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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残肢书生

《生死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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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多久,他就命人重新往浴盆里注满了热水,然后从墙角的大栊里拿出一小块金子就往外跑,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我也乐得自在,如果他不出去,我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在他面前脱衣洗澡呢。我身上穿的紫色毛衣与白色牛仔裤早已被江边的泥弄得脏乱不堪了!  

  泡在热水里真的很舒服,现在应是深秋时分了吧。刚才在外头的时候,因为太惊讶,忘了觉得冷,屋子里有火炉也很暖和。正在享受这难得的畅快感觉之际,突然门被打开,进来的当然是张拾来。他手里拿着一套雪白色的棉衣,与几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东西。  

  他毫无顾忌的向我走来,幸好我的身体都浸在水里,不然就给他看光了!  

  “我这儿从来没有女人住过,这些是从生婆那儿换来的女人净身的东西。”他放下那几樽东西。我明白了,那几樽东西就等于我们现代的洗发水与沐浴露吧。  

  “你原来穿的衣服很怪,不适合这儿,换上这套。”他指着桌上的白棉衣。“你以后想要什么就从栊里拿些金子去生婆那儿换。”“嗯”,我点头示意明白,他说完就脱衣上床睡了。  

  这个男人其实并不难相处,可以说还挺懂得照顾人的,虽然他对我的态度不算很关切,但最少也不算坏。而且从现在看来,他好像并没有要“强暴”我的意思。  

  虽然用“强暴”这个字眼好像不太恰当,毕竟是我自愿做他的女人的。但对于我来说,非自愿的跟一个没感情的男人做爱,那跟被强暴没什么分别。我不是小说里那种觉得跟一个陌生的救命恩人上床浪漫的人。特别是跟一个几小时之前把人砍成一段一段的杀手!  

  穿上他为我准备的衣服,走到床前。该上床跟他一起睡吗?我犹豫着。突然之间,发现他睁开了眼睛,天啊!原来他还没有睡着。那我刚才穿衣前的身体不就被他看光光了!这男人,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你不睡吗?怎么还不上床?”平淡的语气让人有种老夫老妻对话的错觉。我硬着头皮上床去。他真的不喜欢有人在他背后,所以在床上他还是背贴着墙睡。  

  我在他身边躺下,他掬起我一束头发闻了闻,“你的头发是曲的,天生的吗?”我僵硬地摇着头,实在不习惯男人这样亲昵的触碰,就算是跟我的初恋男友,我们也只限于拖手逛街而己!  

  “我烫过的,”我不知道这时代有没有烫发这玩意儿。“很适合你!”他说着索性把整个头埋在我的颈窝里。“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吗?”我怯怯的问,“当然,你可以不答应的。”  

  “说吧。”声音从我的颈窝里发出,还伴着一股令人酥麻的热气。“我们可以不行房吗?”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因为怕他发怒!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他选上了我当他的女人,但我不要跟他行房,那他挑我来干嘛?!难道真的白养我吗?  
  可是,意料之外,他只是还在不停的玩弄着我的头发,“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发怒,像是好奇。“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啊,”我鼓足勇气直视着他,“你要发泄的话,君姐比起我来是个更好的对象!”  

  “什么是爱情?”他很迷惑地问,没有半点讥讽的意味!“就是……就是一对男女时时刻刻都想念着对方,可以为对方而死吧。”我含糊回答着。  

  “那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他坦言,“我想我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当一个金子来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是他快死的时候了。”  

  其实按我所说的标准,我也没有爱过任何人。  

  “人一定要有爱情的吗?“他望着床顶自言自语。  

  “最起码我是,我希望能跟我爱的男人在一起。”  

  “我明白了。你的要求,我接受!”他很是干脆的答着。我一瞬不瞬的瞪着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干什么这样看着我?你希望我反悔吗?”他突然有点顽皮地道。  

  他真的是那个在大石上双眼充满杀气的金子来吗?放下刀的他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  

  “当然不是啦!”我红着脸咕哝着,“我们勾手指作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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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真的很不习惯这种严肃的场面,不过从今天早上那种排场知道,我以后在这儿的身分应该很特殊,最起码是获得这儿“最高领导层”的认可了。  
11  
  在回到“家”门前——我想张拾来的房子现在应算是我的家了吧——骇然发现君姐站在那儿。来者不善!心中拉响了警报!我抢了她的位置,她昨晚那怨恨的眼神我还记忆犹新呢!她显然是知道张拾来不在,我落单了,来找茬的。  

  “君姐。”我还是向她打招呼,虽然有点心虚。“我到现在还是不明白拾来哥为什么会挑上你,就因为你的身子干净吗?!”她有点自嘲的冷笑了一下,“原来男人都是这样子的,都看不起我们这种人尽可夫的娼妓,要发泄时就找我们,用完之后就一脚把我们踢开,一点感情也不带。我们命贱嘛!”  

  “君姐,别这样说,拾来他不是这意思。最起码他选上我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哪是因为什么?你才有几分姿色,身材就不堪入目了。”  

  我知道自己不及她漂亮,但她这样摆明的说还是挺伤人的,我也没什么好语气了。“请问你来金沙江是为了什么呢?”我很不客气的问。“当然是为了金子啦,这儿哪一个不是啊?白痴!”“那么你希望成为拾来女人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你爱他吗?”“这儿哪有人谈情说爱的,别告诉我你爱他!当然是为了他的金子。”“我不爱他,但我不是为了金子而来的,这就是你想要的答案。”我很冲的语气令她不禁一呆。  

  不再理睬她,我绕过她开门直接进屋里去了。她显然忌于我现在的身分,不敢对我动手动脚。“你给我听住,小狐狸精,你抢了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让你好过的。”她放下狠话就走了。  

  不过我相信她只是一时之气骂骂而已,毕竟碍于张拾来的面子,她不敢对我怎么样的。而且她只是贪财,从昨晚看来,她心地并不算坏。最起码我的直觉是这样认为的。  

  一名黑黑实实的小伙子端了早饭进来,他很是老实的样子。看上去刚20出头左右。“刚才君姐的话你别放在心里,她只是一时之气而己。”他傻傻的搔着脑袋瓜道。“她是剪刀嘴豆腐心,心肠挺热的。”他一个劲的为君姐说好话,不难看出他对君姐的好感。  

  “我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小伙子也很有一种莫名的好感,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我叫常福,是这儿的厨子。也是拾来的好友。你是……”“你叫我蝶舞吧。”  

  他很健谈,我与他聊了很久,问了他很多关于这儿的事,他也绘声绘色的回答了,好像能跟我谈话是种荣幸似的,应该是因为他很崇拜张拾来的关系吧!  

  哥老会在这儿最大的是龙头,他是前年由总坛调过来的,旗下分为12个堂口。每个堂口都分管不同的职能,有的管淘金夫,有的管土娼,有的负责把守这儿所有出入关口,有的管内务,有的负责训练金子来,有的负责把金子运回总坛。  

  12堂口按地支来排列,子字堂在12堂中的地位最高。那个张堂主就是子字堂的堂主,地位仅次于龙头。但是因为他在这儿的时间长,建立了很大的势力,实际上权力与龙头不相上下。  

   
   
 
   
  而张拾来的地位很特殊,他是张堂主捡回来的,算是他的养子吧。再加上他手里的快刀,所以就算他没什么具体的职位,在这儿还是很受尊重的。经过昨晚的一战,他为哥老会争得了三年的淘金权,成为最好的金子来,地位就更加今非昔比了,连龙头也敬他三分。  

  在金沙江边主要分为几类人,最多的就是淘金夫,他们都是怀着淘金美梦自愿征集而来的,只是他们每天辛辛苦苦淘回来的金大部分都会被堂口收走。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方设法私自藏起一些金子,希望有朝一日能带着这些金子逃出去。但据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过。  

  女的大部分是自愿来当土娼的,其中质素最高的就是来自成都的。淘夫嫖娼是要付金子的,但这些金子也不是全落在娼妓的手里,大部分也都会被堂口收走。  

  金子来是从小被训练来抢地盘,保护金子的冷血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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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就是洗衣工,或者厨房工。  

  常福是由上一任龙头带过来的,因为堂主们都很欣赏他做的川菜,所以他就一直留在这儿了。  

  金沙江一带是很不安全的,因为山上的黑彝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会不时来偷袭抢金。山外的土匪与军阀也都对这儿的金子虎视眈眈。所以各堂主都把自己的妻儿放在总坛那边,有“需要”时就找土娼,而君姐就是这儿最红的土娼,拾来一向都是找她的。  

  常福说到这儿的时候,有点担心的看了我一眼,其实这个我昨晚就知道了。张拾来都是成年男人了,他总要找女人吧。再加上虽然我不讨厌他,甚至渐渐对他产生依赖感,但我并不爱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问题!  

  他不停地跟我说,拾来是个真正的汉子。描述着他的事迹。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听着。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张拾来的英雄事迹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杀人碎尸罪呢!  

  “拾来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为他的刀法造诣很高,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寻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锋也特别的利。是龙头前年来的时候带过来说要送给这儿最好的刀手的,当然,是拾来最后得到了。听说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说起碎雪就大是兴奋,“从来没有人能在拾来的碎雪下活命,拾来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手。”还有一个,我心里想起那个断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对常福说。  

  我们又聊了很久,最后他说要回去准备午饭了才离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还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适中,辣口不辣心。虽然都是些很普通的材料,但他却能做到色香味俱全。怪不得堂主们不舍得他离开了!  
12  
  今天的我有点像初归的新媳妇,来访的人一个接一个。常福走后,生婆就端着当归红枣煮阿胶过来。“蝶舞小姐,落红后就要好好的补补身子啊!”她献媚着道。我看着那碗大补药,开始担心自己饮了后会流鼻血了。  

  生婆其实并不很老,50岁左右吧,一看上去就知道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常福说,生婆做的是帮这里的女人张罗衣服与胭脂水粉的小生意,偶尔也会帮她们打胎或接生,算是半个妇产科医生吧。  

  “小姐果然长得出尘脱俗,怪不得能雀屏中选,拾来铁定爱惨你啦。”她不停说着恭维的话。不过千穿万千,唯独马屁不穿,所以虽然明知道她在刻意讨好,还是不觉得太讨厌。  

  我从木栊里拿出一块金来,叫她按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做多几件不同颜色的。不过都是淡粉色系的,因为不想把自己打扮得跟其它土娼一样的大红大绿。也让她按张拾来的尺寸做几件御寒的大衣。生婆一见那块金子就两眼发光,接过马上就张罗去了。  

  木栊里真的有很多的黄澄澄的金子,最少也有上百斤吧。但张拾来并不上锁,任我取来用。他说得没错,他,并不是为金子而活着。  

  “见过常福了吗?”张拾来一进来就问。“见过了,我们聊了很久,他是个很可爱的人。”“嗯,要是说,这儿谁不会害我的话,那么就只有常福一个了吧。”他的语气有点落寞。  

  “还有我。”我笃定地说。他望定我,不置可否。我也直视他,表明我刚才那话的真实性。  

  “你要点金器装饰吗?”“不要!”在我们的时代带黄金耳环颈链是一件很老土的事啊!所以我脱口而出地的拒绝了,但一时之间还不知该怎么跟他解释。“也对,黄金并不适合你。”  

  幸好他有此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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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多久,他就命人重新往浴盆里注满了热水,然后从墙角的大栊里拿出一小块金子就往外跑,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我也乐得自在,如果他不出去,我还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在他面前脱衣洗澡呢。我身上穿的紫色毛衣与白色牛仔裤早已被江边的泥弄得脏乱不堪了!  

  泡在热水里真的很舒服,现在应是深秋时分了吧。刚才在外头的时候,因为太惊讶,忘了觉得冷,屋子里有火炉也很暖和。正在享受这难得的畅快感觉之际,突然门被打开,进来的当然是张拾来。他手里拿着一套雪白色的棉衣,与几樽不知道是什么来的东西。  

  他毫无顾忌的向我走来,幸好我的身体都浸在水里,不然就给他看光了!  

  “我这儿从来没有女人住过,这些是从生婆那儿换来的女人净身的东西。”他放下那几樽东西。我明白了,那几樽东西就等于我们现代的洗发水与沐浴露吧。  

  “你原来穿的衣服很怪,不适合这儿,换上这套。”他指着桌上的白棉衣。“你以后想要什么就从栊里拿些金子去生婆那儿换。”“嗯”,我点头示意明白,他说完就脱衣上床睡了。  

  这个男人其实并不难相处,可以说还挺懂得照顾人的,虽然他对我的态度不算很关切,但最少也不算坏。而且从现在看来,他好像并没有要“强暴”我的意思。  

  虽然用“强暴”这个字眼好像不太恰当,毕竟是我自愿做他的女人的。但对于我来说,非自愿的跟一个没感情的男人做爱,那跟被强暴没什么分别。我不是小说里那种觉得跟一个陌生的救命恩人上床浪漫的人。特别是跟一个几小时之前把人砍成一段一段的杀手!  

  穿上他为我准备的衣服,走到床前。该上床跟他一起睡吗?我犹豫着。突然之间,发现他睁开了眼睛,天啊!原来他还没有睡着。那我刚才穿衣前的身体不就被他看光光了!这男人,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心里打的什么主意!  

  “你不睡吗?怎么还不上床?”平淡的语气让人有种老夫老妻对话的错觉。我硬着头皮上床去。他真的不喜欢有人在他背后,所以在床上他还是背贴着墙睡。  

  我在他身边躺下,他掬起我一束头发闻了闻,“你的头发是曲的,天生的吗?”我僵硬地摇着头,实在不习惯男人这样亲昵的触碰,就算是跟我的初恋男友,我们也只限于拖手逛街而己!  

  “我烫过的,”我不知道这时代有没有烫发这玩意儿。“很适合你!”他说着索性把整个头埋在我的颈窝里。“我能跟你商量件事吗?”我怯怯的问,“当然,你可以不答应的。”  

  “说吧。”声音从我的颈窝里发出,还伴着一股令人酥麻的热气。“我们可以不行房吗?”我闭上眼睛,不敢看他,因为怕他发怒!  

  我知道我的要求很过分,他选上了我当他的女人,但我不要跟他行房,那他挑我来干嘛?!难道真的白养我吗?  
  可是,意料之外,他只是还在不停的玩弄着我的头发,“为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发怒,像是好奇。“因为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啊,”我鼓足勇气直视着他,“你要发泄的话,君姐比起我来是个更好的对象!”  

  “什么是爱情?”他很迷惑地问,没有半点讥讽的意味!“就是……就是一对男女时时刻刻都想念着对方,可以为对方而死吧。”我含糊回答着。  

  “那我没有爱过任何人,”他坦言,“我想我也不可能爱上任何人。当一个金子来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是他快死的时候了。”  

  其实按我所说的标准,我也没有爱过任何人。  

  “人一定要有爱情的吗?“他望着床顶自言自语。  

  “最起码我是,我希望能跟我爱的男人在一起。”  

  “我明白了。你的要求,我接受!”他很是干脆的答着。我一瞬不瞬的瞪着他,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干什么这样看着我?你希望我反悔吗?”他突然有点顽皮地道。  

  他真的是那个在大石上双眼充满杀气的金子来吗?放下刀的他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  

  “当然不是啦!”我红着脸咕哝着,“我们勾手指作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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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我说过的话从不反悔!”  
10  
  跟他作了那个契约之后,我松了口气,可以跟他轻松聊天了。  

  “为什么你会答应我这么无理的要求?”  

  “本来我就不打算对你做什么。”  

  “那我除了能服侍你洗澡穿衣与跟你聊天之外,好像没有什么作用了。”  

  “那就足够了,我需要人陪我聊天。”  

  “你没有朋友吗?”我突然好奇,他怎么那么需要人陪他聊天。“慢慢你就会明白的。”他不打算回答。之后也没有再作过声,应该是睡着了吧。今晚的大厮杀中,他应该消耗了很多体力,在只有1/60生存机会的决斗中,他真的应该是身心俱疲了……  

  我一夜未成眠,在掉进这个时代之前,那些寻人启事,奶奶的逝世都深深的困扰着我。但来到这儿之后,这些事似乎离我好远好远了。  

  这儿的每个人都是为着黄金而活,也许例外的只有我与身边的这个男人。这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下,人命很不值钱。这儿会有几个好人呢?我能适应这里的生活吗?怎样才能回去?  

  在临近天亮的时候,窗外飘起了雪。迁往南部城市之后,我已经有十几年没见过雪了。穿上棉衣,走到室外,漫天雪花的景象真的好美,好美!美得令人心醉,忘却心中的烦恼!  

  我不禁在雪花中翩翩起舞!  

  不知道跳了多久,在一个转身之时,我骇然发现他已经站在门边!“你跳舞很好看,像一只蝴蝶在起舞!”“有那么夸张吗?”我有点不好意思的轻笑。  

  “嗯,你本来的名字不好,我以后就叫你蝶舞吧。”他这句话是肯定句而不是祈使句。我像是没有说不的权利。突然我想起奶奶临终前叫的蝶舞小姐,难道就是我?我就是蝶舞!  

  那么奶奶知道我来过这年代吗?她也在这儿吗?我顿时呆了。  

  而他,却把我的静默当成答应。  

  在梳妆之后,他带着我去到一间很大的屋子,里面己坐了十三个人,龙头就坐在最中间,其余十二人分开两边对称坐着。  

  “你今天要拜见各位堂主与龙头大哥,见人便行礼就对了。”他拖着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说着。声音沉沉的,令我脑子有点混沌了……  

  “呵呵,拾来昨天晚上的滋味怎么样?还以为你在温柔乡里起不来了呢?”首先传来的是龙头豪迈的声音。“还好。”他边答着边把我带到大厅中央。我按着张拾来的话,低头学着电视里古代的人鞠躬行礼。  

  “比蛇腰君怎样?”不知是哪一位堂主问。“各有千秋!”听到他的回答,我的头垂得更低了。不是因为害羞,在医院里,那些男医生经常都会说有色笑话,早就习惯了。我是因为心虚啊!我与张拾来昨晚根本什么也没有做过。  

  “说真的,昨天我还以为你会挑蛇腰君呢!她的样子标志床上又够野,你不是也常找她吗?”“她也是各位堂主的心头好,拾来不敢独占。”“呵呵,拾来越来越体贴我们这群老家伙了!张堂主,你把他教得真不错呢!”  

  “哪里,哪里。”应话的应该就是把张拾来捡回来的那个张堂主吧。我不禁抬起头望了他一眼。他样子挺慈祥的,50岁上下,但很硬朗,应该也是个习武的人。他也微笑着回望我,眼睛有点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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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而张拾来的地位很特殊,他是张堂主捡回来的,算是他的养子吧。再加上他手里的快刀,所以就算他没什么具体的职位,在这儿还是很受尊重的。经过昨晚的一战,他为哥老会争得了三年的淘金权,成为最好的金子来,地位就更加今非昔比了,连龙头也敬他三分。  

  在金沙江边主要分为几类人,最多的就是淘金夫,他们都是怀着淘金美梦自愿征集而来的,只是他们每天辛辛苦苦淘回来的金大部分都会被堂口收走。但还是有不少人想方设法私自藏起一些金子,希望有朝一日能带着这些金子逃出去。但据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人能活着逃出去过。  

  女的大部分是自愿来当土娼的,其中质素最高的就是来自成都的。淘夫嫖娼是要付金子的,但这些金子也不是全落在娼妓的手里,大部分也都会被堂口收走。  

  金子来是从小被训练来抢地盘,保护金子的冷血杀手。  

  另外一些年老色衰的女人就是洗衣工,或者厨房工。  

  常福是由上一任龙头带过来的,因为堂主们都很欣赏他做的川菜,所以他就一直留在这儿了。  

  金沙江一带是很不安全的,因为山上的黑彝人大都是亡命之徒,他们会不时来偷袭抢金。山外的土匪与军阀也都对这儿的金子虎视眈眈。所以各堂主都把自己的妻儿放在总坛那边,有“需要”时就找土娼,而君姐就是这儿最红的土娼,拾来一向都是找她的。  

  常福说到这儿的时候,有点担心的看了我一眼,其实这个我昨晚就知道了。张拾来都是成年男人了,他总要找女人吧。再加上虽然我不讨厌他,甚至渐渐对他产生依赖感,但我并不爱他,所以根本不存在吃味的问题!  

  他不停地跟我说,拾来是个真正的汉子。描述着他的事迹。我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听着。对于我这个现代人来说,张拾来的英雄事迹太血腥了,也是犯法的,且是犯杀人碎尸罪呢!  

  “拾来的那把刀很有名堂的,叫碎雪。因为他的刀法造诣很高,有本事把细小的雪花劈成两半,所以叫碎雪。那把碎雪刀比寻常的刀要重很多,刀锋也特别的利。是龙头前年来的时候带过来说要送给这儿最好的刀手的,当然,是拾来最后得到了。听说是出自名匠之手呢!”  

  常福一说起碎雪就大是兴奋,“从来没有人能在拾来的碎雪下活命,拾来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手。”还有一个,我心里想起那个断腿的人,他就在碎雪下活了下来。当然我没有对常福说。  

  我们又聊了很久,最后他说要回去准备午饭了才离去。常福煮的川菜味道还真的是一流啊!麻辣适中,辣口不辣心。虽然都是些很普通的材料,但他却能做到色香味俱全。怪不得堂主们不舍得他离开了!  
12  
  今天的我有点像初归的新媳妇,来访的人一个接一个。常福走后,生婆就端着当归红枣煮阿胶过来。“蝶舞小姐,落红后就要好好的补补身子啊!”她献媚着道。我看着那碗大补药,开始担心自己饮了后会流鼻血了。  

  生婆其实并不很老,50岁左右吧,一看上去就知道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听常福说,生婆做的是帮这里的女人张罗衣服与胭脂水粉的小生意,偶尔也会帮她们打胎或接生,算是半个妇产科医生吧。  

  “小姐果然长得出尘脱俗,怪不得能雀屏中选,拾来铁定爱惨你啦。”她不停说着恭维的话。不过千穿万千,唯独马屁不穿,所以虽然明知道她在刻意讨好,还是不觉得太讨厌。  

  我从木栊里拿出一块金来,叫她按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做多几件不同颜色的。不过都是淡粉色系的,因为不想把自己打扮得跟其它土娼一样的大红大绿。也让她按张拾来的尺寸做几件御寒的大衣。生婆一见那块金子就两眼发光,接过马上就张罗去了。  

  木栊里真的有很多的黄澄澄的金子,最少也有上百斤吧。但张拾来并不上锁,任我取来用。他说得没错,他,并不是为金子而活着。  

  “见过常福了吗?”张拾来一进来就问。“见过了,我们聊了很久,他是个很可爱的人。”“嗯,要是说,这儿谁不会害我的话,那么就只有常福一个了吧。”他的语气有点落寞。  

  “还有我。”我笃定地说。他望定我,不置可否。我也直视他,表明我刚才那话的真实性。  

  “你要点金器装饰吗?”“不要!”在我们的时代带黄金耳环颈链是一件很老土的事啊!所以我脱口而出地的拒绝了,但一时之间还不知该怎么跟他解释。“也对,黄金并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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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幸好他有此认为。  
 
   我们没再谈这话题,相对着用膳。  

  他早上一般都很早就起来练刀,我常常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他舞碎雪。然后一起用早饭,我们也渐渐地熟了起来。我多多少少了解了他的脾性。虽然在外人面前他是个严肃冷酷的金子来,但私底下,面对着我的他还是个大男孩,只是比较少言与少笑。我偶尔会跟他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他是个冷面笑匠,总会在不动声色中捉弄我作反击。  

  而我的“工作”就只是帮他穿衣宽衣,服侍他洗澡。  

  服侍他洗澡是件很艰难的任务,他总会弄到我全身都湿透,我们常在屋子里“水战”,那是我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  

  我洗澡的时候,他会到屋外去舞刀。他一直谨守我们的契约,只会拥着我睡,从未对我做出任何不轨的行为。  

  他常会在夜里出去,我知道他是去了君姐那儿。他是个成熟的男人,既然不能碰我,去找君姐也是理所当然的。但他从没在她那儿留宿过,总在半夜里回来,然后像平常一样拥着我入睡。  

  也许我是个习惯性动物吧!当我习惯了在他怀里入睡之后,每当他去找君姐的晚上,我就会失眠!直至他回来为止。我知道这不是个好兆头,但我自己似乎已经控制不了!  

  在他出去工作的时候,我会在周围打听这里是否有个叫“宁倩儿”的女子,我希望能在这年代找到年轻的奶奶,但结果却总是让人失望!  

  他喜欢穿我为他张罗的大衣,也会带着我到江边散步当回报。我喜欢坐在江边的大石上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山与天空,那是上天赐与世人最美的图画。而他总是静静地坐在我身边抹着他的碎雪。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事实上,我觉得这种生活也挺幸福的,除了他去找君姐的时候我会觉得落寞以外,其它时候都很平和地相处着。而我们也刻意回避他外出度夜这个话题。  

  君姐对我的敌意也明显的减少了,可能因为知道我“失宠”的关系吧,再加上拾来给她的度夜费很阔绰。她只会在见到我时偶尔嘲笑我不能“满足”拾来而己,我也懒得跟她解释我与张拾来的关系,随她去说吧。  

  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我与张拾来的关系。更正确地说,是我开始搞不清我对他的感觉了。我们是好朋友吗?那是肯定的,我们无话不谈,偶尔也会开玩笑般地打闹。但我们真的只是好朋友而己吗?好像又不止,最起码我开始依恋他的拥抱,我会为他等门,我会介意君姐的嘲讽。  

  但我真的不愿也不敢多想,因为我是不属于这里的,我不能对这里的任何东西留恋,更不能恋上这儿的人,特别是个朝不保夕的杀人工具。  

  不知不觉地已进入深冬了。天,又下起了雪。今晚拾来回来得特别晚,我知道今天是“信驴儿”回来的日子。(“信驴儿”就是来回于总坛与江边报信联系的人,他们也会帮这里的人从城里运点日用品过来。)  

  门被推开了,是拾来回来。我习惯性地帮他解下大衣。  

  “你猜我给你带回什么东西?”“雪花膏?”他常会托信驴儿进城里买些高级的雪花膏给我。“你坐下。”“干嘛?”我不明所以。  

  他从衣袋里掏出一串珍珠项链帮我带上。“还有耳环与手链,珍珠比较适合你。”我摸着颈上的链子,喜出望外的望着他,“为什么送我?”“因为你是我的女人。”他答得很直接,但他这句话令我的心越来越不受控制了,  

  那你爱这个女人吗?我真的好想问。  

  可是,我始终只是默默的看着他,没有作声。因为我记得他说过,他不可能会爱上任何人,当一个金子来爱上一个女人的时候,就是他快要死的时候。  

  也许是我望着他的眼神太炽热,他的表情也怪怪的,有点别扭。他没有再在屋子里逗留,拿起碎雪走出了屋外……  

  我带上那精致的珍珠手链与耳环,把曲发束在一边。他说得没错,珍珠真的很配我!第一次,我发现自己其实也挺漂亮的,可是他呢?他也这样认为吗?  

  我走出屋外,舞着刀的他停了下来,“很漂亮,”他定眼望着我,淡淡说着,“跟你跳舞的时候一样漂亮。”  

   
   
 
   
  我也微笑着回望着他深切的眼睛,他的赞美令我心头暖哄哄的。“谢谢,”我突然顽皮地一笑,走过去牵住他的手,“我们一起跳舞。”  

  “我不会。”“我知道,我教你。”我不容他拒绝,拿下他手中的碎雪。把他双手搁在我腰上,也主动搂住他的颈。  

  他显然很别扭,但还是由得我牵着他。  

  “很简单,跟着我就行。”  

  我教的是最简单的“慢四”,他是个习武的人,步法很快就记熟了。但是他显然把舞步当作武功来练,跳起来硬硬的,很是滑稽!我忍不住轻笑出声。  

  “我跳错了吗?”他一脸无辜地望着我。“没有啊,”我还是没止住笑意。“只是你的身子太硬,跳起来像只僵尸。”他也笑了,“我都说我不会跳的,是你硬拉着我跳而己。”“你放软点就行,我又不是你的敌人,你不用那么紧绷。”  

  他慢慢地放软身子,我们在雪夜中相互依靠着起舞。  

  我忍不住轻轻地唱起我很喜欢的曲子来。  

  Crucifymylove  

  Ifmyloveisblind  

  Crucifymylove  

  Ifitsetsmefree  

  NeverknowNevertrust  

  Thatloveshouldseeacolor  

  Crucifymylove  

  Ifitshouldbethatway  

  Swingtheheartache  

  Feelitinsideout  

  Whenthewindcries  

  I will saygood-bye  

  TriedtolearnTriedtofind  

  Toreachoutforeternity  

  Where is the answer  

  Isthisforever。  

  这是X-Japan的名曲Crucifymylove《压抑我的爱》,我一遍又一遍的唱着。我知道他听不明白英文,我也不想他听明白歌词的内容,因为,那太直白我对他的感情了。  

  他悄悄地收紧了搁在我腰上的手,我也把面埋在他怀里,雪花轻轻地飘在我们身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们才停下来。  

  “你唱得很好听,可惜我听不懂”,他望着我,眼神很炽热。头慢慢低下来,面孔在我眼前越放越大。  

  在他的唇快贴上我的时候,蓦地停了下来,四目相接的两人就这样呆了好几秒的时间。他的眼里闪着挣扎,最后只在我发顶上吻了一下,就放开我,拿起碎雪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  

  发生什么问题了吗?为什么不吻我?难道他对我真的一点感觉也没有?还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契约?我怔怔的想着。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我的心突然觉得快要窒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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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晚上他没有回来睡,之后的两天也没有出现。我知道他在躲我。心,好痛……  

  我只能怔怔地躺在床上,怀念着他拥我入睡的温暖感觉,现在才发现原来没有了他在身边,四川的冬天是那么冷,冷到心坎里去了。  

  我好累,但却无法入睡。  

  心好痛,但却哭不出来。  

  只是在不停地想着他去哪儿了,为什么要躲我。  

  以前每天都能见到他,已经把他的出现当成理所当然,当成生活的一部分。现在他突然不再出现,才发现自已是那么的渴望见到他。  

  我是爱他的,我已经无法再忽略这种爱的感觉了,但他呢?  

  Crucifymylove  

  Ifmyloveisblind  

  Crucifymylove  

  Ifitsetsmefree  

  ……  
   
   
 
  (如果我的爱是盲目的话,  

  那么压抑我的爱吧。  

  如果能得到解脱的话,  

  那么快点压抑我的爱吧。)  

  Swingtheheartache  

  Feelitinsideout  

  ……  

  (想摆脱那心痛,  

  但却偏偏痛彻心扉)  

  我想起那晚我们在雪地起舞时所唱的歌,现在真的最适合我不过了。  

  “蝶舞小姐,你不能再这样不吃不喝下去了,你看你,几天下来憔悴得不成人形了。你受了什么委屈就说出来吧,别一声不吭的。”每天负责送饭来的六婶心痛地说。  

  “是不是你们小俩口吵架了?”“如果可以吵的话就好了。”我两眼空洞地望着床顶。“原来真的是闹别扭,怪不得这几天都不见拾来了,以前他再忙也回来陪你吃饭的啊。”六婶摇头说着。“有什么问题,两个人开诚布公说清楚不就好啦。整天闷在心里是不能解决的。唉,你们年轻人就是想不通。”  

  六婶的话像炮弹一样轰醒了如坠梦中的我。再这样下去我也受不了了!就算他讨厌我也好,怎么样也好,说清楚总比自己在瞎猜好。  

  “六婶,谢谢你。”我起床向外走,我要去找他。“那你又不吃饭啊?”“我吃不下。”我不管六婶的叹息声,冲了出去。  

  这几天他应该在君姐那儿吧,第一次,我对君姐产生了妒意。我想只要是恋爱中的女人都会变得善妒吧!  

  君姐住的是间破旧的木屋,这儿的土娼与淘金夫都住得很简陋,只有身分比较高的人住得好一点,像我与拾来的屋子在这儿来说算是很不错的了。  

  我站在门前,好几次想敲门。但是最后,手还是不争气的放下了。  

  我很怕,怕门开了后见到的是拾来与君姐恩爱的镜头。现在的我已经脆弱得不堪一击了!  

  门蓦地开了,开门的竟是常福!  

  我们都吃了一惊!  

  “君姐,君姐她病了,所以,所以,我拿点参汤来给她补补身子。”常福脸红口吃地解释道。  

  这段日子以来,我跟常福渐渐熟络。我发现他对君姐特别的好,他虽然穷,但他用他的方式默默守护着君姐,可惜眼里只有金子的君姐对他的好视而不见。  

  “君姐她病得重吗?”君姐病了,那么拾来还会在这里吗?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只好随便问着。“病了好几天,就是打完胎后没有调理好身子,积下了病根。你找君姐有事吗?”“没什么了,你替我问候她吧。”  

  “蝶舞小姐”,在我正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常福叫住了我,小心翼翼地问,“你与拾来这几天怎么了?”“你见过他?”“嗯,事实上这几天他都窝在我那儿,一声不吭地喝着闷酒,怪可怕的。我问他怎么了,他又不肯回答。只是这几天我都忙于照顾君姐,所以就没有去找你问清楚。”  

  “蝶舞小姐,你怎么了?不舒服?”我一直低着头,不让常福看见我眼眶里正在打转的泪水。“你这几天也不好受吧,我听六婶说,你这几天都没有什么东西下过肚子。你与拾来其实在互相折磨啊,这又何苦呢?”  

  “互相折磨?”我苦笑了一下,“是他在折磨我吧!”“他这几天简直不成人形,失了魂似的,我从没见过他这样子,他心里一定很不好受,只是他不吭声而己,我敢肯定,他比你更加痛苦!”“不可能的,不可能的!”我不停地摇头,谁知摇下了一串又一串的泪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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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咣咣咣……”突然传来一阵震天的铜锣声,整个寨马上就沸腾起来了。  

  “不好了,”常福大惊失色,“黑彝人又来偷袭了。”他迅速把门关上,“蝶舞小姐,你快回屋子里把门锁上,无论怎么样也别出来,黑彝人最是凶猛了。”  

  我知道住在山上的黑彝人偶尔会来偷金子,他们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很令那帮堂主们头痛。  

  “常福,拾来呢?他会去护金吗?”“那当然,护金是金子来的职责啊!你放心吧,拾来的刀法那么好,不会出什么事的。”“他今晚有喝酒吗?”要是平常的他,我倒不会太担心。但如果他喝了酒的话,那么实在是太危险了!特别是在我亲眼看过金子来们的残忍决斗之后。那根本就是混战,一个分神就会头身分家的啊!  

  “他,他今晚好像喝了不少……”常福也发现事态严重,声音有点抖了。“蝶舞小姐,你要去哪啊?不能四处乱走,那很危险的!”常福拉住正要往外冲的我。  

  “金库,拾来他一定在金库那儿。”积压了多日的泪水终于决堤,“常福,我要见他。现在的我,真的好想见到他。”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很任性,但在有可能失去最爱的人的时候,试问有那个女人还可以理智呢?!就让我任性一次吧!  

  “你不能去那儿,那些黑彝人见人就杀的,”常福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往君姐的屋子里走。把我拖了进去,然后不理我的哭闹把门从外反锁起来。  

  “蝶舞小姐,对不起了,我不能让你出事的。如果我没保护好你,拾来一定不会放过我的。”  

  “常福,求求你开门,求求你……,”  

  我一直的哭,直至哭到累了,跪在大门后。而常福则一直的守在门外……  

  “真是个笨女人,明知道有危险还要去,你究竟有没有长脑子的。”躺在床上的君姐不知道什么时候己醒过来了,“要是我是你的话,就马上回去收起金子然后躲起来。”  

  “拾来他有危险。”我的泪已经哭干了,只能呆呆的说着现在心里最关心的事。  

  “那又怎么样?”君姐轻蔑的笑声现在听起来真的很令人气愤。“金子来哪一天是没有危险的?作为他的女人早就应该有心理准备。而且你也没什么好伤心的,他死了,你就可以拥有他全部的金子了。”  

  “我跟你不一样,我跟他在一起不是为了金子。”我狠狠的瞪着躺在床上的她。“那是为了什么?爱情吗?哈哈,你是我见过最愚蠢的人。”  

  “那门外一直守着你的常福呢?他不也是为了爱吗?”屋内一时之间静了下来,黑暗中的我看不见君姐的表情。“那是他自找的,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他这么做。”君姐像事不关己般淡淡说着。  

  “那如果有一天,这个蠢男人突然消失了,死了,他不再每天送饭给你,不再在你病时照顾你,你也能这般无所谓吗?你真的一点也不会为他伤心吗?你知道吗?他现在就站在你的门前守护着你啊!”  

  屋子内又是一阵寂静,君姐没有再搭话。  

  “多谢你,蝶舞小姐。”门外的常福感动的说。  

  铜锣声一直的响着,一下一下的,像是死亡的乐章,终于在半夜时分,锣声停了。  

  “常福,是不是那些黑彝人已经走了?你快放我出去啊。”门终于开了,我迫不及待地往金库那边 冲去,常福紧紧跟在我身后。  

   
   
   

  第一次,我深切的体会到“尸横遍野”这个词的含义,浓浓的血腥味仿佛充斥了整个寨。龙头与几位堂主正满身血迹的守在金库门外,但却不见了拾来的踪影!我已经顾不得脏了,在那些死尸残肢的空隙中勉强走出条路来,冲了过去。  

  “龙头大哥,拾来呢?”  

  “女娃,你怎么来这儿了?”  

  “拾来呢?他在哪儿啊?”我歇斯底里的喊着。  

  我一向都很尊敬龙头,但这一刻的我已顾不上尊卑了。  

  “不知道,刚才非常混乱,我们都自顾不暇了,真的没有留意到他。”  

  “生还的人应该都在这里了。”张堂主叹了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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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5 10: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是最好的金子来,不可能死的……”我自欺欺人般说着转身离开了。  

  我不想再留在那血腥的现场,怕在那儿发现了拾来的尸体。靠着仅余的本能,我冲向属于我们的屋子。他前几天还送我珍珠饰物,还搂着我在雪夜里起舞,不可能现在就不见了,不可能的……  

  突然被一个人堵住了前路,在我还没有任何反应之前已被紧紧地抱住。  

  很熟悉的怀抱。是拾来!我不会认错的,是这几天晚上我不断怀念的怀抱。!抱得很用力,像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揉进他体内一样。  

  我也用力的回抱着他,只有这样子才能更清晰的感受他就在我身边,他还生存着……  

  “你跑到哪儿了?”他的话里夹杂着浓浓的怒气,“像这样混乱的情况你应该留在屋子里的。我回到屋子里见不到你,还以为你出事了。”  

  “去找你!”我坚定的答着,混着浓浓的鼻音。  

  搂着我的手收得更紧了,他身上有着浓重的血腥味,证明着刚才经历了一场激战。  

  “我在金库那儿找不到你,以为你……”我说不下去了,代之的是泪水,“你不能死的。”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唇蓦地被堵住了,他的吻很热,热得烧熔了我刚才快要冻却的心。  

  所有女性矜持都被抛诸脑后了,我承受着他激狂的吻。这一刻我知道我的爱得到了回应,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他的行动已代表了一切。  

  他是爱我的,就像我爱他一样多,可能更多,这就足够了。  

  良久,他离开了我的唇。“爱上我,你会很痛苦的。”他眼神深遂地望着我。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面,替我抹去泪水。  

  “再痛也值得!”  

  他拖着我往屋子里走,门被关上,我被困在他与门板之间。  

  “你确定你不会后悔?”他还是不放心地问。  

  我怕他又像上次那样抛下我走掉,没有回答,只是主动的吻上了他,以行动证明我的决心。他先是一怔,接着狂野的回吻着我,比刚才更激狂,隐隐透着情欲的味道……  
14  
  压抑太久的爱一旦爆发了便不可收拾,他像一只刚被释放的困兽,而我就是他的猎物……  

  激吻,爱抚,结合,一切就那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初次的结合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疼痛,但比起几个小时前以为失去他的那种心痛,这种肉体上的痛根本不算什么。而且为了所爱的人,再痛也值得!  

  可能是受现代性爱文化泛滥的影响吧,以前一直以为做爱这事就是男女生理需要的发泄,现在才知道,当真正相爱的两人灵肉结合的刹那,是一种心理需要的发泄。  

  性应该就是爱到极至而化作的本能行动吧。  

  他从背后紧紧的拥着我,就像往常一样,轻轻的揉着我的曲发。  

  “我觉得自己很幸福,”我满足的偎着他,献身给他我并不后悔,他是个值得我去爱的人。“你很傻,”他叹着气,语气中透着淡淡的无奈。“爱上我,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那你呢?爱上我,你有后悔吗?”“有,”听到他的话,我身子蓦地僵了。“可惜已经太迟了,我躲了几天,可是那只让我更加想你。”“为什么要躲呢?”听到他的解释,我才如释重负。“花开堪折直需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啊!”“因为不想伤害你。”  

  “我既然选择了去爱就不怕受伤害,”我转身直视着他,“我说过,为了爱你再痛也值得。”我的表白换来了他的深吻,这次的吻很温柔,充满怜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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