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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摆脱二奶,将其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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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0: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7月9日17时30分左右,济南市市区建设路发生一起轿车爆炸事故,目前已确认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济南市公安局表示,事故具体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这是各大报端对济南建设路爆炸案的报道,无不都是轻描淡写的将此事几言带过,所及报道皆是斟字酌句,谨严慎行。但这件事造成的恐慌和影响不啻任何惊雷巨响,全济南人都在风传这件骇人听闻的事件,盖能盖得住吗?这次事件跟多年前和平路煤气管道爆炸相比尤恶:在和平路被炸死,那些不走和平路的人或行走于那些未曾铺设煤气管道的市民可以安然一些,可汽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爆炸带给我们的感觉却是如坐针毡,手握方向盘,跟前车保持着30米以外的车距,腿部麻麻的,因为不知道座椅下面是否被人偷放了炸药在下一秒轰然爆裂。










凶手  段义和





段义和被捕前任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据查明,他自2000年以来与被害人柳海平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为了摆脱柳海平,段义和与陈志等人制造了济南“7·9”爆炸案,将柳海平当场炸死,并致伤两名行人。   
2007年8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犯故意杀人罪、段义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并于8月9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段义和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志犯爆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认定陈常兵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扣押在案的段义和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和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予以追缴;陈常兵用于作案的车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不服,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23日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段义和、陈志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驳回陈常兵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复核认为,被告人段义和、陈志在城市交通要道、人员流动高峰期,采用爆炸方法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两辆轿车损毁,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爆炸罪。二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被告人段义和利用职务之便及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被告人段义和被扣押的财产中,有价值人民币133万余元的财物,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亦应依法惩处,并与所犯爆炸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李亚杰、邹声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段义和等人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新华网济南8月9日电(记者张晓晶)8月9日,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爆炸,段义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发表于 2008-7-31 11: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有权有势再加上心肠歹毒,无话可说,后果惨不忍睹、、、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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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1: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这摸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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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31 11: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开了,一起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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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3: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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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3: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早的新闻了....

好恶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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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23:4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必呢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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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00: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极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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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9 21: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界怎么什么事都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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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 19: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图图好恐怖!!长这么大还没看过意外死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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