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8-7-28 1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4. 明末与清末的儒学研究
关于明清之际,清末民初的儒学研究,亦有佳作问世。青年学者孙尚扬的《基督教与明末儒学》(北京:东方出版社,1994年12月)深入研究了利玛窦和明末士大夫对“天学”的理解与反应,对中西文化开始接触时的儒者与传教士的对话、碰撞作了理论说明。此书是作者的博士论文,指导教授是汤一介先生。以下我们再说说刘蕺山(宗周)之学的研究。衷尔钜有《蕺山学派哲学思想》(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12月)的专著,马振铎、张学智、崔大华均有专文论宗周对王学的补救,宗周的“意”,宗周与明代理学的基本走向。以下介绍林宏星 (东方朔)的博士论文(他也是潘富恩的弟子),《刘蕺山哲学研究》(1995年4月完成,1997年 3月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全书对宗周之学行、理气论、心性论、诚义论、慎独论及宗周哲学之定位,分别加以阐述。作者指出,牟宗三先生言蕺山之学与胡五峰(胡宏)为同一义理间架,并认为此皆承北宋前三家(濂溪、明道、横渠)之由《中庸》、《易传》回归于《论语》、《孟子》而来。此一说乃颇见其理论见地,亦成一家之言,然其弊乃在于未见蕺山之学与整个晚明思潮及社会变动之关系。又就心性论之大端而言,所谓于此真修实悟,不外虚实两机,故由此而言定位,即凡有作为气象之心性体系,皆可言之为病立方。病之于实者救之以虚,如阳明扭转朱子之实,或病之于虚者而救之以实,如蕺山扭转王学末流之弊。人手殊异而要归未尝不一。刘宗周对宋明学术的综合启导了黄宗羲和浙东学术。此外,清代哲学中,孙奇逢亦受到重视,研究论文有了好几篇。
业师萧父先生的《船山哲学引论》(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1 2月出版)、《明清启蒙学术流变》(辽宁教育出版社,1995年10月出版,与许苏民合著,国学从书之一)等著作重在研究明末清初的思想异动。从这一时期科学、文艺、政治、伦理、哲学思潮的变化,特别是颜钧、何心隐、李贽、顾炎武、王船山、方以智、黄宗羲、李二曲、傅山、唐甄、梅文鼎、王锡阐,乃至李光地的思想中,都透显了裂解、疏离程、朱理学,重铸时代精魂的新的价值取向。萧〖FJF〗 CC30 〖FJJ〗父先生数十年来反思的是:中国思想资源中有没有自己的启蒙理性与启蒙价值?人们常常认为,包括顾准在内的启蒙学者都认为,作为近、现代普遍价值的自由、人权、平等、民主、博爱、科学、理性、独立个性等只能借助于西方。而另一些学者,例如现代新儒家,主要是从正统儒家那里,企望内圣心性之学现现代政治架构的接殖。萧先生致力于从具有反叛精神的明清之际思潮中找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点,找到中国自己的现代性的根芽。他的这一工作接续了梁启超、侯外庐等前辈的传统,而发扬光大。他着力于明清文化史的不同侧面,考察随着经济生活背景和传教士文化撞击下,明清之际的哲人是如何从本土资源中重新开发新的生面的,这种具有思想启蒙和文艺复兴情结的涌动,给予我们当代人什么启迪?因此,应当格外重视明清之际思想家较之宋明理学家提出了甚么新的东西。尽管他们的思想中不不少新旧杂陈的,与宋明理学家剪不断的联系,然而,我们思想史工作者难道不应当更注意他们比前代思想家提供的更新的价值观,并予以现代转化吗?魏宗禹的《傅山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马涛的《吕坤思想研究》(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年),李明友的《一本万殊:黄宗羲的哲学与哲学史观》(人民出版社,1994年)基本上是按这一思路发展的。萧先生指导的邓名瑛的博士论文:《寻找生命之真椕鞔?难У谋咎遄非蟆?1996年) ,李锦全指导的汪从飞的博士论文:《明清文化转型研究》(1996年)均注意发掘新的理念。此外,还有王茂、蒋国保等著《清代哲学》(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年),周兆茂:《戴震哲学新探》(安徽人民出版社,1997年)。
关于清末明初的思想异动,新近出版的杨念群的《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棗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北京三联书店,三联.哈佛燕京学术从书之一,1997年6月)一书作了视域和方法颇新的考察。是书亦是在著者博士论文(1991年)基础上修改而成,指导教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戴逸教授。全书有导论:〈知识群体与作为历史话语的儒学〉、上篇:〈儒学区域话语的类型化分析棗以知识群体为核心〉、下篇:〈儒学区域话语的功能化体现棗 以书院研究为核心〉。作者把思想史的命题部分地转换成一个近似社会史的命题,并从三大区域文化和知识分子群体的自身渊源与彼此互动中理解近代中国的变动。这三大群众是岭南、湖湘、江浙。作者采用区域文化背景的界分方法概括描述近代知识群体流动与各个重大变革运动之间的互动呼应格局。为什么近代史上会出现“绍兴师爷湖南将”?为什么富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思想家频崛于岭南?为什么唯科学论的始作俑者多为江浙籍学人?知识分子儒生团体有自己的地域、学派、师承的传衍轨范、行为方式和知识话语,并且在近代激变中不断调动乃至兑现自身的文化资源。知识群体之间由于达致社会变革目标与途径的不同而形成区际冲突,这些冲突往往以诸如改良与革命、激进与保守等政治或概念冲突的方式表现出来。例如湘粤冲突就有地域儒学的根源。作者从书院的特色去考察,因为书院处于官僚教育体制的边缘,是沟通国家教育与社会教化的中介。在经验类型分析中,作者认定岭南儒生(以万木草堂、时务学堂为代表)有“个体化经验的空间感”,相对排斥考据与朱子,受禅学、心学影响,重个体化的体证,神秘浪漫,有开拓精神。而湖南儒生有“历史经验的空间感”(以岳麓书院为代表),相对排斥阳明心学,强调学问的致用特征,有强烈的政治功利心。湖湘书院训练出知识人棗政治人。江浙儒生则具有“自然经验的空间感”(以诂经精舍为代表) ,有意回避、淡化凝聚政治权力所必须的道德话语,相对倾心于考据学,并以“格致学”接纳、译介西方科学。湖湘、江浙的书院有梯级传播效应。此外,关于晚清思想,还有中山大学袁伟时教授的力作《晚清大变局中的思潮与人物》(海天出版社,1992年12月),复旦大学朱维铮教授的精专之作《求索真文明棗晚清学术史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和青年学者桑兵的《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陈少明等的《被解释的传统棗近代思想史新论》(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年)。
三、现代新儒学之研究
继山东人民出版社于1993-1995年出版《梁漱溟全集》之后,浙江教育与古籍两家出版社也于1996年12月联袂出版了《马一浮集》(三巨册)。河南人民出版社的冯友兰:《三松堂全集》即将出齐(现已出版的有1-9卷,11-14卷)。湖北教育出版社的《熊十力全集》(1-8集正文,另有两卷附录)将于1998年出版。中华书局的三卷本《熊十力论著集》已出齐。黄克剑等编《当代新儒家八大家集》(熊十力、梁漱溟、冯友兰、张君劢、牟宗三、唐君毅、徐复观、方东美各一集)已于1993年12月由群言出版社出版。方克立主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的《现代新儒家论著辑要从书》(熊十力、马一浮、梁漱溟、张君劢、冯友兰、贺麟、方东美、唐君毅、牟宗三、徐复观、杜维明、刘述先、余英时、成中英等各一册)已于199 6年出齐。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的《现代新儒家学案》(三巨册,十一家,含钱穆,至徐复观止),已于1995年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罗义俊编《理性与生命》(二册)亦已出版。
从宏观、整体上研究现、当代新儒学的著作,在1993年以前出版的有郑家栋的《现代新儒学概论》、宋志明的《现代新儒学研究》和胡伟希的《传统与人文:对港台新儒家的考察》。1995年海峡文艺出版社推出了黄克剑又一种关于新儒家的专著:《挣扎中的儒学:论海峡彼岸的新儒学思想》。(此前黄与周勤合著:《寂寞中的复兴棗论当代新儒家》,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出版。)陈来在台湾也有论文集《哲学与传统棗现代儒家哲学与现代中国文化》(台北:允晨文化公司,1994年出版)。1997年,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方克立先生10年来关于现代新儒学研究的论文专集《现代新儒家与中国现代化》。
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的现代新儒学研究从书分专人与专题两个系列。专人研究系列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从1993年至1996年各出一册,分别是郭齐勇:《熊十力思想研究》、张祥浩:《唐君毅思想研究》、曹耀明:《梁漱溟思想研究》、吕希晨与陈莹:《张君劢思想研究》。专题研究系列由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已出版的有陈少明:《儒学的现代转折》、郑家栋:《本体与方法棗从熊十力到牟宗三》、韩强:《现代新儒学心性思想研究》、武东生:《现代新儒家人生哲学研究》、李毅:《中国马克思主义与现代新儒学》、赵德志:《现代新儒家与西方哲学》、施忠连:《现代新儒学在美国》、卢升法:《佛学与现代新儒家》等。其中郑、韩、武、李著都是方克立教授在南开大学指导的博士论文。 此外,关于熊十力研究,还有景海峰的《熊十力》(台北:东大图书出版公司)、郭齐勇的《天地间一个读书人.熊十力传》(1994年由台北:业强出版社与上海文艺出版社同时出版)、宋志明的《熊十力评传》(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和张庆熊的《熊十力的新唯识论与胡塞尔的现象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等。关于梁漱溟研究,还有王宗昱的《梁漱溟》( 台北:东大图书出版公司)、景海峰的《梁漱溟评传》(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郭齐勇与龚建平:《梁漱溟哲学思想》(湖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李善峰:《梁漱溟社会改造构想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年),以及马勇、马东玉的数种专著等。关于钱穆的研究,有罗义俊的论文多篇,有郭齐勇与汪学群:《钱穆评传》(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 995年)等。关于马浮、贺麟的研究,有马镜泉等的《马浮评传》、王思隽等的《贺麟评传》。关于冯友兰的研究,除田文军:《冯友兰与新理学》(台北:远流出版公司)、《冯友兰新理学研究》(武汉出版社)外,近年来出版了四种论文集:李中华编:《冯友兰先生纪念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王中江等编:《冯友兰学记》(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冯钟朴等编:《冯友兰先生百年诞辰纪念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5年);蔡仲德编:《冯友兰研究》第一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关于徐复观的研究,有李维武编:《徐复观与中国文化》(会议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此外,牟钟鉴指导的单纯的博士论文:《冯友兰研究》,郭齐勇指导的单波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主义的重建棗唐君毅哲学思想研究》(1997年),方克立指导的李翔海关于成中英研究的博士论文等亦将出版。此外,罗义俊关于牟宗三,蒋国保关于方东美,滕复关于马浮,田文军关于冯友兰,李维武、萧滨关于徐复观的著作也即将问世。萧滨在李锦全教授指导下做关于徐复观的博士论文。
中国大陆地区学人对第二、三代当代新儒家的兴趣日隆,有关唐、牟、徐,有关杜维明、刘述先、成中英研究的论文渐渐多了起来。以下我主要介绍郑家栋、颜炳罡对牟宗三哲学的研究。郑著除前述《本体与方法》外,另有《当代新儒学论衡》(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 5年12月版),颜著为《整合与重铸棗当代大儒牟宗三先生思想研究》(台湾学生书局,199 5年2月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郑家栋认为,牟宗三依据儒家哲学特别是宋明理学的本心、性体、良知概念,诠释和改造康德的自由意志,把康德作为“理念”、“设备”的自由意志本体化、实体化,使之成为一个普遍的、绝对的、贯通道德界与存有界、决定一切亦创造一切的形上实体,由此跨越了康德所严格遵守的自然世界和应然世界之间的界限,取代和消解了康哲学中的物自身和上帝观念,把康德成就的“道德的神学”改造为儒家形态的“道德的形上学”。
山东大学教授颜炳罡认为,牟宗三由早期的逻辑学走向哲学认识论,再走向文化意识的阐扬,进而重建道德的形上学,最终归于圆教与圆善。牟先生的两层存有论(执的存有论与无执的存有论)是以中观西,以西观中,交参互入,圆融会通的结果。而“德行优先于知识 "、“人虽有限而可无限”、“人可有智的直觉”是其完备的道德的形上学的三大根据。牟先生的道德形上学把中国传统哲学推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牟氏道德的形上学进一步向上翻即逼出圆教与圆善的观念。圆教源于佛教天台宗,圆善源于康德。圆满的善就是德与福之间实现恰当的匹配。牟氏认为圆善的实现不能像康德那样以上帝作保障,而儒家的自由无限心本身就是德福一致之机。真正的圆教在儒家。作者认为,牟先生从境界形上学的角度解决了圆善问题。
郑家栋认为,就方法而言,在梁、熊、牟等人那里,儒家哲学的重建已经经历了一个由具体(直觉、体认)到抽象(知性分析),再到理性的具体("即存在即活动”的辩证思考)的过程。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系统、分析方法来诠释中国哲学。就主导倾向而言,西方的学理是理智的、分析的,中国的精神则是实践的、体证的,二者之间必然存在着某种张力。如何使这两方面完满地统一起来?实践型的中国哲学能否真正实现“分析的”重建?在这些方面,当代新儒家的努力和尝试具有不容忽视的价值。郑家栋又认为,伴随著由传统书院向现代学院的转化和学理化、知识化的过程,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张力亦表现行日益突出:儒学正在远离实际生活过程,丧失其知行合一的实践品格,单纯地成为一种专业研究的对象,成为一种知识系统和专家之业。儒学之作为身心性命之学的真正危机,不是来自外在攻击,而是来自在专业大潮冲击下“知”与“行”的内在分离。如何重建儒学与实际的生活世界的联系,或许是更为重要、更为艰难的课题。
关于所谓“后‘现代新儒家’时代”的讨论亦在大陆展开。一般认为,1995年牟先生逝世,标志这一时代的到来。亦有人认为,余英时1991年发表《钱穆与新儒家》即标志这一时代的到来。根本上是“新儒家”与“新儒学”、“尊德性”与“道问学”的疏离和“一元” 向“多元”的发展。实际上,牟宗三晚年非常强调知识理性和“为学”。余英时批评“良知的傲慢”,指出熊、牟一系是“教”而不是“学”,把乃师钱穆与自己从“新儒家”中划开;刘述先的《如何正确理解熊十力》、《对于当代新儒家的超越内省》等文强调“当代新儒家的重心逐渐由道统的担负转移到学统的开拓、政统的关怀”;成中英明确区分“新儒家” 与“新儒学”、“价值”与“知识”,强调以批判的理性(而不是内在体验)为方法裁决真实性与现实性、在客观性的基础上建立知识(而不是在主体体验的基础上印证价值),以知识探讨为价值判断、选择或重建之基础(而不是先肯定价值再寻求知识手段以实现价值理想)。所谓第三代现代新儒家已不再泥执“道德”意识,有更宽广、更开放的文化视域。即使是杜维明,虽然为儒家的源头活水流向世界而不懈陈辞,坚持儒家的核心价值,推动儒学的第三期发展和重建,并展开文明对话(特别是与耶教、回教对话),但他关心的主要是儒学作为世界文化的一种精神资源对于现代人生活和全球伦理之可能发生的影响。从“文化中国”等课题的阐释都可以看出。这已经不是在内圣基础上开出新外王,或坚持道统意识的基础上开出新政统与学统的问题。此外,台湾《鹅湖》学派已在调整、分化与改组,林安梧等已明确提出 "后牟宗三”或“后后新儒学”的提纲。中国大陆学人更重视包括儒、释、道等在内的多种精神资源的开发及时代课题、制度建构、民间社会、日常生活和世界现实多重问题的回应。这至少表明,当代新儒学或当代新儒家的讨论,的确引起大陆学人的广泛关注,大有裨益于大陆思想界的健康发展及与世界上各思潮的对话、沟通。(以上参考了洪晓楠:〈也谈后新儒家时代〉,《哲学动态》1997年第7期。)当然,笔者认为,我们不必急于谈论“超越牟宗三”或“后后新儒家”问题,对于当代新儒家还有一个理解和消化的过程。例如学界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牟宗三或新儒家,只是人云亦云地把牟等的深度哲理简约化为“企图以老内圣开出新外王”云云。
此外,我们还应注意,大陆研究新儒家的专业从业员并非铁板一块,同样在变化着。方克立教授在《现代新儒学研究十年回顾》的访谈(见《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第2期)和《评大陆新儒家推出的两本书》(见《晋阳学刊》1996年第3期)等文章中,对罗义俊、蒋庆等先生的有的论著提出了较严厉的批评,认为他们过于认同新儒家而有越界之处。刘启良1995年在上海三联出版的《新儒学批判》及在《湘潭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上发表的《新儒学十评》,笔者认为相当简单化,对这一思潮、代表人物与著作及研究现状未作透彻了解,批判太过。至若根本没有读过当代新儒家一种著作,抓住只言片语,就横加指责的,也大有人在。当然,也有一些研究者逐渐加深了对当代新儒家的理解,进而在为道、为学诸方面体验生命的学问。
四、有关儒家特性、价值及其现代转化的讨论
1. 儒学与政治、法律的本土资源
白钢主编的十卷本《中国政治制度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刘泽华主编的三卷本《中国政治思想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对此一问题都有多方面的涉及,兹不赘言。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俞荣根的《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注意发掘中华法系的特质。作者认为中国历代法律思想及立法、司法实践,与儒家有深切关系。“德主刑辅,以礼率法 "是传统法思想的根本精神。传统法受儒家思想的支配。它以家族主义伦理为基点,将宗法伦常作为法的灵魂。中华法系的特点是:世俗性、宗法性、法先王,并具有广泛的强制机制。儒家伦理法的精神是:天下本位,家族伦理主义,民本主义,大一统的君主主义,中庸主义,礼治主义等。朱苏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于1996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这是一部非常优秀的论文集。作者反对食洋不化,认为中国本土资源才是法律制订和执行取之不尽的宝库。作者讨论了历代立法、司法思想与活动中所蕴含的法治资源,说明了儒家思想、道德意识对法律及其实践的影响。梁治平等学人现在非常重视发掘法的本土资源和中华法系建构的过程与特色。梁著《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对中国古代法作出文化解释,注意未经省察的传统,强调制度和行为中的意义结构。
关于儒家思想的政治资源问题,本文前面介绍了蒋庆的《公羊学引论》。此外,张星久在《儒家思想与中国君主专制的内在冲突》(《武汉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一文中也充分肯定了儒学的抗议传统。亦有文章说有民本主义的道统儒家和官本主义的君统儒家,两者对立,又有部分同一。晚出的儒家意识形态化,与法家互为表里。(张再林:《两个儒家棗 谈儒家的法家化问题》,《天津社会科学》1996年第6期。)王一农在《先秦儒家人文精神与传统中国社会政治之关系》一文中指出,先秦儒家人文精神中有着有限制的和内在的自由主义与平等主义因素。“礼"与“仁”之间,儒家最重视“意志自由”和“价值内在”。儒家与统治者之间基本上存在着两种并行的关系:一种是共生的互动的关系,另一种是矛盾的对立关系。(《先秦儒家人文精神与传统中国社会政治之关系》,《上海大学学报》1996年第6 期)以下我着重介绍首都师大教授邓小军的《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逻辑结合》(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8月)。在这里,“民主”指产生于近代西方关于民主政治根本理念的政治哲学,主要内容是民主政治在义理上何以应当、何以可能的学说,而不是关于民主政治具体制度的政治科学及其运作、行为。“民主”指近代、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在民”,即政治权利人人平等,主权属于政治权利人人平等的全体人民。作者认为,儒家天道人性的本质同一是善。儒家的人性来源于并同质于天道的思想,与西方人性来源于并同质于自然法的思想是一致的。儒家政治思想的根本精神是:人性高于政治,修身先于从政。儒家政治理想,由天赋人性本善推至天赋人性平等,推至天下为公,即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天下人民,儒家实际政治思想,由天道人性论推至民贵君轻、君权有限合法性、君臣关系相对性、人民有权推翻暴政,完全具有政权合法性观念之实。儒家思想在中国政治史上的正价值大于负价值,对欧洲启蒙运动起过支援作用,是孙中山民主思想的重要资源之一。关于儒家思想与民主思想的结合问题,邓小军提出,以儒家的天赋人性本善、人性平等为逻辑前提,正当地接上民主思想的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政治权利人人平等,然后以此为逻辑前提,正当地接上儒家思想的天下为公(即最高政治权力属于天下人民或主权在民),并落实为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立法受人性与人权的限制。作者指出,儒家思想所以未能开出完备的成熟的民主思想,是因为从人性思想到政治思想中,缺少了天赋人权这一关键环节,缺少了权利观念。因此,必须借助于西方的权利和法律观念,才能使天赋人性开出天赋人权(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等)。
中山大学教授萧滨在《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上海《社会科学》,1997年第3期)一文中,运用英国思想家I.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探讨儒学的转化。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与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应有一条边际界限,由政治法律体制来保障。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人权自由的制衡机制。儒家传统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上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但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这带来的后果是,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会遭到软化并归于无效。从内圣到外王、圣人到圣王的转化中,在圣王的绝对主宰下,个体完全丧失了道德选择的自由。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的硬软两大控制手段,圣人的道德自主遂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如此,积极自由在社会政治层面走向了反面。作者主张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将其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作者认为,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已”的领域。把“修已”混同于“治人” ,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已”的伦理道德意义,而且将防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
笔者认为,我们不能照搬柏林关于消极与积极自由的定义。这种定义有合理性,但在说明中国传统资源上有局限性。对“修已”与“治人”,不能作平面化的理解,割断其中的联系就没有了中国性。就制度建构而言,尽管传统官制(如君相、三省六部、监察御史等)有不少缺陷,但不能说完全没有制衡机制。邱永明的《中国监察制度史》(华东师大,1992年)对此作了很好的说明。设置道德自由(自律)的边界是有意义的,但是它不能不影响到社会、政治层面。根本上,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核心是个人本位。修己治人与内圣外王(二者不是一回事)的核心是群体本位。上海大学朱学勤教授、中山大学任剑涛副教授最近提出“儒家自由主义”的概念,并以徐复观、张君劢为例,认为他们在对本土文化资源的发掘批判和对西方理念的开放吸纳上,在宪政建设和担当社会正义的道德勇气方面,比胡适等自由主义者贡献更大。他们认为,文化上的保守主义、政治上的自由主义、经济上的社会主义并不是不相容的,相反,在罗素、贝尔、徐复观那里恰好是统一的。朱学勤强调文化传统资源的转化、市场经济与政治自由主义的融通。关于古代知识分子儒生与政治的关系,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和刘修明主编的《儒生与国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7年)论之甚详,颇有深意。
2. 儒教及儒学之宗教性问题
李泽厚先生认为,儒家思想蕴含着某种宗教的品格,它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哲学。儒家学说大体上只是半哲学,所以不重视抽象的思辨论证、严密的逻辑推理、系统的理论构建等等。相反,它特别强调理论必须具有实践的和实用的品格。儒家试图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对他们的行为和活动施加直接的影响。对西方人来说,这是宗教而非哲学的任务。事实上,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尤其是在士大夫中间,儒学所发挥的作用是一种准宗教的作用。但是,儒学不是真正的宗教。(《再谈“实用理性”》,《原道》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年10月。)郑家栋的《儒学思想的宗教性问题》(《孔子研究》1996年第2、3期连载)详细说明了当代新儒家学者关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以及他自己的反思,肯定了儒学的宗教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何光沪研究员认为,从甲骨文中的“帝”或上帝,到书经、诗经中的“天”或“天帝”,代表中国最早的宗教观,是至高无上的宇宙主宰,也是人间的最高主宰,是社会秩序的最终源泉。“天帝”是儒教的观念,是中国古人超越性的集中表现,是中国人集体无意识的最基本的“原型”,儒教、儒生、儒学在英文中常用一个词Co nfucianism表示,何光沪主张分开。他对“儒教”的界定是:“殷周以来绵延三千年的中国原生宗教,即以天帝信仰为核心,包括“上帝”观念、“天命”体验、祭祀活动和相应制度,以儒生为社会中坚,以儒学中相关内容为理论表现的那么一种宗教体系。”(《中国文化的根与花棗谈儒学的“返本”与“开新”》,《原道》第2辑,团结出版社,1995年4月) 。在此文中,作者认为把儒教称为“孔教”不妥,易使人误认为孔子是它的创立者。实际上作为儒教本质的“天帝”观念早于孔子。儒学之天道、天理是天帝观的发展。何光沪认为,儒教是源,儒学是流;儒教是根,儒学是花;儒教的理论在儒学,儒学的精神在儒教;儒教在人民的下意识里,儒学在学者的意识之中;儒教在民众的生活里,儒学在文人的著述中。因此,儒学之“返本”,一要向上返归春秋以前的天帝观或天道观,二要向下返归民心深处的宗教性或超越性。儒学之“开新”,一要对外,即对基督教神学和西方传统思想开放;二要对内,即对民众心智和社会生活开放。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主任李申研究员即将出版《中国儒教史》的专著,他的老师任继愈先生为之作序。任序与作者自序已在《中国哲学史季刊》1997年第4 期发表。李申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7年第1期发表了一万余言的论文:《儒教、儒学和儒者》。任先生与李申师生两代人在发展任先生1979年提出的儒教说,认为儒学不仅具有稳定社会的世俗伦理价值,不仅具有安定人心、安身立命的宗教特性,而且是有宗教设施、组织、教义和祭祀活动的“儒教”。李申指出,从远古、商、周到明、清,有一脉相承之神灵祭祀系统,是被历代国家奉为正宗的宗教信仰。与天坛、日坛、月坛、社稷坛等宗教设施对应的神灵主要是:以昊天上帝为首的神灵系统;祖宗灵系统;以孔子为首的神灵系统。最高神是天或上帝,二者异名而同实。其他神灵都是昊天上帝的臣民,并依自己的等级和职能享受相应的祭祀。天子祭天、祭祖及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社稷及境内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秦汉以后地方官吏的祭祀、祈雨活动等,都是国家宗教活动。儒教国家有专管宗教祭祀的部门,如礼部等。国家组织同时就是宗教组织,宗教把国家组织作为自己的物质载体。中国的皇帝不仅是国家元首,同时也是最高的祭司和上帝的代言人。宗教组织和国家组织一体,是儒教和基督教国家不同的地方,却与伊斯兰教相类似。在国家系统之外,另有教会系统,国家官吏无祭祀职能,是基督教世界的特点,却不是一切宗教的通例。
李申认为,儒学是儒教的灵魂。传统的宗教信仰把儒学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汉武帝独尊儒术,标志着儒教的正式诞生。王道三纲出于天意,五常之道是宗教的道德。董仲舒以后,传统宗教的信仰体系开始一步步严格地按照儒经的指示来安排。儒学在一定意义上就是释经之学。具有神性、神圣意义的儒经是儒者的思想核心或教义。尽管历代儒者的理解不尽相同,但都不否定其中的上帝、天命信仰。作者指出,以“出世”或“入世”来划分教与非教,是有问题的。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宗教宣布过自己是不能够治国而只能是“出世”的。儒教是个“入世”的宗教。儒学认为,“修齐治平”是禀承上帝的意志。孔子发挥了传统宗教中以德、才事奉上帝的思想,奠定了儒学重人事的基本特性。朱熹和宋儒总结了“天道从人”和人事即天意的思想,强调“仁义礼智之性”是天“与”的,君与师是天“命”的,治和教是天“使”的。“五四”以降,人们说儒教只是教化之教,非宗教之教,其实这两者并不矛盾。一切人为的宗教都是为了教育群众的,没有教化之外的宗教。作者强调,儒者以禀承上帝意志、行其政教为目的。出仕是儒者行其政教的几乎唯一的方式,也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儒者学做圣人,虔敬修养,反省自己,百倍谨慎,时刻觉得上帝就在我身旁监视着我。儒者对上帝的虔诚,比之任何宗教徒都决不逊色半分。儒教还逐步完善了祀先圣先师的制度,立祠立庙祭祀。从京城到各州府县都有孔庙(先圣先师庙),每年春秋、每月朔望都由政府官员率行祭礼。儒者死后以入孔庙陪同孔子享受祭祀为最高荣誉。这与基督徒将圣徒葬入教堂,有异曲同工之妙。宋代以后,在孔庙之外,儒者还私建“先贤祠”,其数量上一度不少于佛教的罗汉堂。儒者生前时刻怀抱着对上帝的敬畏;死后,其代表人物被作为神灵加以祭祀。由此不难想见儒学即是宗教,儒者即是儒教的教徒。
海外学者关于儒学的终极性、超越性的发掘,大大影响了大陆学人。如牟宗三、唐君毅等“内在超越”、“道德的宗教”之说,钱穆的“人文的宗教”之说等。傅伟勋重视儒者的终极承担,即面对死亡的态度。刘述先借用蒂利希(Paul Tillich)宽泛地以“终极关怀”定义宗教的方式,肯定儒学具有终极信念、终极托附,因而是这种意义上的宗教。杜维明认为儒家既是哲学又是宗教,但既不是理智思辩、逻辑解析的哲学,又不是只讲灵魂信仰、绝对皈依、感情超升的宗教。它的体验是要在人性的智慧观照下成就人伦社会的圣贤大业。他把儒学的宗教性界定为孟子所说的“尽心椫?詶知天”的过程即一种终极的自我转化,这种转化可以视为作为一种群体行动以及作为对于超越的忠诚的对话式的回应。成中英于1996年 6月在北京曾与姜广辉、李申、王恩宇、卢钟锋等对谈儒学与宗教性问题(详见《现代传播》 1996年第6期),他不同意儒学是宗教。
笔者曾在《儒学的生死关怀及其当代意义》(《社会科学战线》1995年第4期)和《论钱穆的儒学思想》(《学人》第8辑,江苏文艺出版社,1995年11月)两文中指出:儒家人文主义不排斥宗教,亦不等于宗教,但具有宗教性。它深深地植根于中国原始宗教对于天与上帝的信仰,对于天命、天道、天性的虔敬至诚之中,要求尽已之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在社会实践中成就道德人格。“天、天命、天道”是宇宙万物、人类生命的本原,是生命意义的价值源头,是儒者在精神上超越俗世和死亡的根据。儒者在世间关怀中蕴含有超越的形而上的要求,因此能“以天下为已任”、“救民于水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儒者至诚至信、虔敬无欺的神圣感,“尽心知性知天”、“存心养性事天”、“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的安身立命之道,其使命感、责任感、当担精神、救世热忱、优患意识和力行实践的行为方式,表明儒家人文主义有其超越的理据和宗教性的品格。尽管如此,儒家、儒学的重心是人文创造、理性精神、现世关怀、社群关系和日用伦常。因此不能把它归结为宗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