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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4 16: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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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28年,戈达德改变了看法,承认那些比纳测试的心理年龄低于十二岁者,只有一小部分是真正的低能,而即使是愚鲁,也能通过教育和训练使他们过上正常的社会生活,而不必加以隔离。至此,戈达德的立场与比纳的立场已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在这时候,比纳测试被作为测试天生智力的方法,早已在美国流传开去。这得归功于另一位心理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路易斯·特曼(Lewis M.Terman)。1911年比纳测试的最后版本包括54道题,只测试到十六岁水平。特曼在1916年对比纳测试做了扩展,包括90道题,测试到“超级成人”水平。特曼将每个年龄的儿童平均得分设为100(即心理年龄等于实际年龄),允许有15分的偏差。他把这个测试称为斯坦福—比纳测试。和戈达德一样,特曼认为低能是社会美国心理学家、智商测试的推广者特曼。败坏的根源,“并非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低能者,但是所有的低能者都至少是可能的犯罪分子。谁都难以否认,每一个低能的妇女都是可能的妓女。道德判断,就像商业判断、社会判断或其他任何高等层次的思维品质,是智力的功能。如果智力滞留在幼稚状态,道德不可能开花结果。”特曼认为智商高低决定了在社会上的成功与否,一个理想的社会是根据每个人的智商进行分工的社会,智商低于75只适合于干粗活,75—85只适于干半技术活,“智商高于85者当理发师,可能是一种严重的浪费”,而要在社会上成功,可能需要有115或120以上的智商。因此特曼希望能测定社会上每个人的智商,由此有了另一个创新:使智力测试大众化、商业化。比纳测试必须由经过训练的人员主持,每次只能对一个儿童进行测试,因此不可能大规模地进行。但是特曼却希望每个人都接受斯坦福-比纳测试,为测试提供了标准答案,因此任何人都可以主持测试、评定结果。一个儿童在经过5次30分钟的测试后,就被测定了智商高低,该结果可能影响其一生。智商测试很快成为了一个产值数百万美元的大工业,各种各样的版本被发明、推销,而所有这些版本都以斯坦福-比纳测试为依据。斯坦福-比纳测试成了以后所有智商测试的标准,一直被使用到现在。
但是从一开始,“智商”学派就在学术界遭到了批评,这些批评至今也没有平息,而智商学派几十年来也未能充分地回应这些批评。智商学派声称智力测试与文化背景、学习内容无关,测试的是抽象的推理能力。但是他们提供的某些问题和标准答案,显然是在测试对一个特定的文化中的社会规范的理解程度。例如在斯坦福-比纳测试中,有一道题是:“我的邻居来了三个不寻常的访问者,先是一位医生到他家,然后是一位律师,然后是一位牧师。你认为那里发生了什么事?”特曼提供的标准答案是“死亡”:医生做最后抢救和死亡鉴定,律师草拟遗嘱,牧师接受临终忏悔。显然,一个不了解西方临终习俗的人,很难做出正确的回答,将会被认为“愚蠢”。即使是在西方国家生活智力正常的人,也不一定会按标准答案回答。特曼只对一名他称为“有觉悟的年轻优生学者”的男孩的非标准答案破例接受(这名男孩回答说是“结婚”:医生来查看未婚夫妻是否适合结婚,律师草拟婚约,牧师主持婚礼),但是对其他答案一概认为是错误的,最常见的错误答案是“离婚后再婚”,至于其他虽然合理但是太简单的答案像“聚餐”、“娱乐”都不被允许,过于复杂的、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答案(比如“某人病危,在临死前结婚和立遗嘱”)也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
难道创造性和想象力不被算是智力?这正是智商学派遭受到的批评中最致命的一点:什么是智力?智力是极其复杂的现象,不论是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社会的角度,都没有人能对智力下一个能被学术界公认的、恰当的定义,更没有人能够提出一个关于智力的理论解释极其多样的与智力有关的种种现象。有些人有很强的分析、推理能力,却缺乏想象力;常见的智商测试题:受测试者被要求在后面的空格中填入合适的后续字母或数字。有些人数学能力很差,但是语言能力很强;有些人言语迟钝,但是思维反应敏捷;有些人学习能力不强,但是却善于处理社会关系……如何能够客观地判定这些具有不同的能力的人的智力高低?又如何能够对具有丰富的内容的智力做线性的数量排列?许多学者把智力定义为学习能力,但是学什么呢?数学、语言、图像识别、音乐、绘画、处理人际关系还是野外生存能力?智商测试以及当代其他学习能力测试所测量的,只是数学、推理和语汇能力,这最多只能说是智力的一小部分。但是智商学派却认为智商测定的是正常人必有的普遍智力。在20世纪初,英国统计学家斯皮尔曼(Charles Spearman)为了分析智力测试的结果,发明了因子分析法。他发现,人们在回答不同的智力测试时,其得分具有相关性,即在某一套智力测试得分高的人,在另一套智力测试中也倾向于得分高,反之亦然。这些不同的智力测试的结果是不是存在一个共同因子呢?他用因子分析法进行分析,发现的确存在一个相关因子,他称之为g,代表普遍智力。由于他已认定人的智力具有天生的“普遍因素”,便认为这个抽象的g真的是测量了普遍智力。但是我们知道,机理未明的相关性很可能是没有意义的,由此而得的因子也不过是个抽象的、很可能同样没有具体意义的符号,它可能反映的是环境因素(某些人在各种智力测试中得分高,是因为有良好的营养、家庭、教育),可能反映的是遗传因素(某些人在各种智力测试中得分高,是因为他们天生就聪明),可能反映的是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的共同作用,当然可能什么也反映不了。
但是智商学派却认定他们测定的是受遗传因素另一种常见的智商测试题:受测试者被要求从右边的图形中选一个填入左边的问号处。决定的、天生的、不可改变的普遍智力。在4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史密特(Bernadine Schmidt)决定验证这个说法。他在芝加哥选定了254名来自社会底层的12到14岁少年作为研究对象。这些少年都被认为低能,平均智商只有52。史密特对这些少年进行了三年的强化训练,包括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作风、学术基本技能等。三年后重新对他们进行智商测试,发现他们的平均智商增加到72,整整长了20分。五年后,史密特对他们再次做了测试,发现其平均智商继续增加,达到了89,进入了正常人范围,而且有四分之一的人的智商增长在50分以上。这个实验已说明了智商的高低并不是不可改变的,也就不可能完全由遗传因素决定,而与后天的教育有关。那么智商在多大程度上是与遗传因素有关的呢?在遗传学上,用遗传率来表示某项性状受遗传影响的程度。这是一个在0和1之间的数字。如果不同个体的性状差异完全是由于基因差异引起的,遗传率为1;如果完全是由环境因素导致的,则遗传率为0。研究孪生子的性状异同,是确定遗传率的一个好办法。一对同卵孪生子的基因组是完全相同的,如果他们从小被分开、在不同的家庭长大,那么他们某个性状的相似程度,就被认为代表着该性状受基因影响的程度。30多项孪生子研究(合计包括一万多对孪生子)的结果表明,智商的遗传率大约是0?5。但是这样得到的遗传率事实上指的是先天因素,而先天因素并不完全是由基因决定的,出生前母亲体内环境也会对一个人的先天状况有重要影响。由于孪生子是同时在同一个子宫发育的,他们共同的先天因素并不仅仅包括相同的基因的影响,还包括相同的母体环境。在考虑了孕期母体环境因素后,智商的遗传率只有大约0?34。
可见环境和随机因素对智商高低的影响其实是更加重要的。即使是受遗传因素影响的那部分,也只是个统计结果,究竟有多少基因、什么样的基因参与其中,作用机理如何,我们都一无所知。近来英国和美国联合开展了一项研究,试图寻找影响智商的基因。研究者将数百名实验对象按其智商高、中、低分成几组,并提取其DNA加以分析。研究者选定了大约90种与神经功能有关的基因加以比较,看其中是否有与智商差异有关的。至今他们还没有找到任何与智商高低相关的基因。如果有一天他们发现了某个基因的差异与智商的高低相关,我们是否可以说这就是智商基因甚至是智力基因呢?不能。打一个比方,如果蓄电池坏了,就能影响汽车发动机的起动,但是我们并不能说蓄电池是发动机的“基因”,它甚至算不上是发动机的一部分。同样,任何能影响神经元的构造、功能、代谢和营养的基因,都有可能影响人的智力活动,并成为影响智商的基因。有的这类基因与智力活动并无直接的关系。例如,有极少数人,大约在三四十岁就会得阿兹海默症(老年痴呆症),他们如果做智商测验,无疑得分会很低。他们得病的原因,是某个基因(例如app基因)发生突变,生产异常的淀粉状蛋白。这些淀粉状蛋白在大脑中沉积下来,就会抑制周围的神经元的功能,从而导致痴呆症。显然,任何能够引起整个神经元功能失常或死亡的基因都能导致智力缺陷,但是这些基因本身的正常功能不太可能与智力活动有任何的关系。
要而言之,智力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多样的现象,不可能做定量的线性测量。并不存在一种可以比较正常人的智力高低的“普遍智力”。所谓智商测试,测量的不过是数学、推理、语汇方面的学习能力。智商测试在学校教育中有其应用价值,但不宜夸大其作用,更不能产生它是在测量智力的误解。智商的高低并非真正反映智力的高低。智商并不是完全由遗传因素决定、不可改变的,环境因素的影响可能更为重要。影响智力的遗传因素是极其复杂、多样的。遗传性的智力迟滞往往是由于与智力活动没有关联的基因突变导致的。任何能够影响神经系统的活动的基因都有可能影响智力活动。找到某个特定的“智力基因”的可能性,可以说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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