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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遗忘的世界

《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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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开庭(二)

  这一堆东西,林清雅保管得很仔细,每一件都是用适当的包装包裹得好好的,特别是那些领带,在包装之前,还仔细地熨烫过,平整而干净。蓝煜星仔细地把玩着这些熟悉的小东西,基本上,每一件都能让他想起一个甜蜜的日子,甜蜜的往事,像放电影一般,一幕一幕地浮现在眼前。

  蓝煜星注意到,这些东西,都是他现在也可以用的。以前她还给自己买了许多衣服,因为蓝煜星的身材比范志杰小了一号,穿上是不合适的,林清雅并没有带给他。这说明,林清雅并不是以给他这些东西来表明两个人关系的决裂,只是想当然地把他可以用的东西带来而已,继续发挥它们的作用。

  不过,蓝煜星对林清雅的想法有点哭笑不得。以自己现在的经济收入,用这些东西,合适吗?但是,换一个角度想,也许大家也不会说什么。在S市机关,干部们都是工薪阶层,真正识货的应该不会太多,估计真的别人也会说是假的吧,这样,那些领带,皮夹子什么的,还是可以用的。这些东西,买的时候价格贵得离谱,但在苦孩子出身的蓝煜星看来,和普通一两百元一件的东西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且,现在仿制的名牌货满街都是,谁能看得出来啊。还有一点,同样的东西,在不同的人身上用,价值是不同的。乡下孩子裤子上有几个洞,那就是破了,而城里的裤子上有几个洞,那就是酷,就是前卫。这就是差别。

  看完之后,蓝煜星把东西收起来,在胡思乱想之中,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七点,蓝煜星起来,随便吃了几块饼干,喝了点水,穿上西装,打了一条林清雅带来的领带,又披上一件棉风衣,直奔市法院。作为专案组的成员,他要参加今天的公开庭审,这是正式场合,当然着装上也要正式一些。市里的重要机关都在这一片,法院离蓝煜星的住地也不远,他就直接步行过去了。

  三九天的S市,干燥而且寒冷,但今天的天气不错,没有什么风,太阳虽然升起不久,却已经普照大地,为清晨的S市披上一层金色的外衣。蓝煜星穿得有点少,出了房门,离开了暧气,顿时感觉一激淋,这让他下意识地把风衣裹得紧了一点,快步往法院走去。

  七点三十分,蓝煜星来到S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是一个开方式建筑,主楼是一幢二十层的高楼,建筑风格雄壮而威武。楼顶,是线条简洁明快的屋檐,把建筑的整体轮廓清晰地勾画了出来。镶嵌在正门顶上的,是金光闪闪的国徽,这是国家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国微下面,是一排粗壮的大理石门柱。门柱高近十米,柱身要两个人才能合抱过来。门柱的后面,就是第一审判大厅的大门;下面,是二十多层的台阶,台阶前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广场。

  此时的广场上,人声鼎沸,执闹非凡。众多的记者和群众云集在广场上,因为进不了大厅,不少记者急得在外面团团乱转,而另外一些思维比较活络的,已经开始了他们的工作。法院的背景,广场上的场面,都被他们摄入了镜头。甚至一些前来看热闹的群众,也成了他们采访的对象,广场上,好几个地方都有摄像师扛着机器,记者拿着话筒对群众进行采访的场面。

  这时,远远传来了刺耳的警笛声,嗅觉敏锐的记者们知道,关键的时候到了。

  首先开到现场的是两辆警用大面包车,门上写着法院的字样,气势凶凶地停在了广场的一侧。车辆刚一停下来,记者们就像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纷纷扑了上去,摄像机、照相机的长镜头,纷纷对准了车门。

  车门打开,记者们却失望了。这辆车里带的,并没有涉案人员,而是两车近百名法警。法警们一个个全副武装,在几个手持对讲机的头头的指挥下,迅速进入了各处就位,一部分均匀地分布在广场的各个位置,而绝大多数的人,占据了从广场入口到大门和后侧门的通道,并打开了审判厅的大门。一些象蓝煜星一样有旁听证的,其中也包括一些记者,开始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顺着通道进入大厅。蓝煜星想在门外多看会,就没有急着进去。

  五分钟之内,旁听的人都已经进入了大厅,但法警们并没有散去,反而更加严阵以待。记者们知道,更重要的人物,很快就要来了。

  果然,远远地响起了比刚才更加急促而响亮的警笛声,一列长长的车队开始驶向广场。当前是一辆开道的桑塔纳2000的警车,警车后面,是一辆奥迪A6,车牌是十号,这正是现任的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孙继尧的座驾。后面,是三辆警用轿车,清一色的帕萨特1.8T,车门上分别印着公安、检察、法院的字样。车辆直接从入口进入通往正门的环形通道,驾驶员在大厅前把车门打开,领导出了车门以后,按顺序走进了大厅。

  孙继尧是光临今天审判的最高领导,他的出现,分外引人注目。今天的孙继尧,尽管天很冷,他依然西装革履,分外精神。同时从车上下来的,还有他从公安局带来的秘书,一个高大英俊、帅气逼人的小伙子,也穿着西装,跟在孙继尧的后面,提着他的公文包。这个小伙子自从进了纪委以后,一直跟着孙继尧鞍前马后。大家都知道,领导带过来的秘书,绝对是领导眼前的红人,在单位的地位,想当于隐形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时候甚至比一些副职的影响力还强。所以,和他套近乎的人很多,但他很忙,并没有时间和大家多交流,对人礼貌而客气,却不作更多的交流,显得很超然,甚至有一些神秘。

  当他从车上下来以后,一阵镁光灯急闪,有些急切的记者,甚至爬到了广场边的花坛上,居高临下一阵猛拍,这倒是个抢镜头的好位置。

  三辆轿车后面,是纪委的一辆子弹头面包车,从车上下来的,是林清雅,几位副书记,纪委的一部分常委,其中,自然有袁小刚,他们在三长的后面,也走进了大厅。

  紧跟在后面的,是分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蓝白相间的警用面包车。这几辆车,并没有跟着前面的车子,而是直奔后侧的边门,记者们知道,在这几辆车里面,才是真正的主角。如果不出意外,被告刘彪,就应该在其中的某一辆车上。于是,记者们开始向后侧门蜂蛹,但是,这条通道早就被法警们封锁了。不过,这似乎难不倒无所不用其极的记者们。大家开始尽可能的抢占广场上的所有制高点,用各式各样的长镜头,对准这群人猛拍。

  通过变焦镜头,记者们发现,从车里下来的,有身穿法袍的法官,着深蓝色西装制服的检察官,还有两名着普通西装的,应该是律师。这些人下完之后,两名法警押着一个穿黄马甲的男子从车上下来。毫无疑问,这就是刘彪,只是距离比较远,看不大清楚。

  对记者们攀爬花坛的行为,维持秩序的法警们有些无可奈何。领导们有交待,切切不可因为行为精暴、态度蛮横得罪这些些记者们,否则,一旦进入他们的镜头或摄像机,那就是S市的污点。但这些记者们又实在有些不自觉,广场四周的绿化已经被损毁了一部分了,这让那些把法院看成自己的家一样的法警们十分心疼,S市这样的地方,何曾出现过这么疯狂的记者啊,以前只是在电视电影上看到过而已。

  差不多了。蓝煜星不再停留,拿出旁听卡别在西装的上领口,阔步走向大厅。马上就要开庭了,居然还有人能够耐心地等到现在才进去,蓝煜星自然而然招来了进不去的那些人的侧目。但是,蓝煜星没有在意,而是坦然地阔步走向法庭的大门。两边,是站得整整齐齐的两排法警,给人一种夹道欢迎的感觉。

  到了大门口,蓝煜星正要进门,却听见一撕心裂肺的哭喊声:“我苦命的女儿啊。”

  这声音,实在是太惨了,听在蓝煜星的耳朵里,感觉灵魂像被那种很钝锯子锯了一下,并不是痛痛快快地鲜血淋漓,而是在皮开肉绽的同时又有所铰连,说不出的难受。他回头一看,只见一名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在一个中年男子的搀扶下,跌跌撞撞直奔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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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开庭(三)

  蓝煜星很正常地联想到,这两人,应该是周嫒嫒的父母。记者们终于发现了今天最有价值的一幕。而且,在律师、公诉人、被告都无法采访到的情况下,受害人的家属,无疑是最好的采访对象。所以,记者们均不约而同地围到了这边,各式各样的话筒递了过来,然后就是嘈杂的提问声。

  “请问,你们是受害人的父母亲吗?”

  “今天,犯罪嫌疑人即将面临法律的裁决,此时此刻,你们的心情是怎样的?”

  “可以介绍一下被害人周嫒嫒的情况吗?”

  “请问,案发前,你们知道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吗?”

  “被害人有男朋友吗?除了今天的被告以外,她有没有和其他的男人有过暧昧关系?”

  “被告有没有给过周嫒嫒钱?她有没有往家里送过钱?”

  ……

  各种各样的提问,带着记者追探真相的强烈愿望和好奇心,几乎是完全不顾忌对死者父母情绪的影响,坦白而又直率地问了出来,一把又一把向周嫒嫒父母的伤口上洒着盐,让周嫒嫒的母亲更加悲伤,哭声更响亮了。法警们愤怒了,面对这样一些只想猎奇而毫无同情心的记者,他们粗暴地驱赶着,却有一些落入了记者们的镜头。几名法警把周氏夫妇护送进了大厅,周母这才稍有平息,转成为低声的哭泣。

  蓝煜星心里愤怒,却不敢再作耽搁,步入了审判大厅。这时,审判大厅门外的人员已经基本就位,后侧门已经关闭,负责维持秩序的法警们开始赶赴新的岗位,只留下四人看守在大门的门口。

  和外面的拥挤相比,一百平米的审判大厅虽然坐得满满当当,却并不紧张,左中右三个区座位之间距离恰到好处,人们进入十分方便。区域之前,留了两排宽宽的过道。

  大厅正前方,占整个大厅大约三分之一的位置,是审判区。正前方的墙壁上,悬挂着醒目的国徽,国徽下面,是高大的审判席,后面,则是三把靠背很高的椅子,中间的席卡上写着审判长,两边是审判员,这就是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了。蓝煜星事先了解,此前,这次庭审合议庭组成人员阵容强大,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任审判长、刑一庭、刑二庭的两名庭长任审判员,合议庭成员中,审判长为三级高级法官,其余两人均为一级法官,一名是副教授,两名审判员均为硕士研究生,这三个人的业务素质、审判经验,代表了S市刑事审判的最高水平。在昨天晚上的会议上,今天的审判长汇报了对庭审的准备情况。近一段时间以来,他们认真地研究了128买凶杀人案的案情,对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和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充分考虑到了128案在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撰写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做到庭审结构合理、庭审用语规范。书记员由3名助理审判员组成,并且,这次庭审是第一次配备电脑进行庭审记录。

  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已经就位。与之相应,市检察院也派出了最强的阵容,三名公诉组成人员中,为首的正是S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李士强,调检察院之前,他曾经做过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的主任、纪委常委,在纪委的时候,曾立下赫赫战功,他的大名,蓝煜星是久仰了。而这次为刘彪辩护的律师,虽然属于法律援助性质,却也是S市有名的大律师,来自市司法局直属天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吴服民和他助手。

  他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是在第三排,前排坐着孙继尧、公检法三长和市里四套班子里的几位不是很重要的人物,主要是人大政协的副职,不过,谈新权并没有来。第二排,是司法系统的一些处级干部,如政法委的几个副书记,纪委的几个副书记和常委,公检法的一部份副职,林清雅、袁小刚、李强,孙继尧的秘书上,都在这一排。蓝煜星坐下以后,发现身边的同志基本上都是参128大案的专案组人员,便向他们打了个招呼,静候开庭。

  这时,刘彪被两名法警押到了被告席。刘彪身上套着一件黄色的马甲,马甲上印着“S市第一看守所”的字样;虽然是在法警的看押下,刘彪却是神色镇静,步伐平稳,显然,对即将发生的一切,他是有充分的心理准备的。进入法庭的时候,蓝煜星明显感觉到,他向旁听席上扫视了一圈,似乎并没有看到自己所希望看到的人,神色中露出一丝失望,又有一丝欣慰。不过,当他的视线经过孙继尧的时候,却停留了片刻。虽然只是一瞬间,却被有心观察的蓝煜星捕捉在眼里。此时,蓝煜星忽然很想看看孙继尧的表情。刘彪曾经是他的跟班秘书,现在却作为杀人嫌疑犯被控;孙继尧曾经是他的领导,这时正作为光临法庭的最高领导人前来旁听,不知道这一对上下级之间会作何感想。

  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骚动,估计是外面的记者又发现什么重要人物了。蓝煜星回头一看,见门口进来一个女人,脸上卡着一个大大墨镜,一身黑衣,皮肤白晰,身姿婀娜,原来是钱玉纶。她终究还是来了。见到钱玉纶,蓝煜星急忙把视线投向了刘彪。

  背对着大家的刘彪,好像有所感应一样,也回头看了一眼,见到钱玉纶,神色中流露出明显的愧疚和不忍,这一眼,和刘彪刚进场时快速扫视全场不同,足足呆了有一两秒钟,才恋恋不舍地把头转了回去。等他回过头,蓝煜星看到,坐在角落里的钱玉纶,正拿着一张雪白的纸巾,掀开墨镜,姿态优雅地擦拭着。

  这时,书记员出场,在查明公诉人、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的程序之后,开始朗声宣读法庭纪律:“请大家坐好,保持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第一,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第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第三,不得发言、提问;第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第五,旁听人员所携带的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机;第六,对违反法庭纪律和不听制止者,审判长可口头警告,责令退庭;第七,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处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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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章 开庭(四)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人员到庭!”随着书记员的朗声宣告,三位身着黑色散袖、红色前襟法袍的法官迈着庄重的步伐从侧门旁的休息室里走了出来,四颗金色的法徽钮扣在灯光下灼灼生辉。中间的一位法官,正是S大学的兼教授,德高望重的老法官龚为民。此时,无有级别,也没有职务,法官,才是今天这个场合主角,包括政法委书记孙继尧在内,都得起立欢迎他们,因为,他们才是至高无尚的国家权力的象征。

  站在审判席正中的龚为民满头银发,面色慈祥,他环视了一下全场,用平缓而又充满威严的声音说到:“各位请坐。”众人哗地一声坐下来以后,场上顿时变得鸦鹊无声。这样的场面,蓝煜星经历过无数次了,可是,每到这个时候,他都有一种深深的震撼,感觉灵魂又被净化了一次。受过法学研究生教育的他清楚地知道,法庭审判的权力是最神圣不过的,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也是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保障。

  可是,蓝煜星也清楚地知道,并不是每一个法袍包裹的躯体都代表着正义与公平,在庄严的法袍下面,也有黑暗,也有罪恶,也有腐败,也有堕落,而自己的责任,就是洗清这些污垢,还她以本来面目。

  审判长龚为民庄严的声音在大厅里回响:“S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说完,龚为民手中的法锤重重地敲了一下,木质法锤的声音并不响亮,可这一下,却像是敲在每一个人的心坎上一样,引起了大家的强烈震动。

  “被告人刘彪!”当被龚为民点到名的时候,刘彪象被操纵的木偶一般,头被猛地提了起来,用充满敬畏的目光仰视着审判长,也许,从成为阶下囚到现在,他才第一次真正地感觉到了法的力量。

  接下来,是一段被例行的问答:“有无别名?”

  “没有。”

  “你是哪年哪月出生的?”

  “1966年4月13日”

  “民族?”

  “汉族”

  “你籍贯是哪?”

  “J省p县”

  “出生地?

  “J省p县P城镇”

  “文化程度?”

  “大学”

  ……

  “你在什么时间被采取了哪种强制措施?”

  “去年12月1日被S市人民检察院逮捕,是由S市公安局执行并向我宣布的”

  问话完毕,龚为民又宣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二条之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审理S市中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彪买凶杀人、泄露国家机密、包庇一案,本庭由审判员龚为民担任审判长,即我本人……”接着,龚为民又介绍了合议庭的另外两名审判员、法庭记录,检察院的公诉人,辩护律师等等。龚为民繁琐的介绍还在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案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有下列诉讼权利,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以上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刘彪是否听清?“

  “ 听清了!”

  “刘彪申请回避吗?”

  “不申请!”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随着审判长的一声宣布,副检察长、反贪局长李士强踌躇满志地站了起来,开始宣读他那长长的起诉书,刘彪如何因不正当男女关系产生纠纷,如何通过刘虎买凶杀人杀害周嫒嫒、杨鹰、苏健三人,事后如何请董守业为其顶罪最终董守业因暴力抗法被击毙,如何在监视居住期间负隅顽抗向刘虎通风报信等等,在李士强铿锵有力的表达中一一道来,蓝煜星看了一下时间,这封起诉书,足足宣读了半小时,最后,李士强掷地有声地说:“刘彪身为共产党员,国家干部,知法犯法,道德败坏,品质恶劣,手段凶残,影响极坏,请求法庭对刘彪予以严惩,以张正义,以正视听!”

  李士强宣读完毕之后,旁听席上一阵窃窃私语。实在是看不出来,就是这么一个看起来十分文静的书生,却可以因为自己的前途,不但杀害了曾与他同床共枕的情人,还杀害了两个无辜的性命用来掩盖自己的罪恶。并且,还有像董守业这样的老干部、老军人对他舍命相护。这外表的温顺与心思的毒辣,反差实是在过于强烈了。在铁的事实面前,仍然有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在暗自嘀咕,这真的是他干的吗?不像啊。

  “肃静!肃静!”龚为民庄严地宣布道。在他充满威严的要求声中,众人才逐渐安静了下来,审判厅里,又恢复了初始时的寂静。这时,龚为民又把目光转向了刘彪:“被告人刘彪,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什么意见?

  “没意见!公诉人说的都是事实。不过,我有一个请求!”刘彪的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入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中。场上又是一阵哗然。大家没想到,这么大的案子,审判起来是如此的轻而易举,既然被告人对所有的指控都毫无意见,那么,下面的一切程序都将变得毫无意义,按公诉状中列举的罪名,已经足够判刘彪死刑了。坐在角落里的钱玉纶,知道大势已定,今天的结果,虽然完全在她的预料之中,可真正面临的时候,她还是感觉无法接受。在严肃的审判大厅里,不允许她释放自己的悲声,她只能强忍着自己的悲痛,任泪水从墨镜的后面哗哗地流淌。

  刘彪的最后一句话,大家也都听得很清楚。不过,他有什么请求呢?大家都很好奇。

  “我注意到,公诉人在诉状中,并没有追加相关民事条款。我的行为,给周家带去了巨大的损失。目前,我和妻子钱玉纶,除了她在接受父亲的赠予时已经公证的个人财产之外,尚有两百万的共同财产。我本人并无经济犯罪的罪行,在我们的共同财产中,其中有百分之五十属于我个人的合法财产。在我于周嫒嫒非法同居期间,从未给过周嫒嫒一分钱,唯一的一处住宅是我以周嫒嫒的名义买的,她本人也并不知情,这处住宅,事后也被我请人纵火烧掉了。在此,我郑重向法庭提出请求,将我全部的个人财产判给周嫒嫒的父母作为赔偿。请法官准许。”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刘彪的声音平静而和缓,根本就不像是一个面临死刑判决的被告。

  “我们不要你的臭钱!我只要你为我的女儿抵命。”庭下传来了周嫒嫒父亲带着哭腔的吼声。

  场面再一次混乱了,众人何曾见过这样的庭审,何曾见过这样被告主动要求赔偿而受害人家属坚决不答应的场面?

  大家还想到,周嫒嫒和刘彪在一起这么多年,居然没有拿过他一分钱;刘彪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偷偷为她买了别墅而不告诉她,显然也是不想玷污他们之间的感情。而且,他在弥留之际,最后的愿望居然是把自己的财产留给周嫒嫒的父母。这都足以说明,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尽管是违法的,却也是纯洁的,干净的。还有,周嫒嫒和刘彪相恋多年,并没有把她们的事情告诉她的亲人,好友,这也说明,周嫒嫒对刘彪的形象其实是极力维护的。她所做到的,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但是,周嫒嫒既然对他是那种真挚的爱,为什么又要避着他怀上他的孩子,并逼他离婚呢?难道周嫒嫒是在放长线钓大鱼?还有,既然刘彪对周嫒嫒这么好,又怎么忍心杀了他,难道真的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了善心了?总之,这个案子给大家带来太多太多的惊奇,太多太多的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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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激辨(上)

  “肃静,肃静!”审判长龚为民的声音依然平静而充满威严,审判厅顿时平静了下来

  审判长还在继续陈述:“本庭对被告人的请求表示欢迎,但是,鉴于受害人家属对被告的请求提出异议,本庭决定,对被告人的请求,适用庭外调解。下面,由公诉人就起诉书中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

  对审判长的发问,李士强当即回答道:“鉴于被告人对公诉状中所列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诉没有发问内容。”

  “辩护人对被告是否发问?”

  “发问!”律师站了起来:“被告人刘彪,刚才,公诉人在公诉状中称,你通过同案犯刘虎实施买凶杀人计划,请问,刘虎何在?”

  “刘虎畏罪潜逃,我也不知道到他的下落。”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在公诉状中称,你与周嫒嫒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请问,你是否曾被第三人捉奸在床或是拿到你与周嫒嫒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

  “没有。”

  “被告人,刚才,在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中,有你和同案犯刘虎的通话录音,你对此通话录音有没有其它的解释?”

  随着辩护律师的问话的一步步深入,公诉人和在场的很多人立刻感觉到,辩护律师的问话,显然超出了他事先提出不对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立场,所以,公诉人立即发言:“审判长,我反对,我认为辩护人对被告的提问有不当诱导的嫌疑。”

  公诉人说的话是对的,刚才的发问,显然有不当诱导嫌疑,所以,审判长当即表态:“反对有效!辩护人不得就同样的问题对被告人发问。”

  “谢谢!”吴服民大律师表现出了他应有的风度,继续发问道:“被告人,请问,你的同案犯董守业,因为你,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他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请你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刘彪对律师的提问,显然是早有准备,这个答案,他本来是为专案组准备的,没想到却在法庭上派上了用场:“董守业此人,部队出生,是一个非常讲义气的人,我在分管国土工作期间,与董守业相交莫逆,无话不谈,知道了我的情况以后,他主动提出,我还比较年轻,前途无量,而他年事已高,死不足惜,愿意帮我承担一切责任。只求我以后在担任要职之后,能够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这一点,也是我本人的愿望,所以我就答应了他。”刘彪的回答,看似匪夷所思,却又很有说服力。

  听众席上却是一片哗然,太出乎意料了,谁都想不到,一个无比罪恶的手段却假借一个如此高尚的理由。特别是在场的记者,都是大报大台的名记,见识过的事情多了去了,可他们还从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居然作奸犯科的目的是为了做一个好官。

  “那好,被告人,我再问你,你之所以承认你买凶杀人,是不是有被其它的诱惑或逼迫?”辩护律师的话,着实显得有些荒唐,也再次引起了大厅里的混乱,审判长不得不又连喊了两声肃静。而公诉人也自然而然地反对:“反对辩护人的问话,存在不正当诱导!”

  “反对有效!请辩护律师注意你的提问方式。”龚为民提醒道。

  “好的,谢谢审判长。鉴于本案在审理中出现的诸多疑点,在此,辩护人提出请求,当庭申请对被告实施无罪辩护权力,请合议庭裁决!”吴服民的提议,显然有些过于不合常理,但又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条款。今天的审判长,绝对算得上是处变不惊了,尽管出现了如此意外的情况,他还是按照程序对刘彪问道:“被告人刘彪,你是否同意辩护人对你提出无罪辩护的请求?”

  “我同意!”此时,刘彪也只能同意,如果不同意,那简直是意外中的意外了。

  此时,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庭审却还刚刚进入状态,按常理,也该休庭了。审判长顺理成章地宣布:“对辩护人的请求,合议庭需要作进一步的裁决,现在宣布休庭,下午两点三十分继续开庭。”

  “高,实在是高!”对辩护律师今天的表现,蓝煜星只觉得叹为观止。看来,S市果然是藏龙卧虎啊,在法庭上,审判长和律师表现出的水平,都是出乎自己意料之外的。自己总觉得有中纪委的工作经验,有副部级干部的经历,有杨铮毅教授亲传弟子的基础,长期以来,对S市政法系统的业务水平总是不屑一顾,总觉得老子天下第一,看来是大错特错了。别的不说,今天这位律师的表现,简单的几个提问,就已经把自己心中的疑问完全表达了出来,实力不在自己之下啊。

  而且,今天律师的表现,在蓝煜星看来,如果和钱玉纶没有关系,打死他也不信。所以,钱玉纶的手段也极为高明。如果事先提出无罪辩护,可能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可是,律师这种当庭提出无罪辩护的表现,已经把政法委推到了悬崖边上,在这么多大记者在场的情况下,政法委肯定会十分被动,最后也只能答应。这种运筹帷幄的水平,让蓝煜星怎能不佩服?

  不过,一般的律师是不敢提出这种请求的,提出这种非分请求的结果,对律师来说,实在是难以预料,但是,有钱玉纶这么强的实力作为支撑,律师的行为并不十分难以理解。钱的作用,实在是太强大了。

  中午,政法委和纪委紧急召开了会议,其中自然包括林清雅,蓝煜星并没有参加,不过,他可以想到会议的内容,无非是对吴服民的要求做出裁决,对下午的庭审做进一步的安排,应该不会有什么太特别的议题。果然,下午两点,林清雅给自己打了个电话。今天的庭审,让她看见了一丝希望,但是,结果并不是十分乐观。

  下午两点半,庭审继续。一翻复杂的程序之后,终于进入正题,接着上午的程序,审判长发问道:“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没有了。”吴服民回答得很干脆。

  “那好,继续进行法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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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章 激辨(下)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公诉方开始一件一件地列举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各样的证据。各种各样的图片,口供,录音,一件一件地呈现在大家的面前。

  证据提供完毕之后,审判长问道:“被告人对原告人提出的证据有无异议?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刘彪回答:“无异议,没有什么需要提供的!”

  刚才,通过律师的问话,大家开始对案件的定性起了一些怀疑,但是,当一件件证据提供出来之后,特别是刘彪和刘虎的对话,每一句,审判大厅里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现在,所有的旁听者都已经对案件的定性确定无疑了,加上刘彪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所以,大家可以断定,尽管辩护律师提出了无罪辩护的请求,并且已经被批准,但是,大局已下,接下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变数了。

  “下面,由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李士强再一次站起:“审判长,审判员,刚才的法庭调查,特别公诉方提出的各项证据,已经事实胜于雄辩地表明,被告人身犯买凶杀人罪事实证据确凿,毫无疑问,在此,我们不再对这些作过多的强调。只想建议一点,希望辩护方在为被告人辩护的时候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要再提出太多让大家感觉过分离奇的观点。我的发言完了,谢谢。”李士强的发言简短有力而且充满威严,他在发言中,毫不留情地批评了律师的行为,当然,他也说出了大家的心理话,刚才,吴服民的提问实是在有些不着边际了。不过,蓝煜星感觉,也许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他相信吴服民。

  “下面,由被告人刘彪自行辩护。”审判长在进行他的程序。

  “我没有什么好辩护的,刚才,公诉人所说的都是事实。”

  刘彪的发言,再次让大家感觉,今天的庭审真的是一场好戏,辩护律师冒天下之大不韪,主动要求为被告作无罪辩护,可是,被告却毫不领情,连一句我请我的辩护人为我辩护的话都没有说,直接了当地就承认了罪行,不知道接下来辩护人还有什么话要说。

  不过,大家也都基本上看清了今天庭审的结果。按常理,法庭辩论到了这个地步,辩护人应该放弃无罪辩护的要求了,在下面的程序中,也许,在现有基础上提出一些宽大的请求才是正题。不过,一个三条人命案在身的杀人犯,对他提出宽大条款,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有少数人,包括蓝煜星和林清雅在内,依然对下面的进展抱有一丝希望,在盼望奇迹的出现。虽然对前景并不看好,蓝煜星还对今天的辩护律师抱有一丝希望。相信,他为这场辩护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应该会有所作为的。

  “请被告人刘彪的辩护人发言。”

  审判长通告以后,吴服民站起,用清晰而坚定的语气说道:“审判长、审判员,根据法庭的指派,并获得被告人刘彪的同意,我担任本案被告人刘彪的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审阅了本案全部诉讼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的全过程,以及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作为刘彪的辩护人,我仅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吴服民的开场白,庄重而程式化,可以想见,对下面的辩词,他是做了充分准备的:“刚才,我们通过法庭调查,发现了一个奇特的案例,也是这个案件的案中案,就是p县国土局的局长董守业的案例,董守业身为国土局局长,居然可以为了被告人刘彪的利益,主动承担一切罪行,甚至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这就给了我们一点启示:假如被告人刘彪和董守业一样,同样是为别人顶罪,可能性存在不存在呢。当然,这种行为是妨碍司法公正的,应该当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却未必应该以故意杀人罪来对刘彪做出判决。”

  律师一开场,就给大家提了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刘彪会不会像董守业一样,为他人顶罪。这种事情,在平常情况下看来,似乎不可能,但是,有了这样一个例子在先,那他的观点就很容易被大家接受了。蓝煜星对今天的辩护律师简单太欣赏了,他的所有的观点,都和自己一致,当然,这引起疑问,他也曾告诉过钱玉纶,也许,钱玉纶已经把这些疑问告诉了辩护律师了。

  “本辩护人认为,公诉方提出的最有说服力的证据,就是被告人刘彪和其弟刘虎的通话录音和刘彪本人的供述。虽然,在技术上这个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他本人的供述也是法庭最重要的证据之一,但是,按本辩护人刚才的疑问去分析,假如刘彪和董守业都是为他人顶罪,那么,一切都可以说得通。”

  律师在提出他石破天惊的观点之后,继续他的辩护:“刚才,我向刘彪提了四个问题,通过这四个问题,我们不难看出,第一,除了刘彪本人的口供之外,公诉方无法提供被告人与被害人周嫒嫒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而失去了这一前提,说刘彪为了个人前途杀周嫒嫒灭口是不能成立的;第二,案件的另一嫌疑人刘虎并没有被抓获,单方面的说刘彪买凶杀人,缺乏人证;第三,公诉方提供的刘彪给刘虎汇款存根,以此作为刘彪买凶杀人的证据,本辩护人认为,在得到刘虎的确认之前,尚无法确定,因为不能排除刘彪出于兄弟之情向刘虎馈赠财产的可能;第四,刘彪与刘虎的通话,如果被告人刘彪有为他人顶罪的动机,不能排除他们两人故意演戏的可能。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认为,判定刘彪买凶杀人,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一翻颇有说服力的表达之后,吴服民又补充道:“审判长,审判员,我还想补充一点。法庭在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的时候,同样应当适用推罪从无的原则,只有公诉人的证据能够和指控的罪行构成绝对的因果关系,同时,绝没有出现任何一种意外的可能,才能判定被告人确实犯罪。而刘彪买凶杀人案,与本辩护人刚才陈述的原则显然是相违背的。以上,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在审查此案时,对辩护人的意见能给予充分考虑,并尽量采纳,发言完毕。”

  听了辩护人的话,审判厅里震动了。似乎,大家都被吴服民说服了。如果没有董守业的案例在先,也许人们会认为律师的话很荒唐,但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例就摆在眼前,如果背后另有其人,既然这个人可以让董守业为他牺牲,也同样有可能让刘彪为他牺牲,道理都是一样的嘛。

  对于法律的判决,大家也很清楚,现在在庭审的时候,比以前更家人道,更加人性化,甚至可以说是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既然无法百分之百地证明刘彪有罪,那又如何能够判他死刑呢?不过,公诉人会不会还有什么话要说呢,他们,是不是还会提出更有说服力的观点和证据呢?对这样一个被告都供认不讳的案件,如果最后竟然无法判决,似乎也太戏剧性了吧。

  蓝煜星对今天的局面是持谨慎地乐观的。一方面,他当然希望刘彪能够被免除一死。有了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刘彪不死,以后就完全有通过他追查下去的可能。破案,有时候是很需要耐心的,而他就是有足够的耐心。以前查的案子,特别是那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很多都会耗费一年以上甚至是数年的时间,而且,这些案子有些还不象这件案子这样曲折。就是他在十三室查的那件轰动全世界的走私案,主犯现在还不是依然逃往国外、逍遥法外?但是,蓝煜星也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人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不过,今天的最后结果,即使发生了奇迹,出现了让自己最希望的结果,这种结果,依然是蓝煜星非常不满意的。原因很简单,这件案子,假使公诉刘彪买凶杀人失败,也只是证据不足,而不是有证据证明刘彪无罪。对现在的审判体制,老实说,如果刘彪真的被判无罪,岂不是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你可以杀人,只要你手段够高明,不被警方抓住证据就行;这岂不是在鼓励高智商犯罪、高科技犯罪?法律的威严,受到的挑战是越来越强烈了。

  在蓝煜星思考的同时,坐在最后那个角落里的钱玉纶,已经把墨镜摘了下来,脸上,充满了期待,似乎,她已经看到了一丝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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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僵持(上)

  “请安静!”龚为民第N次重复这样的要求。“下面,由公诉人答辩。公诉人是否答辩?”

  “答辩!”公诉人站了起来,朗声说道:“审判长,审判员,首先,我对辩护律师丰富的想象力表示钦佩。下面,我想举一个例子,也许不是十分恰当,请大家不要介意。前不久,我注意到了云南审理的马加爵杀人案,听了刚才辩护律师的辩护,我觉得马加爵的辩护律师可以这样辩护:马加爵根本就没有杀人的主观意图和具体行为,他在杀人过程中和审理过程中的表现,根本就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因为借尸还魂,当时,完全是别的意识在控制着他,让他做出杀人的行为。所以,既然公诉方无法证明借尸还魂现象的存在,根据推罪从无的原则,不能判马加爵有罪。大家以为如何?”说完,李士强满脸微笑。

  李士强的话,顿时让法庭一片混乱。嘈杂声中,辩护律师吴服民愤然站起:“审判长,我反对,公诉人的举例过于荒唐,有侮辱辩护人的嫌疑!”

  既然已经有人说话,听众自然而然地也就安静了下来,不再需要审判长维持法庭纪律。审判长也就直接了当地说:“反对有效,公诉人,请注意你的言辞!”

  “对不起,我承认,我的举例很荒唐,在此,我向法庭和辩护律师表示歉意。不过,我认为,今天辩护人的辩护同样荒唐。”取得了预期目的的李士强声音更加有力。

  “法庭辩论的目的是为了探究案情的真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公诉方大量的证据都已经表明,刘彪是买凶杀人案的具体实施者,证据确凿,毫无疑问。刚才,辩护律师对刘彪和爱害人的关系提出质疑,但我们看到:第一,刘彪曾斥资数十万元为受害人周嫒嫒购买别墅,这已经在刘彪提供的秘密银行帐户资金往来中得到证实;第二,在受害人遇害以后,刘彪为毁灭证据,指使他人将别墅付之一炬,这在刘彪与刘虎的通话中也已经得到证实;第三,刘彪与受害人的关系,在刘彪与刘虎的通话中也同样得到了证实;第四,刘彪经常在双休日期间外出,与周嫒嫒的行踪完全吻合;第五,刘彪在其口供中非常明白地承认了以上犯罪事实,而且,合情合理,在逻辑上没有任何矛盾之处;第六,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条,刘彪和刘虎的通话纪录,是在他们两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监听的结果,因此,也是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的结果,在辩护律师拿不出可以推翻这个证据的新的证据之前,这一结果不容置疑。”

  在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之后,公诉人开始反驳:“与公诉方严谨的态度,负责任的工作相比,辩护人在自己的假设中矛盾百出。而且,每到矛盾之时,便用更加荒唐的假设来自圆其说,这与古人无法用科学观点解释一些自然现象便创造出鬼神学说有何区别?这和我刚才所举的例子是不是一样的荒唐?在此,我想提醒辩护律师一点,庭审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你提出一个如此大胆的假设,所以,也请你负责任地拿出证据来。事实上,如果你的假设成立,举证并不难。我注意到,你刚才用董守业的例子来作类比,但是,这显然是一个不当类比。因为,董守业已经身亡,所谓死无对证。而现在,辩护律师,你的当事人正活生生地站在法庭上,既然你说他是代人受过,那你请询问他,究竟是代谁受过,为何要代人受过,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他是代人受过?我的答辩暂时告一段落,谢谢!”

  听了公诉人的发言,蓝煜星默然了。辩护律师今天的表现,他是很佩服的,尽管他可能在事先听取了钱玉纶的分析,而钱玉纶的分析,也基本上来自于自己,但是,辩护律师并非无所作为,刚才,他在法庭上,把这一点点的疑问的效应发挥到了最大化,看得出来,他的发言,一度赢得了大量旁听者赞同,相信,也会在某种程度上说服法官,应该说,辩护律师已经尽力了。

  但是,公诉人的发言,毫无疑问是更加有说服力的。因为,大量的证据都在证明刘彪的犯罪事实,而辩护律师的假设,仅仅是一个观点,没有任何证据来支撑。蓝煜星想到当初纪委在开会讨论对自己的处理的时候,林清雅也提出了推过从无的观点,提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假设。但是,效应也不明显,直到自己拿出DF2的检测结果之后,常委会才支持了自己的观点。现在的道理也是一样,没有证据,仅仅是假设,仅仅是提疑点,效应是极不明显的。

  所以,对今天的辩护律师,蓝煜星是非常理解的。别说是他,就是资历再深的大律师来辩,也会同样无奈。道理很简单,辩护律师是为了维护被告的权益而辩,而现在,被告根本不在乎自己的权益,根本就不配合,甚至是站在了辩护人的对立面,皇帝不急太监急,这样的案子,律师没法辩嘛。

  审判长在有条不紊地推进着庭审的程序:“辩护人,你是否需要答辩?”

  “需要!审判长,我需要再次询问被告,请审判长核准!”看来,吴服民是要作最后的努力了,不过,他能不能从刘彪的口中问出什么来,蓝煜星实在是怀疑。如果真的有什么疑问,他和林清雅早就问过了,哪还轮得到上法庭?

  “被告人刘彪,根据刚才公诉人发言中所提的一些问题,你有没有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吴服民显然不能问刘彪,你是不是代人受过啊?那就是诱导了。但是,刚才李士强已经质问了三个问题,代谁受过,为什么代人受过,有什么证据证明是代人受过,相信刘彪应该听得很清楚,如果他愿意,当然可以在法庭上一一阐述。问题是,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刘彪都没有说,现在,他就更不可能说什么了,对律师的提问,蓝煜星显然不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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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章 僵持(下)

  “我没有需要作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刘彪的话完全在蓝煜星的意料之中。旁听的观众也是一片嘘声,这声音,显然是针对辩护律师吴服民发出的,刘彪的话,显然证明了刚才公诉人的判断:辩护律师的假设,实在是太过荒唐。

  这种局面,让吴服民颇为尴尬。执业这么多年,能够取得今天的成就,成为S市律师界的一块招牌,吴服民的历史是很辉煌的。对这个案子,他在接受了法院的指派以后,应该说在案情的研究上是下了一翻功夫的,也发现了一些疑点。应该说,这个案子太有挑战性了,如果能够辩护成功,那可有写进教科书的价值啊,他吴服民将在一夜之间名闻全国,这让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为刘彪作无罪辩护的职业冲动。

  还有,就在开庭之前,刘彪的家属钱玉纶找到了自己,许以重酬,无论是胜诉还是败诉,都希望他能尝试一下为刘彪作无罪辩护,并给他提供了一些情况,这让他更加的冲动了,这可是名利双收的好事情,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他定下了当庭审请无罪辩护的策略,希望能打一个突袭战,攻公诉人一个措手不及。可是,局面的发展并没有如自己所愿,从现在的形势来看,辩护的难度越来越大了。

  不过,作一名经验丰富的大律师,吴服民知道,无论形势对自己是多么的不利,他都要给自己、给法官以信心,否则,这场官司就未辩先败了。所以,他现在的辩驳,看起来依然是信心十足:“审判长,审判员,刚才,被告人的表现,进一步证实了我刚才的分析和判断。他现在和当初董守业的状态一样,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死,试问,有哪一个被告在法庭上会像我的当事人刘彪一样,如此主动地把一切罪行全部揽过来?”

  吴服民的话,引起了旁听席上的议论纷纷,有人赞同,也有人怀疑,总之是各执一词。对吴服民的话,蓝煜星却是哑然失笑:律师的这张嘴啊,果然是属鸭子的,死到临头都是那么硬,在问话的结果对他如此不利的情况下,他居然能把它援引为自己辩论的证据。不过,他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听大家的议论,还是有一部分人赞同他的。

  吴服民继续他的发言:“刚才,公诉人在作应辩的时候,虽然听起来像很有说服力的样子,但是,和开始的公诉状相比,并没有丝毫的新意。我在这里不作过多评论。但是,有一点必须说清楚,公诉人刚才提出一个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我非常赞同,今天的法庭辩论就是这样,既然公诉人认为我的当事人刘彪买凶杀人,就应当拿出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刘彪买凶杀人事实的存在,其证据应当和刘彪买凶杀人构成绝对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任何一点疑点都不可能有,任何一点其它的可能性都不会存在。而今天公诉人在公诉过程中,恰恰是违反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恰恰是在控告时证据不足,而公诉人反而要辩护方提出新的证据,这岂不是本末倒置吗?”听了吴服民的发言,蓝煜星心下暗暗佩服,在形势如此不利的情况下,吴服民能有如此表现,S市首席大律师的美誉,倒也不是凭空得来的。而场上的听众们,似乎又渐渐被他说服了。

  “刚才,公诉人提出了六条理由,本辩护人的观点认为,这是根本站不住脚的。第一条,公诉人说,刘彪曾斥资数十万元为受害人周嫒嫒购买别墅,以此来证明刘彪和周嫒嫒的关系,试想,为了掩盖事实真相,刘彪连生死都不放在心上,又怎么会在乎几十万块钱呢?大家要知道,刘彪不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他的妻子,是我市最大的民营企业天纶集团的总经理,这点钱,对刘彪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刚才,刘彪在发言中,曾提出把自己的百万资产作为对被害人家属的赔偿,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吴服民渐入佳境,反驳得愈发有力。

  “公讼人的说的第二条,第三条,条五条,都是来源于刘彪和刘虎的通话,然后,公诉人又在第六条里告诉我们,刘彪和刘虎的通话,是在刘彪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对这一点,我想请问公诉人,如何可以肯定刘彪事先毫不知情?我们要知道,第一,刘彪本人在县委办公室做办公室主任的时候,曾经做过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的秘书,联系过政法工作,至少具有反侦察的基本常识。刘彪的同伙,原来P县国土局的局长董守业,更是特种部队军官出身,具有更加丰富的反侦察经验,所以,在案件侦破中引出刘虎以后,刘彪不难判断,警方是很有可能对他进行电话监控的。在这个时候,他还要和刘虎通话,岂不是欲盖弥彰?这不恰恰在证明,刘彪极有可能是故意掩盖给警方看?第二,这件案子是由市纪委和市公安局联合侦破的。从经济实力上讲,刘彪有亿万家财;从职务上讲,刘彪是掌握实权的副处级干部,和政法系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怎么能肯定纪委和公安机关内部就是铁板一块,没有人被买通,没有人为他通风报信呢?第三,如果刘彪是为他人顶罪,以刘彪的身份,能让刘彪为其顶罪的人是什么样的身份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不难想象,他的能量至少要大于刘彪,又如何肯定慕后的人不能从纪委或公安机关内部得到警方对刘彪实施监控的消息呢?”

  吴服民的话还没有说完,场下的观众已经被他的言论刺激的快要沸腾了。快要失控的局面,让审判长连呼“肃静”。很难想象,这个律师居然是S市本地的执业律师,他的胆子实在是太大了。在他的辩论中,已经把矛头直接指向了作为党和政府最有力的执法部门,市纪委和市公安局,直言不讳地说纪委和监察局有存在内鬼的可能。这一切,和蓝煜星的推测是基本吻合的,这让蓝煜星对吴服民暗自佩服。

  还有更火爆的,吴服民在发言中很直接地说了两点信息,一是刘彪曾经做过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的秘书,二是如果他代人顶罪,这个人的能量肯定要强于刘彪。刘彪有亿万家财,肯定不会是因为钱财去为人受过,那么,能让他受过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已经呼之欲出了。而今天法庭上的最高领导,市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孙继尧,恰恰就是刘彪做秘书时所服务的领导,当时的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把两点联系起来,实在是令人遐想啊。蓝煜星自然也想到了这一点,心里暗暗为吴服民捏了一把汗,为了这场辩论,吴服民究竟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实在是不得而知啊。蓝煜星暗暗决定,庭审结束,他一定要提醒吴服民,让他干脆远走高飞,另谋高就。只要他的执业资格还在,应该可以在外面混口饭吃,S市,已经不是他的发展的地方了,搞不好,连生存都是个问题。

  吴服民的话还没有完:“刚才,公诉人在应辩的时候还提到一点,刘彪经常在双休日期间外出,与周嫒嫒的行踪完全吻合,以此证明刘彪与受害者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这让我感觉非常好笑,今天这个场合,不是公审机关的审讯,而是严肃的庭审,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要讲证据的,难道要被告拿出双休日期间不在场的证据?试想一下,双休日的时候,全国有那么多人外出休闲度假,很多人是单独外出,比如我,平时的工作压力很大,双休日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开车到海边吹吹海风,晒晒太阳,清醒一下头脑,缓解一下压力,难道我也是在与情人姘居?难道我也成了本案的嫌疑人?”

  看得出来,吴服民现在的状态是很复杂的,一方面,他对自己前期的辩论是十分满意的,所以,到了最后的反驳阶段,语气开始变得十分轻松,他的话,也自然而然引来了那些坐在后排的记者们的无所顾忌的哄笑。同时,蓝煜星也感觉,吴服民应该也意识到了自己发言的内容犯了很多的忌讳,对此,他似乎一种破罐破摔的态度,开始讥笑公诉人言辞的可笑,话说得十分尖刻。也许,吴服民已经安排好了自己的后路,这让蓝煜星放心了一些。

  吴服民开始了自己最后的总结:“审判长,审判员,我想,刚才我的陈述已经可以充分说明,被告人刘彪无论自己承认不承认,在公诉方提不出新的证据情况下,他都有为他人受过的可能。既然存在这种可能,法庭就不应该判刘彪犯有故意杀人罪。人命关天,刘彪当然有罪,但只要这种可能性没有排除,刘彪就罪不至死。法律的尊严不容亵渎,既不应该错杀一个无辜,也不应该放过一个罪犯。以上,请合议庭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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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花明(上)

  显然,辩护律师吴服民的发言带来的震动是巨大的,今天的审判,公讼人关于证据的六点说明,给人的感觉是被律师驳得体无完肤。甚至是一些旁听的律师,对今天的辩论,都有些拿不准,都在思索着,如果自己是辩护律师,应该怎么辩。至于大部分对法律只是一知半解的记者们,则更是找不着北,往往是听了公诉人的话以后,觉得公诉人是对的,刘彪的确是杀了人;可听了辩护人的话以后又感觉,辩护人的话是对的,不能判定刘彪是否杀了人。显然,辩护人的立场也很清楚,只要能证明刘彪没有杀人的可能性就可以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法庭辩论对辩护人似乎是有利的。

  “公诉人是否应辩?”无论庭上是什么样的唇枪舌剑,审判长都像是一个机器人一样,千篇一律的声调,千篇一律的言辞,千篇一律的表情,既看不出他的态度,也看不出他的心情。至于两名审判员,则像是两根木头,自始至终面无表情。只有书记员在紧张地忙碌着,上千平米的大厅,除了辩论双方的言辞引起的噪杂声外,其它的时间,都可以听到书记员的键盘声在叭叭作响。蓝煜星清楚,现在还是他们表态的时候,在法庭辩论的过程中,审判人员是一副完全中立的态度,他的任务就是让双方都能充分地论证自己的立场,绝不可能表现出自己的倾向,他真正表态是在合议庭合议的时候,在那种时候,三名法官的态度才能够真正决定刘彪的生死。

  “应辩。”公诉人李士强的声音依然信心十足。对今天的法庭辩论,甚至是蓝煜星也感觉十分精彩。一场精彩的法庭辩论,必须具备几个要素,第一是案件本身,必须非常曲折,平淡如水的案例,辩论也会同样平淡如水。第二是结论必须存在争议,一眼就可以看出结论的案件,法庭辩论一般只是在走过场,辩的也只是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罪犯的认罪态度如何,是否应该从轻处理等等。像今天的这个案子,双方都很清楚,只要认定刘彪杀人,肯定是死罪,连死缓的可能性都不存在,所以,这此细节大家也就心照不宣地免去了。第三才是辩护律师和公诉人的业务水平。言语无味、表达呆板的法庭辩论蓝煜星看过的实是太多太多,所以,今天的这场辩论,如果就辩论本身而言,毫无疑问,对听众来说是一种享受。

  但是,蓝煜星,甚至是其他的旁听者,在这样的场合,又如何能够享受得起来?因为,这场辩论的话题太沉重了,他关系到一个包括董守业在内的四条人命案啊,如果刘彪也被判了,那就是五条人命了。这和当初自己在公务员面试的时候与许枫辩论不可同日而语,相比之下,当初的那场辩论只能说是一场游戏了。此时,作为这个案件的从头至尾的参与者,蓝煜星怎么能把心思放在欣赏辩论的精彩上?

  “审判长,审判员,”李士强打了个招呼,继续应辩:“刚才,我认真聆听了辩护律师的辩论,很精彩,激情洋溢,妙语连珠……”蓝煜星心下暗笑,这帮搞法律的,辩得多了,也就都成了老油条了,居然用激情洋溢,妙语连珠来形容吴服民的辩论,看起来似乎是在夸奖,事实上,这绝对不是什么好话。如果是辩论赛,这样的评价也许是很高的,但现在是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当然不能缺少流畅和充满激情的表达,但最关键的还是有理有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所以,李士强这样说,和说吴服民耍嘴皮子似乎没有什么区别。不过,吴服民也不在意,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

  没有出乎蓝煜星的意料,接下来,李士强就开始转折了:“但是,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辩护人,法庭辩论,需要的是证据和法理,而不是空泛的激情。下面,我指出辩护人在刚才的应辩中所犯的最明显的一个错误。”李士强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极度好奇,听起来很有道理啊,怎么在他那里就成了明显的错误了呢?听听再说。

  “辩护人刚才的应辩,说了很多点,其实归结到底,就是在对公诉人提出的最关键的一个证据提出质疑。请大家注意,在法庭调查阶段,我在作讼诉状的时候,已经展示了相关的证据,其中,最有说服力的就是刘彪和刘虎的通话录音,当时,辩护律师和被告并没有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出质疑,反而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这个证据有可能是刘彪和刘虎伪造出来的,我们姑且不说被告人伪造证据陷害自己这样的逻辑有多么荒唐,只想问一点,为什么不在法庭调查阶段对证据提出质疑?这是律师疏忽了吗?以吴服民大律师丰富的辩护经验,相信他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那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来告诉大家,这是因为证据的合法性、有效性辩无可辩,根本无法从正面提出质疑,所以,律师才会使用这种旁敲侧击的手段试图迂回作战,而律师耍这种小聪明的意图,我们也应该十分明了了。还有,诸如此类的小聪明,律师并非只使用一次,相信大家看得都很清楚。”

  蓝煜星看得很明白。李士强的话太犀利了,吴服民当时没有对证据提出质疑,应该的确是因为这个证据的取证方式和手段都是无可质疑的,而他的观点,在当时的情境下也并不适合抛出来,现在这个小辫子被李士强抓住,对他的打击是非常致命的。李士强的犀利并没有仅此而已,他在暗示,吴服民在庭审前并没有提出无罪辩护的要求,而是在法庭上一改初衷,也是因为这个案件的事实实在是太清楚了,所以,吴服民才会玩这样的小伎俩。如果法官的观点受到李士强的影响的话,这对证据的驳斥显然更加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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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章 花明(下)

  李士强的话远远没有结束:“刚才,辩护律师在应辩中还耍了一个小聪明,他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来反驳公诉人,并且认为公诉人的提议很可笑。既然律师这么说,我也不得不回应,在这里,辩护律师明显在偷换概念。诚然,公诉方公诉被告人犯有故意杀人罪,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事实上,公诉方已经采用了被法庭包括辩护律师、被告人在内都承认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现有的证据,已经和公诉人指控的被告的罪行构成了绝对的因果关系,可以明确无误地推理出被告和周嫒嫒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当这种关系影响自己前途之后,被告人通过同案犯刘虎买凶杀人,杀害了周嫒嫒、杨鹰、苏健三人。也就是说,公诉人已经完全履行了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但现在的现实是,辩护人无端指责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的虚假性,所以,现在辩护人的质疑对象是公诉方的合法证据,而不是案件本身,因此,辩护人如果要推翻已经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当然要承担举证责任。”

  在李士强说到这里以后,大家又开始觉得,李士强的才是有道理的。事实明摆着,人家的证据已经被确认了,你现在要推翻,当然要拿出证据来,光凭想象编故事是不行的。

  “还有,我也想对辩护人的辩护方式提出质疑。刚才,辩护人在应辩的时候,做了大量的假设和推断,不管听起来是不是有道理,但都没有相关的证据作为支持。比如,在抛出刘彪可能为人顶罪的假设之后,又在假设的推理上,提出他顶罪的对象是一个比他职务更高的人云云,可谓一个假设套一个假设。我想提醒大家想想清楚,刘彪曾是P县的常务副县长,玉纶集团产权所有人的财产合法继承者,在整个S市,职位和经济实力比他强的人并不是很多,直接领导过他的更是少之又少,屈指可数,辩护人的这种假设,很容易引起不明真相群众的对号入座。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在严肃的法庭上,搞这种福尔摩斯式的推理是极端不负责任的。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李士强的这翻话,引起了场上绝大多数人的认同。的确,刘彪不缺钱,如果他原意为别人顶罪,那么,根据李士强的话,这个人的职务至少比刘彪本人要高。了解S市政坛内情的人很容易就能把吴服民怀疑的对象框在极小的圈子里,甚至有一些人已经开始怀疑某个人了。这样的推理,不是不负责任又是什么?蓝煜星却是清楚,李士强太强横了,不经意间就给吴服民扣了一个诽谤领导人的大帽子,这顶帽子,如果吴服民还在S市工作的话,估计可以压得他一辈子都喘不过气来。

  现在,庭审的焦点已经非常集中了,那就是在那个至关重要的电话录音上反复纠缠,而对这一点,双方基本上也都说得很清楚了。审判长自然也很明白这一点,所以,他程序化地说道:“法庭辩论可以继续,不过,请公诉人和辩护人在下面的辩论中不要重复相同的论据。辩护人是否应辩?”

  不知道吴服民是真的没有话可说了,还是被大帽子压倒了,或者是对自己的辩论已经有把握了,吴服民不再有新的发言:“没有需要应辩的了。”吴服民的话,让大家一阵失望,今天的法庭辩论,就这么完了?

  “公诉人是否需要补充?”

  “不需要了。”李士强的回答更加干脆。

  蓝煜星知道,真的是完了。对今天的庭审,他本就没抱什么希望,一来钱玉纶并没有给刘彪请律师,二来刘彪也大可能说出真相。像这样的案子,除非刘彪主动站出来把情况说清楚,又或者律师掌握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证据,否则,胜诉的希望基本上就是零。不过,律师的表现,还是给了他一定的惊喜,毕竟,他在点出疑点的时候,和自己的思路是完全吻合的,虽然这些内容有可能是钱玉纶综合她的怀疑和自己的提示告诉他的。

  但是,蓝煜星也知道,这种惊喜,是仅限于庭审的层面的。今天的庭审内容一旦公开,事实上,也不可能不公开,这么多人在听着呢,保证这边一闭庭,今天的事马上就会传遍大街小巷,至于加油添醋,把这个故事衍生出无数个版本,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相信,律师的猜测会很有市场的,人嘛,总是会有那么一些猎奇心理。蓝煜星并没有打算放弃这个案子,只要抓住时机,他是要想方设法查下去。这样的话,今天律师的怀疑,对下一点案情的进一步深入就会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了,面对这么公开的怀疑,幕后的人怎么会不作任何准备,不采取任何措施?

  蓝煜星甚至可以想到,刘彪现在的状况,也许不是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对他来说,坚持现在的立场,也许是他最好的结局,如果他放弃,还不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否则,以幕后人那种阴狠无比的手段,又怎么会完全放心把命运交给他?如果刘彪真的张嘴了,他岂不是彻底玩完了?

  “最后,由被告人作最后的陈述。被告人是否陈述?”

  “是,审判长!”轮到刘彪说话了,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蓝煜星和大家一样,充满意了期待。

  “各位,今天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面对公众说话了。想起以前,我曾经无数次以领导干部的身份作会议讲话,在电视上作各种演说,没想到,这最后一次讲话,居然是以一个被告的身份在法庭上进行的。世事无常啊!”蓝煜星今天才发现,面对公众的刘彪,和他们之前交流时完全不同,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声音温和而富有磁性。像这种极富魅力的男人,迷倒刚参加工作的周嫒嫒这样的女孩子,实在是不奇怪。作为幕后的人,选他出来顶罪,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对于我的罪行,我不想多说什么,各位在刚才的庭审之中已经听得很清楚了,在此,我只想表达对周嫒嫒家属的愧疚之情,我,对不起你们。我很清楚,无论用多少钱,都不能弥补你们失去女儿的损失,但是,请你们相信,我的赎罪之意,是真诚的,恳请你们接受我的赔偿。”刘彪对赔偿一事如此执着,让蓝煜星心下有些疑惑,如果不是他,他为什么要如此坚持呢?是受人之托?还是他本人就极富同情心?不过,周氏夫妇对眼前这个杀害他们女儿的凶手,似乎也并不像刚才那样愤怒,周父无言侧视,绝不看刘彪一眼;周母在低声哭泣,这种被压抑的悲伤,让场上的人无不动容。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惨剧啊,何况,她还不是正常死亡。可是,大家的心态也很奇怪,似乎并未对作恶者刘彪有太多的痛恨,难道是被他的忏悔打动了?

  “当然,我最愧疚的人,当然是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曾是我的同窗,我的同事,十余年来,我和她患难与共,相濡以沫。我们新婚的时候,一个月两个人只有两三百块钱的工资,窝居在P县一中那间不到二十平米的宿舍里,生活清贫而其乐融融。后来,我事业小有成绩,妻家的生意也越做越大,富甲一方,但我们依然互敬互爱。玉纶,我想告诉你,虽然我犯了错误,但我自始至终,都只爱你一个。玉纶,我爱你!”刘彪的声音,无比深情,简直像是一个当众求婚的纯情少年。可他分明不是,他是一个有丰富生活阅历的成熟男人,正因为这样,他的话,让众人益发感觉可信。也许,他和周嫒嫒就是一时乱性吧。

  在刘彪深情告白的时候,大家都听到,最后一排的角落里,也发出了低低的哭泣声。回头一看,是一个全身黑衣、戴着墨镜的女人。虽然看不清她的容貌,可大家还是能感觉到,这是一个风姿绰约、气质高雅的女人,连哭泣时双肩的耸动,都那么富有女人味。两个阶段八个小时的审判下来,外面的天已经完全快黑了,可是,这个女人还戴着一个大大的墨镜,这显然是在刻意的遮掩自己的容貌。毫无疑问,这个女人,就是刘彪的妻子,S市的商界女杰,钱玉纶。

  “最后,我还想对像我这样出身贫困人家的子弟们说几句。”说到这里,背对旁听席的刘彪居然转了一下头,向旁听席扫视了一圈。蓝煜星分明感觉到,刘彪似乎颇有深意地看了自己一眼。这人要说什么?蓝煜星很奇怪,对他的妻子留言的时候,他都没有回头,可是,在这种时候,他居然回头看了自己一眼,什么意思?是不是想对自己说什么?

  “我父母亲都是普通工人,而且是移民,在P县生活,没钱,没地位,没有社会关系,虽然是生活在城里,但也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和农家子弟并无区别。”刘彪的话,的确让蓝煜星感到他是意有所指的。

  “后来,家里人辛辛苦苦供我读书,为了我能上大学,我父亲厚着脸皮,四处供债,欠了很多钱。刚才,我说我和妻子刚工作的时候生活十分清苦,就是因为,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很大一部分用来偿还我读书时欠下的债务了。还好,我也算争气,先是考上了大学,找到了一份高尚的职业,后来又投身仕途,事业上不断进步。但是,我贪心不足,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爱妻不知珍惜,还要做出那样的事情,最后终于身败名裂,一无所有。所以,我劝大家,特别是象我一样经过很艰辛的努力才小有成就的年轻人,不要有太多的欲望,要珍惜现在,珍惜眼前,珍惜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要知道,你欲望越强,希望得到的越多,很可能最后失去的也太多。”

  说这一段话的时候,刘彪语重心长,听在大家耳朵里,都认为他是在真诚地忏悔,但是,蓝煜星并不这样想。他能感觉到,刘彪现在说的是真心话,所以,他也注意到,刘彪从陈述到现在,始终没有正面承认他和周嫒嫒的关系。相反,他在极力强调他对钱玉纶的爱。那么他最后说的这些又意味着什么?蓝煜星总是一种强烈的感觉,刘彪是在善意地提醒自己,要知足。难道他在告诉自己,要珍惜爱人,珍惜前途,不要在这个案子上再作追究,否则,自己也会像他那样,失去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如果是这样,那么,蓝煜星会感激他。老实说,除了审判的最后阶段刘彪给自己的那种野心膨胀的感觉让他反感以外,在和刘彪的接触中,包括对他的侧面了解中,他对他的总体印象十分良好。如果没有这件案子,刘彪绝对是一个好男人,好干部,甚至是一个好朋友。但是,自己能听他的吗?不能,蓝煜星十分坚定。

  “好了,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谢谢法官。”刘彪无比落寞地结束了自己的最后陈述。众人都感觉,他的声音里,弥漫着一种泪水的腥咸。

  听完刘彪的陈述,审判长面无表情地宣布:“现在宣布,休庭20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把被告人刘彪带出法庭。”审判长的语气,还是当初那样的呆板,但是,听在大家的耳朵里,却可爱了许多。因为,在听刘彪发言的时候,实在是种折磨,那种痛心的感觉,也实在是无法言传。

  二十分钟以后,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到庭。”

  审判长出来以后,还在目无表情地说:“请坐!S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继续开庭。提被告人刘彪到庭。”

  刘彪被押出来以后,审判长开始宣判,判决书很长,涉及的内容也很复杂,不过,大家都在等后他最后一句话,终于快念完了,大家的心也被提到了嗓子眼:“现在宣判,被告人刘彪犯故意杀人罪,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被告人刘彪是否听清?”

  “听清了。”刘彪闷声闷气地回答。

  “把被告人刘彪押出法庭,现在宣布闭庭。”终于结束了,众人正要松一口气,忽然,外面传来了一阵极为混乱的声音,然后,一个彪形大汉闯了进来,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大汉却已经高声呼喊道:“刘彪冤枉!”

  这时,蓝煜星前排已经站起身的李强却大声喝道:“抓住他,这是通缉犯刘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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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31 10: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兄弟(上)

  听到李强的一声大喊,庭上的几名法警迅如脱兔,掏出手枪,猛地扑了上去,准备擒拿刘虎。而庭外的四名法警也跟了进来,一同向刘虎扑去。就在同时,刘虎也大喊了一声:“不要过来,否则大家一起死!”就在大喊的同时,法警们看到,刘彪猛地拉开了衣襟,在他的身上,捆绑着整排整排的炸药,引爆器,正紧紧地握在他的手心,因为紧张,刘虎的手,正在不停地颤抖。

  对这样的局面,法警们惊呆了。他们并不缺乏勇敢,面临死亡的威胁,没有一个人退缩,八枝手枪,一齐对准了刘虎。但他们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大家都知道,只要刘虎按一下按钮,这全身的炸药就可能引爆,其威力,足以覆盖这间只有一千平米的审判大厅。法警们的六四式手枪,无论是击中刘虎的任何要害,都足以给他留下引爆炸药的时间。

  听说有炸药,审判大厅像被竹杆捅了一下的马蜂窝,开始四处乱撞,试图寻找出口,并伴随着尖叫声,哭喊声,法庭已经混乱不堪。蓝煜星观察了一下,法庭的一楼,有四个门,正面是两个进出的大门,两旁有两个侧门,但是,四个门中,有两个是锁着的,就是平常不大用的一个侧门和一个正门。可以打开的两个门,一个是刘彪进来的这个门,这个地方已经被刘彪占据,八名法警前后围着他,大家是不敢跑过去的,还有一个就是刚才用来作审判区人员进出的那个侧门,这个侧门,已经成了唯一的出口。现在,对他来说,当务之急是打开那个侧门,先把林清雅送出去,然后让大家跟着林清雅疏散。所以,蓝煜星一只手按住桌子,双腿一剪,跨过了一排座椅,两步来到林清雅的身旁,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声音清晰地对林清雅说了一声:“小雅,跟我走。”然后拉着林清雅的手准备向外走,可让他奇怪的是,这一把居然没有扯动,转脸一看,林清雅正一脸痴迷地盯着自己,一动不动,人,居然呆了。蓝煜星马上明白了这是为什么,心下暗叫一声:“坏了!”

  “轰!”一声剧烈的声响,震得大厅里的人耳朵嗡嗡直响。炸了?仓皇逃蹿的人顿时被定了格,大厅里刹那安静了下来。大家不约而同地向声源望去,只见刘虎一只手还是举着握着雷管引爆器,另一个手,高高举着一把土制的火药喷砂枪,火药枪的枪口,还在冒着蓝烟。对现在的局,刘虎显然很满意,学着电影上枪手的动作,把枪口放到嘴边,轻轻地吹了一个,清晰地说到:“所有的人都不许动,否则,我要引爆了。”

  “刘虎,你不要冲动,我是这里的最高领导,市政法委书记、纪委书记孙继尧,你先让大家出去,我来和你谈。”孙继尧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在试图和刘虎谈判。所有的视线,一时全部集中到了孙继尧的脸上。这时的孙继尧,显然已经进入了状态,目光炯炯地看着刘虎。而他的陪同秘书,就像自己护着林清雅一样,紧贴在他的一侧,似乎随时准备为他挡住炸药的冲击波。孙继尧的这份临危不乱的镇定,让蓝煜星十分佩服,而他跟班秘书的忠心,也让蓝煜星十分欣赏。

  “刘虎,你干什么,这里没你的事,快滚!有多远滚多远。”和孙继尧的平静的声音不同,这个声音声色俱厉,居然在严厉地训斥全身炸药、手持火枪的刘虎。大家转睛一看,说话的竟然是仍然被两名法警押着的刘彪。

  “大哥,你别管,今天我要把事情说清楚。你没杀人,干嘛要替别人顶罪?这事,我再清楚不过了。”这里,刘虎又把目光投向了孙继尧:“孙局长,我知道你。你不错,是条汉子。我愿意和你谈,但是,这里的人不能走。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我保证不引爆炸药。”

  “好,你说!”既然对方愿意谈,那一时半会就不会有事。现在,最混乱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孙继尧也更加的沉着,只是不知道他会提什么条件。

  “我没有过分的要求。这次来,就是回来替我哥作证,他是冤枉的,没有杀人。判完之后,我立刻自首,只要你们不耍花样,我就不会按这个钮。”说完,刘虎扬了扬手中的引爆器。这个动作,让大家心惊胆战,万一他一紧张,大姆指轻轻一动,这个大厅里的人至少要死一半啊。

  “好,我可以答应你。”孙继尧满足了刘虎的要求:“但是,你现在要把炸药给解掉,引爆器很灵敏,万一你一个不小心,这里所有的人都会没命的,包括你自己。”孙继尧在耐心地说服刘虎。

  刘虎当然不会买帐:“我自己?你拿我自己来威胁我?也太小看我刘虎了。既然来了,我就没打算活着回去,我身上有三条人命案,说什么你们也不会让我留下来的。我这次来,就是为了我哥。我早就该死了,但是我哥不一样,他没杀人,他不该死。但我现在不能解下炸药,你们七八支枪对着我,只要我放下这个引爆器,我的头还不立马成了马蜂窝啊。”

  刘虎说得太对了,蓝煜星清楚,只要他的手一离开引爆器,马上他的头就会被炸开,就是没有这八名法警,很快也会有人可以要了他的命了。大厅里这么多警方的人,不可能个个都被吓昏了头,估计这里的情况早就捅出去了。不出意外的话,狙击手很快就会到位的。蓝煜星的判断没有错,刚才在混乱的时候,李强已经把这里的情况通知给了公安局。现在,S市早就一片沸腾,防爆警察和武警特警的车辆都在往法院赶,仅仅五分钟,这里就被各种各样的警车、军车围得水泄不通,四名狙击手正在从窗外寻找合适的射击位置。外面的记者已经被驱散,他们还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但知道肯定是出大事了。爆炸性新闻就在眼前,可偏偏无法采访,这也是记者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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