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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了秋水,远了长天,淡淡眉睫不锁,盈盈明眸不倦,我愿用一颗锦心度过平淡的素年。
没能坚持留起长发,短发短了又短。但有些眷恋已经长了又长。很久没有逛街,夏天太热,街上除了恼人的汽车就是热辣的阳光,我宁愿待在房间里。如今,天是高的,风是清的,连阳光也是凉的。不叫朋友,我自己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去书店买了我要的林清玄的作品集。老板上星期就给我打了电话,一直没有去取,书店老板人很好,人到中年,总是穿一身唐装很洒脱的样子。虽然没见过他泼墨弄笔,但我相信他一定有书画方面的才能。听他说话,就透出一种墨香。也许是因为喜欢听他说话,我才喜欢来这里买书。有时候坚持做一件事,并且成了习惯,而理由却是如此简单。
想在新浪上买书,申请了号,卡却不能交易,原来是要去银行开通的。所幸建行人不多,等的时间也不长。遇到去存钱的萍萍姐,到她的美容院去玩,正好左脸颊上有春天过敏时留下的痕迹,请她给处理了一番。她又在讲了。妹子,你太懒了,皮肤应该护理了,青春总是短暂的。我却顾左右而言它。姐,我好喜欢你的手,我若是男子,定要娶一个有这样一双手的女子。她咯咯笑起来。你要是男子。定会是个花花公子,只知道甜言蜜语。她却不知道,我并不善说甜言蜜语,总是尖酸刻薄,惹的别人朝我翻白眼。然后我才可以心满意足。
不觉在她那里睡着。这样静谧的秋日,适合听着莎拉布莱曼做个甜美的梦。醒来又吃到姐买来的冰淇淋。我笑。今天来着了,一条龙服务,还是全部免费。而我却看到姐姐的笑容里藏匿着些许的落寞。我没有问。因为早听别人说她最近离了婚。她年轻又漂亮又能干,但他老公还是爱上了别人。当初她为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留在这个离家很远的地方,承受了诸多的苦。和他一起创业,生孩子,过日子。原以为可以就这样下去了,平常的日子,绵远幸福。可是人生太长了,足可以让人爱了又爱。就像鱼玄机所说“亦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谁能许谁一个天长地久呢。无非且行且爱,边走边丢。如今萧郎已是路人,若有痴情也都付与篱边花冢吧。
我承认我的心并不是强大的。容易被别人的幸福刺伤,也容易被别人的伤感击中。正如我喜欢秋天,却总是如履薄冰的享受它的清凉与淡远,小心翼翼的细数它在身边的日子,它如这漂亮美味的冰淇淋,渐次消融,一点点的不见,总是生出欲留不能的叹息。此时明白了古人的“惜春常怕花开早”,惜秋也是怕叶早黄。
荼蘼已谢,浅秋媚然,一些劫难已伺机重返。如果再所难免,我愿与它斗个天荒地老。如果苍白的脸儿上有甜蜜的笑,那所有的忧伤都可以送服。如果柔弱的心弦弹出世外清音,那所有的寂寥都可以变暖。所有得与不得,失与不失,无非袖边的几缕清风。
想想这段时间,过的有些慌乱。面对一份默默的关怀,有些不知所措。如果真正的爱面前,可以把自己变的万种风情,那这平淡的相处应该不算是爱吧。也可能生活原本没有很多惊喜的交集,又或者那怦然心动的人也只是潋滟风光中一抹霞红。过了也就淡了。如果注定此生无法诗意的栖息。那么现在贪婪的呼吸一下这浅秋里的一缕清凉。明天的事,且待明天再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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