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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黄昏的时候是,那人听到他的同伴在窗子下面唤他。他手里掌着一盏灯,怯怯的走下漆黑的楼梯,生怕自己的脚步声会惊扰了栖息在屋梁上的精灵。他低着头踏着细碎的步子,紧跟在同伴的后面,全然不觉温暧的阳光也照在了他瑟瑟的身上。他感到自己是那样低贱,如蚂蚁一般卑微,随时会被滚滚的车轮碾的粉碎。死而为鬼,为烟为雾,为伥为怪,餐风饮露无半点逍遥;生而为人,却也是这般的多舛,是命运的有意作弄,还是造物的随机安排?他记起做鬼时的一次独自外出,路遇一个五短身材的胖子,遂结伴同行去宛城,在路上他告诉胖子说自己是鬼,没想到胖子也说自己是鬼,并且是才死不久的新鬼。这一下他高兴了,以为自己又多了一个伙伴,路途遥远,于是和胖子相约二鬼互相背对方一程,在去宛城的路上,胖子问他鬼最怕什么,他思虑再三说,千万不要让活人的唾沫吐在身上,此时天恰才朦朦亮,胖子忽地一把抓住他的脖子掀翻在地,随即一口唾沫扑面而来,他大惊之下转身要逃,又被胖子一脚踹倒,不得已化做一头绵羊,被胖子拿到集市上给卖了,后来他知道那个胖子叫宋定伯。在此之前,他是东汉刘安的结发妻子,各地黄巾起事,民不聊生,白骨蔽野。家乡已被战火焚烧殆尽,守在柴门芧屋里的,除了她,还有年迈的婆婆和他的男人刘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胸无半点绵绣的男人。在那个血色的黄昏,院子当中的那棵半死的老榆树上,忽然飞来两只有着长长尾巴的喜鹊,唧唧的叫了两声又飞去了。婆婆说,这是好兆头,家里要来贵人了。她也在美滋滋的想,这个“贵人”会给她,给这个家带来什么?果然,在最后一片云彩被残阳浸染成血色的时候,家里真的来了一个骑着马带一把长剑的人,她听见她男人陪那人说了几句话,然后拿一把砍柴的刀快步走到她跟前,她刚要张嘴问什么事,她男人的刀已经砍断了她的脖子,她歪着头睁大了眼睛盯着她的男人,身子慢慢的倒下去,像一捆干枯的稻草。她听见他的男人招呼那个骑马的客人吃肉,又瞅着自己胳膊祼露的白骨发呆:这是什么样的客人,要用自己的肉来款待?终于,在她的亡灵离去的一刹,她又听到她的男人称呼那个骑马的人刘豫州。在她做了鬼后很长一段时间,她知道了刘豫州原就是刘备。下一辈子她也要做男人,她对自己说。于是变成他的她生在了江南富庶之地,长在家道小康之庭,从小读的是圣贤书,知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道理,于是他发愤苦读,终于在二十岁那年高中三甲,真正是春风得间马蹄疾,然而就在他踌躇满志时,蒙古人南下的铁蹄踏碎了他所有的梦想,他忽然成了亡国之人,因为降敌最晚,他和所有宋国的子民成了全国人中最低等的“南人”。做为男人的他,因为不能保护国家,沦落到不能保护自己新婚妻子的初夜权,于是在新婚之夜的苦涩月光里,眼看着出入自己新房的那些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嘴脸,他能做的,就只剩下投河了。也许,还是做女人好吧?在河水淹到下巴时他自语道。上天又给了他一次做女人的机会,却是未庄的尼姑庵里当一个妙龄的小尼姑,可是从她16岁起,就不断受到未庄一些闲汉们的调戏,其中一个叫阿Q的家伙,竟然在众人的哄笑声里,用肮脏的手摸她的光头。在经历了诸多不堪忍受的折磨和调戏后,她复又做了鬼,却再也不敢单独走夜路,因为那个宋胖子的恶做剧使她有了做鬼后的恐惧,而一个不敢走夜路的鬼是没有前途的,于是她只好躲在屋檐下面暗暗祈祷下一个千年的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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