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灵隐岛
查看: 2544|回复: 5

因果报应实录:阎王审五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5 22: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果报应实录:阎王审五僧
  南北朝时拓跋氏建立的北魏境内,有座崇真寺其中有个叫慧嶷(音nì)的僧人。有一天这位慧嶷和尚突然昏死过去,过了七日才苏醒过来。他告诉别人自己昏死之后,元神离体,和其他五位僧人一起到了阎王那里去了,自己是因为被冥府错召,所以被放了回来。

  接着慧嶷详细的说了其他五位僧人在阎王那里的情况,那五位僧人生前也都是京城各寺院的和尚。第一个僧人是宝明寺的智聪和尚,他在世时一心打坐,苦苦修炼,死后向阎王诉说了自己一生的作为后,便升天走了。

  第二个僧人是般若寺的道品和尚,他自诉在世时曾念诵过佛教《涅槃经》四十卷,随后便如第一个僧人一样升天离开了冥府走了。

  第三个僧人是融觉寺的昙谟最和尚,他告诉阎王他在生时主要是注释并讲解了《涅槃经》和《华严经》这两部佛教经典,听众常有千人之多。阎王听后说,你我慢贡高,骄己凌人,这是僧人之中的第一粗漏之行。昙谟最和尚马上辩解说:贫僧从来不曾骄慢,只是爱好讲解佛教经书,陈述并发挥佛法理论而已。阎王见他还如此不悟,也就不再搭理驳斥他了,只是说道:把他交付有司,也就是交付给有关部门处理。立即便有十个穿青衣的鬼卒上前,把昙谟最和尚押入西北处的一个有黑色大门的房屋之中。那个房子一看就不象什么好去处。

  第四个僧人是禅林寺的道弘和尚。他告诉阎王他平生教化施主,让他们捐款共造了十尊金佛像。阎王听后说:你身为僧人应该收摄身心,在庙里一心念佛经,一心打坐修炼,一心谨守佛教戒律,不做有为之事才对。可当你教化施主,叫他们多多捐献时,你求财的贪心就起来了。你既然心怀贪念,那么心中贪、嗔、痴这三毒便定然不灭,现在把你也交付有司。同样便有穿青衣的鬼卒上前,把他押入那个黑色大门之中。

  第五个僧人上前说:未出家之前,我曾作陇西太守,爱好佛教,知晓三界之苦与佛国之乐,便皈依于佛教。后来我割舍家产,造了灵觉寺。佛寺造成之后,我便辞官出家为僧。我虽不会打坐入定,也没念诵佛经,可我总是非常虔诚的礼拜佛像。阎王听后说:你当太守之时,贪赃枉法劫夺民财,以饱私囊。修建灵觉寺的资财,都是你抢夺的陇西民财。还谈什么建庙之功。随后阎王便下令把他也交付有司,同样他也被押入黑色大门之中。

  随即轮到慧嶷了,一查他是被错召的,便放过不再审判,下令放他还阳。慧嶷因为详细的说了入冥之事,被人报奏胡太后。太后听后认为此乃一大奇事,便派遣黄门侍郎按慧嶷所言,一一调查,发现那五位僧人生前的情况,和慧嶷说的分毫不差。

  这则记载真是让人吃惊啦,五个和尚中最后只有虔心念经的与一心打坐的两位升天,其他三人都被押入黑色大门之中,想必没有什么好去向。不过我想这也不奇怪,下面我就来谈谈我的理解:

  第三个僧人居然自己注释解释佛经,他有什么威德能这样做?佛陀讲的法,也只有佛陀才能解释,他跑来解释佛法,发挥佛法,岂不是把自己当成了师父,当成了佛陀,这真的是最大的我慢贡高,最大的骄己凌人,最大的骄慢之心,而且他还常当着众人传播他的谬论,严重干扰了别人修炼提高,真的是第一粗漏之行,真的是大罪一桩啊;

  释迦牟尼佛当年曾经规定出家人不得接受或储蓄钱财,可第四个僧人却到处募化要人捐钱物,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对钱财的强大执著之中了,根本就不是一个修炼人。别看他造了十尊金佛像,其实佛陀要的是人修炼,而不是人给他如何造像,其实是否有佛像,是否拜佛像并不是修炼人修成与否的关键,修成与否的关键是佛弟子是否能真正按师父讲的方法去实修;

  第五个僧人把过去当官贪来的钱建寺庙,也是没有什么功德的,那根本不是他的钱,那是百姓的民脂民膏,而且他出家后根本不知如何修炼,还以为拜佛像就能行了,其实只有真正按佛说的去做,去向内修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那才是修,单单拜佛像说明不了你是一个修炼人。

  看完这个故事,再衡量一下今天的佛教,你就会发现今天的佛教真真正正的走到了末法时期。庙里真正修炼的和尚极少,很多和尚都在乱解佛经或是求钱发财,一部分还有修炼之心的也不知如何修炼了。佛教真的在整体上已无法再让人得度修炼了。释迦牟尼佛当年曾预言过未来还会有大觉者住世度人。如今,优昙婆罗花在世界各地的出现已在向世人昭示转轮圣王正在世间救度众生人,度人的**正在洪传。愿所有的有缘人都能把握这稍纵即逝的机缘,千万不要错失修炼**的机缘啦。(资料来源:《释门自镜录》)

发表于 2008-10-16 13:5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6 14:3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6 19: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邪师说法如恒河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6 2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10-16 22: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灵隐岛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灵异志

GMT+8, 2024-11-15 04:2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