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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绝对真实的事情:在山西太原的某中学,一个30岁的女教师,因为自己老公没有生育能力,和住在自己家里的,她自己的15岁的学生发生了性关系,生了一个男孩,这个孩子的父亲也才上高一!
这个事情怎么败露的?是女老师给那个男孩子发短信:“你好长时间没看咱们的孩子了”,正好考试,那男学生没带手机,被他母亲发现。
另一方面,女老师的丈夫早就知道这个孩子不是亲生的,因为他没有生育能力。
当地的中学里,有许多外地的学生都住在老师家里,每个月800元。
学生家长闹到教育局的,而且还以要回孩子做威胁,向那个女老师要了一笔钱,最后老师还是被开除了……
刺激吗?好象很刺激,未完全成年未完全发育的青春期男孩和丰满性感的少妇发生了性关系,并且对方是大他14岁的女老师,还生下了一个孩子,看到这里,很多人的耳朵竖起,他们眼前浮想联翩,想象着当时的情景,肉欲横流。
可我们细细思考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丈夫没有生育能力,或者,干脆就没有性能力?婆婆的白眼永远都是抛向肚子没有动静的媳妇,绝不会对没有生育能力的儿子有任何的责怪,因为她明白儿子不能生育,还是自己的遗传基因的问题……
是什么让女老师把自己脱光投向一个年仅15岁孩子的怀抱?是什么让一个明知道丈夫没有生育能力,还敢把孩子生下来?是什么让这个男人明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依然保持沉默?“借种”,我突然想起这个词。
很显然这个女老师不是纯为了性,如果为了性,她完全可以去找其他人,也没有必要怀上孩子并生下来,因为“没有开枪,狮子却倒下了,那一定是别人开的枪”这个简单的原则,她和这个男生发生的一切必然尽在丈夫掌握中,我是否可以猜测,这一切都是她的不能生育的丈夫授意的?我眼前浮现出这样的情景,两夫妻为了有个儿子传宗接代,不得不采用“借种”的方式。出人意料的是,这个女老师竟然爱屋及乌,对孩子的生父,年仅15岁的学生产生了点感情,发的短信仿佛是离婚夫妻的口吻:“你很久没有看咱们的孩子了”,导致了这些不可见人的秘密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这个事件里涉及到众多的法律和伦理的问题……
1、丈夫明知道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会不会对孩子好?没孩子的时候想孩子,有孩子了,自己能生了,别人的孩子就不好了,很多“招弟”就是这样的命运。
2、15岁男生还没有足够的判断能力,却已经当了爹,这孩子到底他有没有抚养的义务?他的父母向对方索取赔偿,是以孩子父亲的名义,如果刚生的孩子给这个高中生家庭抚养,又会是什么结果?
3、终于又见到幼男被勾引的事件了,现在只有奸淫幼女罪,对于女人对小男孩出手,只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义,可他刚刚15岁,不违法犯罪么?不公平啊……换了男老师和15岁女生呢?结果无法想象。
4、 如果她不是老师呢?这样的事情会这么严重么?我认为教师只是一个职业,在法律面前是没有职业和高低贵贱之分的,不要因为她是老师就歧视她的正常需要和养育后代的愿望。
5、不要歧视这个事件里的任何当事人,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有欲望,有眼泪,有继续生存下去的权利……
6、女人不责怪没有性能力的丈夫,只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度过余生,不可以吗?
7、有多少人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帮别人养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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