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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屡遭小偷光顾 张榜征小偷当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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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13:5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14日晚,南宁市朝阳广场出现了两张离奇的“征男友”小广告,小广告竟公然宣称“小偷,你来做我男朋友吧”。在张贴小广告之前,该女子曾在南国早报网论坛发帖,公布了她的这一想法,记者也曾与该女孩联系,了解她此举的原因。
7月10日下午,一位以“总挨偷的女孩”为网名的网友,在南国早报网论坛发帖称要找小偷做男朋友,一时间,网友纷纷跟帖众说纷纭。

  “总挨偷的女孩”发帖称,因为以前多次遭受被盗,7月8日又被小偷割包偷了新买不久、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她深感伤心同时又极其无奈。在悲伤和无奈情绪的激发下,遂登录早报网论坛发帖求助,希望找个小偷作为男友,能够得到小偷男友的“保护”。

  该帖子在早报网论坛迅速成为热帖,回复和点击率直线攀升。多数网友极力反对发帖网友的做法,网友“大玉儿”留言说:“你应该学会保护自己!我能理解你的感受,我也被偷过手机,但是你不觉得这样的念头很荒谬吗?难道你要一辈子去依靠小偷,依靠别人吗?”网友“老公最大”则一针见血:“什么歪理啊,难不成我想吃猪肉就要找个杀猪佬当男朋友?!”一匿名网友也表示反对:“这样的情况我也经历过……小偷只会让人讨厌!要找小偷和自己在一起,自认为受到保护,那就是太过于愚蠢了!”

  与此同时,少数网友则对发帖网友的做法表示理解和支持:“为什么有人骂她变态呢?我认为小偷的确有素质高和素质低之分,现在她成了惊弓之鸟,我的确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也有部分网友对此表示中立:“楼主没有什么对与错的,关键是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
发表于 2008-7-16 14: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time: :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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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14: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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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6 15: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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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8 19: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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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4: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挺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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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8: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创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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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1 19:47: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独特的个性...  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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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0 22:5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自投罗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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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31 11: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美人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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