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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薄伽梵歌

侦探推理——薄伽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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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22: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解决第二个问题:在这巧妙的杀人设计背后是否还藏着更巧妙的设计。

其实阿馨的杀人设计从理论上说已经算是比较完美了。但是其实这背后有着更深刻的真相。两个星期后的一天,我要出去买酱油,小兰笑着对我说:“用不用我陪你一起去阿?“我笑着回答:“你不是有别的事情吗,所以不用陪我去了。”说完这番话,我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陷入了沉思中。其实这时柯南想起了一个细节,主人和管家,以及29号,叶子,还有我,赶忙下山叫人来修理电话线路,临走时阿馨对29号说:“用不用我陪你们去?”29号说:“你不要去了,没准会有什么危险呢。”

如果阿馨是凶手的话,那么她怎么可能要求和大家一起去找人修电话呢,那样的话她如何破坏木桥呢?这个看似平常的对话蕴含了两层意思,第一,阿馨是凶手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了。第二,29号为什么没有让阿馨去呢?呵呵,看起来是关心阿馨,但实际上是为了让阿馨更有嫌疑吧!所以我在这篇推理文章中的每一句话都是有它特殊的意义的。

柯南察觉到了这一点,发现如果走出思维误区,假设管理员并没有被杀害。。。假设29号和管理员是同谋。。。那么这个杀人案件其实是如此简单!录音的事情不成问题。29号故意让来游玩的客人是八人,即便阿馨没有落单,那么29号最后也会要求庄主和大家一起去工作站的。这样工作人员就趁机潜入了山庄当中。在吃完晚饭,29号让大家一起去泡温泉,是为了进一步陷害给阿馨。平时工作人员只要躲在仓库里就可以了。在最后一个案件中,29号掌管着钥匙,所以他提前让工作人员埋伏到阿馨的房间中,在夜里杀害阿馨,在与工作人员一起处理好尸体后,又将工作人员杀害!将一切彻底的陷害给阿馨,同时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了。

第三个问题:柯南打电话给警察局做什么?

因为29号的设计唯一的漏洞是管理人员的死亡时间。所以柯南想也许能够从管理人员的死亡时间上找到证据。但是为时已晚,管理人员的尸体已经被火化了。。。其实三年前被杀害的父母不是阿馨的父母,而是29号的父母。这次完美的复仇计划竟然骗过了柯南,所以柯南应该不会放过他的,呵呵。

补充一点:预告函的第三个意义。将预告函中间的字竖着念,就是:二是就现上! (二十九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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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侦探必备知识

一、谈话技巧

    西方侦探工作当中,最重要的据说就是解读术。在和对方交谈时,必须听出事情的端倪,否则就将失去当侦探的资格。  

掌握解读术,必须要做以下几点:  
1 首先,为了取得对方的信任,礼貌的和对方说话。  
2  与其会说话,不如会听话。  
3 如果对方家里面养了猫或狗,不要放过。因为猫,狗会说出主人的话。  
4 重要的是,要巧妙地以不同的方法问同一个问题,经由两次问话。确认事实。  
5 在对手面前,不可以拿出便条纸做记录,如此会使对方有所警戒。因此,只需口头问问,将对方所说的话都牢记在脑海中即可。  
6 如果怎么做都似乎免不了忘记,就将手放在口袋了面做备忘的技巧。  
7 即使对方发牢骚,或是大谈他的身世,处境,也要如同亲人般,不厌其烦地倾听。  
8 配合对方的个性,变换谈话的技术。  


二、死亡时间和死因的推断
※ 人通常在死後30分~2小时内开始僵硬,9~12小时後会全身僵直。之後的30个小时会持续僵硬,接下来软化,经过大约70个小时恢复原状。  

    通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如果周围气温高於35度的话,僵直和软化都会加速,只要24个小时即可恢复。  

    死前剧烈运动後,蛋白质在体内较容易凝固,死後僵硬也会比平常快。   

※ 自杀是枪抵著脑袋开时,会在弹孔周围留下烧焦的痕迹,且周围皮肤的颜色也会加深。且子弹进入的洞比出的洞小,血流的也较少一点,一般情况下只有自杀才会留下焦痕。   

※ 肺部穿孔,即使想呼吸也会因肺部无法扩张而不能顺利呼吸,这便会造成窒息死亡。死前大概能痛苦挣扎10~15分。   

※ 溺死:口中稍带水渍,瞳孔放大,且有出血现象在眼粘膜上,耳膜也会因水压而造成破裂引起出血。   

※ 中毒:嘴唇先泛起微紫色或黑色,接著身体其他部位也会出现此现象;眼睛有时会瞪著,两手紧握拳头,腰腿蜷曲等。   

※ 被勒死:喉部明显有一道深深的紫色痕迹,瞳孔放大做痛苦状,舌头有时伸出且变成紫黑色。   

※ 用茶清洗伤口中和毒性是处理遭遇海蛇等的咬伤的最佳办法,因为茶中含有的丹宁可以解毒;另外负责吸出毒的人也要用茶漱口以防中毒。   

※ 食物中毒时,可以用绿豆磨碎冲水灌服可以暂时缓解毒性。   

※ 把盐素与酸性的清洁剂混合後,会产生有毒气体。   

※ 死者皮肤成粉红色,且有些斑点由皮肤内向外呈出,明显是氢氧化钠(Na OH)中毒致死;若毒在胶囊中。则至少要融化15分钟才能显出毒性。急救时最好用含蛋白的东西漱口,如:牛奶。PS:氰酸钾是难溶於冷水的。(本条感谢鸿上网友的指正!)   

※ 外科医生的食指上会留下一道深而明显的痕迹,这是因为经常打包扎线所留下的。   

※ 死者的发稍有些微烧焦,身体肌肉极度僵硬,这是高压中电而死的特徵。   

※ 电流从手指尖流进身体所形成的烫伤,会使手指成为灰白色。   

※ 吃了氢酸钾可能会引起窒息死亡(氢酸钾有杏仁味)。   

※ 若是在花上下毒,花本身也应先枯萎。   

※ 表面看起来是咬端舌头“自杀”的死状,有时是因为吸入毒气或吞入毒物引起痉挛造成的。   

※ 毒菌有很多种,有些还会发出猛毒的毒素。毒菌还可以拿来做药,但还有毒性,所以平常最好别吃。   

※ 二氧化碳中毒:人周围气体中含超过20%的二氧化碳,那麽吸入後会剧烈痉挛,几秒钟便会咬舌而死且身体冰凉。二氧化碳比空气重,所以会沈在特定空间的下面。   

※ 若是大量出血引起的痉挛,必须用绳子扎紧伤口附近止血,防止血流过多,接下来是揉按心脏。   

※ 如果人的内脏被弄破,会有一种特殊的内脏气息。   

※ 山洞中回声大的话就表示没路了,若回声小的话表示还有路。   

※ 硫化硫酸钠(漂白剂)能解氢酸钾毒。   

※ 珍珠的表面是由碳酸钙组成的,最怕酸性的腐蚀,所以在碰名贵的珍珠时,一定要带手套或用手帕包著,若不用的话,会使珍珠碰到手上的油渍,使珍珠表面光泽消失得更快。珍珠表面的光泽寿命最多30~40年,以後便会慢慢褪色。   


    将屍体埋在土中,让身体不能接触空气,屍体腐烂的速度会是正常速度的1/8,在水中会更慢。   

※ 一般失踪超过七年就被确认是死亡了,若是自然灾害或是灾难造成的人失踪,超过一年就被确定死亡了。



三、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最常见的指纹。潜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干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些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些潜伏的指纹。  

    鉴识人员最常接触到的指纹是潜伏纹。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胶、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通常可以用粉末法,选择  
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另一方法是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扫,显现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必须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采集证据还可以使用其他的方法,如三秒胶法,即利用氰丙烯酸酯的气体与水和氨基酸分子反应而产生指纹。


四、死亡时间的初步推断
角膜浑浊 单位:小时  
轻度 12  
中度 24  
高度 48  
尸斑  
开始 0.5——1  
轻度 2——3  
中度 4——5  
尸僵  
开始 2——3  
全身僵直 4——7  
最强 12  
尸冷(21摄氏度下) 单位:小时  
37(单位:摄氏度) 1  
37 2  
36.5 3  
35.5 4  
34 5  
33 6  
32 7  
31 8  
30.5 9  
29.5 10  
28.5 11  
尸体未出现尸斑和尸僵 一小时内  
轻度尸斑 尸僵于颈部 2——3小时内  
尸斑明显 变动尸斑可消退,尸僵止上肢 4——5小时内  
尸僵尸斑明显,不消失 7——8小时内  

╔═══════════╦══════════════════════════╗  
║  临床表现     ║         常见中毒种类           ║  
╠═══════════╬══════════════════════════╣  
║呼气、吐物有特殊气味 ║蒜臭:无机磷,有机磷                ║  
║           ║硫臭:含硫化合物                  ║  
║           ║杏仁味:含氰甙及氰酸                ║  
║           ║异味:煤油,酒精,碳酸,煤酚,烟草,有机氯,丙酮等 ║  
╠═══════════╬══════════════════════════╣  
║流涎,大汗      ║有机磷,毒蘑菇,砷,汞,野芹,666,氯丹,水杨酸盐║  
╠═══════════╬══════════════════════════╣  
║口干渴,无汗     ║阿托品类                      ║  
╠═══════════╬══════════════════════════╣  
║口唇及面颊樱桃红色  ║一氧化碳,氰化物等                 ║  
╠═══════════╬══════════════════════════╣  
║面及皮肤潮红     ║阿托品类,醇类,烟草酸,甲状腺素等         ║  
╠═══════════╬══════════════════════════╣  
║呼吸困难而无明显青紫 ║一氧化碳,含氰甙及氰酸,砷,汞           ║  
╠═══════════╬══════════════════════════╣  
║皮肤紫蓝而无呼吸困难 ║亚硝酸盐,吡唑酮类,苯胺,碘胺,含硫化物      ║  
╠═══════════╬══════════════════════════╣  
║幻视幻听,乱语癫狂  ║阿托品类,氯丙嗪,异丙嗪,毒蘑菇,酒精,大麻    ║  
╠═══════════╬══════════════════════════╣  
║瞳孔缩小       ║麻醉剂,有机磷,毒蘑菇               ║  
╠═══════════╬══════════════════════════╣  
║瞳孔散大       ║阿托品,安非他明,巴比妥类,柯卡因,甲醇      ║  
╠═══════════╬══════════════════════════╣  
║失明         ║甲醇,奎宁                     ║  
╠═══════════╬══════════════════════════╣  
║色视         ║山道年,洋地黄                   ║  
╠═══════════╬══════════════════════════╣  
║肌肉震颤,抽动    ║有机磷,滴滴涕,氯丹,烟碱,钡,汞          ║  
╠═══════════╬══════════════════════════╣  
║肌肉麻痹       ║肉毒杆菌,河豚,蛇毒,野芹              ║  
╠═══════════╬══════════════════════════╣  
║尿绿蓝色       ║亚甲蓝,酚,萨罗                   ║  
╚═══════════╩══════════════════════════╝

几种中毒的抢救方法及其作用  
╔═════╦══════════════════════════╦
║毒物   ║局部拮抗剂                     ║作用性质 ║  
╠═════╬══════════════════════════╬═════╣  
║腐蚀性酸 ║弱碱(石灰水)、牛奶、蛋清、豆浆、肥皂水      ║中和 ║  
╠═════╬══════════════════════════╬═════╣  
║腐蚀性碱 ║弱酸(稀醋),果汁,牛奶,豆浆,桔子水,蛋清,浓茶 ║中和 ║  
╠═════╬══════════════════════════╬═════╣  
║砷    ║硫代硫酸钠5~10克,豆浆,牛奶,蛋清       ║沉淀   ║  
╠═════╬══════════════════════════╬═════╣  
║汞    ║牛奶,豆浆,蛋清,2.5%碳酸氢钠洗胃,硫代硫酸钠 ║沉淀   ║  
╠═════╬══════════════════════════╬═════╣  
║铅    ║硫酸钠或硫酸镁                   ║沉淀   ║  
╠═════╬══════════════════════════╬═════╣  
║无机磷  ║0.1%硫酸铜溶液                 ║沉淀   ║  
╠═════╬══════════════════════════╬═════╣  
║钡盐   ║2~5%硫酸钠或硫酸镁(泻盐)           ║沉淀   ║  
╠═════╬══════════════════════════╬═════╣  
║含氰化物 ║硫代硫酸钠5~10克                ║形成无毒物║  
╠═════╬══════════════════════════╬═════╣  
║铁    ║碳酸氢钠                      ║形成无毒物║  
╠═════╬══════════════════════════╬═════╣  
║氟化物  ║牛奶,石灰水                    ║生成氟化钙║  
╠═════╬══════════════════════════╬═════╣  
║草酸盐  ║牛奶,石灰水                    ║生成草酸钙║  
╠═════╬══════════════════════════╬═════╣  
║福尔马林 ║0.1%氨水                    ║生成无毒物║  
╠═════╬══════════════════════════╬═════╣  
║石炭酸  ║植物油(蓖麻油)                  ║延缓吸收 ║  
╠═════╬══════════════════════════╬═════╣  
║碘    ║面糊,米汤                     ║使碘无活性║  
╠═════╬══════════════════════════╬═════╣  
║高锰酸钾 ║维生素c                      ║还原作用 ║  
╚═════╩══════════════════════════╩═════╝

颜色.毒物

1、尿液颜色  
尿液颜色 可能毒物  
----------------------------------------------------------  
红色 安替比林及其他解热药、山道年  
黄色 乙酰苯胺、铅  
暗绿色 酚类、雷锁辛  
黑褐色 焦性没食子酸  

2、胃内容颜色  
胃内容颜色 可能毒物  
----------------------------------------------------------  
黄色 苦味酸、硝酸  
黑色 硫酸、草酸  
紫红色 高锰酸钾  
绿色或兰色 铜盐  
灰白色未溶物 砷  
灰黑色 安妥或磷化物  
暗处可见发光颗粒 磷  
3、皮肤及尸斑颜色  
皮肤及尸斑颜色 可能毒物  
----------------------------------------------------------  
鲜红色 氰化物、一氧化碳  
黄色 磷、铅、毒菌、四氯化碳  
橙黄色 重铬酸钾接触处  
灰褐色 氯酸盐、硝基苯、亚硝酸盐、安替比林 --------------------



早期尸体现象  


一、肌肉松弛  


    练气功最讲究的是入静,做到全身上下各关节、各肌肉群都松弛。其实绝对的松弛,是任何活人都做不到的,只有死人才可能做到。人死后,通常出现的第一个尸体现象,就是肌肉松弛,那是绝对松弛,一点都不紧张。

    法医上的肌肉松弛,也叫肌肉弛缓,是指人死后,由于神经活功停止,肌张力丧失而出现的全身肌肉松驰、变软的现象。其最主要的和首先的表现,就是面部表情丧失,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张,皮肤失去弹性,全身肌肉普遍松弛,各个关节容易屈曲,四肢能作被动运动,以及小便、精液可能外溢等。  

    肌肉松弛现象一般可以持续1~2小时,待尸僵出现以后就结束。民间常说:“人都死僵了!”就是指的死者经过肌肉松弛后,尸体出现尸僵变硬的状况。凡是经过肌肉松弛阶段的尸体,姿势都基本相同。如果尸体处于仰面平卧状态、则尸体姿势通常是上肢微弯曲,头微倾于一侧,下肢伸直,足尖略向外翻,拇指向掌心弯曲并被其余四指覆盖,手呈半握拳状态。尸体背面如肩部、背部、臀部、小腿后面等柔软而凸出的部位与尸体的衬垫硬面接触后,因死后肌肉松弛而被压成扁平状态,并且不容易恢复原来的凸度。  

    如果凸出部位与花纹的硬面接触,则尸体接触面的皮肤上便可形成与接触物硬面相应的压痕,如草席纹等。这些压痕即使在变动尸体位置后也往往不易消失,只有到尸体腐败时才消退。以上这些在法医学鉴定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邦助我们判断是否死后移尸,查明死亡时的原现场,从而帮助我们侦破案件。  

    肌肉松弛的人死亡后的一种普遍的尸体现象,但是也有例外,也有一些尸体不发生肌肉松弛现象。例如,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灾然发生尸体痉挛。由于在这种情况下全身肌肉立即发生强直收缩,关节不能屈曲,因而不发生肌肉松弛。  


二、尸体温度的下降  

    有人对北京1030名正常人体温进行统计,结果是:口腔温度平均值为37.19℃,正常范围为36.7~37.7℃;直肠温度平均值为37.47℃,正常范围为36.9~37.9℃;腋窝温度平均值为36.79℃,正常范围为36~37.4℃。

    人体的正常体温,是由体内的产热散热而保持动态稳定的,一般在37℃左右。人死后由于新陈代谢停止,体内不能继续产生热能,而尸体内部原有的热能却仍然通过辐射、传导、对流和水分蒸发等方式不断向外界散发。达就使得尸体温度降低,逐渐变冷,直至与外界温度接近或略低于外界温度。这种尸体现象称为尸体冷却或尸冷。尸体冷却速度的快馒,常常要受到尸体的各种因素及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  

    尸体本身的因素,主要是指死者的年龄、身体状况、死亡原因等。在一般情况下,儿童和老年人的尸体冷却快,青壮年较慢,刚生下来的新生儿,在死后5~10小时,即可降到与周围环境相等的温度。由于脂肪有保温作用,散热慢,因此,肥胖的尸体比瘦弱的尸体冷却得慢。慢性消耗性疾病、大出血、溺死、大面积烧伤死者的尸体冷却速度快,而猝死、机械性室息死、一氧化碳中毒死的尸体冷却速度就要慢些。此外,有的尸体在一定时间内,尸体温度不但不下降,反而处于上升状态,所以有人开玩笑说,人死了也会发高烧。例如,脑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性感冒并发肺炎等患者死后,由于细菌、病毒的作用,体内的分解增强,产热活动增加,所以尸体温度暂时可以处于上升状态。又如,日射病患者死后,由于临终时颅内温度升高,神经系统功能发生障碍,其尸体温度要持续一段时间而不立即下降。再如,破伤风、癫痫或者士的宁中毒者,由于死亡前有较长时间的痉挛,体内产热增加,所以死后尸温也会持续上升。  

    外界环境的因素,包括周围环境的温度、衣着或覆盖物的厚薄等情况。  

    尸体周围环境的温度越低,尸热发散越快,尸体冷却也就越快。普通成年人的尸体,在通常室温环境中(16~18℃)在死后的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大约下降1℃,10小时以后下降速度减慢,经过24小时左右,尸温就降至与环境温度基本接近。在冰库或冰雪中的尸体,大约经过1小时,即可完全冷却,时间稍久即可发生冰冻,体内液体能结成冰块,四肢、脑躯干完全冻硬,眼球内液体因冰冻、体积膨胀,致使眼球稍有外突。这种尸体若要进行解剖,应当先进行解冻。在温度高达40~50℃的环境中,尸体温度不冷却,甚至有可能上升,就不发生尸体冷却现象,因而也就不能利用尸温的变化来推断死亡时间。尸体的衣着和覆盖物对尸体冷却也有一定的影响。裸露的尸体则冷却较快,而衣着或覆盖物较多、较好的尸体则冷却较慢。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有人在12月自缢身死,身着羊皮袍子。在其死亡后对其尸体进行检查,发现其胸部、腹部皮肤尚有余温,而裸露在外面的手、面部等己与外界温度接近。  

    在尸体冷却的过程中,尸体各部位的冷却速度并不是同步的。尸体的尖端边缘部位都比躯干部位冷却得快,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在一般情况下,耳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  

    在各种情况下研究和检验尸体冷却的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测定尸体温度的方法问题。这是谈论尸体冷却的前提。方法不同,结果定然迥异。由于直肠的温度比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  

    在环境不变的1和3小时后测量直肠温度,用测定冷却的方法确定尸体温度的下降速度,可取得良好的结果。  

    在法医学上一般不用尸体冷却这一尸体现象来确定死亡,因为法医学上认为体温降至20℃或20℃以下可确定死亡,而即使在最有利于尸冷的条件下,尸体温度要降至20℃或20℃以下,一般也要需要10~12小时。在这样长的时间里,其他能确定死亡的尸体现象,如尸斑、尸僵早已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尸冷这一尸体现象在法医学上没有意义,相反,尸冷下降的规律对于我们推断早期尸体死亡时间具有重要的价值。例如,尸检时,首先测定尸温和环境温度,取得两者温差;然后取得当地气象部门的支持,查清在发现尸体前24小时的温度、风力变化情况,再结合影响尸温下降速度的多种因素,最后根据一些现成的统计表、公式等求得尸温下降可能经过的时间。这可以作为推断死亡时间的一种依据。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应当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三、尸体上的图案——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  
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四、人已经死硬了——尸僵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式,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式,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五、固定了的死亡姿式——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是一种极其特殊、少见的肌肉僵硬现象。它是人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而在临死时的一瞬间,肌肉立即强硬收缩,并迅速形成尸僵,将肢体固定在临死时的姿式。  

    尸体痉挛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身的。局部尸体痉挛保存生前最后一瞬间的身体局部某些肌群收缩状态。这种局部尸体痉挛比较多见。例如,某些拿刀刎颈、持枪自杀者,死后手中还紧握着致死工具:自勒死者,双手还抓紧勒绳;生前溺死者手呈鹰爪状,手中紧握水草、泥沙;某些中毒死者,还可以留下临死时的痛苦表情,等等。全身尸体痉挛使尸体固定死亡前的全身姿式。在战场上,有的士兵虽已死亡,但仍保留倚在树上,手中端着枪,作射击姿式;或者紧抱对方,与对方向归于尽的姿式。在出现尸体痉挛的场合,大多是局部尸体痉挛,只有极少数呈全身尸体痉挛。  

    尸体痉挛的形成原因,现在尚未完全弄清楚。一般说来,它的发生机理与尸僵相似,不同的只是它的速度更快并不经过肌肉松弛阶段而已。法医学上研究尸体痉挛对于判明死者临死时的状态和确定自杀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尸体现象是他人无法伪装的。  

    在实践中,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比较常见。魏巍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中所反映的志愿军战士死后仍死死抱住敌人,咬住敌人耳朵的情形,从法医学角度看,就是属于尸体痉挛这种尸体现象。又如,某妇女在洗澡中脑出血而死,发现尸体时,她仍坐在浴缸中,一只手紧握海绵,另一只手半举及面。又有一战士战死后仍坐在战马上不倒。  

    此外,恋人们由于各种原因而服毒自杀者,也时有传闻。这些恋人们死亡时常常是紧紧拥抱着,不能分离的。  


六、尸体局部干燥  

    人死后体表水分不断蒸发,尸体重量不断减轻。据测定,一般情况下,尸体重量每日每公斤减轻10~18克。夏天,尸体重量的减轻速度更快,新生儿尸体的重量比成人尸体的重量减轻快。由于这些水分的蒸发、重量的减轻,这就使得严体出现了各种局部干燥的现象。常见的有:  

1.角膜混浊  

    正常人的眼角膜是呈透明状的,其表面光滑无皱褶。人死后的眼角膜,因水分蒸发,失去光泽,而发生混浊,不透明,呈白色,无法透视瞳孔。这种现象,称为尸体角膜混浊。法医检验时,根据角膜混浊的程度,可以估计死亡时间。  

    研究表明,死后12小时,即可通过肉眼观察到角膜轻微的形态改变。18~24小时,可见角膜表面出现皱褶,可见局部的或弥漫性的混浊,但仍可透视到瞳孔。在第二天内,可见角膜混浊,角膜内表面与晶体相连。在第三天内,可见眼睑覆盖的部分角膜肿胀,有乳白色斑块形成,其余部分则干燥。变成黄棕色,表面与晶体粘连,很难透视到瞳孔。第四天内,可见眼球由于腐败而轻度外翻,角膜非常混浊,己不能见到瞳孔。因此角膜是否混浊及混浊的程度,是判断死亡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法医检验时,应当仔细观察,详细记载。  

2.巩膜黑斑  

    上面讲的尸体角膜混浊,既可发生在尸体眼睛闭着的场合,也可发生在尸体眼睛睁开的场合。如果人死后眼睑是睁开着的,则由于水分的不断蒸发,巩膜干燥变薄,巩膜下面脉络膜的黑色素透出,在眼球结合膜上出现三角形、卵圆形或圆形的黑色斑状,这就是巩膜黑斑。巩膜黑斑多出现于靠近眼球的内侧或外侧,是一种不太常见的尸体现象。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由于尸体自溶与组织坏死有着共同的变化过程和相似的形态,因此,有时不好区别。如果单就一个细胞来说确实无法区别这两者,但是只要金面检查、全面分析,正确区分它们也是不难的。  

    首先,可以从分布特点上区分,如果将要检查部分固定起来,则固定部分的自溶是从中间开始的,未固定而又离体的部分的自治是从边缘开始的,这是规律。生前形成的坏死,则没有这种分布规律。

    其次,可以从速度和程度上分。各处器官、内脏、组织、细胞的自溶速度和程度,如前所述,是有一定的顺序的,而坏死则不具有这种生前形成的病变。以此类推。

    第三,可以从形状上分。自溶通常是弥漫性的,而坏死则往往是局部性的。

    第四,可以从病理变化上分。组织坏死的,在坏死灶周围一般都有炎症反应,而自溶灶周围则没有这种病理变化。
  
    第五,可以从条件上分。自溶的发展一般都可以从当时的气温、死亡时间、死因等方面找到原因,而生前病变则常有临床资料可供参考。 此外,有些脏器的自溶有其独特性,如果不符合这些特性,则可以排除其是自溶。
  
    正确认识自溶这一尸体现象,对于法医判断死亡时间,确定死亡原因等具有重要意义。但有时尸体的自溶也会给案件的侦破等带来麻烦,因此法医工作者有时也要采取措施防止自溶。在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是争取早解剖、早取材、早固定。在固定中应当注意,所取组织的厚度不要超过0.6厘米。并且应当用定量的固定液。此外,还可以采取冷藏和注射福尔马林溶液的办法防止自溶。  


晚期尸体现象  

    尸体腐败,是指人死后组织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发生分解的过程。它是早期尸体现象的继续,是最常见的晚期尸体现象。尸体腐败通常是在死后的第24小时或第48小时、72小时才开始出现,而要充分的发展就需要更长的时间了,有的要一年甚至更久。 尸体腐败发展的结果,便是尸体毁坏,直至仅剩白骨。  

    尸体腐败后的形象是十分可怕的:  

1.腹部膨胀  

    由于尸体的肠道内有大量的腐败细菌,因此在陆地上,尸体腐败通常是由腹部开始的,最早出现的征象就是腹部膨胀。这是由于腐败细菌的作用产生腐败气体,引起肠道胀气的结果。


2.腐败绿斑  

    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与血红蛋白结合成绿色的硫化血红蛋白,在皮肤上呈现污绿色的斑块,称为腐败绿斑。陆地上的尸体,盛夏季节约在死后12小时以后,春秋季节约在死后24~48小时,冬天约在死后72~120小时,就会出现腐败绿斑。腐败绿斑最初为淡绿色,以后逐渐变为深绿色,中间部分较周围部分颜色更深,边缘界线一般不甚明显。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绿斑逐渐发展到全腹部以至全身,颜色由绿色变为褐色乃至黑色。  


3.口鼻流出血水  

    腐败后的尸体,常有淡红色或者暗红色血水从口鼻流出。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发生于翻动尸体的时候。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腐败气体大量进入血管内,口鼻腔可能流出泡沫样血水。这与溺死户体的蕈状泡沫有明显的差别。口鼻腔流出血样液体这种现象,在尸体腐败或死后自溶的情况下都可以发生,不能误认为是颅底骨折的征象。  


4.腐败血管网  

    随着尸体腐败的发展,腐败气体大量产生,胸腹腔的压力增高,血液由于受压而流向外表,充积在皮下静脉内,并通过血管壁染红周围组织,在皮肤上呈现出暗褐色的网状条纹,这种网状条纹以后逐渐变成绿色,这种现象称为腐败血管网或腐败静脉网。这种因腐败气体压迫而使血液沿着血管流动的现象,在法医学上称为死后循环。一般情况下,腐败血管网最先出现于胸上部和胸腹两侧,其后可逐渐扩散到全身。  


5.腐败水泡  

    人死后循环血液流向尸表,血浆渗出血管外在皮肤的表皮与真皮之间聚集,形成腐败水泡。腐败水泡内充满恶臭的液体,有时也有气体。腐败水泡内的液体颜色淡红或淡绿,在其胀破后,表皮剥脱,淡红色、褐色或者淡绿色的皮表显露出来。法医在进行尸体检验时,应当特别注意将腐败与烧伤、二度烫伤所形成的水泡区别开来。最先出现腐败水泡的部位是腹部两侧,随后是腋窝和胸部两侧,并多出现于腐败发展较快的尸体。其出现的时间可能与腐败血管网同时,也可能稍后一些。  



6.腐败巨人观  

    高度腐败的尸体,由于其全身软组织充满腐败气体,极其颜面肿胀,眼球突出,嘴唇变厚且外翻,舌尖伸出,腹部膨隆,腹壁紧张,阴囊膨大呈球形,整个尸体肿胀膨大成巨人,难以辨认其生前容貌。这种现象称为腐败巨人观。  

    腐败巨人观的出现,要受环境温度的影响。一般来说,陆地上的尸体,夏天需48~72小时,春秋天需72~120小时,冬天需10~15天,即可出现腐败巨人观这种尸体现象。  

    由于腐败气体使腹腔内压增高,心脏受压而挤出心血,肺脏受压而使集聚在支气管和气管中与腐败气体相混合的血性液体流到喉头并经口鼻溢出;胃肠受压迫而使胃内食物溢出口腔之外,或者进入喉头、气管之内,称为死后呕吐;小骨盆底受压迫,使直肠内的粪便溢出,甚至使肛门脱出,女性的子宫和阴道也可因受压而脱出;如果是怀孕女尸,子宫内的胎儿也可因受压而娩出,称为死后分娩、棺内分娩。  


7.软组织液化  

    尸体腐败进一步发展,使尸体各部位的软组织腐烂液化成半流动液体,逐渐毁坏消失。毛发、指甲亦随之脱落,直至仅存尸骨。陆地上的尸体,在夏天的气温下,经过1~1.5月时间,软组织即可全部或大部分液化消失。  

    当然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条件,尸体腐败也要受到来自内在和外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一般地说,尸体腐败的发生及进展的快慢,与地区、温度、环境、体格、死因等因素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的差别,可以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尸体腐败的发生与发展。  

    首先,尸体腐败主要是细菌作用的结果。因此,凡是对细菌繁殖发育有利的条件,都能促进腐败的发生与发展,而细菌繁殖发育的最好条件,是适当的温度、湿度和空气。环境温度在25~30℃时,最适宜于细菌的繁殖。在这种条件下,尸体腐败进展迅速。过高或过低的温度不适宜细菌的繁殖,因此尸体腐败也就变慢。在温度低于0℃或高于50~60℃时,细菌繁殖停止;尸体也不腐败。适应的湿度是细菌繁殖的重要条件,也是尸体腐败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尸体中水分含量70%时,特别适宜于细菌繁殖,尸体腐败最易进行,而过于干燥放过于湿润的环境,都可使尸体腐败变缓,甚至停止。空气流通的环境,能促进腐败的发展,而水中的尸体腐败较漫,埋在地下的尸体则更慢。有人实验,在温度相同的条件下,尸体在空气中腐败1周的程度,相当于水中腐败2周,土内腐败8周的程度。

    其次,尸体本身状况,也是尸体腐败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新生儿体内细菌少,故腐败较慢;幼儿体内水分多,故腐败较快;衰弱的老人体内,特别是其肢体缺乏水分,腐败较慢;肥胖者水分散发较慢,尸体腐败较瘦弱者快。在死因方面,烧伤、机械性损伤致死者,由于细菌从皮肤伤口进入于体内促进腐败,因此腐败较快。败血症、脓毒血症、急性传染病、窒息死等腐败也较快,尤其水中捞起的尸体腐败更快,而死前有呕吐腹泻,水分减少者,以及大出血死者,腐败较慢。
  
    研究尸体腐败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法医在检验尸体时,可以根据腐败的发生和发展,推测死后经过的时间以及某些死因。尸体腐败可以使沉入水中的尸体浮起而有利于揭露犯罪。但是尸体腐败也能破坏生前的损伤和病变,给法医学鉴定工作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为了争取尽量获取证据,应当争取尽早进行尸检或将尸体冷藏保存,切不可等到尸体腐败破坏以后才进行检验。但是,法医工作者即使在尸体腐败以后,亦应进行尸检和剖验,以发现有鉴定价值的材料。例如,在高度腐败,只剩下骨骼、毛发、指(趾)甲以及牙齿的尸体,仍然可以检验出金属毒物、血型、骨损伤、骨髓内的硅类等,并可作性别、年龄、个人特点等观察。所有这些,对于案件的侦破和证据的收集,对于揭露和证实犯罪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 本帖最后由 薄伽梵歌 于 2008-9-21 14: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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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侦探必备知识

指纹与硝烟反映

首先来看指纹的类型:

一、明显纹:即目视可见的纹路。
二、成形纹:指在柔软物质,如用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三、潜伏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络,目视不易发现,是最常见的指纹。

下面针对潜伏纹的几种采集办法
如果指纹是留在金属、塑料、玻璃、磁砖等非吸水性物品的表面,检验方法就比较容易。
有两种方法:

一、粉未法,选择颜色对比大的粉末,撒在物品表面提取出完整的指纹。
二、磁粉法,以微细的铁粉颗粒,用磁铁作为刷子,来回刷拉,显示指纹。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必须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以下是几种常用的化学方法:

一、碘薰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
二、宁海得林(Ninb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以身反应后,会显现紫色的指纹。
三、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氯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四、萤光剂法:萤光氨与领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者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硝烟反映:
硝烟反应是因为子弹发射时子弹的触及部弹壳中的火药随着子弹一期喷出而形成的。

一般左轮手枪的硝烟喷射成伞状:经典枪型——史密斯魏森。

而自动手枪的硝烟喷射成向下的半圆:经典枪型——贝莱特。

去除硝烟反应简而言之就是把附着在身上的火药弄掉,换衣服,擦鞋都可以达到效果。

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措施,火药残留物会一直留在身上。

至于检查硝烟反应,一般警方临检的时候都配备有测试硝烟反应的试纸,原理很简单,用比硝更活泼的金属化合物取代硝产生颜色的变化,所以检查硝烟反应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野外常识

※洞窟里的蝙蝠通常会栖息在入口300公尺(100米)的范围内   
※在森林里听到某人呼喊的声音不可能从一个方向传来,而是从四面八方   
※在雪上撒盐可以加速雪融化,所以事先在雪上撒成脚印的形状能在下雪后形成脚印   
※在北半球地区,一般当地时间6时左右太阳在东方,12小时左右太阳在天顶*南方,18时左右太阳在西方。在南北球地区,6时左右太阳在东方,12时左右太阳在天顶*北方,18时左右太阳在西方。这也可以大约地判明方位。   
※如果遇险者的手表已损坏或走时不准,可先用指北针确定时间。先测得太阳方位角,用太阳转1小时的角度数15除后再加上1,所得的数值就是当地时间。例如,测得太阳方位角为180°,则当地时间即为180÷15+1=13时。   
※利用木棍阴影定方位:放一根直杆或木棍,使其与地面垂直,把一块小石子放在直杆影子的顶点A处;约10分钟,标杆影子的顶点移动到B处时再放一块小石子,将A、B两点连成一条直线,这条直线的指向是东西方向,与AB线垂直的方向则是南北方向(向太阳的一端是南方,相反方向是北方)   
※白天如云层厚密,看不到太阳,这时还可利用自然物体的特征来辨别方位。   
 1。在旷野中,独立的大树朝南一边的树叶茂密,朝北的一边则比较稀疏。   
 2。从锯断后大树的树墩上可以看出,树的年轮是朝南一边稀疏,朝北一边则稠密。   
 3。树干或岩石上的苔藓通常长在背光处,在北半球,朝北或东北那面苔藓较多;在南半球,则朝南或东南那面苔藓较多。这一方法不是很准确的。   
 4。北方地区,北坡雪多、树木多,而南坡少雪,树木也少。   
 5。秋天雁南飞,而春天雁北飞也可用来辨识方位   
※人永远不可能用自己的舌头舔到自己的手肘   
※人在打喷嚏的时候无法把两只眼同时睁开,在打喷嚏若过于强劲,会导致胸腔破裂,但是如果你想要将这个喷嚏强行忍住,却会导致你头或者是脖子中某个血管破裂,睁着眼打,说不定也会把你的眼球给一起打出来   
※憋气自杀也是不可能成功的,而如果你打电话超过一个小时,那么你耳朵里的耳屎会增加大概 700 倍左右;   
※只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可以放大缩小自己的鼻孔;   
※一台波音747的机翼长度恰巧是莱特兄弟第一次飞行的距离;   
※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存活9天,9天后死亡的原因则是过度饥饿!所以还是当场立刻打死好;   
※鸵鸟的眼睛比脑袋大,而猫的尿液是夜光的,猪无法抬头看天,狗是色盲   
※苹果切片的香味可缓解紧张,大海的气味能勾起儿时的回忆,熏衣草,檀香等植物的气味有镇静的作用,薄荷味能提高工作效率,桂花,茉莉等气味能增强记忆   
※打喷嚏飞出的微粒速度比子弹快,每小时可达100多千米   
※中国在写信时是年,月,日 英国则是日,月,年。美国是月,日,年。   
※用盐加白醋擦铜器表面,可使其恢复光泽   
※衣物上不小心染上了圆珠笔油渍,用烧开的热牛奶可以除去   
※微波炉做荷包蛋要用牙签在蛋白和蛋清上戳孔,是为了防止蛋爆裂   
※煮鸡蛋放点盐容易剥壳   
※维生素C+虾=砒霜,不能同时吃这2种食物   
※狮子大喷嚏的表情是微笑   
※4月诞生石是钻石,7月是红宝石


侦探推理故事,常常是由以下几个重要的成份组成:猜谜般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的趣味、神奇巧妙的圈套,以及出人意料的嫌犯。例如日本的侦探小说家江户川乱步,曾把有关出乎意料嫌犯的例子归纳整理,大致上可分为以下几类:  

1 侦探本身是嫌犯是常有的例子,就是名侦探,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即波洛)即是。就连亚森·罗宾也曾化装成巴黎警政署保安课长路洛曼。  

2 案件的发现者是嫌犯这种例子也是常有的。自己把他人杀死后,再假装成是命案现场的发现者。在威尔·达因及狄克森的长篇小说中常有类似的情节。  

3 案件的记述者是嫌犯据说是由杜希的《斯密诺博士的日记》创首例,而后来的阿嘉莎·克里斯蒂的长篇小说对这种圈套的处理也极为闻出名(《罗杰亚克洛伊命案》)。  

4 病人或身体有障碍者是嫌犯是指由长年躺在病床上的病人来立计划,再由别人来执行,如库因所写的小说即属此类。另外有一种例子是身体残障者,如没有双脚的人进入机械人中,来犯下杀人案件,这种现象在狄克森的小说中曾出现过。  

5 尸体是嫌犯是把手枪让死者握住,死者在经过一段时间后,  手指会变僵硬,然后扣下板机,进行谋杀案件。或者把死人的尸体冷冻,再由高处丢下,来进行杀人案件。  

6 幼儿或老人是嫌犯是由幼儿(不如说是少年),所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如库因的名作中(《Y的悲剧》)即有此例。而得鲁里·雷恩和艾裘尔·波亚罗也曾说年纪进入老境的老年,在身体老化之前犯下杀人案。  

7 洋娃娃或重物是嫌犯是在洋洋娃上设下圈套,利用遥控操纵,或用时间上的前后差异,来进行杀人,例如:利用金鱼缸所反射过来的阳光,在凹凸镜片上产生作用,使火绳枪点火燃烧,而把子弹发射出去。(即采用一定的机关来杀人并造成嫌疑犯不在现场的假象。如:西村京太郎的《天使的伤痕》)  

8 嫌犯不止一人,例如曾被拍成电影的克里斯蒂的著名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著名杀人方法,即让对被害者怀有敌意的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使所有同车的人,一人砍一刀,将被害者杀死。  

9 动物是嫌犯,以《斑纹绳》一书中的蛇,及《福尔摩斯探案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书中的怪狗为首。另外可能的嫌犯尚有鸟、猫、毒蜘蛛、蜜蜂等,此外在爱伦坡的《莫尔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嫌犯是大猩猩。  

10 被害者本身是嫌犯是假装自己是个受害者,其实他是地地道道的杀人凶手,这种例子相当多。还有一种是被杀死的被害者,原来就是杀人凶手,他故意自杀来牺牲自己,然后把杀人罪嫁祸于他人(参见《福尔摩斯探案集——雷神桥之谜》)。



笔迹鉴定之笔迹特征及鉴定方法

一、相关概念及其关系  

  笔迹,是书写动作通过书写工具在书面上留下的痕迹,使每个人的写字所特有的形象。通过笔迹,可能反映出书写人或撰稿人的用词造句习惯,即书面语言习惯;此外还可能反映出书写人的文字布局习惯。  

  而笔迹检验,既是通过对可疑笔迹和嫌疑人的笔迹进行比较鉴别,确定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或确定检材是否为某人书写的一项专门技术,其任务就是要通过研究笔迹中反映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文字布局和书面的语言特征,用以分析时间情况,为诉讼提供线索和证据。  

  书写习惯是经过长期练习和书写实践活动逐渐形成的一种技能,是由语言、文字作为主要刺激物在大脑皮层建立起来的一种巩固的动力定型。  

  书写习惯与笔迹两者是客体与客体反映对象的关系。书写动作表现为笔迹,而书写习惯寓于书写动作之中。书写习惯只有通过笔迹才能表现出来,才能被认识和运用。因为没有笔迹就无从考察书写习惯,认识书写习惯必须从研究笔迹入手。笔迹鉴定就是通过分析比较检材笔迹与供鉴定人的样本笔迹,确定两者是否由同一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从而根据习惯体系的异同,肯定或否认检材笔迹的书写人,为司法或动提供有力的依据。  

  书写习惯本身具有特殊性和相对的稳定性。书写习惯的特定性表现在每个书写人的书写习惯体系是特定的,与其他人都不相同,一个人书写一定的文字手稿,在其反映出的书写动作、文字布局、书面语言三方面习惯中,有一部分习惯是很多人共有的,有一部分习惯是一部分人少有的、甚至是特有的,那些共有的、少有的、特有的书写习惯便构成各人书写习惯体系,是一习惯区别于另一习惯的本质。同时,书写习惯又有其相对的稳定性,其习惯体系能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而不发生根本的改变。书写习惯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鉴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书写习惯体系可能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生理因素、心理因素、书写工具、以及个人可以伪装等,但从总的方面讲,在一定时期内,这些改变不会对鉴定造成根本性的影响。  


  二、笔迹特征  

  笔迹特征是书写习惯的反映。书写习惯与笔迹特征两者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客体与客体与反映形象的关系。笔迹鉴定中最常见的文字符号是汉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数字和标点符号。根据汉字的结构和书写特点,汉字笔迹特征分为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四个方面。本文主要从汉字的书写动作局部特征做一番论述。  

  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书写动作习惯的直接反映,是书写动作的空间位置特点、动作形态特点、动作顺序特点和有若干书写动作所构成的文字结构整体特点的集中反映。书写动作局部特征是笔迹鉴定认定书写人的主要依据。具体包括:  

  1、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应表现在起笔特征、行笔特征、收笔特征、笔力特征和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五个方面。

  由于一个起笔、行笔、收笔动作不同,整个笔画构成特殊形态,称为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亦称笔形特征。如点画形成竖点、横点、弧形点、撇画点等。运笔动作则是最精细、最复杂的书写动作,所以运笔特征特定性强,稳定程度大,鉴定价值高,被喻为“特征中的精华”。  

  2、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特征。是指两个以上比画组成独体字或合体字的组成部分时形成笔画间相互关系的特点。笔画间存在相交、相连、相邻三种关系,由此形成笔画交*特征、笔画搭配特征、笔画连接特征。  

  笔画交叉特征是两个以上笔画交*或相互接近形成的特点。表现在笔画交*点或邻近点的位置关系上,即笔画间是否交叉、交叉或不交叉的部位。笔画搭配特征是指笔画间的相互位置及长短大小关系的特点,包括笔画相互间比例关系特征和独体字整体关系特征两方面。笔画连接特征是指两个以上笔画构成独特字或合体字组成部分是,运笔过程中无停笔、收笔动作而由一笔完成几个笔画所形成的连接动作特点。  

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特征是个人书写习惯体系中比较特殊和稳定的部分,是笔迹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3、字的结构特征。是指合体字各个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特点。独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直接构成的单字;合体字是由单个笔画组成结构单位,再由两个以上的结构单位组成的单字。合体字的结构特征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方面:  
  (1)、结构单位的书写形式。按照汉字的书写规范,同一种书体的单字,各个组成部分都有标准的书写形式,但由于书写习惯体系的差异,可能表现出不同的书写形式特征。  
  (2)、结构单位间的比例关系。书写汉字的各个结构单位要求有合理地搭配比例,但大多数人的习惯突破了这种制约,其特征表现形式如:过于紧凑、过于松散、左右不对称、上下大小不协调、内紧外松、外紧内松等。  
  (3)、违反组字规则的变异结构。由于书写人长期受到错误练习书写或地区习惯的影响,形成与组字规则不相符合的的变异结构特征。  

  4、笔顺特征。是指没有按照阿、汉字笔顺规则和组成部分书写顺序规则书写形成的特点。表现形式有:  
  (1)、特殊的笔画顺序。如先竖后横、先捺后撇、先挑后钩等。  
  (2)、合体字组成部分间特殊的书写顺序。突破单字的连写规则,将单字主要部分和笔画连写完之后再补写个别应预先写的笔画。  

  5、特殊字。是指规范字体体系中不存在但又在一定地区、一定人群中使用的字。如错字、地方字、行业字、生造字、外来字等,多数是共性习惯的表现,属于种类性质的特征;少数是个人特有的习惯,因而具有较高的鉴定价值。  

  综述之,书写动作局部特征,在实践中常常为笔迹鉴定提供有力的依据,对笔迹鉴定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笔迹鉴定的方法步骤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鉴定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且不同方法。  


  (一)、分别检验  

  分别检验是发现与确定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各自的特征:  

  1、判定建材笔迹特征的真实程度。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  
  (1)、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一致,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相适应、运笔自然,笔画间搭配比例协调,书写动作规律性强,既可认定其为正常笔迹。  
  (2)、如检材笔迹的大小与斜度程度不均匀,书写速度不一致,运笔不自然,笔画转折生硬但书写动作有一定体系,相同的单字、笔画特征基本一致,说明它是由于客观原因或出伪装以外的其他主观因素影响形成的变化笔迹。  

  如检材笔迹熟练程度不一致,书写动作不成系统,笔画弯曲、断续,且有停顿、修描痕迹,字的结构与形态不正常,动作技巧能力与语文水平不相称,一般可判定其为伪装笔迹。  

  2、发现和确定检材笔迹特征。发现书写动作局部特征,要对检材字迹逐字、逐画进行对照观察,找出其书写动作的规律性,其中非规范性的部分即是特征。

  3、发现和确定样本笔迹特征。初步判定检材笔迹特征之后,可以此为依据,按照上述顺序和方法确定样本笔迹特征。与检材笔迹相同的特征和不同的特征都要全面寻找、对照。  


  (二)、比较检验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比较检验的内容有四个方面: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自己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  

  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三)、综合评断  

  综合评断是对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的价值进行科学分析,确定两者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总和及其性质,并进而做出静定结论。评断的方法,一般是从研究差一点开始。鉴定任何笔迹,都会出现一定的特征差异。评断差异点的要点,是要确定差异点的性质。其性质有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两方面。非本质差异说明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不同特征数量与质量所占的比例较小,本质差异表明两者不同特征的数量、质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说明两者为不同人书写习惯体系的反映。

  笔迹鉴定既要重视对差异点的评断,也要重视对符合点的评断,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确定差异点属于非本质的性质以后,就贸然做出肯定同一结论是不科学的。符合点也有本质的符合和非本质的符合之分,如果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相同特征的数量、质量占绝对优势,即构成本质符合性质;如果两者相同特征在数量、质量方面占的比例小,即属于非本质性的符合。经过差异点和符合点的评断,如果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之间,出现了本质符合和非本质差异,或者本质差异与非本质符合的的结果,既可做出检材笔迹与样品笔迹是同一人书写或不是同一人书写的确切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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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FBI超强阅人术

FBI超强阅人术

      第一时间看透对方:教你几招FBI超强阅人术

      和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要如何在一开始谈话的几分钟内,了解这个人?如何和对方拉近距离?如何找到对方喜爱的话题?如何让对方愿意开口?

      这都得依靠细心而入微的观察力,谈到这里就不能不提最近声名大噪的乔'纳瓦罗(Joe Navarro)。

      他曾经担任美国联邦调查局干员长达25年时间,是反间谍情报小组的身体语言行为分析专家,如今退休后成为美国知名的扑克牌教练。赢得牌局的关键就是掌握70—30法则,「其中70%来自于阅人能力,赌博技巧仅占30%。」去年年底他出版了《牌桌上的阅人术》(Read'Em and Reap)新书,借重他在担任探员期间测谎犯罪人士所练就的观察力,教导玩家如何透过眼神、肢体动作的观察,看透对方的心思,在牌桌上给予对方致命一击。



观察力可以靠后天练习

      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练习你的观察力,其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回想游戏」(recall game)。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练习。例如,当你走进一个房间之后,闭上眼睛,尽可能回想走进房间之前你看到了什么,愈详细愈好。

      时间久了,你也可以像纳瓦罗一样,走到朋友家的前门,就已经把周遭环境看清楚了:门前街道上停了哪些厂牌的车、隔壁房屋外有位男性在除草、另一间房子的门前放着两份报纸.......。

      另一种练习方式则是更进一步,当你观察完周遭环境之后,还要再问自己,这些代表什么意义?例如,除草的人应该就住在那间房子里,因为门前的街道上没有停放任何除草维护公司的车辆。

      答案正确与否不是重点,真正重要的是你必须训练自己,从观察到的线索中做出合理的推论。

      而当你真正和对方面对面接触时,得随时保持警觉,任何细节都不能放过。纳瓦罗每次坐上牌桌,第一件事就是观察同桌的对手,包括他们的脸部表情、双手放的位置、坐姿、穿着打扮、发牌时出现什么样的脸部表情或动作。

      更重要的是竞赛过程中,他会特别注意对手的行为是否出现异常。例如原本放在牌桌上的双手突然环抱在胸前或放在大腿上,可能代表情势变得对他不利。



双脚动作比脸部表情更可靠

      一般我们在观察人时,习惯第一眼就看对方的表情,但是纳瓦罗却反其道而行,先观察对手的双脚动作,「脸部表情可以装,但是很少人知道如何伪装双脚的动作。」

      其中一个线索就是双脚朝向的方向。根据许多针对法庭行为的研究显示,如果法官不喜欢某个证人,通常会将双脚朝向他们之前走进法庭时的大门。

      同样地,当你和某个人说话时,如果对方的双脚朝向某个方向,而不是正对着你,就代表他想要结束这场对话。

      如果对方突然双脚(脚踝之处)交叉,就代表他有些紧张或是觉得受到威胁。

      如果对方将身体往后移,然后翘脚而坐,这就是自信的表现,代表情势对他非常有利。



观察不寻常的动作

      当然,观察不只限于刚碰面的几分钟而已,愈到中后段,愈能看到对方真正的行为反应。因为除非接受专业训练,否则过了一段时间,便会不经意露出马脚。

      因此,在过程中你必须特别注意突然出现的异常行为。例如当人在紧张或是有压力时,常会不自觉做出某些动作:

      1、触摸或按摩颈部:我们的颈部有许多神经末梢,只要稍加按摩,就可以有效降低血压与心跳速度,消除紧张。另外,按摩额头或是摸耳垂,也都是一般人紧张时会出现的动作。而如果男生拉着领带,或是女生玩弄颈上的项链,也代表同样的意思。

      2、深呼吸或是话变多:深呼吸是立即平缓情绪的最简单方法,因此当你看到对方深呼吸,就知道他可能在压抑自己的情绪。或是在过程中对方不太爱说话,却突然话多了起来,也代表他的情绪开始变得不稳定。

      3、用手放在大腿上:紧张时我们也会不自觉地双手放在大腿上来回摩擦,试图平缓自己的情绪,因此这个动作也是另一个重要的线索。

      此外,有时候当你发现对方动作快速,决定很果断,通常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没信心。真正有自信的人会深思熟虑,而不是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急着展现自己的信心。

      当你观察到以上的行为时,就可以依据情况决定自己是否要趁胜追击,迫使对方答应你的要求,或是说些话让对方放松,以利接下来的对谈。



从肢体语言看出对方个性

      然而,身体动作除了显示对方当下的状态之外,很多时候也是个性的展现。日本管理顾问武田哲男归纳出几种常见的习惯动作,反映了特定的个性与行为模式:

      1、喜欢眨眼:这种人心胸狭隘,不太能够信任。如果和这种人进行交涉或有事请托时,最好直截了当地说明。

      2、习惯盯着别人看:代表警戒心很强,不容易表露内心情感,所以面对他们,避免出现过度热情或是开玩笑的言语。

      3、喜欢提高音量说话:多半是自我主义者,对自己很有自信,如果你认为自己不适合奉承别人,最好和这种人划清界线。

      4、穿着不拘小节:也代表个性随和,而且面对人情压力时容易屈服,所以有事情找他们商量时,最好是套交情,远比透过公事上的关系要来得有效。

      5、一坐下就翘脚:这种人充满企图心与自信,而且有行动力,下定决心后会立刻行动。

      6、边说话边摸下巴:通常个性谨慎,警戒心也强。

      7、将两手环抱在胸前:做事也非常谨慎,行动力强,坚持己见。



多搜寻其它周边线索

      不过,外表只是线索之一,你还可以从其它不同的来源,搜寻关于对方的重要信息。《冷读术》的作者石井裕之,提供了一些有趣的技巧,有助于摸清对方的个性。

      首先,你可以从笔迹下手:在适当的机会,请对方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你要的信息,像是请他写下他的联络方式等。

      如果字迹潦草而写字速度很快的人,工作速度也很快,但是通常比较马虎粗糙,因为他认为「大略做好后再修改细节就行了」。

      写字谨慎而慢的人,工作时会一步步边确认边进行、非常仔细,但是如果催促他加快速度,就不能发挥应有的水平。

      此外,手机吊饰也是很好的线索。吊饰复杂的人,通常朋友很多,是属于怕寂寞、喜欢热闹的类型。没有配戴手机吊饰,即使有也是式样简单的人,不大喜欢一群人在一起吵吵嚷嚷,也不大重视表面的交友关系,只与少数能真正交心的人长久交往。

      以上只是简单说明几种重要的观察方法,重要的是要靠经验的累积,只要平时多与人互动、多观察,你也能拥有惊人的阅人能力。

[ 本帖最后由 薄伽梵歌 于 2008-9-21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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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3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简介】世界上一些知名的毒物
一些致命元素和世界上十大知名最毒的东西   

近期讨论俄叛逃特工在英国被毒杀的新闻很多,我也了解了点关于钋(pō)的知识,比较感兴趣的是——毒性大小,还有哪些东西毒性更大?   

首先是致命元素(只是把比较“知名”的列了出来)   


把钋放第一位介绍:钋是放射性元素,钋210毒性比氰化物高2.5亿倍(氰化物对人致死剂量是0.1克);   

在元素周期表中,与钋有类似机理的剧毒元素还包括锕系元素的锕、钍、镤、铀以及铀之后的11种超铀元素镎、钚(pù)、镅等。锕系元素的毒性和辐射危害极大,以钚为例,一片阿司匹林大小的钚,足以毒死2亿人,5克钚足以毒死全人类(就这么一点,居然……怕~~~)   

然后来介绍最毒的东西   


首先,我们的前提条件是不包括生物如病毒细菌等有生命的东西,其次,不包括放射性的物品,如5克钚元素就可以凭借其放射性杀死世界上所有的人,再次,世界上有毒物质有几百万种,这里只选几种最有名的。   



第10名,氰化物   

其实如果要较真,氰化物连前50都进不了,但既然这里只讨论名气大的,所以算个第11吧。     
毒性:一克可杀500人。     
来源:到处都有,冶金,电镀,金矿。。。     
纳粹德国大部分高官都用此自杀,大剂量可使人在几秒内死亡,号称闪电毒药,所以倍受欢迎。     



第9名,毒鼠强     

毒性:超过氰化物几倍     
来源:农村卖耗子药的     
可能很少人能想到这个东东居然这么毒,南京大毒杀事件后,全国已经禁止生产和销售。     



第8名,尼古丁   

毒性:略强过毒鼠强     
来源:香烟,据说把烟叶用化学试剂处理可以做出来(所以最好不要吸烟阿)   



第7名,相思子毒素   

‘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古诗里说的那个红豆又叫相思豆,里面含的毒素超级可怕,不仅毒性猛烈,中毒的人会全身内脏溃烂而死,比起闪电结束痛苦的氰化物,此东东极不人道的说。     



第6名,眼镜王蛇毒     

其实有的毒蛇更毒,如澳大利亚海蛇,但我们只讨论常见的名气大的。     
毒性:一克可杀15000人     
来源:把眼镜王蛇的毒牙卡在杯子边上,毒液就会流到杯子里,如果你在这个过程中被。。。赶紧坐飞机去大城市医院找血清,赶得上的话还有救,顺便说一句,如果你嘴里没伤口的话,那个毒液可以喝下去,因为你的消化系统会把它分解掉,但前提条件是消化道绝对无伤口。   

以上几种比起普通毒药来,要厉害很多倍,但还不够资格作为化学武器,为啥?要做化学武器,它们还不够毒!我们接下来进入前6名,那才是毒到够格做化学武器的。     



第5名,蓖麻毒素     

这是很有名的毒药,各国的间谍如007克格勃中中情局等经常用来做暗杀的武器,百度搜索上说,用高纯度酒精和乙酸铅就可以制造,一个专业药剂师就能整出这个东东来。     
毒性:一克可杀35000人     



第4名,沙林毒气   

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大家都知道,邪教组织自己制造的沙林毒药质量和数量都太差,不然绝对不是5000人中毒那么简单。     



第3名,VX神经毒素   

一汤匙VX毒素挥发在空中,附近8条街的人全死光,看过电影‘勇闯夺命岛’(就是里面有20个装满VX毒素的玻璃球那个电影),你就知道这玩意儿有多可怕,伊拉克过去曾经在战争中使用过。     
制造方法简单得让人吃惊,百度搜索上说去污粉加洗洁精一混合就能生成少量,千万不要尝试,除非你想死,你绝对是第一个跑不掉的,你在市场上买的防毒面具什么的根本挡不住这厉害的玩意。   



第2名,炭疽毒素   

美国研究了几十年,准备和前苏联打生物战争的东东,只要5加仑播撒在纽约上空,3天后就会有50万具尸体,人类在制造毁灭方面真是天才,哈哈。     



第1名,肉杆菌   

你绝对想不到它竟然是你日常生活中很容易碰到的东西,有的生猪肉中有一种肉杆菌,它分泌出的毒素肉杆菌毒素是世界上最毒的东西,一亿分之7克就可杀死一个人,换算下来就是半公斤这玩意就足够杀光全人类,所以医生告诉大家猪肉千万不能生吃。还有蜂蜜中也含有肉杆菌,成年人的消化系统可以分解掉,但是婴儿就不行,所以6个月内的不能喝蜂蜜。     
毒性:一克可以杀12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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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饮鸩止渴 见血封喉——中国古代九大毒药(组图)



断肠草

  断肠草是葫蔓藤科植物葫蔓藤,一年生的藤本植物。其主要的毒性物质是葫蔓藤碱。据记载,吃下后肠子会变黑粘连,人会腹痛不止而死。一般的解毒方法是洗胃,服碳灰,再用碱水和催吐剂,洗胃后用绿豆、金银花和甘草急煎后服用可解毒。断肠草—还有一说是雷藤(《中药大辞典〉)绿豆、金银花和甘草实际上是万用解毒药,同样的还有荔枝蒂、生豆浆等。雷公腾生于山地林缘阴湿处。分布于长江流域以南各地及西南地区。根秋季采,叶夏季采,花、果夏秋采










传说鸩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比鹰大,鸣声大而凄厉。其羽毛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鸩酒,毒性很大,几乎不可解救。久而久之鸩酒就成了毒酒的统称。另一种说法:鸩不是一种传说中的猛禽,实际存在,即食蛇鹰,小型猛禽,在南方山区分布较广,如武当山地区。因其食蛇故被误认为体有剧毒。还有一种说法,鸩是一种稀有未知鸟类,被人捕杀干净。









番木鳖

就是马钱子,是马钱科植物马钱子和云南马钱子的种子。扁圆形或扁椭圆形,直径1.5~3cm,厚0.3~0.6cm。常一面隆起,一面稍凹下,表面有茸毛。边缘稍隆起,较厚,底面中心有突起的圆点状种脐,质坚硬。毒性成分主要为番木鳖碱(Strychnine,C21H22O2N2,即土的宁)和马钱子碱(Brucine,C23H26O4N2)。主要用于风湿顽痹,麻木瘫痪,跌扑损伤,痈疽肿痛;小儿麻痹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痛,据说还可用于重症肌无力。中毒症状是最初出现头痛、头晕、烦燥、呼吸增强、肌肉抽筋感,咽下困难,呼吸加重,瞳孔缩小、胸部胀闷、呼吸不畅,全身发紧,然后伸肌与屈肌同时作极度收缩、对听、视、味、感觉等过度敏感,继而发生典型的土的宁惊厥症状,最后呼吸肌强直窒息而死。解毒方法是使用中枢抑制药以制止惊厥,如阿米安钠、戊巴比妥钠或安定静注。然后洗胃,再后用甘草、绿豆、防风、铭藤、青黛(冲服)、生姜各适量水煎服,连续服4剂。







鹤顶红

鹤有鹤肉、鹤骨和鹤脑可入药,但都无毒,而且都是滋补增益的药。鹤顶红其实是红信石。红信石就是三氧化二砷的一种天然矿物,加工以后就是著名的砒霜。“鹤顶红”不过是古时候对砒霜的一个隐晦的说法而已。砷进入人体后,会和蛋白质的硫基结合,使蛋白质变性失去活性,可以阻断细胞内氧化供能的途径,使人快速缺少ATP供能死亡,和氢氰酸的作用机理类似。
  天然砒霜化学成分As2 O3,等轴晶系六八面体晶类。 单晶晶形为八面体,也有菱形十二面体。集合体星状、皮壳状、毛发状、土状、钟乳状。 白色有时带天蓝、黄、红色调,也有无色, 条痕白色或淡黄。玻璃至金刚光泽,亦有油脂、丝绢光泽。摩氏硬度1.5,比重3.73-3.90,解理完全,断口贝壳状,性脆,溶于水,有剧毒。








砒石

  砒石为天然产含砷矿物砷华、毒砂或雄黄等矿石的加工制成品。又名信石。主产于江西、湖南、广东、责州等地。商品有红信石及白信石之分,药用以红信石为主。凡砒石,须装入砂罐内,用泥将口封严,置炉火中煅红,取出放凉,或以绿豆同煮以减其毒。研细粉用。砒石升华之精制品为白色粉末,即砒霜,毒性更剧。










金刚石

金刚石具有疏水亲油的特性,当人服食下金刚石粉末后, 金刚石粉末会粘在胃壁上,在长期的摩擦中,会让人得胃溃疡, 不及时治疗会死于胃出血, 是种难以让人提防的慢性毒剂。文艺复兴时期,用金刚石粉末制成的慢性毒药曾流行在意大利豪门之间。









夹竹桃

  夹竹桃又名柳叶桃,有毒,含有强心毒甙,夹竹桃作用与洋地黄同,干燥的3克就能使人死亡。
  主要表现为洋地黄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律紊乱、心跳缓慢、不规则,最后出现室颤、晕厥、抽搐、昏迷、或心动过速、异位心律,死于循环衰竭。









乌头

  乌头,毛莨科植物,多年生草本。株高60-120cm,叶互生,革质,卵圆形,三裂,两则裂片再2裂,中央裂片再3裂,边沿有缺刻。5萼圆锥花序,花瓣2,果实为长圆形,花期6-7月、果7-8月。辽、豫、鲁、甘、陕、浙、赣、徽、湘、鄂、川、滇、贵、都有分布。
  乌头这个名称一般指的是川乌头,还有草乌头,一般指的是野生种乌头和其他多种同属植物,比如北乌头(蓝乌拉花)、太白乌头(金牛七)等,是中药学上的名称。
  乌头含有多种生物碱,次乌头碱、新乌头碱、乌头碱、川乌碱甲、川乌碱乙(卡米查林)、塔拉胺等。








见血封喉

  又名“毒箭木”、“剪刀树”,国家保护的濒危植物,是世界上最毒的植物种类之一。
  树汁呈乳白色,剧毒。一旦液汁经伤口进入血液,就有生命危险。古人常把它涂在箭头上,用以射杀野兽或敌人。秒杀。原产东南亚。我国海南,西双版纳植物园中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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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筑物的观察

其观察的重点是出入口、结构、楼层、监控系统的分布、孔道。美国哈佛大学治安系犯罪预防专家芬尼黎主编的《安全防范手册》中对住宅建筑物的安全性检查列了一个表,对建筑物的安全观察而言,很有借鉴意义——全文摘录供参考:  



入口:  
1、门是否为金属或硬木结构?  
2、能否防止从外部拆除门的铰链?  
3、在门上或离锁40英寸以内是否有窗户?  
4、门上是否有备有锁?  
5、门栓和门栓板是否牢靠地固定?  
6、如果门上无窗户,门上是否有窥视镜或对讲电话?  
7、能否从设在门边的邮件透递口、交货口或动物门(猫狗门)去破坏门锁?  
8、有无带有保险锁的屏风或防暴门?  
9、是否所有外部入口都有照明?  
10、从大街上或公共场所能否观察到入口?  
11、门廊或风景设计能否挡住来自大街或公共场所的视线以隐蔽入口?  
12、如果是滑动玻璃门,滑动部件是否有滑出导槽的危险?  
13、在滑动玻璃门上是否安装了“查理杆”或备用钥匙开的备用锁?  
14、滑动门是否安装在坚固的镶框里?  



车库及地下室入口:  
15、从车库及地下室通往起居室的所有入口是否都是金属结构或硬木结构?  
16、车库到起居室的门是否有用于外部入口的备用锁?  
17、地下室到起居室的门是否有能从起居室内开的备用锁?  



一楼窗户:  
18、除了常规锁之外,是否所有的窗户均有钥匙开的锁或门栓设备?  
19、是否所有的窗户均有从内部上锁的屏风或防暴板?  
20、哪一扇窗户开了会面向危险点(地区)或为夜盗提供特殊冒险的入口?  
21、窗外空地是否受隐蔽物或风景的影响?  



二楼以上的窗户:  
22、二楼以上的窗户是否开向走廊、车库的房顶或毗邻建筑物的房顶上?  
23、如果是这样的话,其门窗是否也象一楼那样采取了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  
24、树木及灌木丛是否都修剪得远离二楼以上的窗户?  
25、楼梯是否都建在房屋的外面?  



地下室门窗:  
26、外面是否有通向地下室的门?  
27、如果从外面通往地下室有门,对于这个外门是否有适当的安全防范措施?  
28、地下室入口外面是否用外部灯光予以照明?  
29、地下室的门对大街或邻居是否隐蔽?  
30、是否所有的地下室窗户均消除了成为入口的危险?  



车库的门窗:  
31、汽车入库的门是否装锁?  
32、车库的门是否总关着并始终上锁?  
33、车库的窗户是否有一楼窗户那样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34、从外边进入车库的门,其安全措施是否象任何一楼入口要求的那样?  
35、所有车库门的外面是否有灯火照明?  



训练方法:  
对建筑物的观察一定要体现一个实地性,多到现场走几次,每走一次看一次后就画一次图,把整个平面方位、建筑物内部结构、关键部位一一标明!这样有过几次以后,你将发现:自己不但观察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就连建筑物本身安防系统的构成与分布也将熟极而流——等于又给自己增加了一个业务领域:建筑物的安全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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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迹检验

血迹检验,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验之一。它通常可以解决是不是血迹,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属何种血型,是男人血还是女人血,以及出血部位、出血时间和出血量等问题,而可以为侦查、审判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法医物证检验,既可以是对人体中抽取的新鲜血液进行的血液检验,也可以是对干燥后的血块或斑痕进行的血迹检验。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一、肉眼检查

  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1.滴状血迹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运动的方向。


  2.喷溅状血迹

  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状血迹

  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4.擦拭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5.接触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一现场。

  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二、预备试验

  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1.联苯胺试验

  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2.紫外线检查

  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3.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4.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三、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阴性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1.血色原结晶试验

  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气泡,冷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3.光谱检查

  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度高,简便易行。



 四、种属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1.沉淀反应

  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2.琼脂扩散试验

  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五、血型测定

  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原,检材为AB型血;如果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不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不含A、B凝集原,检材则为O型血。

  血迹ABO系统的测定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叫凝集素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来确定血型。另一种叫凝集原检验法,即通过检验血迹中有无A、B凝集原来测定血型。

  (1)凝集素检验法:将检材分为两等份,分别置于栽玻片上的A、B两端。用0.1%的A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A端检材上,用0.1%B型红细胞悬液1滴滴在B端检材上,盖上盖玻片。再镜检看有无红细胞凝集反应。如果A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证明检材中有抗A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B型血迹;B端检材出现红细胞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有抗B凝集素,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凝集,证明检材中含有抗A、抗B两种凝集素,检材为O型血迹;如果A、B两端均不发生凝集,表明检材中无凝集素或者已被破坏而无法检出,检材或者为AB型血迹,或者无法判定。

  凝集素容易受到外界条件的破坏,因此,该检验法只适用于血液和新鲜血迹的血型测定。

  (2)凝集原检验法:它是通过验凝集原的有无来测定血型的一种方法。由于凝集原保存时间轻长,一般不易破坏,因此,要测定陈旧血迹的血型,可用凝集原检验法。这一检验通常采用吸收试验、热解离试验和混合凝集试验三种方法来进行。

  第一、吸收试验:红细胞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凝集素相结合时,前者能使后者被吸收而减少或者消失。如A凝集原吸收坑A凝集素,B凝集原吸收抗B凝集素。但是,这种吸收只能是相应的凝集原与凝集素之向的吸收,而不能在不同的凝集原和凝集索之间吸收。如A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B凝集素,B凝集原就不能吸收抗A凝集素。根据这种吸收现象,可以测知检材的血型。

  试验时,将检材一分为二,分别浸泡在抗A、抗B标准血清中,让检材与血清充分结合后,将浸泡液稀释,再分别加入A型、B型红细胞悬液去探测稀释液中有无抗A、抗B凝集素存在,是否已被捡材凝集原吸收而消失。检材被抗A凝集素血清浸泡稀释后,再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如果红细胞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抗A凝集素没有被捡材吸收,检材中无A凝集原,因而检材不是A型血;如果红细胞不发生凝集,说明抗A凝集素已被检材吸收,检材中有A凝集原,因而检材可判定为A型血迹。余此可以类推,吸收试验结果可靠,但所需时间较长,检材需要量较大,不宜用作微量血迹的检验。

  第二、热解离试验:试验时,让血迹中凝集原分别与抗A、抗B血清中的凝集素结合后,清除未被吸收的凝集素,加热至55~56℃,被吸收的凝集素又可解离出来。再加入A、B型红细胞悬液,观察有无凝集反应。如果加入A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中含有A凝集原,血型为A型。加入B型红细胞悬液而发生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B凝集原,血型为B型。均凝集者,说明检材中含A、B两种凝集原血型为AB型。均不凝集者,证明检材中不含A、B凝集原,血型为O型。

  该试验灵敏、迅速,所需检材量少,但技术条件要求高,操作规程严格。

  第三、混合凝集试验:本试验采用双重结合的办法,让检材中凝集原与血清中抗A、抗B凝集素充分结合后,清除游离血清,再加入相应的A型、B型红细胞悬液,则悬液中的红细胞与已结合的抗A、抗B血清重新结合,出现红细胞凝集或吸附反应。如果加入的是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检材出现这种反应,说明检材为A型血迹。如果加入的是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出现这一反应,说明检树为B型血迹。而无论加入抗A血清和A型红细胞悬液,还是加入抗B血清和B型红细胞悬液,都出现这一反应,检材为AB型血迹。都不出现反应,检材为O型血迹。


  2.血迹MN系统的血型检验

  血型测定,一般先进行ABO系统血型测定,再进行MN系统血型测定。MN血型测定的方法与ABO血型测定的方法基本相同。先制备抗M、抗N血清,检验时,用抗M、抗N血清分别浸泡检材,再将浸泡液稀释,根据稀释液中抗M、抗N抗体被吸收的情况来测定血型。如果抗M抗体被吸收而消失,说明检材中有M凝集原,检材为M型血迹,若抗N抗体被吸收,检材为N型血迹。都被吸收,检材为MN型血迹。



  六、血迹的性别检验

  人类细胞核中有23对染色体,其中有一对为性染色体。正常女烛的性染色体为XX,正常男性的性染色体为XY。根据性染色体的这种差异,可以区分性别。血液白细胞核内存在有性染色质,根据检材中X、Y染色质的检出率,可以判定检材是女人血迹还是男人血迹。

  血迹性别检验的方法,主要有两种:X染色质检出法和Y染色质检出法。其中以Y染色质检出法或两种并用法获得的检验结果较为可靠。

  血迹检验除以上六个方面的项目外,有时根据案情需要,还须对出血部位、血迹新旧程度和出血量等进行检验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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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4: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史上10个未能侦破的谋杀案


1,肢解者杰克(1888)

        杰克只是一个设想的名字,为什么这里将他排在第一呢,因为我们在世界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能听见他的名字,描写恶魔杰克的书多得数不胜数.肢解者杰克是个不知名的谋杀者,他至少在伦敦杀死过5个妓女.她们的尸体都被肢解,许多器官被除去,这些都说明凶手是一个医生或医学院的学生.




2,新奥尔良的带斧子的人(1918—1919)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子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许因为这个带斧子的人死了——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3,月光下的谋杀者(1946)


        这一事件被收进《谋杀百科全书》,书上称这个谋杀者是"性虐待狂",但似乎并无证据可以说明这一点.1946年上半年,在阿肯色的一些小镇里共有3个男人和2个女人被杀,他们都是在满月的那天晚上被谋杀的.在最后一次谋杀事件的几天后,一个很有嫌疑的人自己趴在铁轨上,自杀身亡了.




4,克利夫兰的"无头"谋杀者(1933—1937)

        这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家伙.他每次行动都要同时杀死两个人,然后将他们的尸体剁碎,混合在一块,只是拿走了他们的脑袋!这样相同的谋杀在1937年突然停止了,很可能凶手自愿地住进了精神病院.(那位著名的警长艾利奥特·内斯负责侦察这件案子.)据分析,这个谋杀者可能住在一个平静街区的房子里,他肯定有一辆汽车,但非常可能没有妻小——或者是个同性恋者.




5,莉齐·鲍顿(1892)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6,布赖顿的卡车女尸谋杀案(1934)

        这也是最神秘的谋杀案之一,本来它是应该能侦破的,但直到今日却还依然是个谜.在1934年的6月17日,布赖顿火车站旁停着的一辆卡车里飘出阵阵气味,引起人们的怀疑.警方在里面发现了一具女尸,20多岁,从衣着打扮看显然是个上流社会的姑娘,而且还有3个月的身孕.尽管全英国的警察都尽了力,但是这个死者的身份始终都没能得到证实.她的身上还涂着橄榄油,是为了防止出血而涂的,看来谋杀者是一个懂医的人.有证据显示这辆卡车曾经过伦敦桥.警方调查了很多年,但既没有发现谋杀者的线索,也没能查清死者的身份,虽然他们双方可能都属于"有闲阶级".而弄不清死者的身份似乎更是一件令人气馁的事情.后来,人们将这一案件形容为"完美的谋杀".




7,缺页疑案(1947)

        1947年1月发生在洛杉矶的案件,从心理学角度看是很有趣的.这次谋杀非常残忍——尸体从腰部被切成两段,被害的姑娘(伊丽莎白·肖特)活着时曾被倒挂着,受了百般凌辱.警察始终未能找到凶手.事实上,凶手在事后将死者的一本通讯录寄给了警察局,警方调查了上面的每一个人,但毫无结果.最后,警方发现通讯录中有一页已被人撕去了.




8,华莱士案件(1931)

       朱莉娅·华莱士被谋杀一案,读起来很像一个侦探故事:这天,华莱士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说是国际象棋俱乐部打来的,要他按某个地址去拜访某个人.华莱士先生走后,他的妻子就在家里被人残酷地杀害了,而谋杀动机却无法判断.华莱士所去的那个地方是个假地址.华莱士也受到了审讯,但伦敦的法院裁定他无罪.现在一些研究谋杀案的专家相信,谋杀华莱士夫人的人还活在世上,很可能依然住在伦敦.



9,墨尔本的神秘案件(1953)

        1953年9月12日,住在澳大利亚墨尔本的14岁的姑娘雪莉·科林斯应邀去参加她的第一个成人晚会.邀请她的那个男孩和她约好晚上8时在里奇蒙车站见面,那里离墨尔本不远.但她没到那里.第二天早晨,有人在离墨尔本40英里的地方发现了她全裸的尸体.她是被人用啤酒瓶砸死的,虽然她衣服的碎普遍地都是,但是并没有受到强奸的痕迹.这一案件的神秘之处在于:当母亲晚上7时将她送到汽车站直到第二天早晨发现她尸体的10个小时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她是个文静腼腆的姑娘,决不会跟随一个陌生人离开.而在另一方面,当她和母亲告别前,曾经说过自己要去西里奇蒙车站见男朋友罗恩.而西里奇蒙车站和里奇蒙车站完全是两处地方,因此她有可能走错了地方.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要问,既然没有等到男朋友,她为什么不赶紧坐车回来呢?



10,泰晤士河裸体女尸案(1959—1965)


        报纸将作案者称为"剥去尸体衣服的杰克"这一案件是1959年6月到1965年2月在伦敦发生的,死者全都是妓女,而且都是被扼住颈项窒息而死.持续不断地有人猜测说凶手是一个很出名的拳击手弗雷德·米尔斯,他也恰恰是在谋杀中止后不久死去的.谋杀者显然是单独行动的,他驾驶着一辆大篷车,在伦敦市区兜来兜去.在其中一个案件中,警方曾追踪到曾经放置过尸体的地方——在伦敦工业区的一个仓库里——但线索到此就中断了.负责这一案件的警长名叫约翰·罗斯,他深信凶手在最后一次谋杀后已自杀身亡.他还曾暗示说,已经弄清了凶手的身份,但这一案件终究未能大白于天下.


[ 本帖最后由 薄伽梵歌 于 2008-9-21 16: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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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6: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香港十一大奇案探秘



奇案一:雨夜屠夫林过云(1982年)


  夜班的士司机林过云多在雨夜犯案,因而得到“雨夜屠夫”的称号。他先后杀害四名夜归女性,将尸体带回家中X,更肢解受害人作标本,将性器官放入冰柜保存。每次作案后,他均会为已肢解的人体残肢拍照。于一次冲洗照片时,被冲洗店员工发现后报警,始将案件揭发。这个案件影响应该满大的,总之很多影视剧里都提到过。比如《一号法庭》陶大宇、欧阳振华里就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




奇案二:猫公仔肢解案(1999年)


  受害人因为欠下一班被告金钱未能偿还,被他们非法禁锢及虐打,打至皮开肉裂后再在伤口上淋上生醋,用烟头灼伤她的身体,还强迫她吃粪便。受害人死后,凶手将她肢解,并割下头颅放入猫公仔中,其余残肢则经煮熟后被弃置于案发现场的檐篷上。




奇案三:八仙饭店(1985年)


  受雇于澳门八仙饭店的厨师黄志恒,因经常被雇主苛刻对待,遂对东主起了杀机。

  为免目击者将事件公开,他把东主一家十口全部杀死,并将尸体弃置于不同地方:包括案发地点附近停泊的垃圾车、黑沙湾及多个地点。黄志恒其后自称是八仙饭店新东主,并声称原东主一家已返回国内。及后有人发现大量人体残肢,八个月后东主弟弟报案指兄长一家失踪,警方将两案合并因而揭发此杀人事件,同时人肉叉烧包的流言亦不胫而走。

  这个就是李修贤导演,并且邀黄秋生一起主演的案件啊。我看过这个电影,恶心的一塌糊涂!搞得我对黄秋生那么多年一直有阴影,哪怕他在《无间道》里演黄SIR。5555.总之我之后再也不吃肉包子了。




奇案四:溶尸案(1970年)


  案中主角黄大卫,因为同时与两名女人交往,引起两人争风吃醋。这次桃色纠纷令28岁任职空姐的黄紫君被杀,两人后来以腐蚀性液体将死者溶掉。几天后,警方收到投诉指案发现场传出恶臭,上门调查将案件揭发。原本两人均被判有罪,并已于监狱服刑,但后来二人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女被告突然推翻以往的证供,独揽所有罪名,令黄大卫当庭释放。

  这个也改编成电影,是叶童和吴镇宇演的。是一部《我该死》,但是色情几乎是还好,就是恐怖了一点。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根据真实案件改编的。这是我第一部在录象馆里看的电影,当时很小,但是发誓决不和人抢男朋友,如果有人和我抢我不但双手把男朋友打上蝴蝶结送上还要赠送果篮- -|




奇案五:纸盒藏尸案(1974年)


  本港首宗纸盒藏尸案,案情峰回路转轰动全港,首次引用科学鉴证协助破案,更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案中被判刑的欧阳炳强,在一雪糕店任职夜班维修员,受害人曾到店中借电话,及后失踪。翌日被发现藏尸于纸盒之中,并弃置在雪糕店门外,警方经一连串调查后,怀疑欧阳炳强与案有关,并首度引用科学鉴证破案,其后欧阳炳强的家人作多次上诉均被驳回。

  这个案件的犯人已经被释放了,最近的事情吧。反正最诡异的是这个犯人的心理素质好的一塌糊涂,据说当时有人为了破案还在半夜打电话去他家冒充死者亡灵,结果他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然后就是他到现在也不承认杀了人。当年在认罪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还说:“我虽然签了字,但是不代表是我做的。”总之现在放出来了。




奇案六:康怡花园烹尸案(1988年)


  一名妇人因丈夫包二奶,过去二十多年跟丈夫关系恶劣,后来联同几名亲友将丈夫绑起,要求作出金钱上的补偿,但被拒绝。丈夫自行松绑并用硬物袭击她,结果妇人用刀将丈夫杀死、肢解、并将其煮熟然后弃置,女儿发现后报警将事件揭发。

  杀就杀吧,干嘛还煮啊?




奇案七:佳宁谋杀案 —— 伊巴谦之死(1983年)


  佳宁案历时十七年,涉及款项达六十六亿元,诉讼费更超过两亿元!但主谋陈松青只被判入狱三年,其中一年多更在羁留病房中渡过!不过,三个和案件有密切关系人士却离奇死亡!其一是律师温树宝,他被发现在寓所泳池溺毙,最后证实是自杀。另一名是法官柏嘉,他于审结陈松青等人后一年,于塞浦路斯发生交通意外不治毙命;柏嘉太太于93年亦宣告破产。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大马裕民财务的财务总监伊巴谦。1983年,他专责到港查核该公司一笔为数四十亿元贷款,其后他的尸首被发现弃置于大埔火车站附近的蕉林内,警方相信他是遭人勒死 !




奇案八:秀茂坪烧尸案(1997年)


  16岁的受害人陆志伟,被一班童认为他出卖大家,因此将他非法禁锢,并施以一连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桩机等等,最后陆志伟重伤不治。行凶者更将尸体烧毁,弃于垃圾房。后来其中一名被殴打的目击者在医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于是将案件揭发。不入黑社会,就可以上天堂啊。




奇案九:三狼奇案(1962年)


  三位绑匪戴上豺狼面具作案,绑架富商,并将肉票的耳朵割下,向其家人勒索赎金,最后警方成功破案,揭发是熟人所为!三狼案的审讯过程充满戏剧性,且不时于证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案情及内幕,被告更指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与毒打。至于三名被告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且不约而同表示:只参与绑架富商黄氏父子,对儿子黄应求的死豪不知情;更指出供词只是警方吩咐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这个也被改编成电影了吧。没看过。




奇案十:烹夫


  男子周健失踪多月,少妇何韵文承认自己谋杀亲夫,原因是丈夫与一女子有染,她先以铁锤击毙丈夫,再以电锯和斧头肢解尸体,并把肢体烹熟,分批扔掉。不过,少妇患有精神分裂症,而且至今仍未能寻出死者的死亡证据,到底是出于少妇的幻想,还是真有其事?反正那个老公是至今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个也有改编成电影。




奇案十一:灶底藏尸


  一名失意的男子,因包租婆(房主)不断催租,一怒错手杀了她,及后藏尸于灶底,因水泥封得不密,血水渗到楼下,让人揭发。我的妈呀,住在他家楼下的人恐怕终身都有阴影了!



看完这些个案件,应该记住:

  1、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2、下雨天不要出门。

  3、不要吃肉包子。

  4、不要逼人还钱。

  5、不要欠人钱。

  6、不要和人家争情人。

  7、不要去人烟稀少的地方。

  8、不要穿得太暴露。

  9、做人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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