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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古月轩

《云中歌》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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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掌中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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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酿的酒,色泽清透,金黄中微带青碧。
  香味甘馨清雅,口味清冽绵长。
  常叔刚看到酒色,已经激动得直搓手,待尝了一口酒,半晌都说不出来话。
  云歌和平君急得直问:“究竟怎么样?常叔,不管好不好,你倒是给句话呀!”
  常叔半晌后,方直着眼睛,悠悠说了句,“我要涨价,两倍,不,三倍,不,五倍!五倍!”
  云歌和平君握着彼此的手,喜悦地大叫起来。
  两个人殚精竭虑,一个负责配料,一个负责酿造,辛苦多日,终于得到肯定,都欣喜无限。
  
  常叔本想立即推出竹叶青,刘病已却建议云歌和平君不要操之过急。
  先只在云歌每日做的菜肴中配一小杯,免费赠送,一个月后再正式推出,价钱却是常叔决定的价钱再翻倍。
  常叔碍于两个财神女――云歌和平君,不好训斥刘病已“你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懂什么?”
  只能一遍遍对云歌和平君说:“我们卖的是酒,不是金子,我定的价钱已经是长安城内罕见的高,再高就和私流出来的贡酒一个价钱了,谁肯用天价喝我们这民间酿造的酒,而不去买贡酒?”
  云歌和许平君都一心只听刘病已的话。
  常叔叨唠时,云歌只是笑听着。面容带笑,语气温婉,人却毫不为常叔所动。
  平君听急了却是大嚷起来,“常叔,你若不愿意卖,我和云歌出去自己卖。”
  一句话吓得常叔立即禁声。
  
  一个月,那盛在小小白玉盅中的酒已经在长安城的富豪贵胄中秘密地流传开,却是有钱都没有地方买。
  人心都是不耐好,越是没有办法卖,反倒好奇的人越是多。
  有好酒者为了先尝为快,甚至不惜重金向预定了云歌菜肴的人购买一小杯的赠酒。一旦尝过,都是满口赞叹。
  在众人的赞叹声中,竹叶青还未开始卖,就已经名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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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块青竹牌匾,其上刻着“竹叶青,酒中君子,君子的酒。”
  字迹飘逸流畅,如行云、如流水。
  “隐清丽于雄浑中,藏秀美于宏壮间,见灵动于笔墨外。好字!好字!”云歌连声赞叹,“谁写的?我前几日还和许姐姐说,要能找位才子给写几个字,明日竹叶青推出时,挂在堂内就好了,可惜孟珏不在,我们又和那些自珍羽毛的文人不熟悉。”
  刘病已没有回答,只微笑着说:“你觉得能用就好。”
  正在内堂忙的平君,探了个脑袋出来,笑着说:“我知道!是病已写的,我前日恰看到他在屋子里磨墨写字。别的字不认识,可那个方框框中间画一个竖杠的字,我可是记住了,我刚数过了,也正好是十一个字。”
  云歌哈哈大笑,“大哥以为可以瞒过许姐姐,却不料许姐姐自有自己的办法。”
  刘病已笑瞅着许平君,“平君,你以后千万莫要在我面前说自己笨,你再‘笨’一些,我这个‘聪明人’就没有活路了。”
  许平君笑做了个鬼脸,又缩回了内堂。
  
  刘病已建议既然云歌在外的称号是“雅厨”,而竹叶青也算风雅之酒,不妨就雅人雅酒行雅事。
  店堂内设置笔墨屏风,供文人留字留诗赋,如有出众的,或者贤良名声在外的人肯留字留诗赋,当日酒饭钱全免。
  云歌还未说话,刚进来的常叔立即说:“刘大公子,你知道不知道这长安城内汇聚了多少文人墨客?整个大汉朝乃至全天下才华出众的人都在这里,一个、二个的免费,生意还做不做?”
  刘病已懒洋洋笑着,对常叔语气中的嘲讽好似完全没有听懂,也没有再开口的意思。
  云歌对刘病已抱歉地一笑,又向柳眉倒立的许平君摆了下手,示意她先不要发脾气。
  云歌对常叔说:“常叔,你大概人在外面,没有听完全大哥的话。大哥是说文才笔墨出众,或者贤良名声在外的人免费。文才笔墨出众的人,有人已是声名在外,在朝中为官,有人还默默无名。前者也许根本不屑用这样的方法来喝酒吃菜,他们的笔墨我们是求都求不到的。而后者,如果我们今日可以留下他们的笔墨,日后他们一旦如当年的司马相如一般从落魄到富贵,到千金求一赋时,我们店堂内的笔墨字迹,可就非同一般了。贤良名声在外的人,也是这个道理,我听孟珏说汉朝的大部分官员都是来自各州府举荐的贤良,我们能请这些贤良吃一顿饭,只怕也是七里香的面子。何况常叔不是一直想和一品居一争长短吗?一品居在长安城已是百年声名,他们的菜又的确做得好,百年间以‘贵’字闻名大汉,乃至域外。我们在这方面很难争过他们,所以我们不妨在‘雅’字上多下功夫。”
  
  常叔本就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云歌的话说到一半时,其实他已经转过来,只是面子上一时难落,幸亏云歌已经给了梯子,他正好顺着梯子下台阶,对刘病已拱了拱手,“我刚才在外面只听了一半的话,就下结论,的确心急了,听云歌这么一解释,我就明白了,那我赶紧去准备一下,明日就来个雅厨雅酒的风雅会。”说完,就匆匆离去。
  云歌看了看正低着头默默喝茶的刘病已,转身看向竹匾。
  这样的字,这样的心思,这样的人却是整日混迹于市井贩夫走卒间,以斗鸡走狗为乐,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要游戏红尘?
  哀莫大于心死,难道他这辈子就没有想做的事情了吗?
  
  许平君试探地说:“病已,我一直就觉得你很聪明,现在看来你好象也懂一点生意,连常叔都服了你的主意。不如你认真考虑考虑,也许能做个生意,或者……或者你可以自己开个饭庄,我们的酒应该能卖得很好,云歌和我就是现成的厨子,不管能不能成功,总是比你如今这样日日闲着好。”
  云歌心中暗叹了一声糟糕。
  刘病已已是搁下了茶盅,起身向外行去,“你忙吧!我这个闲人就不打扰你了。”
  许平君眼中一下噙了泪水,追了几步,“病已,你就没有为日后考虑过吗?男人总是要成家立业的,难道斗鸡走狗的日子能过一辈子?你和那些游侠客能混一辈子吗?我知道我笨,不会说话,可是我心里……”
  刘病已顿住了脚步,回身看着许平君,流露了几点温暖的眼睛中,是深不见底的漆黑,“平君,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你不用再为我操心。”
  话一说完,刘病已再未看一眼许平君,脚步丝毫未顿地出了酒楼。
  刘病已的身影汇入街上的人流中,但隔着老远依旧能一眼能认出他。他象是被拔去双翼的鹰,被迫落于地上,即使不能飞翔,但仍旧是鹰。
  云歌临窗看了会那个身影,默默坐下来,装作没有听见许平君的低泣声,只提高声音问:“许姐姐,要不要陪我喝杯酒?”
  许平君坐到云歌身侧,一声不吭地灌着酒。
  云歌支着下巴,静静看着她。
  不一会,许平君的脸已经酡红,“我娘又逼我成亲了,欧候家也来人催了,这次连我爹都发话了,怕是拖不下去了。”
  云歌“啊”了一声,立即坐正了身子,“你什么时候定亲了?我怎么不知道?”
  “你又没有问我,难道我还天天见个人就告诉她我早已经定亲了?”
  “可是……可是……你不是……大哥……”
  许平君指着自己的鼻尖,笑嘻嘻地说:“傻丫头,连话都说不清,你是想说你不是喜欢大哥吗?”
  云歌点点头。
  许平君打着自己的脑袋,“你真蠢,你真蠢,你以为你都是为了他好,实际他一点都不喜欢,你真蠢,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是狗屁,可你明知道是狗屁,却还要按着狗屁的话去做,你真蠢,你以为你拼命赚钱,就可以让父母留着你……”
  云歌忙拽住了许平君的手,许平君挣了几下,没有挣脱,嚷起来,“云歌,连你也欺负我……”
  嚷着嚷着已经是泪流满面,
  
  “许姐姐,如果你不愿意,我们一起想办法。不要哭了,不要哭了……”
  许平君俯在云歌肩头放声痛哭,平日里的坚强泼辣伶俐都荡然无存。
  云歌索性放弃了劝她,任由她先哭个够。
  许平君哭了半晌,方慢慢止住了泪,强撑着笑了下,“云歌,我有些醉了。你不要笑姐姐……”
  “许姐姐,你上次问我为什么来长安,我和你说是出来玩的,其实我是逃婚逃出来的,我刚从家里出来时不知道偷偷哭了多少次。”
  “那个人你不喜欢?”
  “我根本没有见过他。以前也有人试探着说过婚事,爹娘都是直接推掉,可这次却没有推掉,我……我心里难受,就跑了出来。”
  许平君叹了口气,“你不过是提亲,父母都还未答应。我却和你的状况不一样,我和欧候家是自小定亲,两家的生辰八字和文定礼都换过了。逃婚?如果病已肯陪着我逃,我一定乐意和他私奔,可他会吗?”
  云歌想着刘病已的那句“你不要再为我操心”,只能用沉默回答许平君。
  许平君一边喝酒,一边说:“自出生,我就是母亲眼中的赔钱货。父亲在我出生后不久就犯了事,判了宫刑。母亲守了活寡后,更是恨我霉气,好不容易和欧候家结亲,我又整天闹着不乐意,所以母亲对我越发没有好脸色,幸亏我还能赚点钱贴补家用,否则母亲早就……”许平君的语声哽在喉咙里。
  许平君一贯好强,不管家里发生什么,在人前从来都是笑脸,云歌第一次见她如此,听得十分心酸,握住了许平君的手。
  许平君揉了揉云歌的头,“不用担心我。从小到大,我想要什么都要自己拼命去争取,就是想要一截头绳,都要先盼着家里的母鸡天天下蛋,估摸着换过了油盐还有得剩,再去讨了父亲和哥哥的欢心,然后趁着母亲心情好时央求哥哥在一旁说情好让母亲买给我。云歌,我和你不一样,我是一株野草。野草总是要靠自己的,石头再重,它也总能寻个缝隙长出来……”
  许平君步履蹒跚地走入了后堂。
  
  云歌端起了酒杯,开始自斟自饮,心里默默想着许姐姐什么都没有,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能和大哥在一起。
  酒应该比给孟珏送行那次好喝才对,可云歌却觉得酒味十分苦涩。
  
  ――――――――――――――――――
  
  云歌的诗赋文都是半桶水。
  不过还算虽没吃过猪肉,也听过猪叫唤,从小到大,被母亲和二哥半哄半迫地学了不少,加之二哥搜罗了不少名人字画,日日熏陶下,云歌的鉴赏眼力虽不能和二哥比,点评字画却已经足够。
  因为云歌点评得当,被挑中免去酒费的诗赋笔墨都各有特色,常常是写的固然出色,评得却更加有趣,两者相得益彰。渐渐地,读书人都以能在竹叶青的竹屏上留下笔墨为荣。
  云歌一直谨记孟珏的叮嘱,越少人知道雅厨的身份越好。为了不引人注意,点评之事也是隐于幕后,可她越是如此,竹叶青的名号越是传闻得响亮。
  “竹叶青,酒中君子,君子的酒”成为长安城中的新近最流行的一句话。喝竹叶青,不仅仅是身份地位的象征,更成为才华一种体现。
  
  因为云歌和许平君居于少陵原,所以两个人每日都要赶进长安城,去七里香上工。
  今日去上工时,发现城门封锁,不能进城。
  许平君找人打听后,才知道说什么因为卫太子还魂向皇上索冤,弄得全城戒严,所以没有特许,任何人不得进出长安城。
  生意没有办法做,两人只能给自己放假,索性跑去游山玩水。
  许平君还有些气闷,云歌却是快乐如小鸟,一路只是唧唧喳喳,不停地求许平君给她讲长安的传说和故事。
  云歌是个极好的听故事的人,表情十分投入,频频大呼小叫,让许平君觉得自己比说书先生讲得更好,不禁越讲越有心情,再加上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她也开始觉得能休息一天,钱即使少赚了,也不是坏事。
  许平君不知道怎么说到了当年美名动天下的李夫人,李夫人倾国倾城的故事让两个女孩子都是连声感叹。
  云歌不停地问,“李夫人真地美到能倾倒城池吗?”
  许平君说:“当然,老皇上有那么多妃子,一个比一个美,可死了后却只让很早前就去世了的李夫人和他合葬,皇上为此还特意追封了她为皇后,可见老皇上一直不能忘记她。”
  两人频频感叹着怎么红颜薄命,怎么那么早就去世了呢?又咕咕笑着说不知道如今这位皇上是否是长情的人。
  平君打量着云歌笑说:“云歌,你可以去做妃子呢!去做一个小妖妃。把皇上迷得晕乎乎,将来也留下一段传说,任由后来的女子追思。”
  云歌点着头连连说:“那姐姐去做皇后,肯定是一代贤后,名留青史。”
  两个人疯言疯语地说闹,都哈哈大笑起来。
  云歌笑指着山涧间的鸳鸯,“只羡鸳鸯不羡仙!”
  平君沉默了一瞬,轻轻说了句酒楼里听来的唱词:“只愿一人共白头”。
  两人看着彼此,异口同声地说:“你肯定会如愿!”
  说完后,愣了一瞬,两人都是脸颊慢慢飞红,却又相对大笑起来。
  
  两人手挽着手爬上一个山坡,看到对面山上全是官兵,路又被封死。
  “怎么这里也被戒严了?”云歌跺足。
  许平君重叹了口气,“还不是卫太子的冤魂闹的?对面葬着卫太子和他的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云歌撑着脖子看了半晌,没有看到想象中的坟墓,只能做罢。
  看到官兵张望过来,许平君立即拉着云歌下山,“别看了,卫太子虽然死了十多年了,可一直是长安城的禁忌,不要惹祸上身。”
  “那个冤魂肯定是假的,他要想索冤直接去皇宫找皇上了,何必在城门口闹呢?闹得死人都不能清静。再说皇上不才十八九岁吗?当年卫太子全家被杀时,皇上才是几岁小儿,即使是神童,比常人早慧,也不可能害得了太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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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掌中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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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知道呢?我们做我们的平头百姓,皇家的事情弄不懂也不需要懂。我以前还琢磨过即使再讨厌子女,父母怎么能下得了杀手呢?可你看老皇上,儿子孙子孙女连着他们的妻妾一个都不放过,满门尽灭。难怪都说卫太子冤魂难安,怎么安得了?”
  
  两人在山野间玩了一整日,又在外面吃过饭,天色黑透时才回家。
  平君到家时,她的母亲罕见地笑脸迎了出来,平君却是板着脸进了门。
  云歌轻声叹了口气,给许平君的母亲行了个礼后回自己屋子。
  
  自孟珏走后,刘病已和许平君帮她在他们住的附近租了屋子。
  如今三人比邻而居,也算彼此有个照应。
  经过刘病已的屋子时,看他一人坐在黑暗中发呆,云歌犹豫了下,进去坐到他身旁。
  刘病已冲她点头笑了一下,虽然是和往常一模一样的笑,云歌却觉得那个笑透着悲凉。
  “大哥,许姐姐就要出嫁了。”
  “对方家境不错,人也不错,平君嫁给他,两个人彼此帮衬着,日子肯定过得比现在好。”
  “大哥,你就没有……从没有……”
  “我一直把她当妹妹。”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当初还以为他们是郎有情女有意,可原来如此。那她现在可以告诉他,他们之间的终身约定吗?至少可以问问他还记得那只绣鞋吗?可是许姐姐……
  云歌还在犹豫踌躇,刘病已凝视着暗夜深处,淡淡说:“我没资格,更没有心情想这些男女之事。”
  云歌呆了一瞬,低下了头。
  他已经全部忘记了,即使说了又有什么意思?只不过是给他增添烦恼。何况还有许姐姐。
  
  云歌低着头发呆,刘病已沉默地看着云歌。
  云歌抬头时,两人目光一撞,微怔一下,都迅速移开了视线。
  “云歌,你觉不觉得我是个很没志气的人?”夜色中,刘病已侧脸对她,表情看不分明。
  云歌轻声道:“大哥,你想做的事情只怕是做不了,所以索性寄情闲逸了。游侠客们虽不是世俗中的正经人,可都有几分真性情,比起世人的嫌贫爱富,踩贱捧高,他们更值得交往。”
  刘病已好半晌都是沉默,云歌感觉出刘病已今夜的心情十分低落,他不说,她也不问,只静静坐着相陪。
  刘病已忽地问:“云歌,你想出去走走吗?”
  云歌点了下头。
  刘病已带着云歌越走越偏僻。月光从林木间筛落,微风吹叶,叶动,影动,越显斑驳。两人的脚步声偶会惊起枝头的宿鸟,“呜哑”一声,更添寂静。
  穿过树林,眼前蓦然开阔,月光毫无阻隔地直落下来,洒在漫生的荒草间,洒在一座座墓碑间。
  这样的萧索让云歌觉得身上有些凉,不自禁地抱着胳膊往刘病已身边凑了凑。
  刘病已轻声笑道:“有兄弟喜欢骗了女孩子到荒坟地,通常都能抱得美人满怀,她们怕死人,其实哪里知道活人比死人可怕。”
  刘病已一句“出去走走”,居然走到了坟地间,云歌倒是一片泰然,随着刘病已穿行在坟墓间。
  刘病已站定在一个坟墓前。云歌凝目看去,却是一座无字墓碑,坟墓上的荒草已经长得几乎淹没住整个坟墓,墓碑也是残破不堪。
  刘病已默站了良久,神情肃穆,和往日的他十分不同,“今日白天的事情听闻了吗?”
  “什么事情?”
  “北城门的闹剧。”
  “哦!听闻了。整个长安城都被闹得封锁了城门,所以我今日也没有进城做菜。”
  
  据说清晨时分,一个男子乘黄犊车到北城门,自称卫太子,传昭公、卿、将军来见。来人说起卫太子的往事,对答如流,斥责本不该位居天子之位的刘弗陵失德、他的冤魂难安。引得长安城中数万人围观。最后京兆尹用兵方驱散了众人,抓住了自称卫太子的男子,经霍光审判,男子招认自己是钱迷了心窍的方士,受了卫太子旧日舍人的钱财,所以妖言惑众。男子立即被斩杀于闹市,以示惩戒。
  
  刘病已凝视着墓碑,缓缓说:“你面前的坟墓里就是当年母仪天下的卫皇后,死后却是一卷草席一裹就扔进了荒坟场中。极尽荣耀时,卫氏一门三女,还有大司马大将军卫青。幸亏卫少儿和卫青死得早,幸运地没有看到卫氏没落。太子之乱时,不过几日,卫皇后自尽,卫太子的妻妾,三子一女都被杀,合族尽灭。”
  云歌蹲了下来,手轻轻摸过墓碑。也许是小时候听了太多卫青的故事,也听二哥提过这个出身低贱却成为了皇后的女子,云歌心里蓦然难过起来,“舍人有钱财买通人去闹事,却没有钱财替卫皇后稍稍修葺一下坟墓?他既然对卫太子那么忠心,怎么从未体会过卫太子的孝心?”
  刘病已放声大笑起来,“如此简单的道理,一些人却看不分明。一个死了这么多年的人,还日日不能让他们安生。”
  笑声在荒坟间荡开,越显凄凉。
  云歌轻声说:“今日我听常叔和几个文人偷偷提了几句卫太子,都很是感慨。听闻卫太子推行仁政、注重民生、提倡节俭,和汉武帝的强兵政策、奢靡作风完全不同,大概因为民间一直怀念着卫太子,所以高位者越是心中不能安吧!人可以被杀死,可百姓的心却不能被杀死。卫太子泉下有知,也应宽慰。”
  刘病已收住了笑声,静静站着。
  云歌鼓了半晌的勇气,方敢问:“大哥,你上次说有人想杀你,你是卫家的亲戚吗?”
  “算有些关系吧!卫太子之乱,牵扯甚广,死了上万人,当时整个长安都血流成河,我家也未能免祸。”刘病已似乎很不愿意再回想,笑对云歌说:“我们回去吧!”
  两个人并肩走在荒草间,刘病已神态依旧,云歌却感觉到他比来时心情好了许多。
  “云歌,害怕吗?”
  “压根就不怕。”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听闻有一个女子被负心汉抛弃,自尽后化为了厉鬼,因为嫉恨于美貌女子,她专喜欢找容貌美丽的女子,她会静静跟在女子的身后,轻轻地呵气,你会觉得你脖子上凉气阵阵……”
  “啊!”云歌尖叫起来,满脸惊怕,“我的脚,她抓住我的脚了。大哥,救我……”
  刘病已见她隐在荒草中的裙子已泛出血色,惊出了一身冷汗,“云歌,别怕。我是信口胡编的故事,没有女鬼。”
  他以为是野兽咬住了云歌,分开乱草后,却发现云歌的脚好端端地立在地上,正惊疑不定间,忽醒悟过来,他只闻到了清雅的花草香气,没有血腥味。
  没有血腥味?他摸了把云歌的群裾,气叫:“云歌!”
  云歌朝他做了个鬼脸,迅速跑开。
  一边笑着,一边叫道:“大哥下次想要吓唬女孩子,记得带点道具!否则效果实在不行。洒在衣袍上的胭脂一沾露水,暗中看着就象血,糖莲藕象人的胳膊,咬一口满嘴血,染过色后的长粽叶,含在嘴里是吊死鬼的最佳扮相……”
  刘病已笑向云歌追去,“云歌,你跑慢点。鬼也许是没有,不过荒草丛里蛇鼠什么的野兽还是不少的。”
  云歌一脸得意,笑叫:“我-才-不-怕!”
  刘病已笑问:“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鬼门道?倒是比我那帮兄弟更会整人,以后他们想带女孩子来这里,就让他们来和你请教了。”
  云歌撇撇嘴:“才不帮他们祸害女子呢!不过大哥若看中了哪家姑娘,想抱美人在怀,我一定倾囊相授。”话刚说完,忽醒起刘病已刚才讲故事吓她,心突突几跳,脸颊飞红,只扭过了头,如风一般跑着。
  两个人在荒坟间,一个跑,一个追,笑闹声驱散了原本的凄凉荒芜。
  夜色、荒坟,忽然也变得很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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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亮的灯火下,云歌仔细记着帐。
  唉!命苦,以前从来没有弄过这些,现在为了还债必须要一笔笔算明白,看看自己还有多久能还清孟珏的钱。
  云歌想起孟珏的目光,脸又烧起来,不自禁地摸了下的自己的额头。
  会想他吗?
  哼!欠着一个人的钱,怎么可能不想?
  每赚一枚钱要想,每花一枚钱要想。临睡前算帐也要想他,搞得连做梦都有他。
  他走前根本不应该问,会想我吗?而是该问,你一天会想多少次我?
  他为什么会亲我?还问我那样的话?他……是不是……
  
  还在胡思乱想,患得患失,窗户上几下轻响,“还没有睡?”刘病已的声音。
  云歌忙推开窗户,“没呢!你吃过饭了吗?我这里有烤地瓜。
  “吃过了,不过又有些饿了。”
  “有些冷了,给你热一下。”
  “不讲究那个。”刘病已接过烤地瓜,靠在窗楞上吃起来,“你喝酒了吗?怎么脸这么红?”
  “啊?没有……我是……有点热。”云歌的脸越发红起来。
  刘病已笑笑地说:“已经立秋了,太阳已经落山很久了。”
  云歌“哼”了一声,索性耍起了无赖,“秋天就不能热?太阳落山就不能热?人家冬天还有流汗的呢!”
  “云歌,孟珏回长安了。”
  “什么?”刘病已说话前后根本不着边际,云歌反应了一会,才接受刘病已话中的意思,“他回来了怎么不来找我们?”
  “大概有事情忙吧!我听兄弟说的,前几日看到他和丁外人进了公主府。”
  前几日?云歌噘了噘嘴,“他似乎认识很多权贵呢!不知道做的生意究竟有多大。”
  刘病已犹豫着想说什么,但终只是笑着说:“我回去睡了,你也早些歇息。”
  
  云歌的好心情莫名地就低落起来。
  看看桌上的帐,已经一点心情都无,草草收拾好东西,就闷闷上了床。
  躺在床上却是翻来覆去,一直到半夜都睡不着。
  正烦闷间,忽听到外面几声短促的曲调。
  《采薇》?她立即坐了起来,几步跳到门口,拉开了门。
  
  月夜下,孟珏一袭青衣,长身玉立。正微笑地看着云歌,笑意澹静温暖,如清晨第一线的阳光。云歌心中的烦躁一下就消散了许多。
  两人隔门而望,好久都是一句话不说。
  云歌挤了个笑出来,“我已经存了些钱了,可以先还你一部分。”
  “你不高兴见到我?”
  “没有呀!”
  “云歌,知不知道你假笑时有多难看?看得我身上直冒凉意。”
  云歌低下了头。
  孟珏叫了好几声“云歌”,云歌都没有理会他。
  几团毛茸茸的小白球在云歌的鼻子端晃了晃,云歌不小心,已经吸进了几缕小茸毛,“阿嚏、阿嚏”地打着喷嚏,一时间鼻涕直流,很是狼狈。
  她忙尽量低着头,一边狂打喷嚏,一边找绢帕,却身上摸了半天都没有摸到。
  孟珏低声笑起来。
  云歌气恼地想这个人是故意捉弄我的,一把拽过他的衣袖,捂着鼻子狠狠擤了把鼻涕,把自己收拾干净了,方洋洋得意地抬起头。
  孟珏几分郁闷地看了看自己的衣袖,“不生气了?”
  云歌板着脸问:“你摘那么多蒲公英干吗?”
  孟珏笑说:“送你的。你送我地上星,我送你掌中雪。”
  “送给我,好捉弄我打喷嚏!”云歌指着自己的鼻尖,一脸跋扈,心中却已经荡起了暖意。
  孟珏笑握住云歌胳膊,就着墙边的青石块,两人翻坐到了屋顶上。
  孟珏递给云歌一个蒲公英,“玩过蒲公英吗?”
  云歌捏着蒲公英,盯着看了好一会,“摘这么多蒲公英,要跑不少路吧?”
  孟珏只是微笑地看着云歌。
  云歌声音轻轻地问:“你已经回了长安好几日,为什么深更半夜地来找我?白天干吗去呢?前几日干吗去了?”
  孟珏眉头几不可见地蹙了下,“是刘病已和你说的我已经到了长安?我在办一些事情,不想让人知道我认识你,就是今天晚上来见你,我都不能肯定做的是对还是不对。”
  “会有危险?”
  “你怕吗?”
  云歌只笑着深吸了口气,将蒲公英凑到唇边,“呼”地一下,无数个洁白如雪的小飞絮摇摇晃晃地飘进了风中。
  有的越飞越高,有的随着气流打着旋,有的姿态翩然地向大地坠去。
  孟珏又递了一个给云歌,云歌再呼地一下,又是一簇簇雪般的飞絮荡入风中。
  随着云歌越吹越多,两人坐在屋顶,居高临下地看下去,整个院子,好象飘起了白雪。
  云歌下巴抵在膝盖上,静静看着满院雪花。
  孟珏唇边轻抿了笑意,静静看着满院雪花。
  刘病已推开窗户,望向半空,静静看着漫天飞絮。
  许平君披了衣服起来,靠在门口,静静看着漫天飞絮。
  皎洁的月光下,朦胧的静谧中,飘飘荡荡的洁白飞絮。
  一切都似乎沉入了一个很轻、很软、很干净、很幸福的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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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竹叶青的那句话,已经收到建议,我会改的。要晚一点,这几天太忙,太忙,没有时间修改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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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波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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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珏和云歌辞别后,沿着巷子走到路口,只见一个单薄的身影立在黑暗中。
  “许姑娘,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外面?”
  “我是特意在这里等孟大哥的。云歌睡下了?”
  孟珏微微一笑,“本想安静来去,不想还是扰了你们清梦。”
  许平君说:“那么美的景致,幸亏没有错过。再说也和孟大哥没有关系,是我自己这几日都睡不好。前几日深夜还看到云歌和病已也是很晚才从外面有说有笑地回来,两人竟然在荒郊野外玩到半夜,也不知道那些荒草有什么好看的。”
  孟珏笑意不变,好象根本没有听懂许平君的话外之意,“平君,我和病已一样称呼你了。你找我所谓何事?”
  许平君沉默地站着,清冷的秋风中,消瘦的身子几分瑟瑟。
  孟珏也不催她,反倒移了几步,站在了上风口,替她挡住了秋风。
  
  “孟大哥,我知道你是个很有办法的人。我想求你帮帮我,我不想嫁欧候家,我不想嫁……”许平君说到后面,声音慢慢哽咽,怕自己哭出来,只能紧紧咬住唇。
  “平君,如果你想要的是相夫教子,平稳安定的一生,嫁给欧候家是最好的选择。”
  “我只想嫁……我肯吃苦,也不怕辛苦。”
  跟了刘病已可不是吃苦那么简单,孟珏沉默了一瞬,“如果你确定这是你想要的,我可以帮你。”
  许平君此行是想拿云歌做赌注,可看孟珏毫不介意,本来已是满心黑暗,不料又见希望,大喜下不禁拽住了孟珏的胳膊,“孟大哥,你真地肯帮我?”
  孟珏温和地笑着,“你若相信我,就回家好好睡觉,也不要和你母亲争执了,做个乖女儿,我肯定不会让你嫁给欧候家。”
  许平君用力点了点头,刚想行礼道谢,一个暗沉沉的声音笑道:“夜下会美人,贤弟好意趣。”
  
  来人裹着大斗篷,许平君看不清面貌,不过看到好几个护卫同行,知道来人非富既贵,刚想开口解释,孟珏对她说:“平君,你先回去。”
  许平君忙快步离去。
  孟珏转身笑向来人行礼,“王爷是寻在下而来吗?”
  来人笑走到孟珏身边,“经过北城门卫太子一事,满城文武都人心慌乱,民间也议论纷纷。小皇帝的位置只怕坐得很不舒服,上官桀和霍光恐怕也睡不安稳。不费吹灰之力,却有此结果,贤弟真是好计策!本王现在对贤弟是满心佩服,所以星夜特意来寻贤弟共聚相谈。却不料撞到了你的雅事,竟然有人敢和贤弟抢女人?欧候家的事情就包在本王身上,也算聊表本王心意。”
  孟珏笑着作揖,“多谢王爷厚爱,孟珏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来人哈哈笑着拍了拍孟珏的肩膀,“今日晚了,本王先回去了,记得明日来本王处喝杯酒。”
  孟珏目送一行人隐入黑暗中,唇边的笑意慢慢淡去。却不是因为来人,而是自己。为什么会紧张?为什么不让许平君解释?为什么要将错就错?
  
  ----------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眼看着许平君的大喜日子近在眼前,未婚夫婿却突然暴病身亡。
  云歌从未见过那个欧候公子,对他的死亡更多的是惊讶。
  许平君却是一下憔悴起来,切菜会切到手,烧火能烧着裙子,酿酒能把清水当酒封存到竹筒里。
  许平君的母亲,整日骂天咒地,天天骂着许平君命硬,克败了自己家,又开始克夫家,原本开朗的许平君变得整天一句话不说。
  
  云歌和刘病已两人想着法子逗许平君开心,许平君却是笑颜难展,只是常常看着刘病已发呆,盯得刘病已都坐不住时,她还是一无所觉。
  云歌听闻长安城里张仙人算命精准,心生一计,既然许母日日都念叨着命,那就让命来说话。
  不料张仙人是个软硬不吃的人,无论云歌如何说,都不肯替云歌算命,更不用提作假了。说他每天只算三卦,日期早就排到了明年,只能预约,只算有缘人,什么公主都要等。
  刘病已听云歌抱怨完,笑说他陪云歌向张仙人说个情。张仙人一见刘病已,态度大转弯,把云歌奉为上宾,云歌说什么他都满口答应,再无先前高高在上的仙人风范。
  云歌满心纳闷好奇,追问刘病已。
  刘病已笑着告诉她,“张仙人给人算命靠的是什么?不过是先算准来算命人的过去和现在的私隐事情,来人自然满心信服,未来事情给的批语则模棱两可,好的能解,坏的也能解,任由来人琢磨。来算命的人都是提前预约,又都是长安城内非富既贵的人,所谓的有缘人……”
  刘病已话未说完,云歌已大笑起来,“所谓的有缘人就是大哥能查到他们私事的人,原来这位仙人的仙气是大哥给的。长安城内外地面上的乞丐、小偷、地痞混混、行走江湖的人都是大哥的人,没有想到外人看着一团散沙烂泥的下面还别有深潭,长安城若有风吹草动,想完全瞒过大哥,恐怕不太容易。”
  刘病已听到云歌的话,面色微变。
  他原本只打算话说三分,但没有想到云歌自小接触的人三教九流都有,见多识广,人又心思机敏,话虽是无心,可意却惊人。
  “云歌,这件事情,你要替我保密,不能告诉任何人。”
  云歌笑点点头,“知道了。”
  
  --------
  
  张仙人又是看手相,又是观五官,又是起卦,最后郑重地和许平君说:“姑娘的命格贵不可言,因为贵极,反倒显了克相。你的亲事不能成,只因对方难承姑娘的贵命,所以相冲而死。”
  因为张仙人给许平君算过去、现在,都十分精准,许平君心内已是惊疑不定,此时听到张仙人的话,虽心中难信,可又盼着一切真的是命,“他真地不是我害死的?”
  张仙人捋着白须,微闭着双目,徐徐道:“说是姑娘害死的也不错,因为确是姑娘的命格克死了对方。但也不是姑娘害死的,因为这都是命,是老天早定好了的,和姑娘并无关系,是对方不该强求姑娘这样的贵人。”
  许平君的母亲喜笑颜开,赶着问:“张仙人,我家平君的命究竟有多贵?是会嫁大官吗?多大的官?”
  张仙人瞅了一会许母的面相,“夫人日后是享女儿福的人。”
  淡淡一句话说完,已经站起了身,缓缓出了大堂,声音在渺渺青烟中传来,“天地造化,吟啄间自有前缘。姑娘自有姑娘的缘分,时候到了,一切自然知晓。”
  
  云歌紧咬着嘴唇,方能不笑出来。虽是十分好笑,可也佩服这白胡子老头。
  装神弄鬼的功夫就不说了,肚子里还的确有些东西。那些似是而非、察言观色的话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说出来。
  
  许平君走出张仙人宅邸时,神态轻松了许多。许母也是满面红光,看许平君的目光堪称踌躇满志。对女儿说话,语气是前所未见的和软。
  云歌满心快乐下,觉得这个命算得真是值。化解心结,缓和家庭矛盾,增进母女感情。堪称家庭和睦、心情愉快的良药。以后应该多多鼓励大家来算这样的命。
  
  云歌瞥眼间,看到一个斗笠遮面的男子身形看着象孟珏,想着自那夜别后,孟珏竟是一去无消息,也不知道他在忙些什么。
  犹豫了下,找了个借口,匆匆别过许平君和许母,去追孟珏。
  孟珏七拐八绕,身法迅捷,似乎刻意藏匿着行踪。
  幸亏云歌对他的身形极熟,又有几分狼跟踪猎物的技能,否则还真是很难追。
  云歌满心欢愉,本想着怎么吓他一跳,可看着他进了一家娼妓坊后,她一下噘起了嘴。
  本想立即转身离去,可心里又有几分不甘。琢磨了会,还是偷偷溜进了娼妓坊。
  孟珏却已经不见了,她只能左躲右藏地四处寻找。
  幸亏园子内来往姑娘多,云歌又尽力隐藏自己身形,倒是没有人留意到她。
  找来找去,越找越偏,不知不觉中,天色已黑。
  正想放弃时,忽看到一个僻静小院内坐着的人象孟珏。
  云歌猫着身子,悄悄溜到假山后。
  隔着一段距离,隔窗望去,只见一个四十多岁的华服男子坐于上位,孟珏坐于侧下方。
  云歌听不清楚他们说什么,只能隐约看到动作。
  不知道说到什么事情,华服男子大笑起来,孟珏只是微抿了抿唇,欠了欠身子。很是简单的动作,偏偏他做来就风姿翩翩,让人如沐春风。
  
  大概他们已经说完了事情,陆续有姑娘端着酒菜进了屋子。
  云歌正琢磨着怎么避开屋子前的守卫再走近些,忽然被人揪着头发拽起。
  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低声骂道:“难怪点来点去少了人,竟然跑来这里来偷懒。别以为妈妈今日病了,你们这些贱货就欺负我这个新来的人,老娘当年也红极一时,你们这些欺软怕硬的花招,我比谁都明白。”
  云歌一面呼呼喊着痛,一面已经被女人拽到了一旁的厅房。
  心中庆幸的就是对方认错了人,并非是逮住了她,她只需等个合适机会溜走就行。
  
  女人打量了一眼云歌,随手拿过妆盒在她脸上涂抹了几下,又看了看她的衣服,扯着衣襟想把她的衣领拽开些,云歌紧紧拽着衣服不肯松手,女子狠瞪了她一眼,“你愿意装清秀,那就去装吧!把人给我伺候周到就行。到娼妓坊的男人想干什么,我们和他们都一清二楚,可这帮臭男人偏偏爱你们这拿腔做势的调调。”
  女人一边嘀咕,一边拖着云歌沿着长廊快走,待云歌发现情势不对,想挣脱她的手时已经晚了。
  
  守在屋子门口的护卫在她身上打量了一圈,打开了门。
  女人用力把云歌推进了屋子,自己却不敢进屋子,只在门口陪着笑脸说:“刘爷,上妆有些慢了,您多多包涵,不过人是最好的人。”
  云歌站在门口,只能朝孟珏满脸歉意的傻笑。
  当看到孟珏身旁正跪坐了一个女子伺候,她连傻笑都吝啬给孟珏,只是大睁着眼睛,瞪着孟珏。
  孟珏微微一怔,又立即恢复如常。
  刘爷瞟了眼云歌,冷冷说:“难怪你敢摆架子晚来,倒的确有晚来的资本。”招了招手让云歌坐到他身旁。
  云歌此时已经恨得想把自己的头摘下来骂自己是猪头,一步一拖得向刘爷行去,心里快速合计着出路。
  孟珏忽然出声笑说:“这位姑娘的确是今夜几位姑娘中姿容最出众的。”
  刘爷笑起来,“难得孟贤弟看得上眼,还不去给孟贤弟斟杯酒?”
  云歌如蒙大赦,立即跪坐到孟珏身侧,倒了杯酒,双手捧给孟珏,刘爷冷笑着问:“你是第一天服侍人吗?斟酒是你这么斟的吗?”
  云歌侧头看依在刘爷怀里的姑娘喝了一口酒,然后攀在刘爷肩头,以嘴相渡,将酒喂进了刘爷口中,完了,丁香小舌还在刘爷唇边轻轻滑过。
  
  云歌几曾亲眼见过这等场面?
  如果是陌生人还好,偏偏身侧坐着的人是孟珏,云歌直觉得自己连身子都烧起来,端着酒杯的手也抖起来。
  暗暗打量了圈屋内四角站着的护卫,都是精光暗敛,站姿一点不象一般富豪的侍卫,反倒更象军人,隐有杀气。
  云歌一面衡量着如果出事究竟会闯多大的祸,一面缓缓饮了一口酒。
  不就是嘴巴碰一下嘴巴吗?每天吃饭嘴巴要碰碗,喝水嘴巴要碰杯子,不怕!不怕!把他想成杯子就行,云歌给自己做着各种心理建设,可还是迟迟没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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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波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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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珏暗叹了一声,抬起云歌的下巴,凝视着云歌,黑玛瑙石般的眼睛中,涌动着他自己都不能明白的暗潮。
  孟珏一手揽住了云歌的腰,一手缓缓合上了云歌大睁的眼睛。
  云歌看见孟珏离自己越来越近,看见两个小小的自己被卷进了暗潮中,看见他的唇轻轻地覆上了她的唇,看见他的手抚过她的眼。
  她的世界,刹那黑暗。
  
  黑暗隔绝了一切,只剩下唇上柔软的暖。那暖好似五月的阳光,让人从骨头里透出酥软,又象酽极的醇酒,让人从热中透出晕沉。
  不知道那口酒究竟是她喝了,还是孟珏喝了,不知道是羞,还是其它,云歌只觉得身子没有一丝力气,全靠孟珏的胳膊才能坐稳。
  孟珏的胳膊温柔却有力地抱住她,把她和他圈在了一个只属于他们二人的世界中。
  云歌的脸俯在孟珏肩头,脑子里一片空白,耳朵嗡嗡鸣着,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着,好似就要跳出胸膛。
  
  好一会后,云歌的急速心跳才平复下来,也渐渐能听到他们的说笑声,听到孟珏和刘爷说得都是风花雪月的事情,云歌心中渐渐安定下来,慢慢坐直了身子。
  孟珏好似专心和刘爷谈话,根本没有留意她,原本搂着的她的胳膊却随着她的心意松开了。
  
  一个侍卫进门后在刘爷耳边低低说了句什么,刘爷的脸色蓦寒,轻挥了下手,丝笛管弦声全停了下来,满屋的女孩子都低着头快速地退出了屋子。
  云歌尾随在她们身后,刚要随她们一块出去,只见剑光闪烁,刺向她的胸膛。
  她忙尽力跃开,却怎么躲,都躲不开剑锋所指,眼见着小命危险,一只手用力将她拽进了怀中,用身护住了她,剑锋堪堪顿在孟珏的咽喉前。
  
  刘爷对孟珏说:“各种女人,本王见得已多。这个女子刚进来时,本王就动了疑心,属下的回报确认了本王的疑心,她不是娼妓坊的人。”
  私进长安的藩王都是谋反大罪,云歌听到此人自称本王,毫不隐藏身份,看来杀心已定。扫眼间,屋宇内各处都有侍卫守护,难寻生路。
  孟珏对燕王刘旦肃容说:“未料到误会这么大,在下不敢再有丝毫隐瞒,她叫云歌,王爷前几日还说到过想尝尝雅厨做的菜,她就是长安城内被叫做竹公子的雅厨。她和在下早是熟识,今日之事绝不是因为王爷,纯粹是因在下而起,在下应该在她刚出现时,就和王爷解释,只是当时一时糊涂,这些儿女情事也不好正儿八经地拿出来说,还求王爷原谅在下一次。若王爷不能相信,只能听凭王爷处置,不敢有丝毫怨言。”
  刘旦盯向云歌,孟珏揽着云歌的胳膊紧了紧,云歌立即说:“确如孟珏所言,我无意中看到他进了娼妓坊,想知道他在娼妓坊都干些什么,所以就跟了进来。可是王爷屋前都有守卫,我根本不敢接近,没有听到任何事情,正想离开时,被一个糊里糊涂的女人当作了坊内的姑娘给送了进来,然后就一直糊涂到现在了。”
  “王爷,孟珏早已经决定一心跟随王爷,她既是我的女人,我自能用性命向王爷保证,绝对不会出任何乱子。”
  “本王来长安城的事情绝对不许外露,孟贤弟若喜她容貌,事成后,本王定在全天下寻觅了与她容貌相近的女子给你。”
  
  堂堂王爷想杀一个人,还要如此给孟珏解释,已是给足了孟珏面子。
  孟珏却是一句话不说,搂着云歌的胳膊丝毫未松。
  刘旦眉头微蹙,盯着孟珏,眼内寒光毕露。
  孟珏面容虽谦逊,眼神却没有退让。
  屋子内的寂静全变成了压迫。
  
  不能束手就死!云歌的手在腰间缓缓摸索。
  孟珏却好似早知她心意,胳膊微一用力,把她压在怀间,让她的手不能再乱动。
  
  刘旦凝视着孟珏咽喉前的剑锋,负于背后的手拳了起来。想到自己的雄图大业,想到自己的封地并不富庶,而孟珏的生意遍布大汉,手中的财富对他成事举足轻重,他的手又缓缓展开。
  刘旦命侍卫退下,手点了点孟珏,颔首笑起来,转瞬间,神情就如慈祥的长辈,“孟贤弟,刚看到你的风姿时,就知道你是个让女人心碎的人,果如本王所料,光本王就碰上了两个,你还有多少件风流债?”
  云歌惊疑地看向孟珏,孟珏苦笑。
  云歌醒觉自己还在孟珏怀里,立即挣脱了孟珏的怀抱,站得远远。落在外人眼里,倒很有几分情海风波的样子。
  孟珏苦笑着朝刘旦行礼谢恩,“王爷这是怪在下方才的欺瞒,特意将在下一军吗?”
  刘旦笑道:“孟贤弟还满意本王属下办事的效率吗……”
  孟珏打断了刘旦的话,“在下谨记王爷之情。今日已晚,在下就告退了。王爷过两日离开长安时,在下再来送行。”
  刘旦笑看看云歌,再看看孟珏,“本王就不做那不知趣的人了,你们去吧!”
  
  云歌和孟珏一前一后出了妓坊,彼此一句话都没有说。
  在一径的沉默中,两个人的距离渐行渐远。
  走在后面的孟珏,凝视着云歌的背影,眼中情绪复杂。
  走在前面的云歌,脑中纷纷扰扰,根本没有留意四周。
  为什么藩王会隐身在京城妓坊?为什么孟珏会和藩王称兄道弟?为什么孟珏竟然能从藩王剑下救了她?他说自己只是生意人,他是有意相瞒,还是只是不方便直说?他用生命做保来救她,为什么?……
  太多为什么,云歌脑内一团混乱。
  一辆马车飞驰而过,云歌却什么都没有听见一样,仍然直直向前走着。
  等她隐隐听到孟珏的叫声时,茫然间抬头,只看见马蹄直压自己而来。
  云歌惊恐下想躲避,却已是晚了。
  最后她能做的唯一的躲避方法就是紧紧闭上了眼睛。
  
  马儿惨嘶,鞭声响亮。
  云歌觉得身子好象被拽了起来,跌跌撞撞中,似乎翻了无数个滚。
  原来死亡的感觉也不是那么痛。
  
  “云歌!云歌?你还没有死,老天还舍不得让你这个小坏蛋死。”
  云歌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刘病已几分慵懒、几分温暖地笑容。夜色中,他的神情竟和父亲有几分隐约地相象。
  短短时间内,生死间的两番兜转,心情也是一会天上,一会地下,莫名其妙地做了娼妓,还亲了嘴。
  云歌只觉满心委屈,如见亲人,一下抱着刘病已大哭起来,“大哥,有人欺负我!”
  云歌平日里看着一举一动都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可此时哭起来,却是毫无形象可言,一副受了委屈的孩子样子,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
  
  孟珏看到刘病已扑出抱住云歌的刹那,本来飞身欲救云歌的身形猛然顿住。隐身于街道对面的阴影中,静静地看着抱着刘病已放声大哭的云歌。
  
  刘病已为了救云歌,不得已杀了驾车的马。
  马车内的女子在马车失速翻倒间,被撞得晕晕沉沉,又痛失爱马,正满心怒气,却看到闯祸的人哭得一副她是天下最冤屈的样子,而另一个杀马凶手,不来求饶认罪,反倒只是顾着怀中哭泣的臭丫头。
  女子怒火冲头,连一贯的形象都懒得再顾及,一把从马夫手中抢过马鞭,劈头盖脸地向刘病已和云歌打去,“无礼冲撞马车在前,大胆杀马在后,却毫不知错,贱……”
  刘病已拽住了女子的马鞭,眼锋扫向女子。
  女子被他的眼神一盯,心无端端地一寒,将要出口的骂语一下消失在嘴边。
  
  马车内的丫鬟跌跌撞撞地爬下马车,大嚷道:“我家小姐的马你们都敢杀,赶紧回家准备后事吧!公主见了我家小姐都是客客气气……”看到刘病已正拽着小姐的马鞭,丫鬟不能相信地指着刘病已,“呀!你还敢拽小姐的马鞭?”
  刘病已毫不在乎地笑看向丫鬟,丫鬟被刘病已的狂妄大胆震惊得手直打哆嗦,“你……你……你完了!你完了!夫人会杀了你,会……会灭了你九族。阿顺,你回府去叫人,这里我保护小姐,看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
  那个小姐柳眉倒立,冷声斥责,“放手!”
  刘病已笑放开了马鞭,向小姐作揖道歉:“此事我家小妹的确有错,可小姐在街上纵马飞驰也说不过去。一时情急,杀了小姐的马,是我的错,我会赔马给小姐,还望小姐多多包涵。”
  女子冷哼:“赔?你赔得起吗?这两匹马是皇上赏赐的汗血宝马,杀了你们全家也赔不起。”
  丫鬟正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也大叫着说:“汗血宝马呀!当年先皇用同样大小、黄金打造的马都换不来一匹,最后发兵二十万才得了汗血宝马,你以为是什么东西?你恐怕连汗血宝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可不是你家后院随随便便的一匹马……”
  刘病已言语间处处谦让,女子却咄咄逼人,云歌心情本就不好,此时也满肚子火,“不就是两匹汗血宝马吗?还不是最好的。最好的汗血宝马是大宛的五色母马和贰师城山上的野马杂交后的第一代。听闻大宛当年给汉朝进贡了千匹汗血宝马,这两匹应该是它们的后代,血脉早已不纯,有什么稀罕?有什么赔不起的?”
  女子气结,猛挥鞭子打向云歌,“ 好大的口气!长安城里何时竟有了这么猖狂的人?”
  刘病已想拽云歌躲开,云歌却是不退反进,劈手握住了马鞭,笑吟吟地睇着那女子:“有理何需畏缩?事情本就各有一半的错,小姐却动辄就要出手伤人,即使这理说到你们汉朝皇帝跟前,我也这么猖狂。”
  女子自小到大,从来都是他人对她曲意奉承,第一次遭受如此羞辱,气怒下,一边狠拽着马鞭,一边想挥手打云歌,“我今日就是要打你,又怎么样?即使到了皇帝面前,我也照打不误,看有谁敢拦我?”
  云歌虽是三脚猫的功夫,可应付这个大家小姐却绰绰有余,只一只手,已经将女子戏弄得团团转。
  丫鬟看形势不对,对车夫打了眼色,跑得飞快地回府去搬救兵。
  车夫是个老实人,又有些结巴,期期艾艾地叫:“姑……姑娘,这……这可是霍……霍……”越急越说不出话。
  刘病已闻言,想到女子先前所说的话,猜到女子身份,面色微变,对云歌说:“云歌,快放手!”
  
  云歌闻言,嘴角抿了丝狡慧的笑,猛然松脱了手。
  女子正拼足了力气想抽出马鞭,云歌突然松劲,她一下后仰,踉跄退了几步,砰然摔坐在地上,马鞭梢回旋,反把她的胳膊狠狠打了一下。
  云歌大笑,看刘病已皱眉,她吐了吐舌头,一脸无辜:“你让我放手的。”
  刘病已想扶女子起来。
  女子又羞又气又怒,甩开了刘病已的手,眼泪直在眼眶里面打转,却被她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只一声不吭地恨盯着云歌。
  刘病已叹气,这个梁子结大了,可不好解决。
  正在思量对策,孟珏突然出现,从暗影中走出,渐渐融入光亮,如踩着月光而行,一袭青衣翩然出尘。
  他走到女子身侧,蹲了下来,“成君,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里?我送你回去。”
  霍成君忍着的泪,一下就掉了出来,半依着孟珏,垂泪道:“那个野丫头……杀了我的马,还……。”
  孟珏扶着霍成君站起,“她的确是个野丫头,回头我会好好说她,你想骂想打都随便,今日我先送你回去。只是你们也算旧识,怎么对面都不认识呢?”
  云歌和霍成君闻言都看向对方。
  云歌仔细瞧了会,才认出这个女子就是购买了隐席的另外一个评判。
  云歌先头在娼妓坊上的妆都是便宜货,因为眼泪,妆容化开,脸上红红黑黑,如同花猫,很难看清楚真面貌。而霍成君上次是女扮男装,现在女子打扮,云歌自然也没有认出她。
  
  自从相识,孟珏对霍成君一直不冷不热,似近似远,这是第一次软语温存。
  霍成君虽满胸怒气,可面对心上人的半劝半哄、温言软语,终是怒气稍平,任由孟珏送她回了霍府。
  刘病已见他们离去,方暗暗舒了口气。
  云歌却脸色阴沉了下来,埋着头大步而走,一句话不说。
  刘病已陪着她走了会,看她仍然板着脸,犹豫了下说:“刚才那个女子叫霍成君,是霍光和霍夫人最疼的女儿。霍夫人的行事,你应该也听闻过一点,一品大员车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因为开罪了霍夫人的弟弟,惨死在狱中。长安城的一般官员见了霍府得宠点的奴才都十分客气。刚才霍府的丫头说公主见了她家小姐也要客客气气,绝非吹嘘。一个霍成君,还有上官桀的女儿上官兰、她们两人在长安,比真正的公主更象公主。若非孟珏化解,这件事情只怕难以善了。”
  云歌的气慢慢平息了几分。什么公主不公主,她根本不怕,大不了拍拍屁股逃出汉朝,可是有两个字叫“株连”,大哥、许姐姐,七里香……
  云歌低声说:“是我鲁莽了。可他即使和霍成君有交情,也不该说什么‘回头你想骂想打都随便’。霍成君是他的朋友,我们难道就不是?”
  刘病已笑:“原来是为了这个生气。孟珏的话表面全向着霍成君,可你仔细想想,这话说得谁疏谁远?孩子和人打了架,父母当着人面骂得肯定都是自己孩子。”
  云歌想了瞬,又开心起来,笑对刘病已说:“大哥,对不起,差点闯了大祸。”
  刘病已看着云歌,想要忍却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已经忍了很久了,你脸上的颜色可以开染料铺子了。”
  云歌抹了把脸,一看手上,又是红又是黑,果然精彩,“都是那个老妖精,她给我脸上乱抹一阵。”
  刘病已想起云歌先前的哭语,问道:“你说有人欺负你,谁欺负你了?”
  云歌沉默。一个鬼祟的王爷!还有……还有……孟珏!?想到在娼妓坊内发生的一切,她的脸又烧起来。
  “云歌,你想什么呢?怎么不说话?”
  “我……我没想什么。其实不是大事,我就是……就是想哭了。”
  刘病已笑了笑,未再继续追问,“云歌,大哥虽然只是长安城内的一个小混混,很多事情都帮不了你,可听听委屈的耳朵还是有的。”
  云歌用力点头,“我知道,大哥。不过大哥可不是小混混,而是……大混混!也不是只有一双耳朵,还有能救我的手,能让我哭的……”
  云歌看到刘病已胸前衣襟的颜色,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唯有平常心相待,既不轻视,也不同情,才会用混混来和他开玩笑,甚至语气中隐有骄傲。
  其实不相干的人的轻视,他根本不会介意,他更怕看到的是关心他的人的同情怜惜。
  暗夜中,一张大花脸的笑容实在说不上可爱,刘病已却觉得心中有暖意流过。
  不禁伸手在云歌头上乱揉了几下,把云歌的头发揉得毛茸茸,蓬松松。
  这下,云歌可真成了大花猫。
  云歌几分郁闷几分亲切地摸着自己的头。
  亲切的是刘病已和二哥一样,都喜欢把她弄成个丑八怪。郁闷的是她发觉自己居然会很享受被他欺负,还会觉得很温暖。
  
  -----------
  
  关于二哥和三哥的问题,为了简单化,我直接就大哥、二哥了。也就是云歌只有两个哥哥,大哥、二哥。以前的二哥和三哥分别变为大哥和二哥。以后的后文,我会解释为什么之前要写成二哥和三哥。
  前面的文章,网上已经贴出的,我目前没有时间重新贴,只能先如此,以后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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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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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是竹公子?”
  “草民是。”
  鄂邑盖公主轻颔了下首,“丁外人和我说过你是女子,为什么明明是女子却穿男装,还对外称呼竹公子?”
  云歌还未开口,一旁的丁外人笑道:“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做官人的脾气总是对女子瞧低几分,雅厨恐怕是不得已才对外隐瞒了性别,省得有人说闲话。”
  丁外人的话显是恰搔到公主痒处,公主面色不悦,看云歌的眼光却流露了欣赏理解,“你们都起来吧!男子女子都是娘生爹养,却偏偏事事都是男子说了算,各种规矩也是他们定,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娶了又娶,女子却……唉!难为你小小年纪,就能在长安城闯出名头,本宫吃过一次你做的菜,就是比宫中的男御厨也毫不逊色,而且更有情趣。今日的菜务必用心做,做得好本宫会有重赏。”
  云歌和许平君行礼后退出。
  许平君看给她们领路的宫女没有留意她们,附在云歌耳边笑道:“原来公主也和我们一样呢!”
  云歌笑起来,“难道你以为她会比我们多长一个鼻子,还是一只眼睛?”
  “谁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公主说的话很……很好,好象说出了我平常想过,却还没有想明白的事情,原来就是因为定规矩的是男人,所以女人才处处受束缚。”
  云歌敛了笑意,“别琢磨公主的话了,还是好好琢磨如何做菜。今日有些奇怪,公主和丁外人并非第一次吃我做的菜,可公主却是第一次为了菜肴召见我,还特意叮嘱我们要好好做菜。”
  许平君想了会,神色也凝重起来,“公主的那句话,做得好本宫会有重赏,只怕反面的意思就是做不好会重罚,今日真的一点差错都不能出呢!”
  云歌轻叹口气,“我觉得我要再给这些皇亲贵胄做几次菜,就要不喜欢做菜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做菜应该是快乐轻松的事情,吃菜也应该是快乐轻松的事情,不管是朋友,还是家人,辛劳一天后,坐在饭桌前,一起享受饭菜,应该是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不是现在这样的。”
  许平君笑搂住云歌的肩膀,“晚上你给我和病已做菜,你高高兴兴做,我们高高兴兴吃,把不开心的感觉全部忘记。”
  云歌笑着点头,“嗯。”
  “现在你就不要把吃菜的人想成什么公主王爷了,你就想成是做给你的朋友,做给一个你关心想念,却不能见面的人。想成他吃了你做的菜,会开心一笑,会感受到你对他的关心,会有很温暖的感觉。”
  “许姐姐,你刚才还夸公主,我觉得你比公主还会说话。”
  “云丫头,你也很会哄人。好了,不要废话了,快想想做什么菜,快点,快点……”
  
  ――――――――――
  
  皇帝刘弗陵的性格冷漠难近,可鄂邑盖公主和皇帝自小亲近,在琢磨皇上喜好这点上,自非他人能及。
  刘弗陵小时候喜读传奇地志,游侠列传,喜欢与各国来朝见的使者交谈。虽然这些癖好早已经成为尘封的记忆,可在鄂邑盖公主府,一切其他事情都可以暂时忘记,可以只静静享受一些他在宫里不能触摸到的事情。
  
  一个胡女正在弹奏曲子,鄂邑盖公主介绍道:“皇弟,这是长安歌舞坊间正流行的曲子,弹奏的乐器叫做琵琶,是西域的歌女带来的,听说龟滋的王妃最爱此器,从民间广征歌曲,以至龟滋人人以会弹琵琶为荣。”
  看到刘弗陵端起桌上的酒杯,鄂邑盖公主又笑着说:“此酒名叫竹叶青,是长安人现在最爱的酒,因为一日只卖一坛,名头又响,价钱比暗流出去的贡酒还贵呢!饮此酒的人最爱说竹叶青,君子……”
  公主想了一瞬,想不起来,看向了孟珏,坐在最下首的孟珏续道:“竹叶青,酒中君子,君子之酒。”
  刘弗陵淡淡扫了眼孟珏,视线又落回了弹奏琵琶的女子身上。
  
  往常喜说话、善交谈丁外人只是恭敬地坐在公主身后,反常地一句话都不说,显然对刘弗陵很是畏惧,竟连讨好逢迎的话都不敢随便说。
  刘弗陵又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屋子内只有公主一个人的声音在琵琶声中偶尔响起。
  孟珏微微眯起了眼睛,有意思!刘弗陵是真地在倾听欣赏着乐曲。
  这是长安城内,他第一次碰见在宴席上真正欣赏曲子的人,而非只是把一切视作背景。
  
  “公主,菜肴已经准备妥当,要上菜吗?”侍女跪在帘外问。
  公主征询地看向刘弗陵,刘弗陵轻颔了下首,公主立即吩咐侍女上菜。
  菜肴一碟碟从外端进来,却没有人接近刘弗陵。所有的菜肴都是转交给宦官于安,由于安一碟碟检查后,再一碟碟放在刘弗陵面前。
  
  等布好菜,侍女拿出云歌交给她的绢帕,按照云歌的指示,照本宣科。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请选用第一道菜。”
  刘弗陵怔了一下,朝公主道:“阿姊,吃饭还需要猜谜吗?”
  “这……今日不是府中的厨子,是特意召了长安城内号竹公子的雅厨,听闻吃她的饭菜常有意料不到的新鲜花样。因为怕她紧张,所以未告诉她是给皇弟做菜,没料到吃她的菜还要讲究顺序,皇弟若不喜欢,我命她撤了。”
  立在刘弗陵身侧的于安俯身回道:“皇上,奴才的听闻也如公主所言。传闻这个雅厨最善于化用画意、诗意、歌意、曲意,菜名和菜式相得益彰。还传闻他有竹叶屏,只要能在上面留下诗词的人都可以免费用菜,皇上曾召见过的贤良魏相就曾在其上留字,侍郎林子风也匿名在上留过诗。”
  丁外人看孟珏盯着他,忙暗中比了个手势,示意召云歌来不是他的主意,是公主的意思,他也没有办法。
  刘弗陵对公主摇了下头,“菜肴的酸甜苦辣,先吃哪个,后吃哪个,最后滋味会截然不同。比如先苦后甜,甜者越甜,先甜后苦却是苦上加苦。这个厨子很下功夫,不好辜负他的一片心意,朕就接了他的题目,猜猜他的谜。”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刘弗陵一面思索,一面审视过桌上的菜肴。一盘菜的碟子形如柳叶,其内盛着一颗颗珍珠大小的透明小丸子,如同离人的泪。
  他夹了一筷子。
  珍珠丸子入口爽滑,未及咀嚼已滑入肚子,清甜过后,口中慢慢浸出苦。刘弗陵吟道:“惜剪剪碧玉叶,恨年年赠离别。”
  竹公子这道菜的碟子化用了折柳赠别的风俗,菜则蕴意离人千行泪,都是暗含赠别意思。
  
  侍女看了一下云歌给的答案,忙笑着说:“恭喜皇上,竹公子的第一道菜正是此菜,名为‘赠别’。”其实不管对不对,侍女都早就决定会说对,但现在皇上能猜对,自然更好。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请用第二道菜。”
  
  看着漂浮在汤面上的星星好象是南瓜雕刻而成,入口却完全不是南瓜味,透着涩,和先前的苦交织在一起,变成苦涩。
  刘弗陵在满嘴的苦味中,吟出了相合的诗:“人生如参商,西东不得见。”因心中有感,这两句他吟诵得份外慢。
  参商二星虽在同一片天空下,却是参星在西、商星在东,此出彼没,永不相见,不正是相隔天涯不能相见的人?
  
  “恭喜皇上,此菜的菜命正是‘参商’。”
  …………
  “相去日已远,衣带日已缓,请用第五道菜。”
  刘弗陵神思有些恍惚,未看桌上的菜,就吟道:“何以长相思?看取绿罗裙。”
  刘弗陵吟完诗后,却没有选菜,只怔怔出神,半晌都没有说话,众人也不敢吭声,最后是于安大着胆子轻叫了声“皇上”。
  刘弗陵眼中几分黯然,垂目扫了眼桌上的菜,夹了一筷用莲子和莲藕所做的菜。莲心之苦有如离人心上的苦,藕离丝不断正如人虽分离,却相思不能绝,“此菜该叫‘相思’。”
  看菜名的侍女忙说:“正是。”
  …………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请用第六道菜。”
  …………
  “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请用第七道菜。”
  …………
  上一道菜的味道,是下一道菜的味引,从苦转涩,由涩转辛,由辛转清,由清转甘,由甘转甜,最后只是普通的油盐味,可在经历过前面的各种浓烈味道,吃到日常的油盐味,竟觉出了平淡的温暖。
  “弃捐勿复道,努力加餐饭。请用最后一道菜。”
  刘弗陵端起最后一道菜肴:一碗粟米粥。静静吃着,一句话不说。
  公主忐忑不安,皇上怎么不吟出菜名?莫非生气了?也对,这个雅厨怎么拿了碗百姓家的粟米粥来充数?正想设法补救,却看到侍女面带喜色。
  侍女静静向皇上行了一礼后,把布菜的菜单双手奉给公主后,退了下去。
  
  公主府上其他未能进来服侍的宫女,看到布菜的侍女阿清出来,都立即围了上去,“清姐姐,见到皇上了吗?长什么样子?皇上可留意看姐姐了?”
  阿清笑说:“你们是先皇的香艳故事听多了吧?如今的皇帝是什么心性,你们又不是没听闻过?赶紧别做那些梦了,不出差错就好。”
  拉着她手的女子笑道:“清姐姐吓得不轻呢!一手的汗!”
  阿清苦着脸说:“吃菜要先猜谜,猜就猜吧!那你也说些吉利话呀!偏偏句句伤感。我们都是公主府家养的奴婢,皇室宴席见得不少,几时见过粟米粥做菜肴?而这道菜的名字更古怪,叫‘无言’,难道是差得无话可说吗?真是搞不懂!”越到后面,阿清越是害怕皇上会猜错。雅厨心思古怪,皇上也心思古怪,万一皇上猜错,她根本没有信心能圆谎,幸亏皇上果如传闻,才思敏捷,全部猜正确。
  
  公主打开布帛,看了一眼,原来谜题就是“无言”,难怪皇上不出一语,公主忐忑尽去,带笑看向皇上。
  慢慢地,刘弗陵唇角逸出了笑。
  若是知己,何须言语?菜肴品到此处,懂得的人自然一句话不用说,不懂得的说得再多也是枉然。
  千言万语,对牵挂的人不过是希望他吃饱穿暖这样的最简单企盼,希望他能照顾好自己。
  菜肴的千滋百味,固然浓烈刺激,可最温暖、最好吃的其实只是普通的油盐味,正如生命中的酸甜苦涩辛辣,再诸彩纷呈、跌宕起伏,最终希望的也不过是牵着手看细水长流的平淡幸福。
  
  于安瞪大了眼睛,皇上笑了。
  刘弗陵含笑对公主道谢,“厨师很好,菜肴很好吃,多谢阿姊。”
  孟珏心中莫名地不安起来。
  公主看着皇上,忽觉酸楚,心中微动,未经深思就问道:“皇弟喜欢就好,可想召见雅厨竹公子?其实竹公子……”
  孟珏不小心将酒碰倒,“咣当”一声,酒壶落地的大响阻止了公主就要出口的话。
  孟珏忙离席跪下请罪。
  刘弗陵让他起身,孟珏再三谢恩后才退回座位,丁外人已在桌下拽了好几下公主的衣袖。
  公主立即反应过来,如今皇上还未和上官皇后圆房,若给皇上举荐女子,万一获宠,定会得罪上官桀和霍光。霍光撇开不说,她和上官桀却是一向交好,目前的局面,犯不着搬起石头砸自己。
  公主忙笑着命歌女再奏一首曲子,又传了舞女来献舞,尽力避开先前的话头。
  刘弗陵吃了一碗粥后,对公主说:“重赏雅厨。”公主忙应是。
  于安细声说:“皇上若喜欢雅厨做的菜,不如把他召入宫中做御厨,日日给皇上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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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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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弗陵沉吟不语。
  孟珏、公主、丁外人的心都立即悬了起来,丁外人更是恨得想杀了于安这个要坏了他富贵的人。
  半晌后,刘弗陵低垂着眼睛说:“这个人要的东西,朕给不了他。让他自由自在地做自己想做的菜方是真心欣赏他。”
  
  孟珏心中震动,一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这个皇上给了他太多意外。
  刘弗陵少年登基,一无实权,汉武帝留给他的又是一个烂摊子。面对着权欲重城府深的霍光、贪婪狠辣的上官桀、好功喜名重权的桑弘羊、和对皇位虎视耽耽的燕王这些权臣,他却能维持着巧妙的均衡,艰难小心地推行着改革。
  孟珏早料到刘弗陵不一般,可真见到真人,他还是意外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有几个天子不是把拥有视作理所当然?
  
  云歌受了重赏后,心中很是吃惊,难道有人品懂了她的菜?转念一想,心中的惊讶又全部没了。
  这些长安城的皇亲贵胄们,山珍海味早就吃腻味了,专喜欢新鲜,也许是猜谜吃菜的样式让他们觉得新奇了。她早料到,宫女虽拿了她的谜面,但肯定不管吃的人说对说错,宫女都会说对,让对方欢喜。
  她今日做这些菜,只是被许平君的话语触动,只是腻味了做违心之菜,一时任性为自己而做,做过了,心情释放出来,也就行了。既然不能给当年的那个人吃,那么谁吃就都无所谓了。
  如果知音能那么容易遇见,也不会世间千年,只一曲《高山流水》,伯牙也不会为了子期离世,悲而裂琴,从此终身再不弹琴。
  
  云歌和许平君向公主府的总管告辞,沿着小路出来,远远地就看见公主府的正门口,黑压压跪了一地的人。
  许平君忙探着脑袋仔细瞅,想看看究竟什么人这么大排场。
  华盖马车的帘子正缓缓落下,云歌只看见一截黑色金织袍袖。
  看马车已经去远,许平君叹了口气,“能让公主恭送到府门口?不知道是什么人?可惜没有看到。”
  云歌抿了抿嘴说:“应该是皇帝。我好象记得书上说汉朝以黑色和金色为贵,黑底金绣应该是龙袍的颜色。”
  许平君叫了声“我的老娘呀!”,立即跪下来磕头。
  云歌嘻嘻笑起来,“果然是天子脚下长大的人。可惜人已经走了,你这个忠心耿耿的大汉子民就省了这个头吧!”强拽起许平君,两人又是笑又是闹地从角门出了公主府。
  
  看到静站在路旁的孟珏,云歌的笑声一下卡在了喉咙里。
  冬日阳光下,孟珏一身长袍,随意而立,气宇超脱,意态风流。
  许平君瞟了眼云歌,又瞟了眼孟珏,低声说:“我有事情先走一步。”
  云歌跟在许平君身后也想走,孟珏叫住了她,“云歌,我有话和你说。”
  云歌只能停下,“你说。”
  “如果公主再传你做菜,想办法推掉,我已经和丁外人说过,他会替你周旋。”
  眼前的人真真切切地站在她眼前,可她却总觉得象隔着大雾,似近实远。
  云歌轻点了下头,“多谢。你今日也在公主府吗?你吃了我做的菜吗?好吃吗?”
  正是冬日午后,淡金的阳光恰恰照着云歌。云歌的脸微仰,专注地凝视着孟珏,漆黑的眼睛中有燃烧的希冀,她的人也如一个小小的太阳。
  孟珏心中一荡,定了定神,方微笑着说:“吃了,很好吃。”
  “怎么个好法?”
  “化诗入菜,菜色美丽,滋味可口。”
  “可口?怎么个可口法?”
  “云歌,你做的菜很好吃,再说就是拾人牙慧了。”
  “可是我想听你说。”
  “浓淡得宜,口味独特,可谓增之一分则厚,减之一分则轻。”
  孟珏看云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表情似有几分落寞伤心,他却觉得自己的话说得并无不妥之处,不禁问道:“云歌,你怎么了?”
  云歌先是失望,可又觉不对,慢慢琢磨过来后,失望散去,只觉震惊。深吸了口气,掩去一切情绪,笑摇摇头,“没什么。孟珏,你有事吗?若没事送我回家好吗?你回长安这么久,却还没有和我们聚过呢!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好不好?那个……”云歌扫了眼四周,“那个烂王爷也该离开长安了吧?”
  孟珏还未答应,云歌已经自做主张地拽着他的胳膊向前走。
  孟珏想抽脱胳膊,身体却违背了他的意志,任由云歌拽着。
  一路上,云歌都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任何事情到她眼睛中,再经由她描绘出来,都成了生命中的笑声。
  
  “孟公子。”
  宝马香车,云鬓花颜,红酥手将东珠帘轻挑,霍成君从车上盈盈而下。
  孟珏站在了路边,笑和她说话。
  
  云歌看霍成君的视线压根不扫她,显然自己根本未入人家眼。而孟珏似乎也忘记了她的存在。
  云歌索性悄悄往后退了几步,一副路人的样子,心里开始慢慢数数,一、二、三……
  孟珏和霍成君,一个温润君子,一个窈窕淑女,谈笑间自成风景。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
  嗯,时间到!二哥虽然是个不讲理的人,可有些话却很有道理,不在意的,才会忘记。
  云歌往后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又退了一步,然后一个转身,小步跑着离开。
  两个正谈笑的人,两个好似从没有留意过路人的人,却是一个笑意微不可见地浓了,一个说话间语声微微一顿。
  
  ―――――――――――――
  
  云歌主厨,许平君打下手,刘病已负责灶火,三个人边干活,边笑闹。
  小小的厨房挤了三个人,已经很显拥挤,可在冬日的夜晚,只觉温暖。
  许平君笑说着白日在公主府的见闻,说到自己错过了见皇上一面,遗憾地直跺脚,“都怪云歌,走路慢吞吞,象只乌龟。一会偷摘公主府里的几片叶子,一会偷摘一朵花,要是走快点,肯定能见到。”
  云歌促狭地说:“姐姐是贵极的命,按张仙人的意思那肯定是姐姐嫁的人贵极,天下至贵,莫过皇帝,难道姐姐想做皇妃?”
  许平君瞟了眼刘病已,一下急起来,过来就要掐云歌的嘴,“坏丫头,看你以后还敢乱说?”
  云歌连连求饶,一面四处躲避,一面央求刘病已给她说情。
  刘病已坐在灶堂后笑着说:“我怕引火烧身,还是观火安全。”
  
  眼看许平君的油手就要抹到云歌脸上,正急急而跑的云歌撞到一个推门而进的人,立脚不稳,被来人抱了个满怀。
  孟珏身子微侧,挡住了许平君,毫不避讳地护住云歌,笑着说:“好热闹!还以为一来就能吃饭,没想到两个大厨正忙着打架。”
  许平君看到孟珏,脸色一白,立即收回了手,安静地后退了一大步。
  云歌涨红着脸,从孟珏怀里跳出,低着头说:“都是家常菜,不特意讲究刀功菜样,很快就能好。”
  云歌匆匆转身切菜,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自己却不知道自己的嘴角不自禁地上扬,羞意未退的脸上晕出了笑意。
  刘病已的视线从云歌脸上一扫而过后看向孟珏,没想到孟珏正含笑注视着他,明明很温润的笑意,刘病已却觉得漾着嘲讽。
  两人视线相撞,又都各自移开,谈笑如常。
  
  用过饭后,刘病已自告奋勇地承担了洗碗的任务,云歌在一旁帮着“倒忙”,说是烧水换水,却是嘻嘻哈哈地玩着水。
  许平君想走近,却又迟疑,半依在厅房的门扉上,沉默地看着正一会皱眉、一会大笑的刘病已。
  孟珏刚走到她身侧,许平君立即站直了身子。
  孟珏并不介意,微微一笑,转身就要离开,许平君犹豫了下,叫住了孟珏,“孟大哥,我……”却又说不下去。
  模糊的烛火下,孟珏的笑意几分飘忽,“有了欧侯家的事情,你害怕我也很正常。”
  许平君不能否认自己心内的感受,更不敢去面对这件事情的真相,所以一切肯定都如张仙人所说,是命!
  许平君强笑了笑,将已经埋藏的东西埋得更深了一些,看着刘病已和云歌,“我和病已小时就认识,可有时候,却觉得自己象个外人,走不进病已的世界中。你对云歌呢?”
  孟珏微笑着不答反问:“你的心意还没有变?”
  许平君用力点头,如果这世上还有她可以肯定的东西,那这是唯一。
  “我第一次见他时,因为在家里受了委屈,正躲在柴火堆后偷偷哭。他蹲在我身前问我‘小妹,为什么哭?’他的笑容很温暖,好象真的是我哥哥,所以我就莫名其妙地对着一个第一次见的人,一面哭一面说。很多年了,他一直在我身边,父亲醉倒在外面,他会帮我把父亲背回家。我娘骂了我,他会宽慰我,带我出去偷地瓜烤来吃。过年时,知道我娘不会给我买东西,他会特意省了钱给我买绢花戴。家里活实在干不过来时,他会早早帮我把柴砍好,把水缸注满。每次想到他,就觉得不管再苦,我都能撑过去,再大的委屈也不怕。你说我会变吗?”
  孟珏笑,“似乎不容易。”
  许平君长叹了口气,“母亲现在虽不逼嫁我了,可我总不能在家里呆一辈子。”
  屋内忽然一阵笑声传出,许平君和孟珏都把视线投向了屋内。
  不知道云歌和刘病已在说什么,两人都笑得直不起腰来。
  一盆子的碗筷,洗了大半晌,才洗了两三个。刘病已好似嫌云歌不帮忙,尽添乱,想轰云歌出来,云歌却耍赖不肯走,唧唧喳喳连比带笑。刘病已又是气又是笑,顺手从灶台下摸了把灶灰,抹到了云歌脸上。
  
  许平君偷眼看向孟珏,却见孟珏依旧淡淡而笑,表情未有任何不悦。
  她心中暗伤,正想进屋,忽听到孟珏说:“你认识掖庭令张贺吗?”
  “见过几次。张大人曾是父亲的上司。病已也和张大人认识,我记得小时候张大人对病已很好,但病已很少去见他,关系慢慢就生疏了。”
  “如果说病已心中还有亲人长辈,那非张贺莫属。”
  许平君不能相信,可对孟珏的话又不得不信,心中惊疑不定,琢磨着孟珏为何和她说这些。
  
  一切收拾妥当后也到了睡觉时间,孟珏说:“我该回去了,顺路送云歌回屋。”
  云歌笑嚷,“几步路,还要送吗?”
  许平君低着头没有说话,
  刘病已起身道:“几步路也是路,你们可是女孩子,孟珏送云歌,我就送平君回去。”
  四个人出了门,两个人向左,两个人向右。
  有别于四人一起时的有说有笑,此时都沉默了下来。
  
  走到门口,孟珏却没有离去的意思,他不说走,云歌也不催他,两人默默相对而站。
  云歌不知道为什么,她对着刘病已可以有说有笑,可和孟珏在一起,她就觉得不知道说什么好。
  站了一会,孟珏递给云歌一样东西。
  云歌就着月光看了下,原来是根簪子。
  很是朴素,只用了金和银,但打造上极费心力。两朵小花,一金,一银,并蒂而舞,栩栩如生,此时月华在上流动,更透出一股缠绵。
  云歌看着浅浅而笑的孟珏,心扑通扑通地跳,“有牡丹簪,芙蓉簪,却少有金银花簪,不过很别致,也很好看,送我的?”
  孟珏微笑着看了看四周:“难道这里还有别人?”
  云歌握着簪子立了一会,把簪子递回给孟珏,低着头说:“我不能要。”
  孟珏的眼睛内慢慢透出了冷芒,脸上的笑意却没有变化,声音也依旧温和如春风,“为什么?”
  “我……我……反正我不能要。”
  “朝廷判案都有个理由,我不想做一个糊里糊涂的受刑人,你总该告诉我,为何判了我罪。”
  云歌的心尖仿佛有一根细细的绳子系着,孟珏每说一个字,就一牵一牵的疼,云歌却没有办法回答他,只能沉默。
  “为了刘病已?”
  云歌猛然抬头看向孟珏,“你……”撞到孟珏的眼睛,她又低下了头,“……如何知道?”
  孟珏笑,几丝淡淡的嘲讽,“你暗地里为他做了多少事情?我又不是没长眼睛。可我弄不懂,你究竟在想什么?说你有心,你却处处让着许平君,说你无心,你又这副样子。”
  云歌咬着唇,不说话。
  孟珏凝视了会云歌,既没有接云歌手中的簪子,也不说离去,反倒理了理长袍,坐到了门槛上,拍了拍身侧余下的地方,“坐下来慢慢想,到天亮还有好几个时辰。”
  云歌站了会,坐到了他旁边,“想听个故事吗?”
  孟珏没有看她,只凝视着夜空说:“夜还很长,而我很有耐心。”
  云歌也抬头看向天空,今夜又是繁星满天,“我很喜欢星星,我认识每一颗星星,他们就象我的朋友,知道我的一切心事。我以前和你说过我和刘病已很小的时候认识,是小时候的朋友,其实……其实我和他只见过一面,我送过他一只珍珠绣鞋,我们有盟约,可是也许当年太小,又只是一面之缘,他已经都忘记了。”
  当孟珏听到珍珠绣鞋定鸳盟时,眸子的颜色骤然变深,好似黑暗的夜碎裂在他的眼睛中。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不肯亲口问他,也许是因为女孩家的矜持和失望,他都已经忘记我了,我却还……也许是因为许姐姐,也许是他已经不是……病已大哥很好,可他不是我心中的样子。”
  “那在你心中,他应该是什么样子?”
  “应该……他……会知道我……就象……”云歌语塞,想了半晌,喃喃说:“只是一种感觉,我说不清楚。”
  云歌把簪子再次递到孟珏眼前:“我是有婚约的人,不能收你的东西。”
  孟珏一句话未说,爽快地接过了簪子。
  云歌手中骤空,心中有一刹那的失落,没料到孟珏打量了她一瞬,把簪子插到了她的发髻上。
  云歌怔怔地瞪着孟珏,孟珏起身离去,“我又不是向你求亲,你何必急着逃?你不想知道我究竟是什么人吗?明天带你去见一个长辈。不要紧张,只是喝杯茶,聊会天。我做错了些事情,有些害怕去见长辈,所以带个朋友去,叔叔见朋友在场,估计就不好说重话了,这根簪子算作明日的谢礼,记得明日带上。”话还没有说完,人就已经走远。
  云歌望着他消失的方向出神,很久后,无力地靠在了门扉上。
  头顶的苍穹深邃悠远,一颗颗星子一如过去的千百个日子。
  她分不清自己的心绪,究竟是伤多还是喜多。
  
  --------------
  
  孟珏带着云歌在长安城最繁华的街区七绕八拐,好久后才来到一座藏在深深巷子中的府邸前。
  不过几步之遥,一墙之隔,可因为布局巧妙,一边是万丈繁华,一边却是林木幽幽,恍如两个世界。
  云歌轻声说:“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你的叔叔不好应付呢!”
  孟珏宽慰云歌:“不用担心,风叔叔没有子女,却十分喜欢女儿,一定会很喜欢你,只怕到时,对你比对我更好。”
  
  屋内不冷也不热,除了桌椅外,就一个大檀木架子,视野很是开阔。
  檀木架上面高低错落地摆着水仙花,盈盈一室清香。
  “云歌,你在这里等着,我去见叔叔。不管发生什么听到什么,你只需要微笑就好了。”孟珏叮嘱了云歌一句,转身而去。
  云歌走到架旁,细细欣赏着不同品种的水仙花。
  
  遥遥传来说话声,但隔得太远,云歌又不好意思多听,所以并未听真切,只觉得说话的声音极为严厉,似乎在训斥孟珏。
  “做生意免不了和官面上的人来往,可无论如何,不许介入汉朝现在的党派争执中。你在长安结交的都是些什么人?动辄千金、甚至万金的花销都干什么了?为什么会暗中贩运铁矿石到燕国?别和我说做生意的鬼话!我可没见到你一个子的进帐!还有那些古玩玉器去了哪里?不要以为我病着就什么都不知道。小珏,你如此行事,我身体再不好,也不能放心把生意交给你,钱财的确可以铸就权势之路,可也……”
  来人看到屋内有人,声音忽然顿住,“小珏,你带朋友来?怎未事先告诉我?”
  本来几分不悦,可看到那个女子虽只是一个侧影,却如空潭花,山涧云,轻盈灵动,浩气清英,与花中洁者水仙并立,不但未逊色,反更显瑶台空灵。脸色仍然严厉,心中的不悦却已褪去几分。
  
  云歌听到脚步声到了门口,盈盈笑着回身行礼,“云歌见过叔叔。”
  孟珏介绍道:“风叔叔,这是云歌。”
  云歌又笑着,恭敬地行了一礼。
  不知道风叔有什么病,脸色看上去蜡黄,不过精神还好。
  风叔叔盯着云歌发髻边的簪子看了好几眼,细细打量了会云歌,让云歌坐,开口就问:“云歌,你是哪里人?”
  “我不知道。我从小跟着父母东跑西跑的,这个地方住一会,那个地方住一会,爹爹和娘亲都是喜欢冒险和新鲜事情的人,所以我们去过很多国家,也住过很多国家,不知道该算哪里人。我在西域很多国家有家,在塞北也有家。”
  风叔难得地露了笑,“你汉语说得这么好,家里的父母应该都说汉语吧?”
  云歌楞了一下,点点头。
  是啊!她怎么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父母虽会说很多国家的语言,可家里都用汉语交谈,现在想来,家中的习俗也全是汉人的风俗,可父母却从没有来过汉朝?
  一直板着脸的风叔神情变得柔和,“你有兄长吗?”
  “我有两个哥哥。”
  风叔问:“你大哥叫什么?”
  云歌犹豫了下,方说:“大哥单名逸。”
  风叔的笑意越发深,神情越发温和,“他现在可好?”
  “大哥年长我很多,我出生时,他已成年,常常出门在外,我也有两三年没有见大哥了,不过我大哥很能干的,所以肯定很好。”
  “你娘……她……她身子可好?”
  “很好。”
  
  云歌虽然自小就被叮嘱过,不可轻易告诉别人家人的消息,可风叔问的问题都不打紧,况且他是孟珏的长辈,换成她带孟珏回家,只怕母亲也免不了问东问西,人同此心,云歌也就一一回答了。
  风叔再没有说话,只是凝视着云歌,神情似喜似伤。
  虽然屋子内的沉默有些古怪,风叔盯着她审视的视线也让云歌有些不舒服,可云歌谨记孟珏的叮嘱,一直微笑地坐着。
  很久后,风叔轻叹了口气,极温和地问:“你发髻上的簪子是小珏给你的?”
  云歌虽不拘小节,脸也不禁红起来,只轻轻点了点头。
  孟珏走到云歌身侧,牵着云歌的手站起,云歌抽了几下,没有抽出来,孟珏反倒握得越发紧。
  孟珏向风叔行礼,“叔叔,我和云歌还有事要办,如果叔叔没有别的事情嘱咐,我们就先告退了。”
  风叔凝视着手牵着手、肩并着肩而站的孟珏和云歌,一时没有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神情几分恍惚悲伤,眼睛内却透出了欣喜,和颜悦色地说,“你们去吧!”又特意对云歌说:“把这里就当成自己家,有时间多来玩,若小珏欺负了你,记得来和叔叔说。”
  风叔言语间透着以孟珏长辈的身份,认可了云歌是孟珏什么人的感觉,云歌几分尴尬,几分羞赧,只能微笑着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给我起的章节名字,以及提供的各种想法,我采用了“一双人”。谢谢!

“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这一双,那一双,究竟是哪一双?
暗销魂,自销魂,多少暗中千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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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两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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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长安城内,或者整个大汉最引人注目的事情恐怕就是皇上下旨召开的“盐铁会议”。
  先皇刘彻在位时,因为用兵频繁,军费开支巨大,所以将盐铁等关乎国运民生重要的事务规定为官府特许经营,不许民间私人经营。
  官府的特权经营导致了价格一涨再涨。文帝、景帝时,盐的价格和茶油等价,到武帝末年,已是高出几倍。铁器的价格也高出原先很多倍。
  民间不堪重负下,开始贩运私盐,官府为了打击私盐贩卖,刑罚一重再重,一旦抓到就是砍头重罪。
  刘弗陵当政以来,政令宽和,有识之士们也敢直言上奏,奏请皇上准许盐铁私营,却遭到桑弘羊和上官桀两大权臣的激烈反对,霍光则表面上保持了沉默。
  
  刘弗陵于是下昭从各个郡召集了六十多名贤良到长安议政,广纳听闻,博采意见。
  贤良都来自民间,对民间疾苦比较了解,观点很反应百姓的真实想法。对皇上此举,民间百姓欢呼雀跃地多,而以世族、豪族、世姓、郡姓、大家、名门为代主的豪门贵胄却是反对者多。
  
  “盐铁会议”一连开了一个多月,盐铁会议的内容成为酒楼茶肆日日议论的主要内容。机灵的人甚至四处搜寻了“盐铁会议”的内容,将它们编成段子,在酒楼讲,赚了不少钱。
  以桑弘羊和丞相田千秋为首的官员士大夫主张盐铁官营,认为盐铁官营利国利民,既可以富国库,又可以防止地方上,有象吴王刘濞那样利用盐铁经营势力坐大,最后乱了朝纲。
  贤良们则主张将经营权归还民间,认为现在的政策是与民争利,主张取消平准、均输、罢盐铁官营,应该让民富,认为民富则国强。
  双方的争执渐渐从盐铁扩及到当今朝政的各个方面,在各个方面双方都针锋相对。
  在对待匈奴上,贤良认为对外用兵带来了繁重的兵役、徭役,造成了“长子不还,父母愁忧,妻子咏叹。愤懑之恨发动于心,慕思之痛积于骨髓”,建议现在最应该做的其实是“偃兵休士,厚币结和,亲修文德而已”,他们提倡文景时的和亲政策。
  大夫派的看法则与此相反,仍然积极主战。他们认为汉兴以来,对匈奴执行和亲政策,但匈奴的侵扰活动却日甚一日。正因为如此,先皇汉武帝才“广将帅,招奋击,以诛厥罪”,大夫认为“兵革者国之用,城垒者国之固”,如果不重兵,匈奴就会“轻举潜进,以袭空虚”,其结果是祸国殃民。
  从盐铁经济到匈奴政策,从官吏任用到律法德刑,一场“盐铁会议”有意无意间早已经超出了盐铁。
  
  孟珏和刘病已两人常常坐在大厅僻静一角,静静听人们评说士大夫和贤良的口舌大战,听偶来酒楼的贤良们当众宣讲自己的观点。
  云歌有一次看见了霍光隐在众人间品茶静听,还第一次看见了穿着平民装束的上官桀,甚至她怀疑自己又看见了燕王刘旦,可对方屏风遮席,护卫守护,她也不敢深究。
  在热闹的争吵声中,云歌有一种风暴在酝酿的感觉。
  
  云歌端菜出来时,听到孟珏问刘病已,“病已,你说皇上这么做的用意究竟是什么?”
  刘病已漫不经心地笑着:“谁知道呢?也许是关心民间疾苦,想听听来自民间的声音;也许是执政改革的阻力太大,想借助民间势力,扶持新贵;也许是被卫太子闹的,与其让民间整天议论他的皇位是如何从卫太子手里夺来,不如自己制造话题给民间议论,让民间看到他也体察民心。这次盐铁会议,各个党派的斗争都浮出了水面,也是各人的好机会,如果皇上看朝廷中哪个官员不顺眼,正好寻了名正言顺的机会,利用一方扳倒另一方;更可能,他只是想坐山观虎斗,让各个权臣们先斗个你死我活,等着收渔翁之利。”
  孟珏击箸而赞:“该和你大饮一杯。”
  刘病已笑饮了一杯,“你支持哪方?”
  孟珏说:“站在商人立场,我自然支持贤良们的政策了,于我有利,至于于他人是否有利,就顾及不了。人在不同位置,有不同的利益选择,一个国家也是如此,其实双方的政策各有利弊,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要有不同的选择。”
  刘病已轻拍了拍掌,“可惜我无权无势,否则一定举荐你入朝为官。贤良失之迂腐保守,大夫失之贪功激进,朝廷现如今缺的就是你这种会见风使舵的商人。”
  孟珏笑问:“你这算夸算贬?照我看,你的那么多也许,后面的也许大概真就也许了。”
  刘病已点了点头,“一只小狐狸,虽然聪明,可毕竟力量太薄弱,面对的却是捕猎经验丰富的一头狼,一头虎,只怕他此举不但没有落下好处,还会激怒了狼和虎。可怜那只老狮子了,本来可以安养天年,可年纪老大,却还对权势看不开,估计老虎早就看他不顺眼,终于有机会下手了。”
  拿了碗筷出来的许平君笑问:“谁要打猎吗?豺狼虎豹都齐全了,够凶险的。”
  刘病已和孟珏都笑起来,一个笑得散漫,一个笑得温和,“是有些凶险。”
  云歌支着下巴,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一字一顿地说:“小-心-点。”
  孟珏和刘病已都是一怔,平君笑着说:“别光忙着说话,先吃饭吧!”
  
  -------------
  
  快要吵翻天的“盐铁会议”终于宣告结束。
  虽然相关的政策现在还没有一个真正执行,可六十多位贤良却都各有了去处,有人被留在京城任职,有人被派往地方。
  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在大司马府设宴给各位贤良庆贺兼送行,作陪的有朝廷官员,有民间饱学之士,有才名远播的歌女,有豪门公子,还有天之骄女,可以说长安城内的名士佳人齐聚于霍府。
  
  霍光虽来七里香吃过两三次云歌做的菜,却因知道云歌不喜见人的规矩,所以从没有命她去霍府做过菜。况且如此大的宴席,根本不适合让云歌做,而是应该由经验丰富的大宴师傅设计菜式,组织几组大中小厨分工协作。但霍府的家丁却给云歌送来帖子,命云歌过府做菜。
  云歌表明自己能力不够,很难承担如此大的宴席,想推掉请贴。
  家丁口气强硬:“大司马府的厨子即使和宫里的御厨比,也不会差多少。根本用不上你,叫你去,不过是给我家夫人和女眷们尝个新鲜。我家夫人最不喜别人扫她的兴,你想好了再给我答案。”
  云歌看常叔一脸哀求的神色,暗叹了口气,淡淡说:“在下去就是了。”
  “谅你也不敢说不。” 家丁冷哼了一声,趾高气扬地离去。
  
  云歌带了七里香的两个厨子同行,许平君性喜热闹,难得有机会可以进大司马府长长见识,又可以看免费歌舞,自然陪云歌一块去。
  要做的菜都是霍夫人已经点好的,云歌也懒得花心思,遂按照以往自己做过的法子照样子做出来,有些菜更是索性交给了两个厨子去做,三个人忙了一个多时辰就已经一切完成。
  上菜的活由府内侍女负责,不需云歌再操心。
  
  “不知道霍夫人想什么,这些菜,她府邸里的厨子做得肯定不比我差,她何必请我来?”云歌细声抱怨。
  许平君撇撇嘴说:“显摆呀!长安城内都知道雅厨难请,就是去七里香吃饭都要提前预约,霍夫人却是一声令下,你就要来做菜。那些官员的夫人等会肯定是一边吃菜,一边拼命恭维霍夫人了。”
  “霍大人城府深沉,冷静稳重,喜怒近乎不显,可怎么夫人却……却如此飞扬跋扈?弄得霍府也是一府横着走的螃蟹。”
  许平君哈哈笑起来,“云歌,你怎么说什么都能和吃扯上关系?现在的霍夫人不是霍大人的原配,是原来霍夫人的陪嫁丫头,原本只是霍大人的妾,霍夫人死后,霍大人就把她扶了正室,很泼辣厉害的一个人。不过……”许平君凑到云歌耳边,“听说长得不错,对付男人很有一套,否则以霍大人当时的身份也不可能把她扶了正室。”
  云歌笑拧了许平君一把,“我见过霍府小姐霍成君,很妩媚标致的一个人。如果她长得象母亲,那霍夫人的确是美人。”
  许平君笑说:“别烦了,反正菜已经做完,现在一时又走不了,我们溜出去看热闹。想一想,长安城的名人可是今晚上都会聚在此了,听闻落玉坊的头牌楚蓉,天香坊的头牌苏依依今天晚上会同台献艺,长安城内第一次,有钱都没有地方看。当然……我以前也没有看过她们的歌舞。”
  “许姐姐,你的钱都到哪里去了?我看你连新衣服都舍不得做一件。”
  虽然卖酒赚的钱,常叔六,她们四,可比起一般人家,许平君赚得已不算少。
  “给我娘要交一部分,剩下得我都存起来了,以后买房子买田打造家具,开销大着呢!你也知道病已爱交朋友,为人又豪爽,那帮走江湖的都喜欢找他救急,钱财是左手进,右手出。我这边不存着点,万一有个什么事情要用钱,哭都没地方哭。”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许平君在她面前一点不掩饰自己对刘病已的感情,而且言语间,似乎一切都会成为定局和理所当然。
  云歌很难分辨自己的感觉,一件自从她懂事起,就被她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的理所当然。
  也许从一开始,从她的出现,就是一个多余,她所能做的只能是祝福。
  看到许平君的笑脸,感受着许平君紧握着她的手,云歌也笑握住了许平君的手,“许姐姐,姐姐。”
  “做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想叫你一声。”
  许平君笑拧了拧云歌的脸颊,“傻丫头。”
  “许姐姐,我从小跟着父母跑来跑去,虽然去过了很多地方,见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可因为居无定所,我从来没有过朋友,只有两个哥哥,还有陵……”云歌顿了下,“大哥对我很好,可他大我太多,我见他的机会也不多,二哥老是和我吵架,当然我知道二哥也很保护我的,虽然二哥的保护是属于只许他欺负我,不许别人欺负我。我一直想着如果我有一个年龄差不多大的姐姐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玩,一起说心事,我小时候也不会那么孤单了。”
  许平君沉默了一会,侧头对云歌说:“云歌,我家的事情你也知道,我的哥哥……不说也罢!我也一直很想要个姐妹,我会永远做你的姐姐。”
  云歌笑着用力点了点头,“我们永远做姐妹。”
  云歌心中是真正的欢喜。
  有所失、有所得,她失去了心中的一个梦,却得了一个很好的姐姐,老天也算公平。
  暗夜中,因为有了一种叫做友情的花正在徐徐开放,云歌觉得连空气都有了芬芳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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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平君是第一次见识到豪门盛宴,以前听人讲故事时,也幻想过无数次,可真正见到了,才知道豪门的生活,绝不是她这个升斗小民所能想象的。
  先不说吃的,喝的,用的,就只这照明的火烛就已经是千万户人家一辈子都点不了的。
  想着自己家中,过年也用不起火烛,为了省油,晚上连纺线都是就着月光,母亲未老,眼睛已经不好。再看到宴席上,遍身绫罗绸缎、皓腕如雪,十指纤纤的小姐夫人们,许平君看了看自己的手,忽觉心酸。
  云歌正混在奴婢群中东瞅西看,发觉爱说话的许平君一直在沉默,拽了拽许平君的衣袖,“姐姐,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感叹人和人的命怎么就那么不同呢!看到什么好玩的事情了吗?”
  “没……有。”云歌的一个“没”字刚说完,就看到了孟珏,而邻桌坐的就是霍成君,那个“有”字变得几若无。
  “那不是孟大哥吗?旁边和他说话的女子是谁?”
  “这个府邸的小姐,现任霍夫人的心头宝。”
  许平君扇了扇鼻子,“我怎么闻到一股酸溜溜的味道?”
  云歌瞪了许平君一眼,噘嘴看着孟珏。脑子中突然冒出一句话,旧爱不能留,新欢不可追,她究竟得罪了哪路神仙?
  纯粹自嘲打趣的话,旧爱到底算不算旧爱,还值得商榷,至于新……云歌惊得掩住了嘴,新欢?他是她的新欢吗?她何时竟有了这样的想法?
  
  
作者有话要说:首先感谢你每次点评的言之有物,估计看到这次重新更新的地方,你应该发现我已经对那句修改了一下。十分谢谢你的细心。
另外就是回答一个很早很早以前的你的问题。关于玉儿的武功问题,你曾说过那个玉儿会武功很突兀,前面没有说过,但是实际大漠谣第一章节中,玉儿和於单的一段对话中,玉儿言语间已经提到自己会功夫,和表示了要努力学好功夫,将来好逃走。而且一个小小年纪就能被牛追了一路都没有追上,能追着兔子跑的人,说她不会功夫也不正常,不管这个功夫是“师法自然”,还是后天所学。所以其后玉儿会武功,我个人觉得很正常。至于云歌,有那样两个父母,和那样的成长环境,她多多少少都会有熏陶,然后也是第一章节中,当官兵放箭时,云歌不但没有怕,反而驱狼上前,想挡箭救人,当官兵想用鞭子抽赵陵时,云歌的反应是拽赵陵躲开,她年纪比赵陵小,可是身法却显然比不会武功的赵陵灵敏迅疾,这些小动作上,可以看出云歌并非一般七八岁大的女孩子,她功夫好不好先不讨论,可她显然身法反应都是很迅速,再到她撞许平君,偷东西那一节,若无几分功夫,也不会轻易在刘病已眼前得逞。刘病已在我这篇文章中的设置,还是很有些武功的,他可是游侠客。换做如今武侠小说的话也算是江湖人士。
题外话:写到这里,的确对刘病已此人颇有些神往,难怪我的一位好友,十分讨厌皇帝的人,整个历史却独独迷恋了这一位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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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中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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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趁着众人注意力都在霍成君和上官兰身上,孟珏寻了借口退席而出。
  大公子一看孟珏离席,立即牵起红衣就逃,“小珏肯定怒了,我还是先避避风头。”
  四个人左躲右闪,专捡僻静的地方钻,云歌说:“找个机会索性溜出府吧!”
  大公子和红衣都连连点头,许平君却不同意,“你可是霍夫人请来做菜的厨子,还没有允许你告退呢!”
  云歌今晚的心情实在算不上好,冷着脸说:“管她呢!”
  大公子笑:“就是,她算个什么东西?管她呢!跟我来,我们从后面花园的角门溜出去。”
  大公子倒是对大司马府的布局很熟悉,领着三个女子,穿花拂树,绕假山过拱桥,好象逛自家园子。
  越走越僻静,景色越来越美,显然已是到了霍府的内宅,这可不同于外面宴请宾客的地方,被人抓住,私闯大将军大司马府的罪名不轻,许平君很是紧张害怕,可身旁的三人都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她也只能默默跟随,暗暗祈求早点出府。
  正行走在一座拱桥上,远处急匆匆的脚步声响起,红衣和大公子的武功最高,最先听到,忙想找地方回避,却因为正在桥上,四周空旷,又是高处,竟然躲无可躲。
  耳听得脚步声越来越近,连许平君都已听到,紧张地拽着红衣袖子直问:“怎么办?怎么办?”
  云歌和大公子对视一眼,两人都是一般的心思,会心点了下头,一人拽着许平君,一人拽着红衣,迅速攀着桥栏,轻轻落入湖中,藏到了拱桥下。
  刚藏好,就听到两个人从桥上经过。只听霍光的声音极带怒气,“混帐东西!念着你做人机灵,平时你们做的事情,我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你今日却一点眼色不长!”
  “老爷,奴才该死。可是也实在不能怪奴才,做梦也想不到呀……”
  “你派人去四处都安排好了,私下和夫人说一声,再知会大少爷、二少爷……”
  “是。不过皇上说除了大人,谁都不许……”
  脚步匆匆,不一会人已去远。
  
  云歌四人摒着呼吸,一动不敢动,直等到脚步声彻底消失了,才敢大口呼吸。
  四个人相视苦笑,虽已是春天,可春水犹寒,四个人半截身子都已泡湿,滋味颇不好受。
  云歌牵着许平君,刚想爬上岸,却又听到脚步声,四个人只好又缩回了拱桥下。
  一个人大步跑着从桥上经过,好似赶着去传递什么消息。
  四人等着脚步声去远,立即准备上岸,可刚攀着桥的栏杆,还没有翻上岸,就听到了细碎的人语声。
  这次四人已经很是默契,动作一致,齐刷刷地缩回了桥洞下。
  大公子一副无语问苍天的表情,对着桥顶翻白眼。
  红衣似乎担心大公子冷,毫不顾忌云歌和许平君在,伸臂环抱住了大公子,本来很狎昵的动作,可红衣做来一派天真,只觉真情流露,毫无其它感觉。
  
  原本期盼着脚步声消失,他们可以赶紧回家换衣服。可不远不近,恰恰好,脚步声停在了拱桥顶上。
  大公子已经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了,头无力地垂在红衣肩头。
  许平君冷得身子打哆嗦,却又要拼命忍住,云歌摸出随身携带的姜,递给许平君,示意她嚼,自己也握着一节姜,静静嚼着。
  原想着过一会,他们就该离去,可桥上的人好象很有闲情逸致,临桥赏景,半晌都没有一句话。
  很久后,才听到霍光恭敬的声音:“皇上好似很偏爱夜色。听闻在宫中也常常深夜临栏独站、欣赏夜景。”
  
  大公子立即站直了身子,吊儿郎当的神情褪去,罕见地露了几分郑重。
  云歌和许平君也是大惊,都停止了嚼姜,竖起了耳朵。
  只红衣虽然表情大变,满脸焦虑,一心在乎的却是大公子的安危。
  不高不低,不疾不徐,风碎玉裂的声音,虽近在身旁,却透出碧水千洄,关山万重的疏离淡漠:“只是喜欢看星光和月色。朕听说你在办宴会,宫里一时烦闷,就到你这里散散心,希望没有惊扰你。”
  “臣不敢。”
  
  霍光真是一个极沉得住气的人,其他人若在皇帝身侧,皇帝长时间没有一句话,只怕就要胡思乱想,揣摩皇上的心思,越想越乱,最后难免自乱阵脚。他却只沉默地站着,也看向了湖面上的一轮圆月。
  云歌看许平君身子不停打颤,紧咬着牙关不让自己出声,忙轻拽了拽她的衣袖,示意她吃姜。自己却不禁好奇地看向桥影相接处的一个颀长影子。
  霍光应该不敢和他并肩而立,所以靠后而站,湖面因而只有他一个人的倒影。宽大的袍袖想是正随风轻扬,湖面的影子也是变换不定。
  本是互不相干的人,云歌却不知为何,心中一阵莫名的牵动,想到他深夜临栏独站,只觉得他虽拥有一人独眺风景的威严,却是碧海青天,晚风孤月,怎一个无限清凉!
  
  “皇上可想去宴席上坐一会,臣已经命人安置好了僻静的座位,不会有人认出皇上。”
  “你都请了谁?”
  “上官桀、桑弘羊、杜延年……”
  一连串的名字还没有报完,听着好象很爽朗的声音传来,“霍贤弟,你这做主人的怎么扔下我们一堆人,跑到这里来独自逍遥……啊?皇……皇上,臣不知道皇上在此,无礼冒犯……”上官桀面色惊慌,赶着上前跪下请罪。
  随后几步的桑弘羊,已经七十多岁,须发皆白的老头,也打算艰难地下跪。
  刘弗陵示意身旁的太监去搀扶起桑弘羊,“都免了。朕穿着便服随便走走,你们不用拘礼。”
  
  大公子笑着摇头,霍光老头现在肯定心内暴怒,他和刘弗陵站在桥上赏风景,上官桀和桑弘羊却能很快找来,他的府邸的确需要好好整顿一下了。
  红衣做了一个杀头的姿势,警告大公子不要发出声音。
  红衣的动作没有对大公子起任何作用,反倒吓得许平君一脸哀愁害怕地看着云歌。
  云歌苦笑摇头,这是什么运气?桥上站着的可是当今汉朝的皇帝和三大权臣,整个天下的运势都和他们息息相关。一般人想接近其中任何一人,只怕都难于登天,而他们竟然能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这些高不可攀的人,他们究竟算荣幸,还是算倒霉?
  
  桥上四人的对话吸引了大公子的注意,面上虽仍是笑嘻嘻,眼神却渐渐专注。
  刘弗陵是一只聪明机智的小狐狸,但是稚龄登基,没有自己的势力,朝政全旁落在了托孤大臣手中。
  桑弘羊是先皇的重臣,行事继承了汉武帝刘彻的风格,强硬的法家人物代表,是一头老狮子,虽然雄风不如当年,可朝中威慑仍在。
  上官桀是狼,贪婪狠辣,凭军功封候,军中多是他的势力。先皇亲手所设、曾随着一代名将霍嫖姚之名远震西域和匈奴的羽林营也完全掌控在上官家族手中,由车骑将军上官安统辖。
  霍光是虎,虽年龄小于桑弘羊和上官桀,却凭借多年苦心经营,朝廷中门徒众多,渐有后来居上的趋势。
  霍光和上官桀是儿女亲家,一个是当今上官皇后的外祖父,一个是上官皇后的祖父,但两人的关系却是似合似疏。
  霍光、上官桀、桑弘羊三人如今都是既要彼此照应着,防止皇上铲除他们,却又想各自拉拢皇上,让皇上更亲近信任自己,借机能铲除对方,独揽朝政。
  而皇上最希望的自然是他们三人斗个同归于尽,然后感叹一声,这么多年过去,朕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真是乱、乱、乱……
  大公子越想越好笑,满脸看戏的表情,似完全忘了桥上四人的风波可是随时会把他牵扯进去,一个处理不当,绞得粉身碎骨都有可能。
  
  桥上是各呈心机,桥下是一团瑟瑟。
  云歌双手紧握着姜块,咬一口姜,肚子里骂一声“臭皇帝”。
  真希望哪天她能把这个臭皇帝扔进初春的冰水中泡一泡。听闻皇宫里美女最多,不在那边与美女抚琴论诗、赏花品酒,却跑到这里和几个老头子吹冷风,害得他们也不得安生。
  
  桥上四人语声时有时无,风花雪月的事情中偶尔穿插一句和朝政相关的事情,点到即止。一时半会显然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许平君已经嘴唇乌紫,云歌看她再撑下去,只怕就要冻出病来,而自己也是已到了极限。
  云歌打手势问,大家能不能游水逃走。
  许平君抱歉地摇头,表示自己不会游水。
  红衣也摇头,除非能一口气在水底潜出很远,否则暗夜中四个人游泳的声音太大,肯定会惊动桥上的人。
  云歌只能做罢,想了会,指指自己,指指桥上,又对大公子和红衣指指许平君,示意自己想办法引开桥上的人,他和红衣带着许平君逃走。
  红衣立即摇头,指指自己,再指指大公子,示意她去引人,云歌照顾大公子逃走。
  云歌瞟了眼大公子,她照顾他?红衣真是强弱不分。云歌摇摇头,坚持自己去。
  大公子笑着无声地说: “我们猜拳,谁输谁去。” 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此人不管何时何地,何人何事对他而言都好象只是一场游戏。
  
  猜你个头!云歌瞪了大公子一眼,低身从桥墩处摸了几块石头。先问大公子哪个方向能逃出府,然后搓了搓手,深吸口气,拿出小时候打水漂的经验,尽力贴着水面,将石头反方向用力扔了出去,自己立即深吸口气,整个人沉入水底,向着远处潜去。
  
  石块贴着水面飞出老远,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扑通在水面连跳了五下才沉入水底。安静的夜色中听来,动静很大。
  于安第一个动作就是挡在了皇上面前,和另一个同行的太监护着皇上迅速走下桥,避开高地,以免成为明显的目标,匆匆寻着可以暂且藏身的地方。
  霍光大声呵斥:“什么人?”
  早有随从高声叫侍卫,带着人去查看,湖面四周刹那间人声鼎沸,灯火闪耀。
  桑弘羊和上官桀楞了一下后,都盯向霍光,目光灼灼。
  上官桀忽地面色惊慌,一面高声叫着“来人、来人”,一面跟随在刘弗陵身后,一副豁出性命也要保护皇上的架势。
  原本暗夜里,人影四处晃动中,刘弗陵的行踪并不明显,此时却因为上官桀的叫声,都知道他的方向有人需要保护。
  
  桑弘羊年纪已大,行动不便,糊里糊涂间又似乎走错了方向,抖着声音也大叫:“来人、来人。”
  他的“来人”和上官桀的“来人”让刚赶来的侍卫糊涂起来,不知道皇上究竟在哪边,究竟该先保护哪边。
  刘弗陵和霍光都是眸中光芒一闪而过,若有所思地看着桑弘羊蹒跚的背影。
  
  云歌东扔一块石头,西扔一块石头,弄得动静极大,努力把所有注意力都引到自己身上,侍卫的叫声此起彼伏,从四面八方循着声音向云歌追踪而来,一时间场面很混乱,但越混乱,才越能让许平君他们安全逃走。
  云歌此时已在湖中央,一览无余,又没有刻意遮掩身形,很快就有护卫发现了她,跳下水追云歌而来。
  霍光冷着声吩咐:“一定要捉活的。”
  云歌顾不上想她如果被捉住,后果会是什么。只知道拼命划水,引着侍卫在湖里捉迷藏。
  
  湖面渐窄,由开阔气象变为蜿蜒曲折。溪水一侧是临空的半壁廊,另一侧杏花正开得好,落花点点,秀雅清幽,颇有十里杏花掩茅屋、九曲碧水绕人家的气象。
  湖面渐窄的好处是后面的追兵只能从一个方向接近她,云歌的戏水技术很高,虽然此时体力难继,一时他们也难追上;可坏处却是岸上的追兵已经有机可乘。幸亏有霍光的“留活口”之命,侍卫有了顾忌,只要云歌还在水中,他们还奈何不了云歌。
  
  “皇上,不如立即回宫。”于安进言。
  不想刘弗陵不但未听他的话,反倒随着刺客逃的方向而去。
  上官桀已经觉察出事情不太对,正困惑地皱着眉头思索。于安还想再说,刘弗陵淡问:“上官桀,你觉得是刺客吗?”
  上官桀谨慎地思考了一瞬,“未有口供前,臣不敢下定言。现在看疑点不少,皇上来司马府的事情,有几人知道?”
  于安说:“只皇上和奴才,就是随行的太监和侍卫也并不知皇上要来霍大人府邸。”
  上官桀皱着眉头,“如此看来这刺客的目标应该不是皇上,那会是谁呢?”眼光轻飘飘地从霍光、桑弘羊面上扫过,又暗盯了眼皇上。
  
  事情发生在自己府邸,没有审讯前,霍光一句话不敢说,只沉默地走着。
  桑弘羊完全靠人扶着,才能走得动,一面喘着粗气追皇上,一面断断续续地说:“如果……想要逃跑,就应该往东边逃,那里湖水和外相通,这个方向,如果……老……臣没有记错,是死路。如果……是……是刺客,不可能连府中地形都不熟悉就来行刺。”
  霍光感激地看了眼桑弘羊,桑弘羊吹了吹胡子,没有理会霍光。
  
  刘弗陵隔着杏花,看向溪水。阵阵落花下、隐隐灯光间,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在水面时起时沉,时左时右,身后一众年轻力壮的侍卫紧追不舍,那个身影却若惊鸿、似游龙,分波而行、驭水而戏,只逗得身后众人狼狈不堪,他却依然“逍遥法外”。
  霍光看着自己府邸侍卫的狼狈样子,面色几分尴尬,“长安城极少有水性这么好的人,都可以和羽林营教习兵士水中厮杀的教头一比高低了。”
  上官桀面色立变,冷哼一声刚要说话,刘弗陵淡淡说:“何必多猜?抓住人后问过就知道了。”
  众人忙应了声“是”,都沉默了下来。
  
  溪水越来越窄,头顶已经完全是架空的廊,云歌估计水路尽头要么是一个引水入庭院的小池塘,要么是水在廊下流动成曲折回绕的环状,看来已经无处可逃。
  不远处响起丫头说话的声音,似在质问侍卫为何闯入。
  云歌正在琢磨该在何处冒险上岸,不知道这处庭院的布局是什么样子,是霍府何人居住,一只手蓦然从长廊上伸下,抓住云歌的胳膊就要拎她上岸。
  云歌刚想反手击打那人的头,却已看清来人,立即顺服地就力翻上了长廊。
  
  冷风一吹,云歌觉得已经冷到麻木的身子居然还有几分知觉,连骨髓都觉出了冷,身子如抽去了骨头,直往地上软去。
  孟珏寒着脸抱住了云歌,一旁的侍女立即用帕子擦木板地,拭去云歌上岸留下的水渍,另一个侍女低声说:“孟公子,快点随奴婢来。”
  孟珏俯在云歌耳边问:“红衣呢?”
  云歌牙齿打着颤,从齿缝里抖出几个字,“逃……逃了。”
  “有没有人看到大公子?”
  “没……”
  孟珏的神色缓和了几分,“你们一个比一个胆大妄为,把司马府当什么?”
  看到云歌的脸煞白,他叹了口气,不忍心再说什么,只拿了帕子替云歌擦拭。
  
  庭院外传来说话声,“成君,开门。”
  “爹爹,女儿酒气有些上头,已经打算歇息了。宴席结束了吗?怎么这么吵?”
  霍光请示地看向刘弗陵,“臣这就命小女出来接驾。”
  刘弗陵说,“朕是私服出宫,不想明日闹得满朝都知,你就当朕不在,一切由你处理。”
  “成君,有贼子闯入府里偷东西,有人看见逃向你这边。把你的侍女都召集起来。”霍光犹豫了下,顾及到毕竟是女儿的闺房,遂对儿子霍禹下命:“禹儿,你带人去逐个房间搜。”
  霍成君娇声叫起来:“爹爹,不可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怎么……你怎么可以让那些臭男人在女儿屋子里乱翻?”
  霍光偏疼成君,面色虽然严肃,声音还是放和缓,“成君,听话。你若不喜欢住别人翻过的屋子,爹给你重新盖过。”
  霍成君似乎很烦恼,重重叹了口气,“小青,你跟在哥哥身边,看着那些人,不许他们乱翻我的东西。”
  
  云歌紧张地看着孟珏,孟珏一面替她擦头发,一面板着脸说:“下次做事前,先想一下后果。”
  听到脚步声,孟珏忙低声对云歌说:“你叫孟云歌,是我妹妹。”
  云歌愣了一下,看到挑帘而入的霍成君,心中明白过来。
  
  霍成君的眉头虽皱着,却一点不紧张,笑看着他们说:“孟珏,你的妹妹可真够淘气,上次杀了我的两匹汗血宝马,这次又在大司马府闹刺客,下次难不成要跑到皇宫里去闹?”
  云歌瞪着孟珏,称呼已经从孟公子变成孟珏!
  
  霍成君笑说:“见过你三四次了,却一直没有机会问你叫什么名字。”
  云歌咬着唇,瞪着孟珏,一声不吭,孟珏只能替她说:“她姓孟,名云歌,最爱捣蛋胡闹。”
  霍成君看云歌冻得面孔惨白,整个人缩在那里只有一点点大,这样的人会是刺客?本就爱屋及乌,此时越发怜惜云歌,云歌以前在她眼中的无礼讨厌之处,现在都成了活泼可爱之处,“别怕,爹爹最疼我,不会有事的。”
  
  整个庭院搜过,都没有人。
  霍光沉思未语,桑弘羊问:“和此处相近的庭院是哪里?长廊和何处相连?杏花林可仔细都搜过了?刚才追的近的侍卫都叫过来再问问,人究竟是在哪里失去了踪影?”
  侍卫们一时也说不清,因为岸上岸下都有人,事情又关系重大,谁都不敢把话说死,反倒越问越乱。
  霍光刚想下令从杏花林里重新搜过,上官桀指了指居中的屋子,“那间屋子搜过了吗?”
  霍光面色阴沉,“那是小女的屋子,小女此时就在屋子里。不知道上官大人是什么意思?”
  上官桀连连道歉,“老夫就是随口一问,忘记了是成君丫头的屋子。”
  
  门哐啷一声,被打得大开。
  霍成君随意裹着一件披风,发髻显然是匆匆间刚挽好,人往门侧一站,脆生生地说:“桑伯伯,上官伯伯,侄女不知道你们也来了,真是失礼。屋子简陋,上官伯伯若不嫌弃,请进来坐坐。”说着弯了身子相请。
  
  云歌和孟珏正贴身藏在门扉后,云歌透着门缝看出去,看到在上官桀、桑弘羊身后的暗影中,站着一个颀长的身影,周围重重环绕着人,可他却给人一种遗世独立的感觉。黑色的衣袍和夜色融为一体,面容也看不清楚。
  原本以为一个刚遇到刺客的人怎么也应该有些慌乱和紧张,可那抹影子淡定从容、甚至可以说冷漠。静静站在那里,似在看一场别人的戏。
  
  云歌想到此人是大汉朝的皇上,而她会成为行刺皇上的刺客,这会才终于有了几分害怕。只要他们进屋,就会立即发现他们。紧张地手越拽越紧。孟珏握住她的手,轻轻地一根根掰开她的手指,把她的手握在手中,手掌温暖有力,云歌身上的寒意淡去了几分。
  孟珏贴在她耳边,半是嘲讽半是安慰地轻声说:“事已至此,有什么好怕的?不过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如果被发现了,一切交给我来处理。但是记住了,无论如何,不可以说出大公子和红衣,否则只是祸上加祸。”
  身子紧贴着他的身子,此时他的唇又几近吻着她的耳朵,云歌身子一阵酥麻,软软地靠在了孟珏怀中,心中却越发赌着一口气,轻抬脚,安静却用力地踩到孟珏脚上:“谁需要你的虚情假意?”
  孟珏倒抽了一口冷气,身子却一动不敢动,“你疯了?”
  云歌没有停止,反倒更加了把力气,在他脚面上狠碾了一下,一副毫不理会外面是何等情形的样子。
  云歌虽出身不凡,却极少有小姐脾气,何况还是这等危险的情境下。孟珏第一次碰到如此横蛮胡闹、不讲道理的云歌,一时不解,待转过味来,心中猛地一荡,脸上仍清清淡淡,眼中却慢慢漾出了笑意,脚上的疼倒有些甘之若饴。怀内幽香阵阵,不自禁地就侧首在云歌的脸颊上亲了下。
  云歌身子一颤,脚上的力道顿时松了。孟珏也是神思恍惚,只觉得无端端地喜悦,象小时候,得到父亲的夸赞,穿到母亲给做的新衣,听到弟弟满是崇拜骄傲地和别人说:“我哥哥……”
  那么容易,那么简单,却又那么纯粹的满足和快乐,感觉太过陌生,恍惚中竟有些不辨身在何处。忽听到屋外上官桀的声音,如午夜惊雷,震散了一场美梦。恍惚立褪,眼内登时一片清明。
  
  屋子分了内外两进,纱帘相隔。
  原来垂落的纱帘,此时因为大开的门,被风一吹,哗啦啦扬起,隐约间也是一览无余。
  镜台、妆盒、绣床、还有没有来得及收起的女子衣服、一派女儿闺房景象。
  上官桀老脸一红,笑着说:“不用了,不用了,老夫糊涂,不知道是成君丫头的闺房。成君,你若不舒服就赶紧去歇息吧!”
  霍光似笑非笑地说:“上官大人还是进去仔细搜搜,省得误会小女会窝藏贼人。”
  上官桀尴尬地笑着,桑弘羊捋着胡须,笑眯眯地静看着好戏。
  刘弗陵淡淡说:“既然此处肯定没有,别处也不用看了。扰攘了这么长时间,贼人恐怕早就趁乱溜走了。”
  未等众人回应,刘弗陵已经转身离去。
  霍光、桑弘羊、上官桀忙紧跟上去送驾。
  霍光恭声说:“皇上,臣一定会将今日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刘弗陵未置可否,“你不用远送了。动静闹得不小,应该已经惊扰了前面宴席的宾客,你回去待客吧!”
  霍成君立在门口,看到众人去远了,才发觉自己已经是一身冷汗,腿肚子都在抖。她吩咐丫头们锁好院门,都各自去休息。
  
  霍成君进屋后,看到云歌头埋在胸前,脸涨得通红,不解地看向孟珏。
  孟珏淡淡而笑,一派悠然,对霍成君说:“她没有经历过这些事情,被吓着了,吓吓也好,省得以后还敢太岁头上动土。”
  霍成君笑睨着孟珏,“别说是她,我都被吓得不轻。上官伯伯不见得会进来看,你却非要我冒这么大险。今日的事,你怎么谢我?”
  孟珏笑着行礼:“大恩难言谢,只能日后图报了。现在司马府各处都肯定把守严密,麻烦你给云歌找套相同的干净衣服让她换上,我们赶紧溜到前面宾客中,大大方方地告辞离府。”
  霍成君听到“大恩难言谢,只能日后图报”,双颊晕红,不敢再看孟珏,忙转身去给云歌寻合适的衣服。
  
  云歌身体一会冷,一会热,面上还要装得若无其事,笑着去找带来的三个厨子,又去和管事的人请退。
  等走出霍府,强撑着走了一段路,看见孟珏正立在马车外等她,她吊着的一口气立松,眼睛还瞪着孟珏,人却无声无息地就载到了地上。
  
  云歌醒转时,已是第二日。守在榻边的许平君和红衣都是眼睛红红。
  许平君一看她睁开眼睛,立即开骂:“死丫头,你逞的什么能?自己身子带红,还敢在冷水里泡那么久?日后落下病根可别埋怨我们。”
  红衣忙朝许平君摆手,又频频向云歌作谢。
  许平君还想骂,孟珏端着药进来,许平君忙站起退了出去,“你先吃药吧!”
  红衣缩在许平君身后,巴望着孟珏没有看到她,想偷偷溜出去。
  “红衣,你去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离开长安,反正都是死,我不如自己找人杀了他好,免得他被人发现了,还连累他人。”
  红衣一副全是她的错,眼泪在眼眶里转悠,想求情又不敢求的样子。
  孟珏一见她的眼泪,原本责备的话都只能吞回去,放柔了声音说:“我是被那个魔王给气糊涂了,一时的气话。你去看好他,不要再让他乱跑了。”
  红衣立即笑起来,一连串地点着头,开心地跑出了屋子。
  
  孟珏望着红衣背影,轻叹了口气。转身坐到云歌身侧,手搭到云歌的手腕就要诊脉,云歌脸红起来,“你还懂医术?”他既然懂医术,那自然知道自己为什么晕倒了。
  孟珏想起义父,眼内透出暖意,“义父是个极其博学的人,可惜我心思不在这些上,所学不过他的十之三四。这几日你都要好好静养了,不许碰冷水、冷菜、凉性的东西也都要戒口,梨、绿豆、冬瓜、金银花茶这些都不能吃。”
  云歌红着脸点头,孟珏扶她起来,喂她药喝,云歌低垂着眼睛,一眼不敢看他。
  “云歌,下次如果不舒服,及早和我说,不要自己强撑,要落下什么病根,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云歌的头低得不能再低,嘴里含含糊糊地应了。
  孟珏喂云歌吃过了药,笑道:“今日可是真乖,和昨日夜里判若两人。”
  云歌闻言,娇羞中涌出了怒气,瞪着孟珏,“我就叫云歌,你以后要再敢随便给我改名字,要你好看!”
  孟珏只看着云歌微微而笑。
  
  刘病已在窗边看到屋内的两人,本来想进屋的步子顿住。
  静静看了会孟珏,再想想自己,嘴边泛起一抹自嘲的笑,转身就走。
  可走了几步,忽又停住,想了想,复转身回去,挑起帘子,倚在门口,懒洋洋地笑着说:“云歌,下次要再当刺客,记得找个暖和的天气,别人没刺着,反倒自己落了一身病。”
  云歌不自觉地就身子往后缩了缩,远离了孟珏,笑嚷:“大哥,你看我可象刺客?”
  孟珏淡淡笑着,垂眸拂去袖上的灰尘。
  
  许平君正和红衣、大公子在说话,眼睛却一直留意着那边屋子,此时心中一涩,再也笑不出来。怔怔站了会,视线由迷惘转为坚定,侧头对红衣和大公子粲然一笑,转身匆匆离去,“我去买些时鲜的蔬菜,今天晚上该好好庆祝我们‘劫后余生’。”
  红衣不解地看着许平君背影,怎么说走就走?买菜也不必如此着急呀!
  大公子坐在门槛上,翘着二郎腿,望着那边屋子只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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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感觉我们好像和数字叫上了劲,一水间,两重天,三生石,再加上前面的名字,都是数字,也都是很好的名字。受水,天之启发,我想用,水中影。强调既存在,又虚幻的意思。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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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往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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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铁会议虽有一个桑弘羊积极参与,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因为霍光和上官桀的老谋深算,会议未能起到刘弗陵预期的作用:将矛盾激化。
  但之后霍光宴请贤良、刘弗陵夜临霍府,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刺客事件,却让三大权臣之间的猜忌陡然浮出了水面。
  霍光一直积极推举重用亲近霍氏的人,而对上官桀和桑弘羊任用何人的要求常常驳回,在朝廷权利的角逐上,渐渐有压倒上官桀的趋势。
  自汉武帝在位时,上官桀的官职就高于霍光,当今皇后又是他的孙女,上官桀一直觉得自己才应该是最有权利的人。
  幼帝刚登基时,在燕王和广陵王的暗中支持下,包括丞相在内的三公九卿都质疑过先帝为何会选择四个并没有实权的人托孤,为了保住权利,也是保住他们的性命,上官桀和霍光心照不宣地联手对付着朝廷内所有对他们有异议的人,两人还结为了儿女亲家。
  一直以来,霍光表面上都对上官桀很敬重,事事都会和上官桀有商有量,甚至请上官桀代做决定,但随着敌人的一个个倒下,小皇帝的一天天长大,形势渐渐起了变化。
  也许从选谁做皇后开始就埋下了矛盾。
  其实,上官桀的小女儿上官兰、霍光的女儿霍成君才和刘弗陵的年龄匹配。可当上官桀想送上官兰进宫时,受到暗中势力的激烈阻止。迫不得已他只能选择让孙女上官小妹进宫,霍光又以小妹年龄太小,和皇上不配来阻止。
  实际原因呢?即使小妹是霍光的外孙女,可小妹的姓氏是上官,而非霍。
  但那时候的霍光还不能完全和上官桀相斗,桑弘羊又对后位虎视耽耽,也拟定了人选进呈公主。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小妹毕竟流着霍家的血,两相权衡后,霍光最终妥协,和上官桀联手打压桑弘羊,把小妹送进宫做了皇后。上官桀和霍光在小妹封后的当日也都各自加官进爵。
  表面上,上官氏和霍氏同享着盛极的荣耀。矛盾却在权力的阴影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或者矛盾本就存在,只是以前遮掩得太好。
  
  上官桀曾为钩弋夫人入宫得宠立过大功,上官氏和钩弋夫人一直关系甚好,因此皇帝幼时和上官桀更亲近,年纪渐长,却和霍光越走越近。
  皇上能轻车简从地驾临霍府,可见对霍光的信任。皇上的意图已经很明显,日后会重用的是霍光和贤良派,而非上官氏和士族。
  上官桀心中应该已很明白,走到今日,上官氏和霍氏绝不可能再分享权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而云歌、大公子四个人误打误撞弄出的“刺客事件”只会让矛盾更深。
  霍光定会怀疑是其他二人暗中陷害他,目的当然不是行刺皇上,而是让皇上怀疑他。
  狡诈多疑的上官桀却一定会想为什么此事发生在霍府?不早不晚,发生在他到之后?甚至怀疑是冲着他而去,说不定给他暗传消息的霍府家奴根本就是霍光给他设置的套。
  桑弘羊这个老儿倒是有些古怪,那晚似乎不惜暴露自己,也要维护皇上安全。
  
  大公子因为知道刺客的真相,所以倒对他生了几分敬重,此人虽是权臣,却绝非佞臣。但对于不知道刺客真相的人,却难免怀疑他胆子如此大,难道因为刺客和他有关?他借机表忠心?
  
  虽然盼的是虎狼斗,但只怕虎赶走了狼,或者狼赶走了虎,独坐山头。
  如果非要选择一方,小珏肯定希望赢的是霍光。
  皇上呢?皇上对霍光的亲近有几分真?或一切都只是为了激化上官桀和霍光矛盾的手段?甚至皇上看似临时起意的夜临霍府,只怕也是刻意为之。
  堂堂天子,却轻车简从,深夜驾临臣子府邸,难道不是显露了对臣子的极度信任和亲近?和臣子对月谈笑,指点江山,更是圣君良臣的佳话!上官桀面对这等局面,会不采取行动?
  可霍光真会相信皇上对他的亲近和信任吗?
  桑弘羊又到底存了什么心思?
  
  真是头疼!
  不想了!大公子翻了身子,阖上了双目。
  红衣看他睡着了,轻轻放下帐子,出了屋子。
  
  ――――――――――――――――
  
  云歌的身体底子很好,孟珏的医术又非同凡响,再加上许平君和红衣的照顾,云歌好得很快。可难得有机会偷懒,索性以病为借口给自己放大假休息。常叔再爱财,也不能逼病人给他赚钱。
  
  云歌一个舒服的午觉睡醒,满庭幽静,只有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格子晒进来,顽皮地在帘子上画出一格格方影。
  红衣正在院中的槐树下打绳穗,大公子却不见人影。
  云歌走到红衣身旁坐下,“大公子呢?”
  红衣指指屋子,做了个睡觉的姿势,朝云歌抿嘴一笑,又低下头专心干活。
  红衣的手极巧,云歌只看她的手指飞舞,青黑色的丝线就编织成了一朵朵叶穗。云歌想起大公子身上带着的一个墨玉合欢珮,看红衣编织的颜色和花样,正好配合欢珮,“红衣,你的手真巧,女红针线我是一点不会做。”
  红衣拿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你想要什么?我编给你。”
  云歌捡了截树枝,想了想,大概画了个形状,“我曾见过人家带这个,觉得很好看,这个难编吗?”
  红衣笑瞅着云歌,点点头,又摇摇头,指了指云歌的心,写下三个字,“同心结。”
  云歌未明白红衣究竟是说难编,还是不难编,但她的心思也不在这上面,遂没有再问。
  
  红衣挑了一段红丝线,绕到云歌手上,示意云歌自己编。
  云歌并没有想学,但看红衣兴致勃勃,不好拒绝,只能跟着她做起来,“红衣,我想……问你一件事情。”
  红衣笑点点头,示意她问,云歌犹豫了下:“你和孟珏熟悉吗?”
  红衣看着云歌手中的同心结,以为她的同心结是编给孟珏,一脸欣喜地朝云歌竖了竖拇指,夸赞她好眼光。
  云歌却以为红衣赞她编得好,笑道:“过奖了!哪里有你的好,你的才又漂亮又实用。”
  红衣霞上双颊,又羞又急,匆匆伸手比了一个十二三岁孩子的高度,表示她在那么高时,就认识孟珏了,她很了解孟珏,孟珏很好。
  “原来你少时就认识他了。那……红衣……你知道不知道孟珏……孟珏他吃菜根本吃不出味道?”
  咸酸甜苦辣,孟珏竟是一种都尝不出来。云歌以前只在书上看到过有不辨百味的人,当时就想,这样的人吃什么都如同嚼蜡,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却没有料到,自己有一日会碰到这样的人。
  红衣不解地看着云歌,云歌立即笑说:“没什么,我随口胡说。为什么这个要叫同心结?”
  “红衣,我想喝不冷也不热的茶。”不知何时立在门口的大公子对红衣吩咐。
  红衣立即站起,对云歌抱歉地一笑,匆匆跑去厨房。
  云歌看着大公子,“你知道?”
  大公子仍然带着一分似笑未笑的笑意,“你发觉多久了?”
  “不久,试过几次后,最近才刚刚确认。”
  “他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你最好当作不知道。我认识他时,他已经是这样了。具体因由,我也不十分清楚。好像他在幼年时,目睹了娘亲惨死,大概受了刺激,就落下了病根,舌头不辨百味。”
  “惨死?”云歌满心震惊。
  大公子笑瞅着云歌:“云丫头,你打算嫁给孟珏吗?”
  云歌气瞪着他,“你胡说八道什么?别忘了,你现在住在我家里,得罪了我,赶你出门。”
  “你不打算嫁给孟珏,打听人家这么多事情干吗?他的事情,我只是半清楚,半不清楚,你若想知道,直接去问他。不过……”大公子就着红衣的手喝了口茶,牵着红衣出了院子,“不过我的建议是什么都不要问。每个人都有些事情,只想忘记,只想深埋,何必非要把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都扒出来呢?”
  
  大公子把她想成了什么人?云歌对着大公子的背影挥了下拳头。她不过是想知道孟珏没有味觉的原因,看是否有可能治好,云歌实在无法想象一个人吃什么都没有味道的生活。
  继而又无力地重重叹了口气,为什么他们都有想忘记、想深埋的事情?
  刘病已如此,孟珏也如此。
  她曾很多次想问一下刘病已过去的事情,想问问他这些年怎么过的?也想试探一下他还记得几分当年西域的事情,却感觉出刘病已一点都不想回顾过去,甚至十分避讳他人问,所以一句不敢多说,难道以后对孟珏也要如此?
  
  ――――――――――――――
  
  云歌心情低落,无意识地像小时候一样,爬到了树上坐着发呆。
  看到一个身形像刘病已的人从院外经过,云歌揉了揉眼睛看第二眼。看完第二眼,第三眼,眼睛一揉再揉后,她终于确定那个身杆笔直,走路端正,神情严肃认真的人的确是大哥。
  吊儿郎当,漫不经心,懒洋洋的像刚爬起床的笑,慵懒的像随时随地可以倒下睡的步履,这些都不见了!
  走在大哥前面的人是谁?竟然能让大哥变了个人?
  云歌蹑着手脚悄悄翻进了刘病已的院子,却不料看到的是那个人神情恭敬地请刘病已坐。
  刘病已推了几次,没有推掉,只能执晚辈之礼坐下,老者却好像不敢接受,立即避开,等刘病已坐好后才坐到了下首位置。
  
  张贺沉默地打量着屋子,眼睛慢慢潮湿。家徒四壁,屋子中唯一的一点暖意就是桌上陶土瓶子中插着的一簇野花。
  张贺按下心酸,笑着说:“收拾得很干净,不像是你自己做的。是谁家姑娘帮的忙?”
  刘病已回道:“许家妹子偶尔过来照应一下。”
  “许广汉的丫头?”
  “嗯。”
  “病已,你也到成家的年龄了,可有中意的人?家里一定要有个女人才能像个家。”
  刘病已怔了一下,低下了头。
  张贺等了半晌,刘病已仍不说话。“病已,如果你没有中意的人,我倒是有门亲事想说给你。”
  刘病已抬头道:“张伯伯,我这样的身份娶谁是害谁。再说,谁家能看上我这家徒四壁的人?我现在过得很好,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不想考虑这些事情……”
  刘病已话没说完,张贺已经大怒地站起来,气指着刘病已:“你说的是什么混帐话?你爷爷、你爹爹、你叔叔们费尽心机,那么多人舍掉性命保住你这唯一的血脉,就是让你给他们绝后的吗?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对得起谁?你让他们在地下怎么心安?多少条人命呀!你……你……”说到后来,老泪纵横,话不成语。
  刘病已沉默地坐着,身躯僵硬,眼中满是沉痛。
  张贺突然向刘病已弯身跪下,“咚咚”地开始磕头。刘病已惊乱下,一个翻身跪倒也朝张贺磕头,丝毫不愿受张贺的大礼。
  张贺哭着说:“你若还念着你爷爷和爹娘,就听我几句劝,如果你实在听不进去,我也不敢多唠叨。我只是忘不掉那些血淋淋的人命,多少人为了保住你的性命,家破人亡、甚至全族尽灭,就是为了留一点血脉,指望着你能开枝散叶……”
  刘病已双手深深地掐入了地下,却还不自知,看似木然的眼中有着深入骨髓的无可奈何。望着张贺已经泛红的额头,他扶住了张贺,漠然却坚定地说:“张伯伯,你起来说话,我的命是你们给的,病已永不敢忘,伯伯的安排,病已一定遵从。”
  “好,那就说定了!这件事情交给我来安排,你就安心等我的好消息。我今年内一定要喝到你的喜酒。” 张贺行事果决刚毅,雷厉风行,颇有豪客之风,悲伤还未去,语声却铿锵有力。正事说完,一句废话都没有地出门离去。
  
  张贺和刘病已的对话,有时候刻意压低了声音,有时候夹着哭音,云歌并没有听真切,但模糊中捕捉到的几句话,已经让她明白他们在说大哥的亲事。
  云歌缩在墙角默默发呆,连张贺何时离去都没有察觉。千头百绪,只觉心内难言的滋味。
  刘病已在屋子内也是沉默地坐着,很久后,忽地叫道:“云歌,还在外面吗?”
  云歌揉着发麻的腿,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强笑着问:“大哥,你知道我偷听?”
  刘病已的语声第一次毫不掩饰地透出难以背负的疲惫和忧伤,“云歌,去取些酒来。我现在只想大醉一场,什么都不想再想,什么都想忘记。”
  
  忘记?流在身上的血时刻提醒着他,他怎么忘得了?
  借酒浇愁,愁更愁!
  醉了的刘病已,杯子都已经拿不稳,却仍是一杯又一杯。
  云歌陪着他喝了不少,也有七分醉意,拽着刘病已的胳膊问:“大哥,大哥……陵哥哥,陵哥哥,我是云歌,我是云歌呀!你有没有想起一点我?我从来没有忘记许诺,我不是小猪,你才是小猪!”
  刘病已趴在桌上,笑着去揉云歌的头,却是看见两个云歌在晃悠,手摇摇晃晃地落在了云歌脸上,“云歌,我记得,你叫云歌……我不想记得,我想都忘了,忘记我姓刘,忘记那些鲜红的血……人命……云歌,我不想记得……”
  “陵哥哥,我送你的绣鞋呢?你记得吗?你还问我知道不知道送绣鞋的意思,我当时不知道,后来就知道了。你叮嘱我不要忘记,我没有忘记,我一直记着的,我们之间有约定……”
  两个人一问一答,自说自话,各怀心事,一会笑,一会悲。
  
  孟珏在云歌屋中没有找到她,从墙头落入刘病已院中时,看到的就是云歌脸通红,依在刘病已肩头,正闭着眼睛絮絮念叨:“我的珍珠绣鞋呢?你弄丢了吗?”
  孟珏眼内黑沉沉的风暴卷动着,欲绞碎一切。他进屋把云歌从刘病已怀里抱了出来。
  刘病已想伸手拽云歌,“云歌……”却是身子晃了晃,重重摔在了地上,他努力想站起来,却只能如受伤绝望的虫子一般,在地上挣扎。
  孟珏毫无搀扶相帮的意思,厌恶冷漠地看了刘病已一眼,如看死人,转身就走。
  “那么多人命……那么多人命……血淋淋的人命……”
  
  孟珏闻声,步履刹那僵住,全身的血液都像在仇恨中沸腾,却又好似结成了悲伤的寒冰,把他的身子一寸寸地冻在门口。
  刘病已蓦然捶着地大笑起来:“……血淋淋……你们问过我吗?问过我究竟想不想活?究竟要不要你们牺牲?背负着成百条人命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什么事都不能对人言是什么滋味?没有一点希望地活着是什么滋味……不能做任何事情,连像普通人一样生活都是奢望。我的命就是来受罪和接受惩罚的,怎能容我像普通百姓一样生活?……连选择死亡的资格都没有……因为必须要活着……因为我欠了那么多条人命……即使一事无成,什么都不能做,像狗一样……也要活着……如果当日就死了,至少有父母姐妹相伴,不会有幼时的辱骂毒打,不会有朝不保夕的逃亡……也不会有如今的煎熬……”
  
  孟珏的眼前闪过了他永不愿再想起,却也绝不能忘记的一切,那些为了活下去而苦苦挣扎的日子。
  饿极时,为了活着,他从狗嘴里抢过食物,被狗主人发现后的讥笑唾骂。
  和野狗抢夺过死人,只是为了死人身上的衣服。
  母亲断气后,眼睛依旧大大地睁着。酷刑中,母亲的骨头被一寸寸敲碎,食指却固执地指着西方。死不能瞑目的她,以为年少时离开的家乡能给儿子栖身之地,却怎么知道她的儿子在那个地方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杂种”。
  除夕晚上,家家都深锁门,围炉而坐,赏着瑞雪,欢庆着新的一年,憧憬着来年的丰收,他却躺在雪地里,木然地看着满天飞雪飘下,远处一只被猎人打瞎了一只眼睛的老狼正徘徊估量着彼此的力量。他已经没有力气再挣扎。太累了,就这样睡去吧!娘亲、弟弟都在另一个世界等着他……
  弟弟的哭泣声传来:“爹爹,我的名字不叫刘询,我不要做卫皇孙,我是你的华儿……大哥,救我,大哥,救我……”都说虎毒不食子,可他亲眼看到父亲为了不让弟弟说话泄漏身份,把弟弟刺哑,那个三岁的小人儿,被人抱着离开时,似乎已经明白他心目中最聪明的哥哥这次也救不了他了,不再哭泣,没有眼泪,只一直望着他,眼内无限眷念不舍,弟弟还努力挤出了一个微弱的笑,嘴一开一合,却没有一点声音,可他听懂了,“哥哥,不哭!我不疼。”
  他在哭吗?他的视线模糊,他想擦去眼泪,努力看清楚弟弟,可双手被缚……
  
  仇恨绝望会逼得人去死,却也会逼得人不惜一切活下去。
  那只半瞎的老狼想咬断他的咽喉,用他的血肉使自己活到来年春天,可最终却死在了他的牙下。当人心充满了仇恨和绝望时,人和野兽是没有区别的,唯一的不同就是人更聪明,更有耐心,所以狼死,他活。
  
  …………
  
  刘病已脸贴着地面,昏醉了过去,手仍紧紧地握成拳头,像是不甘命运,欲击打而出,但连出拳的目标都找不着,只能软软垂落。
  屋内的灯芯因为长时间没有人挑,光芒逐渐微弱。昏暗的灯光映着地上一身污渍的人,映着屋外丰姿玉立的人。时间好像静止,却又毫不留情任由黑暗席卷,“毕剥”一声,油灯完全熄灭。
  孟珏仍一动不动地站着,直到云歌嘟囔了一声,他才惊醒。云歌似有些畏冷,无意识地往他怀里钻,他将云歌抱得更紧了些,迎着冷风,步履坚定地步入了黑暗。
  
  孟珏抱着云歌到许平君家踢了踢门,许母开门后看到门外男子抱着女子的狎昵样子,惊得扯着嗓子就叫,正在后屋喂蚕的许平君立即跑出来。
  孟珏盯了许母一眼,虽是笑着,可泼悍的许母只觉如三伏天兜头一盆子冰水,全身一个哆嗦,从头寒到脚,张着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
  “平君,病已喝醉了,有空过去照顾下他。”
  孟珏说完,立即抱着云歌扬长而去。
  “孟大哥,你带云歌去哪里?”
  孟珏好像完全没有听见许平君的问话,身影快速地消失在夜色中。
  
  ―――――――――――
  
  第二日,云歌醒来时,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和刘病已喝酒,怎么就喝到了孟珏处?
  躺在榻上,努力地想了又想,模模糊糊地记起一些事情,却又觉得肯定是做梦。
  在梦中似乎和刘病已相认了,看到了小时候的珍珠绣鞋,甚至握在了手里,还有无数个记得吗?记得吗?似乎是她问一个人,又似乎是一个人在问她。
  
  “还不起来吗?”孟珏坐在榻边问。
  云歌往被子里面缩了缩,“喂!玉之王,你是男的,我是女的,我们男女有别!我还在睡觉,你坐在我旁边不妥当吧?”
  孟珏笑意淡淡,“你以为昨天晚上是谁抱着你过来?是谁给你脱的鞋袜和衣裙?是谁把你安置在榻上?”
  云歌沉默了一瞬,两瞬,三瞬后,从不能相信到终于接受了残酷的现实,扯着嗓子惊叫起来,“啊――――”拽起枕头就朝孟珏扔过去,“你个伪君子!所有人都被你骗了,什么谦谦君子?”
  孟珏轻松地接住枕头,淡淡又冷冷地看着云歌。
  云歌低头一看自己,只穿着中衣,立即又缩回被子中,“伪君子!伪君子!以前那些事情,看在你是为了救我,我就不和你计较了,这次你又……你又……呜呜呜……”云歌拿被子捂住了头,琢磨着自己究竟吃了多大亏,又怎么才能挽回。
  孟珏的声音,隔着被子听来,有些模糊,“这次是让你记住不要随便和男人喝酒,下次再喝醉,会发生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云歌蒙着头,一声不吭。想起醉酒的原因,只觉疲惫。
  很久后,孟珏叹了口气,俯下身子说:“别生气了,都是吓唬你的,是命丫鬟服侍的你。”
  隔着不厚的被子,云歌觉得孟珏的唇似乎就在自己脸颊附近,脸烧起来。
  孟珏掰开云歌紧拽着被子的手,轻握到了手里,像捧着梦中的珍宝,“云歌,云歌……”
  一叠叠,若有若无,细碎到近乎呢喃的声音。
  似拒绝,似接受。
  似痛苦,似欢喜。
  似提醒,似忘却。
  却有一种荡气回肠的魔力。
  云歌不知道孟珏究竟想说什么,只知道自己心的一角在溶化。
  
  云歌心中慢慢坚定,不是早已经有了决定吗?事情临头,却怎么又乱了心思?对大哥要成家的事情最难过的肯定不是自己,而是许姐姐。
  
  ――――――――――――――
  
  云歌找到许平君时,许平君正和红衣一起在屋中做女红。
  “许姐姐。”云歌朝红衣笑了笑,顾不上多解释,拽着许平君的衣袖就往外走,看四周无人,“许姐姐,大哥要成家了,昨天一个伯伯来找大哥说了好一会话,说是要给大哥说亲事。这事我已经仔细想过了,如果有孟珏帮忙,也许……”
  云歌一脸迫切,许平君却一声不吭,云歌不禁问:“姐姐,你……你不着急吗?”
  许平君不敢看云歌,眼睛望着别处说:“我已经知道了。你说的伯伯是张伯伯,是我爹以前的上司,昨天晚上他请了我爹去喝酒,爹喝得大醉,很晚才回来,今日清醒后,才糊里糊涂地和我娘说,他似乎答应了张伯伯一门亲事。”
  云歌轻轻啊了一声,怔怔站了一会,抱着许平君跳起来,笑着说:“姐姐,姐姐,你应该开心呀!我昨天亲耳听到大哥说一切都听张伯伯做主,像对父亲一样呢!父母命,媒妁言,都有了!”
  许平君看到云歌的样子,轻揉了揉云歌的头,笑了起来,三分羞三分喜三分愁,“我娘还不见得答应,你知道我娘了,她现在一门心思觉得我要嫁贵人,哪里看得上病已?”
  云歌嘻嘻笑着:“不怕,不怕,你不是说张伯伯是你爹以前的上司吗?张伯伯现在还在做官吧?你爹既然已经答应了张伯伯,那一切都肯定反悔不了,你娘不乐意也不行。实在不行,请张伯伯那边多下些聘礼,我现在没钱,但可以先和孟珏借一点,给你下了聘再说,你娘见了钱,估计也就唠叨唠叨了。”
  许平君笑点了点云歌额头,“就你鬼主意多。”
  
  刘病已刚见过张贺,知道一切已定。回忆起和许平君少时相识,到今日的种种,心内滋味难述。平君容貌出众,人又能干,平君嫁他,其实是他高攀了,可是纵然举案齐眉,到底……
  刘病已暗嘲,他有什么资格可是呢?
  
  许平君看见刘病已进来,立即低下了头,脸颊晕红,扭身要走。
  刘病已拦住了她,脸上也几分尴尬,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的样子,许平君的头越发垂得低。
  
  云歌看到二人的模样,沉默地就要离去。
  “云歌,等等。”刘病已看了眼许平君,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后,是一对镯子。
  “平君妹子,你是最好的姑娘,我一直都盼着你能过得好。你若跟着我,肯定要吃苦受罪,我给不了你……”
  许平君抬起头,脸颊晕红,却坚定地看着刘病已,“病已,我不怕吃苦,我只知道,如果我嫁给了别人,那我才是受罪。”
  刘病已被许平君的坦白直率所震,愣了一下后,笑着摇头,语中有怜:“真是个傻丫头。”
  他牵起许平君的手,将一个镯子拢到了许平君的手腕上,“张伯伯说这是我娘带过的东西,这个就算作我的文定之礼了。”
  许平君摸着手上的镯子,一面笑着,一面眼泪纷纷而落。这么多年的心事,百转千回后,直到这一刻,终于在一个镯子中成为了现实。
  
  刘病已把另外一个镯子递给云歌,“云歌,这只给你。听说我本来有一个妹妹的,可是已经……”刘病已笑着摇摇头,“大哥想你拿着这只镯子。”
  云歌迟疑着没有去接。
  许平君隐约间明白了几分刘病已特意当着她面如此做的原因,心里透出欢喜,真心实意地对云歌说:“云歌,收下吧!我也想你戴着,我们不是姐妹吗?”
  云歌半是心酸半是开心地接过,套在了腕上,“谢谢大哥,谢谢……嫂子。”
  许平君红着脸,啐了一声云歌,扭身就走。
  云歌大笑起来,一面笑着,一面跑向自己的屋子,进了屋后,却是一头就扑到了榻上,被子很快就被浸湿。
  
  …………
  
  “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
  
  从她懂事那天起,从她明白了这个约定的意义起,她就从没有怀疑过这个誓言会不能实现。
  她一日都没有忘记。
  她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特意搜集了故事,等着有一天讲给他听。
  她每认识一个人,都会想着她有陵哥哥。
  她每做了一道好吃的菜,都会想着他吃了会是什么表情,肯定会笑,会像那天一样,有很多星星溶化在他的眼睛里。
  她一直以为有一个人在远处等她。
  她一直以为他也会和她一样,会在夜晚一个人凝视星空,会默默回想着认识时的每一个细节,会幻想着再见时的场景。
  她一直以为他也和她一样,会偏爱星空……
  言犹在耳,却已经人事全非。
  原来这么多年,一切都只不过是她一个人的镜花水月,一个人的独角戏。
  
  ―――――――――――
  
  屋外,孟珏想进云歌的屋子,大公子拦住了他,“让云歌一个人静一静。小珏,好手段,干净利落!”
  孟珏笑:“这次你可是猜错了。”
  “不是你,还能是谁?刘病已的事情,这世上知道最清楚的莫过于你。”
  孟珏笑得淡然悠远,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再反驳,“面对如今的局势,王爷就没有几分心动吗?与其荒唐地放纵自己,不如尽力一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就真愿意沉溺在脂粉香中过一辈子吗?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本就该激扬意气、指点江山。”
  大公子愣了一下,笑道:“你当过我是王爷吗?别叫得我全身发寒!很抱歉,又要浪费你的这番攻心言语了。看看刘弗陵的境况,我对那个位置没有兴趣。先皇心思过人,冷酷无情,疑心又极重,天下间除了自己谁都不信,会真正相信四个外姓的托孤大臣?他对今日皇权旁落的局面不见得没有预料和后招。刘弗陵能让先皇看上,冒险把江山交托,也绝非一般人。看他这次处理‘刺客’事件,就已经可窥得几分端倪,霍光迟迟不能查清楚,刘弗陵却一字不提,反对霍光更加倚重,桑弘羊暗中去查羽林营,他只装不知,上官桀几次来势汹汹的进言,都被他轻描淡写地化解了。刘弗陵什么都没有做,就使一个意外的‘刺客’为他所用。我警告你,把你越了界的心趁早收起来,我这个人胆子小,说不定一时经不得吓,就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大公子顿了顿,又笑嘻嘻地说:“不过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情,一定做到。”
  孟珏对大公子的答案似早在预料中,神色未有任何变化,只笑问:“王爷什么时候离开长安?”
  大公子也是笑:“你这是担心我的生死?还是怕我乱了你的棋局?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操心,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
  孟珏微笑,一派倜傥, “大哥,你的生死我是不关心的,不过我视红衣为妹,红衣若因为你有了半点闪失,我会新帐、老帐和你一起算。” 孟珏说话语气十分温和,就像弟弟对着兄长说话,表露的意思却满是寒意。
  大公子听到“大哥”二字,笑意僵住,怔怔地看了会孟珏,转身离去,往昔风流荡然无存,背影竟是十分萧索,“长安城的局势已是绷紧的弦,燕王和上官桀都不是容易对付的人,你一切小心。”
  孟珏目送着大公子的背影离去,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淡淡地看着大公子消失在夜色中。
  
  孟珏立在云歌门外,想敲门,却又缓缓放下了手。
  背靠着门坐在台阶上,索性看起了星空。
  似乎很久没有如此安静地看过天空了。
  
  孟珏看着一钩月牙从东边缓缓爬过了中天。
  听着屋内细碎的呜咽声渐渐消失。
  听到云歌倒水的声音,听到她被水烫了,把杯子摔到地上的声音。
  听到她走路,却撞到桌子的声音。
  听到她躺下又起来的声音。
  听到她推开窗户,倚着窗口看向天空。
  而他只与她隔着窗扉、一步之遥。
  听到她又关上窗户,回去睡觉……
  孟珏对着星空想,她已经睡下了,他该走了,他该走了……可星空这般美丽安静……
  
  ―――――
  
  云歌一夜辗转,断断续续地打了几个盹,天边刚露白,就再也睡不下去,索性起床。
  拉开门时,一个东西咕咚一下栽了进来,她下意识地跳开,待看清楚,发现居然是孟珏。
  他正躺在地上,睡眼朦胧地望着她,似乎一时也不明白自己置身何地。
  一瞬后,他一边揉着被跌疼的头,一边站起来向外走,一句话都不说。
  云歌一头雾水,“喂,玉之王,你怎么在这里?”
  孟珏头未回,“喝醉了,找大公子走错了地方。”
  
  ――――――――――――――――
  
  云歌进进出出了一早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又一直想不分明。后来才猛然发觉,从清早到现在没有见过大公子和红衣。推开他们借住的屋门,墙壁上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告辞,不送”。
  许平君问:“写的什么?”
  “他们走了。”
  两个人对着墙壁发呆了一会,许平君喃喃说:“真是来得突然,走得更突然,倒是省了两个人的喜酒。”
  云歌皱着眉头看着墙上的字,“字倒是写得不错。可是为什么写在我的墙上?他知道不知道糊一次墙有多麻烦?”
  许平君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可惜大公子既不是才子,也不是名人,否则字拓了下来,倒是可以换些钱,正好糊墙。不过这些他用过的东西,都是最好的,可以卖到当铺去。”
  云歌和许平君都是喜聚不喜散的人,这几日又和红衣、大公子笑闹惯了,尤其对红衣,两人都是打心眼里喜欢。不料他们突然就离去,云歌和许平君两人说着不相干的废话,好像不在意,心里却都有些空落。
  “云歌,你说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到红衣?”
  “有热闹的时候呗!大公子哪里热闹往哪里钻,红衣是他的影子,见到了大公子,自然就见到红衣了。”
  许平君听到“影子”二字,觉得云歌的形容绝妙贴切,红衣可不就像大公子的影子吗?悄无声息,却如影随形、时刻相伴,下意识地低头,一看却是一愣,心中触动,不禁叹了口气。
  云歌问:“许姐姐?”
  许平君指了指云歌的脚下。
  
  恰是正午,明亮的太阳当空照,四处都亮堂堂,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影子却几乎看不见。
  云歌低头一看也是叹了口气,不愿许平君胡思乱想,抬头笑道:“好嫂嫂,就要做新娘子了,大红的嫁衣穿上,即使天全黑了,也人人都看得见。哎呀!还没有见过嫂嫂给自己做的嫁衣呢!嫂嫂的能干是少陵原出了名的,嫁衣一定十二分的漂亮,大哥见了,定会看呆了……”
  许平君脸一红,心内甜蜜喜悦,却是板着脸瞪了一眼云歌,转身就走,“一个姑娘家,却和街上的汉子一样,满嘴的混帐话!”身后犹传来云歌的笑声:“咦?为什么我每次一叫‘嫂嫂’,有人就红脸瞪眼?”
  许平君不曾回头,所以没有看到欢快的笑语下,却是一双凝视着树的影子的悲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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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思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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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许母事先警告过刘病已不许请游侠客,说什么“许家的亲戚都是安分守己的良民,看到游侠客会连酒都不敢喝”,所以刘病已和许平君的婚宴来的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
  十桌的酒席,女方许家坐了九桌。男方只用了一桌,还只坐了两个人——云歌和孟珏。人虽少,许家的亲朋倒是没有一个人敢轻视他们。
  
  刚开始,孟珏未到时,许家的客人一面吃着刘病已的喜酒,一面私下里窃窃私语,难掩嘲笑。
  哪有人娶亲是在女方家办酒席?还只云歌一个亲朋。落魄寒酸至此也是世上罕见。虽然张贺是主婚人,可人人都以为他的出席,是因为曾是许广汉的上司,是和许家的交情,张贺本就不方便解释他和刘病已认识,只能顺水推舟任由众人误会。
  许母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许广汉喝酒的头越垂越低,云歌越来越紧张。这是大哥和许姐姐一生一次的日子,可千万不要被这些人给毁了。
  
  云歌正紧张时,孟珏一袭锦袍,翩翩而来。
  众人满面惊讶,觉得是来人走错了地方。
  当知道孟珏是刘病已的朋友,孟珏送的礼金又是长安城内的一纸屋契。七姑八婆的嘴终于被封住。
  许母又有了嫁女的喜色,许广汉喝酒的头也慢慢直了起来,张贺却是惊疑不定地盯着孟珏打量。
  
  三叔四婶,七姑八婆,纷纷打听孟珏来历,一个个轮番找了借口上来和孟珏攀谈。孟珏是来者不拒,笑容温和亲切,风姿无懈可击,和打铁的能聊打铁,和卖烧饼的能聊小本生意如何艰难,和耕田的聊天气,和老婆婆还能聊腰酸背疼时如何保养,什么叫长袖善舞、圆滑周到,云歌真正见识到了。一个孟珏让满座皆醉,人人都欢笑不绝。
  
  喝了几杯酒后,有大胆的人,借着酒意问孟珏娶妻了没有。话题一旦被打开,立即如洪水不可阻挡,家里有适龄姑娘,亲戚有适龄姑娘,朋友有适龄姑娘,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的朋友……
  云歌第一次知道原来长安城附近居然有这么多才貌双全的姑娘,一家更比一家好。
  孟珏微笑而听,云歌微笑喝酒。
  
  因为和陵哥哥的约定,云歌一直觉得自己像一个已有婚约的女子,只要婚约在一日,她一日就不敢真正放下,甚至每当刘病已看到她和孟珏在一起,她都会有负疚感。
  今日,这个她自己给自己下的咒语已经打破。
  那厢的少时故友一身红袍,正挨桌给人敬酒。
  其实自从见到刘病已的那刻起,云歌就知道他是刘病已,是她的大哥,不是她心中描摹过的陵哥哥。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对刘病已的亲近感更像自己对二哥和三哥的感觉。
  现在坐在这里,坐在他的婚宴上,她更加肯定地知道她是真心地为大哥和许姐姐高兴,没有丝毫勉强假装。此时心中的伤感怅惘,哀悼的是一段过去,一个约定,哀悼的是记忆中和想象中的陵哥哥,而不是大哥。
  
  这厢身边所坐的人,面上一直挂着春风般的微笑,认真地倾听每一个和他说话人的话语,好像每一个都是很重要的人。
  他的心思,云歌怎么都看不透。若有情,似无意。耳里听着别人给他介绍亲事,她不禁朝着酒杯里自己的倒影笑了。这些人若知道孟珏是霍成君的座上宾,不知道还有谁敢在这里唠叨?
  而我是他的妹妹?
  妹妹!云歌又笑着大饮了一杯。
  
  有人求许母帮忙说话,证明自己说的姑娘比别家更好,也有意借许母是刘病已岳母的身份,让孟珏答应考虑他的提议。
  喜出风头的许母刚要张口,看到云歌,忽想起那夜孟珏抱着云歌的眼神,立即又感到一股凉意。虽然现在怎么看孟珏,都觉得那日肯定是自己的错觉,可仍然罕见地保持了沉默。
  
  孟珏摁住了云歌倒酒的手,“别喝了。”
  “要你管?”
  “如果你不怕喝醉了说糊话,请继续。”孟珏笑把酒壶推到了云歌面前。
  云歌怔怔看了会酒壶,默默拿过了茶壶,一杯杯喝起茶来。
  
  婚宴出人意料地圆满。因为孟珏,人人都喜气洋洋,觉得吃得好,喝得好,聊得更好。步履蹒跚地离开时,还不忘叮嘱孟珏他们提到的姑娘有多好。
  
  刘病已亲自送孟珏和云歌出来,三人沉默地并肩而行。
  没有了鼓乐声喧,气氛有些怪异,云歌刚想告别,却见孟珏和刘病已对视一眼,身形交错,把她护在中间。
  刘病已看着漆黑的暗影处笑着问:“不知何方兄台大驾光临,有何指教?”
  一个人弯着身子钻了出来,待看清楚是何小七,刘病已的戒备淡去,“小七,你躲在这里干什么?”
  “我怕被许家那只母大虫看见,她又会唠叨大哥。”看刘病已蹙眉, 何小七嘻嘻笑着摸了摸头,油嘴滑舌地又补道:“错了,错了。以后再不乱叫了,谁叫我们大哥摘了许家的美人花呢?我们不看哥面,也要看美人嫂子的面呀!”
  刘病已笑骂:“有什么事赶紧说!说完了滚回去睡觉!”
  何小七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双手奉上,一脸诚挚地说着搜肠刮肚想出的祝词:“大哥,这是我们兄弟的一点心意。祝大哥大嫂白头偕老、百子千孙、燕燕于飞、鸳鸯戏水、鱼水交欢、金枪不倒……”
  刘病已再不敢听下去,忙敲了何小七一拳,“够了,够了!”
  “大哥,我还没有说完呢!兄弟们觉得粗鄙的言语配不上大哥,我可是想了好几日,才想了这一串四个字的话……”
  刘病已哭笑不得,“难得想了那么多,省着点,留着下次哪个兄弟成婚再用。”
  何小七一听,觉得很有理,连连点头:“还是大哥考虑周全。”
  云歌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孟珏瞅了她一眼,她立即脸烧得通红。
  
  刘病已打开盒子看了一眼,刚想说话,何小七立即赶着说:“大哥,兄弟们都知道你的规矩,这里面的东西不是偷,不是骗,更不是抢的,是我们老老实实赚钱凑的份子。我是认认真真当了一个月的挑夫,黑子是认认真真地乞讨,麻子哥去打铁……”何小七说着把自己的手凑到刘病已眼前让他看,以示自己绝无虚言。
  刘病已觉得手中的盒子沉甸甸地重,握着盒子的手紧了紧,拍了下何小七的肩膀,强笑着说:“我收下了。多谢你们!大哥不能请你们喝喜酒……”
  何小七嘻嘻笑着,“大哥,你别往心里去,兄弟们心里都明白。我们兄弟哪天没有喝酒的机会?也不少这一天。我这就滚回去睡觉了。”说完,袖着手一溜烟地跑走了。
  
  孟珏凝视着何小七的背影,神情似有几分触动,对刘病已说:“其实你比长安城的很多人都富有。”
  刘病已淡淡一笑,把孟珏送给他的屋契递回给孟珏,“多谢孟兄美意,今日替我压了场子。”
  孟珏瞟了眼,没有接,“平君一直管我叫大哥,这是我对平君成婚的心意。你能送云歌镯子,我就不能送平君一份礼?”
  刘病已沉默地看着孟珏。
  云歌半恼半羞。平君是刘病已的妻,她是孟珏的什么人?这算什么礼对礼?当日送镯子时只有她、许姐姐、刘病已知道,孟珏是如何知道的?
  “孟石头,你说什么呢?你送你的礼,扯上我干吗?大哥,你和许姐姐都是孟石头的朋友,这是孟石头的心意,你就收下吧!反正孟石头还没有成婚,还有一个回礼等着呢!大哥占不了便宜的。”
  孟珏笑说:“新郎官,春宵一刻值千金,不用再送了,赶紧回去看新娘子吧!”说完,拖着云歌离开。
  
  走出老远,直到了家门口,却仍不见他松手。
  云歌挣了几下,没有挣脱,本来心中就不痛快,强颜欢笑了一个晚上,现在脾气全被激起,低着头一口咬了下去,看他松不松手?
  云歌咬的力道不轻,孟珏却没有任何声息。
  云歌心中发寒,难道这个人不仅失去了味觉,连痛觉也失去了?抬头疑惑地看向他。
  夜色漆黑,孟珏的眼眸却比夜色更漆黑,像个深不见底的黑洞,吞噬着一切,卷着她也要坠进去。云歌仓惶想逃,用力拽着自己的手,孟珏猛然放开了她,云歌失力向后摔去,云歌赶忙后退,想稳住自己的身形,却忘了身后就是门槛,一声惊叫未出口,就摔在了地上。
  “孟石头!”云歌揉着发疼的屁股,怒火冲头。
  孟珏笑得好整以暇,“不放开你,你生气,放开你,你也生气。云歌,你究竟想要什么?”
  孟珏这话说得颇有些意思,云歌气极反笑,站起来,整理好衣裙,语声柔柔:“孟珏,你又想要什么?一时好,一时坏,一会远,一会近,嘲笑他人前,可想过自己?”
  孟珏笑说:“我想要的一直都很清楚明白。云歌,如果舍不得,就去争取,既然不肯争,就别在那里顾影自怜。不过也许你从小到大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争取’,任何东西都有父母兄长捧到你眼前供你挑选,不知道世间大多数人都是要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云歌盯着孟珏,疑惑地问:“孟石头,你在生气?生我的气?”
  孟珏怔了一下,笑着转身离去,“因你为了另一个人伤心,我生气?你未免太高看自己。”生气,是最不该有的情绪。对解决问题毫无帮助,只会影响一个人的判断和冷静,他以为这个情绪早已经被他从身上抹去了。可是,这一刻他才意识到,他竟然真的在生气。
  “孟珏,你听着:首先,人和东西不一样。其次,我‘顾影自怜’的原因,你占了一半。”云歌说完话,砰地一声就甩上了门。
  孟珏唇边的笑意未变,脚步只微微顿了下,就依旧踏着月色,好似从容坚定地走在自己的路上。
  
  ――――――――――――――
  
  云歌愁眉苦脸地趴在桌子上。
  常叔大道理小道理讲了一个多时辰,却仍旧嘴不干,舌不燥,上嘴唇碰下嘴唇,一个磕巴都不打。
  一旁的许平君听得已经睡过去又醒来了好几次。她心里惦记着要酿酒干活,可常叔在,她又不想当着常叔的面配酒,只能等常叔走。却不料常叔的唠叨功可以和她母亲一较长短。忍无可忍,倒了杯茶给常叔,想用水堵住他的嘴。
  常叔以非常赞许的目光看着许平君,再用非常不赞许的目光看向云歌,“还是平君丫头知人冷暖,懂得体谅人。平君呀,我现在不渴,过会喝。云歌呀,你再仔细琢磨琢磨……”
  许平君将茶杯强行塞到常叔手中,“常叔说了这么久,先润润喉休息休息。”
  许平君的语气阴森森的,常叔打了冷战,吞下了已经到嘴边的“不”字,乖乖捧着茶杯喝起来。
  终于清静了!许平君揉了揉太阳穴,“云歌,公主是金口玉言,你根本没有资格拒绝。不过你若实在不想去,有个人也许可以帮你。孟大哥认识的人很多,办法也多,你去找他,看看他有没有办法帮你推掉。”
  “我不想再欠他人情。”云歌的脸垮得越发难看。
  “那你就去。反正长安城里做菜是做,甘泉宫中做菜也是做,有什么区别呢?你想,就因为皇帝在甘泉山上建了个行宫,一般人连接近甘泉山的机会都没了,你可以进去玩一趟,多好!听说甘泉山的风光极好,你就全当出去玩一趟,不但不用自己掏钱,还有人给你钱。上次我们给公主做菜,得的钱都赶上平常人家一年的开销了。这次你若愿意,我依旧陪你一块去。”
  常叔频频点头,刚想开口,看到许平君瞪着他,又立即闭嘴。
  云歌郁郁地叹了口气,“就这样吧!”
  常叔立即扔下茶杯,倒是知趣,只朝许平君拱拱手做谢,满面笑意地出了门。
  “许姐姐,你不要陪大哥吗?”
  一提到刘病已,许平君立即笑了,“来回就几天功夫,他又不是小孩子,能照顾好自己。嗯……云歌,不瞒你,我想趁着现在有闲功夫多赚些钱,所以借你的光,跟你走一趟。等以后有了孩子,开销大,手却不得闲……”
  “啊!你有孩子了?你怀孕了?才成婚一个月……啊!大哥知道不知道?啊!”云歌从席上跳了起来,边蹦边嚷。
  许平君一把捂住了云歌的嘴,“真是傻丫头!哪里能那么快?这只是我的计划!计划!亏你还读过书,连我这个不识字的人都听过未雨绸缪。难道真要等到自己怀孕了才去着急?”
  云歌安静了下来,笑抱住许平君,“空欢喜一场,还以为我可以做姑姑了。”
  许平君笑盈盈地说:“我算过账了,以后的日子只要平平安安,最大的出账就是给孟大哥和你的成婚礼,这个是绝对不能省的,不过……”许平君拧了拧云歌的鼻子,“你若心疼我和你大哥的钱,最好嫁给孟大哥算了,我们花费一笔钱就打发了你们两个人……”
  云歌一下推开了许平君,“要赚钱的人,赶紧去酿酒,别在这里说胡话。”
  许平君笑着拿起箩筐到院子里干活,虽然手脚不停,忙碌操劳,却是一脸的幸福。
  云歌不禁也抿着唇笑起来,笑着笑着却叹了口气。
  许平君侧头看了她一眼,“这一个月没见到孟大哥,某┤颂酒?墓Ψ虻故窃搅吩胶昧恕!?
  云歌捂住了耳朵,“你别左一个‘孟大哥’,右一个‘孟大哥’好不好?听得人厌烦!”
  许平君笑着摇头,不再理会云歌,专心酿酒,任由云歌趴在桌上发呆。
  
  ―――――――――
  
  云歌和许平君虽然是奉公主的旨意而来,却一直未曾见到公主。只有一个公主的内侍总管来传达了公主对云歌菜肴的赞美,又吩咐云歌尽心听公主的吩咐,只要做好菜,公主一定会重重赏赐。
  想是因为出行,防卫格外的严,云歌和许平君都被搜了身,还被叮嘱,未有吩咐不可随意行动,不过虽然查得严格,但所有人对她们的态度都很有礼,让云歌心中略微舒服了一点。
  
  云歌和许平君共坐一辆马车,随在公主的车舆后出了长安。
  出门前云歌虽然很不情愿,可当马车真的行在野外时,她却很开心,一路撩着帘子,享受着郊外的风光。
  
  到了甘泉宫后,云歌和许平君住一屋。
  公主的总管说因为云歌和许平君不懂规矩,所以吩咐别的侍女多帮着云歌和许平君,出了差错唯她们是问。
  虽然严厉的话是朝公主的侍女说的,但云歌觉得只不过是对她和许平君的变相警告。云歌偷偷朝许平君吐了吐舌头,做了个害怕的表情,进屋后哈哈笑起来。
  许平君对云歌的大大咧咧十分不放心,提醒云歌:“长安城内出来避暑的不止公主,刚才从山上望下去,一长串马车直到山下。我们是要小心一些,别不小心冲撞了其他人,有些人可是公主都得罪不起。”
  “许姐姐出门前,大哥叮嘱了姐姐不少话吧?”
  “没有。病已吩咐我的话,你都听到了,就是让我们只专心做菜,别的事情,做聋子、做哑子、做瞎子。我搞不清楚他究竟是愿意我们来,还是不愿意我们来。”
  云歌皱着眉头,叹了口气,“想不清楚就不要想了,男人的心思,琢磨来琢磨去,只是伤神,还是不要想的好。”
  许平君正在饮茶,听到云歌的话,一口茶全喷了出来,一面咳嗽,一面大笑,“小丫头,你……你琢磨哪个男人的心思琢磨到伤神了?”
  云歌装作没有听见,迅速跑出了房门,“我去问问侍女姐姐大概要我做些什么样的菜。”
  
  ――――――――
  
  云歌琢磨公主传召她,只能是为了做菜,可是来了两天,仍然没有命她下过厨房,她这个厨子,日日吃的都是别人做的菜。
  云歌问了几次,都没有人给她准确答案,只说公主想吃时,自然会命她做。
  
  因为她们是公主带来的人,公主又特意吩咐过,所以云歌和许平君都可以在有人陪伴的前提下去山中游玩,日子过得比在长安城更舒服悠闲。
  今日陪着她们在山麓里玩的人叫郭富裕,是一个年龄和她们相仿的小太监,比前两天的老太监有意思得多,云歌和许平君也都是好玩闹的人,三个人很快就有说有笑了。
  云歌看左面山头有条瀑布,想去看看,富裕却不能答应,“明日吧!明日我再带两位姐姐过去玩,燕王、广陵王、昌邑王奉诏来甘泉宫等候觐见皇上,今日正在那边山头打猎,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惊了王爷,奴才担待不起。如果竹姐姐想看瀑布,又愿意多走些路,我们不如翻过这个山头,到东面去,那里有一处瀑布,虽然没有这边的大,但也很美。” 因为众人都称云歌为“竹公子”,富裕和她们混熟后,就以竹姐姐称呼云歌。
  云歌笑着应好。
  许平君听到富裕的话,才知道皇上也要来甘泉宫,许平君偷偷问云歌,“你说我们这次能见到皇上吗?”
  云歌瞪了她一眼,“还想见?你上次还没有被冻够?”
  许平君笑撇撇嘴,“上次是被大公子害的,我们这次是被公主请来的,指不准就能光明正大地见到皇上,回头告诉我娘,她又多了吹嘘的资本,心情肯定又能好很多天,我也能舒坦几日。”
  云歌沉默地笑了笑,没有回许平君的话。
  这个皇上虽然说的是避暑行猎,却丝毫不闲,不许进京的藩王被召到此处,不可能只是让藩王来游玩打猎。
  不过,自己只是做菜的,即使有什么事情,也落不到自己头上,就不用想那么多了。
  
  等云歌回过神来,发现许平君正和富裕打听皇上。
  富裕年纪不大,行事却很懂分寸,关于皇上的问题,一概是一问三不知。
  许平君和富裕说着说着,话题就拐到了王爷身上。
  先皇武帝刘彻共有六子:刘据、刘闳、刘旦、刘胥、刘髆,和当今皇上。因为先皇六十多岁才有的皇上,所以皇上和其他兄弟的年龄差了很多。如今除了皇上,还活着的有燕王刘旦和广陵王刘胥。现在的昌邑王刘贺是刘髆的儿子。年龄虽比皇上大,辈份却是晚了一辈,是皇上的侄子。皇上的其他兄弟,都没有子嗣留下,所以藩王封号也就断了。
  云歌暗想,卫太子刘据怎么会没有子嗣呢?三子一女,孙子孙女都有,只是都已被杀。
  
  燕王刘旦文武齐修,礼遇有才之人,门客众多,在民间口碑甚好。
  广陵王刘胥虽然封号雅致,人却是孔武有力。力能扛鼎,徒手能搏猛兽,性格卤莽冲动,残忍嗜杀,一直不受先帝宠爱。偏偏自以为自己很有才华,对刘彻把皇位传给了年幼的刘弗陵一直极不服。
  
  富裕对这两位传闻很多的王爷似乎不敢多谈,所说还不如云歌和许平君从民间听到的多。直到说起昌邑王刘贺,富裕才恢复了少年人的心性,有说有笑,妙语不绝。
  “两位姐姐有机会一定要见见昌邑王,论长相俊美,无人能及这位王爷。”
  许平君和云歌都是一笑,在没有见过孟珏之前,富裕说此话还不错,可见过孟珏后,如果只论外貌,也只有大公子的魅惑不羁可以一比。若这世上想再找一人比他们二人还好看,只怕很难。
  “听闻这位王爷脾气好起来,给丫头梳头打水、服侍沐浴都肯,可脾气一旦坏起来……”富裕瞄了眼四周,压着声音说:“先皇驾崩时,昌邑王听闻后,居然照常跑出去打猎,连奴婢都要服丧痛哭,可王爷依旧饮酒作乐,追着丫头调戏,是个无法无天的爷……咦!一头鹿……”
  一头鹿从林间窜出,闪电般绕过富裕身侧,跳入另外一侧的树林中。因为隔着浓密的刺莓,追在它身后的箭全部落了空。
  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从林间奔出,满面怒气地瞪向富裕。
  富裕虽不认识来人,但看到他衣着的刺绣纹样,以及身后随从的装扮,猜出来人应是位王爷,再看此人的形貌举止,黑眉大眼、脸带戾气,应该既非儒雅的燕王,也非俊秀的昌邑王,而是残忍嗜杀的广陵王。
  好的不碰,歹的碰!富裕浑身打了个哆嗦,面色苍白地跪下,头磕得咚咚响,“王爷,奴才不知道您在这里打猎,奴才以为……”
  “本王在哪里打猎还要告知你?”
  富裕吓得再不敢说一句话,只知道拼命磕头。
  许平君看形势不对,也跪了下来,云歌却是站着未动,许平君狠拽了拽云歌衣袖,云歌才反应过来,低着头,噘着嘴跪在了许平君身侧。
  “你们惊走了宝贝们的食物,只好拿你们做食物了。”广陵王拍了拍身侧的两只桀犬,“去!”
  桀犬不同于一般的犬,是将挑选出来的最健康的小狗关于一屋,不给食物,让它们互相为食,唯一存活下来的那只狗才有资格成为桀犬,民间的猎人驯养桀犬,一般以九为限,但宫廷中的桀犬却是常常将百只狗关于一屋来挑选,养成的桀犬残忍嗜血、可斗虎豹,珍贵无比。
  
  富裕哭着求饶,却一点不敢反抗。
  许平君仓惶间,一把推开了云歌,挡在云歌身前,“快跑。”怕得身子簌簌直抖,却随手抓了一根树枝,想要和桀犬对抗。
  两只桀犬,直扑而来,平君手中胳膊粗细的木棍,不过一口,已被咬断。
  
  云歌也随手拣了一截木棍,一手挥棍直戳犬眼,将攻击富裕的桀犬逼退,一手把平君拽到自己身后,让攻击平君的桀犬落了空。
  两只桀犬都盯向云歌,云歌的身子一动不敢动,双眼却是大睁,定定地和桀犬对视,喉咙里发着若有若无的低鸣。
  桀犬立即收了步伐,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如临大敌,残忍收敛,换上了谨慎,在云歌面前徘徊,犹豫着不敢进攻。
  “许姐姐,你带富裕先走。”
  云歌的声音冷静平稳,可许平君看到她脖后已经沁出密密麻麻的汗珠。
  “走?全天下都是我刘家的,你们能走到哪里去?”广陵王看到桀犬对云歌谨慎,诧异中生了兴趣,“有意思,没想到比打鹿有意思!”啜唇为哨命桀犬进攻云歌。
  桀犬在主人命令下,不敢再迟疑,向云歌发起了试探性地攻击。
  不过两三招,广陵王已看出云歌虽然会点拳脚功夫,招式也十分精妙,可显然从未下功夫练习过,招式根本没有力道,恐怕连半头桀犬都打不过,之前也不知道怎么吓唬住了桀犬。
  云歌完全是模仿从雪狼身上学来的气势和呜鸣。
  桀犬本以为遇到了狼,从气势判断,还绝非一只普通的狼,所以才分外小心。此时发现不是,谨慎消失,残忍毕露。一只攻向云歌的腿,云歌后退,裙裾被桀犬咬住,另外一只借机跳起,跃过同伴身子,直扑向云歌的脖子,云歌的裙裾还在桀犬口中,为了避开咽喉的进攻,只能身子向后倒去。
  
  平君不敢再看,一下闭上了眼睛,只听到一声粗哑的惨叫,她的眼泪立即流了出来。
  忽又觉得声音不对,立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富裕护住了云歌。此时两条桀犬一只咬着他的胳膊,一只咬着他的腿。
  富裕惨叫着说:“王爷,吃了奴才就够了,这两位姑娘是公主的贵客,并非平常奴婢……”
  广陵王却似乎什么都没有听见,只是兴致盎然地看着眼前一幕。
  云歌翻身站起,挥舞棍子,和桀犬相斗,阻止它们接近富裕的咽喉。
  许平君一面哭,一面扑过去,拣起根棍子胡乱舞着。
  不过一会功夫,云歌和许平君也被咬到。
  三人被桀犬咬死,只是迟早的事情。
  
  正绝望时,忽听到一个人,有气没力地说:“今天打猎的猎物是人吗?王叔可事先没有和我说过呀!容侄儿求个情,吃奴才没事,美人还是不要糟蹋了,王叔不喜欢,就赏给侄儿吧!”
  广陵王刘胥扫了眼昌邑王刘贺,笑着说:“这两只畜生被我惯坏了,一旦见血,不吃饱了,不肯停口。”
  刘贺一面朝桀犬走去,一面摇头,“唉!怎么有这么不听话的畜生呢?养畜生就是要它听话,不听话的畜生不如不要。”
  话语间,只闻一声兵器出鞘的声音,众人还未看清楚,一只桀犬的头已经飞向了半空,另外一只桀犬立即放开富裕,向刘贺扑去,刘贺惨叫一声,转身逃跑,“来人!来人!有狗袭击本王,放箭,放箭!”
  立即有一排侍卫齐步跨出,搭弓欲射。
  
  两只桀犬,从培育优质小狗,筛选桀犬,到桀犬养成,认他为主,费了刘胥无数心血,却不料眨眼间就失去了一只,另外一只也危在旦夕,他强压下火气,招回了剩下的桀犬,眼内喷火地盯着刘贺。
  
  云歌此时才有功夫看谁救了她们,立即直了眼睛。
  大公子?他……他是王爷?
  难怪红衣那么害怕他被霍光、上官桀他们看见。他居然欺骗了她们……不对……他好像早就和她说过他是王爷,是自己当了玩笑。
  他是王爷?他是被她和许平君嘲讽笑骂的大公子?
  云歌有些脑晕。
  许平君死里逃生,一个震惊还未过去,另外一个震惊又出现在眼前,不禁指着刘贺大叫了一声,云歌立即捂住了她的嘴。
  
  刘贺依旧是那副不羁佻达,笑意满面的样子,只不过这次不是朝着云歌和许平君笑,而是看着广陵王笑。
  广陵王的怒火,他似乎一点感受不到,笑得如离家已久的侄子在异乡刚见到亲叔叔,正欢喜无限,“王叔,听说狗肉很滋补,可以壮阳,不如今天晚上我们炖狗肉吃?”
  广陵王蓦然握着拳头,就要冲过来,他身后的随从拦住了他,低声道:“那是个疯子,王爷何必和他一般计较。如果在这里打起来,不是正好给了皇上和霍光找茬的机会?”
  广陵王深吸了几口气,才压下了心头的怒火,对着刘贺冷笑着点头,“好侄儿,今日的事,我们日后慢慢聊。”
  刘贺皱起了眉头:“我可没龙阳之癖,只喜欢和美人慢慢聊,男人就算了。何况你还是我王叔,又大我那么多,这都罢了,反正我们皇家的人乱个把伦不算什么,最紧要的是王叔长得……唉!侄子记得皇爷爷六十多岁时,依旧相貌堂堂,妃子们也个个都是美人,皇叔却……”刘贺上下打量着广陵王,表情沉痛遗憾地摇头。
  
  广陵王的脸色由黑转青,由青转白。
  广陵王残暴嗜杀,贴身随从看他的样子,怕祸殃己身,不敢再劝。
  
  一个疯子王爷,一个莽夫王爷,两人相遇就如往热油锅里浇冷水,不“噼里啪啦”都不行。两边的侍从都开始挽袖擦掌,做好了准备,去打他个“噼里啪啦”的一架。
  忽闻马蹄声急急,清脆悦耳的声音传来,“成君不知王爷在此行猎,未及时回避,惊扰了王爷,求王爷恕罪。”
  霍成君一面说着,一面从马上跳下,赶着给广陵王请安。
  和霍成君并骥而来的孟珏也跳下马,上前向广陵王行礼,视线从云歌身上一扫而过。
  广陵王对霍光的忌惮,更胜于势单力薄的皇帝,虽然心里厌恶,仍是强挤了一丝笑出来:“快起来,不知者不为罪。几年未见,已经出落成大姑娘了。”
  
  那只已经被广陵王唤回的桀犬好似闻到什么味道,鼻子深嗅了嗅,忽地嘶叫了一声,猛地挣脱项圈,向霍成君扑去。
  众人都失声惊呼,广陵王也是失态大叫,想唤回爱犬,爱犬却毫不听从。
  危急时刻,幸有孟珏护着霍成君躲开了桀犬的攻击,他自己堪堪从桀犬嘴边逃开,一节袍摆被桀犬撕去。桀犬还想再攻击,已经被随后赶到的侍从团团围住,赶入了笼中。
  
  霍成君面色苍白,众人也都余惊未去。
  只刘贺似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笑眯眯地盯着霍成君上下打量,一副浪荡纨绔子的样子,毫无男女之别的礼数,也毫不顾忌霍成君的身份。
  霍成君侧头盯了刘贺一眼,心中不悦。虽然看他的相貌穿着,已经猜出对方身份,但反正第一次见,索性装作没有认出昌邑王,连安也不请。
  
  广陵王面上带了一分歉然,强堆着笑,想开口说话。
  霍成君忙笑道:“王爷的这只猎犬真勇猛。我哥哥还洋洋自夸他养的桀犬是长安城中最好的,和王爷的猎犬相比,简直如寻常的护院家狗。若让我哥哥看到这样的好犬,还不羡慕死他?”言语中只字不提刚才的危险,谈笑间已是避免了广陵王为难。
  广陵王的笑意终于有了几分真诚,“你哥哥也喜欢玩这些?以后让他来问我,不要说长安最好,就是天下最好也没问题。”
  霍成君笑着谢过广陵王,瞟了眼地上的云歌,惊讶地说:“咦?这不是公主府的人吗?他们三个冒犯了王爷吗?”
  广陵王冷哼一声。
  霍成君陪着笑道:“容成君大胆求个情,还望王爷看在公主的面子上,饶他们一次,若所犯罪行,真不可饶恕,不如交给公主发落。毕竟游猎是为了开心,王爷实在不必为了这些无足轻重的人伤了兄妹感情。”
  
  广陵王当着霍成君的面不好发作,余怒却仍未消,恨瞪向昌邑王。一旁的随从忙借机在广陵王耳旁低低说:“小不忍则乱大谋,等事成之后,王爷就是想拿他喂狗也不过一句话。”
  刘贺以袖掩面,遮住广陵王的目光,一副害羞的样子,“哎呀呀!王叔,你可别这样看着我,人家都说了不行了。你当着这么多人,一副想‘吃’了我的样子,传出去实在有损皇家颜面。”
  广陵王猛然转身,赶在刘贺再说什么让他忍不下去的话前,翻身上马,匆匆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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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晃晃荡荡,颓废消沉中,这本书也总算出来了。平面图看着很一般,实体书,本人已经拿到,十分精致漂亮,是我所有出版的书里面最漂亮的一本。书的排版也按照了我的要求,设计了别致的图案,谢谢编辑杨柳和设计师小贾。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去书店看看。不能去书店的,这里也会更新完,只需要一点耐心。:)
  多谢还在看文的耐心亲们!因为我真的是太慢了,这一年太懒惰消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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