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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不吃猪肉,内地的多数人先会想到回族,其实世界上所有穆斯林民族都不吃猪肉。就中国来说穆斯林民族有——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这些民族不养猪,不吃猪肉,对猪都很反感,回族人称其为“恨子尔”。有些其他民族的朋友并不了解为什么会这样,因而生出了一些错误的猜测和传说!看看下面的内容对此就会有个正确的认识——
从各族穆斯林的信仰角度来说,《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6:121)对于信仰伊斯兰的各穆斯林民族来说,在生活方面要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中国古代医学家曾提道:猪,吃不择食,卧不择埠,目不观天,行如病夫。其性淫,其肉寒,其形象至丑陋,一切动物莫劣于此,人若食之恐染其性。在现代社会文明中也是同样,上述的这些习性猪最能完整的体现出来,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干净,而猪就有很大不同,且形象也丑陋。禁食猪肉并不只是伊斯兰教的专利,如犹太教、基督老教也有禁食死物和猪肉的戒律。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道:“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魅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回族人提倡保持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所以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回族除忌食猪肉外,对奇形怪状、污秽不洁、爪利牙锐和性情凶恶的飞禽、猛兽及鱼类,回族都禁食。就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海中之鱼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黄花鱼、带鱼等,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回族还禁食用火器击毙的“可食类”畜禽。按伊斯兰教规定,禁戒动物的羽、革、毛、角等,可以为人所用。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要诵安拉之名宰(非“杀”)后才可食用。《古兰经》中讲道:“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意思就是禁食之物在迫不得已时食之无过。另外牛羊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枣(胰子,就是淋巴结)等也不可食用。现代的事实也证明,这些部位和物质都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是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民要把牛肉、羊肉收拾得干干净净,规置得利利索索。什么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穆斯林不仅注重饮食的合法性,洁美性对身体的健康作用,而且更重视食物性质对人性的影响。真主说:“众人啊!你们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且佳美的食物,你们不要随从恶魔的步伐.他确是你们的明敌。”(2:168)又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2:172) 清代回族学者刘智说道:“饮食,所以养性情也,以彼之性,益我之性.彼之性善,则益我之性善;彼之性恶,则滋我之性恶:彼之性污浊不洁,则滋我之污浊不洁性。”(《天方典礼,饮食》)
关于过春节。回族人过春节是把其当作一个年终岁尾与亲友团聚庆贺的节日,不燃放鞭炮、拜年、挂春联贴福字等。回族人在中国大地上分布的很广,因为所处生活环境的不同,因而在这个节日上有些地方性的差异。过节的方式与汉族不一样。如北方的汉族大年初一吃饺子。而回族大年初—吃卤面,初二才吃饺子,以示区别。四川成都的汉族,初一兴吃汤元,回族则吃面。也有些生活在比较边远地区的回族人不过春节。
由于大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国各地,周围又以汉族居多,所以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很容易受到误解、嘲弄和污蔑……,更增加了回族人对猪的强烈反感,所以对于回族人来说,不吃猪肉又有了一层新的含义,那就是反抗民族歧视、民族同化。愿我们各民族彼此之间相互尊重和理解,都多一些宽容,加强团结,共同构筑和谐的社会环境,建设繁荣富强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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