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安捅死同事受审
临刑档案
陈新伟 男,1980年9月26日出生,28岁,汉族,初中文化,新乡市封丘县人,捕前系封丘县第一初级中学保安。
2006年3月15日,因与同事吴继昌发生口角,陈新伟一怒之下用刀捅死对方,之后潜逃,同年4月在南京被捉。
2008年4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新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发】
发生口角一刀捅死同事
2008年6月5日上午,新乡市封丘县公安局看守所,记者采访了陈新伟。
时间回到两年前,2006年3月15日夜9点50分,在封丘县一中当保安的陈新伟、吴继昌和范超3人在学校门岗值班。吴继昌让陈新伟关门。
陈新伟回忆说:“我当时没听见他说要关门。吴继昌认为我是装作听不见。”吴继昌跑到他对面骂了他一句。陈新伟说:“你不能骂人。”吴继昌说:“我愿意骂。”
于是,陈新伟和吴继昌在门卫室互相打了两下。当晚10点15分,等吴继昌巡逻后回到学校大门处时,陈新伟从抽屉里拿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绿柄单刃水果刀走出门卫室,然后朝着吴继昌的胸部猛扎一刀。范超拉架,并让吴继昌赶紧跑。陈新伟追了过去。
【被捉】
骑自行车三天三夜潜逃外省
在学校同事忙着拨打120和110时,陈新伟趁乱溜出了学校。吴继昌因心脏被捅大出血,经抢救无效身亡。公安人员在陈新伟住处客厅的圆桌上找到了凶器,刀上提取的血迹为受害人吴继昌所留。
杀人后,陈新伟选择了逃跑:“我从封丘骑自行车到长垣县城,又从长垣骑到山东,大概用了三天三夜。”陈新伟说。“当你拼命地去蹬自行车一路外逃时,你都在想些什么呢?”记者问。“我在想我跑出河南,安安稳稳地过日子。”陈说。陈新伟仓皇逃往山东,而后又跑到南京。
“我到南京以后生活没有着落,我在街上溜达,没想到溜到江苏省省人大院里”。在那里,他睡在了长椅上。凌晨两点,两个保安发现了他。2006年4月6日,陈新伟被南京市公安局湖南路派出所抓获。次日,南京市公安局将该案移交至封丘县公安局。8月4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陈新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后来,陈新伟上诉。2008年4月2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陈新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话】
我非常内疚,我欠人家一条命
记者:终审判决的时候,你的亲人到法院没?
陈新伟:有我叔叔,有我大伯,我父亲没来。
记者:想对你的亲人说些什么?
陈新伟:我对不起他们。
记者:你能说说你的性格吗?
陈新伟:我比较孤僻,不爱交往,感觉不适应社会,社交也不行,为人处世没有学好。
记者:现在后悔吗?
陈新伟:我现在心里非常安定,从初中毕业到现在接受的都是正直的教育,而不是邪恶的教育,我逃亡我心里非常内疚,因为我欠了人家一条命。在看守所,我学了不少法律知识,如果当初选择投案自首,也许会宽大处理,就不会这样了。我没学到这些知识,我后悔。不怨国家给我判死刑,我怨我自己。
【专家观点】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心理学专家余强分析,一个人的犯罪往往不是偶然的,他的自身因素、环境因素和一定造成犯罪的情节因素,三者结合才能形成犯罪。
“自卑、孤僻是陈新伟人格上的一个弱点。他在情绪上长期过于压抑自我、以自我为中心。”这使他很容易因为一点小事就产生大的情绪波动。所以,当遇上特定的环境和事件后,人格弱点在一刹那就激发出来了。东方今报 法制频道记者 丁瑜 东方今报记者 楚涛整理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