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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9-2-22 03: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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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谁谁谁 于 2009-2-21 09:12 发表 * H+ t+ l5 v) [$ |
1)此人不讲卫生,细菌感染,得了红眼病
: \* W4 L) \3 G/ z, @8 Y6 T9 t' c/ R. `
2)精神病患者,彻夜不眠,眼部充血。这种人还是敬而远之,现在神经病的是老大,杀了人不用尝命,还要养他。如果你杀了精神病的,那你可以负刑事责任。
3 q/ B2 d7 ~, N: k( h。。谢谢,看来真的是人,有时间回老家去调查一下,看看当时是否有这人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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