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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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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9: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努
  
  我蹲在最高的那棵树顶上,耐心守着圣诞夜的安静空气。尾巴摇过,有点凉凉的,这里比我住的地方冷很多啊。再过一会儿,那个出名不爱洗澡的SANTA老头就会拉着几头懒鹿掠过天空,去寻找那些挂得焦渴的袜子。而我,可以顺道堵上他。
  在所有跨海而居的“外国非人”里,我就只认识这个胖子,他们一族很奇怪,每年都要无比冲动的花掉自己一年的辛苦积蓄,买成各式各样叮叮当当的玩意,分头满世界散发,不过我等了很多年,他们都一直没发到我的地盘上来,真让我失望。
  我是谁?
  恩恩,我是参努。住在山里,以影子为食,能够在空间与空间之间行走。作为一个对食物很挑剔的非人,近年来我时常都饿得厉害。原因很多,大气污染啦,水土流失啦,沙漠化严重啦,最主要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淡漠了。如此情形下的影子,简直跟放了三天的鱼生一样,吃必拉,拉必久。
  正在感叹,微弱的铃铛声已经从远处墨蓝的纯净天边传来,很快就出现了鹿角,雪橇,还有SANTA戴着红白帽子的大头。
  “呔!”
  我这就跳了出去。好几声咔咔咔的急刹响起,那些鹿一头蹿进了我怀里,被我冰凉的皮肤冻了个哆嗦,圣诞老人郁闷的看着我:“你干什么呀?”
  我面不改色:“打劫。”
  他傻忽忽地看了我一会,再四处张望了一下:“你说什么?”
  给他气死了,我清了清喉咙,气压丹田,吼了出来:“打劫,打劫,打劫。”
  这回他听明白了,跳下来,回身从雪橇上的大袋子里摸出一只硕大的毛毛熊,对我一努嘴:“喏,拿去,圣诞礼物,最大一只了。”
  所谓鸡同鸭讲,就是这么回事,我懒得再说话,上前一把拽住雪橇架,他们脚底下猛然一空,短暂昏眩之后,就跟我去到了我另一个时空里。
  那是我所居住的空间,几千年了,从来没有圣诞老人出现过。小孩子们所知道的,都是一些传说,然后,传说慢慢变成了谎言的代名词。当他们长大的时候,没有被奇迹滋润过的心灵,往往都非常冷酷,而这冷酷,又一代代的在传承。本来他们喜欢自相残杀也好,老死不相往来也好,都犯不上一只参努为之操心,问题就在于,如此一来,我能吃到的美食就越来越少了,因为最好吃的影子,都是带有幸福感情的呀。
  顺利劫持到圣诞老人,我和他驻足在万家灯火之上,俯瞰着每个床头所悬挂起的长袜子,空空的,度过一个充满希翼与梦想的晚上之后,还是空空的,然后,人类最珍贵的一些感情,会从此死去,永不重来。SANTA老头张大了嘴巴,掏出对讲机跟他们大本营联系:“喂,我发现有个地方没人来值班啊,怎么回事,怎么回事,请答复,完毕。”
  答复是,人手不足,所以有圣诞老人去的地方,都是抽签决定的。我说我这个地方也未免太倒霉了吧,抽了几千年都没抽到呀?
  不论如何,既然他来了,就不要走了。雪橇车滑过所有挂有铃铛的树梢,响起清脆的叮当声,依稀有孩子在半睡半醒里笑出声来,还有天真的梦呓:“圣诞老人,给我满满一屋子泥巴,我好挖洞。”我忍不住上前给那小孩一个皂隶:“没出息啊,要什么不好要泥巴。”
  所有袜子都填满了,我明天可以吃到许多充溢着快乐的影子了。可是圣诞老人就皱起了眉头:“这边搞定了,那边怎么办啊?那些孩子也会失望啊。”
  我笑得合不拢嘴:“没关系,没关系,我带你回刚才那个时间,那个地点去,不过,你就要又花一笔银子,去补齐礼品了,要不要借点给你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斋练
    
    
    有没有小孩子,将来长大了是想当邮差的?
    是的,就是那个穿着暗绿色,总有点脏脏的制服,蹬车--- 自行车----车前车后,永远有无数信件包裹,报纸杂志的人,每天都见面,不过眉目都不会给人太记得。
    那种奔波而有点单调的工作。
    有没有人想做的?
    想来一定少。这个时代很现实,大家都希望多赚钱,少干活。成为邮差?会冒被父母胖揍一顿的危险吧,理由当然是没出息。
    虽然,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邮差。在这个街区已经干了二十五年了,没有送丢过一封信,没有损坏过一个包裹,永远准时到达,按响门铃。服务质量有口皆碑。这里的街坊也都很可爱,清早给他们丢报纸进院子的时候,会拉起卧室的窗帘大喊一声:“谢谢你,改天来喝茶。”
    这点亲近都让我很贴心。我没有家室儿女。孤独如同我的皮肤,朝夕不舍,形影不离。无论多么无心,晚上都会有点寂寞。
    因此,老邻居温先生汽车失事去世的时候,我完全可以预料到温太太会有多么伤心。他们结婚有多少年了?四十,或者五十?反正有老太太在的时候,老头就一定是在的。突然单了一个,连我都很不放心。傍晚收工的时候,特意去温家看了一下。
    很奇怪,温太太笑咪咪的站在门前,看起来虽然有点憔悴,不过精神都很好。她一看到我,马上招呼:“斋先生,明天早上麻烦你来一下好吗,我要寄一个包裹。”
    她第二天早上,真的寄了一个包裹,很大,包得很仔细,里面是很多厚厚的衣服。温太太一边填着单,一边对我千叮万嘱:“要帮我很快很快送出去啊,我家老头等着要穿的,那边很冷啊。”
    我家老头?一楞,低头去看收件人,竟然是温先生的名字,而地址,是一个异国的城市,很远很远,座落在地球的另一边。
    她看我发愣,很慈祥的解释:“我家老头,忽然说要去旅行,跟个小孩子一样,说走就走了,幸好还留了地址给我。你看昨天天气预报没?零下几十度啊,天哪,他从来没有去过那么冷的地方啊。”
    忧虑颜色在眉梢眼角,掩不住那样好的风华隐约。她年轻时一定是很美丽的女人。我忍不住多嘴问她:“温太太,你和你先生怎么在一起的?”
    她笑起来,依稀有少女的明媚:“我们是邻居。十几岁就订婚了。后来他去打仗,去了七年,人人都说他死了,只有我不信。他一定在某个地方想着我呢。后来,他真的回来了。你看,我是对的吧。”
    我当然知道为什么,在她望向我的眼神中,有不易察觉却又无法掩饰的渴望,渴望我赞同她,附和她,是的,你心爱的男人会回来,一定会回来,如果他很久都没出现,是因为他在某个很远的地方,只要等得足够久,就有重聚的那一天。
    不能拒绝她,这最后的希望。我永远是心软。接过邮件,我按响自行车的铃铛离开温家的房子,大声而愉快地向温太太保证:“放心吧,一定会很快送到的,而且,很快都会有回信哦。”
    
    半夜的时候,我穿过阴阳两界的边境,走向亡魂们聚集的场所,那里有几个人---或者幽灵---在等我,接过我手中特殊处理过的信件,青铜般的眼泪流过被地狱火焰灼烧过的脸颊。他们向我鞠躬,感念我,令他们继续与所爱者彼此牵系。继续在鬼影幢幢中费力搜寻,我终于找到了温先生熟悉的容颜,身为战场归来的斗士,他手上的血腥一定会带他来这地狱,天不收地不管。如此幸好,我也可以给他把温太太的冬衣送到,并且问他,要不要写一纸回函。
    
    斋练:非人一种,外貌酷似人而无心。可穿梭生死两途,出入人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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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听
      
      那张纸无端端落在门外的时候,我一家三口正站在餐桌边,头抵头直面一大桌美食。三儿极高兴,扭住我耳朵不停闹:“爹给红包,给红包。”被阿含顺手一个凿栗,打在头上一声脆响:“瞎吵,圣诞哪里有红包,进房间拆礼物去。”他一溜烟往里跑,犹自嘀咕:“爹说了要给的。”
      此刻我听到一声轻响,门上。去看时,那极陌生又极熟悉的紫色小笺,静静躺在台阶上,有雪初来,落于其上,与字迹分庭抗礼的白。
      无须看,我已经知道说的什么,因此一弯腰,手指转时,将它掖进了袖里。回身瞥见阿含在忙忙的盛汤,她的饮食金句是:“多喝汤,多吃饭,自然肥白圆胖。”不知道的,当她是积年的养猪专业户。
      其实也是吧,看我身形,这十七年来,多少鸡鸭鱼肉,化作五谷轮回,终于将养我到今日模样:从一条眼镜腿似的瘦削男子,至于大腹便便。而且,还有了儿子。难得吗?我是一条缩地虫呢。非人世界的教科书上说,我该成世风餐露宿,惊风怕雨。
      三碗汤在桌上,热腾腾的羊肉香,堪敌苦寒如零下五度。阿含背转身大叫三儿赶紧滚出来吃饭,否则后果堪忧,十足母老虎。而我手指在桌布下颤抖,如弹平衡律那么劲急。多年前铭记在心的一句话,如电影回放一般在脑海里:紫笺来时,大难已去,将紫笺融在身边最亲近人类的饮食里,之后以其尸身初冷之血沐浴,可复本形,回长生谷,旧藏珠宝,原璧奉还。
      旧藏珠宝。猫儿眼,璀璨如梦幻的钻,整捧整捧的红绿宝石。散落一地,光芒比天宫更迷离。这不可言说的神秘美丽,花费了我大半生的时间,精力,杀心,恶念-----作为大盗神偷的那大半生时间----然后,引来万万料不到的灭顶之祸。
      我记得自己耗尽最后力气布下后手,发出求援,如何脱却本形,逃到人间,瘫软在那家杂货店外。赤裸裸,冻到半死,是阿含开门出来,哎呀一声之后,今天晚上之前,给了我十七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不过,该结束了吧,我毕竟不是人。
      将自己的汤喝完,放下碗,手指擦过阿含的碗边,一抹紫色掠过,刹那消逝。非人世界中最精乖的贼,有快到无从定睛的手脚。
      她扭了三儿耳朵,一路罗嗦一路回到了桌边,三儿向我咧咧嘴,忍俊不禁般,我忍不住问:“怎么了?”他忍不住大笑:“娘给你写了情书,被我看到了, 哈哈哈,一把年纪啊。”
      当啷。
      阿含已经送到口边的碗落地。她边笑边羞红脸,瞪儿子一眼,转身去找东西收拾残局。
      恰似十五年前结发时。这黄脸婆那样美丽过。
      我抹了把额边冷汗,蹲下身来拣瓷器碎片:这一定是有生以来我出手最快的一次了。幸好,我还没迟钝。
      
      半夜,三儿睡了,回卧室里夫妻相偎,我手掌心压着那封所谓的情书-----内容是:“死鬼,你下次再半夜回来在冰箱里撒尿,不要怪我叫你睡花园。爱你的妻------忽然问阿含:“如果我在你今天喝的汤里下毒,你喝不喝?”
      她安然在我怀里,淡淡样斩钉截铁:“喝,只要是你想。”
      我心里一紧:“真的?”
      一张平和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抬起来,是我眼花吗?阿含的乌发之间,那双本来小小的耳朵,忽然尖尖的长起来,在脸边那么醒目,隐隐生光。她向我温柔的笑:“我本来今天就会喝的。我什么都知道。我是一只地听啊。”
      
      地听:非人一种。耳最锐利,知天上地下一切动静,尤善听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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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影貘
第三瓶伏特加见了底,母亲在楼上,突然剧烈咳嗽。我心里一紧,方跃起又跌下。酗酒数月,我的身体浑似条破麻袋,软,疲塌,储存不下半点精气神。
   好在有玉凤。丢了厨房里的活儿,急急忙忙上楼去,一边擦拿过锅铲的手。这平头正脸,身子小小的保姆,竟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原本不是这样的。原本。
  
   三个月前那场空难,日本成田机场,坠落的飞机上有我妻阿美,大儿朗朗,小儿明明。本来还有我,因为一早答应了他们的,要是朗朗能以第一名高中毕业,就全家旅行以示庆祝。结果,俗务缠身我未成行,惹明明大伤心,指控我说话不算,必然变成胖子----他五岁,刚从奶奶那里学了食言而肥这成语。
  
   言犹在耳,他天真眼泪似还濡湿在掌心。
   可是我生命里的一切美丽的,依恋的,怎么刹那成了飞灰。
  
   手指活生生抠进自己体肤里去,掐出殷红的血,
   敌不过心上火烧似的焦窒。
   一刀子本可以成全自己痛快,但近九十的老母犹在堂,不能舍。撑几日已不济,登张广告招保姆,玉凤走了来。
  
   她来后,冻饿不到老母,我便将家中处处摆满伏特加,天光饮,天黑犹在饮,脑子好似给螺丝拧住般,动也不动,似乎好过些。玉凤整日忙忙碌碌,偶尔在我烂醉的身前停下来,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也辨不出是鄙夷是同情。
  
   母亲还在咳嗽,天气冷了,她旧疾重发,年年如此。不过今日我还没喝糊涂,隐约听清她咳中带笑。
   真骇然。
   妻与孙子们出门一个月后,母亲便很不耐烦,日日将我拿去问,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回来。我没奈何,支吾了又支吾,退出房间去的时候,满眼泪。
   后来玉凤来,该回的人却终不见,她或许觉察,竟静了。不再问。
   这下带笑,我很惊讶,拖着脚上去,远远传来母亲爽朗声音:“阿美,就你乖巧,讨妈喜欢,也要管管孟大啊,这几个月他怎么回事,天天喝酒,这样下去,我不是抱不到孙女?”
   沉默一刻,她哈哈大笑:“不怕不怕,妈喜欢乖孙女呢。”
   我听得心下一片冰凉,妈疯了。妈疯了。
   进门,妈妈正坐在床边安乐椅上。老太太银发如雪,脸有病容,却笑眯眯的。见我便招我:“来,我正和阿美说要教训你。”忽一侧耳一回头,大声应:“好啦好啦,乖明明,奶奶就给你讲故事。”我毛骨悚然瞧她颤巍巍起身,走去墙角,那是明明从前看图画书的地方。
   手脚抖颤,我踉跄要上前拉住母亲。忽然身后一紧,是玉凤,将我一提,脚便离了地,亏我比她高出几十厘米,却动弹不得,径直被拖出了房间,妈妈在那边,已然开讲西游记。
   一直拖到楼下客厅里。玉凤放开手一转身,忽然说话:“老太太时日无多,如常安享天伦,不是很好?”
   我一怔。
   半夜我睡在床上,没再喝酒,反复想玉凤那句话,总觉得有蹊跷。忽然鼻端一阵微微的烟熏味,怕是失火,我一骨碌爬起来,下到客厅。立见黑暗中一点红光,正引出袅袅的烟。我一阵惊,低声喝问:“谁?”
   有个矮小的身影,徐徐自火光后站起来。按亮了灯,看有人站在那里,手里竟捏着几张明明的照片,似是上次游园会的。面前的一个古怪形状的盆子里,正烧着另外的照片,有阿美的,也有朗朗的。
   是玉凤。
   我怒不可遏的吼:“你做什么?”整个人扑上去抢。可是,手伸进盆子里,却什么都没触摸到。
   玉凤静静的看着我。一丝不慌,照片又放落,熊熊烧起来。我撕心裂肺一声喊:那火焰里模糊的脸容,本是我一生所爱。
   她终于烧完所有,忽然开口对我说:“孟先生,我非人,乃是一只影貘。能造幻象。令堂三十年前在长白山深处救我脱猎人困,如今我来服侍她安度晚年。半年后她去世我即离开。至于你,还有大好前途,应当振作起来。”
   我惊讶又迷惑:“影貘?造幻象?”指着那盆子,我不知如何继续,玉凤手腕一转,那盆子蓦然消失在空气中,她淡然解释:“我以你妻儿留下的遗物为凭据复制场景,明天该是你小儿子学校开游园会,老太太要去看的。”她叹口气:“希望她记性不要太好。”
   她就要走。我忽然心里跟过了滚油一样慌。拦住她,死死的盯着她,无限乞求。她沉默很久,点点头:“好吧,不过就一次。”
   手指曼妙挥舞,仿佛无数流星坠落。那迷离七采的光辉里,恍惚间阿美向我走来,玫瑰色睡衣,如仙子般美丽,接着是笑嘻嘻的明明,哼着儿歌,牵着哥哥的手。他们从我身边走过去,走过去,我手直直伸着,眼睛不敢眨,看着他们走过去,走过去,终于身影模糊。
  
   我痛哭起来。
  
   影貘:非人一种,善造幻象,犹如真实。体形极小而力大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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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田半人
我在全世界流浪,等一个人,等一样东西。
   等待如果有声音,一定日夜在我耳边哭泣,因它如此无聊。
   光怪陆离,红男绿女。
   看得多了,都厌了。
   而所期待的总未出现。
  
   这一天我在西安。看秦皇墓。浩荡兵马俑后,骄雄沉沉安睡,千年历尽,无人得窥天颜。
   入神,就不慎撞了旁人。是位老太太,矮小身躯与我擦肩而过,我偏巧一张手不知想做些什么,将她推出老远。手里捧的一个黑色瓦罐,当啷落地,脆生生的,碎了。
   急忙扶起来,无甚伤损,不期然她却号啕大哭。
   我在世间那么久,看过无数人哭。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我有一双能看进石头里的眼睛,谁也骗不到我。
   她伤心到几乎蹶地。决不是因这一跌的皮肉之苦。
   我很多时不曾说过话,或者已不会说了也有可能。沉默张皇中,老太太直了身,止了声,收拾起那瓦罐碎片。没看我一眼,蹒蹒跚跚走了。
   连道歉也无一声,我很不安,远远跟着她。见她一路疾走。过许久,进了栋高楼,不过片刻,又踉跄出来了。仰头看天,有泪批面。
   在心里反复练习过,到上前去,我还是只说得一句:“怎么了?”
   说她夫妇年高,止得一子,上两个月忽然病了。沉疴如虎,将家里积蓄吃得极干净。老头儿想了再三,祖上终究没有后人重,将故老相传,严令不得转货的一个五代瓷罐自地下取出来,交给老伴去卖。买家得人介绍,愿出三十万,给爱儿换心养命的。
   不料梦碎在我无意一伸手里。
   她却未怪我,只失魂落魄走去,一边走一边碎碎念叨:“命啊,命啊,都是命啊。”
   什么是命。
   谁晓得。
   我也不晓得。
   却是个好借口。我也要踌躇人间,历千万寒暑。不是命,那为什么。
   没人帮我,好在我可以帮人。
   赶上去,拉住她,适才不慎撞她跌地时,我已经瞥见她胸口悬一块翠玉。浑浑浊浊,不成颜色,好在不是玻璃。我劈手便抢了,握到掌心里,自我冰冷血液中有一丝暖暖流转而出,围住翠玉,抽丝般绕,绕,绕。一层一层的吞吐。管不得身后老太太一壁给我拉着急跑,一壁又慌又怒,拼了命地呼叫。
   一直跑到了本城最大的珠宝店,闯进去,我排开众人,拣了块细红绸子重重叠叠铺了,手心盖上去,无声无息,那块玉落在柜台上,仪态使人泣,绝美不可方物,柔如三千尺春水,却转瞬间可盲四周人眼。一时哗然,一时默然。后台的师傅听到动静,悠悠出来只一看,立刻腿都软了,连滚带爬过来双手环住,一叠声喊:“要多少钱,要多少钱,多少我都给,都给。”
  
   悄悄出门来,看天色近晚了。今晚去哪里呢?
   我手心里淡淡热。那里有些灰浅浅堆聚着,吹口气,散了。
   将劣玉中杂质全去,换种更容,成希世奇珍,不过丁点大事,麻烦的在后头。
  
   遥遥看万家灯火,我对自己苦笑。
   蓝田半人炼化过的美玉,总会在若干时代后恢复顽石的本相,并非永恒。而蓝田族禁令言明,枉添奇珍,扰乱衡常,不等复本态,不得返家园。我每多出手一次,就要在世间多游荡无数年。
  
   要这样一直等着,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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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汞耳
在书店而有艳遇,是人生最值得纪念的事情之一。
  起始平凡----不过是看到隔壁那女郎手里拈一本一样的书。不,不是兰德诗集,不是莎士比亚,或者管锥编那么伟大的,身为商业社会中地位稳固而决不特别的一员,我们都在争着浏览“执行力”,以增加自己与老板的话题。
  看得痴,有点放肆。我在那嫩滑手背轻轻一抚。她受惊小脸从书页后闪出来,嗔怪眼神无辜无邪恰似一泓浅水,喜怒都见到底。我向她微微笑:“去喝杯咖啡?”
  到这里,我有三种命运可以预见,一记耳光,决绝背影,或理想化一点,是一个愉快的,与美人相对的下午。
  而我得到的,当然是第三种。
  因我态度温和,语气诚恳,也因我气质纯良,神气洁净,还因我衣着华贵,相貌英俊。
  倘若问那个更重要,我猜大抵是最后一样吧。人人都说眼见而实,阿玛尼的商标的确是比较容易看到的。
  那天天气很好,风很柔和,我选的咖啡厅很正点,咪咪我的女郎很爱笑。当我们相携走入夜色里,一种世人唤做依恋的情绪,不知觉已铺天盖地。
  于是一直约会下去。
  物质社会,物质男女,讨好她的桥段配套出品,无须新鲜:云焚似的火鹤花,天天送一打到门,无休止的电话,接来送往,设计惊喜旅行,一次飞到埃及,一次飞到夏威夷。坚持三个月。她须臾不愿再放开我。
  然而颜色渐憔悴,似有些心事解不开。
  一日相聚后,我离开便发现忘记拿手表,回身要按门铃时,听她在里面细细声哭,悲凉摧心肝。一时大惊,大力拍门,不见她应,立刻飞身撞上,将门硬生生冲开,结果五体投地之余,抬眼看到她一脸诧异立在面前,楞了半天,纳闷的问:“你干吗?”
  泪痕已净,声调尤咽。我上前吻她发端,柔声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
  承诺最易变做谎言,倘若经不起考验。第二日考验便来了。
  咪咪约我在第一次聚会的咖啡厅喝下午茶,要伯爵红茶配秘制曲奇饼。她在头一个小时半个字都没说,不停吃,不停喝,不停上厕所。我终于按住她拼命翻酒水单的手,那肌肤触觉在我指尖下如此消魂。“咪咪,我爱你。”
  她身子大抖一下。
  然后把左手取了下来。
  整一只手,从她的腕上,干净利落的,取下来。放在桌上。旁边的客人瞥见,脸色大变,落荒而去。咪咪脸色惨白,眼帘深深垂着。许久,一字一句说:“我十八岁那一年,骑摩托车出事,手碾碎了,现在这只,是整容医院配给我的。”
  我沉默下来。
  咪咪眼泪一点一点落在白色的咖啡桌面上。我猜她一定有相似的经历,下一秒抬起头,男人比来时走得快。
  可是我当然和普通男人不一样。伸手过去,我轻轻抚摩那只看起来仍然很有生气的手:“在那里配的手?真天衣无缝。在一起那么久,我竟然半点知觉都没有。”
  她疑真疑幻,看我神色如常,又看看自己的手,装回去:“是啊,当真奇怪,我经常都忘记这只手不是我自己的。除了可拆可装以外,和真的并无两样。”
  我向她微笑:“咪咪,即使你全身都是假的,我也爱你。”
  她极惊喜,嘴巴张着,眼泪再次涌出来,我观察了一下,其他不知道,最少她还有颗牙是假的。
  连假牙我都可以容忍,那就不用多想了。单膝跪下,拿出戒指捧到头顶。咖啡厅音乐应景的变成“I‘LL ALWAYS LOVE YOU”。
  “咪咪,嫁给我。”
  
  新婚夜。兴头上,不醉无归。咪咪满脸飞春给我抱回房去,嚷嚷了两声“再来,再来”,便晕晕睡去,昏黄壁灯下,她左手搭在床边,指尖微微颤动着。
  轻轻握住。泪水忽然涌出我眼眶,哽咽着我呼唤:“阿离。”
  好似两枚放到烈火上的琥珀,那只手与我的掌心一同渐渐软化,渐渐软化,直到彼此都失去形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区分,流动回转中有声音说:“你怎么就追来了?”
  我的欢喜都要膨胀出胸膛,整个人跪下去。那声音叹息一声,柔柔道:“痴儿,我妄化物形,致人伤残,说不得要来替身以偿,让她一世如常才好。你却跑来做什么。”
  
  阿离,阿离与我,本是寄居山间的两只汞耳。常化作世间万物,不过玩耍。谁知十二年前,阿离远远瞥见路上一架法拉利极速奔驰,心血来潮,化身为跑车前去争竞,不慎却将当时开着小摩托车兜风的咪咪撞落,失去一只手。她内疚之下,追去咪咪就医的整容医院,化己身为手,使其后半生圆转自如,不致过于痛苦。
  
  咪咪在床上翻身,呼唤我名。阿离一惊,忙变化回去。
  我应咪咪,低声一字一字答道:“无论发生什么事,我始终跟随你。”
  
  
  汞耳:非人一种。本形为液体状,可随意变化世间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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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育方
  
  门轻轻滑开,满屋子久无人住的气味扑面而来,随之灰尘,重如有物。
  我忍住最初的几声咳嗽,闪身进去,猫腰放低所有窗帘,打开一盏很小的灯。
  直到静静检查完所有的房间,确认,安全。我瘫倒在地板上,抹去额上冷汗。
  然后,我带回来的那样东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严格的说,那不是一样东西,而是一个人。
  包在蓝布碎花的小包裹里,两只大眼睛,瞳仁是奇特的灰绿色。滴溜溜的瞧着我,忽然笑起来。像花开。
  一个小婴儿。
  作为一个被追杀的逃亡者,怎么会有闲心从路过的垃圾堆里捡回一个婴儿,我完全无法加以解释。记得当时正跑得两条腿和心脏仿佛要一起从身体上飞出去,死亡阴影如乌云一样飞速聚拢,要不是我顺势跳上了路过的一辆卡车,外面的瓢泼大雨或许就早已洗净了我的乌血。而在那之前,我慌乱的眼睛,就不可思议的定格在垃圾堆里的那个弃婴身上。
  现在他就躺在进门的鞋架上,大概不是很舒服,正一动一动的,眼看就要滚下来,我一个箭步赶上去把他拽住,抱在手里,满头雾水的转进厨房,开始喂他喝牛奶----不晓得多久前买的了,不晓得吃了会不会死~~~。
  两个小时前,我在城东的Y/N夜总会前,枪杀了七个人。每个都是在本城黑道雄距一方的大人物。这个暗杀计划花了我整整六个月时间筹划,检验,直到执行,我冒了极大风险,并且风险仍未消失。作为相应的代价,我的银行帐户上已经多了一笔天文数字的款项,足以保证我去买下一个外洋的小岛,谨慎的活上几十年----要是我有这个命的话。
  为了这个梦想能够实现,我这段时间都必须无声无息呆在这里,呆到风声平静一点为止。
  我的如意算盘在第二天就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不错,我准备好的压缩饼干味道还不坏,啤酒和饮用水也足够,可是,那个混蛋小娃娃,为什么就那么挑食呢。
  以我脾气,捡他回来已经是异数,倘若饿死,只怪他自己命数不坚吧。
  这样想得十分硬气,只看不得那小孩子眼色,奇异灰绿色,纯洁剔透,无声之中,却似有无限想要叙说。那眼神后面,仿佛蕴涵我这一生所有的善意,快意,暖意。
  捶胸顿足之后,我决定出去给他买奶粉。
  熬到半夜,抱他出去到最近的一家便利店,真倒霉,临晨三点,居然还有人打劫。几个小蟊贼,拿些破铜烂铁样的小刀子,唧唧喳喳,正在店员身前闹嚷。我轻轻闪进去,拿完了架子上所有奶粉,又轻轻挪到门边,自动门滑开到一半,臭小子突然哭起来。
  满堂静。
  我背上一紧,心里微微叹口气。我不多事,事偏到我。捏了拳头,我慢慢转过身去,计算着要在什么样的角度出手,才能避免被店子里的摄象机拍到模样。很意外,那几个小流氓笑嘻嘻的站在身后,带头的金毛歪着头,瞧着我怀里的娃娃:“你儿子啊。”
  我不出声。他放下刀,手指伸过来,沾那孩子粉红脸颊,动作间充溢温柔气味。我很不解,不过始终都保持沉默,看着他们围来做鬼脸,扮猴子,认真笑闹一场,末了帮我买下那许多奶粉,送我出门。
  对头势大,这晚出门,过几日便使我行踪告破。多年历练,追兵初到楼前我已知觉,翻窗出去爬上天台,奋力一跃跳上比邻楼顶,再顺水管而下,一百米外就是汽车站,随意上一辆车,就可以逃出好远。这路线我一早看好,时时注意,等的就是此刻。那孩子,我当然顾不得。
  这一个顾不得,变成我在车上坐的针毡。
  起起坐坐,起起坐坐,折腾半小时,那点焦心一阵一阵,痛苦过挨枪子,打断腿,一片一片拔指甲。我竟然多一刻都忍不了。车速未慢,我抽出皮带扣奋力一击打爆窗玻璃,径自跳了出去,一路狂奔回去的路上,我强烈的预感到,原来我一生最后的结局,就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鬼,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死鬼。
  门半开着,出乎意料的安静,十分不祥。轻轻走上去,靠在墙边呼了口气,皮带扣压在食指与中指之间,脑子里快速过一遍屋内的结构----抢进去,门边玄关有一处凹陷,有经验的行动者,必然会派人进行把守,我要先打倒他,如果能够夺下枪支,那么下一步便要闪入横向距离玄关两米的洗手间。。。。。
  猫身,迅捷无声进入房屋,猛然一怔。
  多达十五人,全部持械,其中有三个我认识,是杀手这一行里排名极靠前的高手。
  无论我多么善于急变,经验丰富,今日都无生机。
  除了,这十五位杀人不眨眼的仁兄对我都毫无兴趣。此时全体静悄悄坐在地毯上,互相依靠注视着地毯的中心,神情愉快轻松,嘴角含笑。在他们视线的尽头,不是别的,正是那个我为之拼死赶回来的小娃娃,躺在那里,笑嘻嘻,眼睛眨巴眨巴的,眼波如无形的春日潮水一样,正一波波洋溢出来,恍惚间,将周遭尽情淹没,暖洋洋的水底乐园。
  
  
  育方:非人一种,能摄人恶意,抚之以善。眼灰绿色,不能言,终生为婴儿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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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拔鲁达兽
  
   这是伦敦,大雨如倾,城东的垃圾堆里,蠕动着一团东西。细细看,是个人呢。浑身腐烂了,漆黑的。
   我静静站在那里,注视这人,花了三十多分钟,伸手去探一米外那只烂苹果,从进度来看,大约还要另外花三十分钟才能达到目的。
   而且,我想他那个时候可能已经死了。
   让他死好呢,还是不死好呢。
   这么踌躇。不过答案还是有的。
   一小时后,他坐在了我的公寓浴缸里,渐渐露出了本来面目。我家传的药炼之术,绝对不是盖的,小试牛刀,就把一条世人皆欲弃的垃圾虫,变成了一个美男子----当然,主要还是他自己长得好。
   看着他清醒过来,我架着二郎腿在一边吃花生,问:“记得你是谁不?”
   他竟然径直一香皂盒子丢过来,号叫声犹如鬼哭:“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不让我死。”
   哎呀,不识好歹到这个份上,以为老子暗恋你吗。不打不行。
   咬着一颗花生我就扑了上去,把他按在浴缸里一顿爆打,打得扁扁的,然后一挥手,将身边另一桶药水倒到他身上,他立马鬼叫起来,嘿嘿,这本来是给他清毒换肤的,一缸水只能加一升,腐蚀性?比王水当然好一点。
   吓唬完他,我继续吃花生,这次问的问题,答案就来得快太多了。
   “你是谁?”
   “马克 强生。”
   想一想,这个名字前两天在什么地方看过。对了,本地报纸社交版“富豪老爸横刀夺爱,迎娶独子女友,甜心竟成继母,马克强生失踪。”
   哈哈哈哈,我花生碎粒喷了一地,立刻就原谅了这位脾气不好的少爷。真乃人伦惨剧,竟叫人无语凝噎。
   看我脸色,也是知情的。马克苦笑两声,哑着声音说:“你后悔救我了吧,哈哈,哈哈。”比猫头鹰的笑声还难听。他颓然,整个人软到水里去。要不是我硬拖。他一定可以成功地把自己淹死了。
  
   终于洗完了澡。跟在我身后进客厅。大约纳闷了很久,终于问了一声:“你干吗穿那么多?”
   多吗?看看自己,长睡衣长睡裤,手套,厚袜子,围巾,包头布。只有两只眼睛在外面。想了半天分辨道:“伦敦天气冷。”
   然后他就看着墙上空调显示屏上的“25”度字样,发起呆来。
  
   人类这种东西真奇怪,自己麻烦事一大堆,还为些有的没的操心。
   我没好气把他拖到沙发边,推他躺下。
   老实说,他那种拼命拉住自己浴袍前摆的动作,配合脸上惊慌的神情,实在是非一般的搞笑。我懒得再跟他纠缠,轻轻一划,一圈如有如无的光圈倏忽出现,将他全身笼罩。
   瞬时间,他脸容如同婴儿一样纯净起来,闭上眼,沉入另一个世界。
  
   他的额很宽,按看相的说法。该是个很聪明的人。唉。聪明人都比较难搞一点啊。
   脱下手套,我的指尖近乎透明,划过马克的额头,他的皮肉与骨骼柔顺的整齐翻开如红海的波浪,露出结构极为精密繁杂的人类内脑。控制着情感,习惯,一切难琢磨的东西。当然,如果放进火锅里涮涮,或者切片过煎,滋味柔润滑嫩,也会是很可口的食物。
   赶紧摇摇我自己的头,讨厌,昨天不应该看沉默羔羊的。
   另一只手套也取下,合掌在他头部上方,指尖相对,手腕张开,做成一个倒金字塔的图形。金字塔尖垂直于马克,隐约与脑海绵体接触。慢慢的,有一些烟雾般的气体从大脑深处一点点生发出来,丝丝缕缕被手指尖吸取进去,我两只手都开始缓慢的变化颜色,从透明,到微白,到深蓝,等全体都转为纯黑色的时候,烟雾不再出现。他的头颅复原,笼罩他的摄神光圈也消失了。我轻轻呼出一口气。
  
   他醒过来的时候,我正在电视,城市新闻。约翰强生,宣布将如期与玛丽小姐举行婚礼,记者问他对儿子失踪一事如何看,老强生愤怒的表示:“他是成年人,应该学会应对自己的人生。”
   马克没听到这句,他只看到画面上的人,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嘻嘻哈哈地的说:“昨天喝醉是你拖我回来的?你叫什么?啊,那不是我老爸吗?他要结婚了?新娘子不错啊,哈哈哈哈。”
   我微笑着盘起腿来沉到沙发里去。呼了口气。这家伙好彩啊,遇到了一只好心的拔鲁达兽,帮他拔除了记忆里那些不堪承受的部分。否则今天的头条新闻就不是结婚而是灭门了。本来他拣到那只苹果恢复一点体力之后,会跑去家里杀人的。这种事情虽然在人类社会见惯不惊,不过能少一桩是一桩吧。
  
   门啪啦一响,马克哼着歌儿跑掉了。我松了一口气,看看自己的手,还是很黑,他心里的恨意与杀心还真不少。不过没关系,等一下喝点水,多小便几个就出来了~~
  
   拔鲁达兽:非人一种,本形无定,体色透明。能操作思维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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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光行
  
  三十岁以后,凯文常常会忘记一些人,而以为早已湮灭的,次第浮出脑海。就像在这个台风呼啸,空寂夜里,这个红灯长长长长的路口。
  他独自停在那里,从车窗看出去,街面呈现一种干燥的灰白,这旧识的城市多年不来,四围已没有一件东西是熟识的。除了这个路口。
  
  四处都没有人,除了远远的电线杆旁,风卷着夹杂了灰尘的空气,仿佛有一条影子在跳舞。
  
  和辛迪就是在这里分手的吧。他在这头,看她顶着人行红灯冲上斑马线,许多急速刹车的声音磨穿他耳朵,然而那担忧和挽留的声音都卡在了喉咙里,从心到口的征途漫长艰苦,结果都是折戟沉沙。直到她大红的裙角,扫过转角处的电线杆,睁太久的眼睛撑不住酸涩,合上,带出两滴浑浊眼泪。
  那时候不知道,最后一眼是永不重来,千万里或千万问,都唤不回来。
  不过因为她说多了一句话,说城东珠宝店做推广,恰恰好去买一枚最小的戒指,结婚还是要用的。当时听着,好似字字都含讽刺。当时赤贫的男孩子,便勃然起来。号令她滚。初恋脆似一层纱,一个字的拉扯就破了。
  至爱平生一刻尽。
  寻那么久,辛迪没音讯。凯文颓然离去。很多年里,走过多少十字路口。每次他都要想,当年该追上去,唤回她来,给多少代价,那些后悔,都换不回来。
  倘若她还在他身边。
  连台风带的滋味,都会是甜的吧。
  像在这个夜里。
  这个红灯真是无穷无尽的长。大约是坏掉了吧。
  他却也不愿意走。车子孤零零停着。回忆纤长,包裹着红绿灯上一层大雨来临前微薄的烟。
  
  那条舞动的影子,像回忆一样不真实。
  
  这个路口,也是第一次遇到辛迪的地方。
  她当时在两条道中间的安全岛上,穿蓝白水手服,神色仓皇尴尬,大约是提袋破了,掉出许多书来,她一双手捧不住那么多,左支右绌,觉得全世界都在嘲弄她,脸通红。忽然得到另一双手的帮助,身心一软,侧脸就笑起来,春花开三月,豆蔻妒胭脂。凯文整个人痴了,手一轻,那几本倒霉的书,毕竟是落地了。
  有过好时光,昙花一样漂亮,海棠那样香。
  她少女容颜上的第一次妆,是他亲手化的。眼波横,山眉簇,一时情不自禁亲下去,沾了自己满脸的粉红,辛迪笑着跳起来,笑弯了腰,银子质地的声音,被时光镶嵌进了他骨头里,一缕缕碎着,随血肉和着。等闲却又看不到了。
  凯文转过头看窗外,向不存在的观众隐瞒自己将来未来的泪。
  
  风越来越大起来了,空气湿濛濛的,旋转的影子在他婆娑眼里那样真实,逡巡来去,在跳一曲无名的华尔兹。
  
  这样的时节,生与死,有什么区别呢,哭与笑,有什么特别呢。那舞姿灵动像幻觉,谁又真能说是呢。
  
  把头埋在方向盘上开始抽泣的瞬间,耳边风声里,轻轻仿佛有问题在回荡,如果,如果你可以回到从前,要追上她吗,如果追上了,你要说什么来挽回吗。
  
  我爱你吗
  说,我一定会让你幸福吗。
  说,我爱你。
  
  穷一生的心力,渐渐说不出来的话,就是这一句而已。
  
  耳边有声音说,那么我知道了,走吧,绿灯了。
  
  凯文从恍惚里抬起头来,发现真的是绿灯了。台风呼啸过境。四周空无一人。
  
  那跳舞的灰尘,消失了。
  
  他以时速一百二十公里,离开这个城市,永远也不准备再回来。离开往事,继续选择失忆。
  在他的身后,在这个路口,在那些充满遗憾与痛悔的日子之前,岁月倒流过去,空间迁移过去,年轻的凯文在目送女友离去的怔怔中,突然被什么猛推一把,追随着女孩子冲过了街道,他们将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一生的幸福即将开始。
  
  这时的凯文与那时的凯文,谁都不会知道,他们遇到过一只光行。跳舞的时候听到他哭泣的声音,忽然愿意穿越过时间的幻影,去挽救他那一点微薄的幸福。
  
  即使,是另一场人生的幸福。
  聊胜于无。
  
  
  光行:非人一种。能够自由穿越时间,形态如幻影,热爱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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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9: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食墨
  
  咪咪对我说,上午刚买给她的那枚钻石戒指,不见了。
  接到这电话时满屋子是公司创意部的人,正闹哄哄讨论一个新项目的策划,持续已经数个小时,半点成果也欠奉。
  我这一个头正大成两个,咪咪还要来凑这个趣。怎不叫我大呼运交华盖。
  没好气吼回去:“你一定连袋子堆进橱柜了,自己找找。”
  谁知道这只大头虾今日颇笃定:“不可能,我戴手指上的,一出你公司门就上车回家。”
  她越说我越气起来。
  真是好死不死,早上脑子转错筋了,跑去和咪咪一起喝早茶,临了回公司,路上堵车,堵车就绕道,结果绕去了蒂凡妮专卖店―――自作孽不可活啊。
  那枚戒指价值不菲,所镶钻石号称全美,在全世界限量发售,售货员滔滔不绝,咪咪兀自听得入迷,不知我在一边身心两痛。最近公司营业额下滑,最得意的创意人员墨斯又坚持求去,咿,不如早点打好包袱,携款潜逃吧。不晓得咪咪这物质女郎跟不跟我。
  叫咪咪自己继续找,我挂了电话转头看创意人员:“行了没?”
  集体苦起脸。
  半响有人鼓起勇气发言:“老板,恐怕还是要墨斯来。”
  我跌坐在椅子里号叫:“有没有搞错,我养你们是养猪的吗。什么都要墨斯,是不是没有墨斯公司要倒闭啊。”
  那些人镇定地给我答复:“是。”
  不用他们说,其实我也明白。父亲留给我的这家广告公司,过去三年,拿了十七个大型广告赛事的创意奖,客似云来,求的就是我们的创意,而那十七个得奖广告,无一例外出自墨斯,他最善于点石成金。
  上个月,老爹光荣退休,拿着丰厚养老基金,买了一个小岛,从此过神仙日子,将我推上风口浪尖继续斗天斗人,经营口诀,经验传授一概没有,只说一句:“善待墨斯。”
  我从小叛逆,老爹说什么便反什么,这次也不例外。
  第一天上班,我就跑去找了墨斯晦气。
  他伏在桌子上,正看一幅设计图,戴的眼镜片层层现圈,比脸都大。再看,这哪里是人,这分明是只大猴子,尖嘴猴腮,个子矮小,四肢却长,还不时颤抖几下。
  我注意到他身边四面八方堆了无数墨水瓶,于是上前问他:“这些瓶子干什么的。”
  他瞄瞄我,慢吞吞地说:“不干什么。”
  面对大老板,竟然站都不站起来,何其大胆,我于是命令:“公司办公无纸化,把瓶子都扔掉。”
  他干脆瞄都不瞄我了:“不行。”
  顿时鬼火冒:“什么不行,我说行就行。”
  这个死墨斯,居然东西一推:“那我不干了。”
  然后,我就在这里,对着一群猪头三有出气没进气。。。。
  面面相觑也不是办法。手头这个是大项目,万一砸了,公司有何闪失,我老爹想必要气得从海里游回来。我讪讪起身,嘀咕了一句:“我去叫墨斯。”
  拖着脚步走啊走,真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啊。在把墨斯家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两遍之后,我终于还是走到了他的办公室外,正要开门,我忽然听到里面传来一点奇异的吮吸声。
  我猫下腰,从门缝里看进去。
  墨斯坐在他的办公椅上,背对我,手里捧着什么东西,正在津津有味的“叭嗒叭嗒”,难道一个大男人还喜欢吃棒棒糖?这也好办,我明天叫人去买一麻袋回来讨他欢心好了。
  心思刚转过,他转了过来。
  我大吃一惊。
  钻石。
  他在一口一口吃得有滋有味的,是我买给咪咪的钻石!白金指环去掉了,在他手里捏着跟颗冰糖似的。要说我怎么知道那不是颗真的冰糖,哼,难道我第一次当冤大头吗。
  忍不住,我噹啷一头就冲了进去。指着墨斯大喊大叫:“连我的东西你也敢偷?”
  捉贼拿赃,谁知道他比苦主本人还镇定,白我一眼:“吵什么吵,我捡到的。”
  捡到的,捡到的你不会喊一嗓子叫人认领?再说了,捡到钻石你拿去换钱我好理解,你拿来吃?好吃吗?
  结果他真的点点头:“好吃,这是碳分子里最高级的一种了。”
  指指身边东倒西歪的墨水瓶:“比那些顶用多了,吃一点可以饱好久。不用常常去买。”
  我差点一跤摔到地上。良久,我仅存的一点幽默感支持我有气无力的回了一句:“吃那么多,也不见你胖。”
  他站起来,精神抖擞,透过镜片,眼珠子大放光彩,跟狼似的:“增长灵感啊。哎,那个创意怎么样了,我去看看。”
  完全不记得和我吵过架,甩门就走了。
  我楞良久,耸耸肩,转身也跟出去。那颗被吃了一小半的钻石还放在台面上,我没再管。只要能帮我赚钱,不要说吃钻石,就是要吃我,我也会先打麻药,送上门去的。。。。
  
  食墨:非人一种,酷肖猿类,摄取碳分子以为食料,艺术创造力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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