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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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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9 05: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绿罗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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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
  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
  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
  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
  
  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
  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
  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
  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
  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
  
  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
  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
  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
  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
  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
  
  “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
  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
  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
  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的到来。
  
  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
  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
  “叮咚、叮咚……”
  若有若无的铃铛声。
  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
  
  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铛声不啻是天籁之音。
  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赵破奴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安静,“铃声有些古怪,如果是商旅的骆驼队,不应该声音这么单薄,听着好象只有一匹骆驼,可有几个人敢孤身穿行大漠?地处西域,来人是友是敌还不一定,提高警惕。”
  “叮咚、叮咚……”
  伴着驼铃声,大漠的尽头,在火一般燃烧的金黄色中,冉冉飘起一团绿影。
  七天未见绿色的人,顿生亲切感,少年也不禁觉得干渴淡了几分。
  待近了时,众人才看清一匹小小的雪白骆驼上侧坐着一个小小的人,不过七八岁年纪,一身绿衫,笑靥如花。
  众人撑着脖子往后看,却再见不到任何人。
  一匹神俊异常的骆驼,一个精灵可爱的女孩,众人只觉诡异,刹那间想起许多荒诞的西域传说,雪山神女、荒漠妖女……
  小女孩笑向他们招了招手,“我娘让我来带你们出沙漠。”
  赵破奴问:“你娘是谁?就你一个吗?”
  小女孩诧异地说:“我娘就是我娘呀!怎么就我一个呢?”拍了拍骆驼,“我有铃铛,这是二哥送我的朋友。”指了指自己身后,“还有雪狼,娘吩咐她保护我。”
  众人这才发现小骆驼身后还随着一头浑身银白的狼。
  一只狼却让众人想到了矜持高贵的字眼。不怕狼的骆驼?不吃骆驼的狼?众人惊诧未完。
  “还有……”小女孩又从衣领内掏出一个小竹哨呜呜吹了两声,仰头望着天上两只随笛声落下的雕说:“还有小谦和小淘,这是爹爹给我找的朋友。”
  两只白雕还不大,但展翅间已露天空霸主的威严。
  一只落在了骆驼背上,一只却想落到狼头上,狼警告地呜叫了一声,伸爪欲扑,雕儿悻悻地飞起,却还不甘心地伺机盘旋着。
  小女孩笑说:“小淘,不要逗雪姐姐了,就在铃铛背上休息一下吧!”
  
  众人看得又是惊奇,又是好玩,也明白过来为何小女孩能找到他们。
  赵破奴身子一震,心内骤然间翻江倒海,他一面细细打量着女孩,一面问:“你娘姓什么?你爹爹姓什么?你叫什么名字?你娘为何命你带我们出沙漠?”
  “哎呀!大叔叔,娘亲就是娘亲呀!我叫云歌,我娘说有位赵叔叔对她有恩,就让我来领路了。你们走不走呢?还要两天才能出沙漠呢!”
  云歌侧坐在骆驼上,说话时,两只脚一荡一荡。
  一双葱绿的鞋子,鞋面上各缀着一颗龙眼大的珍珠。一只鞋她倒是规规矩矩地穿着,一只鞋却是半趿着,露着一截雪白的纤足,随着她一荡一荡,在绿罗裙间若隐若现。
  云歌看到少年望着她的脚看,因为还是天真烂漫的年龄,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反倒朝少年甜甜一笑。
  少年却是年少早慧,已懂人事,本只是因为美丽而欣赏的无意之举,被云歌一笑,脸却不禁红起来,匆匆移开了视线,身上不合年龄的清冷漠然淡了几分。
  
  赵破奴看不出来这个小姑娘是天真未解事,还是故意相瞒,知道再问也问不出名堂来,只能作罢。一对雕儿的名字触动了往事,心中伤痛难说,虽知道万分不可能,可还是隐隐盼着自己的胡思乱想是真,“我就姓赵,云歌儿,那就烦劳你领路了。”
  
  云歌跳下骆驼,笑向赵破奴恭敬地行了一礼,“赵叔叔,云歌代娘亲给您问安。”又指着骆驼背上挂着的一排水囊,“这是给赵叔叔的。”
  众人未等她语落,已经齐声欢呼,一扫先前的沉郁,笑闹道:“赵爷,就知道您是我们的救星。”
  赵破奴解下一个水囊正要给少年送去,却发现云歌已经拿了自己的水囊给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仿似没有听到云歌的问题,沉默地接过水囊,沉默地喝着水。
  其他人都一连声地对云歌道谢,少年却没有一声谢谢,甚至一个表示谢意的眼神都没有,神情清淡到近乎冷漠。
  云歌倒是一点不见怪,背着双手,仰着脑袋,笑眯眯地看着少年。
  少年将水囊递回给云歌时,望见她弯弯如月牙的眼睛,终于淡淡说:“赵陵。”
  云歌立即清脆地叫了一声“陵哥哥”,配着一个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从未被人如此唤过的赵陵只觉惯常黑漆漆的心中也投入了一线阳光。
  
  ――――――――――――
  
  富丽堂皇的屋宇,青铜熏炉中的渺渺青烟让高坐在上端的人面目模糊。
  一个四岁的小儿正立在宴席中央,背着双手诵书。
  “……众圣辅德,贤能佐职,教化大行,天下和洽,万民皆安仁乐谊,各得其宜,动作应礼,从容中道。故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此之谓也。尧在位七十载,乃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硃而归舜。舜知不可辟,乃即天子之位,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孔子曰‘《韶》尽美矣,又尽善矣’,此之谓也。至于殷纣,逆天暴物,杀戮贤知,残贼百姓……”
  两侧旁听的人都面露惊叹,神童之名果非虚传。
  高坐在上方的老者也难得地笑着点点头。
  小儿背完书,刚想如往常一般扑进母亲怀中,又立即记起母亲事先一再叮嘱的话,于是一副大人模样地作揖行礼,然后挺直腰板,板着面孔,一步一顿地度着小方步退回自己的位置。
  他看没有人注意,立即冲母亲做了个邀功的鬼脸。
  侧坐在老者一旁的女子含着笑轻点了点头,示意他坐好。
  
  …………
  
  风和日丽的夏日,蝉声阵阵。
  五岁的小儿藏在书房的帘幕背后,一双乌黑灵动的大眼睛盯着外面。
  外面脚步匆匆,一个女子温柔的声音,“陵儿。”
  小儿惊慌下,立即想出声阻止,可已是晚了一步。
  
  只听见齐齐的尖叫声,放置在门上面的水桶已经随着女子推门的动作翻到。
  一桶混了墨汁的黑水全部倒在女子身上。
  女子从头到脚变成了落水的黑乌鸦。一旁的侍女吓得立即黑压压跪了一地。
  小儿的贴身侍从于安早已经吓得瘫软在地,心里万分悔恨。他才刚做贴身奴才,才刚学会谄媚,才刚贪污了一点钱,才刚摸了一把侍女姐姐的手,难道天妒英才,不给他机会做天下第一奸诈奴才,就要要了他的命?
  小儿紧张地拽着帘子,母亲最爱美丽,这次肯定完了!
  女子在屋子门口静默地站了一会,刚开始的不能置信和惊怒,都慢慢化成了一脸无奈,“陵儿,出来!”
  小儿从帘子后探了个脑袋出来,快速晃了一下,又缩了回去,“阿姊把我画的画给剪了,我是想捉弄阿姊的。我会背书,会写字,会听先生的话,会不欺负阿姊,会…… ”
  女子走到小儿身前,揪着小儿的衣服领子把他拽出了帘子,用力给了小儿一个拥抱,又在小儿脸上揉了几把。
  小儿越来越害怕,终于停下了嘴里的唠叨,低下了头,“我错了。”
  女子看到他的样子,蓦然大笑起来,对身后的侍女吩咐,“你们还跪着做什么?还不去准备沐浴用具?要最大的浴桶。”
  小小的人儿本来衣饰精致,此时却也是满身墨水。他瘪着嘴,看着母亲,一脸敢怒不敢言,母亲肯定是故意的。
  自从三岁时失足落过一次水,他最讨厌的就是在浴桶里洗澡。
  女子看到他的样子,笑着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下,“是洗澡,还是领罚,自己选。”
  小儿刚想说“领罚”,看到女子眼睛瞟着于安,立即耷拉下了脑袋。
  果然是女子小人难养也,人家一个就很凄惨了,他却是两个都有,认命吧!
  
  …………
  
  重重叠叠的帘幕。
  他曾经躲在这里让母亲找不到,在帘子内偷看母亲的焦急;
  也曾经躲在这里,突然跳出来吓唬过母亲和阿姊;
  也在不愿意听先生授课时躲到过这里……
  可是今天,他一点都听不懂帘子外面的人的对话。
  他只觉得害怕,一种从没有过的恐惧。母亲正在跪地哀求,她的额头都已经磕出了血,可为什么父亲仍然只是视线冰冷地看着母亲。不是所有人都说他最宠爱母亲吗?
  “为了陵儿,你必须死!”
  父亲只是说着一个最简单的句子,他却怎么都不能明白。
  为什么为了他,母亲要死?他才不要母亲死!
  他正要从帘里钻出,身后的于安死死扣住了他的手和嘴。
  于安满头冷汗,眼睛中全是哀求。他在于安的按压下,一动不能动。
  两个宫人拖了母亲出去,母亲原本的呜咽哀求声,变成了凄厉的叫声:“让我再见陵儿一面……陵儿,陵儿,陵儿……”
  母亲额头的鲜血落在地面上。
  一滴,一滴,一滴……
  涔透进地板中,成为他心上一生都抹不去的痕迹。
  那血腥气永远都漂浮在大殿内,也永远漂浮在他的鼻端。
  
  母亲时而哀求悲痛,时而绝望凄厉的声音,在黑暗的大殿内,和着血腥味,徘徊不止。
  夜夜,日日,月月,年年;
  年年,月月,日日,夜夜。
  从没有停止过……
  陵儿,陵儿,陵儿……
  母亲额头的血越落越急,越落越多,已经淹没到他的胸口。
  “母亲,不是我的错!不是我的错……”
  是你的错,是你害死了你的母亲,是你的错……
  
  ******************
  
  赵陵整个人在毯子里缩成一团,一头冷汗,却紧咬着嘴唇,一声都不肯发出。
  “陵哥哥,陵哥哥……”云歌轻摇着赵陵。
  赵陵从噩梦中醒来的一瞬,一把推开了云歌,“大胆奴才,谁准你……”
  等看清是云歌,看清楚自己是睡在苍茫广阔自由的天地间,而非暗影重重的殿堂内,他立即收了声音,眼神渐渐从冷厉变成了迷茫。
  云歌被赵陵推得一屁股坐到地上,却只是揉着屁股,小声地问:“你做噩梦了吗?”
  赵陵定定看着夜色深处,似乎没有听见云歌的话。
  云歌坐到篝火旁,在自己随身携带的荷包里,翻了一会,找出几枚酸枣丢进水中,待水煮开后,端给赵陵。
  赵陵盯着云歌手中的杯子,没有接的意思。
  云歌轻声说:“颜色虽然难看,可效果很好,酸枣有安定心神的作用。”
  赵陵依然没有动,云歌的眼睛骨碌转了一圈,“我不肯喝药时,我娘都给我唱歌哄我喝药,我也唱歌给你听好不好?”
  张口就要唱起来,赵陵看了一眼沉睡的众人,端过了碗。
  云歌笑眯眯地望着他,赵陵喝完水,一声不吭地就躺下睡觉。
  云歌拥着毯子看了他一会后,往他身边凑了凑。
  她凑一寸,赵陵沉默地后退一寸,云歌再凑一寸,赵陵又后退一寸,云歌再凑一寸,赵陵又后退一寸……
  赵陵终于忍无可忍,压着声音问:“你想干什么?”
  “我睡不着,你正好也睡不着,那我们说会话,好不好?你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不会。”
  “那我给你讲故事。”云歌未等他同意,已经开始自说自话。“有一年,我爹爹带我去爬雪山……”
  赵陵本想装睡,让云歌停止唠叨,可云歌却自己一人讲得很是开心,讲完了她的雪山经历,又开始讲她的二哥、三哥,赵陵冷着声音说:“我要睡觉了。”
  “那你睡吧!我娘给我讲故事时,我也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我三哥和我去大秦时,我五岁。大秦有很多人是金黄色的头发,碧蓝色的眼睛,很漂亮。不过我不喜欢他们,他们把狮子饿很多天,然后放了狮子出来和人斗,很多人坐在那里看,我讨厌看这个,三哥却顶喜欢看。他们送给爹爹两头小狮子,被三哥拿了去养……你肯定不相信,但我发誓真有这样一个国家……”
  云歌还想罗嗦,赵陵截道:“天地之大,无奇不有,为什么不相信?先帝在位时,安息和条枝已有使者来拜见过,《史记•大宛列传》中都有记述。既然西域再向西能有繁华可比汉朝的安息帝国,那安息的西边也很有可能有别的国家。听闻安息商人为了独霸我朝的丝绸,中间获利,才不肯将更西之地的地形告诉西域胡商和汉朝商人。”
  云歌和别人讲述她的故事时,很多人都嘲笑她胡说八道,第一次碰到有人相信,一下兴奋起来,“你相信我的故事?确如你所料,大秦就在安息之西,你去过安息吗?安息也很好玩。”
  赵陵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云歌等了一瞬,见他不回答,笑了笑,又自顾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赵陵这次却没有再出声阻止,只是闭着眼睛,不知道是睡是醒。
  赵陵从小到大,碍于他的身份地位,从没有人敢当面违逆他,和他说话时都是或谨小慎微,或恭敬惧怕,或谄媚顺从。
  他第一次碰到云歌脸皮这么厚的人,偏偏还厚得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一点眼色都不懂看。
  本来只是无奈地忍受云歌的噪音,可渐渐地,他在不知不觉中开始真正听云歌的故事。
  从塞北草原到大漠戈壁,从珠穆朗玛峰到帕米尔高原,从惊涛骇浪的大海到安静宁和的雪窟,从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到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
  云歌的故事中有一个他从未接触过的世界,是他在书册中读到过,却绝不可能看到和摸到的世界。
  对他而言,那是一个近乎传说的世界。
  最后是他仍然在等着她的下一个故事,云歌却在“……那只小狼竟然会偷东西,还是贪财的小偷,专偷那些晶晶亮的宝石……我快被它气死了……我就打它屁股……打它屁股……”的断续声中睡去。
  赵陵缓缓睁开了眼睛,翻了个身子,凝视着云歌。
  即使在睡觉,云歌的眉眼间也充满了笑意,如她的名字一般自在写意。细密长的睫毛,在星光下,如两只小蝴蝶正在休憩。
  
  云歌睡觉很不老实,裹着毯子翻来翻去。
  眼看着越翻离篝火越近,云歌的头发已经要闻到焦味,她却依旧睡得人事不知,赵陵只能万般无奈地起身把她拽回来。
  她又朝着赵陵翻过来,越翻越近,赵陵轻轻把她推开,她又翻出去,翻向篝火……
  拽回来,推出去,拽回来,推出去……
  赵破奴第二日醒来时,看到的一幕就是:云歌抱着赵陵的胳膊,正睡得香甜,嘴边犹带着笑意,不知道做了什么好梦。而赵陵却是一个古怪之极的姿势,拽着云歌衣袖一小角,似怕她跑掉,又似怕她接近。明明睡得很沉,偏偏脸上全是疲惫无奈。
  其他人都笑起来,赵破奴却是吃惊地瞪了云歌和赵陵半晌。早就听闻赵陵睡觉时,不许任何人接近,甚至守在屋子里都不行,只有于安可以守在门口,一路同行,也的确如传闻,云歌怎么让赵陵屈服的?
  
  ―――――――――――
  
  走完这段戈壁,进入前面草原,就代表着他们已经进入汉朝疆域。
  赵破奴的神情轻松了几分,幸不辱命,终于平安。
  雪狼忽然一声低啸,挡在了云歌身前。
  赵破奴立即命众人围成圈子,把赵陵护在了圈子中间。
  不一会就看见几个衣衫褴褛的人在拼命奔跑,有汉朝官兵在后追赶,眼看着他们就要跑出汉朝疆域,可利箭从他们背后穿胸而过,几个人倒在地上。
  云歌看到箭飞出的刹那,已经驱雪狼上前,可雪狼只来得及把一个少年扑到在地。
  “大胆狂徒,竟然敢帮钦犯。杀!”马上的军官一挥手就要放箭。
  赵破奴立即叫道:“官爷,我们都是汉朝人,是奉公守法的商人。”
  军官盯着他们打量了一会,命令停止放箭,示意他们上前说话。几句问话,句句不离货物和钱。
  赵破奴已经明白军官的意思,偷瞟了眼赵陵,双手奉上一个厚重的钱袋,“官爷们守护边防辛苦了,请各位官爷喝酒驱寒。”
  军官掂量了一下手中的钱袋,皮笑肉不笑地说:“你们来往一趟汉朝西域就可以回家抱老婆孩子,我们还要在这里替你们清除乱民。”
  有人早就看军官不顺眼,刚想发作,被赵破奴盯了一眼,只能忍气沉默。
  赵破奴命一旁的人又奉上一袋钱,军官才勉强满意,“你们可以走了。”
  云歌却不肯离开,执意要带那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少年一起走,赵破奴无奈下只能再次送上钱财,向军官求情,军官冷笑起来,“这是造反的乱民,死罪!你们是不是也不想活了?”
  赵陵冷冷开口:“他才多大?不过十三四岁,能造谁的反?”
  军官大怒,挥鞭打向赵陵。
  云歌一手轻巧地拽开了赵陵,一手轻扬,只见一团黑色的烟雾,军官捂着眼睛哭喊起来,“我的眼睛,我的眼睛。”
  其他士兵立即拔刀挽弓,眼见一场血战。
  云歌不知害怕,反倒轻声笑起来:“乖孩子,别哭,别哭!你的眼睛没有事情,不是毒,是西边一个国家出产的食料,只是让你一时不能打人而已,回去用清水冲洗一下就没事了。”
  一直清冷的赵陵,听到云歌笑语,看到军官的狼狈样子,唇角也轻抿了丝笑,负手而立,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这两个人……年龄不大,脾气却一个比一个大!
  为了这一队官兵日后能保住性命,只能牺牲自己了。
  赵破奴无奈地叹了口气,一面大叫着不要动手,一面从怀中掏出一卷文书递给军官的随从,“这是我们出门前,家中老爷的一封信。”
  
  随从正要挥手打开,瞟到文书上的封印,面色大变,立即接过细看,又趴在军官耳边嘀咕了一阵。
  军官忙连连作揖,“您怎么不早说您是赵将军的亲戚呢?误会,全是误会……”
  军官又是道歉,又是要还钱,还说要请他们去喝酒吃饭,终于当赵破奴一再拒绝,一再表示不介意,还和军官称兄道弟了一番后,官兵们才离去。
  众人都嘻笑起来,“赵爷,您怎么对他们那么客气?这不是折他们的寿吗?”赵破奴却是看着赵陵好似清清淡淡的神色,心中重重叹了口气。
  
  救下的少年估计是饿过头了,又连日惊怕,直到晚上才醒转。
  醒来后,一滴眼泪都没有,只是沉默地吃饼,一连吃了八张,还要再吃。
  云歌惊叫起来:“你会撑死的!”
  少年仍旧死死盯着饼子,“吃了这一顿就没有下一顿了。撑死总比饿死好。爹说了,饿死鬼连投胎都难。”
  云歌皱眉看着少年,一向很少说话的赵陵突然说:“把剩下的饼子都给他。”
  云歌立即将所有的饼子收到一个布囊里递给少年,少年抬眼盯向赵陵,一脸迟疑,赵陵微微点了下头。
  少年接过布囊,紧紧地抱在怀里,生怕有人会抢走的样子。突然间,他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娘,我有吃的了,娘……爹……我有吃的了,你不要把妹妹卖掉……娘……娘饿死了,爹……我爹死了,我爹也死了……”
  刚开始是无声地落泪,渐渐变成了嚎啕大哭,最后变成了撕心裂肺地哭叫声,一声声敲裂了宁静的夜色。
  因为收成不好,他们实在交不起赋税,可如果不交赋税,官老爷就要收走土地,为了保住土地,父母就只好把妹妹卖了。
  可是第二年因为闹了蝗灾,收成还是不好,交过赋税,他们是一点吃的都没有了,村里的树皮都被扒光了,饿极了甚至连土都吃。
  实在活不下去,有人说去富贵老爷手里抢吃的,他们就去抢吃的了,然后官府说他们造反,他们觉得不管了,只要能活下去,造反就造反吧!可是他们还是一个个都死了,都死了……
  “为什么你们有吃的?为什么我们没有吃的?娘说这是命!是谁规定的命?”
  少年满面泪痕,视线从他们脸上一个个盯过,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和我们一起造反的识字先生说是皇上的错,因为皇上老是要打仗,为了打仗就要好多钱,所以赋税一再加重,人们交不起赋税,就没了土地,变成了流民,为了镇压流民,刑罚只能越来越重,一点小罪就要株连全家,既然是皇上的错,那为什么不许我们造皇上的反?为什么还说造反是错的?”
  赵破奴连着说了几声“不要说了,住口”,都没能阻止住少年的话语。
  云歌其实听不大懂少年的话,只觉少年可怜,于是边听边点头:“我犯错时,娘亲都会罚站我。如果是皇上的错,的确应该造他的反,你们没有错。”
  赵破奴已经不敢再看赵陵的神色,唯一的感觉就是想仰天长哭,难道是他杀孽太多,老天打算选择今日惩罚他?
  
  赵陵目视着篝火,徐徐说:“官逼才民反,不是你们的错。”
  少年说:“救命之恩不可忘。我听到大家叫你云歌,小公子,你叫什么?”
  赵陵道:“你并没有欠我什么,不必记住我的名字。”
  少年未再多问,紧紧抱着饼子和水囊,起身朝夜色深处走去,“你们是富贵人,我是穷人,我们的命不同。我应该谢你们救我,可也正是因为你们这样的富贵人让我娘和我爹死了,所以我不能谢你们。我叫月生,我会记住你们的救命大恩,日后必报。”
  “喂,你去哪里?” 云歌叫道。
  “不用担心我,我一定会活下去,我还要去找妹妹。”少年回头深看了一眼云歌,身影一瘸一拐地融入夜色中。
  
  围着篝火坐着的众人都沉默无语。
  半晌后,才有一个人低低说:“现在的地方官吏大部分都如我们今日碰见的那个兵官,欺软怕硬,欺善怕恶,见钱眼开,对上谄媚,对下欺压,义正言词地说什么大汉律法,不能放人,可转眼就又为了惧怕权贵,把人放了。”
  赵破奴已经连阻止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大叫:“天晚了,都睡觉!”
  
  赵陵起身向外走去,赵破奴想跟上去,赵陵头未回地说:“我想一个人走一走。”
  赵破奴为难地立在那里,云歌朝赵陵追去,向赵破奴指了指雪狼,示意他不要担心。
  赵陵走了一路,都没有理会云歌,后来索性坐到草地上,默默盯着夜色尽头发呆。
  云歌在他身后站了良久,赵陵一直一动不动。
  云歌用黛笔在自己手上画了眼睛眉毛鼻子,一只手的人有胡子,一只手的人戴着花。
  云歌把手放到赵陵眼前演起了手戏,一会小姑娘的声音,一会老头子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
  “你骗人,不是骗自己说没有不开心就可以开心的。”
  老头子板着脸不回答,戴着花的手又问:“你为什么整天冷着脸?”
  “因为我觉得这样看上去显得我比较深沉,比较与众不同。”
  “虽然我觉得你冷着脸挺好看,可是我觉得你笑一笑会更好……”
  “云歌!”赵陵忍无可忍地扭头,看见的却是一张比星光更璀璨的笑脸。
  两人鼻翼对鼻翼,彼此间呼吸可闻。
  云歌轻轻说:“陵哥哥,我明天就要走了。”
  云歌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语声忽然变得有些干涩。
  也许因为赵陵是第一个能听她唠叨,也能听懂她唠叨的哥哥。她虽有两个哥哥,可因为父亲四十多岁才有的她,所以二哥年龄长她太多,即使疼她,能说的话却很少。
  三哥年龄差得少一些,却绝对没这个耐心听她嘀咕,昨天晚上,要换成是三哥,早拎着她的脖领子把她丢到大漠里去了。
  赵陵楞了一瞬,才接受这个事实,是呀!她只是刚认识的小姑娘,她并不是会一直随着他回长安的人,可是这样明媚的笑颜……
  恍惚间,他只觉得似乎已认识了她很久,也已经很习惯于她的唧唧喳喳。难道这就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云歌看赵陵盯着她发呆,她笑凑到他的眼前,朝他吹了口气,“我就要走了,不许你想别的事情,只许想我!”
  云歌是天真烂漫的笑语,赵陵却是心蓦然急跳,猛地撇过了头,“云歌,你再给我讲个故事。”
  这个似乎连话都懒得多说的人居然会请她再讲个故事,云歌喜悦地大叫了一声,“躺倒,躺倒,你一边看星星,一边听我讲故事。我有很多好听的故事。”
  云歌未等赵陵答应,就扳着赵陵的肩让他躺倒,自己躺到赵陵身侧,赵陵的身子不自禁地就移开了一些,云歌却毫无所觉地顺势挪了挪,又凑到了赵陵身旁,靠着赵陵的肩膀,“你想听什么故事?”
  赵陵的身子虽然僵硬,却没有再躲开,淡淡说:“讲讲你为什么脸皮这么厚?”
  “啊!嗯?什么?哦!有吗?……”云歌嘴里嗯嗯啊啊了半晌,终于泄气地说:“人家脸皮哪里厚了?我们家脸皮最厚的是我三哥,错了!他是压根没有脸皮,因为他除了吃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我的脸皮是很薄的……”
  云歌说着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声象银铃,在星空下荡开,听着她的笑声,赵陵恍惚地想着长安城的那座空旷寂寞黑沉的宫殿,也许有了云歌的笑声,那座宫殿会变得也如她的笑颜,温暖明媚。也许随着她飞翔过的脚步,他也能飞翔于天地间,至少他的心。
  
  赵破奴来叫二人睡觉时,看到的就是星空下并肩而躺的二人。
  云歌靠在赵陵肩头,嘀嘀咕咕说个不停,赵陵虽然一声不吭,可神情却是从没有见过的温和。
  赵破奴心中暗惊,大着胆子上前说:“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赶路,趁早休息吧!”
  赵陵眼锋一扫,赵破奴只觉心中所思所想竟然无一能隐藏,腿一软,差点跪下来。
  “云歌,我有些渴了,你去帮我拿些水来,再拿两条毯子过来。”赵陵对云歌说,云歌笑点了下头,大步跑着去拿东西。
  赵陵依旧躺着未动,凝视着头顶的星空,“云歌的父母是谁?”
  赵破奴心中震惊,面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异样,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天山雪驼和汗血宝马被誉为西域两宝,先皇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兵数十万攻打大宛,倾大汉国力,死伤无数,才得了宝马。这世间有几个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驼?还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云歌又说了你和她的娘亲认识,这般的人物在你认识的人中能有几个?”
  “我真地不知道。对方指点我们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对方来历?”
  赵陵沉默了一瞬,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是想追查他们的身份,我……我想留下云歌。”
  赵破奴大惊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万万不可!云歌的父母肯定不会同意!”
  “这里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来。”赵陵唇角微翘,似笑非笑:“你是替云歌的父母担心,还是替我担心?我倒想见见他们,只要扣下云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龙,也要显身……”
  云歌从远处一蹦一跳地过来,身侧的铃铛驮着毯子,“陵哥哥,水来了。”
  赵陵向赵破奴挥了下手,示意他退下。
  赵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云歌真是她的孩子,那当年……当年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只暗定主意,即使一死,也无论如何不能让云歌被扣下。
  
  赵陵用毯子把两人裹好。
  一狼、一驼卧在他们身后,两只雕卧在骆驼身上。
  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旷,繁星缀满天,再加上他们这个奇怪的组合,有一种神秘幽静的美。
  
  “陵哥哥,你还会来西域吗?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听说南疆苗岭很好玩,我还没去过,我们可以一起去。”
  “恐怕不会,就这一次机会还是我费尽心思才争取到的,这也许会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远的地方。你年纪比我小,去过的地方却远远比我多。”
  两人沉默下来,赵陵忽地问:“云歌,你的故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长安,你愿意来长安玩吗?”
  云歌轻叹口气,“我爹爹和娘亲不会答应,爹爹和娘亲不许我和三哥踏入汉朝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过……”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来,“我爹爹说过儿女就是小鹰,大了就会飞出去,我爹娘从来不管我二哥的行踪。过几年,等我长大一些时,等我也能自己飞时,我去长安找你玩。”
  赵陵望着她晶晶亮的眼睛,怎么能让这样一双眼睛蒙上阴影呢?
  半晌后,他缓缓点了点头,“好,我在长安等你。”
  
  云歌笑拍着手,“我们拉勾,谁都不许说话不算话。我到长安后,你可要尽地主之谊呀!”
  赵陵不解,“什么拉勾?”
  云歌一面教他,一面诧异地问:“你怎么连拉勾都不会?你小时候都做些什么?”
  两人小拇指相勾,云歌的声音清脆悦耳:“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人的大拇指相对一按时,云歌自己又大笑着加了句,“谁变谁是小猪!”
  赵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时眼睛内幽暗黑沉,可这一笑却仿似令满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内点点璀璨的光芒闪动。
  云歌看得一呆,脱口而出道:“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
  赵陵的笑意敛去,自己有多久没有真心笑过了?是从那个夜晚,躲在帘子后,听到父亲要杀死母亲时吗?太想忘记,也在努力忘记,可是每一个瞬间只是越发清楚……
  赵陵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到云歌颈间,“你到长安城后出示这个给守门人,就可以见到我。”
  云歌低头细看,一条好似黑色丝线编织的绳子,手感特异,看着没什么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象是女子的一副耳坠。
  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脱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珮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珮……”赵陵小指头勾着腰间藏着的玉珮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云歌心里莫名一涩,她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挽着发鬟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象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
  赵陵盯了她一会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用力点头,“爹爹和我讲过诺言的意义,这是我许下的诺言,我定会遵守,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也一定要等我。”
  云歌的眼睛专注而坚定,赵陵知道她人虽不大,心志却十分坚定,此话定会实现,伸掌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第一次有人如此待她,珍而重之,若待成人,云歌欣然而笑,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
  云歌摸了摸他锁着的眉头,“我做噩梦,或者心里不高兴时,娘就会唱歌给我听。以后你若做噩梦,我就给你唱歌,我会唱很多歌,我还会讲很多故事。”
  云歌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花儿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云歌的声音犹有童稚,温馨舒缓的曲调荡漾在夜空下,听得人也轻快起来。
  云歌见赵陵微笑,心中十分欢喜。
  虽是童谣,歌词却别有深意。云歌对词意显然还未真正理解,反倒赵陵心有所感,一直沉默地凝视着云歌。
  歌声中,云歌没有让赵陵睡去,反倒把自己哄睡着了。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知道她睡觉不老实,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地更是自己。
  
  ――――――――
  
  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我昨日还想把我家喜欢偷宝石的小狼的故事讲完。”
  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
  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作者有话要说:大秦:罗马
安息:波斯

中国历史上文字记载的第一个出使大秦(罗马)的人是甘英。
甘英,字崇兰,东汉人。于汉和帝永元九年奉西域都护班超之命出使大秦(罗马帝国)。他率领使团一行从龟兹(今中国新疆库车)出发,经条支(今伊拉克境内)、安息(即波斯帕提亚王国,今伊朗境内)等诸国,到达了安息西界的西海(今波斯湾)沿岸,但因为安息商人为了维持自己在丝绸交易中的中转商地位,故意隐瞒和大秦的陆地通路,干英未能到达他的目的地大秦。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两个国家 汉朝 和 罗马 未能进行直接的交流。但我相信应该会有懂得安息语言的胡商(以现在的眼光看,也是汉人了),或者汉商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而到过大秦,只是湮没于历史而已。毕竟文字记载在古代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那是少数人的权利,更何况对重农轻商的中国,那些事情不过都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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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绿罗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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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
  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
  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二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声,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在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响亮粗暴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陪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了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时,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腆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头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功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朝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得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冷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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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怜芳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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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光阴似箭。
  落花年年相似,人却年年不同。
  寒暑转换间,当日的烂漫女孩已到及笄之年。
  
  一间通透明亮的屋子,虽只是一间,却有一般人家几间那么大。
  因屋子的地下生着火,外面寒意仍重,屋内却已如阳春三月。
  窗上笼着的是碧茜纱、屋内摆着的是汉玉几,一旁的青石乳钵内散置着滚圆的东海珍珠。
  少女娇俏的笑语声隐隐传来。
  虽听到人语声,从门口望进去却不见人影。
  只看到高低间隔、错落有致的檀木架子,上面放满了各种盆载。
  有的结着累累的红子;有的开着碗口大的白花;有的只一色翠绿,从架子顶端直倾泻到地上,象是绿色瀑布;有的却是沿着架子攀援而上,直到屋顶,在屋顶上开出一朵朵火红的星星花。
  郁郁葱葱的绿色中,各种奇花异草争奇斗艳;融融暖意中,一室草木特有的芳香。
  一重屋宇,却恍若两个世界,猛然间,都会以为误入了仙子居。
  再往里走,穿绕过芬芳的花木,待看到水磨石的灶台,定会怀疑看花了眼。
  即使这个灶台砌得神气非凡,也绝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屋子中。可这的的确确是一间厨房,此时正有一个面纱遮颜的黑衣女子在做菜。
  
  云歌斜斜坐在窗台上,双脚悬空,惬意地踢踏着鞋子。
  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看着阿竹做菜,“阿竹,你是做菜,不是练剑,手放轻松一些!没有招式,没有规矩,只有心意和心情。”
  阿竹却依旧十分严肃,垂目盯着自己手中的菜刀,切出来的菜每一片都大小一样,厚薄一样。
  云歌不用去量也知道肯定和她第一次教阿竹切菜时,她示范切出的菜一模一样。
  想到阿竹待会炒菜时,每个动作也都完全和她一样,甚至连手势之间的间隔时间,阿竹也会一瞬不差地重复,云歌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
  云歌正心中暗骂三哥,怎么能把一个好好的剑客高手逼成了这样?一个小丫头匆匆跑到门口,嚷着说:“小姐,又有个不怕死的来给你提亲了。”
  云歌嗤一声讥笑:“等娘亲把他们轰出去时,你再来叫我去看热闹。”
  小丫头笑着跑走,却是一去再未回来。
  云歌渐渐起了疑惑,对阿竹说:“我去前厅看看,一会就回来。”
  阿竹点了点头,却未料到云歌这个一会就回来,也变成了一去不回。
  阿竹在厨房内直等到天黑都未见云歌回来。
  
  ―――――――――――――
  
  趁着夜色,云歌背着包裹,偷偷从墙头翻出了园子。
  她回头看了几眼园子,似有犹豫,最终还是大步跑着离开。
  在她身后的暗影中,一个年青的声音说:“云歌儿真被爹料中了,被我几句话一激,真就离家出走了。这下人都跑了,提亲的人可以回了,娘也不必再为难。爹,要我过几日把她抓回来吗?”
  一声轻微的叹息,似带着几分笑意,又似带着几分怅惘:“如果我因为担心,而盯着你的行踪,你会乐意吗?”
  年青的声音没有回答。
  “小鹰长大了总要飞出去,老鹰不可能照顾小鹰一辈子,她总要学会如何照顾自己。随她去吧!我的女儿难道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那就不管她了?”年青的声音平淡中却似含着笑意。
  “……”
  沉默了一瞬后,一声几分自嘲地叹气:“道理是一回事情,却真做不到,四十多岁才得了个宝贝女儿,不免偏宠了些,总觉得云儿还没有长大。你有空时留意她一下就好。”
  “爹呢?爹又要和娘出远门?”
  声音中满是笑意:“好不容易等到你们都长大了,当然要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了。”
  年青的声音也笑起来,说话语气象朋友多过象父子:“云歌儿最喜欢粘着你们,爹,你不会是故做为难地不拒绝求亲,而把云歌儿这个小尾巴气出家门吧?”
  微风中,笑声轻荡。
  可他却在爹依旧锐利如鹰的眼睛中捕捉到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似乎想起了一个故人。
  在他心中,即使天掉下来,父亲也不过掸掸袖上灰,他实在无法想象什么人能令父亲有如此神情。
  
  ―――――――――
  
  已经从家里跑出来好几日,云歌心中依然是满腹委屈。
  不明白一向宠她的爹爹和娘亲为什么没有把那个上门来提亲的人打出去,不但没有赶出去,听丫头说还招呼地十分周到。
  三哥更过份,不但不帮她拿主意, 还对她十分不耐烦。
  三哥行事说话本就倨傲,当时更是一副巴望着她赶紧嫁人的样子。
  云歌满腹的委屈无人可说,又是气愤又是伤心,当夜就从家里跑了出来。
  人都跑了,看他们怎么办?要嫁他们自己去嫁,她反正绝对不会嫁。
  
  人人都以为她忘记了,爹爹和娘亲也肯定认为她忘记了,可是她没有忘。
  她很清楚地记得自己许过的诺言。
  当日领路后回家,爹爹和娘亲见到她脖子上的饰物,问她从何而来,她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爹爹和娘亲的神色都变得严肃。
  她惊怕下,约定和送鞋之事就未敢再告诉爹娘。
  娘亲把发绳收走,并且命她承诺,永不再想着去找陵哥哥玩。她哭闹着不肯答应,那是娘亲和爹爹第一次没有顺她的心意。
  最后娘亲禁不住她哭闹,虽然没有再逼她发誓不去找陵哥哥,可娘亲也无论如何不肯把发绳还给她。
  后来她偷偷去磨爹爹,想把发绳拿回,在她心中山崩于前都不会皱眉的爹爹居然轻叹了口气,对她说:“云儿,你娘亲是为了你好,不要让你娘亲担心。”
  
  虽然这么多年过去,陵哥哥的面容都已经模糊,可那个星空下的笑容却一直提醒着她,提醒着她许下的诺言。
  当她第一次从书籍中明白,原来女子送男子绣鞋是私定终身的意思,她心跳得快要蹦出胸膛,明明四周没有人,她却立即把书册合拢,好似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那一天,整日都精神恍惚,似愁似喜。晚上也睡不着觉,只能跑到屋顶上去看星星。
  天上璀璨的星光,一如那个夜晚,他暗沉如黑夜的眼睛中透出的点点光芒。
  在那个瞬间,她才真正明白他当日所说的话:“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他收下了,他已经给了他的承诺。
  云歌回忆着和陵哥哥相处的一点一滴,她从小到大唯一的朋友。
  躺在璀璨的星河下,想着长安城内的陵哥哥此时也可以看到这片星空,云歌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此时肯定也在望着漫天星斗,既静静回忆着他们之间的约定,又期许着重逢之日的喜悦。
  她心中的愁思渐去,一种很难言喻的欣喜渐增。
  躺在屋顶,对着天上的星星轻声说:“我记着呢!满天的星星都见证了我的诺言,我可不敢忘记。”
  
  从此后,云歌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独自一人时,会不自禁地偷偷笑出来;怕冷清,喜热闹的她突然爱上了独处,常常一个人能望着星空发半夜的呆;会在听到顽童笑唱“娶媳妇,穿红衣”时,脸蓦然变红;还不愿意再穿任何红色的衣服,因为她暗暗觉得这个颜色是在某一天要穿给一个人看的。
  她一直计划着何时去找陵哥哥,本来还犯愁怎么和爹娘说去长安才能不引起他们的疑心,没有想到爹娘竟然想给她定亲,既然爹娘都不想再留着她了,那她索性就离家出走,正好去长安见陵哥哥。
  不过没有了发绳信物,不知道能否找到陵哥哥?见了陵哥哥,又该怎么解释呢?说他给自己的东西被娘亲没收了?
  
  ……
  
  云歌心中暗叹一声,先不要想这些,等到了长安再说吧!总会有办法。
  
  --------------
  
  一路东行,云歌心中暗赞,难怪大汉会被赞誉为天朝,市井繁华确非一般国家可比,新奇的玩艺也比比皆是。
  但云歌自小见过无数珍玩异宝,父母兄长都是不系于外物的人,所以再珍罕希奇的东西,她也顶多就是多看一眼,于她而言都是身外之物。一路最留心的倒是最日常的吃。但凡听到哪个饭庄酒店的东西好吃,必定要去尝一尝。
  唉!爹爹、娘亲、哥哥都不要她了,她干吗还要为了他们学做菜呢?
  虽然心中满是郁闷,可自小到大的习惯哪里那么容易说改就改?
  云歌仍然禁不住每到一地方就一个个酒楼跑着。
  遇见上好的调味料也总是忍不住买一点揣在身上。
  满心哀怨中,会红着脸暗想,不做给三哥吃,可以做给陵哥哥吃。
  因为心中烦闷,她常扮了乞丐行路,既是存了好玩的心思,也是因为心中难过,存了和父母赌气的心思。只觉得自己越是落魄邋遢,似乎越能让父母难受,也才越能缓解自己心中的难受。
  云歌出门时,还是天寒地冻。一路游玩到长安城时,已经是春暖花开的季节。
  
  刚到长安城外的少陵原,云歌就听闻七里香酒楼的酒很是有名,所以决定去尝一尝这个七里香怎么个香飘七里。
  还未到酒楼,就看到酒楼前围着不少人。云歌心中一喜,有热闹可以看呢!
  可看热闹,人人都很是喜欢,个个探着脖子往里挤,云歌跳了半天脚,也没有看到里面究竟是什么热闹。
  云歌看了看里八圈,外八圈围满的人,抿嘴一笑,从袋子里摸出昨日刚摘的鱼腥草,顺手揉碎,将汁液抹在手上,探着双手往人群里面挤。
  鱼腥草,顾名思义就知道味道很是不好闻。前面的人闻到异味,再瞅到云歌的邋遢样子,都皱着鼻子,骂骂咧咧地躲开。
  云歌一路顺风地占据了最佳视野,而且绝对再无人来挤她。
  她往嘴里面丢了一颗酸梅,拢起双手,瞪大眼睛,准备专心看戏。
  
  一个和云歌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子,容貌明丽,眉眼间颇有几分泼辣劲,此时正在叱骂一个年纪比她们略小的少年。女子一手握着扁担,一手拧着少年的耳朵,“看你下次还敢不敢偷钱?”
  少年衣衫褴褛,身形很是单薄,被女子气势所吓,身子瑟瑟发抖,只是频频求饶,“许姐姐,你就看在我上无八十岁老母,下无八岁娇儿,孤零零一个人,饶了我这一次……”
  女子满面怒气,仍然不住口地骂着少年。一面骂着,一面还用扁担打了几下少年。
  少年的耳朵通红,看着好象马上就要被揪掉。失主想开口求情,却被女子的泼辣厉害吓住,只喃喃地说:“算了,算了!”
  云歌一路假扮乞丐,受了不少恶气和白眼,此时看到少年的样子,又听到孤零零一个人的字眼,立即起了同病相怜之情。
  正琢磨着如何解救少年,七里香的店主走了出来。因为人全挤在门口看热闹,影响了做生意,所以店主出来说了几句求情的话。
  那个女子好象和店主很熟,不好再生气,狠狠瞪了少年几眼,不甘愿地放他离去。
  女子把挑来的酒卖给店主后,仔细地把钱一枚枚数过,小心地收进怀中,拿着扁担离去。
  云歌眼睛骨碌碌几转,悄悄地尾随在女子身后。
  以为没有人留意,却不知道她在外面看热闹时,酒楼上,坐于窗边的一个戴着墨竹笠、遮去面容的锦衣男子一直在看她,此时看她离开,立即下了楼,不远不近地缀在她身后。
  云歌跟着那个女子,行了一段路,待走到一个僻静小巷,看左右无人,正打算下手,忽闻一声“平君”,云歌做贼心虚,立即缩回了墙角后面。
  一个身材颀长,面容英俊的男子从远处走来。
  穿着洗得泛白的黑袍,脚上的鞋满是布丁,手里拎着一只毛几近光秃的鸡。
  他的穿着虽然寒酸落魄,人却没有丝毫寒酸气,行走间象一头狮子般慵懒随意。眼中隐隐透着高高在上的冷淡,可他脸上的笑容却满是开朗明快,流露着人间平凡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
  尊贵、卑微,冷淡、温暖,极其不调和的气质却在男子的隐明间融于一身。
  
  云歌气恼地瞪向拎着鸡的男子,心却立即漏跳了一拍。
  虽然举止笑容截然不同,可这双眼睛……好熟悉!
  即使在灿烂的阳光下,即使笑着,依然是暗影沉沉,冷意澹澹。可是云歌知道,如果这双眼睛也笑时,会比夜晚的星光更璀璨。
  那个叫平君的女子掏出藏在怀里的钱,数了一半,递给拎鸡的男子,“拿着!”
  男子不肯接受,“今日斗鸡,赢了钱。”
  “赢的钱还要还前几日的欠帐。这是卖酒富裕的钱,我娘不会知道,你不用担心她会唠叨,再说……”平君扬眉一笑,从怀里掏了块玉佩出来,在男子眼前转悠了几下,又立即收好,“你的东西抵押在我这里,我还怕你将来不还我吗?我可会连本带利一块算。”
  男子扬声而笑,笑声爽朗。他再未推辞,接过钱,随手揣进怀里。又从平君手里拿过扁担,帮她拿着,两人低声笑语,一路并肩而行。
  云歌脑中一片迷茫,那块玉佩?那块玉佩!阳光下飞舞着的游龙和当日星光下的一模一样。
  她发了一会的怔,掏出随身所带的生姜块在眼睛上一抹,眼睛立即通红,眼泪也是扑簌簌直落。
  云歌快步跑着冲向前面并肩而行的两人,男子反应甚快,听到脚步声,立即回头,眼睛中满是戒备,可云歌已经撞在平君身上。
  男子握住云歌的胳膊,刚想斥责,可看到乞儿的大花脸上,一双泪花盈盈的点漆黑瞳,觉得莫名的几分亲切,要出口的话顿在了舌尖,手也松了劲。
  云歌立即抽回手,视线在他脸上一转,压着声音对平君说了句“对不起”,依旧跌跌撞撞地匆匆向前跑去。
  平君被云歌恰撞到胸部,本来一脸羞脑,可看到云歌的神情,顾不上生气,扬声叫道:“小兄弟,谁欺负你了?”话音未落,云歌的身影已经不见。
  男子立即反应过来:“平君,你快查查,丢东西了吗?”
  平君探手入怀,立即跺着脚,又是气,又是笑,又是着急,“居然有人敢太岁头上动土!刘病已,你这个少陵原的游侠头儿也有着道的一天呀!不是传闻这些人都是你的手下吗?”
  
  ―――――――――――
  
  云歌支着下巴,蹲在树荫下,呆呆看着地上的玉佩。
  几个时辰过去,人都未动过。
  本来还想着进了长安,没有了发绳该怎么找人,却没有想到刚到长安近郊,就碰上了陵哥哥。
  人的长相会随着时间改变,可玉佩却绝对不会变。
  这个玉佩和当年挂在陵哥哥腰间的一模一样,绝对不会错!玉器和其它东西不一样,金银首饰也许会重样,玉器却除非由同一块玉,同一个雕刻师傅所做,否则绝不可能一样。
  还有那双她一直都记得的眼睛。
  
  来长安前,她想过无数可能,也许她会找不到陵哥哥,也许陵哥哥不在长安,却从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陵哥哥会忘记她。
  可现在,她不敢再确定陵哥哥还记得那么多年前的约定,毕竟那已是几千个日子以前的事了。
  而当年他不肯给她的玉佩,如今却在另一个女子的手中。
  
  云歌此时就如一个在沙漠中跋涉的人,以为走到某个地方就能有泉水,可等走到后,却发现竟然也是荒漠一片。
  茫然无力中,她只觉脑子似乎不怎么管用,一边一遍遍对自己说“陵哥哥不可能会忘记我,不可能。”一边却又有个小小的声音不停地对她说“他忘记了,他已经忘记了。”
  云歌发了半晌呆,肚子咕咕叫时,才醒起自己本来是去七里香酒楼吃饭的,结果闹了半日,还滴水未进。
  她拖着脚步,随意进了家面店,打算先吃些东西。
  店主看到她的打扮本来很是不情愿,云歌满腹心事,没有精力再戏弄他人,扬手扔了几倍的钱给店主,店主立即态度大变,吩咐什么做什么。
  面的味道实在一般,云歌又满腹心事,虽然饿,却吃不下。正低着头,一根根数着面条吃,店里本来喧哗的人语声,却突然都消失,寂静得针落可闻。
  云歌抬头随意望去,立即呆住。
  一个锦衣男子立在店门口,正缓缓摘下头上的墨竹笠。
  一个简单的动作,他做来却是异样的风流倜傥、高蹈出尘。光华流转间,令人不能直视。
  白玉冠束着的一头乌发,比黑夜更黑,比绸缎更柔顺,比宝石更有光泽。
  他的五官胡汉难辨,棱角比汉人多了几分硬朗,比胡人又多了几分温雅,完美若玉石雕成。
  这样的人不该出现在简陋的店堂中,应该踏着玉石阶,挽着美人手,行在水晶帘里,可他偏偏出现了,而且笑容亲切温暖,对店主说话谦谦有礼,好似对方是很重要,很尊贵的人:“麻烦您给我做碗面。”
  因为他的出现,所有的人都停止了吃面,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所有的人都生了自惭形秽的心思,想要离开,却又舍不得离开。
  
  云歌见过不少气宇出众的人,可此人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
  云歌一瞬间想了很多词语,却没有一个适合来形容他。
  他给人的感觉,一眼看过去似乎很清楚,但流云无根,水影无形,风过无痕,一分的清楚下却是十分的难以捉摸。
  这样的人物倒是生平仅见。
  
  男子看云歌盯着他的眼睛看,黑玛瑙石般的眼眸中光芒一闪而过。
  
  云歌虽然暗赞对方的风姿,但自小到大,随着父母周游天下,见过的奇人奇事很多,她呆看着对方的原因,只是因为心中一点莫名的触动。
  象是游山玩水时,忽然看到某处风景,明知很陌生,却觉得恍恍忽忽的熟悉,好似梦中来过一般。
  云歌想了一会,却实在想不起来,只得作罢,低下了头,继续数着面条吃面。
  哼!臭三哥,你这只臭孔雀,不知道见了这个人,会不会少几分自恋?可是立即又想到三哥哪里会来长安?爹爹,娘亲,哥哥都在千里之外了,这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的一个人……
  
  男子笑问云歌,“我可以坐这里吗?”
  云歌扫了一眼店堂,虽然再无空位,可也没有必要找她搭桌子。
  那边一个老美女,那边一个中美女都盯着他看呢!他完全可以找她们搭桌子,何必找她这个满身泥污的人?
  “吃饭时被人盯着,再好吃的饭菜也减了味道。”男子眉间几许无奈,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云歌一路行来,但凡穿着乞丐装,更多是白眼相向,此时这个男子却对她一如她穿着最好的衣服。云歌不禁对此人生了一分好感,轻点了下头。
  男子拱手做谢,坐在了她的对面。
  当众人的眼光都齐刷刷地钉到她身上时,云歌立即开始万分后悔答应男子和自己搭桌。
  不过,后悔也晚了,忍着吧!
  店主端上来一个精致美丽到和整个店堂丝毫不配的碗,碗内的肉片比别人多,比别人好,面也比别人多,阵阵扑鼻的香气明确地告诉云歌,这碗面做得比自己的好吃许多。
  云歌重重叹了口气,这就是美色的力量!不是只有女人长得美可以占便宜,男人长得美,也是可以的。
  男子看云歌看一眼他的面,才极其痛苦地吃一口自己的面。温和一笑,将面碗推给云歌,“我可以分你一半。”
  云歌立即豪不客气地将他碗中的面捞了一半过来。
  “我叫孟珏,孟子的孟,玉中之王的珏”
  云歌正埋首专心吃面,愣了一瞬才明白男子在自我介绍,她口里还含着一大口面,含含糊糊地说:“我叫云歌。”
  云歌吃完面,叹了口气说:“牛尾骨、金丝枣、地朴姜,放在黄土密封的陶罐炖熬三日,骨髓入汤,虽然材料不好,选的牛有些老了,不过做法已不错了。”
  孟珏夹着面,点头一笑,似乎也是赞赏面的味道。
  云歌轻叹一声,这个人怎么可以连吃面的姿势都能这么好看?
  
  云歌支着下巴,无意识地望着孟珏发呆,手在袖子中把玩着玉佩。
  来长安的目的就是寻找陵哥哥,人如愿找到了,可她反倒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
  孟珏看着好似盯着自己,实际却根本没有看他的云歌,眼睛中流转过一丝不悦,一丝如释重负,短短一瞬,又全变成了春风般温和的笑意。
  云歌依旧在怔怔发呆,孟珏扫眼间看到店外的人,立即叫店主过来结帐。他进袖子掏了半日,却还是没有把钱掏出来。
  店主和店堂内众人的神色都变得诧异奇怪,孟珏低声叹气:“钱袋肯定是被刚才撞了我一下的乞丐偷走了。”
  云歌一听,脸立即烫了起来,只觉得孟珏说得就是她。
  幸亏脸有泥污,倒是看不出来脸红,云歌掏了钱扔给店主,“够了吗?”
  店主立即笑起来:“够了,足够了!”
  孟珏只是浅浅而笑地看着云歌掏钱的动作,没有推辞,也没有道谢。
  云歌和孟珏并肩走出店堂时,身后犹传来店主的感慨:“怪事年年有,今日还真是特别多!开店二十年,第一次见进店吃饭的乞丐,第一次见到如天人般的公子。可衣着华贵的公子,吃不起一碗面,反倒一身泥污的乞丐出手豪阔。”
  云歌瞥到前面行走的二人,立即想溜。偏偏孟珏拽住了她,诚恳地向她道谢,云歌几次用力,都没有从孟珏手中抽脱胳膊。
  孟珏的相貌本就极其引人注意,此时和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拉拉扯扯,更是让街上的人都停了脚步观看。
  行走在前面的许平君和刘病已也回头看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人看到云歌,立即大步赶了过来。
  许平君人未到,声先到:“臭乞丐,把偷的东西交出来,否则要你好看!”
  街上的人闻声,都鄙夷地盯向云歌,孟珏满脸诧异震惊地松了手。
  云歌想跑,刘病已挡在了她面前,面上嘻嘻笑着,语声却满是寒意,“你面孔看着陌生,外地来的吗?如果手头一时紧,江湖救急也没什么,可不该下手如此狠。行规一,不偷妇人,男女有别,偷妇人免不了手脚上占人家便宜;行规二,不偷硬货,玉器这些东西往往是世代相传的传家宝贝,是家族血缘的一点念想,你连这些规矩都不懂吗?”
  云歌想过无数次和陵哥哥重逢时的场面,高兴的,悲伤的,也想过无数次陵哥哥见了她,会对她说什么,甚至还幻想过她要假装不认识他,看他会如何和她说话。
  可原来是这样的……原来是厌弃鄙夷的眼神,是叱责冷淡的语气。
  她怔怔看着对面的陵哥哥,半晌后才嗫嚅着问:“你姓刘吗?”
  当日陵哥哥说自己叫赵陵,后来却又告诉她是化名,云歌此时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陵哥哥姓刘,名字却不知道是否真叫陵。
  刘病已以为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知道他是长安城外地痞混混的头,点头说:“是。”
  “还给我!”许平君向云歌伸手索要玉佩,语声严厉。
  云歌咬着唇,迟疑了一瞬,才缓缓掏出玉佩,递给许平君。
  许平君要拿,云歌却好象舍不得地没有松力。
  许平君狠用了下力,才从云歌手中夺了过去。看街上的人都盯着她们看,想起刘病已叮嘱过玉佩绝不可给外人看到,遂不敢细看,匆匆将玉佩掩入袖中,暗中摸了摸,确定无误,方放下悬了半日的心。
  “年纪不大,有手有脚,只要肯吃苦,哪里不能讨一碗饭吃?偏偏不学好,去做这些不正经的事情!”许平君本来一直心恨这个占了她便宜,又偷了她东西的小乞丐,可此时看到小乞丐一脸茫然若失,泪花隐隐的眼中暗藏伤心,嘴里虽然还在训斥,心却已经软了下来。
  刘病已听到许平君的训斥声,带着几分尴尬,无奈地嘻嘻笑着。
  一旁围观的人,有知道刘病已平日所为,也都强忍着笑意。要论不学好,这长安城外的少陵原,有谁比得过刘病已?虽然自己不偷不抢,可那些偷抢的江湖游侠都是他的朋友。耕田打铁喂牛,没有精通的,斗鸡走狗倒是声名远播,甚至有长安城内的富豪贵胄慕名前来找他赌博。
  云歌深看了刘病已一眼,又细看了许平君一眼。
  他的玉佩已送了别人,那些讲过的故事,他肯定已经忘记了,曾经许过的诺言,他们谁都不能忘,也肯定已经全忘了。
  云歌嘴唇轻颤,几次都想张口,可看到许平君正盯着她。少女的矜持羞涩让她怎么都没有办法问出口。
  算了!已经践约来长安见过他,他却已经忘记了,一切就这样吧!
  云歌默默地从刘病已身侧走过,神态迷茫,象是一个在十字路口迷了路的人,不知该何去何从。
  “等一等!”
  云歌心头骤跳,回身盯着刘病已。
  其实刘病已也不知道为何叫住云歌,愣了一瞬,极是温和地说:“不要再偷东西了。”说着将自己身上的钱拿了出来,递给云歌。
  许平君神情嗔怒,嘴唇动了动,却忍了下来。
  云歌盯着刘病已的眼睛,“你的钱要还帐,给了我,你怎么办?”
  刘病已洒然一笑,豪侠之气尽显,“千金散去仍会来。”
  云歌侧头而笑,声音却透着哽咽:“多谢你了,你愿意帮我,我很开心,不过我不需要你的钱。”
  她瞟了眼强压着不开心的许平君,匆匆扭过了头,快步跑着离去。
  
  刘病已本想叫住云歌,但看到许平君正盯着他,终只是挠了挠脑袋,带着歉意朝许平君而笑。
  许平君狠瞪了他一眼,扭身就走。
  刘病已忙匆匆去追,经过孟珏身侧时,两人都是深深盯了对方一眼,又彼此点头一笑,一个笑得豪爽如丈夫,一个笑得温润如君子。
  街上的人见没有热闹可看,都慢慢散去。
  孟珏却是站立未动,负手而立,唇边含着抹笑,凝视着云歌消失的方向。
  夕阳将他的身影拖出一个长长的影子,街道上经过的人虽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都自动地远远避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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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怜芳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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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一直沿着街道不停地走,天色已经黑透,她仍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只能继续不停地走着。
  “客官,住店吗?价格实惠,屋子干净,免费热水澡。”路旁的客栈,小二正在店门口招揽生意。
  云歌停住了脚步,向客栈行去,小儿把她挡在了客栈门口:“要讨吃的到后门去,那里有剩菜施舍。”
  云歌木着脸,伸手入怀掏钱,一摸却是一个空。
  原先在家时,从来不知道钱财重要,可一路行来,她早已经明白“一文钱逼死英雄”的道理,心内立即着急紧张起来,浑身上下的翻找,不但钱袋并携带的首饰不翼而飞,连她收调料的各种荷包也丢了。
  她苦恼到极点,叹气苦笑起来,二哥常说“一饮一啄,莫非前缘”,可这个报应也来得太快了。
  小二仅有的几分耐心早已用完,大力把云歌推了出去,“再挡在门口,休要怪我们不客气!”
  小二的脸比翻书还快,语音还未落,又一脸巴结奉承,喜滋滋地迎上来,云歌正奇怪,已听到身后一把温和的声音,“他和我一起。”
  小二一个磕巴都不打地立即朝云歌热情叫了声“少爷”,一面接过孟珏手中的钱,一面热情地说:“公子肯定是要最好的房了,我们正好有一套独户小园,有独立的花园、厨房,优雅清静,既适合常住,也适合短憩……”
  孟珏的脸隐在斗笠下,难见神情,云歌瞟了他一眼,提步离去。
  “云歌,你下午请过我吃饭,这算作谢礼。”
  云歌犹豫着没有说话,却实在心身疲惫,再加上素来在钱财上洒脱,遂木着脸,点了下头,跟在孟珏身后进了客栈。
  
  暖暖的热水澡洗去了她身上的风尘污垢,却洗不去她心上的疲惫茫然。在榻上躺了半晌仍然无法入睡。
  听到熟悉的琴音隐隐传来,她心内微动,不禁披衣起来。
  一路之上,是为了好玩才扮作男儿身,并非刻意隐瞒自己的女儿身,所以只是把头发随意挽了下,就出了门。
  一弯潭水,假山累累叠叠,上面种着郁郁葱葱的藤萝,潭水一侧,青石间植了几从竹子,高低疏密,错落有致。
  孟珏一身月白的袍子,正坐于翠竹前,随手拨弄着琴。一头绸缎般的乌发近乎奢华地披散而下,直落地面。
  此情此景,令云歌想起了一首读过的诗,觉得用在孟珏身上再合适不过,“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听到云歌的脚步声,孟珏抬眼望向云歌,仿佛有月光随着他的眼眸倾泻而下,刹那间整个庭院都笼罩在一片清辉中。
  他并没有对云歌的女儿容貌流露丝毫惊疑,眸光淡淡从云歌脸上扫过,就又凝注到琴上。
  云歌也免去了解释,默默坐在另外一块石头上。
  从小就听的曲子,让云歌心上的疲惫缓解了几分。
  一曲完毕,两人依旧没有说话。
  沉默了好一会后,云歌才说:“‘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我二哥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以前我不开心时,二哥常弹给我听。”
  “嗯。”
  “我不是小偷,我没有偷那个女子的玉佩。我刚开始是想捉弄她一下,后来只是想仔细看一下她的玉佩。”
  “我知道。”
  云歌疑惑地看向孟珏,孟珏的视线从她的脸上掠过,“刚开始的确有些吃惊,可仔细一想你的言行举止,就知道你出身富裕。”
  “你肯定心里纳闷,不是小偷还会偷东西?二哥有一个好朋友,是很出名的妙手空空儿,他是好人,不是坏人。他为了吃我做的菜,教了我他的本领。不过他和我吹嘘说,如果他说自己是天下第二,就绝对不敢有人说天下第一,可我的钱被人偷了,我一点都没有察觉。以后见了他,一定要当面嘲笑他一番,牛皮吹破天!”云歌说着,噘嘴笑起来。
  孟珏低垂的眼内闪过思量,唇角却依旧含着笑,轻轻拨弄了下琴弦,叮叮咚咚几声脆响,好似符合着云歌的笑。
  “这段时间我一直很倒霉,本来以为到了长安能开心,可是没有想到是更不开心。和你说完话心里舒服多了,也想通了,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现在有家回不得,那就好好在长安游玩一番,也不枉千里迢迢来一趟。”云歌拍了拍双手,笑眯眯地站起来,“多谢你肯听我唠叨!不打扰你了,我回屋子睡觉了。”
  云歌走了两步,突然转身,不料正对上孟珏盯着她背影的眼睛,那里面似有锐光,一闪而过,她怔了一下,笑着说:“我叫云歌,白云的云,歌声的歌,玉中之王,现在我们真正是朋友了。”
  
  ――――――――――――
  
  一夜好眠,窗外太阳照得屋内透亮时,云歌眼睛半睁不睁,心满意足地展了个懒腰,“红日高挂,春睡迟迟!”
  窗外一把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既然知道春睡迟迟,那就该赶快起来了。”
  云歌立即脸面飞红,随即自己又掩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孟珏,你能借我些钱吗?我想买套衣服穿。心情好了,也不想做乞儿了。”
  “好!你先洗漱吧!衣服过一会就送来。”
  孟珏的眼光果然没有让云歌失望,衣服精致却不张扬,于细微处见功夫,还恰好是自己最喜欢的颜色。
  云歌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袭绿罗裙,盈盈而立,倒是有几分窈窕淑女的味道。她朝镜中的自己做了个鬼脸,转身跑出了屋子。
  
  “孟珏,你是长安人吗?”
  “不是。”
  “那你来长安做什么,是玩的吗?”
  “来做生意。”
  “啊?”云歌轻笑:“你可不象生意人。”
  孟珏笑着反问:“你来长安做什么?”
  “我?我……我算是来玩的吧!不过现在我已经分文没有,玩不起了。我想先赚点钱再说。”
  孟珏笑看向云歌:“你打算做什么赚钱?虽然是大汉天子脚下,可讨生活也并不容易,特别是女子,不如我帮你……”
  云歌扬眉而笑:“不要瞧不起我哦!只要天下人要吃饭,我就能赚到钱,我待会就可以还你钱。我打算先去七里香工作几日,顺便研究一下他们的酒。你要和我一块去吗?”
  孟珏凝视着云歌,似有几分意外,笑容却依旧未变,“也好,正好去吃中饭。”
  孟珏和云歌并肩走入七里香时,整个酒楼一瞬间就变得寂静无声。
  小二愣了半晌,才上前招呼,没有问他们,就把他们领到了最好的位置,“客官想吃点什么?”
  孟珏看向云歌,云歌问:“想吃什么都可以吗?”
  “我们的店虽然还不敢和城内的一品居相比,可也是声名在外,很多城内的贵公子都特意来吃饭,姑娘尽管点吧!”
  “那就好!嗯……太麻烦的不好做,只能尽量简单一点!先来一份三潭映月润喉,再上一份周公吐哺,一份嫦娥舞月,最后要一壶黄金甲解腥。”
  小二面色尴尬,除了最后一壶黄金甲隐约猜到和菊花相关,别的是根本不知道,可先头夸下了海口,不好意思收回,只能强撑着说:“二位先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厨子,食材可齐全。”
  孟珏笑看着云歌,眼中含了打趣,云歌朝他吐了吐舌头。
  店主和一个厨子一块走到云歌身旁,恭敬行礼:“还请姑娘恕罪,周公吐哺,我们还约略知道做法,可实在惭愧,三潭映月和嫦娥舞月却不甚明白,不知道姑娘可否解释一下?”
  云歌抿唇而笑:“三潭映月:取塞外伊逊之水、济南趵突之水,燕北玉泉之水,清煮长安城外珍珠泉中的月亮鱼,小火炖熬,直到鱼肉尽化于汤中,拿纱过滤去残渣,只留已成乳白色的汤,最后用浸过西塞山水的桃花花瓣和沙盐调味。嫦娥月舞:选用小嫩的笔杆青,就是青鳝了,因为长度一定不能比一管笔长,也不能比一管笔短,所以又称笔杆青。取其脊背肉,在油锅内旺火烹制,配以二十四味调料,出锅后色泽乌亮,纯嫩爽口,香气浓郁,最后盛入白玉盘,盘要如满月,因为鳝脊细长,婉延其中,恰似嫦娥舒展广袖,故名嫦娥舞月。”
  云歌语声清脆悦耳,一通话说得一个磕巴都未打,好似一切都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却听得店主和厨子面面相觑。
  店主一个深深作揖:“失敬,失敬!姑娘竟是此中高手。嫦娥舞月,仓促间,我们还勉强做得,可三潭映月却实在做不了。”
  云歌还未答话,一个爽脆泼辣的女子声音响起:“不就是炒鳝鱼吗?哪里来的那么多花样子,还嫦娥舞月呢!恐怕是存心来砸场子的!”
  云歌侧头一看,竟是许平君,她正扛着一大罐酒走过桌旁。
  一旁的店主立即说:“此话并不对,色、香、味乃评价一道菜的三个标准,名字好坏和形色是否悦目都极其重要。”
  云歌浅浅而笑,没有回话,只深深吸了吸鼻子,“好香的酒!应该只是普通的高梁酒,却偏偏有一股难说的清香,一下就变得不同凡响,这是什么香气呢?不是花香,也不是料香……”
  许平君诧异地回头盯了云歌一眼,虽然认出了孟珏,可显然未认出挑剔食物的云歌就是昨日的落魄乞丐,她得意一笑,“你慢慢猜吧!这个酒楼的店主已经猜了好几年了。那么容易被你猜中了,我还卖得什么钱?”
  云歌满面诧异,“此店的酒是你酿造的?”
  许平君自顾转身走了,根本没有理会云歌的问题。
  云歌皱眉思索着酒的香气,店主和厨子大气不敢喘地静静等候,孟珏轻唤了声“云歌”,云歌方回过神来,忙立起向店主和厨子行礼道歉:“其实我今日来,吃饭为次,主要是为了找份工作,你们需要厨子吗?”
  店主惊疑不定地打量着云歌,虽然已经感觉出云歌精于饮食一道,可怎么看,都看不出来她需要做厨子为生。
  云歌笑指了指孟珏:“我的衣服是他给我买的,我还欠着他的钱呢!不如我今日先做嫦娥舞月和周公吐哺,店主若觉得我做得还能吃,那就留下我,如不行,我们就吃饭结帐。”
  那个年老的厨子大大瞅了眼孟珏,似乎对孟珏一个看着很有钱的大男人,居然还要让身边水葱般的云歌出来挣钱很是不满,孟珏只能苦笑。
  店主心内暗暗合计,好的厨子可遇不可求,一旦错过,肠子即使悔青了也没有用,何况自己本来就一直琢磨着如何进入长安城和一品居一较长短,这个女子倒好象是老天赐给自己的一个机会,“那好!姑娘点得这两份菜都很考功夫,周公吐哺,食材普通,考的是调味功夫,于普通中见珍奇,嫦娥舞月考得是刀功和配色,为什么这道菜要叫嫦娥舞月,而不叫炒鳝鱼,全在刀功了。”
  云歌对孟珏盈盈一笑:“我的第一个客人就是孟公子了,多谢惠顾!”站起身,随着厨子进了内堂。
  顿饭功夫,菜未到,香先到,整座酒楼的人都吸着鼻子向内堂探望。
  周公吐哺不是用一般的陶罐子盛放,而是装在一个大小适中的剜空冬瓜中,小二故意一步步地慢走。
  冬瓜外面雕刻着“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图,瓜皮的绿为底,瓜肉的白为图,绿白二色相映,精美得象艺术品而非一道菜。
  菜肴过处,香气浮动,众人都啧啧称叹。
  另外一个小二捧着白玉盘,其上鳝鱼整看如女子广袖,单看如袖子舞动时的水纹,说不尽的袅娜风流。
  “周公吐哺。”
  “嫦娥舞月。”
  随着小二高声报上菜名,立即有人叫着自己也要这两份菜。
  店主笑得整个脸发着光:“本店新聘大厨,一日只为一个顾客做菜,今日名额已完,各位明日请早!”
  云歌笑嘻嘻地坐到孟珏对面,孟珏给她倒了杯茶,“恭喜!”
  “怎么样?”
  云歌眼巴巴地盯着孟珏,孟珏先吃了一口剜空冬瓜内盛着的丸子,又夹了一筷子鳝鱼,细细咀嚼了半晌,“嗯,好吃,是我吃过最好吃的,也是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
  云歌身后立即传来一阵笑声,想是许平君听到孟珏说“最好看的炖丸子和炒鳝鱼”,深有同感,不禁失声而笑。
  云歌侧头看许平君,许平君一扬眉,目中含了几分挑衅,云歌却是朝她淡淡一笑,回头看着孟珏筷子夹着的丸子也大笑起来。
  许平君一怔,几分讪讪,嘲笑声反倒小了,她打了一壶酒放到云歌的桌上:“听常叔说你以后也在七里香做工,今日第一次见面,算我请你的了。”
  云歌愣了一瞬,朝许平君笑:“多谢。”
  孟珏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二人:“今日口福不浅,既有美食,又有美酒。”
  三人正在说话,昨日被许平君揪着耳朵骂的少年,旋风一般冲进店堂,袖子带血,脸上犹有泪痕:“许姐姐,许姐姐,了不得了!我们打死了人,大哥被官府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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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中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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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平君脸上血色刹那全无,声音尖锐地问:“何小七,你们又打架了?究竟是谁打死了人?病已不会杀人的。”
  “一个长安城内来的李公子来和大哥斗鸡,输了后想要强买大哥的鸡,大哥的脾气,姐姐知道,如果好商好量,再宝贝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碰到意气相投的人,不要说买,就是白送,大哥也愿意,可那个李公子实在欺负人,大哥的脾气上来,不管他出什么价钱都不肯卖,那个公子羞恼成怒后命家丁殴打大哥,我们一看大哥被人打,那还能行?立即召集了一帮兄弟打回去,后来惊动了官府,大哥不肯牵累我们,一个人把过失都兜揽了过去,官府就把……把大哥抓起来了。”
  “你们……你们……”许平君气得揪住了何小七的耳朵,“民不与官斗,你们怎么连这个都不懂?有没有伤着人?”
  “大哥刚开始一直不许我们动手,可后来斗鸡场内一片混乱,人人都打红了眼睛,对方的一个家丁被打死了,那个公子也被大哥砸断了腿……啊!”何小七捂着耳朵,一声惨嚎,许平君已经丢下他,冲出了店堂。
  云歌听到店主常叔叹气,装作不在意地随口问:“常叔,这位姐姐和那个大哥都是什么人?”
  常叔又是重叹了口气,“你日后在店里工作,会和许丫头熟悉起来,那个刘病已更是少陵原的‘名人’,你也不可不知。许丫头是刀子嘴,豆腐心,人能干,一个女孩子比人家的儿子都强。刘病已,你却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最好一辈子能不说话。传闻他家里人已经全死了,只剩了他一个,却尽给祖宗抹黑。明明会读书识字,才学听说还不错,可性格顽劣不堪,不肯学好,斗鸡走狗、打架赌博,无一不精,是长安城郊的混混头子。许丫头她爹原先还是个官,虽不大,家里也衣食无忧,后来却因为触怒王爷,受了宫刑,许丫头她娘自从守了活寡,脾气一天比一天坏……”
  “什么是……”云歌听到宫刑,刚想问那是什么刑法,再听到后面一句守活寡,心里约摸明白了几分,立即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常叔,你继续说。”
  “许老头现在整日都喝得醉醺醺,只要有酒,什么事情都不管,和刘病已倒是很谈得来,也不知道他们都谈些什么。许丫头她娘却是恨极了刘病已,可碰上刘病已这样的泼皮,她是什么办法都没有,只能不搭理他。许丫头和刘病已自小认识,对他却是极好,一如对亲兄长。唉!许丫头的日子因为这个刘病已就没有太平过。刘病已这次只怕难逃死罪,他是头断不过一个碗口疤,可怜许丫头了!”常叔唠叨完闲话,赶着去招呼客人。
  云歌默默沉思,难怪觉得陵哥哥性格大变,原来是遭逢剧变,只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的亲人竟都死了。
  “打死了人非要偿命吗?”
  “律法上是这么说,但是官字两个口……看打死的是谁,和是谁打死了人。”孟珏唇边抿了一丝笑,低垂的眼睛内却是一丝笑意都没有。
  云歌问:“什么意思?”
  “举个例子,一般的百姓或者一般的官员如果触怒了王侯,下场是什么?许平君的父亲只因为犯了小错就受了宫刑。同样是汉武帝在位时,汉朝的一品大臣,关内侯李敢被骠骑将军霍去病射杀,若换成别人,肯定要祸及满门,可因为杀人的人是汉武帝的宠臣霍去病,当时又正是卫氏家族权傲天下时,堂堂一个侯爷的死,对天下的交待不过是一句轻描淡写的‘被鹿撞死了’。”
  想到刘病已现在的落魄,再想到何小七所说的长安城内来的贵公子,云歌再吃不下东西,只思量着应该先去打听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对孟珏说。“我已经吃饱了,你若有事就去忙吧!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可以去逛街玩。”
  “好!晚上见,对了,昨日住的地方你可喜欢?”
  云歌点点头。
  “我也挺喜欢,打算长租下来,做个临时落脚的地方。打个商量,你先不要另找地方住了,每日给我做一顿晚饭,算做屋钱。我在这里呆不长,等生意谈好,就要离开,借着个人情,赶紧享几天口福。”
  云歌想着这样倒是大家都得利,她即使要找房子,也不是立即就能找到,遂颔首答应。
  云歌在长安城内转悠了一下午,却因为人生地不熟,这场人命案又似乎牵扯的人很不一般,被问到的人经常前一瞬还谈兴盎然,后一瞬却立即脸色大变,摇着手,只是让云歌走,竟是什么有用的消息都没有打听到。
  云歌无奈下只好去寻许平君,看看她那边可有什么消息。
  
  黄土混着麦草砌成的院墙,不少地方已经裂开,门扉也已经破裂,隔着缝隙就能隐约看到院内的人影。
  云歌听到院内激烈的吵架声,犹豫着该不该敲门,不知道敲门后该如何问,又该如何解释。
  看到一个身影向门边行来,她赶紧躲到了一边。
  “我不要你管我,这些钱既然是我挣的,我有权决定怎么花。”许平君一边嚷着,一边冲出了门。
  一个身形矮胖的妇人追到门口哭喊着:“生个女儿倒是生了个冤家,我的命怎么这么苦?饿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大家都给那个丧门星陪葬才趁了你的愿。”
  云歌打量了一眼妇人,悄悄跟在了许平君身后。
  许平君跑着转过墙角,一下慢了脚步,云歌看她肩膀轻轻颤抖,显然是在哭泣。
  不过一会,许平君的脚步又越来越快,七拐八绕地进了一个僻静的巷子,猛地顿住了脚步,盯着前面的店铺半晌都没有动。
  云歌顺着许平君的视线,看到店铺门扉侧处的一个“当”字,也不禁有些怔。
  许平君呆呆站了会,一咬唇走进了店铺。
  云歌隐在门侧,侧耳听着。
  “玉佩的成色太一般了,雕功也差……”
  云歌苦笑着摇摇头。她虽从不在这些东西上留心,可三哥在衣食起居上不厌求精,所用都一定要最好中的最好,那块玉佩就是比三哥的配饰都只好不差,这个店主还敢说成色一般,那天下好的估计也没有了。
  ……
  店主挑了半点错,最后才慢吞吞、不情愿地报了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价钱,而且要是死当才肯给这个价钱,如果活当连三分之一都没有。
  许平君低着头,摸着手中的玉佩,抬头的一瞬,眼中有泪,语气缓慢却坚定,“死当,价钱再增加一倍,要就要,不要就算。”
  ……
  云歌看到许平君拿着钱匆匆离去,已经约略明白许平君要拿钱去做什么。
  仔细地看了看当铺,把它的位置记清楚后,重重叹了口气,脚步沉重地离开。
  脑中思绪纷杂,却一个主意也没有。如果是二哥,大概只需轻声几句话,就肯定能找出解决的法子,如果是三哥,他马蹄过处,管你是官府还是大牢,人早就救出,可她怎么就这么没有用呢?难怪三哥老说她蠢,她的确蠢。
  回到客栈时,天色已经全黑,她看到孟珏屋中的灯光,才想起答应过孟珏给他做晚饭,虽然一点心绪都没有,却更不愿意失言。
  正挽起袖子要去做菜,孟珏推门而出,“今日就算了,我已经让客栈的厨子做了饭菜,你若没有在外面吃过,就一起来吃一点。”
  云歌随孟珏走进屋子,拿着筷子半晌,却没有吃一口。
  孟珏问:“云歌,你有心事吗?”
  云歌摇摇头,夹了筷菜,却实在吃不下,只能放下筷子,“孟珏,你对长安熟悉吗?”
  “家中长辈有不少生意在此,还算熟悉,官面上的人也认识几个。”
  云歌听到后一句,心中一动,立即说:“那你……那能不能麻烦你……麻烦你……”
  云歌自小到大,第一次开口求人帮忙,何况还是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话说得结结巴巴,孟珏也不相催,只是微笑着静听。
  “你能不能帮忙打听一下官府会怎么处置刘病已,有没有办法通融一下?我……我以后一定会报答你的。”
  云歌本来还担心着如果孟珏问她为何要关心刘病已一个陌生人,她该如何说,因为现在的情形下,她不愿意告诉别人她和刘病已认识,却不料孟珏根本没有多问,只是温和地说,“你不是说过我们是朋友了吗?朋友之间彼此照应本就应该。这件案子动静很大,我也听闻了一二。你一边吃饭,我一边说给你听。”
  云歌立即端起碗大吃了一口饭,眼睛却是忽闪忽闪地直盯着孟珏。
  “刘病已得罪的人叫李蜀,这位李蜀公子的父亲虽然是个官,可在长安城实在还排不上号,但是李蜀的姐姐却是骠骑将军、桑乐侯上官安的侍妾。”
  云歌一脸茫然,“上官安的官很大很大?”
  “你知道汉朝当今皇后的姓氏吗?”
  云歌一脸羞愧地摇摇头。
  “不知道也没什么。”孟珏笑着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这事要细说起来就很复杂了,我大致给你讲一下,当今皇上登基时,还是稚龄,所以汉武帝刘彻就委任了四个托孤大臣,上官桀、桑弘羊、金日磾、霍光,这四个人,除金日磾因病早逝,剩下的三人就是现在汉朝天下的三大权臣。当今皇后上官小妹,是上官桀的孙女,霍光的外孙女,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却已经当了六年的皇后。”
  “上官安是上官皇后的亲戚?”
  “上官安的女儿就是上官皇后,他的父亲是托孤大臣之首左将军上官桀,岳父则是大司马大将军霍光。”
  云歌“啊”了一声,口中的饭菜再也咽不下。什么左将军大司马大将军的,云歌还实在分不清楚他们的份量,可皇后二字的意思却是十分明白。上官皇后六岁就入宫封后,显然不是因为自己。只此一点就可以想见她身后家族的势力。难怪许平君会哭,会连玉佩都舍得当了死当换钱。人若都没有了,还有什么舍不得?
  “可是,孟珏,那个人不是刘病已打死的呀!刘病已即使犯了法,那也最多是打伤了那个公子而已。我们有办法查出打死人的是谁吗?”
  “刘病已是长安城外这一带的游侠头,如果真的是他手下的人打死的家丁,以游侠们重义轻生的江湖风气,你觉得他们会看着刘病已死吗?想替罪的人大有人在,可全部被官府打回来了,因为说辞口供都漏洞百出。”
  云歌皱着眉头思索,“你的意思……你的意思……不是刘病已的朋友打死的人,那是谁?……总不可能是那个公子的人打死的人?可除非另有人暗中……否则……”
  孟珏赞许地点头,“就算不是,也不远了。刘病已不是不知道李公子的背景,已经一再克制,可对方一意闹事,刘病已也许不完全知道为什么,但应该早明白绝不是为了一只斗鸡。汉武帝在位时,因为征战频繁,将文帝在位时定的赋税三十税一,改成了十一税率,赋税大增,再加上战争的人口消耗,到武帝晚年已经是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十室半空。当今皇上为了与民休息,宣布将赋税减少,恢复文帝所定税赋,可朝中官员意见相左,分外了几派,以霍光为首的贤良派,以桑弘羊为首的大夫派,以上官桀为首的仕族派……”
  孟珏的目光低垂,盯着手中握着的茶杯,心思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他一会说汉武帝,一会说汉文帝,一会又说赋税,云歌约略懂一些,但大半听不明白。
  虽然好象和刘病已的事情一点关系没有,但知道他所说的肯定不是废话,只能努力去听。
  孟珏若有所思地看向云歌,幽深的眼内光芒流转,似乎在寻求着什么,又在昭示着什么。
  云歌看不懂,只能抱歉惭愧地看着孟珏,“对不起,我只听懂了一点赋税的事情,那些什么党派,我没有听懂。“
  孟珏彷佛突然惊醒,眼内光芒迅速敛去,淡淡一笑,“是我说废话了。简单地说,少陵原的地方官是上官桀的人,而他们没有遵照皇上的法令与民休息。民众蒙昧好欺,刘病已却不是那么好愚弄,他对官员设定的赋税提出了质疑。如果事情闹大了,上官桀绝对不会为了低下的小卒子费什么功夫,地方官为了自己的安危,利用了那个李蜀,至于究竟是李蜀心甘情愿地帮他,还是李蜀也被上了套就不得而知。事情到此,化解得还算巧妙,上官安大概就顺水推舟了。”
  云歌木木地坐着,半日都一动不动,孟珏一声不吭地看着她。
  原来是个死套。上官桀,上官安,这些陌生的名字,却代表着高高在上的权势,一个普通人永远无法对抗的权势。
  云歌一下站了起来,“孟珏,你借我些钱,好吗?恐怕要好多,好多,我想买通狱卒去看看陵……刘病已,我还想去买一样东西。”
  孟珏端着茶杯,轻抿了一口,“借钱没有问题。不过光靠钱救不了人,你家里人可有什么办法?”
  云歌眼中升起了朦朦水汽,“如果是在西域,甚至再往西,过帕米尔,直到条支、安息、大秦,也许我爹爹都能帮我想办法,爹爹虽然不是权贵,只是个普通人,但我觉得只要爹爹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可是这是汉朝,是长安,我爹爹和娘亲从来没有来过汉朝,我二哥、三哥也没有来过汉朝,而且……而且他们也绝对不会来。”
  云歌说话时,孟珏一直凝视着她的眼睛,似乎透过她的眼睛研判着话语的真假,面上的神情虽没有变化,可眼内却闪过了几丝淡淡的失望。
  云歌垂头丧气地坐下,“前段日子还一直生爹娘的气,现在却盼望着爹爹或者哥哥能是汉朝有权势的人,可是再有权势,也不可能超过皇后呀!除非是皇帝。早知道今日,我应该练好武功,现在就可以去劫狱,会做菜什么用都没有。”
  云歌说到劫狱时,一丝异样都没有,一副理所当然该如此做的样子,和平日行事间的温和截然不同。
  孟珏不禁抿了丝笑,“劫狱是大罪,你肯劫,刘病已还不见得肯和你流亡天涯,从此有家归不得,居无定所。”
  云歌脸色越发黯淡,头越垂越低。
  “做菜?”孟珏沉吟了一瞬,“我倒是有一个法子,可以一试,不知道你肯不肯?”
  云歌一下跳了起来,“我肯!我肯!我什么都肯!”
  “你先吃饭,吃完饭我再和你说。”
  “我一定吃,我边吃,你边说,好不好?”
  云歌一脸恳求,孟珏几分无奈地摇了摇头,只能同意,“有上官桀在,他即使不说话,朝堂内也无人敢轻易得罪上官安。只有一个人,就是同为先帝托孤大臣的大司马大将军霍光可以扭转整件事情。毕竟就如你所说,此事虽然出了人命,可并非刘病已先动手,人命也并非他犯下。”
  “可是这个霍光不是上官安的岳父吗?他怎么会帮我?”
  孟珏把玩着手中的茶杯,淡淡笑着,“在皇家,亲戚和敌人不过是一线之间,会变来变去。传闻霍光是一个很讲究饮食的人,如果你能引起他的注意,设法直接向他陈词,把握好分寸,此案也许会罪不至死。不过成功的机会只有不到一成,而且搞不好,你会因此和上官家族结仇,说不定也会得罪霍氏家族,后果……你懂吗?”
  云歌重重点了下头,“这个我明白,机会再小,我也要试一下。”
  “我会打点一下官府内能买通的人,尽量让刘病已在牢狱中少受几分苦,然后我们一起想办法引起霍光的注意,让他肯来吃你做的菜。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之后的事情全都要靠你自己。”
  云歌站起来,向孟珏郑重地行了一礼,心中满是感激,“谢谢你!”
  “何必那么客气?”孟珏欠了欠身子,回了半礼,随口问:“你如此尽心帮刘病已是为何?我本来以为你们是陌生人。”
  云歌轻叹了口气,因心中对孟珏感激,再未犹豫地说:“他是我小时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只不过因为多年未见,他已经忘记我了,我也不打算和他提起以前的事情。”
  孟珏沉默了一会,似笑非笑地说,“是啊!多年过去,见面不识也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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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计中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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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孟珏用的什么法子,短短时间内居然先后请来了长安城内最红的歌舞女、诗赋最流行的才子、以及大小官员来七里香品菜、甚至长公主的内幸丁外人都特意来吃了云歌做的菜。
  到现在,云歌还一想起当日傻乎乎地问孟珏“什么叫内幸,内幸是什么品级的官员”就脸红。倒是孟珏脸色没有任何异样,象是回答今天是什么日子一样回答了她的问题,“内幸不是官名,是对一种身份的称呼,指他是用身体侍奉公主的人,如同妃子的称呼,只不过妃子有品级。丁外人正得宠,很骄横跋扈,你明日一切小心,不过也不用担心,只要没有错处,他拿了我的钱,肯定不会为难你。”
  孟珏建议云歌只负责做菜,抛头露面的事情交给常叔负责,而云歌本就是只喜欢做菜,并不喜欢交际应付所有人,所以乐得听从孟珏的建议。
  在孟珏的安排下,常叔特意隐去了云歌的身份和性别,所有来吃菜的人,除了丁外人,都没有见过云歌。
  名人的效应,云歌非凡的手艺,再加上孟珏有心的安排,一传十,十传百,一时间云歌这个神秘的厨师成了长安城内的话题人物。
  七里香也因为云歌而声名鹊起,在长安城内开了分店,风头直逼长安城内的百年老字号一品居。
  在孟珏的有心谋划下,一品居的大厨为了捍卫自己“天下第一厨”的名号,被迫向云歌挑战,用公开擂台赛的方式决一胜负。
  经过协商,七里香和一品居达成协议,打算请五名公开评判,由他们当众尝菜决定胜负。
  孟珏又提议增设两个隐席,可以卖给想做评判、却又因为自己的身份,不方便公开参加的人,价高者得之。隐席的席位隐于室内,有窗户通向擂台,是当众品论菜式,还是独自吃完后暗中点评,由他们自己决定。
  
  一品居在长安享誉百年,很多高门世家的公子小姐自小就在一品居吃饭,而七里香不过是长安城外的小店,论和长安城内权贵的关系,当然一品居占优势。一品居的大厨觉得孟珏的提议对己有力,遂欣然答应。
  在一品居和七里香的共同努力下,一场厨师大赛比点花魁还热闹,从达官贵人到市井小贩,人人都谈论着这场大赛,争执着究竟是华贵的一品居赢,还是平凡的七里香赢。
  有人觉得一品居的厨师经验丰富,用料老道,而且一品居能在风波迭起的长安城雄立百年,其幕后主事人的势力不可低估,自然一品居赢;可也有不少人看好七里香,认为菜式新颖,别出心裁,有心人更看出云歌短短时间内就能在长安城声名鹊气,背后的势力也绝不一般。
  在众人纷纷的议论中,有钱就赚的赌坊甚至开出了赌局,欢迎各人去下注赌这场百年难见的厨师之争,越发将声势推到了极至。
  云歌却对胜负根本未上心,甚至内心深处很有些不喜这样浓艳的虚华和热闹,她满心挂虑的就是霍光会否来,“孟珏,这样做就可以吸引霍光大人来吗?”
  “机会很少。不过不管他来不来,这次的事情已经是长安城街知巷闻,他肯定会听闻你的名头和技艺,迟早会来尝你做的菜。”
  云歌听到孟珏肯定的话语,才感觉好过一点,遂静下心来,认真准备着大赛的菜肴,只心内暗暗祈祷着孟珏有意设置的两个隐席能把霍光吸引来。
  
  对两个隐席的争夺,异乎寻常的激烈,直到开赛前一天,才被人用天价竞购走。
  那个价位让七里香的店主常叔目瞪口呆,居然有人会为了尝几盘菜,开出如此天价?
  都说因为先帝连年征战,国空民贫,可看来影响的只是一般百姓,这长安城的富豪依旧一掷千金。
  常叔想着七里香将来在长安城的美好“钱景”,眼睛前面全是黄灿灿的金光,本就已经把云歌看作重宝,此时看云歌的目光更是“水般温柔,火般深情”。
  
  到比赛当日,好不容易等到隐席的两位评判到了,云歌立即拖着孟珏去看。
  肯花费天价购买隐席的人应该都是因为身份特殊,不想露面,所以为了方便隐席评判进出,特设了壁廊,只供他们出入。
  此时壁廊中,一位素袍公子正一面慢走,一面观赏着壁廊两侧所挂的画轴。
  年级和云歌差不多,五官秀雅出众,行止间若拂柳,美是美,却失之阴柔,若是女子,倒算绝色。
  “太年轻了,肯定不会是霍光。”云歌低声嘟囔。
  那个公子虽听到了脚步声,却丝毫没有搭理他们,只静静赏玩着墙上的画,任由他们站立在一旁。
  好半晌后,方语声冷淡地问:“这些字画是你们拜托谁所选?虽然没有一副是出自名家之手,但更显选画人的眼光,长安城内胸中有丘壑的人不少,可既有丘壑,又有这雅趣、眼界的人却不多。”
  孟珏笑回:“能入公子眼就好,这些字画是在下所挑。”
  那个公子轻“咦”了一声,终于微侧了头,目光扫向孟珏,在看到孟珏的一瞬,不禁顿住,似乎惊诧于凤凰何故会停留于寻常院。
  孟珏微微一笑,欠身示礼,那个公子似有些不好意思,脸微红,却只点了下头表示回礼,就移开了视线,看向云歌。
  云歌朝他笑着行礼,他微抬了下巴盯着云歌,既未回礼,也没有任何表情。
  云歌不在乎地嘻嘻一笑,耸了耸肩膀就自顾低下了头,暗暗祈求下一个隐席的评判能是霍光。
  孟珏伸手请素袍公子先行,他还未举步,一阵女子的嘻笑声,夹着扑鼻的香气传来,三人都向外看去。
  一个华衣男子正搂着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进入壁廊。男子的身材高挑刚健,却看不清楚长什么样子,因为他的头正埋在女子脖子间吻着,女子欲躲不躲,娇笑声不断。
  素袍公子不屑再看,冷哼一声,撇过了头,神色不悦地盯着墙上的绢画。
  云歌脸有些烧,可又觉得好玩,如此放浪形骸的人倒是值得仔细看看长什么样子。
  云歌似乎听到孟珏轻到无的一声叹息,她侧头看向孟珏,却见孟珏面色如常,容色温和地看着前方。
  那个男子直到经过他们身前时才微抬了抬头,身子依旧半贴在女子身上,目光轻飘飘地在云歌面上一转,头就又靠回了女子肩上,紧拥着女子进入了他们的席位。
  云歌并未看清他的长相,只觉他有一双极其清亮的眼睛。
  帘子还未完全落下,就听到绸缎撕裂的声音和急速的喘息声。
  一旁的素袍公子寒着脸看向领路的仆人,孟珏立即说:“我们会重新给公子设清静的房间,方便公子尝试菜肴。”
  孟珏示意仆人退下,他亲自上前领路。
  素袍公子看着孟珏的出尘风姿,听着一旁时低时高的娇喘声,红着脸低下了头,默默跟在了孟珏身后。身上的倨傲终于淡去,多了几分一般人的温和。
  云歌也是脸面滚烫,低着头吐吐舌头,一声不吭地向外跑去,脑子里面滑稽地想着,我们应该再给那位公子和姑娘准备衣裳,否则待会他们怎么出门回去呢?
  呀!呀!云歌儿,你在想什么呢?云歌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好不知羞!
  听到外面嘈杂的人语声,她一下醒觉,今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既然来的两个人都不是霍光,那她还需要做的努力很多,赢不赢并不重要,但是一定要让长安城的人都记住她做的菜,都谈论她做的菜。只要霍光喜好饮食一道,就一定要吸引他来吃她做的菜。
  
  ―――――――――――
  
  风荷凝露:以竹为碗,雕成荷叶状,透明的牛蹄筋做成珍珠大小,旧年梅花熬炖,配用无根水。入口之初,觉得淡,但吃过几口后,只觉清纯爽脆,唇齿留香,如同夏日清晨饮了荷叶上的第一颗露珠,整个人都似乎浸润了月色。
  
  馨香盈袖:一个长方形的白色糕点,没有任何点缀地盛放在青玉盘中。初看了,只觉诧异,这也能算一道菜?但当你迟疑着咬了第一口,青杏、薄荷、柑橘的香味萦绕在口鼻间,清爽青涩中,让人不禁想起少年时因为一个人的第一次心跳加速;咬第二口,白豆蔻、胡椒、肉桂、甘姜,辛辣甘甜中,让人想起了暗夜下的销魂;咬第三口,青松,绿叶,晚香玉,余香悠长中,让人想起了相思的缠绵……一口又一口,竟是口口香不同,不过指长的糕点,吃完后很久,却依旧觉得香气盈袖,如美人在怀。
  
  …………
  
  整整一天,云歌都呆在厨房。全副身心放在菜肴上。
  
  最后经过五位评判和两位隐评的评断,九道菜式,云歌三胜一平五负,虽然输了,可虽败犹荣。
  云歌在选料、调味、菜式整体编排上输了,可她在菜肴上表现出来的创新和细巧心思,特别是她善于将诗赋、书画、歌舞的意境化用到菜式中,从菜名到吃法都极具意趣,让原本在君子眼中腌臢的厨房变得高雅起来,极大地博取了长安城内文人才子的赞誉,云歌因此博得了“雅厨”的称号。
  因为云歌只负责做菜,从不露面,惹得众人纷纷猜测这个神秘雅厨的年龄长相,有人说是一个容貌俊美的少年,有人说肯定相貌丑陋,反正越传越离谱,云歌自己听了都觉得好笑。
  有人是真心欣赏云歌所做的菜,有人只是附庸风雅,还有人只是为了出风头,不管什么原因,在众人的追捧下,吃雅厨所做的菜成为了长安城内一条衡量你是否有钱、是否有才、是否有品味的象征。
  一时间,长安城内的达官贵人、才子淑女纷纷来预定云歌的菜肴,可霍府的帖子却一直没有出现。
  云歌为了一点渺茫的希望,苦苦奋斗。
  刘病已案子的最后宣判日却丝毫不因为她的祈求而迟来,依旧一日日地到了眼前。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许平君整个人瘦了一圈,眉眼间全是伤心疲惫。
  因为云歌和许平君同在七里香工作,云歌又刻意亲近,许平君恰好心中悲伤无助,少了几分平日的锐利泼辣,多了几分迷茫软弱,两人逐渐走进,虽还未到无话不说的地步,可也极是亲近。
  宣判之日,云歌陪着许平君一同去听刘病已的审判。两人听到“带犯人上堂”,视线都立即凝到了一个方向。
  不一会,就见刘病已被官差带到了堂上。一身囚服的他难掩憔悴,可行走间傲看众人的慵懒冷淡反倒越发强烈,唇边挂着一个懒懒的笑,一副游戏风尘,全然没有将生死放在心上的样子。
  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云歌忽然想起教她偷东西的侯老头常念叨的话,心中满是伤感。
  刘病已看到许平君时,面上带了歉然。
  许平君眼中全是哀求,刘病已却只是抱歉地看了她一会,就转开了视线。
  刘病已看到云歌和许平君交握的手,眼光在云歌脸上顿了一瞬,露了惊讶诧异。
  云歌朝他挤了一个笑,刘病已眉微扬,唇微挑,也还了云歌一个笑。
  审判过程,所有证词证据都是一面倒,刘病已一直含笑而听,仿若审判的对象不是自己。
  结果早在预料中,可当那个秋后问斩的判牌丢下时,云歌仍旧是手足冰凉,但心中的一点决不放弃,绝不能让陵哥哥死,支持着她越发站得笔直。
  许平君身子几晃,软倒在云歌身上,再难克制地哭嚷出来,“人不是病已杀的,病已,你为什么不说?兄弟义气比命还重要吗?你为什么要护着那些地痞无赖?”
  看到官差拿着刑杖,瞪过来,云歌忙捂住了许平君的嘴。
  刘病已感激地向云歌微点了下头,云歌半拖半抱地把许平君弄出了府衙。
  因为官府怕刘病已的兄弟闹事,所以不许任何一人进入,一大群等在外面听消息的人看到云歌和许平君出来,都立即围了上来。
  许平君一边哭,一边恨怨地骂着让他们都滚开。
  何小七人虽不大,却十分机灵,立即吩咐大家都先离开。
  这些人看到许平君的反应,已经猜到几分结果,因心中有愧,都一声不吭地离开。
  何小七不敢说话,只用眼神问云歌,云歌朝何小七摇了摇头,嘱咐他送许平君回家,自己匆匆去找孟珏。
  
  孟珏正和一个容貌清矍,气度雍华、四十多岁的男子坐于七里香饮茶,瞅到云歌进来,仿佛没有看见云歌满面的焦急,未等她开口,就笑说:“云歌,等了你大半日,茶都喝了两壶。快去捡你拿手的菜做来吃。今日碰到知己,一定要庆祝一下。”
  云歌呆了一下,和孟珏的目光相对时,立有所悟,忙压下心内诸般感情,点头应好,转身进了内堂匆匆忙碌。
  孟珏看着她的背影,有些发怔,又立即收回心神,笑看向对面的男子。
  两盏茶的功夫,云歌就端了三盘菜上来。
  男子每吃一道菜,云歌就轻声报上菜名,越往后越紧张,手紧拽着自己的袖子,大气都不敢喘。
  
  黛青的玉盘,如同夜晚的天空,点点星子罗列成星空的样子。男子夹了一个星星,咬了一口后问:“甜中苦,明明是木瓜,却透着苦瓜的味道。三道菜,一道是绿衣,一道是驺虞,这道叫什么名字?”
  云歌低着头回道:“小星。”
  “嘒彼小星,三五在东。肃肃宵征,夙夜在公。是命不同!” 男子慢声低吟。“绿衣,驺虞、小星,菜中有悼亡愤怨之音,姑娘的亲人有难吗?若心中不平,不妨讲出来,人命虽贵贱不同,可世间总有公理。”
  云歌瞟了眼孟珏,看他没有反对的意思,遂低着头,细细地把刘病已的事情讲了出来,那个中年男子一面听着,一面吃菜,间中一丝表情都没有。
  眼前的男子深不可测,喜怒点滴不显,听到女婿的名字时,夹菜的手连顿都未顿一下。
  云歌一段话讲完,已是一背脊的冷汗。
  那个男子听完云歌的话,没有理会她,对孟珏含了丝笑问,“小兄弟既然已经猜测到我的身份,怎么还敢任由这个丫头在我面前说出这番话?”
  孟珏立即站起来,向男子行大礼,“霍大人,你刚进来时,草民的确不知道你的身份。谁能想到大汉朝的大司马大将军竟然会一个随从不带,徒步就走了进来?还和草民说话聊天,待若朋友。所以刚开始草民只是把你当作了风尘异人,后来看到大人的吃饭姿势,心中略有疑惑,又留意到大人袖口内的宫绣,联系到大人起先的谈吐,草民才有八九分推测,也因为有先前草民一时大胆的品茶论交,草民才觉得云歌的话在大人面前,没有什么说不得。也许律法下,其理不通,可大人一定能体谅其情。”
  云歌听完孟珏的话,立即向霍光行礼,“民女云歌见过霍大人。”
  “你叫云歌?很好听的名字,你父母定是盼你一生自在写意。”霍光语气温和地让云歌起身,“难为你小小年纪就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我的女儿成君和你年纪相仿,她还只知道撒娇闹脾气。”
  云歌说:“霍小姐金枝玉叶,岂是民女敢比?”
  霍光视线停留在云歌眉目间,有些恍惚,“看到你,倒有几分莫名的熟悉亲切感,这大概就是世人常说的眼缘吧!”
  话里的内容大出云歌意外,云歌不禁大着胆子细看了霍光几眼,许是因为霍光的温和,云歌只觉心里也生了几分亲近,笑着向霍光行礼,“谢霍大人厚爱。”
  霍光站起身,向外踱步而去,“你说的事情,我会命人重新查过,公正地按大汉律法处置。”
  霍光的背影刚走远,云歌就猛一转身,握住了孟珏的胳膊,一面跳着,一面高兴地大叫,“我们成功了,成功了!多谢你!多谢你!多谢你!……”
  孟珏的身子被云歌摇得晃来晃去,“够了,够了,不用谢了!”
  说到后来,发现云歌根本没有往耳朵里面去,想到云歌这一个月来紧锁的眉头,难见的笑颜,心中微软,遂只静静站着,任由云歌在他身边雀跃。
  云歌跳闹了一会,蓦然发觉自己和孟珏的亲昵,她立即放开了孟珏的胳膊,大退了一步,脸颊飞红,讷讷地说:“我去告诉许姐姐这个好消息。”
  云歌不敢看孟珏,话还没有说完,就迅速转身,如一只蝴蝶般,翩翩飞出了店堂,飞入了阳光明媚的大街上。
  孟珏临窗凝视着云歌的背影,眼中不知是讥还是怜。
  真是个蠢丫头!
  霍光的话,你到底听懂了几分?
  忽地轻叹口气,算了!没功夫再陪这个丫头折腾了。
  看云歌现在对他的态度,他的目的早已经达到,也该收手了。
  刘病已,这一次就先便宜了你。
  “一月。”
  一道黑影不知道从哪里飞出,悄无声息地落在屋子内的暗影处,“回公子,霍光进入七里香后,窗下赏风景的人,隔座吃饭的人都应该是保护他的侍从。”
  孟珏微微而笑。
  三大权臣中,性格最谨慎的就是霍光。他怎么会给对手机会去暗杀他?
  “通知李蜀,就说这个游戏到此为止,霍光已经介入,他应该不想惊动了上官桀。他要的钱财都给他,他想要月姬,就让月姬先陪他玩一阵。丁外人那边也再下些功夫,他要什么就给什么,他喜欢高,那就顺了他的心意,尽力往高处捧。”
  一月低声说:“公子费了不少钱财把刘病已不落痕迹地弄进狱中,放过了这次机会未免可惜。”
  孟珏淡笑:“我自然有我的原因。想要刘病已的命,总会有机会,现在别的事情更重要。”
  他此行本是特意为了云歌而来,却没有料到撞见了寻访多年的人。
  云歌在树荫底下凝视着偷来的玉佩发呆时,隐在暗处的他也是思绪复杂地盯着玉佩。
  虽然只见过一次,可因为那块玉佩浸润着无数亲人的鲜血,早已经是刻入骨、铭进心。
  刘病已?他记得玉佩主人的真名应该叫刘询。
  他曾派了无数人寻访刘询的下落,甚至以为这个人也许已经死了,却没有想到刘询的胆子那么大,只改了个名字,就敢在天子脚下定居。可转念一想,最危险的地方不也是最安全吗?只此一点,刘病已此人就不容低估。
  幼年的遭遇一幕幕从脑中滑过,他唯一想做的就是幼时想过无数次的事情,杀了刘病已。
  父亲不是说过刘询的命最宝贵吗?刘询的血统最高贵吗?那好……就让最高贵的人因为最低贱的人而死吧!堂堂的卫皇孙,因为一个低贱的家丁而死,如果父亲在地下知道了,不是很有意思吗?
  只是没有料到的事情太多了,孟珏没有料到会因为云歌找到刘病已,也没有料到云歌对刘病已的关心非同一般,现在又结识了霍光,而霍光对刘病已的态度难以预测。
  当年为了夺取太子之位,燕王、广陵王早就蠢蠢欲动,却因为有卫青在,一直不能成功。
  当卫氏家族的守护神卫青去世后,在众人明里暗中齐心合力的陷害下,卫太子刘据被逼造反,事败后,皇后卫子夫自尽,太子的全家也尽死,仅剩的血脉刘询流落民间。
  为了斩草除根,江允在明,昌邑王、燕王、广陵王在暗,还有上官桀和钩戈夫人都想尽了办法去杀刘询,可霍光冒着风险偷偷护住了刘询,以至于众人都以为刘询早死。
  但这么多年间,霍光却又对刘询不闻不问,任其自生自灭,似乎霍光的心底深处也很乐意看到刘询死。
  
  孟珏现在不确定霍光究竟知道不知道刘病已就是刘询,也不能确定霍光对刘病已究竟是什么态度。而目前,他还不想去试探霍光的底线。
  况且,他固然不喜刘病已,可更不想因为刘病已让上官桀回想起当年的旧事,心生警惕,坏了他的事情。
  
  一月弯了弯身子,“属下明白了。”
  一月刚想走,孟珏又说:“转告大公子,请他顾及一下自己的安危,若被人知道他私进长安,安个谋反罪名丝毫不为过,请他立即回昌邑。”
  一月颇是为难,孟珏沉默了会,轻叹口气,“实在劝不动就罢了,过几日我和他一起回去。这几日你们看好他,注意有没有人留意到你们。”
  一月行了一礼后,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暗影中。
  孟珏一个人负手立于窗边,居高临下地俯瞰着长安城的子民在他脚下来来往往。
  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阴影照到他身上,少了几分光明处的暖,多了几分阴影下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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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戏外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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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歌还一心等着重新审判,事情突然就起了意料之外的变化。
  有人上官府自首,承认混乱中不小心打死了李家的家丁,口供没有任何漏洞。
  刘病已身上的命案简单明了地销了,死罪自然可免。
  不过因为聚众闹事,死罪虽然免了,活罪却是难逃,判了十八个月的监禁。
  云歌满心的困惑不解,转而又想管它那么多呢?只要陵哥哥没有事情就好。
  她和许平君还没有高兴完,又传出消息,皇帝宣旨大赦天下。
  刘病已的罪名也在大赦之列,一场人头就要落地的大祸,竟然短短几日就莫名巧妙地就化解了。
  
  云歌陪许平君去接刘病已。看到刘病已走出监牢,许平君立即迎了上去。
  云歌立在原地没有动,只远远看着许平君冲到刘病已身前,似乎在哭,又似乎在生气,刘病已不停作揖道歉,许平君终于破颜而笑。
  那个与她有终身之约的人正细心宽慰着另一个女子。
  云歌移开了视线,望着远处的天空,心中难言的酸涩。
  
  刘病已和许平君并肩向云歌行来。
  许平君一脸开心,反倒在鬼门关前捡回一条命的刘病已未见多兴奋。
  依旧如往日一般,笑得懒洋洋,似乎很温暖,可云歌总觉得他那漫不经心的笑容下透着冷漠。
  
  “病已,这是我新近结识的朋友云歌,你不要小看她哦!她年纪不大,可已经是长安城的名人了,她的规矩是每天只给一个顾客做菜,连长公主想吃她做的菜都要事先下帖子呢!你今日有口福了,云歌晚上亲自下厨做菜给我们吃,给你洗洗晦气,不过这可全是我的面子。”平君说着嘻嘻笑起来。
  
  云歌紧张地手紧紧拽着衣带,可刘病已听到她的名字后,没有任何异样,视线在她脸上顿了一下,笑着做了一揖,“多谢姑娘。”
  云歌的手缓缓松开,无力地垂落。
  他真地全都忘记了!大漠中相处的两日已彻底湮没在几千个分别的日子里了!
  知道他这声多谢全是为了许平君,云歌唇边缓缓浮起了一个恍惚的笑,欠身回礼,“公子客气了。”
  许平君笑着拽云歌起来,在鼻子前扇了扇,“酸气冲天!你们两个怎么文绉绉的?云歌,你既然叫我许姐姐,那就直接唤病已一声刘大哥就行了。 病已直接叫你云歌,可好?”
  云歌一直笑着,笑得嘴巴发酸,嘴里发苦,用力点头,“好。”
  
  ――――――――――――――――
  
  云歌正在厨房做丸子,满手的油腻,听到掀帘子的声音,头未回地说:“许姐姐,帮我系一下围裙,带子松了。”
  来人手势轻缓地帮她系着带子。
  云歌觉得有点不对,身后的人沉默得不象爱热闹喜说话的许平君。
  刚想回头,鼻端闻到沐浴后的皂荚香,混着青年男子的体味,她立即猜到是谁。
  脸变得滚烫,身体僵硬,一动不敢动地站着。
  刘病已系好带子后,笑走到一旁,毫不在意地问:“还有什么要我帮忙?这些菜要洗吗?”
  云歌低着头,一面揉着丸子,一面细声说:“不用了,我一个人做得过来。”
  刘病已却已经端过盆子,洗了起来,“又要你出钱,又要你出力,我也不能全吃白食呀!”
  云歌不敢抬头地做着丸子,两人之间沉默了下来,好半晌都只听到盆子里的水声。
  云歌只觉得屋子太安静了,好象再安静一些,就能听到自己的心砰砰跳得声音。
  急匆匆地张口欲说话,想打破屋子的安静,“你……”
  “你……”却不料刘病已也是欲张口说话。
  两人一愣,又是同时开口:“你先说。”
  刘病已不禁笑起来,云歌也笑起来,两人之间不觉亲近了几分。
  刘病已笑着问:“你想说什么?”
  云歌本来只是没话找话,此时看到刘病已洗得干干净净的菜,又摆放得极其整齐,很方便取用,笑赞道:“我三哥最讲究吃,却从不肯进厨房,二哥很乐意帮忙,也的确‘帮忙’了,只不过帮得永远都是‘倒忙’,没有想到你是帮‘正忙’呢!”
  “有人服侍的人自然不需要会做这些。”
  刘病已淡淡一笑,起身把菜搁好,顺手把不要的菜叶收拾干净,动作利落。
  
  云歌很想问问他家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亲人怎么会全死了,还想知道他这些年是如何过的,却根本不知道该从何问起。
  告诉他我是云歌吗?可他根本对云歌二字毫无所觉。
  云歌想到那个谁都不许忘的约定,又伤感起来,低着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刘病已在一旁默默站着,看着云歌的眼神中满是思索探究。
  他敛去了一直挂在唇边的笑意,盯着云歌问:“我不耐烦兜着圈子试探了,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刻意接近我?”
  云歌愣了一会,才明白刘病已不知道为何,已经认出她就是那个偷玉佩的乞儿。
  她不知道如何解释,只能讷讷地说:“我不是坏人。我以为许姐姐欺负了何小七,想戏弄一下许姐姐,那只是碰巧而已。”
  刘病已与她直直对视着,似乎想透过云歌的眼睛直接看到云歌的心。
  他的眼睛,在漆黑深处隐隐有森寒的刀光剑影。
  云歌有些惧怕,想要移开视线,却一动不能动。
  他伸手轻触到云歌的脸颊,手指在云歌眉眼间拂过,唇边慢慢地浮出笑, “你的眼睛的确不象是坏人。”
  他的指头透着凉意,所过之处,云歌的脸却变得滚烫。
  云歌想躲,他反倒更进了一步,另一只手揽住了云歌的腰,两人的身子紧贴在了一起。
  
  那么熟悉的眼睛就在她的眼前,云歌一时间心如鹿撞,身子不禁有些软。
  可这双眼睛又是那么陌生,云歌看到的只有讥讽和寒冷。
  还有瞳孔中两个意乱情动的自己。
  她的身子打了个寒战,清醒了几分,用力去推刘病已。
  刘病已不但未松力,反倒紧搂着挣扎的云歌,就势在云歌的眼睛上亲了下。
  “我哪里值得他们用美人计?只要他们想,让我死不就是一句话吗?”
  刘病已笑得很是无所谓,语声却透出了苍凉,
  云歌又是羞又是恼,更多的是失望。可惊骇于他话里的意思,顾不上生气害羞,急急问:“谁想你死?他们是谁?”
  
  刘病已本以为云歌是别有意图而来,可云歌自始至终的反应和神态都不象作假,此时的关心更是直接从眼睛深处透出。
  他对自己阅人的眼光一直很自信,心里已经信了几分云歌所说的“只是凑巧”,可又对云歌对他异乎寻常的关心不能明白,不禁思索地盯着云歌。
  
  孟珏恰挑帘而进,看到的一幕就是两个紧贴在一起的人。
  刘病已搂着云歌的腰,云歌的双手放在刘病已胸前。
  一个正双目一瞬不瞬地盯着对方,一个是眼中有泪,面颊绯红。
  孟珏眼中的寒光一闪而过,面上的笑容却是温润如春风,带着歉意说:“我似乎进来的不是时候。”
  云歌立即从刘病已怀中跳了出来,涨红着脸,急急分辨,“不是的,不是的。”
  刘病已双手交握于胸前,斜斜依着橱柜,一派毫不在意的洒脱,“孟兄吗?已经听平君讲了一下午的你,果然是丰神如玉,气度华贵。难得的是孟兄肯屈尊与我们相交。”
  孟珏拱手为礼,“直接叫我孟珏就好了,我不过是‘士、农、工、商’四民中位于最底层的商贾,哪里来的屈尊一说?”
  “商贾吕不韦以王孙为奇货,拿天下做生意,一统六合的秦始皇还要尊称他为仲父。”刘病已瞟了眼云歌,“雅厨短短时间内就能在长安城立足,绝非云歌一人之力,只怕幕后出力谋划的人正是孟兄,孟兄这个商贾谁敢低估?”
  孟珏淡笑:“病已兄更令人赞佩,人刚出死牢,却对长安城的风吹草动如此清楚。”
  
  …………
  
  云歌看看温润如玉的孟珏、再看看倜傥随意的刘病已,无趣地叹了口气,低下头专心干活,任由他们两个在那里打着机锋。
  
  这个已经炖得差不多,可以只焖着了。
  丸子该下锅了。
  盛葱的盘子放这里,盛姜的盘子放这里,盛油的盘子放这里。
  ……这个放……
  地方被刘病已的身子给挡住了。
  那就……
  刘病已无意识地接过盘子拿着。
  嗯!就放这里了……
  还有这个呢?孟珏的手还空着……
  放这里了。
  
  许平君进门后,眼睛立即瞪得大大。
  云歌象只忙碌的小蜜蜂一样飞来飞去,时不时要穿绕过杵在厨房中间的两个男子。
  两个男子正在聊天。
  一个捧着一个碟子,一个端着一个碗。
  病已倒罢了,毕竟不是没有见过他端碟子的样子。
  可孟珏……这样一个人……手中该握的是美人手、夜光杯、狼豪笔……
  反正没有一样会是一碗黑黢黢的麦酱。
  不过,最让许平君瞪眼的却是云歌视美色若等闲、废物利用、见缝插针的本事。
  许平君一手拿过碗,一手拿过碟子,“去去去,要说话到外面去,挡在这里干什么?没看人家都要忙死了,还要给你们两个让路。”
  
  两个一来一往地打着机锋的人,已经从秦朝商贾聊到了官府禁止民间经营盐铁、现行的赋税……甚至汉朝对匈奴四夷的政策。
  因为两个人都在民间长大,亲眼目睹和亲身感受了百姓的艰辛;都从小就颠沛流离、吃过不少苦;都一直留心朝政和朝中势力变化;又都是绝顶聪明的人,对很多事情的看法观点,惊人的一致。
  在一来一往的试探和交锋中,居然不知不觉地生出了几分投契。
  此时被许平君一岔,才回过神来,彼此愣了一下,蓦地都笑起来。
  在对彼此的戒备中,还是滋生了几分对彼此的欣赏赞叹。
  刘病已顺手抄了一壶酒,孟珏见状,经过碗橱时顺手拿了两个酒杯,两人会心一笑,并肩向外行去。
  
  云歌看许平君切菜时,一个失手险些切到手,忙一把拿过了刀,“许姐姐,我来吧!你说去家里取酒,怎么去了这么久?”
  许平君转到灶台后,帮云歌看火,“没什么,有些事情耽搁了。”
  过了半晌,许平君实在是琢磨不透,现在又已经和云歌的感情很好,才把实情说出,“我去了一趟当铺。前段日子因为要用钱,我把病已放在我这里的一块玉佩当了。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可那是病已的家人留下的唯一东西,是他的一点念想,所以明知道当的是死当,根本没有机会赎回来,可我总是不甘心,想去看看。可你猜猜发生了什么?我刚进店铺,店主看到我来,竟然迎了出来,还没有等我开口,就说什么我的玉佩根本卖不出去,和我说只要我把原先卖的价钱还给他,我就能把玉佩拿回来,我立即求店主帮我留着玉佩,我尽快筹钱给他,结果他居然把玉佩直接交给我了,说我在欠据上押个手印就好,钱筹到了给他送过去就行。云歌,你说这事奇怪不奇怪?”
  云歌暗皱眉头,对那个当铺老板颇恼怒。
  亏得他还是个生意人,怎么如此办事?
  嘴里却只能轻快地说:“想那么多干什么?玉佩能赎回来就行!反正你又不是白拿,也不欠他什么,况且东西本来就是你的。”
  许平君笑着摇摇头,“说得也是,玉佩能拿回来就好,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和病已说。云歌,你能不能先……”
  云歌笑应道:“好。”
  许平君爽朗地笑起来,“谢谢你了,好妹子。虽然知道你不缺钱,不过我还是把丑话说在前面,我没有那么快还给你呀!只能慢慢还。”
  
  不缺钱?
  唉!还没有仔细和孟珏算过,那些钱也不知道何时还得清。
  以后要和许姐姐学着点如何精打细算、节省过日。
  云歌侧头朝许平君做了个鬼脸,“把你的酿酒方子给我,我就不要你还钱了。”
  许平君笑哼了一声,“美得你!家传之秘,千金不卖!”
  她走到厨房门口向外看了看,确定无人后又走回云歌身侧,“其实那都是我骗人的。我爹喝酒倒是很能行,酿酒一点不会。我那酒就是普通的高梁酒,只不过封存时有些特殊,不是用陶罐密存,而是封于经年老竹的竹筒中,等开封后自然暗含竹香的清香。”
  云歌笑叫起来:“啊!原来如此!我也怀疑过是竹香,还试着将竹叶浸入酒中,酒虽然有了清香,可因叶片经脉淡薄,草木的苦涩味也很快入了酒。如果收集竹叶上的露水,味道比姐姐做得清淡,却也不错,只是做法实在太矜贵,自制自饮还好,拿来卖钱可不实际。没想到这么简单……许姐姐,你真聪明!”
  “我倒是很想受你这句赞,可惜法子不是我想的,这是病已想出来的法子。病已虽然很少干农活和家里的这些活计,可只要他碰过的,总会有些古怪法子让事情变得简单容易。”
  云歌呆了下,又立即笑着说:“许姐姐,你既然把方子告诉我了,那钱就不要还了。”
  “我几时说过要卖我的酒方了?借钱就是借钱,少给我罗嗦,你不借,我去找孟公子借。”许平君一脸不快。
  云歌忙陪着笑说:“好姐姐,是我说错话了。借钱归借钱,酒方归酒方。”
  许平君嗔了云歌一眼,笑起来。
  
  云歌的菜已经陆续做好,只剩最后一道汤还没有好。
  云歌让许平君先把菜端出去,“你们先吃吧!不用特意等我,我这边马上就好。”
  许平君用食盒把菜肴装好,一个人先去了。
  云歌把滚烫的陶罐放在竹篮里,拎着竹篮向花园行去。
  
  暮色初降。
  一弯如女子秀眉的月牙,刚爬上了柳梢头。
  天气不热也不冷。
  行走在花木间,闻着草木清香,份外舒服。
  云歌不禁深深吸了吸鼻子,浓郁的芍药花香中夹着一股淡淡的檀木香沁入心脾。
  云歌停住了脚步,虽然住的时间不算长,可这个花园里的一草一木都早已经熟悉,绝对没有檀木。
  隐隐听到衣袍的悉挲声。
  “谁?谁躲在哪里?”
  “我好端端地躺在这里看月亮,何来躲这一字?”
  一把低沉的男子声音,在浸染着白芍药的夜风中无端端地透出魅惑,
  云歌心中惊讶,这个园子只有她和孟珏住,怎么会有陌生男子?
  她分开花木,深走了几步。
  柳树后是一个种满了芍药的花圃。
  本该缀满花朵的枝头,此时却全变得光秃秃。
  
  满花圃的芍药花都被采了下来,堆在青石上。
  一片芬芳的月白花瓣中,一个身着暗紫团金纹袍的男子正躺在其中。
  五官俊美异常,眼睛似闭非闭,唇角微扬,似含情若无意。
  黑发未束,衣带松懈,零星花瓣散落在他的黑发和紫袍间。
  月夜下有一种不真实的美丽和妖异。
  
  好一个辣手摧花!竟然片朵不留!
  云歌半骇半笑得叹气,“你好歹给我留几个花骨朵,我本来还打算过几日收集了花瓣做糕点呢!”
  男子微微睁开眼,却是依旧看着天空,“石板太凉。”
  云歌看到他清亮的眼眸,才认出了这个男子,“你……你是那天买了隐席位置的客人,你怎么在这里?你是那块玉之王的朋友?他怎么没有请你和我们一块吃饭呢?他不想别人知道他和你认识?”
  云歌短短几句话,全是问句,却是句句自问自答。
  男子的视线终于落在了云歌脸上,“玉之王?这个名字倒是有意思!你叫什么名字?”
  “云歌。”
  “原来是……你。”男子声音太低,云歌只听到最后一个你字,“……你是个聪明姑娘!小珏倒不是怕别人知道我们认识,而是压根不想在长安城看见我。我是偷偷跑进来的。”
  他说着唇边勾起了笑。
  笑时,只唇角一边扬起,很是魅惑和挑逗。
  眼睛中却透着顽童恶作剧般的得意。
  
  云歌笑着转身要走,“那你继续和他躲着玩吧!我肚子饿了,要去吃饭了。”
  “喂!我也饿了,我也要吃饭!”男子从白芍药花瓣中坐起,随着他的起身,原本松松套在身上的衣服半敞开,瘦却紧致的胸膛袒露在夜风中。
  云歌视线所及,脑中掠过初见这人时的景象,立即闹了个大红脸。
  男子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反倒一边唇角微挑,含着丝笑,颇有意趣地打量着云歌。
  云歌见他没有整理衣衫的意思,忙扭转了身子。
  “我们正好要吃饭了,你想一块去吗?顺便给那个玉之王个‘惊喜’。”
  
  男子懒洋洋地站了起来,正想整理衣袍,视线从柳树间一扫而过,手立即收了回来。
  唇边抿着一丝笑,走到云歌身后,紧贴着云歌的身子,一手握着云歌的胳膊,一手扶着云歌的腰,俯下头,在云歌的耳朵边吹着气说:“不如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东西,管保让你满意。”
  语气低沉暗哑,原本清凉的夜色只因为他的几句话,就带出了情欲的味道,透着说不出的诱惑。
  
  云歌想挣脱他。
  男子看着没有用劲,云歌被他握着的胳膊却一动不能动,身子怎么转都逃不出男子的怀抱。
  云歌对他可没有羞,只有怒,不禁动了狠心。
  正打算将手中的竹篮砸向男子,借着滚烫的汤将男子烫伤后好脱身。
  前面的柳枝忽然无风自动,孟珏缓步而出,视线落在云歌身后。
  笑若朗月入怀,作揖行了一礼,“公子何时到的?”
  男子看孟珏没有丝毫介意的神色,顿感无趣,一下放开了云歌。
  云歌反手就要甩他一个巴掌,他挥手间化去了云歌的攻势,随手一握一推,云歌的身子栽向孟珏,孟珏忙伸手相扶,云歌正好跌在了孟珏怀中。
  不同于身后男子身上混杂着脂粉香的檀木味,孟珏身上只一股极清爽的味道,如雨后青木。
  云歌心跳加速,从脸到耳朵都是绯红。
  男子似乎觉得十分有趣,抚掌大笑。
  
  云歌几时受过这样的委屈?
  又羞又怒,眼泪已经到了眼眶,又被她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知道自己打不过这个男子,实不必再自取其辱。
  她想挣脱孟珏的怀抱,孟珏犹豫了一瞬,放开了云歌,任由云歌跑着离开。
  
  孟珏目送云歌身影消失,才又笑看向面前的男子,“公子还没有在长安玩够吗?”
  男子笑睨着孟珏,“美人在怀,滋味如何?你如何谢我?”
  孟珏笑得没有半丝烟火气息,“你若想用那丫头激怒我,就别再费功夫了。”
  “既然是不会动怒的人,那就无关紧要了。既然无关紧要,那怎么为了她滞留长安?你若肯稍假辞色,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看她的样子,今天晚上你竟然是第一次抱到她。孟狐狸,你所说和所行很是不符。你究竟打得什么算盘?”
  孟珏微微笑着,没有解释。
  男子勾了勾唇角大笑起来,语声却仍是低沉沉,“既然如此,那么我对她做什么,你也不用多管了。”
  孟珏不置可否地笑着,“云歌不是你挑逗过的闺阁千金,也不是你游戏过的风尘女子,吃了亏不要埋怨我没有劝诫过你。”
  “想采花就手脚麻利些,否则……喏!看到那个花圃了没有?晚一步,就会被人捷足先登。听闻她对一个叫什么刘病已的人很不一般……”
  
  男子赶到孟珏身侧,欲伸手搭到孟珏肩上,孟珏身形看着没有动,可男子的手已落了空。
  男子无趣地叹了口气,“和你说话真是费力气,我觉得我越少见你,越利于我身体的健康。”他双手捂着肚子,一脸痛苦,“哎呀!我要饿死了,听说你们今晚有不少好吃的,真是来得早不如来得巧。”
  
  刘病已和许平君看到孟珏身侧的男子都站了起来,云歌却是毫不理会,低着头自顾吃菜。
  孟珏笑道:“我的朋友突然来访,望两位不要介意。他恰好也是姓刘,兄弟中行大,所以我们都称他大公子。”
  
  大公子随意向刘病已和许平君拱了拱手,在与刘病已的视线一错而过时,神色一惊,待看清楚相貌,又神情懈怠下来,恢复如常。
  刘病已、许平君正向大公子弯腰行礼,云歌根本懒得搭理大公子。
  三人都未留意到大公子的神情变化。
  看见的孟珏微扬了下眉,面上只微微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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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戏外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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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公子未等刘病已和许平君行完礼,已经大大拉拉地占据了本该孟珏坐的主位。
  吸了吸鼻子,“嗯……好香!”
  闻到香气是从一个盖子半开的瓦罐中传出,立即不客气地动手盛了一碗。
  云歌板着脸从大公子手中夺回瓦罐,给自己盛了一碗,低头小抿了一口。
  大公子看到云歌喝了汤,他忙一面吹着气,一面喝汤,不一会功夫,一碗汤已经喝完,满脸惊叹,“好鲜美的滋味,竟是平生未尝!入口只觉香滑润,好汤!好汤!”
  云歌笑吟吟地看着他,一面勺子轻拨着碗中的汤,一面细声慢语地说:“用小火煨肉芽,使其尽化于汤中。肉芽本就细嫩润滑,熬出的汤也是香润滑。”
  大公子看到云歌的笑,再看到孟珏含笑的眼睛,只觉一股冷气从脚底腾起。
  正在盛汤的手缩了回来,“什么是肉芽?我自小到大也吃过不少山珍海味,却从没听过肉芽这种东西。”
  云歌徐徐地说:“用上好猪腿肉放于阴地,不过几日,其上生出乳白色的肉蛆,其体软糯,其肉嫩滑,就是最好的乳猪肉也难抵万一,是肉中精华,所以称其为肉芽,将这些乳白色,一蠕一蠕的肉芽……”
  大公子一个闪身,人已经跑到一边呕吐起来。
  云歌抿着嘴直笑,许平君忍笑忍到现在,再难忍耐,一边揉着肚子,一边大笑起来,刘病已也是摇头直笑。
  又是茶水漱口,又是净手,大公子扰攘了半日,才又回来。
  隔了一段距离站着,远远地看着云歌和满桌菜肴,嘴角已再无先前的不羁魅惑,“倒是难为你能吃得下,我实在敬佩。孟珏,我也够敬佩你,这么个宝贝,你怎么想的?”
  
  云歌施施然地给许平君盛了一碗汤,许平君朝大公子笑了一下,喝了一口。
  大公子不能相信地瞪着许平君,居然在亲耳听到云歌刚说过的话后,还有人能喝下这个蛆做的汤?
  难道他太久没来长安,长安城的人都已经变异?
  原本风流的红尘浪荡子变成了一只呆头鹅。
  
  云歌看着大公子一脸的呆相,不屑地撇撇嘴,“你今年多大了?可行了冠礼?”
  大公子只觉莫名其妙,指着自己没好气地说:“开玩笑!你没长眼睛吗?小珏要叫我大哥。”
  “哦……”云歌拖着长音,笑眯眯地说,“倒不是我眼睛不好,只是有人听话听一半,而且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脑子如三岁小儿。”
  大公子脸色难看地指着云歌,“你什么意思?”
  云歌笑说:“我刚才的话还没有说完,你就莫名其妙地跑了,难道不是听话听一半?我是想说,肉芽熬出来的汤固然是天下极味,却少有人敢喝,所以我的汤味道堪比肉芽,材料却都很普通,豆腐蛋清猪脑而已,只是做法有些特殊,你这么一个‘做着大哥的大男人’,至于反应那么激烈吗?”
  大公子怔在当地,一瞬后瞪向孟珏。
  他这个整天在女人堆中打滚的人居然被一个黄毛丫头戏弄了?
  什么风姿、什么气度,这下全没有了!
  孟珏笑摊摊手,一副“你现在该知道招惹她的后果”的样子。
  
  云歌不再理会大公子,自和平君低声笑语,一面饮酒,一面吃菜。
  刘病已也和孟珏谈笑炎炎。
  大公子看席上四人吃得都很是开心,大声笑着坐回席上,又恢复了先前的不羁,“今日我舍命陪姑娘,看看姑娘还能有什么花招,我就不信这一桌子菜你们都吃得,我吃不得。”
  大公子话是说得豪气,可行动却很是谨慎,孟珏夹哪盘子菜,他夹哪盘子菜,一筷不错。
  云歌笑给大家斟酒,大公子立即掩住了自己的酒杯,“不劳驾你了,我自己会倒。”
  一壶酒还没有喝完,只看大公子脸涨得通红,跳起身,急促地问:“小珏,茅……茅房在哪里?”
  孟珏强忍着笑,指了指方向。
  大公子皮笑肉不笑地对云歌说:“好手段!”
  话音刚落,人已去远。
  
  许平君笑得被酒呛住,一面掩着嘴咳嗽,一面问:“云歌,你在哪盘菜里下了药?怎么我们都没有事情?”
  “我夹菜时,给每盘都下了。不过我倒的酒里又给了解药,他不肯喝,我有什么办法?”云歌眼睛忽闪忽闪,一派善良无害的样子。
  许平君大笑:“云歌,真是服了你了,他到底怎么得罪你了?”
  云歌低下了头,瘪着嘴,“没什么。”
  今天应该起一卦,究竟是什么日子?黑云压顶?还是桃花满天?
  从小到大,除了父亲、哥哥、陵哥哥,再没有被人抱过,可今日一天,居然就被三个男人抱了。
  
  许平君是喜欢凑热闹的人,忙说:“云歌,你还有其他整大公子的法子吗?我和你一起玩……”
  刘病已看大公子举止虽然散漫不羁,可举手投足间都透着贵气,不想云歌和他结怨。
  打断了许平君的话,“云歌,如果气已经消了,就算了。这次算是警戒,他要还敢再闹你,那你下次做什么都不为过。”
  云歌抬起头,对刘病已一笑,“好,听大哥的。”
  朦胧月色下,云歌的破颜一笑,盈盈间如春花绽放。
  刘病已眼中有困惑,但转瞬间已尽去,惯常懒洋洋的微笑中倒是难得地透了一丝暖意。
  孟珏笑回着许平君关于大公子的问题,谈笑如常。
  手中握着的酒杯中的酒,原本平如镜面,此时却是涟漪阵阵。
  
  ――――――――――――――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简单的曲调中隐着淡淡哀婉。
  云歌本就睡不着,此时听到曲子,心有所感,推门而出,漫行在月光下。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虽然是从小就听惯的曲调,但直到今日才真正懂得了几分曲中的意思。
  今与昔,往与来,时光匆匆变换,记忆中还是杨柳依依,入眼处却已是雨雪霏霏。
  时光摧老了容颜,摧裂了情义,摧散了故人。
  季节转换间,有了生离,有了死别。
  一句“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应该是人世间永恒的感慨。
  物非人非,大概就是如此了!
  几千个日子过去,那个记忆中的陵哥哥已经彻底消失,现在只有刘大哥了。
  
  云歌第一次好奇起二哥的心事,看着永远平静温和的二哥究竟有什么样的心事,才会喜弹这首曲子?
  二哥,如果你在家,也许我就不会离家出走了。
  可如果我不出来,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听懂这首曲子,我会只是一个需要他开解、他呵护的小妹。
  虽然从怒而离家到现在不过几月时间,可一路行来,人情冷暖,世事变换,云歌觉得这几个月是她生命中过得最跌宕的日子。
  几个月时间,她比以前懂事了许多,长大了许多,也比以前多了很多心事,她不知道这是好是坏,可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孟珏正坐于竹下抚琴。
  一身黑袍越发衬得人丰神如玉。
  
  这个气度卓越不凡、容颜若美玉的人,老天似乎十分厚待他。
  给了他绝世的容颜,给了他非比寻常的富贵,他自己又博学多才,几乎是一个找不到缺憾的人。
  却是为什么偏爱这首曲子,又会是什么样的心事呢?
  
  孟珏手中的琴曲突换,一曲负荆请罪。
  云歌原本藏在林木间不想见他,听到他的曲子,倒是不好再躲着。
  走到孟珏身侧,盘膝坐下,向孟珏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待孟珏琴音终了,云歌随手取过琴,断断续续地弹起刚才的曲子。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云歌的手势虽然优美,却时有错音,甚至难以继续,一看就是虽有高人教授,但从未上心练习的结果。
  孟珏往云歌身边坐了下,手指轻拂过琴面,放缓节奏,带着云歌弹着曲子。
  
  云歌的鼻端都是孟珏的气息,孟珏的手又若有若无间碰到云歌的手,甚至云歌有了错音时,他会直接握住云歌的手带她几个音。
  云歌不禁脸有些烫,心有些慌。
  孟珏却好似什么都没有察觉,神色坦然地教着云歌弹琴。
  云歌的紧张羞涩渐渐褪去,身心沉入了琴曲中。
  云歌跟着孟珏的指点,反复弹着,直到她把曲子全部记住,弹出了完整的一曲《采薇》。
  星光下,并肩而坐的两人,一个貌自娟娟,一个气自谦谦。
  
  云歌随手拨弄着琴,此琴虽不是名琴,音色却丝毫不差。
  琴身素雅干净,无任何装饰,只琴角雕刻了两朵金银花,展现的是花随风舞的自在写意。
  刻者是个懂画意的高手,寥寥几笔已是神韵全具。可简单的线条中透着沉重的哀伤,那花越是美,反倒看得人越是难过,再想到刚才的曲子,云歌不禁伸手轻抚过金银花。
  “这琴是谁做的?谁教你的这首曲子?”
  “我义父。”孟珏提到义父时,眸子中罕见地有了暖意,唇边的笑也和他往日的笑大不一样。
  “你前几日说要离开长安,是要回家看父母吗?”
  “我的亲人只有义父。我没有父亲,母亲……母亲在我很小时就去世了。”
  云歌本来觉得问错了话,想道歉,可孟珏语气清淡,没有半丝伤感,反倒让云歌不知道该说什么。
  沉默了会又问:“你……你想你父母吗?”
  
  疏远的人根本不会关心这个问题,稍微亲近的人却从不认为需要问他这种问题。
  这是第一次有人问他这个问题,不及提防间,孟珏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黑玛瑙般的眼睛中有一瞬的迷惑,整个人都似乎隐入一层潮湿的雾气中。
  孟珏坐得离云歌很近,可云歌却觉得刹那间他已去得很远,仿若隔着天堑。
  好半晌后,孟珏才说:“不知道。”
  
  云歌低着头,手无意地滑过琴弦,是不愿想,还是不敢想?
  看孟珏正望着天空零落的星子出神,云歌低声说:“在西域月族传说中,天上的星子是亲人的灵魂化成,因为牵挂所以闪耀。”
  孟珏侧头看向云歌,唇边泛着笑,声音却冷冽若寒玉,“那么高的天空,它们能知道什么?又能看清什么?”理了理衣袍,站起身,“夜已深,歇息吧!”不过几步,人已消失在花木间。
  云歌想提醒他忘记拿琴了,看他已经去远,遂作罢。低着头若有所思地拨弄着琴。
  
  “曲子是用来寻欢作乐的,你们倒好,一个二个都一副死了老子娘的样子。”大公子一手拿着一个大烙饼,一手一陶罐水,翘腿坐到藤萝间,一口白水一口烙饼地吃着,十分香甜的样子。
  “你才死了老子娘!”云歌头未抬地哼着说。
  “我老子娘是死了呀!要不死,我能这么畅快?”大公子不以为忤,反倒一脸笑意。
  云歌哑然,这个人……似乎不是那么正常。
  看着他现在的样子,想到他先前风流不羁富贵的样子,不禁笑出声,“饼子好吃吗?”
  “吃多了山珍海味,偶尔也要体会一下民间疾苦,我这是正在体察寻常百姓的生活。”
  “说得自己和微服私访的大官一样。”
  “我本来就是大官中的大官,什么叫说得?这长安城里的官员见了我不跪的还不多。”大公子一脸得意地看着云歌。
  “你是什么官?哦!对了,你姓刘,难道是个王爷?民女竟然敢捉弄王爷,实在该死。”云歌笑讽。
  “说对了,我就是一个王爷。”大公子吃完最后一口饼子,颇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你敢对我无礼,是该死。”
  云歌知道他应该出身富贵,可藩王却是没有皇命,绝对不可以私自离开封地进入长安。这是为了防止藩王谋反,自周朝就传下的规矩,天下尽知。
  即使真有王爷私自进了长安,也不可能这样毫不避讳地嚷嚷着自己是王爷。
  所以虽然大公子说话时,眼神清亮,一副绝无虚言的样子,可云歌却听得只是乐,站起身子给大公子行礼,一副害怕恐惧的样子,拿腔拿调地说:“王爷,民女无知,还求王爷饶了民女一命。”
  大公子笑起来,随意摆了摆手,“你这丫头的脾气!我是王爷,你也不见得怕我,不见得就会不捉弄我,我不是王爷,你也不见得就不尊重。倒是难得的有意思的人,我舍不得杀你。唉!可惜……可惜……是老三要的人……”
  
  他拿眼上下看着云歌,嘴里低声嘟囔着什么,嘴角暧昧不清的笑让云歌十分不自在。
  云歌板着脸说:“你……你别打坏主意,你若惹我,下次可不是这么简单就了事的。”
  大公子从藤萝间站起,一步步向云歌行去,“本来倒是没有主意,可听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想看看你还能有什么花招。”
  云歌心中紧张,但知道此时可不能露了怕意,否则以后定然被这人欺负死。
  面上笑吟吟地看着他,“极西极西之地,有一种花,当地人称食蝇花,花的汁液有恶臭,其臭闻者即吐,一旦沾身,年余不去。如果大公子不小心沾染了一二滴,那你的那些美人们只怕是要受苦了,而最终苦得只怕是大公子呢!”
  大公子停住脚步,指着云歌笑起来,“你倒仔细说说我受的是什么苦?”
  云歌脸颊滚烫,想张口说话,却实在说不出来。
  “敢说却不敢解释。”大公子笑坐了回去,“不逗你了。云歌,不如过几日去我府里玩,那里有很多好玩的东西。”
  云歌笑皱了皱鼻子,“你除了玩、玩、玩,可还有别的事情?”
  大公子表情蓦然郑重起来,似乎很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嘴角慢慢勾了笑,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低沉沉的语声在夜风中却荡出了苍凉,“没有别的事情了,也最好不要有别的事情,整天玩、玩、玩,不但对我好,对别人也好。”
  云歌朝他做了个鬼脸,“赶明我离开长安时,你和我一块去玩。论吃喝玩乐,我可也算半个精通之人,我们可以出海去吃海味,躺在甲板上看海鸥,还可以去爬雪山,有一种雪雉,配着雪莲炖了,那个滋味管保让你吃了连姓名都忘记。天山去过吗?天池是赏月色的最好地点,晚上把小舟荡出去,一壶酒,几碟小菜,人间仙境四字绝不为过。世人只知道山顶上看日出,其实海上日出的壮美也是……”
  云歌说得开心,大公子听得神往,最后打量着云歌叹赞:“我还一直以为自己才是吃喝玩乐的高手,大半个汉朝我都偷偷摸摸地逛完了,结果和你一比倒变得象是笼子中的金丝雀和大雕吹嘘自己见多识广。黄金的笼子,翡翠的架子又如何?终究是关在笼子里。”
  云歌笑吐了吐舌头,起身离去,“去睡觉了,不陪你玩了。记得把琴带给玉之王。”
  云歌已走得远了,身后的琴音不成章法的响起,但一曲负荆请罪还听得大致分明。
  云歌没有回头,只唇边抿起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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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上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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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云歌回礼,也是替孟珏送行,许平君请孟珏和云歌吃晚饭。
  大公子听闻,也不管许平君有没有叫他,一副理所当然要赴宴的样子。
  
  长安城外的山坡。
  太阳刚落,星辰还未升起。
  七里香日常用来覆盖杂物的桐油布此时已经被洗刷得干干净净,许平君将它摊开铺在草地上。
  一样样从篮子里取出了早已经准备好的食物。
  都是粗褐陶碗,许平君笑得虽然坦然,可语气里还是带上了羞涩,“因为家里……家里实在没合适地方,所以我就听了云歌的意思,索性到外面吃。都是一些田间地头最常见的食物,我的手艺也不好,二位别嫌弃寒碜。”
  
  孟珏坐到了桐油布上,笑帮许平君摆置碗碟,“ “以天地为厅堂,取星辰做灯。杯盘间赏的是清风长空、草芳木华。何来寒碜一说?吃菜吃得是主人的心意,情谊才是菜肴的最好调味料。‘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许姑娘何必在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上介怀?”
  
  大公子本来对足下黑黢黢,从未见过的桐油布有几分犹疑,可看到日常有些洁癖的孟珏的样子,心下暗道了声惭愧,立即坐下。
  人都说他不羁,其实孟珏才是真正的不羁。
  他的疏狂不羁流于表象,孟珏的温和儒雅下深藏的才是真正的疏狂不羁。
  
  许平君看到孟珏的确是享受着简陋却细心的布置,绝非客气之语。
  心里的局促不安尽退,笑着把另外一个篮子的盖子打开,“我的菜虽然不好,可我的酒却保证让两位满意。”
  
  大公子学着孟珏的样子,帮许平君摆放碗筷,笑着问:“病已兄呢?还有云丫头呢?她不是比我们先出门吗?怎么还没有到?难不成迷路了?这可有些巧。”
  一面说着话,一面眼睛直瞟孟珏。
  许平君笑摇摇头,“不知道,我忙着做菜没有留意他们。只看到云丫头和病已嘀嘀咕咕了一会,两人就出门了。病已对长安城附近的地形比对自己家还熟悉,哪里长着什么树,那颗树上有什么鸟,他都知道,不会迷路的。”
  “哦……”大公子笑嘻嘻地拖着长音,笑看着孟珏,“他们两个在一起,那肯定不会是迷路了。”
  孟珏似乎没有听见他们的议论。
  干完了手中的活,就静静坐着。
  唇边含着笑意淡淡地看着天边渐渐升起的星子。
  
  山坡下两个人有说有笑地并肩而来。
  许平君笑向他们招了招手。
  云歌跳着脚喊了声“许姐姐”,语声中满是快乐。
  “对不起呀,我们来晚了。”云歌将手中的一个袋子小心翼翼地搁到一旁。
  凑到许平君身旁,一面用手直接去挑盘子中的菜,一面嚷着,“好饿。”
  许平君拿筷子敲了一下云歌的手,云歌忙缩回了手。
  许平君把筷子塞到云歌手中,“你们两个去哪里了?看看你们的衣服和头,哪里沾的树叶、草屑?衣服也皱成这样?不过是从家里到这里,怎么弄得好象穿山越岭了一番?”
  云歌低头看了看自己,没有回答许平君的问题,只笑着向许平君吐了下舌头。
  
  刘病已半坐半躺到桐油布上,随手给自己斟了一杯酒,笑看着云歌没有说话。大公子却是眼珠一转,看看云歌的衣服,看看刘病已的衣服,笑得意味深长,暧昧无限。
  云歌只是忙着吃菜,没有顾及回答许平君的话,忽瞟到大公子的笑,怔了一下,脸色立即飞红,幸亏夜色中倒是看不分明,狠瞪了大公子一眼,“你今天晚上还想不想安生吃饭?”
  大公子刚想笑嘲,想起云歌的手段,摸了摸肚子,立即正襟危坐。
  
  刘病已视线从大公子面上懒洋洋地扫过,和孟珏的视线撞在一起。
  对视了一瞬,两人都是若无其事地微微笑着,移开了目光。
  
  云歌夹了一筷子孟珏面前的菜,刚嚼了一下,立即苦起了脸,勉强咽下,赶着喝水,“好苦呀!”
  许平君忙尝了一口,立即皱着眉头道歉,“我娘大概是太忙,忘记帮我把苦苦菜浸泡过水了。”
  一面说着一面低着头把菜搁回篮子中,眉眼间露了几丝黯然。
  苦苦菜是山间地头最常见的野菜,食用前需要先用水浸泡一整天,换过多次水,然后过滚水煮熟后凉拌,吃起来清爽中微微夹杂着一点点苦味,很是爽口。
  因为是每个农家桌上的必备菜肴,贫家女儿四五岁大时已经在山头帮着父母挑苦苦菜,她娘怎么会忘记呢?只怕是因为知道做给刘病已和他的朋友吃的,所以刻意而为。
  
  云歌看着篮子中还剩半碟的苦苦菜发了会呆,忽指着孟珏,一脸吃惊,“你……你……”
  大公子赶着说:“他吃饭的口味比较重,他……”
  孟珏一笑,风轻云淡,“我自小吃饭味重。”
  那你怎么没有觉得我日常做的菜味道淡?云歌心中困惑,还想问。
  大公子摇了摇瓶中的酒,大声笑着说:“明日一别,再见恐怕要一段时间了,今晚不妨纵情一醉!许姑娘,你的酒的确是好酒,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没什么名字,我的酒都是卖给七里香,外面的人随口叫七里香的酒。”
  云歌含了口酒,静静品了一会,“许姐姐,不如叫竹叶青吧!此酒如果选料酿造上讲究一些,贡酒也做的。”
  大公子拍掌而笑,“好名字,酒香清醇雅淡,宛如温润君子,配上竹叶青的名字,好一个酒中君子,君子的酒。”
  许平君笑说:“我没读过书,你们都是识文断字的人,你们说好就好了。”
  
  虽是粗茶淡饭,可五个人谈天说地中,用笑声下饭,也是吃得口齿噙香。
  几人都微有了几分醉意,又本就不是受拘束的人,都姿态随意起来。
  大公子仰躺在桐油布上,欣赏着满天星斗。
  孟珏半靠在身后的大树上,手中握着一壶酒,笑看着云歌和许平君斗草拼酒。因为桐油布被大公子占去了大半,刘病已索性侧身躺在草地上,一手支着头,面前放着一大碗酒,想喝时直接凑到碗边饮上一大口,此时也是含笑注视着云歌和许平君。
  
  云歌和许平君两人一边就着星光摸索着找草,一边斗草拼酒。
  不是文人雅客中流行的文斗,用对仗诗赋形式互报花名、草名,多者为赢。
  而是田间地头农人的武斗,两人把各自的草相勾,反方向相拽,断者则输,输了的自然要饮酒一杯。
  云歌寻草的功夫比许平君差得何止十万八千里,十根草里面八根输,已经比许平君多喝了大半壶酒。
  云歌越输越急,一个人弯着身子在草里乱摸。
  嘴里面一会是“老天保佑。”一会是“花神娘娘保佑。”到后来连“财神保佑”都嘟囔了出来,硬是把各路大小神仙都嚷嚷了个遍。
  许平君端坐于桐油布上笑声不断,“云歌儿,你喝次酒,连各路神仙都不得消停。难怪你老输,因为各路神仙都盼着你赶紧醉倒了,好让他们休息。”
  
  刘病已在身边的草丛中摸索了一会,拔了一根草,“云歌,用这根试试。”
  云歌欢叫了一声,跑着过来取草。
  许平君立即大叫着跳起来,“不可以,这是作假。”
  许平君想从刘病已手中夺过草,云歌急得大叫,“扔给我,扔给我。”
  刘病已手上加了力气,将草弹出,草从许平君身侧飞过,云歌刚要伸手拿,半空中蓦地飞出一根树枝,将草弹向了另一边。
  许平君笑对折枝相助的孟珏说:“多谢了。”
  孟珏笑着示意许平君赶紧去追草。
  云歌仓猝间只来得及瞪孟珏一眼,赶着飞身追草。
  
  正躺得迷糊的大公子看到一根草从头顶飞过,迷迷糊糊地就顺手抓住。
  云歌扑到他身侧,握着他的胳膊,“给我。”
  许平君也已赶到了他另一侧,握着他另一个胳膊,“给我。”
  
  漫天星斗下,两张玉颜近在眼前,带笑含嗔,风姿各异。
  因为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也都如花般在绽放。
  大公子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时无限陶醉,低沉沉地声音,透出诱惑,“美人,你们要什么我都给。”
  云歌和许平君各翻了个白眼,一起去夺他手中的草。
  大公子迷糊中手上也加了力气,一根弱草裂成三截。
  云歌和许平君看着各自手中拽着的一截断草,呆了一下,相对大笑起来。
  
  云歌扭头看向孟珏时,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哼!帮许姐姐欺负我,亏得我还辛苦了半天去捉……哼!”
  许平君笑揽住云歌的肩膀,“病已不是帮你了吗?不过多喝了几杯酒就输红了眼睛?羞不羞?”
  云歌扭着身子,“谁输红眼睛了?人家才没有呢!最多……最多有一点点着急。”
  几个人都笑起来,云歌偷眼看向孟珏,看到孟珏正笑瞅着她,想到明天他就要走,她忽觉得心上有些空落,鼓着的腮帮子立即瘪了下去。
  
  收拾好杯盘,云歌请几个人围着圈子坐好。
  拿过了摆放在一旁的袋子。
  众人都凝视着云歌手中的袋子,不明白云歌搞什么鬼。
  平君性急,赶着问:“什么东西?”
  
  云歌笑着缓缓打开袋子。
  荧荧光芒从袋子口透出,如同一个小小月亮收在袋子中。
  不一会,有光芒从袋子中飞出。
  一点点,一颗颗,如同散落在红尘的星子。
  从袋子中飞出的星星越来越多,几个人的身子都笼罩着荧荧光芒,仿佛置身在璀璨星河中。
  天上的繁星,地上的繁星,美丽得好象一个梦中世界。
  云歌伸手呵着一只萤火虫。
  萤火虫的光芒一闪一闪间,她的笑颜也是一明一灭。
  萤火虫打着小灯笼穿绕在她的乌发间,盘旋在她的群裾间。
  在漫天飞舞的小精灵中,她也清透如精灵。
  她凑过唇去亲了一下手中的萤火虫,“萤火虫是天上星星的使者,你把你的心愿和思念告诉它,它们就会把这些带给星星上面住着的人,会帮你实现愿望的。”
  
  许平君呆呆看了一会萤火虫,第一个闭上了眼睛,虔诚地许着心愿。
  刘病已抬头望了眼天空,也闭上了眼睛。
  大公子笑摇摇头,缓缓闭上了眼睛,“我不信有什么人能帮我实现我的愿望,不过……许许愿也不是什么坏事。”
  
  云歌说话时,一直看着孟珏,双眸晶莹。
  孟珏眼中也是眸光流转,却只是微笑地看着云歌,没有丝毫许愿的意思。
  在漫天飞舞的光芒中,两人凝视着彼此。
  云歌坚定地看着他,她眼中的光芒如同暗夜中的萤火虫,虽淡却温暖。
  孟珏最终阖上了双眼,云歌抿着笑意也闭上了眼睛。
  不过一瞬,孟珏的眼睛却又睁开,淡漠地看着在他身周舞动的精灵。
  
  刘病已睁开眼睛时,恰好看到孟珏手指轻弹,把飞落在他胳膊上的一只萤火虫弹开。
  萤火虫的光芒刹那熄灭,失去了生命的小精灵无声无息地落入草丛中。
  孟珏抬眼看向刘病已。
  刘病已爽朗一笑,好似刚睁开眼睛,并没有看见起先一幕,“孟兄许得什么愿?”
  孟珏淡淡一笑,没有回答。
  大公子看看刘病已,再看看孟珏,无趣地耸了耸肩膀,嘻笑着看向许平君和云歌。
  许平君睁开眼睛看向云歌,“你许了什么愿?”
  “许姐姐许了什么愿?”
  许平君脸颊晕红,“不是什么大愿望,你呢?”
  云歌的脸也飞起了红霞,“也不是什么大愿望。”
  大公子眼珠子一转,忽地说:“不如把我们今日许的愿都记下后封起来。如果将来有缘,一起来看今日许的愿望,看看灵不灵。愿望没实现的人要请大家吃饭。”
  云歌笑嘲:“应该让愿望实现的人请大家吃饭!怎么你总是要和人反着来?”
  大公子拍了拍自己的钱袋:“来而不往非礼也!反正也该我请大家了。”
  
  刘病已和孟珏微微笑着,都没有说话。
  云歌和许平君想了一瞬,觉得十分有意思,都笑着点头。
  许平君刚点完头,又几分羞涩地说:“我不会写字。”
  大公子说:“这很简单,你挑一个人帮你写就行。”
  许平君左右看了一圈,红着脸把云歌拽到了一旁。
  许平君和云歌低语,面色含羞。
  云歌虽是笑着,可笑容却透着苦涩。
  
  一人一块绢布,各自写下了自己的心愿后叠好。
  大公子将大家的绢帕收到一起,交给了许平君,很老实地说:“剩下的活,我不会干。”
  许平君拿了一片防水的桐油布将绢帕密密的封好。
  云歌跑到孟珏起先靠过的大树旁,在树干上小心地挖着洞。
  折腾了半天,仍旧没有弄好。
  孟珏随手递给她一把小巧的匕首,“用这个吧!”
  不过几下,就挖好了一个又小又深的洞,云歌笑赞:“好刀!”
  孟珏凝视了一瞬刀,淡淡说:“你喜欢就送给你了,这么小巧的东西本就是给女子用的,我留着也没什么用。”
  大公子闻言,神色微动,深看了一眼孟珏。
  云歌把玩了会,的确很好用,打造精巧,方便携带,很适合用来割树皮划藤条,收集她看重的植物,遂笑着把刀收到了怀中,“多谢。”
  
  许平君小心地把卷成了一根圆柱状的桐油布塞进树洞中,再用刚才割出的木条把洞口封好。
  此时从外面看,也只是象树干上的一个小洞。
  等过一段时间,随着树的生长,会只留下一个树疤。
  不知情的人看不出任何异样。
  
  云歌警告地瞅了眼大公子,用匕首在小洞上做了个记号。
  如果有人想提前偷看,就肯定会破坏她的记号。
  
  孟珏和刘病已唇角含笑地看向大公子。
  大公子很是挫败地看着云歌。
  他可不是为了无聊地看什么愿望实现不实现,他只是想知道让两个少女脸红的因由,这中间的牵扯大有意思。
  
  许平君莫名其妙地看看孟珏、刘病已,再看看大公子、不明白大公子怎么一瞬间就晴天变了阴天?
  疑惑地看向云歌,云歌笑摇摇头,示意许平君不用理会那个活宝。
  
  不管聚会时多么快乐,离别总是最后的主题。
  夜已经很深,众人都明白到了告别的时刻。
  许平君笑说:“下一次一起来看心愿时,希望没有一个人要请吃饭,宁可大家都饿着。”
  云歌有些苦涩的笑着点头。
  孟珏和刘病已不置可否地笑着。
  大公子笑眯眯地说:“有我在,没有饿肚子的可能。”
  许平君和云歌都是不解,不明白活得如此风流自在的人会有什么愿望实现不了。
  大公子笑对许平君作揖,“我是个懒惰的人,不耐烦说假话哄人,要么不说,要说肯定是真话。今天晚上是我有生以来吃饭吃得最安心、最开心的一次,谢谢你。”
  许平君不好意思地笑起来。
  
  飞绕在他们四周的萤火虫已慢慢散去。
  云歌半仰头望着越飞越高的萤火虫,目送着它们飞过她的头顶,飞过草丛,飞向远方,飞向她已经决定放弃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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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9 05: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地上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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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神明台是上林苑中最高的建筑物,可因为宫阙连绵,放眼望去,丝毫没有能看到尽头的迹象。
  重重叠叠的宫墙暗影越发显得夜色幽深。
  白日里的皇城因为色彩和装饰,看上去流光异彩,庄严华美。
  可暗夜里,失去了一切灿烂的表象,这个皇城只不过是一道又一道的宫墙,每一个墙角都似乎透着沉沉死气。
  幸亏还有宫墙不能遮蔽的天空。
  刘弗陵凭栏而立,默默凝视着西方的天空。
  紧抿的唇角,孤直的身影,冷漠刚毅。
  今夜又是繁星满天,一如那个夜晚。
  
  几点不知道从何方飞来的流萤翩阡而来,绕着他轻盈起舞。
  他的目光停留在萤火虫上,缓缓伸出了手。
  一只萤火虫出乎意料地落在了他的掌上,一瞬后又翩翩飞走。
  他目送着萤火虫慢慢远去,唇角微带起了一丝笑。
  
  “连小虫子都知道皇上是圣君仁君,不捉自落。”刚轻轻摸上神明台的宦官于安恰看见这一幕,请着安说。
  刘弗陵没有吭声,于安立即跪了下来。
  “奴才该死,又多嘴了。可皇上,就是该死,奴才还是要多嘴,夜色已深,寒气也已经上来,明日还要上朝,皇上该歇息了。”
  
  “大赦天下的事情,宫里都怎么议论?”刘弗陵目光仍停留在萤火虫消失的方向,身形丝毫未动。
  于安明知道身后无人,可还是侧耳听了一下周围的动静。
  往前爬了几步,却仍然在三步之外,“奴才听说骠骑将军上官安有过抱怨,说没有年年都大赦天下的道理,自从原始四年皇上私自出了趟宫后,一到夏初就大赦天下,弄得政令难以推行。还说父亲上官桀当年不该一时心软就同意了皇上私自出宫,以至皇上回宫后老觉得刑罚过重,百姓太苦,还总是和霍光商议改革的事情。”
  于安心内暗讥,一时心软同意皇上出宫?不过是当年他们几个人暗中相斗,皇上利用他们彼此的暗争,捡了个便宜而已。
  上官桀当年事事都顺着皇上,纵容着皇上一切不合乎规矩的行为,一方面是想让皇上和他更亲近,把其他三位托孤大臣都比下去,另外一方面却是想把皇上放纵成一个随性无用、贪图享乐的人。上官桀对皇上的无限溺爱中,藏着他日后的每一步棋,可惜他料错了皇上。
  “皇上,虽然有官员抱怨,可奴才听闻,朝中新近举荐的贤良却很称颂皇上的举动,说犯罪的人多良民,也多是迫于生计无奈,虽然刑罚已经在减轻,可还是偏重。”
  刘弗陵的目光投向了西边的天空,沉默无语。
  
  于安凝视着刘弗陵的背影,心内忐忑。
  他越来越不知道皇上的所思所想。
  皇上好象已经是一个没有喜怒的人,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笑,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怒,永远都是平静到近乎淡漠的神情。
  他十岁起就服侍刘弗陵,那时候皇上才四岁,皇上的母后钩戈夫人还活着,正得先帝宠爱。
  那时候的皇上是一个虽然聪明到让满朝官员震惊,可也顽皮到让所有人头疼的孩子。
  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孩子变成了现在的样子?沉默冷漠,甚至不允许任何人靠近他,就连那个上官家的小不点皇后也要隔着距离回皇上的话。
  因为先皇为了皇上而赐死勾戈夫人?
  因为燕王、广陵王对皇位的虎视眈眈?
  因为三大权臣把持朝政,皇权旁落,皇上必须要冷静应对,步步谨慎?
  因为百姓困苦,因为四夷不定……
  
  于安打住了脑中的胡思乱想。不管他能不能揣摩透皇上的心思,他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忠心。而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情,是要劝皇上休息,“皇上……”
  刘弗陵收回了目光,转身离开。
  于安立即打住话头,静静跟在刘弗陵身后。
  
  夜色宁静,只有衣袍暗哑的悉挲声。
  快到未央宫时,刘弗陵忽然淡淡问:“查问过了吗?”
  于安顿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回道:“奴才不敢忘,每隔几日都会派手下去打探,没有持发绳的人寻找姓赵或姓刘的公子。”
  和以前一样,皇上再没有任何声音,只有沉默。
  于安猜测皇上等待的人应该就是皇上曾寻找过的人。
  几年前,赵破奴将军告老还乡时,皇上亲自送他出城,可谓皇恩浩荡,赵破奴感激涕零,但对皇上的问题,赵破奴将军给的答复自始至终都是“臣不知道”。
  虽然于安根本看不出来皇上对这个答案是喜悦或是失望,可他心中隐约明白此人对皇上的重要,所以每次回复时都捏着一把冷汗。
  
  几个值夜的宫女,闲极无聊,正拿着轻罗小扇戏扑流萤。
  不敢出声喧哗,却又抑不住年轻的心,只能一声不出地戏追着流萤。
  夜色若水,萤火轻舞,彩袖翩飞。
  悄无声息的幽暗中流溢着少女明媚的动,画一般的美丽。
  
  从殿外进来的刘弗陵,视若无睹地继续行路。
  正在戏玩的宫女未料到皇上竟然还未歇息,并且深夜从偏殿进来,骇得立即跪在地上不停磕头。
  刘弗陵神情没有丝毫变化,脚步一点未顿地走过。
  隔着翩阡飞舞的萤光看去,背影模糊不清,不一会就完全隐入了暗影重重的宫殿中。
  只殿前飞舞的荧光,闪闪烁烁,明明灭灭,映着一天清凉。
  
  ――――――――――――――
  
  云歌、刘病已、许平君三人起了个大早送孟珏和大公子二人离去。
  孟珏牵着马,和云歌三人并肩而行。
  大公子半躺半坐于马车内,一个红衣女子正剥了水果喂他。
  虽是别离,可因为年轻,前面还有大把重逢机会,所以伤感很淡。
  晨曦的光芒中,时有大笑声传出。
  
  急促的马蹄声在身后响起,众人都避向了路旁,给疾驰而来的马车让路。
  未料到马车在他们面前突然停住,一个秀气的小厮从马车上跳下,视线从他们几人面上扫过,落在孟珏脸上。
  本是苛刻挑剔的目光,待看清楚孟珏,眼中露了几分赞叹,“请问是孟珏公子吗?”
  孟珏微欠身,“正是在下。”
  小厮上前递给孟珏一包东西,“这是我家小……公子的送行礼。我家公子说这些点心是给孟公子路上吃着玩的,粗陋处还望孟公子包涵。”
  孟珏扫了眼包裹,看到包裹一角处的刺绣,眼中的光芒一闪儿过,笑向小厮说:“多谢你家公子费心。”
  “孟公子,一路顺风。”小厮又上下打量了一番孟珏,转身跳上马车,马车疾驰着返回长安。
  孟珏随手将包裹递给大公子。
  大公子拆开包裹看了眼,咂吧着嘴笑起来,刚想说话,瞟到云歌又立即吞下了已到嘴边的话。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大公子朝车外随意挥了挥手,探着脑袋说:“就送到这里吧!多谢三位给我送行,也多谢三位的款待,希望日后我能有机会光明正大地在长安城招待三位。”
  云歌和许平君齐齐撇嘴,“谁是送你?谁想招待你?是你自己脸皮厚!”
  大公子自小到大都是女人群中的贵客,第一次碰到不但不买他帐,还频频给他脸色的女子,而且不碰则已,一碰就是两个。
  叹着气,一副很受打击的样子,缩回了马车,“你们都是被孟珏的皮囊骗了,这小子坏起来,我是拍马也追不上。”
  许平君又是不屑地“嗤”一声嘲笑。
  
  孟珏笑向刘病已和许平君作揖行礼,“多谢二位盛情。长安一行,能结识二位,孟珏所获颇丰。就此别过,各自保重,下次我来长安时再聚。”
  云歌指着自己的鼻子,不满地问:“我呢?你怎么光和他们道别?”
  孟珏笑看了她一眼,慢悠悠地说:“我们之间的帐要慢慢算。”
  云歌忙瞟了眼刘病已和许平君,拽着孟珏的衣袖,把孟珏拖到一旁,低声说:“我究竟欠了你多少钱,我早就糊涂了,你先替我记着,我一定会勤快一些,再想些办法赚钱的,这两日我正琢磨着和许姐姐合酿酒,她的酿酒方子结合我的酿酒方子,我们的酒应该很受欢迎,常叔说他负责卖酒,我们负责酿酒,收入我们四六分,正好我和许姐姐都缺钱,然后我……”
  “云歌。”孟珏打断了云歌的唠唠叨叨。
  “嗯?”云歌抬头看向孟珏,孟珏却一言未说,只是默默地凝视着她。
  云歌只觉他的目光象张网,无边无际地罩下来,越收越紧,人在其间,怎么都逃不开。
  忽觉得脸热心跳,一下就松开了孟珏的袖子,想要后退,孟珏却握住了她的肩膀,在云歌反应过来前,已经在云歌额头上印了一吻,“你可会想我?”
  云歌觉得自己还没有明白孟珏说什么,孟珏已经上了马,朝刘病已和许平君遥拱了拱手,就打马而去。
  云歌整个人变成了石塑,呆呆立在路口。
  孟珏已经消失在视野中很久,她方呆呆地伸手去轻轻碰了下孟珏吻过的地方,却又立即象被烫了一般地缩回了手。
  
  许平君被孟珏地大胆行事所震,发了半晌呆,方喃喃说:“我还一直纳闷孟大哥如此儒雅斯文,怎么会和大公子这么放荡随性的人是好友,现在完全明白了。”
  刘病已唇边一直挂着无所谓的笑,漆黑的眼睛中似乎什么都有,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云歌和他视线相遇时,忽然不敢看他,立即低下头,快快走着。
  许平君笑起来,朝刘病已说:“云歌不好意思了。”
  刘病已凝视着云歌的背影,一声未吭,
  许平君侧头盯向刘病已,再看看云歌,没有任何缘由就觉心中不安。
  刘病已扭头向许平君一笑,“怎么了?”
  许平君立即释然,“没什么。对了,云歌和我说想要把我的酒改进一下,然后用竹叶青的名字在长安城卖……”
  
  马车跑出了老远,大公子指着孟珏终于畅快地大笑起来,“老三,你……你……实在……太拙劣了!月下弹个琴,好不容易把小姑娘招惹出来,结果两句话不到,自己居然落荒而逃,连琴都忘记了拿。花了几个月功夫,到了今日才耍着霸王硬亲了下,还要当着刘病已的面。你何必那么在意刘病已?他身边还有一个许平君呢!”
  红衣女子在大公子掌心写字,大公子看着孟珏呵呵笑起来,“许平君已经和别人定了亲的?原来不是刘病已的人?唉!可怜!可怜!”
  嘴里说着可怜,脸上却一点可怜的意思没有。也不知道他可怜的是谁,许平君?孟珏?
  孟珏淡扫了大公子一眼,大公子勉强收了笑意。
  沉默了不一会,又笑着说:“孟狐狸,你到底在想什么?这个包裹是怎么回事情?你想勾搭的人没有勾搭上,怎么反把霍光的女儿给招惹上了?”
  大公子在包裹内随意翻捡着点心吃,顺手扔了一块给孟珏,“霍府的厨子手艺不错,小珏,尝一下人家姑娘的一片心意。”
  孟珏策马而行,根本没有去接,任由点心落在了地上,被马蹄践踏而过,踩了个粉碎。
  
  大公子把包裹扔到了马车角落里,笑问:“那个刘病已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我三四年没有见皇上了,那天晚上猛然间看到他,怎么觉得他和皇上长得有些象?”大公子忽拍了下膝盖,“说错了!应该说刘病已和皇上都长得象刘彻那死老头子。难道是我们刘家哪个混帐东西在民间一夜风流的沧海遗珠?”
  孟珏淡淡说:“是一条漏网的鱼。”
  大公子凝神想了会,面色凝重了几分,“卫皇孙?老三,你确定吗?当年想杀他的人遍及朝野。”
  孟珏微笑:“我怕有误,许平君把玉佩当进当铺后,我亲自查验过。”
  大公子轻吁了口气,“那不会错了,秦始皇一统六国后,命巧匠把天下至宝和氏璧做成 了国玺,多余的一点做了玉佩,只皇上和太子能有,想相似都相似不了。”
  大公子怔怔出了会神,自言自语地说:“他那双眼睛长得和死老头子真是一模一样,皇上也不过只有七八分象。老头子那么多子裔中,竟只皇上和刘病已长得象他,他们二人日后若能撞见,再牵扯上旧帐,岂不有趣?那个皇位似乎本该是刘病已的。”
  孟珏浅笑未语。
  大公子凝视着孟珏,思量着说:“小珏,你如今在长安能掌控的产业到底有多少?看样子,远超出我估计。现在汉朝国库空虚,你算得上是富可敌国了!只是你那几个叔叔能舍得把产业都交给你去兴风作浪吗?你义父似乎并不放心你,他连西域的产业都不肯……”
  孟珏猛然侧头,盯向大公子。
  大公子立即闭嘴。
  孟珏盯了瞬大公子,扭回了头,淡淡说:“以后不要谈论我义父。”
  大公子面色忽显疲惫,大叫了一声“走稳点,我要睡觉了。”
  说完立即躺倒,红衣女子忙寻了一条毯子出来,替他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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