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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会想,不明白“自我是幻觉”有什么害处,明白“自我是幻觉”又会有什么好处呢?如果“自我”不存在,任何人都不存在。
那么去做任何事又有什么意义,换句话说,没有开始的人,那又是谁开始修行呢?觉察“自我”和“不知自我乃幻相”的坏处,非常重要,因为这种觉察几乎就是让你从轮回的痛苦中解脱的起点。
佛陀开了三乘共计八万四千方便法门,这一切教法都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粉碎、转化、揭露、训练或攻击“自我的幻觉”,“自我的幻觉”是佛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所有业力的起源。
因为很多地方都谈到了“业”,因此在这里只讨论几个常被误解的重点。
业力并不是宿命论,并不是一旦你造了什么业就被困在其中,一定会得到相当的处罚或奖赏。
业也不仅是“这是我的业”的结果而已,它既是因,也是缘和果。字面上来说,业是指行动,任何的行动,“相信业”的意思,就是对你的行动和生活负起完全的责任。
可能大部分对于业的困惑都来自误解了这段话,业不会自己消失,因缘成熟时,它即刻会现行。
就好比是蛰伏多年的种子,一旦土壤、水、阳光等正确的因缘聚在一起,它就会发芽。
业经过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失去它成熟的力量,这一点与种子不同。
业是“自我”的能量与行动,任何期望得到某种结果所启动的行为,也就是任何因贪、瞋、痴所造成的行为,都会产生业。
刚开始,“自我”执着自己的存在,投射出自己和他人,然后有了互动而创造了业。以最简单的字眼来说,业就是因、缘、果报的过程。
正如你吃了东西就会想上厕所一样,除非有障碍或对治,否则永远有结果。被马匹践踏到,那么花虽然还会长,却受到阻碍或是变形。
如果出现非常强烈的障碍,例如被火烧到,那么花便永远长不起来了。
根据佛法,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主客的一切现象都有它们的因缘,要摧毁某件事物,只有摧毁它特别的因缘才行。
果报是特定的现象,能生成或毁灭某种事物的因缘,对于其他事物并不具有同样的效用。例如,水可以灭火,但却能让鸭子快乐。
因为事物无法自行生起或消失,如果桌上有一滴水,只要让水继续存在的因缘具足,没有阳光、风、热、更多的水或时空的干扰,水滴就会一直维持下去。
就像这样,业也是一种无法自己消耗掉的能量。例如,通常我们认为揍人是很痛苦的业,因为我们知道如果被人揍的话会很痛苦。
当你打人的时候,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期望这个动作伤害到对方,然后从对方的痛苦中感到满足。
由于你的动机是制造痛苦,所以你的行动就是痛苦的行为或恶行。如果另一个星球的居民认为打人是一种迎接的方式,在那里,打人就不会造成恶业,因为动机不同了。
如果你所创造的特定业因、业缘,不论它是善、是恶,只要没有另一个相反性质的业力去抵消它,它就必然会出现相符的果报。
举例而言,愤怒的痛苦带来地狱的经历,嫉妒的痛苦产生阿修罗的经历,行善积德则带来净土的经历。
所谓六道中的某道并不一定指身躯死后投生的某个地方,而是此时、此地某个业力状况中止、另一种业力状况生起的心境。
业果依动机而定,如果你的动机是嫉妒,结果就是投生到阿修罗道。阿修罗道就是由于嫉妒别人的土地、财产和所有物等,而持续争斗的状况。
如果你的动机是贪婪,就会投生到饿鬼道。饿鬼是饥饿的众生,咽喉非常细小,无法吞下足够的食物以满足他们巨大的胃口。
饿鬼具有匮乏的心态,不论得到多少,永远都不满足,希望得到更多。
净土也像这样,如果你以善念或菩提心做事,那么日常的经历都能成为净土,你可以坐在你目前的位置上读这本书经历到净土。
一天之中,一个小时之中,甚至于一分钟内,我们都能够体会六道,因为不同的道只是不同的心态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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