲,茶有三德。

  一是坐禅通夜不眠;二是满腹时能帮助消化,清神气;三是“不发”,能抑制性欲。

  茶叶中的各种丰富的营养成分,有提神生津的药理功能,是僧侣们最理想的平和饮料。所以我才会在《茶经》的上篇写道:“茶味至寒,最宜精行俭德之人。若热渴、凝闷、脑疼、目涩、四肢烦、百节不舒,聊四五啜,与醍醐、甘露抗衡也。”

  这些字语为后世人津津而乐道,但又有谁知它大多是出自积公之口?

  不过对一个孩子来说,晨钟暮鼓的日子,实在太过于枯燥了。

  积公大师虽然常感叹我大有佛性,可以对佛经论集过目不忘,但也看得出我志不在佛,便从小就传授我艺茶之术和孔孟之道,望我在这些方面有所成就。

  转眼间,在龙盖寺我不知渡过了几多寒暑。直到又一个人的到来,我的一生彻底改变了。

  那日我在龙盖寺门前捉蚱蜢,一个面色红润、身材高大的老僧,走到我面前问道:“阿弥陀佛。积公大师可在?”

  “阁下是谁?”我一直都受儒家教育,所以张口就说出了和身上的僧衣很不协调的话。

  果然那个老僧皱了皱眉头道:“你不是小僧吗?为什么口吐世言俗语!”

  我见他吓走了我的蚱蜢,没有好气的反问道:“难道我告诉过你,我是小僧吗?”

  老僧突然全身一震,呆呆的看着我,一动也不动了。

  我有些害怕的望着他,心想这个人恐怕是得了失心疯,是不是应该先通知寺里的人把他抬进去?

  不料,这老僧却又突然大笑起来,向我鞠礼道:“哈哈,贫僧总算明白了……施主,请告诉积公大师,我从谂输了。”说完,便头也不回的大步离去。

  以后我才知道,他是那时与我师父同名的唐代高僧从谂禅师。

  就在从谂禅师转身准备离去时,突然从我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又严肃又苍老的声音:“问,如何是和尚家风?”

  禅师转过身,毫不犹豫的答道:“饭后三碗茶。”

  我师父积公点点头,鞠了个礼道:“那就请大师进小寺喝茶。”

  从谂禅师愣了一愣,面露喜色道:“那贫僧就叨扰了。”

  我不懂龙盖寺的粗茶有什么值得从谂禅师那么高兴的,听我身旁的小沙弥说,禅师曾来龙盖寺五次,而每次都要求积公喝茶,但积公却总是不许。

  我觉得那个小沙弥一定是在说谎。

  师父是个很大方的人,他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全身的家当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又怎么会吝惜那一些不值钱的茶叶呢?

  师父把从谂禅师请进大厅里,寺院中所有人几乎都到齐呢,连平日总是待在厨房里很难见到的那些小头陀,也毫不例外的匆匆赶了过来。

  所有人都静静的坐在大厅外的空地上,屏住呼吸,生怕发出任何响动,而打扰到了什么。

  而师父和从谂禅师对坐着,身前只有一张旧桌,两盏冒着热气的绿茶。

  “新近曾到此间么?”师父先问道。

  “曾到。”从谂禅师答曰。

  “好。喝茶。”师父笑了笑。过了一会儿,师父又问:“新近曾到此间么?”

  从谂禅师思忖了半晌,摇摇头说:“不曾到。”

  “好。喝茶。”师父笑意更浓了。

  站在他们之间的我,忍不住好奇,插嘴道:“好奇怪啊,师父!为甚么曾到也说喝茶,不曾到也说喝茶?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喝茶啊?”

  此话一出,师父和从谂禅师猛然转头望着我,全身不断的因激动而颤抖。

  “对啊,什么是喝茶,为什么要喝茶呢?”从谂禅师喃喃的说道。

  而师父那双浑浊的眼睛,少有的精光大盛,他用颤抖的双手,紧紧的握住从谂禅师的手道:“我明白了,哈哈,我明白了!吃茶去!吃茶去!”

  “吃茶去。”从谂禅师脸上仅有的一丝疑惑,顿时烟消云散,他大笑道:“对,吃茶去!哈哈,明白了!我也明白了!”

  两双颤抖的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

  积公与从谂,这两个唐朝有名的高僧,就此在彼此的大笑声中得道仙去……

  那时我还小,并不理解有道的高僧,往往通过这些平常的语言,就能达到“悟道”的目的,从而飞仙而去,但当时的那一幕,却永永远远铭刻在了我幼小的心灵里,对我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响。

  而自此以后,“吃茶去”三字,便成了禅林的著名法语。

  积公仙去的那一晚,我离开了龙盖寺这个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那年,我正好十二岁。

  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张克惊醒过来。

  看来又作古怪的梦了,为什么最近老是这样?

  摸了摸发痛的脑袋看向闹钟,不好!已经八点一刻了,天哪,如果今天再迟到,自己一定会被那个老不死给宰掉!

  飞快的翻身起床,一边刷牙漱口一边穿上衣裤,然后他以即使是奥林匹克的短跑冠军也难以比拟的速度,窜上了汽车,冲研究所飞驰而去。

  引子二

  湖州杼山。

  一向冷清的陆羽墓、三癸亭、青塘别业等古绩,最近热闹了起来。

  一个多月前,来了一队考古团,待在陆羽墓附近扎起帐篷,大肆挖掘。

  这个自从唐贞元二十二年以来,就一直是中外茶人中心的圣地,传出的喧闹声,引来了许多附近居民的好奇。

  年过五十的夜轩教授,站在越来越深的挖掘坑前,面无表情的向下望着。

  已经三十多天了,陆羽的棺木还是没找到,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

  自己带来的光谱分析仪等等设备,明明清晰的指出陆羽墓地下十六米处,有一个不大的正方形空间。

  而在那个空间的正中央,有个直径二米、长三米的长方形物体,那应该就是那个传奇人物的棺材。

  可是挖到仪器标识的地方,却什么也没有找到。

  不光如此,他不死心的决定再向下多挖了十米,可是依然什么都没发现。

  整个考古团队都因为这样呆滞的状况,变得不稳定起来,许多人都产生了不满的情绪,有人甚至对他有了猜疑。

  但是不管怎样,这个行动都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赞助商已经开始不耐烦了,什么都好,至少要让自己尽快找出些可以证明陆羽存在的东西。

  就在他考虑是不是需要继续挖深的时候,坑下的队员突然惊呼起来。

  由于上边挖掘机的不当操作,土层突然开始塌陷,大块的泥土蜂拥的往下边滚落。

  “该死!”夜轩大叫一声,急忙向下跑去,边跑边焦急的吼道:“刘峰,你这家伙到底在搞什么?

  把人全都给我带到安全的地方去!“

  无线电的另外一头,并没有自己想像中的慌乱惊叫,只有一阵阵粗重的呼吸。

  夜轩又大声骂了几句,耳机里才传出了刘峰干涩、激动、颤抖的回答:“教授,你最好下来看看。”

  “发生了什么事?”夜轩似乎预感到了什么,他飞快的跑上起降机,心脏不停地“怦怦”狂跳。

  刘峰似乎所有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住了,耳机里传出的又只是呼吸,沉重急促的呼吸。

  夜轩教授缓缓地靠近坑底,夕阳的余晖,黯淡的照亮着这个硕大的地方。

  他隐约看到所有的队员都?R乱的呆站在原地,视线无一例外地望着南方。

  他顺着他们的眼神望去,只看了一眼,顿时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

  他紧紧的抓住栏杆的扶手,大脑一阵晕眩。

  坑底视线的尽头,一个不大的空间露了出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静静摆放在正中央的黑褐色棺木。

  夜轩教授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眼泪流下来。

  陆羽,我终于抓住你了……

  引子三

  当夕阳的最后一丝惨红,淡淡的染在格陵兰那一望无际的冰原时,杨俊飞正舒适的坐在雪人酒吧宽大温暖的毛毡椅上,打着桥牌。

  这个酒吧处在离号称最北极的城市——采金者市,约六十公里的地方,而距加拿大最北方的小镇伐特霍布,也有二百多公里。

  虽然说它是丹属地,但是因为这里实在太过贫瘠荒凉了,再加上前一阵子采金者市周边的金矿已经所剩无几,移民也开始大量的流散了。

  当然,相对的,这里的人气更加日渐清淡起来。

  雪人酒吧是在采金热潮时开业的,平时还兼营食宿业务,而女主人则是个微胖的丹麦人。

  杨俊飞三天前来时,就喜欢上了这里安逸恬静的气氛。

  自己可以独个儿一边手拿着高脚杯喝着杜松子酒,一边望着厚厚的玻璃窗外晶莹的纯洁大地,没有人再在自己的耳旁指手画脚,要求自己调查这个、监视那个。

  嘿,也可以抽空伸个懒腰了!

  “达克,你的牌!”他用手磕了磕楠木桌子,提醒身旁那个正用眼睛死死盯着玻璃窗上厚厚冰层的西方人。

  “天!”那个叫达克的西方人,夸张的用手捂着头叫道:“零下三十度!今天又回不了家了。”

  杨俊飞笑了笑道:“也不错嘛,你就勉为其难的陪我喝个通宵好了。”

  达克眼睛一亮,却满脸为难的样子,苦恼的说:“我妻子一向不喜欢我喝酒,而且我还参加了戒酒联谊会……”

  “没关系,贵夫人现在应该还留在家里平安的准备晚餐吧。况且大雪都把伐特霍布的街道封住了,相信戒酒联谊会这几天也会放假。

  “嘿,放着这么大好的机会,不痛快的喝上几杯的话,太对不起自己了!而且你不说我不说,又会有谁知道呢?”

  听着杨俊飞的诡辩,这个达克竟然像拣到宝一般边忠厚的笑,边不住的点头,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出了大实话。

  “可是……我还患有胃病!”

  “嗯、嘿,胃病算什么……”眼看就要找到酒伴了,杨俊飞当然不会让到嘴的肥羊溜掉,“我跟你说啊,胃病这种东西……”

  他卖力的替身旁的西方人,做进一步的洗脑工作。他的眼睛依旧犀利有韵,一副恨铁不成钢的可恨神情,可是却丝毫没有教唆某位患有胃病的老实人喝酒的惭愧。

  酒,是他的最爱,但总是一个人喝时,的确会让人寂寞的。于是碰巧在他感到寂寞的时候,遇到他的倒楣鬼就产生了。

  就在他手脚并用、大张旗鼓、口若悬河的从法国大革命,再次讲到酒对胃的好处时,达克明显动摇了。

  现在的他,几乎完全相信了酒这种东西——特别是珍藏了一百年以上的烈性科尼藩酒,是治疗胃病的唯一良药。

  也就在他正犹豫着是不是先来一杯潘趣鸡尾酒的时候,酒吧的门突然被打开了。

  杨俊飞不悦的转过头,看了一眼那个发出很大的噪音、打断自己伟大演讲的人。

  没想到的是,那个刚进门的人,也正打量着自己。

  来人也是个东方人,是女人。

  虽然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显得有些臃肿,不过还是遮盖不住高瘦的身材。

  取下帽子,瀑布般的乌黑头发,顿时洒了下来。

  由于开门时那声突然的巨响,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不由都聚集在了她身上,当她拉下头巾露出自己的脸时,整个喧闹的房间顿时安静了下来。

  惊艳!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觉。

  这个东方女人大约只有二十多岁,却带着让人窒息的美。

  也许是看惯了男人们脸上的惊讶,她微微的冲所有人笑了笑,迳自走到杨俊飞对面的椅子上,和他面对面坐了下来,一边用黑白分明的美目注视着他,一边在嘴角露出淡淡的笑意。

  “我认识你吗?美丽的小姐。”

  虽然杨俊飞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还是礼貌的用商业语气问道。

  谁知道这句话,竟然惹得这位美女眼圈红起来,她以一种不可思议和悲痛欲绝相糅合的语气叫起来:“天哪!你!你竟然忘记了我!”

  “难道……我们在某个地方见过?”杨俊飞很镇定的挠挠脑袋,然后又很有把握的说道:“不可能,像你这样的大美人,我怎么可能见了还会忘掉……”

  这个美人用双眼吃惊的盯着他,许久,突然的用手捂着脸哭起来,像是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一边抽泣着,一边说:“你忘了吗?我……我是你的未婚妻紫雪啊!”

  “什么?”这种戏剧化的发展,让所有人都跌破了眼镜。

  杨俊飞愣了愣,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多了一个未婚妻了!我,我怎么不知道?”

  这个自称是他的未婚妻的紫雪,哭的更厉害了,那种楚楚可怜的样子,说有多动人就有多动人,惹得几个喝了些烈酒的克朗代克年轻人热血沸腾、义愤填膺的走过来,想轻微的体罚一下这位糊涂的未婚夫。

  本来还想继续装糊涂下去的杨俊飞,自愧不如的看着这位纯演技派的美女,明白再这样下去,自己宝贵的假期又会泡汤掉,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将她拉到了房里。

  “杨俊飞。男,三十一岁。二十岁时,开始就读于美国麻萨诸塞州的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并连续两年得到最高奖学金。

  “可是这样优秀的他,却在大三时因为某件事突然申请退学。嘻嘻,这件事至今仍在麻省理工学院里流传甚广,被引以为学院的十大不可思议之一……”

  紫雪有趣的看着杨俊飞阴晴不定的脸,一边扳着手指,一边如数家珍的说着某人的历史。

  正想盘问她来历的杨俊飞,被她一阵抢白下,不怒反笑的坐到床沿上问:“你还知道什么?”

  紫雪用手撑住头,可爱的冲他吐了吐舌头:“二十三岁时,这个男人在纽约开了一家名叫‘念冰’的侦探社。

  “虽然这家侦探社的名字有些类似于酒吧,但是它的社长却不是像嬉皮那样含糊的人……他成功的解决了许多都市里的疑难杂症,赢得了‘侦探杀手’的美名,当然也让自己的钱包狠狠的鼓了起来!”

  “很好!”杨俊飞拍起手来,他喝了一口这个酒吧里出名的藩趣酒,面带微笑的问:“然后呢?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讲述那个突然出现在这个男人身前、打乱他休假大计的妙龄女郎身上了吧。”

  虽然在笑,但是他的眼神中却透着一丝刺骨的寒气。

  “嗯,剧本的设定的确是这样!”紫雪认真的点点头,嘴角却挂上了一点点的狡讦。

  “这个妙龄少女叫紫雪,是某位有茶道偏好的教授的学生兼助手,几天前,正当这个少女二十二岁生日的那个晚上,教授得到了一个消息。”

  她用眼睛注视着对面这个英俊的男人,看到他依旧漠不关心的喝着酒,轻轻的笑了一声,丝毫不气馁的,继续用自己富有诱惑力的甜美声音讲述道:“据说中国湖州有个考古专案。又据说那个考古项目有了些小小的进展。教授很想知道具体的情况。

  “然后在偶然中,女孩的好朋友提供了一个有用的资讯,说大名鼎鼎的侦探杨俊飞,正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小酒吧里喝闷酒,还无聊的准备怂恿某些患有胃病的加拿大笨蛋,喝通宵的科尼藩酒。

  “于是可怜的紫雪,就不辞辛劳和危险,开了两天的雪橇车过来,请求他的援助了!这个无聊的大侦探总之无聊着也是无聊,想来应该会答应这个可怜的女孩的小小请求吧。”

  嘿!这哪里像是一个无助可怜的女孩的请求了,明显就是不带脏字的挖苦自己嘛!杨俊飞依旧把微笑保持在脸上,毫不在乎的说道:“真是个好故事。不过碰巧我也听说过有关这位大侦探的某些事情。

  “据说,他每年只有少得可怜的七天假期,可也许是他有些小名气吧!就算是只有这七天,也很难安稳放松的渡过。

  “每一次休假,都会有些讨厌的人找上门来,冲他指手画脚的要求他做这做那,于是非常需要休假的侦探学聪明了,一开始放假他就到处躲。

  “先是到柏林待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跑到了北京。最后希望到西雅图去做一趟计画已久的旅游时,竟然在途经某个石油大国的领空时,被两辆歼敌机逼下了飞机。

  “而进入宫殿后,那王八蛋酋长,竟然趾高气扬的命令大侦探,帮他找到自己第N个情妇偶然丢失掉的耳环!

  “嘿,当时他几乎忍不住想痛骂……哦,不!应该是问候那个可恶的酋长家族中某位女性的冲动!”

  看到紫雪痴痴的捂嘴大笑着的样子,杨俊飞晃动了高脚杯,继续讲道:“更有甚者的是两年前的休假!

  “当时他坐上东京到名古屋的新干线列车,准备去品尝一下老牌寿司和鱼蛋。可惜这个并不奢侈的旅行,也变成了自己的奢望。

  “某个国家的警部很干脆的将一整具尸体,塞进了他所乘坐的商务舱里。

  “哼,于是今年的他,只好躲到了这个冰天雪地的格陵兰来。

  “本以为应该没有人可以找到自己了,可谁知一个可恨的小妮子还是找到了他!竟然还装成这个大侦探的未婚妻。嘿,这个小妮子的朋友还真神通广大,竟然可以知道他到了这么偏僻的地方!”

  面对杨俊飞措辞有些刻薄的话,紫雪呵呵笑着,不动声色的道:“我那个朋友啊,碰巧他是个蹩脚的骇客,而且很不凑巧的是他有一个怪癖,便是爱乱进某些喜欢自称自己是大侦探的家伙的私人电脑。”

  杨俊飞略有吃惊的看着她,高智商的脑袋飞快的转动起来。

  自己的私人电脑对外来侵略的保护,虽然说不上是国家级的,但是有胆敢闯进去而又不怕自己报复的,恐怕全世界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人!

  微一思索,已经有两个人的名字划过脑海。但是,那家伙应该不会这么无聊吧,那就只剩下……

  “哼!原来你认识血舞那个家伙!”

  杨俊飞有趣的看着紫雪惊讶的脸,心情舒畅的躺在椅子上,又喝了一口酒。

  嘿!自从刚才一遇到那个小妮子,自己就一直在言辞上落下风,现在总算扳回一局了。

  趁热打铁,还没有欣赏够她晴转阴的表情的他,接着说道:“下次你再见到他的时候,请顺便帮我告诉那个臭小子,他两年前借着瑞士银行的漏洞,购进了一百瓶二百年酿血腥玛丽的档案,我不打算再帮他保存了。”

  紫雪脸上全阴的天气开始雨加雪了。

  她猛然站起来道:“杨俊飞,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这个人很尖酸很刻薄很讨厌很小气呢?”

  “经常有人这么说,不过我就是这种性格。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请自便。”杨俊飞不紧不慢的说着,眼中带着看戏的神色。

  紫雪一脸想将他吞下去的表情,突然抢过他手中的酒,狠狠的朝嘴里灌了一口,咳嗽几声后,声音又异常温柔的道:“翻底牌,人家不演了哪!我的大侦探,你到底接不接这个委托?”

  杨俊飞耸了耸肩膀道:“对不起,我不太感兴趣。”

  “哼!我才不相信呢。”紫雪摇着头喃喃道:“你以为我花了这么多力气来找你,就丝毫没有准备吗?哼!固执的家伙……幸好我还有最后一招。”

  在杨俊飞不解的眼神中,她走到饮水机旁接了杯热水喝下去,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非礼啊……啊……啊……呜!”

  十秒钟后,那个尖叫已经被打断,然后只剩下轻轻的呜呜声。

  “呼!受不了!”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用手捂住紫雪的嘴,为怕她用力挣扎,顺便把她动人柔软的身体搂在了怀里。

  唉,这个小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不过,自己似乎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丝熟悉的影子呢。

  那,是错觉吧!

  不觉中一丝笑意已然浮现在了嘴角,但只是一瞬间,随后便被刺骨的冷所代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食物

  有人说世界上最难吃的菜肴,不是不会煮菜的人不小心煮出来的,而是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

  这句话是真的,因为我正坐在一整桌难吃的可以毒死人的饭菜前。

  第十三次拿起筷子,我又再次小心的放下,陪笑道:“小露,最近我似乎没有对你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吧?干嘛做出这种菜,想要谋害我的性命?“

  徐露冷哼了一声,做出一副你心知肚明神情说道:“某个人的事你应该很清楚吧?”

  “你所谓的某个人是谁?”我努力让脸上笼罩起一层迷惑。

  她拍了拍桌子,大声说:“就是那个要死不死的沈科。为什么最近他老躲着我?”

  “你是他女友吧,你都不知道,我凭什么可能知道?”我见她终于打开天窗说亮话了,顿时理直气壮起来。

  徐露又冷哼了一下,用一种女生特有的执着气质望着我,许久,才诡异的笑了一下。

  “我们做个试验。”

  她一边冷笑,一边抢过我的手机放到桌上,然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

  “小露?有什么事?”沈科略带慌张的话语,立刻从微型扬声器的另一边传了过来。

  徐露平静的和他闲话家常,然后突然问了一句:“你在哪?”

  “那你在哪?”沉默了一会儿,沈科反问道。

  徐露处变不惊地说:“我?人家当然是乖乖地坐在家里看书咧。”

  “哈哈,那就简单了。”沈科的语气顿时轻松起来,“我在小夜那里,那家伙成天到晚要我陪他打斗地主,烦死人了。”

  “那好,你慢慢玩,记得不要太晚回家。”徐露笑着挂断电话,然后用阴寒的可以让血液冻结的眼神瞪着我,柔声道:“小夜,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我冷汗直冒,喉咙干哑地说道:“我记起来了,今天确实是有约他打斗地主,只是他还没有到罢了。”

  她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小夜,你这么聪明,当然知道垂死挣扎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起反效果。

  哼,既然这样,那我们就等等看。“

  大约两分钟后,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开始震动,以及发出难听的呜咽声,虽然听过这个铃声千百次早就已经习惯了,但就这次怎么听,怎么感觉刺耳。

  在徐露杀死人的视线示意下,我战战兢兢的按下了接听键。

  沈科紧张的声音立刻传了过来:“小夜,刚才小露又打电话来查房了。我说了现在就在你那里,记得帮我挡一下,大不了明天我请你喝稀饭。”

  靠,那小子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还害得我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居然吝啬的只愿意请我喝稀饭。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没有说什么,我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一脸尴尬的望着徐露。

  奇怪,什么时候这小妮子变得那么厉害了?不是说热恋中的女人都是白痴吗?为什么她这个例外的智商不但没有变低,反而猛地变高了十几倍,弄得我如此聪明绝顶的人都着了她的道。

  唉,真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徐露安静的坐在桌子对面,一边瞪着我,一边帮我夹菜盛汤。

  直到我面前特大的碗里,堆满了她精心准备的料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小科是不是变心了?他是不是有外遇?他是不是爱上了别的女孩子?他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快说!”

  有时候真的很佩服女孩子的逻辑思维能力,平常可能还看不出来,但是一推移到感情上,超强的推理能力,就会层出不穷的想出种种的可能性。

  甚至有的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发生,或者一辈子男生都绝对想像不到,也不可能做到。

  我苦恼地挠了挠略微有些?R乱的头发,苦笑着摇头。

  徐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她咬住小巧的下嘴唇,强作温柔地说:“那好,你不说也可以。把你面前的东西都吃光光,如果你吃的完,我就什么都不会再问。”

  “小露,你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东西?”

  我看着满桌的料理,头皮发麻地试图转移她的注意力,然后好制造一些例如不小心掀翻桌子、或者拉掉桌布,让满桌的饭菜掉到地上的意外。

  没想到这么不明显的企图,居然也被那小妮子看穿了,她用全身的重量压在饭桌上,淡然笑道:“把你的爱情理论说来听听,但是千万不要搞小动作。小夜你的那些把戏我可是清楚得很。”

  “给你讲一个曾经听过的故事,很凄凉的故事。”我背脊发凉,无奈地讲道。

  “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出身豪门,家产丰厚,而且多才多艺,日子过得很好。当她十六岁那年,媒婆把她家的门槛给踩烂了,但她却一直都不想结婚,因为她觉得自己还没遇到她真正想要嫁的那个男孩。

  “直到有一天,女孩去一个庙会散心,在万千拥挤的人群中,她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人。不用多说什么,从看见他身影的那一瞬间,她的胸口便如同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那女孩终于明白了自己苦苦等待的是谁了。

  “可惜,庙会实在太挤,她不论如何努力,也无法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只好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个男人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的两年里,女孩四处去寻找那个男人,但这人就像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女孩每天都向佛祖祈祷,希望能再见到那个男人。

  “她的诚心终于打动了佛祖,佛祖出现在她的梦里,说道:”你真的想再看到那个男人吗?‘“女孩点头:”是的!我只想再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佛祖问:”假如代价是放弃你现在的一切,包括爱你的人和幸福的生活呢?‘“女孩道:”我能放弃!’“佛祖又问:”而且你还必须修炼五百年,才能见他一面。你真的不会后悔么?‘“女孩毅然的点头:”绝不后悔!’“于是女孩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

  “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女孩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这让她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她的巨大,把她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女孩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女孩就看见了,那个她等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

  “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佛祖出现了。

  “佛祖用慈祥的眼神,望着女孩问:”你满意了吗?‘“女孩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佛祖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女孩流着泪点头:“我愿意!‘”佛祖迟疑的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女孩轻轻笑了:“绝不后悔!‘”女孩变成了一棵大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女孩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前五百年的修炼,女孩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女孩的心逐渐平静下来。她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

  “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了,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的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他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的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

  “她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说道:”满足了吗?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如果是那样,你还需要修炼一千年。‘“’不用了。‘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很想,真的很想。但是没必要了。’“佛祖奇怪道:”为什么?‘“女孩的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水,’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请告诉我,他现在的妻子也像我这样受过苦吗?‘”佛祖微微地点了点头。

  “女孩笑了:”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就在这一刻,女孩发现佛祖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或者是说,佛祖轻轻地松了一口气。女孩有几分诧异,佛祖也有心事么?

  “接着,佛祖的脸上绽开了一个笑容:”你做出这样的选择很好,因为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一千年了,他为了能够看你一眼,已经修炼了两千年。‘“我舔了舔舌头说道:”生命总是以一种我们了解,或是不了解的方式平衡起来的。问世间情为何物,乃是一物降一物。

  “据著名的作家张小娴曾经说,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而已,不是你好吗?就是我爱你,我恨你,然后是对不起,算了吧。

  “其实爱情实际上是一种化学反应,它由费洛蒙产生,不过这种物质的寿命最长只有十八至三十六个月。这对于热情而执着的青年人来说,毕竟是一件让人扫兴、甚至是绝望的事。”

  “这关我什么事?”徐露眯起了眼睛。

  “当然有。”我大义凛然地说:“相对于爱情,友情就诚挚的多了。如果没有什么大的意外的话,友情没有疲倦期,而且可以延续一辈子。”

  说完,我认命地拿起筷子,心里不断地诅咒着沈科那王八蛋,然后将头埋向了不知道放了多少瓶芥末油的料理。

  会煮菜的人故意煮出来的料理,果然难吃的名不虚传,刚咽下一口,我的鼻涕眼泪就一起涌了出来。

  就在我苦闷绝望地哀求上帝解救的时候,救星真的来了。不过不是一个人,而是一通电话。

  接听完,放下手机。我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冲徐露说道:“不陪你们这两个感情幼稚园没毕业的傻瓜疯子玩了。小露,我马上要出去一趟,你替我把假条交给老师。”

  “又要请假?”徐露满脸诧异,也顾不得再强迫我吃友情套餐,连声问:“这次又要旷课去哪里?”

  “湖州杼山。”我一脸向往的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天空一贫如洗,蓝的发亮。

  “去那里干嘛?那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当然有!那里是所有茶道爱好者的圣地,也是茶道始祖陆羽长眠的地方。嘿嘿,看来又有什么有趣的东西要发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冬眠

  像一种预感,你的生命就像一本读的太快的书一样流逝,留下影像和情感的片断,最后只剩下一个名字。

  ——欲望城市摘录以上这句话,是有原因的。

  坐在去湖州的飞机上,我无聊的翻看着顺手塞进背包里的《欲望城市》英文版。

  当时虽然满脑子都充斥着二伯父夜轩,那个世故的考古学家,邀请我去他的临时研究院前说的一席话。

  “小夜!这次你二伯父我发了。”他兴奋地说:“没想到陆羽的坟墓里,真的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最绝的是他的尸体……

  “嘿,话就说到这里,到时候你看了就明白了,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而且我有一些事情还想请你帮忙,对了,我还请了你的疯子叔叔。”

  原本我对二伯父的研究完全不感兴趣的,但是一听到他居然请了疯子叔叔去,立刻好奇心大炽起来。

  疯子叔叔其人,我曾在《风水》一书里略微提起过。

  小时候我常常叫他疯子叔叔,是夜家旁系的人,出名的花木狂,现在是某个著名农业大学的教授,由于自小受到他毒害,我从他身上学会了许多花木的知识。

  不过只要是夜家的人都知道,二伯父和疯子叔叔是有名的八字不合,一见面就吵架。

  而且二十多年前因为一个女人,两人打的头破血流,最后那女人终于被疯子叔叔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当然他们两个也因此断交,再也没来往了。

  据说,二伯父至今听到疯子叔叔夜郝的名字,都会气得咬牙切齿。

  究竟是什么重大的原因使得他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的呢?

  我疑惑的挠了挠脑袋。

  或许这次二伯父的发现真的很不得了吧,至少可以重要到两个性格固执的仇人,暂时放下成见,手拉手研究起一个课题来。

  嘿嘿,有趣,越来越觉得有趣了。

  我伸了个懒腰,突然感觉手中的书,打在了什么东西上。

  “哎哟!”

  还没等转过头去看,一个清脆悦耳的叫痛声,立刻传了过来。

  我抱歉的望向右边,一边道歉,一边朝那个叫痛都可以叫得人如沐春风的女孩望去。

  那女孩正低着头揉脑袋。

  恐怕我这本厚厚的书,是错砸在了她的头顶上。

  乌黑亮丽的长发,轻飘飘的披在她的肩膀,在机内的灯下闪烁着柔和的光泽,看着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光只是这一眼,我瞬间就给她打了九十分,希望她抬起头来的时候,不至于让我过度的失望才好。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女孩抬起了头,我顿时惊呆了。

  上帝!玉皇大帝!老天!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会孕育出如此鬼斧神工的面容。

  白皙娇小的巴掌脸上,五官不多一分不少一分的分布在它们该在的位置,让人感觉哪怕偏移一点点也是犯罪,会彻底的打破绝对的完美。

  她用那双带着水雾的朦胧大眼睛望着自己,看了一眼我手中的书,柔声道:“请你下次想要砸人家的时候,尽量用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欲望城市》实在太厚了。痛!

  “喂喂,你怎么了?”她见我一动不动的呆着不说话,伸出了小巧纤细的手,在我眼前晃荡起来。

  过了好久,我才尴尬的挠着脑袋,喏喏的解释:“刚刚真的实在不好意思,我只是想伸个懒腰。”

  “没关系,我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女孩咯咯的笑了起来,似乎觉得我的样子十分有趣。

  我苦着脸,突然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面子。想我夜不语什么世面没见过,怎么今天居然就在这小小的飞机上阴沟里翻船了呢?

  唉,但是,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猛然见到眼前的女孩都不会不心动吧。自己的自制能力都算十分不错了。突然,一个疑惑闪入了脑海。

  突然见到!对,飞机都快要到目的地了,为什么我才突然注意到这个女孩?

  这么出色的美女,任谁见过一面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忘掉吧,何况我的记忆力还算不错。那为什么自己一直都没有注意她?

  不对,上飞机的时候,我明明清楚的记得,坐在右边的是个秃了顶的五十多岁欧吉桑,当时的自己才会大失所望,翻出书来看的。

  究竟在什么时候,丑男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变成美女了?

  还有,她刚刚说的话也有问题。

  她说她可不像某人那么小气。那个某人是谁?理论上讲,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而且是异性,大多数的人都会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她却用了“某人”这种十分隐晦的词语,而且那个词语,明显指的是我本人。

  难道,她认识我?

  我疑惑的又望向那个让自己充满疑问的女孩。她依然冲自己文静地笑着,笑得十分开心,就像做了一件什么得意的事情。

  “请问,你认识我?”我实在忍不住了,问道。

  “当然认识了。”女孩的笑容更加灿烂了,“小时候你还常常欺负我呢,小夜哥哥。”

  我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着她。唉,或许,人生就是因为充满了无数的不可测,才会令人感到有趣吧。

  其后的介绍,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叫夜雨欣,是疯子叔叔的女儿。

  没想到,那个小时候常常跟在我身后的鼻涕虫,女大十八变,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唉,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

  其后的旅程,因为有身旁这位文静的美女相伴,当然是不会无聊了。

  我们相互讲了讲十多年来自己的大概经历。

  雨欣似乎对我的事情非常感兴趣,在我淡淡的讲述时,总是睁大了那双极有诱惑力的明亮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我,仔细的听。

  转眼,湖州机场就到了。

  提了行李,一下飞机,就看到一个大约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帅哥,举着写有我和雨欣两人名字的大牌子,站在拥挤的人群里。

  “切,二伯父那个懒虫,居然不亲自来接我们。”我一边抱怨着,一边拉着雨欣向那年轻人走了过去。

  “你好。”我冲他笑着:“我们就是你要接的人,夜轩那老不死的还好吗?”

  “院长,院长他老人家还健在。”那男人被我吓了一跳,结结巴巴地回答道。

  夜雨欣顿时笑了起来。

  “实在是太不幸了,世界灾难啊。”我装作十分遗憾的样子,向他伸出了手,“我是他的侄子,夜不语。后边的是他的侄女,夜雨欣。”

  “幸会,幸会。我叫张克,是临时调派到夜轩院长手下的研究员。”他慌张的紧紧握着我的手,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他的谨慎态度令我大感有趣,干笑了一声,问道:“你来的时候,那个老不死对你说过什么不太有真实性的话吧?”

  张克紧张的点起了头,“院长说接你的时候一定要毕恭毕敬,还说你人小鬼大,心胸狭窄,一不小心得罪了你,恐怕一辈子都会被你打击报复。”

  “谣言!纯粹是谣言。”我尴尬的脸都绿了。

  旁边的夜雨欣,忍不住“噗哧”一声大笑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角,耳语道:“那个叫张克的大哥哥,傻头傻脑的,好有趣。”

  当时这个轻松的见面,并没有在我的心中引起任何涟漪。

  但是,不久以后发生的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证明了,眼前这个有趣的笨张克,居然变成了这个故事的一号主角。

  人生,果然是充满了变数啊。

  将行李扔进后车厢里,我突然想起什么,问道:“雨欣,疯子叔叔怎么没有跟你一起来?”

  “老爸前天一早接到二伯父的电话,他本来是一拿起话筒就开骂,骂得正起劲的时候,二伯父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立刻一副惊奇的样子。放了电话,便要老妈给他装行李,然后急急忙忙的走了。”

  “喔,这么说,你老爸根本就没有带你一起来的意思?”从她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些有趣的言下之意:“那么你来干什么?”

  “我帮老爸送一些研究用的器材。”夜雨欣回答的十分顺口。

  我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我看不是吧!要送也是你老妈送才对,有哪个父母,会让自己刚满十七岁的可爱女儿独自跑那么远的?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雨欣用那如水的双眼望着我,一副挫败的样子:“小夜哥哥,你真的是越来越老奸了。难怪老爸有时候提到你都会用敬语,一副心有余悸的样子。”

  “哈哈,不用给我戴高帽了。你那点小聪明,我怎么可能猜不出来?”我大有兴趣的和她的双眼对视:“说说吧,为什么跑过来?”

  “夜家的血液里,就流淌着好奇。”夜雨欣冲我可爱的眨了眨眼睛。

  “这一点,小夜哥哥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吧。我对这次二伯父的发现非常感兴趣。

  “你想想,我老爸是草木学家,而二伯父是考古学家,这两个职业根本就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但是为什么我老爸只听了一句话,就可以把二十多年的成见都放下,而且完全不顾他和老妈的结婚纪念日,迫不及待的过来了呢?”

  我被她一提醒,也不由得沉思起来。

  对啊,这一点自己真的还没有想过。究竟二伯父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居然可以引得惟妻命是从的疯子叔叔放下一切?

  “根据史料记载,陆羽是在唐贞元二十二年(西元八0四年)冬天终老,并下葬在湖州杼山上的,距今已经有一千两百多年了,而且也罕有的没有被任何盗墓者骚扰过。

  “在这一千多年里,就算骨头都应该石化了,而且杼山的温度和湿度也并不适合保藏物件,唉,头痛。坟墓里边除了会有一堆枯骨以外,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有些头大的敲了敲脑袋。

  “我倒是隐约猜到了一点。”夜雨欣神秘的笑起来,“小夜哥哥,你知道植物的种子和某些动物,在一定的环境下会冬眠吗?”

  “也就是俗称的生命化石对吧,当然知道,世界上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我点点头。

  “一八八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内华达州靠近红宝石大楼的西部矿山,一个地下六十多英?丈畹目罂永铮?矶嗫蠊で籽勰慷昧艘豢楦胀诔隼础⒋笤既?反笮〉氖?分校?阕乓惶跞?戆咨?某孀印6?夷侵怀孀踊乖谒?腥嗣媲耙欢?欢?摹

  “一八九二年,亚利桑那州克利夫顿附近的隆克法罗矿山的铁矿石中,也发现了一只甲虫,那只不知道多少世纪以前的甲虫,原本一动也不动,但是一个礼拜后,却自己挣扎着从铁矿石里爬了出来,而且还存活了好几个月之久。”

  “还有一个最经典的例子。一八七三年三藩市郊外,迪亚波罗山的矿石坑道中,出现的一件怪事。”夜雨欣接过了我的话。

  “矿工们在新挖掘出来的石灰岩中,发现了一具活生生的青蛙。

  “由于发现的地点离开地面有非常深的距离,而且该地层在考古学上,属于非常古老的地层,因此研究它的科学家们判断出,它绝对不是一只冬眠中的现代青蛙。

  “它至少在岩层中存活了接近一亿年。”

  我们相互对视了一眼,不由得同时打了个冷颤。

  夜雨欣语气激动地嚷道:“二伯父这次的发现,绝对和这方面有关。他一定在陆羽的坟墓里发现了什么冬眠中的东西,而且绝对是植物,不然我老爸不会有那么大的兴趣!”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陆羽被世人称为茶圣,如果他的坟墓里会出现存活着的植物种子,应该也是和茶种有关。”

  仔细想了想后,我又摇起头来:“不对,唐朝后期以来,茶就一直走上盛世,并没有多少茶种绝种的,而且这一千多年来,各种茶树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疯子叔叔按理说不应该那么有兴趣才对。”

  夜雨欣眨巴着眼睛,顿时变得垂头丧气起来,“也对。那么陆羽墓里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不要急,我们到了应该就知道了。”我好奇心难以压制的膨胀着,伸手敲了敲坐在驾驶位置的张克,“帅哥,能不能开快一点。”

  他居然没有任何反应。

  我疑惑的看了身旁的夜雨欣一眼,突然发现她不知道受了什么惊吓,脸都变绿了。

  “怎么了?”我轻声问。

  她全身颤抖的指着张克,结巴地说:“那个大哥哥的头靠在方向盘上,嘴巴里似乎还在流一些像是口水的液体。他是不是……”

  还没等她说完,我的脸也顿时绿了起来。

  上帝啊,那家伙在开车的时候,居然给我睡着了……

  救命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旧事

  “对不起,实在很对不起,我最近睡眠一直都不好。老是作一些有的没有的怪梦。”下车时,张克的眼睛上一边一个青肿的黑眼圈,加上他憨厚的样子,活像某种濒临绝种的保育动物。

  “我管你去死。”我咬牙切齿的瞪着他,“我下次打死都不要再坐你的车了。我又不像猫那样有九条命,再说了,要死也不会用这种白痴的死法吧。”

  “抱歉,抱歉。”他不住地给我鞠躬道歉。

  刚从驾驶位置走下来的夜雨欣看不过眼了,劝道:“小夜哥哥,他也不是故意的。何况我们也没有出什么大事啊。”

  “如果出大事就完蛋了。”我气恼地说:“刚刚右边那一拳也没见你的有多轻,现在才马后放炮装好人。”

  想起了什么,我转过身问她:“对了雨欣,你是什么时候考驾驶执照的?技术还不错嘛。”

  夜雨欣嘻嘻的笑了起来:“我没有驾驶执照。”

  “没有?那你以前学过驾驶?”

  “笨蛋,当然没有。老爸从来不让我去,他说淑女是坐车的,不需要开车。”

  “那你怎么会开?”

  “很简单啊!有时候老爸老妈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偷偷的把他们的车弄出去,一来二去的就学会了。嘻嘻,人家是天才吧?”

  上帝,我的脸顿时又绿了,夜家的疯子看来真的不少!还好,我除了好奇心旺盛了一点,智商高了一点以外,算是非常正常的人类了。

  就这样打打闹闹的走进了二伯父位于湖州市西郊的临时研究院。

  这个所谓的研究院,是一栋欧洲式古堡,很大,大到令人咋舌的程度,格局居然还带着罕有的复古派,真不知道是哪个富翁修建的。

  二伯父平时虽然为人不怎么样,但没想到人际关系还满不错的,居然可以借到这么豪华的房子,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啊。

  跟着张克那家伙,穿过重重保安设防的大门和花园走廊,这才真正进了这个色调很不调和的古堡。

  就在进入大厅的一刹那,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温柔起来。

  从大厅里的装饰,就可以看得出古堡的主人很懂生活,虽然四周的摆设简朴,却处处透露出一种温馨的家的感觉。

  我又是暗暗吃惊,原本看到古堡奇怪的外表,本以为这家主人应该会是那种粗狂的家伙,但是内部的布局,却大大出乎自己意料的反差极大。

  细微处,处处洋溢着摆设者细腻的心思。让我这个可以从细密处与人们不注意的地方,判断一个人性格的高手,第一次揣测不出主人的性格。

  “那家伙不会是有双重性格吧?”我越发好奇的想道。

  古堡分上中下三层,穿过算得上是生气蓬勃的大厅,就有直上二楼的旋转楼梯。

  张克把我和夜雨欣领到一个房间前说:“院长说让你暂时住在这里边。行李放进去后立刻带你到地下室去。门钥匙在这里。”

  “那我呢?”雨欣顿时急起来,她红着脸,不好意思的瞄了我一眼,“我的房间在哪里?不可能和小夜哥哥住一起吧?”

  我立刻大笑起来:“你要是不介意我也没关系。总之你也算是不速之客吧,有谁未卜先知你这小妮子会偷偷跑来呢?”

  夜雨欣哼了一声,用力踩在我的脚背上,痛得我差些没哭出来。

  勉强分好了房间,将行李乱糟糟的堆在房间的床上后,我迫不及待的要求张克带我们去见二伯父夜轩。

  自从来的时候,就开始猜测那个糟老头子的发现,现在也是时候揭开谜底了吧。

  原本等在门前的张克却不见了。

  我疑惑的和雨欣对视一眼,问道:“你有没有见过那傻子?”

  雨欣摇了摇头。

  我迟疑的向四周扫视起来。

  突然感觉背后一阵恶寒,有种莫名的刺激,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我猛地回头,身后,却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看见我紧张的神色,夜雨欣急忙问。

  我苦笑了一声,没有回答她。奇怪了,刚才明明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身旁飞快的窜了过去。

  拉着雨欣走过二楼的拐角,就看到张克正和一个威严的老人讲着话。不看还不怎么样,一看,我立刻惊讶的险些叫出声来。

  “那老头不是皇甫三星吗!”我轻声道。

  “你认识那个满脸傲气的老头?”雨欣好奇的问。

  我点了点头解说道:“皇甫三星是中国茶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裁,浙江省首富。

  “他的照片曾经九次刊登在影响力极大的商业杂志《风铃》的封面。不知道有多少报刊杂志吹嘘他在四十多年前白手起家,将中国的茶业和茶道推广向全世界。

  “总之,那老家伙是个名人。嘿嘿,也难怪,恐怕也只有他,才修的起这栋古堡吧。真看不出来,原本我还以为喜欢茶的人,怎么说也应该比较古板守旧才对。”

  “他的样子确实很古板,特别是那头乌黑亮丽的卷发。小夜哥哥,我打赌一百块,那绝对是假发!”雨欣大有兴致的研究起那位高贵的社会名流的头发。

  我不禁大笑起来。

  正对着我们的皇甫三星,皱了皱眉头,朝我们看过来。

  他的小眼睛在雨欣的脸上转悠了一下,就直愣愣地定格在了我的脸上。

  许久,他才对身前毕恭毕敬的张克说了些什么,然后转身走了。

  “真是个不懂礼貌的老头。”雨欣不满地撇了撇嘴。

  “有钱人大多都是这个样子。”我哼了一声,向张克走过去。

  还没等我开口,张克急忙说道:“我立刻带你们去地下室,等下院长恐怕会有些事情要处理,没办法等太久。”说完,就迳自朝楼下走去。

  我看了雨欣一眼,满脸疑惑的跟着走了下去。

  张克并没有上楼,只是带着我们走进了厨房。他打开火炉,又将它关上,如此有规律的反覆了好几次,身旁的冰箱突然缓慢地移开,露出了一个狭小的秘密房间。

  看得出是个升降机。

  我大感兴趣的一边默记开关火炉的规律,一边暗自揣测,皇甫三星那个极不可爱的小老头的性格。

  居然有人把地下室弄得这么隐秘,而且搞得像是间谍片一样。如果说那家伙不是个好莱坞影迷,恐怕也差的不远了。

  我们三人走进去,升降机便自动向下移动。大约过了五分钟的样子,四周轻轻一震,门缓缓向左右打开。

  刚一出去,我和夜雨欣就呆在了原地,嘴因为惊讶而大张着,足以塞下一打馒头。

  记得曾有个名人说过,有秘密的人通常都有密室,密室的大小和秘密的多少成正比关系。

  不过,眼前这个密室也太大了,足足有三个古堡的空间,就算有人告诉我这是地下核武器的秘密发射基地,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相信。

  在这个硕大的房间里,展眼望去,房内的东西令人更为吃惊。

  升降机的出口,处在密室的最顶层,撑住前边的护栏往下看,可以见到脚下数万平方米的空间里,上千个几十米高的类似科幻电影中,能量增幅器的东西呈螺旋状排开,而螺旋的正中央,俨然有一根中空的水晶针。

  针并不高,稳稳的架在一堆闪烁的仪器上,遍体晶莹,看起来应该是控制室一类的房间。

  好一会儿我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揉着眼睛,直到眼睛感觉到痛了这才停手,睁开一眨不眨的狠狠注视着眼前出乎意料的景象。

  没有作梦,那么,这些东西都是真的?那么,皇甫三星究竟弄出这个地下室来干什么?还有这些莫名其妙不知用途的设备,那个小老头,真是越来越让我感觉到神秘了。

  张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惊讶吧,老实说,第一次我看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全身麻木的僵在原地十多分钟,口水差些都流到了地板上。你们两位的心理承受能力,都算是我见过的人中,最好的了。至少还能保持不失态!”

  “这些是什么东西?”我一把抓住他,脸上流露一种你小子敢不回答,就先杀后奸尸的威胁表情。

  那个迟钝的张克,被我的视线灼的背脊发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答道:“皇甫三星先生曾经说,这些是萃取茶叶中一些菁华物质的设备。具体情况,就不是我这种小职员能知道的了。”

  哼,萃取设备!恐怕是皇甫三星那家伙在睁着眼睛说瞎话,也只有那些精神病院里的居民,以及一些读书读太多、读到头脑都变迂的白痴才会信。

  又走进一个升降机到了低层。

  我们终于在研究室里见到了二伯父夜轩,那老家伙身体还是像以前那么棒,恐怕三千头大象从他身上踩过,他也可以好好的再活上个六十年的样子。

  这时的他正坐在椅子上,全神贯注地注视着手中的一片翠绿色的、类似于某种叶子碎片的物品。

  突然感觉到什么,他抬起头,然后冲我们笑了起来。

  “小夜,你来了?哈哈,我就知道,以你那么强烈的好奇心,是绝对不会错过这种有趣的事情的。”

  夜轩爽朗的笑着,猛地,他的笑在还没有达到最高点时凝固住了,他的双眼直愣愣地望着我身后的雨欣,全身都止不住的颤抖着。

  “雯怡?”二伯父激动的站了起来,刚想走过来,又莫名其妙的大摇其头,自言自语道:“不对,雯怡现在应该也有四十八岁了。唉,二十年啊!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我也老了。”

  他喃喃说着,颓然的又坐回椅子上,叹了口气,仿佛在一刹之间老了许多。

  “二伯父是不是有什么心理疾病啊?”雨欣害怕的凑到我耳旁轻声问。

  我略一思考,已经明白症结的所在,笑道:“可能是你的样子长得太像你老妈了,让二伯父突然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和你老爸一起追求你老妈的时候。

  “对了,你应该也有十多年,没有见过眼前这个神经质的老头了吧。”

  雨欣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笑的贼贼的,轻拉了我的衣角道:“没想到以前老妈说的都是真的。不过,嘻嘻,难怪老妈现在都不大愿意出来见人了,原来是怕自己现在的样子,打破了从前追求者对自己的印象。”

  我仔细的想了想伯母现在中年发福后的样子,又想了想二伯父的痴情,也不禁哑然失笑起来。

  有人说时间是治疗痛苦最好的良药,但是这种良药似乎也对某些人不起作用。

  爱上一个没有追求到、而且也永远得不到的人,那种痛苦,并不是短短的二十年就可以痊愈的。

  二伯父,虽然现在的他,似乎也算是功成名就,但在感情上,恐怕也是个值得可怜的伤心人吧!

  站在研究室里的四个人,就这样各想各的或坐或站的相互沉默着,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你是夜郝的女儿夜雨欣吧?小姑娘真是越长越标致了。你父亲刚才买东西去了,等他回来后,我叫他来找你。”

  迟疑了一下,他又向我望过来:“小夜,我知道你有许多疑惑想要问我。嘿,有没有兴趣去看看一代茶圣,被千万人尊重了一千多年的圣者,陆羽的风采?”

  二伯父一提起陆羽,眼睛中顿时闪烁出一种又激动又疯狂的瞳芒,颤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让你来了。”

  “这就是你所谓的雪橇车?”杨俊飞有些怀疑的看着不断煽起落雪的直升机。

  紫雪尴尬的笑道:“嘿嘿,不要在意这么多嘛!人家有时候偶尔也会把直升机叫做雪橇车的。”

  杨俊飞默不做声,打量起这架双螺旋垂落式直升机,虽然它的标志已经被抹掉了,但他还是能很快的判断出它来自科隆多基地——美国驻在加拿大最北边的世界三大军事基地之一。

  这让他更加怀疑起这位自称紫雪的女人的身分。

  怀疑归怀疑,但是他并没有笨得去嚷嚷。虽然自己素来不喜欢美国军方,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就算是恶魔他都会帮,这就是他的性格。

  直升机飞快的向加拿大境内飞去,途中经过了无数白雪皑皑的冰海,最终来到了一个堆满积雪的小镇。

  这是个柔美恬静的地方,孩子们欢快的拿着家里的小铲子,一边铲着门前的雪,一边打着雪仗。看到有飞机掠过,都一个劲儿的朝天空挥舞着手臂。

  杨俊飞笑了笑,继续向下望着。

  直升机减慢速度在低空飞行,几乎都要贴到街道两旁的雪松和苦寒树的顶端了。

  “亚尼克镇,嘿,果然是个只有寒冷与冰雪的地方!”他喃喃自语道:“……不过在这里过完剩下的假期,应该也不错吧。”

  向西继续飞了大约十公里左右,直升机缓缓的在一个古堡的停机坪上降落了。

  “要喝些什么吗?酒库里的酒,都是珍藏了上百年的好酒呢!”走进古堡的客厅,坐在舒服到甚至可以让整个人陷进去的沙发上,紫雪在他身后柔声问。

  他挥挥手,随意的说了声“科洛克诺”,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紫雪吐了吐舌头,走到酒橱前倒了杯浅红色的液体端到桌上。

  杨俊飞朝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一切动作都在酒碰触到舌头的那一刻停止了,停的那么唐突。只见他全身僵硬,手用力的握成拳状,用力的几乎要将手心握出血来!

  “怎,怎么了?酒不好喝?”紫雪隐隐有丝不好的感觉。

  “嘿,嘿,你似乎忘了向我介绍这个古堡的女主人了!”

  紫雪“啊”的一声惊叫出声来!

  杨俊飞缓缓转过头,依然在笑,但笑容中却带着刺骨的冷。

  “嘿,那个女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应该还叫张冰影吧。那个女人……哼!立刻叫她给我滚出来!”

  带着笑,但杨俊飞的眼睛却因愤怒而变得血红,“如果三分钟后,我还见不到她的话,我会立刻离开,让她痛苦一辈子!”

  当紫雪满脸惶恐的走出客厅后,时间,似乎慢了下来。

  杨俊飞一口一口的喝着酒,满嘴的苦涩,却没有让他的这个动作稍稍停止分毫。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了,嘴角抽搐着,思绪再次滑向九年前,那段他本以为再也不用回忆的日子。

  九年前的麻省理工大学校园,傍晚,常常看得见三个人亲密的结伴在校内慢慢散步。

  他们的周围散发着自然而又迥然不同的气氛,这让所有从他们身旁走过的人,都会侧颈相望。

  杨俊飞的聪明和幽默,张冰影的美和陆平的沉默。这三个好朋友无疑是当时物理系,不!甚至是麻省理工的一大亮点!

  杨俊飞喜欢走在最左边,他高谈阔论、手脚并用的,将单调的物理理论用幽默的方式讲述出来。

  而张冰影总是带着笑,挽着他的手,痴痴的望着他。

  一年前,她已经是他的女友了,冰影感到很幸福,她疯狂的爱着这个冷俊而又几乎完美的男人,几乎是寸步不离。

  陆平是半年前闯入他俩生活的。

  他寡言少语,只有和杨俊飞争论某个想法的时候,才会略微有些生气。

  所以杨俊飞常常讥笑他是个没有太多想像力的人,甚至说他给人一种迟钝的感觉。

  陆平总是把生命科学的经典论述引以为金科玉律,就像伊斯兰教徒信奉《可兰经》中的每一句话那样,以至于才转校进入物理系不久,就对杨俊飞那不羁的思路,与不循常规的假设大加驳斥。

  就在这互来互往、有兵有礼的互相不客气中,他俩竟然成了好朋友。

  陆平常常感叹杨俊飞是个无可置疑的天才,只是太过感情用事。

  而杨俊飞会立刻调侃他道:“陆平这家伙,其实既聪明又努力,可惜为人迂腐无聊,理智的过于沉闷了。”

  每当这时,张冰影都会捂嘴轻笑,这两个性格极端相反的人,竟然也会走在一起,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项金氏世界记录了呢?

  生活就这样无聊但又风趣的像一本日历那样,翻过了一页又一页。

  三个好友本以为这样和睦的关系会永远持续下去,直到毕业,直到生命的结束。

  但是命运这个顽皮的小孩,却总是爱开一些“无害”的小玩笑,将一些倒楣而又正常的东西破坏掉。

  那一天,对!就是那天下午,杨俊飞记得很清楚,回忆中,所有的事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他向冰影求婚了,但是就在举行婚礼的那个下午,冰影却没有出现,一直都没有出现。

  从此以后,她以及陆平就突然从自己的生活中彻底的消失,了无踪迹。不论他怎么寻找,也找不出他俩的蛛丝马迹。

  然后一个月后,他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冰影写来的,没有寄信人的地址,只有熟悉的笔迹,写下的短短一行字:“飞,我和陆平结婚了……”

  第二天,在所有人惊奇的眼神和劝慰中,杨俊飞递上了退学申请书,并说了一句至今还流传在麻省

  理工大学中的、意味深长的话:“别相信漂亮的女人!她们都是些王八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01: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茶圣

  客厅的门再次打开了。

  走进门的是一个面带凄苦与疲倦的绝丽女郎。

  这就是三十岁的张冰影?

  她的面容还像九年前那么清丽,只是更加成熟了,而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双眼,那对默默的望着自己的明亮眸子里的光芒,不再有狂热的爱恋,取而代之的是执着。

  那是只有在长久的阅历中,才能锻炼出来的执着。

  杨俊飞突然心中一痛,他重重的靠在沙发上,强迫自己浮躁的心绪安静下来。

  他沉默,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这个曾经最爱自己、自己也最爱着的女人。

  九年了,自己已变了很多,他绝对不会再让感性操控自己的情绪了,至少在现在,在她的面前不能!

  沉默,还是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张冰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倚在门背上,挤出苦涩的笑容轻声问:“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本以为这个计画已经天衣无缝了呢?”

  杨俊飞喝了一口酒道:“其实一到古堡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略微的不安了。因为这里的布局每一处都无不是被精心的设计过,而目的,那就是为了引起我的好奇。

  “再加上古灵精怪、有着你的影子的紫雪,关于这几点,你的确做的很好。

  “我承认你很顺利的,让我对那个所谓的教授产生了莫大的好奇心,甚至十分想见他一面。但是很可惜,有两件事让你功败垂成了。”

  “有……两件!”张冰影惊讶的抬起头。

  杨俊飞凝视着她,眼中的感情千头万绪。

  “第一个是在来的时候,我曾不经意的试探紫雪,这个所谓的教授和美国军方的关系,她不假思索的就承认了。而且还说出这次案件的邀请者是美国军方。

  “哼,可是你们都不知道,美国军方早就视我为洪水猛兽,就算发生怎样的情况,都不想我经手和他们有关系的任何事情!”

  “但这并不足以让你猜到我就是邀请人吧?”张冰影冷静的问。

  “的确。当时我只是认识到,这个案件的邀请人是一个我认识的人,他(她)很熟悉我的一切。但是当我来到书房后不久,另外一个最大的破绽暴露出来了。”

  杨俊飞走到酒橱前,将盛装科洛克诺酒的瓶子拿了出来问道:“科洛克诺酒,它的一个俗名叫什么,你应该还记得吧?”

  “……是红樱桃酒。”张冰影略感迷惑的答道。

  “对,红樱桃酒。樱桃在欧洲的贵族中,是一种只能作为蜜饯上桌的低等水果,所以它酿制的酒,是不能用来招待客人的,这样的风俗在现在的欧洲、美洲都有,特别是在有着这种守旧派古堡的绅士中,他们绝对不会将这种扫兴的酒,放在会用作会客的书房的酒橱里。”

  张冰影还是不解:“但这根本就是两回事吧!也许这是古堡主人的嗜好呢?而且你想喝这种酒,紫雪偶然看到了就倒给了你,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啊?”

  杨俊飞冷哼了一声,拔开酒瓶的盖子,给张冰影倒了杯科洛克诺。

  她拿起酒杯轻轻的喝了一口,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失声叫道:“这不是科洛克诺,是,是巴德尼洛!”

  “不错!是巴德尼洛。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愚蠢的绅士,会把俄罗斯的苦艾酒装进比利时的甜酒瓶子里的吧。”

  杨俊飞凑近她的耳朵,轻轻的说道:“不过有一个王八蛋例外。在我的记忆里,他的名字似乎叫做陆平吧!

  “哈哈,巴德尼洛……这种苦涩的红酒喝起来,永远都是那么好味道。

  “或许喜欢它正是因为它像我的人生那样,总是被一些无聊的事、讨厌的人搅得乱七八糟……”

  杨俊飞大笑起来,就像一辈子也没有这样开心过。

  他端起高脚杯,将那种可以让人迷醉的淡红色液体一饮而尽,然后站起身说道:“好哪,话了这么久的家常,我也该向主人告辞了。不然恐怕赶不上最后一班开往采金者市的火车了。”

  “不!不要!俊飞……难道你一点也不念旧情吗?我求求你,让我讲讲事情的经过吧。到那时你还认为不值得让你留下的话,那么我绝对不会再拦你!”张冰影绝望的叫道。

  她十分了解这个冷峻的男人的性格,没有人能强迫他做任何事情,就算是从前的自己,所以她才费尽心思想引起他的好奇心。

  “对不起,不论是什么事情,我都不会感兴趣。”杨俊飞大步向前迈去。

  张冰影突然冲了过来,她用自己那纤细柔弱的娇躯,紧紧的贴在门背上,叫道:“不,我不让你走!”她闭上双眼,绝丽的面容抽搐着。

  “我不会让你走,就算你打我、骂我。俊飞,我知道你恨我,但是这一切都和平无关啊!移情别恋的只是我而已,可以说是我引诱他,是我勾引他啊!

  “俊飞……平是无辜的!请你不要再恨他了!”

  “无辜?哈,好一个无辜!”杨俊飞笑起来,笑得全身颤抖,“他真的很无辜啊!无辜到一声不吭,跟自己的好朋友的女人结婚了,跑了。嘿嘿,对!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没有比他更无辜的人!”

  “但是……”张冰影扬起头说:“你是为了一个陌生人而来的吧?既然可以帮助一个和自己根本素不相识的人,那又为何不能救救平呢?他是你昔日的朋友啊!”

  “不要再和我谈起他!哼,朋友!就是结交了他这样的朋友,我才会有现在的痛苦!”杨俊飞用力的挥动手臂。

  “你……难道你真的要见死不救吗?”

  杨俊飞哼了一声:“你应该知道吧。虽然这个土地既古老又疲倦,但还是有一句话我很信奉的,那就是避开夺人之妻者!”

  “你好残忍……”张冰影全身哆嗦起来,她轻咬着下唇,像下定了决心似的大声说道:“杨俊飞!

  如果你忘掉昔日的旧情和友谊的话,那么我也会忘掉!我会将整件事告诉所有人。

  “平的助手如果知道你一点忙也不帮的话,我了解他们的性格,他们一定会杀了你!甚至紫雪也会的!

  “要知道,在我们身后有个你无法想像的组织,在暗中操控着一切,他们在这个工程上花了庞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他们也绝对不会放过你!”

  杨俊飞哈哈大笑起来,就像听到了这个世纪最有趣的笑话。

  他用眼睛逼视着张冰影,一字一句的说:“跟在那个王八蛋身边,看来你的智商也明显降低了。嘿,你放心,你所谓的那个无法想像的组织不会碰我的。

  “如果他们敢的话,我会让他们明白哪一种人,他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至于你那些可爱的助手…

  …我想你还不至于愚蠢的忘记我的空手道段数吧。“

  张冰影颤抖着,终于无力的坐到了地上。

  她一直都是个坚强的女人!在别人眼中是,而长久以来自己也认为是如此。

  但是现在,一边要为丈夫担心,而另一边又要承受着曾经那个最爱的男人的冷嘲热讽。

  这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理智、自己的坚强是那么的不堪一击,那么的脆弱,脆弱到几乎就要崩溃了!

  “怎么?你的歇斯底里又犯了吗?”杨俊飞冷哼道。

  “不,这不是歇斯底里。”张冰影用双手支撑住身体,苦涩的笑道:“我从不发神经,没有感冒,也没有任何种类的综合症。你知道的,我是多么不想生你的气,我也不想失去他……真的不想。

  “自从平失踪的那天起,我白天不断策划营救他的计画,还要独立承担那个组织的所有压力。

  “晚上,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才能哭,轻轻的哭,害怕有人会听到,但是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担心和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已经折磨的我快要疯了。

  “俊飞,现在我只能依靠你了。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那么我真的会死在你面前!”

  杨俊飞叹了一口气,走到她跟前,蹲下问:“你真的这么爱他吗?”

  “是的!”她骄傲的点点头。

  “那么你会为他付出多少呢?”杨俊飞恨恨的笑道:“我是说如果我救出他,你能够给予我的有多少呢?”

  “全部!包括生命!”张冰影已然黯淡的双眸亮采一闪,扬起头问:“你想要我做什么?我发誓,就算再困难我都会做到!”

  “哈哈,那就好,其实我的要求实在很简单。”杨俊飞犀利的双眼中,闪过一丝残忍。

  “还记得当初我给你看过的一篇小说吗?作者是杰克?伦敦。

  “那篇小说有趣的叙述了一个杰出的医生和他的妻子,以及妻子的情夫之间的故事。嘿,那篇故事真的好像现在的情况。”

  张冰影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立刻明白了杨俊飞话中的意思,苍白的脸显得更加苍白了。

  许久,她咬了咬嘴唇,坚定的望向杨俊飞的眼睛,平静的说道:“我答应你。如果你将平安然无恙的带回来,我会跟你走,做你的妻子、你的情妇、你的佣人,什么都好。我永远都会待在你的身边,永远都不会再见陆平了!”

  “好!那还等什么?”

  杨俊飞猛地站起身大声吼道:“马上去给我订一张去中国湖州的机票,我两个小时后就要上飞机!”

  我目瞪口呆的呆站在原地,只感到全身僵硬,大脑犹如受到了万吨的冲撞一般,久久呈现一片空白的状态。

  身旁的夜雨欣恐怕也不比我好到哪里去,她吃力的找到我的手,紧紧握住。我甚至能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她的手温度很高,恐怕是因为她在极度的惊讶以及振奋。

  我遇到过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却没有一次曾感觉如此震惊的。

  眼前是一个石头棺材,长三米、宽两米,很普通的棺材。但是里边盛放的东西却绝不普通。

  有个男性尸体正安静的躺在棺材里。面容干枯,但肌肤却看起来十分有弹性,像是刚死了不久。

  灰白色的长发披散着,散开在头颅下,很顺,里边的水分似乎还没有完全流失。

  我只看了一样,就判断出这个男性尸体是个上了年龄的老人。

  具体有多老,却因为面部肌肉的微微塌陷而无法分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男人,年轻时一定十分清秀。

  他彷如沉睡了一般,周身却没有散发出一丝死亡的味道,只是躺着,优雅而且带着慵懒,他的尸身,甚至带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

  “他是谁?”我用力的吞下一口唾沫,吃力的问。

  “你猜。”二伯父少有的童心大起,冲我眨眼道。

  “不会是……”虽然答案就在口中呼之欲出,当我还是无法将嘴边的名字喊出来。

  毕竟,那个答案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即使遇到过许多怪异事件的我,一时也无法接受。

  “你猜对了。”二伯父沉下声来,激动的说:“棺材里的那个老男人,就是茶圣陆羽了,你们想像不到吧!

  “还有更可怕的,我曾经给他做过X光扫描,发现他的尸体居然没有做过任何防腐处理,体内的内脏也并没有腐烂,除了早就停止了功能以外,所有的状态都保存在他死亡时的那一瞬间。”

  “不可能!”

  雨欣捂住嘴也没能掩饰掉自己的震惊,“那个已经死了一千多年的人,他的尸身怎么可能保存的这么完好?而且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算是用现在的科技,也不可能做到!”

  雨欣的话,完全说出了我的疑惑。

  我望着夜轩,希望他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是我失望了,他完全没有理会我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只是专注的轻轻抚摸着棺材的边沿,似乎在抚摸自己的情人。

  那种轻柔细心的程度,害得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二伯父才开口道:“当时我发现他时,自己也被吓了一跳。不过陆羽却真真实实的就在我面前,小夜,你仔细看看他尸体的下边。”

  我立刻走到棺材边仔细打量起来,刚才由于过于的震惊,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的地方,现在细心一看,居然发现陆羽尸身下,似乎铺满了厚厚一层绿色的东西。

  我用手小心翼翼地拈起一根,居然是一片青翠欲滴的叶子。

  这片叶子不过才半个指甲盖大小,叶片呈现梭形,凑近鼻子附近,还能闻到一股十分清凉的香味。

  “这是什么?”我皱了皱眉头问。

  “应该是一种茶叶。”夜雨欣学着我的样子皱着眉头,将茶叶拿到手里仔细的判断着,最后沮丧的摇头道:“奇怪,我居然判断不出它属于哪种茶。”

  二伯父将防盗玻璃拉下,爱怜的拍拍雨欣的肩膀,笑着道:“不要说你,就算你老爹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这种植物究竟属于哪种草木,究竟是什么构造,能令这些叶子经历几千年,都保留着叶片内的水分不会流失。

  “还有,究竟是不是因为它,陆羽的尸体才能够保存的如此完美。”

  “还需要判断吗?我看八九不离十与这些古怪的玩意儿有关系。”不知为什么,内心中突然感觉到一丝恐惧。我又拿起一片叶子,慢慢打量起来。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难道,这些叶子会隐藏着某些令自己害怕的东西吗?

  还是……还没等自己继续想下去,一股阴寒突然从背脊窜上了头顶,我猛地转身,向后望去……

  还没等我看见任何影像,只感觉眼前一暗,就在要晕过去的一刹那,我听到了玻璃的破裂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15 03:3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