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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海誓不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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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8 21: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从指间滑过的阴凉

  阳光平铺的沙滩上,小小的白砂泛着磷动般的光,海水如温柔的舌一波一波的舔着海砂,像品尝美味的奶油蛋糕,不远处的太阳伞下几个人正举着烧烤的工具在打闹着追赶着,笑声就着夕阳的余光,传到周涧的耳朵里,却像针剌般的疼。

  身边传来低低的问候:“去不去吃点东西,你游了一天了。”

  唐舫,他美丽弱小的妻子,正垂着手站在他的身后,影子也是那样怯生生的,缩成一团。

  他看了看妻子,挤出一点笑容来:“你去吃吧!这几天火气大,吃热气的会上火。”

  妻子摇摇头,往海水中走去:“不了,我吃好多了,再游一会儿,天黑了就得回了。”

  唐舫那洁白的肩头没入了一片泛着红光的海水中,她欢快的游着,身子灵活的像一条美人鱼。

  周涧重重叹了一口气,今天叶子芸对自己下了最后的通碟,说是自己再不和唐舫说离婚的话,就要上门三人六面相对着来摊开来讲。

  摊开来讲,说什么,是说自己和她这几年的奸情,还说她现在怀了自己的孩子,要逼退唐舫,更或者说她是集团总裁的女儿,可以给自己数不清的荣华富贵,而唐舫不过是一个平凡女子,早点退省得自取其辱。

  可是,唐舫是那么完美没有任何缺点的妻子,她根本没有任何错,就算是休了她也得有一个借口,平空哪里有会找得出借口,叶子芸媚笑着说:“就说你和她性生活不谐调好了?”

  不见得男人到外面偷情都是因为性生活不谐调,遇到叶子芸不过是落到了她裙下的一个猎物,而她有征服感,偏看中了自己,非要把自己夺到手。

  而自己又何尝不是想借着她往上走,郭靖弃了权势不做金刀附马,而选真爱黄蓉,自己却没有这个勇气,从前就是家境清贫,已经吃够了苦头,现成实在不想再吃了。

  他在沙滩里又翻了一个身,问自己道:“怎么办才好?”唐舫的脸和叶子芸的化验单都交集在一起了。

  忽然,他惊慌着坐起来,海面那么的平静,只是平静的有点过头,刚刚在海水里嘻戏的唐舫呢?他在海滩里四处看起来,没有她那嫩**的泳衣,他开始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往海水里扑去,同来的朋友都围了上来,唐舫溺水了。

  周涧急的一头扎进海水里,睁着眼睛到底都是蓝色的海水,他不停的游着,心中巨跳着,唐舫从前是校游泳队的选手,怎么可能溺水呢?都怪自己太粗心大意,没有注意到她。

  他在最后看到她的海水区域里来回的摸索着,终于,他看到了,一个人影,沉在海水中,幸好海水不深,透过阳光可以看到是唐舫,她似乎还在挣扎着,脚缩成一团,看来是抽筋了。

  看到周涧,她急切的把手伸上去,手指在水中扭曲变形显得特别的白和修长,五根张开来,全是生的渴望。

  周涧把手伸过去,刚好穿过那在海水中已经泡得像海澡一样的唐舫的头发,他忽然想到了第一次和叶子芸做爱,也是这样用手穿过她刚洗完澡的长发,那种阴凉的感觉一直都让他忘不了。

  他缩回了手,指间缠着一缕长发,和唐舫的头发纠缠时扯下来的,像是不肯离开他的指尖,就绕在指头缝里,他拼命的晃动手指,像要甩掉一切的苦恼。

  不,如果唐舫就这样死了,那么,他的所有苦恼就解决了,他不必要冒着失去大好前途的危险,不必再受唐舫家人的责备,不必再为世人所不喜,如果他离开了唐舫,唐舫也会自杀死掉,她是如此的爱他,根本不可能离开他,而那时他就是一个罪人,可现在,这一切都只是一个意外。

  一个意外就解决掉了所有的麻烦,周涧忽然微微一笑,虚晃了一下手,然后,往上浮。

  而海底那绝望的眼神,一直都跟着他上浮的身影,那往上举的手终于绝望的落下了。

  2、如果,我们中有一人背叛,就会死在那个岛上

  唐舫的尸体是在两天后在一个海边的小岛上发现的,几个渔夫去那里捕鱼时发现的,警察通知周涧去认尸,他只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怎么也不肯出来。

  人人都以为他悲痛欲绝,所有的朋友都见证了他在海里为了找唐舫直到脱虚,大家都悲叹道:“这是多么恩爱的一对,世事实在太无情了。”

  唐舫的亲人看到了周涧那发黑的眼圈,只是轻轻的握着他的手说:“不怪你,不怪你,天意,天意啊!”

  连叶子芸都不敢多说,虽然也不冷不热的说一句:“看,连天都帮我们”,但也被他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给盯回去了。

  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穿过唐舫的长发,在离唐舫手几厘米的地方缩回,没有人知道,他是故意谋杀。

  尸体运回来了,他并不敢去看,实在无法面对那个绝望的眼神,唐舫与他是大学同学,他还记得她站在樱花树下看着英语书,细声的读着课文的时候,所有的花都落在她的发际,他走过去轻轻的摘去。

  他被巨大的恐惧给包围了,只有藏在权势中才能得到解脱。

  几个月后,公司老总已经对自己谈起了升迁重任,和叶子芸的婚事也已经开始筹备,虽然也有人背后说他忘情快,可是,谁又能要求一个男人像武侠小说里一样,把死去的老婆做成干骨,放在身边永远在一起,现实毕竟就是现实,死者已逝,活下来的人总是要生活啊!

  一切都进行的很顺利,只到有一天。

  那天同事们一起在公司的室内游泳池里,有人讲起了小岛,大家在水里嘻笑着,看到了周涧进来都没有了声息。

  周涧升的太快,必然会得罪很多人,于是有人故意想剌痛他,压低着声音说:“听说找到唐舫尸体的那个岛叫不归,真是一个不归岛。”

  周涧正泡在游泳池里,听到那话心中大惊,一下子就呛了一口水,好不容易站直,红着眼对说话那人道:“是不归岛吗?”

  那人被他气势吓住,默默的点点头。

  周涧麻然的离开泳池,连浴巾都忘记拿了。

  他的脑子里只是一幕幕的浮现自己在月色下的海滩,对着唐舫跪下去,向她求婚,她喜极而泣,脸在月光下散发着圣洁的光,而眼神是那样的坚决,用手指着远方的一个小岛说:“如果,我们中有一人背叛,就会死到那个小岛上。”

  深爱的情人都会许下这样的誓言,而誓言不过是誓言,成真的又有几个。

  虽然那个岛就叫不归岛,可那又如何,不过是巧合,周涧一边安慰自己一边往停车场赶去,飞快的握着车门准备打开车,却奇怪的发现入手潮湿,有什么东西滑滑的,抬起发一看,魂飞魄散,是一缕湿发,散开来,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怨气重重。
3、我不过是开个玩笑

  从此,周涧再也不敢下水游泳,这个夏天是多么的热,叶子芸在泳池里穿着火红的比基尼,在蓝色的池底钻来钻去的。

  她并没有怀上周涧的孩子,凭她的本事弄一个假的化验单也不是什么难事,周涧现在只怪自己玩火自焚,惹到了这个娇蛮女,日子过得如屐薄冰,不见得爽上高枝就能做凤凰,他非常压抑,常常被恶梦所绕,梦到唐舫伸着手等自己去救,那五指却已经泡得肿烂,总是块块下掉,露出白骨。

  午夜里尖叫着起来,听着卫生间的水滴得心烦,对着叶子芸吼:“和你说过多少回了,要把水笼头拧紧”,叶子芸从身边醒来,两话不说就是一巴掌。

  “你吼什么吼,我什么时候开过水笼头,我一直都在你身边睡着,你有病啊!”

  他知道自己是惶恐不安的,小心翼翼的去关水笼头,却发现水池里散落着一缕乱发,几近崩溃,一路跌撞逃出卫生间,心里念道:“唐舫唐舫,放过我吧!”

  周涧从此变得怪怪的,而且大热天的说什么也不肯下水陪叶子芸游泳,再也不肯去海边,连游泳池也不肯下,得罪了这个刁蛮公主,她以为他还是恋着前妻,放不下旧情,虽然已经新婚,但不能彻底的征服一个男人是没有快感的。

  她看着泳池边的周涧心里冷笑一声:“哼,周涧,看你能支持到几时!”

  她佯装着抽筋,在水里折腾两下,就一个猛子钻到水下,睁着眼透过潜水镜望着水面上。

  周涧听到叶子芸的呼救,一时情急也来不及想太多,泳池的人这么多,又是大白天而且水位才区区一米八,自己就有一米八三的个头。

  他放心的跳下水去,蓝色的水晃动着,那种奇怪的感觉来了。

  水底果然有一个女子缩成一团,看样子是脚抽筋了,他飞快的游过去,只见那女子的长发飘散。

  他穿过她的长发,想去握那只举得高高的手,可是,手却像被什么缠住了。

  把手举到面前,一手的长发缠着,在水波是荡漾,一波一波的袭来。

  他透过长发望去,这不是叶子芸的手,叶子芸的指甲总是五彩缤纷的,这只手是如此的平凡无奇,却熟悉的像自已的。

  一念升起:“唐舫”,转手就拼命往上蹬水,想逃出水面,已经来不及了,那只手是如此迅速的握住了他的脚稞,力道大无穷,他惊恐的回身望去,却看到那长发下的脸是那样的恐怖,已经腐烂的唐舫正面带微笑的看着他,像是要带他回家。

  周涧不停的求救,大量的水灌进肺部,这水居然是海水的味道,恐惧是那样的可怕,痛苦的窒息感传来,他无法挣脱那只手,只得不停的举高手,慢慢的,那只手也放下去了,轻轻的击打在池底,就如唐舫的手落在海底一样,失去了彩色。

  周涧和叶子芸一起被众人救起,周涧已经停止了呼吸,医生说死亡的原因是意外事件引发的心肌梗塞,而叶子芸吐了几口水后就哇哇大哭起来,她一边哭一边说:“我看到了那个女人拖着他,硬要带他走,她的手全都烂掉了,还要握着他的脚背。”

  大家都怜悯的看着她,谁都看得出她疯了。

  叶子芸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不过是和他开个玩笑。”

  周涧的灵车在送到火葬场的路上出了事故滚下山涯,掉入大海,而司机却平安无事只受了点轻伤,只是周涧的尸体被海水冲走,很久之后,渔夫才在一个小岛上看见他已经肿烂的尸体。

  而那个岛叫不归岛。
发表于 2008-8-8 23: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冥冥之中都是天注定的,背叛者不得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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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9 14:5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誓言~~不要亂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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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0 11:2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地三尺有神明,还是少说为好。不能做到的就不要承诺,不然要遭到拔舌的痛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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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0 15: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很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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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23: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举头三尺有神明。
话不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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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5 15: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不是乱不乱发誓的问题吧?是他毁了别人性命的问题啊!难道不乱发誓他就可以这样了吗?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说不准见死不救,但一个人的心,一个人的道德,难道就允许他为了钱和权放弃别人的生命吗?这太愚蠢太轻率也太缺德太造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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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5 16: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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