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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国》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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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22: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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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林缓缓地转动着把手,一脸严肃地凝视着架子上的小猪。这只小猪的皮上抹着一层又一层酱汁,油争先恐后地从里面涌出来,在皮上聚集成一堆小泡沫,又一个接一个地爆开,已经变成金黄色的皮吱拉吱拉地响个不停。

  “拿点姜过来,还有腌青鱼,到底切好没有?那就放进锅里吧。韦林!别一脸傻像,又该抹酱汁了。”

  玛娅大婶站在厨房中间,用力挥舞着铁勺。厨房里的佣人、杂役,还有来端菜的侍从们象苍蝇一样撞来撞去,乱成一团。

  野鸭垂头丧气地摊在架子上烧烤,大块的绵羊肉在盆子里勇敢地和月桂叶搏斗着,切成大片的鲈鱼一言不发地沉到了锅底。

  “韦林,老爷让你到大厅里去。”

  整个厨房突然出现一种诡异的寂静,每个人都盯着韦林,面无表情或是出现了各种表情。

  扔在一边的绵羊头颅高傲地看着韦林,仿佛还有一丝怜悯。野鸭弯过脖子来,咧开了嘴,好象是准备马上幸灾乐祸地大笑。鲈鱼依然努力保持尊严,沉默地瞪着发白的眼珠,如同圣人般的高洁。

  大厅当然就在城堡的底层,打磨得非常平整的石板铺在地上,上面是结实厚重的地毯。四周的墙壁上挂着垂到地面的布幔,用来挡住墙上的水渍——城堡的墙上总是不会缺少水渍的。或者有时候也可以用来挡住埋伏在后面的侍卫,那些可怜的侍卫们就必须一边闻着食物的香气,一边竖起耳朵努力倾听主人发出的信号。

  传说曾经有过一位领主企图用这个办法谋杀一群客人,他和侍卫们约定,如果他把杯子扔在地上,侍卫们就要冲出来解决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但是他显然第一次干这事儿,也没有和值得信赖的人商量,更没有考虑过宴会上恐怖的喧闹。客人们被慷慨好客的主人所感动,狂呼痛饮,根本就没有闲下来的时候,巨大的噪音足以掩盖任何杯子扔在厚实地毯上的声音。

  倒霉的谋杀者被这意料之外的情况弄得手足无措,他想让客人们安静下来好发出信号,却依旧可耻地失败了。等他好不容易想起要跑到侍卫身边的时候,又被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客人们围在中间跳舞……

  这样的情况当然很让人无奈,谋杀这种事情果然是要看天分的。最后客人们终于注意到了主人频频扔出的酒杯——这时候一脸郁闷的主人已经在开始扔盘子了。他们被这种新奇的娱乐方式吸引,为了尊重本地风俗,纷纷扔出自己手边能抓到的东西。其中有几位客人喝多了美酒又手劲大的,把份量十足的杯子砸到了布幔后侍卫的脑袋上,这个难题才得以解决。

  不管这个传说是不是真有其事,领主们都千方百计地在自己城堡里安装各种各样的机关暗道。通向城堡外的暗道是最普遍也是最实用的,但是人们却更喜欢谈论大厅里的领主座位,认为那才是发挥聪明才智的绝佳位置。

  传说狄德罗公爵的座椅上就安装了许多的机关,可以在一瞬间把座椅上的人安全送到下面的暗道里,同时大厅里会被弩箭“打扫”一番,也许是会从地上喷出烈焰,把整个大厅变成熔岩地狱,又或者……

  不管这些听起来就象神话的东西是否真的存在,具有神秘感的东西总是更容易引起人的兴趣。人们不喜欢谈论阴暗潮湿,缺乏美感的暗道,当然也就更喜欢充满阴谋和情欲味道的卧室,还有威严庄重的大厅。

  传说始终只是传说而已,事实上一座城堡里最重要的建筑就是大厅,人们普遍认为关键是要足够大,其他的都是细枝末节。

  几乎所有激动人心的宴会和仪式都是在大厅举行,单调乏味的日常公务也是在大厅进行处理。在几年前,就连烹调也是在大厅的某个角落里,那时候还没有单独的厨房呢,你可以想象到那时的人们面对频繁发生的火灾会是如何镇定的一副神情。

  所以这座大厅有着结实得可以顶起世界的柱子来支撑起屋顶,里面宽敞到可以容纳几十名客人和他们的随从加上猎狗。

  正对着门的一端是主位,在一级台阶上,比周围都高,这可以保证主人即使是坐着,也不需要抬着头看人。这块高处也足够宽阔,举办宴会的时候把桌子放在座位前面,主人就可以连椅子都不换了。但是千万不要以为那位置很舒适,事实上是相当的不舒服,真的,从脑袋和屁股两方面来讲都是这样。

  在下面的两边是宽大的桌子和长板凳,人多的时候可以一直排到门边上去。客人们吃着盘子里大块的肉,用金杯或冒充金杯的铜杯子喝酒——当然公爵的宴会上是不会出现铜杯子的。

  女眷和高级侍从可以坐在前面,低级侍从和猎狗都坐在自己主人后面的空地上。主人通常拿起一大块肉或是一大块排骨后只咬上几口,就扔到后面,侍从和猎狗们一拥而上,分享主人赐予的美食。

  这时候也可以看出客人的一部分实力,历史悠久的家族所使用的侍从和猎狗都是传了很多代,平时也经常一起去打猎,他们之间已经有了默契。即使是没有文化的低级侍从和只知道捍卫食物的猎狗,在分享肉块的时候,也会显得极其安静,默默地把自己那一份送入口中,然后用同样轻蔑的目光看着每一个走近的仆人。大家都认为,这样的表现,是主人风度的一部分。

  而那些新贵们则没有这样的底蕴,他们为了赶时髦或者说是为了获得这个阶层的认同,用低廉的价格弄来侍从和狗。通常他们会用自己的某个亲戚当侍从,再引诱来一条流浪狗,这样的组合当然是不能带出去打猎的,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这样连吓唬平民都有些勉强,在宴会上如果主人向后面扔了一块肉,那么你马上就可以听到一阵咆哮声,狗毛和衣服碎片飞得到处都是,然后主人就只好尴尬地赶紧再扔一块肝。

  后来有位滑头小贵族,他用自己小市民般的智慧,雇佣了一名猎人和他的猎狗,他们在这方面表现出来的风度完全不亚于那些古老的家族,并且相当有战斗力。这样的侍从和猎狗带出去,已经可以镇住一些不明真相的小贵族了。

  显而易见的,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被所有大贵族和“除了纹章什么也没有”的古老家族鄙视。但不可否认的是,盛产优秀猎人的巴雷特高地开始变得出名起来。以前这块贫瘠的土地几乎被人们遗忘了,现在大家都知道,这里的特产巴雷特猎人遍布了整个卡耳塔。

  这次公爵的客人很多,所以坐在门边的人就是一个独立的圈子,一个穿得象是公鸡的家伙正在卖弄自己从别人那里听到的言语:“这一百年来我们的改变比以往一千年都多。”旁边有人小声说道:“这白痴是从指间大陆的人那里听来的吧,我们的历史哪里有一千年?”但是也有不少人因为还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而认真倾听,准备在其他的宴会上让那些孤陋寡闻的乡巴佬大吃一惊。

  公鸡先生继续说:“我们的祖辈本来是信仰奥林匹斯神教的,当时的父神教是邪教。我们曾经杀死和钉死的父神教徒,也许和现在的父神教徒人数一样多,谁能想到现在我们自己也信仰了父神教。”

  “白痴!”不止一个人在小声说。有些人虽然地位也不高,但他们消息灵通,有某个姐姐或妹妹是大人物的情妇,也知道更多的一些东西。现在表面上看起来卡耳塔信仰的是父神教,实际上在贵族中,小贵族们虽然声称自己信仰的是父神教,但是却并不虔诚。他们把宗教信仰和宴会、猎狗这些东西一样,看成上层社会的标志。也许他们一点都不喜欢这些,但是为了能够在喜欢这些东西的人那里捞到好处,他们随时可以改变自己的爱好甚至信仰。另外,如果没有这些东西,还有什么能把自己和那些贱民区别开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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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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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贵族们有很多依旧信仰古老的奥林匹斯神教,对他们来说,父神教既没有象酒神节、维纳斯节那样“有趣”的活动,也不能为他们带来财富。他们用冷淡而矜持的目光审视着来传教的父神教神甫,慷慨地给予了父神教在贵族中传教的权利。但是如果神甫想在“意志不坚定也更容易受到诱惑”的平民和农奴中传教,会受到很多的限制。作为一个岛国,卡耳塔要主动抵制某种外来宗教是很容易的。

  当然父神教也带来了好处,主要就是可以得到圣战的红利。由于指间大陆的国家大多信仰父神教,他们长期和自己的异教徒邻居作战,迫切需要同一信仰的盟友加入。卡耳塔宣布自己的国教是父神教,就可以加入这个团伙,千里迢迢地去抢劫了。沿途的父神教国家必须提供补给,抢到的战利品又大部分归自己,所以大家对此的积极性都很高。否则的话,保守的卡耳塔人甚至都不会允许父神教神甫上岸。

  “我们的祖先也曾经用硬面包做盘子,现在都换成了黄金和白银的了。我们的祖先也曾经直接用手抓取食物,现在女眷们开始用刀叉了。对了,还有我们一直喜欢吃的美味内脏,天知道今后会变成什么样,说不定某一天我们的后辈都不再吃这种食物呢。”公鸡先生结束了发言,对自己的记忆力赞美不已,又抓起了一块炖得很烂的肥肠嚼起来。

  韦林站在门口,听着这些话,想起在某个世界里,谈论祖先如何如何是个有趣的话题。某些人喜欢见人就炫耀自己“祖上也曾经阔过。”某些人却喜欢见人就哭诉“祖上从未阔过。”

  但是韦林却实在不知道如何对待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亲人,所以对于自己的祖先也没什么可吹嘘或感到耻辱的。也许就这样混过一生?吃着乏味的食物,观看乏味的节目——就象现在这样。

  穿着古怪彩色衣服的艺人们喷吐火焰,把苹果抛来抛去,当然城堡里不可能随时都有流浪艺人到来,所以有时候领主的侍从也会兼职表演。一名吟游诗人手里托着扬琴,轻轻拨动琴弦,唱着吉诃德的故事:

  他名传异域、威力所及,

  从卡耳塔直到维吉亚。

  他的勇敢和深情,

  使他心中只有杜尔西内娅,

  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人们都说,

  他是最后的游侠。

  吉诃德这个名字韦林已经听过很多遍了,这位神话般的英雄是指间大陆上伊比里亚某个古老家族的独子。

  某一天,他突然得到了神的启示——到底是哪位神祗目前还有争议,但大家都确信的一点是,他就这样告别了自己的爱人杜尔西内娅,穿着不合身的古老铠甲,带着自己的矛和仆人开始了游侠生活。

  他走过了指间大陆的很多地方,惩恶扶善,维护和平,也见过了许多著名的骑士,当时他们都在吹嘘自己是最伟大的骑士。如果他们肯结结实实地来场比赛,也许就没这么麻烦了。不过按照当时的风气——现在也一样——他们更喜欢雇佣吟游诗人来鼓吹自己。

  吉诃德解决了这个问题,他把那些高贵的骑士全部打倒了,最著名的是风车骑士、绵羊骑士和狮子骑士。这当然引起了大人物们的反感,他们不敢向英雄挑战,就买通了英雄最好的朋友,使用了来自东方的神秘毒药,这种毒药会让内脏缓慢受损。于是吉诃德在随后的一次战斗中败给了一个自称镜子骑士的无名小卒,被迫发下誓言,回到家乡隐居,并且终身不能和杜尔西内娅见面,最后郁郁而终。

  每次听到这个故事,韦林都会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他当然是想起了在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里,向风车冲锋的著名骑士。为什么会有这样相似而又截然不同的传说?作为一个阴谋论者,韦林认为这个游侠吉诃德才是历史上的真实面目。但是在自己原来的世界里,在有心人的掩盖下以及战乱、天灾等原因,传说慢慢变得面目全非,英雄成为了疯子。

  “我呢?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最后能不能死在自己的床上?”韦林想起残酷的战争和无数奸诈的敌人就觉得喘不过气来,只愿意平静地过完这一生,但是无数的财富和美女也许可以让自己过得更舒服点。

  “果然自己是个只能意淫的懦夫宅男啊。”韦林冷笑着想。

  培根正站在中间的空地上,表演自己的拿手绝活——吞天鹅蛋。身为公爵贴身侍卫的培根本来是不需要象流浪艺人和小侍从一样表演,但是他总抱怨自己肚子饿,同时也并不是任何人都有一口气吞下十枚天鹅蛋的本领。所以每次宴会公爵大人都会让他来表演,而培根自己也乐在其中。

  煮熟的天鹅蛋装在蛋杯里,已经用汤匙敲破了壳,培根用粗壮的手指象绣花一样灵巧地剥开蛋壳,又向空中抛起来,准确地落在大嘴里。韦林和其他一起高声数着数:“……八……九……十。祝您健康!”等到培根站回了公爵的身后,韦林快步走了过去,鞠躬以后问:“老爷,您召唤我有何吩咐?”

  客人们看着韦林站在中间,开始争辩公爵大人召唤来的这个少年到底是准备吞下寒光闪闪的利剑,还是能够吐出灼热的烈焰。

  狄德罗公爵从酒杯上面抬起头来,身体坐得笔直,双肘搁在扶手上,手指交叉,浑厚的嗓音里仿佛带着金属摩擦的声音:“在亚平宁人来到卡耳塔的时代,他们几乎占领了整个岛屿——除了北方,是的,北方是个例外。罗慕洛斯帝国几乎占领了他们能够到达的一切地方,但是这块巴掌大的地方却始终在文明世界之外,他们甚至还修建了以皇帝名字命名的长墙,来抵御野蛮人。”

  客人们很显然都惊讶于公爵居然会开始谈论历史,他们立刻在下面议论起来,每个人都在“大放厥词”,同时向和自己一样毫不知情的人询问详细情况。

  “不管是客人,还是他们发出的声音,这就是所谓的背景啊,气氛就是这样烘托起来的。”韦林对历史保持了浓厚的兴趣,狄德罗公爵所讲的他在很久以前就学习过了,但是……

  “但是公爵为什么叫我来?”韦林当然不会认为狄德罗公爵是准备当众宣布自己将成为他的女婿。

  “在那道墙的后面,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坚守在这里,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责任。我们知道我们应当保护女人和儿童、保护我们的小麦和橄榄、保护一切没有力量保护自己的人。”狄德罗公爵继续说着,湛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韦林。“所以不计其数的小伙子们来到这里和我们并肩作战,虽然他们不是北方人,但他们是卡耳塔人。”

  “骑士不只是一个称呼,当你准备成为骑士的时候,至少应该明白自己为何而战,这比学习骑士的技巧更重要。”看到韦林依然在展示着标准的迟钝表情,狄德罗公爵似乎有点失望的样子,嘴角却露出了一丝微笑,淡淡地说道,“韦林,到北方去,到边境去吧,我给你找了个好老师。”

  韦林依然是一副没有反应过来的样子,客人都在相互打听,这个少年好象不是小丑或艺人,那么他是谁?

  “你好象在厨房里待得太久,久得忘记自己也是个贵族,是来学习如何成为一个骑士的了,韦林勋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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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韦林的祖先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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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初,韦林的祖先麦斯麦先生不过是巴雷特高地上的一个小庄园主,当岛上的贵族们再一次相互开始征战的时候,他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他把自己的家产送给一个名为奥古斯丁的小贵族作为军费,又召集庄园附近的猎人参加了军队。

  巴雷特高地上的猎人都擅长使用长弓,特别是当他们躲在高及人腰的草丛里的时候,任何勇士都逃不过神出鬼没的利箭。

  在战场上,麦斯麦先生把猎人们编成横队,站在前列向敌人倾泻箭雨,猎人们不管是射速还是射程都远远高于卡耳塔其他地方的弓箭手,他们在极短时间里就可以射出一箭,精确地击中一百米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步兵。

  关于“米”这个计量单位,还是了不起的麦斯麦先生发明的。在此之前,人们最常用的单位是“里”,还有就是“肘”,就是成年男子从手腕到手肘的距离。

  据说当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麾下猎人的实际情况,麦斯麦先生努力使用长弓练习箭术。好象卓有成效的样子,因为大家总是听到麦斯麦先生谦虚地说:“啊呀呀,这次又是离靶心还差一米。”

  每个人都知道,“米”是孟斐斯所出产的一种和麦子相似的粮食,当初亚平宁人征服孟斐斯的时候把它带回了指间大陆,据说他们当初还用这东西做面包,真是可怕!

  现在大家都更喜欢麦子,猎人们虽然不是旅行家,但也清楚地知道,米和麦子形状大小应该都差不多。

  猎人们在为麦斯麦先生的成绩感到骄傲的同时却产生了怀疑,当然不是怀疑他们尊敬的麦斯麦老爷,而是感到自己的训练方式也许不大对劲。

  因为在贫瘠的巴雷特高地上,打猎是很多人唯一的谋生技能,每个猎人都必须从小开始训练,才能达到足够的射击速度和精度,更不用说实际的战斗技巧,还有使用猎狗及如何潜行隐蔽等问题了。而从没碰过长弓的麦斯麦先生却能几乎是在刚开始训练的同时,就做到别人也许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绩。

  于是在几个德高望重的老猎人指导或者说是唆使下,以提高巴雷特猎人技艺的名义,麦斯麦先生用过的箭靶被偷了出来,人们惊奇地发现,离靶心最近的箭孔都在箭靶的边缘。

  老狐狸们在一次闲聊的时候,仿佛无意中提到了做人要厚道的话题,委婉地提醒麦斯麦先生,说谎的孩子会被狼吃掉的。

  而博学的麦斯麦先生则给孤陋寡闻的乡巴佬们讲了个神奇东方大陆的故事,大意是说某人出去游历,在某个地方发现了某种植物。这种植物的果实和“米”完全一样,但是体积却是其若干倍。当地人用这种果实作为测量距离的工具,一颗米的距离又可以称为一米。当然其中又穿插了主角和公主的爱情,与怪兽的搏斗等等情节。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又纷纷为自己恶意猜测麦斯麦先生感到羞愧,不过在里和肘之间终于有了新的计量单位,这点至少对用弓箭的人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这个极其富有神秘色彩的故事随着巴雷特猎人征战的步伐传遍了整个卡耳塔,后来商人和贵族们又把这个故事带到了指间大陆。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把三肘长的距离称为一米,那是麦斯麦先生的箭离靶心最近的距离。

  麦斯麦先生给猎人们带来的改变远不止这些,以前勇敢的猎人们总是习惯在敌人靠近或是随身携带的一袋箭射完后,就拔出匕首准备肉搏。

  在麦斯麦带领下的猎人部队,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都站在前排射击,但是当喘着粗气、咬牙切齿的敌军士兵冲到前面的时候,猎人都已经收拾起长弓和箭,退到己方剑士和长矛手的身后了。然后就是等着敌人溃败后追击,或是等在己方溃败后被追击——幸好这种事很少发生。

  大家普遍认为,弓箭手在不射箭的时候投入肉搏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守财奴麦斯麦用自己老母鸡捍卫小鸡的勇气捍卫自己的部队,这是极其不合规矩的行为,对于胆敢这样做的人,通常都会被主将剥夺部队的指挥权。幸好麦斯麦遇到的是奥古斯丁,他宽恕了这种行为。

  曾经有贵族因此质问麦斯麦,并要求奥古斯丁将其治罪。麦斯麦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剑士的战场在三米以内,长矛手的战场在十米以内,而巴雷特猎人的战场在五十米以外。”

  奥古斯丁对这句话大加赞赏,并命令大家不得再提这件事情。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污蔑勇敢的麦斯麦是个胆小鬼了。

  巴雷特猎人在战争期间的损失可以算得上是微乎其微,这对于战后的发展当然的有好处的,并且巴雷特人看着其他领主那些断手断脚或者干脆就是死无全尸的士兵们,也就更加觉得麦斯麦先生那张脸格外亲切而值得信赖。

  韦林一直认为麦斯麦之所以能得到奥古斯丁的宽容,和他是奥古斯丁最早的支持者有很大关系。也许奥古斯丁是想收买人心,并且麦斯麦每次这样胡闹都没有让战局变得更糟,所以也就被容忍了。

  当时还有许多庄园主都有自己的支持对象,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坚信自己一方会赢得整个国家,但最后感到满意的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

  不到十年的时间,奥古斯丁就成为了卡耳塔的国王。其实在这时候,有不少心怀嫉妒的失败者到处散布谣言,说他出身低下,是妓女和流浪汉生下的孩子。幸亏一批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挺身而出,使用了无可辩驳的资料和论证,宣布奥古斯丁其实是传说中的英雄圣提雷尔的后代,并且强烈地希望他能够恢复自己的姓为“圣提雷尔”。

  改变的当然不止是一个姓而已,麦斯麦先生也从一个小庄园主成为了男爵。奥古斯丁为了奖励这位最先追随自己的人,慷慨地把整个南部巴雷特高地划为他的世袭封地。

  当然,这块土地是有那么点不大适合耕作,好象也没什么矿藏,但是中央肥沃的土地理所当然应该属于王室所有,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表示了赞同。

  巴雷特高地是卡耳塔与指间大陆最接近的部分,一直都是国际贸易商们的必经之路。其他贵族们也许会觉得这块不能耕作,也不适合放牧的土地实在是最差劲的,但幸运的是,这位领主大人血液里的商人天赋爆发了出来。

  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虽然人们仍旧用“巴雷特高地的小麦”来形容某种稀少而又低劣的东西,但是依靠和指间大陆的贸易,家族聚集了相当巨大的财富,领地里的人口也多了起来。

  在此之前,贵族的财富大多是通过农场和掠夺得来的,当然,还有一些矿石和武器、手工制品之类的买卖。但是从没有哪个高傲的贵族象这样,自己的领地不出产任何东西,却象卑贱的商人一样,通过倒卖而获利。

  赞美伟大的商人保护神赫耳墨斯!王室对巴雷特家族频繁送上的礼物相当满意,所以家族可以安安稳稳地发财。但是在某些贵族看来,巴雷特家族居然不是靠压榨佃农和农奴,或是抢劫那些小地主和商人来发财,实在是贵族中的败类,即使是那些以要求亲自使用初夜权而闻名的贵族,也可以对此义正词严地进行指责。

  当然大多数贵族对此都觉得无所谓,这样一个小贵族的胡闹不会危及到整个阶层。对他们来说,这样的一个家族,甚至还不值得关注。只是觉得有这样一群乡巴佬在,今后肯定会增加许多谈资了。

  无论如何,麦斯麦男爵完成了家族最初的积累,按照罗慕洛斯古老的习俗,他被称为“长腿”麦斯麦。按照公开的说法,这不过形容他的特征而已,同时赞扬他令人惊叹的行军速度,但是贵族们知道,这说明大家没有忘记麦斯麦男爵当初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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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韦林的祖先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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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代巴雷特男爵厄棱费尔大人是个很有危机感的人,他知道自己家族的财富让很多人眼红。象所有神经质的艺术家一样,他也拥有一样天赋,那就是建筑。

  当然,这并不是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他对暧昧放荡的卧室和莫名其妙的庭园不感兴趣,他关心的只有城堡。

  领主当然要住在城堡里,当时的城堡主体材料虽然一般都是石头砌成,但是最常见的城墙是用泥土和木头混用的。用土夯成大约两人高的城墙。如果在外面加上了一层泥砖,就算的很奢侈的了。墙通常很矮,也很薄,在墙里再用支架撑起木板,竖立木制的箭楼。战士们就在窄小的木板上依托城墙,提心吊胆地战斗,随时都要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冷起来的时候,城墙上连个火盆都不敢放,否则整个城墙都有可能被点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总算知道挖壕沟——虽然里面没有水。

  厄棱费尔男爵发明的新式城堡,主体当然全部用石头砌成。外面是双层围墙,城墙里面是夯实的碎石和泥土,外面是打磨得整整齐齐的巨石。这样城墙就可以修得很高,顶部也足够宽阔,战士们在防守的时候可以组织起更多的兵力。

  城墙上建有高大的塔楼而不是箭楼,宽阔的顶部不但可以看得更远,也能安装笨重的投石机,塔楼底部还可以驻扎士兵。

  城门通常安有三道,最外面是可以快速降下的木头栅栏,虽然不是很结实,但是足够争取时间让防卫者关上后面的大门了。中间是钉上了铁皮的厚实木门,用巨大的门闩固定。最里面是用铁条串成的栅栏,万一敌人突破了大门,长矛手还可以躲在盾牌后面攻击冲进来的敌人。

  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都会建在河边和湖边,不但便于防守、取水方便,还可以挖掘护城河,以木制吊桥连接。

  当时刚好有一批贵族对权力和领地的分配感到不满,发起了大规模的叛乱,忠于国王的领主们接到的命令是坚守领地并伺机攻击叛军,他们全都无一例外的用极大的热情来执行命令的前半部分。效果是很明显的,所有觊觎巴雷特家族财富的叛军,都在厄棱费尔男爵设计的城堡前碰得头破血流。在叛乱终于平息后,这种城堡样式很快就流行了起来,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被称为“筑城者”厄棱费尔。

  巴雷特家族就这样一边意气风发地赚钱,一边胆战心惊地改造加固城堡。骑士们都认为,纯粹从防御设计上讲,巴雷特家族的城堡不比王城塞克斯更容易对付。

  许多年过去了,巴雷特家族依然是贵族眼里的商人,钱挣得越来越多,离贵族的圈子却越来越远。

  这一代的巴雷特男爵麦独孤还背负了贩奴者的恶名,因为就在当初小贵族、庄园主和有钱的商人中流行雇佣巴雷特猎人时,领主大人突然发现了自己领土上还有名为“巴雷特猎人”的特产,于是他下令所有的雇佣者必须通过巴雷特家族才能雇佣猎人。

  当然这是为了挑选出最好的猎人和猎狗,以满足高贵顾客的需要,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另外,所有愿意被雇佣的猎人必须先到巴雷特家族的城堡里报名,由上流社会的管家统一培训,这样他们就可以更好地为主人服务,也就是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所以加收一点点费用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当然,仁慈的领主大人也知道猎人们是不可能先给出钱来的。所以双方会签定契约,规定猎人们首先是成为巴雷特家族的仆人,经过训练后再“借”给某人,所以猎人的收入应该是雇佣者直接全部支付给巴雷特家族,然后巴雷特家族再给自己的仆人报酬。

  这样对于雇佣者来说,他们并不是买来的泥腿子当仆人,而是某个古老家族借给他的侍从,这是相当有面子的一件事情。对于猎人来说,这样做他们的确更容易被雇佣,收入也比那些普通仆人更高,实在没有反对的理由。巴雷特家族则大赚了一笔,还几乎没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了一大批仆人,增强了家族的实力。

  在整件事中唯一不满的就只有某些高傲的大贵族了,如果地位低的人看起来和地位高的一样,那么地位高就没什么好炫耀的了。打猎一向是贵族运动,在这个领域那些暴发户现在能轻易地挤进来,实在是让某些人沮丧不已,他们私下里酸溜溜地把这一代巴雷特男爵称为“贩奴者”麦独孤。

  领主大人知道家族的财富即使更多,也无法得到其他贵族的认同,这对家族的发展不是一个好现象。毕竟掌握国家的是贵族而非商人,所以他觉得改变这种状况的最佳方式,就是家族里出现一个真正的骑士,依靠自己的武勋来使家族获得尊重。

  虽然从阶层上讲,骑士还在勋爵以下,而贵族的儿子,一生下来就是勋爵了。有的贵族并不长于军事,但是如果一名贵族首先是骑士,就更容易获得人们的尊重。

  在卡耳塔,最伟大的骑士除了费尔巴哈陛下以外,就是狄德罗公爵了。于是这一代的巴雷特领主麦独孤男爵不顾全家的反对,坚持按照传统(虽然这个传统在巴雷特家族很少被提及)把15岁的宝贝儿子韦林送给狄德罗公爵当侍从,以便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

  他在信中写道:“……如果能够在您的身边,时刻聆听伟大骑士的教诲,即使是在厨房里做杂役也是我们的荣幸……”

  于是,我们的韦林少爷到达城堡后就被通知,自己已经成为了狄德罗公爵大人领主厨房里一名光荣的杂役了。

  当然,从理论上讲,韦林现在应该是一名见习骑士。贵族们把自己的孩子送给其他的贵族做侍从,就是为了学习如何做骑士,对于课程的安排,父母是不能干涉的。

  这三个月来,韦林在城堡里忠实地工作着,他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会一直在厨房里待下去,然后过几年就会被公爵找个理由踢回巴雷特。

  现在,终于有机会出门去见世面了,韦林激动不已,半夜溜到厨房连啃五个鸭头作为庆祝。

  吃了太多被撑得死去活来的韦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想着那个狗娘养的历史齿轮终于肯嘎吱嘎吱地转起来了,马上就要开始骑士和公主的故事,忍不住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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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威塔塞克城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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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林躺在城墙上,懒洋洋地舒展着四肢。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把平原上的小麦吹得如同快出锅的汤一样翻滚不休,又鼓足了劲把磨坊的风车转动起来。成袋的面粉会被磨出来,在面包房里烤成香喷喷的面包。

  虽然狄德罗公爵在宴会的时候就说起了要让韦林到北方边境去进行骑士修行,但是由于冬天快到了,领主们需要在这个时候管理整个领地准备过冬的事情。这是相当重要的一件事,所以看起来狄德罗公爵好象忙得忘记了安排这件事,韦林也乐得多清闲几天。

  就这样静静地休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这实在是韦林最喜欢的事了。

  风力变得强劲了起来,被秋日暖阳晒得迷迷糊糊的韦林挣扎着爬起来。从垛口看下去,前面的田野,还有正在劳作的农奴和佃农,都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芒,仿佛是传说中的黄金国。

  一小队巡逻骑兵正向城堡奔来,在前面带队的骑士穿着仔细擦拭过的铠甲,象镜子一样折射着阳光。这件铠甲大体上是一件锁子甲,但是在胸背部分加了大片的铁甲,以增强其防御力。

  骑士的头盔上是火红的马尾顶饰,就象是复仇女神阿里厄丝狂笑着,疾驰过暗夜的旷野时高举着的火把。鸢形盾和骑士剑挂在马鞍旁,骑士矛上挂着长长的矛旗,迎风飘扬。

  这些装备足以说明这是位正式的骑士,跟在后面的是一群坐得笔直的伙伴骑兵。他们虽然不上上骑士那样高贵,但也是战场的宠儿。

  象庄园主这样的有钱人自筹装备服兵役时,通常都是成为轻装骑兵,执行骚扰侦察之类的任务,带着骑兵对步兵的天然优越感,他们在谈起步兵的时候总是说:“是啊,步兵,可怜的乞丐。”当然在追杀溃逃的敌人时,他们也是冲得最快的。

  而骑士的扈从通常都要跟在骑士后面一起冲锋。更重要的是,象韦林这样的见习骑士也需要跟随着骑士上战场,才有可能成为正式的骑士。他们是骑士最忠实的战友,被称之为伙伴骑兵,他们必须接受严酷的军事训练,装备和马匹也仅仅是比骑士的差一点而已。

  伙伴骑兵们穿着锈迹斑斑的锁子甲,这并不是那种长袍一样的锁子甲,而是比较短的,没有遮住肘部以前和膝盖以下。众所周知,一件锁子甲需要使用上万个小铁环,为了防止生锈想要每天都擦拭得闪闪发亮,是足以让任何人累到吐血的任务。

  所以伙伴骑兵们很高兴自己的锁子甲外面有件罩袍,并且他们也很满意头盔上面迎风飘拂的白色羽毛,这是浪荡子们勾引女人的重要道具。见习骑士们用白羽来相互攀比,在王城交际场上大出风头,每年都会有“最长”的白羽出现。

  可怜的见习骑士们举着光秃秃的骑兵矛,眼巴巴地望着带队骑士的矛旗。他们只有在战时和某些仪式上才被允许使用矛旗,还只能是燕尾形,而不是正式骑士的长方形矛旗。

  因为周围没人,韦林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嫉妒眼神死死地盯着下面拉风的骑士,正准备吟诗一首或是说点必然会成为名言的警句,却一时间张口结舌,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呆呆地站了一会儿,韦林又准备唱歌,不过想一想连自己也觉得很恶心,只好站着发呆了。

  “小家伙,不要偷懒,干活了。”身后仿佛传来野兽的咆哮,那是玛娅大婶站在厨房顶部的楼梯口,挥舞着铁勺,对着韦林吼叫:“立刻到特里莎那里去把今天的鳗鱼和孔雀带过来,厨房里还有只小猪等着你来烤呢。”

  “知道了,我马上就去。”韦林立刻回答,然后象野兔一样弹跳着跑开了。

  在双层城墙和塔楼保护下的城堡结构紧凑,领主厨房的顶部就是一大块平台,紧挨着城墙,必要的时候这块平台可以用来集结士兵。

  作为卡耳塔北方的中心,威塔塞克城堡是少见的大型城堡,谷仓和武器作坊等与战争直接有关的建筑都在城堡里。顺着楼梯下去,一出城门和护城河上的吊桥,就是围绕着城堡的庄园了。

  近处是酿酒坊、织布房之类的工场,这些都是领主大人的私产。农奴和佃农的女儿们在里面工作,在巡查的监工严厉目光下,少女们不敢象平常一样嬉笑玩闹,但是监工一旦出门去巡视下一处工场,少女们就相互开着粗俗的玩笑,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谈话:

  “珍妮,啥时候跟磨房汤尼结婚?你一定等急了吧。”

  “啊呀,不知道,他正在攒钱呢,等到足够向老爷买下俺的初夜权。”说话的少女会假装出羞涩的神情,同时努力模仿贵族小姐的姿势,但是用力踩着踏板的双腿和飞一般的梭子都表明,她并不会见到血就尖叫着晕倒。如果她企图假装晕倒,就会象石头一样砸向地面,然后腾起滚滚烟尘。

  “不如不要买初夜权了,省下这笔钱可以买很多漂亮衣服和首饰。并且和美男子公爵共度一夜难道很坏吗?”说这话的女人不一定很漂亮,但是肯定很会打扮自己,她平常都让这些少女们既鄙视又嫉妒。

  “老爷们都不叫初夜了,是叫初穗的。”

  “呸!这都没啥大不了,但是老爷一直都是转卖初夜权的,要是被转卖给了蜂巢约翰呢?”

  然后所有的少女都会感到一阵恶寒,特别是那位即将结婚的。这时大家都会很聪明地转换话题,开始讨论起据说最近一直在附近活动的“阿里巴巴的四十大盗”。

  按照王国的法律,所有平民的女儿在出嫁的时候,都必须将初夜献给领主。这种野蛮而古老的法律实际上是渡海而来的芮尔典人在占领卡耳塔期间的产物,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在诺顿王赶走芮尔典人之后,这条法律也保留了下来。当然,领主们一般都是将初夜权转卖给其他人,通常都是新郎买下,成为了事实上的“结婚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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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卡丽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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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城堡远一些的地方是麦地、葡萄园、橄榄园和菜园,鱼塘和孔雀棚也在那边,用篱笆围在了一起。

  这块领地的主人狄德罗公爵有着与其地位相称的品味,美食当然也是其中的重要部分。不但领主厨房里有专门从指间大陆聘请来的厨师,还有一群人专门为领主厨房提供各种指定的食材,而大多数领主是自己土地上出产什么就吃什么。

  特里莎大婶是膳食总管玛娅大婶的堂妹,以一人之力执掌鱼塘和孔雀棚,算得上是位高权重了。

  不过最关键的是,特里莎大婶的两个女儿是阿蒂妮小姐的贴身侍女!所以特里莎大婶绝对是城堡里众仆役中排名前十位的大人物。

  现在韦林就站在这位大人物的面前,双腿发软、额前冒汗。

  韦林会这样并不是因为特里莎大婶的身上散发出了无形的王霸之气,而是刚才特里莎大婶用难得的温柔语气问韦林:

  “你到底看中了姐姐还是妹妹?”

  韦林好象是被闪电击中了一样,感觉全身都麻木了,动弹不得,好一会才恢复过来,脸颊的肌肉用力,扯成一个微笑的样子说:“这个问题实在是太复杂了,我……我到这里来是拿鳗鱼和孔雀的,您突然跟我说起这个,我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我……哈哈哈,今天的鳗鱼很肥啊。”

  “公爵大人随时都有可能给小姐订婚,卡丽娣和卡金娣两个应该有一个陪小姐出嫁,另一个你必须立刻决定是谁。”特里莎大婶激动起来,手里的鳗鱼在韦林头上飞舞。

  韦林提心吊胆地蹲低了身体,小心翼翼地选择用词:“特里莎大婶,您想想看,如果……我是说如果,要您在鱼塘和孔雀棚之中只能选择一样掌管的话,您会马上决定吗?”

  “这样说好象也有道理,但是……呃?这话好象有点不对劲啊。”

  “特里莎大婶,您为什么要这么快就作决定呢?反正您有两个好女儿,无论我有幸娶到哪一个,都是好得不能再好的婚姻,我也会一直象对待自己母亲一样对您的。”韦林偷偷地看着特里莎大婶的脸色,确认自己已经从险境中脱身出来了。

  “你发誓?我总觉得你是爱上了小姐,所以一直在拖延时间。”特里莎大婶拿着鳗鱼就象拿着皮鞭一样,威胁地挥来舞去。

  韦林摆出一副奴颜婢膝的表情,两手互握,努力想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就再也没有能够吃到的红烧肉,一下子就悲从中来,不可断绝了。眼睛马上变得水汪汪的,装起可怜也更有说服力了:“哦,特里莎大婶,所有的正常男人都喜欢小姐。但是我们也都知道,小姐至少也要嫁给一位亲王,就算是成为某个国家的王后也是有可能的。”

  “小家伙还真是清醒啊,比其他的那些可怜虫强多了。”

  “所以放心好了,我会娶您的女儿的。”韦林知道,这时候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猥琐。

  韦林虽然又成功地蒙混过关,但他很清楚这只是暂时的。在这关于爱情和婚姻的选择上,任何一个心理正常、身体健康的成年男人都会选择迎娶阿蒂妮小姐,当然同时还要两个侍女作为陪嫁。

  但是韦林同时也很清楚,这事只能偷偷地想一下而已,要是胆敢把这样的话说出来,会被玛娅大婶的铁勺敲成肉糜的,所以韦林很明智地选择了拖延战术。半年时间,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

  不过卡丽娣和卡金娣两姐妹也算是难得的美人了,虽然比不上阿蒂妮小姐,但是温柔的姐姐和活泼的妹妹也没有阿蒂妮小姐那样高不可攀,一直都是年轻人们的追求对象。

  特别是姐姐卡丽娣,简直就是温柔贤淑、善解人意的典型,如果和她共度一生,好象也不错啊。

  上次自己和守林杰克打架,虽然给对方带来了恐怖的身体伤害和毁灭性的心理伤害。但是由于自己在打斗中不小心跌了一跤,身上受了几处小伤,不得不躺在床上屈辱地忍受守林杰克的嘲笑,那混蛋居然还在自己病床前跳舞。

  又不是美女跳的木柱舞!很稀罕么?

  是卡丽娣听说这事后主动来给自己敷药,虽然她弄出了更多的伤口,但是毫无疑问,被美女弄出来的伤口和被守林杰克弄出来的伤口是不一样的。

  韦林一直为此事感到羞愧,因为他当时没有能够象传说中的勇士一样平静或是充满喜悦地接受卡丽娣的护理。想一想当时因痛苦而扭曲的面孔,还有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韦林就觉得无地自容。

  回想起卡丽娣在换药时闪闪发亮的眼睛,还有在看到自己伤好后失望的表情。韦林越来越觉得卡丽娣肯定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象这样女人中的女人,男人梦寐以求的恩物,是男人,就绝对不能放过。

  卡丽娣的微笑、卡丽娣的眼神、卡丽娣的发丝……

  卡丽娣、卡丽娣、卡丽娣……

  “卡丽娣!”

  “嗯?”

  “真巧啊,你来看你妈妈?我刚从那里过来。”韦林把装着鳗鱼的篮子放在地上,又把肩膀上挎着的两只孔雀拿下来,悄悄地移到了背后。

  “就算心里想着要打晕了拖野地里,也要保持风度。”韦林提醒自己,“风度!风度最重要。”

  卡丽娣提着篮子轻轻地晃动,微笑着说:“才不是呢,阿蒂妮小姐最近迷上了花瓣浴,我到外面的草地上找些花回来。”

  “那个……要我帮忙吗?我正闲着没事呢。”韦林挺起了胸膛,用脚后跟把地上的篮子往后面蹬,心里默念着:“不要结巴、微笑、安全感,还有什么?坚强的臂弯?”

  卡丽娣瞥着韦林身后那一大堆东西,抿着嘴,连脸颊上的酒窝都好象是在微笑:“是吗?我可是听说厨房那边还差人手呢。采摘鲜花也用不着男人去帮忙,我先走了。”

  韦林用力点着头,想要跟上去却又在犹豫,脚不停地踏在地上,于是看起来就象是只野猪在用蹄子刨地下的块根。

  卡丽娣忍着笑,摇曳着腰肢走远了,直到那飞扬的红色头发被万恶的作坊墙壁挡住,韦林贪婪的目光才收了回来。

  花瓣浴?怎么女人不分时代都喜欢这个?不过想一想碧波荡漾中的花瓣,白皙滑腻的胴体,飘荡开来的青丝(或是别的什么丝),真是让人热血沸腾啊。

  韦林的思维又开始跳跃了:花瓣浴——偷窥——被发现——干柴烈火——从此以后韦林和美女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但是,偷窥这种事情好象很无耻啊。不,这根本就不是重点,关键是如果被发现,恐怕韦林只有“但求速死”了。

  阿蒂妮小姐是韦林心中的梦想,但是在多次仔细思量后,韦林不得不承认,自己要想娶到阿蒂妮小姐,好象……似乎……可能不是这一辈子能完成的事。如果下药的话……咳咳,先不说有没有这样的药物,这种爽一把就死的做法,实在不符合韦林的审美观。

  作为狄德罗公爵女儿的贴身侍女,卡丽娣和卡金娣两姐妹虽然不是贵族,但是她们的身份却足够嫁给贵族了。特里莎大婶一直认为,自己的女儿和小贵族韦林是门当户对的,这个小家伙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出息,不过毕竟是家族的继承人,财富当然也不会少。

  按照特里莎大婶的计划,两姐妹会有一个作为阿蒂妮小姐的陪嫁,小姐当然是会嫁给某个公爵或是王子,作为陪嫁可以很容易地得到更高的地位。为了以防万一,另一个嫁给韦林,至少可以保证这一辈子的生活了。

  韦林当然知道特里莎大婶的计划,他有时候也想妥协算了,不过每次想起阿蒂妮小姐,心里就变得灼热起来,总是不由自主地觉得反正自己年龄不大,可以等一等再说。

  现在既然卡丽娣说起阿蒂妮小姐的花瓣浴,那么自己也许可以偷偷地看一眼,“只看一眼,只看阿蒂妮小姐的脸和花瓣,其他的绝对不看,嗯嗯,真的不看。”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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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章 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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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朦胧的月光洒满了整座城堡,在轻雾一般的夜色下,只有几处窗户是明亮的。跳跃的火焰把影子投在窗户上,不时地有飞蛾扑扇着翅膀,带起一路闪闪发亮的磷粉钻进房间。

  每到晚上,领主大人就寝以后,精心饲养的大型科尔特猛犬就会被放出来,在院子里警戒。受过严格训练的猛犬不会接受他人的贿赂、不会因为妻儿被绑架受威胁、不会以驱寒为借口在喝酒后偷懒、不会在赌场里输了钱然后当内奸,公爵的军队序列里始终都有军犬这一项。

  毛色黑亮的卡拉趴在地上,耳朵耷拉着,眯缝的眼睛偶尔睁开一线。月光透过树冠把斑驳的花纹印在身上,秋虫的呢喃格外动听,顽强的藤蔓趁着没有褪去绿色,还在扩张自己的领地。

  一个蠕动着的东西吸引了它的注意,是的,就是象只虫子一样蠕动,但是卡拉可以对伟大的珞黧虞婕女神起誓,自己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大的虫子。

  卡拉爬了起来,走到那东西的旁边,鼻子不停地嗅来嗅去。很奇怪的味道,象是青草,又象是岩石。卡拉感到自己就要拨开层层迷雾,打开真相的大门时,突然听到“嗤”的一声,就象是一个皮囊被划开的声音,然后是一团粉末在鼻端飞散开来。

  那是怎样一种味道啊,这味道不是很浓烈,但是对于卡拉来说,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远远地跑开,好象马厩那里有个水槽的……

  那东西静静地等待了一会儿,直到卡拉呜咽的声音远去,才重新动了起来。如果不仔细看,甚至感觉不到这是个会动的物体。

  慢慢的,那东西到了墙边,竟然象壁虎一样就这么爬了上去。伸展开四肢,牢牢地攀住墙壁的缝隙和藤蔓的根部,执著地向某个还有亮光的窗口移动。

  这扇窗户是对着城堡里面的,不用考虑防御问题,所以建造得足够宽大。里面点的不是油灯而是许多蜡烛,这样的奢华即使在大贵族中也是不多见的。

  柔和的光线能够照射到窗外,现在可以看清楚了,悬挂在外面的那是个全身裹在深色衣服里的人,连头发都被包得严严实实。手掌和脚上象是长了爪子,牢牢地攀附在墙上。

  很显然,窗户里面的人没有能够发现就在窗台旁边,有一双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某个地方。

  屋子里的摆设极其简单,一张大床在背风的墙边,带有很明显的维吉亚风格。虽然卡耳塔也参加了对维吉亚异教徒的所谓圣战,但大家都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

  在前线的骑士获得大量战利品,国王们象盗贼头领一样从中挑选最好的东西,还可以把看不顺眼的家伙弄去送死。

  要知道这可是历史悠久的做法了,远在神话时期的戴维王,为了能和一名士兵的妻子干柴烈火烧得更久,就把他的丈夫派到最前线去,然后撤下了其他部队,成功地让那男人断送了性命。

  据说在东方也有类似的传说,但是那奸夫不是国王,所以只能依靠自己去解决障碍,结果事成后还没享受多久,就被那死鬼亲夫的兄弟宰掉了。

  很多热血青年就是从这件事上开始知道,权力对一个男人有多重要了。

  在战场上,即使是一个普通的佃农,也有可能得到值钱的战利品,那么他就有很大机会拥有土地,成为自耕农。

  而父神教也毫不在意俗人利用了宗教的名义去战争,他们甚至召集了最睿智的僧侣来修改教义,以使神的意志与凡人保持一致。与此同时,红衣主教们就已经在各国的王廷和国王讨论新占领土上的宗教政策了。

  然后就是一群群虔诚信徒和不那么虔诚的信徒在国王或是领主的率领下去拯救世界。

  战争让所有的人都得到了报偿——逝者除外。

  所以老爷们可以义正词严地说这是圣战,为了父神的荣耀笼罩世界,我们为此而牺牲。当然说这话的人通常都会活得很好,也不会有人说我们其实是为了黄宝石和绿水晶而战。

  所以托圣战的福,异教徒的神祗得以飘洋过海,来到这片本来不可能到达的土地,在公爵小姐的闺房里展示自己的天国。

  男神和女神在床柱上追逐嬉戏,仆人们川流不息地送上佳肴,他们在山谷和原野上不知羞耻地赤裸身体,一遍又一遍地沐浴。

  异教徒的星星和月亮在帐幔上俯瞰着一切,布幔和挂毯装饰了一半的墙壁,周围不再是死气沉沉的石头,而是奇妙的异国花纹。另一半墙壁上挂着各种常用的和稀奇古怪的武器与盾牌,其中甚至包括了伊比里亚左手短剑和父神教苦行僧惯用的锁链。

  地上没有按照维吉亚风格铺上地毯,而是按卡耳塔习俗垫着很厚的兽皮,熊皮、豹皮、貂皮、海獭皮、黑狐皮,层层叠叠地铺满了整间屋子。

  阿蒂妮小姐和她的两个贴身侍女正在沐浴,准确地说,是阿蒂妮小姐正在享受花瓣浴。卡丽娣和卡金娣忙着把花瓣扔到水里,还照看着旁边烧水的炉子,不时地把热水加进浴缸里。

  “明天就是史卡柏的市集日吗?”阿蒂妮小姐把水捧起,清水夹杂着花瓣倾泻而下,在令人目眩神迷的山峦上激荡起水花。

  卡丽娣将花瓣摘下后放进篮子里,抬起头来说:“是啊,虽然明天是这次市集日的第一天,不过听说这次来的流浪艺人比上次还要多呢。”很难相信会有红色的头发能象她这样,如同水一样的柔顺,温柔地抚过脖子,又轻轻地顺着双肩和胸脯流淌下去。

  “有舞蹈熊吗?有猴子和狗吗?阿蒂妮小姐,我们明天一起去好不好?”卡金娣拥有和姐姐一样的红发,但是她蓬松的红发却是跳跃的火焰,仿佛可以灼伤所有怪叔叔的眼睛。

  “当然可以了,明天市集的钟声响起以后,我们就要去好好地逛一逛。”阿蒂妮懒洋洋地回答,握住了自己的一束湿漉漉的黑色头发,在水里荡来荡去,眼睛盯着蜡烛的光晕。

  卡金娣坐在火炉边,双手捧着脸,眼睛闪闪发亮,梦呓般地说着话:“迷迭香、沉香、麝香、龙涎香,还有那么多好闻的香水、香粉和香膏,真想快点天亮啊。”她靠着雪花石浴缸坐下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刚好倒完花瓣的卡丽娣顺手用篮子在卡丽娣的头上敲了一下:“跟你说过多少次了,在你长大以前,不准用这些东西。”

  卡金娣干脆躺在了地上,在厚厚的毛皮上打了个滚,就抱住了卡丽娣的腿,象小猫一样用被敲的地方蹭来蹭去,含糊不清地说:“可是……我又没用掉……嗯嗯……人家就是喜欢……香香的味道嘛。”

  “真是奇怪的嗜好。”阿蒂妮扭过头去看着墙上的挂毯出神,“不过说到奇怪,我们还有只小耗子呢。”

  卡丽娣笑了起来:“您是说那个刚来三个月的厨房杂役?他确实有些……特别。”

  “韦林哥哥是坏蛋!”卡金娣突然喊了起来,“他在很久以前就说要带我去看金鱼的。”

  “金鱼?那是什么?”卡丽娣满是疑惑的看着阿蒂妮小姐,发现她也在苦苦思索。

  卡金娣看着两个大姐姐都不知道,得意洋洋地炫耀起来:“韦林哥哥上次在厨房里偷东西,被我看到了,就说有一种鱼叫金鱼,是世界上最好看的鱼,但是只有象我这样聪明可爱又不多嘴的女孩子才能够看见。”

  “笨蛋!”阿蒂妮下了结论,然后问,“后来呢?”

  “我就要他带我去看,但是他说了很多奇怪的话。”

  “奇怪……的话?”阿蒂妮的眼睛里开始有了杀气,“他说什么了?把他的原话说给我听。还有,他有没有做什么奇怪的事?”

  卡金娣咬着手指仔细回忆,“他说要有金鱼,就必须先有鲫鱼,但是我们没有金色的鲫鱼,嗯……好象他说的是红色鲫鱼,哎呀啊,我忘了……”卡金娣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望着阿蒂妮小姐。

  “红色或是金色?这个根本就不重要!然后呢?”

  “然后?然后韦林哥哥说他去找红色的鲫鱼……好象是说金色的鲫鱼?嗯嗯,接着就跑掉了。”

  “就这样?”阿蒂妮盯着卡金娣,“然后你们就分开了,没有发生其他的事?”

  “没……有。”卡金娣的眼神躲躲闪闪,转移向了姐姐,却发现卡丽娣也是一脸严肃地看着她,立刻就哭了出来,“呜……我就知道……不能说谎……父神会惩罚我的。”

  “父神?关那老家伙什么事?”阿蒂妮本来以为发生了让自己生气的事,但好象又不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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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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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世界里,最大的问题是人口问题,不管做什么,都会觉得人太少。一些法律就是为了增加人口而设立,按照法律,除了王室成员外,四十岁以下女子不得戴面纱,这样她们就更容易和男人交往,从而把自己成功地嫁出去。并且四十岁以下女子如果丈夫死了,最多守寡三年,然后必须再嫁,如果想要继续守寡的话,是违背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必须没收一半的家产作为惩罚。

  如果韦林和卡金娣之间发生了什么,也是很正常的事,何况特里莎大婶也说过希望韦林成为自己的女婿。阿蒂妮只是讨厌这种欺骗的手段,明明可以正大光明地结婚,关金鱼什么事?

  但是现在卡金娣提到了父神,这事就有点诡异了。虽然父神教提倡贞节,但是要贵族们保持对伴侣的忠诚无疑是件可笑的事情。不管是**还是交换情人,几乎都是公开的秘密。如果说这么点小事就会受到父神的惩罚,那么王国里的贵族恐怕会被父神宰个干净,也许会剩下几个吧。或者说,卡金娣是个虔诚信徒?平时看不出来啊。

  “头啊……天鹅的,我吃了两个呢。”卡金娣抽泣道。

  看样子真相水落石出了,父神教认为动物的血和头颅是不能吃的,因为血里包含了永恒的灵魂,头颅则代表了希望,把血和头颅都交给父神,就是表示愿意服从神,听凭神的安排。至于内脏,则是归奥林匹斯神教所有,他们相信内脏上有神秘的力量,所以要拿这东西去占卜。

  于是一只牲畜或是禽类在被父神教信徒宰杀后会放掉血,如果是被奥林匹斯神教信徒宰杀的话,内脏也许会被先拿来占卜,接着还是要烹饪的。小户人家会把禽类的头也扔掉——反正上面没有多少肉,贵族们喜欢保持完整烹饪,吃的时候不去碰头就是了。但是家畜和野兽的头肉比较多,扔掉就舍不得了,大家会心照不宣地仔细把肉剔下来后烹调,别让人在吃的时候看到完整的头颅就可以了。

  “好啦,吃了就吃了,有什么关系,上面那老家伙又不是猎头族,要头干什么?不会找你麻烦的,不要让其他人知道就是了。虽然我很怀疑那东西有什么好吃的,居然还吃了两个。”

  “真的很好吃嘛。”卡金娣的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韦林坏蛋哥哥吃得好快,我开始吃第二个的时候他就开始吃第四个了。总共只有六个啊,我本来可以吃更多的。”

  “真有那么好吃?”阿蒂妮有点动心了。尽管人们有很多的食材,但是烹饪方法通常是炖、煮和烤,再加上香料的匮乏,这个世界的菜肴实在是让人提不起多大的兴趣。即使是贵族们的宴会也只能追求食物的完整造型,比如一整只带着羽毛的孔雀或是天鹅,简直可以算是艺术品,但是味道就不要指望了。“既然这样,下次找个机会让他做给我们吃吧。”

  “好啊好啊。”卡金娣欢呼雀跃。

  “说起父神教啊,我倒是想起……”阿蒂妮正懒洋洋地谈起新话题,却被一只窜进屋里来的蝙蝠吸引了目光,随即她发现窗台旁边好象有什么东西,是野猫?还是……阿蒂妮顺手抄起搭在浴缸旁的湿布扔了过去。

  没有击中目标,那东西突然消失了。阿蒂妮警觉起来,立刻从浴缸里跳出来,一路滴着水跑到墙边,拔出了一柄长剑,倒退几步,又拿起一面弧形方面大盾护在身前,缓缓向窗户边走去。

  卡丽娣和卡金娣早就跑到了门边,蹲低了身体。走廊上应该有巡逻的卫兵,只要大声呼救就会过来。但是现在当然不能喊,如果没有任何危险就把卫兵叫来,会被人笑死的,更何况阿蒂妮小姐现在身上连一寸布都没有呢。

  阿蒂妮走到窗户边,什么都没有发现,墙上的藤蔓、院子里的树,全都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只是……狗到哪里去了?那条叫卡拉的科尔特猛犬,一直都喜欢趴在树下面的。

  阿蒂妮后退一步,依然将自己保护在盾牌后面,微微侧头对卡丽娣说:“叫卫兵警戒,立刻搜索城堡,把狗都放出来。”

  卡丽娣轻轻地“嗯”了一声,拉开厚重的木门出去后,卡金娣又把门闩上了,然后爬到一面盾牌后面躲好。

  不一会儿,院子里就有卫兵举着火把出现了,他们用手中的长戟检查每一处可疑的地方,仆人们牵着狗也在到处检查。

  阿蒂妮这才从窗口离开,在卡金娣的服侍下迅速擦干身体,穿上衣服,然后在墙上的武器中选了一张长弓和一袋箭。

  做完这些,阿蒂妮走到窗户前,把箭囊放在脚边,用脚踩住弩前端的铁环后双手拉住弩弦一用力,弩弦就挂上了,又抽出一支箭来上好,就静静地站在那里不动了。

  这时候,整个城堡都沸腾起来了,已经有士兵点亮了城墙上的火盆,持弓的士兵全都上了城墙和塔楼。

  韦林也被叫了起来,手里塞了根鹤嘴锄,迷迷糊糊地跟在别人后面到处乱转。

  “那是什么?”有人喊了起来。

  韦林立刻把鹤嘴锄护在胸前,确认没有遭到袭击后用力在腿上拧了一下,感觉清醒多了,这才发现一个人影在迅速向城墙上爬去。就象是只猴子一样,攀着墙上巨石的缝隙,灵活地移动着。

  在那人的头顶,刚好有一名弓箭手,很明显是只菜鸟,刚射了一箭,却射到了地上,箭杆上的白羽还在不停颤动。那弓箭手恐怕做梦都没有想过会在这种场合成为焦点,他伸手去拿箭,却怎么也碰不到箭囊,明明只要稍微偏一下头就可以看到箭囊,然后从容拔箭了,但他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那人影,仿佛中了魔咒一样,手指无意识地挥动着。

  下面有人喊了起来:“快拔箭!”

  “箭在哪里?”那弓箭手问。

  “箭囊里!”下面的人都在替他着急。

  “箭囊在哪里?”那弓箭手更着急。

  “屁股旁边!”下面的人都快急哭了。

  “我的屁股在哪里啊?”那弓箭手已经哭出来了。

  “这家伙死定了。”不少人都这样想。刚才其他弓箭手本来可以射击的,但是都怕误伤,公爵大人也不会无故下令射杀自己人。现在看到这弓箭手的表现,就算侥幸活下来也会受到惩罚的,并且那人影已经快爬到顶上,挡在路上的那弓箭手肯定会被顺手干掉,公爵大人恐怕会立即下令其他弓箭手射击了。

  “可怜的孩子。”即使死的是白痴,也是令人伤感的,已经有人开始为他祈祷了。

  “弓箭手准备!”果然楼上传来了公爵的声音。弓箭手们纷纷把弦拉开,到处都响起了吱吱嘎嘎的声音。

  那人影已经爬到了城墙顶部,一只手按着墙面,双腿一蹬,就象只豹子一样敏捷地冲向外墙,另一只手带着寒光向还站在那里拔箭的弓箭手划去。接着一翻身,就一头栽到了地上。

  栽到了地上?韦林先看到了那人背上的白羽,然后才听见弓弦响动的声音。扭头看去,正看见阿蒂妮小姐站在窗前,正缓缓放下手中的弩。她穿着一身宽松的袍子,仿佛风的精灵,黑色的头发在发着光。

  周围的人群好象突然消失,天地间只留下了这个优雅而神秘的身影,韦林痴痴地望着上面,觉得自己真的恋爱了。不需要任何理由,韦林认为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阿蒂妮。

  韦林后悔了,他本来就是准备晚上去仔细研究一下阿蒂妮小姐的花瓣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始终迈不出那一步。为什么?是害怕被抓住,是觉得这样太无耻,还是自惭形秽?

  韦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脸上满是庄严地喃喃自语道:“大好美女,自当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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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 史卡柏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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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林愁眉苦脸地跟在全副武装的士兵和赶着大车的仆人后面向史卡柏走去,今天是史卡柏市集日的第一天,他们是去收实物税的。

  刚出了城堡,就看见阿蒂妮小姐也在前面,在她身后的是卡丽娣,她手里拿着一个篮子,小心地看着路,不时地看着阿蒂妮小姐,卡金娣则象只快活的小狗一样窜来窜去。在她们身边还有几名步行的骑士和扈从。

  士兵们本来是坐在大车上的,这时候也立刻跳下车来。带头的中队长下令保持这个距离,既不超前,也不要离得太远。所有人都得到了命令,不准谈论昨天晚上的事情。那个死掉的家伙到底是刺客或是厉害的窃贼无人知晓,可以肯定的是,调查会在暗中进行,无论如何,城堡被入侵都是一件大事。

  对于韦林而言,这件事的真相无关紧要。他烦恼的是一大早就被叫起来,然后得知今天要和其他仆人一起去集市收税。

  这个世界的村庄很小,城市很少。想要很方便地买到东西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国王也一样。

  港口城市几乎在任何时候都有商人来往,城市里面建造了仓库,还有更便宜的货栈,用来堆放可以在露天存储的商品,甚至还有城市把大多数货栈建在了地下,并用地道连通。市镇里则通常每年有一次市集,出售手工业产品,每周或每天都有较小的市集,出售日常用品,主要是肉类和谷物。

  农村里面就只有依靠单帮小贩了,他们从一个村子走到另一个村子,出售盐、布匹之类的东西。人们的食物主要是靠交换,猎人用肉来和农夫交换粮食,渔民也是这样,在平时用到钱币的时候其实并不多。

  在内陆的领主们就没有这样的福气了。他们通常都在自己的城堡附近设立集市,春季和秋季各开放一次,每次大约一个月左右。有的地方在夏季还有一次,象史卡柏集市这样每个季节都开放的及其罕见,象狄德罗公爵这样宁愿住在靠近边境的城堡里,而不是住在舒适安逸城市里的大贵族就更罕见了。

  没过多久,就可以看到史卡柏集市的围墙了。一人多高的围墙圈起了方圆数十里的一块平地,这就是卡耳塔北方最重要的集市史卡柏了。

  从外面看起来,这里更象是一个营垒而非集市。最外面是一圈壕沟,里面插着削尖的木桩。在这条沟后面,则阴险地挖了很多坑,坑底照例是尖木桩,上面用树枝伪装了起来。后面又是一圈加了尖木桩的壕沟,然后才是围墙。围墙是用泥土混合石头筑成的,大约有成年男子的肩部那么高,墙很厚,足以让人站在上面战斗,还有一道木栅栏深深地埋在墙上。

  壕沟之间用木桥相连,走在上面的时候,发出“嘭嘭”的空洞声音,脚下的木板好象变得比饼干更脆,随时都要裂开。韦林只觉得胆战心惊,他努力不去看桥下面的尖木桩,死死地用手抓住大车上的横木。

  走在前面的女人们安然过了桥,精力充沛的卡金娣居然还在桥上多跑了个来回。

  “丢脸啊!”韦林看着如履平地的女人们绝望地想,他紧紧地跟在大车后面进入了集市。

  门后面是一排结实的石头房子,管理者就在这里,他们要收税并且维持治安,还要帮助商人们起草和公证契约。这是领地里重要的收入来源,所以一个大队的步兵和一个小队的骑兵驻扎在这里,也就是60名步兵和10名骑兵,这足够对付闹事的家伙了。

  集市里面划分了许多的区,中间有宽阔的道路,足够四辆大车并排行驶。即使这样,依旧觉得很挤,运货的大车走在路的中间,买东西的人都在路边随着其他人的脚步移动。

  在市集开始以前,就已经收过税了,韦林和其他仆人一起进入了管理者的石屋,把里面的东西往大车上扛。

  因为是实物税,所以有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贵重物品有黄金、白银、宝石之类的,当然这些东西都是放在结实的箱子里并且上了锁。不那么贵重的也有腌青鱼、草席、劣质葡萄酒等等,这些东西则是见缝插针地堆得到处都是。

  韦林刚把装着谷物和蔬菜的筐子往车上放好,正在把牵着几头绵羊的绳子往大车栏杆上系的时候,一个扈从走了过来问:“韦林勋爵?”

  韦林满脸疑惑地点点头:“是的,请问有何吩咐?”扈从和侍从以及侍卫是不一样的,侍从和侍卫都有可能是贵族家里把儿子送来学习的。扈从则通常是骑士从自己管辖的佃农家庭里寻找合适的人培养,需要跟随自己一起上战场的,他们的装备和战马由骑士提供,战利品也归骑士,所以这个扈从应该是奉了某个骑士的命令来找自己的。

  当然扈从不可能对身为贵族的韦林“吩咐”什么,不过这是贵族礼仪的一部分,真正三代以上的贵族家族都会这样,就算是对乞丐说话,也要保持这样的态度——如果真有必要的话。

  “阿蒂妮小姐要见你。”扈从仔细打量着这个和咸鱼筐子在一起的奇怪贵族。

  韦林和带队的仆人说明情况后,就急急忙忙地跟着扈从走了。

  走了没多远,就看见阿蒂妮小姐站在一个货摊前试着马鞭,看见韦林过来了,微笑着说:“既然你也在这里,就跟我们一起吧。”

  卡金娣从后面冲了出来,快活地说:“哈哈,我早就看见你了,这下子跑不掉了吧。”

  韦林委屈地想:“我没想躲啊。”当然他还是回答阿蒂妮小姐道:“如您所愿,很乐意陪伴您。”

  阿蒂妮小姐看起很满意这条马鞭,顺手递给了正对着韦林扮鬼脸的卡金娣,卡金娣呆了一下,又窃笑着塞给了韦林,那边卡丽娣已经在付钱了。

  阿蒂妮早就转过身去,向前继续走了,韦林苦着脸,拿着马鞭,一副受虐待的样子。其实在心里,韦林感觉极其满足,这个样子很象是自己梦中的场景呢。

  那是在韦林和阿蒂妮小姐结婚以后的某一天,也是象现在这样阳光明媚的上午,卡丽娣和卡金娣陪伴在身边。阿蒂妮兴奋地走在最前面,只要是感兴趣的都要拿起来看一看,自己也是这样微笑着默默地看着她。

  韦林麾下的骑士跟在身后,一言不发地接过自己手中的马鞭……

  一言不发地接过自己手中的马鞭?

  韦林清醒过来,发现旁边的扈从已经很自觉地把马鞭接了过去。果然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韦林悲愤地想:“我就是意淫一下而已,这都不准我把白日梦做完?想也不行,想也有罪吗?”

  这时候阿蒂妮小姐已经在一个毛皮货摊前停了下来,她在一堆的毛皮里翻找起来,想找找看有没有特殊点的,卡金娣也在一边帮忙或者说是添乱。

  韦林站在后面,百无聊赖地到处张望,却总是觉得前面的摊主看起来打扮很奇怪。他悄悄地问旁边的一名骑士:“那个摊主是哪里的?”

  “科尔特人,你到北方边境后要对付的人。”那名骑士平静地说。

  韦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科尔特人?他们怎么可能到这里来?我的意思是说,我们不是正在打仗吗?”

  “打仗归打仗,生意归生意。”那名骑士回答得象个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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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4 22: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章 哈伯尔尼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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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林这时候才知道,卡耳塔人通常所讲的北方蛮族其实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土生土长的科尔特人,无论是当初的亚平宁人或是后来的芮尔典人都没有能够完全征服他们,只是把他们全部赶到了北方。还有一部分是当年被诺顿王赶走的芮尔典人,他们在休养了许多年后,又陆陆续续地来到卡耳塔。不过他们的力量不足以征服卡耳塔,所以芮尔典人和科尔特人结盟,共同生活在卡耳塔的北方哈伯尔尼亚,他们有时候也自称为哈伯尔尼亚人。

  他们象野兽一样躲在寒冷的北方,窥伺着南方肥沃温暖的富庶土地,他们从未放弃过征服整个卡耳塔的计划,却对于边境上坚固的防线束手无策。卡耳塔人也从未放弃过统一整个卡耳塔的梦想,却无法让大量的部队进入北方寒冷的密林里作战,最多在边境冲突时占一点上风。

  这样的胶着是很让人无奈的,于是在双方高层的默许下,军队不再进攻商队,同时允许对方商人在靠近边境上的几个地方做生意。

  在卡耳塔的这边,最重要的就是史卡柏集市了。

  北方蛮族出售金属、毛皮、木材、牲畜和鱼,另外卡耳塔的贵族女子有很多都喜欢蛮族人的红黄色头发。不得不说这个爱好很奇怪,由于没有合适的染料,商人们购买红黄色头发后做成假发,然后高价卖给那些贵族女子。

  而卡耳塔的樱桃蜜酒、谷物、水果、五金工具这些东西在北方也很受欢迎,通常都是供不应求的。商人们赚得盆满钵溢,也大把大把地向边境军队撒钱,所以在北方边境可以看到双方的军队厮杀得热火朝天,却对附近的敌方商队视若无睹。

  韦林听得目瞪口呆,忍不住问了一句:“既然这样,还打什么?大家老老实实做生意啊。”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骑士严肃地说,“做生意是因为可以给我们带来利益,打仗则是我们的使命。”

  韦林似懂非懂,旁边有人说道:“请允许我来为您解释吧。”

  正是卖皮货的摊主,笑着走到了身边,他在行礼和说话的时候就看得出来,很明显是经常和卡耳塔人做生意的缘故,他虽然穿着蛮族的服装,看起来却和卡耳塔人很相似。

  “如果您愿意的话,非常感谢您能指点我。”韦林看到周围的骑士一点诧异的样子都没有,阿蒂妮小姐还在挑选皮毛,卡金娣和卡丽娣依旧一个在旁边帮忙,一个在旁边添乱。

  “我的名字是华莱士,请原谅,我并不是故意偷听你们的谈话。”摊主微微点头,“但是刚才我在旁边知道了您将要到边境上去,所以我希望我微薄的知识能对您有所帮助。”

  韦林兴致勃勃地问:“华莱士?这名字不象是个蛮族人,是你专门起的卡耳塔名字吗?”

  “不,事实上,我曾经是个卡耳塔人。”华莱士镇定自如地解释。

  “冒充蛮族的卡耳塔人?”韦林的第一反应是遇到假洋鬼子了。

  “这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简单的讲,我曾经是卡耳塔的一名商人,现在在哈伯尔尼亚,我是你们所说的北方蛮族商人。”

  韦林小心翼翼地问:“好吧,我不想追问细节,但是我听说哈伯尔尼亚是蛮荒之地,那么你作为一个商人,为什么一定要说自己是蛮族人?”

  “卡耳塔人几乎什么都有:黄金、丝绸、珠宝……连狗都是在银槽里吃饭。我们在哈伯尔尼亚,除了面包、葡萄酒和快乐,就没有什么别的东西了。”华莱士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依旧谦逊,神情却骄傲得象个国王。

  韦林知道在所谓的文明世界里对商人压榨得很厉害,但是不知道居然严重到了这个地步。

  “象你这样的人多吗?”韦林隐隐地感觉到这也许是自己可以利用的东西,却一时找不到头绪。

  华莱士的脸上满是无奈地说:“是的,有不少了,主要是从卡耳塔逃出来的农奴,他们几乎被自己的主人逼得没有办法活下来了。按照哈伯尔尼亚的规矩,他们要为自己找一个主人,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还有一些佃农和商人,他们宁愿以奴隶的身份享受自由,也不愿意以自由人的身份被奴役。”

  在哈伯尔尼亚,基本上还是保持了部落的形式。如果有外来人想加入部落,就必须先选择一个人自愿成为他的奴隶,不过实际上是类似于仆人。奴隶没有权力给自己换主人,但是他可以先和主人商定一个限额,可以是在战场上杀死多少个敌人,或者是上缴多少粮食之类的。当他达到这个限额,就可以赎回自己,他的主人则会根据这个限额来决定应该给他提供多大的帮助。

  这听起来很象是借贷关系,虽然奴隶还需要为自己的主人承担部分劳役,也比在卡耳塔好得多。按照卡耳塔的法律,农奴不完全属于自己的主人,主人不能随意处死他们,但是他们也没有任何的东西属于自己,就连茅草屋都是主人的财产。

  他们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依附于土地的一部分,就象地上长的野草一样。人们买卖土地的时候,农奴就和土地一起被卖来卖去。如果某个农奴精于耕作,那么这块土地的价格就可以再高一点,就象是肥沃的土地总是比贫瘠的土地贵一样。

  这听起来有点诡异,文明世界对待农奴居然比蛮族更苛刻。韦林当然不会蠢到相信蛮族本身就是仁慈而爱好和平的,那不过是因为在边境上占不到便宜,掳掠不到多少居民,这才变个方法来增加人口而已。

  “我还是无法……”韦林正要说话,却被一阵鼓声打断了

  “最好的葡萄酒,来自公爵大人的葡萄园。”有人在大声喊叫着,“只要你尝一尝,就会管不住自己的嘴。”

  韦林看见几个人走了过来,一个人敲着鼓,其他的人背着酒桶,拿着酒杯。

  旁边有商人走了过去,拿起小小的木头杯子,从桶里舀了点葡萄酒出来,一饮而尽。

  “真不愧是公爵大人的葡萄酒,”商人在问清价格以后又说,“先给我送两桶过来吧,我想很快就会喝光的。”

  华莱士对韦林说道:“您看,既然叫卖葡萄酒的来了,就让我们谈一谈葡萄酒吧。对于农奴来讲,他不但要在所属土地上劳作,还必须在领主的葡萄园里做工,这是葡萄税。如果是一名自耕农栽种的葡萄,那么他必须给领主缴纳一定数量的葡萄,这是实物税的一部分。当有人准备自己酿酒的时候,按照法律规定,他必须使用领主的酿酒器具,并缴纳一部分酿好的葡萄酒,这是酿酒税。”

  韦林感到了一些不快,不是对华莱士,而是对自己。这些知识本来是贵族必须掌握的东西,现在一个商人在谈到的时候,自己竟然插不上嘴。在巴雷特的时候,韦林学习的知识更多是集中在历史方面,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个领主需要掌握的知识反而没有多少。虽然在公爵这里没有人教自己这些,但这并不是无知的理由。“是不是我以前稍微懒了点?还是缺乏身为领主继承人的觉悟。”韦林想着,“别说阿蒂妮小姐了,恐怕就连卡金娣都不会正眼看一下这种白痴懒鬼的。”

  华莱士继续说着:“当然了,所有的酒店和卖酒人都必须给领主缴纳葡萄酒税。在进入市集以后,每桶葡萄酒都是要另外再缴纳市集税的。哦,对了,如果葡萄酒是从水路过来的,肯定要给路过的领主缴运酒税,如果是陆路,就是车轮税了。还有,别忘了禁售权,当领主准备卖自己的葡萄酒时,他可以下令在一个月内禁止任何人在自己的领地里卖酒。这就是葡萄酒相关的税了,幸好不算太多,我们还能够有些利润。”

  韦林大笑着说:“是不少利润吧。”

  华莱士谦卑地弯了弯腰说:“一点点,只是一点点而已,全凭诸位大人的照料,才让我们得以养家糊口。”

  这时候,阿蒂妮小姐已经挑好了一条小白狼的皮,华莱士急忙跑了过去收钱。

  韦林看着旁边一脸正义庄严的骑士,突然想起了东扯西拉了这么久,还是没有说到正题上。不就是大家都想发财嘛,多大点事,我还以为是抢鸡蛋呢。

  看样子是大家都发现了对面的敌人不好对付,只好老老实实做生意了,当然直接杀过去可以抢更多,但是杀不过去呀。

  如果双方和解了,必然这些生意要由王室来主持。按照狄德罗公爵的影响力,使卡耳塔和哈伯尔尼亚始终处于战争状态很容易,大家在边境上打得热火朝天,暗地里大做生意。当然了,如果发现了可乘之机能解决对手,双方也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看起来阿蒂妮小姐的心情很好,决定继续逛下去,其他人当然也是紧紧跟随。虽然市集里人很多,但是如果有人不知趣地到处乱窜影响交通,就会被配剑持矛的扈从用木柄狠狠地抽打,直到对方退到路边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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