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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周易》为透视文本
黄玉顺
(成都市 四川大学 哲学系 610064)
提 要:中国文化形态在轴心期发生了第一次大转型:由神学文化形态转变为世俗文化形态。这次转型确立了作为人文主义精华的心学传统,这是今天现代化的宝贵精神资源;但同时也逐渐失落了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精神,这是与现代性相悖逆的。这次转型经过三个阶段(西周、春秋、战国),而《周易》文本正是其经典表征:《易经》观念是其发端,《左传》筮例是其发展,《易传》思想是其完成。唯其如此,《周易》后来成为中国群经之首、百行之源。
关键词:周易;左传;中国文化;轴心时期;文化转型
作者简介:黄玉顺,男,成都人,1957年8月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博士,四川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哲学研究、中西哲学比较研究。
On the Book of Change
And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Culture in Axial Period
Abstract: A great transformation from theological type to secular type took place in Axial Period of Chinese culture. The transformation set up ‘mindology’ as humanistic tradition, which is now one of the precious resources for modernization. Nevertheless, it made us lost the individual spirits as ‘primary substance’, the consequences of which are contradictory to modernity.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had undergone three phases, the classical representation of which just was the conditions about the texts of the Book of Change as follows. Its start was the ideas in the Yi Classic (during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its development was the explanation to the milfoil-divination in the Zuo Commentary (duri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nd its completion was the thoughts in the Yi Commentary (during the Warring States). Precisely because these above, the Book of Change became afterwards the leader of all the classics and the resource of all the behaviors.
Key Words: the Book of Change; the Zuo Commentary; Chinese culture; the Axial Period; transformation of culture
众所周知,中国文化在“轴心时期”、即西周、春秋、战国时期[1]曾发生过一次大转型;但是,关于这次转型与《周易》[2] 之间的关联、尤其是其现代意义,我们还不是十分清楚,这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作为分析方法的基本观念
为此,不得不先讨论一下作为本文的分析方法的几个基本观念,因为我们今天研究《周易》,决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在当今时势下,有两个问题是我们无法回避的:
《周易》对于我们应对西方文化的逼迫有什么意义?
《周易》对于我们解决中国当下的问题有什么意义?
因此,我们势必或有意或无意地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打量传统;我们今日关于历史的倾向性观念,必将成为我们研究传统的方法论前提。
1.轴心期与现代性
当西方后现代思潮已经对“现代性”观念进行深刻反思的时候,我们中国人还未能实现现代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还不完全属于“现代人”。我们在太多地失去了自家文化传统中的可以适应于现代性的“慧根”的同时,也太多地因袭了自家传统中的悖逆于现代性的“劣根”。怎么办?彻底抛弃传统、全盘西化?这显然是不行的,我曾专门著文对此加以讨论,指出中国现代自由主义之所以屡屡失败,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脱离传统。[3] 那么,如我们所注意到的人们所提出的主张“重建传统”?然而这里问题在于,传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究竟是要重建“后轴心期”的传统,还是轴心期的传统、乃至于“前轴心期”的传统?这就涉及对“轴心期”观念的评价了。
我们知道,“轴心期”(the Axial Period)是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提出的重要概念,认为在公元前数百年的时候,人类至今赖以自我意识的世界几大文化模式(中国、印度、西方)大致同时确立起来,从此,“人类一直靠轴心时期所产生的思考和创造的一切而生存,每一次新的飞跃都回顾这一时期,并被它重燃火焰,……轴心期潜力的苏醒和对轴心期潜力的回归,或者说复兴,总是提供了精神的动力。”[4] 按照这种思路,我们似乎应该彻底地“回归”我们的轴心期传统,或者“复兴”轴心期传统?然而在我看来,雅斯贝尔斯的“轴心期”概念是一种有缺陷的创新观念。它确实是一种很好的创新观念,可以相当有说服力地解释历史;但它同时是有缺陷的,主要缺陷有二:一是它容易使人将轴心期与前轴心期割裂开来。例如就西方的情况来看,古希腊哲学时代的传统实际上是此前的某种更古老的传统的进一步发扬。雅斯贝尔斯自己也说过:“(前轴心期的)古代文化的某些因素进入了轴心期,并成为新开端的组成部分。”[5] 西方的现代性观念的核心精神不仅可以追溯到轴心期的哲学传统,而且还可以追溯到前轴心期的神话传统。二是轴心期观念并没有注意到轴心期转型的负面。其实不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轴心期大转型的结果都是既建立了某些积极的东西,也失落了某些积极的东西。否则,以西方的情况看,我们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轴心期大转型之后出现了中世纪“黑暗时代”,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后来需要“复兴”(renaissance)。中国的情况亦然,作为轴心期大转型的百家争鸣,既建立了、也失落了某些积极的东西。所以,我们不仅要回顾轴心期,还要回顾前轴心期。
所谓建立了、同时失落了某种积极的东西,这当然是以现代性作为衡量标准的。那么,何谓“现代性”?这是我们必须首先搞清楚的一个关键问题。对此,后现代思想者已有纷纭淆乱的许多说法,因为现代性本身有许多方面的呈现。但在我看来,可以一言以蔽之:现代性的根本是“第一实体”(Primary Substance)观念,亦即个体精神(Individual Spirits)。
在西方精神生活中,这种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精神,确实时时处处表现出来,诸如元素、原子、单子、基本粒子、逻辑变元、上帝、主体、个人、公民、法人,等等。它们被认为是基础的、独立自足的。按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个体可以被种类所陈述而不陈述种类,因而个体乃是种类的基础。然后,第一实体组成第二实体:种、类、属等。这同样在现代观念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来:感知依存于个别感觉,集合依存于个体变元,物种之遗传与变异依存于生物个体,社会组织依存于成员,市场依存于企业单位,国家依存于公民,等等。现代集合论作为数学与逻辑统一的基础、从而也是理解“世界的逻辑构造”[6] 的真正基础,乃是西方第一实体观念的现代科学表达:集合(set / collective)的基础乃是元素(elements),此元素可以是低级集合,也可以是个体,但归根到底是个体,所以集合又叫做“个体域”(domain of individuals)。总之,个体乃是存在的根基。[7]
这个重要问题,下文还将论及,这里我想指出的是:中国的现代化,首先是观念的现代化;而观念的现代化,核心在于重建第一实体。请注意,我讲的是“重建”。我的意思是,中国的前轴心期不仅有过第一实体的观念,而且这种个体精神虽然在后轴心期的专制时代遭到了削弱,但是从来没有丧失尽净,它主要存在于儒家心学文化与道家文化中。这是中国文化传统的重要基因,是我们的观念现代化的大本大源。
2.实体与关系
现代西方文化中的第一实体精神是源远流长的,我们可以追溯到前轴心期荷马史诗时代、神话时代的众神生活中。但是,这种第一实体精神的最初自觉的理性表达,则无疑是由轴心期的雅典哲学、尤其是集大成者亚里士多德作出的。如果说西方思维形式在于亚氏的《工具论》,那么更根本的范畴基础就在于《工具论》当中的《范畴篇》。这个范畴表是什么东西?它就是西方人的心灵结构。假定没有《范畴篇》“十大范畴”所建构的心灵结构基础,那么《工具论》乃至于整个西方思想文化的面貌都将是不可设想的。
亚氏列举了十大范畴:实体,关系,数量,性质,时间,地点,主动,被动,姿势,状态。这实际上就是西方人心灵结构中的世界构成。在十大范畴中,最要紧的是实体范畴。他把实体分为两类:第一实体(primary substance)指个体,而第二实体(secondary substance)指种、类、属这样的实体。实体是一切的基础,而第一实体则是一切实体的基础。他实际上认为,只有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才是真正的实体,因为“实体,从这个词的最真实、原始而又最明确的意义说,是指既不能被断言于主体、又不依存于主体的事物”;由于“除第一实体外,一切事物都或者能被断言于第一实体,或者依存于第一实体;如果第一实体不存在,其他任何事物也都不可能存在”;因此“第一实体之所以更恰当地被称为实体,是因为它们是其他一切事物的基础,而一切其他事物或者被断言于它们,或者依存于它们”。[8]
上文说过,我们曾经也有类似的富于个体精神的实体观念。这是下文还将涉及的问题;这里我想指出:经过轴心期大转型,中国文化失落了亚氏范畴那样的“实体”观念(我们也有“实体”这个说法,但不是substance的意思)。例如由《周易》哲学所确立起来的作为中国哲学最高范式的“阴阳”,并不被理解为实体范畴,而是被理解为纯粹关系范畴。由此,我们谈谈“关系”范畴。
现代汉语的“关系”也是一个西来的话语,所以这里我得说明,当我们说“阴阳”被理解为一种“纯粹关系”的时候,此“关系”并不是西语所说的那种关系(relation)。区别何在?按照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的观念,关系是由实体、最终是由第一实体决定的:关系就是实体之间的关系,没有实体,哪来关系?亚氏认为,作为实体,“个别的人或牛并不须要参照某种外在事物就可得到说明。”[9]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关系的规定:实体是其前提。这种观念在西方社会生活中的典型体现,例如“契约”精神:人与人之间、乃至人与神之间的一切关系,归根到底都是契约关系;缔约双方都是第一实体,契约就是实体之间的一种关系。
但这恰恰不符合中国后轴心期的关系观念。中国后轴心期的关系观念之所以“纯粹”,就在于它不以实体为前提。它是一种“无实体性前提的纯粹关系”。这说起来似乎有些玄乎,其实很好理解:大家试想一下我们的宗法观念。宗法就是一种纯粹的人伦关系,这里,不是作为实体的个体决定了这个关系,而是这个关系决定了个体。棗甚至讲“决定了个体”也是并不确切的,因为在宗法关系下,作为实体的独立个体是并不存在的。个体等于零,因为他或她的价值、幸福等等、甚至于他或她的存在本身,统统取决于“宗”这个关系。[10] 即便他或她不存在了,这个关系仍然存在。“宗”就是人伦关系之网,也就是天地万物之网。宋儒把这种纯粹关系称为“理”。“理”非实体、而且先于实体,故朱熹说:在本体论上,“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在伦理学上,“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11] 这种纯粹关系的观念,显然缺乏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精神的基础。
3.人与神
中国个体精神的失落,与上帝神的至高无上地位的失落大有关联。谈到中国的前轴心期文化观念,可将作为“三代”之一的商代的文化观念作为典型,因为此前的夏代“文献不足征”,此后的周代则开始已经进入了轴心期转型。商代文化观念的一个最突出的特征,是神学观念。“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12],这大概是无须在此作出论证的历史常识。我这里想要特别加以分析的,是这种神学文化的这样两个特征:一是超越性存在者或超越物(Transcendence)的设定,二是超越者(transcender)的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设定。这两点是我们理解中国前轴心期文化传统的关键,我们得先从理论上作一番解释。
“超越”问题是目前的一个热门话题,但人们对此的理解存在着很大的混乱。按胡塞尔(Emund Husserl)现象学的解释,超越物是对处于内在意识之外的存在的预设。基督教的上帝、中国商代的帝,都是这种外在超越的设定。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人似乎天生是追求超越的,所以他总是要设定某种超越存在。人们对胡塞尔的一个极大的误解,就是以为他是反对一切超越的。其实胡塞尔所反对的只是“外在超越”,因为这种超越的设定会导致“认识论困境”[13];但他诉诸“内在超越”[14],因为普遍的“本质直观”对于个体的“经验直观”来说仍然还是超越的。在这个意义上,先验的现象学(transcendental phenomenology)可以译为“超越的现象学”,因为“超越之物”(Transcendence)和“先验的”(transcendental)其实是同源词。然而当人在追求超越时,这种超越体验必定是个体性的(所以胡塞尔也承认,普遍的本质直观是从个体的经验直观入手的)。唯其如此,神学的观念必然导致个体的观念。这就是为什么西方哲学的亚里士多德“第一实体”观念竟然为神学的基督教所接受、又经宗教改革而生长出现代性的个体性观念的原因所在。
中国商代的神学观念也是如此,它本质地蕴涵着个体性观念。固然,对神的设定、宗教仪式的举行等等,是宗族群体的事情;但对神的体验,则只能是个体的事情。前一情况孕育着群体精神,它是后来儒家文化、尤其理学的群体关怀的文化基因;而后一情况则孕育着个体精神,它是后来儒家心学、道家文化的个体关怀的文化基因。当人在体验神或“帝”时,他是单独地面对那个“绝对的他者”的,他知道这个他者随时随地都在关注着自己的言行,他的心灵独自与这个他者对话。他知道自己的善举会赢得这个他者的赞许,并因此而产生一种纯粹个体性的崇高感。我们在孟子那里看到的那种高扬的个体独立精神,正是这种崇高感的历史遗产。可惜的是,中国所固有的这种个体精神后来失落了或被遮蔽了。
二.中国文化的形态及其历史
为了对《周易》作出准确的历史定位,我们还须首先讨论中国文化形态及其历史演变的大势,因为只有以这个参照系为背景,我们才能准确地找到《周易》的历史坐标。
很明显的是,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有一些基本的一致之处:它们都经过三个大阶段,中间都经历了两次大转型;这样,中西文化发展的历史都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前轴心期,轴心期(第一次大转型),中古时代,转型期(第二次大转型),现代。
1.前轴心期
前轴心期,在西方是古希腊哲学时代之前,在中国则是春秋战国乃至西周之前。在这个时代,中西文化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诸如,这是一个神学的时代、神话的时代、诗歌的时代,等等;文献方面,在西方是《荷马史诗》,在中国是甲骨卜辞、“书”(虞夏商书)、“诗”[15]。但是同时,中西文化在这个时期又各自呈现着自己的特色,例如在关于神的问题上,西方的“众神”具有相当独立的个体精神,而中国的神的等级相对更为森严。
中西文化形态尽管后来在轴心期发生了转型,但轴心时代精神仍承袭了各自在前轴心期所铸成的基本精神传统。就中国的情况看,个体精神方面,正如《说苑》所说:“禹曰:尧舜之人皆以尧舜之心为心,今寡人为君也,百姓各以其心为心。”“百姓各以其心为心”,这正是中国前轴心期之个体精神的表现。当然,群体精神也是前轴心期文化精神的另外一个方面。《白虎通·号》说:“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于是伏羲……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新语》说:伏羲时代“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道,长幼之序。”可见伦常纲纪作为群体原则也是前轴心期开始奠定的。
中国文化轴心期大转型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神的地位的降低、人的地位的提高。今天看来,如上所述,前轴心期的人神关系本是一种“健康”的联系。这是因为人可以两种方式面对神:一是作为群体族类,一是作为个体自我。在西方现代观念中,经过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的洗礼,宗教信仰已成为一件纯粹个体性的事务:人可以作为纯粹个体,单独面对神,与神签约。这与中世纪的观念是有所不同的,那时人神之间的事务必须由宗教组织教会来代理,而宗教组织所代表的不是个别的人,而是群体的人,因而不是信徒决定了教会,而是教会决定了信徒。但这已是轴心期大转型之后的事情了。
2.轴心期(第一次大转型)
前轴心期乃是世界几大文化形态的酝酿期,而轴心期则是世界几大文化形态的定型期,如上所说,这种定型原是一种“有因有革”的过程,亦即孔子所说的“损益”的过程。但其共同特征则是哲学理性的觉醒,这个共同特征决定了世界几大文明传统的共通性,即它们都有过一个轴心期,那时,哲学理性产生了;但是不同文明传统之间的这种文化转型,又有若干不同的特点,正是这种不同,决定了世界几大文明传统的文化类型的区分。
中西文化的一个基本区别,在于上述超越观念经过轴心期大转型之后的分道扬镳:西方轴心期转型导致了文化的更进一步神学化,进入了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时代;而中国轴心期转型则导致了文化的世俗化,进入了中古时代(自秦至清)的儒学时代[16],此时的中国文化虽然保留着许多诸如祭天祈神之类的神学孑遗,但基本上是世俗化的。没有统一的宗教,皇家宗教活动与儒、道、释多元并存,这正好表明此时中国人所有的只是古代神学解体以来的宗教“残片”(借Alasdair MacIntyre语)。《礼记·表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所说的正是这样一种情况。在前轴心期的商代和轴心期开始的周代之间,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分野。有学者甚至于认为:“对于‘天命’,周公其实是不信的。周公对当时的另一辅政大臣召公奭就坦开了他对‘天命’的真实意见:‘天命不易,天难勘,乃其坠命,弗克经历嗣前人恭明德。’‘天不可信,我道惟宁王德延。’”只不过“在当时宗教思想浸入人心的情势下,周人又不能不利用“天命”观念。”[17] 这是颇有见地的看法。
另一方面,如上所说,属于前轴心期的商代,较之已开始进入轴心期的周代,是更富于个体独立精神的。据《泰誓》载,武王誓师:“受(纣王)有臣亿万,惟亿万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这虽然是声讨纣王之辞,倒是说出了一种事实。轴心期大转型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这种个体独立精神的式微。但是,在儒家、道家、墨家思想中仍然保留着个体精神的理念。例如上文提到的,孟子就是儒家中极富于个体独立精神的人物,这种个体独立精神传至现代的儒家,如梁漱溟、张君劢、钱穆、牟宗三、陈寅恪等,也是有目共睹的。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其前提显然是承认双方的个体利益;至于道家的个体精神,那就更不消说了。
3.中古时代
在上述文化形态的转型中,中国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迁:一方面,神的地位被削弱了,人的地位被提高了;但另一方面,被提高了地位的人不是个体的、作为“第一实体”的人,而是群体的、只作为“类存在”(马克思语)的人。换句话说,此时的中国人并不是“被解放了的普罗米休斯”,而是虽然摆脱了神的权威、但却套上了人自己的观念绳索的束缚。所以,这种转型的结果具有双重意义:伴随着神的地位的降低的,是个体精神的失落;伴随着人的地位的提高的,是群体精神的强化。在作为绝对实体的神被边缘化了的同时,作为第一实体的人本身也被边缘化了。结果例如,道家思想只能作为儒家思想的补充物而获得存在的价值,至于墨家思想,竟成了“绝学”。
但这并不是说在儒家思想中完全没有作为第一实体的个体精神,其实,儒家思想存在着内在的紧张。为说明这一点,我们试来分析一下长期充当了儒学正宗的心学。思孟学派创立的心学,经宋明新儒家(尤其是王阳明)、晚明儒家启蒙运动(尤其是黄宗羲)而至于现代新儒家(尤其是熊十力一系),实际上将外在超越的天命鬼神“悬搁”(epoche)起来了,而将人自身的心性设定为绝对自明的“原初所予”。但是正是这种类似于现象学的“还原”(reduction)蕴涵着内在的张力,那就是“道心”与“人心”、或“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设置导致的自我悖逆:可以通过“经验直观”达到的人心人欲是个体性的,而只能通过“本质直观”才能达到的天理道心是非个体性的;但是这种本质直观活动本身,又只能通过个体行为来体证。这一点在宋明理学中的体现,那就是“本体”与“功夫”的紧张:本体作为非个体性的存在,作为性、作为理,只能通过本质直观才能领悟;但是这种领悟本身,却又必须通过个体经验性的功夫才能完成。这就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总是非个体性的本体,怎么可能通过总是个体性的功夫来达致?这非常类似胡塞尔对笛卡儿的质疑:个体经验的“我思”怎么可能到达本质的“存在”?这是不论西方还是中国的先验哲学存在的一个理论困境。
这种被理解为本质、本体的性、理,实质上乃是对中古专制制度设置的认可,即使之合法化,如黑格尔的“凡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后来戴震提出的“后儒以理杀人”的批判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存天理灭人欲”正是在天理人欲二元对置的基础上对个体精神的压抑乃至于扼杀。这是中古精神生活的事实,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说中古思想文化传统完全彻底地丧失了个体精神,否则,我们无法解释这样的现象:从晚明、明清之际的早期思想启蒙运动、直到现代新儒学运动,都是富于个体精神的,他们为什么都跟中古儒学、尤其是心学传统有着密切的内在思想关联?
4.转型期(第二次大转型)
中国思想文化的第二次大转型是一个横跨了所谓“近代”“现代”和“当代”的历史运动,直到今天,我们大家都还身处其中。至少从洋务运动起,这个过程就已开始了,接下来是维新运动、民主革命运动、五四新文化运动……一直到最近的90年代兴起的传统文化热,其中包括“易经热”。这当中虽然一直呈现着自由主义西化派和传统文化派的斗争,但是人们似乎忽视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就是:个体精神始终是这个历史进程的主旋律。即使是被称为“文化保守主义”的现代新儒家,其实仍然是个体精神及自由、民主精神的阐释者,只不过他们寄希望于个体精神能从我们的文化传统中自然生长出来、逻辑地推演出来,而西化派则寄希望于将个体精神简单地从西方文化中移植过来。所以,在我看来,我们今天必须超越这种两派对峙、二元对立的格局。我们确实需要“重建”我们曾经固有的个体精神家园,但也同样确实需要引进西方个体精神的参照。
上述个体精神的张扬导致了另外两种重要的“精神现象”、另外一种紧张关系:有的人感到中国必须重建宗教神学文化传统,另外有的人则持相反的立场。感到中国迫切需要宗教神学的,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引进西方宗教、尤其是基督教传统,这就是目前基督教在中国获得越来越广泛的传播的深层原因;一是把儒学改造为作为宗教的“儒教”,这种企图早在五四之前便已表现出来,一直延伸到最近还在激烈进行的关于“儒教”问题的大讨论。[18] 这种主张的实质,显然蕴涵着对轴心期世俗化转型以来、乃至轴心期本身包括《周易》确立的中国文化传统从根本上的否定。我以为这是不可取的。虽如上文所述,神学本质地蕴涵着个体精神,但是显然不能反过来说,个体精神必须以宗教神学为基础。且以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为例,文艺复兴显然同时具有这样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对神学的批判,一是对个体精神的空前张扬。所以在我看来,无论从学理上、还是从历史事实上来看,在世俗的人文哲学的基础上建立现代性的个体性的“第一实体”精神都是可能的,这应该是我们努力的基本方向。
5.现代
这里所说的“现代”其实只是一个文化类型观念,因为我们中国人还没有真正进入现代性;如果从历史时间的角度讲,这里的“现代”应该是“未来”。未来中国哲学的方向是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但我认为,核心的一点应该是:重建第一实体;但是,并非回到那种神学的个体精神,而是建立人文的个体精神。这就是说,我们既要重新激活我们前轴心期的个体精神资源,但又不抛弃轴心期以来的世俗的人文精神遗产。因此,我以为我们的任务是:在作为先验哲学的儒家心学传统的基础上,吸收道家思想的积极因素,从而重建个体精神。我个人认为,在这方面,重新阐释作为中国文化轴心期大转型的经典文本标志的《周易》,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三.《周易》古经观念的意义
中国文化的第一次大转型不是突然发生的,它实际上经历了三个阶段:西周、春秋、战国。这三个阶段的发展,恰好与《周易》文本对应:
时期 在《周易》之体现 文本
西周 《易》筮的解释化 《易经》观念
春秋 《易》筮的人谋化 《左传》筮例
战国 《易》筮的哲学化 《易传》思想
可以说,这次大转型是与《周易》文本之诞生及其早期演进相始终的。
中国文化的轴心期大转型在西周时即已发轫,其经典体现即《周易》。据《左传·昭公二年》载: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赞叹说“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孔颖达疏:“周之所以得王天下之由,由文王有圣德,能作《易象》故也。”西周作为轴心期大转型的开端,我们从《尚书·周书》的有关记载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1)就神的地位来看,周代的“天”取代了商代的“帝”,此“天”虽然有时仍带有位格神(hypothesis)[19] 的意味,但更逐渐加重了“自然”(nature)[20] 的色彩,换句话说,“天”的神圣性远不及“帝”了。这里还有两点值得一提:其一,《周易》古经之所谓“天”并不一定指神,如明夷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姤卦“有陨自天”,这些“天”显然都是在说自然界。其二,《周易》古经里的所谓“命”,例如讼卦“不克讼,复即命”、否卦“有命无咎”,并非神之命,而是王之命,如师卦“王三锡命”、“大君有命”等。(2)就人的地位来看,总的讲,它是与神的地位成反比的;但是,此时的人更少地作为个体的“自然人”[21],而更多地作为“体制人”亦即礼制化的人而存在了。自传说中的周公“制礼作乐”以来,这种礼制就逐渐被视为人的存在性的本质规定:不是人设定礼,而是礼规定人。(3)就人与神的关系来看,呈现出的是一种“疏离”或者“异化”(alienation)的趋势。
这种转变在文本上的最为典型的体现,就是《周易》蓍筮逐渐取代了甲骨龟卜。当然,蓍筮和龟卜同样是神学观念的体现,《周易》古经无异于龟卜的,是对神亦即超越性存在者的最高权威的设定,它所追求的是大有卦所说的“自天祐之,吉无不利”[22]。但是,两者之间毕竟出现了重大的差别。蓍筮与龟卜最重要的区别不在于具体操作程序上的差异,而在于通过这种操作差异而显露出的观念上的分界:
商代龟卜所设定的神是确定的 “帝”,就是“那个”绝对的“他者”(der Andere);而实际上这个“他者”其实乃是一个“他我”(Alterego),“他”与“我”是具有亲缘关系的:在商代观念中,“帝”与“祖”是同格的,即上帝崇拜与祖先崇拜的同一。根据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这应该是“帝”字的初始含义;但是“帝”字在儒家经典《诗》、《书》中、商周甲、金文中都主要表示“上帝”这样一个神学观念。这是因为,在商代,“帝”与“王”乃是人神同格的,也就是说,“帝”生前为王,而死后为神。侯外庐先生说:“殷人的宗教祖先神是一元的,‘帝’和‘祖’是不分的,这是氏族公社具有强有力的地位的社会自然发生的意识。卜辞没有祀天的记载,只有祀祖祀帝的记载。”[23] 所以“帝”既是王的通称(如归妹卦“帝乙归妹”),也是对神的称谓。而蓍筮所设定的神是不确定的,我们翻遍《周易》古经,也看不到对神的具体形象或其具体情感意志的任何描述,正如《系辞传》所谓“神无方而易无体”。当然,《周易》古经里有几句记载,似乎表明蓍筮之神与龟卜之神并没有根本差别:萃卦的“王假有庙”(宗庙祭祖)、萃卦升卦的“孚乃利用禴”(宗庙夏祭)[24]、随卦的“王用亨于西山”、益卦的“王用享于帝”、升卦的“王用亨于岐山”(祭天神“帝”)。但是这里有两点是值得注意的:其一,是庙与帝的分离,即祖神与天神的分离,标志着那个最高存在者与人之间关系的疏离化(alienation)。[25] 其二,则是那个最高存在者的抽象化、即上面谈到的非具体性、不确定性。龟卜之神是具象性的,而蓍筮之神则是抽象化的,我们看到的只是“- -”“棥狈?牛?约绑叽堑幕坝铩R话闼道矗?绞浅橄螅?叫枰?说慕馐停?馐恰吨芤住方馐脱Щ?囊桓鲈?颉3墒斓淖诮躺褡苁侨烁窕?模?蚨?苁切蜗缶咛宓摹⑷范ǖ模环粗??竦某橄笮浴⒎蔷咛逍浴⒉蝗范ㄐ缘脑銮浚?馕蹲派裥缘募跞酰?馐堑贾潞罄础吨芤住饭勰罡??徊绞浪谆?⒄苎Щ?淖畛跗趸??弧?/P>
整个《周易》古经的卦爻符号及其筮辞的话语,作为神示、作为神对人的“告”,《系辞传》所谓“立象尽义”“系辞尽言”,同样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是需要人来解释的。蓍筮较之龟卜的“解释学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象征,表明了人对神意的理解、乃至神意本身,都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人意,这就是《系辞传》所说的“人谋鬼谋,百姓与能”的意思。这也是跟那个时代“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民之所欲,天必从之”[26] 的时代观念一致的,而在后来春秋时期《左传》筮例中获得了进一步发展。
从龟卜到蓍筮的转变,涉及到传统所谓“象数”与“义理”的区分。按其特征来说,“龟,象也;筮,数也。”[27] 龟卜的特征是“象”(龟甲裂纹之象),《周易》的特征是“数”(蓍草成卦之数)。但我们知道,《周易》也讲“象”,这就是说,《周易》古经对商代神学龟卜是有所承袭的,这是一种观念性的承袭,即《系辞传》所说的神学意义上的“天垂象,见吉凶”,即认为象是神的意旨的表现。但是,两者的“成象”程序不同:龟卜的是“灼象”,即由灼兆而成象;而蓍筮的则是“数象”,即由蓍数而成象。这个区别非同小可,因为这种程序的不同,为“义理”阐释开辟了广阔的空间,而最终导致了观念的不同。
一方面是神的地位的演变,另一方面则是人的地位的变化。《周易》古经表明,龟卜时代的个体精神人格在蓍筮时代仍然有所保留,但已经出现了削弱的迹象。就个体人格的保留看,蛊卦的“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最有代表性的宣言,这是后来道家隐逸文化观念的最早表达之一。这使我们想到,《周易》古经本身蕴涵着个体精神。这一点从老子哲学与《周易》的关系上可以得到说明。如果说儒家哲学更多地关怀群体问题,那么道家哲学就显然更多地关怀个体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道家哲学无疑属于个体本位哲学。在我看来,这也正是道家哲学最大的现实意义所在。而道家哲学的创始人老子的思想跟《周易》有着密切的关系,这是众所周知的。
但是,这种个体精神在《周易》古经里也在逐渐地淡出。我们知道,宗法礼制正是在周代、尤其是在“制礼作乐”的周公那里得到加强的,而《周易》正是这种制度构建在观念形态上的产物之一。周公是中国古代宗法关系的制度化的第一个集大成者,《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卫侯,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王国维先生曾指出:“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作为“制度”的《周礼》是否周公亲作,虽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公案,但其基本观念无疑是由周公制定的;而《周易》古经据说正是在他手上完成的。《周易》古经所强调的宗法体制,体现在对人的等级森严的划分的称谓系列:天子、大君、大人、王、王母、祖、妣、君子、公、侯、国君、君、臣、长子、弟子、史巫、家人、武人、邑人、王臣、臣、童仆、妾、须、娣、宫人、小人、幽人等等。这种宗法制度的加强,如同人卦所讲的“同人于野,同人于门,同人于宗”,是有现实需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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