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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离飞花传之刺客传奇 (更新至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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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3 09: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梦界玄羽 于 2010-5-5 13:37 编辑

“不恕!又是柳不恕!”六扇门总捕头沈烈风咆哮如雷,一把将手中的纸条与丸药重揉在一起,丢出几丈开外。那丸药在墙上连弹了几个跟头,撞得面目全非,然而翻转过来,依稀露出纸条一角,上面两个牛毛般细的瘦金体小字:不恕。

    “不恕”是个名号,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却又相貌不知、性别不晓的人的名号,明朝天顺年间,江湖上传闻着,想要谁死去,只要把此人姓名封入黑色信封,连同至少五千两的银票一起通过中间人交给不恕,此人必定会在三个月之内从这世上消失,而与死者相关的地方,则往往会出现“不恕”两个字,有时写在衣帛,有时刻在物件,甚至有一次,只见成群的蚂蚁密密麻麻排出“不恕”的字样。

    因“不恕”的第一案,字样留在柳叶之上,因此又叫“柳不恕”,也有人因其凶狠,起了个诨名叫“柳鹞子”的。

    传闻只是传闻,不过,近三年来,一位王公,二位尚书,二位将军,三位巡抚,还有若干等而下之者,相继离奇暴毙,甚至惹得皇宫也人人自危,圣上也龙颜大怒,下令重赏缉拿,却是事实。

    然而,追捕仅仅到画图影这步便陷入困局,因为没有人见过不恕,或者确切地说,没有人知道他/她的样貌。那些死者,往往好像生活与平时无异,只不过,某一天便突然出了事故,在戒备森严的府邸之中,甚至众多下人的眼皮底下,突然死去。因此,流言愈加长了翅膀一样疯传,有人说不恕是绝世高手,出入刀戟森森的王公宅院如入无人之境;有人说,不恕会奇门遁甲之术可以遁地逃走;有人说,不恕精于易容,真实面目永远不会被人看见;有人说,不恕能通鬼神,那蚂蚁排出的字样就是明证,所以那些人是无常勾走的,人世间又到哪里去查呢?

    “你怎么看?”沈烈风身后有两名少年,一个问另一个道。

    少年并未答话,只默默过去拾起那丸药,细观之,嘴角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

    夜,月,飞花楼。

    环佩响处,珠帘依次打起。

    “七爷,洗手。”小丫头小沐脆生生的声音。

    我将手放入银盆中,反复洗着,外面风声一阵紧似一阵,仿佛5年前妈妈手里的皮鞭……

    “好妈妈,妹妹年少无知,只求你饶她这一遭。”姐姐紫迷抱着妈妈的腿哭求道,本来赏我的鞭子,倒有大半落了她身上。

    “就是,鞭子落在这细皮嫩肉上,若留了疤痕,可是卖不上好价钱了。”施飞燕一边扶着妈妈,一边阴阳怪气地笑道,雪肤花貌,素口蛮腰,舞低杨柳,歌尽桃花,她是这里的花魁。

    这话倒是说到了妈妈心坎了,她两弯吊稍眉几乎要飞出粉面去,一口啐在我脸上,骂道“装他妈三贞九烈的我柳明凤见多了!最后不还都乖乖作了婊子!——小叶,取我的猫儿来!不信治不了这骚蹄子!”

    围观的诸艳中爆发小小的骚动,有做势劝解的,有低头不语的,更多的脸面中,浮现了一种翘首以盼的神情。“打猫不打人”是妈妈的看家本事,能叫你上不得生,下不得死,告不得人……许多性气倔强的丫头,都被这一招驯服得低眉顺眼。

    “妈妈,你无非就是要钱,若我能挣到比卖身更多的钱,你便不强我与姐姐了,如何?”横也是死,竖也是死,不如拼了,我不由冲口而出这样一句。

    妈妈着实惊了一下,转瞬又冷笑起来,“看不出来你还有这能耐,也好,不管你去偷去抢还是杀人越货,三天内,只要能拿出比飞燕拿到的更值钱的物件儿,就由你了。”

    花丛中满是笑声,飞燕娇嗔道:“妈妈,你忒看不起我。”

    妈妈没理她,接着对我道:“若三天后你败了,就给我乖乖做婊子去。还有,这三天你虽是自由身,却休想逃跑,不然你想得到姐姐会怎么样。”

    我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好”字,背上寒意生风。

    三日后,飞燕的笑意首先在一匹紫绫罗上展满,“妈妈,女儿可是不能给你丢人那,这三天是着实用了功的。这是东边王家官人送来,那是城北李家公子捧我。”她说着,又指向一株红珊瑚,高烛之下,一堂紫气赤霞,映得个青楼犹如宫闺,更不必说那满把的珠翠首饰,其中任拣一件,只怕也够那小户人家数年生计了。

    众人方啧啧赞叹,飞燕又道“瞧你们这点见识,粗布废柴也值得如此么,那我手上这件物事,岂不要唬杀你们了?”一壁说着,一壁拿出一只镂金小匣,上隽有山水花鸟,精美如生,严丝合缝的匣口处,被一把小锁锁个结实,“蒙福王之爱,赐我一颗碧海琉璃夜明珠,三更照夜,状如白昼,莫说那珠子本身,就是这匣子,在京城‘天下第一锁’万莫开家打造,设有机关,如果不是正主来开,只怕会被飞针射个满脸麻子,单这个也值得数百两银子。”

    那厢早有几个小丫头雀跃起来,叽喳着要看宝贝,飞燕一边笑岑岑往袖中摸去,一边阴阳怪气道,“小七儿,你倒是得了什么?也快拿出来看看呀!”众人遂起了一阵哄笑。

    “我得的东西?反正比你那粗布废柴值钱。”我淡淡道。

    众人笑声愈炽。

    “癞蛤蟆打哈欠——你好大的口气!”飞燕前仰后合。

    “不是我说的,你自己说的。”我从袖中掏出一把翡翠的小钥匙来,“没有这个,你倒赔一脸麻子也拿不到宝贝。”。

    飞燕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

    说时迟那时快,她一愣这工夫,匣子已被我劈手夺来,轻轻打开,寒光顿时奔射而出,如海上生明月,冰轮碧高堂,一屋子人一时鸦雀无声。

    “这东西的价值,不用我再重复了吧。”我淡淡道。

    “你……何时把钥匙……”飞燕气急,话未说全,飞扑过来夺那宝贝。我轻易地侧身让过了,怎么说,我爹也曾是威震瓦剌的军前副将。

    “鸡窝里抱出个鹞子来。”妈妈止住飞燕,似望我非望我地说了一句。

    那一夜,我抱着姐姐哭得天昏地暗,是爹娘走后哭得最凶的一次……-

    “七爷,水冷了,要不要换点热的?”小沐乖巧的声音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现在的我,常常洗手洗到水冷,即使这样,还是觉得不干净。

    我是做什么的?

    住在青楼里,似乎可以归于卖艺不卖身。

    我的技艺,应该算是精妙绝伦了吧。

    可惜,消受的人不是有福,而是不幸。

    不能保护自己,便要毁灭,不能刺痛别人,就要被碾碎,这,就是我的命运,我已经学会接受它。

    擦毕手,我缓缓打开了黑色的信封……

    (引子完)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初见 一章 完美谋杀(上)

悠悠秦淮,流不尽那罗袆香艳,脂粉繁华。北方狼烟四起,是男人的战场,而这里,一片歌舞升平,却依然是战场,惨烈程度毫不逊色的,女人的战场。

    飞花楼,在这河畔栉次鳞比的风月场中,可谓地位超然,鸨母柳明凤腕上的玉镯、唇上的胭脂,都总显得比其他搂主的成色好些,颜色鲜些。有人说,是飞花楼的位置好,那最高的飞檐,从对岸看去,恰能勾住最美的新月;有人说,是飞花楼名字好,想到人生如飞花飘逝,谁不尽情享乐;也有人说,嗨,还不是头牌姑娘正对了县上父母官的口味;更有人压低了声音说,飞花楼不止青楼的本分,还经营另一项可怕的生意……

    不过,这一切在5月初的一天都不再有人议论,这天人们议论的是,飞花楼头牌施飞燕死了,清晨被发现死在自己房中,消息两个时辰就传遍了坊间。

    其实,如果听到人说飞燕是头牌,叶如眉也许会撇撇樱唇,从鼻孔里哼出一个“切”来。

    5年,对青楼女子来说,实在太长,长到天上人间。叶如眉已经断不是鸨母呼来喝去抱猫那个小叶,而是出落得柳眉杏眼,润泽丰腴,歌舞琴瑟,色色精娴。而施飞燕,纵使再有经天纬地之能,毕竟只好一年较一年花褪红残,“该从良了……”丫头小梅曾听她在梦中念道。

    不过,施飞燕不愧是施飞燕,造化的锋芒虽略夺了她些许姿色,却也平添了几分妩媚泼辣与她,那一种游刃有余收放自如的态度,在叶如眉以年轻美貌攻城掠地之时,依然抓得许多男人死心塌地,其中甚至包括本县的父母官贪老爷,不多不少,恰只压那叶如眉半分,于众人纷纷观望之时,硬是把这花魁之位又霸住了整整两年,而且,没人能预测,会不会有第三年……

    当然现在,不会有第三年了。

    可能是缘贪县太爷之故,官府来人很快,检查得也很仔细。卸下脂粉,那一张黄黄脸儿把公差倒吓了一跳,不过看看指甲,却绝无什么青黑迹象。片刻,仵作回报,不似中毒,身上都验过,毫无一丝外伤。

    “快验验头顶。”捕头王成在周围几县里,也算第一把交椅的好捕快,他突然想到前日听书听的《包公案》,有一案便是死者被长钉贯入头顶,于是丝毫验不出外伤或中毒。

    “回禀大人,验过了,并无血迹或异物。”仵作答道。

    王成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难道这案比包公断过的案子还奇?却不得不硬撑着继续问道:“死者昨晚与谁同寝?”

    “禀大人,飞燕昨晚是独宿,因被一位叫楚玉的公子包占了,不许再接别的客人。但楚公子昨夜并未光顾。”

    “这楚玉是什么人?”王成问道,心中暗暗诧异:施飞燕怎会白空一夜,倒说不定还要骂句“狗揽八泡屎”的行话——不知有多少人等着她陪宿呢。

    群芳一阵叽喳后,有个嘴快的先说出来:“听说是当朝荆南王的公子”,然后遂一窝蜂炸开了锅,七嘴八舌地描述这楚公子的行止。

    从这些议论声中,王成大概了解到,这楚公子生得十分俊俏,谈吐不俗,使钱散漫,更难得的是极有小意儿,那见多识广的楼中诸艳竟多有为他诸如“姐姐莫饮那冷酒,极伤身的”此等一言飞红上脸的。其实,不用听议论内容,也能感到此人一定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从良人选,不然怎会一楼之女,个个对其印象深刻。

    不过,却无一人能说出楚玉到底来自何方,更不知道现在该去何处传他到场提供证言。王成左右想想,既然昨夜他人不在,自然不可能行凶,也便无甚要紧,于是又问:“那楚玉只独专飞燕一人么?”

    “我们这些庸脂俗粉,那楚公子是看不上的,不过论到能与飞燕相比,这楼里可不还有个如眉嘛。”人群中一浓妆艳抹女子阴阳怪气地道。

    王成心知这些不红的姑娘巴不得把叶如眉也趁机拉下去,好有出头之日,不过按动机来说,如眉也确实有重大嫌疑,于是他传唤如眉。

    如眉到场,既无悲声,也无喜色,只淡淡地道:富贵生死,各有分定,姐姐平素娇姿弱质,食少事繁,性又好强,病也莫使人知,只是常为颦眉捧心之态,换做个诨名“小西施”,如今果如西子般薄命,不是天数,却是什么?

    鸨母柳明凤证实了她的话,并补充道,飞燕近一二月来日渐瘦削,原来的衣带,竟宽得不得用了,她看在眼里急在心上,连日命伙房炖了好些补的送去,也完全不见收效,初时疑是飞燕得了女儿痨,但却又完全不咳,捧心之态,原来也有,想来说不定只是套住孤老的招数罢了,便也不再以为意。

    此时公人已将整个房间检查完毕,床第帷幕,首饰胭脂,等等物品,具未见任何急性或慢性毒物,“死者昨夜晚饭用的什么?”王成便问。

    “回大人,姑娘昨晚并不曾用饭。”飞燕的贴身丫头小梅答道。

    那明凤丧了一株摇钱树,正一腔懊恼,闻得此言,一把抓过小梅头发,没头没脑拿钗子乱戳,骂道:“没人堵住她口砍了她手,怎会不吃的?!必是你这懒蹄子伺候不周饿坏了姑娘!”

    小梅先是哭道,“姑娘那个脾气,说身体不适不想吃,我们哪里敢劝。”后来挨不过,只好混赖喊着“是伙房烧得太咸,姑娘才不肯吃的。”

    这边话音刚落。那厢伙房丫头小七已闪出来,脸蛋乌黑的,提着截烧火棍,上来撕嘴道:“你个遭雷劈的,一锅煮菜,这上上下下哪个不吃得干干净净?容你混赖?”

    王成忙止住三人争嚷,道,“那飞燕不用晚膳,想是怕有人暗害她?”

    “毒了谁也不会毒了她,那丫头极机灵的,我以前见她每次用饭都是令小梅当面尝之,无事方才自用。”明凤答道。

    看看面有红光的小梅,王成把最后一点食物慢性中毒的可能性排除掉了,又问群芳昨夜有何异状,众人皆道如常,终于无计叹道:“老爷前日梦见上好匹锦缎,可惜尺头短了些,没想到应在这上,一代花魁,就此暴卒,可悲可叹,只早日安排后事吧。”言毕领一干公人出门。

    各种神情的面具下,有人暗笑……

    —————————————————————————————(事件篇完)

    有兴趣的读者不妨猜猜看,

    谁是凶手?(这个是废话,看过引子的都知道)

    没有验出任何中毒或外伤的情况下,飞燕何以致死?

    手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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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章 完美谋杀(下)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战国策

    ——————————————————————

    灰污在清水中点点退去,露出玉色的肌肤。

    她是谁?

    人前,她是飞花楼的伙房粗使丫头小七;人后,她是名震九州的天下第一刺客柳不恕。这两个名字发展成诨号,敬她一声“柳七爷”,她便高兴,恨道一声“柳鹞子”,她也不恼。

    柳,是跟着飞花楼鸨母柳明凤的姓氏,然而,却几乎没人知道她的本名:青离。

    青离,紫迷,是遭逢家变前她们姐妹的名字。

    家变那天,母亲口吐鲜血呼号:不恕!不怜!从此,她便认定这应是她们日后的称号。

    想谁死去,只要把那人的名字与至少五千两的银票封入黑色信封交与她,三月之内,那人自会从这世上消失。

    自然,柳明凤从中获利甚丰,就是江湖上传的,别家青楼做肉生意,她家兼做血生意……

    不过,柳青离倒不甚在乎妈妈抽走多少,若不是妈妈敢发天下之奇想,精心培育,她也做不到这天下第一刺客之位,何况,还有那善良而懦弱的姐姐要照顾。

    青离擦过脸,扶正朝天冠,舒一舒云纹锦衣,拿过一把指甲挫笑岑岑地修指甲。她生得娇小纤细,汉白玉般的肌肤,红玛瑙似的嘴唇,黑耀石造就的眼瞳,一头青丝,两弯峨眉,都活像山水画中的黛墨画成,唯平视时,那乌珠下缘略略离开眼眶,有些相学上所说的“三白”之相,将所有温柔甜美都一笔抹煞,但与其说这一点是白璧微瑕,却还不如说带给她一种另类的美:冷傲绝艳,令人一见难忘。

    珠帘微动,“进来吧。”她头也不回地说。

    倩影闪入,是叶如眉。

    “不惜银子,只要做得干净,符合你的要求吧。”青离斜眼看看如眉,问。

    “妙绝,妙绝,只是连我也瞒过了,那飞燕是怎么死的?”如眉抚掌大笑,道。

    “桌上有玫瑰核桃糕,你最喜的,何不尝尝?”出乎意料地,青离完全没搭茬,反说了这样一句。

    “谢妹妹美意,我一时不饿,还请妹妹留着自用。”

    “没毒,放心,给一个人的钱,难道要我杀两个人不成?”青离自丢了一片入口。

    “如眉岂敢如此猜测妹妹,只是……”如眉慌忙辩解道。

    “只是那楚玉极爱细腰,怕多吃发胖对不对?”青离语气依旧淡定,但直视他人时,眼神有如鬼魅。

    “你,你怎知道,难,难道……楚公子也知道你?”如眉脸色一下大变,许多念头一下涌入脑海,不消说柳青离也是个美人坯子,好容易扳倒一个施飞燕,难道这刺客反要插一脚,阻住她嫁入荆南王府的春风之路么?

    “别想歪了。”柳青离缓缓站起身来,吃吃笑着,向空击了两下掌。

    屏风后转出一人,低眉顺眼,道:“七爷真乃旷世鬼才,没堵了人口砍了人手,竟能让人活活把自己饿死。老相好死了,贪太爷必然发狠来查,现在别说查不出,就是查出了,也奈何不得我们。”

    这温软而有磁性的声音十分熟悉,令叶如眉瞠目结舌,如五雷轰顶,不是楚玉,却是谁?

    “现在知道飞燕怎么死的了么?”青离转向叶如眉。

    “之前我还不信这样能保她必死,七爷果然神机妙算。”楚玉一脸谄媚。

    “君不闻‘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者’?君不闻仲达论孔明‘食少事繁,岂能久乎’?况飞燕本羸弱女子,因那楚玉作出深爱楚腰之状,为博周郎一顾,连日绝粒,腰肢渐小,心痛频频,能撑过今朝,挺不过明日,挨过明日,岂能保三月乎?”青离眼中流露出半分得意,却又有几处悲凉。

    “你到底是什么人?”如眉发疯一样冲上前,抓住楚玉的衣领吼道。

    “他?是三省外梨雨院的‘玉兔’儿,我挑了三日挑中,花了二千两才租出来这些时日,命他在你们面前演戏。”青离浅浅笑道,又转向楚玉,目光陡然变得冷峻如阎罗,“若走了半点风声,仔细你项上人头。”唬得那楚玉“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鸡啄米般叩头,口称“不敢”。

    “‘玉兔儿’,怪不得好个风流人物,原来是个‘玉兔儿’……”如眉跌坐在地,表情不知是哭是笑,只喃喃个不停。

    青离嘴角微微扯动了下,打起帘子,转身向外去了,转瞬就被蜂拥而上的暗夜淹没。

    春城,何处,不飞花

    飞燕的葬礼,如眉出人意料地出现了。

    她轻吟了四句诗: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他年葬我,知道是谁?而后扑地恸哭。

    据熟悉她的人说,似乎是真的从来没见她这样伤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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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章 命运的相逢-推理秀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西风悲画扇?

    ——[清]纳兰性德木兰花令(拟古决绝词)

    ———————————————————————————————————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自在杨花漫漫,招摇酒旗飘飘,乐颠颠提鱼行走的老叟,闹哄哄引车卖浆的小贩,一同画出了一幅熙熙攘攘的市井众生图。

    这景象让柳青离也不同寻常地感到了一丝闲适与欢快,她把马系在门外,走入酒肆,趁上菜的空当悠然环顾起四周来。

    左边的男子十指蓝黑,大概这左近有间染坊;后座的老叟清癯长须,满口之乎者也,八成是位私塾先生;酒肆掌柜趁人不注意塞了一个铜板入袖,想来老板娘是个厉害的主……门口那个穿蓝布袍子挂一块“孔明再世”的自然是个相士——不,等等,没见过这么奇怪的相士。

    柳青离的目光不由在那相士打扮的人身上多逗留了一会,脸面沧桑、眼珠贼亮、眼神游移、笑容神秘、口若悬河这些常见的相士特征在这里都找不到,取而代之的是十分有神的丹凤眼,配上高直的鼻梁与棱角分明的嘴唇,好生俊朗的一张脸庞。

    不过她才懒得为此困惑,只把眼神越过那家伙,投到门口系着的白马上。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她不知怎的吐出声来。

    是王维的句子。

    谁能想到,是“诗佛”王维的句子。

    那样轻狂的,好胜的,绚烂的,不设防的少年情怀,美到让“诗佛”也动了凡心。

    “然而,现在,若有人突然邀我饮酒,我只会担心是色狼吧?”青离暗想道,苦笑着摇摇头。

    没错,就是这样。

    “小娘子,来陪大爷喝一杯!”一个粗重而带几分醉意的声音在她头上炸响。

    青离回眼细看这声音的主人,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穿件破毡衣,脸上一道深疤,双手红肿,乜斜着眼,三分酒意,七分却是借醉胡言。

    青离从鼻孔里哼出一声冷笑,心中已有杀机闪过:这家伙看来没什么油水,不过既然活得不耐烦,割了**晒干混作鹿鞭卖也是好的。

    没想到,未等她开言,身后又有另一个声音响起:“这位大哥,你这印堂青黑,面带煞气,恐怕有灾厄缠身那!”

    青离定睛看时,这说话的却是方才门口那个不伦不类的相士,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你这牛鼻子说甚?”醉汉一把抓起相士的蓝布袍领,恶狠狠道。

    “莫动气,莫动气,你可是从北边来?”相士不紧不慢地说。

    醉汉没说话,但手上明显松了。相士趁势滑下来,往醉汉身上嗅了嗅。

    “你这身上,有金戈之气,还有血腥味,而且,现在还有人在找你。”

    醉汉的脸色变得惨白,酒似乎也醒了,往自己身上闻去,但显然他只闻到酒气。

    “哎呀!”相士惊呼一声,“原来现在已经午时了,天道人道,午时阳气最盛,小鬼还不敢来缠你,若你无知无觉地等到阳气衰败,只怕有性命之忧啊。”

    “神仙救俺!”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大汉一下像泄了气的皮球般蔫了,扑倒在相士面前。

    “还好你今日遇到我,贫道助你一场,也算是个功德。”相士笑曰,从袖中摸张纸片,鬼画了几笔,道:“把这个捏在手中,口念‘唵嘛呢叭咪吽’,一直向东去,不得回头,出了城门,便可以解厄了。”

    那大汉如得了宝贝一般,千恩万谢去了。

    相士看他远去,长出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却见青离止不住地晒笑:“好一个教人念‘唵嘛呢叭咪吽’的道士!”

    相士无言,尴尬地干笑了两声。

    “满街春衫,穿毡衣者,八成是从寒处而来,不曾备得;面有伤疤,多半饱经干戈;手上红肿,乃是冻伤,常因值戍时双手曝露所致,加上身体强壮,说话粗鲁,这几条总起来看,此人十有八九是漠北军士,而此时瓦剌犯边,激战正酣,军士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呢?那就只有一个结论,他是逃兵,按《大明律》当斩。”柳青离呷了口酒,幽幽说道,“不知小女子说的,对也不对,活神仙?”

    相士大惊失色,显出一种被人看透的窘迫,嘴张了几张,大概既想表达对强者的敬意,又有些许不甘心。

    “而且你不是什么相士。”柳青离拿过他的一只手来看,那掌丘处有厚厚一层茧,“你也是个使家伙(兵刃)的,又有如此识人功力,是个捕快无疑了,听你口音藏不住一点京腔,恐怕还是从六扇门直接过来的名捕呢。”

    “神了,当真神了!”相士拍案道,“姑娘现在要我不住念着‘沈云舒,彘也’走出东门去,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照做的!”

    “沈云舒,彘也”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沈云舒是猪”,青离不防他会这样讲,不由哈哈大笑起来。笑罢道:“你叫沈云舒?‘闲看云卷云舒’的‘云舒’?”

    “正是,不过我哥可不叫沈云卷。”

    青离再次莞尔,如果在平日,她才不会与陌生人闲扯这么多,可今天,也许是鬼使神差,也许是心情放松,她又问道:“那你看,我像什么人?”

    “如果说错,还请姑娘万万要恕在下冒犯。”沈云舒道,“因为这世上有机会受教育,能听到‘闲看云卷云舒’这句诗的女子,大概只有出身于显贵之家或烟花之所两种选择,而官宦小姐居于深闺,心地单纯,毫无阅历,又怎么说得出你刚刚那番话呢?所以在下猜测,姑娘出身于青楼。”

    柳青离的笑容霎时僵硬在脸上,整个人像给雷劈中,他猜中了事实,令她无以反驳的事实,可在19年的生涯中,她从来没有因这个事实像现在这样屈辱和难堪过,像从云端跌下来那样难堪。他说话的表情很诚恳,只是公事公办的分析,可这更让她感到想要流泪和发狂。

    云舒瞬时间也明白了,这是事实,可是,有时候,真的不需要拿事实去伤害一个人的。他看着青离的脸,不知道该说什么补救,气氛一时僵在那里。

    平地一声雷,这时,突然门外传来一声大喊,“不恕杀人啦!天下第一刺客不恕来我们镇上啦!”原本集市上南来北往的人群像被磁石吸引的铁屑一般刷拉拉地都改了一个方向,下饺子样都朝声音来源处奔去。

    沈云舒一把丢掉“孔明再世”的番子,喊声“失陪”就也跑过去。不过实际上并没有“失陪”,因为对此事最讶异的还当说是柳青离本人了,所以比谁都还跑得更快,要去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是谁冒用自己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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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章 不在场杀人事件(上)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唐]鱼玄机《赠邻女》

    ————————————————————————————

    “我是京城六扇门的捕快沈云舒,手上有几个不恕的案子正在查,让我进去一下!”沈云舒边晃着手上的金牌边大喊,才得以从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圈中“杀开一条血路”,看到凶案现场。

    柳青离闻言心中陡然一震,原来这人竟是为自己而来,不过老到的她自然不动声色,只跟着云舒前进。

    “居然是六扇门总捕头的二公子驾到,下官有失远迎,恕罪恕罪。”钱塘县吴县令忙不迭呵斥开观众,上来扶住沈云舒,满是皱纹的脸面笑得像朵盛开的雏菊花。

    云舒摆摆手止住他,自己走上前来。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间临街的小院,三间土房,正中是厅,两边偏房是卧室,厨房挤在犄角里,小得就能容下一个人。屋子灰扑扑的,一副颓废的模样。县衙的衙役站在这院外封锁住现场,不让外人进去。衙役身旁,站了一个颇有几分姿色的妇人,在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着。

    “那报案的民妇曹氏,六扇门名捕沈大人在此,有甚冤情,还不快快诉来!”吴县令立起眼睛道。

    “小妇人命苦啊……昨晚回了趟娘家,今早来就看家夫,家夫他倒在地上啊……那个天杀的,还拿走了我家的宝贝……大人你可要为民妇做主啊!”

    沈云舒好容易才从这语无伦次的哭诉和众人七嘴八舌的补充中理出头绪,明白事情的原委:这曹氏是这家的女主人,丈夫白甲祖上本是高楼广厦良田百顷的大户,当初曹氏嫁到他家也是贪图彩礼给的足,结果人算不如天算,这白甲人如其名,是个吃喝嫖赌抽五毒俱全的不折不扣的败家子,老人蹬腿闭眼没多久,家势就日渐败落,现在祖屋也被典了出去,夫妻二人蜗居在临街的一进小院里,苦涯年月。

    说是穷了,可也不全是,传言,白家有一祖传的飞凤蓝田玉镯,当初白甲的太爷爷路上丢了盘缠,七八天水米没沾牙,一进家门就晕地上了,可一摸怀里还紧紧捂着这玉镯,没舍得典当或贱卖换口饭吃,可见价值连城。如今白家势败,觊觎这宝贝的大有人在,可白甲硬是不吐口,对外宣称没这回事。可结果今儿早上,曹氏从娘家一回来,就见白甲躺在地上,身体冰凉,早已没了气息,家中被翻得乱七八糟,现在她还嚷着丢了玉镯,可见,不仅这宝贝是存在的,而且还真招来贼了。

    沈云舒示意门口的衙役让开,便踏入小院去。

    白甲倒在左边主卧房里,身旁一只瓷碗打得粉碎,隐约可见已干了大半的水迹,一些黑色小虫的尸体顺着水痕沾了一圈。死者面色发青,嘴唇发乌,龇牙咧嘴地拧着劲躺着,脑袋和脸被地上破碎的瓷片划破,流出些许黑血,脖子上被掐的青紫瘀痕清晰可见。手边有黑血写成的歪歪扭扭的“不恕”二字,想来就是引起恐慌的原因。据仵作所验,死亡时间约是昨夜子时,死因中毒和被掐兼而有之,所中之毒是砒霜,由于最近闹老鼠,这东西家家户户多半都会有一些。

    沈云舒抬眼再看屋里整体陈设:卧房中,正对着门,是一排柜子,上好的檀木,就是老旧得不成样子。北边靠墙是一张大床,四周垂着粉红的纱帘,依稀有些香艳的味道。地上散开摊着几个大木头箱子,里面都翻得乱七八糟,一个楠木匣子摆在箱内的一堆杂物上面,展示着空空的肚子。床边有桌脚留下来的灰痕印子,不过一个小巧的圆木桌却摆在窗前,桌旁横躺着两边椅子,似乎是被人撞倒的,旁边地上有极小一块碎银。厨房中他也查看了,锅碗瓢盆都收在碗柜里,米缸是满的,水缸却空空如也。

    “沈大人,如何?”吴县令跟上来问道,“一个人哪能死两回?依我看,是那天下第一刺客先用毒药逼供,问出那宝贝所在,再行凶将人掐死的。”

    沈云舒眉头一皱,没有答话,而是转向报案人:“白家娘子,你说昨日回娘家,是何原因?为何今早又赶回来了?”

    “实在让大人见笑了。家夫不肖,天天回来就是满身酒气睡死在地上,我一个妇道人家,背也背不动,抬也抬不动,还要收拾那些呕吐污秽,这越想是越委屈,昨儿下午就赌气回了娘家,结果父母责怪小妇人这是不守妇道,逼着小妇人今早就赶了回来,谁知……”,曹氏说着,又落下泪来。

    “大人可别被那小蹄子骗了,这些日子她正与那赖大勾三搭四,亲夫不死,那得钱贴补野汉子?只怕是自个作出这事来,推在什么天下第一刺客头上!”人群中一个老鸹嗓子突然响起,看时,却是本县的铁嘴刘媒婆。

    “你个半截入土的老王八,不怕烂了舌头!你问问我父母街坊,昨日可不见我在娘家?倒是你家汉子,上次被我男人打破头,我还怀疑他咧!”听闻有人挑衅,曹氏的眼泪突然也不知哪里去了,嗓门倒是大了一倍不止。

    “白家娘子不可血口喷人那,念汝是女流之辈,吾不与汝计较,然而吾诗礼传家之人,岂会做出此等龌龊之事?依吾看,倒是那珠宝行的牛掌柜,觊觎贵府宝物多时,何诸君有所不察乎?”柳青离看时,这是酒肆中那私塾先生开口,近乎戏曲的念白腔配上文绉绉的词句,在两个女人的对骂中显得格外滑稽。

    不过这一嚷倒嚷出了不少线索,吴县令遂传所涉的几人到现场来。

    刘媒婆口中的赖大是县里一个泼皮破落户,人高马大,脑袋上一块青皮,被传时正在与人耍钱,到场时衣如飞鹑,腰间别个酒葫芦,右手用白布包了,只是战战兢兢不敢抬头。

    “你就是赖大?昨夜子时在何处?”云舒问道。

    “没,没去啥地方,就在家呆,呆着。”

    “手上的伤怎么来的?”

    “叫家,家里刀划了——哎,我的酒!”

    众人看时,柳青离不知何时已抄了那葫芦,倒些酒出来,只见异常清冽,醇香扑鼻,沈云舒不由心中一动。

    “刘媒婆说你与曹氏有奸情,是否是实?”

    “大人,说句实话,那小娘子鲜花般个人儿,哪里瞧得上俺。”赖大叩头道,“这街坊都知道,刘媒婆男人是私塾汪先生,好听人家墙根,上次叫白甲打了,所以她栽赃俺哩。”

    围观的众人哄堂大笑。刘媒婆气得脸红脖子粗,嚷道:“老娘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你一厥屁股就知道你拉什么屎,昨儿那浪蹄子在门口跟你比了一个‘三’,别当老娘没看到!”

    “我出门倒个水,他正好过去,哪里比了什么手势与他!”曹氏也顿足哭道。

    沈云舒忙整理开乱成一团的现场,继续传唤另外二人,汪先生就在现场,尽管极力辩解,但众人的笑声已经证实了刚才赖大的话。他也拿不出昨夜的不在场证明,不过有路人说又在一对新婚夫妇的墙根底下看见过他。

    牛掌柜来到时穿件不甚合体的缎面褂子,肥胖的五短身材上一颗大头,一言不发,满面笑容,一对奸诈小眼却止不住滴溜溜地转。

    “酒楼的伙计说,昨日看见你请白甲吃花酒?”

    “白家是我的故交了,如今败落了,咱也不能人走茶凉,落井下石不是,接济几顿饭还是可以地。”牛掌柜笑道。

    “听说你曾屡次劝说白甲将玉镯让渡与你?”

    “玉镯?什么玉镯?我从来没听过嘛。”

    “你昨夜在何处?可有证明?”

    “我在家清理帐目,人证虽然没有,但做出的账本骗不了人啊。”牛掌柜答道。

    吴县令把目光投向沈云舒,这位“名捕”到底行不行?到现在只是问话,一句判断的词都没有?而沈云舒也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他整理了一下思绪:曹氏——气苦丈夫败家——有不在场证明;赖大——可能见财起意或奸情杀人——没有不在场证明;汪先生——被白甲打过——有不在场证明;牛掌柜——觊觎白家宝物——不在场证明不完全成立……尽管他心中还有许多疑点没解开,但也准备开始陈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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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章 不在场杀人事件(下)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唐]鱼玄机《赠邻女》

    ——————————————————————————

    “我追踪‘不恕’案件多时,我首先敢说,这不是‘不恕’犯下的案子,是凶手一时情急,想胡乱推给抓不到的人。”沈云舒清清喉咙,沉声道。

    人群中有些许惊叹声,也有许多“看吧,我就说不是”之类的事后诸葛的声音。

    “第一,不恕从来只杀人,不越货,若是丢了镯子,断不是其所为;退一万步讲,即使真如县令所推测,不恕先用毒药逼供出宝贝所在,再扼杀白甲,要找到镯子,一定都要掌灯,而留在地上的字迹歪歪扭扭,笔画相叠,怎么看都是仓促与昏暗间写成,未免太过矛盾。”沈云舒说着,将目光投向赖大,后者则目光畏缩,迅速低下头去。

    “呔!大胆赖大!还不速速从实招来!!”吴县令随手抓块木头权作惊堂木一拍,大喝道。分析案情没什么能力,察言观色他自是有一套,看见如此情形,先狐假虎威喝他一声再说。

    “俺是实不知,要招,招什么呀?”赖大强自发扬他姓氏的精神。

    “你穿着破落成这样,却哪里得钱买那一斗十千的清酒喝?”沈云舒用白布捏起刚才地上所见那极小一块碎银,笑道,“想必是这个了,原来白家窗边的圆桌上放着些散碎银两,你见财起意,一股脑刮了去,只是因为夜晚昏暗,掉在地上这一块。因白甲过来纠缠,你慌乱下与他扭打,扼住过他的脖子,手上的伤也是那时被磁片划的。不想,一会儿发现他竟断气了,你一时慌乱,急中生计,在地上写下‘不恕’二字,让世人以为是那个魔头所为。我说的,可对也不对?若你还抵赖,我们就来比对你的手指与那掐痕,如何?”

    云舒这一番话虽语气平和,但句句切中要害,那赖大听得汗如雨下,匍匐于地。

    “小人招,全招……跟大人说的,那是一摸一样啊,俺进了堂屋,乌七么黑的没人,突然看见银子,满心眼里就全是银子,不提防那个死鬼猛地捉住俺的脚,把俺吓得魂都飞了,也,也不知怎么地,回过神来,他就死了。俺,俺没拿镯子,毒也不是俺下的呀!”

    “人家院落,你怎得想进就进去?必是你与那曹氏勾搭成奸,合伙谋害了白甲!”吴县令再次把胖脸伸出来,用高八度的声音来抢镜头。

    “俺,俺真的不知道,俺是一直稀罕曹小娘子,但她从没给俺好脸色看过,昨日太阳打西边出来,她好像跟俺比了个‘三’还冲俺笑,俺以为是让俺三更时去,结果这,这,她根本不在家,俺现在还寻思着是不是当时看错了,不敢骗大人那!”赖大赌咒发誓地说。

    “大胆刁民!还敢抵赖,带回去大刑伺候!”

    “慢着!”沈云舒一声阻喝,“知县大人想放过真正的凶手吗?”

    “真正的凶手?”县令迟疑地问。

    “刚才大人所问,其实都还说得过去,白甲酒醉之人,自己回到房中不记得锁外边院门,而曹氏若是与赖大勾结,又怎会失约跑回娘家去呢?所以赖大在此未必说谎。而诚如大人所言,一个人不能死两回,若非有什么深仇大恨,何必对一个身中剧毒之人再行掐死呢?”

    “沈大人是说,下毒的另有其人?”

    “正是。而且此人还拿走了玉镯。”沈云舒的语气斩钉截铁。

    “我昨晚可没在呦!”“我老公昨晚可没在呦!”曹氏与刘媒婆齐齐喊道,发现言语撞车,二人又互相死瞪了一眼。

    “不错,那剩下的人就只有牛掌柜。账本这东西,是可以提前做好的,作为不在场证明并不充分。”沈云舒道,“况且,牛掌柜是珠宝行老板,也不用逼供,只要翻出宝贝自然识货。”

    “小民冤枉啊!”牛掌柜一听此言,大声嚷道。

    沈云舒摆摆手,示意让他把话说完,遂继续说,“昨日下午,牛掌柜听说曹氏回了娘家,便请白甲去吃花酒,特意将其灌醉,趁夜尾随入他家门,用瓷碗灌下毒药,翻出宝物拿走。为嫁祸他人,他在小桌上面放了些散碎银两,把本来在床边的小桌移至窗边月光下,月光一照,从外边都能看见白花花的银子,自然有见财起意之徒会自投罗网,今早为他挡下罪名。诸位若是觉得鄙人这个假设说得通,便可到疑犯家中搜寻,若能找到赃物,就铁证如山了。”

    众人看到桌脚移动过的痕迹,听了这番解释,皆有恍然大悟状,有人甚至带头鼓起掌来,一干衙役亦面露喜色,唯有那牛掌柜跳脚呼天喊地叫屈,一时乱成一团。

    正乱间,沈云舒背后传出三声冷笑,音质虽如碎玉,却带着种说不出的凛冽,好似那秋风梳骨,令人陡生寒意——先被言中出身,后被冒名,柳青离此时整个人都在无名怒火中焚烧着,一只柔弱的兔子愤怒中尚且咬人,何况愤怒的是最善于设计完美谋杀的天下第一刺客!

    云舒看时,是那酒肆中相逢,刚才夺了赖大葫芦倒酒的的姑娘,便问:“姑娘笑什么?”

    “我笑有人枉称名捕,却正想放过真正的凶手。”

    “什么?!”沈云舒不由瞪圆了眼睛。

    “小女子想请问沈大人三个问题。”柳青离收起笑意,道。

    “姑娘请讲。”

    “沈大人可有宿醉经历?感觉如何?”

    “曾有,醒时头痛眼涩,口干如火。”

    “炊饭人家,米缸盈满,水缸却无一滴水,沈大人可见过?”

    “这,这,是怪了一点,但也只是疏忽了吧。”

    “那白甲连祖上房产都不眨眼典卖出去,却舍不得一个玉镯,这可合理?”

    云舒不能答。

    “这沈大人的分析,入情入理,丝丝入扣,入木三分,你这小女子罗罗嗦嗦讲什么呀?讲了这半天,你想说谁是凶手?”县令不耐烦地插嘴,他对一个人换一张脸的功夫令人叹为观止。

    “凶手就是死者的妻子——白曹氏!”青离猛地转身,纤指飞扬,落定在那美少妇身上。”

    “胡说,刚才传唤过曹家的街坊,已经证实曹氏昨夜确实在娘家了。”那曹氏一脸惊惶未曾答言,县令先呵斥道。

    “小女子未尝否认过她在娘家,不过,也未尝说过不在场就不能杀人了。”青离冷笑。

    此言一出,只听沈云舒“哎呀”一声,一拳砸在自己另一掌上,“这样水缸无水就说得通了!”

    白甲的生活习惯,作为妻子的曹氏自然了如指掌。酒醉之人,半夜醒来渴神索命,满屋只有那一个瓷碗中有水,哪里管得了味道是不是有点怪(下了砒霜之故),必定咕嘟咕嘟喝个见底。所以即使她人不在场,也能确保丈夫喝下毒水。这点想通了其实很容易理解,但关键是大家都陷入了凶手将毒药强灌下去的思维窠臼,才想不到。而刚才移桌置银的推理,对曹氏也完全适用,她更可以假做给赖大一点暗示,不怕他不来。至于玉镯本身,作为家中女主人,要拿走更是不费吹灰之力,她只要布置好现场,回娘家去就可以了。有沈云舒这一拍巴掌,围观的人也多明白了这个道理,还有几个愚钝的,身边就近的人跟他们解释,也就都想通了。

    “沈大人,我当你是个名捕,你怎能这么冤枉好人!?就算水缸里没水,也不能说我就是有意的呀,你方才说牛掌柜那些,都不算数了?”曹氏凤眼一瞪,上来急急抓住云舒胳膊,厉声道。

    “这事断不是牛掌柜做的。他就算见到那个镯子,也不会拿走。”冷笑声再次响起,青离三白目中放出寒光。

    “为什么?”

    “因为那个镯子根本不值钱。”

    这云淡风清的一句话,引起了惊涛骇浪般的哗然,甚至比刚才听说赖大和曹氏行凶时,议论还要大得多了。

    “我当什么,原来是这满口喷粪!”曹氏面露得色,恶狠狠道,“不值钱,牛掌柜为啥眼红恁久?不值钱,那死鬼为啥紧紧捂着?”

    “刚才说了,你家相公祖屋田产都卖了,为何独不舍这个镯子?”青离淡淡道,“正是因为白甲他知道这个镯子本没有什么价值,若是卖了,不知够不够一壶酒钱,而只要永远不吐口,就永远有一张底牌,想乘人之危低价收购的,例如牛掌柜之流,就永远会请他喝花酒。”

    曹氏脸色渐渐发青,笑不出来,强自道,“不可能,白老太爷的事我可是里里外外听了不下二十遍了,肯定是真的,若不是无价之物,他怎会如此看重?”

    青离咯咯笑起来,“所谓无价,可说是无法用价值估算,也可说是无有价值。而世间之物,往往对某些人来说是前者,对某些人来说是后者。”

    “什,什么意思?”

    “我敢问一句,那玉镯上是否镌有女子名字?”

    那曹氏一下子面如金纸,一句话卡在喉咙里,身形晃了两晃,便倒下去

    *****

    之后,曹氏招供,自幼也是如花似玉的人儿,一心飞上高枝,没想到嫁了这么一个败家子,家产能典的几乎都典了,苦日子熬不到头,谁不委屈?最近,牛掌柜频频与白甲接触,她心中害怕这最后的希望也被典卖出去,于是心一横,觉得还不如结果了白甲,偷走宝贝,再找一房老实人嫁了,于是做出这个事来。她与赖大皆被收监,等待着制裁。

    在曹氏娘家,果然搜到一只古旧飞凤玉镯,牛掌柜只在手上掂了一掂,便摇摇头,叹口气,丢下了。

    刺眼的晚春阳光射在镯上,显出内侧有极细的“秀云”二字。

    县上一耄耋老叟说,隐约记得,“秀云”,是白家太奶奶未出阁时的闺名。

    只可怜,那枉送的数条性命……

    *****

    沈云舒这一现身,弄得妇孺皆知,在酒肆门口扮相士打探“不恕”消息的地下工作自然也进行不下去,好在他接到大约还较为可靠的线报,天下第一刺客已经离开钱塘北上,那他应该也要跟上去了。

    还有一件令他很郁闷的事情是,他把那酒肆邂逅、帮他找出真凶的姑娘弄丢了。或者说,其实是她不辞而别。

    他与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还不知道姑娘姓名?”

    “青离。柳青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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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六章 罗带-宁我负人

宁我负人,毋人负我

    ——曹孟德原话

    ——————————————————————————

    夜凉似水,残月如丝,荒山漫漫,冷露沾衣。

    这暮春的夜,往北来,还真有几分寒意。

    柳青离双手抱住肩膊,银牙紧紧咬住下唇,站在山路上张望着。旁边是一匹卧在地上,不停发出悲呜的黄骠马。人有失手,马有失蹄,那马一脚踏在石缝中,看伤势是跑不得了。

    会一点功夫的人,也依然是人。

    在全世界神乎其神的谣言声里,柳青离此刻,只是一个没勇气半夜在深山里四处徒步找路,盼望着出现一个能带她下山的人的弱女子而已。

    那些上山砍柴的樵夫、捕猎的猎户、采药的药农、抢劫的山贼——啊不,这个还是算了,你们谁来一个吧,我愿意以颈上珍珠重酬。

    忽然,远处传来得得的马蹄声,青离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她想到的那前几个都不是骑马的,不会真是山贼吧,但转念一想,又不对,山贼势众,断不可能单人独马的。

    正想间,蹄声已到了耳边,看来还是匹良驹。

    月在那人背后,青离看不清脸面,只见得一个乘马人形疾驰而来,那分明的剪影,倒有几分神似说书里形容的“赵子龙”、“锦马超”等英武将领。

    “青离,怎么是你!”倒是那人一声惊呼,翻身下马,迎上前来。

    柳青离细看那人面目,却是那日在钱塘遇到的捕快,沈云舒,心中不由一时百感交集:又谢他当时挺身相助,又气他毫不留情言中自己出身,又喜他此时出现总算有马下山,又忧他可是专门冲着自己来的,躲还躲不及,怎么又在此遇见。

    “柳姑娘,请上我的马。”云舒看到卧在地上的黄骠马,青离不说什么他也明白了。

    青离犹疑一下,默默地依言做了。

    她坐在沈云舒的后面,而且尽量往后靠,但这已经是让她感觉很不舒服的一个距离了,一个太过亲密的距离,一个容易伤害的距离。她双手紧紧抓着马鞍,双腿紧夹马腹,努力保持身体不随着白马的跑动而前仰后合。

    这个姿态实在传达出很多东西,跑了没几步,沈云舒喝令马儿停下,转头来拿她的衣带。

    “你干什么!?”

    “你再往后挪,只怕都要掉下去了。我把衣带与你的系在一起,你可不用死死磕着马鞍,也不用担心马快的时候必须要楼我的腰。”

    青离沉吟半晌,低声道:“你不是猜我出身青楼么,何必如此敬重?”

    “我也不知道。”云舒笑道,“可能只为了自己的心罢。”

    “对了,还不知姑娘你去哪里?”他又道。

    “幽州。”青离没有说出来的,是那边有单“生意”要做。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着,自然,柳青离会隐瞒很多事情。她的青丝一缕缕挽留着夜风,心中荡漾起一种无端惆怅的情绪。

    即便现在靠得这样近,我爱你,或恨你,想把头靠在你肩上,或是从背后捅你一刀,你都一点也不知道啊。

    好了,打住吧!青离突然察觉心中的一点苗头,警觉起来,暗暗对自己说道,是这月亮,是这危机,不然,她怎么会生出些许豌豆枝蔓般柔软的依恋?她,应当是铁板一块的,也只有是一块铁板,才能好好地活下去-

    正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声唿哨如那二踢脚钻天样拔地而起,炸开四面无数的火把与乌云般的马蹄声。

    是山贼,这下真的是山贼!!

    “弟兄们,公的宰了,雌儿带回去!”为首一个头戴玄巾面目狰狞的大汉喊道,满天飞蝗般一群人,催马的,徒步的,便都压过来。

    “快逃!”柳青离狂喝道,好虎难挡群狼,就算是天下第一刺客,想在打斗中以一敌百,也只有被撕碎的份儿。

    而实际上不用她说,沈云舒也是这样做的,雪花马四蹄生风,开始疾驰。

    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一点是,纵使是匹良马,载了两个人,速度上怎样也吃亏,那贼众眼看着只越来越近。

    “快!丢东西!”柳青离抓住颈上的珍珠项链,只一扯,一片离人泪珠儿便晶莹飞散,在朦胧的月光下划出道道银白色的弧线。

    沈云舒跟着扯开包袱,抛撒散碎的银子,青离能想到的办法,他也都能想到,永远稍欠一点的,是那份破釜沉舟的果断与决绝。

    这珠玉的效果像血腥刺激了野兽的神经,群贼开始哄抢那些珍珠与碎银,任那贼首用马鞭在背上留下血红的印记,也先抢得一块再说,后面抢不到的,宁可践踏着前边人的身体,也要红着眼地冲过来,仿佛二人能眼流金汁口喷银块一样。

    尽管如此,由于哄抢,贼众的整体速度毕竟减慢了,只要青离与云舒保持着丢东西下去,就可以与这群匪徒拉开距离-

    什么?悬崖?

    雪花马一声长嘶,在悬崖边骤停下来,云舒青离的骑术若是差一点,都会被甩飞出去。

    动物有着它原始的本能,它知道,这个宽度,载着二人,它跳不过去。

    这真是最糟糕的情况,折回去,断没有可能,往前冲,就算的卢在世,只怕也只能载动一人飞跃。

    柳青离眼看着乌泱泱的人群越来越近,视线却在火光中模糊起来,一幅幼时的景象不知怎么飞入她的脑海-

    她,和姐姐紫迷,还有一群孩子在学马上武艺,手里拿着真刀真剑,新鲜非常,而父母们在一旁观看,谈笑风生。

    然而,不知哪里突然飞来一挂噼啪着的鞭炮,一时所有的欢声笑语都变了人喊马嘶。“抓紧缰绳!”“夹住马肚!”“不要掉下来!!”即使在父母们这样惊恐的喊声中,孩子们还是陆续被甩下来。运气好的皮开肉绽,点子背的甚至肚破肠流。

    “青离!紫迷!实在抓不住就抱头跳下来!不要受伤!!”母亲大声哭喊道。

    紫迷照着做了,但一落地就被所骑之马踩踏了一下,发出一声惨叫。

    最后只剩青离一个小孩还在马上,剑衔在口中,拼命往后拉的双手虎口都已经开裂,染红了缰绳,眼中满是惊恐。然而,那马依然惊魂未定,一会人立起来,一会大尥蹶子。

    我不行了,我真的骑不住了……

    所以为了不让自己受伤,只能这样做!

    剑光闪处,硕大一个马头飞起,那喷血的腔子犹自往前奔驰了数步才倒下。

    喷射的鲜血溅了青离一脸一身,但她已经完全不顾,只死死抓住马的鬃毛,让自己不被倒下去的马体压到。

    见过那场面的人都说,那一刻,说满脸血污的青离是地狱里出来的罗刹恶鬼,没人会怀疑。然而,不能忽略的事实也是,青离,是所有孩子中受伤最轻的一个-

    “为了保护自己不惜伤害他人——”,火光闪回现实,青离用尽全身力气大喊道,

    “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随着这声长啸,她一把将沈云舒生生推下马去……

    *******

    *******

    但是,你没有忘记,他们的衣带是绾在一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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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七章 身无半文去贺寿,没搞错吧?

庭前多蚁阵先排

    ——声律启蒙

    ————————————————————

    败也绾带,成也绾带。

    这是柳青离发现自己和云舒二人被两只水桶一样缠挂在断崖上横生出的一根大木枝丫上的第一个想法。

    然后她看到沈云舒的眼睛,旋即感到脸上火烧火燎地烫。

    羞愧难当,既为愚蠢,也为恩将仇报。

    她就这样默默用余光看着沈云舒由惊恐转回正常,去细细解开那绳结,并往树下移动,她不知该说什么好,也没脸再同他说话。

    直到他从下面伸手说:“小心下树。”

    这人是吓掉魂了,撞到头了,还是本来就有病?

    “是我推你下来的……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记性哪里那么差。”

    “你不恨我?”

    “挺恨的。”

    “…………”

    “不过算了,其实有一瞬间我也这样想过,扯平了。”

    “你只是想想。”

    “说明我没你果断。”

    青离失笑。

    沈云舒扶她落地站稳,目光落向茫茫而幽暗的远方,长长叹了口气,“你可知道于少保?”

    “于少保无罪有功,心如日月,世人谁不知?”

    “那你可宽宥下令杀他之人?”

    “不打算。”

    “好大胆子的小姑娘。”沈云舒怆然笑道,“可不宽宥,你又打算如何做呢?”

    青离无语,如果让她现在站在当今圣上,也就是后世所称的明英宗面前,只有两个人面对面,并无其他挂碍,只为那大清算中罹难的父母,她手中的利刃,会饱饮鲜血吗?

    身后能谥“英宗”的皇帝并不多,史载,朱祁镇复辟后,任贤能,废殉葬,“无甚稗政(坏政策)”,同时,也算有情义之人,对为他担忧哭泣而变得病残丑陋的钱皇后不离不弃。

    柳青离此时自然不可能知道后世评价,但她心中未尝不清楚,北地蒙尘、南宫幽闭的八年不是白过的,目前的皇上可说勤政爱民,若换一个,还不知世道是什么样子。

    那从天上跌落尘埃的八年中,他的心情又是如何?如果他不处理当初拥立景泰帝的人,这重生般的机会,又是否会被打碎?

    不是没有可能。

    即使九五至尊,有的时候,想要好好活下去,都那么身不由己。

    一声叹息……-

    二人这样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好在都没受什么大伤,夜观北斗、日看树荫,细辨方向,终于在第二个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刻,眼前出现了巍峨的城门。

    他们翻过的是秦岭东部余脉,今在河南省境内伏牛山麓一带,所到之城正是洛阳。

    洛阳乃是十三朝古都,青石的官道中正平直,路两旁大小铺面林林总总,有些身份的人家往往还栽种牡丹,这时节正抓住春风的尾巴怒放,虽因时间还太早路上行人不多,却有白马寺中隐约传来的悠扬晨钟,缭绕在那些雄浑高楼的画角飞檐,令整个城市格外雍容安详。

    不过青离云舒此刻无暇顾及身边风光,因为二人凡珠宝、碎银、簪环,甚至衣物等值一点钱的东西全扔下去喂了山贼,境况实在落魄。

    “你不是有个牌子么,拿着去找府尹,只说扮成这样是来查案,求些支援可好?”青离轻声道。

    “扔下去了。”

    “少来,你们六扇门的看那个比半条命还重,不比金银珠玉,怎么会扔?”

    “我拿出来看了一眼,刚想揣回去,叫你一把抓去扔了。”

    “啊?……”

    柳青离突然想起,好像当时是有什么闪着金光的东西被她一把夺了丢掉后,云舒大喊大叫“不能扔啊”的,没想到居然是那枚金牌。不由一下子红了脸,垂了头立在那里,用足尖不住地在尘土上打圈圈。

    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如此强悍的女子示弱,格外显得可怜可爱,沈云舒本来颇没好气,见她那小绵羊似的样子,竟半分也横硬不起来,反过来安慰她道:“牌子可以再弄,人没事就好。”

    青离不语,半晌,道:“这个便也罢了,可这样说来,我们现在岂不是……”

    二人对看了一眼,异口同声地给出了正确答案:“身无长物!?”-

    这的确是糟糕的一件事,就算想扮相士骗点钱,都要先有个蓝布袍子以及一块破“孔明再世”幡的资本,这会儿,分文没有,又人生地不熟,上哪弄去?

    二人冥思苦想,转瞬已是日上三竿,仍一筹莫展,唯有加速消化了在山中吃那两个青小树果,此时腹中轰鸣,快赶上现在轮船汽笛了。

    很久之后,提起这事,二人还不忘互相嘲笑一番,心境却正如“却话巴山夜雨时”了。

    正难间,忽见一群乞丐,个个拖着黑油油一根竹节棒,捧着破兮兮一个粗瓷碗,大人扯着孩子,孩子抱着婴儿,北雁南飞般,呼隆隆往一个方向跑去了。

    “敢问大哥,他们这是去哪?”云舒不由好奇,问身后一个小贩。

    “嗨,客官你从外地来吧?这城里第一号怜老惜贫的,便是那恭顺伯家史老太君,今日是她八十大寿,在府院里那是摆开了十个大缸,专门施粥,这城中乞丐,真是好福气,我表弟前日从陕西来,说那边今年大旱,贫困人家……”

    小贩一边低头摆放他的货物,一边絮絮说道。

    “哎,人呢?”等他抬起头来,眼前却已没了人影——

    恭顺伯沈云舒没见过,不过毕竟听父兄说起,多少了解一些。对这人的大致印象是不比一般人更高尚,也不比一般人更卑劣,唯有一点颇有口碑,就是十分孝顺,而且幸运地有个仁厚贤德的母亲。

    二人跟着乞丐跑了一阵,恭顺伯的府邸已经到了,只见偌大一个宅院,热闹非凡,左边十个大缸一字排开,浓稠的白米粥冒着腾腾热气,诸多贫弱之士便欢欣鼓舞地挤在那里,等待饱餐,而右边是送拜帖贺礼的队伍,喜气洋洋而秩序井然,恭顺伯在朝中并无什么实权,因此来送礼的并不多趋炎附势之徒,还是因敬重老太君为人,发自真心的居多。

    沈云舒到了门口,却迟疑住了,不往左走也不往右走,在中间开始晃悠。青离心中发笑,知他怕是有生以来第一遭,哪里放得下面子,她自己倒是无所谓,反正在飞花楼作小丫头时,端茶送水也做过,端屎倒尿也做过,人的高贵与卑贱,不是在于这些的。

    云舒这一徘徊,可踌躇了旁边接引小童:这二人想要往左还是往右?衣裳虽有些地方划破了,可细看都是上好的绸缎面料,面上虽风尘仆仆,掩不住气质卓然,老太君常说的一句话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什么来着?”听说这世上有些佯狂的名士,倒常故意做些奇怪的事情出来。想到这里,小童便决定迎上前来,笑岑岑道:“二位大人这边请。”

    云舒与青离同时一愣,随即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大窘。

    “我们,我们……”青离脸涨得通红,即便她不算很在乎面子的人,这个状况下,要她说出“我们其实是来讨饭的”也太难了吧。

    正难间,只见沈云舒跨前一步,拱手笑道:“小生姓云,名舒,这是舍妹,我们打钱塘而来,早闻贵府老太君之盛德,没想到,路经宝地时,竟恰赶上如此盛事,真是三生有幸,故略备薄贺,愿与诸君共庆老太君千秋。这里有劳小哥通报了。”

    人都是喜欢被尊重的,那小童一介小厮,平日被呼来喝去,这时受如此礼待,竟比得了几个铜板的打赏还高兴,眉开眼笑地在前走着,引他们往二门里去。

    “想死啊你,我们哪有贺礼?”青离趁小童不注意,狠狠捏了云舒一把,发急道。

    “安啦,我跟柳不恕的案子那么久,也不是白跟的。”

    青离一下子收声不敢多问,怕哪句话不当露了马脚,心里却嘀咕着“关我什么事?”

    “这里便是登记的礼单了,敢问两位大人有何惠赠?”小童拿过一匹满是新墨的红帛,道。

    “以何为贺,在下曾细细想过,金珠何其俗鄙,宝器贵府不缺,字画又不曾备得,后来倒想出一件奇物,定能令老太君欢欣喜悦。”云舒道,“今日厨房必要做许多甜食,还多多有劳小哥,帮忙找一桶废弃的蜜糖水来,另要一把扫院子的扫把。”

    小童面带疑惑,但反正这些极易得的,见云舒说得诚挚,便依言而行,须臾备齐。

    “约半个时辰后,你来那边看。”沈云舒指着一块疏有草色的平整土地,对小童笑道。

    小童继续忙去了。云舒略一运气,巨“笔”如椽,饱蘸浓“墨”,几个腾挪,地上已现龙蛇飞舞、铁画银钩的八个大字:“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字虽好,可作为贺礼,是否薄了些?又为何不讨笔墨,写在纸上?”青离此时已猜知就里,不由心中震动,却也暗暗佩服他的急中生智,但外表就更要装作懵懂,只缠着问云舒。

    “待会你便知道了。”云舒一笑,还要卖个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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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八章 众目睽睽 谁拿走了琉璃鹦鹉?(上)

蚂蚁从四面八方涌来,贪婪地吸吮它们最爱的蜜糖,人类的欲望虚荣、恐惧迷茫都可笑地担在这些事不关己的生物身上。恭顺伯府的“祥瑞”之兆只怕第二天一定会传遍洛阳的大街小巷,这倒不是沈云舒装神弄鬼不肯说出这“祥瑞”是由废糖水和破扫把炮制得来,而是因为八卦的传播者们本身要的只是娱乐,不是真相。

    这也是柳不恕当年在某案子后留下蚂蚁组成的“不恕”二字的谜底,云舒当时想了几天终于猜破,于是更坚定柳不恕是普通人而非鬼神的信心。

    虽然云舒据实以告,但看着黑绒绒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八个大字,以及围观人群的惊叹称奇,老太君脸上还是乐开了花,下来扶住二人肩头细看,连连道:“难为两个孩子,又齐整,又知礼,还这么有心思,老身倒想见见你们爹娘,问问是哪辈子修来的福。”

    这府上,老太太便是天子,见老太太这么高兴,众人皆顺势抬举二人,最后竟把这初见的二人看了座,扶上亲朋的寿席,连那接引小童都面上有光。

    青离落座,放眼四顾。那主桌上首坐得是老太君与恭顺伯母子,老太君满头银发,身体富态,慈眉善目,喜气盈盈;恭顺伯中等身量,蟒袍玉带,华冠云靴,颇多佩饰,虽年纪约四五十,却有些浮夸不稳之感。再旁边坐的是一女子,看位次应是夫人,三四十岁左右,保养姣好,皮肤白皙,朱唇贝齿,举止亲切,年轻时也当是位美人。四周还有些府中直系儿孙及媳妇,不一一表了。按规矩,青离估计自己这桌上是稍远一些的亲朋,例如夫人、媳妇家的亲戚,便也环顾一下。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自己这桌上,竟另有一个夫人!那轮廓眉眼、嘴唇鼻子都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不过,细看一下,这女子虽然与上首的夫人长得一模一样,衣着也算新鲜得体,但眉头微蹙,面色枯黄,比较相看,感觉是上首的夫人站在太阳光下,而这个女子头上一团乌云。女子身旁是个半秃的男子,颧骨突起,目有红丝,想必是她丈夫了,配在一起,格外显得潦倒。

    “敢问大姐,那女子与府上夫人可是姐妹?”云舒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出于好奇,低声问身边一位实际更应该叫“大婶”的女眷。

    “可不是嘛!要么怎么说,‘时乖黄金失色,运来顽铁生辉’,这万柔桃与万娇杏本是一奶同胞的双生姐妹,当初啊,还是姐姐柔桃先嫁了个日进斗金的顾大户做妻,虽说是商贾人家,那吃穿用度,也是寻常人做梦都不敢想的;这妹妹娇杏,虽是嫁到伯府,却是做小,一年也见不得伯爷两次,那时节,整日里偷偷抹泪的。谁知这后来,大户家竟败落了,倒是娇杏肚子争气,生了个大胖小子,赶上正室亡故了,便扶了正,现在成了凤冠霞帔的浩命夫人。唉,这人生际遇,各有分定,半点不由人哪。”大婶边说边摇头道。

    云舒还想问什么,却被一阵锣鼓梆子打断了。老太君爱热闹,这是请来的杂耍艺人、戏班子还有说书的先儿。

    看时,有男女先儿各一名,穿青布攒钱褂,手中拿着短板家伙;戏班子约有十几人,虽脸上画了油彩,还能看出大多是小孩子,其中一个唱黑脸的不小心跌了颇重的一跤,又不敢哭,憋得脸上的张飞也愁苦不堪;而最为引人注目的还是杂耍艺人,有的翻着筋斗进来,有的手上轮着三只果子丢、有的脸上画了黑白小丑边走边插科打诨,为首的是个穿红衣的小厮,一双笑眼,神情动作中透着一种狡黠与干练。

    “菱官,来个把戏!”有熟识这帮伶人的人喊。

    那红衣小厮闻言,也不说话,只躬下身到席间一便服男子——众人认得这男子,是公门中人,名唤李彤的——面前,一手摊开,笑笑地盯着他腰间玉佩看。这李彤便解了玉佩与他,没忘在那俊俏如女子的脸蛋上捏一把,引来一阵哄笑。

    菱官收了玉佩,在手中向左右众人展示一遍,遂拿条丝帕裹了,又转几圈后,放在另一个伶人递上的首饰盒中。待做足了势,却猛地将盒子往地上一摔。

    “啊!?”刚才还一直沉得住气的李彤不由大喊道。

    菱官依然笑着,当着大家之面打开首饰盒,解开丝帕,里面却赫然空无一物。

    “好小子,还我的九龙佩来。”李彤上前不依不饶道。

    “却不在这里了?”菱官一拍他腰间,众人看时,果然不知何时那玉佩又挂回去了,于是拍手惊叹,一片笑闹,老太太更是被逗得合不拢嘴。

    这是市井中常见的戏法,全凭杂耍者手快,在一瞬间已经把道具藏在袖中,然后何时何地取出自由发挥,自然难不倒云舒,不过戏法这东西本来是图个开心,便也跟着傻笑一番,青离本来觉得无趣,见他笑了,不知怎的也跟着微笑起来。

    接着男女先儿说了两段才子佳人故事,戏班子也唱了几出热闹戏文,一时酒过三巡,气氛空前高涨。

    “听说圣上赐了只琉璃鹦鹉给伯爷?何不拿出来让小人们开开眼?”有人嚷道。

    “去,拿匣子来。”恭顺伯本身是有些虚荣的主,此时酒酣,更没遮拦,闻言,便吩咐身旁赵老仆道。

    柳青离注意到,夫人的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是责怪夫君爱炫富的毛病,不过大庭广众,也不好说什么。

    俄顷,赵老仆双手端出一只小匣,那匣体用白玉,口衔金锁,镂有鸳鸯戏水与合欢花盛开图案,巧夺天工。夫人万氏小心接过来,贴身摸出一把翡翠小钥匙开了,顿时响起一片惊叹。

    匣中是一只琉璃鹦鹉。琉璃是一种烧制出来的工艺品,晶莹通透,色彩奇幻,而且与钧瓷一样,投入烈焰时,都是同样心血,出来时却只有看运气了,废品率高达一半,能出现没有气泡、色调多变的,便是制作者的造化。

    而目前这只鹦鹉,无疑是精品中的精品,金头翠翅,色彩斑驳,腹上甚至出现了极难烧出的一抹幽蓝,颜色过渡水乳交融,亦真亦幻,加上琉璃是皇室用品,一般只赐给状元和显贵,民间很少见到,无怪众人惊哗。

    不过柳青离的傻眼,却全不为这异宝,而是为那匣子——凡一门功夫做到极致,总会有强烈的个人风格留在上面,曾经有一个类似的匣子对青离的人生有重大意义(见本文引子),她一眼就判断这个匣子也是京城锁王万莫开的作品,并由是,眉间心上,许多往事一起袭来。

    正想着,那玉匣连着鹦鹉已经传到她面前,她抬眼看见夫人虽不好亦步亦趋地跟着,但神色紧张关切,一直盯着那匣子,生怕出什么闪失。有道是,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为避嫌,青离也就随便点个头,让那宝贝往下传阅了。

    约一炷香功夫,那宝贝传完一遍,夫人收过来细看了一下,见五彩斑斓的鹦鹉依然在匣中振翅欲飞,仿佛长长舒了一口气,遂锁了匣子,令赵老仆送回去。

    宝物虽去,遗留在众人口中的议论却达到高潮,恭顺伯在此起彼伏的赞叹唏嘘声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捻着疏须,频频颔首。

    谈笑间,突然一声“不好了”炸起,举座皆惊,看时,却是赵老仆跑将回来,手中捧着那个匣子。

    “一惊一乍,成何体统!有什么事,慢慢讲来。”夫人心中一震,仍故作镇静道,并伸手去接玉匣。

    当她拿到匣子的一刹那,不用老仆说,也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装东西的容器,跟没装的,分量是不一样的……

    “老奴,老奴把宝贝放回去,正要给柜门上锁,突然外面不知哪个大喊一声‘走水了,快来人那!’,老奴一慌张,忙出门看,却半个鬼影子也没,就回头给柜子上了锁,过来复命。可走到二门,左想右想不对,忍不住回去查看,结,结果,这一打开柜门,就掂着匣子轻了……”赵老仆气喘吁吁地说道。

    万夫人哪里还听得他说完,早摸出钥匙去开那锁,抱着一线重量是错觉的希望。谁知万事欲速则不达,只听“咔”的一声,翡翠钥匙竟断在锁孔里。

    青离看着这一切,在脑中迅速搜索和组织着:鹦鹉放在玉匣中,钥匙一直在万夫人手里;玉匣放在暗柜中,柜门钥匙恭顺伯拿着,不过刚才给了赵老仆。听老仆形容,盒子有可能被人调包,但也应不可能,从没人见过万莫开有两件相同作品,何况图案都是手工所镂,想做到一模一样不被发现极难,去哪里找调包用的匣子?那难道是老仆说谎?

    “幸好今日这宴我在。”众人看时,说这话的是刚才拿玉佩给菱官作把戏的公差李彤,“伯爷,看来此时只好撬开这匣,确认是否失盗了。”

    “李捕头,只怕不行。”万氏道。

    “这匣子精巧,我也心疼,但此时并无他法了,还望夫人海涵。”

    “妾身并非舍不得,只是这匣子是家父所制,匣子虽小,却有机关,若硬劈硬撬,会有百根飞针射出,恐伤及大人。”

    李彤也知道她父亲是万莫开,不由变得慎重许多,想了想,说,“那只有裹得严实些撬了,玉制之物,总开得的。”

    万夫人沉吟半晌,终于叹道,“也罢。大人小心。”

    于是就有此一幕:李彤身披重铠,面覆皮革,只露出眼睛处两条细缝(好在就算平日,他眼睛也不太好找,被射中的几率基本为零),手忙脚乱地去对付那小小玉匣。不过,这滑稽的一幕此时毫无“笑”果,众人皆站得远远的,却又屏气凝神伸长脖子观望。

    约个把时辰,突然清越一声,接着便金石之声不绝于耳,如雨打玉盘,须臾,一切复归寂静。

    “娘的,若不是这铠,当真作了刺猬。”李彤扯下面罩,擦一把汗,悻悻道。

    不过万夫人可没有这等庆幸的心情,只见她身形一软,往后便倒。

    匣子里面,果然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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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3 09: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众目睽睽 谁拿走了琉璃鹦鹉?(下)

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滕扃鐍之不固也。

    ——庄子

    ————————————————————————————

    “宝贝原来可是在这里收着?”李彤问。此时公门中已来了多名衙役,锁起现场,百十名客人,与二三十名助兴的百戏,都不得脱。

    “正是。”

    云舒细看,这里是恭顺伯书房,地上织毯质地精良,花纹考究,却并无半个人物走兽,想是波斯国的货物,墙上挂了王祥卧冰求鲤、王裒闻雷泣墓等数幅图画,皆出名家之手。那卧冰求鲤图后面原有一个暗柜,琉璃鹦鹉连玉匣原本就放在里面,而除了这件稀世奇珍,柜中也还有许多金银宝货。

    “都怪我老糊涂没想到啊!”赵老仆在那里絮絮自责,“我还奇怪,哪个缺德的这大喜日子叫喊‘走水’,见匣子好好的,也没多想,锁了柜子回来。结果走到二门觉得不对,再回去掂量一下,这宝贝,宝贝就丢了。”

    “呔!当时大家俱在席上,只有你独个拿了钥匙过来,必是你个老头儿弄鬼!”李彤喝道。

    “老奴在这府上半辈子了,绝不敢作此欺心之事啊。”赵老仆急得跺脚。

    “李大人息怒。”夫人此刻已经恢复了平静,柔声道,“人有三急,也不能说所有人都在席上,而老仆一向诚实,他说有人喊‘走水’,我看倒可能是真的。若他弄鬼,单那宝贝传阅完一遍,是我看真了亲手锁起来的,老仆他只有柜子钥匙,没有匣子钥匙,却如何拿走鹦鹉呢?”

    这一问几乎难住了所有人,方才那匣子被硬撬开时的数百飞针,是假不了的(况且盒子本身也损坏了),而翡翠小钥匙一直是夫人贴身带着,不管谁是犯人,怎么可能在不打开盒子的情况下拿走鹦鹉呢?

    正困惑间,突听李彤大笑三声:“我知道是谁干的啦!”

    众人忙屏息凝神,听他述说

    “那耍把戏的小厮菱官,还不快快招认!”

    云舒闻言一时迷茫,宝物只在席间传阅,台上耍戏的诸人近都未尝近前,按常理最难得手,看这李公差自信满满,难道他有何高见?

    “草民冤枉!”那菱官玉容失色,奔前叩首道,“小奴未曾近那宝贝,也未曾见那钥匙,大人如此说,可不屈杀小奴了。”

    “你何须用钥匙,你可是会那‘隔板取物’之术的,窃去宝贝易如反掌!!”李彤高声道。

    只听“噗”地一声,沈云舒一口热茶,全喷在前面一人身上……

    -

    菱官才要辩解,却见一人走出,朗声道,“戏法戏法,都是假的,全凭练熟了手快而已。”

    这人正是云舒,他跨前一步,捻了席间一个坚果,比划两下,随便用个碗覆了,道,“大人请看,我虽手脚不及伶人麻利,但勉勉强强,也能‘隔板取物’哦。”说着再打开碗,里面却是空的,摊开另一只手,坚果只在手心。

    李彤努力瞪大那双“单缝眼”,看了许久,突然爆发大喝:“原来是你!!这里数百号人,只有你来历不明!进来就操控那些蚂蚁,我看你就不像好人!现在又会隔板取物,快快招来,把宝物藏在何处了!?”

    “笨蛋……”柳青离在后面掩面叹息。

    “可不是么,身为公门中人,居然满脑子只有这些怪力乱神之说,实是笨蛋。”云舒脸涨得通红,气道。

    “我说的是你。”

    “哎?……”-

    青离真的是为云舒抓狂了:也不想想自身什么处境,还要为别人强出头。她本不想引人注目,但此时看来云舒还没看破犯人伎俩,她不出来说话,恐怕真要被抓起来了。

    正要发话,却听一个和缓但威严的声音响起,“老身活了这一辈子,不敢自夸,也算走过些桥,经过些路,从未见世上真有‘隔空取物’之事。”看时,竟是一直没开腔的史老太君,于是众人一时静寂,只听她说。

    “那孩子虽是来路不明,老身却看他是个坦诚率真之人,不然何以为第一次见的戏子出头?而想出蚂蚁祝寿的点子,足见聪颖灵秀,依老身愚见,倒不如听他说说道理,有见地也说不定。”

    云舒一时惶恐,因为他也未十分想透,但情不得已,只得硬着头皮对众作了一揖,道:“人为财死,此案的动机每个人都可能有,所以在下只能抛开每个人的秉性关系,单从可能性上分析。钥匙只有一把,夫人贴身带着,那能顺利开匣子的只有夫人一人而已。”

    “一派胡言!”恭顺伯大怒,“夫人温良恭俭,为贤妻之标榜,节妇之楷模,怎可能做出监守自盗的事来!”

    “伯爷息怒。”倒是万夫人拉住了夫君,“人家说了,只从可能性分析,且听他把话说完。”

    “从可能性上分析,也有问题,夫人贵为主母,众目所归,何曾离席跑去书房?”说话的是李彤,这会儿他脑袋倒清楚了。

    “可别忘了,这席间还有一位‘万夫人’,因在寒门,不受瞩目,即使中途离席一会,恐怕也不会被人发现。”

    众人闻言一怔,接着争先恐后地将目光投向角落中的万柔桃——恭顺伯夫人的孪生姐姐身上。

    “二位万夫人若趁人一个不注意,调换下身份,拿着钥匙的人就可以单独跑去书房了。”

    静……

    然后,一个乡老用带有浓重洛阳乡音的语言打破了沉默。

    “娃子,只怕她们那衣服不中吧?”

    …………

    宾果!万娇杏头戴金鸾,身着霓裳,耳中明月,腕上玉环,而万柔桃只是穿光鲜些的布衣(明代商贾不得衣锦)罢了,长相虽然一样,那打扮却如何瞬间换得?

    云舒不由汗如雨下,这硬逼出来的推理,果然漏洞百出啊。

    正为难,忽然身后香风一动,却是青离眼神如魅,伏上来咬住耳朵,“你可读过庄子?”

    火大!都什么时候了,还掉书袋!

    不,不对……

    仿佛一根银针飞入云舒的脑海,射破所有魇魔幻像,清越一声,万籁俱寂。

    “你还有何话说!跟我到衙门走一趟吧。”李彤道。

    “等等,在下说能开匣子的只有夫人,可并没有说那匣子被开过。”云舒脑筋一动,转圜倒也快。

    “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开了匣子,那鹦鹉却是飞出去的?”

    “不打开盒子,就无法拿到鹦鹉,犯人正是要我们这么想啊。”云舒脸上终于盛开了姗姗来迟的笑意

    “??”

    “《庄子》中有则故事,为防备小偷而加固箱子的锁牢,可大盗来了,连箱子一起背走,唯恐锁牢加得不坚固。”云舒嘴角上扬,眼神也变得锐利起来,“这个案子,道理也是一样,贼人是尾随老仆到书房,在柜子上锁前大喊一声,趁老仆出门察看,飞速入内连匣子一起换过,再跑回来入席。只等回家有空慢慢取出那宝贝。如果没被发现,自然最好,如果被老仆发现盒子轻了,也能使大家陷入现在这等的困惑。”

    “云公子所言于理虽通,但家父一生招牌,就是在世上不做两把同样的锁,贼人却拿什么去换了我的玉匣而不被发现呢?”万娇杏不由站起身来,问道。

    “鸳鸯合欢,皆为婚姻美满之兆,那玉匣可是夫人嫁妆?”

    “是,这有何干?”夫人面上微红。

    “这就是了,令尊做的每一把锁,世上都独一无二,所以夫人的钥匙插进去才断了,可是,令尊未尝说过,不做同样的匣子吧?”

    此言如一声惊雷,炸响在所有人头上。凡已做父母,尤其家中有不止一个子女的,皆心有戚戚。

    作家长的,岂不希望儿女都能一样美满和顺、幸福平安呢,别说是双胞胎,就是普通姐妹,做嫁妆时,也都会尽力求一碗水端平,若有所不同,只怕不使姐妹生隙,也会暗怨父母偏心,于是万莫开花十二分功夫,冒着被误会作了相同的两把锁的风险,将两个匣子镂得千肖万似,肉眼难分。

    这里,没有天下锁王,有的只是天下父母心而已……

    万娇杏拿过那已经破坏的匣子细看,果然底部找不到极细微的一道划痕——当初家中孩子因此还挨了好顿打,“姐姐,你……”,她话未说完,却已哽咽起来,说不下去。

    “娇杏,我,我并不曾……”万柔桃一时亦发急,落下泪来。

    “恐怕却也不是她。”云舒道,“在下记得,方才是起哄伯爷要拿鹦鹉出来看的是个男声。”

    众人一阵喧嚣,有嘴快的嚷出来,“对了!是顾大户喊的!”

    百十人的目光遂转过去,将那个已经面色青白,缩在妻子身后的矮小男人钉得不能动弹,一只白玉金锁小匣,不知怎的从他袍袖中掉将出来,在地上弹了一下后停稳,并无伤损……

    后来,没人追问云舒青离真正身份,他们便也没说,固辞了伯爷作谢的百两黄金,只留了一匹瘦马并几两碎银做盘缠,继续往北去了。

    这次,青离坐在前面。

    行至城门,却有一人挡在马前,定睛一看,却是那宴上红衣小厮菱官,此时他身上只薄薄一件春衫,挽着个青布包裹,愈显星目流波,丰神俊美。

    “小奴并不问公子出身家世,只求天涯海角,鞍前马后,与公子相随。”

    云舒傻眼了一下,不过旋即明白,有明一朝,显贵阶层男风大盛,虽然绝大多数都只是玩玩,但也有少数爱侣深情痴缠,那俊俏文弱些的一方,可说是心理上的女子,有时竟比那真女子还忠贞不移。眼下,他怕不是碰见这样一个了……

    “我,我……”云舒看他眼中噙泪,楚楚可怜,一句“我实在没有那方面的爱好”死活说不出口,生怕伤了他心。

    突然长毛瘦马一声长嘶,纵蹄人立,开始狂奔,绝尘而去,生的风险些把菱官带倒。

    “柳青离!扎马屁股也要先说一声,我差点掉下去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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