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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我们立足道学在先秦、两汉接连出现的三种理论形态,简要分析了老庄道学对“和谐社会”的设想,黄老道家对“和谐社会”的求索,以及道教对“和谐社会”蓝图的勾勒,从而展现了道学对“和谐社会”的探索性努力,这种努力可以为当今建设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思想资源。
关键词:老庄 道学 黄老道家 和谐社会 太平 三合相通
作者简介:谢清果,哲学博士,厦门大学新闻系讲师。中国鹿邑老子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炎黄文化研究会理事,《社会科学报》特约记者,《道学研究》编委。已在《中国哲学史》、《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近60篇,专著1部,合著3部
和谐观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精神。追求天人和谐、人际和谐、身心和谐的价值取向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当今时代的重要任务。建设和谐社会必须观念先行,也就是说,应该重视在民众中培养和谐观念。然而一种观念的形成往往需要漫长过程。所庆幸的是,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学[1]之中即蕴藏着丰富且深刻的和谐观念,深入发掘这种观念,有助于当今的思想建设,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有序。从这个意义上说,研究道学中的“和谐观念”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我们立足道学在先秦两汉接连出现的老庄、黄老道家、道教三种理论形态,分别剖析它们对“和谐社会”形态的设想、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求索以及对“和谐社会”蓝图的勾勒,从而展现了道学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性努力。
一、老庄对“和谐社会”形态的设想
安身立命是人类的基本愿望,因此营造有助于“安身立命”的“和谐社会”是人类的共同期盼。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老庄就对“和谐社会”的理想形态作了发人深省的描述。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老子饱含着“以百姓之心为心”的救世情怀,提出了“小邦寡民”的集体自治主义的理想社会模式,这在一定意义上类似于现代的“居民小区”。他希望人们在那里能够“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②(《老子》,第80章)根据这种设想,社会的衣食住行无忧,民风民俗淳朴,精神状态十分快乐愉悦。在这种社会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自我发展将会有什么样的情景呢?这些问题就是本文以下所要探讨的。
(一)“至德之世”下人与自然的关系
《庄子?马碲》:“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③《庄子·天地》说:“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在《庄子·天地》的笔触下,人人自由,好像树干长出树枝,恰如野外奔跑的麋鹿,彼此和平相处。不难看出,《庄子·天地》以素朴状态表征了没有阶级压迫和战争祸害的平和之世。这种观念在中国思想政治史上有着深远影响,它相信人们一旦恢复“素朴”的本性,其与自然的关系就会呈现出一种互不相伤的和谐状态:禽兽众多,草木滋长;人们可以牵着野兽去游玩,鸟鹊的窠巢可以攀援上去窥望(《庄子?马蹄》),这是一幅多么祥和的人与自然相趣图。老子更是深刻地提出了“道法自然”的思想,指出人类的一切行为应该顺从自然的本性,不可违逆,否则就有危殆。老子运用正反对比的手法,让人意识到违反自然之道必然导致不良后果。他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老子》,第39章)“一”即是“道”,事物发生发展的依据。有了它,天清地宁,神灵谷盈,侯王正天下。否则天裂地发,神歇谷竭,侯王崩蹶,因此,老庄认为人与自然(也包括人与社会、自我身心)只要遵循道的法则就没有不和谐的。
(二)“太上”之世下的人与社会关系
老子对理想社会的期盼是:“太上,下知有之”。(第17章)统治者与百姓间不存在“紧张关系”,也就是说,“成功遂事,百姓皆谓:‘我自然。’”(同上)当社会大治之时,人们安居乐业,统治者好像不存在一般,他们“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第66章)。这样的“太上”之世其内在的治理机制是“无为”。所谓“无为”实指“为无为”,统治者(圣人)的作为是从事于不作为,就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64章),他急人民之所急,想人民之所想,而从不自夸自己的功绩。正所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不教。万物作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成功而不居。”(第2章)也正是这样,人民才十分爱戴他们,乐意推举他为百姓的主事者,带领他们过着无忧无虑、没有纷争和勾心斗角的生活。
(三)“逍遥游”境界下人的自我发展
在老庄的理想社会里,自我的个性都能得到充分而全面的发展。他们深切地感到来自无道社会的制度安排和因自我无知而遭受自然“惩罚”的双重逼迫。因此他们一方面希望人们“为学日益”以达到“知常曰明”,“明白四达”;另一方面期望人们能够不断地节制自身的欲望,即“为道日损”,始终不“自是”、“自见”、“自矜”、“自伐”“自贵”,而是要“自爱”。自爱的重要表现在于“役物而不役于物”,这样才能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和自由,从而臻至“逍遥游”的境界。在这种“游”的境界下,自我能够“定乎内外之分,辩乎荣辱之境。”(《庄子?逍遥游》)“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苟于人,不忮于众,愿天下之安宁以活民命,人我之养,毕足而止,以此白心”。(《庄子?天下》)总而言之,老庄对未来的理想社会提出自己独特的设想,虽然这种设想让人感到有些“世外桃源”般的虚幻,然而对一种理想社会的向往却始终是构建“和谐社会”可资借鉴的精神资源,激励着人们为之不懈努力。 二、黄老道家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探索
如果说,老庄道学对理想社会的设想还只是一种自我信仰,那么,在战国中后期兴起,并在汉初大兴的黄老道家,就是对理想社会的切实探索,这种探索的代表性成果就是“文景之治”。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说:“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动多。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如。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汉书?艺文志》也认为,“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这里两处引文中的“道家”主要是指汉代社会下的黄老道家。这种新形式的道家是在充分吸收儒、墨、法、阴阳、名等各学派思想,进行融合创新而成的,它既保留了老庄道家“清静无为”的精神气质,又提出了“刑德相养”、“名实相定”等积极有为的治国方略,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了可贵的探索。
(一)“刑德相养”的社会治理方式
黄老思想何以产生?它是将老子的忧民思想转向对社会的有效治理。黄老道家所以以黄帝为自己的始祖,其原因在于黄帝是治世的典范。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士的《黄帝四经》就是黄老思想的代表作,它主要谈的就是社会政治问题。该书在汉初的流行表明黄老道家已经由对社会混乱的回避转向对社会治平的积极追求。在这个背景下,单纯的老子清静无为原则是不够用的。必须提出对现实生活可以直接起指导作用的新思想,所以“刑德思想”随之而生。这既是黄帝治世思想的发挥,也是道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尉缭子》就将黄帝治世的精髓概括为:“黄帝有刑德,刑以伐之,德以守之。”刑德间的关系如何呢?《经?姓争》说:“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章。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④《经?观》也认为“先德后刑以养生”。这表明黄老思想并不再坚持老子那“法物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的批判法治思想,而积极吸取法治思想的精髓,形成了“刑德并举”这一切实可行的治国方略。
(二)“名实相定”的社会秩序意识
黄老道家除了吸收法家的观点还吸收了名家的思想,并且将两者相互渗透,以运用于社会治理。《黄帝四经》认为,只要有了名实,社会治理就有了着眼点,而名实只要相符,社会就能安定。名实相符的思想也内含法家崇“法”的意识,即以“法”来实现对名实相符的维护。《经法?道法》说:“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只要建立起形名声号,王公治理天下就有了规矩法度。《经法?四度》:“美亚(恶)有名,逆顺有刑(形),请(情)伪有实,王公执(之)以为天下正。”有了美恶之名,逆顺之形,有情伪之实,统治者就能以之为标准(正)来定天下。“名实相定”思想包含有重要的求实精神,它要求主观之“名”与客观之“实”相应,并且要求“实”必有“名”以记之。“凡事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经法?道法》)既然名实可定,则物可知。《尹文子?大道》也说:“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察共所以然,则形名之与事物,无所隐其理矣。”这一思想运用到社会治理中去,有助于君、臣、民各守其名分,各司其职,名实相符,不越俎代庖,显然有助于社会安定团结。《吕氏春秋?审分》有言:“凡人主必审分,然后治可以至”⑤,有道之主应该“正名审分”,这样才能犹如掌握了驾马的辔绳那样统御群臣。这种思想与《淮南子?主术训》所倡导的“无为制有为”的君主南面术是共通的。“名实相定”思想自然要求“以法为符”。法为何物?早期的法并不是指法令法规,而是泛指标准、度量。《管子?七法》:“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经法?道法》:“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殹(也)。”“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木,多为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故曰,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道生法的意义,表明道生万物的同时就赋予万物以规则,要求万物必须遵道而行,否则必有危殆。故而君王立名法度以正天下。“法度者,正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经法?君正》)所以不乱者,在于“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仅听,以法为符。”(《经法?明理》)而“以法为符”就是说可以法来正名。《经?成法》有载:黄帝问“天有成法可以正民者”,力黑回答说:“循名复一,民无乱纪。”总而言之,黄老道家凭借其兼容并包的文化风格,在百家争鸣之中脱颖而出;汉初统治者在秦朝“尚法”不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面前,经过多种思想的论辩后,最后选择黄老思想作为国家指导思想,从而为开创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道教对“和谐社会”蓝图的构勒
道教是汉代社会出现危机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一种中国本土宗教。我们知道至少在东汉社会中后期已经出现了神化老子的现象,逐步由黄老道家演变为具有初步宗教特征的“黄老道”。《后汉书·楚王英传》载曰:“英晚节更喜佛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给他诏书说:“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词,洁斋三月,与神为誓。”到了东汉桓帝延熹八年(公元158一166年),桓帝事“黄老道”。黄老道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把老子当成神仙来供奉。《后汉书·祭祀志》中说:桓帝即位十八年,好神仙事,延熹八年初使中常侍之陈国苦县祠老子。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周为坛,饰淳金知器,设华盖之座,用郊天乐也。《隶释》卷三所载的《边韶老子铭》说,老子“离合于混浊之气,与三光为终始,观天作设,降升斗星,随日九变,与时消息。规矩三光,四灵在傍,存想丹田,太一紫房。道成身化,蝉蜕度世,自羲农以来,世为圣者作师。”此外,东汉王阜的《老子圣母碑》说:“老子者道也,乃生于无形之先,起于太初之前,行于太素之元。浮游六虚,出入幽具。观混合之未别,窥清浊之未分”。更将老子说成了是“道”的化身。此时的黄老道是己经将老子作为他们的神灵了。只不过还没有什么组织,也没有什么更多的宗教色彩,只是把老子当作他们信奉的神仙,诵读老子之书,以为养生治世的圭臬。大概就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黄老道信仰者逐步组成一些信仰群体。其中,东汉末年所兴起的太平道和五斗米道便是有史记载的最早的两个道派。据《后汉书·皇甫嵩传》:“初巨鹿张角,自称大贤良师,奉事黄老道。”因此,我们可以基本认定早期道教组织太平道系由黄老道演化而来。此外,张道陵创五斗米道,将老子奉为“太上老君”,为道教教祖,以《老子想尔注》作为早期道教经典。《后汉书?刘焉传》载曰:“鲁遂自号师君。其来学者,初名为鬼卒,后号祭酒。祭酒各领部众,众多者名曰理头。皆教以诚信,不听欺妄,有病但令首过而已。诸祭酒各起义舍于路,同之亭传,具置米肉以给行旅。食者量躲足,过多则鬼能病之。犯法者先加三原,然后行刑,不置长吏,以祭酒为理,民夷信向。”至此,道教正式创立。道教与先前的老庄和黄老道家不一样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它所描绘的理想社会是太平世道,并围绕“太平“信仰将自身修炼成仙和实现社会和谐有机地统一起来。 (一)“太平”之治:道教对“和谐社会”的理解
道教创立初期是以民间宗教的形式出现,它反映了下层民众对理想社会的向往,逐渐勾勒出以“太平”为核心的社会理想,以“无为而治”为基本治理模式,以“尊道贵德”为自我的行为方式,以“身国共治”、“内外兼修”为操作范式的太平社会蓝图。“太平”社会与“大同”社会是道学与儒学殊异的社会理想。“大同”社会要求文化在形式、标准上实现同一,而道教的“太平”内涵指“太者太也,乃言其积大行如天”;“平者,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好私也”;“太者大也,平者,正也。”[2]可见,太平就如天之行那样无私覆。从这个意义上说,“太平”社会,追求的是对自然状态的维护,以“平”为期,“平”了方可“和”。此等社会理想带有更多的自然主义色彩,似乎与当前的“生态政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太平经》强调君臣民三者同心共致太平,注重个人行为的社会意义。“夫治不调,非独天地人君之过也,咎在百姓人人自有过”[3]就是说,社会的太平人人都有责任,尤其在汉末社会危机严重的形势下,这种“社会兴亡,匹夫有责”的意识是十分可贵的。《老子想尔注》继承《太平经》的治国太平思想,认为“人君欲爱民令寿考,治国令太平,当精心凿道意,教民皆令知道真;无令知伪道邪知也。”[4](以下简称《想尔注》)其中之“伪道邪知”是离心力,一旦坠入,“到于穷年,会不能忠孝至诚感天,民治身不能仙寿,佐君不能致太平”[5]当然《想尔注》还发扬了君主治国承当第一责任。这是因为“道之为化,自高而降,指谓王者,故贵一人,制无二君,是以帝王常当行道,然后乃及吏民,非独道士可行,王者弃捐也。上圣之君,师道至行,以教化天下,如治太平符瑞,皆感人功所积,致之者,道君也。”[6]可见,道教把治国太平的理想寄托于有道之君。“为器,以离道矣,不当令朴散也。圣人能不散之,故官长治人,能致太平。[7] “治国之君务修道德,忠臣辅佐务在行道,道普德溢,太平至矣。”[8]只要人君修持道德,臣民同心,以行道为务,太平就能到来。
(二)治国成仙:“太平”观念指导下的修炼意识
《太平经》的核心思想是“致太平”,所以,治国成为评价人生价值主要标准。它说:“上士用之以平国,中士用之以延年,下士用之以治家。”[9] “上士学道,辅佐帝王,当好生积功乃久长。中士学道,欲度其家。下士学道,才脱其躯。”[10]可见,早期道教关注的重心已由道家养生治国转向治国养生。这是“身国共治”思想的两个不同理路。前者以身与国互喻,认为身治则国家。而后者则把治国看作是养生的过程,作为修炼成仙的重要手段。由上可知,治国成仙是“太平”观念指导下的修炼意识,《太平经》所期待的理想社会,是以神仙为主导的治理结构,而且这一结构还联接尘世。在这个太平社会中,社会阶层分为六级:“一为神人,二为真人,三为仙人,四为道人,五为圣人,六为贤人,此皆助天治也。”[11]他们的分工是“神人主天,真人主地,仙人主风雨,道人主教化吉凶。”圣人、贤人则是相互辅助管理天下苍生。神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是天君,天君下属各路神仙,“大神为上主领群神”[12] 可贵的是,《太平经》的神仙世界各阶层并不是界限深严的,相反是可以下学上达的。“贤而不止,乃得次圣;圣而不止,乃得深知真道;守道而不止,乃得仙不死;仙而不止,乃得成真;真而不止,乃得成神。”[13]然而受儒家宿命论的影响,《太平经》认为贤、圣、道、仙、真、神,“六人生各自有命”,“故人生各有命也,命贵不能为贱,命贱不能为贵也。”[14]但《想尔注》却反对这种说法:“今人无状,……不劝民真道可得仙寿,修善自勤。反言仙自有骨录,非行所臻,云无生道,道书欺人。此乃罪盈三千,为大恶人。”[15]表达了神仙非有种,力行可致的思想,这是“神仙可学论”的萌芽,也是人性自我觉醒的曙光。进而,提出要成仙就得遵“道诫”,“奉道诫,积善成功,积精成神,神成仙寿。”[16]道诫的功用有二个方面,一是可以规范自己的行为,有助于积善累德,二是在此基础上,有助于积精成神,精神气溢,神仙可成。可见在道教世界中,成仙与治国不但不矛盾,甚至是相辅相成的。 (三)“三合相通”:“太平”社会的治理方式
道教勾勒的“太平”社会依赖于受汉代元气论影响下产生的“太太气”。道门中人认为要引来“太平气”致太平是需要君臣民“并力同心”,于是便有提出了“三合相通”的社会治理模式。实际上,道教巧妙地改造了道本体为“太平气”本体论,从而为“太平”社会的实现提供自以为坚实的理论基础。
1、“太平气”:“太平”社会的标志 道教眼中的“和谐社会”是“太平”社会,而“太平社会”是不会自然而然到来。其中的关键环节是要通过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来感天动地,迎来“太平气”。“太平气”正是太平社会到来的标志。“天上皇太平气且至,治当太平”[17]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太平气”具有扬善去恶的功能,“今太平气临到,欲使谨善者日益兴,恶者日衰却也。”[18]何谓“太平气”呢?“太者,大也;平者,正也;气者,主养以通和也;得此以治,太平而和,且大正也,故言太平气至也。”[19]实际上,“太平气”是元气所化的太阴、太阳和中和三气交融成和的理想状态。这就难怪作者认为“太平气至,天道当理矣。”[20]于此可见,道教对太平社会的追求并不只是一种愿望而是坚持探索如何实现它。
2、“三合相通”:实现“太平”社会的主要途径
《太平经》将社会的基本治理结构分为君臣民,这实际上是有意识将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宇宙生成模式推广到社会领域,从而认为“元气有三名,太阳、太阴、中和。形体有三名,天、地、人。一天有三名,日、月、星,北极为中也。地有三名,为山、川、平土。人有三名,父、母、子。治有三名,君、臣、民。”[21]这样,社会的治理主要分两个层面进行:其一,就是君臣民三者“并力同心”。“故君者须臣,臣须民,民须臣,臣须君,乃后成一事,不足一,使三不成也。故君而无民臣,无以名为君;有臣民而无君,亦不成臣民;臣民无君,亦乱,不能自治理,亦不成善臣民也;此三相须而立,相得乃成,故君臣民当应天法,三合如通,并力同心,共为一家也。比若夫妇子共为一家也,不可相无,此天要道也。”[22]道门中人一定程度上意识到社会治理需要社会各阶层的配合,就是说需要有贤明的君主、勤政的臣子、温良的百姓相互支持,公共致力于国家的兴旺发达。其二是天地人“三合相通”。《太平经》认为,“夫天地人三统,相须而立,相须而成。比若人有头足腹身,一统凶灭,三统反俱毁败。”[23]就是三者缺一不可,必须密切配合。“天地人三共同功,其事更相因缘也。无阳不生,无和不成,无阴不杀。此二者相须为一家,共成万二千物。”[24]其依据是:“天,太阳也,地,太阴也,人居中央,万物亦然。天者常下施,其气下流也;地者常上求,其气上合也,两气交于中央,人者,居其中为正也。两气者常交用事,合于中央,乃共生万物;万物悉受此二气以成形,合为情性,无此二气,不能生成也。”[25]进而,《太平经》将天地人“三统相须”的理念推广宇宙间一切领域,从而完成了对“太平”社会理想蓝图的勾勒。这就是,“元气与自然太和之气相通,并力同心,时怳怳未有形也,三气凝,共生天地。天地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生凡物。凡物与三光相通,并力同心,共照明天地。凡物五行刚柔与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成共万物。四时气阴阳与天地中和相通,并力同心,共兴生天地之物利。孟仲季相通,并力同心,各共成一面。地高下平相通,并力同心,共出养天地之物。蠕动之属雄雌合,乃共生和相通,并力同心,以传其类。男女相通,并力同心,共治一家。君臣民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国。此皆本之元气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一可成也。”[26]如此看来,道教将社会治理放置在广大的宇宙空间,力求营造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氛围,创造条件来实现社会太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太平社会与当今时代构建中的和谐社会有着神似之处,即都将社会和谐(或太平)看作是全面的、整体的,不仅包括人际和谐(制度安排),还关涉天人和谐(生态环境)、自我身心和谐(人的发展)问题。综上所述,我们发现道学总在期盼、探索、构想一种理想社会,体现出道学对民生的关切。道学在自身演进中逐渐形成了“太平”社会理想,追求天地人和谐互进。这种和谐观念可以为当今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弥足珍贵的思想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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