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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提供一个案件,各位能者,猜猜“凶手”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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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3: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题:本店规定,员工人手一册《员工守则》,现有二名员工,发放《员工守则》日期不同,但结果却是两者共有一本《员工守则》,甲在指定位置上面书写,乙姓名却在封底上写(不起眼处)
《员工守则》是在晨会上集体学习的,甲方因上夜班,所以不需要出席晨会;而乙方在连着三天开晨会的时候因为相关原因一直没将《员工守则》拿出来!就在晨会上结束《员工守则》学习后,才将《员工守则》拿出来,结果乙发现《员工守则》上的姓名是甲的名字!然后乙说为什么是甲的名字,致使店内所有员工都知道乙方《员工守则》上的名字是甲方的!

相关证据:有人曾看到其中甲得到《员工守则》后,直接将自己的名字写到指定位置上!而乙却没有相关证明自己的清白

目前,各种不利因素的矛头全部指向乙方,各位侦探,能否发挥各自才能,将相关证据找出来!……急用,勿必晚18:00之前给予答案!不胜感激……
发表于 2008-10-17 14: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題樓主似乎是要澄清乙的嫌疑。

第一:甲乙的員工手冊是在不同時間發的,那麽拿錯的可能是非常小的。
第二:甲因爲上晚班的原因不要上晨會學習,乙三天都沒有把書拿出來,甲如果發現自己的守則丟失后,要下手在乙書上寫名字是非常有時間的。乙在此処最不利的地方是顯得丟了書拿不出來。
第三:假使我是乙,如果要拿甲的書,應該拿了之後把書的封面扯去。不會特意在大家面前說封面上有甲的名字。因爲這樣對乙是十分不利的。

另外,關於這件事,想知道,是甲與乙誰先發放員工手冊。假使乙先發放,也許因爲某种原因甲寫錯了手冊也不一定。但是如果是甲先發放,事情更加對乙不利。

樓住敍述的比較象真實案例。

[ 本帖最后由 血瞳 于 2008-10-17 14: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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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3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层地狱 血瞳 的帖子

你说对了!刚好是甲先发的。 还有,甲在写名字的时候,有人证明的,所以种种不利原因都指向乙方,我想要您拿出证据,因为这关系到一个员工在不在这里工作的问题!很重要的!我们今天上午分析了很多原因,最终还是乙的嫌疑最大,根本没办法洗脱,所以我来寻求证据! 谢谢各位好友 麻烦在此发挥你们的侦探潜质来解答我的问题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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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4: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层地狱 血瞳 的帖子

是乙先发的 我弄错了  但是也不对啊,甲有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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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4: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层地狱 duruile 的帖子

您好,HR。

如果您是爲了澄清乙的話,那麽您就按照第三點那樣來理解吧,那也是正常人的思維。

甲乙是一個宿舍的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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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17 15: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层地狱 血瞳 的帖子

不是为了澄清谁  我是想找到答案  还谋个员工的一个 清白。  我们这没有职工宿舍。但是他们关系好象不是太好 我也说不清楚  现在我想找到证据来指明是谁在说谎 谁拿了不属于她的员工守则。 请问你从中看出有什么证据没?现在我们在发愁的是 没有证据 现在什么话都不能说 谢谢你了  希望你可以从中看出什么。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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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5: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层地狱 duruile 的帖子

假設嫁禍的是甲:
甲利用偷偷在乙的書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然後他知道乙不會在別的時間拿出來,只會在會上拿出來。因爲已經有人看見自己寫上了自己的名字了,然後別人都會懷疑乙。

假如嫁禍的是乙:
她先故意把書或者是真正已經丟失了的書不拿出來,然後再偷偷在甲書上寫上自己的名字,然後等到早會當著大家的面說“甲把名字寫到我的書上了。”讓別人以爲甲拿了她的書。

能幫的忙到此爲止了,假設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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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6:2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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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16: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是乙先发的, 他丢书后拿走甲的并写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正面有甲的名字,所以只好写在底面不起眼处,晨会上由于是大家一起学习怕被看到有甲的名字所以没有拿出来,只有在结束后告诉所有人有他的名字.要是甲想要嫁祸的话偷了书写上自己的名字之后不必在晨会结束后才放回去.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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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20:4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有个办法,将两个人都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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