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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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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4 15: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4日中午,一名男子被发现死在公寓里,警方赶到时,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无法获得准确的死亡时间,法医鉴定后认为案发时间应该是1月底到2月初之间。
  死者生前是某公司职员,家境平平。据调查,死者从1月28日起就请假没来公司上班,在案发时间拜访过他的人只有他的女友,公司经理和他的一位医生好友。
  以上三人分别在1月30日,2月1日和2月3日来过死者公寓,以下是证词。
  女友:“我是在1月30 日晚7点左右来的,但他不在于是我等了大概1个小时左右,然后就走了,没想到发生这种事。”说着,她用右手从包里拿出手帕,擦拭眼角的泪。这时,警官发现她右手手背有一条约5厘米的血痕。
  经理:“我是在2月1日早上8点左右来的,因为他的假期快到了,所以我就过来提醒一下他,但敲了半天门也没人答应,然后我等了大概30分钟,就走了。”这时,他用右手拿出烟盒,点了一根,抽了起来,警官发现他的右手也有血痕。
  医生:”我是在2月3日下午3点左右到他家的,因为他曾经 跟我说过他身体有些不舒服,那天我又刚好路过,就顺便过来看看,但好像没人,于是我就回去了。“当警官和他握手告辞时,发现他的左手有一道血痕。
  现在让我们回到案发现场,死者趴在地板上,头向门口,背上又一条自左肩到右前臂的伤口,死者右手上的伤口较多,致命伤是最后插入腹中的一刀。死者家中异常的乱,书籍,纸张到处都是,所有柜子都被打开,墙上的壁纸均被撕下,连一份2月挂历也未能逃脱。屋内所有现金,支票,均被洗劫。
  你能推理出谁是凶手?
  A、女友
  B、经理
  C、医生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蓉是一家公司的白领,一个人住在单身公寓里。一天楼下的住户发现房顶漏水,就上楼去看看是怎么回事。结果发现没有人答应,于是把物业叫来开了门。等到进去时发现一地都是水,发现水是从浴室流出来的。当楼下的住户和物业走进浴室的时候,发现蓉安详的躺在浴缸里,缸里的水被她手腕流出的血染成了红色。被吓坏的两人赶紧报了警,不一会警察来了椐现场勘察和验尸结果发现蓉是死于昨天夜九点至十点之间,死于失血过多,但是在她的体内发现麻醉剂的成分,而且阴道扩张证明在死之前有过性行为。警察找来了监控录象发现,除了他的男朋友以外没人来过。随后他问了两个先发现的人。
  据楼下的邻居反映昨天有一个送外卖的来给楼上送过饭。
  物业说昨天很忙因为是周末只有他一个值班所以没有太注意。
  凶手是他男朋友?还是......
  A、他男朋友
  B、物业
  C、送外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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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日记
  [公历元月9日百姓粘氏 kill.
  今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这个标题,内容很简单是:“EEFEHG-EEFEIH-EELJHGF-KKJHIH,分别用了一年和两年”。]
  以上的信息中透露出一个(或几个)凶手,是下面哪个(或哪几个)?
  A、泰定
  B、释重贵
  C、龙纪生
  D、李广兴
  E、常北斗
  F、我爱罗
  G、景福日
  H、谭真
  I、石成日
  找出凶手,说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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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半夜,正在熟睡的私人侦探杰克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开门一看,敲门者是住在楼下的哈里教授的外甥希尔。
  只见他十分不安地对杰克说:“今天哈里约我晚上到他家俩,我路上有事耽搁了时间,我喊哈里没人应,不知哈里家里发生了什么事,我又不敢进去,所以请您去看看。”杰克立即穿上外衣和希尔出了门。
  希尔对杰克说:“最近,我舅舅的一项发明成功了,得了不少奖金,有人很眼红,我担心他会为此出事。”
  正说着,他们来到了哈里家门口。杰克推开门,伸手摸墙上灯的开关,灯却不亮。希尔说:“里面还有盏灯,我去开。”说着,走进了漆黑的屋子,不一会灯亮了。他们发现教授躺在离门口一米远的过道上。希尔低低地叫了声:“天哪!”赶紧跨过尸体,回到杰克身边。
  杰克立刻检查尸体,发现教授已经断气。屋角的保险柜却打开着,里面已空无一物。希尔惊恐地说:“这会是谁干的呢?”
  杰克冷笑了一声说道:“别演戏了,希尔先生,凶手就是你!”
  那么,杰克是如何断定希尔就是凶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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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晚上,律师马隆坐在一间酒吧的柜台前喝酒,在酒吧快要打烊时,店主的弟弟走了进来。
  “嘿,好久不见,喝一杯吧。”店主兑了一杯掺有苏打水和冰块的混合威士忌递给了弟弟,而弟弟却不喝。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因为正为亡父的遗产继承权打官司,所以弟弟怕被哥哥毒死,处处提防着。
  “好容易兑的,你怎么不喝呢?怕我在酒里投毒吗?那好,你要是信不过,我先喝。”说着,哥哥拿起酒杯就喝下去一半,然后才把酒杯递给弟弟。
  事已至此,弟弟也不好拒绝了。同时他看到哥哥喝了之后并没有什么异常,也就打消了疑虑,小心翼翼地端起酒杯,慢慢地品尝那剩下的半杯混合威士忌。
  可是,弟弟刚喝完那半杯威士忌,毒性突然发作,当即死去,看到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律师马隆惊愕不已。
  同一酒杯中的混合威士忌,哥俩一人喝一半,为什么哥哥安然无恙,而弟弟却一命呜呼了呢?简直令人不可思议。
  不过,马隆不愧是“酒仙”名探,他半睁开朦胧的醉眼,看了看那只空酒杯,当场就识破了这宗巧妙的投毒杀人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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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埃夫文的妻子被人杀死了。埃夫文对检查官说:“昨晚我很晚回家,刚巧撞上一个人从我妻子房里跑出来,跌跌撞撞窜下楼梯。借着门口门口那盏昏暗的长明灯,我认出他是吉姆·西斯蒙。”
  被告西斯蒙愤怒的嚷道:“他在撒谎!”
  埃夫文继续说道:“西斯蒙大约跑出一百码远,扔掉了一件什么东西,那东西在乱石坡上碰撞了几下后滚落进深沟,在黑暗中撞出一串火花。”
  “这是胡编!诬告!”西斯蒙气得满脸通红。
  检查官举起一座森林女神妮芙的青铜像:“对不起,西斯蒙先生,我们在深沟里找到了这件东西,要是再晚一个小时,那场大雨也许就把这些线索冲掉了。铜像底部沾的血迹和头发是埃夫文太太的。我们在铜像上取到一清晰的指纹──这是您的指纹。”
  西斯蒙反驳道:“我当时根本就没去他家。昨晚7点埃夫文打电话给我,说他8点钟想到我家来谈点事。我一直等到半夜,也不见他来,就睡觉了。至于指纹,那可能是我前几天在他家拿铜像玩时留下的。”
  检查官感到案情很复杂,找到大侦探麦克哈马,把案情说了一遍,最后说:“埃夫文和西斯蒙是同事,以前两人的关系很好,最近不知为什么关系开始恶化。”
  麦克哈马听完检查官的介绍后,说:“凶手不是西斯蒙,是有人诬陷他。真正的凶手是……”
  你知道真正的凶手是谁吗?
  A、埃夫文谋杀的
  B、埃夫文的妻子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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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位于加拿大太平洋海岸上的温哥华,一个夏天的早晨,发现了一具三十五六岁妇女的尸体。在可以俯视海湾的山冈上的草地里,铺着一块塑料布,尸体就躺在上面。
  警察经过身份调查得知,死者原来住在市内的一家公寓里,是过着孤独生活的寡妇。她丈夫在几年前因飞机失事遇难。此后她便靠抚恤金和生命保险金维持生活。她因花粉过敏很少外出,喜欢织毛衣和刺绣,是个性格 孤独的女人。
  推定死亡时间为前一天傍晚。死因是氰酸钾中毒。尸体旁边扔着掺有氰酸钾的果汁易拉罐空筒。空筒上还留着她本人的指纹和唾液。并且,发现她的手提包里装着日记本,里面抄写有一首美化死亡的诗句。于是,警察把它当作遗书,认定此案为自杀。
  可是,当死者的哥哥从首都渥太华赶来收尸,并顺便到山冈上看看妹**去的现场时,就马上向警察提出:“刑警先生,妹妹不是自杀。如果服毒自杀,也绝不会选择这种场所的。”
  刑警大吃一惊,问他理由。他指着现场盛开的黄色野花说明了理由。之后,他又接着说出:“罪犯一定是从妹妹哪里抢夺了钱财而毒死她的。然后又移尸至此,伪造服毒自杀的假现场。至于那份所谓的遗书,其实是妹妹从小就喜欢诗词,早就抄到日记本上的。一定是罪犯拿到了妹***记而利用了它。总之,请重新进行搜查。”
  在他的强烈要求下,警察重新进行了侦查,几天后便抓到了罪犯。罪犯是个叫杰克逊的中年单身汉,是今年年初才搬到被害人住的公寓里来的。当他知道隔壁住着个小有钱财的寡妇后,便花言巧语的接近她,百般引诱。此后,正如被害人的哥哥所推理的那样,罪犯伪造她服毒自杀的假象,将尸体转移到山冈上的草地里。罪犯以为自己伪装得成功,但没想到由于被害人哥哥的出现而使事情败露。
  奇怪的是,被害人的哥哥怎么一眼就看出现场的问题,对妹妹的死因提出疑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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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H夫人和当医生的丈夫分居后独身一个人生活。但自三天前起,她发高烧一直不退,附近的私人开业医生又不出诊,无奈只好请分居的丈的丈夫前来看病。
  “不必担心,是患了流感。先打上一针,今晚睡觉前吃了这药就会马上退烧,再过二,三天就会好的。”丈夫给她打了一针,又给她留下一个用胶囊装的感冒药就回去了。
  当天夜里,她临睡前吃了丈夫留给她的感冒药。可是,几分钟后突然感到难受,不一会儿就死了。实际上胶囊里装的是氰酸钾。
  然而,第二天傍晚尸体被发现。警察在解剖尸体时发现,其胃中残留有尚未消化的掺有氰酸钾的巧克力。因此,被害人的弟弟以杀人嫌疑被逮捕。这是因为他在一周前曾送给他姐姐一盒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糖。其中,有一块巧克力掺有氰酸钾。这姐弟俩正为继承亡父的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可见其有杀人动机。可是,其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并求助 团侦探重新进行调查。
  接受调查这起案件的团侦探,在得知与死者分居的丈夫是内科医生,并且为了同年轻的情妇结婚而急于想同妻子离婚这些情况后,调查了其在案发当夜不在现场的证明,一针见血的揭穿了医生巧妙的毒杀手段。
  那么,该医生使用了什么手段,将被害人吃下去的掺毒的胶囊替换成威士忌酒心巧克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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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天,侦探员汤姆要到数学教授杰克家去做客,是为了了解关于昨天一宗银行抢劫案的事情。
  汤姆在约定的时间到了杰克家的大门口,当他正准备按门铃时,他发现大门是半掩着的,便走进了教授的家中。
  他坐在了客厅的沙发上,没有看见杰克他本人。扫便了整个客厅后,目光停在了一台台式电脑的荧屏上,这时是计算状态,上面打着:“101×5”的一道式子。汤姆看了觉得十分纳闷,杰克教授算这个还要用计算器?
  突然,汤姆从这道式子中觉察到了什么,立即拨响了110。
  计算器上的算式是什么意思?(提示:三个字母,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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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4 15: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8月15日早晨3点30分左右,在一座大楼里,一个保安人员遇害。看来是潜入大楼的强盗因被保安人员发现而杀人后逃跑。
  搜查的结果,很快在当天晚上找出了嫌疑犯,是住在郊区的一个单身男人。
  刑警立即赶到他的家。
  “今天早晨3点30分钟你在哪儿?”刑警在询问他有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那个时候,我早就起床了,正在我家院子里用一次性照相机给我栽的牵牛花从现蕾到开放的一组隔4分钟拍一张的系列照。”那人指着院子一角栽种的一片牵牛花介绍说:“这种牵牛花是在清晨3点10分左右开始开花,约40分钟后开完,我是一直在拍照的。”
  将照片与花对照起来看,的确是今天早晨在院子里拍摄的。刑警们为慎重起见,又送到A大学的植物研究所,给他们看了照片,了解牵牛花的开花时间。
  调查的结果,这个地区8月中旬时,牵牛花开花早的是凌晨2点开始,一般是从3点开始绽开花瓣,4点左右开花结束。
  这样一来,那人当时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明是成立的。从他家到作案现场,开飞车也少不了一个小时。
  可是,留在现场的指纹证明,罪犯还是他。
  他没有同伙,你能推理出到底使用什么手段伪造了这些照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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