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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残肢书生

《十三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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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百福三人凯旋而归地回到酒店。凌浩听到事情已经被圆满解决了,十分开心,放了几天假给百福和张杨两人。同时还给了三人大红的喜帖,上面写着与纪颜的订婚宴的日期。三人连忙恭喜凌少,尤其是张杨,那样子简直比他自己订婚还要开心。而百福的心中倒是有着不可避免的失落。不过想想自己的平凡,也觉得凌浩只不过是自己美好的梦想而已,现在,梦应该醒了。

晚上还是和张杨易道一起大吃了一顿火锅。易道还给了百福和张杨每人一张银行卡。见百福和张杨谁不拿,只是冷眼看着自己,易道慌忙解释道:“你们别多心,这次你们帮了忙,我当然要给报酬给你们啊。”

......

“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拿钱,我也会不好意思。”

......

“别这样嘛,你们就当是做个兼职嘛,没事有点外块不好吗?”

......

“你们不收的话,下次我会不好意思找你们帮忙啊。”

......

“......既然你们执意不肯收,那就算了。”

刷一声,桌上的两张卡都不见了。

“干嘛啊,死胖子,这就想把钱拿走啊!”

“胖胖,你太没义气了,也不让再劝劝我们。”

“多少钱啊,不能比你少啊!”

“胖胖,这顿火锅还是算在你头上,是不?”

“一会儿还请不请我们喝酒啊?”

“这几天我和张杨都放假,你请我们去玩吧。”

......

听着张杨百福自顾自的你一言我一语,气得易道肺要爆炸了!真不知道有这么两个伙伴,是好事,还是坏事。

本来第二天应该休息的,可是凌浩一个电话就把正在做着大梦的百福吵了起来。

百福迷迷糊糊地一直嘟着嘴,心想:这个太子爷,真不守信用,明明说要放我大假的。不过她没有想到,等着她的却一件她怎么想都想不到的一件好事。

原来想找百福的,是负责办理小蔓母亲案件的警官。小蔓的母亲在自杀之前留下了一份遗嘱,遗嘱上明确的写由陈百福来继承她名下的所有遗产。为了这件事,凌浩还特地吩咐公司的法律顾问,陪同清点小蔓母亲的遗产。

这笔遗产的现金并不多,但是却有一处房产,这处房产刚巧就是百福他们驱过鬼的独立屋。

听到这个消息,百福很是开心,她可是作梦都想要一个自己的小窝,尤其是房价高企的现在,能拥有一间带着漂亮小花园的三层独立屋是她想都不敢想的。但是,让她拥有,却又有点受之有愧。

当张杨和易道听到这件事的时候,也跟着开心了很久。看到百福不安的模样就不停地劝慰她,并且厚脸皮的要搬去一起住。

不过这间独立屋有三层嘛,而且地方稍远了一点,如果易道的车能每天接送自己,那倒是很不错。而且易道会道术,有他在也不会有不干净的东西在。呵呵,越想越开心啊!

打铁趁热,因为那间独立屋本来就很干净,虽然装修得并不豪华,但却还是很温馨简洁。所以三人商量后,自己买了漆,简单地把房间刷了一下。家俱还是挺齐全的,而且一直又保护的不错,所以用刚赚到的钱添置了一些电器之后,三人就搬了起来。

搬家当天,他们还去拜祭了小蔓母女的坟墓。因为接受了小蔓母亲的馈赠,百福便自己出钱将母女二人合葬。去祭拜的时候,这么巧,又遇到了小祥。原来小祥真的是被小蔓的母亲刺伤的,本来小蔓的母亲可以杀死他,但是,后来手下留情了。哎,看来小祥对小蔓的痴情,不仅感动了小蔓,也打动了原本憎恨他的小蔓母亲。

一切都是命吧,回想当初:

如果百福没有去小蔓的墓地;

如果在墓地没有遇到小祥;

如果小祥没有帮助小蔓;

如果......

是的,有太多如果了,人生真是奇妙啊!你这一秒错误的决定,很有可能就会成为以后成功的钥匙;而这一瞬间自以为正确的判断,又可能会变成将来发展的绊脚石。

终天到了凌浩订婚的这天了。

为了参加这天的订婚宴邓欣特地陪百福去挑了一件黑色的小礼服。因为百福的体形嘛,嗯......稍稍大了那么一点点,所以还真是颇费了些周折。

订婚宴如期般的热闹和豪华,很多本市有头有脸的人物出席,凌老爷子也特地从美国飞了回来。今天的纪颜更是美丽高贵,一袭浅蓝色的曳地晚装,把她衬得更加高挑性感,漂亮的颜色与她手上流光溢彩的钻戒相映成辉。这个平时高傲冷漠的冰山美女头一次在众人面前表现出少女特有的娇羞与妩媚。旁边的凌浩也是要命的帅气,那眼中的温柔,让周遭的一众美女都心动不已,暗暗地嫉妒着纪颜的好命。其实,看似令人艳羡的订婚仪式,不过是对他们命运的捉弄而已。这也是开启仇恨与嫉妒之门的钥匙。

百福在这里看着美丽的纪颜,同样羡慕不已。看看紧紧箍在身上的礼服,想起导购小姐偷偷窃笑的模样,一种从未有过的自卑感油然而生。只觉得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为什么有人可以轻易地拥有一切,而另一些人,则即使奋斗一生,也比不过那些人小指轻轻一点。

晚宴是露天的,微风吹来十分舒服,食物极其精美,而且种类繁多。优美的音乐,迷人的香车美女,衣冠楚楚的绅士......好象都在梦境中。百福也是女人,她当然也毫无例外的有着女人的虚荣。她也会渴望别人的关注,渴望优秀异性对自己的追求。但以自己的条件,根本没什么资本让人多看她一眼。现在眼前一切的一切,都只会让百福觉得格格不入,周身不自在。

哎,一群不认识的人。讨厌的张杨因为酒店网络突然故障而临时回去帮忙,不知什么时候才过来;该死的易道也因为法器失灵的事情,回去请教师傅,干脆不来了,还口口声声说什么,有太多人在等待他的帮助。根本就是急着赚钱嘛!虚伪的家伙。唯一的女友邓欣,因为职位低,没在受到邀请的范围。结果,只剩自己一个人可怜兮兮地来参加,一个自己根本不应该参加的晚宴。天啊,脚好痛,高跟鞋的确穿起来会很漂亮,但就是太折磨人。还是先等一下吧。

百福一个人慢慢地,向着角落没人注意的地方挪去。

“呯”心不在焉的百福突然撞到了一个硬物身上,最糟的是,那双从不离身的大眼镜也“啪”一声掉在了地上。

“糟糕。”百福叫了一声,慌忙蹲下到处摸索着自己的眼镜。突然,一双大手抓住了她,“别动,你的眼镜已经碎了,别割伤你的手。”

好好听的声音哦。百福抬起头,虽然眼睛是高度近视,但是因为离得很近,那人的脸百福还是看得很清楚。一个很阳光的男生,比凌浩还要帅,就是嘴边的笑容有些邪气。男生看到百福的眼睛时,怔了一下,随即就真诚地说道:“哇,你的眼睛真迷人。”

百福顿时感觉脸颊一热,因为从来没有人这么称赞过她。

“你有舞伴吗?”

百福摇了摇头。

“那么......做我的舞伴好吗?”男生眼神真诚得让人觉的,如果怀疑他,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事。

“呃......”百福吃惊极了,没想到,在这个灯红酒绿,美女如云的晚宴上,居然会有人请这么不起眼的自己跳舞。而自己竟然也鬼使神差的点头了。

男生兴奋得几乎有点手舞足蹈,看来百福的回答让他极为开心。他的反应让百福简直有点愕然了:他长得这么帅,哪可能找不到舞伴。只要他愿意,还不一群女人跑来把他踩死啊!为了一个这么平凡的自己,至于这么开心吗?

“你好,我叫宁逍。可以和你握手吗?”

百福一片茫然地伸出手来,男生优雅地握了一下。好软的手啊,这个男生保养得可比自己好多了。

男生轻轻地扶起百福,低下头,体贴地细声问道:“没事吧?刚才有没有撞疼你?”

“没有。”百福的声音又小得听不到了。怎么每次难为情的时候都这样,丢脸啊!

“表哥,恭喜你啊!”宁逍笑吟吟地对着百福背后。

百福扭头一看,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凌浩和纪颜。

“HI,纪颜,好久没见了。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宁逍笑得有点坏坏的,但依然很吸引人。没办法,现在的社会流行坏男生嘛!

“你在干什么啊?”凌浩皱着眉头严肃地问道。

“我?没什么啊?”宁逍转头看着百福,笑得很是“深情”,“我找到了今晚的舞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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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舞伴?!”凌浩冷冷地斜了百福一眼,继续对宁逍讲道:“喂,小子,百福可是我的助理。不许你打她的主意。”

“百福?”宁逍好象只听到这两个字一样,乐呵呵地看着百福,“原来你叫‘百福’啊。嗯,很可爱的名字啊!象你的人一样。”

百福顿时满头黑线。这个家伙,真是受不了他。当然,虽然明知宁逍的甜言蜜语的可信度,比说晚宴上有只老虎要吃人的可信度更低,但那话就是听起来很舒服。即使低调如百福,也一样喜欢听。

“表哥,你看,百福的眼睛很漂亮是不是?”宁逍兴奋地说,对于表哥的警告,他好象根本没听到一样,“知道吗百福,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好象闪闪发亮的宝石一样。你的眼睛都可以去做眼部化妆品的广告了。”

听宁逍这么一讲,凌浩和纪颜同时望向百福,搞得百福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心里直骂那个讨厌的笑面虎。

“如果你不说,我还真没注意。”纪颜也笑着开口了,“百福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啊!其实,百福啊,如果你稍微减点肥,再好好打扮一下,可以吸引很多人哦。”

“真的吗?”百福乐了,纪颜可不是那个笑面虎,她只会说自己想说的话,而不是别人想听的话。所以,百福对她的话一直是深信不疑的。

“你在说什么?”凌浩不客气地反驳了纪颜的想法,“一个女人吸引不吸引人,在于内在,而不是外表。我觉得百福现在这样就挺好。”

“卟哧”,宁逍又笑了起来,“不是吧表哥,这话可不象你说的啊。你可别告诉我,一个花花公子订了婚就转性了。喂,表嫂,你也知道的不是吗?”

一句话,弄得凌浩和纪颜两人都尴尬无比。百福站在旁边更是周身不自在,她不爽地问道:“你就不是花花公子了吗?我看你比谁都花的样子。”

“那你就看错了,我的第一次可是一定要留给我太太的!”

看着那双忠贞无比的眼睛,百福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宁逍也随着百福呵呵傻笑,好象百福是在笑别人,而不是笑他一样。

“快看,快看!”

忽然,所有客人都指着天惊叫起来。

百福他们也好奇地抬头一看:“海市蜃楼啊!”

海市蜃楼主要是由阳光折射形成,但现在是晚上啊!而且,海市蜃楼出现的画面更加是诡异的让人想象不到:

那景象显然也是在夜晚,周围到处都点着火把,能看到的一切也全凭着这些火光。

可是,景象中最显眼的却并不是这些点燃在黑暗中的光亮,而是一个女人,一个被残忍捆绑在木桩上的女人;一个身穿白色囚衣,已经奄奄一息的女人;一个浑身血迹、伤痕累累的女人;一个站在刑台,即将被处决的美丽至极的女人......

没人见过如此动人的美艳,纵使有两道深深的血痕,宛如丑陋的蜈蚣般爬那如玉般白皙细嫩的面颊,她依然是美得教人不忍移开视线。

尤其是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如同星辰般的闪闪发亮,眼中荡漾的波浪,似乎有很多委屈要向人们倾诉,那种哀怨,看得人无不心痛,就连女人也例外。

在那张绝美的脸上,没有泪水,没有怨恨,也没有愤怒。有的只是无限的凄楚,仿佛一个只有肉体还存活着的傀儡。

因为没有声音,所以听不到人们在说什么,看样子是在宣布女人的罪状。接着,有一个人拿着点好的火把,走上刑台,点燃了女人脚下的柴堆。

看到这种情形,周围的人不禁一起发出了一声惊呼,男人们更是焦急得恨不得立即冲到刑台上,拯救那柔弱无助的美丽女人。然而,无论现在的看客们多么不忍,火还是被点燃了。

那女人非但没有一丝的惊恐,反而笑了。笑得那样娇艳,好象阳光一下冲破了黑暗;笑得那么凄凉,仿佛既然心死,不如身也死的悲壮。

原来,苦笑,也可以笑得那么动人。

就在火焰逐渐吞没了女人之后,景象也慢慢消失了。但,每一个人的内心,却是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晚宴这样被打断之后,就草草结束了。因为看到恐怖火刑的每一个人,都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无心再参与这大喜的宴席。那绝色女子的悲惨遭遇,已经触动了所有人内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即使那些纵横商场和官场多年,自以为已经做到无情无义,绝爱绝恨的老狐狸们,也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那种无能为力的惋惜。

就连作为主人家的凌浩和纪颜,也是久久无法平静,总是觉得他们好象在哪里见过这个可怜的女人。当然,他们的不安是必然。因为这场残酷的悲剧和他们有着纠缠不清的关系,他们心中隐藏着的悔恨、内疚、愤恨、嫉妒等情感,已经逐渐开始冒头,以致后来又酿出了无数的悲剧。

百福直到后来,也想不通,自己——一个八百度的近视眼,为什么能够把那可怕的海市蜃楼,看得那么一清二楚。其实,那些景象原本就是埋藏在她心底的记忆。当然,这一点当时的百福完全不知晓。她只是觉得自己,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那个女子的无助与悲伤,并且跟着一起难过。

然而,这个海市蜃楼对百福来说,并不只是场奇妙的巧合,而是冥冥中注定,并且是意义非凡的。因为它是一个标志,它是百福后来传奇遭遇开始的标志。

这天夜晚海市蜃楼的奇观,后来被人们争相传颂,成为G市最为著名的不解之迷。许多人为了追求那神秘又诱人的真相而终生奔走调查。围绕着这个奇观而出现的神话传说、爱情故事和鬼故事更是多如牛毛,究竟哪个版本才是真的,谁也搞不清楚。至到最后,除了几个当事人之外,其实并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曲折故事的真相。

但真相终归就是真相,无论别人掩饰得多好,真相迟早都有被揭露的一天。这个旷世奇冤,这个只因几个人自私的爱恨情仇而导致无数生命消逝的悲剧,也即将到了被揭开真面目的一天了。

海市蜃楼,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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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怕鬼吗?其实每一个厉鬼的背后,都会有一个或凄凉,或无奈,或遗憾的故事......

一个千年的诅咒,一段不为世人接受的孽缘,一个不停缠绕的诡异噩梦,一个平凡无奇女孩到绝世美女的惊人蜕变......


我爸爸是G市黑道鼎鼎有名的老大,家里的生意做得很大,我又是独子。所以,从小我都不曾尝试过,得不到是个什么滋味。


从别人慌张躲闪的眼神中,我渐渐明白,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这当然有好处,自小就只有我欺负人,没有人敢欺负我。


我霸道,我张扬,我不可一世!


但同时,我很孤独。没有人了解我,甚至没有人试图想了解过我。就算我的新生父母也没有。他们唯一会为我做的,就是塞钱给我,从不问我需要的到底是什么。所以,从小我就了解钱的重要性。有钱,我就可以请朋友吃雪糕;有钱,就可以请伙伴打游戏;有钱,就会有人包围着我,那样我就不会再孤独。


长大以后,我才懂得有钱可以买来很多的东西,但是却买不来真情!那些狐朋狗友们平时和我吃吃喝喝,称兄道弟,但这无非是金钱和权势的盲从。而在我真正在乎的事情面前,钱,一点用处也没有。


记得小时候,爸爸经常喝得醉熏熏的回家;妈妈经常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门。


爸爸对我说:儿子,你记住,女人只是用来玩的,女人是用来陪衬自己地位的,女人是不能信任的。千万不要对女人动真情!如果,你动了情,那你就有了最致命的弱点。


当时,我根本不了解爸爸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我还是坚定地点了点头,并不是我想刻意想讨爸爸的喜欢,只是我觉得,爸爸是我幼年的偶像,爸爸是世界上最强的男人,所以爸爸说的一定是对的。


终于有一天,爸爸痛打了妈妈,并将她赶出了家门。自始至终,我都是旁边冷眼看着发生的一切。好象眼前被毒打的不是生我的妈妈,而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那个我曾经叫过妈妈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小蔓的时候,她才十三岁,而我已经十九岁了;她的功课全校第一,我的成绩连高中都考不上;她是学校的校花,而我是学校出名的坏蛋。


但是,我就是喜欢上了她。我喜欢她被风吹起的秀发;我喜欢她淡定的眼神;我喜欢她从不趋炎附势;我喜欢她认真投入的表情......她的一切我都喜欢,甚至包括,她对我的鄙视。因为那种视让我知道,总有人是对金钱和权势是不屑一顾的,总有人只忠于自己的感情而不是需要。


为了她,我连好不容易考上的高中都没去上。其实,我从来都不曾对她心存恶念,只是,想多看她几眼而已。但是每次看到她,她都和那个讨厌的跟屁虫在一起。看着小蔓盈盈的笑意和眼中的温柔,我嫉妒得发狂。我真看不出那个张狂的小子有什么好。我也可以帮她背书包,我也愿意每天等她放学陪她回家,我也愿意用我一切的用量保护她,给她一切她想要的。我一定要把她从那个讨厌的家伙手里抢过来!但是,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不是爱,是自私的占有欲。真正爱一个人,是要让她幸福的。可当时的我,真的不明白这个道理。


终于一天,我不想只在暗处默默的看着她,我要争取站在她的身边。可是,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害怕我,厌恶我。还有那个小子,长这么大,还重来没人敢先对我动手!


最后,那小子如我所愿地被开除了,甚至搬远了家。


可她,也彻底不理我了!


受父亲的影响,幼稚的我自认为一个男人是不应该总跟在女人屁股后面的。于是,我就刻意远离她,以为绝对跑不出我的手心。我完全忘记到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只想疯狂地想得到她的爱意。


从来没有想过,我的炽烈的感情会带给她灾难。看到她惨白着脸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我疯狂地想要把那帮家伙找出来宰了他们。就算把他们碎尸万段,也弥补不了她所遭受的折磨。


狠狠教训那群家伙之后,我,又能做什么吗?我不敢牵着她的手告诉她,我愿意永远保护着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默默的守护着她,就象以前的......他,那样。头一次强烈地感觉自己犯了愚蠢的错误,这个错误不是爱上了一个人,而是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人。想起她,我的心就好痛,痛得睡不着觉。


听到她死讯的那天,我像发疯了一样,开着车想去证实这只是一个可怕的误会。但是,我没能去,因为我出了车祸,断了一条腿。在病床上,我足足躺了一年的时间。这不能动的一年里,我想了很多。最错的人,就是我,如果不是我执意要纠缠她,如果不是我逼走了他,如果我还能按照最初的想法,努力去保护她。那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会完全不一样。


能够走路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坟前拜祭她。后来,这也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够平息一点因为内疚而带来的痛楚。小蔓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


没想到我居然还有机会可以帮到她。


这要多谢那个叫百福的女孩,是她把深陷在自责的泥沼中的我拯救了出来。每当想起小蔓可以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享受新的生活,我就兴奋不已。


没想到小蔓的母亲会那么痛恨我,不过没有关系,是我的错,如果不是我,小蔓还好好的活着。她恨我是应该的。


看到小蔓慢慢消失的,我开心极了。


我只想说一句:小蔓,来世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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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振华手里拿着刚刚淘来的白瓷花瓶,兴奋得两手颤抖。


真是稀世珍宝啊!这个瓷瓶表面看来只个造型普通的白瓷长颈花瓶,并被鉴定为一千年之前的古物。但当他带着花瓶接连拜访了几个专家,所有的专家却都说不出它到底是属于“柴汝钧哥定”哪个窖,只是异口同声地说从来不曾见过如此制作方法的瓷器。


自自古以来,属邢窑的白瓷最为有名,与南方地区越窑青瓷相匹敌,世称“南青北白”。白瓷技艺从隋朝开始成熟起来的,距今的确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可眼前这个白瓷瓶却绝不属于世人所知的五窖。


这个白瓷瓶釉面光滑,色泽雪白莹润,很像邢窖的特点。但仔细观察却能看出雪白的表面上,布满细如发丝的红线,颜色呈淡淡的粉红色,犹如婴儿皮肤下密集的血管。最巧妙的是,当你往瓶中放入36度的温水时,瓷瓶上就会出现一个圆胖笨拙的小童画面,而且栩栩如生,俏皮可爱。凡每个见过此景的人,无不称赞这神乎奇迹的工艺。


自从得了此瓶之后,爱瓷如痴的宁振华甚至每天都揽着这个神奇古瓶睡觉。说也奇怪,这古瓶如同宝玉一样,因为沾染了人气,而变得灵气十足,有时望去,仿佛能看到那古瓶血液的流动,和小童顽皮的笑脸。见到古瓶灵异的变化,宁振华再也无心打理生意,只是每天守着它,如同一只守墓石狮一样。四周的危机,身边的人变化,他一概感觉不到。殊不知,黑雾已经向他们张开了血盆大口。




早上一醒来,百福就觉得头昏脑涨。自从见过那奇特的海市蜃楼以后,百福每天都是怪梦缠身。梦中总有人在呼唤她,还说着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担任凌浩的助理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百福已经充分了解了凌浩掩藏在微笑假象下的真面目。“反复无常”,就是百福对凌浩最深,也最准确的感受。在工作陷入困境,所有人都丧气不已的时候,凌浩反而热情高涨,兴奋得如同面对着猎物的野兽;可当项目取得一定成绩,大家互相庆祝勉励时,他又开始狂泼冷水,而且暴躁得好象谁得罪他了似的。


记得刚上任助理工作的第一天,百福就因为着装而被凌浩直接赶走,让她“穿上得体的衣服再来”。看着同事同情的目光,百福难过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幸好百福并不是蜜罐里浸大的脆弱宝宝,从小阿姨的火爆脾气早就把她锻炼得刀枪不入了。旁边的其他同事,也对百福惊人的忍耐力表示出了强烈的敬佩。


渐渐上手了工作,凌浩也开始把一些需要跟进的事情交给百福。现在,百福就刚刚做好一份关于神农架的旅游方案。公司要组织一次中高层的外出旅行活动,凌浩这个假洋鬼子因为比较崇尚神农架的神秘,而指定了这个地方。发了邮件给凌浩和苏总,好,搞掂。


唉,工作后才知道,原来凌浩和苏总两个人是面和心不和。凌浩是自己的顶头上司,而苏总又是自己非常敬重的LEADER,真是麻烦啊。不过自己现在的身份,当然自动被划为凌浩这一方阵营了。大公司的人际关系就是复杂,所以自己做事只能是小心小心再小心!无奈啊!


方案顺利通过了,百福心里总算是得到了一些安慰,这段时间没白忙啊!凌浩还是那样没有任何表示,倒是苏总小小地表扬了她一番。哎,这个凌浩,就是不懂得如何安抚下属,而且少了点苏总那种平易近人的亲切感。这在现代陷井重重的商战中,可是个不太有利的地方啊。


阿姨的一个电话,把百福刚刚得到的一点小小的满足感粉碎了。自从阿姨得知自己在G市多了那处房产之后,百福就没过过安稳日子。阿姨不停地催促百福把张杨和易道赶出去,再把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以报答她对百福多年的养育之恩。


百福真的很喜欢小蔓母亲留给自己的房子,总是尽心地把那里整理得十分温馨可爱,而且那也代表小蔓母亲的一份心意,是不应该随便转送给他人的。何况,张杨和易道是自己的伙伴,每月又按时交付租金,自己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张口让他们搬走。于是唯有拖延。可阿姨却愈加恼怒起来,大骂百福没有良心,是只白眼狼。百福每次只是默默地听着,也不辩驳。


表妹樱桃也来到了G市与百福一起住,并且在苏总手底下工作。那完全是靠樱桃自己,她一直都是个聪明的女孩,只是有着漂亮女孩都有的骄傲和任性。邓欣总是说百福简直就象是樱桃的佣人一样,本来没有什么姐妹之情。连张杨和易道也看不惯樱桃对百福的态度,常常为她不平。百福则总是笑着说樱桃还小,不必计较。这次的旅行,樱桃作为苏总的秘书也会参加。


宁逍也来公司工作了,对于这次的计划,他真是帮了百福不少忙。虽然百福已经刻意地与他保持了一段距离,但他还是看见百福就一副亲密状,好象两人已是十年老友一样,搞得邓欣追着自己,审问两人的关系。


好!准备好行装,一周后出发!




惨啊,回到家还得做饭!虽然张杨和易道都有按月给伙食费,但是一个人做四个人的饭菜,可着实不易啊。


真热,百福做饭做的满头大汗。张杨和易道则在一旁跷着脚看电视。真是死没良心!百福心里愤愤不平着,谁规定女人才要做饭的啊!


张杨现在已经离开酒店,跑去了一个软件公司做销售工作,他说什么男人就该有拼搏精神,不过随着时间的磨炼,他真的已经退去过往的青涩,多了些圆滑和稳重。有时,百福看着他磨穿的鞋底,觉得心疼不已,他自己倒还是乐在其中。因为努力,张杨已经在工作上取得很好的成绩,还有不少同行想要挖角。让他在百福面前总是洋洋得意。


易道则还是做他的法师,虽然大部分法力被封印,可是勤奋练功的他,还是日渐厉害起来。而且还借着白龙大师的威名,四处拉生意。所以几个人中,最有钱的就是他了。百福和张杨也会在他需要的时候,跑去帮个忙,客串一下。但是好象上次鬼屋那么惊险的事情就没再发生过。直到现在,易道想起当初鬼屋涉险的事情,还念叨着有阴谋。只是百福和张杨都不理他,他也只得做罢。


樱桃刚才打电话回来说在外面吃饭,让百福又为她担心起来。结果被张杨和易道笑她多事。她正独自生着闷气,两人才神神秘秘地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礼物,送给第一次旅行的百福。


张杨送了百福一块漂亮的精工潜水表和一个防水背囊,易道则送了她一把多功能的瑞士军刀和一双CAT的防水登山鞋。看到礼物,百福这才高兴起来。这些东西,都是百福一直想买而舍不得买的东西啊!虽然转做凌浩助手之后,百福的薪水一下子涨了几倍,但是凌浩是个对形象要求极高的人,百福不得不拿很大一部分去添置衣物和化妆品。再除去给阿姨的生活费,自己能留下的钱就真的很少了。


开心的百福赏给了两人一只烧鸭腿,心里期待起这次奇妙的旅行来。此时的百福根本想不到,这次旅行会带给她生活多么大的转折。命运的轮盘已经开始转动,注定的劫难,也已经悄悄向她袭来了。只是,等待她的,究竟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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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经验的百福带了过多的衣物和食物,搞得表妹樱桃对她白眼连连。百福只得陪着笑脸,哄她开心。可樱桃还是皱紧漂亮的眉头,连讽刺带挖苦。搞得周围的人都不禁连连摇头。


上车时,宁逍突然抢到了百福身边的座位。樱桃则坐在了上司苏总的旁边,气得姚叶咬牙切齿,独自郁闷地坐在一边。


旁边的百福看到这种情况,不停埋怨宁逍。宁逍就假装没听到,拼命地找好吃的东西给百福,还努力地讲着自以为有趣的无聊笑话。


旅行果然是件很累的事情,大家不停的坐车,转机,再坐车,好不容易到了神农架附近的保康县时,天已经黑了,大家都是疲倦不已的样子。


第二天一早,又要出发。搞得不少平时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们怨声载道,还把不满全部发泄到可怜的百福身上。百福倒是认劳认怨,完全不计较大家的报怨。最高层的领导反而是乐在其中的模样,尤其是凌浩、纪颜、和苏总,让百福奇怪的是,大家都那么报怨,反而一向挑剔的姚叶什么都不说,一副劲头十足的模样。


这之中怨声最大的就是百福的表妹——樱桃了。她一会儿说背包重,一会儿又说脚疼,百福只得背着两个沉重的大包,还要扶着樱桃。旁边的凌浩其实一直在观察着所有的人,樱桃的表现让他连连皱眉。正当百福累得气喘连连的时候,突然肩膀一松,宁逍接过了放在他肩头的两个大包,背在了自己身上。百福正想拒绝的时候,凌浩也走了过来,拿走了其中的一包背包,对百福说:“百福,你安排的不错,我就是想看看大家在面对困难的时候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此话一出,果然再没人敢说什么了,所有人就算装也装出了一副热情高涨的模样。只有樱桃,还是一副极度不满的表情。百福知道樱桃从小到大从没吃过苦,所以,一点也不生她的气,只想着如何去照顾她。


跟着导游,大家来到了一个名叫集仙镇的地方。这个地方十分落后,也因而保存了独特的原始岁月。可糟糕的是,这里连家像样的旅店都没有,这直接导致大家的不满加剧。凌浩倒是挺开心的,因为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内在人性的表现永远是他最感兴趣的话题,一回房,他就与纪颜讨论起大家的表现来。


小镇一到晚上就一个人都没有,樱桃又闹起脾气来,非要吃宵夜不可。无奈,百福只好跑去借用旅店的炉子,给樱桃煮了一包泡面。


第三天一早,大家去吃早点。百福突然看到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女孩一脸疲惫的样子,好象一夜没睡。看到热滚滚的粥,她马上一动不动,想了半天,才鼓起勇气问道:“一碗粥多少钱?”


“一块钱。”女老板热情地回答。


“一块钱?这么贵啊?”女孩犹豫了,“五毛钱行吗?”她小声恳求着。


“当然不行了。一碗粥才一块钱,你都闲贵!那就别吃了!喝西北风去吧。”女老板马上变了脸。


“这是一块钱,你把粥给她吧。”百福冷冰冰地对女老板说,她实在看不惯女老板的势利样。


“好——”女老板不情愿的回答。


百福笑首把热粥送到了女孩的手上,转身离开了,女孩儿则一直用感激的目光看着百福。


本来百福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可没想到,百福后来居然又遇到了那个女孩,而且还是在一个陕小闭塞的小山村——百灵村。


凌浩组织这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一向高高在上的中高层干部们,感受一下困难的生活。根据这个理由而决定的路线,是通常游客不会选择的,也是最艰苦的。这一天,大家爬过山之后,就停在了百灵村休息。


山村很小,地势险峻,罕有人至,所以没有受到世俗污染的村民也非常的淳朴善良。而且这里还有很多美丽的传说故事。


百福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人,而且她尤其喜欢听故事,现在她就在听村里最老,已经足有103岁的梁老太讲故事。梁老太说的话百福听不懂,老太的曾孙女便在一旁做翻译。那个故事很模糊,好象是说在山林的深处有一个很美丽而神秘的国家叫夏城国,这个国家开满了极其美艳的长着人脸的红色花朵,并且擅长制做精美独特的瓷器,其工艺水平,远在当时宋朝的官窖水平之上。夏城国并以此作为通商贸易的主要产品。但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个夏城国突然就消失了,那些瓷器便也就此绝迹。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到过这个国度,甚至遗忘了它的存在。


“后来呢,后来呢?这是一个国家啊,应该有很多人的,怎么会说消失就消失呢?有没有人去过啊?还有,那红色的花朵漂亮不漂亮啊?现在还有吗?如果有的话给我些种子吧,我想在院子里种些花。”百福急切地问道,不知为什么,她对这个故事极度的好奇,恨不能马上跑去这个国家看一下。


“没有了!呵呵,傻丫头,都说是传说了,哪有人去过呢?都是假的!”梁老太的曾孙女笑着回答。


“·#¥……%—×%#·%……”梁老太因为牙已经掉了,满口露风,搞的百福根本听不懂她说什么。


“曾祖母说,那个传说是真的不是假的。在一千年之前,的确有个夏城国,而且就藏在山里面。只要有地图,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不过,那个地方很邪恶。最好还是不要去。”


可惜这并不能打消百福的好奇,相反她更想去了。甚至打算等存够钱后,来个独自一人的途步旅行,寻找这个神秘消失的国度。对了,名字就叫:神秘国度之旅好啊。嘿嘿。唉,做计划太多了,搞得自己一个小旅行也要取个名字。真是的,坏习惯!


“好有趣的故事啊。百福,我们什么时候去找那个夏城国好不好啊?”


原来是宁逍,他一直在偷听,而且居然也对那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十分向往。


“我可没时间。”百福假装不在意的模样,她可不想和这个纨绔子弟一起。有关于两个人滑稽的绯闻已经太多了,她仿佛已经看到有人议论他们两个一同出游时的一脸坏笑。


百福说完,假借看风景,便走了出去。不过,这里的风景还真是好。四周都是翠绿的高山,山顶烟雾缭绕,再加上村中广阔的稻田,高大的果树,清澈的泉水,整齐而古老的民房,还有正在悠闲吃草的水牛,简直活脱脱就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咦,姐姐,你在这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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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咦,姐姐,你在这里啊?”


百福听见后,奇怪地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没钱喝粥的小女孩。


见到女孩,百福也很开心,“原来你是这个村子的啊?”


“是啊,姐姐。”小女孩换上干净衣服之后,显得更加清秀可爱。


“你......走着去镇上的吗?”


“是啊。”


“哇,真厉害。你干什么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啊?”


“呃......”女孩底下脸,“我......我给我爹买药。”


“他是什么病啊?”百福关切地问道。


“风湿性关节炎。”女孩儿小声的说。


治不了的啊,百福在心里惋惜,“我去你家看看好吗?”


“好啊,不过我家很小......”


“没关系了!”百福亲热地抓住女孩的手。其实她是想去看一下,有没有什么她能帮到忙。


果然不出百福所料,这个屋子又潮湿又冰冷,而且,女孩的父亲已经瘫痪在床无法动弹了,屋里满是腐败的臭气。柴火也用完了,百福自告奋勇的去帮忙拾柴。还整理了家务,这些都是百福最擅长的,从她懂事起,就开始做这些家务。最后,她为女孩和她的父亲做了几道最拿手的菜。


晚上正当百福准备休息时,小女孩突然又来找她。樱桃一见,就皱紧眉头,好象很闲弃似的,躲在一边。百福连忙拉了女孩走出去。


“什么事啊?”百福亲切地问。


“哦,是这样,姐姐,我家有一个家传之宝,想......看看你要不要。”女孩难为情的说着,还拿出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包袱里的东西被包裹得左一层右一层,看来好象极为珍贵。打开最后一层——哦,原来是个铜镜。


百福一见到那个铜镜,就一把将它抢过来,仔细端详。


铜镜大概有碗口那么大,下方有一个刻满藤蔓枝叶的手柄。镜面乌黑光亮,可以清晰地映出人影,最诡异的是镜面背后的花纹:看起来很象是花,但如果说是花,在它身上又有长长的手臂和长着牙齿的大口。它的身体以奇怪的姿势扭曲着,很想是在跳舞,但更象准备要捕捉借物。所以整个镜背看起来,总觉得让人后背发凉。


但百福却一直是痴痴地看着铜镜,心中充满似曾相识的感觉,仿佛这就是她最为珍爱的闺房之物。她甚至看到了镜中闪动的身影,那么窈窕,那么美丽,高高盘起的发髻让她显得更加娇艳可爱……


百福正看着铜镜一动不动的时候,小女孩见她神色不对,连忙摇她,并且急切地叫着:“姐姐!姐姐!你怎么了?”


“哦,我……没事。”百福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对不起啊,吓到你了是吗?”


“不是,我只是为姐姐担心而已。”小女孩一脸的担忧。


“我没事,你......是想把它买给我吗?”百福亲切地问道。


“是啊,我家只有这个比较值钱。姐姐,这个铜镜真的是我家传下来的,你买它吧,好不好?”


“多少钱啊?”


“呃......”小女孩想了想,然后咬紧嘴唇说道:“......300块.......”


百福愣了,因为她明明看见小女孩伸出了五根手指,但她却说了300,搞得百福愣在哪里。


小女孩一看百福不说话,就急了:“姐姐,如果你觉得贵,可以再便宜一点的。”


见小女孩急成这样,百福笑了,然后进屋去拿了自己的钱包。百福拿了1000块钱递给了女孩,女孩马上瞪圆了眼睛,傻傻的看着她。百福则笑着说:“拿去吧,给你爸爸看病。我带的钱不多,也只能给你这么多了。”


“谢谢你姐姐。我叫夏小桃,我会努力赚钱,然后把钱还给姐姐的。”小女孩哭了起来。


不过这倒搞得百福很不好意思,毕竟自己也没有白给这些钱啊。


百福回到房间的时候,房间里的灯已经被樱桃熄了,她只好摸黑回到床上。在床上她又不自觉地掏出铜镜来借着微弱的月光,仔细打量着这面铜镜,强烈的熟悉感又涌上了心头。百福微笑着把铜镜揽在怀中,沉沉地睡去了。


不知是不是太累的原因,百福从上次海市蜃楼事件之后,头一次没有作梦,一觉睡到了天亮。所以,第二天醒来时,精神格外的振奋。连纪颜都说她气色很好。百福很开心,心里有着从没有过的轻松。


樱桃又是最后一个起床的,而且刚一出门就报怨爬山太累,床板太硬。大家都习以为常地不去理会,但是,这里百福却一反常态地开了口:“樱桃,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能总让大家等你。而且大家的住宿条件都是一样的,别人都不报怨,那么你也不应该报怨。”


听到百福的话,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在他们眼里,百福就是个即使被打破头,也还是会赔着笑脸的二十四孝姐姐。可今天,她居然出言教训樱桃,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最不能接受的,当然就是樱桃,她气得憋红了脸,大声叫道:“陈百福,你凭什么教训我啊?”


“凭什么?”百福冷笑了一下,“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有些事情都是事实:在家里,我是姐姐,你是妹妹,我比你大;在公司,我是董事长助理,你是总经理秘书,我职位比你高。所以,无论于公于私,我都有权力教育你,而你,也必须听我的。”


此时,大家全部都张大了嘴巴,心想:天啊,这真的是陈百福吗?可同时,大家也觉得挺解气,毕竟樱桃的怨天尤人让所有的人都反感不已。


在近三分钟的对峙之后,樱桃妥协,这个自小软弱可欺的表姐,今天居然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坚定,那眼神中的冷漠,让樱桃觉得从心底里畏惧。她这才知道,原来好脾气的姐姐也会有发火的时候。虽然心有不甘,但她还是无可奈何。这次出行,自己的表现的确太差了,可能太子爷和苏总已经对自己有想法了,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


这一天,樱桃都很沉默,没有再象以前那样惹人反感了。大家心里都一致认为这全部都是百福的功劳。就连凌浩和苏总,也对一向懦弱的百福有了新的看法。


但是,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假象,樱桃这个从小被人捧在手心上,任性而又自私的女孩,怎么会就这样学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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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大家只好分为成组结伴去附近寻找找樱桃。但还是没有结果!为了避免更多的意外,大家只好选择先下山,以便找更多的人帮忙。

第二天,一个六十人的寻人队伍建立好了。来旅行的人员里大部分都先返回了G市,只留下了宁逍,凌浩和纪颜。

百福也参与了寻人的队伍中。而宁逍,凌浩和纪颜则自告奋勇的要求与百福一组,尤其是纪颜。她一直认为樱桃的失踪和她有脱不开的关系,所以。四人背着简单的背包,向东边出发了。为了不至于迷失方向,旅行经验丰富的宁逍不停地留意着手表上经纬度的变化。

大概走了一个多小时,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宛如石门一般的山峰。山峰呈少见的青白色,足有三十层楼那么高,耸入云端,简直就象是西游记里的南天门,一不小心落在了凡间。

四个人看到如此奇妙的景色,都忍不住地向前走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们已经走得太远,远到超出搜索的范围了。

石山内的景色真是美得让几人忘乎所以了。四周都是高山巍立,山谷里则更是翠绿欲滴,芳草遍地。山谷中间的位置却是寸草不生,看起来就犹如一条弯延曲折的小径,山崖的峭壁上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走在山谷中,整个人都会不自觉地沉浸在醉人的绿色中,觉得已与自然溶为一体,以致于差点忘记了上山的真正目的。但是,百福总是觉得好象有哪里不对劲。

走着走着,凌浩突然说了一句话,把大家吓了一跳。他说:“你们,觉不觉得这里太静了?”

对啊!刚刚上山的时候,大家还听到鸟声,虫叫,轻风抚过的沙沙声。而这里,一切仿佛都是无声而且静止不动的,如同一副精美绝伦的油画。

纪颜伸手拨了几下身边的绿草,然后叫了一声:“阿浩!”

“怎么了?”凌浩连忙走过来,担惊地看着纪颜。

“没事,”纪颜苦笑着回答,“我想试一下,我们的耳朵有没有问题。因为这里。。。。。。实在是静的可怕。”

“是啊,这里好象是有点不对劲。就算现在就是没有风,但也绝不可能一个小动物都没有。要么我们还是先出去吧。这么远了,樱桃应该不会来。”宁逍也建议道。

大家于是都望向百福。

“我们还是返回去吧。总不能为了我表妹一个人,让你们都有危险吧。”百福也赞同。

意见一致,四人便转身向来时的路返去。但是,走了很久,却还是不见来时的石门。

这时,一直盯着手表上经纬度的宁逍开腔了:“我们,还是在那个地方。刚刚停下的地方。”

众人先是一惊,再抬头仔细看看,嗯,好象是这样。

这回宁逍负责带路,他一直紧盯着手表上的经纬度。可刚走了半个小时,他又站住了,并以头一次用极其严肃的表情对大家说:“我们。。。。。。还是在那个地方。”

这下,所有人都傻了眼,这件事情太不寻常。但是,现在他们又该怎么办呢?

蓦的,三人忽然把头转向百福,百福即刻明白了他们的意思,连连摆着手,吱吱唔唔地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而且我也不会法术。因为。。。。。。”百福尴尬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那个该死的易道说我根本就是法术克星,没有办法学法术。”

三人听到以后,面面相觑,失望不已。

于是,凌浩便建议道:“既然前面走不通,要不要我们调转头看一下。没准会有路呢。”

无奈,现在也只有这样了,三人于是便只得按照去时的方向前进。

也不知过了多久,四个人终于走出了几乎无法分辨的绿色小径。来到了一大块奇怪的空地上。说它奇怪是因为,这里真的是寸草不生,只有看起来黑乎乎的地面,甚至连两边的悬崖上都是光突突地黑色石块,好象被火烧过一样。而且这片诡异的空地与旁边的迷人的翠绿明明相邻,可却又界线分明。好象被人将它一刀整齐的切开一样。在黑色的空地中间则耸立着一根高高的石柱,比先前见过的石门还要高。石柱至少需要十个人合力才能抱住。看起来十分威风,再加上中午时太阳正好在石柱顶端,阳光折射形成的光圈将柱顶团团围住,望去根本就是一把深深插入地面的利剑,真让人震撼不已。

四个人小心翼翼地靠近了黑色柱,向来活泼的宁逍兴奋得绕着石柱不停转圈圈,而原本就想来探险的凌浩也忘记了大家原本是来找人的,竟拿起照相机拍个不停,连连称赞“这真是个奇迹”。

看到两个男人忘乎所以的模样,百福和纪颜两个女人在一旁真是哭笑不得,男人啊,果然和孩子一样。但同时,两个女人不知是什么原因,也同样感觉到一阵没来由的的轻松,仿佛根本不曾有过什么让他们牵挂的事。

他们还没有发现,天空已经出现了一片奇特的乌云。乌云慢吞吞的从天边游过来,遮住了天上的太阳,同时,也笼罩在了石柱的上方。

忽然,宁逍叫了起来:“你们快来看!这里有一个石门。”

大家马上全部都跑了过来。果然,在石柱下方,有一个大约一人高,半米宽的黑色石门。

“刚才有这个门吗?”凌浩紧锁眉头问宁逍。

“没有啊,我在这个石柱绕了几圈都没发现。”宁逍自己也迷惑不解,“这个门。。。。。。好象是突然出现的。”

纪颜好奇地走去用力推了一下石门,但石门却纹丝不动。“门关得很紧,打不开。”

“是吗?”百福也好奇地准备上前去推一推这个石门,但让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石门刚被百福一碰,就缓缓的自动打开,露出了里面黑乎乎的洞口。

这下,其余三人又张着大嘴呆呆的看着百福。

百福自己也傻眼了,但随即便向众人尴尬地一笑,犹豫着说道:“嗯。。。。。。这个门好象不太结实。”

登时,其余三人满头黑线。不结实?这个解释太好笑了吧?

经过几人的商议,最终决定进去“看一下再说”。

宁逍甚至辩解说,可能樱桃就被困在这未知的黑洞中。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明白,这个借口真是烂得不能再烂了。

百福也感觉自己几乎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头脑了,明明很清楚现在不是好奇的时候,可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进洞的欲望。连一向理智的凌浩和纪颜也同样表示赞同,就是没有一个人考虑到可能的危险。

大概,这就是他们避无可避的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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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进洞,就看到深不见底的石阶。几个人连忙把背包里的手电筒打开。虽然电筒的光亮与周围可怕的黑暗根本就无法抗衡,但还是能够让他们勉强看到眼前的路。

这些石阶都是由整块的石头做成的,台阶并不很陡,所以下起来还比较容易。足足有二十分钟左右,百福他们才下到石阶的最深处。

然而,下面却是更加空旷的黑,无边无际的黑。手里小小的手电甚至连两米的距离都照不到。

有心理学家曾经说过:人之所以对黑暗心存恐惧,是因为恐惧黑暗中未知的东西。

现在就是这样,当几个人慷慨激昂地下到洞底之后,却被前方未知的黑暗浇熄了心中的火焰。犹犹豫豫地不知该不该继续前进。

正当凌浩和纪颜商量着要不要返回地面的时候,黑暗突然地就被昏黄的光明代替了。原来,宁逍和百福在墙壁上找到了镶嵌在上面的油灯。原本其实两个也只是想试一试,没想到还真点亮了。而且,整个通道都亮了起来,虽然还是比较昏暗,但是至少能勉强看得清楚情况。

哦,竟然是利用了镜面折射的原理。古人的智慧真是令人钦佩啊!现在,被黑暗隐藏的真面目已经完完全全地暴露在了众人的眼中。

其实就是个宽阔地通道,大概有八车车道那么宽。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建造的,但在地下建造出如此宽阔道路的,绝非易事。洞顶十分高,所以实在看不清有什么。

有了光明的支持,四个人更加大胆地向前走去。走了十几分钟,前方居然出现一个小小的白玉拱桥,桥身大概只有十米左右长。桥身打磨的光滑亮泽,桥面雕刻着纷繁复杂的图案,妖娆而诡异,在黄色的光下,闪闪发亮。看着上在的花纹,百福总觉得有点眼熟,好象在哪里见过似的。

可是,这个美丽的小桥,却没有扶手,而且很窄,只能容一人通过。桥下黑很乎乎的一片,无论是通道的光线还是手电筒的光线均无法到达,看样子,应该非常深。

凌浩第一个踏上桥面,并交待纪颜他们在自己安全到达后再通过,以免大家同时遇险。结果,他很轻松地走了过去,看来没什么危险。于是宁逍,纪颜也随着走了过去,百福则跟在了最后。

虽然看到凌浩他们都非常顺利地过了桥,但是她心中仍有着不可名状的恐惧,仿佛前面就有着什么未知危险的事情在等着自己一样。但眼见三人已经顺利上了桥,百福别无选择,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了上去。

才刚一上桥,百福就感觉到脚下有一阵阵似有似无的阴风掠过,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寒战,心里不祥的预感也愈加的强烈。百福不得不放慢速度,尽可能把每一步都走得稳当。可越是小心谨慎,百福就越是觉得危机四伏,两边的黑暗仿佛血盆大口一般,准备随时将她吞没,让她的精神更加紧绷。才短短几步路就好象走了几个小时,额头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突然,百福从眼角的余光中瞥见一个黑色的影子。她吓得即刻停住脚步,可影子又不见了。百福转念一想,觉得自己十分好笑。是啊,两边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如果影子也是黑色的,那怎么看得出来啊。一定是自己吓自己!

想到这里,百福顷刻间就放松了下来。

正当百福自以为是的迈开步子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前面的三个人就只看到,位于最后的百福身子一歪,好象个面口袋一样,无力地向旁边的深渊倒去。

正当百福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一双手紧紧地拉住了她。

原来是纪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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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幸前面的纪颜并没有急着过桥,而是一直观察着看起来有些不大妥当的百福。所以她才能够一见百福摔落,便及时的跳起来一把拉住将她抓住。

看到这种情况,一旁的宁逍和凌浩也连忙跑过来,死命地拽住百福,将她从黑渊中拉了上来,拖到玉桥的另一边。

几个人气喘吁吁地看着百福,百福自己也吓得一时有些回不过神来,过了半晌,才想起要感激三人的救命之恩。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纪颜嗔怪道,“你快把我吓死了,如果不是凌浩和宁逍及时帮我拉住你,你就没命了。”

“百福,你真是要谢谢表嫂,如果不是她反应快,你可就连渣都不剩。”

“陈百福,你这样是想考验我们的神经吗?现在这里只有我们四个人,少哪一个都不行!我们必须要小心谨慎,不可以再出意外!”

“对不起啊,我。。。。。。”百福低下头想了想,为难的说,“其实,我真的感觉有人在我脚上抓了一把,因为这样我才会摔倒的。”看到大家一脸的不可置信,百福急忙解释道:“不是我想吓你们,更不是我想推卸责任,我只是想提醒你们。这个地方。。。。。。真的很邪门!我的脚现在还疼呢!”

说完,百福掀起裤角一看,果然,她那白皙的脚踝上印着两只小小的手掌印,看样子似乎是两只小手将百福的脚环住,才导致她从桥上摔下的。

最只怕的是,那两只手掌实在太小了,几乎就是刚出生的婴儿手掌的大小!可是,刚出生的婴儿,不会走,更不会跑,怎么可能出现在这个鬼地方呢?

除非。。。。。。

其余三人略一思忖,瞟也一眼桥底的漆黑,脸色马上一变,默不作声地向桥边更远的地方挪了挪。

百福到底是跟随着易道一起经历过不少灵异事件,现在也算是轻车熟路了。她在背包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了三张符咒,递给三个人。

“给!这符咒可是白龙大师亲自开过光的,绝不是易道那家伙自己乱画的,这法力之强可不是乱盖的哦。”

百福想起临行前,易道硬塞给自己这几张符咒的时候,自己还曾经很是不耐烦的骂了他几句,嫌重不愿带(其实几张小纸能有多重啊),最后还是张杨也出来劝了百福几句,说什么“不管怎样,这都是易道的一份心意”,自己这才勉强将符咒带上了。

唉,想想易道那张可爱的MSN小人儿般的圆脸,真是满心愧疚啊!回去一定要给他做好多最喜欢吃的蜜汁鸡翼,让他一次吃个够!

拿到符咒,三个人心里踏实了不少,毕竟白龙大师的神力他们都已经见识过了。

“只有三张符咒吗?那你怎么办?”

没想到平时高高在上的凌浩居然这么细致,一眼就看出了问题。

百福连忙解释道:“我没关系的,我还有你送给我的佛珠嘛!这也一样是白龙大师开过光的,不会比符咒差。而且,易道和我说了,我可是鬼神不亲的,连鬼差都不敢来抓我呢!何况是区区小鬼!”怕众人不信,百福还特地摆出了一个不屑一顾的表情。

凌浩望望手里的符咒,又看看百福手腕上的佛珠,无奈的说道:“那你一定要小心啊。有什么不妥不要总是憋在心里,一定要讲出来!知道了吗?”

“知道了!”看到凌浩对自己的关心,百福很是满足。这段时间以来,百福早已忘记凌浩之前对自己的温文尔雅,只记得他皱紧眉头,不停训叱自己的样子。现在又见到他会如此关心自己,感觉那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就这样,四个人重新振奋了一下精神,再一次向前走去。虽然刚刚经历了一场小小的危险,但仍没有熄灭他们探险的欲望。殊不知,刚才那个不过仅仅是个预告而已,更多的惊险还在后面等着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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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1: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何种原因而特别执着的四人,不顾危险地继续前行着,现在由宁逍在最前面开路,而凌浩在最后断尾。

可是越走就越觉得阴冷,四个人不由得打起寒战来。

“怎么。。。。。。会这。。。。。。么冷啊,像冬。。。。。。天一样。”纪颜忍不住把身上的衣服又紧了紧,想以来防止身上热量的流失。

“看来。。。。。。的确有些不。。。。。。一般啊。”凌浩极力的控制自己,所以理智一直还是占着上峰。

“有这么冷吗?”只有百福好象感觉不到什么,“是有点凉啦,可是也没有冷得像你们那么夸张啊。你看,我都出汗了呢!”百福说着还抹了下额头上的汗给三个人看了一下。

三个人面面相觑,然后只得无奈一笑。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啊!

“不如。。。。。。我们停下来吃点东西吧。”宁逍冻得上下牙齿都打起架来了,不过他的意见倒是得到一致的赞同。

宁逍他们只是很简单的带了些面包和水,而百福却鸡蛋、火腿肠、牛肉干、鸡腿什么的拿了一大堆。

一看百福拿出的东西,大家一阵雀跃,差点对着百福大呼万岁。百福羞涩地笑着,因为她本来也不想拿这么多吃的,还是被买了这些东西的张杨缠得没办法才带上的。而鸡蛋也是小女孩——小菊硬塞给她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这么大的用场。嘿嘿,其实自己什么功劳都没有呢。

长途跋涉那么久,大家都饿坏了。狼吞虎咽地吃掉东西之后,百福又递给每人一块巧克力:“巧克力可以增加热量,你们冷成这样,赶快吃掉吧。”

“那你呢?”凌浩又皱了皱眉头问道,他宁愿自己冷一点,也不想再抢百福的东西吃了,谁知道这路还要走多久啊。刚才百福就吃得那么少,难道她就真的不饿吗?当然不可能!大家已经把百福的口粮全部吃掉了,不能连巧克力都抢吧。

“我没事,刚刚我已经吃了不少东西了呢。你们快点吃吧,别冻病了。”说完,百福就催着三人把巧克力吃了下去。

吃饱东西,果然暖和了不少,四个人连忙继续赶路。

因为周围太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大家就不停地开着玩笑找话说。

走着走着,四周的通道变得越来越潮湿,连石壁上都湿润得能够直滴出水来。地面也聚集了浅浅的一层水渍。由于长期浸泡在水中,地面和石壁都已经附上了厚厚一层黄色物质,又粘又滑。四个人不得不小心,小心,再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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