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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6 1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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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他平等的修法
(一)自他平等修法的标准 华智仁波切以一个譬喻说明了自他平等的标准:下了一场大雪后,“我”和某人一起走在路上,此时“我”穿着一双鞋,那人却光着双脚,“我”就脱下一只鞋送给他。于是,“我”的右脚和他的左脚都没有鞋穿,同样地受寒冷之苦;而“我”的左脚和他的右脚都有鞋穿,同样都避免了寒冷之苦。如果在一切实际行动当中,都能够这样做,就是真正的自他平等心。
值得注意的是,“雪中让鞋”只是一个小小的譬喻而已,有人肯定会想:“这很简单,我也办得到”,而实际上,假如路途不是很远,时间不是很长,而且只是偶尔一两次,有些人也可能会把自己的一只鞋让给别人;可是在所有的事情上,我们都能这样做吗?做不到的!既然如此,那我们所发的菩提心是不是很虚伪呢?也不是。虽然我们发起了为利众生愿成佛的决心,而现在却尚未达到自他平等的境界,还需要一个锻炼的过程。佛也没有要求在发了菩提心后,必须立即全盘接受大乘菩萨的所有思想和行为。因为即便这样要求,我们也是做不到的。
从无始以来,我们一直在培养自重他轻的念头,此念在心里早已根深蒂固,所以要立即做到自他平等,自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但是,只要能够坚持不懈地朝这个方向努力,就很不错了。往昔所有的佛菩萨、高僧大德,也都是从我们这样的凡夫位走上去的,如果从现在起,我们能够在打坐时和出座后如理地思维、修习,则一定可以达到菩萨的这些境界。
(二)自他平等的具体修法 做完打坐前期的预备工作后,就静下来正式入座。这时,要反复地观想、思维知母、念恩、报恩等修法,并深深体会到:“天下所有众生都是我的母亲,在作我母亲的时候,对我都是恩重如山。他们是我的母亲,是我的家人;我是他们的儿女;我们是一家人,我们母子俩应该同甘共苦。”
即便在出座以后,当我们看到人或动物的时候,也要立即如此观想。在日常生活中,就要这样反复地锻炼。这些观想内容不是无中生有,而是符合事实的,只是由于无明的暗覆,才使我们不能明见而已。
在此基础上再思维:既然我是他们的儿女,众生是我的家人,那么我就有责任为他们遣除痛苦、创造利乐。(“利”是指暂时的利益,如在轮回中享有健康、长寿、无病等福报;“乐”是指解脱的利益,如成佛、获得阿罗汉的果位等。对此也有相反的解释,“乐”是指世间的圆满,“利”是指出世间的圆满。)
这样做的原因有两个:其一、我非常想望自己能享有幸福,其他众生也跟我完全一样;我非常希望自己能远离任何痛苦,其他众生也跟我一样。在趋利避害上,我和他们是平等的;
其二、既然所有众生都是我的父母、亲人,那么我是怎样对待家人的,也应该同样地对待一切众生。从今以后,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而至少要将自己一半的快乐分予众生,为众生承担一半的痛苦,这就是自他平等的核心思想。
此后,再加上四无量心的修法。
第一、慈无量心。这时要观想:以前,我做的很多事情都仅仅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的幸福;现在,即使我做不到根本不为自己打算,至少也要将百分之五十的幸福送给其他众生,将百分之五十的幸福留给自己。譬如,如果工作了两天,就把第一天挣的钱留给自己,把第二天挣的钱无条件地送给他人。以此类推,如果在所有的事情上都能够这样做,这就是修自他平等的结果;在没有达到此标准之前,如果有心朝这个方向努力,这就是正在修自他平等。此时算不算是菩萨呢?如果具备世俗菩提心,则也算得上是一个初步的菩萨,因为不一定所有的菩萨都层次很高。
第二、悲无量心。这时又要修知母、念恩、报恩,并由此深深地体会到一切众生都是母亲。然后,再按照外加行轮回痛苦的修法,观察众生的痛苦,从而体会到一切有情每时每刻都在感受不同层次的痛苦。这时再思维:“既然他们是我的母亲,我是他们的儿子,我就应该为他们遣除痛苦!无论我现在的能力怎样,都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不做是不行的!我有这个责任!”
大乘菩萨必须要有责任感,这是最关键的!如果看到众生的痛苦不生悲悯之情,看到佛菩萨的功德不起羡慕之心,没有任何责任感的话,就不是大乘菩萨。
比如说,有些居士听到一些禅宗公案,就说这个不能执着,那个不能执着,连放生也不能执着。可是,作为凡夫如果什么也不执着,什么都无所谓,就会没有责任感;如果没有责任感,就没有动力,就不会积极地修行。这样一来,人家肯定会说佛教是消极的。因为你这也不做,那也不做,什么都不做;觉得这也没有意思,那也没有意思,什么都没有意思,这样的思想和行为当然是消极的。
大乘佛教认为:并非世间的一切作为都没有意义,只有一切都为自己打算的,类似于争权夺利等等之类的作法,才是没有意义的;而为了利益众生,无私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却是很有意义的事情,是我们必须积极努力去做的事情。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
在打坐观想时,一定要感觉到“我有这个责任”,即使在出座以后,我们也要培养这样的责任感。平时,在看到任何众生时,都必须想到:“他是我的母亲,我是他的儿子。”从世间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儿女有没有责任来减轻、断除母亲的痛苦呢?肯定是有责任的!这是最起码的道理,任何人都知道。不过,一般世人却只重视这一世的父母。例如,中国传统文化很讲究孝道,但其所要孝顺的对象,却仅仅是这一世的父母而已,并未涉及前生后世。而大乘菩萨却把父母的概念扩大到前世、后世,乃至生生世世,这样推理的结论是——所有众生都是自己的父母,这个结论是有根有据,一点儿也不过分的。如果对现世的父母应该孝顺的话,那么对生生世世的父母,为什么不该孝顺呢?为什么可以没有责任感呢?所以,必须要有责任感!
现在我们有没有责任感呢?这很难说。如果有人能够做到完全不为自己着想,只为众生打算,愿意承担为众生减轻痛苦、创造幸福的责任,那么他就是菩萨。但是,如果再严格一点来看,仅仅这样做还是不够的。比如说,一些基督教徒建立了很多慈善机构来利益大众,虽然这也属于无自私的奉献,可是其结果却并不理想,因为这样做只能帮助对方减少一些人世间的痛苦,却根本无法解决最关键的生老病死之苦。所以,我们不仅要有责任感,而且要以佛陀的智慧来利乐有情,这样,利益众生的层次和范围就大不一样了。当然,即使现在我们不能立即或在短时间内全盘接受菩萨的所有行为,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我们要有往这方面努力发展的决心,要向往、羡慕菩萨的境界。
在最开始的时候,最关键的就是一个认识问题。如果我们认识不够,不觉得所有众生都是父母,不能推翻、超越心里那些早已根深蒂固的旧观念,而始终认为:“我只有一个父亲、一个母亲,哪会有那么多的父母呢?”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走上大乘菩提道。
用现代的语言来说,大乘佛教就是教我们如何解放思想。解放什么思想呢?一个是一切为自己打算的自私心;另外一个是无明,又叫愚痴。正是这两样东西把我们紧紧束缚在“自我”的小圈子里——从不为他人着想,只考虑自己,而且只知道计划自己现世这几十年的事情而已。现在,我们静下来反反复复地修自他平等,就是在解放思想,其结果就是培养责任感。因为,如果我们有了这样的责任感,自然就有了动力,才会愿意积极地为实现一切众生的利乐而精进,并且不会因为任何人的阻碍而退缩;相反的,如果我们没有这样的责任感,就没有动力,即使经人百般劝导,也不愿意为众生奉献自己的一切。
总之,若从为众生创造利乐的角度来观想,就是修自他平等的慈心;若从为众生遣除痛苦的角度去观察,就是修自他平等的悲心。
第三、喜无量心。这时也要从知母、念恩、报恩修起,最后要思维:一切众生是我的父母,为他们创造利乐、减轻痛苦,是我的本分、我的工作。但是,如果不需要我的帮助,他们已经有能力为自己创造幸福、遣除痛苦,那么这不正是我所希望的吗?我为什么还要嫉妒他们呢?
譬如,某项工作本来是要我来做的,如果另外一个人帮我做了,那我有没有道理嫉妒他呢?当然没有道理!从这个角度进一步扩展,我们就可以意识到:当众生享有幸福的时候,我们不但不应该嫉妒,而且还要发愿——祝愿他们永远不离开这样的幸福!如此深深地思维,就是修自他平等的喜心。
第四、舍无量心,此处又叫做平等心。自他平等的舍无量心,是指不片面地对所有众生修慈、悲、喜心,同样地善待所有的生命。凡夫的观念与平等心正好相反,比如,有些人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从而忽视了动物等其他生命的幸福和利益;进而又把人划分成很多种族;再把一个种族划分出很多阶级;又把一个阶级划分出亲友和仇人。但是,在大乘菩萨的境界中,却要将所有这些差别全部化为平等,这就叫做修自他平等的舍心。
这里的四无量心与其他修法中的四无量心有何不同呢?修自他平等四无量心的特点是:第一、修慈无量心,即给予众生安乐。此时要观想,至少要把自己一半的安乐分给众生;第二、修悲无量心,即遣除众生的痛苦。比如,以前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为自己减轻痛苦,而此时要观想,至少要把以前一半的精力用来为众生减轻痛苦;第三、修喜无量心,即对众生的安乐心生欢喜,就像自己在远离痛苦、享有幸福时,心里会无比高兴一样,此时也应观想:愿将自己一半的喜悦之心分给众生,即众生幸福快乐时,我也非常欢喜;第四、修舍无量心,即指对一切众生修自他平等的慈、悲、喜心,这就是自他平等的四无量心修法。
还需要注意的是,修四种无量心时,都必须修四个具备。如修慈心时,这四个具备即指:一、具备想望——强烈地希望每一个众生都能获得利乐;二、具备发愿——在想望的基础上,祝愿一切众生都能获得利乐;三、具备发誓——发誓从现在起,要根据自己的能力为众生创造利乐;四、具备祈请——祈请上师三宝加持我能够为一切众生创造利乐。修慈、悲、喜、舍四无量心时,都不能离开这四个具备。
最后再强调一下自他平等的原则:在没有修自他平等之前,我们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为自己考虑;在修好自他平等之后,则是百分之五十考虑自己,百分之五十考虑其他众生,简单地讲就是——我是怎样对待自己的,也要怎样对待其他众生。这时还没有完全放下自己的事情,因为修菩提心也需要次第,如果一开始就要求我们完全放下自己的一切,是不切实际的,所以只要求我们一半为自己,一半为众生,这就是自他平等的原则。
在起座前,如果有可能,就修一修空性,在空性的状态当中安住一段时间,五分钟、十分钟都可以,之后再回向、起座。这就是自他平等的修法。
自他相换的修法
一、总义
(一)修法的重要性 前面讲过,自他相换等三个修法具有两种作用:其一、在未发菩提心时,虽然不容易产生真实的自他平等、自他相换、自轻他重的念头,但通过这三个修法的锻炼,却可以生起真实无伪的菩提心;其二、在已发菩提心后,通过这三个修法的锻炼,可以使已经生起的菩提心更加稳固和发展。
另外,前面也曾经讲过,菩提心和自他相换等修法是非常伟大的。虽然没有单独修忏悔的法,但在菩提心生起来的同时,就连五无间罪、谤法罪之类非常严重的罪业,都会得以减轻,而杀生、偷盗等一般的罪业,则能从根本上得以清净。所以,菩提心自身就具备了清净罪业和积累资粮的两种能力;同样的,自他相换等修法也具有相同的作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许多人可能尚未生起无伪的、不造作的菩提心,但正如前面所讲的一样,对我们这样的凡夫而言,菩提心的修法并非是高不可攀的,只要我们肯下功夫精进修行,就一定可以生起菩提心,这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虽然许多学佛的人每天都在打坐、修行,但有些人所谓的打坐、修行,实际上却是很盲目的。比如,有些居士只懂得念诵一些密法的仪轨或本尊的心咒,根本不理解仪轨的含义,却自以为在修生起次第或圆满次第。其实,仅仅念诵仪轨的词句与修生圆次第是有天渊之别的。如果不具备菩提心,则其所修之法也不会成为有实质意义的生圆次第。
在宁玛派里,其密宗修法的着重点是什么呢?比如,在每一个生起次第本尊修法的前面,都有两个修法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那就是空性和大悲心(菩提心)。每次修本尊法之前,首先,不但必须精通空性,而且要或长或短地实修空性;之后,还要修大悲心。只有修完这两个法后,才能正式进入本尊的修法。当然,其圆满次第的修法也有同样的要求。
宁玛巴的经续中有这样的记载:在没有证悟空性和没有生起菩提心的前提下,即使将愤怒本尊观想得再清楚,也不一定能得到修法的真实利益,反而有可能会引起一些解脱的障碍。由此可知,空性见和菩提心是修习密法的基础,而菩提心又是证悟空性的基础,所以我们要从菩提心开始做起。当然,在修菩提心之前,还必须具备出离心。只是有关出离心的修法,我们已经讲得很多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正因为菩提心至关重要,所以就不能简单地认为,打坐时仅仅念诵仪轨,就是在修生起次第或圆满次第,绝对不是这样的。现在对我们而言,不要谈修什么生起次第或圆满次第,就是让我们准确地说出生圆次第的意义,也是很困难的。由此可见,我们现在离生圆次第尚有一定的距离,所以万万不可操之过急,而要先修菩提心。
不过,菩提心和自他相换等修法的要求也是很高的,我们要想马上达到这个要求,几乎是不可能的。尽管在修菩提心的过程中,我们无法立即达到修法的真实境界,但若能在每一座中都造作地发菩提心,或者造作地修自他相换等法,其功德也是不可思议的。
在一座当中,以造作之心修菩提心的功德,已远远胜过了以自己为中心所行的布施、放生、念咒等等的功德;在缺乏菩提心的情况下,即使行持成千上万次念咒、顶礼、绕塔等善行,都不如修一座自他平等、自他相换的善根。这不是我信口说的,佛陀就是这样告诉我们的。所以,你们在每一座中,都一定要认真地修,这点非常重要。
(二)修法的最佳时机 该于何时修自他相换呢?严格地讲,只有在基本上修好自他平等以后,才能考虑自他相换的修法。因为,在修好自他平等之前,只可能造作地修自他相换。虽然从积累资粮、清净业障的角度来讲,这样造作地修也有很大功德,而且有一定的必要和意义,但从修行进步的角度来说,此时若想修出真实不虚的自他相换之心,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首先应该修自他平等之心,在有了一定的体会之后,再修下一个法——自他相换。
以前,藏地的那些高僧大德都是这样教导弟子的。每当弟子们向上师请求换一个修法的时候,上师往往不会同意,而是要求他们花很长时间在同一个修法上。其原因就是我们反复所讲的——尚未修好前面的法,便去修后面的法,这是标准地修好每一个法的最大违缘。因前前是后后的基础,所以不能忽略前面的基础修法,否则后面的修法便会受到影响。故而,修自他相换的最佳时机,是在基本上修好自他平等以后。
(三)自他相换的标准 华智仁波切以一个譬喻说明了自他相换的标准:有五个放牧的人,其中却只有一个人,有一件仅够四个人使用的雨衣。当他们遇到一场大雨时,雨衣的主人就把雨衣让给其他四个人,而甘愿自己挨雨淋。如果在一切实际行动当中,都能够这样做,这就是真正的自他相换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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