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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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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4 23: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起讨什么样的老婆,相信正常的男人大脑里立马就会浮现出若干身段修长三围标准的美女,可是你是否知道,老婆这两个字虽然再普通不过了,但却是一个神圣而崇高的字眼,并不是漂亮的女人就能讨来做老婆的,比如中国古代四大美女,虽然她们个个都有着闭月羞花之貌,有着沉鱼落雁之容。却只可以做情人,永远做不成老婆。
  西施位居古代四大美女 之首,是美的化身和代名字。却没有一丝的主见和抗争精神,被越王勾践当做礼品送给吴王昭君,把吴王迷惑得众叛亲离最终亡国。现在看来,她不过是封建礼教的殉葬品,不过是愚蠢无能的统治阶级为在精神上麻痹控制人民而制造的鸦片。昭君和她类似,都是无能至极的统治者用女人换和平的牺牲品。试想下,如果你是吴王,你愿意你会你能讨这样一个毫无自己的思想主见,并最终背判你的女人做老婆吗?纵使她有着无与伦比的姿色。

  至于貂蝉和杨贵妃,我们从李白的诗歌里从教科书里就可以看清她们祸国殃民,害人害己的真实面目,她们就象是毫无灵性的花瓶,只能成为我们茶余饭后无聊的谈资罢了。

  老婆,很简单的两个字却是一个男人对他所爱的女人最高的评价。她不仅需要有着漂亮的外表,还要有着更深刻的内涵,她是一个女人经历了生活和岁月的双层磨练后所达到的一个最高境界。

  那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能讨来做老婆呢?我以为她除了有着良好的形象外,还要有自己的主见,要有情有义,要充满智慧并要有为老公无私奉献的牺牲精神。因为她毕竟是将来的我们那个家的女人。

  这让我想起了《聊斋志异》里的那些狐狸精,她们有着更为善良可爱的一面,比如说小翠。

  小翠不仅美丽大方,而且有情有义,为报王御史之恩,甘心情愿的下嫁给他的傻儿子元丰,还充满智慧的为元丰医好了病。更难能可贵的是,在她受到王御史的抱怨误解并不得不离开元丰时,还默默的牺牲自己为男人找了一个完美的归宿。

  原来宁采臣遭遇聂小倩,帕里斯飞掠海伦。轰轰烈烈、凄艳哀怨的爱情都是自妖精开始的。而狐狸精更是妖精中的妖精,她们更适合讨来做老婆的。

  狐狸精大都漂亮,以前女人生得齐整兼会搔首弄姿,便要被左邻右舍目为“狐狸精”,就是最好的证明;她们魅力无限还最了解男人的内心,就象张曼玉、王祖贤,论年纪都快与共和国同龄了,在其他人皱纹成堆儿女成群时候,她们却依然头不晕眼不花魅力不减放出电眼迷死人;更重要的是她们爱恨分明,拥有智慧,可以为了自己爱的男人而牺牲再牺牲。

  至于纣王宠信妲已而亡国,唐僧惑于白骨精而历险,虽是劝人向善的故事,却也从侧面证明妖之魅力无限,要不封建社会怎么会再三禁止〈聊斋〉呢。

  观古今中外,佛道古板,魔鬼凶蛮,妖却无辜。倘讨得一花妖狐魅做老婆,那岂不也是更加精彩一生!

作品相关 狐狸精们都去哪儿了(转贴)

  其实,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有那么一群男青年们似乎注定与人世间的爱情无缘,他们是一群走在大街上没有人会认识、每一天都把同类,同时也把自己淹没在茫茫人海的--黑驴王子。黑驴王子没有白马王子或黑马王子们所拥有的财富、容貌、更缺乏他们所擅长的甜言蜜语,没有任何值得世间女子留恋的异性特征,所以他们的生活当中本该没有爱情这个东东的,幸好,还有狐狸精和七仙女。
  有一句话是说,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对于那些黑驴王子们来说,也许那些虽然来路不明但娇艳温雅的狐狸精或七仙女们,就是上帝为他们打开的那扇窗。狐狸精或七仙女们的爱情,往往是不问出身与来路,她们不会在乎你有多少的资产,出生于哪门哪户,是否身高八尺或虎背熊腰,只要你忠于爱情,有一颗温柔而善良的心就够了,你就有可能得到她们的爱恋,至于时间和地点,也许在深夜,也许在黎明,可能会在哪间古寺,又或者在乡间的路上,总之,只有时刻做好准备的人,才有机会邂逅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浪漫。

  狐狸精们的爱情品质

  不爱慕虚荣

  狐狸精和七仙女们最值得称道的爱情品质就是:他们绝不嫌贫爱富。不信你去翻翻野史或者小说吧,有几个狐狸精或七仙女会喜欢某个王孙贵公子?相反,他们好像对一贫如洗的穷书生或者心地善良的农家子弟更情有独钟,比如那个叫胡九妹的,就爱上了一个叫董永的打柴哥哥。

  不居美自傲

  虽然故事中提到的狐狸精们也大都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坯子,但这个并不是她们身上最大的优点,她们也不会以此作为爱情的砝码。他们身上还有更大的优点比如:勤劳(或者说是吃苦耐劳)、善良(有时有些疾恶如仇)和聪明(面对丑恶叫“狡猾”)等等。

  甘为贤内助

  虽然狐狸精和七仙女们个个本事颇大(因为她们大多会法术),应该和现在的女强人有一拼,但她们却往往心甘情愿的站在夫君的后面,做他们的“贤内助”。她们往往会用自己的法术,帮助夫君在合法的范围内发家致富,当另一方面又能够甘于平淡,喜欢在家相夫教子,关于这样的模范典型,最具影响力的应该就是千年蛇精白娘子啦。

  有牺牲精神

  狐狸精或者七仙女们,在她们的爱情接受命运考验时所表现出来的牺牲精神,简直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她们总是愿意一次又一次的牺牲自己,来换取爱人的幸福,即使最后难逃厄运,两个人天各一方、隔海相望甚至阴阳两隔、都阻止不了她们的爱,而结果也经常是:她们真的感动了天地鬼神——有情人终成眷属。

  黑驴王子的四字守则

  世上的黑驴王子不计其数,而狐狸精和七仙女毕竟奇货可居。因此,要想成功的“捕获”其中的一位并虏其芳心,你必须谨记这样的守则。

  忠于爱情作为一个黑驴王子,你可以什么都没有,但必须具备对爱情十二万分的忠心。

  心地善良仙女们的爱是“博爱”,爱己不爱人的自私家伙她们是不会喜欢的。

  胸怀磊落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否则见到狐狸精恐怕早就被吓晕过去了。

  有事业心你应该是一个有事业心及理想的人,即使你是砍柴的,那也要有做最好的樵夫的打算。

  不畏闲言即使别人如何说三道四,坚信她就是你今生要等的人。

  勇于反抗压力有时来自人间,有时候来自天堂或地狱,要有足够的勇气反抗争取自己的幸福。

  不知去向的狐狸精

  看《聊斋》,忽然明白了狐狸精的故事为什么源远流长。原来,那一个个灵动的狐狸精就是中国男人,更准确地说,是中国书生心目中的梦中情人呵。

  且看这些狐狸精,几乎具备书生所企盼的女人的所有优点。首先,她们个个都美丽动人。否则为什么凡间女人总是嫉恨地称情敌为狐狸精呢?狐狸精一词,还不仅仅美丽动人,仿佛还隐含着性感或风骚的意思,即便如此,也不能涵盖它丰富的含义,它还有着无法抗拒的魅力的意思。

  这些狐狸精,不仅仅美丽,且多情多义,深明大义,可说是具备了中华女性的传统美德,却全无传统女性的致命缺陷:无见识、不能自立。她们甚至超越了传统美德,更兼侠骨柔肠,在书生落魄、公子遇难之时挺身而出,力挽狂澜,这哪里是凡间女子所能做到的。这对于那些寥落寂寞的书生来说,是多么可贵呵。十年寒窗无人问,却独独有这么一个多情女子不囿于世俗势力而来红袖夜添香,该是何等的安慰呵。

  她们聪慧可人、多才多艺、招财进宝,多半又解决了公子的生存问题。想想看,她们修练了千百年,各怀绝技,虽能歌善舞、吟诗弈棋也绝不会沦落风尘,仅为心爱的人唱和而已;她们或擅医术、或长呼风唤雨,平素沉藏不露,在公子危急时方才展现,救公子一命。公子在她们的庇护下,不问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咦!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她还有个独特的性格就是率直,她纯洁无瑕,对待爱情是直抒胸臆。在爱情的朦胧阶段,是她勇于直露表白,而不似人间女子的忸怩羞涩,这对于有贼心没贼胆的他来说,也很重要,公子虽然也有一个健康男人对于爱情的需求,然而他毕竟是读过书的人,不敢做出违背世俗的事情。即使她这样勇于表白心迹,他还是半推半就方才接受的。

  她最最可贵的是,即使公子家有贤妻,也绝不拈酸吃醋。在该来的时候悄然而至,在该去的时候悄然而去,并不会给公子找一丝麻烦,令其尴尬为难。要知道,爱情虽重要,可还没有脸面重要呵。抑或公子虽无妻室,且与狐仙琴瑟合鸣多时,然而凡间又有美好姻缘等待成就,公子两下属意,难以决断,她又主动穿针引线,做起了月老的行当。她虽妇德堪称楷模,但她却另有一份自尊,并不与别个女人分享一个男人的爱、飘然不知所终。

  可敬的她!竟有现代知识女性的自尊,不给自己的感情画一个多余的尾巴;可爱的她!集古今美德于一身,问世间女子有几人能修练到如此境界呢?可怜的她!公子虽然情深,却不肯放弃门户之见,预先为自己留下后路;可叹的她!仅仅是男人生命中的一段艳遇罢了。

  她后来去哪儿了呢?蒲松龄没有交待。也许他认为她既已修练千百年,自是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而公子呢,已回到原来的生命轨道中,午夜梦回的时候,也许他会细细思量那梦中情人的种种妙处

[ 本帖最后由 uknow7999 于 2009-5-23 21:5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序章 交待个大概的自己
  有些人生来平凡。
  相貌不出众,家世不显赫,智商也是勉强过了平均值。再加上最重要的一点,没有能够使得天降大运,一夜暴富的前世功德。所以注定碌碌无为,却也平平安安。就像我。

  可能比起其他人的平凡来,我的平凡似乎更为彻底。因为全身上下,从肉体到思想,没有别于他人的任何特点存在。如果说非要给我找个以供检索的关键字,那也大概只能是“安于现状”,或者“不思进取”了。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怎么被幼儿园阿姨注意。有一次,我闲来无事,趁着大家不注意,把图画老师的水彩和毛笔偷来,在小朋友的床上画画。事后,全园通缉破坏分子,大排查的时候,大家也没在我身上花费多少时间,只是匆匆一瞥,寥寥一问,我就作为良民,被赶到一边儿玩去了。当然,最后为我顶罪的,自然是园里那几个平日横行的小霸王。后来书读的多了,我才知道,这就叫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当我在家中也偶尔表现了几次绘画的兴致后,父亲和母亲决定把我培养成为画家。就这样,我每周末被送去学画。什么事情,一旦长期的,反复的做,都会枯燥乏味,而我又不具备那些坚持不懈的品质,所以,在几次心不在焉的绘画课后,我成为达芬奇的希望,宣告破灭。此后,我还因为看过《少林寺》而去过武术班,因为嗓子亮去过歌唱班,因为小提琴好看去过乐器班,甚至因为想征服世界(这想法大概只维系了一刻钟)去过英语班。但最后,所有这一切都无疾而终。

  父亲和母亲却也不在意。他们和别人说,孩子反正也平平安安长大着,这就好。我当时听到这话,并没有感到父母的语气里有一丝一毫的失望,反而还有那么点庆幸和满足,所以自己也不免觉得,这样的生活,倒也不错。

  后来,上了小学,我的成绩算是中上。

  后来,上了初中,我的成绩算是中上。

  后来,上了高中,我的成绩算是中上。

  再后来,考上了个二流大学,读了个不冷不热的专业。

  上完大学回到家,又考了公务员,干上了与自己专业完全不相干的工作。

  到此为止,我的情况介绍的差不多了。我自己也觉得这几段话啰里啰唆的,有点儿像扩写的征婚启事。但不管怎么说,也把自己交待了个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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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一章 知足者常乐

  我在安全厅工作。
  这一点经常引起别人的误会,以为我是那种黑墨镜,黑西装,耳塞线绕着脖子,面容冷酷,肌肉发达的特工。其实,我充其量只能算个文员而已。

  三处是技术处,提供跟踪,监听,破译等等所有的技术支持,为一处和二处服务。我虽隶属三处,所作的工作却和这些毫不相干。平日里我只管整理整理材料,为厅里的领导准备抑扬顿挫的演讲稿,偶尔他们忙不过来的时候,也叫我去帮着分析清理些不太重要的情报信息。剩下的时间,自然是自己支配,喝喝茶,看看报,上上网。

  每月工资加上津贴费,误餐费,早餐费,电话费再减去住房公基金,减去医疗保险,乱七八糟下来,我也能拿个壹千四五。父亲和母亲早回老家享清福去了,给我留了栋八十多平米的房子。一个人住,壹千多的零花,我自觉非常满意了。

  以前上学吃父母的时候,从不做饭做菜,也没想到去学,现在上班了,一个人住,不得以学会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奇怪的是,竟然也发现了其中的乐趣,不觉得是个苦差事了。所以每逢闲暇,我都会参照着菜谱或电视上傻乎乎的美食节目,试着自己做来看,一年多下来,朋友们吃了我的菜,也都会不吝伸出大拇指,叫个好字。这让我明白了,只要持之以恒,什么事情都会多少有所成。但我也仍然不后悔,当年学艺的时候朝三暮四,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得过且过。呵呵,没有鸿鹄之志的人就有这么点儿好处,绝不会不满意现在而悔不该当初。

  我也有理想。说出来大概多数人会当即发笑,而剩下的即时仍然面色如常,心下也一定不屑一顾。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出来,毕竟是理想嘛。

  那就是:这样过下去。时候差不多了找个老婆。生一个到两个孩子。在厅里混个几十年,把肩上的杠杠画上两道,星星攒上三颗,再高是不指望了。

  当然,找个老婆也要符合我的条件。一,温柔贤惠。二,家世平凡。三,样貌普通。

  除了第一项比较难以完成外,其他两项大概属于一抓一大把的情况,不足为虑。我今年二十三,所以还不着急,再加上具备温柔贤惠这种古典品质的佳妻,在当今野蛮女友横行的大潮流下委实难以幸存,所以婚事暂不考虑。父母除了偶尔催催,也都任由我作主。我的主意是,实在不行,去偏远乡下找个村姑,只要人还质朴,知道持家,未必过不了日子。大不了共同语言少一些,谁让自己信奉无才便是德呢?

  在我看来,生活中的所有都尽在掌握之中。没有什么超出我预想的大喜和大悲。如果没有她的出现,我也便就这样沿着自己的轨迹走下去,永远过那波澜不惊的生活,平淡如水地喝水吃饭。

  可事实是,她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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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二章 张大少的娱乐项目

  和往常的星期五一样,下午一下班就被张啸拉去庆祝周末。像我这样的人是不可能理解,每个周末都有值得庆祝的价值这种事情的。但张啸坚持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风雨无阻的,不可缺少的每周活动。其实在他的日程里,类似的还有每月的一次郊游,每季度的一次远游,每年的一次境外游,再加上情人节,圣诞节,复活节,感恩节,愚人节,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妇女节,儿童节……有时候他连清明都不放过,打着为往生者干一杯的名号拉我去喝酒。
  张啸的家世比起我来恰恰用到一个成语——天壤之别。

  他父亲是当地军区的首长,在这边城也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一方诸侯。他的母亲经营的大概是进出口贸易,有个拥有许多分公司的大集团,具体的情况我因为并不在意,所以知之甚少。

  张啸的父亲张天雨本为自己唯一的儿子安排了从军的道路,望他有朝一日接了自己的班,做个统领三军的大帅。难的是,张啸很有主见。是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脾气,大概他从小成长到现在,父母没空管他,养成了独立自主,狂放不羁的性子。于是,上完了军校,张啸就声称,已经体验过了军队的生活,只是自己不服管,长此以往地被约束,还不如庙里的和尚,虽然念经侍佛,每日里还有清闲自由的时刻。张大少的决定,自然是无法动摇,所以,他在家闲赋了半年,“散心”完毕后,去他母亲的集团见世面。只是好景不长,诡诈多变的商场显然也不合张大少的口味。按照他的话说,那就是自己的一颗“赤子之心”怎能给那铜臭平白给污了。

  所以,张大少不慌不忙地在家又闲赋了半年,在“散心”期间,看了部好莱坞的动作片,深深为其中高来高去的特工所折服。这就下了决心要进国家安全部门,幻想着过那枪林弹雨的,凶险惊心的刺激生活。张天雨摸不准儿子的热情这次又要维持几多,所以也没费劲把他往首都的安全部送,只是把他安排在了省上的安全厅,在自己身边也好照顾。

  谁知现实中的“特工”生涯并不不如想象中那般“血腥”,而是真实得归结为上班下班,吃饭睡觉。偶尔碰到个把邪教余孽,也是小打小闹,不成气候,恐怖分子更是“竟然”销声匿迹。于是,在不得志的郁闷中,张啸终于耗尽了再换工种的热情,就这样安安稳稳地在厅里呆了下去。只是平常靠频繁的娱乐项目来填补生活的“空虚”。

  我和张啸的相识很偶然。也很简单。我捡到了他遗失在过道里的钱包,他就非要请我吃饭。一来二去,可能发现我对他的来历身份毫不在意,能够平心而待,再加上话语不多耐性极好,是个绝佳的听众,所以两人混在一起倒也十分相称。

  走到楼门口的时候,碰到了也下楼来的田小雨。这小姑娘比我还晚进厅里半年,初来的时候自然是把我当前辈,东问西问的,好不谦虚。只是这三个月来,大家都熟识了不少,田小雨就越来越不把我放在眼里。从原来称呼的“严老师”,到“严大哥”,再到现在的“锋哥”。我的地位一降再降,现在听她喊我“锋哥”,连我都以为自己是在混黑社会。

  “锋哥!又要和张大少去鬼混啊。”田小雨俏皮地一笑,一阵香风飘到我和张啸的眼前。水做的眼睛闪烁着机灵,活泼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说不出的可爱。说实话,要不是这女孩儿太没大没小,热闹得过了头,还真是个让人赏心悦目的美女呢。

  “小雨,一块儿去吧,我买单。”张啸见到美女,花起钱来自然大方。

  “好像有人不欢迎呢,一句话也不说。”田小雨撅嘴看着我。

  “怎么可能。”我苦笑道:“又不是我掏腰包。”

  “如果是你自己的钱就不欢迎了?”田小雨还不依不饶。

  “当然也欢迎。”我只好说。

  “算了吧,女孩子要睡眠充足,像你们那样花天酒地的,皮肤该坏掉的。对了,锋哥,你们也要节制些,不要把身子搞坏了。”

  “我们还年轻嘛,不趁着现在多享受,等到老了,玩不动了,岂不是要后悔。”张啸辩解道。

  “行了行了,都是你把锋哥带坏了。”田小雨边说着边骑着车子走了。

  “那丫头好像对你有点儿意思啊?”张啸朝我一笑,说不出的暧昧。

  “别胡说了,这简直是不可能事件。”

  “怎么,不相信这全厅的三朵花之一会看上你?其实,不是所有的姐儿都爱俏的。”

  “行了吧。现在是周末,再过一会儿是要堵车的。”我实在受不了张啸一本正经的样子。

  “对了对了,别把正事耽误了……”张啸大呼小叫的,向停车场跑去。

  我则慢慢悠悠向大门口走去。持枪看门的武警小王向我敬个礼,我也点头打个招呼。他家里不富裕,上次他爹盲肠炎动手术,我还垫了三千,从此以后他就把我当恩人,这是这世上另我不习惯的几种事情之一。

  当我走到街边的时候,张啸已经开着他的白色奥迪A4出了大门。说实话,让他开这么没有性格的车实在是委屈了张大少。只是若不计影响,让张大少自行选择,他恐怕要弄辆悍马来摆威风了。我却喜欢他家车库里的那辆阿斯顿马丁DB9。当时我在车场试开过后,张啸听我说喜欢,当下就要送我。我虽然心动,但还在能够控制情绪的范围。所以我没要。张啸说我没把他当朋友。我说,我正是把你当朋友,才不能要这车。我知道,对这话,张啸一定不屑的很。但我心自知,我所理想的生活是和那样的车格格不入的。张啸对我的拒车虽然不满意,但我们俩却似乎更了解对方了。

  坐在车中,cd机里正放着the door 的the end。张啸喜欢Jim Morrison的歌大概仅限于他放荡不羁的生活,至于斯人猝死的结局却不是张大少所期望的。如果要来怀旧的话,我宁愿去听beatles的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是可有可无的选择,无须较真。

  夜色下的城市,就像光怪陆离的魔窟。择人而噬。

  不多时,张啸和我就到了“小四川”,一顿饭吃完。又喝了会儿茶。喝过了茶又洗了个澡。看时候差不多了,张啸才结了帐,拉着我办正事去了。

  张啸和我坐在寂月酒吧的吧台前,一人倒上了一杯。

  说实话,在这样的环境里,我找不到最舒服的姿势让自己放松。我知道,能找到它的地方只有家里那张对着电视的沙发。

  我和调酒师小李心不在焉的闲话时,张啸已经跑去四号台和孤身的美妇搭讪去了。我从混乱的灯光里依稀见到那美妇的眉眼还看得过去,只是神情寂寥,不知又是哪位富豪金屋里所藏的阿娇,耐不住独守的空房,来这儿吊凯子。

  “阿锋,来捧姐姐的场了?”

  听到背后的声音,我猛地转过头,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正把脸贴过来,险些挨着我。

  “是丽姐啊。”我不免有些窘迫。丽姐是在寂月里坐台的。姿色还有几分,只是最爱调戏我这样的纯情处男,实在不地道。

  “哟~阿锋脸红了啊,好可爱奥……”丽姐的得寸进尺让小李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却只有更难堪。

  好容易熬到张大少和那美妇谈妥,我才得以从丽姐处脱身。我们三人从酒吧出来,都坐进张啸的车。在我家小区门口,张啸把我扔下车,自己干那龌龊勾当去了。

  我朝家慢慢走去,路灯很暗,勉强瞧得清。突然,一个黑影闪过,紧随其后的,又一个黑影闪过,它们迅速地消失在前方的拐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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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三章 为什么偏让我捡到她

  好奇心害死人。
  所以我一向没有什么好奇心。只是这时,我不得不追随前面掠过的未知黑影,因为它们消失的地方,恰恰是我家所在的那个单元。

  当我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突然一阵阴森的寒意向我迫来,下意识地,我侧身闪到一边,只见似乎是刚才消失的黑影从距我咫尺的地方擦过,然后隐在身后的夜色中,再也看不见了。

  “怪事……”我心里有些害怕,但愿这些诡异的事情只是我一时眼花,看不真切的原因。

  走进楼道,我跺了下脚。每层楼的灯都是声控的,所以这一跺使得全楼的楼梯都亮了起来。我家在二楼,我自以为这是个不错的楼层,既干净,又安静,每天回家和出门时还能适当锻炼身体。

  走到门前,掏出钥匙,刚要开门,就听身后一个若有似无的呻吟声。

  我回头一看,竟然有一个女人正坐在我身后的楼梯上,背靠着墙。

  我走得近一些,才看清眼前的女人穿着一身紧身的黑衣黑裤,修长的双腿,纤细的腰身,丰满的酥胸,再往上,是雪白挺拔的颈部,以及……一张美绝人寰的俏脸。

  作为一个男人,不好色是不可能的,只是每个人的自制程度不同而已。

  我见过许多美女,因为张啸换女朋友很频繁,至于他那些无法计数的一夜情更是让我见识了这世界上虽然恐龙颇多,但美女也不少。像厅里的田小雨就算是个出类拔萃的美女,只是还没有长大的性格,不过现在喜欢幼齿的男士也很多,她的天真活泼倒算是特别的魅力。但是,眼前这个坐倒在楼梯上的美女和我以往见过的所有美女都不相同。她的美有着一种无法言说的,若有似无的媚态,更为离奇的是,衬托这媚态的,竟然是一张纯真可爱的脸庞。饶是我自负定力坚深,在这张对男人有着致命诱惑的娇美容颜面前,也略略失神,为之所迷。

  “小姐,小姐?”我先喊了她两声,她刚才还能呻吟地发出声,可现在似乎发不出声了。我只好将她扶起来,先弄进了家。

  把她放在沙发上,我打开了客厅所有的灯。粗粗看了看,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外伤,干干净净的。难道是把头碰坏了?我又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入手温润滑腻的额头,在灯光下泛着美丽的光泽,我忍不住多摸了两下……

  一切正常。我竟然差点儿控制不了自己,唉~,这个女人,真是可怕。

  她的呼吸很正常,我不知道这是昏迷还是昏睡。我只知道,不能让她就这么躺在我的沙发上。因为这是我独享的小小宝地,张啸来我家我也不让他坐久。可是把她放哪里?放我的床上?那我睡哪儿?即使是我睡沙发,她睡床,又或者我和她一起睡床,等等,她为什么要睡在我家。对了,她没有理由睡在我家。可是把她弄到哪里去?她这么一副样子,又是长着张让人犯罪的脸,实在是危险。

  唉~为什么这种事情会碰到我头上?她要是晕在三楼以上,我就不会这么烦恼了。

  最后,我决定把她移到我的床上,看她呼吸平稳的样子,应该没有什么大碍。如果明天一早再不醒,我就带她去医院看看,然后去派出所报案。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抱着除我母亲以外的女人,心跳得厉害。她很轻,腰肢柔软,身形娇弱,怪不得书上形容女人是水做的,原来感觉就是这样。看着怀里的她,就像不知世事小猫,蜷缩在安全的角落,放心地熟睡。只是我并不是那个安全的所在啊,我不由苦笑。

  把她放到床上,拉过被子,给她盖好,我才回到客厅,打开电视,躺在沙发上,不知不觉睡着了。

  早上。我睁开眼睛,正要习惯性地啊一声,作为新的一天的标志,却发现一对明亮的眼睛正在近处盯着我看。

  “啊!”这声“啊”总算是顺利发出了,不过却是被吓的。

  “没有吓到你吧?”

  我这才意识到,这双如水秋眸的拥有者,就是昨晚被我抱进家的大美女。看她一脸惊慌和抱歉的样子,正为惊吓到我而不知所措。

  “没事,没事。”

  “没事就好,我也不是故意的。早餐准备好了,来吃吧。”

  我向餐桌看去,碟子里是煎得金灿灿的两只鸡蛋,再加上两块三明治和两杯牛奶。不错,营养丰富。不过平常还是喜欢豆浆油条多些。

  用餐的时候,我发现对面的美女不时地看过来,等我回望的时候,她又低下头吃东西。我没有说话,我想要是吃完了饭她还不告诉我昨天的事情,我就要问她了。

  吃完了早餐,她竟然主动收拾碗筷,这让我受宠若惊,但在她的坚持下,我也没能制止。就在她刷完了碗后,我的问题已经噎在喉中,不得不发了。

  “要喝咖啡,还是绿茶?”

  她如此一说,我只得又按耐住心中的疑问,回答:“茶好了。”

  她竟然像知道我家的东西都放在哪里,轻车熟路地拿出茶壶茶杯,不一会儿就泡好了茶。

  我们两人终于坐在了一起,一人捧着杯热腾腾,绿意盎然的茶。她终于开始讲关键的了。

  “我叫胡灵儿,我的家人都在国外,我不喜欢那里的生活,所以就一个人留在这里。可是前些天我父亲的一个朋友的儿子路过市里,和我见了一面。谁知他从那时起就一直缠着我,昨天更是在我走夜路的时候想要非礼我,我糊里糊涂就跑进这个小区,随便躲进了一个楼道,后来大概是晕了。谢谢你救了我。”

  我很满意这个自称是胡灵儿的美女的解释。她的话层次清晰,语义明确,最关键的是,她向我表明了她并非来路不明。

  所以我高兴地对她说:“胡小姐,不用谢,只是小事一桩。那胡小姐是打算先报警还是先回家呢?”说完后我如释重负。

  胡灵儿却狡黠地一笑,说:“我打算先住在这儿。”

  “什么!”我张大了嘴,久久不能闭上,仿佛被晴天霹雳击中了咬合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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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四章 家里的新住户

  “我刚才可能没有听清楚,这个……胡小姐能否再说一遍?”我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说我要暂时住在这儿。”胡灵儿的话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味道。

  “我还是不太明白,胡小姐,能不能再说得清楚一点儿……”我勉强按耐着心中的紧张。

  “过一段日子,那个讨厌的人就会离开本市,所以我决定找个地方躲过他。”胡灵儿说着又抿了一小口茶,可爱鲜红的嘴唇因为沾湿了,而显得更加诱人。

  “只是……你没有其他的亲戚,朋友或者同事?我的意思是,这个……我和你只是认识了不到二十四个小时,这个……所谓的素昧平生,大概不太合适吧?”我小心翼翼地说。

  “国内是没有亲戚了,至于朋友和同事家,他都能找得到的,还是这里安全的很。嗯,就是小了点儿,凑合着住吧。”看着她好像勉为其难的样子,我终于生气了。

  “胡小姐,你要弄清一件事,那就是这里是我的家,我哪有功夫陪着你玩这躲避男人追求的游戏?”我义正词严地告诉她。

  “人家也是没有办法嘛,再说又不是不给房租。抱都抱过人家了,现在却又这么无情,要遗弃人家……”说着,胡灵儿的眼睛迅速蓄水,马上就要哭出来。

  她终于使出了身为女人的必杀技,看着眼前怆然欲泣的美人,我只好妥协:“被你打败了。只是我可没有对你做过什么,只是把你放到床上而已。”

  “虽然没有做过,可也没有想过吗?”她的脸变得真快,刚才还有洪水泛滥的危险,现在已经万里无云,笑意如春了。

  “当然没有!”不能说实话。

  “难道我不好看吗?”

  “好看。”

  “身材不够好?”

  “够好。”

  “那你为什么会没有感觉?啊,不会是没能力吧?”说着,胡灵儿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

  “……”

  就这样,胡灵儿在我家住了下来。

  为了以防万一,我查看了她的身份证。她还是本地人哩,比我小一岁,年龄挺合适,打住,一想起她我就忍不住胡思乱想,这在以前的我,是不常发生的错误。

  “锋锋,吃饭了。”

  “噗——”我把刚喝进嘴里的一口茶吐了出来,“胡小姐,我已经不小了,请不要再叫我的乳名。”自从胡灵儿歪打正着猜中我的小名后,就乐此不疲地叫起来。

  “叫我灵儿就好了,都那么熟了,还‘胡小姐’的,多不习惯。”

  我和她认识的时间可以用小时来计算,不知道她这个“那么熟了”从何说起。

  “怎么样?”灵儿期待地望着我。

  “嗯。”说实话,她做的饭的确……比我好。如果我认真地去做,本来应该不比她差。但这个认真,是要从仔细地准备食材开始,各项工序务要精细,火候务要恰好,这样的一顿饭下来,就要花上几个小时。假日里偶尔如此还行,天天做就不现实了。灵儿却能做得又快又好。

  “呵呵。”得到我的肯定,灵儿似乎十分高兴,这让我心生疑虑。我当然不会傻到相信眼前的美女会看上我,那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蹊跷呢?

  吃过饭,灵儿又主动承担起收拾清洗碗筷的活儿。我则倒了一杯茶,悠闲地躺在沙发上,看《动物世界》。小时候我最爱看的是动画片,上了中学喜欢看动作片,到了大学,什么爱情,战争,文艺片,只要是片就看,反正闲着。现在呢,只觉得没有什么比《动物世界》更朴实无华了。

  正看到美洲狮将瞪羚扑倒,就要下嘴的时候,一声娇呼传来。

  只见灵儿走到我面前,抢过我手里的遥控器:“你这人好冷血哦,边喝茶边看小羊被狮子吃!”

  “小羊?”我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眼前这仿佛正义的朋友的美女。

  灵儿没有计较我的迟钝,她不知从哪里搜集了一堆零食摊在桌上,然后把我赶下了沙发,她自己却躺了上去,原来电视里已经开始黄金时段韩剧热播了。

  我这叫一个郁闷。但又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看着我眼巴巴地站在那儿,灵儿咯咯一笑说:“想要蹭沙发啊?”

  我心想这我自己的沙发什么时候成了蹭了?可此时不服软又不成,只好委屈地点点头。

  “下面还有些位置,坐在那里好了。”

  原来灵儿的身子还不足以占据整个沙发,就在她放脚的地方还空着一块。

  我只好庆幸天无绝人之路,乖乖坐好。

  只是,过了没多久,我就坐不下去了。先不说正播的韩剧无法吸引我,只是身旁佳人的玉足就够我受的。不知是不是灵儿看得太入神了,反正那时悲时喜的表情够丰富,看得我也不由为这美态赞叹。只是她的可爱的两只小脚不知不觉地,就放到了我的腿上,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终于熬到广告时间,灵儿才把脚收了回去,在松了口气的同时,我的心下也不免微微失落。

  “我还是去上会儿网吧。”我决定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灵儿的笑声又在背后响起,怎么听着像阴谋得逞后的得意?

  打开电脑,连上猫,进了魔兽世界。从公测开始我就是wow的忠实fans了。在二区弗塞雷迦也算是最早骑上豹子的一批人,只是最近玩得少了。说实话,wow这几天刚开始算点卡,服务器快了不少,但大规模的城战还是卡得不行。上次联盟几大公会一起去推幽暗城,我就掉了七八次线,最后还给回了档。

  我已经五十级了,是个暗夜盗贼。今天不想干别的,就去菲拉斯猎杀。在食人魔那里干掉了四个后,我动身打算去部落的营地周围捡便宜……

  “哈,锋锋,你也玩魔兽世界啊?”

  灵儿不知什么时候进了书房,站在我身后看我玩。

  “只是装备不怎么样嘛。”灵儿好像行家一样,竟然在嘲笑我。

  “莫非你的比我好?”我不相信。

  “那当然,多少人每天为本姑娘刷副本,不是紫的我都不要。”灵儿得意地说。

  “那敢问这位姑娘几级了?”

  “四十级,怎么样,比你这五十级的强多了。”

  看来无论在哪儿,mm的招牌都无比好使,尤其是像灵儿这样的ppmm更是地位优越。

  被打击了信心,就不想再玩下去了,我准备去睡觉。灵儿霸占了我的床,我只能又去沙发凑合。

  “那是我的睡衣!”灵儿竟然穿着我的睡衣。

  “男人不可以这么小气哦~我的东西又没有带来,就这样,晚安吧。”

  我刚认命地打算转身去睡,不和她计较了,卧室的门又打开了一条缝,露出灵儿一张可爱的脸,“晚上安安分分的,千万不要来夜袭哦。”

  “……”我实在不知道,这到底算是警告,还是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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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五章 早起的星期天

  一天之际在于晨。意思是说如果想要有一番作为的话,就得老老实实,早早起床,在这天刚亮的大好时候,开始新的一日奋斗。
  只是,我既不属于渴望能有一番作为的进步青年,而今天是星期天,也不在那个须闻鸡起舞的“晨”之列,所以我的觉,有望延续至午时。

  但天有不测风云啊,我的周密打算竟然忽略了一个决定性的重要因素——胡灵儿。类似这些许失误,有时在关键处,就足以颠覆一切,当然包括我那微不足道的美梦。

  “快起来啦,大懒虫……”

  我勉强睁开朦胧的睡眼,见到灵儿正用两只小拳头捶我的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粉拳”?不过,说实话,还挺舒服的。哎哟,对了,就是那儿,真不错,好,好,再往下一点儿,啊,舒服……我就这样享受着佳人的按摩,仿佛又要进入梦乡。

  突然,一阵冰冷紧紧贴着我的脖子。我猝然惊醒,这才发现灵儿坏笑着,一只湿淋淋的手正从我的脖子后抽回。顿时,满腔怒气被化作深深的无奈。难道因为她的到来,我的好日子就要到头了?

  “好像时候还早呢,才九点半啊?”我不乐意。

  “再晚点儿就中午了。人的身体最容易生病,要保养得不好了,问题就更多。就像这早饭,是绝对不能省的哦。”

  看着灵儿认真地样子,我都差点以为她是我妈派来的呢。要不怎么说来说去,句子竟差不多呢?

  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懒觉没得睡,现成的早饭却吃上了。呵呵,还是我的最爱,豆浆油条呢。等等,她出去买的?那又是怎么进来的?

  “灵儿,这个……是你出去买的?”

  “是啊,是楼下陈阿婆的店,阿婆还夸我漂亮,送了两根油条呢。”

  这么快就把陈阿婆给混熟了?我住了一年多了,也没获赠过半根油条,她仅仅一会儿功夫就,唉~打击。

  “欧,对了,我还拿你的钥匙配了一把,以后就方便多了。”

  还真是不客气呢。

  吃完饭,照例是灵儿打扫战场。我干些什么呢,想来想去,在这周末的“清晨”,除了睡觉,我竟然找不到一件能干的事了。郁闷郁闷。有了,偶然一瞥,发现阳台上的某个蛛网密布角落里,一副哑铃正躺在那儿。

  我想,吃饱喝足,锻炼一番也是个不错的主意嘛。这就将哑铃擦了擦,抡起胳膊就练了起来。不知是不是经久不练,人身上的零件也锈了不少的原因,在我活动了不到两分钟的时候,终于扭到了胳膊。哑铃应声而落,幸好我闪得快,没有砸到自己。

  听到动静,灵儿很快从厨房跑了过来,看我没什么大碍,才埋怨起我来,怪我不小心。我一时竟也唯唯诺诺,好像做错了事的小孩儿在大人面前抬不起头。

  撸起我的袖子,在接近肩膀的地方,可以看到皮肤微微泛红,大概是扭伤了肌肉。灵儿找到我家的药箱(不知她是怎么找到的),从里面翻出药酒,那是舅舅送我的,里面据说是泡过真正的虎骨的。我以前还爱运动来着,不知怎么的,就越来越懒了,那酒也就派不上用场了。现在翻出来,还真是有点儿想当年的味道呢,呵呵。

  灵儿用棉签蘸着药酒小心地在我的伤处擦拭,一阵清凉的舒爽从胳膊传至全身。渐高的日头正把缕缕柔意温绵的光线洒在我和灵儿的身上和脸上。我看着眼前的灵儿,她精致绝美的脸庞现出一种让人心醉的温柔,使人内心不由生出呵护之意。就在我几乎把持不住自己时候,灵儿抬起头,笑了,顿时别有一种明艳眩人耳目。

  “傻看什么呢,呆子。这么不小心,把个铁疙瘩乱扔,砸到你自己还好说,粗皮厚肉的,不怕砸,要是砸到花花草草的,就不好了。”

  我对她方才产生的好感顿时扫了一半,灵儿这几句话实在是大煞风景。

  “哑铃事件”平息后,灵儿提议说要我陪她上街购物,我当然断然拒绝。

  只是最后在她的威逼利诱下不得不妥协。算了,就只当是饭后散步,好歹讨价还价后晚上电视机遥控器的所有权属于我了。

  穿戴完毕,我和灵儿才出了门。一路上灵儿不断抱怨,说她那身衣服穿了两天了,都还没换过。我说你这就受不了了,比起我上大学时,那差远了。灵儿立时兴奋地追问我大学时怎么了。我说我还好歹是一星期一小洗,一月一大洗,我同寝室有个牛人,却从不洗衣服。

  灵儿问:“那他有很多衣服了?”

  我笑着说:“非也。他的衣服和我们差不多一样多,就是多也多不出几件,你当宿舍有那么多地方给你另摆几个衣柜?这位仁兄开始的时候也与其他人一样,穿脏了就换一件,只是扔到床底的盆里,却从来不洗。到所有的新衣服都脏了的时候,他再从盆里挑出最干净的一件穿上。如此周而复始,直到所有的衣服都变了味儿,实在穿不了的时候,也到了学期中段的假日,要么是五一要么是十一,他就大包小包装了所有的脏衣服,带回家去。回来后呢,新带来的衣服又够他熬到放暑假或寒假了。”

  “真是好可怕的人哦!”灵儿一副受不了的表情。

  “所以说,像你这种频繁更衣的人,在我们那个时代,是要被视为有洁癖而鄙视的。”我终于找到攻击灵儿的机会。

  “哼,自己邋遢还要怪别人干净,我看你们那些人才是真的变态,怪不得现在这么强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呢。”

  “……”

  打车到了步行街,灵儿拉着我直奔各个专卖店。

  在家里我只是觉得灵儿的容貌很出众,但从未考虑过在别人看来又会有什么感觉。

  正是这我未充分予以考虑的因素,使得我现在似乎成为了众矢之的。

  所有街上的行人,无论男女,都向我投来杀人的目光。男的应该是不忿灵儿这朵鲜花插在了我这坨牛粪上,女的呢,大概是气我带着这么个艳盖群芳的绝色出来,抢了她们的风头,说不定还加深了她们和男友之间的裂痕呢。

  只是灵儿不知是涉世未深觉察不到呢,还是心知肚明却装作不在意呢,反正她一边屏蔽掉了周围的目光,一边更紧紧地挽着我的胳膊,我这个冤大头啊,真是有苦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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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六章 香艳的工作

  小时候喜欢穿漂亮的新衣服,那是少年心性。
  随着慢慢的长大,我的虚荣心渐渐磨去了不少。

  以前晚上做的梦都是“鲜衣怒马,年少多金”,现在,一觉睡到大天亮,香着呢。

  所以说,成熟的标志就是不再幻想。我不知道我到底算不算成熟了,但平日里绝少幻想倒是真的。

  由以上所述,就决定了我这个小小公务员的消费观。就买衣服这种事情来说,我只看重两点,质量和价格。至于式样,倒要求得少。一般来说,越大众化的东东,我就越喜欢。最好是有那么一套衣服,让我穿上后站在街上的人群里,无法被从其他人中分辨出来。我喜欢观察,而不是被注视。

  灵儿的价值观似乎与我截然相反。

  我在想,是否所有的女性都和灵儿一样,喜欢追求新鲜的,流行的,品牌的,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服装饰品。她们在闲暇的时候的唯一乐趣就是关注着巴黎,关注着米兰,关注着所有装帧精美的硬皮时尚杂志以及费尽心思揣摩下个月将要流行的颜色……

  我不知道灵儿是否有这么极端。但她确实是拉着我出了这个店,又进那个店。

  chanel的鞋子和包包,Yves Saint Laurent的衣服,ChristianDior的裙子,还有什么Benetton,Valentino,Anna Sui,GUCCI我简直是闻所未闻。看着灵儿一套套,一件件更换着衣饰,仿佛月夜下百变的精灵公主,导购们,无论男的女的都惊艳于灵儿的魅力。还不时有人夸我说,你的女朋友真漂亮,你真有福气。弄得我也一时飘飘然起来,觉得灵儿还真是我的女朋友来着。我知道,这是我的虚荣心死灰复燃。不过也许我的虚荣心从来就没有被消灭过,它只是蛰伏得更深了。要不然我早已超凡入圣,舍弃了这肉身,羽化仙去了。

  一路上,灵儿塞给我张visa卡,让我代为付账。于是,我也过了一回有钱人的瘾,刷起卡来毫不留情。后来灵儿还要给我挑几件,我当然拒绝。我可不是周围的人赞两句,就头脑发热,真的把自己定位成了灵儿的男朋友了。可灵儿不依,偏要给我买衣服,最后看她快哭了的样子,我只好妥协,以预付房租为由,试了一套GiorgioArmani的黑色西装,这才让灵儿心满意足。

  这时已近三点,我的肚子早饿了。

  灵儿说要回家给我做饭吃,这个提议被我断然否决。走了“一上午”,累的不想动,最重要的是,胃它不答应等待,要立刻补充能量。

  所以,在我的坚持下,我们找了家粤菜馆,点了七八个盘子,光米饭我就吃了三碗(实在太小)。灵儿的胃口似乎没有我这么好,她吃了几口就停下来,不时给我夹菜,然后就看着我吃,弄得我实在不好意思,要不何止三碗饭!

  吃过饭,灵儿又说既然吃过了饭,就不急着回家,再去超市采购些生活必需品。

  我没有办法,只好提着大包小包跟在灵儿后面。俗语说的好啊,“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我现在又是吃又是拿的,果然有种心虚的感觉。

  在超市又海购了一番,从牙刷,牙膏,毛巾,浴袍,到手纸,拖鞋,洗衣粉。再加上油盐酱醋,各种果蔬肉类,点心面包,零食小吃。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年关将近,这正置办着呢。

  我足足推了两辆购物车,才把这么些东西运到街边,把出租车的后座和后备箱都塞得满满的,勉强还能挤进个我,就这么回了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六点了,我的肚子又饿了,这回可俄得挺快,上顿饭才过了三个小时。

  灵儿开始收拾买回的东西。她把衣服鞋帽之类都整理进柜子,放不下的先叠起暂时保存在我的那个旅行用的大箱子里。日常用品则归类放在容易到手的地方,食品饮料都整齐地摆进冰箱。看着一切在灵儿的努力下,都变得仅仅有条,我顿时生出一种家的感觉,我是说这不同于我一个人过日子的那种平淡如水的自在,而是另外一种安然,就仿佛又回到了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时候,那种从容的温馨,愈久愈浓。

  “喝口水,歇歇。”我不觉间倒了一杯水,端到灵儿面前,好像这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没有犹豫和迟疑。我有些害怕这种感觉。

  灵儿似乎惊讶于我的殷勤,不过很快就转为高兴和感激的神情,像是我为她做了多么大事情。

  “嗯,谢谢。你先去看电视吧,饭一会儿就做好。”灵儿喝了一小口水,把杯子放下,推我进了客厅。

  只看了半个小时电视,灵儿就喊我吃饭。

  我坐在餐桌旁,看着桌上的两菜一汤,觉得比饭馆的山珍海味更值得一吃。

  “怎么样,时间太短了,要不是怕你饿着,味道应该更精致些。”

  眼前的灵儿,卸了妆的脸庞更显娇柔,做饭时带的围裙还未摘下,显出一个活脱脱的居家小女人,可爱善良的小贤妻。我不由沉醉于此刻。

  我想,谁会有福气得此佳妻呢?这世间千千万万的男人,又有谁能配得上这似由天上谪落人间的仙子——灵儿呢?

  轮到谁,也轮不到我。唉~死心后的失望并没有长期占据我的心神。幸好我这个人天生乐观得一塌糊涂,说得不好听点儿,近乎神经大条。初中失过一次恋,大学失过第二次恋,两次失恋所给我带来的悲伤感怀加起来估计也不足十分钟。更何况我和灵儿还没恋过,那些许失落于我而言实在不足为一提。

  吃完饭灵儿照例打点了一切,我也在沙发上悠闲了片刻。

  等得灵儿洗完了碗,自然是恭迎女王殿下登上宝榻(沙发)。而我,也不打算利用支配遥控器的权利了,还是去看看有没有新出的小电影,好完善自己的收集大业。

  “干什么去?”女王发问。

  “去上会儿网。”我谨慎地回答。

  “不许去!”女王斩钉截铁。

  “这个,为什么?”

  “我走了一天,为家里添置了那么多东西,脚都走得肿了,现在还疼呢。”女王一脸幽怨。

  “那我能做些什么呢?”

  “给我揉揉脚啊。苯!”

  “……”我的头上见汗。

  又翻出舅舅送的那瓶虎骨酒,小心倒了点,在手心。

  我颤抖着双手托起灵儿的一只小脚,她微微颤抖了一下,没有看向我,还是盯着电视,不过脸怎么有点儿红?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形容女人的脚是纤纤玉足。灵儿的小脚娇俏可爱,白皙的脚背没有一丝瑕疵,微微泛红的脚掌大概就是走路太多的缘故了。我小心地揉着,心里渐渐原谅了看过的关于恋足癖的小电影里面的变态男的失礼。如果是这样玉足的话……不,不,我可不能有那种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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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七章 不轻松的星期一早上

  星期一早晨的痛苦之处就在于,当你已经习惯了两天的懒散和享受之后,却又不得不在这一刻挣扎着起床,去上那该死的班。当然,以上所述是建立在你并非一个事业狂人的基础之上的,而且尤其针对那种得过且过,贪图安逸的人,就像我。
  灵儿把我叫醒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早点。

  恩,是香喷喷的锅贴和街口的豆腐脑。

  我洗漱完毕后,就迫不及待赶紧坐在餐桌旁,享用这现成的美味。顺便给了灵儿一个赞许的表情。

  我不能确定,但我的的确确感觉到,灵儿似乎很在意我的这种表情,仿佛这是对她的所做一切的莫大肯定。我实在不能确定,但愿只是我的错觉……

  吃完了饭,我就收拾东西去上班了。出门的时候,灵儿站在门口向我挥手,甜甜的笑,满眼的期许,就好像居家的小妻子给丈夫这个……算了,算了,又在胡思乱想了,最近这种趋势似乎尤为严重呢。

  我的家离厅里大概有1.5公里。要完成这段路程有很多选择。

  开自己的轿车无疑是最快的,但我没有买,并且暂时也不打算,而且其实是没有能力买。

  想要坐轿车,蹭张啸的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事实上在很多次险些迟到的时候,我都是打电话叫张啸救的急。但我不会选择每天因要等待张啸的到来,而像个怨妇一样站在小区大门口。把注押在别人身上,而且是天天,这是我不能接受的。

  由此看来,我坐车去上班的可能性只剩下一条路了——公交。公交总是踩着点儿,精确到毫秒地从我家门口路过。并且这十九路车半个钟头才发一辆,一旦错过,那就真是只剩下绝望了。

  所以,在深思熟虑之后,我终于决定骑车去上班。反正只花十几分钟,还能趁着早上空气好锻炼一下身体。多划算。

  我的车,不是山地车,不是公路车,她是一辆“公主”车。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种低座高把,骑乘舒适的车子定为女性专用,难道是当今社会对男性的歧视?我不信这个邪。只要是舒适的,就对我的口味,哪管别人说什么哩。

  对了,星期五下午我照例是不骑车的,因为张大少会载我去吃饭,桑拿,以及“狩猎”。

  这一路上我的心情是好不舒畅啊,满眼看去,是树儿也绿,鸟儿也唱,太阳光芒是不温也不火。

  忘记古人的话,早晚是要吃亏地,就像那句什么来着——“乐极生悲”。

  碰!

  快进了厅里的大门时,我的刹车居然失灵了,就这么撞上了前面的一辆火红的摩托。

  我正在擦冷汗,心里盘算说辞的时候,那摩托上下来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的人,推着摩托向我走来。

  我仔细一瞧,恩,摩托不错,是辆YAMAHA的跑车,车身流线,排气管多多,马力一定强劲,排量怎么也下不了400cc,就是太耗油了,谁能养的起啊?不过能买起这车的人怎么会养不起,看我这多虑的不值得。

  就在我盯着这车猛看的时候,那黑衣骑士已经走到我面前,正对着我,只见黑色的头盔被摘下,同样的黑色的瀑布柔顺地洒落下来。

  她,竟然是个女的!?

  我这才注意到这位骑士的一身黑皮衣勾勒出她玲珑的身材,啧啧,还真是凹凸有致的曲线呢。再看向她的脸,精致的五官被鬼斧神工地安置在一张欺霜赛雪的面庞,而她那冷得如万年寒冰的眼神,不知是应算作她的美的瑕疵呢,还是更添了她的动人。

  “你是怎么回事?”她的声音和她的眼神一样冷。

  “这个,实在对不起,至于那个,我会陪钱给你的……”我指了指被我蹭掉的她那摩托的漆皮。

  “你以为你的接近方式很高明?和所有无耻的男人一样!你也没有什么不同!死了这条心吧。”这黑衣美女的一番话说得我是云里雾里,不就是轻轻碰了下她的车嘛,就被归为“无耻的男人”之列?

  一辆白色的奥迪a4及时停在了门口,就在我不知如何答话的时候,张啸从车里走了过来。

  “怎么了,锋子?”尽管张啸对我的称呼有被误认为是“疯子”的嫌疑,但被他这么叫了一年多,我也懒得抗议了。

  我告诉了张啸事情的经过,并在答应替他写下次的报告后,张啸说他会摆平这里。

  “月声,我朋友撞了你的车,也的确真的是个误会。不信你打听一下,这整个厅里的纯情男人都在三处,而整个三处唯一的一个纯情处男,就是他了。”张啸说着指了指我。

  我这叫一个气啊,就算是要帮我,也不至于用这招吧。

  “哼!”黑衣美女听了张啸的话,只是冷哼一声,推着车子转身走了。

  “嗨,月声,补了漆后,把帐单寄给我就ok了!”张啸对着美女远去的背影喊道。

  “除了下次,我再也不会给你写报告了。”我对张啸解决问题的措辞非常不满意。

  “好了,好了,锋子,咱俩谁跟谁啊。再说,当时的情况,我要不那样说,还过不了关那。你知道刚才那位是谁?咱厅里三朵花里最难惹的那一朵——秦月声!她老爸是市局局长,虽然她老爸还卖我老爸的面子,但她可是谁的面子都不卖。惹上了她,就只有两个字——倒霉。如要再加两个字——到底。”

  听了张啸的话,我也想起来,印象中的确听同事说过,厅里有个冷艳的美女,是每天骑着大排量摩托,拉风地进出的。没想到还是个女魔头,唉~霉!

  进了办公室,坐下来。

  “怎么了,锋哥,脸色不好啊。是不是生病了?”田小雨给我端了杯绿茶,又要摸我的额头。

  “没事儿,进大门的时候出了点儿小事故,都摆平了。只是星期一的早晨出了这么一遭,实在是有些郁闷。”我接过茶杯。

  “没有生病就好,你也是,总是坐在那儿不动弹,要适当运动,不然身体会锈掉的。”

  “经常抹机油不就ok了。”

  “切!跟你说正经的呢,你跟张啸那个混蛋都学坏了,以前你可从来不这么油腔滑调的。”

  “是吗?”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看来人和人之间的影响都是潜移默化的。

  “对了,七*一就要到了,厅里要举办一个舞会。时间嘛,就在这两天。”

  “哦。”我不置可否。因为对此类事件一向兴趣缺缺。

  “那,那锋哥有舞伴了?”田小雨没有看我,而是转身去整理文件。

  “当然没有。”我的心里突然浮现出灵儿温柔的样子。

  “刚好也没有人邀请我呢,锋哥就做我的舞伴吧。”田小雨整理的动作慢了下来,似乎在聆听我的回答。

  “这个……”我在苦思用什么话来委婉地回绝。

  “人家也是孤单一个人,都没有人理……”田小雨的声音里已经有一点儿哭腔。

  “好吧,如果你不嫌我的舞技差的话。”我叹了口气,心想,新的一天并不是我出家门时想象的那样轻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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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4 23: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识妖狐卷 第八章 新床的感觉

  中午,当我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家(主要是心),迎接我的是灵儿亲切的浅笑,以及最重要的,香喷喷的午饭。
  饭后灵儿说要给我一个惊喜,硬要我猜猜是什么。以我那贫乏得可怜的想象力,自然猜不出。我就实话实说,我猜不出。

  但灵儿不依,非要我猜,看那架势,我要是不猜了,她还真有打算誓不罢休。

  我只好猜。我说是颗核弹头吧。因为一直有想要将此物扔至某个岛国的愿望。

  灵儿说你好好猜,认真猜,猜对了本姑娘有奖。

  我心想,你那奖,还不知是不是我能消受得起的呢。如果是什么捶捶背,捏捏脚,我还勉强能够抗得住,要是再往深了奖,那个……还真不敢领。

  不过心里如何放弃,嘴上还得应着,继续猜。

  我说不会是大熊猫吧,那东西毛茸茸的可爱的紧。

  灵儿却说再可爱也没有我可爱,你说是不是。

  我只好连声称是。不过也算是心里话。

  灵儿又说,你太笨了,还是让你看吧。就把我带到了书房。

  我打开书房的门,在原来摆着个小沙发的地方,现在是一张床。被褥枕头,一应俱全。只是这图案……不是snoopy就是kitty!?

  “这是我今天早上去家私城定的,刚送到。怎么样,试试吧,我都试躺过了,舒服得很。以后你就不必睡沙发了。”

  “不过,这图案是不是……太卡通了点儿?”我小心翼翼地问。

  “不觉得啊。都是我亲自挑的。好可爱哦,真是越看越喜欢。锋锋啊,不要成天一副老头样,沉沉暮气,会未老先衰的,在本姑娘的调教下,你迟早会拥有一颗童心的!”

  看着灵儿专注地模样,我心下一阵恶寒。她不会是认真的吧?

  看完了惊喜,我打开电脑,准备cs一会儿。

  灵儿却又跑过来,关掉了主机,对我说中午还是休息一下的好。下午精神会很好,对身体也有好处。

  我只好又乖乖地躺到新床上,睡这若干年来的第一个午觉。

  可是,怎么也睡不着啊。十几年来,我的生物钟里就从来没有过这项日程。

  我告诉灵儿我睡不着,实在是对她的好意无福消受。

  谁知灵儿竟然说她有办法。

  “我可不吃安眠药。”我对她的办法表示怀疑。

  “谁说要给你吃那种东西。老老实实躺好!”

  我只有乖乖照做。

  灵儿拿来把椅子,摆在床头,自己坐了上去。

  “闭上眼睛。”她的话语轻柔如绵。

  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歌声响了起来。那是我从未听过的歌。就像风戏云儿云绕月般缠绵柔和,安静从容,又仿佛暗夜的低语,大海的博纳般引人沉沉,安心,入了那祥静的梦乡。

  我睡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是:这床,好像灵儿也睡过呢……

  午觉睡得很香。并且起来后的精神也的确很良好嘛。看来,这大概,可能,应该算是个好习惯了?

  下午的时运并不像早上那样了。我顺顺利利地坐在了办公室。

  自从带出了田小雨这个小跟班后,我的工作就轻松了不少,她把所有的琐碎的活儿都包揽了去。那些以前可都是我在做的,现在过上了香茶在左手,报纸在右手的悠闲日子,实在是不敢想以前是如何熬过那忙碌的。不管怎么说,既有了十二分满意的今朝,那过去的黯淡,只道一声——“俱往矣”。

  “啊!?锋哥,什么事?”田小雨放下手中的东西,跑过来。

  我这里正陶醉得入神,却不觉把那“俱往矣”就喊出了声。

  “这个……没事,没事,你去忙吧,不用管我了。”

  田小雨狐疑地又望了我一眼,才放心不下地去忙了。只是不时还回过头来,看我是否依然正常。

  我心下告诫自己,得意而不忘形,方才使得万年行船。边想着,边又正襟危坐,顿时一副高深莫测,得道圣僧的模样。

  “哎,哟,喂!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圣雄甘地!?”

  我瞪了一眼不敲门就进来的张啸,没有理他。

  “啸子,还没下班呢,你就四处乱蹿。”田小雨笑着说。

  “这太平盛世,快把我给憋死。哪像有些人清闲自在,入了定,还真有些高僧的模样啊?”张啸把一张脸凑到我面前,这不是讨打嘛。

  我刚要动手,他的头却像青蛙的舌头一样,瞬间收回,看得我是一呆,他又洋洋得意地说:“确切的消息,明天晚上,厅里的大礼堂开狂欢party。怎么样,你们都还不知道吧?”

  “什么狂欢party,那明明是庆祝七*一的舞会。”田小雨纠正道。

  “差不多啦。对了,小雨,身为全厅舞王的我,诚心邀请公主殿下你与我共舞明夜。”

  “这个,我已经有舞伴了啦。”小雨看向我。

  我只好把手里报纸又抬高了些,掩饰自己的尴尬。

  “谁!我要和他决斗!”张啸一脸愤然。

  “就是他了。”小雨似乎不想放过我,她那青葱般的食指轻巧地抬起,飘然地指向了我。

  “……”

  “怎么了,张啸?”小雨摇了摇如石雕般的张啸。

  “……这个打击太大了……我决定今天的晚饭……”

  “不吃了?”小雨问。

  “双份!”张啸的声音斩钉截铁。

  下了班,张啸要拉我去吃饭。被我严词拒绝。

  我知道他一定想知道“小雨的舞伴是我”这件事情的内幕,问题是连我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有什么内幕,又如何去透露给他。所以我说,我看着吃两份晚餐的人,会有心理负担,怕就此得了厌食症,还是回家的好。

  其实,促使我果断拒绝张啸邀请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灵儿一定做好了丰盛的晚饭在家等着我。

  想到这里,我又加快了蹬车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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