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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5月1日电(记者单纯刚)一农家妇女,竟冒充河南省交通厅干部,骗取他人现金13万元。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现年32岁的孙枫系河南省封丘县荆隆宫乡农民,现住郑州市铭功路某小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4月,孙枫得知封丘县营里村在呈批申请村公路修路款的情况后,经人介绍与营里村的干部李某、程某认识,谎称自己在河南省交通厅工作,能够为村里申请到修路款,在取得李某、程某二人的信任后,以需要请客送礼为由,从二人手中骗走现金25000元。2005年6月,孙枫从吴某处得知河南省公路局欠被害人程某18万元工程款。孙枫谎称自己能够帮忙把工程款要回来,在取得吴、程二人的信任后,以需要送礼为由,骗走程某现金40000元。2007年6月份,孙枫得知郑州市民赵某的私家车要出售,价格13万元,孙枫通过陈某认识被害人张某后,谎称省交通厅有一辆白色帕萨特车要卖,价格65000元,在取得张某的信任后,孙枫骗取其现金65000元。案发前孙枫退还张某40000元,案发后将剩余25000元退还给被害人。
法院认为,孙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能够积极退还部分被害人款,具有酌定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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