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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郑清总觉得最近自己有点不对劲,精神总是恍惚不已。有些晕,抬头看天空上的云彩时,总会目眩得睁不开眼睛。走到马路中间时,有时忽的一抬头,看到对面的高楼,就会莫名其妙不由自主地去数高楼玻璃幕墙上的窗户数目。数到一半的时候,总会被汽车一声尖锐的刹车声所吓醒,然后看到一张被吓得煞白的司机的脸。
郑清想要找出发生如此问题的症结,思来想去,才明白这一切与一个人有关——霍瞳。
霍瞳是郑清的老婆,准确地说,是前妻。他们结婚七年,七年了,按照电影上的说法,是该痒一痒了。她也真的痒了,所以离开了郑清,投入了一个年老肥胖,但却多金多钱的台湾人怀中。给郑清留下的,只有一套十三楼上空空荡荡的两室一厅,以及他们刚满五岁的儿子。
霍瞳长得很漂亮,而最让人留下印象的,就是她嘴里的小兔牙。一张嘴,两颗洁白的兔牙就会露在阳光下,有些刺眼,但更加迷人。
周一,郑清从广告公司下了班,脑袋又是晕晕沉沉的,他还在想着霍瞳。脑海里一直不停幻灭着霍瞳的影象,就如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他知道,他永远无法忘记她。
郑清在过马路时,又一次情不自禁地去数对面的窗户,然后被货柜车司机一阵痛骂后,他才回过神来。他摇了摇头,对自己说,再不能这样了,自己必须得过正常的生活。于是昂着头迈开脚步走过了马路。
马路的对面,是一排临街的宠物市场,有猫在使劲叫,甚至还有几只半大不小的狗冲到了街上扭来打去。郑清昂着头的时候就没注意到脚下,当他感觉到的时候,才发现一只高大的牧羊犬正死死咬着他的裤管不肯松口。他蓦地一惊,不由得踢出一腿,然后整个身体向后跃去。
只听“轰”的一声,他的肩背一阵生硬的疼痛,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双怒视的眼睛,还有一地的杂碎。
郑清这才明白,原来是他在向后跃出的时候,竟撞翻了身后的摊子。这是一家出卖宠物兔的摊位,一个铁丝制成的笼子竟然从高处被郑清撞翻在地,门开了,一只浑身白色长毛的兔子可怜兮兮地趴在地上,抬起头来望着郑清,眼角红红的,仿佛梨花带雨一般。郑清的心脏不由得抽搐了一下。看着这只兔子的眼睛,他不禁想起了拥有两瓣兔牙的霍瞳。他的心隐隐作痛。
郑清蹲了下来,抚摸着这只长毛兔子,毛发很柔顺,摸上去异常地舒服。而这兔子也闭上了眼睛,看上去相当享受这爱抚。刚才还暴怒不已的店主此刻连忙说道:“先生,这是一只暹罗长毛兔,真正的潮流时尚宠物。您要不要把它带回去?”
郑清犹豫了一下,又看来一眼眯着眼睛一动不动的兔子,点了点头,说:“店主,请问多少钱?”
当付过钱后,郑清提着笼子准备离开时,忽然那个店主说了一句话:“先生,您一定要好好地对待这只暹罗兔,它通人性的……”
郑清不以为然地笑笑,说:“知道了,我会把它看作是自己老婆那样对待的。”
[02]
回到了位于十三楼上的家,儿子小雨在幼儿园还没放学,家里更是显得杂乱无章,空空荡荡。郑清将有着长长耳朵的暹罗兔放出了笼子,捉进了浴室中。他要为它洗个澡,就像初恋时为霍瞳洗澡一样。
当水从莲蓬里倾泻出来,洒在兔子身上时,这暹罗兔身体不禁一阵颤栗,整个身体蜷缩成一团,它有些失措与惊恐,红色的眼睛中闪烁着摇移不明的光芒,躲避着流水的冲刷。
郑清用手紧紧按着兔子的身体,他不想让兔子是水流下东躲西藏。当他的手捏住兔子的腹腔时,不由得一愣。兔子的肚子鼓鼓涨涨,结结实实,一块砖似的。难道这是只怀了身孕的兔子?
郑清一乐,心想,莫非这卖兔子的店主做好事,还买一送一?他哼着歌忙忙碌碌地在阳台上为兔子搭了一个窝,他想起了结婚那年,霍瞳怀孕的时候,他也是这样乐呵呵地在三伏天里跑来忙去,为他与霍瞳布置一个最温馨的小家。可惜,一切都物过事非了,郑清在搭好兔子的窝后,不禁叹了一口气。
晚上,邻居帮忙将儿子小雨送回了家。小雨进门一看到白色的可爱暹罗兔,他立刻就扑了上去,搂住兔子亲来亲去。快活地大声唱着:“兔兔,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兔子在小雨的怀里也很温顺,眯着眼睛一动不动。郑清笑着说:“小雨,别亲了,亲得一嘴毛。这兔子以后就是你的了,你可要好好待它呀。”
小雨点着头说:“嗯。”他抱着兔子走进了浴室。郑清在后面说:“不用给兔兔洗澡了,我已经给它洗过了。”
小雨头也不回地说:“兔兔还没刷牙呢,我帮它刷牙。”
郑清无奈地一笑,然后跟在小雨身后走进了浴室。
浴室中,小雨趴在地上,手指伸进兔子嘴里,有模有样地划来划去。郑清笑着说:“小雨,你就这么给兔兔刷牙吗?”小雨嗯了一声后,继续给兔子“刷”着牙。这时,郑清听到屋外的电话铃大声地响了起来。
接完了电话,郑清脸色煞白,冷汗涔涔。他颤抖着身体走进浴室,却看到小雨缓慢地转过身来,沙哑着声音,说:“爸爸,你说,兔兔的这两瓣长长的门牙,像不像妈妈?”闻罢此言,郑清的身体又忍不住一阵剧烈的颤栗。
在刚才的电话里,那个曾经无数次令郑清痛恨的多金台湾人悲伤地说,他们共同的妻子霍瞳,今天下午在滨海马路上开车兜风时,遇到了车祸,不幸身亡。她把车开下了悬崖,被翻飞的白色浪花卷入了海洋深处,连尸身都没找到。台湾人虽然与他依旧心有芥蒂,但还是通知了他。毕竟人都走了,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算了算时间,霍瞳坠下悬崖的时候,正好与郑清在街边宠物市场买下长毛暹罗兔时,差不了多久。
一想到这里,郑清的胃部开始了一阵阵抽搐,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狠狠地揉搓着他的腹腔,令他无可抵抗。
在小雨诧异的眼神中,郑清抚着马桶,一边哭泣,一边呕吐着。
[03]
自从得到消息以来的这几天来,郑清过得很不好受。他不愿意让小雨看到自己整日悲伤颓废,于是将儿子送到了幼儿园全托。在家里,陪着他的,只有那只白色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有着与霍瞳近似牙齿的长毛兔终日在屋里蹦蹦跳跳,体态也日渐丰腴,肚子鼓胀得愈加明显。郑清的心绪也无法令他更好地照料兔子,于是他吃什么东西,就给兔子喂上点什么剩下的。郑清喜欢吃肉,每顿份都会让楼下的餐馆送来有荤菜的便当,吃剩的菜混着肉喂给了兔子,他奇怪地看到,每次兔子都把便当盒里的肉食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在郑清的记忆里,兔子应该是一种喜欢吃胡萝卜的可爱小动物,可眼前的这只兔子却喜欢吃肉,这令他很好奇。它是长毛暹罗兔,以前郑清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品种,即使在网上查,也没找到关于这种兔子的任何介绍。不过,既然这只兔子喜欢吃肉,那就喂它吃肉吧。想想当年,霍瞳也是最喜欢吃肉的。听说她嫁的那个台湾人,老母亲是佛教徒,全家都终日食素,想必霍瞳会过得不自在。一想到霍瞳,郑清的眼圈又不由得微微发红。
霍瞳的尸体是在七天后被吐着白沫的潮汐冲到沙滩上的,泡得发白,手指变得像胡萝卜一般粗细。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曲线,就像一个几天前还新鲜可口,如今却发霉变质散发恶臭的紫菜饭团。据验尸的法医形容,当时赶走了霍瞳身上盖着的密密麻麻的苍蝇,露出了她变形的尸体后,用手指戳一下她身上的肌肉,立刻会凹下去一个小坑,良久之后都不见回填,却慢慢淤积起一层粘稠浓黄的尸液。而她身上也到处是伤口,那是被海鱼噬咬后留下的痕迹。
葬礼举行得很隆重,来了很多人,身着黑色西装的郑清见到那个台湾人时,相对无言。霍瞳都走了,互相仇恨还有什么意义?
肥胖的台湾老头,一边流着泪,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阿瞳平时开车很稳的,怎么就会出这样的事呢?以前我开车的时候,她还在一旁叮咛我要小心小心,可她怎么就会连人带车一起摔下了悬崖呢?她前个月还对我说她怀孕了,要送个大胖小子给我,可是现在却……”言语中,他已经泣不成声了。
郑清不想再听了,他怕再听自己会失态地哭泣,于是找个理由离开了葬礼的现场。
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街边的宠物市场,他想问问当初卖给他暹罗兔的那个店主,究竟喂兔子吃肉有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当他来到宠物市场时,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门市了。
郑清在路边摊随便买了点肉食后郁闷地回了家,一开门,就看到长毛暹罗兔蹦跳着跑到了门边,嘴里衔着拖鞋。郑清勉强地笑了笑,真不知道养的是一只兔子,还是一条狗。他趿着拖鞋蹲下身来,一把搂住了兔子,嘴里叫着:“小乖乖,看今天我给你买什么东西回来了?你最喜欢吃的肉呢!”当他的手摸到暹罗兔的肚子时,忽然愣住了。兔子的肚子瘪瘪的,空然无物。
郑清蓦地一惊,兔子不是怀孕了吗?怎么现在肚子里却什么都没有了?他疑惑地放下了兔子,兔子立刻咬着他的裤管,拼命移动着身体,想要拖着他跟着它走。
郑清苦笑着任凭兔子将他拉进了浴室里。
在浴室洁白干净的瓷砖地板上,两个毛茸茸的粉红色肉团正缓慢地在地上爬行着,你挨着我,我挨着你。这是两只刚出生的小兔子。
郑清呵呵一乐,先前心中的阴霾顿时一扫而空。
[04]
屋里多了两个可爱的小生灵,的确是件很开心的事。但是对于从来没养过兔子的郑清来说,却有着别样的麻烦。兔子妈妈没有奶水,而冲了奶粉,小兔仔也不愿意吃。郑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无奈下,他用了最后的办法,将才买的肉切成碎末,混在饭里,在微波炉里打热。没想到热气腾腾的肉饭一摆在兔仔面前,这两个圆滚滚的小家伙立刻就爬了过来,憨态可鞠地吃起了肉。
真是肉食的兔子。郑清苦笑,他想,要养活这三只兔子,看来会花上不少钱。
还好,郑清是个广告人,养兔子所需要的这么一点小钱他还是负担得起。不过作为广告人,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他得常常去外地出差。果然,两周后,当两只小兔仔刚长出雏形时,身上已经泛出幼嫩的浅浅的白色的绒毛,郑清便接到公司老总的派遣,得去邻市接洽一笔户外展牌的业务。
大的这只暹罗兔倒是好说,它蛮聪明的,还会自己扒开冰箱门,寻找里面放着的肉类。而那两只小兔仔就麻烦了,它们还没有足够的气力扒开冰箱门,而大的暹罗兔也从来不把自己吃的肉分给两个小的。兔子毕竟还是兔子,你是没有办法去要求它讲究什么伦理道德。
很无奈,为了不让两只小兔仔饿肚子,郑清决定把它们送到宠物托管站去。所谓宠物托管站,就是一个暂时帮助出差的人照料他们的宠物的地方,虽然只是临时照看,但却收费不菲。
宠物托管站在城市的郊区,尘灰蔽日。冒着惨烈的阳光,郑清用铁丝笼子提着两只小兔仔来到托管站,却被告知,托管站从来没养过兔子,在他们的心目中,兔子只是一道可以吃的菜而已。不得已,郑清只好提着铁丝笼子向回走。
在路上,他反反复复地思考把这两只小兔仔拖给哪个朋友帮忙照料。可数来数去,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人。正当他郁闷之际,忽然听到脑后有人在叫他的名字。回过头去,看到了那个肥胖多金的台湾人,霍瞳的现任老公。
这个台湾人叫金六福,一个忑俗气的名字,他在城市的郊区开了一家叫“阿妈潮菜馆”的豪华餐厅。而郑清正巧提着铁丝笼子从他餐厅门口走过,于是被他叫住了。
“郑生,我们喝一杯,来好好聊聊吧。”金六福此刻却有些低声下气地说道。
郑清叹了一口气,也垂下头来,将笼子放在了餐厅门边,跟着金六福走进了大堂。
坐在靠窗的桌边,两人各要了一扎黑啤就对啜了起来。他们的话题一直围绕着霍瞳,而发言的主角当然是金六福。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郑清会议着他与霍瞳的交往,却一点也没在意郑清的反应与接受能力,他甚至还无意中说出了在郑清没与霍瞳离婚前,就与霍瞳有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
郑清阴沉着脸一句话也没说,他实在是听得心里有些隐隐作痛,心脏最柔弱的地方在暗暗滴血。他一直都以为霍瞳是在与他离婚后才认识金六福的,没想到他竟然被欺骗了这么久。正当他想拂袖而去时,他忽然听到肚子咕噜响了几声。郑清这才想起自己连早饭都没吃,现在却已经到了午饭的时刻。
金六福还算是懂事,弹了个响指,立刻就有侍应生送上了精美的小食。他开的是潮菜馆,自然招牌特色菜都是潮汕风味,色香具全。而最后上的一道汤菜更是别具风格,胡椒炼成的汤白汪汪一片,上面浮着几块看上去就觉得很嫩的肉。
“金老板,这是什么菜啊?”
“郑生,这是我们的镇店大菜,飘香兔囡汤。”金六福腆着肚子大声说道,“这是特意选取的仔兔,最好是才出生不到一月的仔兔,锅里捞上一会过个油,再在汤里加进胡椒、葱姜、鱼露、生抽,还有我们餐馆秘制的酱料……”
不知道为什么,郑清觉得头很晕,他听不见金六福在说什么,他只看到在白炽的灯光下,金六福的两片嘴唇机械地一开一合,耳朵边上一直响着杂乱刺耳金属般的轰鸣声。一定是耳鸣,据说这是因为精神紧张或者听到了令自己震撼的关键词时才会产生的症状。
精神紧张?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毕竟霍瞳的死,再加上她当初的背叛,的确让郑清很受打击。
关键词?如果有的话,会是什么呢?郑清转念一想,终于明白了。是金六福说的,这道飘香兔囡汤是又刚出生的仔兔做成的。
郑清站起身来,向门口望去——铁丝笼子还放在餐厅的门边,但里面已是空然无物。那两只小兔仔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郑清埋下头来,看着汤钵里的兔子肉,忽地觉得心里一阵难受,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般。
[5]
郑清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嚼之无味地吃完了桌上的饭菜。酒精的作用令他跌跌撞撞地走出了潮菜馆,在出门时,金六福叫侍应生把桌上几乎没动过的兔囡汤打了个包,递到了郑清的手中。
郑清晕晕沉沉地到了家,打开家门。门一开,长毛暹罗兔就衔着拖鞋窜到了门边,讨好地摩擦着郑清的腿。
郑清还是有点上头,自顾自地趿上拖鞋,将身体重重地倒在了沙发上,顺手将手中的饭盒扔在了地上。兔子立刻就兴奋地扑在了饭盒上,用嘴拱开了盖子,有滋有味地咀嚼起饭盒里的仔兔肉来。它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吃的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话又说回来了,它又怎么可能知道呢?
郑清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朦胧中,他看到了一线微弱的光。他站起身来,左右摇晃,颈脖僵硬地向那团光缓慢走去,两条腿反复不受他的控制。在光团中央,有一个身穿白衣的女子,背对着光源。逆光与侧逆光将她的身体轮廓变得很模糊,只有纷飞的发鬓被染成了嫩黄的颜色。
郑清迷乱地靠近这个女子,他渐渐从丰腴而又熟悉的体态,辨认出了那是霍瞳。他伸出手去,手却从霍瞳的胸膛中间穿胸而过,只触碰到一团空气。霍瞳的身影渐渐在光团中慢慢融化,变成了一缕轻烟,直至消失。郑清怅然若失,心中空空落落,他悠悠叹出一口气,仿佛用尽了身体所有的气力。忽然他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轻轻噬咬自己的小腿,低下头看了一眼,却是那只有着与霍瞳相似牙齿的长毛暹罗兔正埋在身下,在它身边,还有两只毛茸茸的粉嫩的肉团,憨态可鞠地跟在后面,闹成一团。
郑清有点头晕,他回忆起自己曾在金六福的潮菜馆里已经吃掉了这两只兔仔做成的兔囡汤,怎么现在又出现在了叫下?一定是个梦吧?
他使劲地晃着头,想让自己更清醒一点。果然,当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还躺在床上,不过已是浑身濡湿,冷汗涔涔。
郑清睁开眼,只看到阴暗无光的天花板,楼上渗下的水渍沉淀成了淡黑色的圆圈,一轮一轮放大,更像一只又一只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他。迷糊中,这一只又一只的眼睛渐渐变成了霍瞳那幽怨的眼神。郑清只感到后背发凉,不寒而栗,毛骨悚然。
他腾地一声蓦然坐起,正想拉开床头灯,扭头一看,却看到床边有一双熠熠发亮的蓝色瞳孔正瞪着他。郑清只觉得口舌干燥,咽喉肿痛,心里像有无数只猫爪在抓挠一般,心脏剧烈跳动起来。
他拉开了灯,是那只暹罗兔趴在床边的书桌上正看着他,幽怨的眼光几乎滴出血来。郑清忍不住浑身一个激灵,寒颤过后,他起身下了床,抱起了暹罗兔。
抱着兔子踱到玻璃窗边,郑清点上了一根烟,然后对着兔子的小脑袋吐出一缕烟雾。以前,他就最喜欢对着霍瞳的脸吹出一缕烟,在那个时候,霍瞳总会夸张地咳起嗽来,就像一个老头子一样。这时,怀里的暹罗兔也低声地咳起了嗽,就如一个婴儿一般。
坐在窗边的藤椅上,玻璃窗开着,窗外黑黢黢的一片,没有星,更没有月亮。玻璃窗外袭来的冷风竟有些刺骨,于是郑清将怀里的暹罗兔抱得更紧了,仿似多年前抱着霍瞳一般。
困意渐渐涌了上来,郑清疲倦地靠在椅背上,身体缓缓向下划落,找到了一个最舒适的角度,眼皮像是灌了铅一般沉。终于,他睡着了。
[06]
郑清睡了一会就开始做梦,梦到在滨海马路上,他乘坐在霍瞳驾驶的敞篷车的副驾,车高速向前飞驰,霍瞳兴奋地从驾驶座上站了起来,伸展开双手,大声吼叫着,感受高速为她带来的快感。郑清却觉得身体很冷,冷得就像是落进了冰窖一般,浑身瑟瑟发抖。前面是个向左的弯道,郑清连忙叫霍瞳坐下来驾驶敞篷车,可霍瞳孔却像没有听到他的话,还是站在座位上,尖叫着,疯狂地尖叫着。车向前开去,撞断了护栏,下面是悬崖……
郑清悠悠醒转过来,浑身颤抖。他睁开眼,却看到那只长毛暹罗兔正趴在他的胸口上,很安详地睡着,前腿伸在身体前,正好搭在了郑清的左胸心脏上。郑清猜想,一定是因为兔子的前腿搭在他的心脏上,才会让他做这样的噩梦。其实,以前和霍瞳在一张床上睡着的时候,她也是最喜欢将手臂搭在他的胸口上,每次这样都会令他噩梦连连。
郑清苦笑着想把兔子抱到地上去,没想到兔子却醒了。暹罗兔抬着头望向郑清,红红的眼睛里似乎滴出了血,充满了幽怨,就像霍瞳的眼神。郑清的心里不由得咯噔一声,乱如絮麻。
暹罗兔的前腿缓慢在郑清的胸口上游移,郑清觉得痒痒的,他低下头来想让兔子不要调皮,可一垂头,就愣住了。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长毛暹罗兔前腿的指甲突然变得很长很长,还很锋利,就像几柄刀仞一般,缓慢地划过了他的胸膛。没有等他回过神来,已经看到从自己的胸膛中,渗出了一汪鲜血。一开始流得很缓慢,但那伤口忽的一张,大片大片的鲜血便汩汩地淌了出来。郑清想尖叫,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紧紧地扼住了,一点气也进出不得。他只有眼睁睁地看到兔子用两只前腿灵活地撕开伤口,他看到了自己的内脏整齐有序地排列在肋骨之下,心脏还在跳动,扑通,扑通,扑通……
即使是他的胸口多出了一个血洞,郑清却没有感觉到一点疼痛,他就像个冷眼的旁观者一般,仿佛游离出了身体之外,冷酷地欣赏这幕活剧,欣赏着暹罗兔对他绵长而又残酷的杀戮。他看到暹罗兔埋头从伤口钻了进去,然后又看到暹罗兔爬了出来,嘴里衔着他心脏,热乎乎的还在跳动粘连着血管动脉的心脏。暹罗兔抬起眼,冷冷看着郑清,红红的眼睛几乎滴出血来,充满了怨毒与仇恨。这是浓得化不开的怨毒,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仇恨。
郑清不由得一个激灵,浑身像筛子一般抖个不停,他又一次醒了过来。这次他是真的醒了,他这才明白,他做了个梦中梦。一回想起刚才这个被兔子撕开胸膛的梦,他就不由自主地颤抖,停不下的颤抖。
暹罗兔还在他的胸膛上温顺地安睡着,身体有节奏地一起一伏。
郑清提住兔子的长耳朵,将兔子放在了地上。暹罗兔一着了地,立刻就蹦蹦跳跳地跑向了浴室。郑清还想睡一会,正想躺到床上,却看到暹罗兔又蹦跳着跑到他身边,在它的嘴里似乎还叼着什么东西。仔细一看,竟是半截骨头,是它晚上吃过兔囡汤后的战利品。暹罗兔用前腿在地板上玩弄着这半截骨头,一边玩着,一边不时抬头朝郑清望上几眼。一看到兔子的眼神,郑清就不由自主地一个颤栗。他看到了熟悉的眼神,正是他在刚才那个梦里见过的,怨毒与仇恨的,几乎滴出血来的眼神。就像亲生骨肉被郑清活活口啖了一般的眼神!
这兔子就像一个已经洞悉一切诡计与阴谋但却毫不作声的冷血人,只是冷冷地看着郑清。郑清一动不动,整个身体都不受自己控制。他感觉到了恐惧,他开始恐惧这只长着长毛的兔子,这只喜欢肉食的暹罗兔!
[07]
一夜郑清都没合眼,他将兔子关进了铁丝笼子后,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彻夜不眠。他在思考怎么处置这只肉食的兔子,他必须要在出差前把这件事处理好,否则等他回来后,说不定什么事都会发生。在他的心目里,这只兔子实在是太可怕了,就像是霍瞳的再生。
终于等到窗外的天边泛起了鱼肚白,郑清起床就听到客厅里的电话响个没完。接了电话,是儿子小雨在幼儿园的老师打来的。说昨天晚上小雨在学校发高烧,现在正在医院里打点滴。一听完,郑清连忙披上外衣就往医院赶。在医院里看着小雨打完点滴,他已没有什么大碍了,吵着嚷着吃过肯德鸡后,郑清这才放心地抱着小雨回了家。
一进了家门,兔子又衔着拖鞋等在了门边。小雨高兴地搂着兔子玩了起来,但郑清却很不好受。他记得在出门前,把兔子关在了铁丝笼子里,还加上了一把明锁,可现在兔子却还是衔着拖鞋站在门边。他的心里麻麻的,但看到小雨玩得这么开心,他也不好说什么。
小雨在学校请了一天假,明天就会送回幼儿园去。郑清决定等明天送走了小雨后,他一定得把兔子处理掉。
晚上,小雨还想吃肯德鸡,郑清虎着脸一顿威胁后,才带着小雨吃了一顿中餐。吃完饭,看了会电视,小雨早早地抱着兔子睡觉去了。郑清一个人在客厅木然地翻动着遥控板,脑子里却在想怎么处理这只邪恶的吃肉的兔子。过了一会,他终于想好了怎么处理,他要把兔子送给金六福,让厨师把它做成一钵汤。就算做不了兔囡汤,也可以做其他的汤,反正他不想再看到这只兔子。
郑清进房帮小雨掖好了被子,然后躺在了小雨身边。小雨是抱着兔子睡的,但郑清还是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兔子滴溜乱转的一双眼睛一直跟着他在转动。郑清觉得心里无比的烦闷,他站起了身,在卧室里踱来踱去,但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可以感受到暹罗兔那凌厉而又无处不在的眼光,令他无处遁迹。
终于他无法忍受了。他冲到了小雨身边,但却温柔地拉开了小雨抱着兔子的手,一把捉住暹罗兔的耳朵,跳到了窗边。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起了淅沥淅沥的细雨,屋外是深邃得看不到尽头的黑色,无边无际。郑清冷冷地看了一眼手里捉住的兔子,狰狞地冷笑。兔子仿佛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它只是无辜地看着郑清的眼睛,无辜得像个孩子,纯洁无暇。郑清差一点就被这眼神软化了,但他一想到昨天一夜的噩梦,就不可遏止地愤怒与恐惧。他伸出了手,将兔子放到了窗台以外,捉住兔子耳朵的双手慢慢放开……
郑清不会忘记的,他住在十三楼,明天他出门就可以看到被摔成一摊肉泥的兔子。他想,他的噩梦总算是结束了。
他回到了窗上,躺在了小雨的身边,不一会就发出了酣畅淋漓的酣声。
[08]
梦总是要做的,不过在做梦前,永远不会知道自己会不会做噩梦。
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做起了第一个梦。
在一片淡蓝色的梦境中,郑清与霍瞳在滨海公路附近一家宾馆的床上疯狂地做爱。当他们浑身渗着暧昧的汗液结束纠缠时,霍瞳说,她怀孕了,是郑清的。郑清笑了笑,问要怎么处理。霍瞳说,当然是生下来,有了孩子,金六福那里的钱不是更可以随便拿出来了?多了这么好的一个砝码啊。
郑清还是有点难过,因为他也不敢确定霍瞳肚子里的孩子就是他的。他多多少少有点不满,嘟囔着问霍瞳什么时候与金六福离婚。
霍瞳却呸了一声后,说,离什么婚啊,这样不是蛮好的,想要钱的时候就找金六福,想要找快感的时候就来找郑清。这样不知道有多舒服。
这话让郑清听了很是不爽,于是大声吼叫,霍瞳,你这样是把我当男妓么?
霍瞳呵呵一笑,那有区别吗?
暴怒的郑清扑到了浑身濡湿的霍瞳身上,他一边想着霍瞳的不忠,一边用手使劲掐着她的脖子。霍瞳在他的身下扭摆着,力气越来越小,最后终于停止了扭动。
当郑清清醒后,后悔莫及。但是事已至此也无可挽救了。他趁着宾馆管理员不注意,挟着霍瞳,就像挟着喝醉了的人一般,直接乘坐电梯下了底下二层的停车库。
他开着敞篷车,冷风很快就让他的脑子清醒得像是在冰箱里冰镇过一般。在一个弯道前,他下了车,将霍瞳放到了正驾上,然后用一块石头压住了敞篷车的油门。
郑清亲眼看到敞篷车落下了悬崖,然后被翻滚的浪花卷走,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09]
郑清醒过来后,擦了擦汗,看了一眼身边的小雨,接着躺下。没过多久,他又开始了这个雨夜的第二个梦。
还是在一片黯淡的蓝色中,他开始了梦境。但是在这个梦里,他并不是他,却变成了他的儿子小雨。
小雨张开了眼,看到一团紫色的雾慢慢散去,有两只粉红色的小兔子蹲在他面前。他奶声奶气地问,你们是谁呀?
兔子竟然会说话,它们一起回答,我们是妈妈的宝宝,乖宝宝。
那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啊?
两只小兔仔齐声说,我们要陪你玩,我们一起玩好不好?
小雨问,怎么玩呀?
来,跟着我们,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捉迷藏。
两只兔子蹦蹦跳跳走在前面,小雨跌跌撞撞地跟在后面。兔子爬上了窗边的书桌,窗户玻璃大大地开着。
小雨跟着爬上了书桌,站在窗边问,我们怎么玩呀?窗户这里很危险,爸爸从来不让我在这里玩的。
兔子笑了,说,你们当然会怕了。我们不会,因为我们会飞。
兔子身后突然长出了两只巨大的翅翼,铺天盖地,遮住了整个窗户。扑闪翅膀,立刻生出一团强烈的风。
来吧,小雨,和我们一起飞……小兔仔慢悠悠地说。
可是,我不会飞啊,我没有翅膀……
小雨背后忽然生出一道风声。他回过头去,看到一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大兔子站在身后,用慈爱的眼光看着他,就像他妈妈一样的眼神。是那只爸爸养的长毛暹罗兔。
这只大兔子也会说话,它说,去吧,跟我的孩子一起去飞吧。
可是……我怕……我害怕……小雨的话里带上了哭腔。
怕什么?大兔子突然眼神一变,眼睛里红红的,就像要滴出血来。
去,冲出窗去,你爸爸吃了我的儿子,还让我也吃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我也要毁了他的儿子!兔子歇斯底里地大叫,它埋下头来冲着小雨的大腿使劲咬了一口。
小雨疼得大哭,可床上的爸爸却睡得像个死猪一样,没有半点理会。小雨看着发怒的大兔子,只好一步一步向窗户退,刚一退出窗沿,就一脚踏空。他听着呼呼的风声,看着楼层一层层向上移动,他大声尖叫,却发不出声音,喉咙就像被一只手扼住了,很疼很疼……
[10]
郑清一夜不停地做着噩梦,他是被一阵尖锐的砸门声弄醒的。
天已经亮了,他起身一看,却看到了床上躺着一只兔子,那只长毛暹罗兔,正眨着眼睛看着他,红红的眼睛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觉得头好疼!
开了门,是几个警察。郑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当他被警察带到了楼下时,才吃惊地看到了蒙着白布的小雨的尸体。
郑清被要求带去警局协助调查,当他离开时,执意要求再看一眼小雨。他拉开白布,翻转过小雨的尸体,褪去短裤。在小雨的大腿上,有两个很深很深的牙痕。站在郑清身边的法医撮着牙花,迟疑地说:“邪了,看这牙痕,怎么像是兔子咬的呢?”
郑清苦笑着抬头向自家阳台望去。窗台上,那只长毛的暹罗兔似乎在笑,它冷冷地看着郑清,然后向前跨出一步,如狂风中的一片树叶,从十三楼上垂直落下,就摔在距离小雨不远处的地方。
郑清觉得左胸无比的疼痛,这疼痛来得实在是过于猛烈,令他无法招架。他呻吟了一声后,倒在了地上。
[11]
警方最后得出的结果是,郑清因为前妻的去世精神失常。在睡觉时产生梦游,将自己的儿子小雨从十三楼上扔了下来。从郑清的日记里却又发现了新的线索,他的前妻竟是被他在宾馆里扼死的,原因只是因为霍瞳不愿意与金六福离婚并且还怀上了身孕,这实在是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而郑清最后却在见到儿子尸体时过于悲痛,心脏病突然发作,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其实倒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
至于在医院抢救时,郑清一直呼喊着一只暹罗兔,经过调查,他家里并没有养兔子,只有一个空的铁丝笼子。估计那是因为他杀妻后精神紧张所致的幻觉。
总之,最后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坐牢,因为该坐牢的人已经死在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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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在弥留之际,忽然想起了一件事。七年前,他和霍瞳在泰国度蜜月时,霍瞳看上了一只长着长毛的暹罗兔,她想带回家。
郑清打趣地说:“别带了,兔子活不了多少年,我怕你看到它死的时候你会伤心的。”
一说到死亡这个话题时,霍瞳突然幽幽地问:“要是我先死了,怎么办呢?”
郑清笑了起来:“我一定会继续好好过下去,一定要找个比你更漂亮的女人做老婆。”
霍瞳的眼神突然变得黯淡,她指着铁丝笼子里的暹罗兔,说:“如果我先死了,一定会变成一只兔子,就像这样的暹罗兔,来带你和我们的儿子一起去下面。”
郑清在临死前,最后的一个动作是浑身不停颤栗。
他的脸上各个器官都变形得厉害,仿佛看到了最可怕的事。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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