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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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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0: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词源

①阎罗:看来没救了,要去见阎王了。
②比喻极严厉或凶恶无比之人: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活阎王终于被正法了。

  中国古代原本没有关于阎王的观念,佛教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后,阎王作为地狱主神的信仰才开始在中国流行开来。中文“阎王”是从梵语中音译过来的词汇阎魔罗阇的简称,本意是“捆绑”,具体意思是捆绑有罪的人,也译作“阎罗(王)”、“阎魔(王)”、“琰魔”等等。在古代印度神话中,阎王是管理阴间的神,印度现存最古老的诗集《梨俱吠陀》中已经有关于阎王的传说。而阎王观念的形成可能要更早,来源也不止一个,实际上阎王在古印度有很多版本不同的传说。佛教创立后,沿用了阎王的观念,认为阎王是管理地狱的神。关于阎王的信仰传入中国后,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统相互影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阎王观念:十殿阎罗。也叫阎罗王、阎王、阎王爷。


古印度神话中的阎王


  阎王在古代印度的起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当时,古代雅利安人的一支开始了在印度北部地区的统治,并在那里创造了吠陀文化的种姓制度,开创了印度历史上的吠陀时期。雅利安人使用比梵文更古老的语言写成吠陀经,其中最早的是《梨俱吠陀》。在《梨俱吠陀》中,耶摩(Yama)神居住在天界的乐土,人死后的灵魂都要到那里去见耶摩神。耶摩神有两个使者,它们是两条狗。这两个使者经常在人间界巡游,当用嗅觉发现有人快死的时候,就把他的灵魂引到天界。耶摩神就是阎王的最初来源。

  雅利安人在印度发展出现代印度教的前身婆罗门教。吠陀经是婆罗门教的经典,因此耶摩神的信仰在婆罗门教中被继承了下来,并有所变化。婆罗门教相信轮回,认为耶摩神是传说中第一个死去的人。后来,耶摩神从天界转入地界,被认为是专门监督死者生前的行为,并给与赏罚的神祇;进而发展成为地狱中所有死神和死者的王,即地狱的主宰者,拥有众多的下属。随着进一步的演变,耶摩神最后成为专门使死者受苦,凌辱死者灵魂的神祇。


佛教的阎王


  藏传佛教中的阎罗护法佛教在古代印度兴起后,采用了很多婆罗门教的神话,耶摩神的信仰也被佛教吸收。佛教中阎王的职责是统领阴间的诸神,审判人生前的行为并给与相应的惩罚。在佛教中,阎王信仰有很多各自不同,但互相联系的说法,如“平等王”、“双王”等等。

  平等王:中国古代的僧人翻译佛经,有时也把阎王意译“平等王”,意思是认为阎王可以赏善罚恶,处事公正,待人平等。后来,“平等”的说法和“因果报应”的说法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古代最有影响的民间信仰之一。
  双王:在梵语中,耶摩的又译“双王”,这点历来有两种解释:其一,据说是因为阎王在地狱身受苦、乐两种滋味,所以称为“双王”。其二,据说是因为阎王有兄妹俩人,共同管理地狱的死神和死者,兄长专门惩治男鬼,妹妹专门惩治女鬼,因此也称为“双王”。

  在汉地,阎罗王的形象一般跟判官较接近,而在藏传佛教中,则称为阎罗法王,是佛教的护法,形象非常地勇武可怖。


中国民间信仰中的阎王

最初佛经中是没有十殿阎王这一说法的。据《禁度三昧经》说;阎王治下只设五官,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宫禁两舌,天官禁酒。中国佛教史传著作《佛祖统记》卷三十三记录;“世传唐道明和尚神游地府,见十五分治之人,因传名世间。”阎王的属下变成了十五。据说至此在中国佛教开端有了十殿阎王的设供。十殿阎王的称号最初出如今《预修十五生七经》。

十殿阎王各自都有明白的分工,各自的职权,争自处置罪鬼的形式,在《玉历钞传》、《阎王经》中有具体记录,现抄录如下:
十殿阎王的称号和各自’的职权、处分罪鬼的办法如下:

第一殿,秦广王蒋,二月初一诞辰,司人世天寿生死,统管幽冥凶吉。善人寿终,接引超生。功过两半者,交送第十殿发放,仍投人间,男转为女,女转为男。恶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镜台,令之一望,照见谢世之心好歹,随即批解第二殿,发狱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厉,三月初一诞辰,司掌话大地狱,又名剥衣亭塞冰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在阳间伤人肢体,*盗杀生者,推入此狱,另发应到何小狱受苦,满期转解第三。殿,加刑发狱

第三殿,宋帝王余,二月初八诞辰,司掌黑绳大地狱,又名剥戮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狱。九阳世许逆尊长、教唆兴讼者,推入此狱,另发应至多少重小狱受苦,受满转解第四殿,加刑发狱

第四殿,五官王吕,二月十八日诞辰,司掌合大地狱,又名剥戮血池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世人抗粮赖租,交易狡诈者,推入此狱,另再判发小狱受苦,满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阎罗王天子包,正月初八诞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怜屈死,屡放还阳伸雪,降调此殿,司掌叫唤大地”狱并十六诛心小地狱。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乡台,令之闻见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随即推入此狱,细查曾犯何恶,再发入诛心小狱,钩出其心,掷与蛇食。受苦满日,另发别殿。

第六殿,卞城王毕,三月初八诞辰,司掌大叫唤大地狱及枉死城,另设十六小狱。凡世人怨天尤地、对北溺便涕泣者,发入此狱,查所犯事情,应发何小狱受苦。满日转解第七殿,再查有无别恶

第七殿,泰山王董,三月二十七诞辰,司掌热恼地狱,又名碓磨肉酱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取骸合药、离人至戚者,发入此狱,再发何重小狱。受苦日满,转解第八狱,收狱查台

第八殿,都市王黄,四月初一诞辰,司掌大热恼大地狱,又名热恼闷锅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谢世不孝、使父母翁姑愁闷懊恼者,掷入此狱,再交各小狱加刑。受尽苦楚,解交第十殿,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第九殿,对等王陆,四月初八诞辰,司掌丰都城铁网阿鼻地狱,另设十六小狱。凡阳世杀人放火、斩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钢柱炼其手足相抱,煽火燃烧,烫烬心府,随发阿鼻地狱受刑,直到被害者个个投生,方准提出,解交第十殿发作六道

第十殿,转轮王薛,四月十七诞辰,专司各殿解到鬼魂,辨别善恶,核定等级。发四大部洲投生。男女寿天,富贵贫*,逐名具体开载,每月汇知第一殿注册。凡有作孽极恶之鬼,着令更变胎卵湿化,朝生暮死。罪满之后,再复人生,投胎蛮夷之地。凡发往投生者,先令押交孟婆神, 忘台下,灌饮汤,使忘前生之事。

这十殿,一般以第五殿阎罗王为代表,统称为十殿阎罗、十殿阎君或十殿阎王。实际上是人间的统治系统在阴间的翻版,是人世的官职在阴间的延长。这种各有汉姓,生辰明白的地狱统领阶层,是佛教汉化的典型例子。

十殿阎王在民间的影响很大,大概自唐未五代期间开端盛行,致使连道教也沿用这一套冥府神仙系统起来。佛寺中常常是在冥界总管地藏菩萨左右分塑十殿阎王,从前在城隍庙里普通拥有十五殿。闻名的大足石窟石箓山第九龛有北宋十殿阎王像,十王形象如下:

1、秦广王豹眼狮鼻,络缌长须,头戴方冠,右手持笏于胸前
2、楚江王短脸阔口,头戴冠,身着长袍,左手持笏
3、宋帝王横眉瞪眼,双手于胸前捧笏
4、五官王皱眉瞪眼,连耳长鬃,头戴方冠,身穿长袍,左手在膝前握一个念珠,右手持笏放在膝间
5、阎罗王白净脸孔,头戴冠旒,两侧垂香袋护耳,身穿荷叶边翻领宽袖长袍,双足着靴;双手在胸前捧笏,正襟危坐
6、卞成王竖眉张口,头顶战盔,身着铅甲,束腰勒带,足踏革靴,双手于胸前拱揖
7、泰山王扁鼻凹脸,头戴方冠,双手怀中持笏
8、都市王白净面皮,双手捧笏
9、对等王老者形象,连鬃长髯,头戴方冠,身着长袍;双手握于袖中,怀中抱笛板。
10、转轮王面有短须,双手捧笏

假如说从称号上看,十殿阎王中的阎罗王来自佛经中的阎摩王、对等王来自阎罗的别译名、五官王来自阎罗手下的五官等还带有佛经典籍上的痕迹的话,那么从装束和造型来看,则十殿阎王曾经完完整全单纯的中国化了

  一般认为,佛教于在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并在南北朝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随着佛教传入中国,阎王的信仰也开始广为接受,并和中国民间原有的迷信和道教信仰互相影响。中国民间原本就有关于鬼神的观念,这在中国本土宗教道教信仰的“东岳大帝”身上得到体现。“东岳大帝”原本是民间崇拜的泰山神,泰山被认为是人死后灵魂通往冥界之地,而泰山神则是[冥王]。佛教传入中国后,佛教中的一些神被民间信仰加以改造后吸收和采纳;另一方面,佛教本身为了发展也主动本土化,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于是在佛教中原本只有一位的阎王,逐渐演变成为“十殿阎罗”。“十殿阎罗”的信仰形成的具体时间没有确切的证据,根据人们估计约在宋朝时期。这时,阎王已经成为“十殿阎罗”里的第五殿阎罗,而且被认为是由北宋时的大臣包拯担任。


其他民间传说


  在中国民间的传说中,包拯成为公正的化身。有的认为他死后成为阎罗王,继续审理阴间的案件。有的则认为他“日断人间,夜判阴间”,就是说白天在人间审案,晚上则成为阎罗王,在阴间断案。人死后,灵魂到阴间接受包拯的审判,如果确实是受人陷害,包拯会把他放回阳间活命;如果的确有罪,则被送入地狱受罚。

  民间传说中,“四大阎王”一说认为阎王有四位:除包拯外,还有韩擒虎、范仲淹和寇准。另一说则认为阎王有三位,分别是:包拯、范仲淹和寇准。


相关俗语

  阎王不在家,业鬼由他闹:比喻主事的人不在时,下面的人趁机胡闹,类似于“老虎不在山,猴子称大王”;
  阎王好见,小鬼难当:比喻当官为首的还可以,但手下的人却很难缠;
  阎王判你三更死,不得留人到五更:反应人们持有的“生死由命”、寿命为“命中注定”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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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0: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长了点见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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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2: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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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3: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浏览了2边 没看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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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6 19: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学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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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2: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强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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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0 20: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头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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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6 20: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要多做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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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2 收起 理由
long616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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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7 07: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章好像是从《地狱游记》里抄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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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8 17:2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呼,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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