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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偷渡80次“为见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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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09: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妙龄女子王美美(化名)先后偷渡80次到港、澳及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昨天因其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在重庆渝中区法院受审。王当庭辩称自己偷渡是为了见男友。

    昨天,化了妆的王美美身着时尚服装、背着挎包出现在渝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席上。因为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公诉人没有出庭,法官代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表明,王美美是被取保候审的,所以她没有像其他犯罪嫌疑人一样穿看守所服装,也没有戴手铐。

    起诉指控,从2002年开始,王美美持假护照,分别从深圳、广东的海关出境,前往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新加坡、日本等国。偷渡日本后,被当地警方查出,为此被日本政府发出遣返命令。我市警方从深圳、广东海关调查的证据表明,王以他人名义出境次数多达80次。警方早就掌握了王偷渡的犯罪事实,出入境管理部门也多次通知她接受调查,但王美美一直不露面、不配合。今年8月,警方得知王打算以另一名女子的名义到出入境管理处去办理护照,布控后将她抓获。

    昨天在法庭上,王美美承认自己偷渡80次的事实。

    80次偷渡是怎么完成的?办案人员调查的证据表明,王美美是通过一个叫张勇的人办理假护照。护照上的名字是荣昌县吴家镇的一女性村民。张利用该村民的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资料,和王美美的照片,合成了一张假身份证,然后凭借假身份证和王的照片,以旅游签证的名义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了头像为王美美、姓名却是他人的出入境证。出入境证上是王的头像,网上又能够查到证件上的身份信息,所以她每次都能蒙混过边境检查人员。而王为了办假出入境证件,先后付给办证人张勇3.5万元。

    警方向被冒用身份资料的村妇调查时,该村妇和家人都称她从未出过远门,也没有外出打工,更不可能出国。

    法官询问王美美为何偷渡时,她小声地说“男朋友在那边。”法官又问,见男友可以通过正当途径,为何偏偏要偷渡,而且难道男友一直在这几个国家和地区往来吗?王听后低头沉默不语。当法官给王辩护和法庭陈述的机会时,她也轻言细语地说“没有什么说的
发表于 2008-7-14 09: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男朋友怎么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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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4 22: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有什么隐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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