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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7 1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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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点吧
从阴森墓穴返回阳间吸食活人鲜血的死 。
堕入地狱却逃避末日审判的附身怪物。
窃取无辜男女生命泉源的无情猎人。
高贵优美苍白孤独的暗夜诗人。
满腔愤懑不愿安息的复仇怨灵。
关於吸血鬼的种种传说,远从时间的开端便已广为流传-一种附身於人躯 血肉的不死恶魔,从坟地生出的嗜血活 。不论是吸血伯爵的故乡,东欧的匈 牙利;组成复杂的亚洲小龙香港,笼罩神秘色彩的印度新德里,甚至远渡重洋 之後、充满未知与希望的新大陆,全世界的人们都经历过这种让人毛骨悚然却 又难以抗拒的恐惧。吸血鬼无孔不入地出现在文学作品、影视节目、衣着娱乐,甚至早餐的营养谷片中。
但那些传闻只不过是前人穿凿附会、迷信无知的产物罢了。
吸血鬼是神话 里的生物,对不对?
错了。
早在史前时代,吸血鬼就已出现我们身边。他们至今仍无所不在,与我们形影相随。从记忆里的第一个黑夜开始,他们便经历着一场惨绝人寰的秘密斗争。这场永恒之争的最终结局将决定整个人类社会的光明未来-或是无尽的永夜。
从圣经到安莱丝-「千年潜藏」的背景沿革
史铎克(bram stoker)的「吸血伯爵卓古拉」(dracula, 或译作卓九勒)一般被公认为吸血鬼文学的经典之作。其内容描写一位年轻的律师受卓古拉的雇用而进入伯爵阴森的古堡,後来发生的种种怪事,最後主角与友人合力在阳光普照的大白天里打开伯爵的棺材,用尖木桩和大蒜等吸血鬼克星将之杀死而後逃出生天的故事。这部完成於十九世纪末叶(1897年)的恐怖小说几乎主导了接下来八十年间所有的吸血鬼故事。
(caine)穿凿附会为史上第一个吸血鬼。
根据圣经记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之後来到荒野,并且生了许多孩子。其中该隐是老大,同时也是世上第叁位人类。他是个农夫,和牧羊人弟弟共同生活。有次两人照例向上帝献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丰盛的肉食,该隐的青菜萝卜便招来上帝不满。该隐愤而谋杀了弟弟,翌日上帝问该隐他弟弟哪里去了,他辩称不知。上帝怒道:「狡赖!你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诉你的暴行,所以你得接受我的惩罚!」该隐於是向上帝求饶,但是上帝说:「不,我不会杀你,而且我知道你以後一定会被人唾弃。,所以我给你一个与众不同的记号,这样你就会让别人知道你不该被杀----只是尽量折磨你罢了。」於是该隐就亡命到了非洲,变成了黑人的祖先……
在千年潜藏的吸血鬼传说中,该隐所受的天谴便是终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鲜
血,并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诅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让他的记号变成人人都可见而诛之,这是和圣经上不一样的地方。书中後来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丝(lilith)配成一对,说莉莉丝是法力高强的女巫,并教导该隐如何利用鲜血产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认为莉莉丝才是真正的第一位吸血鬼。
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 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 kindred (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 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後马上接受该血族反餵食身上的血(即使只有几滴),即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
embrace 会带来非常强烈的感受,夹杂著惊惧与狂喜的情绪,这经验会使该血族永难忘怀。
一旦成为血族的一员,便获得「不死之身」,或者说是一名「活死人」。血族是异於人类的生物体,身体组织发生全然的变化。血族的牙齿可以任意抽长,虽然大部份的时候为了掩饰身份会隐藏起来。当血族吸血之後,只要舔噬牺牲者的伤口,就可令伤口愈合以掩盖痕迹。血族的心脏停止跳动,体内的血液以扩散的方式流动,由於微血管已不再饱含血液,因此血族的皮肤特别苍白。有时候,甚至会在哭泣时流出血泪。血族可利用体内的血来治愈自己,当受到伤害时,体内的血液会集中到伤处,伤口附近泛出紫红色,很快即能痊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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