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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饶益彼,于彼寄厚望,害我极非理,愿视为良师。
这偈说自己曾饶益对方,比如精心培养某人,希望他成功后能对自己有所帮助;或者在他人需要帮助时施以援手,希望以后也获得同等待遇等等。然而事与愿违,不但没有按照预期获得帮助,反而为他所害,这一般人难以忍受的。
但作为修行人,需要视其为引导自身圆满安忍的良师、护持修行的善知识。
遇到这种情况,不可怨恨他人忘恩负义,应当思惟他可能并非不想给予帮助,或者是发现我安忍修的不好,以这样的方式来引导我修安忍。倘能如实而行,不仅会增进修持、积聚资粮,面对生活时也可更加自如。
生活中遭遇这类情况,若不能善调节自心,只会加深自己的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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