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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瓶子

[大中华]五十六个民族各种传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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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独龙族

独龙族曾被称为“俅人”、“曲人”、“洛”、“曲洛”等。解放后根据本民族的愿望,正名为独龙族。现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贡山独龙河谷。人口5800多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比新中国诞生时增加了三千多人。

    由于环境极为封闭,又远离内地,直到本世纪中叶,独龙族还处于原始公社的解体阶段。人们以种植、狩猎和采集为主,身披自已纺线编织的麻布,有少数人则用树叶、兽皮遮盖。妇女还崇尚纹面的习俗。

    独龙语与贵山怒族语言基本相通,独龙族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

    1956年10月1日成立了云南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日常食俗 独龙族有日食两餐的习惯。早餐一般都是青稞炒面或烧烤洋芋;晚餐则以玉米、稻米或小米做成的饭为主,有时也用各种野生植物的块根磨成淀粉做成糕饼或粥食用。用野生植物块根或果实制作淀粉时,多将采集到的食物如野山药、野板栗用火烧熟,再用水漂洗2—3天,去掉苦味,晒天捣成粉后收藏,随用随取。野生的植物阿吞和董棕,都是当地的一种树,在长成后,木质变成淀粉。食用时先将其茎咂碎,然后用水浸泡,滤除渣,澄清为淀粉,用蜂蜜拌匀做成甜食,味似藕粉。在独龙族民间,现在仍然保留许多古朴的烹调方法,其中最常见的是用一种特制石板锅烙熟的石板粑粑。烙制石板粑粑时,多选用阿吞或董棕树淀粉,用鸟蛋和成糊状,然后倒在烧热的石板锅上,随烙随食,别具风味。独龙族日常菜肴有园圃种植的洋芋、豆荚、瓜类,也有采集的竹笋、竹叶菜及各种菌类,食用时通常都是配上辣椒、野蒜、食盐后一锅煮熟而食。冬季是独龙族地区狩猎的旺季,猎获的野牛肉是冬季主要肉食。食用野牛肉时,都先把牛肉晒干,然后微火烘烤,再捣成丝状,做成肉松或切成小块,密封在竹筒内保存或随身携带。独龙江还盛产各种鱼类,以鳞细皮厚的鱼居多。独龙族食用鱼时喜用明火烤制或煎焙后蘸调料吃,并常把烤制的鱼作为下酒的小菜。蜂蛹是独龙族民间最讲究的菜肴之一,有说独龙族百岁老人较多,与常食蜂蛹有关。无论饮酒、吃饭和吃肉,独龙族家庭内部由主妇分食。客人来临也平均分给一份。一般每个家庭都有数个火塘,每个子女结婚后便增加一个火塘,做饭由各个火塘轮流承担。

    节庆、礼仪食俗 独龙族过去的宗教信仰尚处在较原始的自然崇拜或万物有灵阶段,既使是唯一的年节(独龙语:卡雀哇)也是和宗教联系在一起的。过卡雀哇于每年冬腊月的某一天举行(各地时间不一)。节期的长短常常以食物准备的多寡而定。通常为期二天或四、五天。年节期间最隆重的祭祀活动是“剽牛祭天”。剽牛时先由年节主持人将牛拴在木桩上,然后由年轻女子在牛背上披盖麻布毯,给牛角是挂珠链,摆好祭品,点燃松明和松树毛(松叶),最后由一名父母双全的青年男子,用锋利的竹矛将牛刺死,然后就地将牛肉切割,当即用大锅煮食。节日期间所有的独龙族都要以家族为单位,互相问候,共同祝贺。独龙族民间互相邀请的方式十分独特,通常都是用一块木片做为邀请对方的请柬,届时要把木片送到要邀请的客人家,在木片上刻有几道缺口就表示几天后举行宴请仪式。被邀请的客人要携带各种食品以表示答谢。客人进入寨门后,要先与主人共饮一筒酒,然后落座聚餐,并观赏歌舞助兴。入夜后男子在火塘边喝酒念祝词,然后将酒碗抛在广塘上的竹架上,以碗口朝天为吉兆。有的寨子在宴请的第二天,还要举行射猎庆典,并用荞麦面拌蜂蜜捏出各种动物的头,在日出时供奉在屋后的坡地上,然后青壮年射手持弓箭射事先摆好的靶子,最后把用荞面制作的祭品分送给围观的人。婚宴时独龙族多以杀猪、杀鸡置酒待客。婚后每当妇女生一个孩子,女婿都要送岳父一头牛或一件其他东西如铁锅、一把刀等表示感谢。独龙族性情淳厚,即使路上相逢,也要置酒相待,认为有饭不给客人吃,天黑不留客人住,是一种见不得人的事。凡建屋盖房,婚丧嫁娶,都要主动相助,遇猎物或杀猪宰牛,都要邀请远亲近邻聚餐,并在聚餐结束后主动馈赠礼品。

    独龙族大多实行土葬,死后的当天,村里的人及远近亲戚都要送粮食、酒、鸡等以示哀悼,一般次日送葬,第三天便由死者家属领村人到自家仓库当场开仓煮酒,一起共享。有的还杀猪待客,以示酬谢。届时,家属成员及亲友也送去礼物,这种治丧酒席,通常从下午开始,一直吃到深夜,吃酒中要不断地分给死者一份,同时村中老人也作些食品给死者家送去。

    典型食品主要有:河麻煮芋头、烧酒焖鸡、吉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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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人口6900余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

    鄂伦春族的族名始见于清初。“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

    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但无文字。一般通用汉语文。信奉萨满教,崇拜自然物。

    解放前,鄂伦春族还处于原始社会,社会内部尚未形成社会分工,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社会生产以集体狩猎为主,采集和捕鱼为辅。五十年代后,在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人开始走出森林从事农耕和工业。鄂伦春地区还成为中国重要森林工业基地。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也比较发达,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

    1945年解放。1951年10月1日成立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

    日常食俗 鄂伦春过去一直以各种兽肉为主食,一般日食一、两餐,用餐时间也不固定。冬天在太阳未出前用餐,餐后出猎;夏天则早晨先出猎,猎归以后再用早餐。有时也在猎区过夜。早晚两餐;均由妇女在家司厨。两餐主食以瘦肉为主。近年来,鄂伦春族的日常饮食多了许多米面品种,如用大米或小米煮成的苏米逊(稀饭)、老夸太(粘粥)和干饭;用面粉制作的高鲁布达(面片)、卡布沙嫩(油饼),面包饺子也很常见,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大兴安岭特产的飞龙(松鸡)肉质鲜嫩,最为驰名。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吃肉时将带有骨节的肉块煮于锅中,半熟后即捞出,每人用刀割取蘸盐水而食,尤喜食带血筋的肉,认为带血筋的兽肉鲜嫩可口,富有营养,并有增强视力、消除疲劳等食疗作用。在食用狍子肉时,喜欢将煮过的肉及其肝脑切碎拌和,然后加拌野猪油和野葱花而食。近年来,鄂伦春族也习惯于将各种兽肉精细加工或炒、或炸,制成各种野味佳肴。现在用肉加蔬菜制作各种炒菜也日渐普遍。鄂伦春族保存猎物,大都用晒干的方法,特别是在夏天,鄂伦春族猎人多把兽肉切成小条,晒成半干,然后切成小块,放在用蒿子杆编成的帘子上,下面烧木炭,用烟熏,可保持肉久存不变。鄂伦春族的成年男子都好饮酒,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多,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大都是由外地输入。在严冬出猎之前,鄂伦春猎人常常喝一碗熊油以增强御寒能力。过去,在饮食上,民间有许多禁忌。如:在吃熊肉时要学乌鸦叫,意思是告诉山里的熊是乌鸦在吃熊肉。夫妻之间一方死后,另一方三年之内不能吃兽头和内脏。有的地方还禁止妇女吃熊肉,产期妇女不准吃兽头和兽心脏等。如今这些禁忌均已改变。

   节庆、礼仪食俗 鄂伦春族过去崇拜祖先、崇拜自然物,相信万物有灵。每年腊月二十三和春节的早晨,鄂伦春族家庭都要拜火神,向篝火烧香,并扔进一块肉和洒下一杯酒,当客人来拜年时,也要先拜火,然后往火里扔一块肉和一杯酒(多由客人自带)。鄂伦春族待客纯朴、诚恳,猎人驮肉归来,不管相识与否,只要你说想要一点肉,主人立即把猎刀交给你,从何部位害,割多少,都由客人自己动手,主人十分慷慨大方。鄂伦春族很注重礼仪,尊老爱幼是传统。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必须让老者坐在正位,饮酒要由老人开杯,吃肉吃饭要等老人举刀动筷后,其他人才能动。过去住仙人柱(鄂伦春语,意为挡太阳光的房子,是一种原始的住屋)时,若有男客到,一般都要把客人让到正对门口的位置,女客则让到左右两侧的位置。鄂伦春族好客,宾友光临,除好酒好肉接待外,客人临别之际,还要馈赠自家的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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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赫哲族

赫哲族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黑龙江省的黑龙江、乌苏里江和松花江沿岸。少数散居于桦川、依兰、富锦三县和佳木斯市。人口4200多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超过门巴族,居中国五十六个民族的第五十五位。

    赫哲族是明代女真人的一个分支,中国北方唯一的依靠渔猎为生的民族。其族称来源于赫哲人的自称“赫真”,意为“下游”、“东方”。这与赫哲族及其祖先居住在黑龙江流域密切关系。

    赫哲族有自已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满语支。没有自已的文字,大多数人通用汉语文。信仰萨满教。

    主要从事捕鱼和狩猎。狗拉雪撬是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

    日常食俗 赫哲族人喜欢吃“拉拉饭”和“莫温古饭”。“拉拉饭”是用小米或玉米小(米+查)子做成很稠的软饭,拌上鱼松或各种动物油即可食用。“莫温古饭”是鱼或兽肉同小米一起煮熟加盐而成的稀饭。现在与汉族相同,绝大部分人家均吃馒头、饼、米饭和各种蔬菜。赫哲族有一些独特的鱼、肉类风味食品,可以分成:①生食。有生鱼干、生肉干和新鲜生鱼。鱼干是把瘦鱼剔除骨头,把鱼肉割成条、块或刻成鱼披子晒干,储存起来,吃时用木棒捶软即可,兽肉也用此办法加工成肉干。新鲜鱼的吃法较多,主要是拌菜生鱼。赫哲族人叫“他勒卡”;生鱼片,赫哲人叫“拉铺特克”,是把活鱼肉剔下来,横切成薄片,蘸醋、盐面和辣椒油吃;燎烧鱼片“达勒格切”,也把活鱼肉剔下来,横切成薄片,鱼肉片联在鱼皮上,然后从一端串上木签,在旺火上面燎烧成四、五成熟,再切成小段,蘸醋、盐面和辣椒油吃。以上两种只是捕鱼的场地食用。还有一种冬季食用的冻鱼片,俗称“鱼刨花”,赫哲人称为“苏拉克”,它是把冻实的上等好鱼剥皮后削成很薄的片,鲟、鳇鱼则连其脆骨都横切成薄片,蘸醋、盐水、韭菜花酱、辣椒油混合汁吃。如果尊贵的客人来了,有一盘冻鱼片是上等的下酒佳肴,其味鲜美凉爽,现在仍然备受人们的欢迎。②熟食。如加工好的鲟、鳇、鲑鱼子,其营养价值较高。也将鱼片和兽肉蒸、烤、煎、炖、煮、炒等技法加工后食用。其中鱼松每餐必不可少。

    节日、礼祭食俗 节日期间,特别是春节,是一年中饮食最丰盛的日子,家家要摆鱼宴,用当地产的各种鱼类制作各式菜肴,以鲜红、透明的大马哈鱼子制作的菜肴最为鲜美。节日里还必须吃饺子和菜拌生鱼,饮酒,每餐均不能吃剩菜剩饭,把剩饭存起来,待到过完春节后再吃。

    在男女青年订婚的过程中,要摆酒宴宴请双方的长辈和媒人;迎亲时,男方的老人要向女方的老人敬三杯酒。婚宴时,新娘要面朝墙“坐福”,直到送亲的人散席离去后,才可下地并与新郎一起共吃猪头猪尾,新郎吃猪头,新娘吃猪尾,意为夫领妇随,团结和睦,最后新娘新郎共吃面条,以表示情意绵绵,白头到老。

   产妇吃小米粥和大米粥、鲫鱼汤、嗄牙鱼汤、兔子肉汤以及“莫温古饭”、面片、面汤、鸡蛋等食品。产后三天内不能吃青菜,以免产妇和婴儿泻肚。在坐月子期间均吃滚烫的热饭,以免受凉,影响身体健康和奶汁。人死后,必须用面粉制成油炸薄面块和各种形状的薄面点心,供在桌上,参加悼念活动的人们也食用。

    赫哲人在饮第一口酒前,要用筷头蘸少许酒甩向空中和洒向大地,以示敬祖先和诸神。但不喜欢喝茶,有时也把小米炒焦后沏水喝,或把野玫瑰花和嫩叶以及小柞树的花苞采来晒干沏水当茶喝,但绝大多数一年四季均喜欢喝生凉水。

    典型食品 赫哲族的典型食品有:①拌菜生鱼。赫哲人叫“他勒卡”,除经常食用外,每逢客至还是必备之菜,是饮酒中不可缺少的佳肴,有客不备此菜为不敬。②鱼松。赫哲人叫“它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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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巴族

门巴族主要聚居在西藏墨脱、林芝、错那等县。“门巴”意为居住在门隅的人。有人口7000多(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

    门巴族有自己的语言,无文字。因长期和藏族人民密切交往,多通晓藏语,通用藏文。

    信奉喇嘛教,在一些地区信奉原始巫教。

    门巴族的民歌曲调优美,流传久远。其中以“萨玛”酒歌和“加鲁”情歌最为奔放、动人。著名的诗歌集《仓央嘉措情歌》为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所作。

    门巴族主要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业、林业和狩猎。

    门巴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人死后多用水葬和土葬,也用火葬和天葬。节日与藏族相同,并用藏历。

    日常食俗 门巴族日食三餐,有些地区主食糌粑。门达旺地区、错那县、墨脱县等地以鸡爪谷加工成食品作为主食。加工方法是:将鸡爪谷经脱粒、晒干,磨成细粉,放入烧开的水中稍煮,然后用搅拌器(形如船桨的木棒)反复搅拌成面团,熟后即可食用。门巴族还喜用荞麦面在薄石板上烤烙荞麦饼。大米的吃法与汉族相同,玉米和鸡爪谷则用来做成糊粥食用。肉类以牦牛、黄牛肉居多,也食猪肉和羊肉及猎获的野生动;食用方法习惯炖或制成肉干。过去有些地区种植蔬菜历史悠久,品种有南瓜、黄瓜、白菜、西红柿、洋白菜、辣椒、韭菜等。门巴族善用鸡爪谷、玉米、高梁等粮食酿酒。所有餐具大都是木制,门巴族食工制作的木碗,已成为传统的手工艺品。

    门巴族狩猎是一种集体活动狩猎时自愿结伙,公推首领,首先击中猎物者,在分肉时要分得双份,其余人均一份。狩猎结束后,将肉割好、烤熟背回。如果猎物很多,则在离村较近的地方点火为号,召集村民共同来接应,进村后要将多余的猎物分给村人或共同聚餐。如果在归途中遇见行人,无论相识与否,都要赠达一份猎物,认为这样下次狩猎才有好运气。

    节日、礼仪食俗 门巴族沿用藏历,节日也与藏族相同。节日期间要杀牛宰羊,置办丰盛的酒菜,宴请宾客。门巴族好客,凡有客至,全家人携酒到村口为客人洗尘,并做好米饭、炖肉款待。宴请客人时,主妇要站立一旁,为客人斟酒,并保证客人的酒杯总是满的。如客人酒醉主人会很高兴,认为自己的真诚为客人所接受。客人离别时主家要执酒送到村外。门巴族婚礼挠有风趣,婚礼前,新郎一方要带几竹筒酒上路迎亲,新娘途中要喝三次酒。新娘进屋后,新郎家要摆酒肉和油饼款待客人,届时新娘的舅舅要故意刁难新郎家,以考验男的方诚意。新郎家要献哈达、陪话,不断增加酒肉,直到舅舅满意后,才能开怀畅饮。婚宴上,新郎、新娘要轮流给客人敬酒,客人还要求新郎、新娘互敬对饮,并让他们当众比试谁喝得快,谁先喝完就喻示着今后谁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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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珞巴族

珞巴族主要分布在西藏东南部的洛渝地区,少数聚居于米林、墨脱、察隅、隆子、朗县一带。人口只有2300多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是目前中国人口最少的民族。

    珞巴,是藏族对他们的称呼,意为南方人。居住不同地区的珞巴族,各有不同的自称和他称。解放前仍存在家庭奴隶制。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

    珞巴族有自已的语言,没有文字,基本上使用藏文,珞巴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多年来,珞巴族依靠祖辈相传的口头传说,延续着自已的文化传统。《加金》曲是珞巴族专门用以叙述民族历史的最古老曲调,在当地广为流传。

    多信巫教。

    主要从事农业,兼营狩猎,擅长射箭。

    日常食俗 珞巴族生活习俗受藏族影响较深,日常饮食及食品制作方法,基上与藏族农区相同。喜食烤肉、干肉、奶渣、荞麦饼,尤喜食用粟米搅煮的饭坨,并喜以辣椒佐餐。蔬菜有白菜、油菜、南瓜、圆根(芜菁)和土豆等。普遍嗜酒,除饮用青稞酒外,还常饮用玉米酒。珞巴族狩猎一般都习惯于用野生植物配制毒药,涂在箭头上射杀野兽。狩猎活动大都是集体进行,猎获的野物一律平分。

    节日、礼仪食俗 居住在墨脱、米林一带的珞巴族沿用藏历,所有的节日和祭祀活动与藏族无多大区别。但大部分珞巴族都使用自己推定的历法。由于珞巴族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各地年节的日期不一,一般定在每年的劳动之后。因此欢度年节都包含有庆贺丰收、迎新辞旧之意。在年节前夕,家家都要舂米酿酒、杀猪宰羊,富裕人家还要宰牛。希蒙的珞巴族称年节为“调更谷乳术”节,届时要把宰杀的猪、牛、羊肉连皮切成块,分送给同族的人。不少地方还保留有“氏族集合”的古老习惯,过节时,村落的住户要自带酒肉欢聚,全村男女老少席地围坐,或饮酒,或吃肉,歌声笑语不断,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在客人吃饭前主人要先喝一杯酒,先吃一口饭,以表示食物无毒和对客人的真诚。如果客人是从远方而来,珞巴族还要拿出自己最喜欢吃的干肉、烤肉、奶渣、玉米酒、荞麦饼和辣椒等款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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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诺族

基诺族聚居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乡及其附近地区。人口1. 8万多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基诺族自称“基诺”,汉文译称“攸乐”。

    1949年新中国诞生时,3000多基诺族人仍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向阶级社会过渡的农村公社阶段。1954年6月,党和政府派民族工作队进基诺山区,1957年2月成立“攸乐山区生产文化站”,1958年建立基诺洛克公社。1979年被国务院正式确定为中国的第55个少数民族。

    基诺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族支。无本民族文字。

    相信万物有灵,崇拜祖先,尊奉诸葛孔明。

    基诺族主要从事农业,种茶历史悠久,有著名的普洱茶。

    日常食俗 基诺族习惯于日食三餐,以大米为日常主食,杂以玉米、瓜豆等。基诺族食用大米很讲究,要吃好米、新米,陈仓米多用来喂养家畜或做烤酒。玉米则侧重于吃青。早餐通常把糯米饭用手捏成团吃,午餐多把米饭用芭蕉叶包好带到地里随时加盐和辣椒食用,也有直接把米带上山,就地砍竹筒、采集野菜,把米和菜放在竹筒里煮熟而食。晚餐除主食米饭外,还备有一些菜肴,其中有自家种植的青菜、白菜、韭菜、葱、姜及随时采集和猎获的山菜野味,家庭饲养的畜禽只在婚丧礼祭时才能宰杀,平时肉类来源多依靠狩猎,经常猎有野猪、野牛、鹿、麂子、野狗、大蟒蛇和捕捉松鼠、竹鼠、穿山甲、河蟹、鱼、鸟及各种昆虫。每年5—9月是基诺山的雨季,此间的菜蔬几乎全靠上山采集,经常食用的有山药、水芹菜、酸荞(野生植物,形似荞麦叶,味酸)、竹笋、鱼腥草及各种菌类。其中以竹笋最为常见,竹笋可鲜吃,可与鸡、狗肉、猪排和兽肉一起炖吃,也可制成干、酸笋和基诺族特有的压笋保存。制作压笋时,将部分笋片装入大竹筒内,用一根与竹筒口径粗细大致相同的木棍把笋片舂实,再压上石块,每隔5天往竹筒内加一次笋片,直至压满、干透为止,最后剥去竹筒,将压干的笋片用芭蕉叶包好备常年食用。丰富的野味和山菜加上本地特有的野花椒、麻根、香茅草、酸木粉,使基诺族能在不同的季节里烹制出许多具有热带山野风味的民族菜肴。如:芭蕉肉、全肉条等,还有竹筒烧麂排,即取鲜竹一节装入水和盐,旺火烧沸,下入麂子排骨,沸时下焙香的草果,煮至离骨,倒入装有焙香的八角粉碗内,色棕黄,味鲜香。又如油煎扫把虫,扫把虫是客至现去采来待客的佳品。此虫寄生于扫把草,白色,长约一手,像筷子那么粗。焙干煎香,营养丰富,味道很像青豆米等。

    基诺族普遍喜好饮酒,民间有不可一日无酒的说法。所饮用的酒大都是自家用大米或玉米酿制,在酿制过程中,通常要加一些锁梅叶等植物,酒呈浅绿色,并带有一种植物的自然香味,据说有健脾强身的功效。基诺山是一个著名的产茶区,驰名中外的普饵茶是当地的特产,民间多喜喝老叶茶,喝茶时一般都将老叶揉炒后放入茶罐加水煮至汤浓方饮。

    在毛俄、茄玛等寨的部分基诺族妇女中,有食一种当地特有的胶泥的习惯,有的老年妇女已食土成癖,一日不食就有不适,研究表明:这种胶泥中含有少量人体必需的铜、铁、钙、锌等元素。

    节庆、祭祀、礼仪食俗 基诺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原始宗教,但对祖先的崇拜居主要地位。传统节日以过年为重,具体时间由各村寨自定,但多在农历腊月间进行。过年或祭祀时,家家都要宰杀畜禽置酒备肉,以传统的剽牛活动最为隆重,所用的牛一般都是在过年之前全村派人专程去买,买回后将牛拴在寨王家后的一根柱子上,剽牛时全村寨的人一起举行剽牛仪式,届时由几个小伙子持刀先砍牛脚,而后割下牛臀部一块肉祭祀,余下的牛肉大家分食,与此同时还要用牛瘦肉、皮、血、苦胆、蒜、姜、辣子、酸笋、槟榔、绿叶、酒做一种名为“克勒刹”的凉菜,与3只鸟和飞鼠干巴等组成礼物,送给邻近村寨的寨王家,并顺颂赞美之词。剽牛后各家的家长都要到长老(家族长)家祭祖过年,长老要设宴款待,按规定入席。祭祀活动还有烧地祭·尝新节和吃谷魂,每次祭祀一般都要杀猪、宰狗。狩猎祭要按猎获物的大小、凶猛程度分为三个等级,祭视的规模也根据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有猎物必须在祭祀后才能食用,必须注意不成文的禁忌,如:煮麂子头时须在妇女睡觉后进行,产妇不能吃用铜、铁锅做的饭;祭过寨神的食物,必须在村、社长门前煮食;祭山神的食物一定要在野外煮食,不准拿进寨;在民间有食鸡肉可以治病之说。婴儿满月,其父要闭门烤一只小鸡独食,当天父亲不准讲话,认为这样可为小儿消灾免祸。基诺族待客真诚,在民间一直保留“生分熟吃”的习俗,即捕获到猎物之后,凡是见到捕获者的人,生时都可分一份,熟时都可去吃,直到吃完为止。饮酒也是如此,只要客人不放杯,主人一定要奉陪到底。在民间一直保留以酒代罚之习,凡违反了村规寨法或做错了事的人,一般要罚其10碗酒,重者要罚当事人两头猪、百余斤大米和几十斤酒,请全村老少共餐一顿。过去基诺族有过成年礼之俗。孩子过成年礼时,要膘牛,牛肉用芭蕉叶包好,分送给寨子里的各家各户,以表示庆贺;男女青年结婚时,男女双方都要杀猪请客,新娘进家后,公公要赏一只鸡腿。

    典型食品主要有:芭蕉肉、全肉条等。

    新米年 每年阴历九月,当包谷呈金黄色时,居住在西双版纳景洪县北部山区的基诺族就要过一年一度的新米节了。当地人称“好希早”。

    基诺族的新米节,由来已久。相传在很久以前,居于深山的基诺族过着以狩猎采集为主的原始生活。一天,一条狗衔着一包谷种,来到基诺寨,一位老人见此狗来历不凡,便把它收养起来,并把谷种撒在山地上,这样经过年复一年的培育繁殖,旱谷越来越多。从此基诺人学会了种旱谷,也吃上了米饭。

    新米节没有统一的日期,各家各户在每年旱谷成熟的一个月内,由家长选定一吉日。这天,全家老幼黎明即起,打扫卫生,备办新米饭和菜肴,待日上三竿,由家长依自家种的地块,将菜饭分成若干份,到地里去祭谷,并吃顿午饭,直到夕阳西下才赶回家。入夜,邀请亲友共进晚餐,同庆新谷登场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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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民族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

  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墓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

  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中华人民共利国成立以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走出了一条符合自己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和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的正确道路。中国政府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必将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中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关系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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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7-31 16: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我们的国家。
爱我们国家的每一个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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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6: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长~~~~~~~~~哦~~~~~~~~~~~,辛苦~~~~~~~~瓶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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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子 + 20 ???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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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8: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我发的全面.但也有一些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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