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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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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5 13: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天,晚春艳阳高照,闷热得要命。青城公安局的警官邓伟穿着黑色风衣,坐在飞驰的吉普车中,不耐烦地又解开了一个扣子。作为一名警察,他遇到了从警十年来最棘手的案子。因为这个案子,他要到青大去,找一个奇怪的人。

从2002年3月起, 本市连续发生了三起入室杀人案。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异。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和用花瓶砸死。从表面上看,这几起案件似乎毫无关联,可是警方却发现了案件的共同点:其一,被害人都为25岁至35岁的女性;其二,在现场都发现了被害人的血液和其他物质的混合物。看起来,凶手在杀死被害人后,似乎饮用过死者的血。这一切,都让人联想到传说中的怪物:吸血鬼。吸血鬼的传闻,让广大市民谈虎色变。

案件引起了市政府的关注,市长责成公安机关限期破案。市局马上成立了专案组,可是将近一个星期过去了,侦破毫无进展。正当专案组焦头烂额之际,有个由景城市来出差公干的刑警,名叫丁树成,向邓伟提出了一个建议:去找找一个青大在读的犯罪学研究生。邓伟是专案组的负责人之一,开始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丁树成却一脸认真地向他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那还是2001年夏天,景城市连续发生四起强奸杀人案。四个被害人都是25—30岁之间的女白领,凶手将被害人强暴后,再用绳子将被害人勒死。案发地点分别发生在景城市正在修建的四座高层建筑的顶楼天台。

当时,丁树成的顶头上司,景城市公安局副局长邢至森收到一封来信后,亲自把一名叫做方木的师大毕业生接到市局,并给他看了案件的全部资料。随后在深夜亲自开车送他到四个案发现场去了一趟,那一次丁树成也陪同前往。这个男孩在一个楼顶上站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让丁树成印象颇深的话:

“他不是在强暴那个女人,他是在强暴这座城市!”

回到局里后,方木向专案组提出了如下建议:第一,调查全市范围内的低档录像厅,特别是附近有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的录像厅,寻找一个年龄在20至25岁之间,偏瘦,短发,身高在165—170公分,习惯用右手,并且左手带着一块手表,左手手腕处有一条抓痕,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戴眼镜的男子;第二,在全市正在作业的施工队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三,在景城市周边的乡镇寻找一个高考落榜,进城打工且具有上述特征的人,尤其是那些家中只有男性长辈的独生子或者只有男性兄长的人。方木甚至说,凶手被捕时应该穿着一件白衬衫。

丁树成等专案组的成员对方木的猜测半信半疑,邢副局长却指示下属,按照方木提供的犯罪嫌疑人特征进行搜索!两天后,一个位于火车站附近的小录像厅老板气喘吁吁地跑来,说她认识一个这样的人,他就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上打工。干警们来到了那家工地,根据老板的指认,在工棚里找到了这个人。此人叫黄永孝,是这个工地的测量员。当干警出示证件并要求查看他左手手腕的时候,黄永孝突然跳起来就跑,但很快被干警制服。被带回局里突审后,黄永孝对他实施的四起强奸杀人案供认不讳。

黄永孝,男,21岁,高中学历,景城市八台镇前进乡人。2000年高考落榜后,他选择复读,一年后再次参加高考,结果还是名落孙山。之后黄永孝就随其叔父进城,曾经在多个建筑工地打工,但每次从业时间都不长。后经其叔父介绍在该建筑工地打工,因其有一定文化,被安排做测量员。黄永孝被捕的时候的确穿着一件很旧,但是洗得很干净的白色衬衫。

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的外貌、家庭背景、工作环境、生活习惯的描述与黄永孝的情况惊人地一致,唯一的出入就是黄永孝父母离异多年,黄没有男性兄弟,只有一个姐姐,早随着母亲嫁到了外地,已经断绝了来往。但这已足以让干警们对这个貌不惊人的男孩刮目相看!

[ 本帖最后由 血婴子 于 2008-11-5 15:0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木解释说:从现场遗留下来的线索来看,凶手进行强暴时,是采取后入式体位。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姿势。它象征着凶手在行凶时,渴望征服的快感。那么他在现实中,多半会是一个失败者。

将不正常的性虐杀行为作为发泄对社会仇恨的方式,这意味着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与女性无法建立正常联系的人,而这种人往往在一个缺乏女性关怀的环境中生活。同时,具有这种性心理的人年龄不会太大。因此,凶手应该是男性,年龄不会超过25岁,家中没有女性长辈,或只有兄弟,具有挫败的人生经历。

关于案发地点。建筑工地的顶层,诚然是满足凶手征服城市心理的好地点,同时也意味着他对于这类场所的熟悉。因此,凶手应该是一个在建筑工地有从业经验的人。而这样一个性心理异常的低收入者,可能去过某些色情场所。他的经济能力不允许他去嫖娼,比较合适的地方是那些低档的、常常在午夜之后放黄色录像的录像厅。

而尸检又表明,其中一个被害人左手的指甲撕裂,在其尸体仰卧位置附近发现的断离的指甲中,发现了不属于被害人的皮肤组织。这很有可能是在与凶手的反抗过程中所造成的。如果是从背后挣扎,那么被害人的双手能够接触到的部分,最大可能就是凶手的双手。既然指甲是被撕裂的,也就意味着指甲在划破凶手皮肤时,肯定是与某种坚硬的物品接触后发生撕裂的。而这种坚硬物品极有可能是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

一个在建筑工地从业的人,戴一块金属质地的手表,这本身就有点不同寻常。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想表现出他的与众不同。那他就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在建筑工地打工——具有一定文化——有人生挫败的经历——年龄不超过25岁。最贴切的答案是:一个来自农村的高考落榜生。如果是这样一个人,那他一定还有其他的方式来表现他与其他民工的差别。例如一件区别于沾满水泥的工作服的白衬衫。那么,他就是一个短发、偏瘦、戴眼镜、有一件白色衬衫、左手腕戴块金属手表的人。

方木讲述完自己的理由之后,专案组的干警们一片沉默,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复杂的表情。的确,当推理的过程被一步步抽丝剥茧般再现以后,破案似乎是一件水到渠成、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而这个过程,又有几人能准确地迈出第一步呢?之后,方木几乎成了景城市公安局的“顾问”。在他的协助下,一共破获了一起绑架案、一起敲诈勒索案、两起杀人案。在上述案件中,方木对犯罪嫌疑人的特征描述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听完这个故事,邓伟有些将信将疑地问道:“那个叫方木的学生,他在给犯罪嫌疑人画像?”丁树成点点头,笑着凑过来,表情神秘地对邓伟说:“你知道罗纳尔多为什么是世界第一前锋,而郝海东就不能吗?天赋!这家伙有察觉犯罪的天赋。”

现在,邓伟就要去找这个据说有察觉犯罪天赋的家伙: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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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邓伟驱车来到青大研究生处,查出方木住在南苑五舍B座313寝室,可是到了宿舍楼却扑了个空,同他住一个寝室的男生说方木去打篮球了。邓伟问方木长什么样。男生笑笑说:“你不用问他的长相。你只要看见一个独自在球场上练罚球的人,那就肯定是方木。”

篮球场位于校园的西南角,邓伟留心寻找着那个独自练习罚球的男孩。在场地最边缘的一块球场上,有一个男孩站在罚球线上,扬起手,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弧线,准确地落在篮框中。邓伟走到场地边,看着男孩一遍遍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男孩的动作标准、优美,出手的篮球几乎无一落空。

突然,男孩目不斜视地冷冷问:“有事么?”邓伟有些猝不及防,男孩的眼神冷漠、疲倦,却又锐利无比,脸色潮红,脸颊深陷,下巴显得尖尖的。他尴尬地清清嗓子说:“你叫方木吧?你……你认识丁树成吧?”方木捧着篮球,转过身盯着邓伟问:“你是警察?”说完,不等邓伟回答,就径自走向球场边的长椅。邓伟也跟着走过去坐下。

旁边的长椅上放着一个很旧的书包,方木从里面拿出一包面巾纸,抽出一张擦擦脸,又掏出眼镜戴上,脸上毫无表情地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邓伟从皮包里拿出一沓资料,递给了方木,自我介绍说:“我是市局刑警队的,我叫邓伟。今年三月份以来,本市连续发生了三起入室杀人案。这是这三起案子的一些资料。我听说你……”

方木一言不发地坐着看资料,低垂着脑袋,眼睛始终盯着手中的图片和现场报告及尸检报告。有几次抬起头来,邓伟以为他要说什么,忙凑过头去。方木凝望着远处,并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又低下头仔细地看资料。邓伟注意到他对几张现场图片格外关注。

终于,方木站起身来,长出了一口气,然后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把资料递给一直盯着他的邓伟:“这个人,男性,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身高不会超过175cm,应该比较瘦。”邓伟盯了方木好几秒钟,忍不住开口问:“就这些吗?”方木干脆地回答:“对,就这些。根据这些资料和现场照片,我只能看出这些。”

邓伟握住方木那只冷冷的手,说:“好吧,谢谢你,如果还有什么需要向你请教的,我们会再联系你。再见。”方木却冷冷地说:“我们最好还是不要再见。我们再见面的时候,就意味着又有人死了。”邓伟吃惊地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好点点头,转身上了他的吉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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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这个男孩,就是方木。两年前,一场灾难中唯一的生还者。(详见《今古传奇·故事版》月末2006年7-9期连载故事:《第七个读者》。)送走邓伟,方木收起篮球去上课。今天是刑事诉讼法学的第一节课。这门课的主讲教师宋耀杨教授刚从日本交流访问归来,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开课。方木照旧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宋教授正在大谈特谈日本的经济发达和生活舒适。正吹得起劲,一个学生敲敲门,走了进来。宋教授正志得意满之时,也就大度地挥挥手让这个男生进去了。男生脚步轻快地走到最后一排,一屁股坐在了方木的旁边,还友好地向他点了点头。方木认得他,他叫孟凡哲,民法学专业研究生。

宋教授终于完成了他的“日本之旅感想报告会”。他拿起点名册,故作亲热地向学生们眨眨眼睛:“讲课之前,先让我们互相认识一下吧。”刚才还昏昏欲睡的学生们此刻都打起精神来,这是必修课,谁也不想拿不到学分。随着宋教授的嘴里念出一个个人名,教室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起彼伏的“到”。

方木无意间瞥了孟凡哲一眼,却吃了一惊。刚才还轻松无比的他此刻却紧张得如临大敌:双手死死地抓住桌角,关节处都已经发白,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宋教授,紧咬着嘴唇。

“孟凡哲。”宋老师念道。只见大颗的汗珠从孟凡哲脸上流下来,他的嘴唇翕动了几下,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宋老师在教室里扫视了一圈,又念了一遍:“孟凡哲。”许多相识的同学小声叫他,他却像听不到一样,死死地盯着宋老师,上身前倾,嘴唇半张,好像急于说话却又无能为力。

宋老师在讲台上一脸怒气地说:“没来么?第一次就旷课?”一边掏出钢笔,准备在点名册上做标记。孟凡哲此时一跃而起,虽然仍然说不出话,却把手高高地举起来。“哦,你是孟凡哲?”宋老师问道。“是我。”终于有两个字从孟凡哲的嘴里蹦出来。“坐下吧,下次注意力集中点。”

刚才那两个字好像耗尽了孟凡哲的全部体力一般,他无力地“扑通”一声坐下。教室里有几个人在掩嘴偷笑,更多的人向他投来诧异的目光。

点完名,接着上课。宋老师的课讲得实在很一般。课间休息的时候,趁他出去抽烟的工夫,好几个学生偷偷地溜走了。宋老师回来后发觉人少了几个,大为光火,拿起点名册又点了一遍。

方木注意到刚刚恢复平静的孟凡哲又仿佛坠入了深渊一般,脸上是绝望、紧张和怨恨交织在一起的复杂表情。离他的名字越来越近,孟凡哲竟发起抖来。方木一直在静静地观察孟凡哲,同时留意着点名册的顺序。下一个就是孟凡哲了。

“孟凡哲。”宋老师嘴里的“孟”字刚刚出口,方木就猛地拍了一下孟凡哲。“喂!”孟凡哲一惊,下意识地回过头来,而此时,“凡哲”二字刚刚落音。孟凡哲想也不想地说:“到。”宋老师没有停顿,继续点下去。

孟凡哲愣了一下,表情却迅速变得轻松。他伸手抹抹额头上的汗水,有点尴尬地扭过头来问:“什么事?”方木想了一下问:“几点了?”孟凡哲看了一眼手表:“九点零五分。哦,三十八秒。”他急切地补了一句。方木笑了,孟凡哲也像被人窥破了秘密似的,霎时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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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想到,没过几天,那个邓伟急匆匆地又返回了青大,这一回,他接走了方木。吉普车飞驰在公路上,车上坐着沉默的两个人。邓伟面色阴沉,方木默默地看着窗外。

一个小时前,110报警台接到了来自光明园小区的报警电话,说是有人被杀了。最先赶到的警察初步察看了现场后,就决定把案件移交给市局的专案组。又是一起杀人吸血案。邓伟在赶往现场的途中改变了主意。他让其他同事先去现场,自己驱车去了青大。尽管上次和方木的谈话并没有给案件侦破带来新的启发和思路,不过邓伟还是决定再听听他的想法。感受案情,没有比亲临现场更好的了。

冷不防,方木开口问道:“那里是明珠小区吧?”邓伟侧过头看了看:“是,没错。”他猛地意识到,那里就是第一起杀人案的现场。几分钟后,吉普车停在了青市机车制造厂职工宿舍——光明园里。案发现场位于3号楼2单元401室。现场已经被封锁起来。方木和邓伟跨过警戒线,疾步登上四楼。身边是匆匆上楼或者下楼的警察,很多人都对邓伟身边这个戴着眼镜、背着书包的男孩投以疑惑的目光。

邓伟走进401室。几个法医和技术人员在忙着验尸、拍照、勘验现场。一个警察告诉邓伟,这是一间出租屋,死者是一个单身女性,不超过35岁,刚刚租下这房子,房主正赶往现场。尸体头南脚北,呈仰卧状,上身赤裸,咽喉到胸腹部被人用利器剖开一个口子。

邓伟拍拍一个法医的肩膀:“怎么样?”法医回答说:“死因是机械性窒息,死亡时间大概在2点到2点半之间。”大白天就作案,这家伙也太猖狂了。邓伟回身寻找方木,却看见他脸色发白,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尸体,喉头上下耸动。还没等他发问,方木就捂着嘴,跳到走廊里呕吐起来。邓伟一边暗骂废物,一边吩咐身边的同事给方木一瓶水。方木吐得很厉害。昏暗的光线,僵硬、恐怖的尸体,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无一不让他从头到脚感到战栗。好不容易止住了呕吐,方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接过水瓶小口啜着。邓伟站在身后,一脸的不耐烦。

“男性,”方木突然开口说道,声音嘶哑,“年龄不超过30岁,很瘦,不修边幅,家就住在附近,父母可能原为国有企业职工,已经去世或者不跟他住在一起。他有严重的精神障碍,血液对他而言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我有两个建议:第一,在全市范围内,查找在近五年之间因患血液类疾病而去医院救治的人,在这些人之中寻找具有上述特征的人;第二,在全市的医院中寻找近三年来接受过输血的人,尤其是那些非必要的,却主动要求输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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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3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局长主持的案情分析会刚刚结束。在会上,邓伟详细汇报了这起入室杀人案的初步调查情况。死者叫姚晓阳,女,32岁,离异,青市师范学院教师。案发前两天,她刚刚租住了光明园3号楼2单元401室。从现场的情况来看,凶手进入室内后曾与姚晓阳有过搏斗,最后凶手用放在客厅桌上的一根尼龙绳将其勒死。之后,凶手用厨房里的一把菜刀将死者胸腹部剖开,并喝下死者大约200CC左右的血液。这与前几起案件的作案手法基本相似。

在对现场附近的群众走访中得到重要线索:据一名居住在3号楼的居民讲,案发当日,她下楼买菜,在2楼和3楼之间的缓台处看见了拎着大包裹的姚晓阳,下到一楼时,与一个正走进楼道的男子擦肩而过。据目击者回忆,该男子身高大约1.72cm左右,很瘦,头发又脏又乱,神色焦虑,眼睛里布满血丝,嘴边也起了好几个水泡。怀疑凶手尾随死者,趁其开门时,突然闯入室内。目前,已经根据目击者的描述作了模拟画像,并对该名男子进行通缉。

散会后,邓伟正要走,局长叫住了他:“小邓,你留一下。听说,你让一个青大的学生帮助破案?不要再让这个所谓的天才参与这个案子了。不仅这个案子,类似的做法以后都不要再用了。”邓伟很惊讶地问:“为什么?”局长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一下子提高了:“那件事让我们吃的亏还不够么!”邓伟更加摸不着头脑,他直愣愣地看着局长。局长一拍脑门儿,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他:“你调来多久了?”邓伟回答说: “四年了。”局长的脸色稍微缓和了一点:“难怪,不知者无罪。不过,我说的话你一定要牢牢记住,这是命令。”说完,就挥挥手让邓伟走了。邓伟莫名其妙地回到办公室,刚想找个年长点儿的同事问问清楚,电话就响了。正是刚被局长警告不要去找的所谓天才的方木打来的。

在亲历现场的第二天,方木就去了图书馆。通过第一次与邓伟相见时所看的资料以及亲临第四起杀人案的现场,方木已经对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有了初步结论。这个连环杀人犯的标志性行为是在杀死被害人后将其血液喝下。很显然,这种做法并不是为了泄愤或者隐瞒被害人身份,而是出于一种特殊需要。

那么,这种需要是什么呢?喝掉被害人的血液,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对自身血液的“补充”,这意味着凶手一定对自身血液怀有一种强烈“缺乏”的恐惧与焦虑。如果没有标志性的“吸血”行为,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象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异;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里,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和用花瓶砸死;剖腹工具倒是一致:都是在犯罪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都随意丢弃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没有关好房门就离开了现场。

对这样的现场,方木能想到的词只有一个:混乱。没有刻意选择的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这样的凶手,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马大哈,就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的人。那么,导致他精神恍惚的这种心理障碍,究竟与血液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呢?

方木在图书馆的电脑里输入了“血液”、“精神障碍”这两个关键词。电脑显示第三借阅室里确实有几本这方面的书。方木抄下这些书名,径直去了第三借阅室。由于方木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所以借阅处的几个老师都跟他很熟。没有过多的寒暄,方木把书单递给当班的孙老师,问这些书在哪里能找到。孙老师惊奇地看着书单上的书名说:“你不是法学院的么?这都是医学院的人看的书,你研究这个干吗?”方木说:“没事看着玩。”孙老师在眼镜后面仔细地看了他一眼,笑笑,“在Z1和Z3书架上,就在那个角落里。”

方木按照孙老师的指引找到了那几本书。办理借阅手续时,方木随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一张报纸,其中一版介绍了刚刚发生的这起入室杀人案,上面还附了凶手的模拟画像。旁边一个老师看方木也在看报纸,抖着手中的报纸感慨道:“你说,报纸上一报道,再加上通缉令,这吸血鬼还不赶快跑了啊?”方木没抬眼睛,随口说道:“不会,这种人通常不会关心新闻媒体的。”那个老师突然来了兴致,“真的么?你怎么知道?老师教过?”方木不愿多说,笑了笑,说:“我也是瞎猜。”从孙老师手里接过那几本书,快步离开了图书馆。
关在宿舍整整一天后,方木给邓伟打来电话。他告诉邓伟自己看到了一些血液疾病和精神障碍的书,他觉得这个人有可能去过精神病院治疗或者咨询。在电话里方木说;“所以,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去精神病院调查一下,不过最好要快,因为,那个人,很快还会做案。”

[ 本帖最后由 血婴子 于 2008-11-5 1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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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天,邓伟在课堂上又把方木叫走了。来到走廊里,方木小声问邓伟:“怎么,又出事了?”邓伟解释说:“嗯,没有死人,不过有一个女孩失踪了。”原来昨天晚上22点左右,红园区八间房派出所接到报案,一名在市第八中学就读的初一女生徐杰放学后失踪了。
调查走访中,一个路边的烧烤摊老板提供了重要情况:他曾经看到一个貌似徐杰的女孩在和一个外表邋遢、身材消瘦的年轻男子说话。派出所的干警觉得这名男子的体貌特征与通缉令上的“吸血鬼”很像,就直接上报了市局专案组。
方木和邓伟来到目击者所说的地点。方木看看四周,问邓伟:“有这一区的地图么?”邓伟说:“早准备好了。”说着,伸手从车里拿出一张地图,一边伸手打开地图,一边说:“相信你也发现了,凶手作案的地区非常集中。”邓伟用手指在地图上点着,“这里,这里,还有这里,都在这一区里,包括这个女孩失踪的地点,也在这附近。”他抬起头来问方木:“按照我们平时的侦察思路,如果犯罪嫌疑人把多次犯罪的地点都选在一处的话,通常认定他不熟悉犯罪地点,也就是说外地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大。你为什么认为他就住在附近呢?”
方木摇摇头说:“他不一样。这个人下手的随机性比较强,也就是说,他并没有刻意地去选择被害人。不过,也许这次有点例外,”他抬起头来看着邓伟,“他开始选择一些年轻人。”邓伟想了想,“那,你觉得这女孩还活着么?”
方木看看手表上的日历,默默地算了算:“有可能。凶手有20天左右作一次案的规律,而这一次,距离上次作案不过一星期的时间。他大概想‘饲养’一些血源,等他需要的时候随时取用。”尽管是阳光明媚的上午,听了这段话,邓伟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寒噤。方木拉着他跳上车,说:“去精神病院吧,如果我没猜错,那我们还有时间,一定要在他感到需要之前抓住他。”
青城市专业的精神病医院只有两家。方木要查找的是近五年来因妄想症前来咨询或者入院治疗的人,尤其是那些妄想内容与血液有关的人。第一家医院一无所获。在第二家医院调查时,邓伟刚刚说明来意,院长就想起一个人。
这个人叫冯凯,男,两年前,他26岁,曾因父亲和哥哥在一年内相继去世而患上严重的抑郁症。入院后,冯凯还算配合治疗,看起来抑郁症也在逐步好转中。可是有一次,护士发现他在室外散步时抓住了一只小鸟,并生饮其血。随后,他向医院要求输血治疗,因为他认为自己患有严重的贫血症。医院对他进行了详细体检后发现他血液内的血红蛋白数量完全正常。但冯凯不接受这个事实,坚持认为自己严重贫血。由此,医院发现他同时还患有妄想症。针对妄想症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冯凯突然不辞而别。在医生和护士的印象中,冯凯身高173cm,很瘦,不修边幅,他的病房总是乱七八糟的。冯凯不爱与人交往,也没有人来探视过他。他突然消失后,医院曾经去找过他,结果发现他在医院登记的地址是假的。
这条线索让方木和邓伟兴奋不已。考虑到冯凯有可能也是个假名字,方木建议邓伟马上调查两年前因血液疾病相继去世的父子,并且在全市范围内,尤其是在红园区寻找这个叫冯凯的人。
两天后,调查结果出来了。青城市共有1244个叫冯凯的人,没有一个符合查找条件。而在两年前相继死于血液疾病的父子也没有姓冯的,不过却有一对姓马的父子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分别于1998年和1999年相继去世。父亲马向文早年丧偶,1998年因再生障碍性贫血去世。马向文生前育有两子。长子马涛在父亲去世一年后,也因患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去世。次子马凯继承了父亲马向文留下的房产一套,而这套房子就在红园区常青北街83号—4。此处距离五个案发地点都没有超过5公里。
“就是他!”在红园区常青北街派出所的户籍室里,方木看着电脑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斩钉截铁地说。尽管照片里的马凯头发整齐,表情安详。可是方木还是在那双略显呆滞的眼睛里看到了深深的焦虑与绝望。邓伟在此时显得很谨慎,他把姚晓阳被杀案和徐杰失踪案的两个目击证人找到了派出所。他们都非常肯定地说,马凯就是案发当天他们见过的人。不能再犹豫了,邓伟马上向局里申请调集人手,对马凯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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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4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晚上20时22分。红光拖拉机制造厂的职工家属楼。邓伟仰头看着三楼的窗户,深蓝色的窗帘把窗户挡得严严实实,隐约可见里面透出橘黄色的灯光。参加行动的干警一共有9个人。20时25分,抓捕行动准时开始。邓伟带着攻击组和支援组悄悄摸上三楼,在右侧那扇门前停下。门上没有装猫眼。等攻击组在门两侧埋伏好,邓伟抬手敲门。
没有回应。可是邓伟注意到里面传来轻轻的脚步声,门下透出的光线也被遮住了。邓伟又敲了三下门,还是没有回应。邓伟大声说:“这家没人,到对面去吧。”邓伟转身敲响了对面住户的门,一个女声很快响起:“谁啊?”
邓伟大声说:“我们是制药三厂的,我们厂最近研制了一种新产品,叫补血乐,专门治疗各种血虚、贫血。为了回报广大消费者,特意开展百万药品大赠送活动。今天我们给您登门送药,不收取任何费用。”门开了,一个中年女性探出头来:“是免费的么?”几乎是同时,对面的门也忽然打开了。攻击组的干警一跃而起,冲着开门的人猛撞过去,他猝不及防,被仰面撞倒在地。
邓伟丢下被吓得目瞪口呆的中年妇女,疾步冲入302房间。在北卧室,一个女孩被紧紧地捆在床上,她头发散乱,双目紧闭,嘴被胶带封住。邓伟认出她就是失踪的徐杰。邓伟把手放在她的鼻子下面,感到仍有热气,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同事们确认室内别无他人,邓伟让他们给徐杰松绑,同时通知楼下的封锁组叫救护车。事先停在小区门口的救护车很快就开到了楼下,迅速把徐杰送往医院检查。
马凯已经被戴上手铐,脸朝下趴在客厅里,两个支援组同事用枪指着他的头。邓伟揪起他的头发,感到手上油腻腻的,很不舒服。他看着马凯的脸,苍白、消瘦,鼻子大概刚才被撞破了,流着暗红色的血。马凯的身子不住地扭动着,嘴里喃喃自语:“血……快止住……”邓伟突然很想用枪柄在他的脸上狠狠地来一下,可是他及时地克制住了自己。他站起身,厌恶地一挥手:“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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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凯在归案后第四天终于开口,很痛快地承认了这四起杀人案是自己所为。不过他坚持认为,自己杀人吸血是为了自救,因为他和他父亲、哥哥一样患有严重的贫血症。看守所特意找了医生给他做身体检查,结果证明他的血液完全正常。由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所以市局决定尽快移送检察院起诉。邓伟在电话里向方木简单告知了案件的进展情况。方木提出要跟马凯面谈一次,邓伟有些犹豫,不过最后还是答应下来。
这次面谈被安排在看守所的一间会客室里。会客室只有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都被固定在地上。四周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铁门。几分钟后,马凯步履蹒跚地被两个看守带进会客室,按在了方木对面的椅子上。为了取得马凯的信任,方木要求邓伟和两个看守都出去。邓伟答应了,出去后把铁门锁了起来。
资料显示,尽管幼年丧母,但是马凯在26岁之前一直是一个正常成长的男孩子,高中毕业后直接升入大学,大学期间除了一次考试不及格之外没有任何人生瑕疵。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任业务员,平时虽然与人交往甚少,不过也没表现出精神错乱的征兆。如果说马凯一直在一条普通却平坦的人生之路上按照固有的轨迹匀速前行的话,那么他26岁之后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就此改变了他的一生,也让四个无辜的人命丧黄泉。
方木要探求的,就是他两年来的心路历程,这也是全案中所有谜题的答案。谈话并不是很顺利,马凯只是神经质地唠叨着,不过方木还是从他逻辑混乱的言语中证实了自己最初的猜想。马凯的情况属于典型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由于父亲和哥哥先后因白血病辞世,他对自己的血液情况越来越焦虑,整天担忧自己的血液会慢慢干涸,逐渐恶化为妄想症,发展到最后,他不惜杀人饮血,以“补充”自己的血液。
面谈结束,方木准备走的时候,厌恶地对马凯说了句:“你不可能再祸害任何人了!”然后就去按提醒外面开门的红色按钮,外面的邓伟正在接电话,没有听到。方木屏住呼吸,又一次按下了红色按钮,还是没有反应。他感到额头上一下子布满汗水。
“看守去上厕所了吧。”方木假装漫不经心地回到桌前坐下。他故作镇静地抬头看看马凯,却吃了一惊。马凯的眼中已没有了刚才的信任和恳切,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敌意。方木很紧张,刚才那句话肯定让自己的处境变得非常危险,他现在必须转移马凯的注意力。
“你头上的伤怎么搞的?”方木问道。马凯没有作声,只是死死盯着方木。方木突然想起,邓伟提起过,马凯在进看守所的第一天夜里袭击过其他犯人,这些淤伤大概是拜看守和其他犯人所赐。“你袭击了其他人?”马凯还是不说话,呼吸开始变得粗重,眼神也一下子变得饥渴,仿佛一只蝙蝠看见猎物。
方木的大脑一片空白。他努力让自己保持微笑,可还是忍不住颤抖起来。马凯站起身,伸出一只枯瘦的手,向方木的脖子上抓来。方木一直绷紧的神经彻底崩溃。他大叫一声,从椅子上滚落下来,连滚带爬地跑到桌子对面,隔着桌子和马凯对峙。两个人像在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一样围着桌子转圈。马凯瞪着血红的眼睛,呼呼地喘着粗气,嘴角是随着呼吸喷出的泡沫。好几次,马凯试图跳上桌子,都被方木抡着书包打退。书包里的东西四散飞舞着,落在地上。
马凯终于失去了耐心,又一次跳上桌子,向方木猛扑过来。方木往后退了一步,不料踩在了一根圆珠笔上,仰面摔了一跤。马凯趁势压在方木身上,双手摸索着方木的脖子。方木一边阻挡他的手,一边奋力曲起右腿,猛地一脚蹬出去,把马凯踹出好远。趁他在地上翻滚呻吟时,方木爬起来,跑到铁门前,拼命地敲打着,大叫救命。还没敲几下,就感到马凯从后面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拉倒在地。刚才的搏斗已经把方木的力气消耗殆尽,他的挣扎越来越无力,而急欲吸血的马凯虽然看起来瘦弱不堪,可是在血液的诱惑下却越来越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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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5 13: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方木看着马凯大张的嘴离自己越来越近,本能地扭过头去躲避,却把自己的颈动脉暴露给了对方。马凯粗重的呼吸喷在方木的脖子上,仿佛能想象到那一排尖利的牙齿咬进皮肤的剧痛。“救命……”方木就像两年以前,在烈火中那样,在心里狂喊道。
方木听到铁门被重重地打开,有人冲进来,紧接着,马凯按住自己肩膀的手松了下来,他的整个人也软绵绵地从方木身上滚落下来。邓伟伸手把方木拉起来,方木摇晃了一下,忙伸手扶住桌子。马凯已经被几个看守七手八脚地按在地上,正在戴手铐和脚镣。
一切都结束后,邓伟硬拉着方木去了一家饭店,非要请他吃顿饭压惊不可。几杯酒下肚,两个人的话渐渐多起来,邓伟的脸有一些红,他说:“老弟,说实话我挺佩服你的,要是没有你,这案子指不定什么时候能破了呢。”方木抿了口酒,笑着摇摇头。邓伟又问:“可是,我还是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比方说,你是怎么判断出马凯的长相的?还有他的住址、家庭背景什么的?”
方木把酒杯放在桌子上:“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给了我一些现场图片和分析检验报告。之后,我们又一起去了一次现场。这些信息带给我这样一种印象:混乱。这让我觉得凶手可能是行为证据学中所说的‘无组织力的连环杀人犯’,就是指那些病态的,存在严重精神障碍的人。由于他们的理智和社会性功能都已丧失或者相当迟钝,而且已经部分或者全部地脱离了现实世界,因此,他们实施犯罪的现场往往具有一些显著的特征。例如犯罪往往是一时冲动;以熟悉的地点为目标;犯罪现场随意而且凌乱;现场到处可见大量的物证等等。而在这一系列杀人吸血案件中,现场都明显体现出上述特征。”
邓伟专心地听着,方木接着说:“我之所以判断马凯长得很瘦,一方面是因为凶手曾和被害妇女有过激烈的搏斗,另一方面是因为我感觉到这个人在犯罪时表现出一种极为焦虑的情绪。试想,如果一个人在这种长期存在的焦虑情绪下生活,他的饮食肯定不好,会表现出营养不良的征兆,所以他可能是个瘦弱的人。而一个连基本的饮食起居都照顾不好的人,对个人卫生肯定也无暇顾及。而且他极可能是独居,因为如果有同居亲属或长辈,那么他人的开导与劝解也会减轻他的焦虑,不至于最后恶化成妄想症。他发病也应该就是最近几年,因为如果他早就有这种病态心理的话,他早就下手了,而最近几年并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
方木低头喝了口酒,又点燃一支烟:“无组织力的连环杀人犯有一些比较典型的人格特征。例如社交能力差;情绪焦虑;无法从事技能性工作;出生排序多为家中幼子;独居,并且往往生活在犯罪现场附近;对新闻媒体不感兴趣等等。所以我判断凶手可能就住在现场附近,而红园区是本市的旧城区,商品房很少。再说以他的精神状态,不可能从事高收入的职业,所以他的经济能力也不允许他购买商品房。因此他很可能住在父母留给他的房子里,而他的父母很可能原为国有企业职工,因为过去只有国有企业才会有福利分房的待遇。所以,综上所述,凶手是一个年龄不超过30岁,很瘦,不修边幅,家住在案发现场附近,国有企业职工子弟,存在严重精神障碍的人。”
邓伟目瞪口呆地看着方木,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老天爷,全被你说中了。”看到邓伟一脸敬畏的表情,方木笑笑说:“我没那么神的。这个案子我有很多地方都搞不清楚呢,比方说怎么选择被害人,为什么要剖腹,为什么要把血液和其他物质混合,很多呢。”
从小饭店里出来,喝得有点醉的邓伟拍拍方木的肩膀:“老弟,你帮了我大忙,想要什么奖励,尽管说!”方木笑着摇摇头。邓伟粗声粗气地说:“不!一定要!物质奖励?还是给你们学校写一封表扬信?哦,”他若有所思地摇摇头,“恐怕不用我写了。”方木正要问为什么,邓伟又重重地拍了拍他的后背:“要是局里不给你奖励,我给!你们做学生的需要什么呢?”他搔着后脑勺,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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