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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我经常挖尸。是的,我不是在忏悔,我在喊冤。作为新人,我觉得一篇文章的价值,不一定要看短期内的关注度。毕竟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嘛。发现一个是一个嘛。在说了,看了又不让顶,不让发言,忽视人权嘛,提倡言论自由。我知道顶了老帖子,查看新帖子不方便,但是主板有按时间查找呀。作为新人,我为了不发表重复话题,闲暇时有看老帖子。既然帖子存在米有删,没有送去枉死城,说明还是有可读性的,既然有可读性呢,为什么不给评论啊。而且我有查过,精华帖,尸帖居多,难道精华帖也将论为永久的纪念?刷屏分情况的,有恶意,我也反对。记得小仲马写的茶花女,世界经典名著,投稿二十多次才被选中,出版商是不是可以认为他在恶意捣乱,如果没有他的坚持,相信我们未必可以见阅这部经典之作,可见有时候坚持自己的理念未必是错误的。忽忽,风萧萧兮易水寒,女子一去不复返。 我做好挨砖的准备了,大不了被封。视死如归。大义凛然。忽忽~~~~~~
[ 本帖最后由 残肢书生 于 2009-3-2 09:0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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